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生读后感1000字模板5篇

前半生读后感1000字模板5篇。

书籍是良药,可以医治我们的"顽疾",不同的人对于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那么在读后感的书写当中应该注意什么呢?请你阅读栏目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前半生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前半生读后感 篇1

看到子君与唐晶生活全貌的时候,不禁想起了七月与安生,一对好姐妹,生活的相互置换。

整个故事也简单,女主人公做了13年的金丝雀,突然被抛弃,自力更生,又觅得良人的故事。

看亦舒的文不多,几本都是语言简洁,直来直去。一句就是一段的形式,倒是受用。

已经忘了以前看过的叫什么,这一本觉得好读。用繁复的形容词描写的情节几乎没有,一句一句对白串起来的故事也挺结实。

不知道是不是繁华的香港更实际,故事里的人是顶实际的。父母,丈夫,姐妹,朋友莫不如此。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的归档处理,照着书里的做,应该不会太吃亏。可惜,我们大部分人算是乐观主义者,眼里看到的都是好人,也爱由着自己的性子,所以常常闯祸,甚至火烧眉毛浑然不觉,做不到太潇洒。

书中也有诸多的名言警句,虽然字字平凡,可是连在一起,就有了通透的意味,那些我们还未曾经经历过的事情,也许也会有一天摆在桌面上,家庭、工作、生活,那时候,我们会不会借一点书里的力呢?

子君和唐晶有两句对白,觉得很好。

“一般女人觉得我们运气奇佳。”

“我却觉得她们条件奇差。”

是的,我们常常觉得别人运气好,却不曾想过别人的好运气是怎么来的。

书里还有很多可以折磨人也可以开解人的生活真相,不一一赘述。

还是有情义的,好的、坏的,在一句句近乎无情的对白里发着光,发着热,告诉繁华的人世,告诉落魄的人们,情义这个东西,怎么说呢?

女主人公一路走来,像是在实践这样几个字:能屈能伸。

非要从书里找点阅读的意义的话,可能就是:人呀,不能太闲,得有事做,既能排忧解闷,关键时刻,还能助自己一臂之力,不至于失了倚靠就倒下,走不动路。

前半生读后感 篇2

溥仪在天津的这七年是没有一天不在所“复辟”的梦的。真是一个可悲又可怜的人啊!这就是我最大个感受,至于其他,关于他支持的和寄予希望的那些“骗子”以及日本方面的军政两种势力我都没有太记住什么。总之是溥仪在“出洋”与“还宫”的摇摆中日本对中国的进步行动开始了。于是罗振玉的那一伙势力极力劝说溥仪前往东北,而以郑孝胥和遗老们为首的另一方却觉得时机不对,极力反对着。溥仪再一次陷入了选择之中。

最终他还是在一种糊里糊涂的情况下踏上了日本人为他铺的路。离开天津,一切便更加得有不了他自己了。我觉得他处在一种几乎是被软禁的地步下。当他到达了旅顺被安排在一家旅馆,继续他的等待。他自己这样说:“事实上,这些口口声声叫我皇上的,这些绞着脑汁、为我奔波着的,他们心里的我,不过是纸牌上的荒地,这种皇帝的作用不过是可以吃掉别人的牌,以赢了一场而已。

日本人为了应付西方的摩擦和国内外的舆论压力,才准备下我这张牌,自然他们在需要打出去之前,要严密的加以保藏。罗郑之流为了应付别的竞争者,读得日本人的犒赏,也都想独占我这张牌,都费尽心机把持我。于是形成了对我的封锁,使我处于被隔离的状态中……”唉!想想之所以他还能得到所谓的礼遇,无非是因为他还有利用的价值,否则早就被掷弃一旁了。

前半生读后感 篇3

一直没有看过亦舒写的东西,她的名字倒是如雷贯耳。没看过她写的东西,主要是因为大家把她写的东西定性为言情小说,而在当今社会,一旦被打上言情小说的标志,那就意味着庸俗和商业化。在这个寒假决定看她的小说,也是有契机的。倚栏轩文学网

喜欢安妮,喜欢安妮写的东西,那里面的文字,场景,都让我喜欢,她玩转了小资阶级的格调。看到安妮写的一篇文章《如烟花寂寞》,里面推荐了亦舒的作品,她说,喜欢亦舒的文字。媒体习惯把她写的东西叫言情小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感觉她是很有思想的人。因为这样,所以决定靠自己的感觉来走,看了再说。这样看来,我是一个易于受影响的人。这提醒我,任何事都要自己去体会,不要人云亦云。在亦舒一大堆作品中,我挑选了两部非常着名的作品:《人淡如菊》《我的前半生》。我主要是想说《我的前半生》这部作品。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个家庭主妇。她乐于当家庭主妇。悠闲的过日子,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老公----一个西医,整日她她的孩子打转,她的生命完全是为了她的家庭,这使得她的生命的重心几乎瓜分殆尽,这也就降低了她的友情,亲情,哪怕爱情的感受力。比如,称得上她的好友的只有唐晶,她的妹妹也不和她亲近,她的老公-----涓生,要和她离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好在有了转变,虽然这转变的未免太大,涓生要和她离婚,且他的婚外情持续已有一段时间,这是本部作品中一个极可悲之处:除了她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哪怕她的女儿)都知道他丈夫涓生对她的不忠,只有她一个人被保护得好好的,龟缩在家庭主妇的这个壳中,悠然的享受生活,看别人的苦痛,她妹妹子群的也在其中。可是离婚了,她不得不工作,变得市侩,麻木,过着这个世上大多数人都会过的小职员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老实说,我苍老得多,我学会家小,笑得那么逼真,简直连我自己也分不出真伪,假得完全发自内心,涓生,你想想,多么可怕。《红楼梦》里‘假作真时真亦假’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与我们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同意安妮的观点,亦舒不是不会用优美的词句,而是吝于用,她只在改用的地方用。笔者认为,亦舒实在用最平实的话来阐述生活中的种种事,来讲述一些生活中的真理。

选了一些在这里面我喜欢的句子:

男人身边多了几个钱,少不了要作怪。

做主妇大抵也不需要天才吧。

满街都是那些赚一千两千的男女,爱美的青春浪费在老板的面色,打字声与饭盒子中,应该是值得同情的,但谁开心呢?

有一份职业也不见得对社会,人民有大贡献。挑丈夫,好比买钻石手表——你几时听见女人选钻石手表时态度就的?

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看别人离离合合,习以为常,但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从此他再也不关心我的喜怒哀乐,他看不到遥远的眼泪。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不见得全是史涓生的不是。

我麻木着心,麻木着面孔,低着头吃面。

人要脸,树要皮。一个女人失去她的丈夫,已经是最大的难堪与狼狈,我不能再出洋相。

老板也还有老板呀,一层层压下来,把底下人简直压扁了。

我眼光像遇溺的人找到了浮泡。

成功的人一早就显露不凡,抑或每个人都有点特色,而成功以后这种特色便更受人传颂。

她双眼中有三分倔强,三分嘲弄,三分忧郁,还有一分挑逗。

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无论什么人,在环境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死。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但不应长久持续,死是很浪漫的,故此有点吸引力,然而我是一个很踏实的人,我只想如何改良环境。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只有我才会帮自己度过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难关。

黑与白之间还间着许多深深浅浅的灰色。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同事见我如此难过,也不问什么原由,只装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毕现,今天总算叫我看到,也不觉有什么伤心。为生活受点委屈是很应该的。

血浓于水,亲情不需学习锻炼,一切发自内心。

憎恨老板是社会所认可的行为。

我们失去一些,也会得到一些,上帝是公平的。

这像高中时期男孩子带我出来吃饭的光景:钱不够,以温情搭够。

我们不快乐是因为我们不知足,我们太贪心。

教书十一分非常优美但是没甚前途的工作。

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寂寞更加噬人。

不外是忍耐,忍无可忍,重新再忍。

做小职员有小职员的安全感,就算上头震得塌下来,咱们总有法子找到一块立足之地,在那里缩着躲一会儿,风暴过后再出来觅食。

祸福无门,惟人自招,我只怨自己。

沉默的名贵。

一种浪费,豪华的奢侈,牺牲得起,有何相干。

这一年来在外头混,悟得个真理,若要生活愉快,非得先把自己踩成一块地毯不可,否则总有人来替天行道,挫你的锐气。与其带别人动手,不如自己先大嘴巴,总之将本身毁谤得一文不值,别人的气就平了,也就不嫉妒了,我也就可以委曲求全了。

自嘲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法之一。

我太轻率,太自以为是,活该下不了台。

每个人都有一个弱点,一处命门,一个伤口,我竟这般不懂事,偏偏去触动它,简直活得不耐烦。

人际关系这门学科永远学成毕业的一日,每天都似投于砂石中,缓缓磨动,皮破血流之余所积得的宝贝经验便是一般人口中的圆滑。

爱情是一场不幸的瘟疫,终身不遇方值得庆幸。

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会自然而然地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子君离婚后不得不自立自强,生活的重心又回来了,她不再是依附于谁而生存的,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哪怕涓生最后要求复合,她凭着自己的傲气,拒绝了。她终于找回了丢失了多年的自我。“一年多来我见识于人,真的要有自我,不能只想着靠某人而求得过好生活。要想过有档次的生活,一定要自己奋斗,这样的果实,尝起来才是心安理得的。人,要脚踏实地才行。其实,子君对自己半生的评价:“一事无成,半生潦倒。”这何尝不是在说我?她能振作,我也要脚踏实地,一步步来,万丈高楼平地起,现在要好好学习,不浪费学费,这才是我这段时间最重要的了。

前半生读后感 篇4

这本《我的前半生》写的是清朝最后一位皇帝的往事,从中让我深深的为他感到悲哀。溥仪的家族,那些世袭的王爷们和出自他们家的两个皇帝或许会让很多人羡慕这个昌盛的家族,但在我看来,他们却是可怜的。一群本来能够有自己理想抱负的贵族男生们,却正因一个女生--慈禧的几道圣旨而将自己的大好人生葬送在了晚清的战火中。还记得溥仪在回忆他进宫时的情景时,在他幼小的脑海里唯一留下印象的就是"在一个阴森森的帷帐,里面露出一张丑的要命的瘦脸--这就是慈禧"。 慈禧虽然干涉朝政多年,但我并不觉得她多有潜质,多有胆识。她给我更多的印象是阴险、狠毒、迂腐且贪恋权势,胆小怕事。为了自己能够继续垂帘听政,她甚至被给自己的儿子立嗣却把外甥载湉要去做儿子。溥仪的祖父也正是正因看透了慈禧的真面目,才会在慈禧宣布立载湉为嗣的话一出口,立即“碰头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晚清在慈禧和一群顽固派的阻挠下,上演成了一场闹剧,让我在哭笑不得的同时又感到深深的痛心。 宣统皇帝一登基,就过起了富贵无忧的生活,他在书里记下了他的弟弟溥杰来到宫中看望哥哥时,处处拘束,行为让他感到很不自在,正因他是皇帝,因此连亲人,长辈都要敬他三分。他从小就欺负宫中的太监和宫女,说的动他的只有奶妈王焦氏,她说:“皇上,您拿石子扔别人,别人也会疼,别人也是肉长的。”从此,他改变了霸道的性格,王焦氏是他最敬重的人,正因她从不多说一句话,从不讨好皇上,也从不惧怕皇上,是她教会了皇上做人。

溥仪到了青年时期,王焦氏离开了他。他开始接触新事物,开始喜爱外国东西。在外国师傅庄士敦的影响下开始穿西装、戴眼镜,甚至让大清国的男生都开始剪辫子,留短发。这使大清国开始西洋化。从此,街上开始卖西洋玩意了。真正让我感触的是他在深宫大院中刚刚接触洋物时的那种好奇,这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中国的落后。落后就要挨打,但当时的人们并不知道,正因他们被自己蒙住了双眼。 溥仪开始选妃时,就在相片上画圈,当时他才十五岁,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因此随便选了婉容和文绣分别做他的皇后和贵人。由于婉容思想开放,人性貌美,因此得宠,开始排挤文绣,当时的大清国正腐败,沦陷。文绣提出和他离婚,婉容开始吸毒,之后和他的侍卫私奔,病死他乡。之后共娶进福贵人和玲贵人,其中一死一失。溥仪把他们比作金笼中的鸟。日本侵略了中国,他们要中日联姻,让日本的嵯峨浩和溥杰结婚。这对年轻人很快也有了好感。当然,溥仪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自己没有儿子,如果他弟弟和日本女生生了儿子,大清就有日本人一半。溥仪开始日夜恐惧,甚至连嵯峨浩做的饭都一口不碰,但最终她生下了靓女,溥仪这才放心,日方却大大失望。最后由毛主席带领大家,溥仪被关进了监狱,最后改造被释放,还找了一个夫人,最后病终。这是溥仪前半生的大体概括,但是这并不是他的《我的前半生》的好处。他用自己的笔写下了自己那段荒唐而又耻辱的过往,写下了中国近代的一段辛酸史。说实话,我对于溥仪本身是敬佩的,那种大起大落的人生,那种提心吊胆的生活,那种由万人敬仰到锒铛入狱的遭遇,是旁人所无法体会的。而他,坦然的应对了一切,而且在一切尘埃落定后还能平静的回忆而写成《我的前半生》。他由一个皇帝到一个公民,无半点抱怨,而是笑对人生。溥仪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曲折经历,他本人虽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但主要还是时代以及他周围的小环境造成的。 《我的前半生》以一部如近代史的自传,写出了人生的深度。好一个溥仪,好一个末代皇帝!历史的前进轨迹是以他一人之力所无从改变的,但他以他自己的表现,为近代的荒唐史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最后不想说太多的感想,人生的哲理就就应在人生的道路上慢慢品味,慢慢践行的。历史终究是历史,我们看历史不只是要知历史,更要从历史中得到启示,得到奋发向前的力量。

前半生读后感 篇5

曾有人说亦舒、倪匡、金庸是“香港文坛三大奇迹”,后两者的书,我基本每本都看了,且有许多是重复看了几遍的,无数次被金庸先生武侠传递的大义洗礼,也被倪匡先生笔下的光怪陆离奇思妙想折服。但亦舒的文字却很少看,主要是她的文的标签是:通俗言情小说。我对这种主题实在提不起兴致,实在是感兴趣的书很多,既提不起兴趣便也不勉强自己,自然而然略过不看了。

但她的文中的金句却被动的被灌输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圆舞》里那句,“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这是我豆蔻年华最好的伙伴告诉我,从听到便再也不忘。那时候我跟自己说,要长成“真正有气质的淑女”,无奈底子不好,淑女倒是沾边了,只是变成了带着江湖侠气的,不知道是不是也算一种气质。

上个月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开始宣传。媒体上不断的各种消息,或捧或明贬实捧的,那么多通稿唯一记得的就是靳东的脸。

我想电视剧是懒的去追了,于是就想看看亦舒的原作《我的前半生》。全书不长,故事没有跌宕起伏却引人入胜,虽然女主也是自带光环,有嘴毒心热的闺蜜,有贴心可爱的儿女,玩票的陶艺也能成安身立命的本事,至于爱情,前夫虽离去却舍不得不管不顾,依旧照顾有佳,连生日也是念念不忘,就连女主最终的归宿也是一见钟情,四十岁未婚王老五,这种设定,很容易让人觉得美好,让人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也许这就是书的立意,作者的苦心:劝女人上进,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自己是自己的救赎。

我跟小伙伴说,看书很容易爱上书里那个闺蜜唐晶。她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用十五年拼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衣食无忧全靠自己。即便没有男人依旧活得潇洒,却也有无法倾吐的苦涩与不安。她从不跟女主子君诉说,只是忍习惯了,自己的闺蜜十五年的富太太生活完全不能体会自己的辛酸,不说也罢。直到出现一个莫家谦,带着正气的男子,她便舍弃一切随他而去,我想他带给唐晶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归宿感。子君经常说她厉害幽默,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不懂。两个闺蜜处的环境相差得太多,终归是无法精神共鸣的。我想莫家谦是懂唐晶的,唐晶才会愿意为他做全职太太。是爱人也是知己,这是婚姻最好的样子。

罗子君前半生活得太惬意,但骨子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骄矜,即便是离婚的消息让她觉得山崩地裂,也终归没有做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来。她说她的母亲最要面子,其实她又何尝不是呢?人要面子终归是好的,她逼着自己放手,逼着自己忘记,她不记仇,适应性也非常人可比。所以罗子君的逆袭让读者轻松接受,不会觉得空洞不科学,更不会嫉妒她的好运。这种主人公无疑是讨喜的,且一定程度是励志的。

文中个性最鲜明的莫过于史安儿,我喜欢这个姑娘甚于唐晶。十二三岁的年纪,早慧又独立,对那个贪图享乐不思进取的母亲爱恨两难,也曾恨过母亲眼里只有弟弟,却在父亲绝情离去后成了母亲的贴心小棉袄,离婚那天罗子君第一次面对一个人的夜晚不知所措,安儿说:妈妈,我睡不着。我想安儿一定知道妈妈的难过,找个理由来陪伴。她敢爱敢恨,明辨是非,为母亲的坚强自立欣喜,一直鼓励母亲重新寻找爱。她的形象是健康阳光的,是许多女读者看了会期待的,“看,我也想有个这么好的女儿,多么好的姑娘。”

《我的前半生》沿袭了一贯亦舒的风格,讲诉女性经历波折后浴火重生得到更好的一切的故事。文中的每一位正面女性都有极好的归宿。用主人公的经历告诫女性读者只有自己建立起来的成果才是值得实实在在的,他人给的,不管曾经如何亲密无间,也会一夕之间消失不见;要自尊自爱才能获得他人的爱重,才会遇见最好的自己,得到最完美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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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生门读后感1000字模板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罗生门读后感1000字模板”,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罗生门读后感 篇1

人人各有一词,真相却只有一个。

几米曾说:小孩闭上眼,看见花,看见梦,看见希望;大人闭上眼睛,睡着了。长大后的成人们,无法想象像小王子中蛇吞象的漫画,可他们却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先从最早发现尸体的樵夫讲起,他其实是了解真实案发经过的人,也是杀人事件最重要的证人,但他却为了掩盖自己偷走匕首的行为而隐瞒真相,谎称自己在场没有见过任何凶器,也没有看到完整的作案过程。

再说多襄丸,他是臭名远扬的盗贼,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苍蝇和蚊子在他身旁肆虐,在森林的树底下睡觉的他遇到了真砂与武弘两夫妻,由于真砂的美貌,他故意引走武弘并将他五花大绑,真砂见此情形便让丈夫跟多襄丸一战,其实只是为了自保罢。在要求作证时,多襄丸也是大方承认自己杀害武弘的真相。

但荒唐的话再次发生,真砂辩解自己杀害丈夫,而其本人又说自己是自杀。此时的真相扑朔迷离,人人都为了自己利益,各执一词,又自圆其说。正应了那句撒谎是人之本性,在大多数的时间里我们甚至都不能对自己诚实。绝对理性是当今利已主义的代名词,若生活上和陌生人交流,给陌生人帮助都不复存在,那么理性教给我的最终唯有苍白。这不仅仅是个人的冷漠,还是时代的悲哀。

就像不久前真实发生的案例中讲的,一位独自生活的老人依靠楼下水果铺店的帮助度过余生,并给了店主自己的家产。这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陌生人能走到一起便只是同情心使然。店主完全没有想到老人会将他的家产交给自己,两人之间丝毫没有利益的争夺,也许这便是性之善。

在影片的结尾,樵夫从僧人手中接过婴儿,告诉别人自己家中已有六娃时,偷人匕首也似乎变得合情合理,恶也转变成了善。人性的毁灭源于人生的困境,人生的困境又饱含人性的无奈。他们被繁重的生活所压垮,梦中再无诗和远方,只是无力地为维持生计所日夜奔波。成年人也许并不是想放弃梦想,而是在一次次现实血淋淋的教训后,迫不得已的放弃已然是最后的希望。

真相只有一个,人人各有一词,这就是现实所带来的悲哀与不幸。

罗生门读后感 篇2

人性尚未读懂,自我省察确有增强。

《罗生门》这本书里收录了既有芥川龙之介早期以历史小说为主的作品,也有芥川晚期对残酷现实世界的失望与反思的作品。读完《罗生门》这本书,相信每个人都应当能从书中体会到芥川对于所处时代的某些现象的隐秘而又辛辣的讽刺,以及芥川自己对于人生,对于艺术的看法和态度。

以历史小说为代表的早期作品:《罗生门》《竹林中》《地狱变》《鼻子》等等,从这些小说出发,大概可以了解芥川的写作特点及态度。《竹林中》每个人对于竹林中发生故事的不同描述,让我们看到了在现实情况下真相难以摸清的困难,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张嘴,都能够信口雌黄、自圆其说。这是芥川对当时日本社会现状的讽刺,但时至今日,我只觉这种情况更甚之前,网络信息化的社会,虚拟的技术为每个人蒙上了一层遮羞布,于是人们更加的肆无忌惮,谣言更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至于后果怎样,又由谁来承担,又关普通大众什么事呢。再者从《地狱变》中,画师良秀为了完成地狱变这幅画作,不惜眼睁睁看着亲生女儿被火烧死,又在完成画作后自缢而死,强烈的视觉和情感冲击,让我们体会到对于艺术至上主义者而言,艺术的价值与地位。但同时也令我开始思考,在艺术与生命面前,究竟是献身艺术更为高贵一些,还是保全生命会更为理智一些呢。这个问题,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芥川早期的作品,多显示出他对日本社会现状的不满以及他自身对于一些人与事的看法,这一时期的芥川还显得不是那么的愤慨与敏感,对于现实的抨击也显得不是那么的强硬。

到了后期,芥川的作品开始更加强烈的反映出他对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现实的幻灭感,以此为代表的有:《河童》《某傻子的一生》。在此,我想特别谈谈《河童》,初读《河童》的前一两章,我将其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联系到了一起。但读到后面我才发现自己的错误。河童国的现实处处显示着与人类社会的不同,作文比如雌性河童对雄性河童大张旗鼓,不加遮掩的追求;在生育制度上,虽没有推广少生优育,但在每一个河童降生之前都会询问其是否愿意来到世间;被解雇的河童将失去生命而被食用;由一批艺术家组成的超人俱乐部;以及看似不合理却又蕴含着一定道理的法律。如此种种,都显示着河童与人类社会的大相径庭。但就是这样的矛盾,似乎又能从河童的社会中看到某些人类社会的影子。

我们究竟想要建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分工合理、运作高效;政治清明、法律严谨;文艺繁荣,经济发达的社会吗?可是我们的社会建设有真正的向我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吗?我们种种要求的背后又造成了怎样的一幅社会现象呢?每个人真的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存在于这个社会,而又以怎样的方式存在呢?我认为芥川想在《河童》中抒发的就是对现实社会与理想社会巨大差距的幻灭绝望之感,以及对于深陷于此种社会而毫不知情的普罗大众的同情之感。《河童》一文虽是以人类视角描写了河童社会的种种荒诞景象,但殊不知在其他物种眼中,人类社会是不是同样的荒诞而又不可理喻。

读《罗生门》之前,我看到书籍封面上的推荐语写的是:你一辈子都很难看清的人性,终于在《罗生门》里露出了全部面容。读完看来确实有些夸张了。我是否真正看清了人性,很难作以判断,但对于自我的剖析以及对于人生的一些反思确实是让我更加的了解了自己的心中所想。所以也算是读完《罗生门》的一点收获吧。

罗生门读后感 篇3

“一个阴沉的冬日黄昏”开头渲染了压抑的氛围与“昏暗的月台上连个送行的人都没有,唯有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小狗时不时发出哀怨的叫声”想呼应。

故事讲的是发生在火车上一件看似平淡又有些感动的事,也许世间平凡的小事,越能引人深思。

一个布满皴裂横纹的脸颊红得让人恶心,戴着脏兮兮的围巾,还有那生满冻疮的小手等等这粗鄙的长相和邋遢的装束令“我”心生不快。试想一下我们每个人也许都是以对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去判断一个人,也可以说对一个人一开始的喜爱很多时候都会取决第一印象。

“我”本身对生活也失去了很多乐趣,“即使借着灯光浏览晚报,依然无法排遣心中的烦闷”,看着对面的的小姑娘更觉得生活就是一团糟,以至于给小姑娘冠上了“庸俗现实的人格化”,晚报、乡下小姑娘都让他想到无聊的人生。

当小姑娘执意要打开已关好的窗又打不开时,“我”抱着幸灾乐祸的心理,像看戏一样,“冷眼望着那双生满冻疮的手与车窗苦战恶斗”并希望她永远打不开。可见“我”是有多冷眼旁观一切。

当“我”看到道口栅栏对面一齐举手的三个小男孩,对着火车上小姑娘拼命尖叫,小姑娘把五六个橘子从车窗投给三个小男孩时,“我”恍然大悟,瞬间明白小姑娘为何那么努力打开车窗,就算手上长满了冻疮。因为她即将离开她三个心爱的弟弟,她要与那三个弟弟告别,橘子虽廉价,但爱不廉价。这情景也与开头“月台上连个送行的人都没有”形成对比,其实就算生活再艰难艰苦,还是有炙热的爱存在的。“散落在他们头顶上方的橘子那鲜艳的颜色”与“和服的色调跟这阴森森的郊外景象一个模样”又是一个对比,所以“我”被此情景深深的触动到了,就像纹身一样,深深的已经纹在了他心里。

这情景显然给“我”本来无聊的人生带来了一丝丝生机与活力,也可以说是希望。“我产生一股莫名其妙的、豁然开朗的心情”“像看着另一个人似的注视着小姑娘”显然“我”已经发现生活里平凡之美,使他忘却令人费解,卑贱的无聊人生。作文这也说明了他之前经历了很多使他灰心意冷的人或事,致使他对生活充满失望。

人啊,活久了,就会忘记生活里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读完橘子这篇故事也是给我们一个启发,我们应该感到惭愧我们还没有故事里的孩子勇敢,勇敢的去保护自己对生活里的爱,即使生活那么苦,可是依旧那么努力。从故事里亦可深深的感受到他们之间的相依为命,是的,一起经历过苦难的爱,才会更懂得去珍惜,不是吗?无论亲情,爱情,抑或友情。共勉!

罗生门读后感 篇4

黑泽明的罗生门原本是这个故事集里的 这一故事  但是现在大家还是用本不想干的来形容扑朔迷离各执一辞的现象.这也算是个趣事了.

下面我要靠回忆剧透了。

《罗生门》讲了战乱年代下一个走投无路的武士在罗生门避雨同时思考自己的人生方向,在乱世中是该保持自己的气节饿死也不作恶,或是干脆变成强盗?然后他偶遇了一个割死人头发做假发变卖谋生的老妪,和老妪的谈话中,武士心中的恶被激发,最后选择抢劫了老妪变成了恶人!

《竹林中》一个谋杀案在竹林中发生,凶手,被杀者,被杀者之妻 却各执一词 凶手说自己看上了被杀者之妻的美貌 ,本来无意杀人 ,只是想强奸她.但是她却苦苦哀求凶手杀掉自己的丈夫,因为她不想这世上有两个男人看见她的丑态,承诺说杀了丈夫她愿意以后跟凶手一起生活,所以凶手才动手 杀了丈夫.  但是被杀者之妻却说 凶手在奸污了她之后就离去了,丈夫对她投来鄙视的眼神让她伤心欲绝 所以她决定杀了丈夫之后再自杀,但是杀了丈夫之后她就晕倒了.通过招魂回来的丈夫鬼魂说凶手在奸污完妻子之后要带走妻子,但是妻子却大喊着要杀丈夫灭口,这一行为反而让凶手气愤,把刀交给丈夫让丈夫决定是否取妻子性命,妻子惊慌逃跑了,悲愤交加的丈夫选择了自杀.

《地狱绘》一个为画痴迷性格古怪的画师,为了画出地狱的场景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伤害别人来观察人痛苦受难的神情,他唯一疼爱的只有他的女儿,但是同时这家的主人也看上了女儿的美貌想招女儿当小妾,画师一直画不好贵妇人在车中被烈火灼烧这一画面,所以便向主人提出要求想看一看真实发生的这一场景,求爱未遂的大人便安排了画师的女儿在车中,当着画师的面防火烧她,画师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被烧死悲痛欲绝,但画痴的本性让他看到梦寐以求的画面竟有一丝小雀跃.之后他成功的画出了地狱绘,然后自杀了。

《山药粥》

一个穷酸胆小的五品将士,毕生的梦想就是饱餐一顿山药粥,他的梦想被一个奇人听见了,所以承诺他愿意帮他完成这一心愿.奇人带他去了很远的地方,途中捉了一只狐狸又放生,命令狐狸让远处的一个富贵人家出门迎接,到了那个地方,那家主人真的听见了狐狸的话.恭敬的招待了他们

长鼻子   一个鼻子很长的和尚,一直为自己的长鼻子所苦恼,因为他觉得大家都在笑话他,他明明很在意自己的鼻子却又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他做了个手术把鼻子变短了,但还是感觉大家都在笑话他。甚至然后他更加觉得苦恼.所以他祈求让他的鼻子再长回来,第二天鼻子真的长回来了

河童  一个人类偶然掉进了河童的国家的一段奇妙经历

《侏儒的话》搞不懂到底在讲什么  所以就跳过了

只是回忆个梗概 其中故事中的小讽刺 小细节这里就不说了

罗生门读后感 篇5

今天看同学拿出《罗生门》这本书时,才想起来自己也看过这本书。不过就剩一点没有看完,便搁置起来了。在这本书中,你很可能会发现另外一个自己。不过只是自己的反面,丑恶的一面,同时又引人深思。

看这本书前,我已经做好了惊叹的准备。谁知看完之后,留下的只剩下惊骇和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一股凉意。

一个被家主辞退了的家将,在尸横遍野的罗生门中走着,找的一个屋檐下躲雨。进了房子里之后看到一个老妪在拔一个死人的头发。家将对这种罪恶的反感上升到了极致,便把刀拿出来威胁老妪让她说出自己的目的。老妪说自己是为了生存活下去。家将顿悟,也为了生存,他摒弃了武士的'尊严,剥去了老妪的衣裳,消失在了隐隐闪着燃烧形成的光的漆黑夜色中。

日本的小说这种风格并不少见。它们都将人性的阴暗面给放大呈现出来。世间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人,即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美与丑,人间本就是个情感的集合体。我们的痛苦、快乐,人性是非也是其中一体。我无法确切描述当你真正去阅读罗生门时的感受与震撼,就像有一双眼睛,凝视着你的内心,凝视着社会的深处,充满冷峻尖锐又很真实。

上次买书时,妈妈说起了莫言,我一直想读一读《檀香 刑》这本书,只是没有找到。他在书中写道: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个十全十美。你看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圆满了,马上就要亏厌;树上的果子,一般熟透了马上就要坠落。凡事总要稍留欠缺才能持恒。家将为了生存,不仅乞求社会的原谅,也乞求自己的内心留出一个角落来安放自己的丑恶。就是这样,让一个即使落魄无依也坚守着信条的武士成了强盗,成了一个思想上祈求的人。

家将的结局都想得到。人也和家将一样,是一个善与恶、美丑交织而生的矛盾的集合体。既然知道了自己的恶自己的欠缺,那么就要学会去接受它。我肯定善的存在,但这个社会又不得不逼我在他的对立面去看待他。看了罗生门后,似乎社会上的一些现象也得到了相应的解释。这些现象的背后的事也真正了解了。在我看来,《罗生门》虽然是在讥讽这些人间丑恶,这可能也是芥川龙之介自杀的真正原因。他没有等到善意的世界的到来。没有让他渴望真善美的心生存下来。

罗生门读后感 篇6

最初读《罗生门》是在高中时候,当时感触不深,只是觉得那个被主人辞退的家仆很是可怜可悲,被家仆抢走衣物的老妇人也是。最近再细读一遍后,有了一些新的体会。

小说中的奴仆为生存所迫,一开始就有了当盗贼的念头。但是当看到老妪薅死者头发时,他心中的善良和正义感还是本能地表现出来。他听了老妪的解释,那种当盗贼的念头又重新升上心头,罪恶感慢慢消解了——这是个复杂的社会,许多人为生活所迫而走上邪恶之途。或许,社会本身就存在邪恶,对邪恶的邪恶,也算不上缺德。甚至,他在剥老妪的衣服时,为自己找到了打劫的理由:“我不这么做,就得饿死嘛。”

面对复杂的社会,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之复杂多变,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向。

我想芥川龙之介应该不仅仅是想展示人心的丑陋,更多是想表达对人的怜悯吧。其实每个人活在这世间,都是饱受折磨的。不是说人生苦旅吗。富裕也好,贫困也好,每个人心中都必然有难言的痛苦。就如《罗生门》中扯死人头发做假发为生的老妇人;被主人赶出来被迫抢劫的家仆;把蛇肉切成一段段当鱼肉卖给军人的女人……

我觉得用简单的善恶观评价他们的行为是不公平的。因为人性是复杂的,既有恶的一面,也有善的一面,更有灰色不明辨的一面。一个人最重要的是生命,如果生命无法保证,那么其他的道德舆论可以说是空谈。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说为了存活你可以去杀人放火。而是我们不能以自己的一套价值观去评定他人的行为。就比如说那个把蛇肉卖给军人的死去的女人,

她并非恶意想要欺骗他人,而是为了生活所迫不得已。家仆最后的做法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他刚开始还是抱有正义的心理的。戈尔丁曾经说过,人的高贵之处就在于敢于正视罪恶,而不是对罪恶熟视无睹。一直觉得现在人的生活虽然在不断的丰富,但是人类丑陋的本性却显现的越发明显。经常可以看到网络,报端,电视上报道,某某地区的人对于罪恶选择沉默。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现象。空有一套自己认为正确的善恶标准,面对罪恶却选择消极方式,这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退步吗?就像《罗生门》中的家仆一般,人们相信正义鄙视邪恶,在现实中却不能坚持正义,并存侥幸心态为自己的软弱找借口,最终屈服于邪恶且不自知。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应该勇敢面对丑恶。

除此之外,我觉得《罗生门》中表现的悲剧很大原因在于社会以及政府。虽然这样的悲剧在如今社会已经很少,但是贫富差距依旧在不断扩大。大多数人应该了解“二八定律”,“一九定律”吧。也就是说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财富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人的手中。在不久的将来,这个差距将会更加大。我觉得国家、社会乃至每个人都有义务关爱身边的弱势群体,而非再现“人吃人”的悲剧。弱肉强食不该出现在人类社会。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具有思想,懂得爱。

邓小平读后感1000字模板


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邓小平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我们应该理解自己读完书之后的内心感觉,当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之后。为了记录阅读作品时闪过的想法,我们相当有必要去撰写读后感。

邓小平读后感(篇1)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是邓小平爷爷曾说过的一句话。邓小平爷爷从小就刻苦学习,希望能为自己的国家作出贡献。

1930年广西右江,当时邓小平爷爷任红七军政委,一次布置任务途中,遇到一个连的白匪袭击。在摆脱白匪追赶时,不慎把腿给摔伤了。在这危急关头,正巧被地下党金刚锥看见了,他带着邓小平爷爷逃跑到一个黑漆漆的山洞,里面蚊子非常多,邓小平爷爷和地下党员被咬了好几个大包。这时,邓小平爷爷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他去洞口捉了几只蜘蛛,然后用衣服把蚊子往外赶,洞口的蜘蛛刚把网织好,那些蚊子就遭殃了。再说白匪那边,他们没有放弃追赶邓小平爷爷,他们也搜到了那个山洞,当侦查员看到洞外有蜘蛛网是,以为洞内没有人,便走掉了。

邓小平爷爷用蜘蛛网不仅挡住了蚊子,还迷惑了敌人那!邓小平爷爷用那聪明的才智,巧妙的蒙骗了敌人1930年春,红七军、红八军在广西左右江与敌军展开了激烈战斗,一批批红军伤员被抬下阵地。午夜,邓小平爷爷去检查工作,不小心被一支竹签给扎破了脚背。正好被炊事员看到了,他连忙准备给邓小平爷爷烧南瓜饭,可邓小平爷爷却制止了,自己挖出一块南瓜,抹在自己脚上,然后用布包扎起来,《邓小平传》读后感。顿时,他发现伤口伤口凉丝丝的不痛了,便说:呵,南瓜瓤抹在伤口上还挺凉快嘛!老同志,就请把这个大南瓜给我吧!随后,他就拿了大南瓜给了伤员。

邓小平爷爷深更半夜去检查工作,还时刻惦记这伤员,他这种认真工作、不摆架子的精神很让我感动。

我认为,邓小平爷爷最可贵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啊,先着想他人,最后才想到自己,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邓小平爷爷很爱国。他曾去美国留学,学成后,没有留在科技飞速发展的美国,而是打算回到贫穷的中国,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当时,美国极力强挽邓小平,但这也阻止不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邓小平爷爷,他还是如愿以偿的回到了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邓小平爷爷回来之后,中国变了!中国变得富强,中国人民的生活有了改善!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需要爱国的人,有了爱国的人,这个国家才能振兴!而邓小平爷爷,就是爱国的人,也正因为有了他,中国,才有了飞速的发展。

邓小平读后感(篇2)

暑假里,妈妈帮我借阅一本名叫《少年邓小平》一开始,我对这本书不是很有兴趣,但妈妈对我讲:一定要认真看哦,邓爷爷可是一位伟人,比如说中国的改方革开放政策是邓爷爷提岀的。不然,我们还生活在贫困的年代,没有现在这么美好生活!还有就是中国香港、澳门、回归。也是邓爷爷提岀的制的方针,才让他们顺利回到祖国怀抱。突然间,我对这本书十分喜爱,接下来,就由我来分享一下,邓爷爷的精彩故事吧!

邓爷爷从小就爱读书,而且非常聪明,三岁就跟随爸爸学背古诗,四岁就能背很多首古诗,五岁的邓爷爷就上学堂了,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

童年时邓爷爷就爱听一些爱国救国的故事,像黄巢起义、洪秀全领导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的故事,还有就是邪片战争,让他知道帝国主义烈强,签订了一个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那时的邓爷爷就记住这些历吏,用功学习,奋发图强,不忘国耻

当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邓爷爷也会不顾一切的帮助别人,有一次,他同学的妹妹生病了,可朋友家非常困难,情急之下,他只好拿了爸爸的五银元,事后,他挨了爸爸打,就算被打,他也没告诉爸爸,为什么拿五银元。其时在爸爸的心目中,他是好学上进,乖巧,懂事,聪明的小孩,不知这次为什么这么不听话,爸爸决定自己去了解真相,爸爸知道后,不仅表扬了邓爷爷,还觉得有这样的儿子而自豪。

中国的革命,也离不开邓爷爷的功劳,16岁时,邓爷爷就离开家乡,去法国勤工俭学。他从来没有忘记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读完《少年邓小平》的故事,让我对邓爷爷无比敬佩,我也要学习邓爷爷的优秀品质,做一个爱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孩子,长大后,也能为祖国做岀贡献。

邓小平读后感(篇3)

伟人的一生就是一部传奇,读他,就是在读一部传奇;读懂他,就是领略一部传奇,体味伟人的生平,感悟人生之精彩!

邓小平的一生就是这样一部传奇,《邓小平传》,讲述一位崛地而起的农民的儿子与中国的传奇故事,一段从平凡到辉煌的奋斗史!其中邓小平的人格魅力完全征服了我,那种不甘于平庸的个性,那种不断拼搏、奋斗的精神,那种不断学习、充实自我的人身态度,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那种遇到挫折、困难绝不轻易放弃的性格。一个又一个重要的点滴塑造了这个伟人崇高的形象,使我对遥远又亲切的形象有了进一步的更深刻的认识,从而审视自身,发现不足,人中是在相比之时发觉自己的不足,有更高的要求,立下更高的目标,追求更大的辉煌。

邓小平,这位时代伟人,和无数扭转人类历史的人物一样,诞生于普通的平民阶层。其父亲邓文明作为一位传统的读书人,对幼年的小平有深刻的影响。在那样的年代,其父亲有着不一样的认知,知道知识的重要性,也相信年轻人需要更多的磨练。小平自小接受老式私塾教育,后来升入广安中学学习现代科学,并通过1920法国求学培养独立闯荡、独立生活的能力,不怕吃苦不怕累。在开放的法国,他遇见了共产党,共产党使他在污浊的政治气氛中感受到一丝清新的空气,后来,在赵世炎,周恩来等人影响下,他加入了旅欧共产主义青年团。虽身在法国,却无时不刻注视着祖国的形势。在祖国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他回到了内战纷纭的中国;随后,便是他同无数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在血雨腥风的日子里,用自己的双手撑起一片天空,为中国带来了光明!

人生的旅途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会由明媚的阳光但也会有乌云密布,潮涨潮落;但正因为这些坎坷,我们的人生历程才显得愈加美丽,生命才可以画出美丽的弧线,才不至于以一潭死水的平静孤独的画上一个无所谓的平庸的句号,而是用生命中最美的色彩在全世界的认可下于天际之间画上一条美丽的弧线

成功的人身上总有某些闪光点,让人看到希望绝不轻易放弃,给人以前进动力不断向前奋进。于邓小平爷爷身上,我看到了一位成功的革命家、一位优秀的领袖所应具有的品质,在不同的天空下,在一片不同的江山里,纵然许多已改变,但不变的是一种对自己的高要求,不变的是那份追逐的年轻上进的心,不变的是那种品质,那种精神。要学的还有很多,但透过邓小平同志的身上我们可以领悟很多很多,这些感悟使我对未来的人生充满信心,对未来的工作也充满信心。

邓小平读后感(篇4)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看完这本书,这句真挚朴实而又饱含深情的话语一直回荡在我的脑中,让我充满深深的感动,每每想起,就会热泪盈眶。

1997年,一代伟人逝世,身处偏僻山村、年仅七岁的我也能感受到全国上下的哀伤,但年幼的我只能感受到而不能体会这种哀伤,只记得那时爷爷经常告诉我:“邓小平是一位伟人,他让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

看这本书之前,刚参加完一个党建知识竞赛,题库中有很多内容都是邓小平提出或者主导推进的,当时的我只是死记硬背而没有深思这些理论形成背后所面临的社会背景和艰难险阻,背起来难免觉得吃力。如今再来看这些题目,就变得那么让人感动和容易理解。

谈到邓小平,“改革开放”总设计师是他最突出的符号,但他的政治和思想遗产远不止这一项。从恢复高考、知青返城、解决就业问题,到1978年推动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国开始全面拨乱反正。后来,经济特区的应运而生,安徽小岗村的“包产到户”。一直到1992年发表南方谈话,把改革开放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邓小平理论体系,确立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每走一步在当时都是那么艰难却又必不可少。

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邓小平最重要的思想特点,无论是在对毛泽东同志功过是非的评价上和对中国国情的判断,还是在对当时中国发展的道路、任务、方针的确定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始终贯穿其中。从“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到“发展是硬道理”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以非凡的政治智慧和务实精神改变了千百万普通中国人的命运。

对于“深情地爱着祖国和人民”的邓小平,中国人民也用多种形式表达了自己的敬意。书中就有三处发自人民群众内心的呼喊,第一次,1977年复出后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在北京工人体育馆,那是群众对他出来主持工作的强烈呼唤和迫切希望;第二次,1979年国家刚拨乱反正步入正轨,在安徽黄山,那是无数青年对他表达的无限感激;第三次,1984年新中国成立35周年国庆,在首都群众游行时,一句“小平您好”,那是全国人民对小平同志最深情的热爱。

今年,正值邓公逝世20周年,现今对于他的各种争议,希望也能实事求是地去评价,正如他始终支持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相信,时间的长河会给予我们最客观公正的答案。

最后,希望邓公在他80岁生日时许下的国家富强、民族繁荣、人民富裕的愿望能够全部实现,希望他的子孙后代幸福安康。

前半生读后感11篇


本文为工作总结之家推荐专题“前半生读后感”相关内容。

我们要如何进行作品读后感的书写呢?不同的人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同的见解。此时就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分享我们的想法,以下内容标题为《前半生读后感》,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特意收集,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前半生读后感 篇1

因为这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在家无聊之际找到电视剧《我的前半生》观看,因为之前看过几集但是我都没有看懂是怎么回事,剧中的贺涵为啥会和唐晶分手,爱上罗子君呢?有点不明白。 这一次我又选择看一遍,总算明白了他们那种职场上的竞争和勾心斗角,优胜劣汰,还有人情关系中的世态炎凉。

故事中的罗子君大学毕业后是一位全职太太,有一天老公要和她离婚,她简直崩溃,想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幸好,她的大学同学唐晶是一位事业有成的职场高级白领。她一直陪在子君身边,给她帮助,安慰。这才让子君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让老公净身出户。

就是因为一场离婚,让一位整天逛商场、做美容的全职太太一点点的感受到自己之前的做法是不对的,而现在自己为了自己,为了孩子必须强大起来,所以她不再哭哭戚戚,寻死觅活。而是振作精神,开始努力工作,自食其力。后来成为精明、能干的职业白领。

从这个故事不禁让我们女性朋友们感慨,男人求婚时的甜言蜜语不可信。一个新时代的女性不能把自己的青春年华耗费在家里的柴米油盐中,要有自己的一份工作,不管这份工作是好是坏,但是不会让你脱离社会,不会把你限于家庭之中,眼里只有孩子、老公。

成年人不再属于谁,只会属于自己,自己的人生,自己选择,即使错误,也会自己承担后果。所谓“经历过才会明白。”经历了,明白了,也成长了。

无论何时有一位同性知己是多么重要。在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有个人可以安慰自己,帮助自己。唐晶就是子君的这样一位闺蜜,她处处维护子君,在任何时候一个电话,她立即出现在她的面前。

前半生读后感 篇2

这个周末抽空看完了亦舒的《我的前半生》,感触颇多,迅速在网上买了这本书。

一直很喜欢亦舒,喜欢她的女权主义,喜欢她笔下那些个性鲜明的女子,她们或豪放或强势或固执或坚韧,但真的都令人疼惜,都非常可爱,即使有时会有一些自私,但都是生活所迫,都是逼不得已。你无法恨这些有血有肉的女子。

亦舒笔下的女子都是比较真实,没有一直柔弱的女子,也没有一直逞强的女汉子。她们只是本能的该强势时强势,该女人时女人,她们以一种高傲的姿态寻求一种自我保护,就算某一天失去了某一个人,躲在角落哭一哭,第二天依然妆容整洁的搭最早一班地铁去上班。

《我的前半生》主要讲述美丽善良的女子子君大学一毕业就嫁给丈夫绢生,为他生育两个儿女,一心做起家庭主妇。每天都过得悠然自得。直到有一天一向善良老实的丈夫提出了离婚,她突然感觉到了五雷封顶,才突然意识到除了丈夫她什么也没有,她已经33岁了,已经与社会脱节xx了。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和无助。当她得知丈夫的新欢不是美貌如花的年轻的女子只是一个二流歌星,一个离过婚会过日子的不如她漂亮的女人时,她才彻底醒悟,她应该成长了。

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她开始工作,遇到很多善良和虚伪的人。但最终都逃过了,遇到了一个她理想中的完美男人。

亦舒的小说中人物一般很少,都是有个性有需要存在的。书中唐晶是个很干练的都市白领,她那么坚强,岁月已经在她身上形成了一种看穿世事的能力,她像子君的姐姐一样帮她寻找各种机会,分析各路来人情况。她强大的那么令人佩服,可是有一天她依然放下盔甲远嫁异国,成为一位妈妈,她最终还是回归到婚姻当中了。亦舒这样写的目的是不是她骨子里也认为女孩子最终要回到婚姻当中呢?

另外一名女子是子君的妹妹子群,整天混在洋人堆里,想着嫁多金帅气的男人。最终和一个50多岁的外国老人结婚了,她最终过得幸福吗?子君在去妹妹家看到老男人大腹便便的肚子时突然有点可怜妹妹。

最后说子君,她就过得幸福吗?最后那个翟有道真的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吗?那倒未必。其实我心里一直希望子君和绢生能够复合。我真的一点都不恨绢生,反而觉得他是很好的男子,结婚xx他一直呵护子君,让她在家里当阔太太不食五谷。就算离婚后他也把子君照顾得很好,帮她付房租也把女儿送去国外。甚至有一度他希望与子君复合。但是子君却拒绝了,这一点很现实,女人一旦绝起情来比男人更狠。重婚后的绢生似乎也过得不是很幸福,但至少女歌手帮他把家里账务打理得很好,这一点上他们是势均力敌的。

亦舒的小说很现实就在于这一点,她的文字充分反映了现实,没有人会一直被人呵护,没有人一直完美无瑕,命运的轮回是一直在旋转的。你必须为你的行为买单,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只要你够努力,够独立,够善良,命运就会善待你。

前半生读后感 篇3

在亦舒小说《我的前半生》中,男人篇幅比较少,有子君前夫涓生、子君师傅(通晓世情的陶瓷大师张允信)、子君后来的爱人(建筑精英翟有道)以及唐晶丈夫莫家谦。不过在改编后的同名电视剧中,所有男主角人设都发生了变化,雷佳音扮演的前夫名字变成了俊生,不再是医生身份;靳东扮演的贺涵似乎是翟有道和莫家谦的综合体。至于陈道明客串的日式料理店老板似乎从张允信这个角色演变而来。

陈道明:向靳东“偷师”他演我看已经蛮久没在电视荧屏中露面的陈道明,这次在剧中饰演了一位日料店老板,他游历半生潇洒快意,与靳东亦师亦友,虽然戏份不多,却是一位十分关键的人物。陈道明直言自己在剧中的角色是个纯龙套,“就是给他们穿线搭桥的。”而之所以会接拍这样一个角色,陈道明表示除了和制片人、编剧、导演比较熟悉,还看中了本剧的演员阵容,“他们都是年轻一辈非常优秀的演员,整个拍摄过程非常愉快,所以虽然我演的是一个纯龙套,但我愿意为他们站台。”

陈道明还曾笑言自己为了贴近时代向靳东“偷师”,“我们按照过去的经验在演戏,未必都是好的,时代不同了,我要靠近他们,靠近他们就是靠近现在的观众。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我觉得很好。比如靳东,他演的时候我在旁边看。同一场戏,我可能演法跟他不一样,但如果不那么演,可能没他那么好。”

靳东:这是我迄今为止最愉快和快乐的戏。

不过不同于为了革命事业舍小家为大家的明楼,或者因为尊重朋友而克制自己情感的谭宗明,这次靳东在《我的前半生》中饰演纵横职场的咨询行业精英贺涵,终于不再压抑自己的情感,而是由内到外透露出一股真性情。这次,化身限量版男神的靳东,不仅一改温和性格怒怼马伊琍,还直接把菜盘扣在别人脸上,可谓霸气十足。而对于爱情,此番靳东出演的贺涵也秉持着真诚直白的原则,直爽地表达自我。

前半生读后感 篇4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前段时间火遍大江南北,相信一个罗子君这么好的角色再加上马伊琍这么受人喜欢的女星来演绎,让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简直完美爆表了,深深触动着你和我的每一根神经。

或许某一个情节正是现实中的你我,只是那时的我们经历了和戏中的角色不同的人或事,突然想起那次在公司下班后,大家说起《我的前半生》,男同事们都喜欢逆袭的罗子君,漂亮,有气质,而且凤凰涅槃的重生,

而我更喜欢薇薇安我的前半生。虽然她给所有人的印象是个风流女子,不择手段的坏女人,但是,她对于自己一直爱着的贺函始终不放弃,一直等他,等着贺函,当自己不爱了,直接告诉贺函,生活不易,且活且珍惜吧。

我觉得所有男人和女人都一样,请记住我关于爱情的一句话,靠这句话你和你的她(他)可以活得更好,也可以同时让爱着你,在你背后默默无闻的关心这你的父母得到欣慰。请记住下面这句话。

关于爱情,如果你有能力给(他或她)幸福,那么你就去追求,如果你知道(他或她)过得不幸福,并且你有能力给她(他)幸福,那你就不该放弃。

努力工作,给客户提供最优质的石笼网,格宾网,雷诺护垫产品。

热爱生活,珍惜身边的每一位亲人和朋友。

生活不易,且活且珍惜。

前半生读后感 篇5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1000字:

前段时间,我对故宫特别感兴趣,看了《故宫上新了》《故宫100》,还有《末代皇帝》的电影。在随后我思考看什么书的时候,恰好翻到了溥仪的《我的前半生》这本书,很想了解溥仪自己讲述的那段经历,所以就读了一下。

这本书是溥仪在监狱里面写的悔过书,因为上面认为具有教育意义,希望编辑出版,所以我们今天才能看到这本书。最初的悔过书主要是溥仪回忆的内容,里面有的地方前后矛盾,还有些地方与史实不符,为了能够出版,责成李文达帮助溥仪完成编辑工作。李文达收集了大量的资料,采访了知情人士,用了很长时间,重新更正了一些信息,补充完善的相关内容,最终完成了这本书。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的信息,是我以前完全不知道的,真正的历史不仅是历史书上的那些文字。看着这本书,我会觉得很有料啊,虽然有很多也是溥仪听到的传闻,但毕竟是第一手资料,可以看到很多内幕。书名叫我的前半生,但却写了大半生,但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看他写的前半生的事情(大概四十多岁之前),让我第一次离这段历史这么近。下面随便举几个例子(八卦)。

为何选择光绪、溥仪做皇帝。慈禧亲儿子同治帝去世时没有子嗣,老规矩是应该从晚辈中选一个立嗣,按说同治是载字辈,晚辈就是溥字辈。然而,慈禧却选择了咸丰帝同父异母弟弟和慈禧自己妹妹的儿子爱新觉罗·载湉(光绪),也就是同治帝的平辈,当皇帝。其实,这主要是为了维持慈禧最高统治权力,如果选择溥字辈,那慈禧太后就成太皇太后,就不能把控大权垂帘听政了,光绪在载字辈中跟慈禧关系最近,年龄最小,所以就是他了。据说慈禧是突然宣布的,光绪帝生父奕譞闻声倒地,痛苦不已,也许是他深知慈禧的手段吧。而光绪去世之后,载字辈年纪都不小了,如果当了皇帝也不可能听慈禧的话了,所以这一次慈禧就只能从溥字辈选了。选的还是自己亲妹妹家年龄最小的孙子溥仪。这样,慈禧就可以继续把持朝政了。

慈安太后突然死亡之谜。据说,咸丰帝去世之前,给了慈安皇后一道谕旨,如果慈禧太后有干预朝政或逾越行为,可进行处置。慈禧得知此事后一直对慈安大献殷勤,哄得慈安当着慈禧的面烧掉了谕旨,结果没多久,慈安暴崩于钟粹宫,死因成谜,宫内传闻是慈禧下的毒手。

戊戌变法失败的关键。原来戊戌变法失败跟袁世凯关系很大。对袁世凯这个人,我以前只知道他做了几十天的皇帝,其他的方面还真不了解,原来他在清朝末年的时候也是个大官儿——兵部侍郎,手握大权。当时,谭嗣同找到袁世凯,跟他说要在天津杀荣禄、拘慈禧,袁世凯当即表示支持,还说:“杀荣禄就跟杀狗一样。”谭嗣同试探袁世凯,说:“你可以跟荣禄告密。”袁世凯表示绝对不会。结果谭嗣同前脚刚走,袁世凯后脚就从天津坐火车去了北京,把计划合盘告诉了他的上司荣禄。荣禄得知后,从丰台坐火车到了颐和园,跟慈禧说了这件事情,最后导致了戊戌变法的失败。可见,袁世凯心机很重。

此外,书中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对我来说,这本书还解决了一些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比如爷爷为什么要把民族从满族改成汉族,看过书,我懂了。没想到,一本书带给我知识和乐趣的同时,也让我重新认识了来处。

张国荣说,他之所以喜欢演员这个行业,就是因为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去体验不同的人生。虽然我们当不了演员,但是阅读也能让我们走遍千山万水,品味世间百味,在不同人的世界里活一回,然后,好好过好自己的人生。对我来说,这就是阅读的意义。

前半生读后感 篇6

下午看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一连数集,很是过瘾。

剧情有着激烈的冲突,不过许多关键内容的展现都是粗枝大叶的,不具体,处理得很粗糙。为制造冲突而制造冲突,这些冲突没有充分展现细节,往往很潦草地就产生了矛盾,很潦草地就又结束了矛盾。女主人公一会儿去这个公司,一会儿又去那个公司,作为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工作简直就像是随时在那儿等着她一般。

其中母亲的形象塑造得尤为失败。作为一位六十几岁的老人,言谈举止却是疯疯癫癫的,站没站相,坐没坐相,比两个女儿还要少根筋一般。她的去世迅速得近乎毫无征兆一一之前只有一次铺垫,说是低血糖,要糖水喝一一然后突然就在厨房里摔倒在地、不省人事,而那个救了她的、打了120报警的居然是她一直照料的、得了脑溢血一直瘫痪在床不能动的老头子。为了打那个电话,剧情居然安排那个一直不能动的老头儿一下推起被子坐起来,径直下了床,来到厨房里拨打120。而这个被送到医院里的罗子君的母亲,被检查出患了癌症,到了晚期,好好地跟子女们交代了一番后,居然就走了。

为追求激烈的冲突,许多情节安排得明显不合情理。比如,一个大公司的高层领导,居然会为了满足一个小孩子和妈妈一起过生日的愿望,驱车把他从上海送到杭州,并一直等到他吹灭了蜡烛、许了愿之后才离开,为此,他让一个对他稍有不满的下属空等了一天,最终一气之下离开了公司。

另一个明显不合情理的地方是本剧的女主人公罗子君丢了工作后,居然应聘去前夫的现任老婆手下工作,这工作怎么做,这还用说吗,这明摆着会有一场好戏在后头等着呢。不过对于一般的人来说,是不会那么选择的,稍稍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那么选择。纵然职位诱人,薪金诱人,但相处会是怎样的尴尬,日子又该怎么过,那还要说吗,还要想吗?!

没错,《我的前半生》因为马伊琍、靳东、袁泉等人的精彩表演,单从许多片段上看无疑很是吸引人,可是,总的剧情经不起推敲,这应该就是这部剧的硬伤所在。

前半生读后感 篇7

我的前半生,前段时间非常火的一部剧,当然我也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之前一直想写写自己观看这部剧的感想,一直没能静下心来,今天终于安静地坐在这,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啦,哈哈......

罗子君有钱人家的阔太太,过着锦衣玉食,天天买买买的生活,唯一担心的就是外面有人惦记着自家的老公。这不,真的有小三闯进了他们的生活,印证了一句话“越担心什么越来什么”。所以我们要学会淡定,不强求。刚开始的罗子君不相信自己的老公能看上凌玲。她觉得凌玲不会打扮而且不够漂亮,没有理由让自己的老公看上。可是当她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内心是崩溃的,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今后的生活无法继续。

在罗子君沉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时,她的闺蜜唐晶给了她巨大的帮助。当然还有唐晶的男朋友,帮着帮着就是别人的了,你懂得!在罗子君最难过失意的时候,有情真意切的唐晶和万能的贺涵在身边帮衬,慢慢地罗子君走向了人生的巅峰。现实生活中就不太可能了,所以女人要学会独立,万事还要靠自己,这么完美的贺涵只会出现在电视剧里。

渐渐地,罗子君和贺涵彼此喜欢。我觉得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日久生情吗。我也看到网上好多人觉得这样太恶俗,十分对不起唐晶。不过我觉得贺涵和唐晶本身不适合在一起,两个十分强势、性格相向的两个人如何愉快的生活。最后的结局也算是对广大网友的安慰了,毕竟没让大家觉得恶俗!

最后借用曾经很火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胡说八道——“贺涵只应天上有,人间处处是白光”。(我知道现在来发这篇文章过时了,不过这篇文章存在我的草稿有一段时间了,为了不浪费我之前的情感,还是决定发出来。)

前半生读后感 篇8

虽然有了原著的外壳和内核,但是《我的前半生》中间五花八门的填充物实在让人膈应。开篇,亦舒笔下掷地有声的良家妇女罗子君,生生地被打造成了上海弄堂里的市井小女子,调色盘一般的俗艳造型,逛街购物的日常爱好,为了婚姻觉得教养不值一提。这种夸张设置本是为了凸显女主角后期成长而做的对比铺垫,但是却让许多原著党先倒了胃口,纷纷选择弃剧,真是得不偿失。

编剧还为罗子君配置了一个樊胜美式的原生家庭,妈妈痴迷于跳舞找老伴,又跑到前女婿的公司里一哭二闹。再加上一个困窘的妹妹和无能的妹夫,原本昂扬向上的人生姿态分分钟被打回婆妈剧中。

为了弥补原著中没有男主角的缺陷,编剧将书中唐晶的男友莫生和子君后来的老公翟君合成了贺涵,但这个男人却完美到让人感觉不真实。“风流闻名的贺公子,最贵的咨询师”,这是子君对贺涵的评价,除了是叱咤商界的金领精英,贺涵还是位“五好先生”:不顾职业风险将自己的项目拱手让于女友;对罗子君百般提携,让她进行自我提升;就连罗子君的前夫都甘拜他为精神导师。如此神一般的人物却还要在后半段与罗子君和唐晶来一场三角恋,让这个前期苦心经营的角色立马破功。

前半生读后感 篇9

最近,《我的前半生》这部电视剧很火,跟着我妈妈一起看了看,觉得确实反映了很多现实问题,陈俊生说来也不算个坏人,可是他还是变成了一个喜新厌旧的负心汉,罗子君之前也确实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角色,尤其是不讨男人喜欢,可以说陈俊生会最终离婚,她自己真的是小三的神助攻。还好最终她从失意中走出来而且获得了成长,还好她有一位千年好闺蜜唐晶。

像陈俊生这样的优质男(按条件和品性),被别的女人盯上真的正常,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列子更是比比皆是,我们希望自己的老公能越来越有本事,越来越有魅力,可是同样他面对的诱惑也会越来越多,一味的加强对老公的约束,表现的疑神疑鬼真的没有什么帮助,管的住人,管住不心,最终可能会越推越远。我们应该做的是努力提升自己,不仅仅是注重保养外在,更要注重修养内在,更好的自己,才能配得上更好的人。

再看看陈俊生后来的处境,离婚之后终于取回了自认为更合适的人,实际上又过上了从前的生活,甚至产生了更多的矛盾,自己后悔莫及,男人们真的该看看,一时的新鲜感和冲动带给你的不一定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有可能是鸡飞蛋打一场空!(女人同样适用)

最好的爱情,应该是两个人不分伯仲,不是谁是谁的依附,就像那句网络名言:不是没你不行,而是有你更好,女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应该要有独立的人格,这样才能在遇到感情变故的时候不至于觉得全世界都塌了,因为当你思想经济都独立的时候,你会发现,就算没有了他,你也能过得很好。你只是失去了一个背叛你的人,并不是失去了所有。

在这部剧里,贺涵这个人物大概收获了一大堆的迷妹,这个人设确实充满人格魅力,不仅又帅又多金,最主要的既理性又感性还事业有成,跟他相处你能成长很多,学会很多,不得不说也许罗子君的改变导火索是因为婚姻的变故,但能够成长成一个独立自主的气质女人,贺涵是最重要的因素,他给了她很好的引导,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你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

前半生读后感 篇10

很长时间没有看电视剧了,这次却如走火入魔般地看完了《我的前半生》。剧情的跌岩起伏,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人到中年的种.种不易,特别现实的剧情让人感触颇深。

人生不易,兜兜转转中总有那么几个人会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也许是前生注定,也许是缘分使然,我们谁也跳不出这个既定的圈子,躲不开这个既定的缘分,有时的形影不离,有时的冷目相对,此情此景在我们身边随时可见。

步入中年,婚姻亮起了红灯,小三步步紧逼,曾经衣食无忧的生活已经岌岌可危,曾经山盟海誓的老公对你已是恩断义绝……剧中的罗子君对此变故有点始料不及,更是有些不知所措,危及之中幸亏有闺蜜唐晶及家人的帮助她才慢慢走出了绝境。在工作上,她必须重头做起,在爱情上,她畏首畏尾不敢触碰,她不敢尝试怕再失败一次。所以说,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必须共同进步,否则再疼惜你的人也有可能随时爱上别人,我们自己的人生绝不能托付给任何一个人。婚姻更不是我们生活的依靠,我们只有自己把握自己的人生,才能活出人生的精彩。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成为你一生的依靠,女人必须有一份自己的工作,有自己一定的经济来源,在人格上必须是独立平等的,而决不能委曲求全地处处讨好别人。婚姻也不是你人生的避风港,只有你自己才是你一生一世的庇护所!

前半生读后感 篇11

我的前半生-------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一直没有看过亦舒写的东西,她的名字倒是如雷贯耳。没看过她写的东西,主要是因为大家把她写的东西定性为言情小说,而在当今社会,一旦被打上言情小说的标志,那就意味着庸俗和商业化。在这个寒假决定看她的小说,也是有契机的。

喜欢安妮,喜欢安妮写的东西,那里面的文字,场景,都让我喜欢,她玩转了小资阶级的格调。看到安妮写的一篇文章《如烟花寂寞》,里面推荐了亦舒的作品,她说,喜欢亦舒的文字。媒体习惯把她写的东西叫言情小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感觉她是很有思想的人。因为这样,所以决定靠自己的感觉来走,看了再说。这样看来,我是一个易于受影响的人。这提醒我,任何事都要自己去体会,不要人云亦云。在亦舒一大堆作品中,我挑选了两部非常著名的作品:《人淡如菊》《我的前半生》。我主要是想说《我的前半生》这部作品。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个家庭主妇。她乐于当家庭主妇。悠闲的过日子,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老公----一个西医,整日她她的孩子打转,她的生命完全是为了她的家庭,这使得她的生命的重心几乎瓜分殆尽,这也就降低了她的友情,亲情,哪怕爱情的感受力。比如,称得上她的好友的只有唐晶,她的妹妹也不和她亲近,她的老公-----涓生,要和她离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好在有了转变,虽然这转变的未免太大,涓生要和她离婚,且他的婚外情持续已有一段时间,这是本部作品中一个极可悲之处:除了她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哪怕她的女儿)都知道他丈夫涓生对她的不忠,只有她一个人被保护得好好的,龟缩在家庭主妇的这个壳中,悠然的享受生活,看别人的苦痛,她妹妹子群的也在其中。可是离婚了,她不得不工作,变得市侩,麻木,过着这个世上大多数人都会过的小职员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老实说,我苍老得多,我学会家小,笑得那么逼真,简直连我自己也分不出真伪,假得完全发自内心,涓生,你想想,多么可怕。《红楼梦》里‘假作真时真亦假’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与我们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同意安妮的观点,亦舒不是不会用优美的词句,而是吝于用,她只在改用的地方用。笔者认为,亦舒实在用最平实的话来阐述生活中的种种事,来讲述一些生活中的真理。

选了一些在这里面我喜欢的句子:

男人身边多了几个钱,少不了要作怪。

做主妇大抵也不需要天才吧。

满街都是那些赚一千两千的男女,爱美的青春浪费在老板的面色,打字声与饭盒子中,应该是值得同情的,但谁开心呢?

有一份职业也不见得对社会,人民有大贡献。挑丈夫,好比买钻石手表——你几时听见女人选钻石手表时态度就的?

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看别人离离合合,习以为常,但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从此他再也不关心我的喜怒哀乐,他看不到遥远的眼泪。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不见得全是史涓生的不是。

我麻木着心,麻木着面孔,低着头吃面。

人要脸,树要皮。一个女人失去她的丈夫,已经是最大的难堪与狼狈,我不能再出洋相。

老板也还有老板呀,一层层压下来,把底下人简直压扁了。

我眼光像遇溺的人找到了浮泡。

成功的人一早就显露不凡,抑或每个人都有点特色,而成功以后这种特色便更受人传颂。

她双眼中有三分倔强,三分嘲弄,三分忧郁,还有一分挑逗。

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无论什么人,在环境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死。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但不应长久持续,死是很浪漫的,故此有点吸引力,然而我是一个很踏实的人,我只想如何改良环境。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只有我才会帮自己度过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难关。

黑与白之间还间着许多深深浅浅的灰色。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同事见我如此难过,也不问什么原由,只装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毕现,今天总算叫我看到,也不觉有什么伤心。为生活受点委屈是很应该的。

血浓于水,亲情不需学习锻炼,一切发自内心。

憎恨老板是社会所认可的行为。

我们失去一些,也会得到一些,上帝是公平的。

这像高中时期男孩子带我出来吃饭的光景:钱不够,以温情搭够。

我们不快乐是因为我们不知足,我们太贪心。

教书十一分非常优美但是没甚前途的工作。

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寂寞更加噬人。

不外是忍耐,忍无可忍,重新再忍。

做小职员有小职员的安全感,就算上头震得塌下来,咱们总有法子找到一块立足之地,在那里缩着躲一会儿,风暴过后再出来觅食。

祸福无门,惟人自招,我只怨自己。

沉默的名贵。

一种浪费,豪华的奢侈,牺牲得起,有何相干。

这一年来在外头混,悟得个真理,若要生活愉快,非得先把自己踩成一块地毯不可,否则总有人来替天行道,挫你的锐气。与其带别人动手,不如自己先大嘴巴,总之将本身毁谤得一文不值,别人的气就平了,也就不嫉妒了,我也就可以委曲求全了。

自嘲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法之一。

我太轻率,太自以为是,活该下不了台。

每个人都有一个弱点,一处命门,一个伤口,我竟这般不懂事,偏偏去触动它,简直活得不耐烦。

人际关系这门学科永远学成毕业的一日,每天都似投于砂石中,缓缓磨动,皮破血流之余所积得的宝贝经验便是一般人口中的圆滑。

爱情是一场不幸的瘟疫,终身不遇方值得庆幸。

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会自然而然地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子君离婚后不得不自立自强,生活的重心又回来了,她不再是依附于谁而生存的,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哪怕涓生最后要求复合,她凭着自己的傲气,拒绝了。她终于找回了丢失了多年的自我。“一年多来我见识于人,真的要有自我,不能只想着靠某人而求得过好生活。要想过有档次的生活,一定要自己奋斗,这样的果实,尝起来才是心安理得的。人,要脚踏实地才行。其实,子君对自己半生的评价:“一事无成,半生潦倒。”这何尝不是在说我?她能振作,我也要脚踏实地,一步步来,万丈高楼平地起,现在要好好学习,不浪费学费,这才是我这段时间最重要的了。

读后感民间故事读后感600字(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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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的文化底蕴中,包含了很多有趣的东西。最多的有趣文化是经过时间考验的民间故事,民间故事代指哪些没有记载却延续至今的故事,这种故事对于大家来讲是非常猎奇的,大家有收藏过这类型的民间故事吗?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感民间故事读后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读后感民间故事读后感 篇1

西湖,是一首诗,一幅天然图像,有许多个美丽民间故事动听的故事,不论是多年寓居在这里的人仍是仓促而过的行人,没有谁不被这天下无双的美景所招引。阳春三月,莺飞草长。苏白两堤,桃柳夹岸。,一望曩昔游船处处都是,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山,美丽的西湖的美景不只春天独有,夏天里接天莲碧的荷花,秋夜中渗透月光的三潭,冬雪后疏影横斜的红梅,更有那烟柳笼纱中的莺啼,细雨迷蒙中的楼台……不管你在何时来,都会领略到不同寻常的风貌。但在这如明珠灿烂般的西湖里,若能再读上几个西湖传说,那更是一种享用。

爸爸给我在西湖邻近的新华书店里买了一本在整个杭州都撒播长远的《西湖民间故事》,让我全面地了解了杭州西湖的风土人情和每一个一般的当地不一般的故事。看着看着,我就被书中所描绘的人物所投入,更为浅显生动的言语所招引。曾经,我去过好几次杭州西湖,总觉得没有意思。可是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西湖处处充满着美景,处处都藏了高兴,这才让我深深入神。

《西湖民间故事》的故事有许多,如《宋嫂鱼》、《寻太阳》、《白娘子》……听爸爸说,他觉得很美观,所以引荐给我。现在我也喜爱看这本书。

《西湖民间故事》这本书不只丰厚了我的常识,开阔了我的视野,还让我更多地了解自己家园的风情,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书。

读后感民间故事读后感 篇2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西湖民间故事》,听爸爸说他特别好看,果然这本书有一篇故事特别吸引我,题目叫《石香炉》讲的是,有一年巧匠鲁班带他小妹来杭州收徒,一共180个。授教时,忽然刮起一阵黑风,原来是黑鱼精要鲁班小妹做他老婆,小妹为了全杭州人民的安危,答应了黑鱼精,但让黑鱼精给点时间让鲁班替她用山做个3个脚的石香炉,黑鱼精答应了。凿了七七四十九天后,做好了石香炉,就将水里的黑鱼精倒扣在石香炉里,只露出了3个脚。每年中秋节夜里,人们就在“香炉脚”三面透光的圆洞洞里点上烛火,烛光映在湖里,就出现了好几个月影,这就是“三潭印月”。

我读完这个故事,就被小妹的聪明才智所吸引,被鲁班的技术所佩服。他们为了百姓的安危斗志斗勇,为了斩妖除魔想尽办法,小妹能在黑鱼精提出要求时面不改色,仍然沉着冷静,想出两全其美的好主意:第一,能让杭州的老百姓平安健康。第二,能让鲁班的小妹和鲁班一起做工教徒。他们这种兄妹相依,爱护老百姓的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也要学习小妹的精神,智慧。

读后感民间故事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欧洲民间故事》,现在,即便合上书本,我的脑海中依旧能浮现出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动物,还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让我仿佛走进一个奇幻的仙境,久久不愿离开。

在这本《欧洲民间故事》中,有古老的传说,有神奇的神话,有短小精悍的寓言故事。主人公有神奇的动物,有特殊的本领,有会魔法的精灵,还有无所不能的仙人,还有公主和王子,等等。这些故事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如《十二个月》告诉我不要像故事中的妹妹,把无知当无畏,把愚蠢当聪明;《金苹果的故事》教育我嫉妒与虚荣心千万不能有;《两个邻居》教育我,唯有勤劳,踏踏实实地劳动才能摆脱贫困;《小酒馆老板》告诫我做人要诚实守信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酒馆老板》,因为他的道理让我醍醐灌顶,记忆犹深。有一次,我考试没有考好,回家后不敢和妈妈说,便说考了个高分,直到妈妈看见老师发的信息,询问我时,我才说出来,我以为要挨一顿打骂时,妈妈却温和的说:做人要诚实,不能撒谎。

《欧洲民间故事》是一本好书,相信你读了之后,一定会和我一样受益匪浅的。

读后感民间故事读后感 篇4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本《西湖民间故事》。这是一本讲述有关我们的家乡杭州美丽西湖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它由许多的小故事汇集而成,其中的最喜欢的是《明珠》这个故事。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条雪白闪亮的玉龙和色彩绚丽的凤凰,它们是一对十分要好的朋友。有一天,金凤和玉龙出去玩,在一座山上发现了一颗色泽明亮的石头。金凤说:我一定要把这块石头磨成一颗明珠。玉龙听了也跟着说:我跟你一起磨吧。于是,金凤用嘴磨,玉龙用龙爪磨。金凤用嘴装露水,一滴滴的滴在石头上。玉龙把水吸在嘴里往石头上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终磨成了一颗闪闪发光的明珠,玉龙和金凤都非常喜欢这颗明珠,日日夜夜的看守着。可是有一天,珠子的光芒被天上的王母发现了,王母就趁它们睡觉时被明珠偷走了。金龙和玉凤发现珠子不见了,就四处寻找。最后找到了天上,但是王母步肯把明珠还给它们,就在它们争夺的时候,一不小心,明珠掉了下去,地上变成了一滩水,就是现在的西湖。玉龙和金凤为了守护这颗明珠就变成了两座上,就是现在的玉龙山和凤凰山。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西湖是这样来的呀,我们换药学习玉龙和金凤,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

《西湖民间故事》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还让我更多的了解自己的家乡风情,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书啊!

读后感民间故事读后感 篇5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中国民间故事》,这本书是由很多中国民间传说组成。有《牛郎与织女》《孟姜女》《白蛇传》《马兰花》《九色鹿》每一篇故事都那么生动有趣、富有哲理。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九色鹿》,故事的大概内容是:九色鹿救了在水中快要淹死的调达,为了报答九色鹿,他答应不会说出九色鹿的住处。有一天国王梦见了九色鹿,并下令说找到九色鹿的人重重有赏,调达知道这个消息后,就带着国王去找九色鹿,九色鹿看到这个人,一眼就认出了他。这时,九色鹿气愤极了,一眨眼功夫就不见了。国王怒气冲天,下令把调达杀了,调达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言而有信,言出必行,这是我们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这也让我想起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约好星期天去公园玩,结果我却忘了,害得同学在公园足足等了我两个多小时。同学们实在等不住了,就到我家来找我,看见我竟然在吹着空调,悠闲地玩电脑,差点被我气死。他们怒气冲冲地问我为什么不去,我说忘了。从那次以后,我和同学之间有约定时,他们总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还免不了说上一句:你行吗,别又忘了?

是啊,人要诚实,不能违背自己的诺言,既然答应了就要做到,否则自食苦果。

纪伯伦读后感1000字(模板6篇)


阅读书籍时会为我们打开另一扇大门,因此阅读时相当快乐的一件事。作品这本书激发了无数读者的阅读兴趣,读后感通过分析文章的内容让人感觉内心的感受是有依据的。有关作品好的读后感都具备哪些细节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你整理的纪伯伦读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纪伯伦读后感【篇1】

“这本书,那满含着东方气味的超妙哲理和流利文词,予我极深的印象。”冰心先生作为曾经为纪伯伦著作作译的文学泰斗,也被它深深折服。这篇长仅二十八章的披发文诗如同甘露润泽了人道世界的每一寸泥土,从出身到死亡,有缔结婚姻,也有结交情谊,不仅包含无拘无束的自由,还探讨严酷无情的法律,涉及享乐而不忘却痛苦,甚至还关注衣食住行……当然,还要回归爱这最易忽略却是最弥足贵重的上帝恩赐。

在纪伯伦看来,人生有了爱的润泽津润才能称得上完美,而能够笑对死亡的人才是死而无憾。真正的“檀越”出手并不一定大方,却必然是身处极度困窘之境还能激昂大方解囊,人生价值就在于洗去一切耀眼的浮华,而谋求更深刻的内涵。

在《先知》里,爱的气力被完美诠释,不仅是在开篇,在结尾,而是贯串始终,维系着做人的方方面面,承载着人道的每一寸空间。爱是汇河入海的清泉,是适时降临的甘露,是暴雨过后的霞光,是绝音妙律的回响。

爱是付出,也是回报;是无私的,也是自私的;最高尚,也最平凡;他包收留一切,也融入所有。爱是如斯高贵,以至于它永远都不会受制于人世间的恩怨情仇,它源于天然,又高于天然。爱已然超越了人本身,而跃然成为人存在的根本理由和原动力。在爱的眼前,人是何等渺小?拥有爱的人,又是何等幸福?

《先知》无疑给众人点亮了一盏明灯,然而众生之异,使得他们并不会安心沐浴在这柔和的光线下,感触感染心灵的浸礼。正如纪伯伦所言:“对于来自先知的声音,有人用眼睛听,有人用肚子听,有人用钱袋听,有人则根本不听。”面对这一切,纪伯伦只是微闭双眼,倾耳聆听来自自己心灵的强烈震撼——

“爱除了自身别无所予,爱除了自身别无所取,爱不据有,也不被据有。”

“奉献你的心,但不要让对方保管。”

“你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总有一天,你所有的一切将要留于他人。”

“所有工作都是空虚的,除非有了爱。”

……

《先知》中如丝如缕的做人规语有如纪伯伦思惟天空的阵阵轻风,轻曳的是他心中的风铃,回响的是智者的声音。

纪伯伦读后感【篇2】

一反阿拉伯诗歌讲究用典、崇尚神秘的传统风格,也不同于同时代的其他诗人一味地模仿或疯狂的变异,纪伯伦抹去时代的痕迹,解脱思惟的枷锁束缚,仿佛一只热爱家乡的鸟儿,在蓝天上欢快的鸣啭:“我是一朵玫瑰,迎着晨曦,敞开心扉,于是奼女把我摘下枝头,吻着我,把我带在了她的胸口。”通过几个天然界经典意象的闪现,霎时间诗化了读者对美的熟悉和体验,让读者在处处可见的天然景物中对美有了一个形象的理解。

纪伯伦在《爱的生命》一文中有一段:“让我们采撷大地上的果实,犹如精神采撷爱情在我们心中播下的忠诚的种子所结出的幸福之果;让我们用田里的产品装满库房,犹如糊口充实了我们感情的谷仓。”这段柔美的诗句巧用比喻,妙使拟人,将爱情比作忠诚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开满幸福之花,又将糊口幻化成一种结晶和产物,储存在情感的粮仓,在纪伯伦的笔下,爱是精神的战利品,是心灵的抒怀之歌,是润泽津润生命的清泉,饱含生命的能量;爱让无数颗善良、无私和贞洁的心灵在社会中传递,暖和着需要被关爱的弱小的人们,使之更好的糊口和工作;在我们的糊口中,每个人都在做同样的事情,但是我们对每一件事的内心感悟都有所不同,譬如说大家都睡觉,有的人睡觉是为了休息,有的人睡觉是为了获得充沛的体能,而有的人睡觉却是为了与梦境之神相逢,焕发出内心灵魂的火花,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糊口看起来不差多少,但人来到这个世界对心灵的诠释都有所不同,人在物质中穿行,完全否定物质是不可能的。

枢纽是穿越后你能达到心游万仞,襟怀胸襟世界吗?穿越物质糊口不是终极目的,而是让我们的性灵在这过程中得以遨游,得以接受爱的滋养,这也许就是庄子说的一个最简朴的境界“乘物以游心”。爱,代表着但愿,代表着唯有人类社会成员间才有的默契,博爱的情怀,乃生命健康与性情积极的一个标志,它是一记生存的姿态,更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在我看来,爱之所以是永恒的主题,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生命在多元的选择中显得过于迷惘,需要一个坐标、一盏灯塔确定未来的方向和远方的道路,而那坐标、那灯塔就是爱与但愿,纪伯伦在文中表现的爱已非详细的,表面意义的爱,而已经化为一种精神、一种价值、一种情怀,在我看来,他把爱当做了衡量一切行为的绳尺和标尺,当做了确定理想的航标和灯塔。

纪伯伦读后感【篇3】

“这本书,那满含着东方气味的超妙哲理和流利文词,予我极深的印象。”冰心先生作为曾经为纪伯伦著作作译的文学泰斗,也被它深深折服。这篇长仅二十八章的披发文诗如同甘露润泽了人道世界的每一寸泥土,从出身到死亡,有缔结婚姻,也有结交情谊,不仅包含无拘无束的自由,还探讨严酷无情的法律,涉及享乐而不忘却痛苦,甚至还关注衣食住行……当然,还要回归爱这最易忽略却是最弥足贵重的上帝恩赐。

在纪伯伦看来,人生有了爱的润泽津润才能称得上完美,而能够笑对死亡的人才是死而无憾。真正的“檀越”出手并不一定大方,却必然是身处极度困窘之境还能激昂大方解囊,人生价值就在于洗去一切耀眼的浮华,而谋求更深刻的内涵。

在《先知》里,爱的气力被完美诠释,不仅是在开篇,在结尾,而是贯串始终,维系着做人的方方面面,承载着人道的每一寸空间。爱是汇河入海的清泉,是适时降临的甘露,是暴雨过后的霞光,是绝音妙律的回响。爱是付出,也是回报;是无私的,也是自私的;最高尚,也最平凡;他包收留一切,也融入所有。爱是如斯高贵,以至于它永远都不会受制于人世间的恩怨情仇,它源于天然,又高于天然。爱已然超越了人本身,而跃然成为人存在的根本理由和原动力。在爱的眼前,人是何等渺小?拥有爱的人,又是何等幸福?

《先知》无疑给众人点亮了一盏明灯,然而众生之异,使得他们并不会安心沐浴在这柔和的光线下,感触感染心灵的浸礼。正如纪伯伦所言:“对于来自先知的声音,有人用眼睛听,有人用肚子听,有人用钱袋听,有人则根本不听。”面对这一切,纪伯伦只是微闭双眼,倾耳聆听来自自己心灵的强烈震撼。

“爱除了自身别无所予,爱除了自身别无所取,爱不据有,也不被据有。”

“奉献你的心,但不要让对方保管。”

“你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总有一天,你所有的一切将要留于他人。”

“所有工作都是空虚的,除非有了爱。”

《先知》中如丝如缕的做人规语有如纪伯伦思惟天空的阵阵轻风,轻曳的是他心中的风铃,回响的是智者的声音。

对比《先知》中的直面人生,《沙与沫》就显得较为蕴藉,但它句句规语,字字珠玑,表面凌乱的文辞蕴涵着难以言状的深意。这也是许多读者挚爱《沙与沫》的重要原因。

“一粒沙子就是一片沙漠,一片沙漠就是一粒沙子,现在再让我们缄默沉静下去吧。”

“我在埃及的沙土上躺了良久,缄默沉静着而忘却了季节,然后太阳把生命给了我,我起来在尼罗河岸上行走。”

如斯抽象的意境,更具有诗的韵味,品味愈久,回味愈浓。

当然,文中泛起更多的仍是作者对天然,对社会,对人道的思索。

我一直热衷于进行诗歌创作,故选读了《纪伯伦披发文诗精选》这本书,我大约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对这本书进行了精读。阅读完大诗人纪伯伦的精华之作,使我无论是对于人生,仍是在诗歌创作方面都有很大收益。尤其是在诗歌创作方面,使我更深刻地熟悉到,应该怎样用诗歌反映糊口、怎样用诗歌礼赞生命,使我在诗歌的内收留、形式、语言等方面有了创作新思路。在纪伯伦诗歌创作手法的影响下,我创作了我的三首诗歌《孤傲》、《守望》和《大海和浪花》,这三首诗,我并没有刻意的为了创作而创作,它们是我这个人类个体对于生命和糊口的真实个人解读,假如说这三首诗带有纪伯伦诗歌色彩,那是由于我的创作灵感正好产生于我阅读纪伯伦诗作的过程中,是纪伯伦诗歌创作手法在我表述我对生命和糊口的感悟时的天然流露。我感觉我抓到了纪伯伦诗歌创作的精华。

我以为纪伯伦的诗歌创作的精华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纪伯伦在生命的每一刻钟做的每一件事,都在垂问着自己的灵魂,从未背叛自己的心灵所指,从未抛却过对生命的解读,始终都在用一双哲学与理性的眼睛观察糊口、体验生命。

2、纪伯伦的诗歌语言酷似音乐,跟着情感的天然流露与开释,或是低沉,或是高仰,使读者很天然地投入到了洞察心灵、体验生命的过程之中。

纪伯伦在诗歌创作的内收留、形式、语言、思维等方面给了我良多启示。

1、诗歌的内收留:主要是对生命和糊口的感悟、在人类文明的大的历史时代背景下人道的特点,热衷于揭示生命、糊口和人道的本质。

2、诗歌的形式:或是用人与人对话的方式,或是用第一人称,或是将人的众多欲望拟人化、角色化,或是以讲故事的形式,或是以一个先知的身份将人道的哲学播撒给芸芸众生。

3、诗歌的语言:注重用情境化的语言描写自己的心灵所想,使哲学与理性蕴含于情境和糊口之中,给了读者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他的诗歌语言的押韵不是外在上的,而是内在的,布满了音律美。

4、诗歌的思维:注重从两面或多面对要表现的事物进行解读,给读者一个立体的思维空间。

阅读完纪伯伦的诗作,我感觉我这个怒放的生命看到了太阳的光辉,发现了与我一样用哲学和理性的眼睛观察糊口、体验生命的知音,我感觉到太阳的毫光更加灿烂,我的生命信念更加坚定,向上的气力更加顽强与持久!

我不想成为纪伯伦,我只想做一个像纪伯伦一样感悟生命的人。

纪伯伦读后感【篇4】

这本书,我大约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对这本书进行了精读,纪伯伦披发文诗精选读后感。阅读完大诗人纪伯伦的精华之作,使我无论是对于人生,仍是在诗歌创作方面都有很大收益。尤其是在诗歌创作方面,使我更深刻地熟悉到,应该怎样用诗歌反映糊口、怎样用诗歌礼赞生命,使我在诗歌的内收留、形式、语言等方面有了创作新思路。

在纪伯伦诗歌创作手法的影响下,我创作了我的三首诗歌《孤傲》、《守望》和《大海和浪花》,这三首诗,它们是我这个人类个体对于生命和糊口的真实个人解读,假如说这三首诗带有纪伯伦诗歌色彩,那是由于我的创作灵感正好产生于我阅读纪伯伦诗作的过程中,是纪伯伦诗歌创作手法在我表述我对生命和糊口的感悟时的天然流露。我感觉我抓到了纪伯伦诗歌创作的精华。

我以为纪伯伦的诗歌创作的精华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纪伯伦在生命的每一刻钟做的每一件事,都在垂问着自己的灵魂,从未背叛自己的心灵所指,从未抛却过对生命的解读,始终都在用一双哲学与理性的眼睛观察糊口、体验生命。

2、纪伯伦的诗歌语言酷似音乐,跟着情感的天然流露与开释,或是低沉,或是高仰,使读者很天然地投入到了洞察心灵、体验生命的过程之中。纪伯伦在诗歌创作的内收留、形式、语言、思维等方面给了我良多启示。

3、诗歌的内收留:主要是对生命和糊口的感悟、在人类文明的大的历史时代背景下人道的特点,热衷于揭示生命、糊口和人道的本质。

4、诗歌的形式:或是用人与人对话的方式,或是用第一人称,或是将人的众多欲望拟人化、角色化,或是以讲故事的形式,或是以一个先知的身份将人道的哲学播撒给芸芸众生。

5、诗歌的语言:注重用情境化的语言描写自己的心灵所想,使哲学与理性蕴含于情境和糊口之中,给了读者一个广阔的想象空间。他的诗歌语言的押韵不是外在上的,而是内在的,布满了音律美。

6、诗歌的思维:注重从两面或多面对要表现的事物进行解读,给读者一个立体的思维空间。

阅读完纪伯伦的诗作,我感觉我这个怒放的生命看到了太阳的光辉,发现了与我一样用哲学和理性的眼睛观察糊口、体验生命的知音,我感觉到太阳的毫光更加灿烂,我的生命信念更加坚定,向上的气力更加顽强与持久!

我不想成为纪伯伦,我只想做一个像纪伯伦一样感悟生命的人。

纪伯伦读后感【篇5】

有人感叹说中国没有哲学巨匠,对,也不合错误。社会结构影响着文化体系,文化体系影响一个时代的创作。以前读过一篇叫《曹风·蜉蝣》的古诗,如今只记得一句了,“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於我归说”,对人生和时光的探索,是永不沉寂的话题。有人说两千年来中国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可是从种种文学作品中,我们能切当的读出儒道释的意味,同样是观生望死,在各个时代我们都表现出了一种拘谨蕴藉的情绪,看似领悟红尘却又显的放不开,自得时开放潇洒,矢志时悲天悯人,但是你仍是掩饰不了骨子里的蕴藉,中国人是曲折婉转的。我想关于这点王国维先生总结的比较好,“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之作者也。”什么意思呢?一个人外表清高,却难掩骨子里的软弱无奈,看似不错的诗词实则意境不高,不外是一座为掩饰自己自以为的卑下所树立的牌坊。陶渊明,品味够高了吧?但是有人说他祸害了中国文人几千年,一言分歧就躲到深山老林去了。不敢说全部,至少我目前读过的诗词中,诗人凡是碰到不顺畅之事,老是十分消极的,我们理解一首诗,不能只看这一首,它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诗人的情感老是多变的,也许这一秒他挥洒墨水写下人生豪言壮语,也许下一秒就想弃甲归田了,但是无论他怎么掩饰,我们依然觉得他骨子里是消极的。

典型的例子中外都有。梭罗写的瓦尔登湖,光是读书会觉得他品味真高,都天人合一了。但是我们得客观一点啊,得联系实际啊,得看看创作背景啊。实在我倒是觉得他是个怪人,文字都是经由修辞改造的,从书里很少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假如当你发现鲜明亮丽的文字之下却是在掩饰一个人消极避世的丑恶嘴脸,也许你看文字就会读出另一番风味了。人穷老是志短,对大部门人都是合用的,你认为你看透生死了,实则你只是看到了自己想看到的部门。好比姜夔,“数骑轻烟,一蒿寒汐,千古空来也。”够霸气吧?听起来像有辛弃疾的襟怀胸襟了,然而实际上他确实为了换取几两银子买米把老婆卖了的人。莫大讽刺。再怎么润饰,你也只是在为自己的窘迫糊口做辩护。人不善良啊,作为读者的我得客观一点,固然你诗词还不错。

再回到开头,我说文化体系影响一个时代的创作,这是显而易见的。印度文学泰斗泰戈尔的作品就很耐人寻味。他不是宗教信奉者,但是他的作品诗集中却处处流露出“梵”的思惟。这其中的梵已不是代表宗教而是印度的哲学。实在除了中国诗人比较蕴藉,外国作家大都语言中肯,说白了就是直抒胸臆,但是不同于中国古诗的晦涩,外国的诗集看似挺口语的实则内有文章。实在是翻译问题,翻译的再好也很难get到精华,大部门人只领悟到了表面精华,但是不同的文化差异导致我们很难融入这个体系之中。所以我们读起外国诗老是理解的很浅显,这点也让我很苦恼。说到翻译问题在《沙与沫》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很经典“SeventimeshaveIdespisedmysoul.”有的译者翻译为“曾经有七次我鄙视了自己的灵魂”,嗯,很是直白对吧,却好像有点词不达意,由于翻译讲究“信达雅”;有的译者翻译为“我的灵魂只忧伤了七次”。这意境一下子就上来了。所以我以为啊,要领略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精华,看原著是最好的选择。

那么诗人都爱用哪些修辞手法呢?譬如,“我听说,人溺死的那一刻,面前闪现浓缩的一生。我仿佛是个淹死的人,拿信的一瞬间,许多旧事纷至沓来”,这是《再次集》中的一句话,不看背景,我们也能看出这是十分富有哲理的话,哲,体现在它的绘意,理,体现在它的写实,像这种质朴的写作手法在他的诗集中处处有体现。那么诗人还常用哪些手法呢?少不了赋比兴。对,你没看错,不是只有中国诗人会,外国诗人也常用。无论现代诗仍是古代诗都必不可少。要论“赋”的集大成者,外国诗人我只承认莎士比亚,出神入化,绝不夸张。他的十四行诗,俳句,将永远会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比兴”经常连用,会作诗之人肯定都会用到。由于诗歌讲究蕴藉,不像小说,还可以倒叙插叙却不显得突兀反而让人觉得巧设悬念。不外你可以尝试用小说的写作手法去创作诗歌,肯定会很怪样子的。

阿拉伯文化中我比较喜欢纪伯伦的诗集。特别是《沙与沫》。睿智的让人面前一亮,历久弥新。看这句“Theysaytomeintheirawakening,‘Youandtheworldyouliveinarebutagrainofsandupontheinfiniteshoreofaninfinitesea.’”这句的修辞是古今中外常用的,借他人之口,述己之聪明。像中国古人写闺怨词好用,你不要认为闺怨都是妇女写的,实际上大部门都是男性诗人写的,他们真的“闺怨”吗?假如你这么想我要笑死了。闺怨词大都不闺怨,我们这么去理解。一个个满腔热血好男儿辞别故里才华横溢想在政坛文坛上大放异彩,但是却因种种缘由郁郁不得志,这还不就跟受到了冷落的小媳妇一样,宝宝不哭,宝宝有苦就作诗,还不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我在诉苦,于是乎大部门闺怨诗就这么诞生了。

那么我们如何去看待现代诗呢?从民国开始,思惟解放,愿以口语代替晦涩的古辞,为什么首先提出解放的是知识份子呢?啊哈,这个我知道。由于在古代普通民众只管维持生计就好,他们去菜市场买个菜岂非还要酸溜一句诗出来?所以实在民众是说文言口语的,人得先饱暖,才有闲情逸致思索人生,追求理想。在文字中读到的人情百态,都是文人加以润饰的刻意塑造的,还不如街市商人绘画来的真实。到现代,思惟解放,涌现出大批文人墨客,读书的人多了,但是我们不能由于人家能拿起笔写两句话就觉得是作家了吧?作家得有自己的思惟。现代诗人虽用口语,但蜜意不减,意向更加丰硕多彩,气质更加大众化,非大作家才能读懂,我们这些学生也能略微领略一二。这就有了群众基础。还有一点,他们的言论能代表广泛的群众的情感,能激起共识。大众化的思惟就是爱国,成才,惜时,等。小众化的思惟就是某个领域的进步前辈看法,由于这一切是基于媒介传播更加广泛的这一条件前提,所以说,实在文学是时代的产物。好比我就喜欢汪国真,文笔真挚动人,浪漫多思。不再赘述。

诗歌本一家,千百种言语都在吟诵生命的浮世百绘,于活动的时间中看到生死,于静止的聪明中看到永恒。“我不知道什么是绝对的真理。但是我对于我的无知是谦虚的,这其中就有了我的荣誉和报酬。”

纪伯伦读后感【篇6】

最富含哲理最超拔的悟性,传世诠释一个睿智、脱离世俗的纪伯伦!这个“旅美派”的杰出代表,他写出的诗歌,披发文,小说开采一代文坛新风,同时也倍受人们的喜爱!

一种抹去时代的痕迹,解脱思惟的拘束,绝不保存的献出,给人一种美的感觉,他不像别的诗人那样保存神秘,也不像一些诗人那样运用大量手法去描写,他用他的内心写出了他自己的情感,不仅给我们一种超脱世俗的美,就像荷花那样出淤泥而不染。

实在在纪伯伦的创作生活生计中是可以分段的,披发文诗中所珍藏这的《先知》与《沙与沫》可以说是创作生活生计后期的传世之作,也就是这两个传世之作把纪伯伦推上了世界文学史的巅峰,而作为作者学着历程中期的作品《疯人》则表达了对寻找真理的无尽求索与拷问之路。

说实话在这三篇中,我更倾向于《先知篇》。

冰心先生也曾经为纪伯伦的文学泰斗,也被他深深折服过,并且说过这样一句话“这本书,拿满含着东方其吸收的超妙哲理和流利文辞之词,予我极深。”我相信这句话包含了人们对纪伯伦的千言万语。

“船的来临”

“声音无法带走赋予它翅翼的唇舌它只能独自寻找天”

“苍鹰不携巢禾,才能独自翱翔”

“多少次你们沉浮于我的梦境。如今你们驶入我的清醒,也就是我更深的梦境。”

“通过此刻的确是我举起明灯的时候,那灯中燃烧的并不是我点燃的烟火。”

“爱直到永别的时刻,才知道自己的深度。”

这就是纪伯伦笔下的爱与但愿!

我记得纪伯伦《爱的生命》中有一段:“让我们采摘大地上的果实,犹如精神采摘爱情,在我们心中播下的忠诚的种子,在我们心中开满幸福之花。让我们用田里的产品装满库房,犹如糊口充实了感情的谷仓。”这段柔美的语句巧用比喻,妙用拟人,将爱情比作忠诚的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看满了幸福之花好,又将糊口幻化成一种结晶和产物,储存在情感的粮仓,在纪伯伦的笔下,爱是精神的战利品,是心灵的抒怀之歌,是润泽津润生命的清泉,饱含生命的能量。

“白的像浮云满天”

“黄的似阳光灿烂”

“红的如晚霞一片”

我想纪伯伦也是一个触景生情、多愁善感的诗人,所以纪伯伦对色彩的感悟力也是天然极为生动和形象,这一段一是诗意化,二情感化色彩,本段中诗人充分施展联想,运用了“白——黄——红”三种不同颜色,并配以“浮云——阳光——晚霞”三种锦绣的景物作为比喻,形象的捕获到了一幅在离愁别绪人眼中的天然风光图,正所谓是“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充分暗示了作者对亲人和故乡的无比眷恋和怀想之情。

我相信,他的诗歌以后一定会变成一种文化基因,一种文化传统,一种幸福。

让我们一起去读书吧,一起去感触感染最贞洁的幸福!

红书的读后感1000字(模板10篇)


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书笔记呢?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有着让自己感触颇多的情节,写观后感是梳理自己的思路,可以向给潜在读者一些参考,为此,工作总结之家小编花时间整理了红书的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红书的读后感【篇1】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抬笔摘下如此诗句,内心激荡不已。在历史的长廊中穿梭回荡,动荡年代,慷慨的英雄是时代最耀眼的光辉。

不由得又想起不久之前看过的小说《红岩》。在黎明前的黑暗之际,仁人志士们仍在牢狱中,以行为引导中国人民,谱写壮丽之歌。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激烈斗争。代表人物许云峰、江姐、成岗在经历生不如死的折磨时,仍坚定着崇高信念,在光辉到来之际,不畏反动派的无情迫害,英勇就义。

狱内狱外种种复杂残酷的斗争与作者笔下的众多英雄人物都带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坚强如许云峰,无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始终不屈不挠,让敌人束手无策;充满传奇色彩的疯老头华子良、天真可爱的小萝卜头乃至阴险狡猾的特务头子徐鹏飞等人物形象,都通过激荡人心的文字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站着,是冲锋的战士;倒下,依旧是革命的先导。书中的江姐正是最佳范例。丈夫惨死时,她不曾软弱,带着丧夫的悲痛,毅然投身革命事业;被上酷刑时,她不曾软弱,以钢铁意志,抵御竹签带来的肉体疼痛;被秘密杀害时,她不曾软弱,以个人的牺牲,为革命带来光辉的明天。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无论何时,她都是被人民所铭记的烈士;而我,则将江姐作为学习的对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像江姐一样拥有坚强的意志,挺直脊梁,做一个正直的人。

闭上双眼,书中故事主人公的悲痛与慷慨依旧激荡心中。望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处处充满和平安定。忆当年,衰草连天,金戈铁马,英雄以鲜血铸就光明。如今的我们,须追忆:追忆那光明到来前的黑暗,追忆那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追忆那坚韧不拔的英雄;如今的我们,更须传承,我们要传承先烈的那份英勇无畏,我们要传承革命的精神,我们要传承红色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山野披上了红色的风衣,大地穿上了红色的嫁裳,江河舞动着红色的缎带,鸽子沐浴着红色的霞光。屈辱已为历史,号角早已吹响。胜利铺满中国大地,春暖花开。我们将永远铭记,那些为了中国的太平盛世,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那一段屈辱的历史中,舍小家为大家的仁人志士们。

身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红色文化,弘扬先烈精神,用行动维护盛世,用梦想铸就强国。

有碑未可明处立,同埋地下听大潮。英雄,总会被人们铭记;盛世,总会被我们开创!

红书的读后感【篇2】

近来,我读了一本军事名着《红岩》,它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从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便是那位伟大的女性江雪琴。当她看到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时,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突然看见了她丈夫的名字。一个女人如何受得了这般沉痛的打击?她热泪盈眶,喉咙梗塞,不忍再看。她禁不住要痛哭失声,但她知道自己担负着党托付的重任,不能浪费时间,辜负党。她努力抑制自己悲痛的情绪,想把这般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把悲痛化为动力,坚强斗争。当她被国民党严刑拷打、用竹签扎手指时,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她光辉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他们的事迹给了我启示:在那充满烟火的年代,只有坚强不屈,才是最后的胜利。国民党虽摧毁了他们的躯体,但是坚强的意志却会永世长存。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忘记那些坚强斗争的人们,如今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中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永远铭记那些为我们今天铺路的人。

红书的读后感【篇3】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每当这支歌响起,我便想起了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闪闪红星》。

这本书催人泪下,感人肺腑。通过优美流畅的语言,曲折惊险的情节,给我们讲述了:在江西一个叫柳溪的村子,居住着几十户贫苦人家,他们受尽了恶霸胡汉三的剥削和欺压,饥寒交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有一个叫潘冬子的小男孩,他机智勇敢,顽强不屈。在一次红军与敌人的作战中,他把敌人唯一逃跑的桥给炸了,使得红军把敌人全部歼灭。潘冬子的爸爸是一名红军战士,在他要与红军队伍转移到井冈山的前一天,他送给潘冬子一颗闪闪的红星。就是在大家的帮助下以及闪闪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终于杀死了胡汉三,替乡亲们除了害。

读完这本书,我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在qiang林弹雨中来回穿梭;时而看到了潘冬子顽强的与敌人抗争;时而看到了潘冬子冒着生命危险给红军送敌人的情报我们沐浴在党的阳光下,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的幸福是红军战士们用鲜血染成的,用生命换来的。革命战士们,大智大勇,无谓艰辛,勇于奋斗的精神,是他们为我们开辟出了新的未来,是他们为我们打出了如今的美好生活。是啊,正如歌中所唱跟着毛主席,跟着党,闪闪的红星传万代。我们要好好学习,报答祖国。《毛泽东的故事》读后感每一个中国人都会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但我只是从电视上认识了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红书的读后感【篇4】

我读了《红军故事集》才晓得陈毅自治伤口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1934年10月,在长征中,陈毅在反围剿战斗中大褪受了重伤,中央领导决定让他留下,领导南方人民坚持斗争。1935的夏天,陈毅回有山不久,大褪的伤口就发炎了。他忍痛坚持走路,指挥作战。一天,陈毅去大庚岭下开会议,在出发前把伤褪跷在大石头上,抹了万金油。这时大宋同志走了过来,陈毅马上把褪放下,若无其事的站起来和他一起走了。

黄昏之时,陈毅趁人还没到齐,悄悄地到树林中拼命的挤着伤口,不料被大宋和聋牯同志看到了这个场面,都十分的心疼,他们看见陈毅的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流,身上单衣全湿透了,脓血滴在地上,把黄泥都浸透了一大-片。陈毅马上叫他们帮忙,经过了好一会儿,陈毅才把伤口包扎好,之后便去开会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只有把生死的念头排除,就没有什么事完不成的。红军中的英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这只是其中的一件,这些鲜活的事例还告诉我们只有坚持斗争不怕伤痛,不怕牺牲,才能解放全中国。

红书的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红书的读后感【篇6】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红书的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回望硝烟》。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是纪念建党90周年许多革命前辈回忆长征时代到中国革命的一首首悲壮的诗篇。长征中,在红军战士的热血奋战下,占领了枪林弹雨中的泸定桥;艰难的爬过了鸟儿飞不过的大雪山;又走过了寒冷饥饿缺氧的大草原。经过红军战士的英勇战斗,终于走完了二万五千里的革命征途。八路军、新四军浴血奋战。忘我的革命精神与日本侵略者作战,有许多战士壮烈牺牲,用他们的鲜血谱写了壮丽的诗篇。八路军战士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使用了厉害的对战方式,让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海洋中。赶走了日本人,国民党撕毁了停战协议,展开了大规模的内战。人民解放军又投入了新的战争中,他们依靠人民的力量和铁的纪律,奋不顾身、英勇杀敌,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五星红旗插遍了祖国大地,解放了全中国。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警醒后人。《回望硝烟》不仅是一部描绘民族解放历程的煌煌精品,是一部反映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鸿篇巨制,更是一部刻画国民党从执政到下台、从辉煌到失败全程的史诗大作。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正处于命运的危难时刻:帝国主义列强虎视眈眈,妄图灭我中华,瓜分我领土。一些有识之士纷纷行动,寻求救国之路。其中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然而这一革命的果实却又被袁世凯窃取。紧接而来的军阀混战,更进一步的加剧了人民的苦难。

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中国,却不能堂而皇之的拿回自己的领土,那些强权国家,根本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硬是将德国在中国的权利转让给日本。“弱国无外交”,

《回望硝烟》书中的一句话,告诉了人民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自救就必须自强。

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个时候诞生的。它应允了历史的要求,应允了民族的要求。它的诞生,给中国带来了希望,给人民带来了光明,为中国革命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从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开始了艰苦的斗争,最终终于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劳动人民翻身做了主人。

光阴似箭,现在党已经90岁了,从当年的“风腥血雨”到现在雨过天晴,又有谁能体会当时的艰辛历程呢,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才是甜。当共产党诞生的时候,就仿佛注定它以后的成功,看完《回望硝烟》才明白,当初党的诞生,就是为现在的和平而建立,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战争,但我们依然不能忘记共产党对我们的“恩赐”。毛主席说:“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所以,我们要在这幸福安定的环境下学习生活,要加倍得珍惜,为祖国繁荣昌盛而努力。

红书的读后感【篇8】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ròutǐ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看的书是《小金马》。它这本书要讲的是主人公小金马的勇敢。

故事开始了,大家听好了:

秋天到了,太阳从东方升起,照得麦子金灿灿地发亮。麦田里,走来了一列整齐的队伍。他们唱着歌儿,向前走去。“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儿童团长是小金马。他今天十三岁,红色的小脸蛋,高高的鼻梁,真可爱!

孙家庄小学放假了。小金马带着队伍去麦田巡逻。他他们扛着鬼头刀,红缨枪,真威风!

金马的后面是他的弟弟小林。小林五岁,他拿着妈妈的木梳当手枪。吴大叔的儿子金海,拿羊角当号兵。

孩子们向麦田东边的青松林走去。它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葬在这里的十三位叔叔。他们把墓地种满了红月季,坟前的草上,经常有朵朵花儿。

但是、今天他们看到的却是一片空,草儿没了,花儿也没了。小金马起的愣住了。金马爸爸来了。他对叔叔说:“同志们!抗日战争胜利啦!安息吧。”……

听了这一小段,你们感受到小金马的勇敢了吗?

如果感受到了,那就多看看红书吧!

书中的小金马是那么的勇敢,坚定。我爱看红书!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红书的读后感【篇9】

“生命与榜样相悖。如果你根据一个榜样去生活,那么你活出的就是榜样的生命,但是如果你不活出自己的生命,那么应该由谁活出你的生命?所以,活出自己吧。”荣格

荣格在《红书》中序言里的这句话,让我激动的开启了这本书的旅程。

很多人知道这本书,说看不懂,看着太高深。

有些人则认为荣格是疯子,疯子的书没有价值去看。

有些人觉得这是精神分析流派的书,不走这个流派没有必要看。

我也是一直不知道这本书,对荣格本人也没兴趣。偶然在书店中看到,很好奇却也因价格而放弃。

缘分让我通过一个课程大概了解了荣格的理念,很感兴趣,友人便赠予此书。面对又厚又大的它,我感到压力,同时看了目录却又控制不住的想要翻阅。书中很多对话,很多意象,有趣中引人思考和联想。

最开始的这句话,是书中重点之一,在后文中多次加以解释。

我们从小被太多榜样教育,像学霸哥哥姐姐一样,像谁谁谁画画好,像谁谁谁唱歌好。尤其当爸妈夸赞别人长得真秀气,长得真高,真乖之类的,作为孩子一下子就认为那样是爸妈喜欢的,之后便以此为目标,变成那样或完全不要变成那样。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想要被看到。

我们的独特没有办法被看到,我们便会将其隐藏,生出多种面具也好,防御也好,按照这里的就是榜样。

当孩子有孩子的榜样,当学生有学生的榜样,然后职员的榜样,父母的榜样,等等等等。社会制度和奖罚体制也会添油加醋。

榜样的生命被大家活出,那么团体就只有一个榜样了,很可能几千人只是一个人。当大家的自我生命活不出来,它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它的任务就是要活出自己,这样便可能会产生矛盾,引起疾病,不论心理还是身体。

榜样在大脑中,尤其在左脑,这要感谢我们的大脑发育。左脑晚发育,却被如此看重;好似我们如此在意未来,而非当下,也忽略过去历史。

同时,生命在心中,在身体,它完完整整的,只是被包裹,被压制,被忽略。就像我们小时候被对待的样子,我们也这样对待我们自己。我们以为榜样就是我们一生的目标,为此付出一生在所不辞,流芳百世,可能成了别人的榜样也不一定呢。而我们的灵魂和神性被包装的厚厚的,它不会被流传,因为它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它只有被发现被展示,同时它也一直在想要突破。

很多人说心中有股冲动,可是不知道怎么释放。也许那反而是真正的自己。

如果你不活出自己,那么谁来活你?

如果你要活出自己,就要找到真正的自己。

它就在你身上,不在宗教,不在道德,不在法律,就在你身上。

红书的读后感【篇10】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1

《闪闪的红星》的作者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李心田。小说写了主人公潘冬子成长和参加革命的故事。1934年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离开柳溪去了延安。潘震山(小名冬子)的父亲潘行义参加红军去了延安。父亲临走时送给冬子一颗用红布包好的红五星,后来这颗红五星就成了冬子思念亲人的信物,以及不怕牺牲参加革命的精神支柱,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去战斗。潘震山是个苦大仇深的孩子,在冬子7岁时,他爸爸的腿被白狗子的枪击中;9岁时,他爸爸去了延安,他的妈妈当了新四军,为了保护同志,不幸被柳溪的大恶霸胡汉三抓住,被火活活地烧死了。这样的现实在潘冬子的心里留下了深仇大恨。尽管冬子还年幼,可是爸爸、妈妈的血在他身上奔流着,他立志要做爸爸、妈妈那样勇敢,不怕牺牲的人。每当他想念爸爸妈妈的时候,他就拿出红五星来看看,就好像看到了爸爸妈妈。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延安地。潘冬子决定去找他的父亲,在寻找过程中,他多次被坏人抓住,又逃出来。他又游过了长江,在筋疲力尽的时候,是红五星给了他力量,他想到了一定要找到解放军,找到爸爸,终于坚持了下来。为了给妈妈报仇,他参加了游击队,他也曾用大火烧过胡汉三,但没烧死。敌人三番五次的攻击冬子,都被好心人救了过来。在红五星的伴随下,经过15年的努力,潘冬子协助游击队攻下了柳溪,他也亲手把大恶霸胡汉三杀了,为妈妈报了仇。柳溪太平了,潘冬子成了解放军,虽然他没有找到父亲,但红五星就好像父亲一样时时在他身旁。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继续去战斗。

潘冬子一家都是伟大的、勇敢的,他们不畏艰辛,不怕牺牲打日本侵略者,打恶霸地主。尤其是潘冬子,他小小年纪就经历了那么多的艰辛。他特别勇敢,他敢用自己手无寸铁的身躯去阻止那些有刀有枪凶恶的敌人的人。这个暑假,我还看了《小英雄雨来》和《神笔马良》。潘冬子和雨来还有马良都是好样的,他们都是像我这样的年纪,但他们都能不顾一切地去保护他人,保卫家乡。我敬佩他们,决心要向他们学习,等我长大了,一旦有人来侵略中国,我就要把愤怒的子弹装进抢膛,让枪喷射着愤怒的火焰向敌人射去;我还要把仇恨装在刺刀上,让刺刀闪着复仇的寒光刺进敌人的胸膛。不过,我现在最要紧的是就是多读书,读好书。还有就是要锻炼好身体,这样才能够一旦国家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能为国家出力,就能红星照我去战斗。

这就是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的感受。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2

读罢《红岩》,我心情跌宕、义愤填膺。共产党员,许云峰,一心为了建立新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信念,使得他在通红的烙铁和惨绝人寰的刑具前毫不畏惧。这是何等的伟大!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走向生命的终点……”

新中国的成立,共产党的胜利,正是这一个个党员的不屈与执著!只为心中的一个信念,只为革命的光明前途,一位位流星般的党员,用身体化作天边绚烂的银河!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我愿把牢底坐穿!”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是革命先烈用不屈换来了革命的`胜利;是革命先烈用执著换来了革命的最终成功;是革命的先烈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幸福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惊人意志默默地坚守党的秘密,为革命做出贡献!我们一定要铭记这些顽强不屈的英雄,更要秉承他们的遗志,为我们亲爱的祖国好好学习。一定要百倍珍惜这美好时光,不虚度光阴,革命者用鲜血谱写了一首首悲歌,我将会用青春书写一段段篇章。因为我们同是炎黄子孙,我们同是华夏儿女,为信念而战,为梦想而拼!创造无悔青春!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3

重温红色记忆传承长征精神

看里约奥运会,最让我们敬佩的是什么,是女排精神,但与女排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当然是长征精神了。前几天,我在书店中无意翻到了《长征》这本书,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在我的心中红军是一个被称为天下无敌的队伍,是一个能克服一切困难的队伍,是一个不怕牺牲的队伍,是一个创造举世无双的壮举: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队伍。在长征途中,还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最后英勇牺牲了;雪山上,军部长为了把棉衣发给每一位士兵,自己却冻僵了;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了,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的埋在了沼泽地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才知道生命的宝贵。爬雪山、过草地、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完成了,只为什么,为了新中国,为了人民,为了我们现在和家欢乐的幸福。

我知道了这么多长征的事迹后,想到了我们学的一首古诗:七律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想到了我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却没有尽自己应尽的天职——学习,当遇上数学,特别难的题就不做了,想到了操场跑圈的时候,心里老想着偷懒,没有红军顽强的毅力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我感到非常惭愧,自责。

长征,谱写了一首中国革命的交响曲,描绘了一幅悲壮的画,叙述了红军的大无畏,我们要把长征铭记在心,把长征精神发扬光大。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4

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就是一本这样的好书。他让我知道了许多中华民族的良好精神,如:勤劳勇敢,刻苦耐劳,勤俭朴素,勇敢顽强,不屈不挠等。其中“郑和七下西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

1405年7月郑和率领着庞大的船队,由江苏省太仓市浏家港出发,展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对外交流的历史,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郑和又于1407年、1419年、1413年、1417年、1421年、1431年出使西洋,经过占城,、真腊、满刺加、彭亨、苏门答腊、旧港、爪哇、阿鲁、锡兰山等30多个国家。在当时,这是不容易办到的。但是我们中国办到了,那是因为我们中国有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虽然现在我们用不着像郑和这样,但是我们仍然要学习这种精神,不要遇到困难就放弃。郑和每到一个地方,即拜见国王或酋长,宣读明帝诏书,赠送礼品,建立友好之邦。郑和的船队成了友好的使者和经济交流的桥梁,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往,在各国播撒友谊的种子,也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这也就是我要学习的,与世界每个人都友好相处,建立友谊。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保留着以郑和名字命名的城市、港口、庙宇、宝塔和水井。如泰国的三宝港三宝庙、三宝塔;马来西亚的三宝城、三宝井;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垅、三宝公庙、三保墩、三宝井,还有郑和锡兰碑等。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比哥伦布首航美国大陆早87年;比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早93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16年。

《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还有许多的故事,告诉我们许多中华民族精神,我们以它为荣,并要让这种精神延续下去,做好21世纪的新主人。

读红书读后感600字5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妞妞的小女孩和一个叫湾的小男孩他俩隔河而居。因为湾的父亲是个骗子,所以妞妞每天见到湾不理不睬,可湾还是常常游到妞妞家附近的河滩上表演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当地一种类似游泳圈的东西)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直到有一天,湾带着妞妞去河的中心玩,突然,湾把红葫芦从妞妞身上拽掉,妞妞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而湾却不管。妞妞开始下沉,在水中拼命挣扎,最终还是靠自己浮出了水面。妞妞十分气愤,发誓不再与湾来往。之后,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湾道歉,而湾却已离开。

此时,我突然想起爸爸教我学骑自行车。由于胆小害怕摔跤,我就让爸爸在我身后一直扶着车座不许放手。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虎着脸说:“你自己会骑了,还用我保护?!”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往家走。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着车去追爸爸,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不用爸爸扶我竟然也会骑了!

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的放手就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