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吹牛大王读后感600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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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之家栏目推荐你阅读“吹牛大王读后感”等专题内容。

为了满足精神需求,我们经常会看一些书籍,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把这些感受写下来。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现在你是否对作品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吹牛大王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1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书本中的男主角闵浩森男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他的奇特故事也许是笑话和疯话,但充满了想象力和机智。看了他的故,和他一起笑笑吧,在他的惊心动魂的历险中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快乐。书里写了四章48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不可思议,光听名字就觉得很奇怪了,比如《八条腿的兔子》,《一分两半的马》,《奶酪岛屿》,《在鲸鱼胃里跳舞》,《燧石炸狗熊》,《自动吹响的号角》……

有一件事,我觉得非常出奇,说伯爵碰到一只巨大无比的狗熊,他又累又乏,没法搏斗,就掏出一颗打火石扔进狗熊的嘴巴,又掏出另外一颗扔进狗熊的尾部,两颗火石在狗熊的肚子里碰撞激起了火花,把狗熊炸得血肉横飞。

跟闵浩森比我觉得自己很懦弱,遇到不会的时候就不会想办法。老是死脑筋,有一次考试的时候不会的就空着,最后考到了一个坏成绩,被爸爸妈妈责骂。实在太后悔了。

从这件小事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在而生的道路上布满了困难。要自己解开这些痛苦与困难,只有刻苦的学习,获得更多知识,才能做得更好,就像莎士比亚说的那句话:不要只因一次挫折就放弃你原来决心向达到了目的。我们遇到挫折就放弃原来的目的,那是错的,应该从失败中站起来付出行动向目标前进。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2

哦?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书是《吹牛大王历险记》。什么?你不知道《吹牛大王历险记》?你OUT了!算了,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吧!

这本书主人公是闵希豪森男爵,他是一个既爱说大话,又集机智、勇敢、正直、热情为一身的骑士。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拉斯伯。

书里面的故事处处体现主人公的勇敢,处处体现奇迹。

这本含义深刻的书也给了我一些小小的启发哦!那就是:“奇迹就在我们的身边,就要看你遇到困难、遇到事情,试不试,有时向前迈一步,将会是一片蔚蓝的辽阔天空。但是,你如果不愿意迈出这关键的一步,你将继续留在一片阴影之中,永远走不出来了”。所以,我就会说:“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关键的一步,看你走不走”。

爸爸妈妈不反对我疯狂找书看,但怎么可能不说我,不劝我两句呢?但我谁的都不听,专门找《吹牛大王历险记》来看。嗯……的确有点可笑,是吧?反正我觉得非常好玩。那时小,不知道翻完东西放回去,搞得这一堆、那一堆——家里乱糟糟的,像一个旧物回收站,甚至比旧物回收站还要乱一点儿。

记得那次买《吹牛大王历险记》时,是20xx年了吧,我非要妈妈给我买一本。那时我还是很坚持的,一直大声叫喊。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给我买了一本。我爱不释手,天天抱着它睡觉呢!

怎么样,现在了解我这本书了吧,这也是我最想时时刻刻都抱着的书!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原本《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十分有趣,让我来为大家开心一番吧!

这本书时代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闵希豪森的男爵,他总是喜欢讲一些冒险的经历,别人都笑他,认为他在说大话,但他却若无其事,一点都不气愤,从这可以看出他大气的品质,读《吹牛大王历险记》有感450字。这一点我们应该学习他。

这本书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发疯的皮大衣,那里讲述了一件皮大衣可以动。还有是:我的怪仆人,那儿讲述了老爷爷遇见了第一个人是一个腿上绑着一个六十斤重铅球的人,但他却能跑得飞快;碰到的第2个人是能趴在地上能听小草长出来的声音;第3个是能从十二层楼上射中小麻雀的眼睛,第4个是能拉倒整片森林的人;第5个是能用鼻子孔吹动好几架风车的。你看,这是不是太厉害了呢?是不是太离谱了呢?

虽然,这本书很精彩,但是,我们不能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经常说谎、吹牛,不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读后感《读《吹牛大王历险记》有感450字》。就像电视中的犯罪分子一样,用报纸折成方块状,再 用一张百元大钞盖在上面让别人以为里面有很多钱,很快就被警方抓获,进了监狱。

所以,大家要吸取教训,不能吹牛!我们要用自己的汗水和心血来赚取应有的钱财!光明正大的花。

吹牛大王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的一小段,觉得挺生动,吸引人,让我啼笑皆非。所以我建议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可以去看一下。

这本书主要概括了作者德国孟豪森惊险,刺激的小故事。他讲了自己许多异想天开编的冒险的'故事。他不仅是个冒险家,还是一个著名的吹牛大王。使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段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一天,孟豪森出去打猎,郊外的空气清新,野鸭们趁此机会出来觅食。孟豪森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用一块猪油,系在一根绳上,之后把绳子拉直,然后用力地甩了出去,野鸭们闻到了猪油的香味,争先恐后地游了过来。那些鸭子,一个个都被绳索串了起来,看到计谋得成。孟豪森欣喜若狂,因为晚上就可以吃到美味的鸭子了。

我觉得孟豪森真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他的幽默才智让我敬佩不已!在现实生活中,想象和幻想是并不可少的,至今为止,世界上每一项高科技的发明都离不开想象。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什么事情都离不开神奇的幻想,哪怕是做梦,一个幻想的梦,假如你把这个梦变成真的,你说不定还会成为一个制作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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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吹牛大王读后感


投身于图书是一种重要的放松身心的方式。当我们阅读作者的著作时,我们经常能够从中获取一些启示。当我们面对着一本令人惊叹的书时,我们可以花些时间来写下读后感,以此分享我们的喜悦给他人。这篇网络文章题为“吹牛大王读后感”,非常优秀并值得阅读。欢迎您来学习和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1】

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书中的男主角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他的故事也可能是笑话和疯话,但充满了想象力和机智。书里了四章,48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有意思,而且很不可思议,比如《八条腿的兔子》,《一分两半的马》,《在鲸鱼胃里跳舞》,《自动吹响的号子》等......

我跟男主角比,我觉得我自己差远了,我遇到不会的时候,就不会自己想办法,老是去叫爸爸或妈妈。

当我从这件小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道路上布满了困难。要自己解开这些痛苦和困难,我们只要有刻苦学习的想法,我们就可以学到很好的知识,这样,我们才能更好。

我们要像莎士比亚说的那句话:不要只因一次挫折就放弃你原来决心向达到了目的。我们遇到挫折就想放弃原来的目的。那是错的,应该从失败中站起来付出行动向目标前进。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2】

上一周我漂流到了《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有趣的故事书。

这本书讲述了吹牛大王孟豪森男爵的有趣故事,都是些不切实际、夸大其词的幽默故事。孟豪森男爵是个很有想象力的人,他很勇敢。有一次,孟豪森男爵来到一片美丽的森林里打猎,突然出现一只公鹿,这时他发现没有子弹了,他把自己正吃得樱桃放进枪膛里,一枪打进公鹿的脑袋里,可是公鹿没有受伤,一转眼逃走了,一年后,他又来这片森林打猎,他发现森林有只公鹿,这只公鹿的头上长着一棵樱桃树,他想到这是他去年射出的樱桃核长成的,这次他撂倒了公鹿,吃到了鹿肉又吃到了甜甜的樱桃。

孟豪森男爵虽然遇到的都是很离奇很不现实的事情,看起来他在吹牛,其实他是用快乐和幽默克服内心的害怕,在困难面前,也能用智慧化解,他爱冒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幽默乐观值得我们学习,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小朋友要讲实话,不能说假话,更不能吹牛,不切实际地讲述一件事情,我们要做诚实、机智,快乐幽默的好孩子。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3】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介于童话和科幻之间的书。在毕尔格的笔下,敏豪森男爵的形象被刻画得栩栩如生。他是一个既有着爱说大话,同时又具有幽默风趣、勇敢机敏等优良品质的神秘骑士。作者运用了夸张的比喻手法,通过大胆的想象,向人们讲述了敏豪森男爵经历的一个个既惊险刺激又滑稽可笑的冒险故事。书里写的48个故事,甚至连每一个故事名字都使人惊奇、引人卒读,如《眼睛里的火星》、《猪油猎野鸭》、《燧石猎狗熊》、《到月球旅行》等等。

我觉得情节最滑稽可笑而且最富有想象力的故事是《猪油猎野鸭》。说的是伯爵有一次看见一群野鸭,想捕获它们,但火药袋丢了,于是他掏出一块猪油,将猪油绑在一根线上,一只野鸭吞了下去,又从屁股滑了出来,就是这样一群野鸭一个个被串了起来。这个故事逗得我几次哈哈大笑,它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忘掉。同时我为毕尔格的幽默风趣和高超的想象力所折服。

我从这本书里知道憧憬和想象是形成发明创造的重要基础。因此《吹牛大王历险记》是我们少年值得一读的`好书。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4】

《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是由许多单独的小故事汇集而成的,故事之间有一定的连贯性。下面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吹牛大王历险记》读书心得,更多内容请访问。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书心得(一)

这本书里讲述了一个机智、冷静的人,他就是敏豪森。书里面讲述了一个个美妙的故事给我带来了新奇、快乐和无限的遐想,书中的主人公敏豪森利用自己的智慧一次次解决难题的方式都令我佩服的不得了。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故事,让我最难忘的故事有:狼架的雪橇、周旋在狮子和鳄鱼之间、制服恶魔的妖龙………这些故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我想这些故事会让我终身难忘的。这些故事都描写了敏豪森在解决凡人解决不了的难题时表现出的机智勇敢、冷静并善于思考,善于分析的.精神。

现在,我就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的朋友们,让他们从小就做一个像敏豪森一样机智、勇敢、善于分析和思考的人。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书心得(二)

最近我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它是德国作家拉斯伯著的。

这本书虽写的离奇,虽是在吹牛,要不怎么叫《吹牛大王历险记》呢!但是书中的主人公明希豪森的勇敢、智慧、善良、热爱生活和热爱大自然深受我们喜爱。

这本书鉴于童话和幻想之间,主要描写了明希豪森生活,探险等。

明希豪森抵达了世界闻名的活火山下,决心要把这座活火山内部结构搞清楚。于是纵身跳下去。可怜的身子顿时伤痕累累,一下就疼得昏了过去。等醒来,却发现是传说中的火神伏尔甘很容易激动,往往会怒气冲天,大声咒骂,每次打骂仆人们的时间就是火山爆发的时间。而火山的形成是火神伏尔甘从他的烟囱里飞出的灰堆积而成的。这样的神奇荒诞,却使我们认识到探险的故事就是如此神奇引人,也使我们明白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上,都要开动脑子,勇于探索。

聪明的捕鸭神手,机智,果断提着辫子跳出泥潭的男爵先生,吸引着我们的注意。

读完了全书,我发现主人公在遇到各种险境时,都能转危为安,正如人们所说:“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以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和勇敢不畏困难的精神,任何事情都能成功。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同学们也来看看这本书,相信你会有更多的收获。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书心得(三)

这本书是由许多单独的小故事汇集而成的,故事之间还有一定的连贯性呢!这些故事都是由主人公敏豪森男爵,经历一个个惊险有趣的传奇故事,并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

民豪森男爵出生于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曾经在俄国军队中服过役,跟土耳其人交过战;足迹遍布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大陆;还到过人迹罕至的北冰洋,并遇到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回国后将自己的经历加上独特的幻想,编造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

他一讲起自己的历险故事,就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一发不可收拾。就这样敏豪森男爵就成为德国公认的“吹牛大王”。虽让人难以置信,但是每一次读的时候,就好像被他拉进并纵横驰聘在他所构筑的童话世界里了,并且经历着一次次童话之旅。

读完整个故事,我发现,不管是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收获,还是在一次次的危险的情况下总变得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战功,这些离奇的故事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要面对许多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学会勇敢、机智、冷静地来面对,那么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5】

今天读了漂流书《格林童话》故事书,读了《两兄弟》的感受是:两个兄弟一个是好人,一个是坏人,我的启发是不要象里面的坏哥哥学习,要向善良的弟弟学习。我学到了做人要正直,要做一个有用的人,能帮助别人。不能向坏哥哥学习,做人贪得无厌,这是一种不好的行为。我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故事主人翁冯.明希豪森男爵所讲了一系列吹牛故事,虽然我知道故事是虚构的,但深深被丰富多彩的虚构内容所吸引。

故事从“可以自救的大力士”讲到“烈士暮年”,一共有32篇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鱼腹之旅”的故事,“鱼腹之旅”是讲冯.明希豪森和他的叔父一起去航海旅行,从荷兰阿姆斯特丹出发,准备前往锡兰,这次旅行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替荷兰国王送一份重要文书。在途中遇上恶劣的天气和大风浪,船被吹上了一个小岛上,幸好船依旧完好无损,并没有受到什么损伤。但看到令人惊叹情景,庞大的大树被连根拨起,但又回会奇迹般的落回原地,很快生根发芽,就跟没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但还是有一棵树偏离了原来的位置,因为树上有一对夫妇在暴风雨来之前在树上摘瓜,来不及躲避,被连人带树吹走了,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树的重量有变化了,所以归位时有了偏移。因为偏移,还压死了岛上人民最痛恨的国王,正当夫妇俩吓得面如死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因为杀死国王,是灭族之罪。然而就因为这意外,人民非常对他俩感激不尽,最后拥戴他们做新的国王和王后。

作者的丰富想象力,把故事描述的精彩生动。我从中认识了很多好的词、句,多阅读对我们以后写作文很有帮助。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6】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奇特的书,名叫《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的内容荒诞离奇、风趣幽默,一个个千奇百怪、妙趣横生的故事让我着迷,一个个英勇无畏的人物令我赞叹:聪明机智的`明希豪森男爵,用他的聪明才智打败了狗熊;在战场上头部受了伤的老将军斯科本丹斯基,竟然喝酒时能把头盖骨打开让酒气蒸发掉。还有八条腿的兔子,跑累了就翻一个身,怪不得明希豪森追不上它呢!力大无穷的明希豪森竟把敌军326门大炮徒手扔进了大海里,真厉害呀!这些故事和人物一定令你大吃一惊吧,不过我觉得最不可思议的还是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明希豪森男爵躺在茂密的树阴下,因为天气炎热,于是他便把衣服敞开,不一会儿就睡着了。不料,他的猎狗却跳到他的身上,开始舔他的胃部,舔着舔着,居然把他的胃都舔了出来,因此医生为明希豪森重新装了一个猪胃,可也有副作用,比如:他总是在水洼里打滚,还不是哼哼叫,就像猪一样。后来国王送给明希豪森一匹骏马,明希豪森很喜欢,还带那匹马参加了比赛,并且赢得了胜利。最后那猪胃经过几番折腾以后,终于变成了人胃。

这个故事是不是令你难以置信呢?还有更多奇趣的故事呢,快来买《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看看吧!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7】

故事的主人公是明希豪森,他勇敢,聪明而富有爱心。他一生中经历过许多奇奇怪怪,各种各样的事情,他讲的故事非常离奇,他是。他很自豪,他是一个吹牛大王。

本书第一个故事是巜拉着辫子跳出泥潭》。那一天,明希豪森外出打猎回家时都快累的在马背上睡着了,突然,明希豪森的马阿雅克斯停住了脚步,长长的叫了一声。他抬起头一看,原来前面是一个非常大的泥潭。他想这算什么,他的宝马后腿一蹬便跳在半空中,他低下头一看。这个泥潭非常的,明希豪森想:哎呀,克斯也累了一天啦,可能跳不过去。于是,他猛勒缰绳,调转马头,回到了原来开始跳的地方。

这一次明晰毫升,让马后退一段路给他一段。助跑的距离,它的买一跃而起,当马快要落下的时候,明希豪森发现岸上还有几步。于是他便跳了过去。他非常会吹牛。

最后,他乘着船出海向法国旅行。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8】

吹牛,不好的习惯,但在文学中呢?

这本书由德国作家戈·比尔格创作而成。戈特弗里特·奥古斯特·比尔戈(1747——1749),是德国狂飙突进时期的著名叙事诗诗人。本书是根据18世纪男爵敏豪森编写的。历史上真有其人。

《吹牛大王历险记》全文文笔生动,通过丰富的想象力和朗朗上口的语言,故事令人叫绝。例如,敏豪森的马挂到房顶上;他用猪油,铁条,针打猎;两次去月球旅行;被大鱼吞进肚里又靠智慧出来,与大熊决斗三天三夜……这些故事离奇古怪,男爵也成了吹牛撒谎,毫不可信的代名词。

整个故事看来没有什么道理可言,但却不得不为这部作品的想象力鼓掌。但当细细读时,却留着许多经验。男爵虽是吹牛,但在说自己多么勇猛时,也告诉我们,遇事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反应灵敏。只要从容的摆脱逆境,就会成就巨大成功。

虽然敏豪森男爵是在吹牛,但当你具备了这些能力,你也是无与伦比的强者。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9】

今天,让我们来认识一位新朋友,他叫闵希豪森,应为他向我们述说的经历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所以大家都叫他“吹牛大王”。

吹牛大王长着一撮棕色的小胡子,白白嫩嫩的皮肤,个子中等,是那么的英俊潇洒。

他可不像我们这样平凡,他是一个“大力士”,一个“大胃王”,他还是一个“智力王”。几乎没有人能打败他。

他曾经历过许多困难。一次,他两旁是饥肠辘辘的狮子和鳄鱼,脚下是滚滚波涛,如同发狂的恶龙 。吹牛大王绝望了,他蹲下身子,“再见了!美丽的世界。”可这时,狮子猛冲过了头,直击鳄鱼嘴中。“我还活着!我还活着!”吹牛大王惊呼道。哈哈!不仅没死,还白白捡了两只猎物!吹牛大王可真幸运啊!

吹牛大王还很乐于助人呢!他立下了大功,国王重金悬赏,一路上,他遇到了好多乞丐,他当然看不下去了!把一大半现金都给了他们。不幸的是他那所剩无几的钱又被偷走了。唉!他都快成乞丐了。

一次,他和国王打赌谁的酒好喝,可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酒。如果吹牛大王赢了,他就可以随便拿武器,不管多少。但如果国王赢了,那吹牛大王就得被砍头。这可要感谢他的随从:飞毛腿,顺风耳,神枪手,吹风鼻和大力士了。飞毛腿负责去取酒,大力士拎东西,其他人监督飞毛腿。结果呢?肯定是吹牛大王赢喽!

最终吹牛大王像骑士一样光荣战死,葬礼上,所有人都为他叹息,泪水如雨一般流下。我不禁也感到伤心。

吹牛大王那高贵的品质让人肃然起敬,他的名字也深深得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10】

虽然我早就久仰过《吹牛大王历险记》的大名,但百闻不如一见,今天妈妈终于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明希豪森,他有着丰富多彩的生活经历:一次砍柴时,他因为用力过猛将斧子扔上了月亮,最终用一株豌豆藤攀上月亮取回了斧子。那里的人都是彪形大汉,骑的是三个脑袋的巨鹰;他们吃饭时只需将肚皮打开放入食物就可以了;他们只有一个指头,却比我们五个指头还灵活;他们还能将眼珠、脑袋摘下来换上另一个。这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这本书还收藏了八条腿的兔子、战场上的半匹马、骑着炮弹旅行、冰山擒白熊、高空中的早餐等精彩的故事,个个使人回味无穷,流连忘返。

有时幻想也是一种美妙的事情,从明希豪森的身上,我们也可以学到勇敢、善良、聪明、热爱生活的可贵精神。

《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真是太神奇了。

虽然书中的故事完全是吹牛,可我还是喜欢主人公敏豪森碰到危险时,他那乐观机敏敢想敢做而且幽默风趣的性格。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吹牛大王读后感【篇11】

在读过《吹牛大王历险记》书后,写下的所想所感就是读后感。那么,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一起看一下吧。

【第1篇: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德国童话,名叫《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是一本在德国家喻户晓的童话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做敏豪森男爵的冒险故事。

敏豪森男爵在冬天从自己的家乡出发,用了大约三、四个月的时间游历了世界各国,认识了很多朋友,还经历了很多神奇的事情。他遇到过用金子做的鹿,还遇到了五位奇才,有千里眼、顺风耳、飞毛腿、大力士和一位专门想聪明办法的先生,他还被一条特别大特别大的鱼吞进了肚子,还经历了很多惊险的事情:他偷偷潜入敌人的军营差点被人发现;还激怒过北极熊差点被吃了;他的胃被自己的狗吃了,可他用猪的胃拯救了自己。

敏豪森男爵是一位足智多谋的骑士,他常常利用地形和环境的优势让自己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去,我想把他的这种聪明运用到生活中,比如去玩真人CS,我可以躲在地形较高比较隐蔽的地方,这样“敌人”就找不到我,我还可以从高处看到远方的敌人,给予致命一击。

虽然敏豪森男爵所经历的事情都是吹牛的,但是他仍然给后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他早在300年前就预测到了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比如说:他为了荣誉而与人打赌“登上月球游玩”,尽管在那时是一种想象,但在几百年后,登上月球就变成了现实。他还遇见了火星人和月球人,虽然以我们目前的技术还不能见到火星人和月球人,但是我相信在浩瀚的宇宙中还会有其他生命体存在。

敏豪森男爵在很多的历险过程中运用了许多科学道理,如果把这些道理运用到生活中,就可以破除迷信、解除邪教,拯救那些被封建迷信蛊惑的人们,而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探索宇宙中更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第2篇: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我暑假要读的一本书,作者是鲁道尔夫.埃里西.拉斯佩,本想读完就草草了事,可是一读开头就马上想看结尾,那是因为我已经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闵豪生,一个神秘的骑士,他勇敢、聪明而富有爱心。他一生经历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他想选择十九个晚上讲给大家听,读了这本书,如果觉得这些故事太离奇,像是在吹牛,对了,闵豪生就是个吹牛大王。

吹牛大王会告诉你:而他急中生智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居然连人带马给拉出沼泽地;在某个寒冷的冬季,马夫拼命想吹号角,无奈号角被冻住了,直到靠近温暖的火炉被解冻了,号声才自己“嘀嘀嗒”地跑了出来。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子,然后,爬到月亮上去……

还有在主人公的人生经历中,有过坎坷,有过兴奋。可是不过是胜利或者失败他都不会沉浸在某种事态里,永远保持着一种乐观的态度,即使是失败他也最多叹一声气。这是非常使得我们学习的。在整本书中里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悲观两个字,而最常见的则是幽默、乐观四个字。

不管是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收获,还是在一次次的危险经历中变得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战功,这些离奇的故事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要面对许多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学会勇敢、机智、冷静地来面对,那么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也就像大人说的:“除了死法都是活法。”

【第3篇: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书本中的男主角闵浩森男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他的奇特故事也许是笑话和疯话,但充满了想象力和机智。看了他的故事,和他一起笑笑吧,在他的惊心动魂的历险中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快乐。书里写了四章48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不可思议,光听名字就觉得很奇怪了,比如《八条腿的兔子》,《一分两半的马》,《奶酪岛屿》,《在鲸鱼胃里跳舞》,《燧石炸狗熊》,《自动吹响的号角》……

有一件事,我觉得非常出奇,说伯爵碰到一只巨大无比的狗熊,他又累又乏,没法搏斗,就掏出一颗打火石扔进狗熊的嘴巴,两颗火石在狗熊的肚子里碰撞激起了火花,把狗熊炸得血肉横飞。

跟闵浩森比我觉得自己很懦弱,遇到不会的时候就不会想办法。老是死脑筋,有一次考试的时候不会的就空着,最后考到了一个坏成绩,被爸爸妈妈责骂。实在太后悔了。

从这件小事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在而生的道路上布满了困难。要自己解开这些痛苦与困难,只有刻苦的学习,获得更多知识,才能做得更好,就像莎士比亚说的那句话:不要只因一次挫折就放弃你原来决心向达到了目的。我们遇到挫折就放弃原来的目的,那是错的,应该从失败中站起来付出行动向目标前进。

【第4篇: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写了很多吹牛故事的书,这本书里面写的吹牛,用的方法很奇妙,是用里面的主人公做的事情来描述的,而不是文字来描述吹牛的。《吹牛大王历险记》里面的故事,每个都是很好笑并且很假,不过我觉得有一些,根本就不是吹牛,完全就是自己撒谎,或者就是很平常,根本没有吹牛的痕迹,《吹牛大王历险记》里面有很多有趣的经过,还有很多有趣的称呼,比如说神秘将军,这种称号,让别人觉得很奇怪,里面写到的士兵也根本都不听将军的话,所以说这个吹牛吹的太离谱了,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吹牛吹的太离谱了,我才喜欢这本书,如果这里的吹牛,太符合常理,那就不好笑,不好玩,就毫无一丝意思了,这个吹牛故事写的很多都不是现代,而是古代打仗之类,就更加让我感兴趣了,这本吹牛故事让我喜欢的原因只有两个,就是写的很离谱,而且写到战争,所以我很喜欢这本《吹牛大王历险记》。

这本吹牛大王历险记里面,每个故事都写的相当精彩、有趣,都让我很喜欢,可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扫帚替身》,一听这个故事的名字,就让人感到奇怪,让人很想知道里面的情节,我这就来讲讲,这个故事里面写的是一个侦查很厉害的一位士兵,进入了敌人们的大本营,士兵化妆成一个卖烟的人,在敌方的大本营里打探情况,可是就在撤退的时候没想到一阵风把自己给暴露了,这位士兵被敌人吊在绳子上要被勒死了,可是这位士兵,没有放弃一直拼命的呼吸,让自己不会窒息,到了最后敌人以为刺探,被勒死掉以后就走了,士兵到了晚上还活着,所以从绳子上下来了,下来后正打算回去,可是他想要挽回点面子,所以趁所有敌人在睡觉就把,颜料涂在敌人的脸上,还拿了一个扫帚让自己蒙混过了,巡察的这一关。第二天早上大家看到被勒死的人,变成了一个扫帚,谁也想不通,就以为被勒死的人是神仙,从此以后只要提出这位士兵的名字,敌人就吓的尿湿了裤子,逃命逃得比兔子还快,这位士兵也被升职变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大将军。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故事的介绍,这个故事很精彩,每个环节都让我觉得很激动,在士兵被抓的那一刻,我就激动的不知道怎样表述,所以我特别的喜欢这个故事,没有一个故事在能让我想这样喜欢了,我只喜欢这个故事。

这本书里面的每个故事都有他的精彩之处,每个故事都有刺激之处,也有好笑之处,每个故事都有有很美丽的结局,美丽的结局就会让人,从刺激和激动里出来让人放松一下,我喜欢这本书,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第5篇: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是埃·拉斯伯和戈·毕尔格合写的,书的主要内容讲述了“我”在旅行中的所见所闻。

这个旅行过程充满了惊险、刺激,还有许多生活中根本没见过的恐怖事件。本书中的主人公凭着自己的勇敢与机智,以及坚定的意志最终完成了整个旅行。

在《月亮上的见闻》这篇故事中主要讲述了“我”和一个远房亲戚一起去月亮上探险的经历。历时六个星期的航行,终于到达了月亮上。这里的一切都是闪闪发光的,像镀了一层银粉,美丽极了。在这里首先见到的全是彪形大汉,他们骑着长有三个头的大鹰,四处飞行。

在月亮上,“我们”还见到了天狼星上的居民,他们的面孔犹如一匹大号的狼犬。一对眼睛长在鼻子尖端的两方,有的甚至干脆长在鼻子的下面。因为没有眼皮,所以睡时他们就用舌头盖住眼睛。

在这里,我们还知道了月亮居民的职业,在他们还没有出生前,就被造化做出了特殊的规定。一个壳里出来的是士兵,另一个是哲学家,第三个是宗教家,第四个是律师,第五个是佃户,第六个是农民……诸如此类,不能尽数。他们从不用喝水,也没有大小便。他们总是把脑袋挟在右腋下,有时也放在家里,如果有需要,他们的脑袋随时都可以为他们出谋划策。还有他们的肚皮,就像我们的背包,有很大用途。他们觉得某样东西重要,就干脆放在肚内。他们没有肠子、肝、心以及其它内脏。另外,他们的眼睛能随便抠出来,也能嵌进去……

这本书还有许多神秘有趣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不自觉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如《北极捕熊》、《火山的秘密》、《海上捕猎》等等,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但应该提醒大家的是:所有这些接近科幻的有趣故事,都是被主人公给“吹”出来的……哈哈!

【第6篇: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我的家里有一个高高的大书架,上面有一大盆碧绿的吊兰,长长的垂下,像绿色的瀑布,厚实的木板上,一层一层放满了书,这是我的宝库。让我找寻最爱的书,很简单,用手一指就可以了—----书架上面的都是我的最爱。

可是在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书籍里,有一本却是我的“启蒙书”,是我上幼儿园大班时,妈妈读给我听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它的名字叫----《吹牛大王历险记》。听到这个名字,你的脑袋一定充满了疑问:吹牛大王是什么人?去了哪些地方?又做了什么奇妙的事情?下面就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这是一本世界名著,作者是一位德国人,名叫鲁道尔夫。故事的主人公叫敏豪生,他最喜欢打猎,也是一位潇洒的冒险家。他的冒险故事总是别出心裁,引人入胜。他的脑袋就像一个奇妙的加工厂,经过那里加工的故事,全都带上了幽默的色彩和奇妙的幻想。那些事情你明知不会是真的,但还会为他的每一个故事张大嘴巴,哈哈大笑。

我给你讲一个我印象最深刻的:有一回,敏豪生在森林里遇到一群肥美的野鸭,但是子弹都用完了,怎么办呢?只见他急中生智,把一小块猪油用细绳穿起来,抛到野鸭群里。很快,美味的猪油就被一只野鸭吞了下去,而猪油却经过这只野鸭的喉咙、肚子、最后从它的屁股里滑了出来,并被第二只野鸭吞了下去,又经过了它的喉咙、肚子从屁股里滑了出来,后来又串起了第三只、第四只……就这样,一大群野鸭全部串在了这根绳子上。瞧!敏豪生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你看,这个故事搞笑吗?这样的故事,对于敏豪生来说,可是不胜枚举哦!

读完这本书,你会被作者的奇思妙想所震撼----原来世界可以变得这么奇妙!

也许在你的生活中会出现一些困难,会有一些哀愁,会有一些挫折,但是我相信,当你想到这本书的时候,一定会像敏豪生一样乐观、幽默的面对,你的人生也一定会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第7篇: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在我的书架上,插着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每当我看见它,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件难忘的往事。

一天下午,妈妈有事要出门,留下我独自一人在家写作业。妈妈认真地对我说:“萱萱,如果你能在我回家之前写完作业,我就奖励你那支钢笔。”“真的吗?”我开心得都要蹦起来:“一定完成任务!”要知道,妈妈说的那支钢笔,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呢。

妈妈走后,我飞快地写起了作业。可是不知为什么,我的思想一点也集中不起来,时不时左顾右盼,寻寻觅觅。最后,书架上的《吹牛大王历险记》一下子把我的目光吸引了去。我不知不觉地抽出这本书看了起来。

多么神奇的故事呀!我看见故事里的主人公豪生,骑着半个身体两条腿的骏马,风一样地飞驰在疆场;看见他用一条拴着猪油的麻绳,神奇地诱捕了十只野鸭;快瞧啊,月亮静静地悬挂在天边,那花园中的藤蔓仿佛中了魔法一样,悄无声息地攀上了月亮,而豪生呢,抱紧藤蔓,“哧溜”一下从月球滑到了地球;太棒啦,豪生呼啸着去敌堡上空侦查......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书上的字有点看不清了。不好!我猛地醒悟过来,作业还没有做完呢,妈妈可能就要回家了!怎么办呢?对了,抄!我连忙翻到书后的答案......

妈妈回到家,检查了我的作业,一个劲地夸我做得又快又好。晚饭后,妈妈带我来到文具店,买下了那支钢笔。多美的笔呀!在明亮的灯光下,它散发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仿佛是一个亭亭玉立的芭蕾女孩,伫立在金色的聚光灯下。若在平时,我准会乐得一蹦三尺高。可是今天我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我成了“撒谎大王”,和那个“吹牛大王”成了一对难兄难弟。不过豪生的结局是大家都知道他会吹牛,以后就算他讲了真话,也没人当真了。我会成为这样的人吗?不,我不要变成这种人!

我低下头,结结巴巴地说:“妈妈......我......作业是抄答案的。”声音低得如同蚊子哼哼。妈妈先是一愣,当她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后,高兴地说:“你能认识到错误很好,以后可不能再犯啦”“嗯!”我使劲地点点头。

《吹牛大王历险记》成了我最爱的书。不仅仅是书里那些离奇曲折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它更像一面镜子,照出我的缺点,提醒我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孩子。另外,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只要开动脑筋,学会勇敢、机智、冷静地应对,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范本9篇)


希望你会喜欢我推荐的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读作品,让我们的脸上焕发光彩。 写读后感要注意写出那些让你感到最深刻的启示与认识,写读后感的几个要点是什么?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读了好多本书,其中有一本很有意思,它的书名是《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的主角是明希豪森男爵,他战胜了各种困难,创造了各种奇迹。

他在去俄罗斯的路上,他的马竟然拴在了教堂上的十字架上;他在去圣彼得堡的路上,原本马拉的雪橇变成了狼拉的;他在打猎时,火石丢掉了,他就紧握拳头猛击自己的眼睛,用眼里冒出的火星点燃了引火盘;他用一小块猪油就捉到了二十多只野鸭;没有子弹时,他用一根擦枪的通条代替子弹,一下子击中了七只鹧鸪;他还不费吹灰之力,就牵回了一头瞎眼的母野猪;只用一枪,就猎到一头头上长着樱桃树的鹿。明希豪森男爵的冒险故事里最刺激的是火星探险,最不寻常的是提着脑袋打胜仗。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只要勇于探索,就会在绝境中开辟出道路来;身处绝境,独木难支的时候,积极乐观的心态和团结协助的精神尤为重要,可以帮助我们渡过难关;我们永远无法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以在做任何决定的时候都不要冲动;不要被事情的表象迷惑,真相也许并非你所看到的那样;凤凰浴火才能重生,虫蛹羽化方能成蝶,人生的成长和成功也是如此。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的故事,你们也读一读这本书吧。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2

故事的主人公是明希豪森,他勇敢,聪明而富有爱心。他一生中经历过许多奇奇怪怪,各种各样的事情,他讲的故事非常离奇,他是。他很自豪,他是一个吹牛大王。

本书第一个故事是巜拉着辫子跳出泥潭》。那一天,明希豪森外出打猎回家时都快累的在马背上睡着了,突然,明希豪森的马阿雅克斯停住了脚步,长长的叫了一声。他抬起头一看,原来前面是一个非常大的泥潭。他想这算什么,他的宝马后腿一蹬便跳在半空中,他低下头一看。这个泥潭非常的,明希豪森想:哎呀,克斯也累了一天啦,可能跳不过去。于是,他猛勒缰绳,调转马头,回到了原来开始跳的地方。

这一次明晰毫升,让马后退一段路给他一段。助跑的距离,它的买一跃而起,当马快要落下的时候,明希豪森发现岸上还有几步。于是他便跳了过去。他非常会吹牛。

最后,他乘着船出海向法国旅行。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3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男主角神秘骑士爱吹牛、爱冒险,所以人称"吹牛大王”。但在我心中,他却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热爱生活的英雄少年。

当我读到”在冰天雪地中,他赶紧脱下大衣,盖在被冻得瑟瑟发抖的老爷爷身上”时,心里油然而生出一股敬佩之情!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助人者,必被人助。"在寒冷的的雪夜,神秘骑士虽然已经冻得不行了,但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可怜人时,却毫不犹豫地脱下了自己的衣服,这真是一位善良、乐于助人的神秘骑士。

当我读到"活捉野猪的事很快就被传开了,大家纷纷称赞他”时,不禁鼓起掌来,凶猛的野猪人人畏惧,但一遇到聪明的神秘骑士就失去了威力。神秘骑士正是抓住了野猪的冲动、干什么事情都不动脑子的弱点战胜了他。这真是一位充满智慧的神秘骑士。

当我读到"一个伟大的战士,应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死在病床上”时更增加了我对他的佩服。对他来说,一个真正的骑士,就应该倒在战场上,而不是被疾病击倒在病床上。这真是一位勇敢的神秘骑士。

《吹牛大王历险记》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让我学到了做人要有理想,要有智慧,要有爱心,还要有坚强的品格!并且我想让同学们都像这位神秘骑士学习做一个有爱心,有理想,有智慧、有坚强品格的好少年。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4

《吹牛大王历险记》中的吹牛大王非常爱旅行,虽然他爱吹牛,但是他的想象力非常丰富,编出了许多冒险故事。

比如挂在教堂房顶上的马,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走在这样的路上,是如履平地。夜幕降临,路被大雪覆盖着,来到荒凉的地方,人困马乏,只好停下来休息,他将马栓在一个树桩样的尖形东西上面,然后睡觉了,一觉睡醒,他才发现自己居然躺在一个村教堂的园子里,只见马被吊在了教堂的钟楼上。原来昨夜下的雪太厚了,整个 村庄都被大雪盖住了,他随之慢慢安全着陆,然而马却被固定在了教堂的风标上,下不去了。

还有:妙得狐狸皮。有一次,他在俄罗斯的一个林子里散步,看见了一只漂亮的狐狸。如果他一抢打过去,自然手到擒来,可是这张美丽的狐狸皮也就没了。于是,他敏捷地取出子弹,代之以一颗木钉,他一抢打过去,这一抢打得相当有水平,木钉穿过狐狸的尾巴将它牢牢得钉在树上,他走过去,抽出猎刀,在狐狸的额头上划了个十字,然后用鞭子狠狠地抽打它的身体,又惊又痛的狐狸就这样扔下它的皮走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机智勇敢,不要骄傲。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5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搞笑的书《吹牛大王历险记》。 这本书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八条腿的兔子 》。有一次,我为了追猎一只兔子竟然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 ,我终于追上了这只野兔子 。——这只兔子除了在肚子底下长了四条普通的腿外,在其脊背上还长着四条腿。

《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是“科学幻想小说之父”的天才之作,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扑塑迷离的人物命运,让我们在美妙愉快的阅读中欲罢不能。这本书被誉为18世纪儿童文学的瑰宝,是介于童话和幻想故事之间的作品。拉斯伯根据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进迷的故事,率先出版了第一本故事集。

夸张的手法,让人看了之后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我们现实中怎么可能会有八条腿的兔子呢,那不变成了怪物,怪不得说这个主人公是吹牛大王呀!

书中的主人公是敏豪森男爵,他出身于1720年德国一个最古老的贵族家庭,喜欢行侠仗义和探险。但这故事让在觉得做人要诚实。保留良好品德好习惯。我长大了要是能和他一样,周游全球每个国家就好了,那我最想去的绝对是俄罗斯了。因为在看到电视里都说俄罗斯的肉肉超级多,嘿嘿嘿……我可喜欢吃肉肉了。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6

读完《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后,我在吹牛大王惊心动魄的历险中体会到了意想不到的快乐,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200字。

我觉得最离奇的故事是“眼睛里冒出的火星”、“用猪油逮野鸭”、“钉在树上的狐狸”,“眼睛里冒出的火星”说的是主人公不经意中打到自己的眼睛,使眼睛里冒出里火星。“用猪油逮野鸭”说的是主人公把猪油一个一个的穿了起来,当作是诱饵去逮野鸭。谁知,那些野鸭吃进去之后从屁股里滑了出来,接二连三的穿了起来。主人公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

“钉在树上的狐狸”说的是主人公在森林里,看到了一只很漂亮的黑狐,把它的尾巴一枪打在树上。用鞭子抽它,它的身子便从皮毛中钻出来了。想不到吹牛大王的故事这么好看,我觉得就像自己身在其中,像他那样勇敢地面对一切,并战胜了所有的困难。可是后来,吹牛大王到了吹牛国,吹牛国的国民个个是吹牛高手,让吹牛大王真正碰上了“吹牛”的对手。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吹牛了。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任何事不能夸夸其谈,要脚踏实地,才能有收获。

我觉得这本书很幽默,他的牛吹的很夸张,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大家有时间也去看看吧!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7

暑假,我读了《吹牛大王历险记》一书。书中闵西豪森男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个快乐的冒险家,也是一个著名的“吹牛”大王。其中有一回,闵西豪森带了一只善捕鹧鸪的猎狗进行第九次海上冒险,从英国出发到东印度的途中,船上仅有的食物都吃得差不多了,可是离目的地还有三百英里呢?人们正在焦急的时候,猎狗特雷在船上不停地叫了。

闵西豪森知道特雷闻到了野味,他把猎狗的事跟船上的水手说了一遍,可大家都不相信他。于是,他便和船长打赌。过了一会儿,水手捕到了一条鲨鱼,鲨鱼嘴里竟有六对活生生的鹧鸪鸟!真是一大奇迹。跟闵西豪森相比,我觉得自己很渺小,遇上困难就退缩。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爬山,想爬到紫金山顶部。

开始爬山了,爬到山腰的时候,非常顺利,可是再往上爬的时候我走一步滑一步,我就想下山,这时候爸爸拉起我,一提,我就上去了。

从这件小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要自己去战胜,只有刻苦学习,懂得更多的知识,才能做得更好!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8

漫长的暑假开始了,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册的“123阅读趣”活动的书,我班拿到的是《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书中的主人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位快乐的冒险家,也是一个著名的“吹牛”大王——明希豪森男爵。

这位“吹牛”大王有一个别名,叫神秘骑士。神秘骑士做过许多令人赞叹的事,也具有良好的优秀品质。他乐以助人、艰苦朴素。同时,神秘骑士也做过很多令他自己非常后悔的事情。他曾经把他最忠实的狗忘记在森林里,因此,这条狗差点被活活饿死。不过,人的一生中有谁没有犯过错误呢?

神秘骑士是世界上最勇敢、最机智的人了,他还有平常人无法拥有的神秘力量。当他不小心陷入沼泽地时,竟然用自己的辫子救了自己一命;他还能接住飞来的炮弹;他曾去月球做过客;曾到火星上去吃过奶酪;还喝过牛奶一样的海水……简直让我不敢相信——此类事情太多了,需要慢慢从书中去体会。

最后,这位神秘的骑士宁愿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意死在病床上,他是一个真正的骑士,一个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勇敢骑士。

我十分佩服这位神秘骑士,我要向他学习不怕困难,永远乐观向前的精神,他永远是我心中的榜样。

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篇9

吹牛,是每个人都会的事,但谁能像他一样吹牛,他吹牛到了一种离谱的程度,可是他的吹牛却让人忘不了,让人无法不相信,他是——明希豪森。

《吹牛大王历险记》写了明希豪森的吹牛的故事。他一枪打中了七只肥鸭,不是用子弹,而是用自己眼睛里的火花。还有活捉大野猪,他用自己的智慧捉住了大野猪,没有用枪。还有一次他早起起来,自己的马在钟楼上,可是那里会下那么厚的雪,他一枪把自己的马的缰绳打断,可是马却没有摔死?这是多么离奇的事啊!他还登上了月球两次,为什么下来时没有死?他的事情经过让人惊叹!

《吹牛大王历险记》我看完后,我觉得明希豪森他是一个很会吹牛的人,他能让马被切为两半后,找人缝合,而马仍活着;他能让自己的大衣因为被狗咬了,而得了狂犬病,到处咬大衣,最后他不得已把自己的大衣和其它被它咬的衣服送去了疯人院,疯人院的医生治疗好了,他才继续穿大衣。他让我觉得他是一个正义而有一点儿离奇的人,他的故事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事。

《吹牛大王历险记》中,写到神奇勇士明希豪森在中年时依旧可以打猎,而在他老年时他已经不再对打猎感兴趣了,他渐渐衰老,逐渐迈向死亡,他最后死了,但人们却忘不了他的离奇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看了很多遍,他的性格豪爽,是一个勇敢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是鲁道尔夫·埃里希·拉斯伯的作品,它是一部想象的文学作品,它用了夸张的而有趣的语言。

风之王读后感600字


有请阅读“风之王读后感”相关内容,大家应该都读过读书后感书名,让人深入人心。有了自己的见解,我们就要着手开始写一份读后感来把见解记录下来,您清楚写作品读后感的重要核心是什么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风之王读后感 篇1

我推荐大家读《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 篇2

昨天,我看了一本《风之王》的书。我还没有看完。虽然,只是看了一部份,但是,里面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让我也迫不急待地写了来。

故事讲了,有一个孤儿,他是个哑巴,名字叫阿格达。他从小就被送去了伊丝梅达的皇宫里做马童。皇宫里一共有一万匹吗。其中,阿格达一共养了10匹马。在这10匹马中,阿格达最喜欢的是一匹枣红色的母马。有一天,那批母马剩下一匹小马,它叫闪。小马的交后跟有一个白点,胸前有麦穗纹,那是预示着这小马是一匹多灾难的,但有是跑得最快的。过了几天,那匹母马死了,小马没有从组的奶水,怎么办呢?阿格达想了想,他把骆驼奶和蜂蜜喂给闪喝。过了几个月,闪渐渐地长大了,身子强壮了,它比每匹马都跑的快。因为,山的有点,被国王选中了,送给法国的国王------。

让人悲伤的是闪的妈妈死,闪的妈妈死了。我觉得闪一定很伤心。如果,我是闪,我一定不会离开妈妈的,而且,还要成为一匹伟大的马,不辜负妈妈的期望。在故事情节里,有一个令人感动的地方,就是闪能顽强地长大。在闪小的时候,人人都说闪就快死了。阿格达不信,想办法把闪养得健康。阿格达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一心一意地照顾好闪,和闪一块吃,一块睡,不但像朋友,又像妈妈。

这一部分的情节写得非常好,希望你们也能看看!

风之王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风之王》,它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皇家马房出生了一匹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不会说话的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阿格巴给它取名叫闪,也就是太阳神的意思。在一次次的比赛中,闪赢得所有的马儿,获得了赛马冠军,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失去了进入法国皇家马厩的机会,被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后来又被一个乡下农夫当成劣马抽打,让它每天运送木材十几里路,不给它吃东西,有一次他让闪驮比平常重许多倍的木材,闪在转弯时摔倒了,因为那时天很冷又下着雨了,而农夫使劲的毒打它。看到这里,我便泪水充满眼眶,我在想闪为什么不放弃呢?原来闪不离不弃是对未来充满希望,它和阿格巴互相努力与命运抗争,也是这样证明了自己是最棒的,他们的这种精神打动了我。

在这个故事里我感到阿格巴对马儿闪的照顾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我觉得阿格巴很有爱心,尽管总管说闪是匹坏马,但阿格巴依然养着闪,而且阿格巴很负责任。也实现了他自己的诺言,并且照顾闪到死。

风之王读后感 篇4

书是打开世界的钥匙,是获取知识的源泉,是登上理想高峰的阶梯。我很喜欢读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风之王》。这本书是由美国的玛格莉特亨利写的,讲述的是200年前的一个传奇故事,是一只阿拉伯骏马和一个不能讲话的小马童叫阿格巴的故事。

书中主要讲了小马童出生在摩洛哥的一间皇家马房。它是马房里的宠儿,它跑起来像一阵风,但它身上有着代表厄运和幸运的麦穗纹和小白点。然后,它被阿格巴带到法国和英国,历经了厨房拉车买菜,又给马贩子驮菜架车的悲惨生活。从骄傲的马,沦为卑微的工作马。在不断的抗争中,最终它成了英国最优秀的赛马,还和另一匹马生下了三匹小马。

这是一个爱与责任的故事,男孩阿格巴对马的照顾和关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为了这匹马付出了许多许多,即使付出生命,也心甘情愿。和他相比我差远了,如果我是荧火虫,他就是那皎洁的月亮。有时候,我缺少爱心,比如说:有一次,我同学有困难,我却没有帮助他,甚至幸灾乐祸。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像阿格巴一样,做一个爱心、有责任的人。我要把阿格巴当做榜样,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孩子。

风之王读后感 篇5

自从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对它念念不忘。

本书讲的是一匹马的故事,它是印度跑的最快的马?这匹小马在刚一出生时,她的母亲就去世了,所以它长的又瘦又小。很多人看了都说,它肯定干不成任何事情,所以小马在成长过程中受了很多的苦。可是它的自立能力非常的强,最后它完全遗传了他母亲的基因,长得非常壮,每次比赛都会获胜。

我认为,这本小说写得非常的好!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虐马上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从而让我在阅读时感受到了那匹马的不容易和人类的那些恶毒的想法。而最令我感动的一段就是在它被别人打的时候,完全不敢反抗,有任何好的食物,也不会给它来吃,导致它骨瘦如柴,四条腿就宛如火柴一样。

看完整本小说后,我认为那匹马就是最坚强、最自信的、最有信念的那匹马。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的有关于坚持的例子:在发烧时,同学们坚持上学;夏天烈日炎炎,坚持去上体育课;冬天坚持耐着寒冷,去做早操。

看过这本小说之后,我从中也悟出了一些道理,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摔倒,但是我们需要从哪摔倒,就从哪爬起来,这才是最重要的,坚持到底,我们就会获得胜利。

风之王读后感 篇6

在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有一匹迅疾如风的马——“闪”。照顾它的是一个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后,他许下诺言,说让闪一定成为风之王!

意外的机遇使闪和阿格巴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还去了沼泽生活。这一件件事中,闪和阿格巴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到了最后,阿格巴实现了他的诺言,闪成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阿格巴为了实现这庄严的许诺,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有一次闪被客栈老板娘关了起来,把阿格巴赶出了客栈,老板娘非常讨厌阿格巴,把他赶出去后就时时防备着不让他再进来。到了半夜,他偷偷翻墙进了客栈,他要救闪。他刚过墙,老板娘出来了,她看到阿格巴的黑影,便大叫起来,警察正好路过客栈,抓住了阿格巴,把他关到了监狱里,闪也被关了进来。幸好,最后警察查明了真相,才把他们给放了出来。

闪也为了自己有好的生活,和阿格巴在一起,当别人去骑它时,它就会瞎跑,只有阿格巴安慰它,它才平息一场风波,这证明闪有高贵的品质,高昂的气势。走过这些“苦路”后,它终于踏上了新的旅程……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

《牛虻》读后感模板


栏目小编强烈推荐大家阅读的“《牛虻》读后感”文章非常值得一读,读完之后或许会让我们的价值观念有所转变。读书学习当中,写下读后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但是对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是否会感到困扰呢?此时,强烈建议大家将本页收藏起来,以方便阅读!

《牛虻》读后感 篇1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感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感情,也不承认自我就是以往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承认了自我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感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惨。被自我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我最爱的人误解,被自我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完美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最终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感情抱有期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期望的现状。

《牛虻》读后感 篇2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明白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并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异常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可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终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可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可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仅有这本书我仅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可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 篇3

《牛忙》这本书是伏尼契所写的。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这本书后我就明白了。这本书是以时间顺序写的,内容是这样的:

牛忙其实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惨。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对他不好,在他19岁的时候又被人陷害进了牢,在他出狱后发现了他的亲生父亲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就伤心的离开了。后他又回来了,没有人认出他,因为这20里他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导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残废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当地的几名党员一起共事,其中还有他的朋友琼玛。于是他们干了一系列会被枪决的事。终于,他们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失败了,牛忙被枪决了,就在那个时候,他们知道牛忙是年前的那个人了。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牛忙他活在这世上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其实还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亲生父亲是,每次和他谈话都是快乐的,除此之外就是他还是年少是和琼玛在一块,那时的他同样是快乐的。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坚持不懈的一个人。说他坚持是因为在他离乡背井的2019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饿条件下,硬生生的挨过了2019年。说他勇敢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他从事的是当时政府不让做的事——革命。他啊为了革命,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险,却义不容辞的去做了,结果被抓了,而且还被枪决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迹也让人感动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对他那深深的爱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导他。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当他知道被抓的那个人是他儿子的时候,他就利用他当时的地位和权力,想尽一切的办法去救他,去劝他,可是牛忙还是逃不过命运,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伤心过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个不疼自己的儿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着份来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牛忙一生感到可怜的。虽说他可怜,但他也有一丝的幸福,那就是永远爱他的蒙泰里尼和琼玛。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2019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2019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牛虻》读后感 篇4

初中的时候最早接触的外国名着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仲马的《茶花女》,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夫游记》,还有一些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唯有《牛虻》这本书是我很迟才接触的,初中课本上有关于牛虻就义的一篇文章,起初是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揣测它展现的应该是一个平凡的人,以刚强的心去战胜所遭受的艰难困苦,最后取得伟大成就的故事。但是,这本书冠以悲剧之名还差不多。

《平凡的世界》里面的讲孙少平的时候,也有提到这本书,总之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中国的.读物当中看过它的身影,以至于一直对它抱有很好奇的心态。想着,如果寻到这本书,一定会经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就像吃了仙丹一样,飘飘欲仙。但实际,我想多了。

这本书,可以说,我看过之后,心里是拔凉拔凉的。它里面传达的可以说是一个很悲壮的人物,他甚至没有任何一篇小说里的英雄人物一样,受到哪怕一刻时间上帝的眷顾。从头到尾,他都在遭受着苦难,挣扎着,向命运和现实抵抗。

故事的主人公叫亚瑟,是母亲和教父蒙泰尼的私生子,而他最初对自己的身世毫不知情,他是以勃尔顿和其后妻之子的身份居住在这个家庭,以至于常常受到排挤。其亲生父亲蒙泰尼以亚瑟的忏悔教父的身份来关心他,亚瑟也一片赤诚之心尊崇他,他们之间的感情很深厚,亚瑟向他透露了自己的一个梦,他觉得这是上帝的指示,他要根据梦的指引去帮助意大利赢得战争,赢得解放。蒙泰尼对他的想法感觉很恐慌,几次都想要劝亚瑟放弃,却正赶上蒙泰尼不得被调去罗马担任主教。

在蒙泰尼离开后,亚瑟在新的神父卡尔狄的诱使下,透露了自己的这一个想法,紧接着就遭到了逮捕。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上演,亚瑟和他的战友都遭到了逮捕,连他最心爱的琼玛也以为是他告的秘,打了他一记耳光。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又得知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感觉蒙泰尼欺骗了他,最后他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洲。

就这样亚瑟在那遭受了许多的苦难,变得面目丑陋,肢体扭曲,最终化名为牛虻,坚持与教会抗争。后来,他在受命于意大利党起义军时,又重新遇到了琼玛,可是琼玛已经认不出亚瑟了。此时的亚瑟,应该叫牛虻,性格刚毅,不羁于世事,做事情历雷风行,完全变了一个人,在他身上,你所能体会到的,是赤裸裸的坚韧。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在偷运军火的过程中,牛虻被捕入狱,与蒙泰尼相认,他要蒙泰尼要么选择教会,要么选择自己的亲生儿子。在蒙泰尼做出了放不下教会的选择之后,牛虻仰天大笑,亲生儿子还比不上一个虚假的信奉,于是他毅然地签下了死刑判决书。伟大的亲情,在宗教面前,却显得如此的不堪一击,到底是悲剧。

牛虻的坚强,在他慷慨就义的最后情节显示的淋漓尽致,也是小说中,最升华,最感人的一部分。情绪一下上到了最高点,牛虻的死是那么的悲壮,我总是在期待着奇迹会发生,可是结局就是这样,他已经饱经沧桑,看透了这个世界,也许,死亡,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

最后,蒙泰尼也悲剧死去,小说还算是以一种相对平和的方式收尾。牛虻给心爱的琼玛留下了一首诗,那是他们小的时候读过的一首诗:

一个人精神的超脱之处,就在于开始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牛虻一辈子只爱琼玛一个人,一辈子只坚定一个信念,他开始的时候是那么的善良天真,到后来又是那么地勇敢坚强。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领悟是,不管生活的鞭子如何打在你身上,都永远不要放弃活下去,更不要,忘了最初的美好。

《牛虻》读后感 篇5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

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老牛的读后感600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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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们知识所汇聚的结晶。读作者写的作品给我们带来许多启发。其实妨以文字的形式让我们的感悟被记录下。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吗?工作总结之家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老牛的读后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老牛的读后感【篇1】

今天,我看了一个故事让我感动了很久,这个故事的名字叫“老牛的爱”。故事发生在我国西部的一个山村,那里常年不下雨,非常干旱,人们吃的大部分水都是由当地政府提供的。在一次送水途中,一辆送水车被一只老牛给拦住了,老牛的主人用鞭子使劲的抽打着老牛干瘦的身躯,但老牛流着泪没有走开。送水车的司机给了老牛一碗水,老牛并没有喝,它只是往身后“哞、哞”的叫了几声,只见从不远处跑来了一头小牛,它来到老牛的身边,大口大口贪婪地喝着碗里的水,而老牛只是舔了一下小牛嘴边的水滴。原来老牛拼死去拦水车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喝上水。

看了这个故事,我想:“在我们周围也有很多人像这样的‘老牛和不牛’,我们这些小牛总是在父母的关爱、呵护下茁壮成长。我们连什么叫真正的困难都不知道,从来没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因为我们身边总有一个安全的避风港。”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好好珍惜时光,好好读书,学好本领,将来回报社会和父母。

老牛的读后感【篇2】

无意中翻看到一篇文章,却吸引我仔细品读起来,这篇文章没有题目,很短,以省略号结尾,却引起了我的深思它主要讲的是一只老牛汲了许多天的水,虽然很累,但还不休息。树荫里的小狗不干活,很清闲,用嘲笑的话语讽刺老牛,老牛却说它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累死。初读完这篇文章,我不懂得老牛说最后那句话: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是什么意思。带着问题,又读了几遍后,我明白了。首先,我明白了这省略号原来是语意未尽的用意。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老牛后面可能要说许多话,也许是要表达老牛只埋头苦干。但单从这句话,如果从几个方面思考,会得到不同的理解。老牛说:这件事,我从来没功夫想过这件事是指到秧田成熟了,牛早就跑死了。牛从来没功夫想过说明了牛的老实,勤劳,心甘情愿受苦受累,也要寖润这片秧田。这不像我们那慈祥,可爱的母亲吗?她每天为我们操劳着,我们就像那等待被滋润的秧田一样,幼稚,无知。哪知道父母为我们操了多少心?处处为我们想着,虽然已累得大汗淋漓,但从不休息。另一方面,我们却看出了老牛的死板,不开拓创新。狗说的没错,老牛只知道天天绕着圈子乱走,却不知向前一步。在我们生活中,许多人一直在原地打转,不肯开拓创新。但如果他们向前走一步,可能就会有卓越的进步!我决心像老牛学习,学习它的老实,脚踏实地。我要用这标准来约束自己,做一个懂得开拓创新,兢兢业业的人!鸦儿胡同小学六年级:王梓童

老牛的读后感【篇3】

落下一滴雨珠,小草都会发芽;投射一缕阳光,大地都会变得柔和;抚过粗糙的树皮,都能感受到土壤的滋润。世间万物皆有付出,也有回报,唯有动物之间的舐犊之情让人潸然泪下,早晨不经意间读到《老牛拦水车的故事》,颗颗泪珠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文中讲述了阳光斜射着无边无际的沙漠,一辆运着救命水的卡车朝着小村庄驶去,路上被一头老牛给拦住了,任凭主人怎样驱赶它,鞭打它,甚至打得皮开肉绽,可它就是不走,不忍心的军车司机违反规定给了它三斤水,它却一口没喝全让给了它的孩子小牛喝水。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个草。这首耳熟能详的歌不知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是呀,故事中的老牛那么勇敢,又那么固执,挨了那么多的打,只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喝上一碗清凉的水,这是何等深切的母爱啊?原本以为只有人类才享有深沉的母爱,哪知不会说话的动物更有爱,就如那老牛为了给自己的孩子讨碗水,任凭送水的司机怎样骂它,主人用鞭子在它背上狠狠的打了一鞭又一鞭,血流出来了,遍体鳞伤的老牛硬是没有挪动脚步,执意挡住军车。它,为了焦灼干渴的孩子能喝上一次水,哪怕赴汤蹈火,哪怕粉身碎骨。它,再现了女本柔弱,为母则刚的丰碑形象,这就是伟大的母爱!母爱就像是源源不断的泉水,滋润着孩子们干渴的心灵。

恍惚看见老牛疲倦的眼神,宛如看见了自己母亲的眼睛。平时,母亲做的种种事情都是在为我着想,而我总是不珍惜,有时还对嘴多此一举。读完这篇文章,我愧疚,愧疚于看见妈妈整天忙碌,也不去帮帮她;愧疚于有时做错了事情,也不知道反思;愧疚于长久不明白妈妈的辛勤付出都是为了我,为了我们这个家

起来,起来,太阳晒屁股了。妈妈跑进卧室说道。我还沉浸在老牛的悲情之中,一下子抱住了她,大声地喊出:妈妈,我爱你!

老牛的读后感【篇4】

读完《父亲的老牛》我深受感动。父亲为了让两个儿子能上学,不惜卖掉一只跟随他12的老牛,但这只老牛非常的有感情......

父亲在中年时买了一只小牛,这只小牛非常听话。每天帮着父亲除草,又时还会与两个儿子玩。

一次父亲得了重病,需要一杯水。但是大儿子在除草,小儿子与父亲离得很近,但是正在读书。父亲不想耽误小儿子于是自己起床挑水,但刚站起来就倒下了......这时大公牛站起来,轻轻地吊起父亲的衣服把他“扶”到床上,还给父亲挑了一桶水。在父亲起来时眼睛里只有惊讶......

“我想父亲一定是觉得一只牛哪有那么大力气,而且那么善解人意啊。”

父亲看到牛的眼睛里含着泪水,便起来看看牛。突然看见牛的腿流了许多血,父亲知道在水井旁边有许多铁丝,牛一定是刮着了。

过了7年父亲的儿子长大了但他没有钱,孩子上不了学,所以只能卖了老牛。父亲狠下心,咬着牙,跺了跺脚,终于决定卖了老牛。

到了市场父亲卖掉了老牛,回到家自己哭了。毕竟老牛救过他一命!但父子情深,为了让儿子上学,就算卖了老牛都可以。

一星期老牛飞奔回来了,老牛对着父亲哞哞的叫着,离不开这个家。父亲哭了,牛“哭了”孩子哭了。

一只老牛能有这样的感情真的非常使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