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刀锋》读后感(通用3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毛姆《刀锋》读后感(通用3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1

毛姆的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 》里,就有这样不同常人的晃膀子之人。他的笔下,总是有那么多非常另类的人物,他半真半假的用调侃或讥讽的口吻描写着,却又是那么的感人至深,发人深思。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作者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一度怀疑译者那句晃膀子有点太中国化,用眉山土话,类似于逛子娃儿。

通指那些游手好闲之人。

在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的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 》里,就有这样不同常人的晃膀子之人。

这是一个非常有态度和责任感的作家,他的笔下,总是有那么多非常另类的人物,他半真半假的用调侃或讥讽的口吻描写着,却又是那么的感人至深,发人深思。

《月亮与六便士》取材于法国 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经历,后人认为作家有丑化之嫌,不过,在小说里,随时都可见作家对高更的敬佩。或者说对这样有追求的人的由衷敬意。以高更为蓝本的画家思特里克兰德原本是一家证券公司经理,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生活富足,事业顺利,突然一天他离家出走,因为他感觉这样的生活缺乏活力,不是他所想要的。

他想要做什么呢?想学画画!

一个中年人,突然一天想学画画,从此抛妻别子,经历贫穷、饥饿、疾病,众亲叛离,流落在一个小岛上和土著人生活在一起。

看起来那么荒唐那么不切实际,但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他活着的时候没人看好他的画,他死后,他的画价值连城。

为了他自己认为的理想,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痛苦。

作家在小说里对艺术和生活的各种冲突做了深刻的描写,给予了极大的同情之心。

你可以不喜欢甚至反感小说里的主人翁,但是你无论如何都 不可能不敬佩他!

《刀锋》取材于剑桥大学哲学教授维特斯坦,小说写了一个曾经参加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在一次战役中他的好友为了救他而死,拉里因此陷入困惑和迷蒙。弄不清楚世界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他只依靠微薄的津贴生活,不肯进大学不肯就业 。用他自己的话,就想过:晃膀子的生活!过常人眼里的游手好闲的生活!!为此他和漂亮的未婚妻解约,漫游世界各地,在印度找到吠陀经哲学,了悟人生返回美国,过着隐士般的生活。

和《月亮与六便士》不同, 拉里像个普通人,最终也是平平淡淡。但是他一直想努力寻找的答案,不正是我们很多人也偶尔思考过的吗?

------他想知道,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上帝,为什么有那么多恶?

我们的灵魂会不会灭?

他和他们那类人,从来不会把钱、名、利看得重要,一点不放在眼里,他们每天只喜欢学习、思考,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思考。

获得知识才是他们的最终乐趣。

这一切看起来都那么不切实际,但是在他们眼里,这些都充满乐趣!

这是一些有高贵灵魂的人 !

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我们焦虑得如同烂泥的生活才显得有意义,我们的平庸的心灵才会得安慰和提升。

一个人缺什么就喜欢补什么,我一直特别留意和关注这类群体,这些不同于我们常人的精神极其丰富的高人,他们隐士一般的隐藏于我们的生活,令人敬佩!

这是一种极端高尚品质的人,是值得我们怀念和尊敬的人。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2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对我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使我决心辞职,写作出书。很早就听人推荐说,毛姆还有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刀锋》和《人性的枷锁》很精彩。前不久刚好有编辑朋友送了我这两本书,最近刚读完《刀锋》,将来一定还会重读。

《月亮和六便士》里就一个主角思特里克兰德,其他人都是很配的配角,都是铺垫和反衬,不很重要;《刀锋》写法不同,虽然也有一个重心主角拉瑞,但其他配角的戏份也很多,且看到最后,毛姆很明白地说:

“我所关心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富为后盾,在上流阶层获得了稳固的地位;格雷谋到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的事务所;苏珊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瑞得到了快乐。人人如愿以偿。”

比起《月亮和六便士》里拼命写思特里克兰德一人如何追求自我,远离社会交际,不食人间烟火,《刀锋》写了一堆人如何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形形色色,磕磕绊绊,很全面。有的人追求非常直接的金钱、权力、社会地位、情感、家庭,也有人追求很捉摸不透的:自我、人生终极意义。毛姆只记录,没有价值观的褒贬。他们都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但其中最离经叛道的,跟思特里克兰德有类似之处的,是主人公拉瑞。

毛姆的小说总有那么一位孤军作战、特立独行、远离社会大众的修行者,理想主义者,还都是主角。

年轻人拉瑞,在战争中失去了战友。同样很年轻的战友因他而牺牲了,拉瑞很受刺激,因此对人生感到迷茫:我们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这一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这类哲学问题很多人有过迷茫,几乎每个年轻人都想过,但大多数人发觉自己想不通,也就算了,接着过日子。不然怎么办?日子不过了,每天迷茫,发呆想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多不现实!——拉瑞还真的不过日子,每天迷茫了。看,十足十的理想主义者。他从此性情大变,退伍后,什么都不想干,不想上学,不想工作,就每天在图书馆拼命读书,大量阅读,在书中找寻意义。然后觉得不够,出行,旅游,各处闲逛。密集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干一段时间的体力劳动,作为调节,顺便赚点生活费,也是以不同的体验方式寻找人生的意义。一路颠簸修行,来到印度,做了个司机,满大街开车,一边过日子,一边继续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说,故事也许没结束,也许拉瑞还在寻找的路上,也许拉瑞已经找到了,谁都不知道。

毛姆的故事结尾总是这样,像《月亮和六便士》,最后思特里克兰德得病死了,死之前把所有的画都烧掉,在旁人看来是多大的悲剧!一场功夫全白费了!按照正常剧情走向,不是应该成了知名画家,名满天下吗?就算主人公死了,他的作品也要昂贵无比,就跟梵高一样,这种结尾才温暖人心,才励志,才打脸啊!毛姆偏不。然而,这正符合思特里克兰德极端的个人主义个性,他画画都不给人看的,从不让人评价,就自己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根本不在意什么名声,什么艺术。他追求的是自我,而非艺术,画画只是他表现自我的一种方式而已。他要什么名满天下?要什么作品售价昂贵?思特里克兰德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不在乎任何人的任何看法。烧毁所有画作,这个“悲剧”结尾最好不过,使人物形象更圆满,更自圆其说。

同样,《刀锋》的结尾也很妙,很多人觉得,既然在寻找意义,肯定最终找到了,大彻大悟,有个确切的解释。不然怎么完结?但毛姆笔下的拉瑞没有。拉瑞最后做了个出租车司机。——这种主人公最后当了司机满大街拉人接客,而不是成功人士的非励志结尾你肯定没见识过吧!但拉瑞的确在一路找寻中成长很多,通过读书学习和旅行,变得更加睿智和成熟,谈吐变得儒雅、理性、富有哲学意味。但他也没说自己已经完全想通了,他还在继续寻找的路上。

拉瑞的故事最叫人深思的地方在于,当所有人都曾对生活有迷茫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瑞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即便最后也没找到什么确切的结论——但这一路,拉瑞内心很充实,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

同样的思特里克兰德,没有被身边庸庸碌碌勉强过日子的人左右,决心去画画——即便最后把所有画都烧毁了——但这一路,思特里克兰德很充实,每天都在画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享受精神愉悦。

这世上很多人追求一个确切的结果,没有结果,没有成就,就觉得这一路白费了,没意义。他们讲究很实际的结果,和效率,功利心极强,凡事一定要高效,不肯浪费时间。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他们是理想主义者,虽然不知会走向怎样的结局,但他们乐于这一路的寻找过程,慢慢摸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满足,很充实。追逐寻求意义的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一路不是白费工夫,是漫长的修行和历练。

《刀锋》里有句话,用我的语言翻译过来是这么个意思:“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

真要每个人都跟着自己内心的声音走,想干嘛就干嘛,这世界肯定得乱!一群疯子满大街跑!传奇少之又少。但我们不必担心这个。用《月亮和六便士》里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地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

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都走在自己的修行路上,心无旁骛。思特里克兰德的个性比较极端,把他人视为无物,看不起女性,看不起爱情,看不起婚姻家庭,和女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发泄欲望。拉瑞类似,觉得性生活只是一种娱乐,并非必需品。这种对女性、对性爱的看法,只怕要被很多女权主义者反感,但联系毛姆自身的情感经历,附上一些戏谑的味道,就很容易明白了。

但是,性欲望也是一种显著代表,也即,在大多数人眼里必不可少的东西,家庭、婚姻、子女、工作、社交、礼仪,在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看来,都并非必需品。思特里克兰德是躲之不及,深感厌恶;拉瑞是随心所欲,并不强求。他们的人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想浪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有人觉得比起思特里克兰德的伤害性,极端性,火爆脾气,拉瑞比思特里克兰德更成熟,更随和,更接地气。我只觉得,他们世界观不同而已,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思特里克兰德根本不屑于跟任何人相比较。拉瑞是不介意他人的看法。

有人觉得拉瑞的家庭身世决定他可以流浪,寻找真谛,过理想主义的生活。——拉瑞是孤儿,无父无母。看看思特里克兰德吧,人家为了追求自我,四十多岁抛家弃子,放弃一切财富和束缚,远离稳定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交际,去了遥远的巴黎学画画,过有一顿没一顿的艰苦日子。

要给自己找理由,安于现状,庸碌一生,总是有理由可找的。真想冲破世俗枷锁,不顾一切去寻找人生的真谛,就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内心的一鼓作气,从此刻就开始修行,上路。

只要上路了,就算最终在旁人眼里你一无所获(哪里是真的无获呢),这一路,你必然拥有修行的充实和风景,你必然是非常满足的,不空虚,不迷茫。

有人觉得毛姆的《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是在怂恿别人脱离社会、一意孤行,太煽动,有点反社会反人类。这太敏感了。对此,毛姆在《刀锋》的开篇就引用了:“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

毛姆把别人的生活写得看似很容易,但实际上对于读者来说,下定决心的过程就如同刀锋,是不容易越过的。拉瑞的理想主义生活,读书旅行体力劳动,思考人生,而不是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结婚生子,你也许憧憬、幻想,但你真敢去过吗?这种离经叛道的人生故事,只会有人会被启发,顿悟,不会有人被引导,改变。就像《月亮和六便士》,我自己读了,决心辞职写作,因为我之前就萌发了这种打算,一直在内心深处潜伏波动,最终被思特里克兰德唤醒;但我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么多朋友,很多人都说,读了全无感觉,大概他们本来就没想要过那种理想主义的生活吧。《刀锋》也是一样。有修行想法的人,是一盏灯;没修行想法的人,接着过平淡日子吧。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3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 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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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读书心得精选 哈姆雷特读后感通用版五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突然产生一些感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通过不断的思想总结,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如何去写一篇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度读书心得精选 哈姆雷特读后感通用版五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一)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峨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

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三)

我读《哈姆雷特》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作为莎翁悲剧作品中的代表作,他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它的震撼人心。它在思想内容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地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这样的一部作品就如闪耀的钻石,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去观赏、把玩,都一样的光彩夺目。

上帝的意志决定一切,包括人物的命运。命运,它是怎样的存在?像影子一样形影不离,既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又梦魇一般深邃而可怕。如果说人心是世间最难捉摸的,那么命运便已是无法把握的。当我们一局外人的身份去欣赏,却依然难摸,那又何况剧中人物?

生动的人物构建起了有血有肉的小说。莎翁在人物刻画上可以说说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也有许多交织。例如“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就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又比如后来绝望的叹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他的心理活动以及性格从语言中可见一斑。

从他一系列的语言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但却只思想却不行动的忧郁王子。在他的身上,人类的脆弱以及环境的残暴是如此相反却又相称,且使得他的内涵显得致密而厚重。不过,好像也只能把握些性格特征而已,却无法去概括他——这个文学史上经典的人物。是人文主义的化身,复仇王子,勇敢与善良的化身????这些都无法囊括住哈姆雷特这个感情丰富、思想复杂的人格个性。不过也许哈姆雷特之所以如此的耐人寻味,就在于他本身性格的复杂性和多重性。

哈姆雷特这个处于理想与现实矛盾中的人文主义思考者,在一夕之间巨大的刺激之下,走上了命运的转弯口。

在命运的安排下,这位深受打击的忧郁王子从已故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了真相。而后,集结亲信,开始复仇????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过许多抉择,如最著名的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哈姆雷特便是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起了自己的悲剧。但无可否认,人物本身的性格会影响到自身的抉择。因此他拒绝带着疑问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寻求真相的旅程。

如果历史能重来,如果错误能改写,那么就不会有哈姆雷特式悲剧。这位丹麦王子将平庸而毫无意义。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在我们心中也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的抉择将唯一而不可替代。没有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正确与否,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它们影响我们的外来。或许我们不必烦恼“生存还是毁灭”,但是我们也同样需要去抉择。要想在这混沌的充满风险的世界去做好或者是所谓的做对,就要在这个没有尺度可以衡量善恶的世界去勇敢抉择。然后坦然接受命运。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四)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哈姆雷特》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五)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后感800字 (通用3篇)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用作者的话说就是乡下人特别多,但它不是贬义词。我被从前没有多大了解的家乡,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那么,你读了《乡土中国》后产生了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乡土中国费孝通读后感8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后感800字【篇一】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后感800字【篇二】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后感800字【篇三】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读完《哈姆雷特》故事的读后感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读了作者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在读了《哈姆雷特》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完《哈姆雷特》故事的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读完《哈姆雷特》故事的读后感【篇一】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不报仇,让很多读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我记得我当初看《哈姆雷特》的话剧时,心里也特别急。正所谓皇上不急太监急,早点报仇,皆大欢喜,也就没有后面那么多事情了。如果我们站在哈姆雷特的角度上来看这个问题,哈姆雷特不能确定杀害父王的凶手就是自己的叔父克劳迪斯,即便是父王的魂灵已经出现,他也不能妄下定论,所以他安排了一场戏中戏,通过戏中戏来观察克劳狄斯的反应,很不幸,自己的叔父真的是自己的杀父仇人。

其实站在哈姆雷特的视角还不够,因为还缺少哈姆雷特的那种优柔寡断的性格。他本身没杀过人,更没杀过自己的亲人,善良的本性让他很难下手,他不愿自己成为一个杀人者。在动手之前,他实在有太多东西要想了,比如他的母亲,比如欧菲利亚。正是因为不断地想,让他变得格外脆弱,也格外痛苦,以至于迟迟下不了手,复杂的人性与人物关系,将他最终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存在的唯一方式变成了毁灭。

《哈姆雷特》里谈到了关于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命运面前,凭借过去积累的有限经验,做出自己的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面对的命运也是我们在人生某个阶段所要面对的。我们在面对这种绝境时,要勇于寻找出路,摸索真理,在两难时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读完《哈姆雷特》故事的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阅读了莎士比亚的著作:《哈姆雷特》。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多。

哈姆雷特是一个很有孝心的人。他的父王被杀,叔父弑君夺位,父亲的鬼魂来向他说明情况后,仍然拥有继承权的哈姆雷特义无反顾放弃了优越的生活,与叔父展开了对抗。

哈姆雷特也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为了不引起叔父的怀疑,装疯卖傻,骗过了很多人。为了验证鬼魂的话,他通过演弑爵篡权的戏,让叔父真相毕露。再去英国的船上,他巧妙地改了国书,救了自己的命……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哈姆雷特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优柔寡断。有绝妙的机会,都被他以各种自我安慰给敷衍过去了。就这样,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哈姆雷特》不愧是戏剧中的一块瑰宝!

读完《哈姆雷特》故事的读后感【篇三】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最新读后感:小学读后感大全通用版(6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突然产生一些感悟,我们可以将心中的千言万语用笔记录下来。一般来说,心得体会就是应用原文做导引,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没有可以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最新读后感:小学读后感大全通用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读后感大全【篇一】

我在这个寒假读了一本书,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作者也是从所周知的,那就是美国的海伦·凯勒。

在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十九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使她双眼失明,双耳失聪。但是,她是如何学会说话、如何认识世界的呢?带着疑问,我慢慢地把整本书读完……

我自己在想:一个8岁大的孩子,又失明失聪,连上学都不敢想了,更不要说用心地去学那么多正常人都觉得困难的事情,但是,海伦·凯勒她做到了,她学习了,她有着超常人的毅力,并有着一颗感恩的心——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老师。因为她在书中写道:当我睁开眼的一刹那,就是我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她陪伴我度过无数春秋……

与海伦·凯勒相比,我有健全的身体,有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也要向海伦·凯勒学习,有坚强的毅力、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培育我的老师和帮助我的人。

小学读后感大全【篇二】

大地给予所有的人是物质的精华,而最后,它从人们那里得到的回赠却是这些物质垃圾。”这是惠特曼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而这句话也应证了我今天所看的这篇课文——《只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地球是美丽的,是渺小的,是唯一的,更是需要我们全身心去保护的,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倚栏轩文学网

读了这篇课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地球是我们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她用自己的甘甜的血液哺育了我们;他无私地给人类慷慨地提供水资源。森林资源、生物资源、而我们人类一如既往的破坏她,伤害她。

她是我们唯一的地球妈妈!

看看我们以前的地球妈妈是多么美丽——广阔的陆地、浩瀚的海洋、茂密的森林、苍绿的群山、绿色的草原、清澈的江河、迷人的湖泊、这是多么美丽!这简直是一个天堂!再看看现在——到处是人们的生活垃圾,以前的那一条小河也变成了臭水沟,水土大量流失,植物被砍伐,到处是生态灾难的痕迹!“这还是昔日那美丽可爱的地球吗?”我问自己。保护地球吧!从小事作起,丛生边做起!

我们应该;见到垃圾就要捡起来;在家里可以让水多次使用;工厂的工业垃圾不能排到河水里;多种植树木;少使用一次性物品。

“我们这个地球太可爱了,同时又太容易破碎了!”这是宇航员遨游太空目睹地球时发出的感叹。

这句话印证了现在的这个地球。顾炎武曾经说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担任起保护地球的重任,让我们手挽手、肩并肩、心连心地筑起一道绿色大堤,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我们唯一的地球吧!

小学读后感大全【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优秀作文大全》里面有很多好作文,有写景的,写人的,记事的,抒情的,状物的,还有想象的。各种各样的作文

我最喜欢想象篇和记事篇,记事要把事情写完整,还要真实具体,选材要新颖。想象要大胆,联系生活,注意选择适当的表达方式。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打雪仗》写了冬天打雪仗的乐趣和女生用智慧战胜了男生。还有《童年趣事》我发现猫饿了,就把自己的雪糕给小猫吃,捉知了同家吃饭发现小猫在呜呜叫。他爸爸问他给小猫吃了什么?他说:人家想让猫猫凉快凉快嘛。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想象也很好笑。比如狐狸和乌鸦后传,狐狸骂小乌鸦,把小乌鸦惹怒了,他刚开口肉就掉了,狐狸又骗到肉了。《奇怪的事》也很有趣,讲城市的人不爱护环境,鼻子都跑掉了,后来人们知道了原因决定清理城市,鼻子又回来了。我们一定要保护环境,不然我们的鼻子也会跑掉哦!

原来作文这么有趣,这么好玩我也要写好作文。

小学读后感大全【篇四】

我非常喜欢《史记》这一本书,因为它不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可以增长历史知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史记》的作者是汉朝史官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司马谈最开始着作《史记》。司马谈去世后,司马迁继续着作《史记》。但是有一次,因为李陵事件,汉武帝以侮辱皇帝的罪名将司马迁关进大牢,服了宫刑(割掉生殖器官)。受了刑的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了着作《史记》!司马迁的事让我感到:没有博大的胸怀,是不会有大的作为的!还不不畏强暴,如实记史。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作文300字《史记》是一本史书,记述的是自皇帝以来3000年的历史,共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有130篇,52万多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大禹治水》、《国人暴动》等等。

《史记》是一本在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史书,如果没有《史记》这一本书,估计没有《史记》,现在的人都不知道原来的历史。

《史记》是一本举世闻名的史书,仍在传授着历史的往事!

小学读后感大全【篇五】

《童年》是由无产阶级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所写。《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三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阿廖沙童年,少年和青年的生活。《童年》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他很小时候父亲生病去世了,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的经历。

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自利的小染坊主。在这段岁月里,他见证了外祖父家业的没落,性情的转变,两个舅舅因为担心母亲会要回原本为她准备的那份假装。虽然那份假装因为母亲违逆外祖父指定的婚事而被外祖父扣留,他们觉得这份嫁妆应该归他们所有。因此他们闹得不可开交。也正是了两个舅舅的表现揭露出了人与人之间为了利益所暴露出的人性中的贪婪与自私。阿廖沙在这样的家庭饱受虐待,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沙皇统治下社会的黑暗以及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状态。

当然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阿廖沙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外祖母用她的体贴与关爱抚平了他心灵上的床上,也收到了小茨冈和格里格力乐观,正直精神的感染。正是这黑暗中微弱的光明,塑造了阿廖沙坚强,善良的性格。

这本书真实再现了一个成长中的孩子眼中的世界,我们会感动于阿廖沙渴求知识的精神,会怜悯他痛苦的遭遇。尽管书中弥漫着凄凉压抑的气氛,但在这背后却仍旧蕴育力量和生机。我坚信早晚有一天这份人性的光明力量会打败所有的黑暗。

小学读后感大全【篇六】

最近我读了一本漫画书,它的名字叫《父与子》,是德国的卜劳恩画的,看了让人忍俊不禁。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按次序来》这篇故事,一天,儿子犯了错,父亲气得把他拖过来准备一顿打,结果发现他裤子上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父亲放下儿子,命令他:站好了,别动!然后拿来针,儿子以为父亲要拿针戳他,吓得直发抖,父亲说:弯下腰!儿子这才明白原来父亲是要帮他补裤子;后来父亲一上一下地给儿子缝好了裤子,这才把儿子架在腿上打。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的爸爸和书中的父亲一样,其实爸爸并不是我心里想得那样凶,他也是一个很爱我的好爸爸。

父与子读后感;他们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温馨的生活,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深深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这位爸爸深爱着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真正为我们说明,但在他的每一个举动中,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他非常善良,也非常幽默,同时带着一种傻乎乎的感觉,让人一见到他就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哦,对了,他还经常为了一些小错误,打儿子。不过,棍棒底下出孝子,儿子非常爱他的爸爸;俗话说;打是情,骂是爱。爸爸因为把孩子当做亲人,所以才打孩子。这是一位十分爱自己孩子父亲。

儿子

这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时常会捉弄老爸,但同时他又会使用他的小聪明替爸爸解决问题。但有时却会被爸爸误解,招来一顿痛打。他爱他的爸爸,当他的爸爸受到别人嘲笑时,他总会替他的爸爸打抱不平。这个小男孩虽然有一点小聪明,却总是想找机会不学习,哦,对了,他还很贪吃。就像我一样,会偷偷拿零花钱买东西,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我们唯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快乐的童年,巨大的空间。

我觉得书里面的父亲很爱很爱他的儿子,有一篇叫《哄儿入睡》,父亲用尽了各种方法,哄他的儿子入睡,可儿子十分顽皮,不管父亲怎么哄,他就是精神十足,最后,父亲哄得筋疲力尽,倒在儿子的身边睡着了,这时候,儿子也搂着父亲的脖子甜甜地睡着了……,真是父子情深啊!看着看着,我不禁也想起爸爸哄我入睡的情形,我也甜甜地笑了,因为我也有深爱着我的父亲,我也感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