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请假制度1000字(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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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请假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管理,明确教职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建立优良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考勤考核制度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制度。对请假的类别、时限、程序、要求、待遇等进行规范,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要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如实填写《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销假汇总登记册》(附件一),月末公示,学期末汇总考核,经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考核档案。考勤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岗位)晋升、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1天以上,必须填写《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单》(附件二),注明请假起讫时间、联系方式,并协调安排好本人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
2.乡镇学校教职工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请假在3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由镇教育中心校校长
批准。市属学校教职工请假在1个月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在1个月以上的,由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镇教育中心校、市属学校校长请假(含因公外出)5天以内必须报市局负责管理的相应副局长(副*)批准。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市属学校副校长5天以内由镇教育中心校或市属学校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基层单位批准后报市局人事科备案。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等形式请假并获单位领导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时间结束回岗,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销假。
5.凡报上一级审批备案的,下一级应签署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三、请假的类别
请假类别包括因公外出、病假、婚假、丧假、产(孕)假、事假、哺乳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探亲假、工伤假、因私出境等。
1.因公外出: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会议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协调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因公外出10日以上须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2.病假:因病需请假治疗或休养。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持有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城区学校一律持高邮市级二甲以上医院证明),请假在15天以上者应持高邮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等市级二甲以上医院证明,证明其何种疾病,需休息的时间。单位可以要求请假人提供病历、化验单、药费发票及用药清单等佐证材料。
3.婚假:依法登记结婚,享受婚假3天。对晚婚的(男年满25周岁或者女年满23周岁初婚),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非初婚的不享受晚婚假。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时可经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丧假1~3天,在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途中有关费用自理。
5.产(孕)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假、双休日、法定假日)。如产假中遇有寒暑假可以顺延,不计入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晚育的(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女职工因身体原因请假保胎,按病假有关办法处理。
6.事假:因实行双休日制度,学校原则上不批事假。如确因事请假,原则上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5天,请事假者假期中的工作,应由其本人请人代理。
7.哺乳假: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在考勤和工作量上应适当照顾。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婴儿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
8.计划生育手术假: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凭施术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享受休假。放环2天,取环1天,药物皮埋5天,取皮埋剂3天,男性结扎7天,女性结扎21天。人工流产未满4个月15天,人工流产满4个月42天,中期引产42天。手术假期均不含手术当天。
9.探亲假:教职工实行寒暑假休假制度,一律利用寒暑假探亲。利用工作时间探亲的按事假处理。
10.工伤假:教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11.因私出境:教职工因私赴港澳地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续假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因私出国不超过半年,续假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因私出境期间,按事假办法处理。
四、待遇规定
1.病假。2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教职工*均数的三分之一。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龄10年以下的扣除基本工资10%),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教职工*均数的三分之二。累计超过3个月: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超过6个月:必须提交病历、诊断证明、化验单、药费发票及用药清单等,由教育局、人社局共同审核批准,并按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证明,身体情况不允许上班的可延长假期。病假6个月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分10年以下、10-20年、20年以上分别扣除基本工资30%、20%、10%。
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经市局审批,在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教职工病愈恢复工作,需医生证明。复工达3个月后旧病复发,其病假可以重新计算;如果其疾病并未治愈,为了工资不打折扣而上班,上班短时间后,又请病假,应将其复工前病休时间与复工后病休时间连续计算。
2.事假。学期累计10个工作日以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根据本单位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酌情扣除部分奖励性工资;学期累计1个月以内(10-30个工作日)的,每天扣除日基本工资的3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1.75天],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最多按50%发放;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的,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从第31天起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不享受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扣除未履职期间的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3.其他。因公外出、婚假、丧假、产(孕)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各项工资全额发放。探亲假和因私出境均按事假办法处理。工伤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一学期累计旷职达5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它规定:
1.患重大疾病(癌症、精神病、传染病、重度残疾等)需提前离岗休息的,按个人申请、单位初审、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审批的程序办理相关退养手续。
2.除病休外,凡接近退休年龄教职工因其它事由提前离岗的,均应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教育局审批备案。其工资待遇按《高邮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高邮市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超过15日的,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一学年因病、事假累计(工伤及经审批提前离岗和病休者除外)超过6月以上的,当年的事业考核为“不参加考核”,不计算当年的工、教龄,不参加下一年年度晋升调资,退休时按扣减后的工龄计算退休费。
4.教职工1年内连续旷职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职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5.教职工请假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以病事假为名,从事其它兼职,一经查实,离职时间均以旷职论处,并扣回休假期间的`所有工资。
疫情请假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干部职工外出管理,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登记管理制度,请全体干部职工遵照执行。
一、请示请假报告对象
向阳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
二、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请假2天以内的(不含2天),向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请假并报告县委;2天以上的(含2天),镇党委书记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报县委书记审批,镇长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县人民政府县长审批后报告县委,镇人大主席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审批后报告县委。
(二)副职领导请示请假由镇主要领导审批,报告联系分管我镇的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并分别对应抄送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
(三)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到县外、市外、区外的,需要至少提前1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镇党政办和镇防控办报备。到非中高风险地区2天(不含2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审批,2天(含2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遇特殊情况到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外出注意事项
(一)干部职工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改变行程或超假期的,必须按照审批流程请示并经同意。
(三)干部职工外出河池以外省市的,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原则上非必要不得前往被划为中高风险的地区。
四、从中高风险区返回报备流程
(一)外出地点出现疫情,划为中高风险区,返回时第一时间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具体隔离情况。
(二)未实行请示请假报告制度或请示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的,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村“两委”干部参照执行。
疫情请假制度 篇3
为做好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开学后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流坡坞中学组织教职工进行模拟开学和应急处置疫情防控演练。
一、分组
总指挥:
1、褚家组
组长:
检测人员:
值班人员:
学生:
录像拍照:
2、本部组
组长:(录像拍照)
检测人员:(消毒、体温枪)
值班人员:
学生:
录像拍照:
二、模拟演练分二个环节进行
1、全程模拟开学第一天,包括入校安检、进楼体温门检测,进班复测、课间跑操、中午就餐、校车乘坐、放学等。
入校安检演练具体要求:扮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二排,一米间隔。检测人员在二边逐个进行检测学生,并对学生自行车、书包等物品进行消毒,值班人员站在门口维护秩序。
进楼体温门检测要求:扮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二排,一米间隔。检测人员在二边逐个指导学生通过体温门,值班人员站在门口维护秩序。
进班复测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扮演班主任在班级前面站立,对体温检测和消毒做好记录,检测人员扮演班干部对学生依次进行检测并对班级进行清毒。扮演学生的教师在课桌上静坐等待检测。
课间跑操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班主任指导学生跑操。扮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二队,间隔大于1米,进行跑操演练。
中午就餐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送饭人员派饭,并随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扮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二队打饭,间隔大于1米,在教室就餐时必须在各自桌子上吃饭,不得聚集。
校车乘坐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校车服务人员,对车辆进行清毒,重点门把手等关键部位,演学生的教师站成一队,间隔大于1米,依次上车,上车不得搂抱,拥挤。
学校下课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班主任指导学生错锋依次走出教室,不得在课间扎堆打闹。
学校放学演练具体要求:
值班人员模仿校领导进行值班,检测人员扮演班主任指导学生排队出校园,间隔大于1米,扮演学生的教师推着自行车依次出校门。
2、出现疫情时模拟。
一位“学生”在入校时有发热症状(1张照片),体温超过37.3,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模拟演练:扮演学生的教师在教室就坐,值班人员(郑会勇,李士泉扮演)模拟班主任打电话上报学校总指挥张海艳校长。检测人员(曹成军孙延东、岳振德)带领疫情学生(曹国敏、商学芬扮演)先到观察室。隔离室管理人员(岳胜才、岳士龙扮演)身穿隔离服目镜带领疫情学生进入隔离室。
总指挥张海艳校向上级领导和当地防疫部门上报等待进一步处理。
三、其他应注意的内容。
教室复查,定时检测,保持距离,科学防控。
学生进入校园后,在老师疏导下进入教室,班主任对进入教室的学生逐一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并填写晨记录表。
对体温超标者,任课教师立即向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汇报,由防护人员带离并对其采取隔离措施。班主任做好学生病情追踪工作,留观室负责人对病人所在的教室、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空气消毒。
健康保障,大课间错时跑操,积极进行户外运动,强身健体。
防控疫情,采取各年级上下午错时跑操,学校、各级部、各班级举行其他体育项目及活动,列队单人前后左右保持间隔不少于一米。
疫情请假制度 篇4
根据《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师生员工外出管理措施的通知》(泉教防控办〔20xx〕36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加强师生员工外出管理,疫情期间(含节假日)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跨地市出行。若因公或因私确需离开泉州市的,实行跨地市出行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结束后须履行销假手续。
(一)教职员工。
①请假时,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资处提出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学校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泉。
②离泉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泉后,要及时向人资处销假,做好来泉登记,按要求需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或核酸检测的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④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泉、未请假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返回后不销假、擅自变更行程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人员,由人资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生。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外出离泉。
1、返校复课前请假流程:
①离开所在居住地时,需经家长同意,并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回所在居住地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
②离开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回所在居住地后,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备。
④对未及时报备的人员,由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返校复课后请假流程:
①请假时,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辅导员、学生处及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泉。
②离泉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泉后,要及时做好来泉登记,按要求需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或核酸检测的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④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泉、无故超假、返回后不销假、擅自变更行程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人员,由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家长及实际共同居住者。疫情期间,师生员工共同居住者不提倡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疫情请假制度 篇5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形势趋向严峻,为切实落实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模式,要求全院学生严格遵循“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现将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仍然倡导全院学生非必要不离昌、不出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的,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学校和家长同意后必须在钉钉上提出申请。
(一)1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二)3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及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三)3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审批报备。
二、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园的要求
(一)学生外出在南昌市活动的,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外出时佩戴好口罩,入校时主动出示证件。
(二)学生经审批离开南昌市,但不出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返回时间、体温、健康码信息等,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返昌后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到昌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学生经审批离开江西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返回时间、体温、行程码、健康码信息等,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行程码、健康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返昌后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在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具体其他要求
(一)学院学工办将对各班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防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与问责。
(二)对于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将按照《南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与矫正教育办法》严肃处理。
疫情请假制度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外出请销假制度
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
(一)请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二)销假
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疫情请假制度 篇7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为切实加强外出旅行人员管控,防止疫情通过旅行传播,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所有人员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二、倡导辖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三、全市居民外出旅行前必须向当地村(社区)提前报备;
四、全市居民外出前24小时内须进行核酸检测;
五、外出返邢人员,第一时间向报备地销号,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由活动;
六、对发生迟报、瞒报、漏报影响疫情防控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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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请假制度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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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请假制度(篇1)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疫情请假制度(篇2)
1、幼儿园工作人员外出,必须逐级请假,按时返回并及时销假;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2、病、事假3天内由园领导审批;病事假3天以上,由干部处审批。病假必须持请假条和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方可准假,并按医生建议,视情批假。
3、倒班或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临时请假者自行在本班内调整好后再按程序请假(班长签字后由园办批准)。
4、每人每月倒班限一次,一次扣25元;全天班期间不允许倒班,凡在全天班期间请假者按日工资2倍予以扣除,顶班教师按请假者日工资的50%予以补助;开学、期末及大型活动期间请假按日工资的3倍予以扣除。
5、请假人员休假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假不归者,按旷工对待,并按日工资的2倍予以扣除,2天(含)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矿工7天(含)以上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6、教职工的产假,婚假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直系亲属丧假省内5天,省外加路途。
7、病、事假的有关工资待遇规定:
(1)请病、事假者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0天(含),扣除相应工资;10天以上者,除扣(含)请假期间工资外,再扣除期末当月工资的50%。
(2)住院治疗需连续请假1个月以上,发月工资总额的50%,2个月(含)以内发月工资总额的40%。
(3)3个月以上,视情处理;连续事假10天(含)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2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并不再办理各类保险(正常产假除外)。
关于疫情请假制度(篇3)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为切实加强外出旅行人员管控,防止疫情通过旅行传播,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所有人员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二、倡导辖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
三、全市居民外出旅行前必须向当地村(社区)提前报备;
四、全市居民外出前24小时内须进行核酸检测;
五、外出返邢人员,第一时间向报备地销号,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由活动;
六、对发生迟报、瞒报、漏报影响疫情防控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疫情请假制度(篇4)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教职工外出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再次重申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制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非必要,不外出”。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建立教职工外出管理台账,掌握外出教职工健康状况,全力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外出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因工作需要必须离开工作所在地(荆州或武汉)外出的,须按照以下程序审批: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人事处审批;因私离开工作所在地(荆州或武汉)外出的,按照以下程序报备: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备案—人事处备案。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暂停一切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审批。
四、为提高效率,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返校报备手续继续实行网络办公(扫描二维码、上传审批、报备表)。
五、上述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疫情请假制度(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外出请销假制度
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二、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
(一)请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
(二)销假
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
三、其他事项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关于疫情请假制度(篇6)
一、学生因病请假
1、学生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症状的疾病需要请假,需报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要做好相关学生隔离工作,及时送医并上报学工处,同时做好相关学生安抚工作,待确认学生病因后按照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办理请假手续。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两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因事请假
1、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事请假离开校园,如确有需要请假离开校园的,需提前2天报备学院审批,学院交学工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校园。
2、学生请事假但不离开校园的,一天以内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事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予准假。
三、学生因公请假
由组织单位依据参赛文件或上级通知提出申请并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会签,报组织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学工处和教务处。学生将批准函复印件交给辅导员和班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四、学生销假
1、学生自校外返回销假,需经过学校相关防疫检测通过后,来学工处办理销假手续;
2、学生未离开学校需销假,需于请假时上报的最高级管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关于疫情请假制度(篇7)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管理,明确教职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建立优良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考勤考核制度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制度。对请假的类别、时限、程序、要求、待遇等进行规范,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要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如实填写《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销假汇总登记册》(附件一),月末公示,学期末汇总考核,经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考核档案。考勤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岗位)晋升、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1天以上,必须填写《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单》(附件二),注明请假起讫时间、联系方式,并协调安排好本人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
2.乡镇学校教职工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请假在3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由镇教育中心校校长
批准。市属学校教职工请假在1个月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在1个月以上的,由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镇教育中心校、市属学校校长请假(含因公外出)5天以内必须报市局负责管理的相应副局长(副*)批准。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市属学校副校长5天以内由镇教育中心校或市属学校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基层单位批准后报市局人事科备案。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等形式请假并获单位领导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时间结束回岗,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销假。
5.凡报上一级审批备案的,下一级应签署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三、请假的类别
请假类别包括因公外出、病假、婚假、丧假、产(孕)假、事假、哺乳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探亲假、工伤假、因私出境等。
1.因公外出: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会议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协调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因公外出10日以上须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2.病假:因病需请假治疗或休养。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持有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城区学校一律持高邮市级二甲以上医院证明),请假在15天以上者应持高邮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等市级二甲以上医院证明,证明其何种疾病,需休息的时间。单位可以要求请假人提供病历、化验单、药费发票及用药清单等佐证材料。
3.婚假:依法登记结婚,享受婚假3天。对晚婚的(男年满25周岁或者女年满23周岁初婚),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非初婚的不享受晚婚假。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时可经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丧假1~3天,在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途中有关费用自理。
5.产(孕)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假、双休日、法定假日)。如产假中遇有寒暑假可以顺延,不计入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晚育的(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女职工因身体原因请假保胎,按病假有关办法处理。
6.事假:因实行双休日制度,学校原则上不批事假。如确因事请假,原则上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5天,请事假者假期中的工作,应由其本人请人代理。
7.哺乳假: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在考勤和工作量上应适当照顾。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婴儿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
8.计划生育手术假: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凭施术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享受休假。放环2天,取环1天,药物皮埋5天,取皮埋剂3天,男性结扎7天,女性结扎21天。人工流产未满4个月15天,人工流产满4个月42天,中期引产42天。手术假期均不含手术当天。
9.探亲假:教职工实行寒暑假休假制度,一律利用寒暑假探亲。利用工作时间探亲的按事假处理。
10.工伤假:教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11.因私出境:教职工因私赴港澳地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续假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因私出国不超过半年,续假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因私出境期间,按事假办法处理。
四、待遇规定
1.病假。2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教职工*均数的三分之一。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龄10年以下的扣除基本工资10%),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教职工*均数的三分之二。累计超过3个月: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超过6个月:必须提交病历、诊断证明、化验单、药费发票及用药清单等,由教育局、人社局共同审核批准,并按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证明,身体情况不允许上班的可延长假期。病假6个月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分10年以下、10-20年、20年以上分别扣除基本工资30%、20%、10%。
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经市局审批,在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教职工病愈恢复工作,需医生证明。复工达3个月后旧病复发,其病假可以重新计算;如果其疾病并未治愈,为了工资不打折扣而上班,上班短时间后,又请病假,应将其复工前病休时间与复工后病休时间连续计算。
2.事假。学期累计10个工作日以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根据本单位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酌情扣除部分奖励性工资;学期累计1个月以内(10-30个工作日)的,每天扣除日基本工资的3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1.75天],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最多按50%发放;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的,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从第31天起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不享受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扣除未履职期间的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3.其他。因公外出、婚假、丧假、产(孕)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各项工资全额发放。探亲假和因私出境均按事假办法处理。工伤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一学期累计旷职达5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它规定:
1.患重大疾病(癌症、精神病、传染病、重度残疾等)需提前离岗休息的,按个人申请、单位初审、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审批的程序办理相关退养手续。
2.除病休外,凡接近退休年龄教职工因其它事由提前离岗的,均应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教育局审批备案。其工资待遇按《高邮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高邮市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超过15日的,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一学年因病、事假累计(工伤及经审批提前离岗和病休者除外)超过6月以上的,当年的事业考核为“不参加考核”,不计算当年的工、教龄,不参加下一年年度晋升调资,退休时按扣减后的工龄计算退休费。
4.教职工1年内连续旷职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职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5.教职工请假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以病事假为名,从事其它兼职,一经查实,离职时间均以旷职论处,并扣回休假期间的`所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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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请假制度范文【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管理,明确教职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建立优良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考勤考核制度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制度。对请假的类别、时限、程序、要求、待遇等进行规范,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要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如实填写《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销假汇总登记册》(附件一),月末公示,学期末汇总考核,经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考核档案。考勤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岗位)晋升、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1天以上,必须填写《高邮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单》(附件二),注明请假起讫时间、联系方式,并协调安排好本人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
2.乡镇学校教职工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校长批准,请假在3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由镇教育中心校校长
批准。市属学校教职工请假在1个月以内的,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在1个月以上的,由基层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镇教育中心校、市属学校校长请假(含因公外出)5天以内必须报市局负责管理的相应副局长(副*)批准。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市属学校副校长5天以内由镇教育中心校或市属学校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基层单位批准后报市局人事科备案。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等形式请假并获单位领导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时间结束回岗,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销假。
5.凡报上一级审批备案的,下一级应签署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三、请假的类别
请假类别包括因公外出、病假、婚假、丧假、产(孕)假、事假、哺乳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探亲假、工伤假、因私出境等。
1.因公外出:教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会议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协调安排好教育教学工作。因公外出10日以上须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2.病假:因病需请假治疗或休养。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持有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城区学校一律持高邮市级二甲以上医院证明),请假在15天以上者应持高邮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等市级二甲以上医院证明,证明其何种疾病,需休息的时间。单位可以要求请假人提供病历、化验单、药费发票及用药清单等佐证材料。
3.婚假:依法登记结婚,享受婚假3天。对晚婚的(男年满25周岁或者女年满23周岁初婚),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非初婚的不享受晚婚假。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时可经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丧假1~3天,在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途中有关费用自理。
5.产(孕)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假、双休日、法定假日)。如产假中遇有寒暑假可以顺延,不计入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晚育的(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女职工因身体原因请假保胎,按病假有关办法处理。
6.事假:因实行双休日制度,学校原则上不批事假。如确因事请假,原则上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5天,请事假者假期中的工作,应由其本人请人代理。
7.哺乳假: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在考勤和工作量上应适当照顾。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婴儿满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以不超过半年为限。
8.计划生育手术假: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凭施术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享受休假。放环2天,取环1天,药物皮埋5天,取皮埋剂3天,男性结扎7天,女性结扎21天。人工流产未满4个月15天,人工流产满4个月42天,中期引产42天。手术假期均不含手术当天。
9.探亲假:教职工实行寒暑假休假制度,一律利用寒暑假探亲。利用工作时间探亲的按事假处理。
10.工伤假:教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
11.因私出境:教职工因私赴港澳地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续假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因私出国不超过半年,续假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因私出境期间,按事假办法处理。
四、待遇规定
1.病假。2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教职工*均数的三分之一。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龄10年以下的扣除基本工资10%),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教职工*均数的三分之二。累计超过3个月:不享受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超过6个月:必须提交病历、诊断证明、化验单、药费发票及用药清单等,由教育局、人社局共同审核批准,并按指定医院进行检查证明,身体情况不允许上班的可延长假期。病假6个月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分10年以下、10-20年、20年以上分别扣除基本工资30%、20%、10%。
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经市局审批,在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教职工病愈恢复工作,需医生证明。复工达3个月后旧病复发,其病假可以重新计算;如果其疾病并未治愈,为了工资不打折扣而上班,上班短时间后,又请病假,应将其复工前病休时间与复工后病休时间连续计算。
2.事假。学期累计10个工作日以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根据本单位绩效工资考核方案,酌情扣除部分奖励性工资;学期累计1个月以内(10-30个工作日)的,每天扣除日基本工资的3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1.75天],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最多按50%发放;当月请事假在半个月以上的,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年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从第31天起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不享受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扣除未履职期间的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3.其他。因公外出、婚假、丧假、产(孕)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各项工资全额发放。探亲假和因私出境均按事假办法处理。工伤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一学期累计旷职达5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它规定:
1.患重大疾病(癌症、精神病、传染病、重度残疾等)需提前离岗休息的,按个人申请、单位初审、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审批的程序办理相关退养手续。
2.除病休外,凡接近退休年龄教职工因其它事由提前离岗的,均应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教育局审批备案。其工资待遇按《高邮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高邮市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3.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超过15日的,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一学年因病、事假累计(工伤及经审批提前离岗和病休者除外)超过6月以上的,当年的事业考核为“不参加考核”,不计算当年的工、教龄,不参加下一年年度晋升调资,退休时按扣减后的工龄计算退休费。
4.教职工1年内连续旷职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职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5.教职工请假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以病事假为名,从事其它兼职,一经查实,离职时间均以旷职论处,并扣回休假期间的`所有工资。
疫情请假制度范文【篇2】
一、学生因病请假
1、学生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症状的疾病需要请假,需报二级学院审批,二级学院要做好相关学生隔离工作,及时送医并上报学工处,同时做好相关学生安抚工作,待确认学生病因后按照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请假,必须持有学校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办理请假手续。病假三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病假两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病假超过一个月,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病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因事请假
1、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事请假离开校园,如确有需要请假离开校园的,需提前2天报备学院审批,学院交学工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校园。
2、学生请事假但不离开校园的,一天以内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内的,经辅导员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呈报校主管领导批准,并转教务处备案。事假超过或累计超过一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予准假。
三、学生因公请假
由组织单位依据参赛文件或上级通知提出申请并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会签,报组织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学工处和教务处。学生将批准函复印件交给辅导员和班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四、学生销假
1、学生自校外返回销假,需经过学校相关防疫检测通过后,来学工处办理销假手续;
2、学生未离开学校需销假,需于请假时上报的最高级管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疫情请假制度范文【篇3】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干部职工外出管理,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登记管理制度,请全体干部职工遵照执行。
一、请示请假报告对象
向阳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
二、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请假2天以内的(不含2天),向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请假并报告县委;2天以上的(含2天),镇党委书记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报县委书记审批,镇长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县人民政府县长审批后报告县委,镇人大主席经联系我镇的县委或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审批后报告县委。
(二)副职领导请示请假由镇主要领导审批,报告联系分管我镇的县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并分别对应抄送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
(三)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外出到县外、市外、区外的,需要至少提前1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镇党政办和镇防控办报备。到非中高风险地区2天(不含2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审批,2天(含2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遇特殊情况到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外出注意事项
(一)干部职工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改变行程或超假期的,必须按照审批流程请示并经同意。
(三)干部职工外出河池以外省市的,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原则上非必要不得前往被划为中高风险的地区。
四、从中高风险区返回报备流程
(一)外出地点出现疫情,划为中高风险区,返回时第一时间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具体隔离情况。
(二)未实行请示请假报告制度或请示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的,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村“两委”干部参照执行。
疫情请假制度范文【篇4】
为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的请假制度,根据校学生处相关要求,严格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和“无极特殊情况不出省”的原则,现整理修订成《资环学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间请假制度》并发到各班,请全院本科生严格遵守。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贵州大学学生手册》、《贵州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请假手续办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学生干部审批病假的权限。
2、事假。任何学生干部无权批准事假。
(1)非毕业实习期间。由班主任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再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
(2)由学院或专业老师组织的离校实习期间。听从带队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基地!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带队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须在父母和带队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实习期间累计请假时长或次数不得超过学院或带队老师对实践环节的规定和要求。
(3)毕业实习期间。听从论文指导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离校须在父母、班主任和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二、请销假手续办理流程
1、请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的: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
(2)请假且离校的(含贵阳市内):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学生方可离校。
2、销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请假时间结束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2)请假离校(贵阳市内):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国务院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只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持返校前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校园(如若贵阳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确诊病例,按照贵州疾控要求执行)。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3)请假离校(贵阳市外):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国务院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按照贵州省疾控规定执行完相关疫情防控手续(如“五天三检”等)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三、注意事项
1、请需要请假的同学,提前持请假条到相关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
2、如因疫情发展,学校学院有进一步补充通知,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疫情请假制度范文【篇5】
根据《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师生员工外出管理措施的通知》(泉教防控办〔20xx〕36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加强师生员工外出管理,疫情期间(含节假日)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跨地市出行。若因公或因私确需离开泉州市的,实行跨地市出行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结束后须履行销假手续。
(一)教职员工。
①请假时,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资处提出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学校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泉。
②离泉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泉后,要及时向人资处销假,做好来泉登记,按要求需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或核酸检测的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④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泉、未请假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返回后不销假、擅自变更行程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人员,由人资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生。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外出离泉。
1、返校复课前请假流程:
①离开所在居住地时,需经家长同意,并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回所在居住地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
②离开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回所在居住地后,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备。
④对未及时报备的人员,由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返校复课后请假流程:
①请假时,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辅导员、学生处及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泉。
②离泉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③返泉后,要及时做好来泉登记,按要求需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或核酸检测的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
④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泉、无故超假、返回后不销假、擅自变更行程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人员,由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家长及实际共同居住者。疫情期间,师生员工共同居住者不提倡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疫情请假制度范文【篇6】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形势趋向严峻,为切实落实学校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模式,要求全院学生严格遵循“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现将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仍然倡导全院学生非必要不离昌、不出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的,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学校和家长同意后必须在钉钉上提出申请。
(一)1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二)3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及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三)3天以上的请假,由班主任、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审批报备。
二、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园的要求
(一)学生外出在南昌市活动的,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外出时佩戴好口罩,入校时主动出示证件。
(二)学生经审批离开南昌市,但不出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返回时间、体温、健康码信息等,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返昌后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到昌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学生经审批离开江西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报备返回时间、体温、行程码、健康码信息等,返校时凭学生证或校园卡、行程码、健康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正常后进出校园,返昌后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在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具体其他要求
(一)学院学工办将对各班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防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与问责。
(二)对于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生,将按照《南昌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与矫正教育办法》严肃处理。
疫情请假制度范文【篇7】
一、全园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二、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由专人负责每天划考勤,出勤情况与奖金挂钩。
三、病、事假报园长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凡无故不上班或事后请假视为旷工,每个月请假(无论病事假)一天者,扣除当月奖金。
四、婚假七天,产假90天(剖腹产另加15天),流产假15天,超过者按事假处理。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2天者,不得参加年终评优。
五、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无病假条和药费发票者按事假处理。假条及时交财务人员。
六、不能参加全园或班组组织的学习和其它活动,要及时向园长或班组长请假。
最新疫情开学通知1000字通用
工作总结之家主题栏目精选:“疫情开学通知”,敬请访问。
不管是社会还是公司,我们都会和公告通知打交道。公告通知的内容既有大事,也有小事。栏目小编特意为你呈上“最新疫情开学通知”,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最新疫情开学通知 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愉快的假期生活已进入尾声,为了让孩子能尽快地适应幼儿园生活,收获更多的快乐和成长,我们为您准备了秋季幼儿园开学告知书,希望您仔细阅读!
疫情防疫不松懈
新学期马上就要开始了,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力筑牢抗疫防护屏障,保证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家长知悉并按要求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家园携手,共同迎接新的学期:
1、提前返昌配合摸排
秋季开学前,请所有幼儿在开学前14天返昌并进行居家观察和健康监测,配合幼儿园进行开学前幼儿行程信息统计等各项摸排工作。
2、坚持健康监测
开学前,请家长为幼儿进行连续14天体温监测并做好相关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体育场、公交车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4、非必要不离昌
坚持非必须不离昌,尤其是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近期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家庭成员返昌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请您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主动报告社区(村)、工作单位、幼儿园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提早准备快乐入园
1、调整作息时间
提醒幼儿早睡早起,按时午睡,加强体育锻炼。每天安排一定的陪伴时间,如给幼儿读书或者讲故事,这样既可以拓展幼儿的知识面,又可以培养阅读的兴趣,帮助幼儿逐渐进入返园状态。
2、调整饮食习惯
一日三餐按时吃,少吃油腻食物和零食,多吃水果蔬菜。
3、好习惯在坚持
让幼儿独立洗漱、吃饭、穿衣服,自己整理自己的玩具物品等。逐步培养其独立自主的习惯。
4、帮幼儿做好心理准备
开学前期,家长可适时地提醒幼儿要开学了,和幼儿聊一聊幼儿园里开心的事情,让幼儿在潜意识里知道假期生活已经进入倒计时,从而提前做好上学的心理准备。
最新疫情开学通知 篇2
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研究生培养院所:
为保证学校201x级迎新工作的整体进度,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x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入学报到时间由20xx年9月9日推迟为20xx年9月16日,其他入学要求不作变动,请相关新生和院所周知。由此引起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疫情开学通知 篇3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专班工作安排,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20XX年秋季学期安全开学。预计开学时间为20XX年9月1日。现结合我校实际,将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
1、在xx师生非必要不离xx,在xx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认真填写《XXX县第一实验小学20XX年秋季入学学生健康状况记录表》
2、要求XXX以外的低风险地区学生要尽快返回,原则上8月x日之前返xx。返xx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回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xx后立即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所在社区(村)做好疫情防控。
3、在XXX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及10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返xx人员,暂缓返xx。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xx,返xx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xx后立即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村)报备,按照商丘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4、在xx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域内其他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可以返xx。返xx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回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xx后立即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所在社区(村)做好疫情防控。
5、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6、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7境外师生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入境后按属地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为保证您的孩子开学正常报到,务必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并如实提供开学前10天孩子生活学习轨迹和健康状况,若不提供,学校和班主任不了解孩子真实情况的,将不允许您的孩子按期到校。对不符合健康入校审核条件的学生,待恢复健康,相关手续齐全后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入校。若因本人瞒报、谎报、乱报或伪造信息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以涉嫌构成危除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到注册当天
1、从外省或外市返回居家隔离不够10天的学生,不能到校,等解除隔高,且身体无任何异常,方可到校。
2、报到学生必须佩戴口置,着校服,分批错峰到校,在规定校门口和规定体温检测通道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入校,家长提醒学生相互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入校健康审核通过的学生,自行到校报到注册,不需家长陪伴。学生入班到班主任处进行二次测温,健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自己座位。入校学生开学提前一天报学校审核,入校健康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家长不能让学生到校,家长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继续居家隔离,等隔离期满后再到校报到注册。学生开学当天必须持家长和学生均签字的《XXX县第一实验小学20XX年秋季入学学生健康状况记录表》和《XXX县第一实验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入学学生健康承诺书》到班主任处报到审核。家长每天要如实上报填写学生晨午检情况(《XXX县第一实验小学学生及家庭成员晨午检记录单》),体温超过37。3和出现胸闷、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一律不准入学,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康复后方可入学。若因本人瞒报、谎报、乱报或伪造信息,将以涉嫌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开学报到之日起,校园即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无异常学生正常上下学)。即:未经学校批准师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进入校园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外出。请您做好配合工作,有事请您跟老师电话联系或信息沟通。
三、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学校全面落实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正式开学前将安排专人对校内外活动场地、教室、楼道、食堂、办公室等进行全方位消毒,迎接师生新学期平安返校。
2、正式开学后,学生需佩戴口罩上课,穿校服进入校园。家长请给学生准备不少于两周一天两个数量的口置(不少于20个口罩),学校要求全体师生不带口罩不准入校。
3、开学后学校将分体温检测通道口有序组织学生上学、放学、就餐,(学生早到校,晚回家,在校就餐学生均在学校餐饮中心分时段分年级进行,谢绝家长送餐),家长若有要事到校,要提前和班主任取得联系,接受门卫核验身份监测体温,扫码登记,确保安全后方可入校。请家长切实配合学校工作,并提醒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防控规定和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4、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晨、午检工作。对于晨午检中或在校期间休温在37.3以上或出现其他疑似病症的学生,家长接到通知后将第一时间来校接回孩子就诊或到学校送医排查指定医院看护,待学生康复后,再送孩子到校入学。家长配合班主任做好因病因事的请假手续,如因病缺勤,请家长及时主动联系班主
任,如实告知学生的身体状况,便于学生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孩子的平安健康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希望在我们家校的共同努力下平安开学,开学平安!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您的理解和配合是对学校工作的最大支持。谢谢各位家长!
XXX县第一实验小学
20XX年8月x日
最新疫情开学通知 篇4
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为更好地保障师生安全和健康,按照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推迟原定秋季学期开学时间(x月x日)和新生报到时间(研究生x月x日、本科生x月x日), 具体返校(报到)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返校(除目前留校学生外)。
二、x月x日本科生开始线上授课,20xx级新生上课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全体同学要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外出。
四、凡是符合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条件的新生同学,报到前原则上应在当地完成疫苗接种,共同构筑免疫屏障。
xx大学
20XX年x月x日
最新疫情开学通知 篇5
@科大学子,
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来啦!
全体同学:
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全体学生(不含2021级新生)8月23日开学,进行线上上课;9月2日-3日返校,9月6日开始线下上课。2021年专升本学生9月5日报到。2021级新生报到时间推迟,待其他学生错时错峰返校后另行安排。
2.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每天按时通过钉钉APP平台进行健康打卡,返校前14天健康打卡信息要真实、连续、完整。
3.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允许提前返校。学校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要求,随时调整返校时间,并及时在官微发布,请全体同学密切关注。
最新疫情开学通知 篇6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老师和小朋友们:
20xx年秋季学期即将来临,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形势,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新学期开学工作,确保广大师幼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秋季开学疫情防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外出人员及时返华
所有师幼员工、食堂从业人员务必于20xx年8月14日前返回华亭,并按照外出和返回“双报备”的要求,返回前三天向单位和社区报备,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每日继续按时在钉钉群签到,做好本人和家庭成员日常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咽喉疼痛、畏寒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幼儿园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随时报告诊疗情况。
持续加强个人防护
认真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做到勤通风、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科学消毒、不聚集。倡导幼儿及家长在前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开人流高峰。保持社交距离,减少接触公共区域座椅、门把手、扶梯等部位,减少外出时间。
严格落实开学防疫要求
全体师幼报到当日需在“xx校园”平台上提交《20xx年秋季学期师生健康审核表》、提交双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在报到前连续7天进行体温监测、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上报,未提交或上报者不予报到。
特别强调
假期中孩子在家时间比较松散,而幼儿园的生活相对规律。两种状态的`转换需要时间,家长需提前着手准备,规律作息、正常生活秩序和运动,缓解孩子入园焦虑。
1、调整日常作息。建议家长引导孩子调整生物钟,尽量与幼儿园作息同步;均衡膳食,少吃零食,把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
2、重视心理准备。孩子经过这个长长的`假期,面对开学难免产生分离焦虑和各种抵触情绪,建议家长现在起开始经常提醒孩子,要开学啦,让孩子有个假期结束的心理准备。还可以通过憧憬开学后的有趣事件,来激发孩子入园的兴趣。
3、保持通讯畅通。请家长与老师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幼儿园和老师发布的各项通知和温馨提示,确保与幼儿园一起时刻关注孩子,按时完成各项信息填报。
师幼健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疫情预防管控,家园合作共赢!请所有教职员工、幼儿、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园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感谢您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最新疫情开学通知 篇7
亲爱的师生员工:
大家好!为切实做好学校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及健康监测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含所有高一新生)在开学前14天(8月x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8月x日起在“xx教育”公众号登录“智慧防疫系统”如实填报个人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状况)。
二、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必须在开学前14天返x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返x前48小时通过微信搜索“健康xx—智慧防疫”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在抵x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和学校报告,并根据疫情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同时,根据xx市防疫要求,来(返)x抵x后,需落实“三天两检”(第1、3天各开展一次免费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三、学校将在8月x日及8月x日收集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码、行程卡。高一新生请识别下方二维码登录xx文档填写材料。初一新生关注有关xx信息,按要求填写。
四、所有师生员工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要每日如实填写xx市教育系统20xx年暑假师生员工自我健康监测信息登记表并报告学校(纸质版开学后统一上交)。
五、开学入校管理
师生员工返校条件:
(一)具有7天内xx市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提前7天返x落实3天2检,在开学前3天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二)无7天内xx市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需提供开学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三)在高、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建议暂缓返校。
(四)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有判定为密接、次密接,或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未按国家、自治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健康管理措施的暂缓返校。
六、请全体师生员工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健康主体责任,服从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校园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温馨提醒]:请所有师生员工随时关注学校信息和学校公众号,如有最新防疫要求,请按最新要求执行。
疫情防控无小事,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开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