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毛姆面纱读后感(必备7篇)。
希望您喜欢我为您准备的“毛姆面纱读后感”哦。阅读可以对我们的思维方式造成积极的影响,看完全文后,我们有时候会对某些情节有所疑问。不过在写读后感的时候,就要突出那些让您印象最深刻的部分啦!请务必阅读本文哟!
毛姆面纱读后感【篇1】
明尼·毛姆的小说《面纱》是一部关于社会真相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英国外交官——查尔斯·斯特雷特菲尔德爵士,他因为工作需要来到了驻阿曼的英国大使馆任职。然而,他的一段婚外恋却改变了他的一生。毛姆通过斯特雷特菲尔德的经历,揭示了英国上层社会的丑陋面目,探讨了个人行为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小说的故事情节非常引人入胜。一天,斯特雷特菲尔德接到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有个女儿。这个女儿是他在英国的情人所生的,但却没有给他通知。斯特雷特菲尔德前往英国探望女儿,发现她的母亲已经死去了,女儿生活在一个贫困的环境中。这样的经历改变了他的一生。他感到自己的生活缺乏真正的意义,并被自己的社会阶层所束缚。在这个过程中,他开始重新评估自己的行为和社会责任,意识到自己的作为对自己和他人都造成了伤害。
《面纱》这个标题可以理解为英国上层社会在表面上十分优雅和高尚,但真相却被隐藏在面纱之后。毛姆揭示了一些英国上层社会的丑陋面目,如贪污、虚伪、肆意和冷漠。此外,斯特雷特菲尔德的故事也探讨了个人行为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斯特雷特菲尔德作为一个外交官被认为应该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但他在自己的私生活中的行为却与这种责任相反。斯特雷特菲尔德的经历揭示了一个道德困境:个人自由和行为自主与社会责任之间的斗争。
通过斯特雷特菲尔德的经历,《面纱》描绘了人性、社会和责任这三个主题之间的互动和冲突。毛姆通过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深入探讨了个人行为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和社会阶层之间的联系。《面纱》是一部非常有启示性的小说,充满思考和挑战性。它促使读者反思自己个人生活中的行为和社会责任,以及社会制度在塑造人类行为方面的影响。
毛姆面纱读后感【篇2】
《面纱》的背面封面上写着“女性精神觉醒之经典读本”,可这本书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虽然毛姆以其惯用的对人性的反讽写了一个美丽却爱慕虚荣的英国女子在爱情、背叛与死的漩涡中挣扎的故事,但这不仅有爱情,还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展现在书中,这些并不局限于女性,人人如此,人性使然。
“欲望”一词简单来说就是对某件事物的执着,但深究又很难说得清,每个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欲望,因着许多缘由,那么拥有欲望是好是坏呢?“没有欲望是麻木不仁”,安妮宝贝在书中写到,因为有追求,才有精彩的人生,但是也是要有前提的,理智的欲望会使一个人前进,从而成功。但狂热的欲望就会诱出危险的行动,令人干出荒缪的事情来,是自己陷于深渊,无法自拔。书中女主人中凯蒂对自己美好生活的向往,瓦尔特对心爱女子的追求,查理对权利地位的追逐,瘟疫中每个人对生的渴求……都源于欲望。
拥有欲望本没有错,就像最初的凯蒂,她只是想过的幸福,想要自由,但是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愚蠢、轻佻、虚荣,因此欲望日渐的膨胀,导致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接着是一个又一个谎言的降临,从此她没有了退路,自己将自己困在了笼中,当她以为从束缚的家中逃出去,她便会获得自由,却不想又进了另一个束缚,她不断在寻找,最后在瓦尔特死后,她仿佛得到了解脱,得到了自由,回到家中与父亲相依为命,并想将女儿教导成一个与她不同的人。而书中的查理,一个没有任何能力,却同时渴望得到权利地位和佳人相伴,他能做的只是虚与委蛇,阿谀奉承罢了,一脸伪装的好人相,令人厌恶,书中竟没给他一个得不所愿的结局,有点遗憾。瓦尔登对凯蒂的追求源于爱,但在他得知妻子的背叛时,心中产生的恶念也是一种恶欲,间接的逼迫妻子同他一起前往瘟疫横生之地,最初希望妻子染病而死。然而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细菌学家,面对染病之人生的欲望,他不可能置之不理,这又是他人性中的善。人是矛盾的个体,好坏、善恶都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
一个单独的个体不能只依靠自己而生活,周围的人事物环境都可以产生影响,影响改变一个人,有好亦有坏。修道院长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她的周身仿佛散发着圣洁的光,举手投足间尽是端庄,对任何人都一同的和蔼,仿佛人间的上帝,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没有一点活力。因为出生在贵族家庭,读书笔记家庭的教育成就了她,但也束缚了她,她鲜少有自己的情绪,总是优雅淡漠的。因为自己和家庭的原因,将自己困在了一个隐形的牢笼中,仿佛本该如此。但是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没有喜怒哀乐,没有真实的自我,困于自以为圣洁的灵魂,那这个人可以高升了。
一生做了许多决定,做决定时不知结果,经历了才知是喜是悔。凯蒂背叛了丈夫,她并没有觉得对不起丈夫,因为不爱他,却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在修道院帮忙之后,她开始悔恨,意识到自已曾经的愚蠢,告诉自己不再说谎,尽管不爱丈夫,却渴望得到丈夫的原谅,因为自卑不自信的丈夫也将她的错误归结在了自己的身上,在丈夫死前她渴求丈夫的原谅,希望他从痛苦中解脱,这是不是也可以说这是她的悔呢?当瓦尔特感染瘟疫死之前说了五个字,“死的却是狗”,这是他对自己当初所做的决定而后悔,还是对自己爱上这个女人而后悔呢?
《面纱》作为经典女性读本,教会了女性在精神上的觉醒和自由,同时书中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结合,也完美得诠释了人性,将各色不同的人物展现给读者,生动而深刻。
毛姆面纱读后感【篇3】
“毛姆的面纱读后感”
《毛姆的面纱》是英国作家毛姆的代表作之一,通过对一个女性命运的描写,反映出当时英国上层社会的生活和风气,同时更深层次地探讨了人性的本质及其所面临的困境。毛姆以其独到的笔触和深刻的思想,深深地吸引了我,并在思考之余,让我感悟到了许多关于人生的真谛。
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凯蒂的女性,她出生在一个小镇的富有家庭,具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和优越的物质条件。然而,凯蒂却不满足于这种生活,她渴望的是文学和艺术,以及自由和独立。因此,她毅然决定离开家乡,前往伦敦追寻属于自己的人生。
在伦敦,凯蒂遭遇了许多挫折和痛苦。她没有实现自己的梦想,只能以一个小小的秘书的身份为生计,面对低人一等的境遇和屈辱。但是,凯蒂并不自怨自艾,她仍然充满着向上的精神和对未来的憧憬。
而随着时光的流逝,凯蒂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美貌和聪明才智引起了富人的注意,她逐渐走进了上流社会,走上了通往成功的道路。然而,随着她深入上流社会,她逐渐感到“面纱”也渐渐地压在了自己的身上,隔绝了她与真实的自己的联系,她感到自己好像已经成为了别人眼中的虚假形象。
小说中的“面纱”可以理解为社会规范和舆论压力,这些东西会对一个人的价值观、行为习惯和思想方式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会把个人内心感受到的快乐、悲伤等情感完全压制下来。凯蒂最终明白到,她身处的那个上流社会也是虚伪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斥着利益和权力的勾心斗角,而她也已被这种氛围所困扰。她试图去寻找真实的自己,但她并没有成功。她只感到自己似乎已经迷失了方向,脱离了和真正的自己的联系。
通过对凯蒂命运的描述,毛姆真实而深入地揭示了现代社会中人性的本质,即我们在之前的经历以及舆论的压力之下,往往会失去真实的自我,变得虚伪并放弃自己的梦想和精神信仰。凯蒂的命运让我深深地反省,我们作为一个人,应该如何应对舆论、规范和社会观念的影响,并保持自己的真实和独立。 对于每个人来说,我们或许都难免经历着和凯蒂一样的疑虑、挫折和迷茫,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记得保持一颗豁达的心态。因为,不论会出现怎样的风雨,我们都应该勇敢地面对,并且在生命中留下强大的精神和信念。毛姆的凯蒂自我的探寻恰恰是一个让我思考自己的心路,是对人生真谛的思考,也是对生命的启示。
毛姆面纱读后感【篇4】
昨晚挑灯夜战到一点,一口气看完。震撼于爱情的盲目和无知,人心的复杂。
凯蒂的家庭环境及教育,使得她的见识和认知如此的虚荣、肤浅和自私。沃尔特的爱、查理的自私、修道院的奉献才让她有了觉醒,虽然意识和行为总是有差别,沃尔特死后,凯蒂和查理的一场云雨,也让人无来由的悲痛。
毛姆总是犀利、直戳人心。凯蒂二十几年的成长,会因为人和事受到冲击、触动、改变,但是改变是漫长的,也是痛苦的,从来也没有真的快刀斩乱麻,也没有happilyeverafter。所以当凯蒂回到伦敦家中,面对自己的父亲说出对自己肚子里孩子的期望:“我希望是个女孩,我想把她养大,使她不会犯我曾经犯过的错误。当我回首我是个什么样的女孩时,我非常恨我自己,但是我无能为力。我要把女儿养大,让她成为一个自由的自立的人。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爱她,养育她,不是为了让她将来和哪个男人睡觉,从此把这辈子依附于他。”“我向来愚蠢、无德、令人憎恨。我已受到严酷的惩罚,并决心让我的女儿远远避开这一切。我要让她无所畏惧,真诚率直。我要让她独立于他人,把握自我,像一个自由的人那样接受生活,要比我活得更好。”有了之前的觉醒、挣扎,才会有这样的领悟,这些话才让人觉得真实、可信、有力量。
而沃尔特,这个让人心痛的男人。忍不住想,为什么?!爱情已经盲目到如此地步。他居然选择了自杀(个人认为,毕竟,用细菌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结局基本只有死亡了),忍不住泪崩。他对凯蒂对爱多么的深沉,以至于他就算看清了凯蒂是什么样的人,对他并无爱意,也宁愿没有自我,隐藏自我,只为博红颜一笑。这样的爱,本就不可能带来幸福。想知道,聪明至此的人,从小经历了什么,什么样的环境,才让他爱上像凯蒂这样的女子,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困境。
不记得从哪看到过,说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另一个自己,一个期望中的自己。沃尔特爱上凯蒂,是不是因为自己本身过于细腻、温柔、体贴、聪明,洞察世事,而期望自己就那么无知、虚荣,不明就里,至少那样会很快乐。凯蒂会爱上查理,不刚好可以说明这一点吗?查理不过是升级版的凯蒂,更加的自私、虚荣,却更善于伪装粉饰。
毛姆面纱读后感【篇5】
毛姆的《面纱》读后感1500字:
小说的一开篇描写的是女主人公凯蒂与情夫唐生偷情时,被丈夫瓦尔特撞见的场景。而有趣的是,瓦尔特这个人物并没有出现在这幕剧中,作者通过凯蒂的惊叫、百叶窗把手上慢慢转动的旋钮、情夫的安慰等大量对话构造了一个具体的轮廓。
之后,作者把时间线往回延伸,介绍了凯蒂的人物背景。凯蒂出身于英国的律师,她的母亲是一位爱慕虚荣、尖酸刻薄的女性,小说塑造了一个热衷在社交圈里左右逢源,对丈不屑一顾的家庭主妇形象。当她发现丈夫的职业生涯无法再满足她的野心时,她将希望寄托在了女儿凯蒂的身上,她要为女儿寻求的不是一个好丈夫,而是一个杰出的丈夫。
凯蒂无疑是美丽的,亭亭玉立的她吸引着众多的追求者,在那样的家庭环境成长下的她,早早就学会了如何圆滑的拒绝不喜欢的追求者们。然而,直到二十五岁的,完美的丈夫依旧没有出现,此时母亲已经怒不可遏,加之长相平庸的妹妹的订婚,让凯蒂一气之下嫁给了瓦尔特。
瓦尔特是凯蒂的众多追求者之一,一名沉默寡言的细菌学家,完全不是凯蒂喜欢的类型。瓦尔特在香港有一份职业,凯蒂下嫁后便跟随丈夫来到了香港。
到香港的几个礼拜后,在某次茶话会上,凯蒂遇见了助理布政司唐生,一位侃侃而谈的英俊已婚男子。唐生的出现令对婚姻不满的凯蒂心生向往,最终他们成为了地下情人。
尽管凯蒂享受着偷情的乐趣,并白日梦般以为这永远不会被发现,或者说被发现也无所谓,她一心认为唐生会为了她抛弃现在的家庭。摊牌比想象中来的更快,瓦尔特给了凯蒂两个选择,一是跟随他去霍乱之地,二是让唐生同意立刻离婚并迎娶凯蒂,作为放她离开的条件。
显而易见,凯蒂遭受了所谓的爱情的打击,她终于明白唐生是一个自私,虚伪的二流货色。
个人认为从凯蒂被迫跟随瓦尔特前往霍乱之地——湄潭府开始,才算是这本小说真正意义上的开局,毛姆终于慢慢地掀开了整个故事的面纱。
在霍乱区,凯蒂结识了海关专员韦丁顿。韦丁顿是一个看似糊涂的聪明人,他在整个故事里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某次和凯蒂的单独谈话中,他一针见血的揭穿了唐生虚伪的面目。韦丁顿这个人物形象有着毛姆的影子,话语间充斥了毛姆一贯式的讥讽,即使这些话听起来没有一句让人舒服,但却不得不佩服他对人性的洞察力。
毫无疑问他会仕途畅达。他深谙官场上的那一套。在我有生之年一定有幸尊称他为阁下大人,在他登场时为他起立致敬。
他何以赢得英明聪慧的名声?
这个世界上有足够多的傻瓜。当一个官居高位的人对他们不摆架子,还拍拍他们的肩膀说他会为他们力尽所能,他们想当然以为此人智慧非凡。政府不需要聪明的人,聪明的人有主见,而主见就是麻烦。他们要的是亲和、圆滑、永不犯愚蠢错误的人。
在来到霍乱区后不久,凯蒂收到了来自修道院的参观邀请。在跟随着院长参观时,凯蒂感觉自己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周遭的一切看似吵吵嚷嚷却又那么的恰如其分。她感到自己是如此的无足轻重。
凯蒂在此事后萌生了去修道院帮忙的想法。之后她发觉修道院的工作让她的精神焕然一新,她接触到了新的生活,新的观念,充实忙碌的生活使她不再胡思乱想,甚至很久没有想起唐生这号人物。
就在凯蒂兴致盎然地投身于照顾孤儿、病人,帮忙打理修道院的事业中时,她发现自己怀孕已有两三个月了。当瓦尔特问他是不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凯蒂诚实的回答了“不知道”。而这大概也是压死瓦尔特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感染上了疫病,最终死亡。
回到香港的凯蒂无奈之下接受了唐生太太的邀请,暂时安顿在她的家里,再次和唐生发生关系的她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回乡的道路。
毛姆面纱读后感【篇6】
以月亮与六便士为引子,开始读这本书,西方的作品还是读的不多,又或者对毛姆的文风还不算熟悉,读的有点辛苦…
都说他是最会讲故事的作家,把一个并不算复杂的故事讲的生动有趣,隐匿在许许多多悠远又华丽的隐喻中,似懂非懂,还待更多的解读…
来说说我看懂,或者说,我印象比较深的吧。整个故事里沃尔特出场的次数少之少,话很少,互动也少,可是却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凯蒂问他,你为什么鄙视自己?他说,因为我爱你!爱上这样一个庸俗肤浅的女人甚至让他羞耻,可他还是爱她。
他最后一句话说,死的是那只狗。这句话深刻的解读有很多,我也看了几篇,理解又不太理解,但是单单念出这句话,就充满了无奈和悲凉…
或许毛姆想说的就是这样现实的爱情,不是理所当然的互称,不是你情我愿的结合。不是你对我深情我就投桃报李,不是你那样聪明优秀我就被你吸引。哪怕所有人都在夸赞沃尔特的高尚,他又是那样深情,但至死凯蒂都不爱他,这是多么决绝的故事走向啊,因为甚至连我都爱上了这样一个男子,她却没有,甚至她知查理自私懦弱无情无义却还是无法拒绝他…
人世行了千百年,科技万物变了又变,唯独人心值得推敲再推敲…
毛姆面纱读后感【篇7】
《毛姆的面纱》读后感
毛姆,《面纱》。初读此书,感觉它颇有些前所未有的意味,或许与其它有名的小说不同,毛姆的文字不耐烦、不紧切而细致、柔和。阅读此书,感觉形象之良好与绚丽如彩,其中人物、文化内容贯穿全书,非常简洁、深刻,使它成为一个永久的名篇。感谢毛姆,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一部名著。
《面纱》主要讲述了一个富家女塞林的遭遇。在一次球会上,她偶然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约翰与另一个女子接吻。自那以后,塞林饱受痛苦的折磨,期间企图解除婚约失败,最终在一个小地方做了一名农妇,隐姓埋名。最后,她在儿子凯特林的出生证上签字时,发现延期一年的婚约已到期,随即离开那个小镇重新走向光明。
这段故事似乎十分平凡,但是,通过小说的情节发展,毛姆将其扩大到大的哲学层面上:塞林的“面纱”音译为“薄纱处女”,代表着女性社会角色的束缚。本书将这些问题作为主题探讨了。
书中还讨论了自然、爱情、精神、宿命等内容。在巴黎的旅途中,塞林习得了一些社交的技巧,虽然她并不喜欢那种艳俗的社交,但架不住生活的逼迫和父权的社会环境,一次又一次地与人接触,渐渐融入那个社会。而她的父亲将她想像成一只鸟,让她对外部社会产生远离的幻觉,但不管外面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她总是得去迎接它。
爱情部分,可以说一直贯穿着全书。塞林之所以要重新生活,是为了逃避她对约翰的感情。而约翰自己承认,他对塞林太好了,并承认在生活中有过与塞林之外人的肉体关系。而塞林也由此从豪门千金变为了平民农妇。毛姆这样写,恰恰就是评论当前的情况,这两个实际生活中的女人悖离了相当轻浮的爱情。
更加精神的部分,书中则涉及到宿命问题。这是作者对于自己的人生哲学。书中用“上帝既然让我生下,为甚么不让我活下去”来概括,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方面,不过主要与生命的自然法则血缘关系等因素相关。
综上所述,《毛姆的面纱》有着不同的层面与角度,每一个命题都值得反思与共鸣。它不仅在文学上刻画了女性的人物形象,展现了人性的世俗面和宿命的现实,更为重要的是书中所寄托的思想,它更是一个寓言,是对于人类思想、价值观、以及人与命运关系的一个朴实的探讨。阅读这样的书,是十分有追求、有思考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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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三毛读后感(必备五篇)
在这里栏目小编为大家推荐一篇值得一看的《三毛读后感》文章,每阅读一本书都能深刻感受到作者的思想与感悟,同时也会培养我们自己的理解与感受能力。希望在读后感中能与大家分享对这本书的全部感受和思考,感谢大家的光临,愿您能从中获得所需!
三毛读后感 篇1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一常常听人说起三毛,听说她的随性与洒脱,听说她的偏执与执着。看完三毛的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对于一个看似平凡,柔弱无依的女子,孤身前往撒哈拉沙漠的勇气。我除了钦佩与羡慕,我再也找不到任何的形容词来表达我内心的震撼。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有趣的生活故事。很难想象,在酷暑难耐、物资短缺、偏远落后的撒哈拉沙漠,她和荷西还能过上如此美味、快乐的生活。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
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破旧的房间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家具做了一个温馨的家。三毛与丈夫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虽然住在贫困区,但家里的装饰,都是由自己辛苦布置起来。用棺材板制成桌子,书架等。
但确实是充满艺术。他们在精神上追求,不拘于物质的消耗。不富裕,即使物质贫乏,但精神世界是丰富的。
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看到撒哈拉沙漠,就像一个久违的家乡。
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了各种风情。但还有比沙漠更适合安顿下三毛的云游四方的心的居所吗?就这样,三毛以极大的勇气和智慧在沙漠中行走,留下了生动、浪漫、奇异的故事。
三毛笔下的《撒哈拉的故事》,让我们明白,只要善于发现,善于创新,生活处处有精彩。在撒哈拉沙漠如此艰苦的环境中,三毛依然活的如此辉煌。我们不能面对的困难是什么?在她的故事里,我看到了她永恒的爱。她爱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每一棵树和每一片沙。
尽管撒哈拉威人是那么不可理喻,连吃饭的餐具都要借她的,小孩都跟她要钱……爱总是可以让人体味到温暖的,爱总是可以消融一切,爱一切,都会是圆满的,三毛一直都在追求她生命中定义的完美与幸福,三毛的心里一直深埋一份坚定不移的信念在支撑着她,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
三毛曾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幸福的归宿。”人活着,就应该有理想与抱负。
我们要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让平凡的生活注入爱,让爱滋润生命的心。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二读完作品,深深的被三毛的勇气震撼。一个弱女子,仅因儿时的梦想,仅因那一半的乡愁,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而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连她自己也说,“我在这世上,向来不觉得我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的轨道,作出解释不出的事情来。”三毛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要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做她自己。
我们大家可以说每时每刻都在生活,可真正会生活的又有多少呢?三毛与荷西就是属于会生活的人。谁说沙漠里的生活很枯燥很苦闷呢?
三毛与羊的战争不是痛并快乐着吗?与姑卡的友情不是让她哭笑不得吗?与荷西结婚时不是上演了一幕幕闹剧吗?
所以说,苦闷的不是生活,是人。三毛让我明白,在很多情况下,环境只是一个客观因素,不能决定任何事情。只有自己,才能决定故事结局的悲与喜。
大凡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都没有绝对,枯木也能逢春,就看有没有盼春的希望了。
三毛带给我的是那片异域的神秘气氛。尽管三毛不喜欢撒哈拉人落后的生活习惯,但他从不瞧不起这些愚蠢的人。面对他们无理甚至讽刺的要求,三毛同意了,甚至帮助他们治病、传授妇女至是、帮女房东的母羊**服。
文明与愚昧是不分等级的。文明人不是指优越的人,而是出生在文明国家的幸运儿。因此,这并不是文明人炫耀的资本。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三毛对当地居民的尊重和爱戴。
也许在相处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小矛盾和小不满,但三毛总是巧妙地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她总是以公平的态度与他们相处,既不谦虚也不傲慢,所以所有的摩擦都变的如此有趣。
此外,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是令人感动的。当初三毛不顾一切的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跟随,这份爱也许不轰轰轰轰烈烈,但却平凡的伟大。所以,在荒山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想尽办法营救丈夫;在符咒让三毛痛不欲生的时刻,荷西一直陪在她身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这就是简单而深刻的爱,没有山盟海誓,因为誓言早已刻于心中,这是三毛与荷西的爱。
三毛将《白手成家》这一篇放到最后,实际上这一篇才是故事的开始,但是在描绘了沙漠生活的点滴后,回头看初来沙漠时候的情景,这样让人更能深刻体会到在这诗意的生活背后,有初来的困窘,有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和生活的热爱。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三看完了撒哈拉的故事,令我感受真的很多,书字里行间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溢着一种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风情的画卷。
她让我了解了沙漠的新奇、生活的乐趣,千疮百孔的大帐篷、铁皮做的小屋、单峰骆驼和成群的山羊……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不知道三毛是如何在交通不便,物质贫乏的沙漠如何度过艰难的生活的。她始终在努力地生活,给沙漠里的人治病,教他们读书写字,也结交了很多朋友。她保持着一种乐观的积极地生活状态。
她教会我热爱生活,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美好的,只要你认真体验生活,生活就会给我们很多意想不到的礼物。三毛笔下的《撒哈拉的故事》,让我们明白,只要善于发现,善于创新,生活处处有精彩。在撒哈拉沙漠如此艰苦的环境中,三毛依然活的如此辉煌。我们不能面对的困难是什么?
在她的故事里,我看到了她永恒的爱。她爱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每一棵树和每一片沙。
尽管撒哈拉威人是那么不可理喻,连吃饭的餐具都要借她的,小孩都跟她要钱……爱总是可以让人体味到温暖的,爱总是可以消融一切,爱一切,都会是圆满的。回首一路走来,我们在不停的喜泣忧伤,酸甜苦辣让生活充满味道,其中的过程是那么的刻骨铭心。像三毛说的:
“我想,一个人的过去就想圣经上雅格的天梯一样,踏上一步绝不能上升到天国去。而人类的过程就是一格接一格地耙梯子耙到一定高度。在那个高度上,满江风月,尽入眼前。
这种境界与踏上第一步梯子而不知道上面是什么情形的迷惘惶惑是很不同的。”人的成长是个很艰难地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想要让生活精彩,体验幸福,就要一步一步爬越天梯,笑对生活,超越自我。人活着,就应该有理想与抱负。
我们要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让平凡的生活注入爱,让爱滋润生命的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面对一切挫折和失败,过上三毛那样短暂而永恒的美好生活。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四一个平淡的生命或者说一个平庸的女子放逐到什么地方最能体现出她本性的东西,或者说一个人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才能真真切切地为自己活一回。她选择了撒哈拉。在**中,只要与沙漠有关,与人性中的自我有关,与沙漠中的自我有关,与自然界中的神秘自我有关,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爱与恨。
那是一个你不随时感动沙漠,沙漠随时就会感动你的世界。你生活在沙漠的质量,你只能少一些不由自主,多一些同情和真实。你甘愿把自己的安身立命许给天涯,别人在适者生存的链条中拿走的是利益和平庸,她拿走的是心甘情愿。
在她看来只有心甘情愿才是自己说了算的东西,是自己真正为自己负了一场责,做了一场主。她认为,面对征程,意愿和价值都是前进的动力。
读过她的书的人总是会说,永远的三毛被她自己的个性和独特伤的很重,甚至在平常人看来她的确是自己把自己毁了。但我们又会这样说,她才是我们的心疼和凄楚,她执意让自己遭遇绝境的苦和奔波的累是可以被我们原谅的,她无所顾忌地出来一下就是对我们当初的来处最好的探望和敬畏。
这时候如果我们还会这样说,她是一个苦命的女子,那我们就错了。她喜欢用类似沙漠这样的绝境拼命张扬个性 ,把沙漠的荒凉、恒古、绝迹的美当作是大自然与上苍给她最好的馈赠,她都一一做到了。
世界留给她很多不选择流浪的机会 ,可她偏偏选择了撒哈拉,活活把自己赶进了沙漠,用无尽的奔波作为感受生之悲欢。
她拼命地轻轻来,又拼命地潇潇洒洒着走,她拼命地快乐,又拼命地悲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们没有能力成为三毛,假如我们总是喜欢活给别人看,追求让别人看着是幸福的错觉,我们就不敢让自己有任何的闪失,但我们会把最值得的思念和敬畏作为对曾经感动我们的三毛最好的补偿。不管我有多么普通,尽管我懂得的尽是些不由自主的东西,但我在乎三毛所给我的那份沙粒般的感动。
三毛是我精神的钻戒,带上她走天涯,那是我心里闪烁着的最弥足珍贵的东西。
我除了一边好好读她的书,一边爱上她,也只能做一个好好心疼她的读者。身所不至,心向往之。如果说撒哈拉是三毛前世的乡愁,我就是她沙漠里睡着的泪,是她放荡不羁和拼命经历的伤口。
三毛读后感 篇2
《三毛永恒的母爱》读后感
《三毛永恒的母爱》是一本动人心弦的书籍,它以细腻而真实的笔触,描述了一个母亲对孩子深沉的爱,穿越时间和空间,永不凋零。作者细腻入微地描绘了母爱的伟大与博大,使我深受触动。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母爱不仅仅关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单纯感情,它是一种无私、无条件、无尽头的奉献。在书中,三毛的母亲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都默默地默默地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她不求回报,只为孩子的幸福而付出。这种母爱让我深受感动,也让我思考,我是否能够像三毛的母亲那样无私地为了别人的幸福而奉献?
在书中,三毛和她的母亲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纽带。三毛是母亲曾经失去的孩子,在她的母亲心中,三毛是无比珍贵的。尽管三毛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她在母亲眼中却特别而值得呵护。在书中,三毛的母亲为了照顾三毛,坚强地战胜了各种困难,不辞辛劳地工作,保证了三毛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当三毛面临挫折和困境时,母亲总能给予她力量和鼓励。这种母爱让我对亲情有了更深的领悟,也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之处。
除了对三毛的关爱外,三毛的母亲还对其他人有着同样的无私奉献之心。她总是默默地为他人付出,关爱他人,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这种母爱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美好和善良,也让我对他人有了更深的思考。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三毛的母亲一样,用自己的力量去关心、爱护别人。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母爱之伟大与无私,也明白了母爱之坚定与不朽。母爱是一种奇迹,它凌驾于时间与空间之上,永远存在于我们的内心深处。无论我们身处何地,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母爱都会寄托在我们的心中,给我们力量和坚持。
这本书让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三毛的母亲是一个普通的女性,但她所表现出的母爱却超越了一切,使我感受到了它的伟大和无私。通过这本书,我在感受母爱的伟大的同时,也让我重新思考自己作为一个儿女,应该如何回报母亲对我的养育之恩。母爱是永恒的,正是因为有了母爱的存在,我们的世界才能变得更加美好。
综上所述,《三毛永恒的母爱》这本书打动了我,它通过细腻和真实的描写,揭示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通过这本书,我重新审视了自己与母亲之间的关系,更加珍惜她的爱与付出。同时,它也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儿女应该如何回报母亲的辛劳和关爱。这本书是一本感人至深的作品,读后让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并使我明白了母爱之永恒与伟大。
三毛读后感 篇3
缘由三毛之死~随笔
我很早就读过三毛的一些文章,我知道她的结局掌握在我自己手里,我不想写她的死。但这几日,空闲时,在电脑上翻着她其他作品随便看看,当做消遣,曾经听说,《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在大沙漠中的生活随笔,因为是随笔,我也就下载过来看看,经过这几天,也就对三毛了解更深了,关于她的死,有如骨卡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耳,继而去写一些“陈词滥调”及所谓感觉,聊以慰己。
三毛与沙漠结缘,她自已曾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无意间翻到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正好在介绍撒哈拉沙漠,我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的,毫无保留的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很显然,沙漠给她似曾相识的感觉让她决心追求,于是她孤身一人来到条件异常艰苦的撒哈拉大沙漠,在别人看来,如此疯狂的举动似乎不可理喻,但对三毛来说,她却不以为意,在沙漠里东奔西走,开始了多年的沙漠旅行。
不要以为三毛身体好,能受得了苦。事实上,她的朋友们曾经回忆说,普通人能轻松完成的体力劳动对她来说是一场身体灾难!但她却在沙漠中生活那么久,和丈夫荷西享受沙漠中的乐趣,“乐趣”这种感觉,完全可从她在《撒哈拉的故事》的文字中体现出来。
说到他的丈夫乔西,据三毛说,他是西班牙人,胡子粗糙,头发凌乱。我也在网上搜到了荷西的照片,说实话,长得真不咋地,可我掏心窝说,荷西绝对是一个百里挑一的好男人,好丈夫,他有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眼里却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比如说陪三毛去很远的地方寻找美丽的贝壳,差点性命不保;“纵容”三毛偷看撒哈拉威人洗澡。可以说荷西的身心里面是最接近三毛气质的人。当初荷西为让三毛留在自已身边,一无所有地,木头木脑地向三毛求婚,三毛答应了,她将一些感受写进了《撒哈拉的故事》的文字里“我们是一种平淡而深远的结合,我从来没有热恋过他,但我真的觉得特幸福!
在这个人决定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就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他们结婚前,荷西努力工作(他确实是个好男人),租了一座小房,房子里一无所有,三毛和荷西却两人联手,用他们的手工作品,艺术地布置房间,将那座小屋弄成沙漠里最美丽的童话王国!
事实上,三毛的心中充满了整个撒哈拉沙漠和整个荷西。他们是三毛最大的精神寄托和心灵安慰。
写到这,我不经回忆《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可以说是奇妙沙漠生活的文化沉淀。书中介绍沙漠中种种文化现象以及沙哈拉威人的生活习性。当然,在沙漠中生活,对三毛来说,除了快乐怡然,但也免不了难过忧伤。
三毛和荷西刚合并的时候,在恶劣的沙漠环境中,他们吃得还不够。为了让三毛过上好日子,荷西经常加夜班(真是个好人!)在沙漠中的夜晚,大部分时间,没有水和电。只有三毛留在家里,独自点着白蜡,看看腊的眼泪是怎么流的。。。。。。在那些时日,当荷西为赶夜间交通车回工地,三毛等他将门搭一下带上时,她居然就无理性地流下泪来,会冲上天台,看着荷西的背影,继而下去追他,拉着荷西站住,此时三毛双手深插进口袋,顶着风哀求荷西;“你留下来好不好,求求你,今晚又没电,我一个人,怕。
”此时荷西会很木地紧紧抱住三毛(确实是个好男人!),两个人一起流泪,两个人一起悲伤。
需要提出的是荷西很木,十分十分的木,三毛自己也曾说:“荷西像是无一点温柔的资质。”其实,荷西骨子里所隐藏得温柔足以让三毛感动一生。
在我看来,荷西具备好男人的所有特点,会工作,会疼老婆,会浪漫,会生活。。。。。。当然,缺点就是不会做饭。
荷西多年来的努力工作,加上三毛写作上不菲的稿费,生活也就越来越好,父母的来信以及读者们的来信越过万水千山,带来无穷尽的祝福,那时的三毛,很满足,也很快乐,别忘了,三毛是个极感性的人,她的快乐与哀愁,很简单,但却很深刻。
我们也来谈谈她的母亲,她爱她的女儿,一直为她的女儿祈祷。过去,当三毛决定去沙漠旅行时,她的母亲是极不被允许的。她不相信三毛能忍受这样的苦难,但她最后还是留不住女儿。当女儿走后,母亲只能带去大堆大堆的关怀和祝福。
三毛确实也在沙漠中吃尽了苦,每当难过想到母亲时,她会说:“如果母亲有千里眼,看到女儿所受的罪,一定会在万里之外软弱地放声大哭起来。”母亲对三毛的爱如此深刻,更何况,母亲在三毛自杀后。
三毛确实自杀了。
荷西的意外辞世让三毛深受打击,在荷西死后的那段时间里,三毛像是个丢了魂的女子,在那时间段里,三毛的文字中,满溢哀凉的情感,我们再一次不要忘了,三毛是个极感性的人,而且还是个女人,终究是一个女人。
在三毛前几次自杀未遂后,她简单给父母的原因是“生活太悲苦”,一听这话,我突然会想到,季羡林谈佛学时曾说;“生活太悲苦,也就有了佛。”
三毛到头来还是自杀了,父母留不住,读者留不住,她自已更留不住。至于她以什么方式自杀的,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谈了这么久,三毛之死,前面发了大量篇幅写了三毛自杀前的生活,写得也不详细,稀稀拉拉的。但我真正要说的是,我认为,三毛的自杀肯定和荷西,沙漠有莫大的关系,我前面提到,荷西和沙漠是三毛最大的精神寄托和心灵安慰,如今,在沙漠里生活久了,属于前世的乡愁还完了,再加上荷西的意外死亡,让她无法再面对生活,于是她想到解脱,解脱完了,留下自已一大堆文字,文字中充满快乐和凄苦两极感情,她死后,让她成为情感特别迷离的人物。
我一直相信,在经历人生的每一次坎坷之后,一定会一帆风顺,无可避免。但当试着去跨越坎坷的时候,请千万保持自已心中那份精神寄托和心灵安慰,就算破灭,也要迅速寻找自已的信念。这一点,我这里一个可爱小侄女一句话倒提醒了我:
“你现在不能陪我玩,那我自个玩去。”小孩子天真无暇,最深知快乐的简单,总不会在不如意的事情上纠结很久。
季老的人生格言引用了陶渊明的诗句:在大浪中,他既不快乐也不害怕。想想季羡林先生百年的人生经历。他最了解生活和生活。
人,总得有一个方向,有一份寄托,有一个自己的态度。
另外,我从网络上也找到了在三毛死后,别人为她写的人物传记,我看了一下序言,却看到作者总在说三毛生平是如何如何的好,我实不忍心再看下去。。。。。。
三毛读后感 篇4
最近一直在看三毛的作品,第一次接触她的作品时大概是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楼上小孩来家里玩回去的时候落下这本《撒哈拉沙漠的故事》,三毛的作品读后感。看那书名刚开始的时候以为是冒险**,阅读后才发现原来是一本由十几篇精彩动人的散文结合而成的书籍,该书记录了作者在荒凉单调沙漠中的所见所闻和一些生活中所发生的趣事,在阅读了一小篇后便很快的被作者那特有的风趣幽默以及当地的奇风异俗所吸引了。现在那本盗版书还依旧被我保存在柜子里没有还给它原来的主人,虽然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还是很喜爱它。
就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深深的爱上了三毛的作品,在看《撒哈拉沙漠的故事》的时候一边幻想那沙漠的美景又一边感慨如果我也能跟三毛一样在沙漠里到处流浪那该多好啊!后来,有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那就是,三毛长什么样的美女?当时受着种种限制,我只能梦想在那里。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件事慢慢被我遗忘了。
时隔多年后当我无意中再次翻开那本书的时候一丝回忆又涌上心头,心里也跟这一阵莫名的欢,马上跑到电脑前去查看关于她的资料。从**中看她虽然不是非常漂亮艳丽的女人但是却可以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可亲可敬的气质,然后我又看到了三毛的最爱的丈夫——荷西:一个长着满脸都是胡子的男人让觉得很有趣。
后来每天晚上我都拿着手机缩在被窝里看三毛的作品,因文笔太差看完以后也写不出什么读后感,只是每篇文章我都会仔细的看,看着看着好像自己也融入她的生活中一样一起笑也一起难过。关于三毛跟荷西的爱情,我觉得很朴素也很温馨,有时候又觉得很激情浪漫,对于荷西的离去我觉得真是造物弄人,没想到后来三毛也跟着去了,红颜薄命啊!我想他们在天堂里一定会再次相遇吧!
三毛读后感 篇5
你过河,踏入沙漠,一路洒脱,脚印印在天涯海角。
——题记
一幅动人的沙漠风景,一段浪漫的沙漠接触,透过你的话语,我陪着你一起看沙漠的脚印。你是烟花一样明丽的女子,月光一样高洁的女子,沙漠一样冷寂的女子,踏着光阴而行,携一笠风,带一袖月,在撒哈拉踽踽独行,找寻前世的乡愁。
怀着对沙漠的向往,你敢于一路冒险,带领我们来到这片神秘的土地。
你曾经写过一篇关于撒哈拉沙漠早晨的文章,这让我对神秘的沙子感到好奇和震惊。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地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这时候的沙地,总能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地感动着。”
读过后,我深深觉得,你克服这一路的艰辛,能够一睹此景,即使满身风尘也值得。
撒哈拉沙漠是一片辽阔壮丽的沙漠,也是一片精神文明的沙漠。你用一颗善良的心,用一种轻松的方式来描述一个黑暗的社会,让我们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个无知的部落——撒哈拉人。
他们怕医,劳累过度,目不识丁,精神极度空虚。他们似乎与文明隔绝,只与落后与封建为伍。
你宽容他们的无知,包涵他们的愚昧,你用真心与行动,为他们进行着身体的清理,心灵的洗涤,给那片荒漠带来了勃勃生机。
撒哈拉的故事被你用文字记录了下来传递给我们,更有的,拍成了照片,保存了魂魄。而有些,铭记在脑海,镌刻在心中,不会忘记。
一个人的旅程是冒险,两个人的旅程是浪漫。我很高兴一个叫荷西的人愿意为你放弃海的梦想,和你在一起,因为你在哪里是他的梦想。你们各自为对方挡一片乌云,寻一处明媚。爱把你们相连,难以分离。
一携手,便是天涯。
品味你的话语,一路跟随你的脚步。如此美妙的沙漠之旅令人着迷。你把尘埃装进行囊,将故事寄去天涯。为了能够踏上辽阔的沙漠,独自探索黄沙上落后的文明,忘记了岁月枯干的河床上的繁华,让心灵自由飞翔。
我不求能冒险沙漠同你一样,但愿能够保持与你一般的心境,勇闯未知与未来。三毛,愿你在那个国度安好。
毛毛读后感(精华7篇)
这篇文章为我们介绍了“毛毛读后感”的文化背景和时代背景。读书如果源于兴趣,源于喜欢,那么它将对我们受益匪浅,作品这本书让我彷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体验了现实生活中没体验过的事情。 记录下书中的主要思想,帮助我们更好地回顾和总结书籍。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毛毛读后感(篇1)
这个学期我阅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张乐平先生,他是位造诣很高的艺术家、漫画家。《三毛流浪记》这本漫画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故事的小主人公是一个头上长着三根毛,大鼻子、大眼睛,身上穿着破破烂烂衣服的小男孩,他是个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的流浪儿,所以大家都叫他“三毛”。
三毛生活在旧社会的上海,因为没有爸爸妈妈的保护,没有一个温暖的家,街边、桥洞成了他睡觉的地方,他看见小羊、小鸡、小狗都有父母的疼爱,而自己没有,泪水不禁哗哗地往下掉,但他为了生存,吃尽了各种苦头。他送过报纸、当过服务员、擦过靴子,还被骗去做过小偷……虽然他没有温暖的衣服穿,也经常吃不饱,但他还是坚强的生活着,他经常帮助那些需要关爱的老人和小动物,有时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去拯救落水的小朋友,三毛真是个心地善良、正直的孤儿。
我要感谢我的家人为我创造了一个幸福的家,没有让我变成孤儿,还让我上了一个最好的学校,为了报答我的家人、感恩老师,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同时,也要学习三毛的坚韧不拔、正直善良、助人为乐的精神,长大后为祖国争光。
毛毛读后感(篇2)
小英雄的.事迹已经传遍人间,感人的故事都时刻在我们的心中。《鸡毛信》中的小英雄海娃让我印象深。
《鸡毛信》讲的是儿童团的中队长海娃在山上放羊。这时,他的爸爸给他一封鸡毛信,叫他交给八路军叔叔。在送信的途中,他不幸被日本鬼子带走。海娃趁他们不注意,把鸡毛信放在羊的尾巴里……他艰辛万苦,终于逃出敌人的魔掌,把鸡毛信交给了八路军。最后,敌人被八路军打倒了,我们取得了胜利。
这感人的故事深深打动我的心。海娃的机智、勇敢、有胆识、舍已为国,是我们的骄傲,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联系生活,也有很多人和海娃一样地勇敢、舍已为人。有一次,我和妈妈走在路上,看见有一个小孩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玩耍,嬉戏。突然,一辆汽车从他对面飞驰而来。眼看悲剧就要发生了。这时,一个年轻的男子飞奔而去,就在车撞来的时候,把孩子有力地往路旁一推,孩子安全了,而他却被撞断腿。我在一旁看得直流泪。这是一个多么让人感憾的场面啊!这位年轻的男子给我们上了一堂舍已为人的课。还有一次,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则新闻:有一个孩子在阳台上玩耍,脚不小心一滑,整个身子像一块大石头飞快地向地面坠落。楼下的一位妇女看到这个情景,她不顾三七二十一,飞一样地跑过去,用她的双手接住了孩子。孩子安然无恙,而那位妇女双臂都断了。她的勇敢,舍已为人再次感动了全国人民,大家给了她一个名字:爱心妈妈。
是啊,正是有这么多高尚品格的人,我们的世界才会变得如此的美丽!
毛毛读后感(篇3)
我天天看三毛六记这本书。三毛是流浪的小孩。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乞讨为生,晚上只能露宿街头。如果你什么也得不到,你将不得不整天挨饿。不仅如此,他还经常被别人欺负,身上满是伤疤。但是我们现在的生活不一样了。就说我吧,我从小就过着安逸的生活。父母对我照顾得很好,为我考虑了一切。可以说我想要的都有了。就是这样。有时候对妈妈发脾气,让大家都不开心。现在想想自己有多少不该有的。
看看流浪的三毛,他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他不得不从小就靠工作谋生。比起三毛,我现在的生活真的是天上地下。冬天到了,妈妈已经给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三毛却没有衣服穿;晚上睡在柔软温暖的床上,三毛没地方住;我每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个比较让我想了很多。
我应该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
毛毛读后感(篇4)
海娃今年14岁,是龙门村儿童团团长。有一天,海娃从龙门山顶看到平川的鬼子像蚂蚁般向龙门山爬过来,海娃赶快扳倒了“消息树”。
这时候,海娃的爸爸来了,他叫海娃把一封“鸡毛信”送到三王村张连长手里,在第二天天黑之前一定要送到,千万不要落到鬼子手里。
海娃一听便赶着羊向三王村跑去。到西山时,海娃远远看见消息树倒了,海娃心想:把鸡毛信藏在哪里呢?扔了肯定不行,埋起来万一找不到怎么办?这时,他看见头羊那又大又粗的尾巴,心里有了一计——把信绑在羊尾巴底下,这样一来,什么也看不见了。这时,鬼子来到了跟前,歪嘴黑狗搜遍了他的全身,什么也没搜到,歪嘴黑狗便放了他。但鬼子便又看上了他的羊群,并把他和羊群带回了沟里。
天黑了,鬼子们吃饱了都去睡了,海娃便悄悄的跑到了山嘴旁边。天亮了,歪嘴黑狗抓住了他带回沟里。小胡子让他带路去三王村。眼下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小路,一条羊道。他便赶着羊在羊道上飞奔。羊道太难走了,比小路还要难走。歪嘴黑狗让他走慢点,可海娃哪儿听啊,还是飞快地奔跑,把鬼子落在了后
面。眼看就要进三王村的包围圈了,海娃高声呼叫:“鬼子上来了!打呀,赶快打呀!”
果然,不一会八路军都到齐了,鬼子知道上当了,开出一排排子弹。不好,一颗子弹打到了海娃,他昏倒了。张连长把海娃救起,可海娃的嘴里还不停地说着:“羊,老绵羊,尾巴下,鸡毛信。”说完便昏过去了。
醒来后,海娃没要任何饼干、糖果等战利品,只要了一支枪。
毛毛读后感(篇5)
4月17日,老师给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它的名字是《鸡毛信》,这个故事发生在抗日战争的时候,只要鬼子进村了在山上的人们就会把信号树和稻草人给放倒来告诉人们鬼子进村了。
有一天鬼子进村了,海娃的爸爸让海娃把《鸡毛信》给张连长送去。海娃正要出发的时候看到了鬼子,海娃机智的把《鸡毛信》放在了羊的身上,因为日本鬼子想吃羊,他们还赶不走羊就让海娃给赶羊,并把海娃抓了起来。晚上海娃就趁着鬼子睡觉就逃了出来,可又被鬼子抓了回去。白天鬼子让海娃帮他带路,可海娃故意把鬼子带到另一个地方,趁机就跑了,后来海娃看到了张连长把信交给了他,海娃自己却累倒了。
看完这部电影,我想起了我们,遇到什么事情,都钻到爸爸妈妈的背后,让爸爸妈妈帮我们解决。自己每天像在蜜罐里一样生活,却曾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离开了我们,我们该怎么办?没有爸爸妈妈的帮助,我们就像一个柔弱的蚂蚁。再看看海娃,遇到什么事情,都冷静处理,认真处理;遇到什么事情都不会退缩。在日本鬼子的刺刀下,海娃依旧那么冷静,任凭日本鬼子怎么打骂,他也不说,气得日本鬼子团团转。在自己体力微乎其微时,还坚持不懈,继续送信。再看看我们,如果我们是海娃,在日本鬼子的刀下,我们肯定会泪流满面,把所有事情都招了,并做日本鬼子的走狗,在日本鬼子身旁点烟倒酒。多么可耻啊!
我们都身在福中不知福,和别的同学比谁的衣服更漂亮些,以前的小孩为了报答祖国好好学习,而我们却连自己以后都没想过。所以,请我们孩子们,要靠自己的双手开出新的世界,更要努力读书,长大后报答祖国!
毛毛读后感(篇6)
“寥寥数笔,一个在贫寒与疾苦当中挣扎的儿童形象便跃然于纸上,活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中。1935年,张乐平先生就像是给了小木偶匹诺曹生命的老木匠,给了他笔下的流浪儿三毛一个活的灵魂。”妈妈把《三毛流浪记》推荐给了我。
起初,这并不是我最喜欢的书。但是,当我翻开它,看到那个只有三根头发的小朋友“孤苦伶仃”、“渡河求生”时,我担心极了;当我看到他“河中遇救”、“获得温暖”时,我真心为他高兴。他成了我的朋友,虽然他在书中,我在书外,但我们相互对话,一起长大。
当他“练习撒网”时,我在写作业;当他有“意外收获”时,我被表扬了……但是,当他遇到“争渡行凶”时,我有爸爸妈妈的保护;当他在“弹簧门外”看着烤鸭流口水时,我因挑食不肯好好吃饭;当他“饥不择食”、“穷途末路”,为了一口吃的与狗“你争我夺”时,我难过极了,这些都是真吗?他只是和我一样的孩子啊,童年不应该遭受这些!
妈妈告诉我,在三毛生活的那个年代,无数贫苦孩子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幸福的童年,并非从来就有。看着“混乱世界”里的三毛,我觉得书房就是天堂,安静的书桌、满满的书籍,与书上的人交谈,汲取成长的养分。发奋读书籍,不负少年时!
毛毛读后感(篇7)
最近,我迷上了有关抗日战争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要数《鸡毛信》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在抗日战争时期,龙门村里有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名叫海娃,他是儿童团团长。有一天,海娃的爸爸给海娃一封十分重要的鸡毛信,让他立刻送往三王庄的指挥部,要知道,这可不是件容易的差事,龙门村离三王庄有好长一段距离,中间还有很多鬼子把手,虽然情况严峻,但聪明勇敢的海娃还是躲过了敌人的搜查,把鸡毛信送到了指挥部中,指挥部根据鸡毛信中的重要信息,顺利的打倒了鬼子。
作者在文中对小海娃的动作、语言、神态、心里等都进行了细致的描述。体现出了海娃聪明、机智、勇敢、面对敌人不畏惧的好品质。比如当海娃面对敌人不知将鸡毛信藏在哪里时,忽然灵机一动,赶快把鸡毛信吊在头羊的大尾巴下面,轻而易举躲过了鬼子的搜查。当他被鬼子带走时,还想着鸡毛信,在深夜里顺利逃脱。还有鬼子让他带路时,海娃来毫不犹豫地将鬼子带入了八路军的埋伏圈,鬼子让他停下,他不听,被鬼子的枪射中一条腿后,还拼命大声喊着:“快打鬼子,鬼子来啦!。”
海娃机智勇敢,热爱祖国,面对鬼子,毫不畏惧,奋勇抗争,永不屈服。海娃是一个名副其实,真正的小英雄。我一定要学习海娃,热爱祖国、热爱生命!
毛姆《刀锋》读后感(通用3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毛姆《刀锋》读后感(通用3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1
毛姆的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 》里,就有这样不同常人的晃膀子之人。他的笔下,总是有那么多非常另类的人物,他半真半假的用调侃或讥讽的口吻描写着,却又是那么的感人至深,发人深思。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作者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一度怀疑译者那句晃膀子有点太中国化,用眉山土话,类似于逛子娃儿。
通指那些游手好闲之人。
在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的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 》里,就有这样不同常人的晃膀子之人。
这是一个非常有态度和责任感的作家,他的笔下,总是有那么多非常另类的人物,他半真半假的用调侃或讥讽的口吻描写着,却又是那么的感人至深,发人深思。
《月亮与六便士》取材于法国 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经历,后人认为作家有丑化之嫌,不过,在小说里,随时都可见作家对高更的敬佩。或者说对这样有追求的人的由衷敬意。以高更为蓝本的画家思特里克兰德原本是一家证券公司经理,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生活富足,事业顺利,突然一天他离家出走,因为他感觉这样的生活缺乏活力,不是他所想要的。
他想要做什么呢?想学画画!
一个中年人,突然一天想学画画,从此抛妻别子,经历贫穷、饥饿、疾病,众亲叛离,流落在一个小岛上和土著人生活在一起。
看起来那么荒唐那么不切实际,但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他活着的时候没人看好他的画,他死后,他的画价值连城。
为了他自己认为的理想,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痛苦。
作家在小说里对艺术和生活的各种冲突做了深刻的描写,给予了极大的同情之心。
你可以不喜欢甚至反感小说里的主人翁,但是你无论如何都 不可能不敬佩他!
《刀锋》取材于剑桥大学哲学教授维特斯坦,小说写了一个曾经参加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在一次战役中他的好友为了救他而死,拉里因此陷入困惑和迷蒙。弄不清楚世界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他只依靠微薄的津贴生活,不肯进大学不肯就业 。用他自己的话,就想过:晃膀子的生活!过常人眼里的游手好闲的生活!!为此他和漂亮的未婚妻解约,漫游世界各地,在印度找到吠陀经哲学,了悟人生返回美国,过着隐士般的生活。
和《月亮与六便士》不同, 拉里像个普通人,最终也是平平淡淡。但是他一直想努力寻找的答案,不正是我们很多人也偶尔思考过的吗?
------他想知道,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上帝,为什么有那么多恶?
我们的灵魂会不会灭?
他和他们那类人,从来不会把钱、名、利看得重要,一点不放在眼里,他们每天只喜欢学习、思考,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思考。
获得知识才是他们的最终乐趣。
这一切看起来都那么不切实际,但是在他们眼里,这些都充满乐趣!
这是一些有高贵灵魂的人 !
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我们焦虑得如同烂泥的生活才显得有意义,我们的平庸的心灵才会得安慰和提升。
一个人缺什么就喜欢补什么,我一直特别留意和关注这类群体,这些不同于我们常人的精神极其丰富的高人,他们隐士一般的隐藏于我们的生活,令人敬佩!
这是一种极端高尚品质的人,是值得我们怀念和尊敬的人。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2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对我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使我决心辞职,写作出书。很早就听人推荐说,毛姆还有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刀锋》和《人性的枷锁》很精彩。前不久刚好有编辑朋友送了我这两本书,最近刚读完《刀锋》,将来一定还会重读。
《月亮和六便士》里就一个主角思特里克兰德,其他人都是很配的配角,都是铺垫和反衬,不很重要;《刀锋》写法不同,虽然也有一个重心主角拉瑞,但其他配角的戏份也很多,且看到最后,毛姆很明白地说:
“我所关心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富为后盾,在上流阶层获得了稳固的地位;格雷谋到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的事务所;苏珊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瑞得到了快乐。人人如愿以偿。”
比起《月亮和六便士》里拼命写思特里克兰德一人如何追求自我,远离社会交际,不食人间烟火,《刀锋》写了一堆人如何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形形色色,磕磕绊绊,很全面。有的人追求非常直接的金钱、权力、社会地位、情感、家庭,也有人追求很捉摸不透的:自我、人生终极意义。毛姆只记录,没有价值观的褒贬。他们都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但其中最离经叛道的,跟思特里克兰德有类似之处的,是主人公拉瑞。
毛姆的小说总有那么一位孤军作战、特立独行、远离社会大众的修行者,理想主义者,还都是主角。
年轻人拉瑞,在战争中失去了战友。同样很年轻的战友因他而牺牲了,拉瑞很受刺激,因此对人生感到迷茫:我们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这一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这类哲学问题很多人有过迷茫,几乎每个年轻人都想过,但大多数人发觉自己想不通,也就算了,接着过日子。不然怎么办?日子不过了,每天迷茫,发呆想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多不现实!——拉瑞还真的不过日子,每天迷茫了。看,十足十的理想主义者。他从此性情大变,退伍后,什么都不想干,不想上学,不想工作,就每天在图书馆拼命读书,大量阅读,在书中找寻意义。然后觉得不够,出行,旅游,各处闲逛。密集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干一段时间的体力劳动,作为调节,顺便赚点生活费,也是以不同的体验方式寻找人生的意义。一路颠簸修行,来到印度,做了个司机,满大街开车,一边过日子,一边继续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说,故事也许没结束,也许拉瑞还在寻找的路上,也许拉瑞已经找到了,谁都不知道。
毛姆的故事结尾总是这样,像《月亮和六便士》,最后思特里克兰德得病死了,死之前把所有的画都烧掉,在旁人看来是多大的悲剧!一场功夫全白费了!按照正常剧情走向,不是应该成了知名画家,名满天下吗?就算主人公死了,他的作品也要昂贵无比,就跟梵高一样,这种结尾才温暖人心,才励志,才打脸啊!毛姆偏不。然而,这正符合思特里克兰德极端的个人主义个性,他画画都不给人看的,从不让人评价,就自己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根本不在意什么名声,什么艺术。他追求的是自我,而非艺术,画画只是他表现自我的一种方式而已。他要什么名满天下?要什么作品售价昂贵?思特里克兰德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不在乎任何人的任何看法。烧毁所有画作,这个“悲剧”结尾最好不过,使人物形象更圆满,更自圆其说。
同样,《刀锋》的结尾也很妙,很多人觉得,既然在寻找意义,肯定最终找到了,大彻大悟,有个确切的解释。不然怎么完结?但毛姆笔下的拉瑞没有。拉瑞最后做了个出租车司机。——这种主人公最后当了司机满大街拉人接客,而不是成功人士的非励志结尾你肯定没见识过吧!但拉瑞的确在一路找寻中成长很多,通过读书学习和旅行,变得更加睿智和成熟,谈吐变得儒雅、理性、富有哲学意味。但他也没说自己已经完全想通了,他还在继续寻找的路上。
拉瑞的故事最叫人深思的地方在于,当所有人都曾对生活有迷茫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瑞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即便最后也没找到什么确切的结论——但这一路,拉瑞内心很充实,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
同样的思特里克兰德,没有被身边庸庸碌碌勉强过日子的人左右,决心去画画——即便最后把所有画都烧毁了——但这一路,思特里克兰德很充实,每天都在画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享受精神愉悦。
这世上很多人追求一个确切的结果,没有结果,没有成就,就觉得这一路白费了,没意义。他们讲究很实际的结果,和效率,功利心极强,凡事一定要高效,不肯浪费时间。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他们是理想主义者,虽然不知会走向怎样的结局,但他们乐于这一路的寻找过程,慢慢摸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满足,很充实。追逐寻求意义的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一路不是白费工夫,是漫长的修行和历练。
《刀锋》里有句话,用我的语言翻译过来是这么个意思:“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
真要每个人都跟着自己内心的声音走,想干嘛就干嘛,这世界肯定得乱!一群疯子满大街跑!传奇少之又少。但我们不必担心这个。用《月亮和六便士》里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地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
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都走在自己的修行路上,心无旁骛。思特里克兰德的个性比较极端,把他人视为无物,看不起女性,看不起爱情,看不起婚姻家庭,和女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发泄欲望。拉瑞类似,觉得性生活只是一种娱乐,并非必需品。这种对女性、对性爱的看法,只怕要被很多女权主义者反感,但联系毛姆自身的情感经历,附上一些戏谑的味道,就很容易明白了。
但是,性欲望也是一种显著代表,也即,在大多数人眼里必不可少的东西,家庭、婚姻、子女、工作、社交、礼仪,在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看来,都并非必需品。思特里克兰德是躲之不及,深感厌恶;拉瑞是随心所欲,并不强求。他们的人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想浪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有人觉得比起思特里克兰德的伤害性,极端性,火爆脾气,拉瑞比思特里克兰德更成熟,更随和,更接地气。我只觉得,他们世界观不同而已,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思特里克兰德根本不屑于跟任何人相比较。拉瑞是不介意他人的看法。
有人觉得拉瑞的家庭身世决定他可以流浪,寻找真谛,过理想主义的生活。——拉瑞是孤儿,无父无母。看看思特里克兰德吧,人家为了追求自我,四十多岁抛家弃子,放弃一切财富和束缚,远离稳定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交际,去了遥远的巴黎学画画,过有一顿没一顿的艰苦日子。
要给自己找理由,安于现状,庸碌一生,总是有理由可找的。真想冲破世俗枷锁,不顾一切去寻找人生的真谛,就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内心的一鼓作气,从此刻就开始修行,上路。
只要上路了,就算最终在旁人眼里你一无所获(哪里是真的无获呢),这一路,你必然拥有修行的充实和风景,你必然是非常满足的,不空虚,不迷茫。
有人觉得毛姆的《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是在怂恿别人脱离社会、一意孤行,太煽动,有点反社会反人类。这太敏感了。对此,毛姆在《刀锋》的开篇就引用了:“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
毛姆把别人的生活写得看似很容易,但实际上对于读者来说,下定决心的过程就如同刀锋,是不容易越过的。拉瑞的理想主义生活,读书旅行体力劳动,思考人生,而不是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结婚生子,你也许憧憬、幻想,但你真敢去过吗?这种离经叛道的人生故事,只会有人会被启发,顿悟,不会有人被引导,改变。就像《月亮和六便士》,我自己读了,决心辞职写作,因为我之前就萌发了这种打算,一直在内心深处潜伏波动,最终被思特里克兰德唤醒;但我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么多朋友,很多人都说,读了全无感觉,大概他们本来就没想要过那种理想主义的生活吧。《刀锋》也是一样。有修行想法的人,是一盏灯;没修行想法的人,接着过平淡日子吧。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3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 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