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我们的生命中,经常有很多记忆深刻的经历,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就是将一个人的所作所为简单阐述,我们该如何去写一份优秀的总结范文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感谢您的参阅。

篇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不少。现对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坚持阅读学习。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功利、浮躁等在当前社会大有市场的情况下,我觉得阅读尤为必要。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让让浮躁的心灵得以沉静;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能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还能让冲动的心回归理性。为此,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坚持每日的持续阅读。市面上的书籍太多,所以,阅读要学会选择,在2009年里,我选择的重点阅读书目是《史记》。通过对这本书的研读,让我与多位古人对话,知道了秦缪公的善,知道了齐桓公虽然盛极一时却死后异常凄惨......通过阅读,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

但是,法律能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和谐在法治之外还需要德治,诚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治和德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让国家

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所以,这让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国的迫切性。

除了坚持阅读这部经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来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因为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要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在业余时间翻阅《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其次,我坚持向实践学习。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我也能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在生活中,我经常将

自己接触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案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我的同事、身边的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由于我较其他教师在法律知识和实践上具有的优势,在2009年度,政教处要我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向全校问题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和学生们交流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也是一个陪审员应该的责任。更何况能为学校的科学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过去的09年,上海的“钓鱼”案件,给我极大的振动。因为作为政府部门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执法”,显然是对法律最大的公然的亵渎。加上上海虹桥、重庆等地的一些拆迁致人伤亡案件,更让我这个与法律打交到的人心情难以平静,因为这些事件的出现无一不在说明我国法律所面临的尴尬,无不处处诉说着我们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中国公民,我有理由为国家的司法公正,为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趋于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

篇二:2014年人民陪审员培训心得

**市人民陪审员培训心得

2014年*月*日至*日,我作为**市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中的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学习。这次培训机会来之不易,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及培训老师的精彩讲课,体现出法院同志们充分的准备,凝结了培训老师及其他同志们的辛勤劳动。因此,我更加珍惜此次培训,努力做到学有所获。

在**的培训中,**副院长为我们详细的介绍了我国司法制度及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结合案例,生动地讲授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基础概要及法官职业道德等相关法律知识,循序渐进的为我们构筑起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基本框架,植下了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种子。

**年*月*日在法院同志的组织下旁听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审判亦让我感触颇深。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民事案件的旁听,法庭的庄严肃穆让人肃然起敬。整个法庭在审判长的调配下平稳有序的进行着,未有出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过分争执的混乱状态,有效保持了法庭的威严性。从法庭调查开始到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境,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的交流及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对当事人双方的发问,让我们了解合议庭在真正开庭时的工作情况,亦展示了合议庭区别于简易程序的作用。法院们同志从庭审环节、法律运用及宣读细节、审判长法庭调度等方面进行的专业点评,亦体现出法庭审判的公

开公正性。

通过此次培训,我看到了自己明显不足之处,为了今后更好的履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升业务能力。

一、自觉学习,提高业务技能。于英美法系陪审团在法庭上只负责实施问题的审理的职责不同,中国人民陪审员为参审制,与法官一起对案件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这就要求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法律知识,才能真正达到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制约司法权力滥用促进司法公正的目的。所以应从以下两点入手:一是觉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读法律汇编等专业书,做到读懂、吃透、记牢,并在陪审工作中自觉熟练地运用。二、是从实践中学习,提高审案技巧。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虚心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认真向法官学习,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树立坚定的理想,保持健康的心理。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只有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拥有廉洁公正的作风,维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做到审判公正。因此应自己做到敢于伸张正义,有大无畏的精神,刚正不阿,不急躁,随时都具有清醒的头脑,能冷静的分析问题,尊重人民赋予的权力,寓情于人民之中。不被世俗所侵蚀,不被权力、利益所动。坚守人文精神与关注弱势群体;不断学习,常学不倦。积极、主动的学习各种先进的理论和知识。

三、提高法庭审判参与性,充分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陪审员的

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我们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并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因此提高自身素质,突破知识局限性,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日子,更不允许“乱陪乱审”。

此次的培训使我真正感受到陪审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庭审工作中,我将认真做好要点记录,虚心听取主审法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诠释,用最大的热情参与审判好每一个案件,真正把陪审员工作作为自己的份内工作来认真对待。

篇三:人民陪审员实行成效总结

人民陪审员

推行司法民主 促进和谐发展

——XX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显成效

10月25日上午,市人民XX刑事审判庭正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陪审席上,身着市人民XX统一定制工作服的陪审员XXX认真打量着正在陈述案情的公诉人,手边摆着一本已经磨起毛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一本工作日志。

作为XX第一批人民陪审员,无数个清晨,XX踏着晨露赶到XX参审。合议庭上,凭着多年从事纪检工作培养出的严谨和执着,以及丰富的生活阅历,他常常勇敢地表达出自己的意见。五年多来,他陪审的案件已经超过了200件。自XX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像XXX一样的陪审员还有很多,他们是市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奠基者,也是践行者。

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此,XX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大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决定》实施六年来,XX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X件,民商事案件XXX件(调解成功率

在40%以上);行政案件X件;执行案件X件。通过人民陪审员亲自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直接了解案件的具体审判和裁决过程,以案说法,向更多的人讲解法律、宣传法律,有效增进了XX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法治宣传员的作用,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

——建立制度 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我院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市人民XX人民陪审员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使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确保选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学历等基本素质。我院规定人民陪审员统一由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方式产生,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目前,我院的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了XX。

XX名“编外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进一步促进了我院审判队伍的健康发展,也为市司法事业的不断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既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人员,又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及优秀的社区、村委会干部,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我院还在全省XX系统内率先统一了人民陪审员的着装,配发徽章和人民陪审员工作证,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

司法的权威性

——健全机制 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问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种法定的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加XX的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XX坚持群众性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司法民主化的必然要求。我院积极组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参加任职岗前培训,还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帮助陪审员掌握诉讼程序,熟悉庭审流程。通过培训和庭审观摩,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查清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的信心,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奠定了基础。

参审方式上,我院改变过去指定参审的方式,采取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这样一来,更好地贯彻了公开审判的原则,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有利于促进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心。

——物质保障 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

我院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争取市委、政府的支持,通过主动沟通和协调,市政府每年为我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安排X万元专项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同时,我院实施了每案XX元的办案补助,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进一步提供物质保障。20XX年XXX月下旬,我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到先进地州XX考察交流,新老人民陪审员在考察途中畅所欲言,或畅谈从事人民陪审工作的经验感受,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表明对人民陪审工作的决心。在我院“群众观点大讨论”“十个一”活动中,

院领导、办案法官邀请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律师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座谈会上,院领导认真倾听各方代表发言,他们的经验感受表明,人民陪审制度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具体体现在:

一、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及时化解各种纠纷。人民陪审员大多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对案件的判断有独到之处,有他们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能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能弥补职业法官知识结构上的不足,使审判工作在尊重事实、坚持法律的基础上更加贴近民意,更加关注民生,更加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能进一步增强XX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普通大众的认同感。我院在审理涉及XXX的相关案件时,由市XXXXX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在案件审理中,他能结合我市进XXX市场的现状和交易习惯,根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提出积极的合理意见,使当事人在调解或判决时实现最大限度的息诉服判。

二、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促进了司法效率的提高。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参与审判,给法官增加了压力,也增加了动力,促使法官不仅要主动提高法律理论知识和审判技能,而且更加注重司法礼仪,从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XX审判力量的不足,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2010年,在我院适用普通程

序审理的XXX件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XXX件,参审率达43.1%。其中调解、调解或调解后撤诉结案XX件,调撤率超过53.6%,有力地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法官的审判行为、道德品质进行全面的监督,揭开了司法的神秘面纱。同时也使人民陪审员认识了司法的性质和现状,增进了对XX和法官工作的理解。人民陪审员通过自身的审判经历和体会,更好地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相衔接,对成功调解案件和公正审判起到了积极作用,让更多的民众逐步了解XX和法官,纠正民众对XX、法官不恰当的评价和不合理的要求,在民众与XX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四、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拉近法官与民众的距离。我院XX名人民陪审员中XX名是当地少数民族,这为双语审理案件提供了人员保障,同时,我院提倡巡回办案的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不着制服而穿少数民族服装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让少数民族同胞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可触及性和法官的亲和,以利于案件的调处。今年X月,我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XXXX村民小组公开开庭审理XX×涉嫌抢劫一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采取X语与汉语相交叉的双语审判。对于司法审判术语,人民陪审员与XX族法官相所用XX语通俗地解释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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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陪审员工作总结


篇一:法院陪审员的职责和感受

珍惜人民给予的机会 勤勉履行陪审员职责

——我当人民陪审员的体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2-2 11:35:19

2005年3月,我经云南省腾冲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为腾冲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作为新的陪审员制度实施以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首批人民陪审员之一,我对担任陪审员这一崇高的职业,首先感到的是无上的光荣和自豪,继而又产生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我对如何履行好职责,当一个称职的陪审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2010年3月任期届满后,经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我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5年多来,我怀着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努力地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倍加珍惜人民给予的机会,忠实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努力学习,为依法履职筑牢基础

虽然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但我认为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我毕业于法律专业,从事陪审员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但自从担任陪审员以来,我还是觉得责任重大,深感知识不够用。为了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我自觉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公正司法理念的培养,注重把法律知识转变为案件审理能力。由于陪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比以前更加注重订阅、收集相关的报刊杂志学习。多年来,我坚持自费订阅《法律工作手册》、《公民与法》、《法庭内外》、《人民法院报》等法制报刊,认真学习县法院赠阅的《边地审判通讯》和《腾冲审判》;更加注重学习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向“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网订阅最新的法律法规,经常登录相关法律网站了解国家的法治动态,对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了解和分析,供平时参审案件借鉴、参考;平时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坚持不断的学习,为我依法履行好陪审员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

平时说起陪审员,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只是陪坐坐、当“陪衬”,没有发言权。其实这反映出了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事实上,我通过多次参加县法院的案件审理,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当陪审员并不是、也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日子,更不允许“乱陪乱审”。且不说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通过几年来的陪审员工作,我感受到县法院非常尊重陪审员,对陪审员和法官同等对待、一视同仁,保障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为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这使我真正感受到陪审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作用。参与审判工作,我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心投入其中,5年多来,参加审判工作做到了随叫随到,从不迟到、早退,从没有无故不出庭的现象。参与审理每个案件,都基本做到事先了解案情,庭审中认真做好要点记录,虚心听取主审法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诠释,用最大的热情参与审判好每一个案件,真正把陪审员工作作为自己的份内工作来认真对待。

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一大障碍,在于其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时间冲突,这是很大一部分陪审员无法正常到法院履职的原因之一,正所谓“心有余而力不足”。对此,我的体会是单位本职工作肯定重要,马虎不得,但既然得到了人民的信任,当上了人民陪审员,就应当像对待本职工作一样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做好陪审工作,千方百计科学、合理、妥善地安排好时间到法院履职,有时甚至“挤”也要“挤”时间到法院履职,尊重法院的工作,维护司法的权威。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

我认为,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行使审判权,而合议庭评议是行使审判权的主要方式。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主审法官很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作用,都要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我都争取发表个人意见。有的案件比较复杂,合议庭成员意见分歧比较大,我虽然只是一名陪审员,但我

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不“人云亦云”,不“勉强”迎合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观点,不怕因观点与主审法官不一致而得罪主审法官。我认为,公正判决对一个当事人的影响非同一般,工作扎实一些,态度认真一点,疏漏就会少一点,就会更多地促进司法公正。既然法律赋予了我们陪审员相应的职责,我们就应充分把它充分行使好、发挥好,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而应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我担任陪审员5年多来,共依法参与审理了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案件114件、执行案件1件,所参与审理和执行的案件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陪审员工作使我不断得到学习和提高

作为一名陪审员,通过几年来“零距离”接触审判工作,对县法院的工作有了较为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过去只知道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任陪审员后,我才知道法院的工作实为不易。自2007年4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由于大幅度降低了诉讼收费标准,加之近年来各种新矛盾、新纠纷越来越多,各类案件犹如“井喷”,尤其是征地拆迁补偿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商品房预售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大量涌现,使法官工作压力特别大,县法院平均每年不仅要审理2000多件各类案件,而且还要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综治、维稳和其他中心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和人员严重不足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法官工作着实不易。

我通过这5年多来,与县法院法官共同审理和执行案件,对法官的认识也更为具体了,法官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任劳任怨的敬业精神,让我非常敬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常常为了一个个普通的民商事纠纷,深入细致地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做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进而主动撤诉,使矛盾纠纷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执行局的法官坚持以人为本,识大体、顾大局,始终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自觉自愿地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案件执行中甚至做到了对当事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真正做到了依法执行、文明办案。

在与法官共同审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更从他们身上悟到了什么是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对法官职业的期望,是人民对司法权威的要求,其惟一的标准就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依法办事;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应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素质、深厚的法学修养、高尚的品德操守以及优良的工作作风。同时,也体会到了,参加陪审的过程是一个自我不断提高的过程。我现在每参与一个案件的陪审都有一次很大的提高,从中学到了很多,获得了很多,可谓受益匪浅。每次开庭前,我除了了解主要案情外,还尽可能查阅一下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有时还将法律规定摘抄到笔记本上,以备庭审中适用;合议庭合议时,我都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力求公正合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5年多的陪审工作,我真正感受到审判工作确确实实是一项很艰辛的工作,是一门很高的学问和艺术。

5年多的陪审实践,使我深刻认识到陪审员工作平凡但不平庸,不能“陪而不审”、“合而不议”。要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仅凭良知、正义感、是非观和有限的法律知识远远不够,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要边干边学,认真实践,努力把握司法公平正义的精髓,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信任。

篇二: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不少。现对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坚持阅读学习。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功利、浮躁等在当前社会大有市场的情况下,我觉得阅读尤为必要。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让让浮躁的心灵得以沉静;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能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还能让冲动的心回归理性。为此,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坚持每日的持续阅读。市面上的书籍太多,所以,阅读要学会选择,在2009年里,我选择的重点阅读书目是《史记》。通过对这本书的研读,让我与多位古人对话,知道了秦缪公的善,知道了齐桓公虽然盛极一时却死后异常凄惨......通过阅读,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

但是,法律能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和谐在法治之外还需要德治,诚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治和德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让国家

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所以,这让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国的迫切性。

除了坚持阅读这部经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来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因为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要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在业余时间翻阅《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其次,我坚持向实践学习。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我也能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在生活中,我经常将

自己接触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案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我的同事、身边的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由于我较其他教师在法律知识和实践上具有的优势,在2009年度,政教处要我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向全校问题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和学生们交流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也是一个陪审员应该的责任。更何况能为学校的科学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过去的09年,上海的“钓鱼”案件,给我极大的振动。因为作为政府部门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执法”,显然是对法律最大的公然的亵渎。加上上海虹桥、重庆等地的一些拆迁致人伤亡案件,更让我这个与法律打交到的人心情难以平静,因为这些事件的出现无一不在说明我国法律所面临的尴尬,无不处处诉说着我们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中国公民,我有理由为国家的司法公正,为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趋于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

篇三:法院从五个方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石门法院从五个方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谭 燕 发布时间:2014-06-05 08:59:21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推行“阳光司法”的重要内容,采取“宣传发动”、“创新选任方式”、“强化业务培训”等五项措施,有力促进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上台阶,高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司法民主、案件调解、社会沟通、法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一是多方“广告”,拓宽民众知晓“路径”。该院在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限届满需重新考察选任时,依托互联网、全县党政内网、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移动平台等渠道,发布选任公告,提高选任知晓率;发动全院干警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本辖区的熟人、亲朋好友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信息;各基层法庭利用送达机会向当事人及群众发放增选公告;发挥现有人民陪审员的人脉优势,现身说法,吸引更多优秀社会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是全面“扩招”,打造多元陪审“梯队”。该院在原有30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着力扩大陪审队伍,力避以往陪审队伍中教师、公务员、村社干部为主的单一身份;着力从年龄、职业、地域分布多角度选拔,保证陪审队伍的承接延续性;特别注重医疗、金融、工商、劳动、建筑、民政等部门以及农村和街道居委会等领域,选任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的社会人员;严格审核标准,提高入口门槛,目前,该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已增至60人,实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

三是积极“试水”,吸收人民调解“主力”。该院通过石门县政法委,积极协调尝试将全县“人民调解员”中的优秀人才引进到法院,成为“驻庭人民陪审员”,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协助执行联络员的多重身份担当起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联络员”角色,形成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和联络员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该院为这些“人民调解员”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争取财政支持解决相应待遇。

四是强化“充电”,提升陪审人员“内功”。该院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总结以往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使用、考核方面的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全面修订人民陪审员陪审业务培训、法律知识学习等相关制度,加强陪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陪审督导制度,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乱讲”的现象,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素养和法律素养。

五是厚植“认同”,增强参与陪审“动力”。该院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经费过低的窘境,有效杜绝“挂名不陪审”现象;不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其职业荣誉感;每年派出一名优秀陪审员参加省高院的陪审业务学习,对优秀陪审员进行与法院干警同等次的表彰奖励,增强其身份认同感,促使其更好地致力于案件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石门法院从四个方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谭燕 发布时间:2014-04-29 10:01:12

石门县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及争创“全省、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坚持文明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满意的成绩。

提高法官素质,打造专业文明的法官队伍。该院积极开展具有石门法院特色的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完善制度、技能竞赛等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多内容的加强法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文明教育,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8年来先后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8人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本科学历人数达到95%以上。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努力构健“不愿为、不敢为、不必为、不能为”的惩治和预防干警违法违纪工作机制,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连续11年实现干警“零违纪”。 坚持司法为民,树立文明司法的法官形象。该院对前来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给予了必要的诉前、诉中的法律知识释明和宣传工作,不断完善从接待、咨询、立案到交费的“一条龙”服务;采取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办案、设立简易民事案件审判庭实行简案简审等措施,尽力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的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的救助措施,五年共依法对480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10万余元。推行了执行救助机制,设立了“石门县人民政府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县委、县政府决定每年由县财政筹措资金20-30万元,出台了《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特困对象案件执行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5年来共为这些特困群体兑现了执行救助资金130万元。

加强审判管理,树立公正文明的司法理念。该院把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从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入手,依靠网络管理流程,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在案件期限届满前15日,网络自动预警,提示承办人及时结案,提高了司法效率。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员、聘请审判管理监督员,形成了上下权责分明、内外相互联动、全员齐抓共管的“大审管”格局,使该院的案件质量大幅提高,案件质量先后多次评为全市第一名。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的法官形象。该院通过聘请公正司法形象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重大审判、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随案监督以及走访案件当事人等一系列活动,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涉及司法收费、干警办案纪律、办案作风等问题进行重点调查研究,并加以改进,从而维护司法公正,增强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推进法官审判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使社会对法院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信度越来越高,满意度越来越高。该院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工作以及司法公开工作被《人民法院报》重点推介。

石门法院五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谭燕 发布时间:2014-04-11 10:12:40

为切实提高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法官正确认定事实、发挥调解功能、增加审判的社会效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石门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率达99%以上,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也80%以上。一是抓制度,强化组织保障。将人民陪审员归口纳入该院政工室统一管理。在选任或增选人民陪审员时,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布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事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拓宽人民陪审员的渠道来源;坚持参审的陪审员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杜绝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二是抓培训,努力提升素质。组织人民陪审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使他们从思想上感到做一名人民陪审员的光荣和自豪;坚持每年一度的人民陪审员集中业务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参加开庭观摩、专题讲座、座谈等活动,让人民陪审员学习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

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从而保证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真正发挥用。几年来,该院分别举行了行政、刑事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人民陪审员系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量刑规范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

三是抓经费,着力提高待遇。积极争取县人大、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投入,重点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补贴和学习、培训、奖励等活动经费;主动了解并及时为人民陪审员争取其在履职期间单位的各种待遇,适当提高无固定职业人民陪审员陪审补贴,该院参照标准,对参与庭审的人民陪审员按照100元/天的标准适当补贴,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发展。

四是抓协调,争取多方支持。主动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时间上给予充分的保障,让人民陪审员及时进行阅卷,及时出庭参审;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院政工室于排期后及时与人民陪审员取得联系,使人民陪审员有充裕的时间安排好本职工作,确保能够到庭履行职责。

五是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对本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不断推进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适时提取人民陪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事迹通过简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为人民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使人民陪审工作深入民心。


人民陪审员年终总结


篇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一年又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顾自己的陪审工作,收获不小,感慨不少。现对过去一年里的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坚持阅读学习。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要求我们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这是时代发展使然,更是一个人不断完善自我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功利、浮躁等在当前社会大有市场的情况下,我觉得阅读尤为必要。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让让浮躁的心灵得以沉静;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就能让功利之心趋向恬淡;如果能静下心来阅读,它还能让冲动的心回归理性。为此,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坚持每日的持续阅读。市面上的书籍太多,所以,阅读要学会选择,在2009年里,我选择的重点阅读书目是《史记》。通过对这本书的研读,让我与多位古人对话,知道了秦缪公的善,知道了齐桓公虽然盛极一时却死后异常凄惨......通过阅读,我深深地懂得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

但是,法律能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和谐在法治之外还需要德治,诚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法治和德治两架马车并驾齐驱才能让国家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所以,这让我更懂得了以德治国的迫切性。

除了坚持阅读这部经典著作之外,我把一部分的精力用来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因为对于一个法律系统外的业外人来说,要胜任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我的法律知识还很欠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所以,在业余时间翻阅《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努力做到读懂、吃透,以便是陪审中能熟练运用。

其次,我坚持向实践学习。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了解庭审安排。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案件的审理,做好安排给自己的庭审工作,做到既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作为业外人士,我也能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和对事实的判断,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认为合乎“公道”和“良心”的评议,以弥补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不足,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审判的能力。

再次,我能认真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在生活中,我经常将自己接触到的大量形形色色的已经宣判的案件,结合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我的同事、身边的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由于我较其他教师在法律知识和实践上具有的优势,在2009年度,政教处要我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向全校问题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和学生们交流这方面的事情,我觉得也是一个陪审员应该的责任。更何况能为学校的科学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过去的09年,上海的“钓鱼”案件,给我极大的振动。因为作为政府部门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去“执法”,显然是对法律最大的公然的亵渎。加上上海虹桥、重庆等地的一些拆迁致人伤亡案件,更让我这个与法律打交到的人心情难以平静,因为这些事件的出现无一不在说明我国法律所面临的尴尬,无不处处诉说着我们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一个中国公民,我有理由为国家的司法公正,为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趋于完善而投注目光、付出努力。


篇二:华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2005年5月以来,华坪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上级人民法院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从规范选任、管理和使用入手,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名额的确定、选位、培训、经费保障、宣传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较好地弘扬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保证了司法廉洁,增强了司法权威。四年来,华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8名人民陪审员共出庭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49件。一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将公众智慧引入审判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合议庭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拓展审判视野,有效确保了司法公正和完善。二是通过人民陪审员按程序参与案件审理,扩大了司法决策知情权,增强了裁判过程透明度。三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做好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讲法等工作,使其担当起调解、宣传、联络员角色,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形成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探索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

1、人民陪审员规范选任,注重结构,注重素质。

华坪县人民法院为真正把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坚持代表性和专业性相结合,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任命。为使选任工作顺利进行,对选任人民陪审员的组织机构,选用条件及范围进行了公告,并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力量,公告张贴。对前来报名的人员,我们坚持严格选任条件,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关,力求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注意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同时确保某些专业领域和群团组织人员的比重。坚持公平竞争与择优录用相结合,公开选任信息,畅通报名和荐举渠道,规范组织复查考察工作,确保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已任命的8名人民陪审员来自政党、企业、个体等行业,涵盖面广,代表性强,素质较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2、立足审判工作的实际及人民陪审员自身特点,注重培训,夯实法律基础。

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强度大的专门工作。针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欠缺,驾驭庭审能力薄弱,适用法律的技术较低,及法官职业化修养不足等情况。2005年4月下旬,华坪县人民法院抽调一名院领导带队组织选任的8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丽江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8位人民陪审员于2005年5月1日正式上岗参加了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华坪法院还加大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主要以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进行,通过培训逐步增强了陪审员的庭审能力和技巧,为陪审员能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打下了基础。广大陪审员勤奋学习精研业务在很短时间内能够胜任了审判工作。陪审员上岗后,对安排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法院为陪审员提供必要的阅卷时间,对安排参与审案的提前15天通知,便于陪审员了解案情,发挥作用,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质量,对案件进行评议时,合议庭鼓励人民陪审员发言,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陪审员来自基层,熟知社情民意,与人民群众更具亲合力。陪审员参与审案,增加了涉诉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度,司法活动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在个案裁判中能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的价值取向,减少了涉案上诉率和申诉率,实现了审判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规范管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

加强管理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保障。我们严格按照《决定》要求,通过完善机制,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一是建立人事管理机制。按照“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考核”的要求,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确定了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对陪审员的奖、惩作了详细规定,实行奖勤罚懒,无特殊情况,按时发放补助,立案庭在安排陪审员参与审案的提前15天通知,力求做到本职工作与陪审员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建立表彰奖励制度,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这些措施,有力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完善物质保障机制。为陪审员订阅相关法律书籍,及时补充调整完善陪审员的法律知识结构和内容。在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落实了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培训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根据华坪县机关干部县内出差标准,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补助办法,对陪审员每参与审判一件案件补助50元。并协调陪审员所在单位,对陪审员参与审案必须给予时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为保证陪审员审案时衣着庄重统一,为每位陪审员配发审案服二套。华坪县法院还将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陪审员所在的单位进行了沟通、联系、争取单位的关心支持理解,便于人民陪审员正常开展工作,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全面发挥。

4、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为使社会化的人民陪审员与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官互相配合审判案件,保证人民陪审员切实履行职责,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充分重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以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亲民的纽带,促进“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目标的实现。个案审理中,无论刑事、民事或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不辞劳苦,克服自身工作忙的困难,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审判活动中。参审案件中,人民陪审员更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断,将社会公众的良知和善恶标准、是非观念融于司法过程之中。庭前认真阅读案卷材料,按时参加庭审;庭审中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在合议庭评议时从不同于法学专业的角度对案件发表看法。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和其它场合中,从不同角度积极宣传法律,以自身优势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在法院与领导机关、社会大众之间,努力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司法工作向社会延伸。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坚持理性、坚持独立、坚持思考、坚持公正,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成绩。

二、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注入了新鲜血液,充实了审判力量,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在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陪审员经费保障不够完善。一是存在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所支出的交通费、就餐费未及时给予补助解决。二是陪审员教育、培训、交通、误餐等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在财政部门未能单列,目前由院内通过挤压有限的工作经费保障陪审员正常参加案件审理。三是陪审员为参加案件审判而耽误时间、影响工作,但在经济上却无合适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导致部分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较少。

2、陪审员缺位的问题。一由于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大都由各单位人员兼职担任,有的甚至身兼数职,工作较为繁忙,法院在安排开庭、评议时间时都要迁就人民陪审员的时间,有的案件已安排好开庭却因人民陪审员临时有事而延期,有的案件开庭后因陪审员无瑕抽身而迟迟未能进行合议,导致诉讼周期延长,影响了办案效率,甚至陪审员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与案件审理,涉及的陪审员数量和参审次数较为宽泛。二个别陪审员缺乏对陪审制度的认识,思想上不重视,行为上表现怠惰,不积极参加案件陪审工作。三有些机关和部门领导消极看待陪审,对此项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

三、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进意见和措施

今后,为保证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工作规范有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还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1、必须要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权利,认真研究和采纳他们的意见,使人民陪审员真正“既要审、又要判”,从而保证案件审判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积极思考,因地制宜,采取妥善方式解决陪审员培训、学习工具、交通及就餐等补助问题,首要解决陪审员经费实行财政单列,按《决定》落实陪审员经费保障。同时人民法院要与陪审员所在单位和部门加强联系,加强沟通,积极协调解决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

3、各审判业务庭要重视对人民陪审员的规范管理工作,相关案件承办人要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个案考核,立案庭庭要指定专人负责陪审员排期开庭并作好登记,负责按时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报送统计表和考核表,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4、做好缺位补员工作。按《决定》规定,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在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基础上,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鉴于当前基层案件大量衍生,群众调解工作日益突出,建议在基层和农村选取公道正派、具有大众智慧,富有农村和基层工作经验和调和经验的能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文化。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任人民陪审员,一是传统的组织推荐,二是在新闻舆论中造声势,让人民群众直观地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公开选任,让社会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建设和谐社会,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刚性统一。


篇三:龙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自2005年5月以来,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逐年上升,办案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5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数949件,对于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审判独立,加强司法监督等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07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

一、措施得力,宣传到位,为选任工作打下了好基础

我院党组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下,先后在2005年和2009年进行了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了组成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素质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我院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组成了选拔考察小组,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考察。如在2009年6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和州中院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有关规定,我院增选了10名人民陪审员,在选任过程中,我院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形式宣传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实施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先后三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选任情况,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

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30名,占法官总数的65%。其中男性和女性各占50%,研究生学历1名,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11人,高中、中专和初中学历4人。这30名人民陪审员有着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代表,也有来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干部、教师、村民代表,其中党政机关干部代表14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6名,村居委会干部、农民代表5名,教师代表2名,医生代表1名,退休人员代表2名。30名陪审员中,30岁以下的有2名,31岁—40岁的有8人,41岁—50岁以上的有13人。

二、强化素质,规范管理,确保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他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为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我院大力加强陪审员培训工作,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固定学习、培训制度,到目前为止共举办专题讲座共20场次。每年为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等相关学习资料,促使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通过培训,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了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提高了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

我院还明确政治办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考核任免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奖励制度》,使陪审员的管理有章可循。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各审判庭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将人民陪审员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给予人民陪审员一定的专项经费,对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每人每天补助50元,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排案科学,机制灵活,陪审员参与审判效果显著

我院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的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确保了每位陪审员时时手中有案,最大限度地扩大了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最大程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大增强了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我院有意识地让陪审员参与比较复杂的案件特别是当事人有可能上访的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有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有利于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起到了调解员的作用。如在兴隆街乡彭某某与庄某某侵权纠纷一案审理中,当事人彭某某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后来人民陪审员田开松、梁湘旭几次和法官亲临现场,做双方的工作,对纠纷的解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最后使这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激发活力,发挥作用,促进法制理念向社会渗透

我院考虑到陪审员来自于基层群众,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与当事人在感情上、心里上有更多的认同感,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的特点,为了充分激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我院多次组织陪审员与法官进行业务及思想交流,让陪审员参与法院的集体活动,法院每次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都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使其与法院专职法官形成优势互补,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的渗透与推广。同时我院还每年专门召开一次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请县人大和县委政法委领导参加,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职宣誓,选派人民陪审员到州中院和省高院进行培训,极大的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荣誉感,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程序不明确。对于哪些案件应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法律无明确的规定。从我院人民陪员参与审理的案件类型来看,主要是案情较为简单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性的民商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民、刑案件和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很少。

二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常与本职工作冲突,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平衡。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陪审员年龄大都在30-50岁之间,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本职工作较为繁忙,而案件的审理有特定的周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审员很难保证参与陪审的时间,往往一个案件要联系几个人民陪审员后才能确定。这样也导致人民陪审员之间参与陪审案件数量的不均衡。如有些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近30件,也有部分人民陪审员每年仅参审1——2件案件。

三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人民陪审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难免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定”的现象发生。而且大部分陪审员参加陪审时并没有提前阅卷,对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审时难以介入,合议庭评议时不能准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四是人民陪审员经费不足,给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六、今后努力方向

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提高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度,从而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进一步加强素质培训。一是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由陪审员观摩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由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向陪审员发放法律资料,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的研讨等。三是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3、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合理协调好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量减少冲突,为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二是扩大陪审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加强对一些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陪审,进一步提陪审率。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对工作优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及时函告其单位;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

4、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适当提高人民陪审员误工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篇四:祁县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上半年工作总结会

7月26日上午,我院召开2012年上半年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座谈会,会议由李志杰副院长主持,全体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李志杰副院长对我院前半年总体工作进行了通报,并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总结。今年上半年,我院陪审员工作呈现下面几个特点:一是所有的陪审员都参加了陪审,半年来陪审共计82次;二是各庭室陪审员都已经到位,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压力;三是陪审员的积极性都很高,陪审次数均比往年有所提高。

座谈会上,每位人民陪审员都积极发言,对我院审判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李志杰副院长代表党组对人民陪审员半年来辛勤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我院将一如既往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努力加大人民陪审员办理案件的比例,多举办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班等。在我院的努力和县委、政府的支持下,我院陪审员经费今年列入了财政预算,保证了专项经费,会上陪审员们都根据陪审次数领到了陪审补助。


篇五: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开班仪式

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各位陪审员、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这几天,我们总是怀着兴奋和喜悦的心情,传统佳节中秋节的余庆尚在,我们又将迎来伟大祖国母亲的61岁生日,在这花好月圆、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国庆中秋相聚,亲朋好友相聚,十分高兴,今天我们大家也相聚在法院。首先,我代表库伦旗法院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前来参加库伦旗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崇高的敬意。库伦旗法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是我院今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这次培训得到了市中院、旗人大、旗委、旗政府、司法局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经过精心准备,今天如期举行。这次培训的日程安排紧,培训内容丰富、具体,相信各位陪审员经过培训后一定会有收获。在这里我讲四点意见。

一、人民陪审制度的重要性陪审制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到人民法院与审判员一起行使庄严而神圣的审判权,其意义非常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的要求,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第二,它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障,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对法院是一个直接的监督。第三,它是法院公正高效审判的保证,就法院现实而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陪审员可以缓解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第四,它可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在当前法院在社会上公信程度不是很高的情况下,请陪审员参加陪审,对司法公正能够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让陪审员亲自参加审理案件比法院作许多解释管用得多。第五,它是法院与社会、群众联系的桥梁,它会起到宣传法院司法公正的效果,促进人民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第六,人民陪审员通过发挥自己行业、专业的技能,起到“咨询员”的作用。广大陪审员来自于社会各界,大都是各个行业、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能够针对一些专业性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法官做到优势互补,更好的审理案件。如陪审员解殿斌来自医疗系统,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就可以发挥特长,为法官准确分析案情、明晰事实提供专业知识方面的帮助。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我,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句话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同时,又赋予了人民陪审员应履行的职责。要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审判工作要有新的审判方式,人民法院的专业审判人员要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而对人民陪审员这支非专业的审判队伍来说,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大家一要加强学习,特别是钻研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制水平;二要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要在陪审过程中,积极摸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方法,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三、摆正关系,积极参与,自觉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人民陪审员工作具有兼职性,这次由旗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二十名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岗位,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部分同志还担任领导职务,这就存在如何妥善处理和摆正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旗人民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诉讼的案件,陪审员应当事先安排好工作,主动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按时参加审理,最好不要推诿拒绝。同时,人民法院在安排人民陪审员庭审时,也会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各位有充足的时间能够在事先处理好本职工作,从而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2篇


xxxx年x月,我经xx镇党委推荐,参加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培训,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一年来,我参与区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有()宗。现将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党建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
2、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对待少数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3.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先后任xx镇党委书记,xx区委常委、xx部长等职,工作事务繁多,但我能够做好计划、积极争取时间以及上级领导的支持,处理好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
2.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努力做到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陪审中,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2)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xxxx年x月,我经xx镇党委推荐,参加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培训,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一年来,我参与区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有()宗。现将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党建理论的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陪审工作奠定理论基础。第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新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
2、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
3、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是施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我能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我既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在具体工作中,能正确对待少数上级、同事、亲友的说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3.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我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先后任xx镇党委书记,xx区委常委、xx部长等职,工作事务繁多,但我能够做好计划、积极争取时间以及上级领导的支持,处理好各种矛盾,认真履行到庭陪审任务。
2.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审判纪律,努力做到依法进行案件的处理,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做到既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陪审中,我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