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福尔摩斯心得感悟

有关福尔摩斯心得感悟。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小编特别编辑了“有关福尔摩斯心得感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1】

如果你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是谁?恐怕连一个小孩都能告诉你:当然是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啦!

虽然福尔摩斯是个虚构人物,但是,他破解出来的案子,常常吸引来许多读者,我也是其中之一。

几个月前,当妈妈个我买了一套《福尔摩斯》的书时,我马上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开始读时,我试着自己找出案子的答案,可是我还是被那一点头绪也没有的案子弄糊涂了,有些看似是开玩笑的案件其实是谋杀,有些看似无辜的人其实是凶手每次看到这本书,就感觉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我也在场,看着福尔摩斯细细分析案件时的表情,最后分享破解案件,抓到凶手的快乐和喜悦当要睡觉时,我总是十分恋恋不舍,巴不得看到天亮!因为我和华生一样,从福尔摩斯那儿学来了许多办案方面的知识,以后,我办案的知识就能留着备用了!嘻嘻!

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许多当侦探的知识!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2】

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让我特别感兴趣,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1878年,华生认识了福尔摩斯,当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杀。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脚小,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辆马车。”福尔摩斯看完了凌乱的案件现场,立即总结出凶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凶手是同一个!”按已有的线索,福尔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

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

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3】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

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善于观察的人。会发现一丝丝的蛛丝马迹。会使用证据,和灵活的头脑,推理出整个案子。

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的广阔。

福尔摩斯就是用他那广阔的想象领域破解了《四个签名》这一案子。当别人还在对这个案子没有一点头绪,甚至还不知要在哪一个地方对这件案子下手时,福尔摩斯却根据自己的想象力,推断出来这四个人的身高,年龄和长相。并且,在最后的追踪过程中,根据他的想象力,准确的推算出正确的路线。

我们的生活中也可以像福尔摩斯那样,通过观察和思考了解事实。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叶子摇曳的方向,判断出今天刮得是什么风;通过一个人的表情,看出他刚刚做了什么事

福尔摩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多观察,多思考,才会像福尔摩斯那样料事如神!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4】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福尔摩斯心得感悟【篇5】

同学们,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非常善于观察,有一个很敏锐的鼻子,我对他的佩服值足足一只大象的高度。

在中午默读时,我看到有一位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向他借来,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收录了许许多多福尔摩斯的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拨三折,扣人心悬,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可以侦破许许多多离奇、惊险的案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还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一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在以后的某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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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


在生活中发生触动心灵的事情时。感言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如何才能将感言清晰而有条理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搜集整理的“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1)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2)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里面讲述了小豆豆上学时的一段真实故事。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开除后,来到了她的新学校——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喜欢的孩子。

在这本书里,最吸引我的是小豆豆搞笑的几件事情:《不能跳》讲的是小豆豆放学后,看见有一个“大沙堆”就好奇地跳上去,结果那不是大沙堆,而是一堆抹墙泥,小豆豆因为她的好奇而陷到里面了,这是妈妈把他拉了上来。还有一次,小豆豆在校园里的地上看见了一张报纸就一下子跳到报纸中间,结果发现这里是厕所掏口,工人临时离开,怕有臭味,所以盖了张报纸,小豆豆“扑哧”一声掉进了厕所掏口。

小豆豆非常喜爱巴学园,有一天,她听到外面的孩子在唱“巴学园,破学校”她很气愤,就编了首歌“巴学园,好学校”同学们唱着这首歌,这是大家送给校长最珍贵的礼物。

小豆豆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大冒险》中小豆豆让有小儿麻痹症的泰明爬树。开始用的是梯子,因为泰明没有力气,小豆豆想让他上树,就必须托住他,如果托住他哪还有力气按住梯子?小豆豆发现泰明爬树比登天还难。但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上树。小豆豆又拿来了梯凳(因为梯凳不摇晃),泰明小豆豆一步一步往上爬,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两个人终于爬上去了,他们累得满头大汗,不过非常高兴,他们看到了远处的风景。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小豆豆的行为逗乐了,虽然小豆豆非常天真、可爱,可是我们不应该学习小痘痘上课时的行为,小豆豆的天真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3)

“除去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同学们,你们知道这句话出自何人之口吗?对了!这句话就出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之口。

这下你知道我读的是什么书了吧!又猜对了,是神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凶顽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的故事。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的外貌,乍见之下就足以使人难以忘怀:他六英尺高,身体非常削瘦,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经常拿着烟斗和手杖,喜好破案和去剧院听歌,他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造诣,语速快、音调高。平时,他非常悠闲地呆在贝克街221号的乙公寓里,抽着烟,一旦接到案子,便会立刻行动,一步步锁定目标,将整件事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很长时间以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我特别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我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那么强,那么勇敢有毅力,我还敬佩他懂那么多深刻的道理。有时当我看到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一时反应不过来时,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当我看到福尔摩斯又成功破了案时,又会高兴地跳起来;当我看到很恐怖的地方时,也会吓得浑身直哆嗦……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把它翻来翻去看了好几遍,我入了迷,把福尔摩斯当成了自己的偶像之一。生活中,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坚持、坚持、再坚持,和细心研究爱思考,细心做事的好品质。

现在,我正在为当一个“女福尔摩斯”的梦想而努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和福尔摩斯都是摩羯座的呢!我还听说摩羯座适宜当侦探呢!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哟!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4)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福尔摩斯的心得感悟(篇5)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50字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追求冒险的心,我也一样。我喜欢探险,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开始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无法自拔。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一个乡绅的后代,在主人公那个世纪探案的故事,作者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以回忆的形式,用第一人称给读者讲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这本书中的人物特点十分清晰,例如,对任何事物都很了解,洞察一切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的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他们都是苏格兰警场的佼佼者,可惜因循守旧,所以他们明枪暗箭,勾心斗角。

在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从每一个字中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能力与他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观察力,才让他看到许多常人无法察觉到的情况,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而这些都可以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找到。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考,才让他在所有案件中大展身手。那么,我们呢?如果我们在生活与学习中善于思考和细致观察,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了解别人不知道的事呢?

阅读带给我快乐作文550字

推开阅读的大门,是一片知识的海洋。阅读使我们畅游其中。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地从中品出人生百态,学习到新的知识。

——题记

不得不承认,初中生活带给了我不少压力:新科目的增加,与小学全然不同的作息时间以及学习方式的改变——都让我忙得不知所措。而阅读,成了我缓解压力的方式,它让我感到快乐与一丝安慰,是我这段枯燥时光的唯一点缀。

谁知后来,阅读却让我改变了对学习的看法。

那天,写完作业后的我百无聊赖地从书柜上拿下一本书翻阅。那是怎样的一本书呢?极富诗意,通过对作者本人学习经历的自述,讲解了学习的重要性,后面附带了一些小诗使读者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世界的温柔、努力后的“幸运”……

我渐渐看入了迷,直到昏黑的傍晚悄悄爬上了我的书本,赶走了黄昏的温柔,我才醒转过来,又品读了一遍后,我开始不断地反思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学习枯燥无味呢?其实学习中也有许多快乐与挑战啊,只有学习,才是实现自己梦想的唯一方式……

从此之后,我开始努力:上课听讲越发认真起来,下课之后也尽量减少自己活动的时间,尽量快点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努力改掉自己的缺点……

虽然成效很低,但是我始终相信:竹笋能在地下沉睡,一旦醒来,便能迅速长成粗壮的竹子,我也一定可以!

我现在体会到了获取新知的快乐,这些都是阅读带给我的。

我喜欢阅读。

《西游记》读后感400字

“惩恶扬善心如佛。”你知道这句话出自于哪里吗?没错,就是出自于《西游记》这本幻想小说里。自从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无限童趣,做人的道理和我读后的感受。

《西游记》是一部讲述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长篇小说,作品描述了唐僧师徒终身难忘而又长久的路程和危险,他们这一去就是13年。这13年中,唐僧师徒们不仅要连夜赶路,有时还要风餐露宿,路上的财狼虎豹还要伤害他们,让人感到惨不忍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唐僧师徒一路取经,经历了许多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东海龙宫讨兵器》等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白骨精真是可恶又残忍,方圆几百里内的鸟儿、动物全都被她杀得一干二静,片甲不留;她还想三番五次出谋划策地想杀害唐僧,吃他的肉。她无非是想掠夺别人的性命来修复自己的元神,等元神恢复了,她就可以化身成仙长生不老了。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个朋友,每一次读,你都会发现你越来越喜爱这本书了。

关于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福尔摩斯心得体会”。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会有新的启发,我们的记录方式可以选择一首歌。撰写心得体会可以加强我们的写作能力,让我们成长。我相信这些洞见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市场!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篇1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篇2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篇3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篇4

在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


每个人基于各自的经历与看法,将想法加以记录下来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自己。栏目小编本着精益求精的态度为您推荐一篇“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的文章,如果你认为这份资料对你有帮助请分享给你的朋友和家人看看!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1)

一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禁不住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大家总会异口同声地说《福尔摩斯全集》。他是侦探小说集历史上新的一页,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一些想法总是一鸣惊人,让我不禁暗自佩服。

就像是福尔摩斯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他这样做到:客人走了以后,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块白布,铺在桌子上,又把新买来的半身像放在白布中间。然后他端起猎枪,猛地往拿破仑像的头顶上放了一枪,于是像立刻变成了碎片。福尔摩斯弯下腰来,急切地察看着这些分散的碎片。不一会儿,他便得意地喊了起来,我看到,他手里高举着一块碎片,碎片上嵌着一颗深色的东西,就象布丁上的葡萄干一样。

福尔摩斯的大胆推测、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令人惊羡。他总是叼着烈性烟草,穿着大衣,戴着侦探帽 ,一副非常严肃的样子,也许是他的三大道具让人感到有距离感吧!

相比福尔摩斯细致之下,我是多么的渺小。以前的我总是大大咧咧。记得有一次在一个黄昏的下午,正在打扫房间的妈妈,把我喊了过去,她一边拖地一边望着我说:“孩子,去帮妈妈买......”。没等妈妈说完,我便风一般的跑了出去。走着,走着,我却犯了嘀咕:“该买什么呢?”说完,我便向家走去。远远望去,妈妈已在家门口“等候”多时了。“你看看你,我还没有说完,你怎么就跑出去了”。在妈妈的训斥下我羞红了脸,活像一个大大的红苹果。

你瞧,我是不是很大大咧咧呢!我真羡慕福尔摩斯,他是多么的细致和敏锐,要问我的偶像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说:“福尔摩斯。”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是我读者本书的收获!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2)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4)

我从小就想当一名侦探,那种破案成功的感觉,多爽啊!可是只有决心没有行动可不行,所以我十分喜欢看侦探类的小说和动画片,其中我最喜欢的侦探就是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力和观察力使我十分佩服。他那叼着烟斗,拄着拐杖,头上戴着一顶黑帽子的经典形象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变的聪明了许多,每当家里有什么事或者是谁撒慌了,我总是了如指掌。

更让我佩服的还是福摩尔斯的那种与朋友同甘共苦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让我学习。

书中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四签名了,这个由四个签名引发的案件,使我看得步步惊心。我十分敬佩柯南道尔,他让整个案件都复原在我脑海中。

唉!要是世界上多几个像福尔摩斯那该多好,我一定争做第二个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5)

在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

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

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6)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__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7)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具有敏锐双眼和智慧大脑的侦探。他的同伴华生是一名十分幽默的医生。作者以华生的口吻叙述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将大侦探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一层层紧张的推理以及案情一步步深入中,我们欣赏了福尔摩斯先生大胆高超的破案手段,与华生先生内心富有戏剧变化的情绪和苏格兰场警察傻乎乎的形象产生了鲜明对比,让故事变得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是一位专心致志的人,当华生发现并追问福尔摩斯为什么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时。他说,“这与我何干?”这句话出乎大家的预料。原来他认为大脑是一个有限量的房间,要把东西有选择性地按条理装进去。即使自己知道了对自己没有用的东西,也要尽量把它忘掉。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的手段总是与众不同,一次,福尔摩斯知道凶手时,没有按常规方法让警察全城搜捕逃犯,而是神秘地拿着箱子和手铐装着要出去的样子,让车夫帮他提箱子,只听“咔嚓”一声。凶手被抓住了,他就是那个车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仅是一部推理小说,也是一部人文小说。每篇案件的背后都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反映了人们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不平等的社会等。作者却不在这方面细说,而让我们自己思考。现在的侦探小说各种各样,可不少都是低级的打打杀杀或用高科技迅速破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的书寥寥无几了。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8)

暑假,我读了一本精彩的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里面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出色的推理能力侦破一桩桩没头没脑,离奇的怪案,故事惊险刺激,起起伏伏,我读了就从来没停过。

我最爱的有《血字研究》,《五颗橘核》,《红发会》。当然,我还有许多没有读过,这些只是我读过的故事里我认为最精彩的。特别是《红发会》。

《红发会》,是一个短小精悍的故事。篇幅不多,却非常精彩,非常离奇。一天,一位叫威尔逊的先生来请福尔摩斯报告请况:“报纸上登出了一条奇怪的广告,说只要是红头发的男性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差:‘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抄抄书,每周就有四英镑报酬’。他开了一家当铺,有一个精明又只要一半工钱的伙计,名字叫斯波尔丁。他在斯波尔丁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可当干了两月后,他红发会解散了。”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终于得知真相:斯波尔丁其实是一个大盗,在威尔逊先生离开当铺时,他就在铺子的地下室里挖地道,以便于盗取物品。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很精彩!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9)

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探案小说无疑是佼佼者,历经百年考验,至今仍为世界各地读者争相传诵,在世界大众文学史上实属罕见。

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系列,塑造了一个口衔烟斗、神态严肃、行动诡秘、神通广大的英格兰大侦探——福尔摩斯。

“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有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研究。”一语道破了他成功的秘诀。它凭借着自己独特的推理手法破案擒敌,而他这种破案的推理手法绝不是与生俱来的。

“天才是99%的勤奋,加上1%的灵感”。

福尔摩斯的才能完全是得力于他对知识的渴求,和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与训练。

在现实生活中,道理也一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刻苦用功,努力学习,加上谦虚的态度和执着的追求,学业才能进步,事业才能成功,我们才能对得起父母和老师对我们的辛勤栽培。

身为高中生,福尔摩斯的这些品质与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只有现在努力,将来才能考上好大学,加油吧!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10)

不一会儿,福尔摩斯回来了,笑着将一张邀请函扔给了我,自然地说:“房东太太也不学学好的,非要浪费那几个邮钱,这不,寄错东西了。不过,真有你的,能想到我没想到的。“嘿嘿,是你逻辑思维太强了啦。”说着,我们不约而同的笑了。

我穿越到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遇到了福尔莫斯。一天,我们收到一个邮包,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只臭烘烘的袜子。他不禁皱了皱眉头“什么鬼?哪个家伙存心整我俩,还是,”福尔摩斯话锋一转,”有人不相信我们的实力,故意用这个臭玩意来试探我们的实力呢?“他叫人将邮包送出的地址告诉我们,一看,竟是假的。”啥,假的!“我不禁大声叫道。”没错,这是我家的地址耶,但是,怎么可能是我发的呢!“他喝了一口茶,平静地说。”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有可能是房东太太发的呀。“他一愣,半天才回过神来,又飞快地下了楼,只留我一人呆呆的坐在沙发上。

福尔摩斯心得体会(篇11)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课外书,有《木偶奇遇记》、《童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介绍这本书吧。

这本书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编著的,书中主要讲述了华生初次和福尔摩斯见面,并陪他侦破 了一系列案件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位神探,有着高超的侦探能力和破案技巧,每当遇到案子,他总是沉着冷静的面对,利用发现的线索找出幕后真凶。书里分为几 十个小故事,每一个都惊险而有趣。

这本书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个故事就是《东方疫病》。这个故事讲述了福尔摩斯先把自己装成得了一种罕见的传染病,再派华生把一位叫司密斯的医生请来,然后用自己的智 慧让司密斯亲口说出自己的罪行——谋夺家产,使他坐了牢。这个故事对司密斯谋夺家产而不惜害死侄子进行了深刻的讽刺,还有对他无情的鞭挞。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既惊险又有趣,希望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学习福尔摩斯的聪明,体验其中的乐趣。

福尔摩斯观后感


为了记录看过作品之后的感想,好好写一篇观后感是相当值得的,经常写观后感,加强创作能力,你是否在为写作品名的观后感而苦恼?经过仔细分析工作总结之家为您编辑了“福尔摩斯观后感”,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启发!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这本书主要讲福尔摩斯和他的两个

朋友以及他的家庭

教师的冒险故事。

我真敬佩福尔摩斯。我钦佩他冒险的能力和观察的能力。其中最令我最敬佩的是他对朋友的那种不离不弃的精神。

福尔摩斯不仅尊重爱情,而且勇敢!在第十章中,他和他的朋友们被坏人抓住,扔进一个大黑洞,那里有一个他们从未见过的怪物。这时福尔摩斯急中生智从包里拿出一把大刀和怪物打了起来,福尔摩斯把怪物引到一边,然后扔了一把手枪给他的朋友,大声的说:

“快把旁边的玻璃打碎。”他的朋友照做了,就在怪物张大嘴巴快把他们咬到的时候,千钧一发之时,他们从打碎的玻璃中跳了出去,他们得救了!福尔摩斯在任何时候都面临着各种危险,甚至是喝水和开车。

但他将勇敢地面对各种危险,使他和他的朋友们能够安全地获救。从这章就能看出福尔斯的勇敢!而第十一章就讲到了他的朋友马修·阿纳特被一伙坏人抓走了,这时只有他一个人发现了,他二话不说连忙叫了一辆马车追了上去。

我到了机场才和朋友们联系,直到我和朋友们一起把马修从坏人手中救了出来。从这一章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非常重视友谊和友谊

友谊。 福尔摩斯还有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就是他那种坚定自己信念的精神!而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对任何事情总是坚定不了自己的信念,就拿我做作业和

考试来说吧。每当我做题目选定一个答案后总是喜欢改来改去,总怀疑自己填的答案不是最正确的,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又把答案给改了。原来我选择的第一个答案其实是对的,所以我想改掉坏习惯,像福尔摩斯那样学习。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东西要学,比如他的机智,他遇到困难时的冷静等等。。。

读完福尔摩斯,我有了深刻的理解。我希望你能认真阅读这个冒险故事。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2】

《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朋友华生医生破获各类奇案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波士堪谷奇案》。

《波士堪谷奇案》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叫查理士•麦卡锡的人被暗杀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的儿子。但福尔摩斯在现场细致地勘查后发现凶手是“一个高个子,惯用左手,右腿略跛,穿着厚底狩猎靴及一件灰斗篷,吸印度雪茄,用烟嘴,口袋中有一把很钝的小刀”的人,并不是麦卡锡先生的儿子。因为他发现凶手右脚脚印全都没有左脚的清楚;死者的伤口在左边;现场附近的一棵树后有雪茄的烟灰,并且雪茄尾端的切割处不整齐。

成功学家鼻祖、大演说家罗曼•文森特•皮尔说过: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能够迅速破案,正是因为他能够留心细节,并因此而做出正确的推断。不注意细节有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1967年8月23日,苏联的“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在返回大气层时,突然发生了恶性事故——减速降落伞无法打开,宇航员科马罗夫因此而牺牲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注意细节的人往往能有大成就。我国古代著名医者李时珍,为编写《本草纲目》尝遍百草。他为了辨别鸡肠草和鹅肠草,仔细地观察叶子的形状,并且把它们放入口中品尝。然后他写道:“鸡肠草生嚼涎滑,鹅肠草生嚼无涎……”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3】

侦探小说是我最一直都很喜欢的小说,可能是小时候受香港警匪片的影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是高二的时候我姐给我买的一本书,一直很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现在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4】

课件****5yk

在调查期间,我是最后一个也是最高上诉法院——福尔摩斯。在我们看来,福尔摩斯是侦探的代名词。他破案的神话是妇孺皆知的。他有惊人的推理能力,能从外表知道一个人的职业;他具有穿透一切迷惑表象的观察力,目光如炬又明察秋毫;他博闻强记,对一个世纪以来发生的恐怖刑事案件了如指掌、如数家珍;他擅长化学实验和医学测试,能从一滴水中了解大西洋的存在。

在《血字研究》一案中,在福尔摩斯眼中处处都是答案,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从**与被害者的脚印,推断出他们分别穿着方头靴和漂亮靴子。根据脚印跨度----方头靴一步跨过四尺半的泥坑、漂亮靴子却是绕过去的----推算出方头靴的主人不可能是个老头,而被害者穿的是漂亮靴子。

死者身上无伤痕、嘴唇有酸味,地上有大滩血迹而无扭打痕迹,可见是**流的鼻血,所以**血液流动旺盛。依据血写的“瑞契”距地距离,判断**身高大约六尺。“瑞契”旁边有很多乱擦以及雪茄烟灰判断,**有长指甲、抽印度雪茄并且很有可能是个赤面人。

我从中感受到福尔摩斯的推断分析能力极强,看书时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就已经告诉答案了。我屡屡被他的探案速度震撼,经常是我刚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却发现案子已经结了。

有时我也尝试着去破案,结果只能是浅尝辄止,我不得不把它们当成一个个小故事来看,但是也受到了极大的启发:福尔摩斯拥有火眼金睛,不会被表象所迷惑,比如说在《诺伍德的建筑商》一案中,勒雷斯雷德警长蒙蔽于血手印的假象没有注意到大厅少了6公尺,一定不能随便假设和猜测,因为胡蒙不准反而会误入歧途。福尔摩斯拥有最强大脑,他常说“我决定站在犯人这一边,不站在死者这一边”,只有换位思考,基于理性分析的思维推断,才能做出符合逻辑和接近真相的推理结果。

福尔摩斯如果不做侦探,肯定是个科学家,他发明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能够万无一失的来检验血迹,凸显他高超的科学水平。福尔摩斯是案件档案馆,正如他说的“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了解得如数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的话,那就怪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充沛的知识积累和断案阅历,才是福尔摩斯成为名侦探的终极**。

纵使百年过去,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依然栩栩如生,正如那句十分经典的推荐词----像名侦探一样思考,同福尔摩斯一起寻找真相。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是不是缺少这些宝贵的精神?细致观察事物,奥秘总蕴藏在司空见惯中;遇事沉着镇定,真相就在眼前;钻研科学不需死板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坚持下去,才能进入成功的殿堂!

学到这些,虽然我们是平凡人,但我们也可以做自己心目中的“福尔摩斯”!

课件****5yk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5】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他是英国侦探亚瑟·柯南·道尔的杰出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来,很多人都成了福尔摩斯的粉丝,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自称是顾问侦探。福尔摩斯不仅头脑冷静,观察力强,推理能力强,而且剑术、拳击、小提琴等技艺精湛。这一定是他每次都能活下来的原因。然而,福尔摩斯并不总是一个人在处理案件。他有一个很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多年来一直是福尔摩斯的室友,是他处理案件的得力助手,也是他医生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新的犯罪头目仍然逍遥法外: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

很久以后,当华生博士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时,他收到了福尔摩斯的一些东西,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了。

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喜欢福尔摩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和各方面的才能。他依靠头脑来解决复杂的案件。虽然他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赢得了许多人的喜爱

我也渴望成为福尔摩斯!

今天我看了《我和狗狗有十个约定》。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叫齐藤光的女孩,在十一岁左右时,母亲因生病去世了,所以就一直过着和父亲两个人的生活,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几乎每天都是小光一个人在家里度过,直到有一天,小光在母亲生前最喜欢用的一个垫子上发现了一只小狗,得到父亲同意之后,就开始养它,并且给它起名为袜子。在与小狗生活的十二年里,他们经历了悲伤、快乐,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在与袜子相处时,小光遵守了与狗的十个约定中的九个,在袜子走后,父亲把小光母亲在临走前写给小光的一封信交给了小光,上面写着与狗的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旅行。

所以,请不要忘记,我一直爱你。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6】

(贾旭)

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血字的研究”里的第一章《褐洛克·福尔摩斯》这一章,因为这章主要写了华生刚认识福尔摩斯,非常好玩,华生一开始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怪人。

主要写的是1878年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他到奈特黎学习军事医学必修课程。华生在那里读完了他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沃森入伍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华生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跟随一群像我一样被遗弃的军官安全抵达坎达哈。他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立即就任了我的新职务。

这场运动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却给沃森带来了不幸和灾难。在他被调到巴克州旅后,他和该旅参加了在梅旺德的决定性战斗。在这次竞选中,他肩膀中了一颗jazer子弹,折断了肩胛骨,撞伤了锁骨下的动脉。

若不是他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华生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他带回英国阵地来,他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华生回到英国养伤,回到英国就大吃大喝,快把钱用光了。他找到福尔摩斯和他同住一个房间,福尔摩斯同意了。

他们这样见面是不是很有趣?福尔摩斯的判断和观察值得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