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读后感推荐

《长恨歌》读后感推荐。

写好一篇读后感都有哪些技巧呢?读了作品后,产生些自己的观点是很自然的。写读后感可以促进我们对这本作品的理解,出于您的需要,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提供《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女人是首歌,唱出了时代的旋律,唱出了桑海的变迁,更唱尽了人世间的种种爱恨情愁。可她们却从来都不是时代的主题,她们只是主题中的背景音乐,千年不变的历史主题却不停地切换着时代的背景旋律。女人就犹如历史的胶片一张张地定格,却又一张张地尘封,直到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沉淀,只有回忆还在继续着她们的故事。

纵然是妖娆美艳至极的夏姬也无法主宰那个狼烟四起的年代;或许沉魂西湖水底的游鱼永远都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个让自己沉淀西子湖底的绝世美女却只能是诸侯争霸的工具呢?荒凉大漠,渐行渐暗的余晖映不出塞外美人的袅娜多姿,望不尽的漫漫长路,哪里才是这位千年美女的真正归宿呢?寒宫冷月下那抹柔软的倩影,不是天上飘逸的彩虹,划出的是一道道长长的相思之痕,永远都无法抹平!

数不完的故事是读不尽的红颜悲剧,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王琦瑶是这些千千万万薄命红颜中的一个,是极普通的一个,却又是不平凡的一个,她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城市的代言。王安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女人的悲剧命运,更是千年历史中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自古红颜多薄命!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惜春常怕花开早,真正的王琦瑶只属于三四十年代的上海,解放后的天空已经不是她所能看懂的神话故事,因为那只是一片人去梁空的虚无。王安忆笔下最精彩的部分也是那个风起云涌的旧上海所演绎的,演绎着王琦瑶的似水流年。

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片厂这一切的开篇场景,气势恢弘,这也是王安忆笔法独特之处。或许这些都是旧上海最平凡的生活碎片,作者重拾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只为迎接一个人物的出场,一个极富旧上海滩精华的王琦瑶,她是旧上海生活的缩影,是一个时代的写照。

当年的上海滩,光彩四射的霓虹灯伪装着这座城市的虚荣,也同样包藏着无比虚荣的心,她们都披着一件极其华丽的外衣,刺痛着旁观者的眼睛,始终给人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在这样的环境下王安忆的过人之处在于她透过了这层外衣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上海,她看透了这座城市的底蕴,并成功塑造了一个真正的上海女人,有血有肉,有着女人的那种万种风情,她是真正读懂了一个女人的心,更重要的是她把王琦瑶作为一个上海女人的那种虚荣包装得近乎完美。上海小姐,沪上淑媛,都市交际花,时代的青春偶像,这些无与伦比的光环给了她想得到的一切,但也就是这些耀眼的光环套住了这个青春少女的命运轨迹,她的一切看起来好象都是蒋丽莉,程先生等为她设计的,可真正主宰命运的是王琦瑶她自己。

最让人感触的是爱丽丝公寓,那是上海繁华都市里难得的一片宁静之地,那里的天空是朦胧,爱丽丝是曾经驰骋上海滩的交际花的临时归宿。王琦瑶也就这样糊糊涂涂而又理所当然地在爱丽丝公寓的生活,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或许她自己也无法预见会有这么一步,她也没有能力预见,因为此时她的命运是被李主任掌握着,这也是无数女人的悲哀:自己的命运是别人的!爱丽丝公寓的生活是单调的、孤独的、空虚的,在那里王琦瑶唯一能做的就是望尽天涯无归路的等待,等待那棵她要依靠的树,她知道只要攀附在这棵树上就可以为自己遮风挡雨了。在别人看来王琦瑶好象什么都有了,其实她除了拥有那栋空虚的爱丽丝公寓外什么都没有,李主任都只能是千年大等一回的拥有。真正的那个有血有肉的王琦瑶已经死去。爱丽丝看上去是一栋温情的公寓,其实它是一座女人的坟墓。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金钱、虚荣冲击着这个时代的底线,几乎每个人都在这个物欲泛滥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但其中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坞桥的阿二,虽然他只是漫长故事中的一个过场人物,可有可无,可有就是因为他的存在让我们还有勇气去寻找那个年代的足迹,至少我们还能在黑暗的夜空中看见一颗发出亮光的星星,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美,纯净如水的感觉,就像来自大山深处的清泉,没有污秽,只有对真、善、美的追求。也许只有他才能给王琦瑶诠释玉容寂寞旧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的真谛。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一切的繁华,一切的虚荣,所有的风情万种都已成过眼烟云,没有昔日的繁华。解放后王琦瑶要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真实的生活。纵然她有不老的容颜但是心是会老的,毕竟这个时代已经不属于她了。依旧喜欢热闹的派对,激情的舞会,可是她已经不是主角了,无情的岁月已经偷偷地把一个有心人变成了旁观者,无法想象当年叱咤风云的上海交际花会被冷落在这个城市的角落。

每天独守空房,望着那些漆着过时颜色的箱子,里面锁着自己尘封的记忆,也锁着她一生中唯一的财富过往的岁月!而今她只能在那些旧箱子中找到一个女人的虚荣,纵然已成往事,可是又有几人能读懂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受呢?这是一个女人的命运,也是一群女人的命运。

王琦瑶这一形象成功塑造于王安忆细腻的笔法和丰富的感情基调,虽然她笔下的上海没有张爱玲的那种无尽的悲凉。旧上海有许多说不完的故事,可是却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讲好几件旧上海的故事,但王安忆做到了,她说出了长恨歌的恨,也唱出了长恨歌的歌。

纵观全篇,太多的光芒也掩盖不了那些零星的败笔,我们不要求完美,但每个人都向往完美。人们都说:王安忆最大的成功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之骨髓,挥之不去的苍凉。其实不然,漫长的故事中我们看不到一句从主人公口中说出的话,所有的对话都是通过作者加工后转述给读者的,这样就造就了一种思维、意境的绝对化。不管多么先进的矿泉水制造技术也加工不了纯正山泉的味道。我想文学创作亦然如此。王安忆最大的败笔在于用散文式的思维去驾驭小说的感情建筑。

王安忆还有一失败之处在于落花这一环节的构思。王琦瑶是被长脚因财而杀死的,这似乎来得有点太戏剧化、太不可思议,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作者是想通过王琦瑶的死来加强故事的悲剧效果,以突出她命运的悲凉,也为了和开篇时片场的一幕相呼应。可是对这样一部宏篇巨着,这一死或者这一死法却远没有达到死该得到的悲剧效果就像《红楼梦 》中,林黛玉的死永远是一个争议,或许我们更愿意接受玉带林中挂的结局而不是积病而亡,这样才能体现真正的悲剧色彩。这天真的一死,把王安忆亲手塑造的王琦瑶草率地离去,同时也草率地给自己的着作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其间充满了跌宕起伏,画满了悲剧色彩,她的命运好象一直被男人左右着,或许有人会认为是时代主宰了她的命运,可是真正能主宰她命运的是她自己,只不过她没有能力让自己的命运跳出历史为她们设计好的轨迹,这是她的悲哀,也是所有女人的悲哀!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稍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锈帘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述,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述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述——“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此刻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礼貌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向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xx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终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期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期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此刻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感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仅有程先生对琦瑶的感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述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当惊心动魄的活力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在书看到三分之一时被精选想法里的阿姨剧透女主的结局,生出要快点看完书的想法和动力。

这一生的际遇不过是梦一场,王琦瑶也倒像是过了三生三世。

第一世的蒋丽莉,程先生,那个繁华绮丽的“上海淑媛”,还有爱丽丝公寓的李主任;

第二世的康明逊和莎拉还有严师母,有了薇薇这个争风吃醋的孩子以及不离不弃的程先生;

第三世便是张永红,临阵脱逃的还有最后将她致死的长脚。

这一生便是这样匆匆而过。

向往安定,期盼浮华。人心真的是难以琢磨,不仅是自己,还有他人。真心也难以述说,往往在一瞬间变了模样。王琦瑶,便是这样生存得得体而又艰辛。感情之事,时代之变,很多事都是你看懂了便随风逝了,或者没看懂也无意让你纠结便不见踪影。年轻的时候有许多盼望和幻想,老了便没那么多蹦哒劲,不过遵着之前的日子过罢了,这日子也新不起。心态老了,便没了人生念想。

记得以前看过王安忆的一本描写童年女孩成长经历的内心史。情景描写和心理描写着实不错,把那些以前我们没见过只能想象的老景写的仿佛在眼前,风吹草动,阳光微醺。心理描写也是切中要害,错综复杂之中带着顺当。这一部女性心理描写同样出彩,《长恨歌》才得以长盛不衰,虽没有杨贵妃那样陨落,也是一个时代微尘的湮灭。长恨,想想,对大环境是不切题的,然而对于小人物而言,人生都是一首“长恨歌”。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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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的读后感精选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长恨歌》的读后感精选》,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1)

王安忆像个耐心的绣娘,一针一线地把王琦瑶四十年的悲喜密密地缝进上海这个城市里。城市的街角,时代的翻涌,都成了一个小女子生命的背景色。这很有几分张爱玲《倾城之恋》的余音,好像整个城市的繁华都是为了成全女孩子家虚荣又好强的梦似的。

这梦说不上是美梦还是噩梦,就像作者借王思瑶外婆的口说的那样:王琦瑶没开好头的缘故全在于一点,就是长得忒好了。这也是长得好的坏处。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几年一过,便蒙混过去了。可偏偏是在上海那地方,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惟恐你不知道的。所以,不仅是自己骗自己,还是齐打伙的骗你,让你以为花好月好,长聚不散。帮着你一起做梦,人事皆非了,梦还做不醒。

尽管王安忆用最瑰丽细腻的笔触描绘王思瑶,可细节上的精巧掩盖不了生命整体的衰败。她是聪明优雅的,然而这份聪明是小家子气的聪明,白白耗在女人间的争奇斗艳上。如果服装是女人的文凭,王琦瑶该算个女博士。女人们对她又嫉妒又佩服,男人们也沉醉于她身上带来的旧上海的奢靡气息。王思瑶是如此拼命地扮演着美女这个角色,连老都不敢老。年近六十时还能吸引到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的爱慕。似乎连读者都似乎觉得,一个美女,能做到王琦瑶这个份上就算是做到顶了。

然而顶峰过后,就是悬崖绝壁。

王琦瑶把男人当台阶踩,书中的男人大多不怎么出现名字,程先生,李主任,阿二,毛毛娘舅,小林,长脚……像一个个代号。然而谁是谁的垫脚石呢?王琦瑶妄图踏着男人步入她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却步步踩空,最终不得善终。

繁华落尽,曲终人散,帷幕落下,姑娘们咀嚼着王琦瑶的故事,很快就觉得淡得没什么味道。王安忆说,这是长恨歌,王琦瑶恨什么呢?王安忆又恨什么呢?大概是恨总有花朵一样的少女们,描眉画眼,紧跟时髦,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一个一个,都是新的王琦瑶。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2)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3)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4)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5)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6)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7)

前面几章真的是非常无聊,也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多适应其他文体的作品,才坚持看下去(还是小说),但是越读,惊喜越多,真的很精彩。不过还是要一定的文学素养与生活阅历,有些地方真的费解。所以本想写些有深度的东西,又发现读到的实在浅薄。

不知道一个人可以为了爱的那个人等多久,程先生对王琦瑶,蒋莉丽对程先生,一颗心那么小,遇到了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只是两人都可惜,流水有情,落花无意。所以终究是追着别人走,一颗心被折磨得零零碎碎,拼凑不齐。程先生与蒋莉丽之间那一小段的抱团慰藉,幸好没将就取暖,也不难看出感情,不能有疗伤的凑合,不能有矫情的造作,不能有狭隘的猜忌。两人都是悲剧,好的是,结束得早,悲伤就少世界越大,眼界就越宽。王琦瑶把程先生作为最底的选择,却是蒋莉丽最想要的追求,李主任是好选择,却又不是她选择,而是被选择。每个人,总在另一个人的眼里是最想要的明媚世界小说难懂的是世故,是明明差一点意思却又不点明的朦胧。聪明的一语道破,笨拙的一知半解。王琦瑶的聪明是懂得这一些世故和爱情中的进退分寸。王琦瑶的几段恋情,最觉不可思议的就是与老克勒的忘年恋,五六十的女人占据了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心思,于今也是被垢的伦理违常。也是其魅力的犹存,每一段的爱情,她能付出全身心,倾尽其有,也能保有自尊,不卑不屈,但又目光短浅,只享受现时快乐,不做长远打算,让自己的一生总是受其牵累。恨,说不上;爱,也说不上,只当她被长脚杀害,回顾起了她的一生,又觉悲痛难忍。本小说对我来说就三大泪点,一是蒋莉丽和程先生的相继去世,这前半生的浮华,还是像梦一场,又恍如昨日了,二是微微的出嫁,原来自己一直想为某个人穿婚纱的愿望是如此渺茫,女儿催化了王琦瑶的衰老与悲哀。三是被长脚掐死的凝目,这一生的纯良、委屈、隐忍、坚持……都到头了。

时间的流逝,即使自己不注意,也时刻有人提醒着你。王琦瑶一生历经铅华和凡尘,末了孑然一身,惨淡离世。她的命运有着上海的兴衰,有着社会的变势,有着一群女孩子对爱情的心酸渴慕与生活的身不由己。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8)

《长恨歌》读后感

其实王琦瑶是独立的,尤其在李主任走了以后。

王琦瑶的一生是可悲可叹,也可替她惋惜的,我还是觉得她聪明得太早了,在19的时候过早的想要找份安稳。

后来一直想找一份心灵的牵挂,她太寂寞太孤独了。

还是会联想到斯嘉丽,同样是魅力无穷,斯嘉丽更值得敬佩的可能是在于斯嘉丽的怕穷怕饿,让她对生活充满斗志,让她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从不服输也不服命,在斯嘉丽的心里认为把日子过好是胜过一切的。

而王琦瑶的生活有太多比挣钱,把日子过好更重要的事了,比如和爱慕她的人周旋,怎么穿衣服更时尚,朋友聊聊天聚聚会等等,她没有斯嘉丽贪婪,所以只想求个安稳,而斯嘉丽脑子里只有挣钱,除此外什么都不重要也不需要什么心灵的寄托。

王琦瑶没有受过身体发肤之苦,没有被生存逼迫过,所以她的内心还是不够强大,总想心灵上能有个温存,不孤单,斯嘉丽是被逼入过绝境的,所以做事总带点狠决,也没有那些七七八八除了挣钱花钱以外的心思。

置于死地而后生,王琦瑶没有到过死地,她没有过只能靠自己的时刻,即使是抚养薇薇,也还有盒金条做后盾,所以王琦瑶的聪颖玲珑心从没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事情上,如果她看上去再稍微好一些,换句话说她能让自己有个稍微不一样的身份的话,或许她就不至于落得如此悲凉。

当然,我不了解时代的背景,只是隐约知道那时的动荡,可能把王琦瑶放在如今的时代也许会让她的命运变得不一样,但是没有一颗上进独立的心,总被杂七杂八的心思左右的话是万万不行的,没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读长恨歌有感


以下内容是我们为您准备《读长恨歌有感》,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我们一定能从中感悟到什么。 读后感是对书籍中思想感悟的归纳和总结,您看了作品后有哪些知识想要分享呢?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

读长恨歌有感(篇1)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上海女人王琦瑶四十年的爱恨情仇。白居易《长恨歌》中有诗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王安忆谱写的也是一曲无尽哀婉的长恨歌。

王安忆自己就说过:“在那里,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的确,《长恨歌》以王琦瑶的视角,展现了上海四十年的风云剧变。王琦瑶是“上海弄堂的女儿”,她身上有浓厚的上海市井气息。她美丽优雅,精致时尚,但却似乎没有生活目标,得过且过。前前后后和几个男人都有情感纠葛。她何尝不是千千万万上海女人的代表,在那国家动乱的时刻,满腹爱恨情仇。

文章中有一处的描写令我记忆深刻,是说到处都有王琦瑶,读书的王琦瑶、伤感的王琦瑶……这也正是印证了王安忆所采用的以小见大的写法。集中刻画、极力表现王琦瑶的形象,来展现上海市井众生相。

我不能理解王琦瑶“嫉妒”女儿薇薇的年轻,薇薇嫉妒母亲的美貌时尚。母女二人本该和睦友好相亲相爱的,怎会沦到如此地步。或许是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女人,但又注定不是一个平凡慈爱的母亲。

都说王安忆的作品颇像张爱玲。张爱玲笔下的老上海,老上海中的女人,字里行间都有一种彻骨的荒凉。而王安忆在这部《长恨歌》里的语言却像要把现实血淋淋地解剖在你面前,有种异常的冷静,还伴着哀伤,不时让人在感叹无奈的同时还有种恐惧感。王琦瑶最后死在一个窃贼手里,结局总觉得有点突然,更准确地说,是有点仓促。而这又照应了小说开头王琦瑶在片场看到的一幕死去女人的情景。看来王琦瑶的悲惨命运是注定了的,她摆脱不了长恨唏嘘。

读长恨歌有感(篇2)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读长恨歌有感(篇3)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读长恨歌有感(篇4)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读长恨歌有感(篇5)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读长恨歌有感(篇6)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读长恨歌有感(篇7)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读长恨歌有感(篇8)

午后,闲来无事,冲上一杯我喜欢的卡布奇诺,斜靠在床上,翻开王安忆作品《长恨歌》,享受这静静的纯美时光。

《长恨歌》是一部慢节奏的作品,它仿若江南的雨,期期艾艾、缠缠绵绵;又像是精致细腻的工笔画,一笔一画都马虎不得;还是上海人家的大小姐,一点点情调韵致都需要细细品味。

在这部作品里,无论是有生命的抑或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有着丰富的情感和多变的情绪,如一座桥、一个胡同、一支香烟、一件旗袍、一棵草、一朵花、一只鸟……它们在不同的场合里表现出追忆、沉思、寂寞、虚浮、迷惘等不同的情绪。作者用这些意向烘托出人物的颓丧与无奈,追求与憧憬,卑微与孤傲,隐忍与坚持……人与物同步,人与物又进行对比,画面饱满,情绪浓烈,让读者如置身其中。

王琦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长得十分漂亮,家庭出身却不太好,但她和大多数美丽的女子一样心高气傲、不甘现状。她心里清楚,美丽便是她的资本。于是,从片场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的封面,再到入选上海小姐。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学生成为大上海的一颗耀眼新星。鲜花、掌声、派对、灯光、吹捧,这些虚华的东西毫不吝啬的朝王琦瑶扑面而来。她出尽了风头,受到万众瞩目,虚荣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这些都还不够,美丽的女孩身边怎能缺少风度翩翩、有权有钱的男士?李主任的出现可谓恰逢其时,于是她心甘情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的姨太太。从此,这朵名副其实的交际花被困在了爱丽丝公寓,表面无限荣光,背地里却凄凉哀婉,而她的荣耀也走上了谢幕的道路。李主任飞机失事后,她又和多名男人产生过情感纠缠,甚至还生下私生女薇薇。最后,王琦瑶声名扫地,死于他杀,结局非常悲惨。王琦瑶的一生将“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道理演绎得淋漓尽致。在《长恨歌》里,有上海弄堂里消散不尽的流言蜚语和虚张声势的爱情;有豪华公寓里凄迷幽怨的等待和缭绕不尽的寂寞烟圈;有上海歌厅里永不停歇的靡靡之音和散发着荷尔蒙气息的浑浊空气;有盘旋在弄堂上空长长的落寞的鸽哨和望向天空无奈而哀怨的目光;有骨子里的清新明澈和被世俗所逼不得已的同流合污……

轻啜一口咖啡,我倏然看见一缕光从帘隙挤进来,轻轻曼曼的从地板爬到床上,仿佛时光在静静地流淌。我在这时光的缝隙里感受文字带给我的欢乐和忧伤,宁静和喧嚣。在时光的流里,我仿佛看到王琦瑶在等待李主任的煎熬中日渐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她只能等,痴痴怨怨地等,漫无目的地等,暗无天日地等。等待让她消瘦,让她一次次失去信心,让她从高傲的峰顶滑向微贱的深渊。她明知和李主任的爱情是见不得光的,却心甘情愿做着他笼子里的金丝雀,虚荣心迫使她无力遁逃。一座城,一旦跨进去,抽身便很难。她虚无缥缈地等待注定她和李主任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即便李主任的飞机不失事,他也不能给她一个圆满的家。她和他的爱情终究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命运仿似一个顽劣的孩童,常常捉弄人。缘起缘灭,在她最绝望无助、最落魄的时候,那个始终将她从心里割舍不下的程先生出现了。他义无反顾、毫无私欲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但始终,他没有在她那里过夜。不得不说,程先生是真君子,是王琦瑶唯一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可是,王琦瑶终究是不爱他,如果他留下来,她不会拒绝,我想,王琦瑶也这样想。但他要的,不是施舍的爱情,他心里始终清楚,她对他,只是友情,抑或亲情……他爱她,爱的太纯粹,所以他只能不告而别。

细细算来,程先生、李主任、阿二、老克腊、萨沙、康明逊,这些在王琦瑶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子,不论是真心真意,还是虚情假意,最终都一个个离她而去,而她自己也被窃贼长脚所杀。真可谓一曲终了,繁花散尽,伊人已逝,只余一声空叹。王思瑶的一生确实是一场虚华的大梦。

时间验证了人心,见证了人性,洗尽了铅华,淹没了荣辱。它让人懂得,再夺目的荣耀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再钻心的伤口也有愈合的一天。爱的甜蜜,恨的痛苦,聚的喜悦,离的悲伤……一切的一切都融在了时间的流里,都成了远去的风景,都成了曾经做过的一场梦。(刘秀丽)

读长恨歌有感(篇9)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观后感


阅读或观看作品时,我们的心中会自然产生许多想法和观点。每个人都可能因作品内容的启发而进行思考和联想。当我们写观后感时,应该有着重点的内容,而不是把所有的感悟都写入文章中。不知道您是否也在考虑为作品起一个观后感呢?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在这里推荐了一篇非常有用的“长恨歌观后感”,现在将其分享给大家。非常感谢您访问本页,请您耐心浏览!

长恨歌观后感(篇1)

《长恨歌》主要介绍的是主人公王绮瑶的一生。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绮瑶因为偶然的机会参加了“上海小姐”选美活动,被评为“上海小姐”季军,从此改变了她一生要走的路。李主任的出现,让她顺理成章地成为了“金丝雀”,让她从上海弄堂的女孩变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也从一名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

但是上海解放了,李主任被杀了,王绮瑶回到了上海巷。她在**教习所学了三个月得到了一张注射执照后,开始了在平安弄口的挂牌营生。日子似乎就这么平淡的过着,可是王绮瑶的生活中永远会有这么几个在她裙边厮磨时光的男人。

她先是与康明逊有了一段难解难缠的日子,可是王绮瑶的怀孕还是让这段不可能有未来的情感提早结束了。莎莎、程先生、老克腊、长脚、女儿蔚的男朋友都陪伴她度过了人生中寂寞和无聊的时光。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流逝着,女儿嫁人了,王绮瑶也老了,寂寞一步步地侵蚀着她,因为一场入室盗窃她死了,死于他杀。

也许这就是她一直等待的结局。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王安忆这一支细腻而绚烂的笔写的哀怨动人,跌宕起伏。我在为王绮瑶感叹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王安忆对生活细致入微的思考,我想也只有女人才能有如此深刻的理解体会。

《长恨歌》称得上是一部女性主义**的范本,它不是女权主义**,而是一部完完全全叙说女人故事的**。作者笔下的上海弄堂世界成了女性世界,几乎所有的男性都被放逐了,王绮瑶的父亲是男人,被作者放逐到虚无缥缈之中,连露面的机会都没有,更谈不上对女人的人生提供看法了。蒋丽丽的父亲,一个男人,被作者流放到大陆经营工厂,为王绮瑶成为蒋氏家族的主人腾出了空间。

而剩下的为数不多的在王绮瑶身边消磨时光的男人,如程先生、康明逊、萨沙、老克腊、长脚、她女儿薇薇的男朋友全都女性化了。他们没有肩扛生活担子的胆量,他们也不敢担这份责任,因为他们连他们自己的命运都依附在别人身上,他们都是需要别人爱的人。只有李导演例外,但他只是客串明星。最后,由于世界的力量,一场空难成为他的结局。

也许,像王绮瑶的外婆讲的,做女人真的是个好,她不必像男人,闹哄哄的闯世界,闯的个刀枪相向,你死我活。男人肩上的担子太沉了,又是家又是业,弄得不好,便是家败业败,又艰又险。女人是无事一身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便成了。

这就是当时上海巷子里女人的命运。在我看来,女人的幸福其实是一个痛苦的微笑,一个无助的微笑,一个幸福的微笑。一个人的命运取决于另一个人。你不觉得这是仇恨吗?

长恨歌观后感(篇2)

《长恨歌》这首诗是作者和朋友一起游览仙游时而作。古今中外,提起唐明皇和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难免让人心有余悸。在这个时候作者官任县令,对自己的理想和未来充满了抱负,正是春风得意时,他的思想“兼济天下”则成为了主导地位,和杜甫诗歌有一脉这承,他认为诗歌应该干预社会,干预政治,主张“文章和为时而着,歌诗和为事而作。

”当时作者以前年过中旬,作品中形成了讽刺风格。作品都是以民众民生为题材,融入了一定的政治色彩的讽喻倾向性。长恨歌的主题思想是以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为题材,通过写实与浪漫主义的幻想手法,写出了自己对唐明皇荒淫昏庸的批判以及对他现实遭遇的的同情和忠贞、专一爱情的褒扬。

本文以《长恨歌》为题目的原因是因为唐玄宗重色倾国,他制造了安史之乱,安使之乱给人民带来了无法弥补的苦难,得到了人民的愤恨,但是对爱情的痴情,专一所导致的爱情悲剧,自古以来,英雄和美女有很大关联,何况一个现实的当局者。因此,作者在创作者首诗时的思想是两面的,一方面是对现实的批判和讽刺,另一方面是对唐明皇爱情悲剧的同情。

《长恨歌》前半部分采用了写实手法,讽刺了唐明皇的荒淫误国,开头第一句就说明了这个观点,为下文做了铺垫,在到“杨贵妃”的君王侧,在到“从此君王不早朝,为安史之乱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从而可以看出安史之乱的必然性。在这里,作者对皇帝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在创作这首诗的同时,作者对唐明皇的爱情悲剧充满同情,并赞扬他一心一意的爱情。

是谁种下的种子,谁就是承担自己所造成的后果。现实就是给予他的报应,长恨歌的正文在后半部分,作者写唐明皇在赐死杨贵妃之时的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的痛苦。

他以爱情悲剧为线索,写下了自己对唐明皇肆无忌惮、愚昧的批判,以及对现实的同情和对忠贞专一爱情的赞美。

长恨歌观后感(篇3)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

》,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

她是典型的上海女儿。她追求潮流,注重小情小调。她平易近人,心胸比世界高。如果生的不好,是被虚荣牵着鼻子走的,都要走上无助不归路。

**分三条清晰的线索:第一是王琦瑶的遭遇,从片厂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到舞会流连再到选举上海小姐,把她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众人羡慕吹捧的高度,这不是幸事,而是为她的悲剧奠下基础。到这里是**的高峰,月以满,则要亏,水到满,则溢出。

王琦瑶戏剧的辉煌开始走下坡路。在人们意味深长的眼中,它被确立为一朵社会之花,三钩四扣,流产,成了最卑微的女人。最后死于他杀。无人同情。

第二条线索是从王琦瑶的友情出发。从吴佩珍到蒋文丽到严家师母再到张永红,这些友情不过如水般淡薄,各有各的利益计较,讲不清道不明的各怀鬼胎,但彼此做了个寂寞途里的聊友也未尝不可。

第三条线索是王琦瑶的爱情。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再到阿二,再到康明森,再到萨特,再到老凯拉,王琦瑶不是多情的,也不是多情的,而是生活所迫的。一开始,王琦瑶的存在意识就在爱情面前,那一刻,爱情的尾巴跃过她的眼睛,那是稍纵即逝的,留不住的。

忧伤的缠绵,总是带着无可奈何的悲情,像随时都要消逝般。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

”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转动,慢慢地为她踮起脚尖。她的心很高,但受现实的限制,这一矛盾终于在爱丽丝的公寓里得到了缓解——她成了李导演的姑姑。

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一种无缘无故产生的被动反应,在孤独的光影中度过。

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

”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

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王琦瑶从邬桥回到上海,成了打针的女孩。她遇到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认为她非常爱这个男人,不想让他受委屈。

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有三层和四层。王琦瑶得找萨沙做孩子的父亲。

这也是一个小技巧,但它不能掩盖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一轮之后,他又回到原点。见到程先生时,他无怨无悔地照顾着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

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掉的不仅是繁华的锦缎,更是抑制不住寂寞和惆怅。

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长恨歌观后感(篇4)

幼时读《长恨歌

》,只觉朗朗上口,绝美绝伦。再读《长恨歌》,却只叹: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

虽始作于唐,《长恨歌》却可谓千古绝唱。它将李杨二人的爱情写得凄凄切切,刻骨铭心。这段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超越时空,甚至超越生死,在后人心中留下美好回忆。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只因一个杨贵妃,六宫所有美若天仙的嫔妃全都黯然失色。一句话将杨贵妃衬托得美丽无比,势不可挡。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一句,笔触细腻独到,将李杨二人缠绵欢爱之时的万种风情描写得淋漓尽致。

在钦佩和惋惜的同时,残酷的现实也令人遗憾。唐玄宗纳子之妻杨玉环

为妃,宠爱至极。此举本已不义,更因此误国误民。天宝十五年安史之乱,逼近长安。

逃亡之际,于马嵬坡,扈从禁卫军发难,不再前行,请诛杨国忠、杨玉环兄妹二人以平民怨。玄宗为求自保,只得忍痛弑爱。日后悔恨交加,无奈只能苦苦思念。

汉代李延年曾对汉武帝说:北方有美人,绝世独立自主。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倾国倾城,果真倾国倾城!唐玄宗成天浸于女色而忘却自身为一国之君的责任。

长此以往,招来民愤,终酿爱情悲剧。李杨二人的爱情真挚感人不容质疑,但同时也警示后世君主万万不能因贪美色而误国家大事。

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长恨歌,爱,恨,最终成为一种遗产。

长恨歌观后感(篇5)

【篇一:读长恨歌读后感】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篇二:读长恨歌读后感】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篇三:读长恨歌读后感】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篇四:读长恨歌读后感】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篇五:读长恨歌读后感】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篇六:读长恨歌读后感】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长恨歌观后感(篇6)

有人说,《长恨歌》是写政治的,抨击唐明皇的昏 庸;又有人说,《长恨歌》是写爱情的,它歌颂的是唐明皇与杨贵妃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悲伤的爱情故事。而我读《长恨歌》,感受到的却是极力渲染唐明皇和杨贵妃爱情的后面的白居易的悲伤。

前一些日子,读了白居易的《长恨歌》,对里面的情节也有了些了解。 一个养在深闺的美人被君王看中,召入宫封了个贵妃,皇帝对这个贵妃十分宠爱,以至于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虽然皇帝十分喜爱,但不幸的事仍然发生了,一场叛乱使得自己江山与美人只可取其一。毋庸置疑,结果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贵妃被迫自杀。在局势稳定后,皇帝可以说是痛不欲生,千方百计的想使贵妃可以重新回到身边,文中有“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结果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什么办法都是徒劳的。诗歌最后我感觉写的特别的好,“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反映了贵妃与皇帝间的真挚爱情,语言很美。

但我却对他们间的爱情产生疑问,大家都知道这个皇帝在那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而贵妃才刚刚“初长成”。一个年轻的女子如何能爱上一个和自己父母大小的男的呢?我想,无非在于权势、地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