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背包十年读后感通用

[参考]背包十年读后感通用。

应当首先竭力阅读和了解各个时代和各个民族的最优秀作家的书。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读后感是带有个人色彩的文字。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有请驻留片刻,编辑为你推荐背包十年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1)

拿到书,封面很是素净。背景是一副沙漠风景,一个背着大背包的人独自行走,身后留下一串脚印,正前方的阳光照射下来,构成一道强烈的逆光。那个孤独的背影,应对烈日的炙烤,毫不犹豫地迈步前行。孤独旅行者,都是坚毅的,他们把心灵留洒在经过的每一条走过的小路上,把思绪铺洒在每一片迷人的风景中,把精神浇洒在每一个悸动的心灵里。独自去流浪,体会那种天地之大的广袤,忍受那种孤独寂寞的煎熬,欣赏那种路边风景的感动。你看过的风景,你遇见的路人,你经历的事件,都会变成人生的点滴回忆。那些让你悲痛难过的记忆会在旅途中慢慢消解,宽容;那些让你温暖如春的细节会在生命中慢慢升华。你不明白下一刻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但那颗悸动的心,总是对下一刻的未知充满期待。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丝的关怀足以感动一生。旅行,不是为了去往一个地方,而是为了欣赏去往那个地方的路上风景。旅行,不仅仅为了欣赏那迷人的风景,更是为了邂逅一两个友好的微笑,遇见一两个难以忘怀的'人。

随手翻开书本,虽然趣味的事情不多,但作者并未如流水帐那般记述旅行的枯燥,而是挑出那些动人之处,写成短文,每篇短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你不必从第一页翻看到最终一页,完全能够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阅读,因为每篇短文都是独立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原本游记阅读起来就应当是简便的。在午后的闲暇,在睡前的空闲,在厕所的无聊中,随手翻开,跟随作者去见闻旅途的天马行空,去感受身边的滴滴温暖。

很想把旅行当作生命的延续,可多少人整日奔波于生活的琐碎,始终放不下这个,放不下那个。作者在去往日内瓦的列车上遇见的那个老人说:“人只能活一次,有太多的地方你没去过,太多的风景你没见过。必须要多走走看看,才不算白活!”人生苦短,经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一向相信,多尝试,多努力,多经历!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2)

读完了小鹏的《背包十年》,颇受背包客们推崇的一本书,几乎在同时看见了某人的一条微博,突然感触良多,很想写点儿什么,然而,却一向太懒,直到拖到今日午时,没什么心思干活儿,才想起写下来。

读这本书,流连于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一样于普通游记的一点,便是那份对梦想的执着。以往为了旅行打打工,攒了一点儿钱就辞职上路,也曾露宿街头,最终最终实现了成为职业旅行者的梦想。此刻有人羡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华享乐,却看不到他十年来经历的艰辛。

梦想,是一个完美的东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够这样的坚持梦想,不甘平凡呢?实现梦想的代价,又是多少人能够支付的呢?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太多的牵绊,许许多多的人都流于平凡,可是是社会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却突然觉得,没有梦想甘于平凡的人并不必须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却是那些将梦想挂在嘴边,却将梦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任何事坚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而生活本身,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坚持和经营的梦想?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平凡的人却有千奇百怪不一样的生活,归根结底,可是是一种态度。有人认为生活只是底层的必须品,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总认为自我应当再干出点儿什么别的,才对得起来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协”,终会发现生活已经高昂起他的头,幸福不是想象中那么唾手可得。

能够坚持梦想,缔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平凡,经营生活的人,同样会发现生活带来的丰厚回报。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3)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只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个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曾经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停住,反倒使他越发希望继续走出去。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地使我动容,其实想要走出去,并不是那么困难,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同的人生历程令自己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地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可以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但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多了些情趣。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城,感受到这座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作者夜里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知道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想对这座城市失望,一定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步入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直爱着。等有朝一日,待我完成学业,我也要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同的历程感受不同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己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4)

一“我要去巴黎”——埋在心底的种子·我的大学梦

小鹏说,我要去巴黎!那时他7岁。18年后,巴黎在他脚下,第一缕阳光透过艾菲尔,就这么简单。那些艰苦和磨难,也便成了梦想的色彩。

我从何时开始勾勒自己的大学?记不得了!

我将种子深埋。

深藏温床的梦,默默的厚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能听到虫鸣鸟叫,能感受到日月变化。岁月寒暑,一次次脱去你的外衣,明确梦的真实。

梦想第一次破茧而出,深深的扎根于心底。梦,承载酸甜苦辣,一步步奔向破土。苦于暗无天日,乐于日夜兼程,路遇形形色色,只是过客,留下点点滴滴,与梦交织,丰满了那时的记忆。梦想,其实很简单,简单到不会经常想起。

十几载春秋,经历雨润大地,感受雪盖冰封,有过踌躇满志,也曾固步徘徊。在路上,始终披荆斩棘;在途中,坚持梦想成真。

浮华褪去,岁月已逝。破土的那一刻,我笑脸迎接那缕阳光。

第一站梦想,开启理想的大门。

二“背包十年”——背包七年·我的大学

十年里,小鹏用背包装下了中国,装下了欧洲。旅行中,或一路坦途,或艰难险阻,有时缩在寒冷的甲板上欣赏华美的落日,有时站在活着的废墟上聆听凝固的音乐。从巴黎开始,开启了梦想之旅——一次成长之旅。

04年秋,挥别三年高中,踏入海大。依山览海,似乎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又仿佛在一瞬间迷失了自己。那一刻,对大学的憧憬伴着大学梦想的实现,与我作别。

下一站,在何方?

喜欢鱼山的参天古树,那些探入云霄的枝叶,丝丝缕缕汇集于触手可及的树干,真实的存在着。我愿是古树一叶,成长于斯,见证风华。

清晨,鹂鸣为一片嫩叶出芽伴奏。新的开始,清露不经意缀在叶尖,折射出七色晶莹。叶心青黄,是为涉世之初的惶恐和期待?!惶恐于即将面对的风吹雨打,期待于未来的玉露阳光。风起处,枝叶横飞,却始终有树干支撑;雨打时,颔首以待,露出坚毅颜色。风雨历练,如同一曲生命的交响,成就了枝繁叶茂。风雨之后,阳光编织出轻盈彩虹,架在明净的天空,渲染出一副五光十色的美卷。阳光下,轻风拂过,树叶微动,邂逅不期过客,不及话别,已如细雨淋漓而去。那片叶,吸取枝干源泉,吸收阳光精华,数着树下的光晕,自得其乐。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5)

没有牵挂,背起行囊,流浪吧,流浪吧。

其实最开始这不是我想找的书,但是偶然之间看见了它,由于我一直想去旅行,所以就买下了它。还有一点吸引我的就是那句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一个人真的背起行囊行走天下其实是很需要勇气的。踏上了这条路,就会知道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融入当地才是真正的旅行。我对这句话深有感触,那年我去北京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刚到北京这个城市的时候觉得我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我就像是一个闯入这个地方的入侵者,北京这个大城市让我感到陌生和害怕,看着周围高大的建筑物,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后来在北京呆了几天我深刻的体会到,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城市,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留在那里,融入它。旅行,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充足的时间,不妨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去好好感受它。

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双脚放在地狱,眼睛搁在天堂。即使你身处地狱,你的梦想也要留在天堂。地狱的历练会让你离天堂更进一步。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其实距离很短,但是也很长。

我很羡慕作者,他能背起背包一路就这么走,感受各地的文化,生活,欣赏着各地的美景。其实,我又何尝不想。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背起行囊,就这样一路走下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寻找自己生命中的色彩。

背包十年读后感(篇6)

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一本和其他的关于旅游攻略的书一样,就是介绍作者各地的旅游经验,给后人以参考的书。今天有时间细细读了一遍,原来和自己理解的相差甚远,这本书以作者十年的体验旅行为经历,穿插着各地的自己的旅行所感,叙述自己的人生体验,更是一本介绍作者追逐梦想,实践梦想,成为职业旅行者心路历程的一本书。

“体验式”近年来在商业领域比较热门的词汇,开创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体验式旅行,也是一个人让人感觉很新颖的词汇。总以为背包客或者是自己钱很多,自助游,享受人生的,或者是自己苦哈哈的度过一段段旅程的。体验式旅行颠覆了自己的这种观念,是指在旅行过程中对所有未见未尝未玩过的事物都去尝试的一种旅行方式。到了一个地方,就要体验当地的最有名的最具文化特点的东西,无论是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还是肮脏的街头露宿,是在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偏僻的小乡村,是高级的享受人生,还是做一个贫民窟医院的志愿者,都包含其中。

作者文中的各地旅行的所感所想,让读的人也不由的身处其中。在新德里的欺骗让读者不由的捏一把汗,有南印度人们的热情好客让人心里暖暖,有在特蕾莎医院的志愿行为让人感觉爱的意义,在南非的彩虹让人感受不同人种的友好相处,体验曼德拉的伟大,在四川大地震后广场呐喊让人不禁热泪盈眶……等等等等,虽不能往,却心向往之,不禁对作者的人生感动。

梦想对于每个人来说,虽崇高但虚无。作者是幸运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虽经历各种人生挫折,但是慢慢的实现了自己当初的梦想。想想我们自己,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是什么,又有多少人知道了梦想和目标而又去努力实现它。

有梦想,那就去努力实现,没有梦想,那就多读,多看,多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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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罪马读后感通用


栏目小编精心制作了“罪马读后感”,欢迎你来读来收藏。正如“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所言,书籍对于培养自我非常重要,在读完一本好书后,我们的观念可能会得到更新。在阅读的过程中,任何的感悟都应该被记下来。

罪马读后感 篇1

读了《罪马》这本书,我被罪马那忠于主人的那股精神而感动了。

《罪马》讲的是在白珊瑚还在吃奶时,娄阿甲把它带回宿舍同住。还将自己的棉被给它盖,自己的蚊帐给它罩,逐渐成为心心相印的好朋友。可有一日,在娄阿甲演出时,由于一条虎斑蛇惊住了白珊瑚,使它出现了失误,导致娄阿甲后脑勺出血致死。但娄阿甲临死前还说不要难为白珊瑚。之后,白珊瑚一度意志消沉,还把头马的位置让给另一匹马——眉心红。甚至,为了阻止自己的孩子蓝宝贝挑衅眉心红不顾亲情踢伤了它。正当人们感到疑惑不解时,白珊瑚逃走了,逃到了娄阿甲的墓地,为主人守灵……

起初,我认为人才是最重情感的。我读完后,我改变了这种看法,有了新的认识。白珊瑚为了给主人守灵放弃了马戏团头马的位置。是多么的伟大呀!

谁能说动物没有情意?!

罪马读后感 篇2

有一个马戏团,叫“阳光马戏团”。一天下午按照节目表上的顺序,该轮到马术表演了。马术师娄阿甲这一天特别地兴奋,因为这是在他的老家演出,于是他表演得特别卖力。第一场演出很好,万无一失,可是到了第二场演出,刚开始时还是好好的,可是后来突然有一条蛇从草洞里爬了出来,马受到了惊吓,一下子乱蹦起来,马术师娄阿甲立刻从马背上重重的摔了下来,流了不少血。

不多久,马戏团的团长知道了这件事情后,立刻来给娄阿甲包扎,还一边打电话叫来汽车送往医院。一路上,娄阿甲让司机开得慢一点。团长以为是娄阿甲吃不消,所以要开慢一点。可后来马术师娄阿甲却又要求停车,这时候团长就很不能理解了,便感到疑惑。娄啊甲断断续续地说:“汽车开得太快了,它追不上,马是跑不过汽车的呀!哦,它还在叫,还有马蹄声。”

这时团长还不相信,可不一会儿,还真有一匹马朝汽车这边跑来,马脸贴在车窗上,朝车内张望着。那双秀丽的马眼,泪光迷蒙,蓄满哀伤……可不幸的是,马术师娄阿甲在去医院的路途上就去世了。临终前说道;“求您了,团长,别为难马儿。”

团里的人都认为是这匹马的错,叫这匹马为“罪马”,决定要处死这匹马。可是团长答应了娄阿甲,最终放走了马儿。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马儿终究哪也没有去,一直留在主人被埋的地方,天天守在那儿直到死去。

读了这本书,我被人和马儿之间深深的情义所感动,动物也和人一样是有情感的,就像这匹“罪马”一样,即使主人死了,也不愿意离开他。动物对我们如此信任,而我们人类对动物又做了些什么呢?人们为了一己私利随意猎杀动物,让他们无家可归,家破“人”亡,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希望更多的人读到这本书,和我一样懂得: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而我们对动物的保护却是远远不够的。

罪马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罪马》。

讲的是娄阿甲在他家乡一次表马戏表演中,他的马白珊瑚在一次最精彩的马戏的表演中被一条蛇所惊吓,跳了起来。结果娄阿甲碰到了钢铁上,头被碰了一个大窟窿,伤势非常严重,被紧急送往外地的医院,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白珊瑚也跟着车子跑了二十三公里。最后,娄阿甲没能被送到医院就死了。

白珊瑚由于害死了它的主人,要被村长处死。四位村民拿着长茅,准备刺白珊瑚。这时,马戏团的导演说:“娄阿甲临死之前嘱咐,请不要难为白珊瑚了。”同时娄阿甲的女儿和妻子连忙求情,说阿甲比疼女儿还疼这匹马,再说也不都是这匹马的错,请你们不要杀了这匹马。 结果白珊瑚得救了。

白珊瑚又回到了马戏团,但它不愿做头马了,它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眉心红,在马队中也帮助眉心红树立了威信,大家都很纳闷。结果在一次马戏表演后的夜里,白珊瑚逃跑了,大家找都没能找到。但后来听娄阿甲村的村民们说,在娄阿甲的坟前经常会有一匹白马出没。并且围着娄阿甲的坟来回走动,见到蛇就蛇就踩,老乡不知道马的名字,就把它叫守灵马,也有叫它踩蛇马。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白珊瑚的忠诚所感动。白珊瑚做为一匹马,能对主人这么忠诚,真是太难得了。我做为一个小学生,更应该学习白珊瑚,忠诚于父母、老师、朋友。别人对我们好,我们更应该对别人好。

罪马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完了罪马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让我知道了一匹马做错事对自己多么自责,对主人多么忠诚。

这匹马的名字就叫白珊瑚,她是马戏团的一批好马,在表演中没有一次不听话或失误过,她的驯养师就是娄阿甲,也是一位表演高手。在这我先声明一下马害怕蛇。

地点在娄阿甲的老家,在那表演娄阿甲先带着白珊瑚出色的表演了节目,就在最后娄阿甲又表演了一个高难度有极危险马术表演。就在成功的时候一条蛇突然在路线之中,马猛一下受惊,突然改变道路娄阿甲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马上摔了下来,最终不幸身亡。按照娄阿甲的老家传统,娄阿甲就葬在那,那匹罪马也要死掉但最终还是逃脱了厄运。但回去以后白珊瑚还是心不在焉,最后他逃走了,逃到了娄阿甲的老家陪着娄阿甲,人一来他就跑,当我看到这点我都不禁感动了,一匹马不会用人的语言说话,但它会用行动表示自己的自责,而且比人的真诚。

这让我越来越喜欢动物,让我从它们的身上学到人所不能的东西!

罪马读后感 篇5

人类与动物之间有许多趣事,也有许多动物被冤枉的事。悲伤和快乐之间也有数不清的烦恼。就让我们看看马与人之间的故事吧!

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匹马名叫白珊瑚。它的主人有一次和它演出时正巧碰上了一条蛇。当时白珊瑚奔跑时把主人 摔下了马背,主人当时昏了过去,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去世了。白珊瑚非常悲痛,最后甚至绝食逃亡!但马戏团最终没有把它带回,让它留在了密林中。

其实马是最敏感的。在白珊瑚的主人去世后,它明显得消瘦了,眼睛里激动的神情也消失了。甚至绝食了。它瘦得皮包骨头了没办法,马戏团只好请来白珊瑚主人的妻子。她终于把白珊瑚说动了,白珊瑚终于也进食了。但它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眉心红,最后逃到了密林。

我们都知道,动物也是知道感恩的。你对它好,也不会没有回报的。白珊瑚的主人对白珊瑚那么好,疼爱它胜过疼爱自己。显然,他去世后,白珊瑚肯定会悲痛欲绝的。果然,白珊瑚在它主人墓前专门踩蛇,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

动物是非常有灵性的,你是它的主人,非常喜欢它,不欺负它,它就对你感激不尽了。动物其实有一种特殊的器官,就是能辨别好坏。你对动物不好,它当然知道。你对它好,就像白珊瑚和它的主人一样,他甚至能听懂你的话。

动物与人相处是很好的,我们不能小瞧动物,欺负动物。记住:动物与人是平等的!

罪马读后感 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

罪马读后感 篇7

《斑羚飞渡》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他的小说描写的都是动物。《斑羚飞渡》这本书中有五个故事,分别描写了羊、鹿和马这三种动物。

在《斑羚飞渡》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关于马的一个故事叫《罪马》,它讲述了一匹名叫白珊瑚的马的故事。白珊瑚是马戏团里的头马,它的证人叫娄阿甲,出生于黑虎冢。在娄阿甲家系表演的时候,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一条虎斑游蛇隐藏在场地中没被发现,白珊瑚的马蹄声惊醒了蛇,而蛇又把白珊瑚吓了一跳,最后的是马的主人娄阿甲从马背上摔下来,死了。失去主人的白珊瑚意识到了主人的死是由于自己的过错,开始它不吃不喝,想以死来为主人赎罪,但在娄阿甲家人的安抚下,它又换了一种方式,先是将马戏团的表演安排好,把自己头马的位置让出来,又把自己想当头马的儿子教训好。在一个雨天,它逃跑了,跑回到主人的墓地处,踩死一条条蛇,为主人守灵。

读到这儿,我不禁被白珊瑚这匹马感动了,一匹马对主人的感情如此深,甚至超过了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兄弟姐妹为抚养老人的事情打得不可开交,对抚养老人的事能推就推,不愿多付出一点。试想:如果没有父母,你能长大吗?你能有现在的生活吗?所以,我们不能连牲口都不如,应该好好学习,让家里人高兴,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罪马读后感 篇8

在老师的推荐先,我买了一本叫《斑羚飞渡》的书,这本书里有沈石溪的六篇小说,而令我最深刻的就是《罪马》。

《罪马》的主角,是一匹浑身雪白的奥赛特竞技马,它从小就跟娄阿甲在一起。他们一起演杂技,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连冬天娄阿甲也会把棉被给它,自己盖薄被子。可是在一次杂技表演后就不一样了。

那场表演在娄阿甲的老家附近,娄阿甲为了报答老乡,把前几个项目表演得很好。这时娄阿甲向导演提出表演超级马戏。导演不同意,不让上。娄阿甲说:“他是被乡亲养大的,这是向他们感恩的时候。”娄阿甲的这一翻话,让导演同意了。娄阿甲带着这匹马上了场,他加马快鞭,让马飞快的跑起来,可这沙地上出来了一条蛇。这匹马处于惊吓装,不小心把娄阿甲甩了出去。娄阿甲的头被撞在了柱子上。头破了一个大洞,血直往外流。

导演把他送往医院,可还没到娄阿甲就死了。他死后,村长让把它杀了。可娄阿甲的妻子不让。村长把它放了。导演把它带了回去。在一个夜晚,它逃跑了。它去了娄阿甲的坟墓哪里。它不但经常在哪里,还喜欢才踩蛇。

一匹马就有如此高的心灵。那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了呢?

罪马读后感 篇9

我在这个暑假读了沈石溪《罪马》在读了这篇文章之后白珊瑚的行为让我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白珊瑚是马戏团里演出的头马,舞台经验丰富,但是在一次高难度的演出中,由于受到蛇的惊吓,导致主人娄阿甲的意外死亡。于是白珊瑚成为了一匹罪马,大家都要把它处死来陪葬娄阿甲。但是娄阿甲在抢救的途中说过不要为难白珊瑚。最后,大家放过了白珊瑚,可是白珊瑚不能原谅自己的过失。它把头马的位置让给“眉心红”,并且平息了自己的孩子“蓝宝贝”与“眉心红”的争权风波。待一切安排妥当后,在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夜晚,悄悄地逃走了。从此,白珊瑚出没在娄阿甲的坟墓旁,只要看见蛇,不管是红蛇绿蛇黑蛇白蛇花蛇大蛇小蛇毒蛇或无毒蛇,它立刻毫无畏惧地冲过去,用凌厉的马蹄将蛇踩死。当地的人们都叫它“守灵马”或是“踩蛇马”。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很受感动,我们要真心对待动物,虽然它们不会用我们能听懂的语言和我们交流,但是如果你对它好,日子长了它也会对你好,总会有心心相通的时候。让我们一起来爱惜、保护动物吧!

[参考]读《活着》有感读后感通用


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好好活着。我们要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这充满了希望与苦痛并存的人生。不知道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急你所急,工作总结之家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活着》有感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

一个充盈着阳光的下午,我坐在图书馆,翻开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活着》,我有很多的朋友推荐我去看一看这本书,说是非常值得一读。但却拖了好久才看这本书。看这本书时,我哭了好几次,久久不能平复,我的心情变得十分复杂。

这本书首先说的是一个青年在乡下一次偶然的机遇让他听一位放牛耕田的老人说他的故事。故事主人公叫做福贵。年轻的时候投生于地主家庭。家庭富裕的他生活过得惬意潇洒,麋乱不羁。可是他却把家里的财产全部赌输了。他的生活变得一贫如洗。他后悔莫及,他痛彻心扉。当他改过自新,准备好好生活的时候,可是因为时代的不停变革,家人一一离去。他送走了父母的离开,送走了妻子的离开。甚至白发人送黑发人,送走了妻子,儿子,孙子的离开。只剩下他和他的一头老牛。他已经老了,这头牛也老的不成样子。他们都还坚强乐观的活着。

看这本书的时候,无数次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这个念头,那就是,他,福贵,他的生活已经如此的艰难,他的处境已经如此的不堪。我甚至可以说他的生活就像是生活在一个房子里,没有一点点光线投进,没有一点点的阳光而言。他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要这么辛苦的活着,究竟又有什么意义。这就回到了小说的开始,作者说的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你的生活满目疮痍,即使你的生活千疮百孔,即使你的生活没有什么值得留念的,即使你的生活就是你一个人的独角戏,最后只剩下你一个人,你也要努力的活着,这是你自己的生活。你得活着,费劲心机的活着。只有活着。努力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意义。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情,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活着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因为活着,我们可以迎接今天的阳光,因为活着,我们可以感受明天的雨水,因为活着,我们可以看见生命在土壤里不断的开花结果,散发出更加美妙的芬芳。但是,活着的本身也就是一场修行,过程中,我们会遭受各种各样的委屈,面临各种各样的心酸,你会有觉得撑不住的时候,你会有痛彻心扉的感觉,你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借口想要和这个世界告别,但是,你得活着,你只有把人生的这场修行努力学好,才能迸发出更大的意义与精彩。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后我们离开这个世界,也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读到书中的这句话的时候,我感觉非常的无力。对啊,我们来的时候是身不由己,我们走的时候也是身不由己。一切的一切,在时间的面前竟然是这么的仓皇,这么的无力。我感觉自己真的很渺小,很不堪。我们无力承受生活中更大的打击,我们只是游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颗小小的蜉蝣。对啊,生命竟然是这么的无力,这么的无奈。我们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为了证明,我们曾经来过。我们的生活是有意义的。我们要努力活着,去证明我们,我们这个小小的个体,也能够成为最璀璨的光芒。

生命是每个人的,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但是我想说,我们活着真的不应该因为任何事物,任何事物与我们活着的本身并没有本身的关联。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意义。这本《活着》,让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让我看见了生命的韧性,让我看到了活着本身的伟大意义。这是一本非常值得膜拜和咂摸的书,令人回味无穷。当你读过这本书的时候,再回过头回顾自己的生活,就会发现,活着,真好!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2)

对诺贝尔这个名字,你也许不会感到陌生。但,对这一句话,你是否也曾经听过了呢?

“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对呀!课文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媒体及物品,甚至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也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做出了许多贡献,还在他的“寿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也发挥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的遗产当作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之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系,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与帮助医院补充设备。

对呀!诺贝尔先生说的“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一句话的确是一个真理啊!回忆过去,在我们的国家是否也有如此作贡献的人呢?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及贡献的伟人。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太空,飞上了太空,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过去的非典时期,一个机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支持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平时也有一些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一些人员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同志等一些其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3)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一本短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同时也是一幕演绎着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而我由于某种机缘巧合得以阅读此书,感触颇深。

《活着》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的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一个纨绔的子弟,他吃喝嫖娼赌,风流成性。总想着自己能够整个家族,却未付出过实践。直到最后把家产败光了。他们一家的生活由天堂跌入了谷底。不得不变卖家产,最后沦为阶下囚。时间在慢慢流逝。富贵的年龄在不断地增长,他也慢慢的成熟起来,却不得不面对亲人的相继离世。直到最后,他的儿子苦根的死去,他感到十分悲痛,却又感到轻松。因为他在世界上已经没有牵挂了,只剩下一头险些被杀掉了的老黄牛与他为伴。

在富贵的一生中,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多少东西。到最后只剩下了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尽管这样,他最大的爱好还是向别人诉说自己的经历。但,一切伤痛往事都在他口中变得那样的平淡。

同样的。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受繁华,享受着这个世界最好的待遇。而有的人却只能像富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尝尽人间的冷暖而自知,挥洒着血汗,过完这一生。有些人肯定会抱怨,为什么这个社会是这样的不公平,为什么自己不能享有同样的待遇?然而富贵一开始也曾不满,他刚开始什么也弄不明白,甚至连挑个担子都不会。到后来他开始慢慢释怀,并且鼓励自己像庄家人学习。直到最后得到了淡然和释怀。

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经历不了的事情,但他还是坚强的挺了过来,并为之努力的去生活。

《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的过程,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澜,表现了一种面临死亡过程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想延续生命就得更艰难地活着。而有些人却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若没有勇气面临死亡,那就心如静水的活着。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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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4)

《活着》一书的作者是余华。当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激荡不已,感受颇深。

书中讲述了富贵的一生经历的故事。福贵是地主的儿子,娶了一个有钱人的女儿,整天无所事事,就每天进城到赌馆赌钱,终于有一天败光了家业,父亲也因此断气。或许是报应吧,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富贵因母亲病危到城里抓药,却没料到半路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因发高烧变得又聋又哑,母亲也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也因县长夫人危产抽血抽死了;女儿好不容易嫁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因软骨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砸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撑死了。富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手下葬下了代代的灵魂,他也曾颓靡过,也曾迷茫过,也曾把自己淹死在付出了却没有预期回报的痛苦旋涡里,但又奇迹般挺过来了,依然豁达乐观地面对人生。到风蚀残年之时,和着老牛做伴过着。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荡起的波浪。

在神圣的黑夜中走遍大地,热爱人类的痛苦与幸福,人手那些必须人手的,歌唱那些应该歌唱的。太宰治说:我本想这个冬日***的,可我最近拿到了一套鼠灰色细条纹的麻质和服,是适合夏天穿的和服,所以我还是活到夏天吧。当痛苦到达顶点,忍无可忍的最后关卡,那就是他觉醒的时刻。总有些微笑细碎的美好事情使你活下来。可能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和对这人间悲凉却盛大的爱吧。就如蜉蝣朝生死中浪费一丈时间,婵在地底蛰伏十七年,只为惊艳一个夏天。人必须先活着,爱才会有所附丽。

最初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里,是因为不得不走。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不过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以笑的方式哭,以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你自己觉得自己活着,就算身躯湮灭殆尽化作灰烟散去,而唯那高傲灵魂自身的熠熠生辉,依然于长夜中亘古闪亮。

最后,我在这天极痛苦的泪水中摆渡着,却再也找不回了,那所谓生命的起缘。哦!竟然忘记了,在这凡俗雍容的时代,我早已走出了时间的束缚,也好,我自由了。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5)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6)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7)

收到同学从日本寄来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活着就是为了幸福,这是生活与死亡的唯一区别。”

不是这样的,福贵你要去反驳他,你要从这个世界里找寻生存之地,没有幸福我们仍然要活着。

忘了是多久之前看的碟,有些画面至今记忆犹新。巩俐饰演的家珍用粗布麻衣的真挚去换取身着旗袍的典雅,来获得福贵的不离不弃。葛优饰演的福贵在战争后的九死一生,回到家中拥到妻子儿女的踏实感。想必他是幸福的吧,对未来充满期待,想着逝去的切还来得及救赎,却没想到死亡就这样按部就班地到来,一钱钱地凌迟那颗逐渐老去的心。先是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而后女儿凤霞难产大出血,最后家珍、二喜、外孙苦根……无人幸免。

哦,不对,还有你福贵和那一头“福贵”。

一开始在体育课上看完这本书,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放眼望去,绿草为裳,阳光为佩,交错相应,延伸到视线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天气很好,天空一碧如洗,云好像绣上去的一般,精致轻盈。这个故事的尽头,似乎痛苦而又平淡。

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斥着怀疑和不信、死亡和背叛的世界里,活着原本的面貌就是活着。小人物没有撼动世界的力量,所以活着的每一天都应该活成一场盛大。喜欢豆瓣上一个人的影评:“如果哪一天不堪忍受了,可以学黛玉那样,把过往都烧了,烧出另一个世界。”

爷爷刚离开的那几天,我天天以泪洗面。我不想任何人告诉我生活会变得好,因为处在幸福中的人的安慰显得苍白无力。我一遍谝地读《活着》,一遍遍和福贵比惨。

最终他赢了,我也活过来了。

前两天我和奶奶在那边叠衣服,我忽然对奶奶说:“我梦到爷爷了。”奶奶笑笑:“那他过得好吗?”我说:“好啊,他在梦里没有痛苦,和朋友大口吃酒、賭牌,快活得不得了。”奶奶把衣服蒙在眼睛上,喃喃:“那就好,那就好……”

姜夔有诗:“人间别久不成悲,两处沉吟各自知。”说的是:虽往事已矣,但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转换,加上人事变幻的沧桑,并没有改变伴侣之间的深深眷恋。于余华的“生存和生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读出了它的另一层意思,这一层意思无关风花雪月。

在那一条“再也看不到儿子有庆赤着脚跑来”的田垄上,老人和牛渐行渐远,空旷而又温暖。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8)

那纸醉金迷的城市诱惑了多少清澈如水的眼眸,那人潮暗涌的街头污浊了多少明亮如星的心灵,那炙手可热的名利扰乱了多少坚定不移的方向。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纵然世俗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但能否走下去却是自己的事。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陈述的,活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在那个世事更替的时代里,福贵由地主到败光家产,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都不能忘记迎接明日的太阳。

世上的人就像各种植物,有的是荒漠仙人掌——艰难求生;有的是沙漠绿洲——今日虽好却不知明天是否就存在;有的是藤蔓——攀附于参天大树;有的是胡杨——孤立于大漠却将种子撒向四方;有的是高山古松——淡然望着脚下的灼灼凡世。人们以各种姿态活着,时而平行,时而相交,然后绽放出不一般的光彩。

福贵的一生起伏跌宕,从富足到穷困潦倒,从玩世不恭到懂得珍惜,他失去后拥有了,又在拥有后失去了。父母亲、家珍、有庆、凤霞、苦根、二喜一一离去,就连患难共渡的春生也受尽苦难。最终,曲尽人已散。他只有和他的记忆、那头与他同名的老牛为伴。黄昏日下,他和他的牛相依,他卖力的吆喝,为了给牛它不是一人的错觉。其实是在给自己一个错觉,家珍、有庆他们还在。

我折服于作者朴实平淡的语言给我内心的震撼力,折服于福贵艰苦的一生,折服于旧中国所经历的那段历史,我折服于那一片黄土上的每一条生命,折服于活着本身的魅力。

尼克·武伊契奇,一个生而无四肢的残疾人,以顽强的意志,特立独行不为世俗的心,创造出一个残疾演说家的奇迹。他是为了活着本身而生活,这么一颗纯粹的心,走出了云雾,拨开了生活的本质——活着不为什么,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

平静下内心,左右看看,你是否有这么一颗单纯的心,是否在生活的枪林弹雨中每一步都为自己而迈,是否看清了活着的真谛?

为了活着本身,俗世不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不会扰乱理性的思绪。生活依旧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9)

我却赞赏富贵面对打击面对挫折的勇气以及他在生活中勇于改过的精神。富贵的贤惠妻子或许在他人眼里有点儿傻,但是她的坚强却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的。活着有很多的意义,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我们不必去苛求他人与自己趋同。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去追寻自己活着的意义。永远不抛弃,不放弃,珍视生命,创造价值。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而这一次,又让我明白,只要活着!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有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还能抱怨什么?因为那些不幸,足以见证,我们所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而奢侈。也许,幸福,就是靠苦难这么一点点堆积起来的。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生老病死。旦夕祸福。人生无常这个词可能不好,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事实。没人能预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也没人能按想象中的模式给自己的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圆。我们能做的,就是虔诚地对待生命,平平静静,从从容容。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0)

初读《活着》对于余华朴实无华的语言并不是很感兴趣,可看着看着却被那富贵那跌宕曲折的人生所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地主家的少爷富贵的悲惨人生。富贵嗜赌成性,败尽家产。父亲被他活活的气死,而他的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自己则被抓去参军。即使到后来一家团聚,可生活的压迫促使母亲去世,儿子友庆因输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产后流血过多而死,妻子家珍因病离世,女婿因工作意外死去,而外孙苦根也因吃豆豆噎死,唯一剩下的只有一头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读完《活着》不禁令我深思。人为什么要活着?余华给出了答案: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在我看来,活着就是活着,可也要活得有意义。不论你是穷人、富人,是幸福的或是不幸福的,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改变命运,才能感受世界的美好。活着,就要用行动去创造生命的价值,展示生命的意义。

坚持

富贵在参军时经历了九死一生,可他为了活着,旅途艰苦还是坚持回到家乡。面对亲人的相继离去,他也没有轻易地放弃生命,而是坚强的活着。因为他看透了生死,他懂得生命的可贵,不论怎样生命不止,生活仍然要继续。生活有痛苦,有幸福。痛苦的你需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也恶运斗争,才能迎来美好的未来。而幸福的你则要有坚持的精神,不断进步,坚持不懈的追求完美,才能迎来更美好的生活。一切的一切,只因活着才变的更美好。

奉献

富贵的儿子友庆,是个乖巧,善良的孩子。学校带着同学们去医院给县长的妻子输血,友庆也高高兴兴的去了,等待输血是因怕不能输血而着急。他的善良救活了县长的妻子,可他却与世长辞。他用自己的生命救活了一对妻儿,他的无私值得我们的赞颂和学习。友庆虽然死了,可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的精神永远的活着。

陪伴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不假,一直到最后,富贵只有一头老牛陪着,也许正是有了老牛的陪伴,富贵才有活着的勇气。在生活中,天空有鸟儿相伴,花儿有绿叶相依,大海有鱼儿相随。而我们有亲人朋友的陪伴,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才不会显得那么的孤独;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活才更精彩;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的生命才有意义。

因为活着,我们有了选择美好的权利。也许生活会曲折坎坷,可我们要有坚持的信念,坚持不懈的努力,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平坦道路。在生活中无私奉献和自私自利并不是本性,我们需要做出选择,自私的你会被世人指责,我想没人愿意如此活着。我们应该懂得奉献,无私的帮助他人,回馈社会。我们的生命中少不了的是陪伴,生活因拥有他人的陪伴而美好,而我们也要学会陪伴他人,给予他人安慰,这样我们的生命才没有遗憾。也许我们的生活中不只这些,但我们所做的事都是为了活得有意义。

活着是为了活着,可要活得有意义。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就能活得有意义。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读《活着》有感读后感(篇12)

生和死,是个永恒的话题。《活着》中写道:“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不知不觉,来了,又离了,一切都是那样的无可奈何,难以掌控。却忘了,生死的界限又哪有那么清晰,我们生着,亦然亡了;我们亡了,亦然生着。蓦然想起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寥寥几字,囊括了多少万物的规律。我想,生和死,也可以用“生死合一”概括吧。

《活着》中的福贵,出生起便如“夏花之绚烂”,活在一个地主家庭。多美好的生啊,但他蹉跎岁月,挥霍无度,贪婪地享受着生而为人的滋味,如一酣甜的美酒,缠绕着舌尖,刺激着每一个味蕾,令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开始狂欢,忘了妻子,忘了父亲,更忘了自己。妻子的千万次呼唤,也未曾把他换起——个喝醉了沉睡的酒鬼,谁又能让他醒来呢?他活着,也死了。

一声霹雳,他猛然惊醒。仰望天空,呵!要变天了。乌云吞噬了大半天空,天空尽头只留下微弱的光芒。寰宇阴森森一片,草木枯萎,唯有他,与那在后匆忙追赶的人群。他败光了所有家产!我想,他的心情是极富杂的,对那声霹雳心存感激,又憎恨无比,又或许想继续品尝美酒,把自己灌醉。无论如何,他不得不活过来。但,太晚了,唯一能做的,便是在这暗淡的世界挣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原来,现实生活竟是那么不堪一击,他却无能为力。此时的他,是一只蝼蚁,搬着比自己重百倍的磨难,战战兢兢地爬着。前面,是座大山,再前面,还是座大山。生和死的界限,已被渐渐虚化。

可谁又知道,命运无常,造化弄人。这,才刚刚开始。父亲的亡,孙子的生,妻子的逝······生生死死,已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曾抱有希望,至少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身上,现实却把希望的密网一点点扭曲,撕碎。他拼尽全力去重织,已然于事无补。他默默地,安静地承受着生和死,一次次地重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和痛楚,不亚于苏轼的“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他虽活着,却经历着死亡的折磨。我想,福贵一定是有过轻生的念头,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抉择,最终选择了活着。因为他明白,“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走过浮华和喧闹,看过生离死别,转头才知道,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永存。

时光的烙印慢慢褪去,或许,福贵淡然了,会默默一笑吧。谁不曾绝望过呢,每个人生来孤独,只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于是的,他和一只也叫福贵的牛,相濡以沫。这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自己,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他用生命的情绪去化解死亡,用死亡去关怀生命。我觉得,他没有对抗了,但又与麻木不同,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更高尚的人文情怀——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默默忍受它。

他和牛在田地上耕作着,无论是先前的美酒,还是后来的霹雳,他都不在乎了,只是一个人,默默地。生命,不就是用来感受的吗?他或许在想,生与死如同东方徐徐升起的朝阳和西方断肠的夕阳,日复一日的交替着。朝阳无论阴晴,兀自地悬挂于天空,夕阳无论有多么不舍,也将默默地下坠。看似先有朝阳,再有夕阳。然而我们总会被自己所处角度,双眼蒙骗。哪有什么朝和夕啊?地球每时每刻都在不增不减地默默旋转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朝和夕,本就是一体,只是形式不同罢了。生和死又何曾不是这样呢?

阳光照射着大地,一人一牛的影子被拉得许长,道不尽这是朝阳的亲吻,还是夕阳的呼唤……

背影的读后感通用


好的书籍对一个人的气质品格以及言谈举止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用心去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总能从中收获许多感动,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那么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编辑特地整理的“背影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背影的读后感【篇1】

在我看来,秋雨先生的散文一贯带有着他对人性、对社会、对历史的深沉思考。这篇《一个王朝的背影》,是他踏入承德避暑山庄游览时的一些联想。他从清朝初入中原汉族读书人的反抗开始谈起,着重谈了一下他对康熙皇帝卓越的一生的看法。

我想这篇文章核心想强调的一个关键词是文化认同。清兵刚刚入主中原时,中原的汉人抱着极大的抵触情绪,把入关的满族人看作外国的侵略军,而对灭亡了的明朝抱以同情,对朱姓子弟建立的腐朽不堪的南明小朝廷充满了幻想,希望他们能够励精图治,把清兵赶出关外,恢复汉人的政权。总结起来就是孙中山先生200多年以后提出了的反帝提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显然,这种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满汉两个民族缺乏文化认同。满族历史上一直生活在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崇尚武功而文明程度不高,与在中原大地上沿袭农耕文明,崇尚四书五经的汉族人相比,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方面面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汉族人担心清朝统治者会沿用自己民族的价值观进行统治,给汉民族的文化带来灭绝性的打击。于是,对清廷恐惧和愤怒在中原大地上蔓延,各种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起义此起彼伏。清朝的统治陷入了危机。

而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康熙皇帝。康熙皇帝的学识的渊博和人格的健全足以让我们现代人敬佩地五体投地。他竟然比历届明朝皇帝更加精通汉族的文化,大凡经、史、子、集、诗、书、音律,他都下过一番功夫,其中对朱熹哲学钻研最深。亲自与理学家进行水平不低的学术讨论。他在位的时候,主持编纂了《古今图书集成》和《康熙字典》,对中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至今都在发挥着作用。

他对西学的重视也让人对他刮目相看。西方的数学、物理、化学、医学、天文等学科,他都兴致勃勃地在传教士的帮助下刻苦钻研。他还下令翻译西方的许多自然科学着作,对动了他们在中国的传播。

在康熙年间,汉族知识分子的内心逐渐软化。看到康熙帝的文治武功,他们对清廷的态度由坚决抵抗逐渐转变为接受、合作。满汉的文化认同逐渐在加强,民族趋向融合。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清朝灭亡。

即使在今天,当我们用客观的眼光打量康熙帝时,大多数都是正面的评价。我想,究其原因是,康熙皇帝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主要是文化上的认同。作为国君,他认真吸收汉族文化,至少作出了一种很高的姿态,表明他尊重汉族文化。同时,他也赢得了汉族人的尊重和认可。这种互相之间的尊重、包容为紧接而来的盛世奠定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在处理今天的民族问题时,我们也应当多借鉴康熙帝的做法,避免增进民族团结成为一句空话,把它变成实实际际的行动。改善民族关系,互相尊重和学习是必不可少的。

背影的读后感【篇2】

暑假里读了一些朱自清的文章,其中《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当看到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外祖母的去世,父亲的失业,正是家境衰败的时候,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时候,父亲却为孩子去买橘子,何况父亲肥胖的身躯走个路都感觉左摇右摆的,还要去穿过铁道、爬过月台……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的父母,他们无论工作多累,心情多么差,都要为我洗衣做饭,每天接送我上下学,说起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日复一日的做起来并不容易,这就是父母对我的爱才能让他们如此不求回报的付出。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走路要小心、衣服要穿好或学习要努力,他们虽然婆婆妈妈,却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平平安安,能成为有用的好人。所以我们也应该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在父母的眼中永远有我们的存在,他们常常会为我们而着想,他们无怨无悔的付出,而不求半点儿回报。

读了《背影》之后,我感受到父母对孩子们的爱并不一定要真真切切的表达出来,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着他们对我们的爱。

或许在多少年后的今天,我离开了他们,独自到很远的地方去工作,去生活,但是我们都不会忘记我的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背影的读后感【篇3】

《背影》是出自朱自清的笔下,是他所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集。

这本书教会我要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教会我怎么在不同场面怎样称呼、沉默,教会我为人处世,同时也让我看到了许多靓丽的风景,然而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那篇有着离别愁绪,让人看了不禁心痛的《背影》。

作者在这篇散文中讲述了自己对父亲的情感,从一开始对父亲的冷漠到最后不禁掉下眼泪,父亲终究是父亲,毕竟血浓于水,在《背影》里父亲对作者甚是关心,处处照料,送“我”去车站再三嘱咐茶房好好照应“我”,可最后他还是不放心自己送“我”,亲自管理“我”的一切,那一系列爬月台来回买橘子的动作,都让人不禁流泪,一切的一切都体现了父亲对“我”的关心,为了“我”艰辛地买橘子,最后在车里流泪,可又赶紧拭去眼泪,害怕父亲看见,我认为他这是有愧疚之心,因为之前作者错误的认为父亲对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迂”,甚至还看不起他,作者这样认为父亲是不对的。

可我自己又何尝不是,我的爸爸也对我是照顾有加,他不喜欢唠叨却又时常默默为我做许多事,这就是父亲的高大形象,在我看来爸爸就是一片天,可以给我许多阳光与温暖,却也为了锻炼我能够独立也经常让我经历风雨,这就是我的爸爸。

记得有一次,我在外地上学,刚好有一个叔叔要去我上学的城市,爸爸和他交情还行,就将我托付给他,在车下爸爸对叔叔再三嘱咐说我饿了一定要给我买东西吃,因为他知道我最受不了的就是饿肚子,我在车上别过头哭了,可我并不想让他看见我哭了,不想让他也伤心,而且我也不喜欢离别的场景,爸爸也会让我能够更加独立一些,会说一些让我赌气的话,比如说我没出息什么的,我就偏偏要做给他看我是一个有骨气的人。

可怜天下父母心,作者的父亲和我的父亲是一样的,全天下的父亲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爱自己孩子的,尽管我们多么讨厌他们,嫌弃他们唠叨,可是他们还是为我们开脱说我们处于青春叛逆期,还一如既往的爱着我们,我们作为子女的,要好好孝敬爸妈,要像小时候爸妈爱我们一样,长大了我们也要好好爱父母。

背影的读后感【篇4】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背影》,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写的,表达了父母对晚辈的爱。

故事一开始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朱自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失了父父子俩一起办完丧事后,他们来到了南京,父亲要找工作,而朱自清要去北京念书,父亲就送他去浦口车站,朱自清的脑海里最深刻的是他父亲替他买橘子时,在月台爬上攀下的背影,作者用朴素的文字把对儿女的爱表达得深刻细腻,真挚感动,从平凡的事件中,呈现了父爱的伟大。

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父母,从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都蕴含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们还在梦境当中,天还没有亮妈妈就心情的起床,为我们做早餐,就是想让我们多睡一会儿,在最后一课叫醒我下午放学,妈妈还要带着一天工作的疲惫,回家做饭,洗碗做家务,陪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

长辈对我们的爱是无私伟大的!

背影的读后感【篇5】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距离我们现在很遥远,但我们也感受到那来自父亲的那浓浓的爱。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读到这里,我已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情不自禁潸潸地流下了眼泪。作者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还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 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每当我写作业时,爸爸总会喊:儿子,注意姿势哟!每当我深夜阅读时,总会从妈妈的卧室传来:儿子,该休息了,早点儿睡吧。每当我独自上学时,妈妈总会千叮咛、万嘱咐:儿子,过马路一定要小心哟!每当放长假时,爸爸总会邀请我:儿子,陪爸爸登山去!每当我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体现着父母对我的爱,将来我一定要回报他们的爱,好好孝敬他们,使他们过上好生活。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 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地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的祖国!

背影的读后感【篇6】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读过多次,文章言语朴素、感情真挚、描写细腻,通过描写“父亲”的四次背影,“我”的四次眼泪,刻画出了天下父母之心,父爱的伟大。每每读后,眼圈都会发红;昨晚听孩子读到“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的眼圈又红了。

孩子读完后,问他有何感受?他说挺感人,就是朱自清的父亲太罗嗦了。看来孩子也是和朱老先生年轻时那样“太聪明”,认为父亲的无微不至实在没有必要。孩子可能年龄还小,体会不到那种伟大的父爱,而我却感触颇深,不由得回想起上高三的一件真事。

我那时在淄博七中上高中。当时七中的学生大多是农村来的,经济条件差,生活很艰苦;学校的食堂小,学生多,即便是水煮菜,往往打不上。学校对学习抓得很严,高三学生每四个星期休息一天,像我们这些住校生只有这一天可以回家拿点东西,我的父母和我说好,每两周的星期天下午给我送点菜,这样形成了一个习惯。

那年冬天下了一场大雪。雪下的很大,天气很冷,路上结满了冰,雪后第二天便是我父亲给我送东西的星期天了。当时手里还有点钱,我觉得雪下的这么大,路又滑,可能不来了,但心里仍然盼望着;一直到晚上上晚自习了,我父亲还没去,我便到教室上课了。刚坐下,有个同学进教室叫我,说我父亲来了,我赶紧出去,只见我父亲正推着自行车在校门口等我,我出去后,递给我一个饭盒,里面是猪肝炒咸菜丝,只有半盒,我接过后,对父亲说:“这么晚了,我已经上课了,你才来?…你回去的路上慢点!”我就去上课了。

我工作以后,有次到二化生活区我姨家,我姨跟我谈起过去,说到此事。她说当时她去接孙子,正碰上我父亲骑自行车摔倒了,咸菜撒了一地,问他这是去哪?我父亲起来拍拍身上的雪,说是给我送点菜去;我姨说路这么滑,天又快黑了,回去还有二十多里路,别去了,改天让我表姐给我送点去,可我父亲执意不肯,说:“不去,孩子心理挂念着。”我真不知道,我父亲在回家的路上又甩了多少跟头。当时我埋怨他去得很晚时,他一句话也没表白。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现在为人父母了,感觉对孩子有尽不完的责任,也只有现在,才真正体会到做父母的艰辛。和同事聊天,很多人认为现在的孩子条件优越了,但感恩之心缺失了,责任感不强。是啊!真希望孩子通过学习《背影》,不但能体会到散文的优美,更能激发一颗感恩之心,使孩子从小懂得感恩父母、感恩师长,也不枉朱自清先生写《背影》的初衷了。

这就是和孩子一起读《背影》的一点感受。

背影的读后感【篇7】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份父爱,让天下儿女感动至深。

枯枝在寒风中摇摆,那年冬天,祖母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只剩下满院狼藉。一连串的打击,一定在朱自清的父亲心中烙下了一道道痛苦的印记,“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一句安慰,却疑聚了父亲无微不到的爱。

车站送行,父亲嘱托茶房,照看行李,和却夫讲价钱,拣定作者的座位,嘱作者路上小心。每一个细节都表现出父亲的体贴,关心。然而作者不理解。自以为聪明,暗笑他的迂。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的自责,悔恨。

直到父亲到对面买橘,艰难地爬上月台的背影永远定格在了作者心中。黑布小帽,黑布大褂,深青布置棉袍,这不仅是一个普通的背影,还是爱的记号,亲情的缩影!那一刻,作者的心灵颤一抖了,他一瞬间理解了父亲,理解了父爱。“他终于忘却了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父亲抱回来的仅仅是橘子吗?不!还有沉甸甸的爱!

分别时,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不放心,期盼,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深刻而清楚。两年后,父亲寄信来,他恐怕“大去之期不远矣。“作者叹息着:”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悔恨,思念与悲伤便在这泪水中化开了……

这时,我想起我的父亲他那刻满了沧桑的面容,他那略显斑白的头发,和他那充满疲倦的双眼。

他的背影,总是穿梭于危急的地方,他的背影,总是守候在生病的我的身旁,每天早上,为了我的安全,他总是送我去学校上早自习。在路口,他静静地停住了。偶而我向后眺望,总是看见他注视我远去的目光。直到我进了校门。我才发现,他的背影渐渐在我的视线里远去。回想起这一幕,我不禁像朱自清一样眼中闪着泪光。

平时,父亲在我的每一个细节上都倾注了太多的爱,但我不理解,我厌烦了这种”唠叨“而父亲在外面遇到了不顺心的事,就会在家中大发脾气,这更增加了我的不满与怨恨。我和父亲之间的隔阂太深了!

背影的读后感【篇8】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麼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这些年来,这一画面像放电影经常在我眼前一幕幕闪过:夜深了,我还在房间看电视。我百无聊赖地更换着频道,“咔嚓!”房门被打开了,是父亲。父亲一脸怒容,他径直走到电视机前硬生生地关掉了电源。他指着门外气冲冲地对我叫道:“你去看看现在几点了?你还在看电视。我明天就把电视机搬出去,现在你给我快点睡觉!”

父亲的怒吼令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遥控器,我不服气地将身子缩到被子里,用被子盖住了头,不再出声。片刻后,只听见一声关灯的声响,周围顿时暗了许多,当我伸出头时,父亲已经离开了,门也被悄无声息地关上。抬头望向窗外,淡淡的月光照进了房间,一股凝重的气氛笼罩在房间中,仿佛要令人窒息。想起刚才父亲的怒吼,心中顿时有一股无名火在到处乱窜。不就是看了会电视吗,至于吗,好不容易有一个周末,看会电视放松一下都不行啦……不知过了多久,在黑暗的笼罩下,一股睡意涌上心头,处在朦胧中的我突然听到了一丝轻微的开门声,我奋力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在门外灯光的照射下,一道狭长的影子射到了墙上,又是父亲。父亲探进来半个身子向里面张望了一眼,见我睡着了,他轻轻地走进房间生怕把我吵醒了。他来到床边,我连忙装出熟睡的样子。父亲小心翼翼地把我踢开的被子往上拉了拉,黑暗中,一只冰冷的手摸了摸我的脸颊,但我却感到异常温暖。当我睁开双眼,父亲已站在窗前。近几年来,父亲消瘦了许多,头发也越来越稀疏,家事繁忙使他本该浓黑的头发生出了白丝。门外微弱的灯光使父亲后腰贴的几块膏药时隐时现。这几天来,经常听到父亲抱怨后腰疼痛,太多的工作已经将父亲累垮了,然而他却依然每天晚睡早起,为许多事情而奔波。望着父亲宽大的背影,一股懊悔之感从内心深处升起。“哗!”父亲轻轻拉上了窗帘,使那少得可怜的月光也与我的房间隔绝。顿时,一股莫名的感动汇集到了脑海。每次周末,起床最晚的总是我,并不是因为我懒,而是因为这小小的窗帘。是它,使我的房间变得很暗,而每天拉上它的,就是我的父亲。窗帘轻轻拉上,而如流水的父爱,正从窗帘的缝隙中流入我的心田……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我从不曾关注过父亲的背,在我小小的心灵中,父亲的背是宽大浑厚的,能扛起天,踏平地。而如今,父亲的背影早已深深嵌入我的心中。从婴儿的“呱呱”坠地到哺育我们长大成人,父母的关心和爱护是最博大最无私的,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永远也诉说不完的:吮着母亲的乳汁离开襁褓;揪着父母的心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在甜甜的儿歌声中酣然入睡,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中茁壮成长。父母为我们不知花费了多少心血与汗水,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使我们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体会着人生的冷暖,享受着生活的快乐。父母的爱柔柔如水,轻轻如烟,深沉如海,恩重如山。对这种比天高,比地厚的恩情,我们又能体会到多少呢?我们又报答了多少呢?翻开历史的画卷,感恩的故事举不胜举:古有子路养亲远负米,陆绩念母怀丹橘……今有田世国为母捐肾脏,邹尊喜背父上大学……父母的一生可能是平凡的,平凡得让我们无法在别人面前谈起;父母的一生可能是清贫的,清贫得让我们不愿在众人面前夸赞炫耀;父母的一生可能是普通的,普通的就像一块随处可见的鹅卵石。可就是这样的双亲,在你跌倒的时候,扶你起来,教你站立,指引你一步步走向成功。

背影的读后感【篇9】

很长一段时间,并不喜欢朱自清的笔,特别是《背影》。因为太过平实,而平实的东西,往往也不是逗人喜欢的。不逗年轻人喜欢的。

但等到年纪再长了一些后,再回来看这篇文章——特别是男人——却是觉得人生,确然也是这样的平实。平实得,让人有些发不出脾气。

文章写了两个很平实的男人,平实的父亲,平实的儿子。用很平实的笔写出来的。

《背影》的文字并不出彩,就算是父亲爬月台那一点细节描写,依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但这就是生活。生活总是平实的,朱自清也不能改变这点,他也没想过要改变。

但是人生本就是一部传奇,因为它的表面虽然是平实的',但是人物的感情却是高尚的。

这就是《背影》这样一部“简简单单”的散文,最后能够成为传奇的原因。

有人说《背影》是写的父爱。

有道理,但我并不敢完全苟同。

因为《背影》原本便是写了两个男人,而非仅仅是“父亲”一个角色。

“父亲爬月台”的那一段,我并不否认它是《背影》的一个重点,但人们往往会忽略了“我看着父亲的背影流下眼泪,却又擦干眼泪”这一段的这个细节。

爱,是相对的。

《背影》所写的,并非是单纯的、单方面的父爱,它写的是一个双向的感情交流,有父亲对儿子的,也有儿子对父亲的。

很多人不懂父爱。因为它是深沉的,是从大局上给你的。而人这个物种看一件事情却往往是片面的。所以,很多人并不真正懂什么是父爱,也不懂得儿子给父亲的爱。

朱自清在看到父亲的背影流泪,是被父亲的父爱所感动。而朱自清在自己父亲背后悄悄地抹眼泪,却是一个儿子对父亲的感情。唯有这两段加起来,才是完整的《背影》,才是父子之间的完整的感情。

父爱是双向的,至少对于一个已经长大了的儿子来说,它是双向的。

所以朱自清才会在自己父亲的背后流眼泪,对着他的背影,这才是《背影》,这就是儿子对父亲的报答。

同样是深沉的,同样是大局的,因为他已经长大了。

这一个小小的,抹眼泪的动作,和父亲爬月台的动作一样平实,每个人都会做,但它们又是不平实的,因为它们是传奇,是父爱最完美的体现,同时也是儿子对父亲感情的完美体现。所以它们成为了传奇,不是偶然。

这就是父子之间的爱,隐藏的很深,甚至于他们自己和对方都不知道。

因为这份爱是平实的,是高尚的。

而就是这份隐藏很深的,很平实的爱,朱自清却能够用两段话便写了出来,这便是《背影》能够吸引人地方。

[参考]失恋33读后感通用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参考]失恋33读后感通用”,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失恋33读后感 篇1

《失恋33天》这部短小说是朋友8月底推荐我看的,朋友推荐原因有三:

其一,好看,绝对好看。其二,其语言风格辛辣尖酸,洗练,干净,有点调侃和自嘲,像我,绝对像我。其三,哈哈此处省略N个字。当时的自己是没时间没心情,更没兴趣。我回道:不看,绝对不看

某一天的某一个时间点,登录浏览豆瓣网,才发现哇塞,这部小说很火,11月8号同名小说电影都要首映推出了,还是文章主演的,不错不错,我爱文章,哈哈!于是乎一发不可收拾,一口气看完这部小书。

要问我读后感是什么,哈哈,我想说,情节还是很狗血的,但态度很端正,言语很犀利。人家推荐我看原因有三,我的读后感也有三,哈哈。其一,失恋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我一直认为,抛弃了别人根本不叫失恋,只有被别人留下,人家都走掉后自己还留在原地茫然的人,才叫做失恋,就像拉扯一段橡皮筋,后松手的那个人会忍受的痛谁都不能感同身受。其二,表面一套背后一刀的人远比饶舌妇更可怕。其三,朋友说我的文字像此篇小说的作者,言语风格辛辣尖酸,洗练,干净,有点调侃和自嘲,有时说话写字一个脏字都不带,杀伤力却大的让人想去撞墙一了百了。然后我大笑,作者像我?我是想说,像我就好了,要不我像作者也行,那样我早火了,还用在这里每天晚睡早起,风雨无阻的上那个班阿

主角黄小仙儿,姿色平平,家境一般,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一口刻薄言辞和满腔乐观。正是因为这样的文字风格、人物性格,受到无数人的追捧,而更多受欢迎的原因,我想是因为大部分人在前半部分感同身受,后半部分看到失恋之后的希望。

此段摘自小说最后一段:我当然很感动,坐在王小贱身后,我心里带着无以伦比的妥帖,四周的茫茫夜色,水雾中的红色尾灯,和那些一动不动喷吐着尾气的车,这一刻都显得那么让人感动,我知道,我狭路逢生了。王小贱一定也知道,我此刻到底有多么感动,他一定知道。

失恋33读后感 篇2

《失恋33天》,顾名思义,谁都知道讲的是一个失恋的爱情故事,应该是个苦情戏,我在坐进电影院之前,没有看过海报,没有看过制片方的宣传,理所当然地以为看这部电影少不了哭哭啼啼,流泪抽泣,甚至也可能涕流满面。

可是,断然没有想到,整部戏看完,我没有流出一滴眼泪,我也没有感觉伤心伤神,更没有为主人公的失恋倍感痛苦忧伤,反倒是几番忍俊不禁,几番差点笑出声来。一部失恋的电影,叫观众看得乐乐呵呵,实在是编导独具本事。

不仅如此,笑过之后,在余音里让人不自觉地感受着生命的可贵,感受着生活的美好,感悟到快乐是由心制造的,痛苦也是由心制造的,生活一直保持着他的本来面目,没有因你的心情变化而发生过任何改变。如果心里始终充满阳光,那么眼前的生活就会纷繁灿烂,乐意悠悠。

为何这么说?且让我一一道来……

电影《失恋33天》讲述了在婚庆策划公司工作的黄小仙儿在失恋后33天的时间里与同事王小贱的一段非常故事。这段故事从失恋开始到以相恋为结局,其过程中主人公大段的独白和故事中人物间的对白蕴含着时代气息、生活气息以及人生的感悟,而且,其中的表演既有诙谐幽默的,又有正经另类的,还有矫揉造作的,好似一个巨型的生活万花筒,勾勒出了当今时代的一幅幅生活画面,让观众感觉既遥远又贴近,既是在看电影又好像在亲历生活,与影片中的主人公产生共鸣。

而其中不少画面和经典的台词,在富有笑感的感怀中,又似在告诉观众一个个浅显而又深刻的道理。

失恋33读后感 篇3

今天天气很好,就像我的心情一样,是晴朗的。

昨天,我一个人坐在电影院去把失恋33天看完,唯一让我感到温馨的是最后王小贱向黄仙儿的表白。

他没有很俗套的说我爱你而是我说不管你在哪里我都愿意陪着你。多么好的对白,这何尝不是女人真正需要的?但这个道理又有多少男人会懂得。

剧中的李可,LV是生活的必需品,而爱情却是奢侈品。所以她和他的关系能一直维系,是因为他有足够的能力供应,爱情是无形的,没有人能用金钱来买卖爱情,这样的姑娘,通常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称之为傍大款。而,这样的姑娘一般都是与美貌离不开的。男人需要你的美貌,所以愿意为你的美貌付钱。求的就是一个赏心悦目。所以,他们之间存在的关系是纯粹的各取所需。

中间有一段小仙边哭边追前男友计程车的一段,让我感慨万分。曾经,我也是那样一个永远不给人台阶下的姑娘,永远让别人舔着脸给自己找台阶下。(回忆:他告诉我,他不爱我的时候,我完全不相信。突然觉得全世界都骗了我。现在才发现,我就是活的太糙。我就像小仙一样把自尊心放到至高无尚的位置,才落得今天的下场。就像大老王骂小仙一样:活该,就一250.现在看到他对别的女孩好,想想以前他也那样对我,我就悔的想找个缝钻进去。这种好明明是属于我的,是我拱手相让,还连着哈腰道着谢。感觉我就是那种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主儿。瞬间回过神儿来了,可又曲终人散,人财两空)不过,后来王小贱冲出来,打了她那么一巴掌。女人喝醉酒总是感性的,那时候的理性早被不知道哪个混蛋拿走了,还是捡回了自己的自尊心。多希望,我身边也能有这样一个王小贱,在关键的时候给我来上一巴掌。(昨天,我就那么没脸没皮的又去见了一个现阶段想要老来死不相往来的一个人。回家后,真恨不得揍自己几个大耳巴子。)

整部戏看起来,剧情都属于比较紧凑性的,本来完全是冲着男女主角去看的这部戏,还不错。让我对爱情又有了一种新的感官。

失恋33读后感 篇4

今天下午到流沙电影城看了《失恋33天》这部电影,该片改编自同名人气网络小说,是国内首部为光棍节定制的爱情“治愈系”电影,滕华涛导演执导,当红演员文章、白百何主演。故事用亲切又不失幽默的方式讲述女主角黄小仙从遭遇失恋到走出心理阴霾的33天。影片于20xx年的“圣光棍节”档期11月8日全国上映。

剧情一开始的分手情景就以轻松诙谐的方式吸引了我的眼球,接下来的一幕幕让人常常忍不住捧腹大笑——一句句经典的台词,一个个妙趣横生的场景。看这样的电影,你是不会昏昏欲睡的。你会为一个个幽默搞笑的情景所折服,为一段段风趣的对话所赞叹。故事里也有故事,比如王总对黄小仙的开导,就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准备拍金婚照片的张老师给黄小仙讲述了自己当年的经历,穿越了几十年的光阴……一环紧扣一环,都是紧紧围绕主题展开的。

故事不乏感人之处——黄小仙在失恋三十几天中回忆起一幕幕以往甜蜜的情景时那种痛彻心扉;未能拍成金婚的张老师夫妇最后诀别的情景;谁都会有犯错的时候,张老师在遇到丈夫有外遇时的豁达理智冷静,那是非一般人所做到的。

让我感受最为深刻的是主人公细腻的心思剖析。该剧采用主人公自己的独白和一组组画面的衬托,从痛不欲生到渐渐的走出阴影,领悟到深刻的人生哲理。

“所以别再和我说,这世界很公平,马丁·路德·金可能是说了:“我有一个梦想,”但后半句应该是,“不过它可能只是个梦想。”激进而盲目乐观的人们没有容他说完,不然他也不会死于非命。”

“失恋最痛的也许不是失去了那个人,而是忘不掉与那个人一起时的那份曾经。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故事不过是别人的事故,现实是一个人的生活。”

“现在的小男孩们,情义千斤,不敌胸脯四两!这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物种,你寻死觅活的,对得起自己吗?”

……

每一位看完这部电影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相信在捧腹大笑之余都会有所收益,对于人生,对于情感;每一位经历过感情挫伤的人看这部电影,无异于一剂良药,帮助你走出困顿,走向新的幸福,正如海报中所讲的,“爱,就疯狂;不爱,就坚强。失恋,是走向下一次的幸福。”每一位恋爱中人看了这部电影后,更能从黄小仙与陆然的分手中明白爱是需要双方共同好好经营的,是平等的,需要彼此尊重的。要不然,再漫长的马拉松长跑式的恋爱也会面临分手,就如同相恋七年的黄小仙与陆然,如同那位口口声声只顾自己感受要拍成梦幻般的婚纱照的李可,最终她的男友也喜欢上了别人。

当两个小时的播放结束时,我竟然还有点恋恋不舍,脑子里满是影片中的精彩镜头。走出电影院的门口时,我有点茅塞顿开的感觉。人生充满无奈与无语的时刻,诚如失恋,失败,失去,失落等等。看着影片中的情景,很自然的联系起了过去听到看到的周围现实中的一些恋人的分手,想想都是很为之惋惜痛心的。其实,每一段情感的起落,每一份缘分的聚散,都是偶然中的必然,冥冥之中好像有一个力量主宰着这一切,我们正是在这样的经历中好好成长。重要的是保持平常心,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很受伤,让自己无处可逃。让自己变得坚强,一如《隐形的翅膀》所唱:“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

人生充满际遇。该剧中的黄小仙在开头失去了相恋七年的男友,在最终却迎来了更为适合她的同样是刻薄尖嘴的王小贱,正如《分手快乐》中所唱的“挥别错的,才能迎来对的”。这样才会很释怀,很淡定。于是,这样的影片可称之为爱情励志片。

电影里的城市很美,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是现代化的大都市。拍婚纱照的一幅开满鲜花的园林,美不胜收。影片自始至终不乏伤感的旋律配上纯净的内心独白,营造了一个个优美的空间,最后以一个充满想象的空间结束,颇为耐人寻味。

失恋33读后感 篇5

赶上下午正好没课,便和好友相约去了旅顺大地电影院

因为昨晚刚把其小说读完,心里满是期待,再加上事先该片的大力宣传——一上人人网就能看到相关的介绍,不是小说就是预告片的分享,要么就是海报和演员的介绍——这兴奋劲儿啊,确实好久没有过了。就在前两天里还见人就说去不去看《失恋33天》啊?一起啊?什么的。说到这插一句,其实应该和云宝一起去看的,但毕竟相隔甚远,不太现实,虽说是本着能和一位漂亮姑娘一起的,但绝对没有越轨之心啊!

电影的情节还是和小说有些出入的。部分情节有删减和合并,当然这可能是电影需要,不过总感觉有些地方接的不那么自然(也可能是我事先看过小说的缘故)。影片从谈论人们之间分手时的各式各样的情景开始,然后转到女主角黄小仙看到自己处了7年的男友陆然竟然和自己的闺蜜大秀甜蜜,于是乎,失恋开始了!开始的几天里,黄小仙很没状态,甚至在工作的时候没来由的晕倒,再就是搞黄了一单生意,但慢慢的,在同事也是男主角的王一扬(被黄小仙戏称王小贱,有时举止贼娘的一个男人吧)的帮助下,黄小仙渐渐地从失恋的阴影里恢复了回来,先是设计在同学婚礼上雪了被男友甩的恨,然后是连坑带骗的让小仙和自己合租——现在想来这些都是有预谋的啊,在最后也就是电影的尾声,弄了点浪漫的事儿,对小仙说了一句“我陪着你”感动了小仙。虽说没直接点明他们之间的感情类型,但估计还是和爱情这东西脱不了干系。

和小说一样,在这一个月零两天的时间里黄小仙一直有一出没一出的回忆着和陆然的一切一切甜蜜回忆。虽说有时会让观众的思绪来回跳跃有些受不了(俺们来电影院可不是看悲剧的!)但我个人觉得这是蛮符合现实情况的地方——失恋的时候,我们总会时不时地想起与对方的点点滴滴,甚至会和别人重复和前男女朋友做的一些事情,哪怕那只会更加疼痛地刺伤我们,让我们迷失在回忆里万劫不复,也依然难以自拔。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的魔力?

电影中关于现实生活中大款配拜金女的解释应该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了。()本来美好的爱情或者说婚姻到了他们那里就变成了另一种阐释——各种硬件条件过硬软件也不差的大款之所以选择拜金女而不是靠感情来找另一半的原因只是为了图省事?!看似不合理的事情经过演员们的解说我终于明白了这其中的道理,对于大款们来说,能用可持续资源来维持的关系比用感情来维持的更适合他们,毕竟生活不是浪漫爱情剧,在一定程度,爱情真的不太现实。或许,这也算是人类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吧!

[参考]《高尔基童年》读后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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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1)

《童年》是高尔基的作品,是自传体小说,讲的是阿廖沙小时候的故事。

小说开头讲的是阿廖沙失去父亲的情景。随后外祖母把他和母亲接到外祖父家中。在外祖父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两个贪婪恶毒的舅舅,自私残暴的外祖父和聪明乐观的茨冈,与他们发生了件件事情。但后来,她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于是这个孤儿告刍了饱尝善恶的童年,走向了人间。

幼小的阿廖沙经历了许多生活磨难的痛苦,但是他性格倔强,懂事能干,吃苦难劳。在外祖母及好心人的帮助下,逐渐成为了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每当我看见外祖母关心阿廖沙时,我就会很惭愧。

有一次,我去外祖母家玩,外婆很高兴,对我说“:孩子,最近成绩好吗,有没有听妈妈的话?”我却不屑一顾,随口一说“:哎呀外婆,我很好,你就放心吧。”然后头也不回,只留下外婆孤独的身影。

现在想起来,外婆一定很失望。

《童年》启发我们,生活的困难不能使我们后退,要坚强,相信黑暗会过去的,未来将会走向光明。愿我们都能拥抱美好的明天。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2)

一个人的童年是无法忘怀的,这其中有快乐的,有伤心的。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便走进了高尔基的童年,里面的情节让我沉醉其中。

高尔基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之后他跟随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这里的人都有着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经常会为争夺利益而争吵。外祖父最终破产了,因为他的私心,怕回到原来的贫苦生活并把高尔基和外祖母狠心都赶了出去,他们只有靠捡破烂维持生活,就在这时,高尔基又有了一个万分心痛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母亲去世了,最后高尔基不得不在11岁时外出谋生,进入了社会。

“房顶上堆满了小船的破片、劈柴、木板、湿木屑,所有这些,都是小市民在流冰期和涨水的时候从奥卡河里打捞来的。”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与艰苦,看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我现在的生活,感觉到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了解了当时俄罗斯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特性,一些年幼的孩子悲惨的遭遇。这让现在生活在幸福生活中的我内心有很大的触动。高尔基爷爷三岁就丧父,三岁时我正享受着父亲对我的宠爱,每天都是快乐的。他经常挨外祖父的打,幸好还有善良的外祖母护着他,疼爱他。可我呢,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宠着我,更别说打我了,每天花着爸妈给的零花钱,买各种东西,有时稍不如意还发脾气!高尔基爷爷11岁就独自一人外出谋生,对,就是和我一样的年纪,他已经开始自己养活自己了,没有得到这个年纪该有的照顾和疼爱,我落泪了,深深的同情他,更感觉我们之间的差异太大了。高尔基爷爷在那样困苦的童年生活中始终没有退却,对未来生活依然充满了热情与憧憬,坚信黑暗的社会一定会过去,通过自己不懈的坚持与奋进,不断进步,终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作家!

《童年》这本书,使我感触很深,我们生活在充满了幸福感的国家中,家人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还有好心人帮助我们,我要珍惜拥有的一切,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将来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3)

今年寒假,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读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后。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放下书时,我想起了我们现在的生活,跟高尔基的童年时多么的不同呀!

《童年》讲述了阿廖沙四岁时,父亲逝世。他跟随母亲到了外祖父家。之后,母亲又远走他乡,四处飘泊。阿廖沙从小与外祖母外祖父相依为命。外祖父因为缺钱,十分专横、残暴,还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外祖母则是慈祥善良,教会了阿廖沙明辨是非,像一只蜡烛,点亮了阿廖沙的人生之灯。阿廖沙还认识了聪明能干的小茨冈、落魄的“好事情”,还亲眼目睹了小茨冈的死亡,每个人不同的性格,都给阿廖沙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他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了他的童年。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其中我最喜欢阿廖沙的外祖母,她善良、乐观、坚强,竭尽全力地关心和保护着阿廖沙,尽量不让他受到伤害。她用她的宗教、童话故事和她的歌声教会了阿廖沙正义、善良。虽然生活非常艰辛、屈辱,但她还是保持着一颗宽容的心。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象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童年这本书毫无保留的揭露了沙俄统治的黑暗,批判了社会对人性的扭曲。赞扬了以阿廖沙为首的一代俄罗斯新人正直勇敢、不惧黑暗的精神。

把阿廖沙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比一比,是多么的不同啊!阿廖沙从小失去了亲人,没有了生活依靠。外祖父家的生活又是那么的清苦,但他没有受外祖父的影响,变成一个暴躁、贪婪、自私的人,而是像他外祖母一样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

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比他那时优越几千倍、几万倍,我们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好好珍惜,成长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吗?(罗佳姚)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4)

高尔基是一位鼎鼎有名的文学家,但大家知不知道,他的童年非常悲惨,过不上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糊口。

高尔基小时候,他爸爸就去世了,他和妈妈便随着外婆来到了他外公众。他外公性情急躁,动不动就发脾气。高尔基感觉到一股目生感,连他的妈妈都离他越来越远。到处都有人在与对方吵架,像战场一样。高尔基的妈妈去外埠打工了,外婆是他独一可以依赖的人。不久,高尔基的妈妈其实忍受不了糊口的烦恼,在一个中午死了。从此,他成了父母双亡的孩子。

读完了故事,你一定会为高尔基的童年所叹息吧!他的童年非常令人难过,根本过不上我们现在的幸福糊口。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糊口,有父母的细心照顾,有老师的当真培养,是过着像天堂般的糊口,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有一次,我在饭店看见了两位阿姨各带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的妈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并还要夹,他大声喊着不要,把菜又夹了回去,弄的那位阿姨满脸通红。过了一会儿,男孩的妈妈出去了,旁边的小女孩问他爱不爱他妈妈,男孩生气地说:“哼!还爱!?我恨她!”我想:真不应该这样,他永远理解不了他妈妈的苦心啊!高尔基同他比拟,真有天地之别。苦难实在是一笔财富,为他以后的人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5)

我的爸爸固然对我管教严,但是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才明白他的童年才叫痛苦,我们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高尔基的童年小时候就失去了许多亲朋挚友,对他最好的朋友伊凡也被两个舅舅害死了,长大后也离开了许多的亲人,最疼她的姥姥也离开了他,教他知识的姥爷固然对他凶了一点,但那都是为了他呀!

我们的读书环境已经很好了,高尔基那时候是要靠捡煤渣、拾褴褛赚取一点可怜的膏火,命运运限不好捡不到东西,那天的学也就上不成了。为什么高尔基能成为大文学家呢?我们真的这比他笨吗,实在不是的,而是高尔基他读书比我们当真了良多,学习立场也比我们好,不是说立场决定成败吗,所以高尔基成功了。我的学习立场时差时好,所以我要趁现在仍是小学,下定决心调整好学习立场,由于还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换来的。

你们也但愿成功吧?!那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6)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美好,多么幸福呀!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那年,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困难了,他就和妈妈住在外祖父家。由于家穷,高尔基上学成了问题,上学穿父母的鞋,穿祖母的外套和裤子。这一身五颜六色的衣服引起了同学的嘲笑。有的人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都是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想到这儿,我不仅有些惭愧。生活在这美好的年代里,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有些人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一穿就不要了,扔了。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好拣破烂换些钱,每到不上学的时间,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钱,捡破烂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高尔基把他们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同学和老师的敬重。

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相比之下。生活在这样美好、幸福的生活里,还有什么理由不认真读书呢?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7)

我相信,无论是怎么样的人,一定都无法忘怀童年所给予他的回忆。无论这种回忆对他而言是否夸姣,是否拥有着重要的价值,都会无法健忘。由于,这种回忆早已深深的植入到他的记忆中了。所以,在空闲的日子里,我拜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的《童年》,以下就是我在读的日子里的一些感慨与启发。

《童年》一书很好的诠释了黑暗一词,它藉以主人公阿列克塞孩子的眼睛描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黑暗社会,人们之间以各种仇恨作为纽带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贪婪,自私,甚至可认为了利益而不顾一切。但正如那句话所说的:“有压制的地方必然会有反抗,有黑暗的地方也必然会有光明。”这个世界里也有一些高尚的人,像学徒冈茨和科学家“好事情”。他们都有着自己做事的原则,从而使自己被排在黑暗的圈子之外,成为光明中的一分子。但他们的下场终究悲惨,这又该怪谁呢?追根到底,错的,始终是这个人道泯灭的扭曲社会。

本书中使我印象较为深刻的一个人物是主人公阿列克塞的姥姥,她仿佛是以一种光明而存在,是负责与爷爷那群恶势力对抗的。所以在主人公的眼中,她仿佛是上帝派来挽救爷爷一家人的。是她把“我”从黑暗中救出来,然后向我灌注贯注光明的思惟。可以说,假如没有她,“我”极有可能沦为黑暗中的一员,变成一具庸庸碌碌的行尸走肉。所以我以为,姥姥这个人物是决定着阿列克塞一生所前进的方向的。若没有她,阿列克塞的命运将与爷爷一家人无二。

有一次,小阿列克塞为了买书,拿了家里一戈比。从某种方面来说,他是个爱读书的好孩子。但在当时那么黑暗的社会里,这些都是不被答应的。所以,为此,他挨了爷爷一整理揍,但这对一个孩子的爱好来说,这不是抹杀又是什么呢?阿列克塞仍是一个孝敬的孩子,在和姥姥相依为命的日子里,他尽自己的一切能力赚钱,一戈比,两戈比……全都凝聚着他的汗水!但是他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当他把辛劳得来的钱交给姥姥的时候,姥姥那浑浊的眼睛里落下了一滴晶莹的泪珠,那便是姥姥对他最大的肯定。

从某种方面来说,实在,在当时那么黑暗的社会中,主人公阿列克塞的童年可以算是幸福的了。至少他活下来了,免遭死亡的恶运。固然父亲不在了,但他还有母亲、姥姥,不仅不会无依无靠,而且也不必终日为一日三餐而担心。而现在的我们呢?和当时阿列克塞所处的黑暗社会比拟,我们现在的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用担心随时会遭遇妻离子披发,家破人亡的恶运,简直好太多了。在这样没有硝烟的和平社会里,我们岂非不是更收留易发挥拳脚来为祖国的发展而努力吗?岂非我们不应该更努力吗?而且,我们大家几乎都是在父母的手心里长大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受过什么累。有父母从小疼着、惯着,所以对于父母们体贴入微的关爱,我们早已习认为常了,不会想到要去珍惜,更不会想到要去感恩这一切,总以为自己拥有着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但事实实非如斯,夸姣的糊口必需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从《童年》一书中得到启发。

《高尔基童年》读后感(篇8)

这几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心里思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的童年实在太艰苦了!而现在我们独生子女的生活简直就是温室里的花朵!父母也是把我们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下面我就把童年这本书的大概内容介绍介绍:这本书的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在父亲过世后母亲就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母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为了争夺者家产不惜一切代价,外祖母却亲切善良。但阿廖沙还是在这样的家庭饱受虐待虽然有外祖母的鼓励和安慰。

阿廖沙好不容和善良、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交上了朋友他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还有每周六只要犯错误的小孩都要蹲在厨房的一角等这外祖父来拿鞭打。

生活在这样残酷的家庭里高尔基还是善良,和他比起来我们真是温室里的花朵,也许跟本不知道“打”的真正含意,根本没有受过任何打击,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有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办好做好。但我想我至少看了这本书后我要独立,尽量不用父母的力量来完成每一件事。来做最勇敢自信的我!

[参考]小妇人的读后感通用


优秀的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在作品中值得铭记于心的故事情节中,得到了一些感悟时,读者通过读后感的书写,常常对于作者的思想情感表达会感受得更加深刻。你想好怎么写作品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精心整理的"小妇人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1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圣诞节之际,马奇家的四个女孩都努力做个好女孩,不再乱发脾气,不再懒惰,不再自私。当然她们并不总是成功,有时她们会有争吵、小秘密以及愤怒的眼泪,但是她们也有欢乐有趣的事情…… 这部小说生动而细致地描写了马奇家四个女孩的性格、爱好和成长过程。描写了她们对家庭的眷恋,对爱的忠诚以及对亲情的渴望,描写了她们经过风雨的磨难和奋斗的历程。她们那一切的一切,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梅奥尔科特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 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这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小说的点睛之笔在于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表现约束, 而独立自强有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 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也是爸爸为什么选择给我看这本书的重要原因。我喜欢这本书,并不在于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有多高,吸引我的,是四姐妹那坚强上进的性格。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的风范,喜欢她高雅的气质。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的直率,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不移的决心,这一点,是人人都很羡慕的。有很多人做事都半途而废,如果能多学学乔,就好了。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她这种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有时我在想,要是自己也像贝思那样就好了。同样的,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 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我曾经也渴望过拥有一颗为他人着想的心,但是自从看到艾米的一举一动时,我深深地明白了自己的不足。我的理想是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快乐,看来为了实现理想,我应该多向艾米多学习学习。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个不相同, 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她们是世间最幸福的人。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 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把每一个人的建议都铭记在心,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和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正给着我人生的启示。 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 友情和爱情。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事实确实如此。多么令人羡慕的心灵啊!我会好好珍惜这颗感恩的心。我也将用自己的成功,去回报每一个爱我的人和我所爱的人,这就是我人生的使命。

从她们身上, 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知足常乐,告诉了我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 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人生有两个口袋,一个装着别人的优点,一个装着别人的缺点,我们应该把装优点的口袋放在前面,朝这一个又一个优点努力。我们应该对万物都抱有一颗感恩的心,用自己最纯真的心灵,将自己的快乐辐射给身边的人,用黯然的微笑去面对生活的无可奈何,用宽容的心去包容别人的过错,用坚定的信念,去克服困难。当你明白,人生最大的美德是饶恕,那么,你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姑娘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 她们的微笑会永存在我的脑海中,她们的信念将成为我克服困难的勇气。她们时刻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一颗自信的信心,一颗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一颗实现理想的恒心,当然,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这五颗生命之星将伴我走过人生的道路,我会永远记住他们—— 梅格、乔、贝思、艾米。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2

见到《小妇人》这一题目的一瞬间,我便觉得它讲的无非便是某一妇人的凄惨运势,如同《茶花女》,如同《娜娜》。但上帝却敲着我的脑门说:傻孩子,它是一种繁心点点的爱。

家中美丽风景

初读《小妇人》,在我的眼前展现的就是一幅幸福快乐温暖的界面:

每日早上,马奇太太都是立在窗前目送梅格和乔去工作中,每晚,马奇一家都是沉醉在贝思欢乐的歌声中,在甜美的歌声中进到梦乡。每一个礼拜天,四姐妹都是在家里做分别的活计;每一个圣诞,马奇一家虽过着清苦的日常生活,但都是救济穷苦的人。我忽然恍悟回来,《小妇人》是一种浓郁的情意。我迫不及待的将读到的回答告知上帝,上帝笑容着说:小孩,它是繁星点点的总括。

不求回报的亲情

再度捧起《小妇人》时,在我眼前展现的则是另一幅画不求回报的亲情。

在乔将漂亮的长头发剪去,为马奇太太筹钱时,在马奇太太低声下气向他人借款时,我看到的亲情是一种无怨无悔的努力,是一种鲜红色的爱。

在贝思病危中,我读来到那样真心实意的祷告:假如上帝赐给贝思一条生路,我一定爱他敬他,终身做他的奴仆。乔说:假如上帝赐贝思一条生路,我一定已不埋怨。梅格在一旁虔敬低语,艾美难过的说:倘若丧失溫柔讨人喜欢的亲姐姐,即便有一千个一万个绿松石戒指,也不可以帮我产生宽慰!

念完这种话,我忽然搞清楚,家中中不可以沒有亲情,亲情是爱的永恒的开场白,大家的家中必须用亲情来装饰设计。我将这一念头偷偷地告知上帝,上帝点了点头说:它是众星中最亮的一颗。

友谊与感情

又一次举起《小妇人》,在我眼前展现的也是另一幅界面深深地的友谊和感情。

在马奇家与劳里家创建起友谊后,我看到了一幅互相协助的友情图。马奇家给劳里家送去友谊的关怀,劳里家给马奇家送去热情的两手。

在乔与巴尔专家教授创建起感情后,我看到了另一幅相亲相爱的爱情图。巴尔专家教授在家里教书,乔变成一位完善的家庭妇女,日常生活平平淡淡但美满幸福。

我合上书,晚风轻拂。我望着苍穹天空中的繁星点点,默默地的思索着,渐渐地的咬合着,也细细品位着原来爱是浩瀚无垠天空中的繁星点点。这时候上帝抚摩着我的头,笑容着说:小孩,你看到灿烂的星空了没有?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3

在漫长的寒假生活当中,我从浩瀚的知识海洋找来了精彩绝伦的《小妇人》来读,受益匪浅。

在书中作者奥尔科特根据自己生活的细心观察,刻画了性格不同的四姐妹,她们分别是秀丽的大姐美格、“假小子”乔、乖顺的贝丝和淑女的艾米。美格是一个美丽却很虚荣的女子,一心只想嫁入豪门,然而社会的残酷,让她明白嫁入豪门并不一定幸福,她最终选择了平凡的约翰,过着普通而又幸福的日子。;乔是一个带着男孩子气,一心想干大事的女孩,也正是本文作者的写照。但是她在贫穷潦倒生活的影响下,写文章只为了赚钱,最后在巴尔教授的影响下,乔最终还是放弃了物资的诱惑。至于淑女的艾米一心想做一流的画家,后来去了国外留学,人也变得大方贤淑,和有钱的丈夫劳里在一起做慈善事业。只有贝丝最为平淡,从小乖巧善良,想和父母在一起,做对家庭有用的人。然而善良的她因为照顾邻居家生病的孩子不幸患上了猩红热,但好人永存,贝丝还是更勇敢的活在世上。

从她们身上, 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 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 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可贵。 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有色眼镜去看待他人,这就是我的感受。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4

经常有人会问,快乐是什么?

是自由,是团圆,是富裕,是舒服,还是塌实?

如果是我,我会回答,都是,但又都不是。如果快乐是一棵树的话,自由,团圆,塌实……这些都是“快乐”这棵树的树根,但树最重要的不是根,而是所有,这一切加起来,就是心,树的心。快乐这棵树的心,就是乐观,不论处境多么险峻,不论局势对你多么不利,都要乐观。只要有心在,一切就不会毁灭。

快乐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样才能快乐。

>描写了马奇一家人的天伦之乐。马奇家的四姐妹,不管是为了爱情甘于贫困的梅格,或是通过自己的奋斗成为作家的乔,或者是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还是以扶弱为己任的艾米,虽然命运并不相同,但却有着同样的精神,乐观。

有一个人想挂一张画。他有钉子,但没有锤子,邻居有锤子。于是他决定到邻居那儿去借锤子。

就在这时候他起了疑心:要是邻居不愿意把锤子借给我,那怎么办?记得昨天他对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打招呼,也许他匆匆忙忙,但也许他这种匆忙是他装出来的,其实他的内心对我是十分不满的。什么事不满呢?我又没做对不起他的事情,是他自己在多心罢了,要是有人问我借工具,我立刻就借给他。而他为什么会不借呢?怎么能够拒绝帮别人这么一点忙呢?而他还自以为我是依赖他,仅仅因为他有一个锤子!我受够了。

于是那个人迅速跑过去,按响门铃。邻居打开门,还没来得及说一声“早安”,这个人就冲他喊道,“留着你的锤子给你自己用吧,你这个恶棍!”

这个人真是可笑,明明邻居什么也没说,他就乱加猜测,最后事情变得一团糟。

而马奇家的所有人却那么的乐观向上,真是与这种没有摆端正心态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你说你的生活真是美好,那你就错了,真正美好的不是你的生活,而是你看世界的态度;如果你说,这个世界真是糟糕,那你就大错特错了,真正糟糕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你看这个世界的心态。

有的时候我真的不得不在谈一下马奇家的四个女儿了,因为他们让我懂了很多。

梅格让我明白了,简简单单的,就是快乐,索求得太多,快乐就越少。快乐并不与拥有成正比。

乔让我知道了,你选择了快乐,快乐也选择你。选择不同的生活态度,就选择了不同的生活。只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什么能给自己快乐,就去追求它,这就够了。

贝思告诉了我,当自己寂寞难耐的时候,请记住还有人在思念自己。回味自己做过的事,你会比著书立说,周游世界还要快乐,因为,当我们离开人世的时候,爱是唯一能够带走的东西,它使生命的结束变得轻松许多。

艾米则使我知道,生活中,为别人着想,别人也会为你着想。

只要乐观,快就会到来,我坚信。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5

小说的结局当然完满而我却有一种抑制不住的遗憾甚至失望的情绪。

乔热情叛逆情绪化才华横溢。她拒绝了劳里的爱情只因为我想我以后不会结婚的。我这样很幸福我太爱自由了不会匆忙地为任何一个凡人放弃它。可是几年后或许是由于美好时光的流逝或许是由于曾经直面死亡我们乔居然说出假如特迪求婚的话也许我会回答愿意不是因为我比以前更爱他而是因为我比他离开时更在乎被人爱。

这种孤独感使她顺理成章的嫁给了巴尔教授成为好妻子好母亲和一个合格的小妇人。可是从一个性格如火的年轻女子到一个温驯的主妇这其中的变化是不是有太大的跨度?为什么乔注定不能实现自己成为知名作家卖文为生和父母一起环游世界的梦想?为什么在己经有梅格和艾美两个幸福完满的家庭之后作者不能够赋予我们可爱的乔一点特别的东西呢?难道只因为这是一个道德家世小说?

从前男人巡浚属于自己的文学地盘不许女人靠近半步。在似乎没有禁忌的现代社会暴力和专制只能引发好奇和冒险开始褒奖耕作于其间的女人。

所以直到今天每每看到女作家的文章总是在自己的生活半径中浮游关于爱情关于家庭关于自己的琐碎虽然空虚倒也很满足。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6

在19世纪南北战争背景下的美国大陆上,一个有着四个未成年女孩静候培养的家庭,是如何将女孩们养育成独立自主、自尊自爱并自给自足的人,是值得观摩借鉴的。并非说书中的教育方式都应该照搬,但贯穿其中的教育思维可以借鉴,很适合吾家有女初成长的妈妈看,也适合带娃的妈妈借鉴,会有所启发有所感触。

开篇就交代背景,这个家中缺少男性气息,丈夫出征在外无法照顾家庭,夫妇俩并未生育男孩,因此一家五口都是女将,坚强的妈妈独立拉扯四个女儿。马奇太太很神奇,明明家中四个孩子虽不知衣食不足,但能感受到生活的捉襟见肘,然而马奇太太依然热心的帮助他人。女儿们有各种不同的心愿,穿新衣换新鞋有欢乐的聚会,马奇太太一方面尽最大的能力满足,当然在程度上必然打了折扣,同时也教育女儿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克服生活的困难,达到自己的心愿。女孩的富养,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无限量满足,而是让女孩们树立通过自己努力便可以满足欲望的信心。希望实现的愿望,不寄望他人的给与或恩赐,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它,在努力的过程中享受快乐,在满足的时刻享受喜悦,这才是独立自由的女性。

大女儿梅格是马奇太太的好帮手,一方面能帮助马奇太太照顾妹妹,另一方面可作为妹妹们学习的好榜样。梅格性格沉稳,做事踏实,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追求浮华和虚伪。书中给梅格的命运是很不错的,非常类似马奇太太的生活轨迹,嫁给了爱情,而且比马奇太太幸福,丈夫能时常陪伴左右。小两口虽然生活清贫,但有情饮水饱,而且莫欺少年穷,两人感情稳定热烈自然,看这两人的婚姻生活描写,能感受到满满的幸福,这碗狗粮愿意干。蜜里调油的日子给了小两口一对龙凤胎,我相信家庭教育的力量,因此这对龙凤胎是在爱中长大的孩子,未来可期。

二女儿乔非常独立,类型男孩的爽直性格让人欢喜,喜欢读书写作因而有自己独立的思考问题的方式,因此让乔的情感之路稍显坎坷。乔十分独立有主见,她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而且她也的确做到了。乔非常会讲故事,家中姊妹都十分喜欢听,而乔就是通过这个优点的拓展,实现了自我经济独立,将故事写下来投稿,无心插柳之举让乔很快得到了稿费。因为读书和思考,乔未来的伴侣,应该是学识渊博,能和乔交流互动的,而这样的男性何其稀少且难找。好在月老并未忘记这个独立的女孩,一名沉稳博学的教授走入乔的生活,虽然教授姗姗来迟,迟来的表明心意甚至一度让乔自我怀疑,好在结局圆满。婚后的乔并未回归家庭,而是和教授丈夫两人齐心协力兴办学校,成就了另一种方式的婚姻家庭生活。

三女儿贝斯温文有礼、任劳任怨。上有姐姐,下有妹妹,气质接近马奇太太和梅格的温柔的贝斯,在这一家子中,并不出脱,但确是不可忽略的存在。就好像很多事业上会有的螺丝钉人物一般,有些人看似不出格,但始终少不了。马奇太太去前线照顾丈夫,大姐梅格已经结婚忙于照顾龙凤胎,二姐乔专注于自己的写作生涯,老三贝斯自然接过了操持家庭的`重任,一方面要照顾小妹妹艾米,另一方面还要帮扶受到马奇太太关照的穷苦人家。家务活任劳任怨,情感事始终倾听,如同一个天使一般为整个家庭发光发热,可惜天使是上帝钟爱的,过早的被上帝召回了。最感叹,在贝斯病弱随时可能死亡时,全家所有人都表现出对死亡的恐惧和不安,只有贝斯坦然的接受这一切,她爱着每一位家人,也希望她的家人保有对自己的爱好好生活。

小女儿艾米,貌美如花,温婉知礼,倾人佳丽一枚。家中老小本来就容易受宠,加上美貌,因而性格难免娇贵,甚至曾表达过希望未来的丈夫有钱有地位。但家庭熏陶是潜移默化的,这一家子都是看重感情而非金钱,小女儿虽然口头宣言喊得响亮要有经济基础,但真到了选择之时,毅然嫁给了青梅竹马的劳里,而非家财万贯的追求者。当然,劳里也非穷苦之辈,不过家资没那么丰盈而已。因此,女性在婚姻中对经济有一定要求,是可以并且应该理解的,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通过马奇家四姊妹的成长史,反思女性在追求情感、追求独立、面对家庭生活烦琐、面对生命无常等诸多方面的千丝万绪。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女性生性比男性更敏感、更易感,生命更加纤弱但也更加坚韧。不管在本书的社会背景下,还是在现代社会中,女性都更难得到认可和公平对待,这一切既然是现实,就只有好好接受,才能用丰盈的人生追求更大的自由。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7

昨天晚上我和同学一起观看一部名为《小妇人》的优质电影,它是由同名小说改编的。而这本书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以前总以为它讲的是皇室贵族妇女之间的爱欲情仇,直到后来偶然在一篇文章中发现,它被某报刊评为“去世前必须要读的100本书之一”,对儿童成长和家庭教育影响巨大。怀揣着敬意与好奇,我开始耐心地观看起这部电影。

电影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讲述了马奇家四个女孩以及他们的邻居—男孩劳里的成长故事。这是一个平凡的家庭,受美国内战影响,马奇先生去前线做了随军牧师,马奇太太和四个女儿在家相依为命。虽然日子贫穷,可在母亲高尚可贵的品质影响下,四个女儿始终保持乐观,充满希望。他们帮助别人,苦中作乐,善良而有追求。大女儿梅格承担着生活的责任,又对恋爱充满幻想;二女儿乔是个假小子,渴望成为一名作家;三女儿贝丝喜欢英语,害羞而又温柔;小女儿艾米喜爱绘画,热衷高雅。马奇家的邻居是个富人:老劳伦斯先生在世界各地经商,他的孙子劳里则多是一个人在家,接受家庭教师布鲁克的教育。孤独的劳里激起了女孩们的同情心,他们开始接触并成为好朋友,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慢慢由少男少女成长为优秀而可靠的大人。

电影主线清晰,内容却很丰富。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他们在成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他们的应对方式和内心独白。毫无疑问,在这部作品里人性的光辉远大于其卑劣。爱慕虚荣、贪图富贵、游手好闲、自甘堕落这些我们都会有的问题会被母亲、或被女孩、或被男孩用温柔的方式给化解开来。它不否定问题,也不披露答案。它只引导你思考,然后帮助你在成长的路口上做出正确的抉择。

作为观影者见证着他们的成长,即使在影外,也会被他们牵动着神经:梅格放弃了有钱人,选择嫁给家庭教师布鲁克,并组建了幸福的家庭;乔偶然遇到的巴尔教授,虽然年长她15岁,但是身上散发出的气质,深深打动了她,二人最终也走在了一起;贝丝,可怜的孩子,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不幸染上疾病,虽然治好了但身体从此变得虚弱。她始终温柔坚强,直到被上帝带走的那一刻;艾米钟爱画画,热衷高雅。但一番出游让她明白才华并不等于“天才”,她想成为一个“交际花”,但后来在劳里的帮助下悬崖勒马;而劳里,在告白被乔拒绝后一度自暴自弃,直到被艾米温柔治愈,一对年轻人最终也走到了一起!漫长的成长时光在作者的笔下得以凝缩,但那些隐藏其中的感动,却被得以放大和永恒。

从影院出来,我感触颇深。“始终对你不变的,就是爱的那颗心啊!”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8

今天想改随想为观后感,疫情后的第一次观影,庆幸是一部很好的电影,憋着一泡尿至发抖都不愿意起身离开荧幕。

看完之后有好多好多收获,关于女性,关于爱情,关于成长,关于内心深处不愿承认的比较,关于高尚与真实,本来想发个朋友圈,但如若真的要发,只言片语没办法涵盖喜爱,没办法包涵思想,没办法决出哪一场面哪一台词撼动我最深,哪一个角色是最迷人的,所以观后感最好了,想写啥就写啥,有多长写多长。

内心可以没有比较顺序,但文章必须得有,想先写写情感,我认为太贴合个人了,这些天的闲暇时刻经常会思虑音乐与经历的贴合会带给人更丰富的心流体验,现在电影也出现了,无论表面的人物经历或是内心深处的情感活动,都那么相似,同样都是四个人,观影时思虑跳到了选择,如果是自己,自己更像哪个人,但却没办法避免的是我不能像小时候看七仙女一样,大声的说出我更愿意成为,我觉得我更像是谁,这或许也是变相的成长和丰富,因为我没有足够的童年时间再去要求自己成为哪位,自己所具备的个性也已成为板上钉钉的个人色彩,就像白纸,永远都是最好涂抹与修改的,当然我并不是再怀缅错过的,我只是在感叹童年,我有那么珍贵的童年记忆,它不是由特殊难忘的情节组成,而是那些可爱的人组成的日常的点点滴滴,争吵也好,玩耍也好。这部影片关于错过也给了很好的解释不是吗,没有泰迪也没关系,因为会有教授不远万里找到你,承受孤独很不易,只是因为仍不合适,即使被爱是那么温情,不过相爱更是难得,所以再等等吧,就像梁博的歌唱的一样“每一个未来都有人在”。

我想,如果是已到中年,我再去看这部电影,我没有那么多的感触,正是在这个年龄,在这个人生关口上,关于女性应该选择的人生,有人选择爱情,有人选择婚姻,有人选择奋斗出自己的事业。看电影时我思虑,如果有甜茶这样帅气的人这么喜欢我和爱我,无论我是一个多么坚定的不婚主义者我都抵挡不住这么美好的人吧,所以我感叹乔的真实与原则感,还是得感叹美国的教育方式,尊重个性,以此她们都不一样但都好完整,所以没有办法去评价谁更优秀,因为她们都不一样,都有着个人的忧虑与欢喜。

难受的是今日在寝室输出,所以不可避免的思绪一直被打乱,于是制造了很多焦虑,就像你明天就得串起手链送给某个朋友,但一直有人拿起手链的另一端将串好的珠子一颗一颗的摘下,

兴许再过三年,人生会渐渐明朗,我必须得说的是,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归宿,而不是世俗之见认为的好归宿。最终再记录一些不得不记的台词吧:

“以后的我会比任何一天都真实高尚的”,我想说梅格你不必如此怀疑自己,因为没人定义真实与高尚,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恶魔与虚荣,面对它展露它不是过错,是常情,才是真实,希望世上所有的女孩子都能坦诚面对虚荣,它没那么可怕,否认真实的自己才可怕。

“才20岁就下此结论”这是劳里说的话,不是因为多有道理,只是对自己的劝勉和激励,我更相信这是的20不是年龄,任何阶段都可以是自己的20岁,人的一生必须得有自己的20岁,它可以是数字意义上的,也可以只是人生状态上的昂扬,当然自己恰逢其时的处在数字意义上的20岁,所以这是在告诉自己,别下结论,还没到时候。

“我不敢相信童年就这样过去了”

“它总会有以某种方式过去”

“这样的结局已经足够美好了”

童年不必缅怀,珍惜现下吧,;或者珍藏童年吧,活成想要的样子。

“爱人和被爱是两回事”这是妈妈对乔所说的,比起相信女人的强大,我认为这不置可否,因为事实不必一直强调,更想说的是有关感情的错过,下一次再遇见爱情,别错过了,如果无法相爱,那我选择爱人,就像奥登所言:倘若爱不可能有对等,愿我是爱得更多的人。

小妇人的读后感 篇9

《小妇人》是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 的一部小说。被称为小说化的家庭日记和道德家世小说。小说着重描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幸福生活。这个家庭有四个女儿,性格迥异,但勤劳善良而又聪明的母亲,言传身教地给女儿们作出了榜样,给他们贫穷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幸福,困境下的自强自立和自制,尤为动人。

即使作者的写作目的只是希望多带来一些商业的成功,也无碍它深受读者的喜爱,无碍它影响着一代代的女性,真善即美,美即艺术!而在《小妇人》一书中,真善美和艺术的交融,不仅赏心悦目,而且动人心弦。那一副副家庭生活的温馨画面,那温暖动人的姐妹深情,那作为风华年代的女子内心的渴望与彷徨,那青春期特有的羞涩和勇敢,对未来的畅想,对人生的思索,对家庭的规划,对生活的热爱,对事物的认识,无不通过作者细腻的笔触一一流淌。贤惠美丽的梅格,善良真诚而又随心所欲、特立独行的乔,优雅仁爱而又有那么点自私虚荣的艾美,安静单纯的像天使一样的贝思,四个马奇家的姑娘各有所能,而最大的魅力恐怕是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善良仁爱了。即使在爱情面前,也表现得那么隐忍和高尚。当读到劳里向乔表白的那一段时,真的出乎意料而又痛彻心扉,泪流满面而又爱不释手,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默读:

她打算要是他回头就向他挥手。他真的回头了,他走回来,拥抱她。她站在他上面的一级楼梯,他向上看着她,脸上的神情使他简短的恳求既有说服力,又打动人。

'喔,乔,难道你不能?"

“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

就这两句话,停顿了一小会,然后劳里站直身,说道:”好的,别在意。“他什么也没再说就走了。哦,事情并不好,乔也确实在意,因为在她作出无情的回答后,劳里的卷发脑袋在她臂上埋了一会。她感到好像戳了她最亲爱的朋友一刀。而当他离开她不再回头看时,她知道男孩子劳里是不会再回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