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2012年,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企业改革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反腐倡廉教育要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要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作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使广大企业领导人员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企业领导人员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活动,主动接受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贯彻落实xx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要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关键环节,确定必读科目,采取上党课、学文件、辅导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

3、开展廉洁从业教育。要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作为企业领导人员的执业操守,纳入到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安排学习,不断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开展示范与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注意发现培养总结本单位内部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党员干部从中受到鼓舞,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以反面典型为教材,采取观看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案例剖析和通报等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敲响警钟、拒腐防变。

5、开展家庭廉政教育。通过下发促廉公开信、召开座谈会、听廉政教育课、观看教育片、制作节日廉政卡等形式,引导企业领导人员配偶自觉当好“廉内助”,吹正“枕边风”,共同促廉保廉。各权属企业要把家庭廉政教育向分公司延伸,不断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6、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向企业全体职工拓展,将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企业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情操,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企业发展氛围。

二、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为推进企业党风建设提供有效保证

7、坚持“三项报告”制度。各级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和报告程序向党组织进行报告,凡不按要求报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处理,应报而未报事项构成违纪的,作为违纪情节一并处理。

8、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党员内部公开。

9、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企业领导人员,由上级党组织纪委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委负责人谈话制度,每年视情况对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坚持诫免谈话、提醒谈话、整改谈话等制度,及时督促企业领导人员整改问题、廉洁自律。

10、坚持述职述廉和民主评廉制度。每年由集团公司党委对权属企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存入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档案,作为奖励惩处、提拔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企业领导人员,要进行个别谈话。

11、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企业经营的核心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防范风险内控机制,合理分权,适度授权,明确职责,防止权力滥用。

12、认真落实《规定》。各级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各级企业领导人员自觉遵守《规定》的各项内容,严格做到“六不准”。要突出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政准则情况、重大问题决策权、用人权、用钱权、购物权、“八小时之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等六个方面,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规定》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企业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3、认真落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企业领导人员也要认真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严格责任分解和责任考核,对因落实责任制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内出问题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各级企业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反腐倡廉的责任落实到人,构建起反腐倡廉的责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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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各级企业纪检组织要把查办案件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和开展党风建设的关键环节,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中转移隐匿、低估贱卖等侵吞国有资产案件;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擅自决策、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对关联交易侵占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本收益的案件等,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各级企业要大力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不力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注重发挥办案的警示和治本功能,认真吸取案件发生的教训,举一反三,追究责任,堵塞漏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5、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积极探索加大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对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本运营、产权交易、投资担保、营销采购、项目招投标等敏感事项,大力推行“阳光工程”,防止暗箱操作,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逐步建立完善公平择优的企业用人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全面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示制、试用期制和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制、聘任(用)制等制度,实现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消极腐败现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16、做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各级企业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规划,整体推进,确保落实。各级纪检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职责到位、落实到位。各级纪检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在反腐败的斗争中,经受住各种考验。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团结进取,发扬奉献精神,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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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意见


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按照*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会和*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建设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强化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全机制,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论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从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
二、继续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重点狠抓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准下基层时打麻将,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财物,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与工作对象交往的行为。注意查处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违规行为。
三、坚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四、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压缩会议。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私人旅游。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五、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利用自身的权力影响谋取私利。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六、继续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坚决杜绝办事规则和程序不公开、不规范、不依法行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刁难管理对象和群众,利用“证、照、案、费”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发生。
七、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重要措施。县法制办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支部、行政工作的整体格局,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各种力量和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领导干部要负总责。要实行责任制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府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XX年五月十二日

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意见


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建设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强化反腐倡廉意识,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全机制,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论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从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

二、继续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重点狠抓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准下基层时打麻将,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财物,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与工作对象交往的行为。注意查处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违规行为。

三、坚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四、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压缩会议。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私人旅游。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五、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利用自身的权力影响谋取私利。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六、继续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坚决杜绝办事规则和程序不公开、不规范、不依法行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刁难管理对象和群众,利用“证、照、案、费”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发生。

七、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重要措施。县法制办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支部、行政工作的

整体格局,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各种力量和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领导干部要负总责。要实行责任制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府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新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围绕“抓教育,建防线,治理源头;抓党风,带行风,廉洁从政;抓班子,带队伍,改进作风;抓监督,促管理,树好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以工作效率,工作成果取信于民,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国土资源部门在地区经济发展中发挥服务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三责”,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对局党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了《实施办法》、《责任分解》、《责任书》三位一体的定责方式,让责任分解更加科学合理,使责任制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扎实有效。年初,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继和地委、行署领导签定目标责任书后,根据上级下达给我局的目标责任,结合实际,确定了我局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治理目标。通过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局党组成员与分管机关科室领导、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县(市)国土资源局与乡(镇)国土资源所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使责任制运行环环紧密相扣,确保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建立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把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总体部署,统一计划,分步实施。

一是建立每周三学习教育制度,做到定时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开座谈会、观看专题片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党章、党纪党规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十五个不准”、党员干部从政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内容,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清政廉洁,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规范了从政行为。为增强贯彻“两个条例”的自觉性,我局还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两个条例”培训班,认认真真学原文,结合实际抓讨论,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通过深入开展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两个“务必”学习教育活动,组织观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专题片,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忧患意识,牢固树立了居安思危,为党和人民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

三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落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五条禁令》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严格执行“十项措施”和“五条禁令”变成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以政令是否畅通,效率是否提高,手续是否简化,服务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

四是针对国土资源系工作特点,开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教育,筑牢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是坚持做到了每月一次的反腐倡廉教育,初步形成了反腐教育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局党组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和国土资源厅的指示精神,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制度,并严格教育登记制度。 通过学习教育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提高了干部职工自我防范能力,增强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从思想源头筑牢了防腐防线,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治理腐败

我局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建设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源头治腐制度建设。根据纪检委的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了《地区国土资源局落实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地区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地区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导检查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方案》、《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方案》、《地区国土资源局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责任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除编制几十项规章制度外,还制订了《地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作制度》、《地区国土资源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窗口办文制度》、《重大处罚案件听证制度》、《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办法》、《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会审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会审工作制度》、《矿产资源保护专项费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矿产资源采矿登记会审制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及纠风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制定了《地区国土资源局办事首问制》、《地区国土资源局工作限时办结制》,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八项服务”、“六项制度”,建立“导办”服务等各项制度,局机关争创“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科室”十条标准上墙;各科室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上墙;每个工作人员将《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警示牌摆到桌子上,初步形成了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制度体系。通过抓制度建设和落实,源头治理腐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大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上半年共招拍挂土地60宗,面积399.33亩,收取土地出让金5654万元。其中拍卖43宗,挂牌17宗。通过狠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从源头上防止了土地批租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四、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搞好廉洁自律

(一)通过建立完善干部管理教育机制,狠抓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重点抓好科级以上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监督和管理,教育干部职工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正确用权,廉洁从政,坚决克服“四难”现象,杜绝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直接管理的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卷、支付凭证”的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业的有关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在住房、公务用车及通讯工具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能通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在经费开支上,严格落实局长“一支笔”制度。我局领导认真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各项规定,抓好落实工作,并严格地从自身做起,坚持做到“三个管好”。一是管好本人,按照中央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过好名利关、利益关、金钱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于律己,勤政廉洁,洁身做事。主动做到廉政承诺,并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做好廉政述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坚持与群众打成一片,尽职尽责地为人民群众办事;不搞以权谋私,假公济私,钱权交易而伤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事事以自身廉洁自律的行为带动班子和影响群众。二是管好家庭。我局各位领导都能严格管好家庭子女,教育亲友不以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同事朋友关系而产生“衙内习气”。三是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局领导在关心爱护身边工作人员的同时,能经常教育职工正确对待所处的工作环境,要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职工。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作用的同时,从其他单位聘请了八位责任心强、素质高、热心国土资源管理监督工作的行风评议员和义务监督员,拓展民主监督渠道。

1、及时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为让行风义务监督员能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情况,我局于2月份和4月份、6月份分别召开了义务监督员和老干部座谈会。会上局领导向义务监督员和老干部们汇报了我局的各项工作情况,监督员和老干部们也从社会监督的角度,对我局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这些建议对我局工作作风的好转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我局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机关作风方面的情况。我们分别向地委、行署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及红旗坡,实验林场征求他们对我局的意见和建议,并发放了调查问卷表,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或所属两场提出的都是建设性和鼓励性的意见,对其中提到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仍有经营性行为的问题调查处理不及时,个人宅基地界定不清的问题进行了跟踪调查,加强了监督管理。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

3、办事、办公透明化。坚持政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今年,我局在办公一楼和大厅门前制作了公示,公开专栏,以六公开一监督(公开管理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加强社会监督)为核心,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各族群众为目的,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公示了我局及10个科、所的主要工作职责;公示了11项办事程序,即:处置国有土地资产(划拨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程序、权限内开垦国有土地及未利用土地审核手续的程序、权限内征用集体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核程序、权限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程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审核程序、土地使用权交易许可的审核程序、下级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备案程序、矿区范围跨县的权限内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审批程序、对国土资源厅发放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上报程序、地质勘查专项费、矿产资源保护专项费项目审核上报程序、对矿山企业申请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审核上报程序;公示了20项收费或补偿标准;公示了财务开支中的人员出差,车辆用油维修等情况;公示了土地及矿管方面办事服务承诺及处罚决定;公示了“导办”服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导办”服务内容;设立了“导办”服务台、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实行政务公开,强化了外部监督,使对外公开事项得到进一步充实,有效地方便了办事人员,提高了办事效率。

4、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自我纠错机制。认真纠正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中的生、冷、硬、简单粗暴等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违反政务公开内容乱收费和不按程序、不按时限办事,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该科所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并按有关法纪处理。对于落实责任制不好的科室和工作人员,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增强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通过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通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拓展监督检查渠道,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言行都符合党章的要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率先垂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我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作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大力开展群众评议活动;积极进行纪律、作风整顿,坚持纠建并举,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推行行风示范窗口活动,遵循“公开、公正、效率、便民”和“依法行政、牵头负责、限时承诺、优质服务”的原则,开展便民服务。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实现管理方式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科室”、“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坚持纠正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第一标准。做到业务工作抓到哪儿,党风廉政建设管到哪儿,纠风工作纠到哪儿,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力争在今年地区开展的“人民满意单位”挂牌活动中榜上有名。

XX年上半年,我局领导班子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国土资源其它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促进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进步,民族团结工作向前发展,巩固了地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成果,扶贫帮困成效显著。二是促进了国土资源业务工作上了新台阶。

六、存在的问题,在学习理论知识方面,缺乏系统性;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还不够;执法难,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到位的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

七、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前,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抓好制度的落实。

(三)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采取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方法,认真开展自评自检,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规范执法用语,做到文明执法。

(四)坚持惩治并举,注重预防,抓好工作总结,抓好典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五)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继续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签订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到位;二是继续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三是继续强化社会监督,在坚持做好政务公开,聘请义务监督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做到公开透明;四是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防微杜渐;五是继续推行干部廉洁自律诫勉谈话制度;六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履行职业责任,严守职业纪律,积极推进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牢固树立国土资源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七是不断完善和充实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紧紧扭住“一把手”工程不放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握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把这三个环节与经济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干部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