民宗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的时间在无声无息间就这样过去了,为了对后续工作有所帮助,此时就可以写一份工作总结,详细写明工作情况。我们进行工作总结可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那么,可以拿出手的半年度工作总结模板有哪些?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民宗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民宗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以改革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工作主线,认真做好各项民族工作,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工作方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了民族的团结进步、发展繁荣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建立更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稳定和谐的宗教环境

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继续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构建起了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民族关系和更加和睦稳定的宗教环境。

二、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

按照市委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市民宗局积极组织局党组党员干部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二阶段的学习安排。通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学、自学等方式,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观后感等;深入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认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和民宗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存在的“四风”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泛收集和征求意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根据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等一系列活动,使领导班子和每个党员干部更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起了较强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求真意识、大局意识、爬坡意识;工作中做到重实干、不空谈,重服务、不推诿,重落实、不畏难,努力把我局打造成为“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简、办事速度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政府职能机构。

三、积极做好民族工作,不断推进行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1.做好了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工作,协助公安、城管等单位做好了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民族事务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健全了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2.加大了对我市“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资金申报的争取力度。

积极向省民委协调申报少数民族两资项目材料,2014年申报项目6个,其中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1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个(永宁乡、石窝乡),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2个(竹峪镇、太平镇),散杂居项目资金1个(罐坝乡)。

四、努力做好宗教事务工作,促进了宗教稳定和谐

(一)坚持每月按时组织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宗教领域和教职人员的政策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工作。随时与公安国保大队保持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工作互相支持配合,有效地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2、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了解情况,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有效地防止了利用宗教进行非法传教活动。

3、做好全市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2014年安全、维稳、综治、防邪等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召开了1次安全、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工作隐患排整治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每月深入到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有效处置,半年来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安全事故。

4、认真接待来信信访,做好了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半年接待了2件信访件,办结率100%,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宗教界团结稳定。

五、认真抓好各项结合工作

1.按照市委群教办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按时按质完成了规定动作。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听取意见、查摆了问题、每个党员干部撰写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感言等,建立了长效机制,转变了干部作风。

2.认真做好了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时报送了相关工作资料。

3.结合做好了维稳、综治、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统计、普法、行政执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进一步加强了向上级的工作汇报和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做好了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5.按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

2.继续做好民族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特别重点做好上年未完成的两资项目工程的落实工作。

3.继续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4.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依法治市和法律进寺庙等工作,做好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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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民宗局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作为今年理论及业务学习的重点,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髓理论,把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通过印制十九大知识宣传资料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册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形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氛围。

(二)成功举办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为庆祝一年一度的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充分激发全县各民族群众热爱XX、建美好家园的热情,促进全县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今年4月中旬,县民宗局配合宣传、文化、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一系列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内容及形式丰富多彩,彰显了民族文化魅力。一是在县文化广场举办壮族三月三相约游XX山歌擂台赛。来自全县9个乡(镇)16对壮、汉、瑶男女歌手用高亢嘹亮的山歌歌颂伟大的时代,伟大的党和祖国,歌颂脱贫攻坚的丰硕成果,歌颂幸福甜蜜的生活和阔步迈进小康的壮志豪情;二是举办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民族风情展演活动,民族风情展演充分展示了XX县壮、汉、瑶等各民族的风情魅力。三是在民族中学举办20xx年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暨壮族三月三县级学校少数民族体育传统项目竞技大赛。全县各中小学校400余名学生代表参加竞技大赛活动,大赛设高杆绣球、踩高跷、背篓绣球、竹竿舞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传统体育项目展示了优秀民族文化,丰富了各民族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民族文化素养,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和民主信心,进一步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与校园和谐稳定。四是在三门海、石马湖景区举办以壮族三月三和谐在XX为主题的20xx年民族团结宣传月山歌会。歌手们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惠民政策等编成动听的山歌,用山歌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新农村。五是举办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61个代表队共1000多名学生参加比赛。活动紧紧围绕传承民族文化托起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充分展现了全县中小学生(幼儿)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民族特征。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一是结合壮族三月三传统节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①制作户外大型双语宣传牌8块;在县城主街道悬挂横幅标语6条;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8天(次);②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板报及图片展4块;③编制《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手册10000册;分别在县文化广场、学校、景区等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6000份;④编辑民族宗教政策短信100000条并发送到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客户。二是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普及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深入贯彻学习了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方案,使活动有序进行。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①制作宗教政策宣传展板2版;②在县城主街道悬挂横幅标语3条,利用户外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条;③印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5000册;④集中专题学习。以座谈会的形式组织辖区内各教会负责人及信教群众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参加专题学习的信教群众共38人。⑤编制宗教政策及基础知识问卷答题试卷500份。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使信教群众更充分的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提高了他们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也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宗教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抓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及管理工作。一是组织抓好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分配及实施工作。上半年,上级下达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26万元(县整合使用)、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万元,共计379万元。项目资金重点安排在凤城镇等7个乡(镇)12个少数民族村屯和贫困村屯,建设项目10个,其中:道路建设项目6个,资金274.3万元;桥梁(桥引)建设项目2个,资金51.8万元;防护堤建设项目1个,资金23.05万元;30KW光伏发电项目1个,资金30万元。截止日前,除投入新建平乐瑶族乡洪力村30KW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实施外,其余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是做好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立项分配工作。上级下达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3万元,计划实施项目9个,重点投入少数民族村屯道路、桥梁建设、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述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18131人,其中:少数民族群众12949人。

(五)全力抓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班兴强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黄宝胜、民语局局长韦彦强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宝胜同志担任。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机制,同时在各乡(镇)村和宗教场所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工作动态通过信息网络渠道互相沟通,及时反馈,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宗教活动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宗教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管理工作。深化日常性的管理,管好宗教人士,落实好宗教人士资格认定,不具备资格的宗教人士不得主持宗教活动。及时掌握信息,对辖区内展开的所有宗教活动及时跟进,做到1活动1档案1对策。四是切实抓好宗教场所的排查。①做好辖区内的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管理工作,维护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问题。②先后两次深入下到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排查,并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手册500册,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进行宗教活动。③及时传递信息,以零上报的形式切实抓好辖区内对非法传教的排查工作。五是组织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今年5月中旬,民宗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领导、各乡(镇)统战委员、各教会负责人共4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20xx年全县宗教工作及部署20xx年宗教重点工作,会上,民宗局与各乡(镇)现场签订了《XX县宗教管理责任状》。


民族宗教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民族宗教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xxxx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基督教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民宗局2020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一、领导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常抓常议。及时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为由副局长魏光武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总结讲评,通过会上讲、会下抓,全市各级民宗工作部门法治建设的意识和氛围明显强化。二是组织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我局先后5次专程赴各县市区进行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市民宗系统依法行政情况。三是制定周密措施。专门制定了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贯穿到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性环节当中。

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员法治意识

一是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干部职工分两批分别赴宜昌、黄石参加省民宗委第四期法治建设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二是组织各县市区民宗局在各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共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11个班次、培训宗教界人士500多人次,购置并发放《条例》1300余册,宣传标语450多条,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宗教界人士法律意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标语和横幅等媒体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四是按照市普法办要求,通过周五机关学习时间,学习法律原文、组织机关干部关注《法制今微》公众号等形式,积极推动机关法制宣传。

三、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一)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元宵、七一等特殊节日举办了少数民族迎春联谊会民族团结一家亲元宵书法笔会、庆7.1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积极创建XX区新风社区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抓好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完善外来少数民族人口服务中心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流入流出地沟通协作等机制建设,提高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积极举办了少数民族双语培训班,将政策法规宣讲与语言文字培训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在荆务工经商新疆籍少数民族同胞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二)持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持续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等乱象问题。巩固去年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先后8次赴各宗教场所开展调研、暗访,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XX市民宗局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通知》(荆民宗〔20xx〕3号),进一步治理佛道教烧高香、滥塑露天宗教造像、乱设功德箱、借教敛财、商业资本介入等乱象。加强宗教团体建设。5月中旬前先后为市佛协、道协、基督教两会完成年审工作;积极协调市佛协,成立了市佛教协会XX开发区分会事宜。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矛盾隐患和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维稳工作排查调处机制、联动联防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上半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3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副局长魏光武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三是在机关设置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领导分工、人事安排以及重要政务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收集回复e线民声、XX市公众诉求、阳光信访等网上信访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基础的关键之年。民宗局的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的要求和“三个一百”目标任务,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维护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服务。
一、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后,我县于20xx年3月18日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由各乡镇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县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共36人参加,会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传达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云发〔〕1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云办发〔〕2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总结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签订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为20xx年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高度重视和抓好民族团结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半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认清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根据领导变更及人事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15个成员单位组成,各乡镇与县级相互对口配套成立了乡级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由乡镇民政助理员为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助理员,各村委会建起了信息员制度,及时了解、汇报、掌握、沟通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拓宽途径,加大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了不断加大对各级会议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民族宗教意识,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利用各种机会和载体,全面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利用街天、重大节日活动组织人员上街开展宣传工作,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三是以送电影下乡等形式,积极配合和参与县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全县10个乡镇、48个村委会的少数民族聚居的自然村开展民族团结宣讲教育和慰问放映,同时深入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大炉场村委会对傈僳大平掌教堂的教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民族团结政策知识宣传。期间共召开宣讲大会49场次,慰问放映48场次, 受教育村组干部160余人、一般各民族群众1多人,使各族群众进一步增加了对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理解,对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关心支持感受更加直接、体会更深。四是以民族传统节日和宗教节日为契机,深入全县民族地区和全县42所寺观教堂,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开设“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栏目,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使党的民族政策、“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了“做民族宗教工作光荣、讲民族团结高尚”的良好氛围。
(三)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总结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两个责任制为主线,按两个责任制抓好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经过年中检查,各责任单位都狠抓落实,强化管理,定期不定期认真分析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做到年初有安排布置、年中有检查督促,层层抓落实,为构建“平安和谐”创造条件、打基础。
三、参与并抓好民族经济

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机遇,积极推进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参与并抓好民族经济工作。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编制“十二五”扶持发展规划。组织全局力量、依靠相关乡镇和村“两委”,先后编制了全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规划、扶持散杂居民族发展规划、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等。
(二)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实施管理。一是永康镇端德村委会整村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44万元,其中自筹19万元,争取取资金25万元。项目内容有:修复勐广自然村土路3.5公里,建设桥涵5座;建设端愣自然村入户硬板路3000平方米;勐广及忙海自然村安居房建设20户。二是永康镇送归村委会整村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87万元,争取到资金50万元。项目内容有:大送归自然村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架设1.5公里管线及建设大小水池5口;蚕豆园、南木丘二个自然村建设寨内入户硬板路7500平方米;在落阿洼、大送归、小送归、蚕豆园、南木丘、小白水六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扶持5户养殖大户,共30户;在落阿洼、小送归、小白水三个自然村进行20户安居房建设。三是乌木龙彝族乡小村村委会字家寨自然村种植业建设,项目总投资55万元,争取到资金10万元,在字家寨岭岗田种植高优核桃,建立高优基地,规模化、规范化、连片种植500亩。项目于20xx年1月19日正式启动,截止目前,已完成端德村委会端愣自然村硬板路项目建设,完成工程量3360平方米,完成投资33.6万元,其中群众自筹26.6万元,项目资金补助7万元;完成端德村委会勐广自然村进村土路修复项目建设,完成路面铺砂边沟开挖3.5公里,完成桥涵建设 5座,完成投资20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0万元,项目资金补助10万元;完成送归村委会南木丘自然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5万元,其中群众自筹5万元,项目资金补助10万元。完成南木丘自然村入户硬板路建设工程量3500平方米,完成投资35万元,其中群众自筹27万元,项目资金补助8万元;完成30户养殖扶持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0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5万元,项目资金扶持15万元;完成乌木龙彝族乡小村村委会字家寨自然村高优核桃连片种植500亩,补助资金10万元。
(三)积极请示汇报,按照“三个一百”要求开展工作。围绕县委、政府“三个一百”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根据上级项目走向,从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认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编制、申报项目。完成了永康镇端德村委会整村推进巩固提高项目、永康镇送归村委会整村推进巩固提高项目、永康镇送归村委会小送归自然村扶少示范村建设项目、崇岗乡团树村委会豆腐铺两个自然村的上海对口帮扶德昂族村寨发展项目、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勐旨村委会新寨自然村人畜饮水建设项目的编制上报工作,申报项目补助资金245万元。目前,项目申报争取工作进展顺利,有望在下半年到位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热点难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随时注意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热点问题,长抓不懈,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做好长效预案,制定化解排查的有效措施,并建立信息网络和信息报送制度,少数民族地区各村、组和宗教场所都设有信息情报员,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和值班制度,做到问题有人报告,遇事有人负责和处理,并注意收集各种情况,掌握了解少数民族地区各种思想动态,认真分析和排查有可能存在的隐患。凡是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产生的不安定因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做到底子明、情况清,并依法进行管理。
由于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超前做好各项工作,在民族宗教领域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各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没有因民族或宗教问题引发各种矛盾,也没有因土地、山林、水源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其关键是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宣传到位,各少数民族树立了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平稳、经济发展的局面。
五、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合力
(一)大力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着力研究制定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开发,推进民族古籍、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物、民族出版等各项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认真撰写《县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调研报告》。
(二)进一步抓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两免一补”和民族教育特殊政策的落实,抓好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及对少数民族学生招生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形成了《县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政策措施调研情况报告》。
(三)认真贯彻落实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各项政策措施。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抓好《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调研,当好党委、政府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方面的参谋助手。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推进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县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扶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二是各民族宗教信仰愿望不断增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任务繁重;三是部门人员、素质、资金与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强化宣传,不断加大对中央、省、市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清理、修改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政行为,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以求真务实精神,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深入开展“创新争优”活动,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执政能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五是继续抓好“三个一百”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积极参与“新家园行动计划”,促进民族经济健康发展。

2020年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委办:

20xx年以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县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着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

(一)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年初,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召开了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电视动员大会,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活动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作了安排部署。下发了《全县第1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县上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紧密配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动了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送公益短信、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微政务图文消息推送、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利用各种节会、宣传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宣传月期间,在县城及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6条,县政府统办楼、乡镇、社区和有关部门电子屏连续一个月滚动播出宣传标语15条,向全县各级干部发送手机短信1万多条,在各乡镇主要街道、城市社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显着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1000余条,开设专题宣传专栏26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三是加强典型培养。县委宣传部派记者到xx一中、西街社区进行采访,在xx电视台、《新xx》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了xx一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营造了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浓厚氛围,让民族团结教育走进校园,走进课堂,扎根于学生心灵之中,进一步增进了各民族同学间的友谊;报道了西街社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生活环境优美、思想道德高尚的和谐社区新风貌。四是深化“六进”活动。积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典型培养,充分利用学校德育室、校园广播站、文化橱窗、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和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创建措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大力实施“全覆盖”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县部门、单位、学校、乡镇、村、社区广泛参与,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典型培树工作。按照《张掖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下发《xx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创建计划,强化创建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及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村、和谐社区、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根据《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的通知》(张市民宗电〔20xx〕15号)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最终推

荐了xx县第一中学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西街张培云、团结巷社区马雪鹏家庭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家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宣传带动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把民族宗教进步创建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深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群众36户,发放资金1.5万元,切实解决了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利用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联系农业、科技等方面专家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能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持续开展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县乡教育卫生工作。年内,县上选派13名骨干教师前往甘南支教,选派4名医务人员到肃南县开展支医工作,有效缓解了民族地区基层教学、医务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清真食品监管,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积极落实清真食品经营前公示、清真食品标识牌和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认证监管机制,在聘请5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重大节日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县13家清真食品经营户的各种证照办理、从业人员状况、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流通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整顿。6月14日,县上召开了清真食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单位职责,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全县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面对艰巨复杂的清真食品监管工作,各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街巷搞检查,有的放矢促整改,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城市和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制互联、功能互补、调节互动”的城市及流动少数民族管理工作机制和散杂局民族工作机制。深入全县10个乡镇6个社区,对少数民族家庭生活情况、就业状况、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密切关注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上学、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一)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继续组织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书写宣传专栏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和全国及甘肃省宗教团体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宗教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二)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以解决宗教活动场所

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教务、财务、安全、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财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寺管会班子及教职人员考核评议等措施,进一步做好全省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对3个宗教团体、9处宗教活动场所和114名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录入,为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认真落实重大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好宗教节日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关,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继续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进一步促进了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WW工作,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印发了《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WW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乡镇、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认真做好信访及预警信息的掌握上报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防止了到县赴市上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从全县高原生态文明县建设大局出发,主动牵头作为,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积极协调解决洪水镇益民村回民墓搬迁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推进全县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注重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重点乡镇和佛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大型宗教活动申报批制度和生活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对圣天寺、童子寺举办的四月八”浴佛法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大型宗教活动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方案,积极组织公安、交通、交警、消防、食药、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维护活动秩序,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预防了重大事故和违反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群众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三是切实加强网络宗教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由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战、宗教、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管理机制,按照中央提出的互联网宗教“七个不得”的要求,依法加大对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传播极端主义等网络言论的打击力度,及时妥善处置负面宗教舆情,防范蓄意炒作、反炒作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本县宗教类网站的实名备案登记,加强宗教类网站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联系教育,改进对微信群、QQ群的引导管理,扎实推进了网络舆情源头治理。

(四)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宗教场所面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海潮坝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要求,针对海潮音寺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认真做好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依法拆除了海潮寺违规建筑,及时恢复了生态植被,坚决制止了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现象。

(五)深入调查登记民间信仰场所,有效制止乱建庙宇、乱塑露天造像现象。一是认真开展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行政监管、牵头协调工作职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在10个乡镇组织开展了民间信仰场所调查摸底和甄别工作,对摸排出的71处民间信仰场所建立了台账,全面掌握了民间信仰场所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加强民间信仰场所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扎实开展“两乱”治理。制订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制止乱建寺庙和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乱建问题,配合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了南古镇马蹄村柏籽山违法修建寺庙和六坝镇四堡村僧尼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问题,有效遏制了乱建、乱塑行为。

(六)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推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结合“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宗教界以“弘法利生、慈善救助、奉献社会”为遵旨,身体力行教义教规,力尽所能,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3月份,圣天寺发动教职人员和信众为永固镇李庄村困难户张自秋家庭捐助医药费5000多元;圆通寺发动教职人员和信众捐款2000元

,分别对三堡镇韩庄村、三堡村困难户王月兰、朱灵国家庭进行了救助,充分展现了宗教界人士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的精神风貌,树立了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

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够深入,创建效果不够明显;二是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展不平衡,部分寺观教堂创建水平较低,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在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形式单一,方法不够灵活,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四是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够,民主化管理程度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和贯彻会议精神,为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总结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广泛宣传,深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认真宣传贯彻《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切实抓好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

四是重视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处理好民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深化以“规范”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和整改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在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促进行为规范。

六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培训规划不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七是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持续开展敬老爱老、捐资助学、募资赈灾等公益慈善活动,进一步树立宗教界良好的社会形象。

八是高度重视宗教领域WW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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