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名利场》有感1000字系列

关于读《名利场》有感1000字系列。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专题推荐:“读《名利场》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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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利场》有感【篇1】

记得初中的时候看过这本书的英语版本,后来又看过拍的电影,对于女主的性格,可以说又爱又恨,不能完全的批判她的功利,要知道在一个父亲是酒鬼,母亲是歌女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能够结束学业,会弹一曲惊艳四座的钢琴,歌声又那么动听,真的很不容易。他没有因为出身而自卑,变得孤僻,而堕落,反而更加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美貌,一步步往上爬。这是值得赞扬和提倡的。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夏普小姐有过人的地方,我们不应否认,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他嫁给罗登以后,对待丈夫的态度让我几次想弃书,又不甘心想读下去。

罗登从出生就得到姑姑的喜爱,因为姑姑终身未婚嫁没有子嗣,所以其弟弟的儿子均为遗产的继承人。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罗登形成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性格,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这不是绝对的,但作者如此刻画也合情合理。虽然当上兵,成了上尉,也并没有使他成熟。这点上,非常巧合的是,笔者认为约瑟夫和罗登有着相似之处,他们的价值观和对于事情的态度都比较愚蠢,比如约瑟夫很容易就被乔治的话所左右,而罗登完全是一个被动的性格,原本属于自己的遗产却丝毫没有想要去争取的意思。夏普与罗登的婚姻就是不幸的开始,先是罗登失去了遗产,而后看不惯妻子与勋爵们的献媚,最终导致他们的婚姻破裂,使夏普之后的12年光阴都在艰难中度过。

罗登人物形象的产生,完全是对夏普的一种反衬,这一形象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比较常见,但罗登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那就是他对爱情的忠贞,他确实非常爱夏普,而且无法容忍她与其他男人调情,但是迫于生活的无奈,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最后撞见她被伯爵公然非礼,他忍无可忍决定离开。罗登内心是十分矛盾的,也许他也非常恨自己的无能,无法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但是令我们不解的是作者并未说明为什么他丝毫没有努力拼搏的意思,也许在当时的英国社会,有本事的人尚且温饱都成问题,更何况什么都不会的人。

最终夏普又和自己好友艾米利亚的哥哥走到一起。

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爱情是不能战胜一切的,所以富人一定不会和穷人在一起。这是被批判的,就像罗登的姑姑,绝不会允许自己的继承人娶一个名声不好的穷人,所以即使自己再喜欢夏普,最终还是没有把继承权就给罗登。

好在艾米利亚最后和爱他的人结婚,皆大欢喜的结局。

读《名利场》有感【篇2】

名利场,是个非常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大家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资金,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别的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姑娘,但伴随年龄的增长与社会原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魅惑,为了资金利益用尽心计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感情执卓了一生。

我没办法确定哪个对哪个错,可能只不过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哪个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所有都是打造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解决时,又有哪个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些梦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很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被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错,大家都是运势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我的身价,算计着该如何样去抬高自我的身价。

那样该如何对待名利场呢?

读《名利场》有感【篇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利场》,小说的主要情节可以分两条线索。一个线索是死者的穷画家的女儿贝基离开后pingkedun女子寄宿学校,会暂时在富裕家庭爱米丽亚家,但她试图勾引她的哥哥进入上流社会。经过这件事失败了,贝基来到毕脱—克劳莱家的家庭教师,同时她扮演一些讨人喜欢的方法如油腻,和合伙与好使。但当皮特提出贝基失去配偶,她已经嫁给了knight的儿子罗。另一个线索写纯洁的女生阿米莉亚深在警官georgeosborne的爱,超越所有障碍,最后嫁给他。可是她的老公立刻就抛弃了她。阿米莉亚是痴情的乔治,即便她老公死后,她仍不愿再嫁他人。最后,贝基告诉事实乔治约见自私奔生前,她赞同结婚。贝基被遗弃是由于老公之后找到了人际关系。她的晚年从另一个情人手里继承了一笔遗产,慈善事业开始变得热情起来。

不能否认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名利场里面的人看不了解,名利场的外面人一样看不清。某人都渴望资金,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一种,别的人都异常看重你。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所爱的人,他把自我的青春和时间在名利场中的可怜人。可是,最后是好的。我想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里进去了又走了出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毫无顾忌的人得到了应有些报应。看着最后几次,有点高兴,有点难过。这不止是小说,这是一个缩影社会。它不只在英国当时,它也在今日。哪个不名利其他是基于这个。物质生活问题不解决,哪个去追求一种神话般的纯梦想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已成为一项工作,工作就是有一部分能被人以一种特殊的精神看待生活。当然,这并不可以替代,大家都是运势的棋子,命中目的个人。研究自己的社会地位,研究怎么样提升自我的社会地位。人只能去崇拜其他人,讲那些显赫的人物,你就去不去作曲,会有人去作曲。

名利场,大家如何能进去和走出这个地方,如何应付这个地方,大伙都在小说里无知的自私,渴望名利,到头来无所努力。

作者萨克雷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画面的名利场inrealityin小说,日常是背叛欺骗和敲诈他们,欺骗,势利虚荣等丑陋的行动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最后写道:“哦!虚荣虚荣!大家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会是幸福的呢大家需要根据自我的意愿来完成每一件事但即便所谓的,有哪个有认可的布“

读《名利场》有感【篇4】

最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最初看的时候感觉非常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感觉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一样的经历,都尝尽了生活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老公一直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可以否定她对老公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由于家庭背景是什么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由于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无需担忧,由于她老公的知名度,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老公生气,哪个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生活中紧急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由于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两个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不是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撒谎伎两个是这样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这样卖命,为她付出所有,可是她却仿佛从来没把他看作是自我的老公,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母亲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首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后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悲痛,我感觉痛苦应当是有些,但不知是为了和老公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将来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感觉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被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老公)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理解他的爱,只不过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后,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打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后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收获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老公闹翻后,被勒令不可以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性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由于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熟视无睹,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生活就是如此,每一个人都没办法逃避。

生活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一个人在里面的运势都是差不多的,无人会永远幸运,也无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样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如此,大家能干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读《名利场》有感【篇5】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

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然而,封建势力也很强大,爵位仍是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事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普小姐就是以法国巴黎的某个公爵家族为荣耀和护身符,并为自己的纯正的巴黎口音和语法而沾沾自喜。而名利场上另一位“靠翻筋斗过活”的“涂着两腮帮子胭脂”的小丑别德。克劳太太也一直幻想着她丈夫的哥哥毕克男爵能念在兄弟的份上将爵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并为此煞费心思。

事实上偌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拉拢和巴结这些“勋爵”、“公爵”、“伯爵”甚至“男爵”之类的达官显贵而绞尽脑汁,甚至撕下那本就十分难说的脸皮呢?就连英国最有风度的公子自居的乔治。奥斯本上尉也能邀请到贝亚爱格思勋爵一家子赴宴而洋洋自得,虽然花了大把大把的英镑也是在所不惜。且“乔治的联队所隶属的那一师的将军请客,他得到了很大的面子,和贝亚爱格思勋爵的女儿的朗茜。铁色乌特小姐跳舞。”又因“靠着贝亚爱格思勋爵的面子,得到了一张邀请奥斯本上尉夫妇的帖子得意的不得了。

其实,当时的英国中上流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人物们又有几个人不忙着争权逐利呢?

读《名利场》有感【篇6】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亦或是遥远的将来,都存在着这样一个名利场,它充满着浮华和虚幻,处处弥漫着尘埃,掩盖了原有的本真。名利场中的人们带着虚伪的面具,醉心于金钱、地位和权利。为了进入上流社会,他们不择手段,遗失了本真和爱。萨克雷的小说《名利场》就是讲述了这么一个世界:女主人公蓓姬夏泼出身贫寒但野心勃勃,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美貌,从一个贫寒的身份摇身变为上流女子。小说很现实也很清醒,描摹出英国社会的一个横切面和一个时代的片断,赤裸裸的鞭挞了十九世纪充满污垢的上流社会。

让人又爱又恨的蓓姬。

蓓姬.夏泼是书中的女主角,一个大多数人认为的狡猾奸诈、邪恶自私、虚伪放荡的女人。从童年开始就便懂得如何用谎言获得自己想要的,她对名利的向往和渴求相较于其他人要来得更加强烈。为此,在离开平克顿小姐在奇斯维克主持的学校之后,贝基立志要不惜一切代价成为英国社交场上的女皇。她调动自己的全部才能和智慧,运用自身出众的美貌和性感超群的风姿,甚至还耍了一些不可告人的小把戏,谋得上流社会的稳定地位。贝基准备做一切事情—欺骗、背叛以及糟蹋别人的生活。每个人都是为她而设的阶梯,沿着这种阶梯她可以步步高升,既有钱,又有势。一旦她不再需要这个人了,她会毫不顾虑地将他一脚踢开。是一个彻底的坏女人。但是,固然蓓姬有着那么多的坏,狡诈贪婪,谄媚奉迎,势利虚荣,到最后丈夫抛弃他,儿

子也不愿意承认这位母亲,然而我却真的没有办法太恨她。正如她所说的“如果我一年能有五千英镑,我想我也会是一个好女人。”穷人和富人早已划了标志,社会抛弃了穷人,她的钻营不得不承认有社会原因。另外她的确是个聪明的人,且不说空手套白狼的技巧,光是那份对自己的把持力就让人欣赏。她将周遭的世界看得真真切切、清清楚楚,甚至还在忍无可忍之下,在爱米丽亚的面前拆穿了乔治的丑恶面具,促成了爱米丽亚与多宾的结合。谁又不能说她没有可爱的地方呢?

读《名利场》有感【篇7】

终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但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己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后来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后来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助,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后来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后来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但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己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己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后来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伤心,我觉得痛苦应该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接受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直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后,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接受,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伤心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己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接受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美好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丈夫闹翻后,被勒令不能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但是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一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因为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视而不见,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无法逃避。

人生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个人在里面的命运都是差不多的,没有人会永远幸运,也没有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么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这样,我们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接受。

Gz85.coM编辑推荐

名利场读后感500字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名利场读后感500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名利场》是由大陆作家韩寒所创作的一部畅销小说,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这本小说以当代都市生活为背景,描述了一群年轻人在名利场里追逐梦想、执着追求的故事。通过对人物的描写和情节的编排,作者成功地展现了当代社会中名利的各种诱惑与陷阱,让读者深思。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宋冬野的年轻创业者,他在名利场里经历了一系列的考验和困境,逐渐成长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作者通过宋冬野的经历,揭示了名利场的残酷和无情,以及对个人意志力和道德观念的考验。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人们为了名利不择手段,无论是商业斗争还是个人品德方面,都充斥着欺骗、背叛和算计。面对这些挑战,宋冬野坚守着自己的原则,始终保持着良知,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这部小说以其鲜明的写实风格和犀利的观察力,引发了读者对名利场的深思。小说中塑造了一系列丰满的人物形象,如宋冬野这个勇敢又有智慧的商人,他的形象给人们带来了希望和勇气;还有宋冬野的合作伙伴、对手,以及媒体、政府官员等各个层面的人物。这些细致入微的描写,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每个角色的痛苦、欢乐、迷茫和坚持。

除了写实的叙事风格,小说中还融入了大量的幽默和讽刺元素。通过对名利场中的各种荒诞场景和人物的嘲弄,作者展现了这个领域的虚伪和荒谬。比如,小说中描写了许多处于名利场中的公众人物,他们追求名利的表象,却忽略了自己内心的真实需求。这种细腻的情绪描写和深刻的心理刻画,使得小说更加具有感染力和思考价值。

在《名利场》中,韩寒以他独特的视角和风格,让读者重新审视当下社会中的名利观念和追逐梦想的意义。通过小说中的台词和插曲,他强调了个人价值观的重要性,呼吁人们在追求名利的同时保持内心的纯净和梦想的追求。尽管名利场中的种种陷阱和诱惑令人生畏,但拥有良知和坚持信念的力量,能让我们在这个迷途中找到正确的方向。

《名利场》是一本值得思考的小说,它通过生动具体的故事情节和细腻的心理描写,唤起了读者对社会现象的深刻思考。通过揭示名利场中的种种阴暗面,它警示人们不要迷失在名利的诱惑中,而是要坚守初心、追求内心真正的梦想。与作者一同在名利场中奋斗的过程中,读者也不禁要问自己,是不是还保持着最初的梦想和纯真?这本小说不仅给了我们答案,更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道路。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1000字系列


工作总结之家相关专题:“书法的读后感”。

读书能增强我们的文化底蕴。作者所写的作品打动了我。读后感是思想的结晶。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关于书法的读后感"这样的内容,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1)

《读懂一本书:樊登读书法》读后感400字!

书籍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自己的书和不适合自己的书,一本书读完自己觉得有所收获,那这本书对于自己来说就是有用的

之前读过一些书,那些书中自己觉得有用的,也会在读的过程中用心去记录;可能过了一段时间就忘记了书中的内容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自己也一直在探索,研究如何能够让自己读过的书更多的保留在大脑中,而不是随着时间逐渐忘记;读过次数之后发现,书中的读书方法很适合自己:

1、读书过程的连贯性:在读一本书的时候要通篇连贯的读下去,省略期间停顿划重点或查资料的过程;

2、温故而知新: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要用大脑回忆书中的知识点,在记忆模糊的地方重新翻书寻找答案;使书中的内容在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3、知识的反刍:读完书后,要把书中的内容与自身大脑知识神经元进行关联,不断刺激大脑,加深印象,把书中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2)

大多数人阅读时,都会下意识地翻开第一页,然后一页接一页地往下阅读,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这种做法其实是不科学。

阅读,就好比从头开始完成一幅拼图,当你准备开始拼一幅,有几千块小碎片的大拼图时,肯定不会随便捡起一块动手就拼,而要先看清楚最终的完成图,究竟是春天开满野花的草原,还是一艘航行在湛蓝大海中的帆船?

如果你是一个做事谨慎的人,可能还会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检查一下拼图的总块数是否足够?以确保自己在拆开包装时没有粗心大意,弄丢一两块。

从头开始阅读一本书,还不算太严重的阅读问题,最容易被人忽视,但却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当属开始正式阅读前的准备工作。

试想一下,一个心智正常的人,肯定不会赤手空拳贸然闯进热带雨林,没有指南针和地图,也弄不清自己的所在位置就出发,那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当我们准备阅读一本书的时候,很少有人意识到整本书定位的重要性,因此,当我们的理解和记忆出现问题时,也从来不会把原因归结于准备工作的不足。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3)

可能是受爸爸妈妈的熏陶吧,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从报纸到杂志,书刊甚至到字典,只要带字的我就喜欢看。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是《弟子规》,这本书是我们生活的典范,让我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

每一天睡觉前是我最开心的时间,因为我又能够和妈妈一齐读《弟子规》了。这天,我很早就做完作业,拿着书来到妈妈身边说:“妈妈,我会背诵《余力学文》了,我背诵给你听好吗?”“好啊!”妈妈立刻放下手上的工作,拉着我坐下,示意我能够背诵了。“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我一口气把《余力学文》背下来了。妈妈开心得把我拥入怀里说:“这么长的一段话,你是怎样记的?”我自豪地说:“《余力学文》里不是说‘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吗?’

我读书的时候注意到眼看、心记、口念,这样真的很快就记下来。”妈妈笑着说:“我的女儿真聪明,学以致用,《弟子规》是依据孔子的教诲编写而成的,教导我们为人处世的规范,你要好好学习,明白吗?”“父母命,行勿懒,我明白了。”我再一次把《入则孝》也搬出来了。“妈妈,平时我任性,爱发脾气,总觉得自己的想法是对的,没有听从爸爸、妈妈正确的教导,以后我会改了。”妈妈激动地说:“《弟子规》一下子让我的宝贝女儿长大了。”

正如妈妈说的:《弟子规》让我长大了。但是,我明白光说是不行的,还要学会做,今后在我成长过程中必须会以《弟子规》来鞭策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健康成长。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4)

《书法有故事》读后感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很多有益的著作。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书法有故事》了。这本书是作者将其为几十位友人创作的书画作品集结而成的,书中不仅蕴含许多汉字造字的智慧、历史典故和巧妙的修辞手法,还能起到传播并弘扬书法艺术与中国的语言文字文化的作用。

我对于书法艺术一直都很感兴趣。在阅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悟更加深了一层。我明白,在千年历史的华夏文明之中,书法艺术是其中精妙绝伦的文化艺术产物。它以独特的、无可复加的艺术魅力,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里闪耀了上千年。

书法之美,在于它不凡的表现力。它不像工笔画一般精雕细琢、色彩明丽,也不像水墨画一样拥有多种表现手法,而只是靠着单一的表现手法,仅凭线条去表现情感,这对于书写者的功力要求可见一斑。书法是一门综合的艺术,它集汉字、古诗词、美学与书写者自身的修养、情感、意志、胸怀于一身,这是书法艺术的特有魅力。

书法之美,在于它律动的音乐感。无论是颜真卿的遒劲豪放,抑或是欧阳询的清丽疏朗,都具备着流畅律动的音乐感。在欣赏书法作品时,我们能透过线条体会到整幅作品的结构与章法之美。它不仅可以体现出音乐的节奏美感,美术的平面美感,还能让人体会到书法艺术所展现的境界,起到修身养性的作用。

书法之美,在于它对练习者长久的考验。书法艺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需要长久的磨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练习书法也并非一日之功。名流千古的一代书法名家王羲之,因为长久在水池边涮毛笔,竟然将一池水都染成了墨黑色,方才完成了从“技术”到“艺术”的蜕变。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5)

《读懂书法》讲述了从“甲骨文”到清代末期书法的特点,和部分历史背景,以及各个朝代的大书法家的著作特点,介绍的很详细。

我最喜欢的是这本书介绍颜真卿的《颜勤礼碑》。它说《颜勤礼碑》笔法雄伟开阔、遒劲方正,是充满阳刚之气的“颜体”。苏东波在《东坡题跋》说颜真卿的书法:“雄秀独出,一变古法,如杜子美诗,格力天纵,奄有汉、魏、晋、宋以来风流,后之作者,殆难复措手。”而颜真卿的行书,更是出神入化,完全脱离二王藩篱,随意挥洒,奇趣天成,所书《祭侄文稿》被称为“天下行书第二”(《兰亭序》为天下行书第一)颜真卿的变革,影响所及,不仅是唐代书法,而且对中国书法产生了无可估量的巨大影响。

我还比较喜欢这本书对《张黑女墓志》讲解,《张黑女墓志》原名《张玄墓志》。但是因为避清朝康熙帝玄烨,只好改称《张黑女墓志》。《张黑女墓志》以方笔为主,兼以圆转,横画或圆起方收,或方起圆收,长捺一波三折,不少用笔像行书,结字微扁。

这两个字体都是我学习过的,通过对颜体和《张黑女墓志》的练习,感觉到两个字体有很大区别,一个写的要很严谨,一个写的就随意一点。原来练习的时候,我经常自己写自己的,不去看字帖,有时候我在写一个笔法,会写成上一个笔法的特点。以后我要克服之前写不好的地方,用心临帖,努力写好。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大家好!

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读书。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书香浸染我的人生》。

从古至今形形色色的书籍不计其数,关于书的名言数不胜数。提起书人们总是滔滔不绝。我就是一个爱书的人。如果你有机会来到我家,就会看到客厅里摆着一个书橱,里面罗列着我们一家三口的书,这些书是我们平时用到的。你也许觉得不合适,可我们认为这样看起书来方便,更主要的是为了培养儿子读书的兴趣与习惯。书的芳香就这样在我家飘荡。

陪伴我童年、青年的书籍都被收藏在几个大纸箱里。那纸箱里有我爷爷上高小时的课本,初中的课本等,还有红皮的毛选,鲁迅的文选集等等。这些书都是繁体字,儿时的我经常翻阅这些书,虽然看不懂但总不厌其烦地翻阅,也许我的性格就是从那时养成的。回想起来,小人书,儿童文学等书陪伴了我的整个童年。琼瑶、曾凯伦的书籍浸香了我的花季,金庸的武林传奇让我对生活充满了幻想。如果把青春比作一首动听的歌,那么美妙的音符就是书籍。青春是弥足珍贵的,它是人生中的黄金分割点,要让青春散发光芒,就应该从增加阅历,丰富学识开始。而这一切都要源于读书。

如今,我作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更离不开书。前苏联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读书,读书,再读书——这是教师的教育素养这个品质要求的”。所以 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多读书、读好书息息相关。书香校园走进了我校,校领导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就是苏霍姆林斯基专门为中小学教师写的一本《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只要有时间,我总是虔诚的叩开“书门”,静静地聆听她的教诲。书中每条谈一个问题,既有生动的实际事例,又有精辟的理论分析。文字深入浅出,通顺流畅,极便于阅读,读这本书,等于读了一本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编。她给我讲述了好多与我类似的教育教学生活中的故事以及一些如何解决这些困难的方法,还有许多关于教学管理、教学经验,教师对课程的计划和组织,以及如何全面管理班级的能力、提高教学成绩等等。

有时,读着读着突然就会因为某一句或一席话使困惑我好久的疑难问题茅塞顿开,或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观、学生观。她就象是一位睿智的老者,总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循循善诱,谆谆教诲,督促你不断思考与反省自己的言行。而今学生们生动活泼地参与学习,兴致盎然,我们互相体谅、互相尊重,在充满愉悦的教学活动中,我真正享受到了与学生友好相处、共同进步的快乐,生活也因此充满了阳光。

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跋涉在浩淼烟波的人生长河中,闲暇时,捧一本好书细细品读,仿佛沐浴在三月的春风里,用心去迎接来自云间的雨露,滋润干涸已久的心田。朋友们,如果您想拥有一个完美智慧的人生,那么,就从读书开始吧!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7)

读书这件事,虽然不少名家也坚定的支持读书不能太功利,将读书当成一件乐事,享受读书的过程。但是,需要了解的是,对人而言,任何成功都需要付出艰辛和努力,凡事均可理解为一件苦差事。如果有了这个信念,那我们再来看读书,就会对读书的作用和目的有不同的理解。

凡事均有目的,如果以放松为目的,相较于运动、KTV,读书并不是一件很直接有效的放松方法。所以,读书的目的,在大致上可以总结为提升自己。因此,读书的效率也应该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如何有效阅读一本书》就是解答这个问题的一本书,是一本工具书。它完整的记叙了笔记读书法这一技术的准备、实施过程以及效果。它详细介绍了我们该如何选书、购书、读书、记录和应用。笔记在各个阶段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想读的书需要记录、我们偶然的想法需要记录、我们读书时候看到的佳句需要记录、我们对佳句的感悟更需要记录,包括书、报刊的宣传页,都需要记录在笔记本上。

其实,在作者奥野宣之眼里,读书笔记就是一种索引,它有两个作用,一是可以帮助我们快速查找到需要提取的信息,另外一个就是加深我们的理解和印象。快速提取信息可以让我们在用到书本知识时及时发挥作用。这也是全书的主旨。

奥野宣之独创了一整套笔记记录体系,各种细节也是考虑的完备周到,其中,不少内容可以反映出日本人的精细和严谨。举个例子,作者说,杂志应该边撕边看,讲到如何撕杂志的时候,对订书方式不同的杂志该如何撕才能整齐,作者竟然也讨论了半页纸,足见细致入微的态度。

根据奥野宣之的理论,不做笔记的人是不会读书的人。有了笔记,才能做到“读书百遍”,才能激发思想火花,才能创造新想法、新创意。总之,做笔记才是没有天赋的人迅速通往成功的捷径。

我同意他的理论和观点。随手记的在繁杂的工作中作用就很大。当所有的任务一项项列到笔记本上,完成一项划掉一项,就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不会漏掉重要的事情。但是,完全按照笔记读书法来做,现在还做不到……计划逐渐培养这个习惯。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8)

《书法有故事》读后感

我喜欢读书,所以暑假里图书馆就成了我常去的地方。因为喜欢书法,所以当我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书法有故事》这本书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精美的纸质和插页的彩图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周锐爷爷,他不仅是一位儿童文学作家,也是一位有趣的书法家。周爷爷自称是一只“有尾巴的青蛙”,这尾巴就是天真、纯情和永不枯竭的想象力。他把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和书法艺术结合在一起,经常为朋友们“量身”题写书法作品。每一幅字画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的幽默,有的寓意深刻,有的让人感动......

你看,周爷爷给儿童文学家秦文君创作的字画——“情种”,他把“情”字中的两个点和“種”字中的两个点处理成两对眼睛的样子,字就变得灵动了。“情种”是“秦总”的谐音,周爷爷称秦文君老师是儿童文学的“情种”,赞扬她几十年来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

他给朱永新先生“量身定做”的字画——“新意点燃”,字中带画,非常巧妙!冲着“点燃”,周爷爷将“意”字中的“心中”一点画成一枚火焰状的新叶,考虑到朱先生儿子的“朱墨”名字的含义:红就是朱,红色的墨就是朱墨,便将叶脉用红色点上。

再如他写给表弟阿钢的“人生百炼”,“人”字看起来像是个驼背的老爷爷,因为他觉得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炼”的最后一笔寓意“炼钢总要冒点烟”,希望表弟全家能够挺过困难,一切顺利。

书中关于这种有趣的故事和书法结合的例子还有许多许多,看了周爷爷的这本《书法有故事》,我忽然觉得每天的练字好像没有那么枯燥了,甚至变得有趣起来。我想象着未来有一天也能用自己的笔去书写属于自己的故事,让大家都热爱书法。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9)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只有会写并且写得好的人能看懂书法。然而,历史告诉我们,并非如此。我们熟知的大收藏家乾隆皇帝。他的收藏数量与水平有目共睹,虽然曾出现过个别误判,但他对“三希堂”法帖的收藏,以及对不少藏品独到的鉴赏眼光,着实令人佩服。

而这得益于他从小到大在皇家收藏品中的熏陶,如果按照我们之前的想法,乾隆皇帝的字画水平一定要非常不错,他才能有如此鉴赏水平。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且不论被业界频频吐槽的乾隆题跋,乾隆皇帝的画作,似乎也完全没有能够进入书画史中的佳作。

可见,并非首先要自己会创作,才能够做一名优秀书画欣赏者。放眼世界,我们熟悉的古根海姆家族也是一个有趣的例子。这个家族在美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地都开设有博物馆,并将在立陶宛和中国筹备设立博物馆,这些博物馆,除了与大多数博物馆一样,收藏有大量艺术品外,其建筑本身也是一件颇具艺术价值的建筑艺术品。但古根海姆家族的收藏家,都是画家么?

答案也是否定的,尤其是那位传奇的女收藏家佩吉·古根海姆,她本人不会画画,但在后现代主义支付杜尚的带领下,她学会了“区别什么是超现实主义,什么是立体主义,什么是抽象画”。在那之后,她签下了波洛克,一手捧红了这位美国艺术家。

在世界大战到来前夕,在所有人忙着逃难时,她以精准的眼光和超人的胆识,定下了“日入一画”的目标,最终以4万美元,买下了包括毕加索、达利在内的20世纪重要艺术家的约50件作品,这个价格在如今,大约只能买到其中一张作品的一个角了。

不可否认,佩吉的审美眼光在当时是多么的超前,甚至连卢浮宫也因没有看到其中价值,而以“它们没有保存价值”,错失了这批作品。佩吉·古根海姆虽然没有乾隆皇帝那样得天独厚的生长环境,但在后现代主义之父杜尚这样的名家带领下,她迅速融入了艺术圈,掌握了看懂艺术品的方法,具备了独立欣赏艺术品和判断艺术价值的能力。

如果你还在羡慕她,那么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若你也是想学着看懂书法之美的好学者,你不用会写书法,有一位名师,将带领零基础的你进入书法的世界,带你学会看懂书法,这位名师就是本书的作者陈振濂。

20xx年,陈振濂从在中国美术学院和浙江大学几十年致力于高等书法教育经验和思考出发,写作了《书法美育》。在书中,他从书法史中精选了100种经典法帖,借助这些经典名作,他将帮助你建立书法史脉络,解开大多数人对书法之美的误解:并非端正和工整的作品,才是好作品,各个时代、不同背景之下孕育出的书法作品,有其不同风格的书法之美。

就如画得工不工整,不是判断一幅画好坏的唯一标准。这方面的例子,我们最熟悉的莫过于之前提过的波洛克的滴彩画,或是莫奈的《睡莲》,这些作品与达·芬奇的《蒙达丽莎》、维米尔的《戴珍珠耳环的少女》相比,作文前者更抽象,而后者更写实,但如果一定要说后者为好,前者为不好,或许也不那么恰当。

书法也一样,不同风格的作品,有不同的判断标准,熟悉了各个风格和个中标准,就不难欣赏琳琅满目的书法作品了。而要了解各类作品,最简单直观的方法,自然是从最经典和公认的好作品入手。

《书法美育》中的这100件经典作品,不是凭某个人的好恶评判出的好作品,而是自作品创作以来,经历朝历代人们不断品鉴后得出的好作品。陈振濂以它们为切入点,解读不同时代背景、不同风格的作品之所以为经典名作,以期让你真正理解书法,懂得欣赏书法。

关于书法的读后感(篇10)

相信简单的力量

时代在发展,人类在进步。知识的总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更新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因此,对我们的学习效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遗憾的是,心理学家的研究却给了我们相反的结论:遗忘,在学习之后立即开始;1小时后,记忆量降为44.2%;1天后,记忆量降为33.7%;6天后,记忆量仅存25.4%,这就是著名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幸运的是,我们同样可以采取科学的方法加以应对。有的时候,简单到只需要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

《如何有效阅读一本书-超实用笔记读书法》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整套科学、高效的读书方法―一元化笔记读书法。这套方法不但超级实用,而且超级简单,但其创造者却并不简单。奥野宣之,日本同志社大学新闻学专业毕业,曾在出版社和报社工作,他独创的信息整理术和智慧创造法在商务人士中大受欢迎,累计销量超过50万册。在利用新闻出版经验进行网络与杂志专栏撰稿人的工作以外,他还以“笔记本作家”的身份活跃在媒体节目和论坛中。不管是工作还是兴趣,他都坚持使用笔记本记录,这种生活方式在NHK和TBS电视台的节目中播出后引发了热烈反响。显而易见,奥野宣之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都在忙忙碌碌的生活和工作,然而不一样的是,他通过笔记本这样一个简单的工具使自己的学习更有效率,从而事业也更加成功。

那么,就让我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他所创造的这套实用、高效却又简单的笔记读书法。一言以概之就是:用一个普通的笔记本将选书、购书、读书、记录到重读这五个步骤全部囊括其中。

1.选书。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必要途径。而选书,就是这一途径的起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平常是怎么选书的呢?书名、作者、广告、包装、畅销?这些随便选的书无疑会削弱我们读书的目的性和主动性,正因如此,我们读完这本书的可能性也是极低的。所以,奥野宣之认为,我们应通过记录掌握选书的主动权。而主动权的掌握只要一个简单的方法-“随想笔记”。跟书有关的信息就隐藏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情境里,看电视、跟朋友聊天、走在街上触景生情的时候,都可以随时记录。不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只要按照时间顺序将它们排列在笔记本上就够了。我们还可以将报纸上的书籍广告和书评、书店里分发的传单、新书里夹着的出版清单和杂志上刊登的书籍推荐专栏等剪下来贴在笔记本中,稍加整理,就会形成一份想读的“购书清单。”

2.购书。这就简单了,要么去实体店,要么网上购买。但无论是哪种方式,我们都不会漫无目的地浏览,而是更有针对性的从“购书清单”中购买。这就避免了被书的腰封和广告吸引,一时冲动买下不一定会读的书,在这之前,我们还可以再进行一次确认,这本书是否“一定要买”。经过沉着冷静的自主思考,主动地选择图书,这样更能在读书时获得满足感。通过做“随想笔记”、“ 购书清单”这样的事前准备,我们就可以在选书、购书时彻彻底底的掌握主动权。从而为后面的“读书”、“记录”、“重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读书。显然,这是重要的环节。为了更好的应对前文所提的“遗忘曲线”,做读书笔记是必要的。相信大家也知道读书笔记的重要性,只是难以坚持。对此,奥野宣之给了我们一个简单的方法:从一句话开始。读书的目的是用自己的方式学习,而不是模仿评论家的做法,学习、吸收对自己真正有用的智慧和语句才是最重要的。反过来说,如果有些信息对自己来说无关紧要,那就干脆丢掉。读书的重点是自己认为哪些内容重要,并将其彻底消化,从这一点来看,写在读书笔记上的感想可以只是一句话。为此,我们只需要关注自己想关注的内容就可以了。正因为写得这样简单,就更容易坚持下去,而“能坚持下去”又是做好笔记、参考笔记,进而活用笔记的前提。

4.记录。这一步很有意思,也很简单。一边通读,一边把觉得有价值的那一页折角;重读时如果仍然觉得很好,就把那一页另一个角也折起来;再读时仍然觉得值得一读,就用笔在上面做记号:普通直线表示重要,波浪线表示非常重要,圆圈表示专有名词、关键词、关键句。做好标记后,可以暂时把书堆放在桌子上,准备有空的时候做读书笔记。大家可能觉得很麻烦,其实不然。因为我们这几个步骤不是一次完成的,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分次完成。换句话说,通读、重读、再读与标记是分别进行的,可以跨越很长的时间,也可以同时读几本书,只要都按相同的步骤进行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做读书笔记的时间还要靠后,这时我们要做的笔记可以说是少之又少了,在这之前我们不但进行了重重筛选,而且经过了时间的洗礼,记下的自然是书中的精华。

这里要重点说一下,奥野宣之的“葱鲔火锅”式读书笔记。这是日本的一道特色料理,以金枪鱼、葱段为材料烹制的火锅,其中葱段属于配菜而非调料。落实到笔记上就是“摘抄 评论”,将对自己来说重要的内容完整的摘抄下来,并用“○”表示;将自己对摘抄部分的感想记录下来,并用“”表示。这时,这道属于自己的特色读书笔记就完成了,不但保留了原书原貌,还加入了自己的思考,并且标记清楚,为日后的重读和活用做好了准备。

5.重读。通过写读书笔记,读书已经成为一次成功的体验,而重读就是把这次读书体验利用起来,将其转变为自己的精神财富,以达到活用的效果。对此我们可以简单的进行,比如“可以是一周一次,也可以三天一次”。重读笔记不需要花费大段的时间,只需要花几十秒就可以全面浏览了,同样是重读,这可比重读一遍原书要简单多了。而且每重读一次,每增添一条评论,都是加深理解、开放新视野的好机会。更重要的是,当我们想要简单回顾时,重读笔记就可以了;想回忆起更多时,可以参考书中的重点段落;想从头开始看起时,可以重读原书。而这些重点段落已经通过折角、标记、摘抄做到了,多简单实用啊!

相信大家已经注意到了,《如何有效阅读一本书-超实用笔记读书法》需要五个步骤:选书、购书、读书、记录与重读。而这些统统是记在一个笔记本上的,这样不会显得很乱,没有章法吗?恰恰相反,这正是奥野宣之的高明之处,他将其称之为“信息一元化”。打个比方,如果同时使用三四个钱包,不管多认真整理,也有可能会想不起到底哪个钱包里放着医保卡。那么相反,如果只有一个钱包,完全不去整理,把收据、会员卡等全都塞进去会怎样呢?只要把钱包里的东西倒在桌子上一样一样地查看,就一定能找到医保卡。多简单实用啊?以前我有好几个笔记本,有记日记的、有记读书笔记的、有记专业知识的、还有记工作日程的,有时因为找不到专门的笔记本而想着“等一下找到再记”,结果是每一本都在记,每一本都记不完,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只要在这里找,就一定能找到;在这里找不到的话,那就是没有。”多么简单、多么有力量啊!

读书笔记可以简单的从一个笔记本开始、从一句话开始。同样的,读书也可以从简单的开始,在我们读古典名著或内容较难的书籍时,完全可以从漫画版、解说版、图解版、精编版开始,因为欲速则不达,其实读三本好懂的书比读一本难懂的书要简单得多。这又会燃起我们对原著的阅读兴趣,而不至于从一开始就被迫放弃,最后一无所获。

随着我们读书量的增加,有一种情况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那就是:同类型的书不同的观点。以前,我会把书都找出来重读,再归纳总结。但现在不用了,因为重读“葱鲔火锅”式读书笔记就可以做到了,在回忆起当时的所感所悟时,又可以针对不同的观点进行再加工,就像让几本书互相争论,最后由我自己来做评判。不但能更新知识,更能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这大概就是奥野宣之所称的“读书笔记是一剂解忧药”的原因吧!

我们有理由相信:奥野宣之创造的不只是一种读书笔记的方法论,更是一种解决问题、提升能力的催化剂。

这种方法简单到,我们可以随时开始,易于坚持。那就让我们先从读书笔记开始吧,就像我们上小学时,每做一次广播体操,就可以在卡片上盖一个印章那样,让我们的读书笔记都罗列上红色的印章,让我们相信简单的力量!

名利场读后感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名利场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名利场读后感 篇1

花了短学期加军训两个多星期才看完萨克雷的名作《名利场》(VanityFair),一直想写写感受。过了半个月,这种想写点什么的冲动才重新燃起,希望没有因为时间而隔阂了我的理解和感受。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主要人物是利蓓加·夏普和爱米里亚·赛特笠。利蓓加是个精明狡猾的穷苦画师的女儿,从小艰难的生活练就了她的圆滑处事。怀着追求上流社会的名利的野心,她搭上爱米里亚这辆顺风车,结识了爱米里亚富有的哥哥乔斯。爱米里亚是个温柔、善良但又懦弱的没有个性的富家女,听着利蓓加对她的奉承,立刻便觉得对方是天底下最可靠的朋友。尽管利蓓加辛苦地奉承赛特笠一家所有人,尤其对乔斯更是暗送秋波。无奈,胖子乔斯对食物的兴趣甚于一切,骨子里对婚姻和女人的恐惧,使蓓基铩羽而归。

还好,蓓基天生是个乐天派,她的下个目标是克劳莱的从男爵,老头子上了年纪,脾气暴躁,满口脏话。但蓓基瞅着从男爵的巨大资产,一心梦想着做从男爵夫人,而现任男爵夫人眼看就要咽下最后一口气了。她把老头子、克劳莱先生(从男爵长子)、克劳莱小姐(从男爵姐姐)和克劳莱牧师一家(从男爵弟弟)哄得团团转,这姑娘也确实很有手段。忽然,意外发生了,从男爵的二儿子罗登上尉爱上了蓓基。在罗登殷勤的攻势下,蓓基偷偷与罗登结婚。没想到不久,从男爵夫人就病逝,老头子准备向蓓基求婚。看着快到手的财富在眼前流走,蓓基想必怨恨不已。但再世故的蓓基也受到年龄的限制缺乏经验,天真地以为把自己当心腹的克劳莱小姐会同意她与罗登的婚事,但有点浪漫性格的老小姐在罗登的婚事上竟绝不让步。她大骂蓓基低贱,形同两人,并剥夺了罗登的继承权。没有一个子儿的罗登夫妇开始了招摇撞骗的生活,他们靠赌博、从男爵的名声到处赊账,日子照样过得舒舒服服。

另一方面,富家女爱米里亚一家突然败落。后果是曾经和爱米有过婚约的奥斯本一家马上拒绝承认婚约。奥斯本老头靠赛特笠发家,现在发达了,马上想摆脱这门不体面且没利益的婚姻。他梦想着乔治娶个贵族小姐,这样奥斯本一家的社会地位将再上台阶。可怜的爱米固执相信乔治对自己的爱,实际上乔治·奥斯本只是个浅薄、自私和追逐名利的富二代。倒是一直爱慕爱米的都宾,不忍看爱米伤心,硬是撮合了这门婚事,可悲的爱慕愚蠢地认为乔治撇不下她。不到一星期,乔治便厌倦了妻子,开始与蓓基调情。蓓基收下了乔治的殷勤,也收下了他输给罗登的钱。

滑铁卢战役爆发,乔治死在了战场,爱米抱着终身不嫁的信念,决定独自抚养小乔治。可怜她每天盯着乔治的画像看上几小时,却不知后者是个何等货色的脓包,她更是对屡次帮忙的都宾的爱慕视而不见。最后,都宾绝望地去了殖民地。

另一方面,利蓓加则平步青云,顺利进入上流社会并如鱼得水。然而对于家庭,蓓基则越发冷漠。她假意奉承罗登,实际上把他当作自己的免费保镖,并越发看不起自己的丈夫;对于儿子,她只尽了把他生下来的义务,不像爱米里亚将儿子当作神明一样的抚养。

可惜蓓基将要功成名就时,被罗登发现她与丑陋的斯坦利勋爵有染,最终被丈夫抛弃。失势的蓓基周游欧洲,以克劳莱上校夫人的名义继续骗吃骗喝。她甚至去巴结获得继承权的儿子。可惜她对儿子投入不够,儿子甚至不认这个母亲。爱米里亚不忍见儿子“受苦”,将儿子送到奥斯本家抚养。小伙子在母亲的溺爱下养成了与乔治一样的性格,甚至有过之无不及。都宾十年后回家,再也不能忍受爱米里亚的自私,放弃了对她的追求。就在这时,蓓基做了她这一生的唯一一件好事,她揭露了乔治的本性,成全了都宾与爱米里亚。

这本书围绕利蓓加与爱米里亚的身世浮沉,生动刻画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各色人物。在萨克雷的书中,似乎没有一个值得激赏的人,作者总是很不留情地将他们的阴暗面展示出来,所以小说的副标题是“没有英雄的小说”(a、story、without、a、hero)。利蓓加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乔治·奥斯本是个自私自利的人,爱米里亚是个懦弱愚蠢的人,都宾是个傻子。但尽管如此,萨克雷还是将人物身上的闪光点表现出来并寄予同情。利蓓加曾说:“如果给我5000英镑,我也是个好女人。”罗登虽是个没头脑的骑兵,但他对利蓓加是真心而忠实的。在奔赴战场前,他最撇不下的是妻子和未出生的儿子,因此他仔细给妻子清点了一下财产,以防自己不幸阵亡妻子无人照顾。他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父爱。尽管知道自己与妻子愈发隔阂,他仍然努力尽丈夫的职责。至于都宾,虽然对乔治盲目忠诚,对爱米里亚念念不忘,但他算是书中最光风霁月的人物了。

整本书恰好应了中国的古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往往,皆为利往。还是那首《好了歌》唱得好: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本书的笔调幽默嘲讽,但看完后心情却是沉重的。它让我想起野心勃勃但最后毁于自己野心的于连·索来尔,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害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外省闭塞环境中的葛朗台一家以及另两家对吝啬鬼财产的觊觎……

当然,善良的孩子会以纯洁的眼光相信世界是美好的,那么还是让我们努力使他们看到更多世界真善美的一面,同时也要让他们看到那些丑恶的一面。丑恶的一面本有存在的理由和合理的因素。套用马克思老人家的话就是要让他们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我觉得自己有点在说教,但想起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被虐待的媳妇做了婆婆照样压迫自己的媳妇(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现在压迫子女的可能是以前的家庭革命者,不禁有些悲哀。可能不久那双双纯洁的眼睛也会经岁月磨练和环境“濡染”,变得利益薰心,就像那个贾雨村经过那个小吏的教育逐渐变成一个腐化的读书人一样。但尽管“我们都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诚如王尔德所说。作文

名利场读后感 篇2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至于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平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平,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平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

名利场读后感 篇3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充满了灰尘。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固定在灵魂的顶端,永不散去。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

《名利场》读后感_

《名利场》读后感_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充满了灰尘。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固定在灵魂的顶端,永不散去。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

人们只是不断地用各种力量推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忘记了真情和友情。金钱和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这是读了萨克雷《名利场》所感受到的。《名利场》叙述一个失去了自己穷困潦倒的父亲和法国舞蹈演员母亲的女主人公蓓基,向往自己某一天能够拥有那些19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奢华生活,而由于自己低微的出身,在当时的壁垒森严等级制度的英国,这样的想法只能是一种奢望,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天生丽质的他,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充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规则范围内,成功运用一些常规与非常规手段征服了整个英国上流社会,在名利场中沉沦起伏,最终完成她自己的无所谓成功与失败的人生体验。作为陪衬的是她的同学女友,一个富商的女儿。

她懦弱而温柔,顺从地玩弄命运。从贫穷到富裕的道路并不平坦!富家女的运途亦多坎坷,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构成一个引人关怀又动人情感的故事。

穿插的人物形形色色,都神情毕肖。萨克雷富讥智,善讽刺,《名利场》是逗趣而又启人深思的**。

同时,我们必须承认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名利场的人看不清,外面的人也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有了其中一个,其他人会对你另眼相看。

萨克雷曾说过:“**的艺术是表现本质,即尽可能强烈地表达真实的情感。《名利场》通过情节说明“一切都是浮名浮利”,标题本身出自《天路历程》。

他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繁荣多姿多彩的面貌,让人们看到了它的本质。萨克雷自己说过,他在《名利场》里要写“一群极端愚蠢自私的人,不顾一切地为非作歹而又热烈追求浮名浮利”,同时,他又说,书中所描写的“全是死亡、争吵、金钱和病痛”。《名利场》并没有严密的故事结构,故事的内容基本上是由两个女主人公利蓓加与爱米丽亚的生活道路串联起来的。

爱米丽亚是一位资产阶级小姐,而利蓓加则是个一无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浑水摸鱼的女人,通过这两个主人公的命运,萨克雷描绘出了当时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众生相。

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更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今天,人们仍然在名利场挣扎。他们心中的尘埃何时才能尘埃落定?

蓓基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例子。原来,她也是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孩,但名利已经把她带走了。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也许在她美丽而真诚的微笑下,她有一把致命的刺刀。

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表面的热情掩盖不了内心的仇恨。再华丽的外衣,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人们认出她后,谁不吐唾沫恨她?

她的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的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呢?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

“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特别是写议**,初中水平以上的学生都知道议**的“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的基本结构: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是很难真正开始写作。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

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的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的名言警句,抄人家的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的通病。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的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的“米”。:

《名利场》读后感_《名利场》读后感_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充满了灰尘。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固定在灵魂的顶端,永不散去。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

名利场读后感 篇4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利场》,小说的主要情节可以分两条线索。一个线索是死者的穷画家的女儿贝基离开后pingkedun女子寄宿学校,会暂时在富裕家庭爱米丽亚家,但她试图勾引她的哥哥进入上流社会。经过这件事失败了,贝基来到毕脱—克劳莱家的家庭教师,同时她扮演一些讨人喜欢的方法如油腻,和合伙与好使。但当皮特提出贝基失去配偶,她已经嫁给了knight的儿子罗。另一个线索写纯洁的女生阿米莉亚深在警官georgeosborne的爱,超越所有障碍,最后嫁给他。可是她的老公立刻就抛弃了她。阿米莉亚是痴情的乔治,即便她老公死后,她仍不愿再嫁他人。最后,贝基告诉事实乔治约见自私奔生前,她赞同结婚。贝基被遗弃是由于老公之后找到了人际关系。她的晚年从另一个情人手里继承了一笔遗产,慈善事业开始变得热情起来。

不能否认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名利场里面的人看不了解,名利场的外面人一样看不清。某人都渴望资金,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一种,别的人都异常看重你。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所爱的人,他把自我的青春和时间在名利场中的可怜人。可是,最后是好的。我想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里进去了又走了出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毫无顾忌的人得到了应有些报应。看着最后几次,有点高兴,有点难过。这不止是小说,这是一个缩影社会。它不只在英国当时,它也在今日。哪个不名利其他是基于这个。物质生活问题不解决,哪个去追求一种神话般的纯梦想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已成为一项工作,工作就是有一部分能被人以一种特殊的精神看待生活。当然,这并不可以替代,大家都是运势的棋子,命中目的个人。研究自己的社会地位,研究怎么样提升自我的社会地位。人只能去崇拜其他人,讲那些显赫的人物,你就去不去作曲,会有人去作曲。

名利场,大家如何能进去和走出这个地方,如何应付这个地方,大伙都在小说里无知的自私,渴望名利,到头来无所努力。

作者萨克雷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画面的名利场inrealityin小说,日常是背叛欺骗和敲诈他们,欺骗,势利虚荣等丑陋的行动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最后写道:“哦!虚荣虚荣!大家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会是幸福的呢大家需要根据自我的意愿来完成每一件事但即便所谓的,有哪个有认可的布“

名利场读后感 篇5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同。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通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会毁了自己,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现在,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一定是这样的想法。Www.u522.coM

终于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小说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悲剧,可是急功近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小说里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的讽刺,对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人们,何时才能摆脱茫茫无期的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 篇6

《名利场》是英国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

故事的主角,利蓓加小姐,是一个尝够了贫穷滋味,一门心思要掌握自己命运,摆脱贫困的有野心的漂亮姑娘,她的坎坷悲惨的一生正如我为她所加上的定于一般复杂。利蓓加不择手段,凭借谄媚奉承,走歪道,钻后门攀高枝变成了凤凰。她的一生中,有过富足短暂的快乐,却也有过负债累累的惨况;有过真挚不灭的爱情,却也为了名利而舍弃名誉选择背叛。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利蓓加一个惨痛的教训丈夫弃她而走,儿子与她断绝关系。对于一个从小就失去双亲的她来说,丈夫、儿子就是全部的感情寄托,然而这一切也被她的贪欲所吞噬了。

在这名与利的战场上,在这没有硝烟与血腥的战场上,人性善恶的拼杀,似乎显得更加惨烈,更加悲凉,而主角利蓓加在这里输掉了一切除了一副躯体,她已然一无所有名利场读后感600字名利场读后感600字。

艾米利亚,作为陪衬的主角的同窗女友,一个富商家的千金。在她看似不幸的前半生中,屡屡出现波折,却总能有希望的星火指引她前进。她一个懦弱温顺的女子,却总被驯顺的命运命拨弄。从富裕中陷落贫困,从上流社会中坠入卑贱的深渊。又是于此,这乃是她重新振作,重新用纯净善良的心获得幸福。是上天为她的忠贞所感化了吗?那就是所谓的因果吧。(祖国在我心中作文)

在那个工业发达,战争频频的年代,在那个名利心、贪婪欲横行四起的社会里,艾米利亚信的多么可贵!正是她的仁爱,战胜了无情的名利场种种罪恶,赢得了上帝的怜爱,和珍贵的爱情。

利蓓加与艾米利亚不同的处事态度,导致了截然相反的结局。

也许这正是萨克雷的客观主义在作怪,他不喜欢将人物绝对看待,人情善恶他面面俱到,不遮掩善良人的缺失,也不遗漏狡猾者的一节可取之处,所以他让利蓓加在结局作了一件弥补良心的事成全了艾米利亚与都宾

名利场读后感 篇7

《名利场》讲述的是一个机灵乖巧、尝过贫穷的滋味的漂亮姑娘,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的故事。所以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甚至走后门,飞上高枝。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她的同窗同学、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在《名利场》中,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其中又穿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作萨克雷富于讥智,善于从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历史阶段,用生动典型的细节多方面刻画主要人物性格。《名利场》着力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作者最后写道:“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反问。

蓓基是萨克雷塑造的19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她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来达到自己为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在人们认清她之后,她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而忽视了真情与友爱。

名利场读后感 篇8

《名利场》是一本揭露社会丑陋的小说,很多人都因为这本书而产生了阅读的兴趣,这本书让人们在知识的积累之外,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缺陷,从中告诉我们社会上存在着太多的假象,要懂得保护自己,人要自爱,不要轻易容易的沉沦。

书中的人物形象生动鲜明,有的人物十分良善善良,有的则形容绝对的邪恶,让人们深刻感受到了这些人物的人性弱点。作家们写出的这些文学形象都在现实生活中有影射,这让我们看到了真相,知道了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什么样的人物,并随着主人公阅历的增加逐渐认清了人性的真相。

开篇就让人们感到十分“冷酷”,书中以年轻的女子小辫子为主线,讲述的是她如何从一无所有的女孩逐渐获得了名声和地位。而在途中,我们可以看到小辫子之所以能够一步一步逼近成功,是因为她不断地改变着自己,扭曲了自己的人性,使自己变得更加可怕和狡猾,为了利益,甚至可以不择手段,这让人们在看到这样的人时,更加可以关注到啊一个人的人性是否ただ对了走,在这些当中我们也看到了压迫和被压迫者之间的确实关系。

还有很多书中人物的人性缺点,比如说浮华却不真实的名利、虚荣、贪欲等等,它们在一定意义上让人们得到了启示,在看到这些人之后,我们一定要理性,不能盲目去追求名利,要追求真实的快乐,要懂得保护自己的人性,不要为了名利丧失掉自己。

此外,书中很多道理都十分值得我们去思考,而不是一些知识、科学性的学习就可以完全代替的。比如:“人身陋短,任何一种美德都难以完全表达出来,没有人能够完全坚守不渝地为美德而追寻。”或者:“金钱不会给予你最美好的礼物,它会让你变得自负。”这都是一些颇有思想深度的话,因此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卓越的小说,更是人们睿智的智慧之书。

总之,看完《名利场》这本书,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当下社会存在的问题,看到当下不少人轻浮的心态,所以说我们要看到自己或身边人存在的问题,要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去努力改善自己,不断的进步完善,争取自己能够成为更好的人,为社会的美好作出自己的贡献。

名利场读后感 篇9

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她们荣辱沉浮的不同际遇构成两条平行交叉的情节线索,串起一幅幅五光十色的英国社会生活画面。夏泼是一个资产阶级冒险家和投机家的典型,她的性格特征是两面三刀,口蜜腹剑,阴险狠毒而又泼辣能干。她的极端利己主义人生观,她的顽强狠毒和魄力才干,她的冒险精神和厚颜无耻,追逐名利的勃勃野心,都体现了自由竞争时期资产阶级的时代特征。她本是一个穷画师的女儿,从小就深受学校和社会的岐视,屈辱的社会地位和世态炎凉扭曲了她的灵魂,爬进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欲望使她变得自私冷酷。这样在仰慕虚荣和追逐金钱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她迅速堕落成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她决心靠美貌和阴谋,挤进上流社会,猎取财富和权势。初登名利场,她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资产阶级阔少爷乔斯,她卖弄风骚,略施心计,很快使头脑简单的乔斯如醉如痴。就在两人打得火热的当儿,她又发现花花公子罗登有可能继承一笔大遗产,于是她见风使舵,勾引罗登私奔,造成婚姻的既成亊实。紧接着,她又凭自己浓抹艳妆的姿色,引出一连串风流韵事,把达官贵人德夫托将军和司丹恩勋爵一古脑儿拉进自己的怀抱。此时此刻,她有金钱,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高高在上,睥睨一切,成了红极一时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甚至还有幸觐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作者充满讽刺意味地写道:“经过这次大典,她就算声名清白,好象御前大臣给了她一张德行完美的证书。”作者深刻地揭露了英国资产阶级社会的金钱关系和极端的利己主义是如何象瘟疫一样腐蚀毒害着人们的灵魂的,那里,公开的荒淫无耻受到人们的赞许,普遍的道德沦丧得到社会的鼓励。副标题说明整个资产阶级都不可避免

名利场读后感 篇10

《名利场》的故事以两条线索展开,从同一个起点出发,相互交织,最后到达同一个终点。

其中一条线索是阿米莉亚·塞德利,一个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善良笨拙的女人;另一条线索是丽贝卡·夏普,一个聪明、自私、放肆、贫穷的孤儿。

1813年,他们乘坐同一辆马车离开平克顿女子学校。两人都在遭到家庭反对的情况下,于1815年结婚,分别嫁给即将参加滑铁卢战役的两名英**官。

新婚不久,那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战役打响了。阿米莉亚的丈夫死于战争;丽贝卡的丈夫在战争中幸存下来。接下来的十年中,而贝卡生活一帆风顺,在社会的阶梯上不断攀升,直至有幸觐见国王,而阿米莉亚却因父亲破产承受着极大的不幸。

1827年,丽贝卡的生活陷入了毁灭的深渊,这实是至名归的;阿米莉亚变得富有和幸福,这可以归因于善良和善良。但是,作者以灵活的讽刺手法,使两位女主角最后的命运归于平衡,仿佛在一个大的轮回之后,回到故事开始时两人命运的起点。

在故事中,滑铁卢战役是他们命运的重要分水岭。战役之前,故事的焦点是两位女主角的婚事。他们的婚姻遭到了丈夫家庭的反对,他们得不到家庭的支持。他们的继承权被取消了。

滑铁卢战役后,故事聚焦于两位女主角的贞节。两个三角关系分别展开。丽贝卡对丈夫不忠,与放荡淫荡的贵族史黛西侯爵勾结;阿米莉亚对死去的丈夫忠心耿耿,拒绝嫁给对她忠心耿耿十多年的多宾。

主要人物关系:

贝姬·夏普和阿米利亚·塞德利是同学和朋友

贝姬·夏普与罗顿·考利(考利家族最有可能的继承人结了婚)是夫妻

艾米利亚·塞德利与迷人的军官乔治是夫妻

乔治在战争中去世时,阿米丽亚嫁给了另一位曾爱过她的军官

贝姬和斯坦恩勋爵有外遇,她被丈夫抛弃,但最后和爱米的哥哥在一起

两人的婚姻都是不受家里人祝福的

主要人物情节:

主要情节可分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描述了已故穷画家贝姬的女儿,她离开平克顿女子寄宿学校,留在富有的爱米丽亚小姐家里,企图引诱爱米丽亚的哥哥进入上层社会。此事失败后,贝姬去毕脱·克劳雷爵士家当家庭教师,同时施展逢迎、拍马和勾搭等乖巧手段。

当披头士死后向蓓基求婚时,她已经秘密地嫁给了勋爵的儿子罗登。

另一个线索是,纯洁的女孩爱米丽亚爱上了轻浮空虚的警官乔治·奥斯本,冲破重重障碍,最终嫁给了他。但丈夫很快就厌弃她,另寻新欢。爱米丽亚一味痴情,即使在丈夫死后仍不肯改嫁。

最后,贝姬说出了乔治生前要求自己私奔的真相,爱米丽亚嫁给了都宾。贝姬后来和又老又丑的斯坦勋爵有染,被丈夫**而被遗弃。

而斯滕误以为罗登和妻子设局行骗,还和贝姬一起砍了一刀两块,于是贝姬就一落千丈。

但是贝姬本性是纯善的就像她所说“如果有5000英镑我也是个好女人”没有5000她也是个好女人艾米丽亚的哥哥回来后认识到自己当年的错误最终和贝姬走到了一起

[edit] becky sharp

the heroine, or more correctly the anti-heroine, is an intelligent young woman with a gift for satire. she is described as a petite sandy haired girl who has green eyes and a great deal of wit. fluent in both french and english, becky has a beautiful singing voice, plays the piano, and shows great talent as an actress.

she is also ***pletely amoral and without conscience. she does not seem to have the ability to get attached to other people, and lies easily and intelligently to get her way. she is extremely manipulative and, after the first few chapters and her failure to attract jos sedley, is not shown as being particularly sincere.

never having known financial or social security even as a child, becky desires it above all things. nearly everything she does is with the intention of securing a stable position for herself, or herself and her husband after she and rawdon are married. she advances rawdon's interests tirelessly, flirting with men such as general tufto and the marquess of steyne in order to get him promoted.

she also uses her feminine wiles to distract men at card parties while rawdon cheats them blind.

marrying rawdon crawley in secret was a mistake, as was running off instead of begging miss crawley's f***iveness. she also fails to manipulate miss crawley through rawdon so as to obtain an inheritance. although becky manipulates men very easily, she does not even try to cultivate the friendship of most women.

lady jane, the dobbin sisters, and lady steyne see right through her. amelia and (initially) miss crawley are exceptions to the rule.

[edit] amelia sedley

amelia is becky's opposite: pale, passive, and emotionally devoted to her husband and son. she marries ge***e osborne against the wishes of ge***e's father, and when ge***e dies at the battle of waterloo she brings up little ge***e alone while living with her parents.

she is ***pletely dominated by her spendthrift father (who steals and sells the annuity ge***e's friends put together to try to support her) and her mother.

after ge***e osborne's death, amelia is obsessed with her son and with the memory of her husband. she ignores william dobbin, who courts her for years, and treats him shabbily until eventually he leaves. it is only after becky shows her ge***e's letter to her that amelia realizes what a good man dobbin is, although she has already written to him to ask him to ***e back.

she eventually marries dobbin.

[edit] rawdon crawley

rawdon, the younger of the two crawley sons, is an empty-headed cavalry officer who is his wealthy aunt's favorite until he marries becky sharp, who is of a far lower class. he permanently alienates his aunt, who leaves her estate to sir pitt instead. sir pitt has by this time inherited their father's estate, leaving rawdon quite poor.

the well-meaning rawdon has a few talents in life, most of which have to do with gambling and dueling. he is very good at cards and pool, and although he does not always win he is able to earn cash by betting against less talented gamblers. he is heavily indebted throughout most of the book, not so much for his own expenses as for becky's.

not particularly talented as a military officer, he is content to let becky manage his career.

although rawdon knows becky is attractive to men, he believes her reputation is spotless even though she is widely suspected of romantic intrigue with general tufto and other powerful men. nobody dares to suggest otherwise to rawdon because of his temper and his reputation for dueling. yet other people, particularly the marquess of steyne, find it impossible to believe that crawley is unaware of becky's tricks.

steyne in particular believes rawdon is fully aware becky is prostituting herself, and believes rawdon is going along with the charade in the hope of financial gain.

名利场读后感 篇11

是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代表作。 > is the representative work of the 19th century british critical realism bywrited thackeray.主题是批判资产阶级金钱关系,揭露资产阶级庸俗势利的市侩主义,指出整个英国社会就是一个出卖名利虚荣的市场,正直善良一无用处,金钱是唯一主宰。

theme is the criticism of the bourgeois money relationship, revealing the bourgeois vulgar snobbish bourgeois socialism, pointed out the whole british society is a betray and vanity markets, honest good is useless, money is the only master.作者对资产阶级普遍的道德沦丧是痛心疾首的,然而这种批判却带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色彩。\the author thinks the bourgeoisie universal moral decay is saddened, but this criticism is a deep pessimism

\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

\the main character of the work has two, becky. which and emily.

倍基·夏普,在我看来,是一个诡计多端、势利的女人,渴望进入上层社会。她原本是一个穷画家的女儿,从小就深受学校和社会的岐视。她的灵魂被屈辱的社会地位和冷酷的世界扭曲了。她想爬上资产阶级上层社会的愿望使她变得自私和冷酷。就这样,在崇尚虚荣、追逐金钱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她很快堕落为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决心凭借美貌和阴谋挤进上层社会,追求财富和权力。

times which, in my opinion, is a shrewd, eager to enter upper-class snobbish woman. she is the daughter of a poor painter, from an early age by the school and the discrimination of the society, the humiliation of social status and social naked distorted her soul and climbed into the bourgeois society desire makes her selfish ruthless. so admire vanity and social atmospher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chasing money, she quickly degenerated into a aspirant and schemer, determined by her beauty and conspiracy, squeeze into high society, hunting for wealth and power.

她靠讨好那些有钱有势的贵族而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倍基成为了有金钱,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高高在上,睥睨一切,成了红极一时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甚至还有幸觐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she by cosying up to the rich and powerful nobles and climb step by step,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end, the times became the money, power, status, fame, on high, above all, of the upper-class lady, even lucky enough to see the king of supreme.

另一个主要人物爱米丽亚,她是同夏泼对照的形象。她是一个富商的女儿,被认为是她父亲眼中的明珠。她爱看小说、幻想、善良柔美的性格,渴望真诚美丽的爱情。。她把自己的全部爱情都献给了外表英俊热情的乔治.

奥斯本和乔治是一个粗俗而浮夸的花花公子。蜜月结束前,他到处追女人。而心地淳朴的都宾真心真意地爱她,她却不愿意用真诚的爱情报答,始终对都宾保持着若接即离的态度,隐隐流露出高傲和自私,她这种充满幻想和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不但毁掉了她自己,也毁掉了都宾的幸福。another main character emily, and she is the same which contrast image.

she is the daughter of a wealthy businessman, by his father as an eye, she love novels, love fantasy, good personality vulnerability, eager to sincere love.. she had devoted all his love to the handsome enthusiasm of george osborne, and george is a vulgar grandiose playboy, wedding honeymoon is not over, it involved incense hooking up everywhere, chasing women. and has a simple bean sincerely to love her, but she is not willing to use the sincere love in return, is always available to all guest if maintained by the attitude, faint show pride and selfishness, she this is full of fantasy and romantic love, not only destroyed her, also destroyed all of happiness.

不过,在电影的最后,倍基和艾米利亚都明白了:名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是虚无的,艾利米娅接受了善良的都宾而且倍基放弃名利归于平淡。看完电影,我对结局十分满意,追逐名利或许可以使人上进,但是不可以迷失自己,人生在世,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平平淡淡才是真!

at the end of the film, however, times and leah see amy: teachers only, is worthless, eli mia received a kind of all guest and times to give up fame and wealth to insipid. after the movie, i is very satisfied with the outcome, the pursuit of fame and wealth may make people progress, but can't lost myself, in life, to cherish their own, plain is the true!\

名利场读后感 篇12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习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有关四大名著读后感系列


在读完一本好书后我们或多或少会有自己的思考,当我们阅读完作品后,一起讨论时会变得更加自信。怎样写出读后感?出于您的需要,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您提供四大名著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吴承恩的《西游记》使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主人公唐僧带领师徒三人经过了千苦万苦去西天取经。唐僧带了三个徒弟跋山涉水,向西天进发,来到一处烟稀少的`荒山野岭。走了半天的路,它们都饿坏了,悟空跃上云端瞭望,四处没见一个村庄,只有南面的大山上有一些成熟的桃子。

它让师父,师弟歇着,自己去采桃子。这地方有个白骨精,专门吃人肉。它出来找吃的,正好碰到唐僧,就变成二十岁的妙龄女子,一手提着青瓦罐,一手提着绿瓷瓶,一步一扭走到师父面前,正要吃师父。孙悟空一个筋斗翻过来大喊一声:“妖精”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化作一缕青烟的逃走了,却留下了一具假尸体,唐僧吓得发抖,责怪了孙悟空无故伤人。

白骨精并没有跑远,他又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和老婆婆在呼唤女儿,孙悟空火眼金睛一看又是刚才的妖怪。又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说头乌龟的逃跑了。白骨精两次被识破,它又使出法术,变成了一个老公公,但还是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妖怪有一命呜呼了。读到这里,我真佩服孙悟空的机智勇敢,不怕困难,经过了九九八十一的难,最终和师父取得了真经。

四大名著读后感 篇2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看红楼,看世间兴衰荣辱:读红楼,读人间欢乐悲伤:品红楼,品人间酸甜苦辣,让我们一起看红楼,读红楼,品红楼,为我们的心,增一分感动:为我们的精神,添一笔财富!

四大名著读后感 篇3

九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一套半白话版的四大名着。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着中的《三国演义》。

作者罗贯中妙笔生花以《三国志》为基础,记载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刻画了两百个多鲜活的人物形象。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去触摸那段历史。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武群臣争权夺利,有时候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好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在讲述着一个个或是美丽动听、或是激动人心的故事,深深地沉浸于故事情节,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也忘记了这是历史。

三国演义里面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刘备的善良仁厚,急性子暴脾气的张飞、英勇善战的赵云、还有那个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最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深谋远虑,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啦!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借东风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一个连一个的故事让我有点热血沸腾,好像自己随着战鼓加入了他们的战争中,我自己问自己,如果我要在三国时代我会是谁?孙尚香?小乔?貂蝉哈哈,这是一种猜测而已,生活在这个现代文明的年代里人们不可能回古代的啦!

读完《三国演义》,有趣的故事情节,回味无穷的历史典故深深打动了我。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随时都在脑海浮现。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我感觉《三国演义》也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宝莲灯,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还激发着我的斗志。《三国演义》你是我心中永不熄灭的长明灯。

四大名著读后感 篇4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

读《水浒传》我印象最深刻的.人就是李逵和林冲,李逵又叫李铁牛,绰号“黑旋风”,李逵是一个性格暴烈的汉子。有一次,他误会了宋江,李逵来到了一个村庄,一位老大爷说:“有一个叫“宋江”的人抢走了我的女儿!”李逵认为是“宋江”,可“宋江”却否认了,他们两人就达成了协议:如果李逵误会了“宋江”,李逵就得死!李逵他们一去庄上,那里的人就否认了,可是是宋江不忍心让自己的兄弟就这样死去,于是就让他捉到假宋江,这才将功补过,李逵也道了歉。

林冲原是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可由于高俅等人陷害他而投奔梁山,他在排座次时为马军五虎将之一,在打方腊时染了风瘫,最终病故,他被分为中武郎。

我读完后感触颇深,我们对国家要“忠”,对朋友要“义”,对父母要“孝”,更让人懂得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忠孝两全。

四大名著读后感 篇5

白家屯小学 五年级 杨 娜 指导教师:郭 洪 今年暑假,我读了《西游记》一书,深有感悟。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成书于16世纪中叶,作者为明朝的吴承恩。这是一本及其经典的完美著作,拥有神奇的魅力。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自西游记问世以来便在世界各地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的`版本。孙悟空的形象自带主角光环,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的文学史上树立起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便是孙大圣了,他身如玄铁,火眼金睛,神通广大,七十二变,只要在脑袋上就下一根毫毛,放在手心轻轻一吹,就能变出一群厉害的小猴子,帮助孙悟空和众多的妖精战斗。除此之外,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还能一眼就识别出众多妖怪的真身。即使如此,孙悟空还是有一样害怕的东西,那就是观世音菩萨给唐僧的金箍儿,只要唐僧默念几句紧箍咒,他就会疼得满地打滚。虽然唐僧总是冤枉孙悟空,乱念紧箍咒,但是孙悟空仍然对唐僧不离不弃,一路保护着师傅,一直到安全地把唐僧送到西天取到真经。

西游记是中国一部最珍贵的小说,书中的孙悟空,唐三藏,猪八戒,和沙和尚,观音菩萨,如来佛主等艺术形象,成为了一代读者脑海里抹不去的经典,也让我不由得佩服吴承恩。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孙悟空一样,明辨是非,为人忠诚,这样我们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四大名著读后感 篇6

我都不知道自己读了《红楼梦》多少回了,但每读一次,就更喜欢它一分。在《红楼梦》中,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了。

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自小体弱多病,贾宝玉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评价道:“娴静似娇花映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又因“两眉颦颦似蹙”,为其命字“颦”。也正因为身体的柔弱,注定黛玉的幸福渺茫。

传说黛玉前身为绛珠仙草,为了报答宝玉前世的浇水之恩,遂转生为林妹妹,向宝玉还眼泪,当最后一滴眼泪还干,也就是黛玉香消玉殒之时。虽说是传说,但在贾府的黛玉,眼泪似乎变得廉价,双眼常肿得如两核桃。有人说是黛玉小家子气,所以才会常流泪,但在我看来,的原因在于贾府这一大环境。“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黛玉对贾府的评价。贾府在黛玉看来,就如一洪水猛兽,充满污秽之气,而在这样黑暗龌龊的环境中,黛玉始终保持自己的内心不受污染,坚守“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宛如污泥中的白莲,一尘不染,洁白无瑕。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身在贾府,是黛玉的无奈,知心的只有宝玉一个,在黛玉心中,向往着自由,“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可惜不能如愿!黛玉是聪明的,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封建女子的命运,但她没有屈服,而是进行反抗,所以,她对于跟自己抱有相同想法的宝玉给予支持。

但命运是残忍的,宝玉因丢玉而疯癫,黛玉身子孱弱,遂有了新娘偷龙转凤这一招,也直接导致了黛玉的消殒,间接致使宝玉最后的出家····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女子最终都逃不过红颜色衰,黛玉的早逝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呢?也许,死,对黛玉来说是一种解脱,是悲剧的终结,也是一种幸福

读完《红楼梦》,我不禁被里面优美的语言所折服,同时也为贾宝玉和林黛玉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而叹息。

不得不说,曹雪芹是一个杰出的文学家,他不仅把《红楼梦》这一故事写得如此美妙,就连里面的每一句诗词都是尽心雕琢。

《红楼梦》语言优美,每一句话都进过千锤百炼,对人物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他用优美的语言,活活把一个柔弱、聪慧的林黛玉捧到了我们面前。”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似水杏“,把薛宝钗的端庄典雅体现得淋漓尽致。

《红楼梦》结构严谨,前后照应,为人物的后续发展处处埋下了伏笔。贾宝玉魂游太虚幻境,看了金陵十二钗,听了红楼十二曲,这每一首判词、每一首曲,无一不与那十二位小姐日后的命运紧紧相连。袭人的汗巾,湘云的麒麟,都与她们未来的归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贾宝玉是《红楼梦》里的叛逆者。他反抗当时的礼教,不愿终日与四书五经为伍。林黛玉则是一个才女,她的诗里,充满了女性特有的娇媚。在诗社的作诗活动中,她屡屡夺冠。她的诗,总能让人心悦诚服。

他们不服礼教,冲破礼教的束缚,深深的相爱了。丛林黛玉初来贾府的那一刻,贾宝玉就迷上了她。为她摔玉,当她耍小性子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总是跟在她身后,不停的解释、道歉,直到她原谅。宝玉越来越爱黛玉,为她着迷,到后来,他甚至说,如果黛玉死了,他就去做和尚。可见,他对待遇的痴情非同一般。黛玉也是一个痴情的人,每次的伤心、落泪,都是因为宝玉。为宝玉做香袋,却又因和宝玉耍小性子而把它剪破。她的喜怒哀乐,全因宝玉而变。宝玉因她变得吃啥,而她,又因宝玉香消玉殒。

他们,本是金童玉女,一辈子无法在一起,注定只能成为封建社会下的又一对牺牲品。我为他们感到叹息,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却只换回了一个悲惨的结局。

不管《红楼梦》的结局如何,它始终是一部流传百世,难以超越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