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在学习工作中,我们有可能会需要写总结报告。写总结可以推动我们的工作向前不断前进。我们写下的总结,在另一方面提醒着我们:我们的价值就是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们产生价值。那么撰写总结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2011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11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11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11〕33号、中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国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11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4、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指导作用。全局干部职工每逢重大节假日主动前往寺观教堂蹲点督导,确保了宗教界传戒法会、纪念法会、传统节庆等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补助道协5万元制作完成道教文化宣传纪录片。挖掘整理宗教文化,《隆莲法师文集》等一批宗教文化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立项项目。完成了“灾后成都道教文化展示体系研究”软科学立项和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年共

调处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70余起,接访群众820余人次,涉及金额6100余万元;查处2起清真食品生产违规问题;调处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21件,涉及人员900余人次。

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见成效

1、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年班子成员参加国家部委高层次培训3人次,参加市管干部“创新思维月论坛”7期21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49人次。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支部学习,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召开专题分析会,建立网上学习专栏,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2次,培训党员275人次,开展问卷调查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2份,召开意见征求会13次,走访服务对象300余人次,收集建议21条,形成调研报告12篇,被市委《学习专报》采用11篇,为民办实事12件,惠及群众70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动作”,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3、转化学习成果,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狠抓崇州市红旗村对口扶贫工作。先后15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扶贫。争取民族宗教界力量筹措扶贫资金20余万元。2次支部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到帮扶村走访慰问和调研,慰问贫困户2万余元。3年定向帮助3名贫困学生5.4万元。完成一期1500米长的环山渠引水工程。免费帮助3户贫困户种植食用菌。落实1名驻村干部。全年扶贫村人均增收超过全市农民增收的4%;同时,全面规范文殊院、青羊宫、昭觉寺、大慈寺绿地建设行为,共整治绿化带750余平方米,没有发生侵占绿地问题。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审批。开展“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活动。完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工作巡查任务。配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法制城市活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办网上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民族成份更改387人次,办理升学加分证明230人次,接受咨询2800余人次,网上接访9件,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件17件、市分管领导批示件60件,办结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完成了全市32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免费年检年审工作。完成接待中央国家部委、全国各地民宗部门领导来我市考察调研23批次。认真做好机关党建、机要、保密、老干部等工作,保障作用明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宗教场所重建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

gz85.COM更多总结编辑推荐

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xx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xx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xx〕33号、中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国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xx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4、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指导作用。全局干部职工每逢重大节假日主动前往寺观教堂蹲点督导,确保了宗教界传戒法会、纪念法会、传统节庆等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补助道协5万元制作完成道教文化宣传纪录片。挖掘整理宗教文化,《隆莲法师文集》等一批宗教文化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立项项目。完成了“灾后成都道教文化展示体系研究”软科学立项和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年共

调处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70余起,接访群众820余人次,涉及金额6100余万元;查处2起清真食品生产违规问题;调处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21件,涉及人员900余人次。

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见成效

1、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年班子成员参加国家部委高层次培训3人次,参加市管干部“创新思维月论坛”7期21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49人次。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支部学习,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召开专题分析会,建立网上学习专栏,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2次,培训党员275人次,开展问卷调查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2份,召开意见征求会13次,走访服务对象300余人次,收集建议21条,形成调研报告12篇,被市委《学习专报》采用11篇,为民办实事12件,惠及群众70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动作”,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3、转化学习成果,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狠抓崇州市红旗村对口扶贫工作。先后15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扶贫。争取民族宗教界力量筹措扶贫资金20余万元。2次支部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到帮扶村走访慰问和调研,慰问贫困户2万余元。3年定向帮助3名贫困学生5.4万元。完成一期1500米长的环山渠引水工程。免费帮助3户贫困户种植食用菌。落实1名驻村干部。全年扶贫村人均增收超过全市农民增收的4%;同时,全面规范文殊院、青羊宫、昭觉寺、大慈寺绿地建设行为,共整治绿化带750余平方米,没有发生侵占绿地问题。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审批。开展“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活动。完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工作巡查任务。配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法制城市活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办网上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民族成份更改387人次,办理升学加分证明230人次,接受咨询2800余人次,网上接访9件,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件17件、市分管领导批示件60件,办结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完成了全市32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免费年检年审工作。完成接待中央国家部委、全国各地民宗部门领导来我市考察调研23批次。认真做好机关党建、机要、保密、老干部等工作,保障作用明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宗教场所重建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19年,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民宗局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民宗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朝兴任组长,分管领导谢军为副组长,其它干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

2.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针对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xx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民族宗教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3.抓好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在民族宗教领域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参与意识。二是针对民族宗教领域情况,加强线索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黑恶犯罪线索,也未接到过涉黑犯罪线索举报。三是完善工作档案,对扫黑除恶工作中收到的文件、上报的材料、宣传图片资料做好收集,形成工作专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没有有效利用新兴媒体,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

2.因单位力量有限,宣传力度和广度还不够。

3.与扫黑办、成员单位联动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人人喊打。积极与县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局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民族宗教领域工作,促进我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XXX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总结


办了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界人士3个培训班,对400余人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宗教基本常识、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并组织市级三个宗教团体50余人到省外宗教团体学习考察,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合格教职人员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做好有组织的朝觐工作。严格按照条件做好穆斯林朝觐人员的报名审核和培训工作,选派一名副主任带领我市25名朝觐人员前往沙特朝觐并安全归来,保持了多年无零散朝觐的良好局面。

4.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与市人民银行联发《在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在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活动场所推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有序开展活动。一是指导市基督教“两会”接待香港大围基金会基督教徒一行13人对沾益县土桥村、三道坎苗族村231户村民900人进行慈善捐赠大米慰问活动,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宣威市基督教“两会”接待美国基督教宣道会2名基督教徒到宣威市止布卡等3个基督教教会进行友好访问。二是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选派4名阿訇参加省伊斯兰教第九届《古兰经》诵读比赛,选派6名阿訇参加省宗教局举办的伊斯兰教解经骨干培训。三是在宗教界开展以“同心同行”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推荐上报宣威市东山松鹤寺和会泽县老街武圣寺为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是上报2010年度宗教工作大事记图片,完成《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论文撰写报送和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年报工作。

(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履行“一岗双责”,把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日程,与民族宗教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委党组下发了《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成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机构的通知》,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把廉政教育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机关党支部举办了“七一”红土地之歌演 讲比赛。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委31人按《市民宗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实施细则》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共排查风险环节71个、风险点78个,风险防控措施108项,确定16个B级,15个C级岗位风险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表》上报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四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对全省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中涉及民族地区“整村推进”项目实施绩效管理,适时通报重点工作、公示重要事项,通过“96128”专线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以“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综合审批科室管理,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完成3名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认真履行“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责,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学以致用,提高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本领和能力。三是成立“抗大旱保民生抓安全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深入联系点沾益县松韶村委会指导抗旱工作,安排15万元资金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四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协办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协办提案1件,对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已办理的5件提案进行续办续复,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五是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开展了“散居民族地区问题、民族双语教育情况、少数民族自发搬迁情况、城市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民族地区优势产业”6个专题调研,撰写上报了调研报告,形成了一批富有理论性、政策法规性、规划性的调研成果以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六是认真做好统战、老干部、信访、保密、安全、医疗互助、妇女儿童、财务、档案、信息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XXX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总结


市民宗委2011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委、省宗教局的帮助指导下,高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发展保稳定,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有力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

1.领导高度重视。2011年,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省民委主任王承才一行到马龙县、陆良县、师宗县调研民族工作,省政协副主席白成亮到麒麟区、会泽县调研城市民族工作,充分体现了省级领导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重视,省级领导调研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城市民族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2.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云发〔2009〕13号、云办发〔2009〕2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曲发〔2010〕3号文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曲办发〔2010〕39号文件,将《决定》主要任务分解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2011年又将《决定》内容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XXX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1年度县(市)区综合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曲发〔2011〕8号),9个县(市)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模范集体211个,模范个人424名。

(二)围绕第一要务,实施项目带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科学发展

1.全面开展省级民族专项资金项目检查验收。一是检查验收2008、2009年度16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是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项目。三是对2011年度项目申报预选点特别是对“民族团结示范村”、“散居民族发展示范村”及“民族特色村寨”项目进行调研评 审,向省民委上报了扶持特困和散居民族发展试点工作情况、大海林布依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和2011年度省级民族专项资金项目。

2.民族地区项目经费争取有新突破。一是争取到省级民族专项资金101项1190.9万元,资金量比上年增13%,其中散杂居民族专项扶持资金48项401.9万元、民族机动金12项6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项46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9项31万元、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7项100万元、民族团结保障工程专项经费11项101万元、城市民族工作专项经费2项30万元。二是安排市级民族专项资金64项300万元。

3.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服务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协调市人民银行落实好定点企业正常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全市11户定点企业1~3季度共享受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79万元。二是积极申报2011年扶持民族地区企业发展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为1户定点企业争取到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贷款贴息10万元。三是对定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形成“政府为企业服务,企业为政府分忧”的良好氛围,受到省民委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民委经济工作会上作了题为《充分发挥牵头协调服务作用积极落实定点企业优惠政策》的交流发言。

4.民族地区统计工作圆满完成。完成了2010年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和自然村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掌握了8个民族乡、161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和1441个自然村的40项指标数据。

(三)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1.民族教育稳步发展。一是实行中考和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对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照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912名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加分手续。二是推荐1名布依族学生到云南师大附中就读,安排香港民安队少年团到我市民族中学参观交流活动。三是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覆盖市、县、乡、村以基础教育为主的民族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47%,8所民族中学D级危房已排除10426㎡,188所民族小学D级危房已排除80668㎡。

2.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度5个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各项目进展顺利。彝族文献提要编纂项目已收集到彝族文献和家谱160余本、5千余页、70余万字;省级少 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影像档案14个项目录制已完成;马龙县咨卡火草褂纺织工艺抢救保护项目已完成4名传承人员培训、火草种植试验工作;罗平县布依族古文字文献挖掘整理项目已收集到布依族文献《麽经》300余本;《师宗县壮族历史与文化》初稿已形成。二是启动了2011年度省级下达的7个项目。三是召开市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抢救培训会。四是起草《X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待市政府讨论通过后实施。五是成立市第四届少数民族歌舞乐展演领导小组,编制经费预算,开展了前期工作。六是投入3万元在XXX师院音乐舞蹈学院建立了民族音乐舞蹈传承推广基地。

3.民族体育长足发展。建立了民族体育项目训练基地9个其中投入12.5万元在XXX师院体育学院建立了高脚竞速、射弩、板鞋竞速、吹枪、蹴球、秋千、龙舟7个项目基地,投入16万元建立了师宗县体育中学摔跤、陀螺基地,陆良县体育中学摔跤基地,麒麟区少体校武术基地,为培养民族体育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8个民族乡建有卫生院,乡内79个村委会和99个民族村委会均有卫生所,医疗卫生条件有较大改善。民族地区全面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逐年提高,民族乡参合率达96%,少数民族群众能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少数民族低收入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四)履行第一责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1.建立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根据曲发〔2011〕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2011年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和《XXX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1年度县(市)区综合考核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和民宗局综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把民族团结纳入对各村委会(社区)综合考核内容。同时,把民族团结目标任务和省民委系统内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考核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民宗局和委机关各科室,年底市、县、乡、村(社区)逐级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民族团结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使民族团结工作形成了层层建立考核制度、分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坚强 的制度保证。

2.建立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制度、统计制度和排查调处制度。按照国家民委、省民委要求,建立了本辖区内发生的涉及民族方面的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群体性突发事件电话和书面报告制度,涉及民族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及其调处工作月统计报送制度,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和隐患按季度排查调处制度,抗旱救灾“国庆”期间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全年共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4件、隐患1件,没有发生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个人越级到昆进京上访事件。

3.建立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根据省民委系统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建立了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7月召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暨民族关系状况分析研判”会议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委上报分析研判报告,10月召开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并向省民委上报了分析研判报告。

4.加强窗口服务,规范民族成份变更管理。向各县(市)区民宗局转发了《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将民族成份变更的条件、审批程序、所需材料在XXX政府网、XXX珠江网上公开,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在XXX市政务中心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结。全年严格按政策审批民族成份变更604件,没有“应进未进,体外循环,多头受理,暗箱操作或授权不充分”的情况,窗口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5.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清真食品管理。开展了城市民族工作调研并向省民委上报了《XXX市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报告》;在麒麟区黄家庄社区和宣威市宛水社区开展了城市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和日常管理,开展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调查,向省民委上报了《清真食品生产企业调查表》;对符合条件的516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颁发了清真食品标志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五)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民族团结进步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媒体开辟专版专栏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党 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为重点,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在《今日民族》、《民族时报》开设“XXX民族宗教工作”专栏专版,编印XXX市“十一五”以来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集锦《破茧飞梦》,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2.大规模开展干部培训。在市、县、乡三级党校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讲座和课程,对各级干部进行培训,举办了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班。9月市民宗委、市法制办对各县(市)区民宗局长、副局长和相关科室人员42人进行了为期4天的执法培训;各县(市)区全年共举办干部培训班45 期,共培训干部 3308人。

3.全面开展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专项宣传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开设《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常识》课程,进一步增强师生民族团结意识。利用彝族火把节、回族“三大”传统节日、苗族“踩花山”、水族“三月三”等民族传统节日,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日、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月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54 次,20余万人受到教育。

(六)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构建和谐宗教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依法制止乱建寺庙和乱塑露天宗教造像;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指导罗平县稳妥处理乐丰天主教堂拟举办中小学生宗教礼仪培训班事宜。二是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根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向省上报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97名、佛教教职人员108名、道教教职人员6名、拟按立为基督教牧师人选5名、拟按立为基督教长老人选11名的认定备案材料。三是组织我市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及各级宗教团体负责人43人参加全省首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表彰会暨宗教界人士培训会;组织天主教神职人员参加省天主教“两会”三届五次常委会暨爱国主义培训班;认真做好参加省天主教第四次代表会议代表、委员、常委人选的推荐工作,在代表会上我市有4人当选为省第四届天主教“两会”委员,有2人当选为“两会”常委;指导市基督教“两会”推选3名人员参加省基督教“两会”举办的首届基督教讲道交流活动。

2.大规模培训宗教教职人员。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