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六篇)

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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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日安全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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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为保证辖区居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文件指示精神,我局和**县食安办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十九大及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太食药安委办〔**〕10号),组织动员全县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会议部署,迅速行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对辖区“两节”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了专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证节日食品市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领导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主抓节日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节日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此次检查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分工明确、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保证了这次检查的顺利完成。各所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抓手”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了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确定了监管工作的目标、重点及时间,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对辖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了督办检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粮油市场专项整治,以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小作坊、流通领域及餐饮单位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两节期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6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0个次、食品生产企业94户,超市、食杂店等经营户764户,举办食品安区培训宣传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组织食品抽样检验46批次,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946批次,责令整改23户,立案9起,结案3起,罚没款1.5万元。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市场,为保护辖区居民身体健康,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节日期间,我局坚持24小时值班在岗,每天按时统计报送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在此期间我局辖区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篇二)

近期,为确保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市局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年“国庆”、“中秋”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做好了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确保了“两节”期间肉类、酒类的食品安全,为**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9月25日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部署了我局“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李兰平为组长、副局长刘建平为副组长的商务局“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重点监测,强化措施到位

一是抓好商业流通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心连心、新一佳、金马特、福康祥等超市企业进行调研、监测。二是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和酒类消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进出场台帐工作和酒类经营企业建立营销台帐,确保流通市场的肉类、酒类产品符合质检部门要求,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三是监督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的食品生产状况,促进企业食品安全生产,做到本地外售食品安全质量达标。

(三)加强整治,防微杜渐

为净化节日市场,务实“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庆”节前,**市商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家,酒类消费市场(店)22家,收缴未经检疫的猪肉120多公斤,假冒名酒50余瓶,价值近万元。此次行动打击了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和祥度过节假日。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的安全生产“国庆”、“中秋”一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全面推进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篇三)

根据夹食安办[**]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和旅博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创建旅游平安和谐环境,不断的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旅游市场,推进旅游建设,打造旅游品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旅游秩序有条不紊,未出现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游客投诉事件。现就行业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写作服务网址:http://

1、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重点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综合监管、部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并督促各涉旅企业和单位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

2、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协调力度。我局适时召开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协调相关工作问题,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旅游企业内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我县旅游景区、宾馆和农家乐的食品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增强旅游消费者的安全感。

3、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完善机制。根据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示要求,我局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对旅游行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面确保食品安全。

1、加强行业管理,全面确保了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和平时的旅游安全。我局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性,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并对全县星级酒店、景区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查摆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内进行整改,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2、强化日常行业监管,推动安全活动开展,促进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我县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月坚持工作。定期组织专人对星级饭店、景区内餐馆、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操作间、预案制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严格检查。

3、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为了进一步确保游客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我局专门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查档案,将每个时期的安全隐患问题详细的记录,明确单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限期整改并复查。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还需个企业完善,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2、景区周边分餐馆还存在餐具消毒不彻底,随手摆放现象,导致分类不明确,已责令整改。

3、食材管理无章可循,记录不够严谨。

三、今后的打算

1、重点要做好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放在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内容侧重食品安全,设施安全。

2、加大旅游市场的整顿力度,特别节假日期间,游客激增的时候,加强景区及周边的餐饮单位、星级酒店、餐馆的经营秩序整治力度。整治重点放在旅游服务、旅游产品质量、价格、严查欺客、宰客现象和安全管理情况。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检查水平,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

(篇四)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各部门间相互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新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年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办〔**〕8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220 家次,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485份,合格率100%,检测屠宰生猪1100余头,抽检样品96个,出入境生猪5126头,均未发现阳性样品。国有粮食企业1家,个体经营户9户。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5户。

生产加工环节:重点对辖区内生产加工月饼的原辅材料质量、包装、产品标注标识等进行检查。同时针对节日期间销售量较大的大米、面粉、袋装肉制品、袋装休闲小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没有发现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流通环节:以月饼、糕点、蔬菜、肉制品、酒类、饮料等节日食品为检查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宾馆、旅游景点及车站为重点区域,加大对超市、食杂店、集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的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大力查处假冒、仿冒知名企业注册商标、包装等行为,严防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商品、不合格商品及农药残留的违法行为。

餐饮环节: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结合大梅山文化旅游餐饮保障工作,对水车、油溪、大熊山三个景区乡镇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了回访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生猪屠宰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增强检测比例和增加监管人员,并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菜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同时检测,杜绝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流入市场,让人们吃上放心肉。

总之,在市食安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篇五)

近期,为确保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市局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年“国庆”、“中秋”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做好了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确保了“两节”期间肉类、酒类的食品安全,为**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9月25日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部署了我局“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李兰平为组长、副局长刘建平为副组长的商务局“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重点监测,强化措施到位

一是抓好商业流通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心连心、新一佳、金马特、福康祥等超市企业进行调研、监测。二是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和酒类消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进出场台帐工作和酒类经营企业建立营销台帐,确保流通市场的肉类、酒类产品符合质检部门要求,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三是监督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的食品生产状况,促进企业食品安全生产,做到本地外售食品安全质量达标。

(三)加强整治,防微杜渐

为净化节日市场,务实“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庆”节前,**市商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家,酒类消费市场(店)22家,收缴未经检疫的猪肉120多公斤,假冒名酒50余瓶,价值近万元。此次行动打击了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和祥度过节假日。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的安全生产“国庆”、“中秋”一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全面推进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篇六)

为了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双节及十九大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办于**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办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重点对集市、小摊点、餐饮门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三、全面整治,成效显著

**年9月20日-10月7日、我办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了8次大型集市,百余家餐饮门市。检查重点为:1.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2.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3.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4.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30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

在此期间,我办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办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镇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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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为保障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维护好节日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快速反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在全市范围内有力、有序、有效地组织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食品安全。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于9月5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奶源、奶制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和婴幼儿患儿的诊断救治工作。节日期间,各级食安委办公室,市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了通信联络畅通,指令及时传达,信息及时报送,坚持婴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日报制。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了节日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一)狠抓综合检查,整治成效明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本部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检查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中秋月饼、快餐熟食品、方便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酒店(饭店)月饼加工点、超市、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旅游景区餐饮等为重点场所,全面开展了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9月9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带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和教育局等单位参与,对群众安置点集中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大型餐饮单位、熟食品流动摊贩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节日期间,**县政府的县长或分管县长也都亲自带队检查了本地的食品安全情况。市县卫生系统针对两节期间餐饮消费的特点,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分六组划片开展工作,深入各月饼加工现场、旅游景点景区餐饮单位、宾馆酒店和社会餐馆进行检查,检查了月饼加工销售单位、食品超市共42家,旅游景点景区和宾馆酒店和社会餐饮单位520家;市县质监部门对市内生产的重点食品(如配制白酒、调味品、肉制品、糕点、矿泉水、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特色食品(如米粉、皮蛋、蕨根粉条、酥饼、片粉)进行排查,共出动106车次,21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4 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5份;市县工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254人次,车辆10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8593户次, 取缔无照经营27户,查处食品案件12件,假冒伪劣食品442公斤,罚款2.5万元;市县畜牧、商务部门在节日期间开展对畜产品的养殖、猪肉市场运行的监测,并对**双汇、**东方肉联厂等8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市县粮食部门对国有、私营、个体户的生产、加工、收购、销售和运输环节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市县水务局对水产重点生产基地、鱼药鱼饲料经营户、农贸市场、城区经营水产品的餐馆进行了执法检查,全市共检疫水产品5000吨。

(二)认真履职尽责,及时处置奶粉事件。

9月1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问题奶粉的查处工作。要求处置工作要有力有序;筛查救治病患儿要及时得力;对问题奶制品下架、封存要全面及时;对奶制品行业整顿要扎实有效;舆论引导、维稳工作要积极稳妥,维护社会稳定。9月21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会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就我市贯彻省政府召开的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随时掌握整治动向,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严密防范,严查严治。并带领市质监、工商、卫生、畜牧、食品药品等部门负责人深入雪宝乳业及沃尔玛超市检查乳品生产及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9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政府成立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代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工商、牧医、商务、宣传、公安、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切实完成好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处置工作任务。

二是全面加强奶源和奶制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市畜牧兽医局切实加强畜禽产品检疫工作,协同省畜牧食品局专项督查组对全市7家奶牛饲料生产企业和雪宝公司收奶站进行了重点抽检,共抽检饲料样品7批次、生鲜奶样品12批次,没有检出三聚氰胺。对全市奶牛养殖场和奶牛饲料加工企业(点)进行了全面清查,未发现三聚氰胺添加物。市质监局进一步加大了乳制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实施派员驻厂监管。并对我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分两批进行了抽样检测,均未检出三聚氰胺。市工商局在第一时间安排了各县市区工商局对三鹿奶粉的市场清查退市工作。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大批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三鹿牌奶粉进行了拉网式逐户清查、登记造册,对查出的问题奶制品要求经营者立即下柜、停止销售、登记封存,并查明进货数量和销售数量,实施跟踪监管,做到了底数清楚、责任明确、行动迅速。下架不合格和问题奶制品总数量16730.31公斤(其中包括奶粉10105.66公斤,液态奶2333.8公斤,农村下架不合格和问题奶制品数量为4290.85公斤)。受理和处理有关奶制品的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4059件,为消费者退换奶制品651.8公斤。

三是全力开展婴幼儿筛查救治工作。市卫生系统全力以赴组织开展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筛查和救治工作。截至10月20日14时,全市累计接诊(筛查)婴幼儿58486例,确诊1294例,住院治疗80例,已出院79例。

三、注重宣传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食品安全专题栏目,加强了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宣传报道。做到电视上有影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二是将宣传融入到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边检查,边宣传,检查与宣传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市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加大对《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根据市场检查情况和重要品种检测结果,及时在《**日报》、《**晚报》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消费警示。各县市区结合食品安全三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街头和农村乡镇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四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市委宣传部积极组织**电视台、**日报、**晚报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处置问题奶粉事件中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幅报道我市各级相关部门在问题奶粉查处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反复报道合格奶制品的企业和品牌,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对各级卫生医疗机构救治患儿的工作进行了专题、深度和连续报道。市卫生局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进行科普宣传,引导患儿家长科学、正确认识病情;开通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健康咨询热线电话,抽调6名专业技术骨干24小时值班,集中解答消费者对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健康咨询和患儿就医治疗等问题,向社会公布问题奶举报电话**。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每天的接听咨询举报电话量达到了200余个,工作人员本着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消费者的咨询和举报电话一一做详细的解答,缓解消费者的不满和忧虑情绪,告之消费者正确的退货途径和求助方式,并及时做好记录。对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如实登记、迅速分流、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市公安局把妥善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中心任务,及时化解矛盾,预防和严厉打击散布、传播谣言,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

由于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周密,措施有力。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了组织和协调作用,各监管职能部门做到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今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全市食品市场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关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确保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依据部门职责,认真开展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加强和规范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1、扎实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屠工、屠商依法经营和老百姓的自保护意识,形成净化生猪肉品市场的良好环境氛围。

2、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职责落实,严格屠宰场卫生管理,严格生猪检疫检验工作,并按照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场分级达标要求,保证上市肉品卫生安全,严肃查处屠宰场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肉联厂出县肉品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肉类食品安全。

4、大力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行为,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厂)15个次,猪肉销售摊点86个次,有力保证了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二)是当前除猪肉制品外,其它畜禽肉食制品市场流通量很大,积极开展其它畜禽产品流通的监督和管理,全面规范肉类制品的市场行为 。

二、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检查

1、依法强化证照管理,严格执行酒类许可制度。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已实行酒类许可管理的地区,继续实行酒类许可制度。检查中,对未依法取得许可的,责令其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取缔。

2、大力推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各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以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

3、严格散装酒类商品管理。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十七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严格散装酒类商品管理,要求经营行为规范,严防违规行为出现。

4、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认真吸取近年来假冒毒酒事件的教训,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不合格酒、无标识、标准的瓶装白酒,变质酒流向市场,保证了节日期间饮酒安全。共出动车辆13台次,出动人员58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18个(户),印制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发出整改通知28份(其中办证通知18份),扣押、没收、销毁假冒变质酒38瓶。

三、开展月饼市场整治

按照宜宾市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关于规范月饼市场行为的通知》,县物价、经商、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节前重拳出击,整治和规范月饼市场行为,出动车辆4台次,出动人员1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个(户)扣押、没收、销毁不合格月饼235公斤,责令整改1个(户)。保证了人民群众月饼消费安全。

某乡镇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镇政府各部门努力协调,齐抓共管,认真查处,确保了全镇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展开,并且积极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总结工作。

一、 及时部署,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全镇食品安全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9月22日,镇政府召开了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及时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

二、明确重点,加强督查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国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该镇结合实际,将检查重点放在小餐饮、超市、学校食堂及农贸市场上。两节期间,镇教育卫生办、镇卫生院会同**卫生监督所瓶窑分所,对辖区内小餐饮、超市、学校食堂及农贸市场等展开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组检查了各经营主体的卫生许可证,各类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对无证人员提出警告,要求立即按照相关规定补办。工作组还指导各经营主体对脏、乱、差的整改。

三、 广泛宣传,加强防范

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政府各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各村(社区)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将宣传融入到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边检查,边宣传,宣传中检查,检查中宣传,检查与宣传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