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欢树》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

[最新]《合欢树》读后感1000字(精选7篇)。

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常常被书中的内涵折服。那么撰写读后感就可以激发我们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联系。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合欢树》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合欢树》读后感【篇1】

院子里有一棵合欢树。

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看到那里的时候,突然明白原先我也能够因为这样的伤感而流泪。之后他在《我与地坛》里写:这园中不单单是处处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20岁,人生的大好年华,命运却捉弄自己。每一天到园子里去,没有期望,默默的在园子里思考关于死的事。自己的苦,到了母亲身上就会无限放大,自己总是认为最苦的是自己,其实,永远都不是自己。母亲为了他,到处奔波,收集偏方。尽管自己已经放下了期望,但是母亲依旧执着,或者说,执拗,出于作为母亲的本能的执拗。

很久以后他才明白,每次自己出门的时候,母亲总是以送自己出去时的姿势站在原地很久。

之后母亲发现他在写小说,于是像是给他找偏方时一样,风雨无阻,推着车带他去看电影,给他借书。他想,自己为了出名,大部分是为了让母亲骄傲。恩,尽管俗不可耐却又无可挑剔的理由,只是,当他真的出名的时候,母亲已经不在自己的身边。

树林里的风在眼前吹过,沿着母亲以前寻找自己时走过的路,不断地在那里徘徊,看到自己后,再安心的吹到别的地方。也许,那在自己眼前吹过的风,就是舍不得自己的母亲呢?尽管苦,尽管受不住,还是,舍不得。

很久很久以前,母亲种下了那棵小小的合欢树苗,尽管很喜欢,但心思当时全在儿子的身上无心照料。之后第三年它最后再次发芽,母亲也就不敢大意的照顾它。它是母亲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尽管在搬家之后被可怜的遗忘,却什么都不在乎的一点点成长。

它在成长,他在成长。因为她的爱,不断的成长。

那棵不断成长的合欢树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到此刻也不是很明白。还有那个不哭不闹的小baby,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树影,他能明白那影子的主人么?只是,我不明白。

也许我所写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我无法深切的感受到他所想传达的东西。等到他回去的时候,那些可爱的邻居,依旧喜欢他,依旧像原先一样照顾他,却无人提及她,怕他悲哀。之后有人说那棵合欢树开花了,自己的心中也随之泛起涟漪。她为自己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己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但其实,她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求,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心意,不论是苦还是甜,是哭还是笑,不求回报。

早早离开的母亲,你,还好吗?

院子里的合欢树开着花,今年,也开着花。

你看到了吗?

《合欢树》读后感【篇2】

闲暇时,偶然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合欢树》,因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感动。

史铁生二十岁时,双腿残疾。母亲为了给他治病,总是怀抱着期望到处去求药方,却遭来了儿子的埋怨。之后为了让儿子写好小说,四处借书,冒雨顶雪地拉他去看电影。当初,她种下一棵小小的合欢树,满怀完美的期待,当这棵树长大,儿子的小说也发表时,她却已经不在人世多年。

“多么伟大的母爱,为了儿子,不顾惜自我的身体,为了儿子开心,自我什么都能够付出。”我常常这么叹息着,为她感到怜惜。合欢树的花早已开满枝头,可那个以往照料它的母亲却不在了。所谓的合与欢,迎来的竟是离与悲,好不痛惜。

回想自我的母亲,小时候我生病,母亲贴心地照顾,劝我喝药;雨天撑伞,稳稳地倾着,让自我淋得透湿,我却没沾上一滴水;饥了渴了,热心为我准备食物和水……她为我做的,我总疏忽了,以为是她该做的,该忙的,微不足道又理所当然。想想那时的自我是多么不懂事?!如今我母亲渐渐老去,我也渐渐长大,那么还要不懂到什么时候才罢呢?

回想每次自我犯错时,母亲偶尔也会批评我,我常常是烦不胜烦。可她又亏欠着我什么呢?可是只是期望我能好好的,走上正确的路,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心中闷闷时,不禁想起那棵见证作者悲欢离合经历的合欢树,在我的心中,那合欢树仍旧在生长着,指引着我更深刻地感受着天下母亲无私的爱。

《合欢树》读后感【篇3】

“我”的成长与不幸便是在合欢树下展开的,它是母亲亲手种下的,作者的母亲美丽而有才气,善良温柔而又爱子,这合欢树于作者而言,便是母亲的象征,枝干延伸,枝蔓舒展,它默默生长,悄悄舒展,静静地守候着儿时的院落,仿佛母亲呵护自己一般,挺拔的枝干,清丽的花瓣,伫立在破旧的小院,勾起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

史铁生的文章一直是深沉而温暖,平淡而有力量的,他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是他并不在苦痛与不幸中过多停留,也并不解病痛抒发无病呻吟的文字以博取同情,他只是有一颗平静的心灵,一个理性思索的心态去看待生命,去追寻人的力量与真谛,就像《我与地坛》中那个希望用长跑来争取政治平等的人,那个美丽却智力残缺的女孩,人的命运从来不是绝对的公平,差别永远会存在,但是人的救赎之路却是靠自己的不屈与奋斗,你的身边总有一些值得感动的事物,你的努力一定会以另一种方式被记住,那个长跑者,最终得到了专业教练的赞赏,也许他曾经的练习未能给他带来实际上她所渴求的平等与回报,但他用他的不屈与执着,换来了我们的尊重。那个不够完美的小女孩,虽然不能像同龄孩子一样享受青春,但她还有一直爱她的家人守护在他身边。这也许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在他的地坛见闻中他发现,无数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不幸,但是这不是我们沉沦的理由,我们不应辜负爱我们的人,亦不应辜负人生一场

文中最令人动容的是作者母亲对坐着深厚的爱。医生已经下结论说作者的腿无法医治,但他还是不辞辛苦,不厌其烦的找来各种药方,是母爱,让原本优雅有才气的母亲变成一个为了孩子奔波操劳的传统的普通母亲。她因为作者腿上烫出的伤疤而自责心疼。她为了作者的梦想而奔波,她对儿子的事情永远抱着极大的希望与热情。她独自承受着人生的不易,却把爱与美的一面都展现给儿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她未能亲眼看到儿子的成功,她活得辛劳,亦活得温暖。

文章中最温暖的情节,便是我再度回到小院,曾经的合欢树已经长得挺拔,枝叶繁茂。邻居们还是待我如儿时一样亲近。这份情谊,不是来自对功高权重者的趋炎附势,而是来自普通平民们真挚情感。那棵承载着母亲对生活的希望的合欢树在新的邻居中慢慢长大,新生的人儿在树下慢慢长大,也许他永远不会知道栽树的人与这个小院的过往,但母亲的生命便是在这树下延续了,它永远的庇佑着这小院,以自己全部的精力去爱着儿子,何其有幸,作者感动了,亦感悟了。

《合欢树》读后感【篇4】

《合欢树》是史铁生怀念母亲的一篇散文。文章用平淡的语调按时间顺序分别描述了作者十岁那年自己作文获奖引发的一件事情,20岁母亲为他治病和鼓励他写小说的事,以及30岁后对母亲的那种压抑,在心里让自己悲痛又愧疚的思念。

《合欢树》一文,是一片怀念散文,也是一首颂扬母爱的抒情乐章。这篇以作者亲身经历而写就的散文,在向人们袒露这一秘密的同时,深情地抒写了作者对于亡母的悼念与愧疚之情。歌颂母亲的伟大,与母爱的无私。

在这片怀念亡母的散文中,找不出一句对母亲歌功颂德的溢美之词,无论她在生前还是在她逝后,作者以一种平实、简约、淡泊、洗炼的笔调,甚至颇有惜墨如金的况味。在追求母亲生前和逝后的几件事中,抒发了对亡母的缅怀与忏悔互相交织的深厚而又复杂的情感。对于这些往事和流水华年的追忆,构成了重心所在。

《合欢树》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深切思念,赞颂了母爱的伟大。

《合欢树》读后感【篇5】

史铁生是现代文学史上一位特殊而伟大的作家,他虽双腿瘫痪却身残志坚。艰难的生活与悲惨的命运没有把他打倒,反倒使他在文学上有了巨大的成就。他把苦难化作动力,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

《合欢树》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史铁生用平凡却寓意深远的语言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故事:“我”的双腿残废后,母亲为“我”想尽一切方法,找药方为“我”治疗,直到一次“我”的胯被熏成烧伤,她才放弃了治疗“我”的双腿,后来又对“我”的写作上了心。母亲去世之后,“我”重新回到了小院,看到母亲从前种的合欢树,睹物思人,想起了母亲。

文章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母亲深沉的爱,而是史铁生自己的乐观与坚强。其实如果史铁生自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对活下去已经失去了信心,即便母亲再怎么帮助他和鼓励他,他也终究成不了大器,又怎么能有现在的成就?怎么能在文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正是因为他能在悲剧连连的命运中,绽放出如向日葵般阳光的笑容,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他才能够成为如此伟大的作家。我由此想到从前绽放于石缝间顽强的生命。

那是一个盛夏,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墙根下,我看到它的时候,它才刚刚在墙缝间冒出一点儿绿色。就是这点儿渺小的绿色,还被石块层层叠叠地包围着。石头压着这株幼苗,压住了它的希望。我不禁在心哀叹可惜。

过几日再去看,它却并未像我的猜测一般渐渐枯黄、凋零,反倒长得粗壮了些,也逐渐冒出了密密的绒毛,抽出了嫩绿的新叶。我终于认出它来了,童年时的向日葵,向着阳光的向日葵。可它依旧只是一株小小的秧苗,与那葱郁的森林相比,显得默默无闻,不值一提。

几年后,再去看他,我发现石块已不再是他的负担了。他已经是一株挺拔的向日葵了,向着生活微笑,不再向磨难低头,朝着阳光,绽放着灿烂的笑容。人人赞叹怪石缝里长出的奇松,但那株迎着苦难与压力向前生长的幼苗,不也值得文人墨客歌颂吗?

不是只有伟大的人物在苦难中成功绽放,才值得人们赞叹;平凡的人物在苦难之中挣扎,更值得被众人歌颂。史铁生不也是一个平凡人吗?没有一个伟人出生就成为伟人,他们不都是由一个平凡的人经历无数苦难,才能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才能绽放出属于他们的花朵吗?让我们在绝望与苦难之中绽放出世上最美的花朵吧!

《合欢树》读后感【篇6】

这些年,我已读了不少喜欢的的作品了,也了解了不少的作家了,心灵也丰富了许多。感觉自己的气质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了,正如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那些众多的文字中,我最喜欢的当是史铁生的文字了。他的文字对我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有一种强烈的共鸣感。他的文字是灵魂的舞蹈,是心灵的飞舞。每次读他的作品,心中便泛起一阵阵涟漪,有时是波涛汹涌。读他的文字总会2触动我的心弦,总会引起震颤,有时会弹奏出一曲绚妙的心灵之舞。读完他的文字总会有一种韵味无穷的感觉。文字在他笔下便有了灵魂与情感,有了生命与力量。读他的文字叫品读,感受他的文字是在感受人生,他的文字不止是文字,而是生命的舞蹈。他的文字我几乎全部读过了,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随笔或是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地令我喜爱,总会给我带来有一些触动。就拿他其中的一篇《合欢树》来说吧。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我记得当时我是在上课的时候看的,那些日由于感情的失败心理忽然失望与伤心,觉得有太多的东西不可把握与不可信,总是那么地忧伤,那么冷淡地走在校园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感叹人生,人生中到底有哪些真,哪些可靠?哪些珍贵,哪些应该铭记?爱情的路该怎么走?人生的路又该怎么走?思绪,感触,如水流淌,如蝶飞舞。

当我读到了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肆意地流了,情不自禁地流了,心中的某种情愫被瞬间激发,瞬间感动了,那种是感动那么地深刻,流过泪之后,我发现我已从阴霾中走出来了。我对自己说,没有爱情,我依然要好好过,依然要坚信自己的路,说的那么地坚定,坚定如铁。生活不止有爱情,爱情不是全部,还有那么浓厚的亲情,那么深的父爱与母爱,还有珍贵的友谊,不止于此,还有那么有意义的事要去做,还有那么多人的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积极生活。活着就是一种美好,我对着天空脱口而出。天空好蓝,好蓝。

《合欢树》读后感【篇7】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但富有魅力、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文章:史铁生双腿残疾,母亲为此十分焦虑,到处求医,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母亲挖出一株“含羞草”,种在土地上,后来才知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高了,但他母亲因病已经去世了。

多么善良、多么慈爱的一位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抱着希望,最后还是落空,他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想尽了一切的办法,正是由母亲的细心照顾,史铁生才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我怎能不感动。

在史铁生要向写作这方面发展的时候,他母亲就帮助儿子借书,顶着雨冒着雪推着儿子去看电影,她的做法给受重创的儿子点燃了希望之火。作者作品的发表也是对母亲最好、最大的安慰,可是母亲却没能见到,连分享儿子成功的喜悦也被无情的剥夺。我读到这里时,也真正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母爱的无私,为了自己的儿子而拼尽自己的全力,从而该吃的苦都吃了。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种的,也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虽然母亲死了,但合欢树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也凝聚了深沉的母爱。

我看完这篇文章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无私的爱,史铁生面对困境顽强的精神令我们佩服——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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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欢读后感(精选5篇)


其实在阅读作品这本书时,很多人都沉浸在其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当中。读了作品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我们需要认真的去写一份读后感。对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工作总结之家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清欢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欢读后感 篇1

首先先说说看完这本书我的总体感觉吧,一个字:“静”。林清玄的文章是一种清凉的幽静,犹如凉风徐徐吹来,沁人心脾,给你一种雅致的感觉!初看书名“孤独是一个人的清欢”,我以为是写一些哲理性的感悟,看完了才感慨不愧是写散文的好手!也是,以如此爱生活之人,情感细腻的人,怎会吝下笔写那些东西!有时候我们总是感慨生活无趣,日复一日的学习,月复一月的工作,年复一年的生活,天天都是重复,毫无情趣,烦闷苦灼!但看本书,写的都是生活,都是回忆,满满的深情与经历,难道我们就没有回忆没有经历吗?我们没的是一颗宁静的心,不浮不躁,不烦不恼,幽静淡然,生活的乐趣就在那,无论你来或不来,留或不留,他都不会走!如果生活的忧愁谁人都无法避免,那我们为什么不去忧愁中扒出丝丝的情怀!既然只能以忧解忧,我们何不试试苦中作乐呢?相比白落梅的笔,我是更喜欢林清玄的,他的文章只是虽说深情但是不油腻,是那种淡淡的气息,虽然对于两位的书,我也没看过几本,这样说了总感觉是有种罪过!但白落梅的文章不免悲苦,有一种涩涩的沉重感,可能这也是女性作家所具的内在气质吧!我总觉得心情不好或是不够坚定的人不易看,看了有种想出家的冲动!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看法,每个人的感受不同,理解不同,可能欢喜也不同!对于这本书我是抱着遗憾打开的,因为当时我是有机会可以见到林清玄的,他到学校开了个读书座谈会。当知道作家去世时,就觉得特别的后悔,如果当初自己足够的勇敢,足够的坚定,即使是对新区不熟,没有人陪,我也要去看看!总之来说,可能是不够虔诚吧!总有一堆理由去推脱!推脱推脱着,就发现自己错过了许多的精彩,错过了铭心的回忆,错过了年轻的自己!生活也是一种清欢,我们总要学会自己孤身一人,不畏风雪,不忧荆棘,不怕孤独!我们可以解决寂寞,但我们永远无法抹去孤独!那既然甩不掉,何不学着享受一个人的清欢!

清欢读后感 篇2

孤独不独孤

孤独是人生命中的常态。我并不觉得孤独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反而觉得孤独有时候是好事。

每个人都要有独立思考的空间,孤独的时刻正好可以思考平常无法思考的问题,很多想不通的事情,我都是在独处的时间想明白的。人很容易陷入一种情绪困境,这种时候孤独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就好在可以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想,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想什么,也不会去打扰你的脑袋。坏就坏在一个人的时候容易钻牛角尖,这时候旁观者清,就需要他人的指点。

林老说的:“我一向认为,如果一个人心中充满了爱,却不懂得如何表达,那不仅自己活在痛苦中,对别人而言,也等于是没有爱一样。所以,内心的情感和外在的表达同等重要。”确实是的,我喜欢跟能够表达出自己情感的人交往。不知道如何形容那种表达,就是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却又不过火,不焦躁,但现在很少遇到这样的人。我喜欢想要什么就说的人,一就一,二就二。想起那天去健身,跟教练聊天,她说以前她也跟别人说假话,但渐渐的,她发现我们九零后大多反而喜欢听真话,而且说假话她会忘记自己上次说了什么,所以最后还是讲真话,因为讲真话只需要难受一阵子,但讲假话别人就无法判断了。

我喜欢一个人,我不会讲,但我对他的好一定是很明显的,异于常人。我不害怕主动,也不是不善于表达,而是一直主动真的很累,特别是主动了得不到回应,那说什么都不对,还不如不说。可能现在的年轻人都很喜欢套路,喜欢搞暧昧,我觉得这种时候的孤独就更有必要了,要耐得住寂寞才能得到最好的。《暧昧》有这样的歌词:“趁年轻别怕一个人睡可能是现在的感情太昂贵让付出真心的人好狼狈”。真的是这样的。

有些坎真的很难过去,比如喜欢一个人,想要努力忘记他。林老说的:“人人都渴望爱情,即使我们正处在其中的爱情不是最好的,却因为渴求而盲目了,这一点连天神也不例外。”

但每个人都要“过火”,没有人能帮助你,这个过程是很孤独也很难过的。虽然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能“过火”,暂时还无法释怀,但总会有那一天的,可以先带着这份喜欢,向前走。

孤独真的不可怕。去年毕业前两三个月真的很难受,身边的同学朋友一个个都找到了工作,要不就是考上了研究生,亦或是出国留学,只有我,所有考试都没有结果,工作也找不到。当时找工作的过程真的好痛苦,错过了校招,春招秋招全部错过,也没有去了解过,一味的钻牛角尖,以为考那些试就可以了。后来最后一个考试考完也是没有结果,就开始转变想法了,开始尝试接受新事物,开始自己学着去写简历、看招聘信息、投简历。不幸也是幸运,其实只面试了四份工作,每一份都进到了最后阶段,但几乎都是因为没有经验而失败,有一份我真的真的很想要得到的工作,其实真的以为可以得到的,当时还是两份工作同时进入了最后阶段,觉得另一份是我没有特别想去的,还想在面试成功后放弃。我还想着自己喜欢的那份工作也是一定可以过的,可最后还是没有,可阴差阳错我就得到了现在的工作。老实说,我并没有喜欢现在的工作,但当时真的觉得很开心能得到现在这份工作,因为考了很多试都失败了,突然在这份工作中名列前茅,就觉得非常非常开心。就有一些东西可能是冥冥中注定的,我觉得不必太焦虑,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苦痛,等过了这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了,就会觉得之前那都不是事儿,那只是我们经历的一小段,走过的一小步,很可贵。上面说的那些经历可能是每一个大学生毕业前夕会遇到的,害怕是很正常的,有人问过我,之前毕业会不会有工作恐惧症,我说没有,其实不是恐惧,而是五味杂陈。其中从学生向社会人转变的忐忑不安、丝丝期待和对未来的憧憬等等,混杂在一起真的难以形容。找工作确实也是很孤独的,还有很多在外求职的人更是孤独,我体会不到在外打工的苦痛,因为就在自己生长的地方工作,所以很有安全感,但我明白在外打工的人是会比较孤独的。

会有人问我,平时周末在做什么。其实就跟朋友们约一约,出去聊聊天,看看新鲜事物,看看电影,唱唱歌等等,要不就陪陪家人,一个人的时候就运动运动,读读书,听听歌,打扫打扫家里,很充实。我不怕孤独,但我也没有很喜欢孤独,可是在单身的时候又是提升自己的最好时机,如果真的很孤独,那就去提升自我的吧!

但愿每一个人都能够熬过孤独的时刻,最后能遇到让你不感到孤独的人与你一起~借用林老在杭州旅途中收到的一封少女写过他的信中的话送给每一个孤独的人儿呐~

“心里总是不忘对你真诚的祝福,就像夜夜不忘升起的星星。”

20xx02220:14

清欢读后感 篇3

喜欢林清玄老师的散文,他的文字仿佛有光,照进我的心房。说来好笑,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清滩。入淮清洛渐漫漫。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苏轼的一首词道出了人间

林清玄认为,清欢,不同于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尽情欢乐,也不同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那种无奈。当一个人感觉到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看出路边的石头比钻石更有魅力,或者聆听林间鸟鸣比提笼遛鸟更令人感兴趣,或者体会了静静品一壶茶比吃一顿喧闹的晚宴更能清洗心灵。。。。。。他就懂得了清欢。

清欢,清静欢乐。清静,是一个人的清静,却又是很多人的清静,就像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一样;而欢乐,只是一个人的欢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清欢的意思,大抵是如此。可现在的人,反倒以浊为欢,以清为苦。

林清玄曾和朋友一起去了圆通寺,慢慢爬山,欣赏野花,心里有着只有春天才有的一种欢愉。后来他又去了圆通寺,却不曾想,寺院门口摆满各种摊子,卖烤肠的,烤烤肠的白烟飘向寺院,一位母亲不准孩子吃烤肠拍打孩子,哭喊声尖厉急促,他转身而去。前后多么鲜明的对比。我想起了几天前去海边玩的事。沙滩并不是寺院那般应是清静的的地方,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大家都玩的不亦乐乎,我

生在这个时代,清欢难矣!

林清玄认为,第一流人物,是能体会到人间清欢滋味的人物!第一流人物,是在污秽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

人间有味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愿世人都能找到清欢,品味人生。

清欢读后感 篇4

“在复杂的世界里,做一个简单的人,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不浮不躁,不慌不忙,淡定从容的过好这一生。”

这句淡淡的话出自林清玄先生的《人间最美是清欢》,如书名一般,淡淡的,不带人间烟火。

每次翻看,都会在不经意间被其中的文字感动。他的散文恬淡自然,蕴含佛理,《人间最美是清欢》这本书就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

在物质化的社会,每个人似乎都以金钱来衡量任何事物,社会中充斥着金钱腐朽的气息,清欢这个词似乎也逐渐被掩埋。

清欢即清雅恬适之乐,清欢一词最早出现在唐·冯贽的《云仙杂记·少延清欢》:“陶渊明得太守送酒,多以舂秫水杂投之,曰:少湮清欢数日。陶渊明这位田园诗人,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最是清欢之人。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简单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寥寥数语,却道出了清欢的内涵与生活的真谛。然而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做的不是减法而是加法,我们总是想要拥有的更多,当我们实现一个目标之后,又会立刻在心中建立下一个目标,从来没有过停歇。看似我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不然,在追逐的过程中我们丢失了的自己的善良、真诚,学会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内心早以疲惫不堪,却还是为了名利苦苦坚持,实现目标之后,猛然发现自己以遍体鳞伤。

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双清澈双眼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天真无邪笑脸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颗单纯善良内心的少年已不在。我想人应该追求本心,回归简单而又快乐的生活,生活真的应该简单点再简单点。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我们应该守住自己的不信,不被世俗流言所迫,不被功名利禄所动。无论自己是多么的繁忙,都应该有时间停下来,看看自己的内心,低头看看脚下,而不是一味地抬头,希望历尽千帆归来你我仍是少年。

我喜欢他说的,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最后是无尽的苍穹。

我们走过了许多春夏秋冬、我们走过了许多冷暖炎凉。仍然能保持单纯的初心,一直向往生命的美好。在生命的最深处,我永远深信:人生最美的境界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是清欢!清欢不是遥不可及,遵循自己的内心,简单点再简单点。

我还喜欢他对清欢的定义,“清欢是每天放松地静心,从容地冥想。像愉快地吃一顿饭,品尝茶的芳香。”

是啊,清欢是这样的简单,亦或者说,这样的简单既是清欢,生命是大自然的赠与,那么,何必背负枷锁,令自己的生活复杂?何苦追求那些虚无缥缈呢?看开些,再看开些。

清欢读后感 篇5

最开始看到这本书时是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以渲染的手法将原来以白色为底单调的画面变得有立体感,从中透出淡淡的古典气息。所以自己觉得这样颇有古风的画面感,加上令人难以琢磨的书名,这本书一定是讲有关于抒情,怀古,类似于《人生若只如初见》般的词句。便打算做一回文人去领教一番,细细读后却发现……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现实生活写的淋漓尽致。在这个匆匆忙忙的大都市的生活中,学生们习惯了每天在学业中奋斗,上班族习惯了上下班挤地铁、挤公交,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日子,老人整天为家里的大事小事操劳这,操劳那。每个人每天都是满满当当的,没有时间去顾暇其他的事,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体验生活。在这本书中描写了生活里的许多事物,由很多很多微小的事物从而引出生命对于我们而言所谓的真正意义。作者于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现实的打击中,许多人被“折磨”的千疮百孔,将幼时稚嫩的想法抛至远出,不再提起,早就遗忘在角落中。真正可以做到坚持初心的人已是少之又少,更何况是那些真正达到想心中执念的人,恐怕是寥寥无几。这样太难太难,毕竟所有的想法最终都是要回归现实的。

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世界的各地去旅游一番。自己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世界各地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口的食物。而在这本书中作者讲述了她在旅游的过程中想到的许多事,有感而发,分享她在旅游中点点滴滴的小事,甚至小至一件物品。

最新牛虻读后感1000字精选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每个人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都有不一样的感悟。读后感便能很好的把这些思考保存下来,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写作品呢?感谢阅读编辑为你整理的最新牛虻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新牛虻读后感(篇1)

牛虻死了。读完了这个故事,心里很沉重,牛虻,为了自己的信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不。从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一直苟活到了现在,终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临死,那些当初逼得亚瑟逃离的人,深爱的人都在,也算是有个完整的结局!想到逮捕前,他在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红衣主教的时候,放弃了逃生的机会,被逮捕入狱,受尽折磨,我便觉得这是一个至情至义之人。虽然从前面,他对这次出行会难逃一死的预计,给了我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真的这样就死掉了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悲痛。就这样一个人,一个教父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虽然女人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但却没能给她的儿子带去足够多的温暖,导致母亲死后,亚瑟在这个家里受尽女主人的排斥,不知道这是不是促使亚瑟参加革命斗争的起因?好在参与革命的过程中,亚瑟认识了一个他深爱的,同志,但却因为,同志的关系,和另一位同志波多,便从不敢把自己的爱意表露给詹玛。后来,被逮捕。他没有出卖自己的,战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而詹玛给他的那一巴掌。以及养父母戳穿他是私生子的事实,直接导致了他伪造跳海自杀,实则逃亡之路。换做是我,也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在面临这样的一个双重打击之下,在原生态环境中都再也没有办法抬起头来,面对这一切。而解决办法就是逃离,去极力寻求一个新的环境,去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无论前方有多大的磨难和痛苦。可是,他出逃后的经历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现实社会的残酷,出逃没有想象的那般容易,逃去的环境也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甚至糟糕太多!经历了奴役,经历了暴打,化作小丑,被人嬉笑,逗乐,谩骂,讽刺。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没有尊严最不是人的生活。但凡一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都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吧!但是牛虻没有,他一直为自己的信仰活着,成为了革命的指挥者和主导者!从出逃前,便是革命者,到现在,到死亡前,依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甚至想要说服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加入他的阵营。只是,令我意外的是,主教最终居然做出了,至他于死地的决定。要是我是他的亲生儿子,恐怕也心灰意冷了,临死都没能改变父亲对上帝的信仰!这对父子真是像到家了!如果不是因为信仰上帝,爱护民众,恐怕他也想和儿子拥抱在一起活下去!可这位蒙太尼主教放不下自己的信仰,放不下自己的上帝,最后疯了。死了。书中最后部分,主教大人,在他儿子死后的各种失常表现,真让人痛心。这部小说,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仰的重要性。信仰,超越了痛苦,超越了爱情,超越了生命!一个人,如果拥有了信仰,便会奋不顾身的去维护,去为之奋斗。这几天也观看了一些关于二战的视频,我可以毫不过分的说,像希特勒也是用自己的信仰,点燃他人的信仰,引发了二战!一个对信仰有着强烈执着感情的人,也会感染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与他,有着相同的信仰,然后帮助他一起实现梦想,由此可以看到精神力量的重要性。一个有信仰的人能够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与折磨,成就一番常人到达不了的伟大事业。而没有信仰的人,就像是一盘散棋。成不了气候。中国共产党当初就是凭借着共产主义信仰,创造了新中国。佛僧有信仰,教徒有信仰,而现在的我们,还有多少依然有着自己的信仰?有着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最新牛虻读后感(篇2)

一个私生子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长大,寄人篱下,哥哥嫂子对他百般刁难,连老主仆对他都没有好脸色。可怜的亚瑟,却不知为何要受到这般待遇。好在,他在神学院有神父的陪伴,帮他解决疑难;有真诚的朋友,詹姆,这让他年少生活不至于如死海般枯燥乏味。当他听到新青年党的号召时,他开始对未来探索思索,并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女人,那个将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因为那个女人,他开始嫉妒波尔,内心开始不平衡,好在他是理智的,他及时地醒悟过来。可惜,他却要因他潘然醒悟做的一个事情――忏悔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来,他被神父出卖了!他的同志因此大多数也都身陷牢笼。当他释放被詹姆接应时,承认了自己出卖同志的事实,遭到了詹姆的摑章,自己却也不多加解释。回到家后,万赖俱灰的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那一刻起,几进崩溃的他想逃离这块是非之地,偷渡到了南美州,开始了自己的艰难生活。多年后国家政治斗争激烈,他经过一般艰难困苦的生活,也开始在国家崭露头角,以‘牛牤’为笔名,积极讽刺当局政治。因为偶然的机会,见到了詹姆,而对方却早已认不出他了!在以后的交谈中,詹姆感觉他和亚瑟很像,却不知事情的真相,一直沉迷在悔恨当中。在两人开始计划偷运武器,计划败漏时,牛牤坚决抗争。    (后面说不下去了)

说几个小说结尾精彩部分

小说结尾牛牤被捕后,与人对话部分妙趣横生,很多语言极具讽刺意味。

被捕后面对总督的‘滑稽’行为,牛牤一直坚韧不拔,不屈服,即使在病重时也不出卖同志。

詹姆等人极力营救牛牤的精彩描写,让人身临其境。

牛牤临死前的英勇无畏让人佩服,震撼人心。

牛牤死后,神父神情恍惚,六神无主,一直在反反复复在内心忏悔着,将他的后悔之心展现得淋漓尽致。演讲说话时更是咄咄逼人,讽刺。

最新牛虻读后感(篇3)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最新牛虻读后感(篇4)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1000字精选


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让我们学习到很多新知识,每当我们有了新的感悟,不妨记录下来,这有助于记住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那么读后感怎么去写呢?为此,编辑特意呈上“红与黑读后感”,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1、我的野心终于施展了。

2、对于上流社会,他感到的知识仇恨和厌恶,这个上流社会之际上只是在餐桌的末端接纳了他。

3、“我出身低微,夫人,但是我并不低贱。”

4、他叹息道:“人间地狱就在这里了,只要我走进去,我就不能脱离它了!”

5、一个幸福的人,首先腰填饱肚皮,然后是穿得漂漂亮亮的。这便是他们最坚信念了。

6、“这个年轻人虽然出身地下,但自尊心极强,如果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会作出不太理智的事。”

7、离别把人类一切的情感都毁灭了。

8、家庭主人们的性格深处,由于地位的尊贵和身份的显赫,有太多的骄傲和太多的厌倦。他们为了消愁解闷,已经习惯于侮辱别人,因此不可能指望得到真正的朋友。

9、她就用笑来掩饰她的局促不安,这笑容也是勉强装出来的,同时还想以此来引起他的注意,这一点她成功了。

10、“让他把我杀死,好吧,这是我愿意给他的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是,见鬼,我热爱人生……我对我的儿子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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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沉默是尊敬我的唯一方式。就让我在一般人眼里作为一个普通的杀人犯那样消失吧……

12、“我绝不请你们的宽恕,”于连说,口气变得更坚定有力,“我不抱任何幻想,我深信死亡在等着我:它是公正的。”

13、“我的罪行是残酷的,而且是有预谋的,我该当判处死刑,各位陪审官先生,可能我值得怜悯,但有些人还是借着惩罚我来杀一儆百,使这样一种年轻人永远丧失勇气。他们出生在一个卑微的阶级里,可以说是守着贫困的煎熬,但是他们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且大胆地混入有钱人高傲地称之为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他们承受着鄙视和极具讽刺的话语。”

14、“这就是我的罪行,先生们,我将受到格外严厉的惩罚,因为事实上我不是受到与我同等的人的审判。我在陪审官席上没有看到一个变富裕的农民,仅仅只有一些愤怒的资产阶级……他们正愤怒地看着我,盼望着我早些被魔鬼抓去服刑。”

15、“在监狱里最不幸的不幸,”他想,“就是不能关上自己的牢门。”

16、“时代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他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离着死亡只有两步之远,单独和我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最近参加了一个同读活动,读了这本久负盛名的名著。

说实话,自己本身倒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只可惜近几年啃的砖头少了,简单的书多了,所以理解和语言能力都有所下降。这次选择的这个版本,就碰到了此类问题,译者是个大家,法文,文言文功底都很深,所以翻成了带一点文言腔调的小说,文采风流,辞藻斐然。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口语的方式不断变化,导致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我读起来,并不顺畅,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读,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没有办法把语句具象到脑海中,导致阅读起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连写文章也是,要么就是1,2,3点的工科类报告文章,要么就是这种口语化的流水账,一个有序的,结构化的文章都没有办法写出来,这也是工作久了,久不动笔的后遗症,反哺过来,就导致了阅读能力的下降,非常可惜。

伴读的大家就很厉害,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阅读方式,并不是读完这本书就这么读完了,而是关注于故事存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书中简单的描述所带出来的当时的社会风貌。如果在阅读之前,没有这些准备的话,很容易就读过去了,还是要先泛读了解一下,再去搜索相关资料,再精读一下,才能把一本书横着读,竖着读,给读透。

《红与黑》这部书的大体发生时间,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仑失败了,波旁王朝复辟,但原有的社会结构摇摇欲坠,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军队和宗教,不再保有绝对的权威,世袭的铁板出现了缝隙,给了底层的草根人民上升的空间,这才给了于连这样的人物施展的舞台。

于连是铁匠的儿子,父亲和哥哥都大字不识一个,并且脾气极度暴躁,动辄打骂,而于连本身却聪明过人,记忆力极佳,办事牢靠细心,长相俊美。相当于一个业务能力非常强的人,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出身,再加上于连的自尊心极强,导致后续他极度拧巴的性格,自卑与自傲的混合体,既没有一条路走到红,也没有一条路走到黑。

红在这里面大概率是表示革命的意思,也就是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光,他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早生二十年,就可以为了革命奉献,要么死亡,要么成为将军,可以实现阶级的逆袭,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黑在里面表示宗教的意思,神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这也是现实社会中,于连最有可能晋升,实现阶级突破的方式,只是于连自己本身,对此毫无兴趣,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整本圣经,都只是为了升迁,并非发自内心的热爱。

于是,这样的于连成为了一个昂贵的摆设,作为家庭教师进入了市长家,也因此遇见了纠缠一生的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很可怜,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子,一直被当作花瓶养大,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虔诚的宗教信徒,长大后就嫁给了市长,一个自大无知粗暴的男人。在遇到于连之后,德瑞那夫人才初次尝到了爱与被爱的情感滋味。

两人之间的纠葛非常精彩,试探与反试探,进攻与反进攻,这个时候的于连也不是此中高手,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内心而非套路,所以内心纠结不定,忐忑不安,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付出的真心能否得到回报,两个人完全就是沉浸于爱情中的模样。如果一直如此,倒也罢了,可惜德瑞那夫人作为虔诚的信徒,认为是自己如此的所作所为导致了孩子的疾病,故而毅然决然的斩断情丝,与于连分开,并且送他去宗教学院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