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污染的工作总结

当我们的学习或者工作结束一段进程的时候,经常会需要写总结。写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每次写下的总结,会在我们心中形成声音:一个人刚开始做某件事的时候可能不会,但一直不会就是态度问题了。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需要注意哪些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中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污染的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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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污染的

根据市局《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知》要求,为给我区中、高考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及应考环境,某某局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的生产、生活噪声,具体工作如下:

1、5月31日某某局联合环保局、公安分局、建设局通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传播途径联合下发《**子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制通告》,通告要求自2013年5月23日至6月23日中、高考期间,在市区及城镇居民区范围内,晚上22:00至次日晨8:00(北京时间),为社会噪音管制阶段,禁止从事产生噪声超标的经营性活动和建筑施工活动,各建筑施工单位6月7日-6月9日、6月20日-6月24日全天24小时停止施工等。

2、6月4日至6月7日,6月19日至21日,高考、()中考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考场周边进行不间断巡检,禁止周边从事生产、装修、施工、餐饮、娱乐经营场所、沿街商贩经营性叫卖等各类噪声的产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24人次,处理举报6起,其中有4起是施工嗓音投诉,还有2起是投诉流动商贩扰民的,执法人员对这6起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高考期间暂未发现重大、疑难问题,各单位均能相互配合,为我区考生提供了良好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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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报告


为确保重点时期的粮油食品安全,加大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109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区粮食局于5月17日至6月4日,由监督检查科组织,检查组一行五人,对区辖区内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粮油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粮油278万公斤。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和部分中学食堂粮油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区辖区内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红学仓粮食批发市场、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区第一中学食堂、第二中学北校区食堂、乐居中学食堂、洒渔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的粮油,进行质量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昭通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昭通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农村粮食市场、部分中学食堂的检查,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中高考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环保局上半年污染控制处工作总结


环保局****年上半年污染控制处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家限期治理单位,**家中水回用单位,**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约****亿元,争取国债支持*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

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月**日至**日按照省、市与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月**日至*月**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五)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今年我处将在包括**家电镀企业在内的**家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初,我们组织化工、机械及**家电镀企业召开了清洁生产工作暨内审员培训班。目前,已有**家企业完成审核任务,其它**家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将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申报为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争取了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清洁生培训班。
(六)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哈尔滨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展顺利,已上报国家;二是利民、双城、宾西开发区循环工业示范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三是省局正式下文确定了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可口可乐、望江宾馆*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点;四是确定了中国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创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世一堂、哈啤创建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目前正在编写创建方案;五是开展中水回用。确定了哈药总厂、中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华尔化工、东轻、生物制品一厂、济仁制药、空调机、宇宙光电子公司、三精制药、哈航等**家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到目前为止,哈航、空调机已经完成,其他正在进行中;六是开展节能工作。和市经贸委节能中心确定了哈热、哈发、哈药、世一堂等**家工业开展节能示范工作。目前,各个企业工作正在进行中,到年末,才能统计出节能数据。

环保局2006年上半年污染控制处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6—2010)》,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6-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2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5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80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五)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今年我处将在包括54家电镀企业在内的80家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初,我们组织化工、机械及54家电镀企业召开了清洁生产工作暨内审员培训班。目前,已有30家企业完成审核任务,其它50家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将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申报为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争取了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5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清洁生培训班。
(六)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哈尔滨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展顺利,已上报国家;二是利民、双城、宾西开发区循环工业示范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三是省局正式下文确定了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可口可乐、望江宾馆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点;四是确定了中国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创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世一堂、哈啤创建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目前正在编写创建方案;五是开展中水回用。确定了哈药总厂、中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华尔化工、东轻、生物制品一厂、济仁制药、空调机、宇宙光电子公司、三精制药、哈航等10家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到目前为止,哈航、空调机已经完成,其他正在进行中;六是开展节能工作。和市经贸委节能中心确定了哈热、哈发、哈药、世一堂等30家工业开展节能示范工作。目前,各个企业工作正在进行中,到年末,才能统计出节能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