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阅读刘义庆写的《世说新语》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怎么才能避免将《世说新语》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读《世说新语》的感想与收获”,仅供参考。
读《世说新语》的感想与收获(篇一)
《世说新语》讲的是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匹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事。刘道真,姓刘名宝,字道真,性格豁达,通经史,精音律,善长下棋,并且智勇双全,在扶风王司马骏府内担任从事中郎,后担任侍中、安北大将军,后来由于戎卫北境有功,赐爵为关内候。这里“徒”字意指服劳役的犯人,“既而”意指不久。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刘宝曾是服劳役的犯人,司马骏花了五百匹布将他赎了出来,不久后又任命他为从事中郎。当时人们将这件事传为美谈。
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时,并没什么感受,但当我读了5遍6遍乃至10遍时,就有了深刻的感受。我十分佩服司马骏的这种做法。首先,他能够不计刘宝以前犯过罪,任用刘宝,给刘宝用武之地,其次,司马骏花重金将刘宝赎了出来,可以说是对刘宝有恩,让刘宝死心塌地为自己做事。即便将来刘宝势力过分强大,也总会卖个人情。这件事传为美谈,又的民心。司马骏做这件事心思慎密,一举多得,我很佩服。他的这一做法也似乎效仿了齐桓公不计前嫌,任用管仲。齐桓公最终成就了一番霸业,而司马骏也在宗室中变得最为俊望。
生活中,我们也切不可因为他人曾有过什么过错或是做过什么不好的事而一直对他心存不满。平等待人,往往更容易发现他人身上的闪光点。同样,做错事的人也不能过分自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改。我们应有的是积极向上、改正错误的态度。
读《世说新语》的感想与收获(篇二)
读完《世说新语》后,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德行第一》的一四和四五篇。这两篇都是讲“孝”,但完全是两种风格。
一四讲的是王祥的继母很恨他,他却爱继母,当王祥得知继母恨他时,他竟然求继母处死自己。我认为这种孝,太过头了,一个孩子未来的路还很长,只是因为继母恨自己,仅仅为了一个人放弃自己的未来,这还算是“孝”吗?王祥的继母如果没有醒悟过来呢?这世界上又会少一个智者吗?要是天下所有的人都变成这样,得有多少人不明不白地死去啊。而且,继母已经暗中派人去砍他了,这么一个恶人,敢在她面前请求处死自己,是很有可能被处死的。那时,这个所谓有孝心的人,岂不是成为一个很做作的、会被后人笑话的人了吗?
相反,我认为四五才是真正的“孝”,不过头的“孝”。
故事讲的是陈遗的母亲喜欢吃锅底焦饭,他任职州郡主簿时,常带一只口袋,把焦饭放在里面,回家送给母亲。后来,他被迫去打仗,那几斗焦饭来不及送回家,就带到军队里去了。但是,好多兵在战败时饿死了,只有陈遗靠着焦饭活了下来。陈遗把送给母亲的焦饭在战败时吃了,这是对的,不然他怎么活下去。但有些人会认为这样是“不孝”,我很不理解。我认为,如果陈遗硬是要把饭给母亲,就很做作,像王祥一样。吃了那些饭,既能让别人知道他很孝顺,又能使自己活下来,这不是很好吗?何必像王祥一样做作?这才是“孝”。
我很赞赏陈遗的“孝”,不喜欢王祥过头的“孝”。这就是我对“孝”的看法。
读《世说新语》的感想与收获(篇三)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美德是灵魂的一种健康,美貌和良好习惯。”
莎士比亚说:“金子!黄黄的,光闪闪的,只要有一点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者变成尊贵者,老年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
人们渴望财富,但是要取之有道。甘于贫苦,言行高洁。在面对他人的赠与与诱惑是,要不为所动。人在贫穷时,要有气节,人穷志不短。
朋友就是志趣相投,心性相近的人结合在一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志趣和目标,有自己的人生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
在道义,人格于生命和功名利禄发生矛盾时,我们要合理的选择。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有一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谅解去护理,朋友也是一面镜子,是第二个自我,能从朋友的身上反映出自己的性格,朋友难得,友谊更最值得珍惜。
投机者鄙视友谊,自私者躲避友谊,真诚者珍惜友谊。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不要惊慌失措,应坦然面对。不同的教育和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对孩子性格的培养是不同的。
人要做到尊严上的独立,首先要有经济上的为独立,有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追求,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格。
寂寞是生命的陪伴,是心灵的依托。他告诉我们情感需要归宿,心灵需要港湾,红尘需要百态人生,机会一去不复返,拥有就要珍惜。
要学会感受寂寞,享受寂寞。因为他与我们同行。
读《世说新语》的感想与收获(篇四)
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资料和形式了。也能够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述。综观全书,能够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透过这些人物形象,能够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透过与华歆的比较,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情绪好时大家没事,情绪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我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齐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我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必须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我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述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透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著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资料。“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好处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资料能够为研究历史做参考。
读《世说新语》的感想与收获(篇五)
从我读书时代起,我就很喜欢看书,特别是关于散文类的书,这方面的作家很多,譬如刘墉就是比较出彩的一位散文作家。如今,我已经迈入工作的第N个年头,刘墉一直陪伴着我的成长,从他的书中我学习到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并融入工作、生活、学习中,让我受益非浅。
最近,我阅读了刘墉的新作—《世说新语》①处世秘笈,这本书的内容简单易读易懂,实用性很强,很贴近我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之所以刘墉这么受欢迎,可能就是因为他写的书通俗易懂吧!这次我想我的介绍准没错的,想必大家看完这本书后一定会拍手称赞的!在我的大力推荐下,我们部门参加这次学习的员工个个都说这本书好,具体它的好在哪里呢?请听我一一说来,总结两点如下:一是学习怎么说;二是学习怎么做。这听起来没什么,但是说话艺术的学问很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就如刘墉在书中所列举的例子吧,比如你是职员,老板问你今天客户一共叫了几箱货。平常一天有一百多箱,那天特别少,只叫了十箱,你是不是很可能答:“报告老板,今天只叫了十箱耶!”刘墉告诫说,如果你只是个小职员、小主管,你这么说就错了!除非你是合伙人、大主管或老板娘,你最好不要说“今天只叫了十箱”而应该只讲“叫了十箱”。为什么呢,因为你不是老板,你应该先客观地把实际数字告诉老板,下面他要跳起来或大吼:“什么?才叫十箱?怎么搞的?”都是他的事,你没有资格用你的主观去影响他。从这里可以看出,对一个有纪律的公司,对一个领导者,或对一个需要作出正确判断的领导阶层,做下属的都应该先提供客观的事实。
从一个人的说话可以看出其的素质和水平,从一个人所做的事可以看出其在工作是否称职,就如刘墉所说的有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刘墉举了几个很简单的例子,他说每一行都有它的职业道德,如今天你在旅馆、餐馆工作,不能随便透露顾客的行踪,这是你的职业道德,就算有人打听,某某人是不是常来啊?你也不应该说;如今天你在银行工作,为顾客的财务保密,是你当然的职责,虽然在电脑上,你可以看到顾客的每一笔交易资料,但是绝不能到外面去说半个字。从这里可以看出每一个工作者都有义务替顾客做好保密工作,因为这是你的职业道德。
通过对刘墉《世说新语》这本书的学习,结合我们自身工作的实际,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断提高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使整个大家庭更加和谐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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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的感想与收获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红楼梦》,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红楼梦》的感想与收获,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红楼梦》的感想与收获(篇一)
近来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红楼梦》,读完以后,让我对它又有了重新的认识。
在书中,人物的性格塑造一大特色是正邪交赋,善恶相兼。正中我们常说的人无完人一样。它一般来说不表现纯粹的“善”人与纯粹的“恶”人。它的“正面人物”并非一切皆“善”,它的“反而”人物关非一切皆“恶”。
书中的主人翁贾宝玉与林黛玉,无疑是寄寓了作者的初步民主主义理想的人物,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肯定人物,但是,作者又表现了他们性格中非理想的、非下面的方面,非肯定的方面。客观地、全面的写出了人物性格的正反侧面的多样化。
作者笔下的贾宝玉,他摈弃功名利禄,既不“留意于孔孟之间”,也不“委身于经济之道”,不但不“留意”不“委身”于此,而且对此予以激烈的抨击,每遇人劝他读孔孟之书,“谈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他就“只笔批驳诮谤”,说热衷于“读书上进”的都是“入了国贼禄死之流”。他背叛他的阶级,他的父祖为他选定的人生道路,宁受死打也不回头,然而他只希望“每日只和姊妹丫头们一处,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琪,作来吟诗……”
林黛玉也是一个性格多样化的人物,她孤立无依傍的少女,向敌对的社会环境挑战追求和捍卫自己的爱情,表现得那样勇敢刚强,可又那样胆怯脆弱。
在书中,我感受到了人性格的复杂化,多样化,它真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读《红楼梦》的感想与收获(篇二)
“红楼”是值得我们品一生的作品,每阅完一次都有不同的感触。经典的魅力也就在此处之中。“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这是宝黛之间的痴痴所爱,而宝钗之间的又有几人能看懂;金陵十二钗有又几人享受人间之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又能兴盛多久;这是时代铸下的悲剧!
阆苑仙葩是他们的开始,一个爱惜女孩,批评程朱理学,一个生性孤僻,多愁善感。初次见面就互相吸引,宝玉为林妹妹摔玉而到黛玉焚诗归魂,这都是宝黛的所爱所恨的爱情。宝玉含着玉石出生,受贾母的百般疼爱,游于温柔富贵乡,专爱作养脂粉,亲敬家里姐妹和丫鬟。他重情不重礼,批判程朱理学,喜爱性情文字,这也是与黛玉心有灵犀的初衷。在人间看尽了爱别离,万念俱空,了却尘缘,跟随一僧一道出走,““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的结果。这是多强烈的对比。“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的黛玉倾城倾国容貌,兼有旷世诗才,最富灵气的女子形象。从小的书香熏养,琴棋书画样样的才女,而最终也落得为爱殉情的结局。聪明清秀的她也受贾母疼爱,孤高自许,在那人际关系,贾宝玉成为她的知音,遂把希望和生命交付于宝玉的爱情中,我行我素,用尖刻的话语揭露着丑恶的现实,以高傲的性格与环境对抗,以诗人的才华去抒发对自己命运的悲剧感受,这是她个性格。最终的为爱现身,今生在贾府流尽了这一生的眼泪报答宝玉,这也完成最初的心愿。这一绕人心弦的爱情令人羡慕也为此深深感到遗憾,在这一社会背景下,结局也应是注定的。曾经在一起的时光的,他们在人生理念上,他们是反抗封建礼教的同盟,是自由恋爱的坚定追求者,这样一致让他们更为之疯狂,但在封建礼教的生活下他们的爱情注定是扼杀的,无论过程是多么美好。这也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和行将崩溃的封建制度作了有力的批判,讽刺着封建的残暴。
位于金陵十二钗之九的王熙凤,“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她一生精明而自己的命却是那么的轻薄。身处在大世家族,她善于察言观色、机变逢迎,心思缜密,处理事物也是得心应手。但心狠手辣的处事手段,在背后受到仆人的谴责谩骂,对她充满怨恨。她对于刘姥姥的态度却不同,以致最后能把巧姐交给刘姥姥抚养,这也许是上天对王熙凤的唯一照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不缺王熙凤这样的人,封建权财,人吃人的形象难道还少吗?最终却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凄凉的死去,那个时代人物典型的真实性,也反应了那个时代的风气。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与黛玉并列为金陵十二钗正册之首、群芳之冠的宝钗。她容貌柔美,不逊于黛玉,举止娴雅,博学多才,善解人意,是王夫人心中儿媳的不二人选。宝钗是封建礼教中的传统女子形象,知书达理,修炼自己的品格,善意待人,曾出钱出物为史湘云设东摆螃蟹宴,解决了湘云贫寒、势单却要请客的困难;照顾命运坎坷的香菱,使香菱免受欺负;暗中帮助家境贫寒的岫烟,一针一线地为她着想。这一性格的她也喜欢宝玉,一心为他,宝钗之间的“金玉姻缘”在最后形成,但没有维持多久宝玉就看破红尘出家,只剩下宝钗和腹中胎儿这一悲剧。曾与宝玉在贾府的相处,了解宝玉,日子很快乐,和林妹妹的写诗较真也让生活变得有趣,但最后宝钗历尽世态炎凉,尝遍人间甘苦,苦修苦炼,这是封建制度下的时代所促成的,它的本质被曹雪芹注入了红楼中,
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中的事事物物,是时代的结晶,反映封建的兴衰败亡。其中的性情只有我们自己去体会,值得去尝的经典。
读《红楼梦》的感想与收获(篇三)
今年暑假,我终于有时间完整的读完了一本《红楼梦》。心里却难过到了极点,黛玉的那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也一直在我耳边回荡。红楼女儿悲惨的下场,令我感叹到叹息不已,而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堂”的惊天之变更让我沉思许久!
想当初,宁荣二府繁华至极,不说别的,单是那一座大观园,就极尽奢华,正如刘姥姥说的“比画里画的还美”,可最后呢?大观园变成了衰草枯场,而曾经居住这里面那些美好的人物,也是死的死,走的走,一片凄凉。
他们之所以导致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无止境的贪婪和欲望;是因为过度追求金钱与权势;是因为妄想不劳而获;是因为那吃人的封建礼制。若不是这些,大观园还是一座繁花似锦的世外桃源!
想一想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沉稳乖巧的薛宝钗、精明能干的王熙凤、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探春、孤僻冷傲的惜春、宽宏豁达的湘云……
每一个都那么的冰雪聪明,例如:“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每当看到关于黛玉的情景,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这个“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令我产生了无限的怜爱。无论是离愁别恨,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默然泪下。这个敏感细腻的女孩,或许她真是那株美丽的绛珠仙草,来到世间只为“还泪”吧。
就像宝玉说的“这些女儿都是谁做的”,可到头来,黛玉泪尽而亡,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他乡,惜春遁入空门,湘云不知所归……这其中的辛酸和悲哀,有谁能懂得,有谁能理解?
而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贾宝玉,同样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灵、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混迹于污浊的官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愿意为封建礼数所束缚。宝玉于大观园中众姐妹的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但到后来,她们一个个离他而去……
我已经不再把《红楼梦》看成是一部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人间悲欢离合、社会百态。都说《红楼梦》所展现的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的悲剧,但无论如何,这曲红楼悲歌,仍旧让我感叹,让我不忍,让我深思!
这本书是原著的精编版,章回经典,脉络清晰,是亲少年读者领略《红楼梦》艺术魅力的最佳版本。值得一提的是还在书中增加了名师导读,名师解析,好词好句,写作借鉴延伸,以供读者回味和借鉴,深刻领悟作品内涵,书中感人的情节,生动的人物配以精彩的场景美绘图。三春尽去,牡丹免不了凋零的命运,但其绝世芳华却成了永不抹去的经典,值得我们品味与回味!
读《红楼梦》的感想与收获(篇四)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开篇,作者就给予我们一个神秘的印象。前世的情缘,后世来还。大多数读完这本书的人或许都怀有一份感叹,感叹结局的悲哀。黛玉无可奈何,抱憾而终;宝玉穷困潦倒,看破红尘。
书中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坎坷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用贾府的兴衰作为背景,通过它,揭示了封建大家族的腐朽。透露出作者心中那份不满与愤怒。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她从小体弱多病,造就了她倔强、孤僻、特立独行的个性。但她的诗情画意和聪明灵秀总是不断的吸引着我。她每次与姐妹们作诗赏画,总是那么的才气逼人。她总幻想着与贾宝玉的爱情有朝一日获得认可,所以当她的爱情幸福被扼杀时,她表现得那样的勇敢、决绝。而最让我怜惜的,是她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薛宝钗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但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开始同情她。她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和各方面的人保持着一种亲切自然、合宜得体的关系。但她也是一个典型的服从者,这是悲哀的,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所支配。与林黛玉相比,就显得更加悲哀,因为林黛玉追求了自己的幸福,并且得到了那份真诚的感情。而宝钗的一生“愚昧和不自知”到头来,只能任由生活来将她深深埋没。
我感叹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悲剧,佩服那些敢于与封建斗争的人们,同情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亦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如此的让人捉摸不透。
在人间的阅读收获与感悟通用五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阅读了《在人间》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在人间》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充分回味《在人间》这个《在人间》,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在人间》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收集整理的“在人间的阅读收获与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在人间的阅读收获与感悟(篇一)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第二部自传《在人间》。使我明白了人为什么要活在世界上。
这本书讲的主人公阿辽沙少年时代以及青年时代的故事。少年时,他并没有上学而在鞋店打工,由于长期重复着一件事,没有自由而一头撞在玻璃上到医院抢救。他的祖母怕再出意外就没让他继续干,回到了农村。而后回到农村并在森林里度过一段日子,磨练自己。后来他又决定到别人家学画画,却没想到,总被老妇人骂,那个恶毒的女人龌龊至极。最后,他又回到了家,后来,他又饱尝了世间的痛苦,从而激发了正义和对真理的追求。并决定上学。
当我读到了他去学手艺,却屡屡遭到别人的挖苦、讽刺的时候,我恨不得跳进书里,对富人家里的每一个人大吼一声。
他同时也遇到了所谓的好人:船上的厨师,裁缝妻子、皇后、西塔莫夫……他们都用书籍与真理解决问题。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厨师。当主人公阿辽沙来到船上当杂工的时候,他遇到了第一个正义的人——厨师。他总想可怜所有人,却被别人嘲笑,所以,他不得不对每个人发火。阿辽沙在他眼里是一张白纸,所以,他决定将阿辽沙教成一个有教养的孩子。
我恨透那些故意刁难清白人的人,他们总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人活在世上要有意义,不能整天受龌龊人的压迫!要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要为人类付出,去干自己应该干的事情。我也希望那些幸灾乐祸的人能够换位思考一下。
只有人与人之间都产生友谊,不幸灾乐祸,同别人成为朋友,这样,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
在人间的阅读收获与感悟(篇二)
《在人间》是继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讲述了阿列克谢离开令他痛苦的家庭,在社会上打工的故事。在社会中,他明白了什么?又同情了什么?一切从书中揭晓。
阿列克谢在一家名叫:“时尚鞋店”的店里工作时,见到店员一见到女顾客,就满面笑容,内心充满邪念,非常恭敬的令人厌恶的举动而恶心。人人平等,为什么一见到女的就图谋不诡呢?还有一次,他无意中发现店长对离开的女顾客乱骂,这让阿列克谢内心非常震惊。不止一次,人们轻视着女性。我不禁想:“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要看不起部分人,女的也是人啊!既然是人就要和谐相处,美好的大千世界由我们一起共享,“相煎何太急”。男人们如此行为,真的是让我厌恶至及。
在书中,人们喜欢看不公平的事。对较弱的一方往往以冷朝热讽相对,还有良心吗!在别人有难时,我们应该去帮助,而不是各种形式的打击,一个个说要美好的生活,要国泰民安。可是哪个人为之行动。“说到不如做到”,“言出必行。”想要美好的家园,不靠众人的努力,怎么不会难以实行呢。
《在人间》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个邪恶之人,一件件不公平之事,以及——一个黑暗的世界。引起了我的怒诉,让我的心智到了更高的层次。
在人间的阅读收获与感悟(篇三)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 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 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在人间的阅读收获与感悟(篇四)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
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
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侮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在人间的阅读收获与感悟(篇五)
最近,班里流行起一股“童年”风,每天到了教室,一本本《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便出现在面前。
《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是一本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本书里总共有三个部分。
书中讲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在父亲去世后,随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在这里,阿廖沙度过了自己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字里行间涌动出了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在这个部分里,高尔基用幽默生动的语句描绘了一个慈祥的外祖母,两个自私的舅舅和一个暴力的外祖父,让人回味无穷。
第二部分是1871年至1884年的事,这便是《在人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为生活,与外祖母摘果卖钱过活,为了挣钱,阿廖沙不惜当绘画馆的小学徒,船上的洗碗工,圣像作坊的徒工。尽管在人生道路中经受磨难,但是各种书籍最深深地吸引着他。他怀着自己坚强、坚定的信念奔赴喀山。
到了《我的大学》,整本书便接近了尾声,虽然阿廖沙来到这里,没有实现梦寐以求的大学梦,而这里的贫民窟、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在码头、面包店、杂货店都看到过他的身影,后来,阿廖沙阅读了大量革命民主主义的书和马克思主义著作,直到参加了革命。在喀山的四年,他的思想、学识、社会经验得到了长足进步。
读完这篇本书,我不禁被高尔基妙笔生花的写作方法感到震惊,尤其是对人物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仿佛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比如《童年》第一章的一句话“她低下头,默默地站在那里,直到墓穴被填平”,读了这句话,我好像真的看到外祖母满脸樵椊,看着父亲的棺材被两个乡下人埋到地下去。令读者也不禁感到悲痛。
在这本书里,高尔基埋下许多伏笔,剧情一波三折,让人难以琢磨,给人以神出鬼没的感觉。让读者也有时喜笑顔开,又有时悲痛欲绝,又有时为人物命运而担忧。既表达了自己对苦难的认识,和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又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的青少年。
相比起高尔基,我们的童年该是多幸福、多美满啊!
读《项链》的感想与收获 (精选4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网络上有很多关于《项链》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写《项链》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项链》的感想与收获,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项链》的感想与收获【篇一】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部短篇小说《项链》,作者是法国著名的作家莫泊桑。
《项链》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女人叫玛蒂尔德,她有很强的虚荣心。有一天,玛蒂尔德的丈夫带回来一张请帖,请玛蒂尔德参加舞会。本来她可以穿自家的普通衣服,可她非要穿更好的的衣服,做好衣服后,她又去她的朋友家挑首饰,最后选了条带金刚石的项链。舞会上,很多人都说她漂亮。可是她回来后发现项链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朋友让她还项链时,她不敢告诉朋友项链丢了,就说项链坏了正在修。后来玛蒂尔德借钱买了一条同样的项链给了朋友。然后她又拼命工作挣钱,花了十年才还清所有债。直到她再次遇到朋友时,她才知道原来的项链是假的,自己赔的是真的。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玛蒂尔德有着强烈的虚荣心。她不能面对现实,总是想着比自家更好的,遥不可及的'事情。如果她穿自家的服装,不穿那么华丽的服装还戴项链,她就不会弄丢项链了。像这样的很多错误都是从虚荣心开始的,所以人千万不能有虚荣心。
此外,我还知道了我们做错了事一定要承认,不能像玛蒂尔德一样,弄丢了东西不告诉别人。如果她丢了项链后大胆的讲出来,她就会知道项链是假的,不会借那么多钱买真项链还要还十年债了。所以我们以后遇事一定要告诉别人,别像玛蒂尔德一样让自己吃亏。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喜欢上了《项链》这本书呢?如果你喜欢,那就赶快看看吧!那里面还有很多知识等你去发现!
读《项链》的感想与收获【篇二】
最近,我读了有“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称号的世界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项链》,读完以后,我感触颇深。
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爱慕虚荣的妇人玛蒂尔德的故事,她整天想着能住豪华的房子,能吃山珍海味,与上流社会的人接触。后来,她在还清一拿,笔巨额债务时,却变得勤劳善良了,变得不再爱慕虚荣,不再做白日梦了。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感受到整日爱慕虚荣,不切实际的空想,是没有什么用的,我们要勤劳、勤奋,要知道啊,人生的路还很漫长,我们要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
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人过于爱慕虚荣,看见别人吃美食穿名牌,自己也要这样,还经常让父母带自己去各种餐馆吃饭,花了父母还多钱,目的就是为了在众多同学面前炫耀自己。就拿我妹妹来说吧,虽说父母一个是高级律师,一个在银行身居要职,家庭收入很高,但她用钱简直就是随意挥霍,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用的东西大多都是进口的,吃的东西也很贵,可她才三年级,买有挥霍的资本呐!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不要再爱慕虚荣了,这对你只是有害而无益的呐!
读《项链》的感想与收获【篇三】
刚刚读了一本书,是莫泊桑的《项链》。讲述的是,骆塞尔太太家里不是很富有,只要能吃一顿肉汤就很满足。
她的丈夫给他一张请帖,邀请她去参加舞会。骆塞尔太太为自己没有好看的衣服和昂贵的首饰而烦恼。
后来,他向伏来士洁太太借了一个用金刚钻镶成的项链。
舞会终于到来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骆塞尔太太的身上,一般男宾都望着她出神,探听她的姓名,设法使人把自己引
她跟前作介绍。本部机要处的人员都想和她跳舞,部长也注意她。她用陶醉的姿态舞着,用兴奋的动作舞着,她沉醉在欢乐里,她满意于自己的容貌的胜
利,满意于自己的成绩的光荣;满意于那一切阿谀赞叹和那场使得女性认为异常完备而且甜美的凯歌,一种幸福的祥云包围着她。所以她什么都不思虑了
舞会结束了,骆塞尔太太发现,项链丢在他们刚打的出租车。
骆塞尔太太为了换项链,做了整整十年的工,终于赚到足够的钱买一个新的项链。
可是,到最后,才知道,那串项链是假的,只值金法郎。
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不要爱慕虚荣,贪图富贵。
读《项链》的感想与收获【篇四】
记得我读中学时课本上有一篇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它描写了一个虚荣心很强的妇人为了一次出风头,而意外改变了后半生的故事。
当年这个故事给我最大的震撼是故事结尾的反转——钻石项链居然是假的!谁曾想到玛蒂尔德节衣缩食,整整劳苦十年却是因为一条假项链呢?这真是个悲剧,我很同情她。
时光荏苒,在社会中经历过多年,如今已是中年主妇的我,再读这篇经典小说,心里却有另一番看法。
马蒂尔德和她的丈夫是值得尊重的、守诚信的人。现实生活中逃避债务的“老赖”比比皆是,而这对老实的夫妇面对巨额的债务,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赖账,而是花费了漫长十年还掉了欠款。他们诚实地担起了自己的债务,保护了他们仅剩的自尊和名誉。
马蒂尔德拥有一个难得的好丈夫。首先,丈夫很了解妻子心底的愿望,他费力弄到了请柬,想让妻子开心;然后因为妻子需要适合参加舞会的裙子,他舍弃了自己的心愿;最后又因为妻子的虚荣而弄丢了借来的钻石项链,欠下巨债!从头到尾,丈夫都没有指责和埋怨妻子,推诿责任,而是积极地面对,想尽各种办法解决问题,并在往后的十年中和妻子一起默默承担责任,不离不弃!这何尝不是马蒂尔德不幸人生中的最大幸运呢!
读《乡土中国》的感想与收获
只有感同身受过,才能感受到家乡的温柔,也只有离家多年,才会激起那股思乡的念头。我们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让我们的中国变得更好,但也不能忘了根本。你是否在寻找《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乡土中国》的感想与收获”,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乡土中国》的感想与收获【篇一】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腐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读《乡土中国》的感想与收获【篇二】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读《乡土中国》的感想与收获【篇三】
刚刚接触到这本满是学术言论的书,我是抵触的,觉得这书不是与我“同一世界”的事物。但毕竟是必读书目,在老师的引导与同学的陪伴下,我慢慢靠近它,渐渐发现自己改变了对《乡土中国》的看法。
它不像我以为得那样生涩难懂。文中常有生动的实例,如“文字下乡”一篇提到,教授的孩子虽在学校成绩好,被夸聪明,但与乡下孩子在一起捉蚱蜢时,却远不及他们灵活敏捷,这有力阐释了一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与个人所处环境的需要有关,乡下人也并非愚的道理。
它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远离生活。“差序格局”一篇中提到“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想想自己的生活,的确拥有与自己关系远近不同的人形成的如“波纹”般的交际圈。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办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通过此书我也了解到,作者费孝通先生,原来是这样一位富有勇气与探索精神的开拓者,着实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本书中,还有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乡土社会这种中国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形成的固有结构,是保存还是被改变……大概会引起很多人的沉思吧!
《乡土中国》一书,让我收获了很多,在我的学习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读《百万英镑》的感想与收获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相信每个人看了百万英镑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百万英镑读后感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百万英镑》的感想与收获”,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百万英镑》的感想与收获(篇一)
我看过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看过一个描写了武则天的心腹的《上官婉儿》看过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可那都是过去时了。最近,我读到了一本新书《百万英镑》。
这是一本马克·吐温的名著,也是一篇讽刺性短篇小说,翻开它,我就仿佛与主人公一起在街道上,在不经意间,忽然拿出那张百万英镑,让店主分外吃惊。
开始,他身无分文,蹲在广场边望着一个被咬了几口的梨,感到分外饥饿时,我不禁暗暗为他担心,他没有钱,要活下去真是挺难的,不过只要他找一份工作,就一定会有饭吃,有地方住的。
主人公在看到信封中有钱,然后跑向饭馆,吃了许多佳肴后,结账时,去发现那里面的竟是百万英榜时,我的心被掉了起来,因为如果他用这张百万英镑的话,那会被抓到警察局,因为前面己经有了介绍,所以我知道了这张百万英镑的打赌经过,这真可笑,一个穷流浪汉给他一张百万英镑,这个赌体现出了英国人那种勇于尝试的精神。
当主人公在服装店,因为衣衫破烂而遭到店员的嘲笑时,我觉的这是一个挺能反映出店员的那种对穷人不理不睬,十分傲慢的描写,可当他一拿出百万英镑的时候,老板为了迎合他,竟然要他永远的可以不付款,还将别的小顾客的衣服放在一边,而为这位“大阔人”定制衣服,马克·吐温真是语言大师,将这件事描写的这么详细。
看完这本书,我仍在回味着刚才的.情景,这真是作者的描写给读者的馈赠。
读《百万英镑》的感想与收获(篇二)
在假期里我读了《百万英镑》,十分趣味。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是美国的幽默大师、著名作家,十九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作品既有辛辣强烈的讽刺意味,又具有风趣十足的幽默感;既富有独特的灰谐妙语,又具有深刻犀利的社会洞察力和剖析力。”
书中讲述了一个矿业经纪人的办事员因不细心把船驶出了海湾,迷失了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帆船救起,并以水手工作代替船费。到达伦敦时,他身无分文,十分贫穷。
第二天,他被一位年长的绅士叫去,并给了他一封信,叫他回到住所后再打开。可是他一出门就把信封打开了,却发现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着,从面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段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向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终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十分幸福的生活。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家却买不到幸福,金钱能买到血液却买不到生命,金钱能买到钟表却不能够买到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我的生活,自我的生活要靠自我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仅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
读《百万英镑》的感想与收获(篇三)
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这部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我读的津津有味,因为小说不但幽默还符合实际,内容也相当精彩。
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免费吃饭,买衣服,住宿,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篇小说我觉得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到时间,买不到快乐,也买不到知识。我英语成绩不大好,然而钱不能使我提高成绩,在知识的大门前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