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小说读后感合集8篇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合集8篇。

读后感从几个方面来写?读了作品后,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与想法。这时候可以写一篇最能体现内心深处感受的读后感了,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长恨歌小说读后感。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篇1)

不得不说问电子版的书中错别字实在太多,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但还是看完了,在今天凌晨的时候。

阅读完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睡觉的屋子虽然拉上了窗帘,但还是会有些月光从缝隙间挤进,风不大,但还是能吹动帘子摆动起来,想到文中的结尾,有种说不出的惊悚,一夜无事。

故事的结尾王琦瑶死了,死去一个人,就像是撕去一张被时光浸染的纸,投进火中,没有了踪迹。黎明的鸽群飞过这片弄堂的上空,带着这些角落中忽视的秘密远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前几天看了一些关于读者对于此书的评论,褒贬不一,一个中性的评论中说,这就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而在我的看来这种说法显然狭隘了些,当然也可能是我的一种过度阐释。

改用前人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你也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地狱”话说得粗糙了些,但道理还是明白的,在不同的人看来,上海就有它不同的面目,而事实也正如你所见。

王琦瑶无疑是游走在天堂和地狱的边缘,接近过天堂,那是在爱丽丝公寓的陶醉;靠近过地狱,最后还是被抛弃。故事中讲了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男男女女们的心事,追求爱情,不得而痛苦,有时近在眼前,有时又是天各一边,谁对谁错,还真说不清楚,如果总用条条框框圈定一个范围。告诉谁做什么,告诉谁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对的,如何又是错的,这显然就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了。

在这情爱中王琦瑶做了一个剧中人,过来人,一面看着年轻人追求摩登,一面又入戏太深。从她所经历的人事就可见人之性情,也能摸到时代的影子。一圈跌跌荡荡之后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

很多时候我们就像一个个王琦瑶,因为在经历着所以走马观花似的路过错过。笑着他人痴他人傻,而在这些人的身上又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静下心来想一想,谁说我们不是影子,我们的身上不也有时代留下的印记。

内容很好,但电子书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

好书一本,值得推荐!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篇2)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篇3)

《长恨歌》读后感

其实王琦瑶是独立的,尤其在李主任走了以后。

王琦瑶的一生是可悲可叹,也可替她惋惜的,我还是觉得她聪明得太早了,在19的时候过早的想要找份安稳。

后来一直想找一份心灵的牵挂,她太寂寞太孤独了。

还是会联想到斯嘉丽,同样是魅力无穷,斯嘉丽更值得敬佩的可能是在于斯嘉丽的怕穷怕饿,让她对生活充满斗志,让她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从不服输也不服命,在斯嘉丽的心里认为把日子过好是胜过一切的。

而王琦瑶的生活有太多比挣钱,把日子过好更重要的事了,比如和爱慕她的人周旋,怎么穿衣服更时尚,朋友聊聊天聚聚会等等,她没有斯嘉丽贪婪,所以只想求个安稳,而斯嘉丽脑子里只有挣钱,除此外什么都不重要也不需要什么心灵的寄托。

王琦瑶没有受过身体发肤之苦,没有被生存逼迫过,所以她的内心还是不够强大,总想心灵上能有个温存,不孤单,斯嘉丽是被逼入过绝境的,所以做事总带点狠决,也没有那些七七八八除了挣钱花钱以外的心思。

置于死地而后生,王琦瑶没有到过死地,她没有过只能靠自己的时刻,即使是抚养薇薇,也还有盒金条做后盾,所以王琦瑶的聪颖玲珑心从没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事情上,如果她看上去再稍微好一些,换句话说她能让自己有个稍微不一样的身份的话,或许她就不至于落得如此悲凉。

当然,我不了解时代的背景,只是隐约知道那时的动荡,可能把王琦瑶放在如今的时代也许会让她的命运变得不一样,但是没有一颗上进独立的心,总被杂七杂八的心思左右的话是万万不行的,没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篇4)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当是个精致的女子。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篇5)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篇6)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篇7)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应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感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感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仅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应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长恨歌小说读后感(篇8)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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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的读后感受(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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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的读后感受 篇1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000字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范文10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异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假如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异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受 篇2

爱情,千百年来都是诗人文豪钟情的主题,这是因为,不管是伟人还是凡人,心中无不藏着对爱情的憧憬和珍惜。所以,描写爱情的诗句被广为传诵,歌颂爱情的作品流传千年。这其中,自然会有白乐天的《长恨歌》。从小到大,我曾多次诵读《长恨歌》,多次泪湿眼眸,小女孩的心中,并没有把这首诗当成皇帝和妃子的故事解读,只是觉得这是写一对儿爱而不得的男女,他们的爱情热烈而缠绵。再大一点,了解了唐明皇和杨贵妃的故事,即使知道父夺子妻,但浪漫的女学生仍被乐天诗句所迷,认为真爱不惧世俗,这一对男女冲破枷锁追求爱情值得肯定。待到经历了一定的生活洗礼之后,再读这首诗,心中便有了疑问,何为长恨?为何长恨?乐天此诗为何避开贵妃身世,为何把贵妃之死一笔带过?为何把重心放到玄宗的痴情?或许我心中已经有了模糊的答案,但还是故意忽略掉了,因为我怕掀开面纱真相太丑陋。直至今日,再次重读,我想我终于能有勇气去说,这是一曲戴着假面的爱情悲歌。

一、爱情悲歌

选在君王侧,两情自相悦,乐天的笔下,玄宗和贵妃自是度过了一段轻松美好的日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天生丽质的贵妃被玄宗放在心尖尖上宠着,华清赐浴,新承恩泽,三千宠爱,只在一身。沉溺于爱情的男女忘了他们的身份和责任,君王变成了一个没有理智的男人,“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也埋下了他们爱情悲剧的种子。“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在那个时代,似乎这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事啊,一人得宠,全家光彩,天下百姓,遂生向往。直至“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西行路上,马嵬坡下,贵妃赴死,君王掩面,这段爱情以悲剧结束,常令红尘男女读之叹惋。

可是,乐天并未让故事结束,他用了大量笔墨去写玄宗在贵妃死后的深情思念,也正是这些描写,让涉世未深的读者们,为玄宗鞠上一把同情的泪,把他当成一个爱情的俘虏者去对待。

首先是西行路上景物的衬托,“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西行,对于玄宗来说是逃亡之路,失去贵妃,更让他内心荒凉,西行路上呼啸的风,漫天的黄沙,正像是玄宗此刻的心境,冷而昏暗。剑阁崔巍,峨眉高耸,都不能让玄宗精神振奋,风中的旌旗黯淡无光,寒凉的日色似有似无。没了贵妃,玄宗似乎被抽走了所有的生机。“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纵然是蜀地风景美好,也难消圣主心灵之痛,此处乐天以乐衬哀,更添其哀,让读者不由感叹,多么痴情的男人呀。在行宫之中更是见月伤心,闻铃肠断。

待至龙驾回京,旧地再顾,唯剩唏嘘。回至京中的唐玄宗继续着他的思念和执着。“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见不得杨柳摇摆,见不得芙蓉花开,这深情从春流到夏,从夏流到秋。一切的花好月圆之物,皆成了引起伤心的载体。“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一夜又一夜的孤枕难眠,一夜又一夜地坐到天明。于是,乐天给这场爱情故事开了后门,他寻来了“临邛道士鸿都客”,帮助玄宗寻觅太真。终在仙山之中觅见太真,二人赠物表白,发誓续情,终留下爱情绝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读至此处,读者莫不为之心痛,扼腕叹息,恨不能化身造化大神,为此二人重牵姻缘之线。乐天呀乐天,你的这曲爱情悲歌唱得真是精彩。

二、虚伪面纱

唱完了爱情悲歌,我想谈谈虚伪的面纱。首先,这虚伪来自于乐天,他有意避开了贵妃的身世,也有意淡化了二人身上的政治色彩。

众所周知,杨玉环原是李隆基的儿媳。杨玉环在17岁的时候被选纳为寿王李瑁的妃子,与李瑁朝夕相处5年,婚姻生活幸福美满,夫妻相敬如宾。李瑁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人,娶得娇妻,在自己的寿王宫里过着小日子,父皇对母亲武惠妃疼爱有加,他也极有希望当上太子。但是变故来的如此之快,母亲武惠妃去世,娇妻被老爸看中,不能反抗不能拒绝只能忍气吞声。到最后,太子没当上,老婆被人抢,老妈去世了,真可谓是三重打击。所以,唐明皇和杨贵妃的这段情本属不伦之恋,是建立在对寿王尊严的践踏和伤害之上的。而白居易在诗中仅仅用“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一笔带过,避开了这段故事最灰暗的一面,有意识地把主题向爱情至上靠拢。姑且不管白居易是出于避讳还是其他原因,但是,这一点就让这段爱情披上了虚伪的面纱。

再者,玉环之死实际是政治的角力,马嵬坡下发生的那一幕,或许我们可以想象还原。是谁杀死了玉环,绝对不能是将士冲入贵妃帷帐将贵妃拖出致死,据史料记载,陈玄礼所带禁军哗变,射杀杨国忠,但对皇帝所处驿站围而不攻,只是要求赐死贵妃。而玄宗虽有不舍,却最终选择牺牲贵妃,赐贵妃一死,因而,杨贵妃实则死在这貌似深情的男人手里。所以,当我们想到这个男人一边下着赐死的圣旨,一边掩面痛哭的时候,怎么能不痛斥一声虚伪呢。

待至贵妃死后的种种思念,我们再看玄宗此时的处境。玄宗尚在西南流浪之时,肃宗已经登位,遥奉玄宗为太上皇,之后,李隆基颁布了《命皇太子即皇帝位诏》,而实际上也只能起到装装门面的作用了。这皇帝位让得心不甘情不愿,自是会有一番父子争斗。756年,唐玄宗由成都返回长安后,住在城南的兴庆宫里。肃宗本就对玄宗心怀猜忌,加上奸相李辅国的挑拨,对玄宗更是冷漠少礼。实际上在肃宗的默许下,李辅国先是苛待玄宗,后又将玄宗连骗带逼地转移到太极宫,以便监控;最后又把跟了玄宗几十年的贴身宦官高力士流放到巫州(今湖南黔阳县)。唐玄宗在这样的环境中,更觉寂寞,凄凉,他整日郁郁寡欢。后人有诗形容他的晚年说:“南内(指兴庆宫)凄凉西内(指太极宫)荒,淡云秋树满宫墙。由来百代明天子,不肯将身做上皇!”因此,此时的玄宗其实就是一个苦逼的老男人,他对贵妃的思念,可能正源于他自身处境的凄凉,这会儿的孤单落魄和当初美人相伴美酒佳肴随心所欲的日子相比,可谓是天上地下,想起贵妃或许不见得代表真情,而只是对自身境况的感喟,对过去美好的怀恋。

因而,当我们了解了这一切之后,我们不禁苦笑,乐天呀乐天,你真是用文字编织了最美丽的谎言,欺骗了多少纯真的红尘男女呀。

前一段陈凯歌导演的新作《妖猫传》,虽是神力鬼怪之作,却是撕开了贵妃之死的真相,揭露了玄宗的自私无情,而剧中的白乐天则是奋不顾身地拯救贵妃的青年。或许正是因为白居易心中的贵妃正是这样一种美好的存在吧,所以,他并没有把杨贵妃写成祸水,而是让她收获了玄宗无限的深情,给了所有读者一种美好的爱情期待。

我不知如此解读是否合适,但是我知道,乐天心中定然是清楚这些的,他的“长恨歌”中的“长恨”二字定然是包含了丰富的内容,除了一贯被大家解释为讽谏统治者不可荒淫误国的主题之外,我更愿意相信,乐天真的只是在写一种感人至深的爱情。可惜的是他所选的题材既有其与众不同吸引人的地方,也有其致命的缺陷。尽管他有意识的对一些东西进行了回避,但是,总还是有人要去撕下这层面纱,比如说我。最后,愿天下有情人有的皆是真情,获的都是真爱吧。

长恨歌的读后感受 篇3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长恨歌的读后感受 篇4

唐玄宗与杨玉环的爱情悲剧,唐玄宗沉溺美色,荒废朝政,导致安史之乱,在局势之逼之下,不得不将杨贵妃赐死,之后十分思念杨贵妃,四处寻找,现实中找不到就在梦中找,梦中找不到就在仙境中找,最终在临邛道士的帮助之下在蓬莱中找到了一名女子,像是杨玉环的转世啊之类的,然后两个人定在七月七日夜半无人的时候在长生殿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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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长恨歌的诗歌内容进行解读,作品共分四个部分,第一层从相识、貌美、受宠、享乐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二层叙述安史之乱爆发后,玄宗与贵妃在马嵬驿生离死别的场面;第三层写李隆基对杨贵妃的思念;第四层为虚写。其次,笔者对李隆基及杨贵妃进行了历史评价。

《长恨歌》是白居易诗作中脍炙人口的名篇。在这首长篇叙事诗里,作者以精炼的语言,优美的形象,叙事、写景、抒情相结合的手法,

一、诗歌内容简析

从“汉皇重色思倾国”到“尽日君王看不足”,主要描写了李隆基与杨玉环的相识、享乐及玉环的貌美、得宠。

(一)两人相识

作品中两人是这样相识的,“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即杨玉环到了该出嫁的年龄,然后通过选秀,被李隆基看中。实则两人是这样认识的吗?杨贵妃本是蜀州司户杨玄琰的女儿,小名玉环,自幼由叔叔养大。开元二十三年,被封为唐玄宗之子寿王李瑁的妃子,被唐玄宗看上后,先出家为道,号太真,至天宝四年纳宫中,册封为贵妃,受到玄宗的极度宠爱。李商隐的《龙池》诗:“龙池赐酒敞云屏,羯鼓声高众乐停。夜半宴归宫漏永,薛王沉醉寿王醒”。 最后两句写夜半后,宴罢归来,宫中的铜壶滴漏声绵绵不绝,心中无事的薛王痛饮后早已睡去,而寿王却彻夜难眠,一个“醒”字非常警策,可见其当时的痛苦情状。所以作者所写与史实是不符的,完全是出于政治的避讳。

(二)贵妃貌美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采用夸张、对比的写作手法,集中描写了贵妃之貌美。无论是白居易的描述,还是其他文人的描述,贵妃的貌美都是比较抽象的。李白的《清平调词三首》,第一首从空间角度写,以牡丹花比杨贵妃的美艳;第二首从时间角度写,表现杨贵妃的受宠幸;第三首总承一、二两首,把牡丹和杨贵妃与君王糅合,融为一体。但整体看,贵妃貌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丰艳”之美,宋代人在《杨太真外传》书中介绍,玉环与玄宗翻书,翻到《赵飞燕外传》,说汉成帝给赵飞燕造了避风台,玄宗说:“尔则任吹多少”;二是贵妃的皮肤特别白皙,作品中“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即是描写语句。五代王仁裕撰《开元天宝遗事》记载:“贵妃每有汗出,细腻而多香,或试之于巾帕之上,其色如桃红也”。

(三)贵妃受宠

首先是自己受宠,“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其实,贵妃与皇帝也是常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磕磕绊绊的时候。史书记载贵妃与玄宗有两次比较大的感情矛盾。第一次是天宝五载,贵妃因“妒悍不逊”,被玄宗赶回了娘家,后因高力士建议,玄宗接回,贵妃“伏地谢罪”,二人合好,从此“后宫莫得进矣”;第二次是天宝九年,因贵妃“复忤旨”,后来贵妃送给玄宗“一缕青丝”,从此玄宗对贵妃“宠待欲深”。其次是兄弟姐妹沾光。“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杨玉环兄弟姊妹全都因她得以分封,家庭显赫,让人羡慕。杨玉环册封为贵妃后,玄宗又追封其父为太尉、齐国公,其叔为光禄卿,堂兄弟杨官鸿胪卿,杨为侍御史,杨钊赐名国忠,封魏国公,丞相;大姐封韩国夫人,三姐封虢国夫人,八姐封秦国夫人。

(四)奢靡享乐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等句,反复渲染玄宗得贵妃以后,如何纵欲行乐,如何沉湎于歌舞酒色之中,即玄宗的迷色误国。事实上,玄宗与贵妃在华清池沐浴之场景确实是比较奢华的,温泉沐浴是有等级差别的,第一级别是御汤?九龙汤、莲花汤,皇帝专用,第二级别是贵妃汤?海棠汤,杨贵妃专用,第三级别是太子汤,第四级别是公共温泉。虽然,玄宗与贵妃过着歌舞升平的奢华生活,但二人在艺术创作方面却是志同道合之人。据唐人著录的《开天传信记》记载,天宝年间,玄宗上朝听政捂肚子,高力士问其原因,皇帝说昨晚梦见一曲子,没来得及记下,笛子放在肚子处,刚才是一边听政,一边按笛眼,把这首曲子记下来。玄宗还选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子弟”。贵妃则在舞蹈方面造诣极高,她将《霓裳羽衣曲》变为了舞曲,进行领舞。根据唐李浚《松窗录》的记载,当李白将《清平调词三首》献给皇帝的时候,贵妃则“持玻璃七宝盏,酌西凉州蒲桃酒,笑领歌,意甚厚”;而玄宗则“调玉笛以倚曲,每曲遍将换,则迟其声以媚之”。

从“渔阳鼙鼓动地来”至“夜雨闻铃肠断声”,叙述安史之乱爆发后,玄宗出逃,马嵬缢妃事件,玄宗与贵妃在马嵬驿生离死别的场面。“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到马嵬驿时,禁军将士不满情绪高涨,将领陈玄礼代表将士请诛杨贵妃,玄宗无法,只好赐杨贵妃死。“黄埃散漫风萧索”,“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通过环境的描写,写出了玄宗在西南行军的路上及在蜀地时痛苦的心情。

自“天旋地转回龙驭”至“魂魄不曾来入梦”,书写李隆基对杨贵妃的思念。

诗人抓住了人物精神世界里揪心的“恨”,描述了杨贵妃死后唐玄宗在蜀中的寂寞悲伤,“群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还都路上的追怀忆旧,回宫以后“芙蓉如面柳如眉”的睹物思人及“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少”的触景生情,一年四季物是人非事事休的种种感触。缠绵悱恻的相思之情,使人觉得回肠荡气。另外,从“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语句中,一方面说明玄宗对贵妃的思念至极、度日如年,一方面也侧面反映出玄宗晚年孤独的生活。

自“临邛道士鸿都客”至结尾,诗人采用的是浪漫主义的手法,忽而上天,忽而入地,“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后来,在海上虚无缥缈的仙山上找到了杨贵妃。“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以行动写人,写出了贵妃内心的焦急与迫切;“云鬓半偏新睡觉”,“风吹仙袂飘飘举”,“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描写见情,描写杨贵妃的外在形态,展示其内心情感;最后当道士即将离开的时候,贵妃“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最后感觉还不能表达自己对玄宗的思念,又将“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的重重誓词:“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一同寄去,叙事见情,把杨贵妃不念旧情,感恩报德,忠于爱情,矢志不渝的心情刻画得淋漓尽致。诗歌的末尾,用“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结笔,点明题旨,回应开头,而且做到“清音有余”,给读者以联想、回味的余地。

二、对李隆基、杨贵妃的历史评价

(一)李隆基

纵观历史,由于李隆基晚年的荒淫、迷色,导致唐朝由盛转衰,但对一个人物的评价要一分为二。首先,李隆基是一个有为的皇帝。他开创了“开元盛世”的繁荣局面,还克己复礼,重用贤相,虚心纳谏,崇尚节俭,“焚后庭珠翠之玩,戒其奢也;禁女乐而出宫嫔,明其教也”。其次,李隆基的时代是一个富裕时代。杜甫《忆昔》:“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最后,李隆基时代还是一个向上的时代。《旧唐书q玄宗本纪》记载,“于时垂髫之倪,皆知礼让”。但到了天宝时期,尤其是晚年,除任相失误,拒绝纳谏外,自己也变得骄奢淫逸起来。元稹《上阳白发人》:“天宝年间花鸟使,撩花狎鸟含春思。满怀墨敕求嫔御,走上高楼半酣醉。”加之唐代节度使制度,军事重心外重内轻,使得唐朝由盛转衰。

(二)杨贵妃

杨贵妃不是唐朝由盛转衰的关键,她对政事不关心,也不干政,否定“红颜祸水”说。她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自己没有选择幸福的权利,只不过是皇家王权的礼物和玩弄品,天生丽质不是自己的错,然而却是酿成悲剧的开端。本来与寿王李瑁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但却被玄宗看上,再到后来的马嵬缢死,都是自己无法改变的,真所谓“红颜薄命”。正如晚唐诗人罗隐《帝幸蜀》诗评价:“马嵬烟柳正依依,又见銮舆幸蜀归。泉下阿蛮应有语,这回休更怨杨妃。”

总之,在这首长篇叙事诗里,作者以精炼的语言,优美的形象,叙事、写景、抒情相结合,叙事有致,张弛自如;抒情深挚,缠绵细腻;语言优美明丽,自然流畅。

创作背景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白居易任???(今西安市周至县)县尉。一日,与友人陈鸿、王质夫到马嵬驿附近的仙游寺游览,谈及李隆基与杨贵妃事。王质夫认为,像这样突出的事情,如无大手笔加工润色,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没。他鼓励白居易:“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何如?”于是,白居易写下了这首长诗。因为长诗的最后两句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所以他们就称这首诗叫《长恨歌》。陈鸿同时写了一篇传奇小说《长恨歌传》。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河南新郑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六世祖北齐五兵尚书白建迁居韩城,曾祖又迁下?(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

长恨歌的读后感受 篇5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这两句诗出自唐宣宗李忱《吊白居易》。《长恨歌》与《琵琶行》这两首诗是白居易的代表作品。下至童子,外至胡儿,可见两诗在当时流传之广;童子解吟,胡儿能唱,亦见此二诗音声谐畅、诗意通俗。喜欢读诗的朋友都知道,白诗的特点也正如此。很多人不喜白诗,以为其诗作大都不够含蓄,但作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的白乐天,其作品自然有许多过人之处。暂不提他的那些名句与其他名篇,仅凭以上两首长诗便可看出白居易长于叙事、抒情,且擅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此,单从《长恨歌》分析其精彩之处。

《长恨歌》,就诗题类别而言,属古诗中歌体,宋姜夔《白石诗说》有云:“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明代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乐府》中说:“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长恨歌》,放情长言不假,却并非杂而无方。这首诗结构清晰、脉络分明,不过该诗的主题历来确是颇受争议。笔者持爱情说。至于其中所含带的批判的政治思想,只因当事人特殊的身份所致。当然,诗中的人物是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后的形象。这里,不讨论其故事情节与史实是否相符,单就艺术本身而言,分析其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安排以及感情的表达。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首句写长恨之源,次句写思求之切,笔墨何等精炼。)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引入角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相识。)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亦是承宠之因。)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帝王专宠。)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侧写宠之深。)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宕开笔墨,渲染气氛。)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宠之极也。始在君王,结在君王。一“尽日”,一“不足”,节省许多笔墨。宠之极,便是乐之极,为后文生变作引。)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晴天霹雳。一变一转。变转有力,如截奔马。)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

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变中之变。)

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花容委地救不得,“玉山倾倒再难扶”。这一解,写死别,场面宏大、悲怆,用字却少,盖因前面铺叙尽足也。以下详写“长恨”。)

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别后长恨。由景及情——景语即情语。)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蜀地长恨。由景引情——情景交融。)

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东望都门信马归。(别处追忆。直接抒情。)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苑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故地长恨。触景生情。睹物之恨,四季之恨,日恨,夜恨,极力写思恨之种种,缠绵悱恻。)

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一结一转。用意绵长,转得利落。)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思之不见,梦而不得,故托于外物。一变。)

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又结又转。“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两句从时间上说思不得见,此处两句从空间上说觅而不得。二者既相互补充,且又构成回环往复之势。)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变中之变。)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想象奇异,瑰丽。)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双成。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惊”,传神。)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美人形态,呼之欲出。“云鬓”与“花冠”对应前文“云鬓花颜”,“仙袂”对应前文“仙乐”,“霓裳羽衣舞”回应前面“霓裳羽衣曲”,行文针线绵密,不可不知。)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妙绝。美人哭泣时竟也丝毫不减美貌,且愈加惹人怜爱。)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以上,从神态、动作、妆扮、表情和语言诸多方面描绘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无缘再见。直说长恨。)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以物寄情。)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临别寄词。结句点明题旨。)

读完整首诗,总结一下这首诗的情节安排与情感变化。按诗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可将本诗分成三解:相聚——别离——别后。其中别后又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说的是别后男主公的状态,后一部分是理想化的女人公的状态。这一解是诗歌的主体,感情的变化与情节的发展相对应:在每一解中,感情的表达也各不相同(诗句旁已注)。

再来看诗文的题目——《长恨歌》。恨,意为遗憾。此长恨,既是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永远的遗憾,也寄托了作者在创作时无尽的遗憾。作为我们读者,在读此诗的过程中也会为之深深感动和遗憾。优秀的作品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爱情,自古以来便是永恒的话题。它不受时空的限制,既飘缈又真切,既美好又易碎,因它的不可控性而显得神秘,因其美好且又真实而令人向往,又因其脆弱易逝而令人倍觉珍贵和珍惜。诗中杨李之恋,呈现给我们读者的是一种天长地久式的爱恋。作为帝王,诗中的李隆基自然是不合格的,但作为普通的男人,诗中的他却是重情重意的。这不禁使人联想到词帝——“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人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此处有得,彼处有失。我想,白居易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感情上的比重应该是远远大于他前面批判思想的。转而又想如果李隆基不是帝王,抑如果他不专宠杨玉环,是否杨李就能相守一生?或许没有帝王的权利,他们二人也不会相识吧。而如果不是专宠一人,又怎能传达爱情的唯一与深刻?由此可见,一切的情节安排皆是合理且又必需的,诗中流露的感情皆是自然而又真切的。能够写出如此缠绵感人的诗章,自然需要作者具备高超的写作本领,然而更主要的则源于作者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和善解人意的天性与特质。

长恨歌的读后感受 篇6

雨天里读书。读得自是一个宁静。窗外是潇潇雨声。一颗心全听得见。我想起雷蒙德。卡佛。我不知道为什么一提笔会想起他,可我就是想起了他。就像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那么自然。他说:一切都在月光下躺着,我能看见最细小的东西。卡佛真是棒。他的语言天赋棒到无法说。我爱死他。他简直要把我迷死。就这样渐渐沉入文字,就这样一头扎进王安忆的故事。对文字,一颗心越发深有感触。原来文字是真的可以疗饥的。有一个成语是煮字疗饥。此刻的我,却是读字疗饥。该都是一样的。都是含了万分情深的。

王安忆的笔触情绪,细细品,一支笔里都是旧上海的印记。抬脚是情,眉头心上是情。起笔是情,落笔收笔都是情。却是处处风景句句撩人。比旧上海的月色还要撩人几分。一字一句都进了心的。说四月的天是繁华的,王安忆的笔更是繁华的。她不单单是繁华的,也是锦绣的。是会说话的笔。是细细低语的笔。是恋人抚过你肌肤的吻,温存里都是体贴。她的字适合放在你的枕头边,在月华铺满屋的夜,你洗一个热水澡,穿上丝绸睡衣,松松躺下来,被窝是温热的。这时候你顺手拿起她,台灯下便都是她了。很是妥贴。是寂寞。是寂寞套寂寞。是寂寞中最深沉的抚慰。枝枝蔓蔓纠纠缠缠。又绵绵不绝密密匝匝丝丝入扣。细细尝。却还有着糯米的糯,苔藓般的滑。新鲜又复杂。丝丝凉意里,又有着言不得的温度。刚刚好。你拿起她,便不想再放下了。时间在王安忆的笔里是慢的。是慵懒的。是不经意的。蜻蜓点水的。句句很轻。句句沁你心入你肺。待你读过一段,再回头,却分明又是一路烟霞。你一回头,那一回头的动静,倒像是惊起一滩的鸥鹭。桃花旗袍都不见。唯有寂寞。寂寞像一条很长很长的蚕丝线。这根线带着你从头抽到尾。好长啊。这是你心底的叹息。有几分痛楚。却被那一路的烟霞都吸引了去。痛楚便是忘了。

我犹记得。

那个王琦瑶和阿二在邬桥外婆家,那个他们一起谈诗的月亮夜。

那夜的月华真美啊。静啊。却一步一步都是画,是诗。

有时,天不那么冷,他们就在街上走走。

街边就是水道,停了船,船舱里漏出点光,两边人家的板壁缝里也漏出点光,丝丝缕缕地落在水面上,能照见水的流动来。两个人的心里都很安宁,也很明净。

阿二说:阿姐,上海的月亮也是这一个吗?

王琦瑶说: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其实还是一个。

阿二说:其实就是两个。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月亮的影。

王琦瑶就笑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他们一起谈起诗。他们谈诗的样子,语态,情景,那个有月亮的夜,那桥下流水的波光,那两颗一起晃荡的心,我是怎么也忘不掉的,都入了我的心。或者干脆说,都招了我的魂魄去。那个阿二是读了些书的。围巾,黑发,眼神里,都透着几分书卷气。淳朴如稚子。他说,诗其实就是一幅图画,比如,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比如,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比如,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再比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些都是画。殊不知,在他心里,是把个王琦瑶当成一首诗一幅画来看的。对他来说,她王琦瑶就是那画里的人,只看得,却摸不得;她王琦瑶就是那水中的月亮,碰不得,也够不得。他吟诗是王琦瑶,他散步是王琦瑶,他看哪哪都是王琦瑶。

这是怎样的美?

真真是万分万分万万分迷死人的。

然而,那个秦地月却是李白写王昭君的。昭君出塞,离家千里。都是故乡的月,照的却是异乡的人。而那个琵琶,却是白居易在《琵琶行》里写沦落天涯琵琶女的。奈何良辰美景,也有着一去不复回的伤悲意味。而那带泪的枝头梨花,却是《长恨歌》中把魂魄葬在仙山的杨贵妃。这样一来,美着美着,读着读着,不免又是和那个谈诗的阿二一样,心底渐渐也有了悲戚。就连《诗经》上的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也在这悲戚里不由地暗淡了。

我要怎么才好呢?

又要我怎么才好呢?

我是想读下去,又怕读下去。想放下又放不下的。这样一来,竟也和王安忆一样的纠结起来。心头真真是万般滋味。为那个小说里的王琦瑶。为那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亮。我不禁想起了她的外婆。那个用船接她回家的外婆。那个早年和她一样明媚如花的外婆。那个曾经被热热闹闹用大花轿抬着大红盖头盖着一袭艳红袍迎娶回家的外婆。当时的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儿,唉!一幅画一样的。

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唯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

这就是当年出嫁时的王琦瑶的外婆。是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做新娘的外婆。她那一身红,她那一身红就从外婆手炉的烟,外婆抽在嘴里的烟,和吼着昆山调子的船老大的歌声里,影子一样钻进了我的心。我的心便都是那一身红了。波光潋滟的。一路晃荡的。和那船上岸上走着飘着的新娘一样。大花轿一样,一路颤颤悠悠的过了对岸。是恒古的。是循回不已的。似乎就是专为那恒古添砖加瓦来着色的。

王琦瑶是比不得她外婆的。我知道。

王琦瑶的快活是实一半,虚一半,做人一半,华服美食堆砌另一半。而她外婆,却是个全部。她比不得。

可我还是喜欢的。喜欢那个和王琦瑶一样美丽过的外婆。也喜欢那个从一开头就走错了的王琦瑶。那个近乎于一个时代缩影的美丽的芬芳过又凋落了的王琦瑶。我和那个外婆一样,喜欢女人的那份幽静。也许是因为,我也是女人吧。女人看女人,相对就更要清晰些。更要深透些。正是因为这清晰,这深透,便对这王琦瑶的长恨歌,更多了层情。这情也像了王安忆的笔。落哪哪是。又像了这窗外的雨,下哪哪湿。

我被这些柔软丝丝缕缕触动着。我甚至忘了我在读书。我为那个摄影先生程先生不值得。他爱了王琦瑶一场。一爱就是一辈子。到头来却像窗外一枚飘零而落的叶。他的自杀就像在我心底猛地戳了一刀,直戳到心脏。有热热地血汩汩流出来。好痛。无言。我也同情那个爱写诗读诗的蒋丽莉。可她为何就不懂得有一种路是调和呢。王琦瑶啊,我恨她也爱她。那么复杂的一种感情对她。如果,如果当初她。可这个世界有如果吗?没有的。如果有如果。这部长恨歌就不会有了。如果当初有如果,她王琦瑶就不是王琦瑶了。那个李主任也就不是李主任了。这是那个年代的影子。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一个时代的缤纷记忆。一部万语千言千言万语的歌。咿咿呀呀咿咿呀呀。墙上钟表的指针在滴滴答答滴滴答答走。让你走也不是,停也不是。外头的天外头的地,却不等你。王安忆在写这个故事时,我闭着眼都能想到,她是一张方桌一盏台灯一只冷笔,轻轻推开了她住的房子的木格子窗,她是看着旧上海天空的灰鸽子,扑棱棱飞起又落下,看着万家万户的灯火亮了灭灭了亮,满怀了伤痛和深情,一笔一笔来缓缓抒写的。她是冷漠的。又是饱含了情的。是梨花里带了泪的。是寂寞里的寂寞。寂寞层层叠叠。她有着和这个城市一样的地久天长的遗民心态。她的长恨歌,是上海这座城市最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有着卡佛眼里那一地的月光,有着月光下躺着的,那些最细小最细小的东西。你若用心去看,用心去听。你都看得见。都听得见。

长恨歌的读后感受 篇7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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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 篇1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 篇2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 篇3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 篇4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 篇5

读王安忆的小说,处处感觉到的是一种狭隘的小女人的思维方式,一直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读到过一个我喜欢的人物出来,虽然王安忆都着力刻画了她们与众不同,出类拔萃的地方,但是终究都属于小乘的人物,而且并没有理解她们为什么能独领一时风骚。她们外表上都是仪态万方,见多识广的样子,但骨子里却都是精于计算,斤斤计较,然而却无大智慧的市井女人。

王安忆笔下的女人是没有朋友的,王安忆把所有女人之间的情谊都描写成了一种完全是互相利用,互相竞争的关系,即便是母女之间,也是如此,虽然人都是漂亮的人儿,但心却都是疏离而自私的。她们全部都是困于小我自怨自哀的小女人,没有一个在精神上走出围城,没有一个是真正称得大气的女人的。

王安忆的女人,是虚荣的女人,一生都在算计,对待爱情也是,对待亲情也是,鲜有干脆直白的真诚二字。王琦瑶最后的死,我看得不痛不痒,她本身就不是个可爱的人物,一辈子恋爱谈下来,没有一次是让人感觉这女子是美好的。她的旗袍很美,她的姿态很雅,但也是在台上做秀一般摆出来架子给人看。

坦率的讲,感觉王安忆描述人和人之间的勾心斗角,远远要比她描述人和人之间互相相爱起来要得心应手得多,也顺畅得多,王安忆似乎总是可以很清楚得告诉你女人之间互相仇恨的原因,却从来也说不明白一个人为什么爱上另一个人。所以当她描述王琦瑶无怨无悔的给一个男人生了孩子的时候,这个人物的个性反倒显得生硬和矛盾起来。

bysmd

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 篇6

午后,闲来无事,冲上一杯我喜欢的卡布奇诺,斜靠在床上,翻开王安忆作品《长恨歌》,享受这静静的纯美时光。

《长恨歌》是一部慢节奏的作品,它仿若江南的雨,期期艾艾、缠缠绵绵;又像是精致细腻的工笔画,一笔一画都马虎不得;还是上海人家的大小姐,一点点情调韵致都需要细细品味。

在这部作品里,无论是有生命的抑或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有着丰富的情感和多变的情绪,如一座桥、一个胡同、一支香烟、一件旗袍、一棵草、一朵花、一只鸟……它们在不同的场合里表现出追忆、沉思、寂寞、虚浮、迷惘等不同的情绪。作者用这些意向烘托出人物的颓丧与无奈,追求与憧憬,卑微与孤傲,隐忍与坚持……人与物同步,人与物又进行对比,画面饱满,情绪浓烈,让读者如置身其中。

王琦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长得十分漂亮,家庭出身却不太好,但她和大多数美丽的女子一样心高气傲、不甘现状。她心里清楚,美丽便是她的资本。于是,从片场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的封面,再到入选上海小姐。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学生成为大上海的一颗耀眼新星。鲜花、掌声、派对、灯光、吹捧,这些虚华的东西毫不吝啬的朝王琦瑶扑面而来。她出尽了风头,受到万众瞩目,虚荣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这些都还不够,美丽的女孩身边怎能缺少风度翩翩、有权有钱的男士?李主任的出现可谓恰逢其时,于是她心甘情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的姨太太。从此,这朵名副其实的交际花被困在了爱丽丝公寓,表面无限荣光,背地里却凄凉哀婉,而她的荣耀也走上了谢幕的道路。李主任飞机失事后,她又和多名男人产生过情感纠缠,甚至还生下私生女薇薇。最后,王琦瑶声名扫地,死于他杀,结局非常悲惨。王琦瑶的一生将“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道理演绎得淋漓尽致。在《长恨歌》里,有上海弄堂里消散不尽的流言蜚语和虚张声势的爱情;有豪华公寓里凄迷幽怨的等待和缭绕不尽的寂寞烟圈;有上海歌厅里永不停歇的靡靡之音和散发着荷尔蒙气息的浑浊空气;有盘旋在弄堂上空长长的落寞的鸽哨和望向天空无奈而哀怨的目光;有骨子里的清新明澈和被世俗所逼不得已的同流合污……

轻啜一口咖啡,我倏然看见一缕光从帘隙挤进来,轻轻曼曼的从地板爬到床上,仿佛时光在静静地流淌。我在这时光的缝隙里感受文字带给我的欢乐和忧伤,宁静和喧嚣。在时光的流里,我仿佛看到王琦瑶在等待李主任的煎熬中日渐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她只能等,痴痴怨怨地等,漫无目的地等,暗无天日地等。等待让她消瘦,让她一次次失去信心,让她从高傲的峰顶滑向微贱的深渊。她明知和李主任的爱情是见不得光的,却心甘情愿做着他笼子里的金丝雀,虚荣心迫使她无力遁逃。一座城,一旦跨进去,抽身便很难。她虚无缥缈地等待注定她和李主任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即便李主任的飞机不失事,他也不能给她一个圆满的家。她和他的爱情终究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命运仿似一个顽劣的孩童,常常捉弄人。缘起缘灭,在她最绝望无助、最落魄的时候,那个始终将她从心里割舍不下的程先生出现了。他义无反顾、毫无私欲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但始终,他没有在她那里过夜。不得不说,程先生是真君子,是王琦瑶唯一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可是,王琦瑶终究是不爱他,如果他留下来,她不会拒绝,我想,王琦瑶也这样想。但他要的,不是施舍的爱情,他心里始终清楚,她对他,只是友情,抑或亲情……他爱她,爱的太纯粹,所以他只能不告而别。

细细算来,程先生、李主任、阿二、老克腊、萨沙、康明逊,这些在王琦瑶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子,不论是真心真意,还是虚情假意,最终都一个个离她而去,而她自己也被窃贼长脚所杀。真可谓一曲终了,繁花散尽,伊人已逝,只余一声空叹。王思瑶的一生确实是一场虚华的大梦。

时间验证了人心,见证了人性,洗尽了铅华,淹没了荣辱。它让人懂得,再夺目的荣耀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再钻心的伤口也有愈合的一天。爱的甜蜜,恨的痛苦,聚的喜悦,离的悲伤……一切的一切都融在了时间的流里,都成了远去的风景,都成了曾经做过的一场梦。(刘秀丽)

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 篇7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读完长恨歌的感受感悟 篇8

《长恨歌》读后感

其实王琦瑶是独立的,尤其在李主任走了以后。

王琦瑶的一生是可悲可叹,也可替她惋惜的,我还是觉得她聪明得太早了,在19的时候过早的想要找份安稳。

后来一直想找一份心灵的牵挂,她太寂寞太孤独了。

还是会联想到斯嘉丽,同样是魅力无穷,斯嘉丽更值得敬佩的可能是在于斯嘉丽的怕穷怕饿,让她对生活充满斗志,让她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从不服输也不服命,在斯嘉丽的心里认为把日子过好是胜过一切的。

而王琦瑶的生活有太多比挣钱,把日子过好更重要的事了,比如和爱慕她的人周旋,怎么穿衣服更时尚,朋友聊聊天聚聚会等等,她没有斯嘉丽贪婪,所以只想求个安稳,而斯嘉丽脑子里只有挣钱,除此外什么都不重要也不需要什么心灵的寄托。

王琦瑶没有受过身体发肤之苦,没有被生存逼迫过,所以她的内心还是不够强大,总想心灵上能有个温存,不孤单,斯嘉丽是被逼入过绝境的,所以做事总带点狠决,也没有那些七七八八除了挣钱花钱以外的心思。

置于死地而后生,王琦瑶没有到过死地,她没有过只能靠自己的时刻,即使是抚养薇薇,也还有盒金条做后盾,所以王琦瑶的聪颖玲珑心从没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事情上,如果她看上去再稍微好一些,换句话说她能让自己有个稍微不一样的身份的话,或许她就不至于落得如此悲凉。

当然,我不了解时代的背景,只是隐约知道那时的动荡,可能把王琦瑶放在如今的时代也许会让她的命运变得不一样,但是没有一颗上进独立的心,总被杂七杂八的心思左右的话是万万不行的,没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读《长恨歌》有感合集(7篇)


对于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当中的很多情节让人深思。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所阅读的内容。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长恨歌》有感”,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读《长恨歌》有感(篇1)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当是个精致的女子。

读《长恨歌》有感(篇2)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读《长恨歌》有感(篇3)

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是写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的真好,如果不喜欢阅读的风景类的,就很容易弃书的,还好我坚持看完了,因为不想看到四分之一就不看了。

王琦瑶一个美人,有追求者当然正常,第一个为她照相的程先生,对她的爱是尊重的,也是我比较敬佩的角色,在女主怀孕无助时帮助她,直到生下孩子。但同时他也是不幸的,永远都不能拥有王琦瑶的爱,选择了终身未娶!

军官李主任给了王琦瑶想要的的,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妾,但他们才算的上是正真的夫妻了吧,但是因飞机失事遇难……

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但我觉得他也是最不负责任的一个男人,和王琦瑶有了孩子确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而是选择了逃避!

老克腊我一个不能理解的人,一个那么年轻的人,会喜欢上长辈年纪的王琦瑶,想着和她在一起,得知王琦瑶的故事之后又没有了勇气,又变成了第二个康明逊!

女儿薇薇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开自己的母亲,同男友前往美国后再无音讯。就算和母亲百般的不合也不应该如此。

张永红薇薇的女友变成了王琦瑶的女友,可笑的是王琦瑶最后被她的男友杀害,是为了自己的金条,真是交友不慎。从此上海的三小姐就此魂归恨离天!

造成王琦瑶悲剧本身的我想不只是她自己本人,她的母亲从小对她态度不好,父母对她像是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她宁愿在朋友家。当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望过上好日子,最终兜兜转转还是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我想一个人长的美不是她的错,长的好看的人追求者多也是很正常的,但美人更应该自重自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老的更体面!

读《长恨歌》有感(篇4)

不敢相信开始读这本书是去年暑假的时候,时光匆匆流过,物是人非。我只记得那无数个夜晚,天上的星星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行,我也在按照自己的轨迹前进。不知不觉有些事情其实已经注定,昏黄的灯光下,那个努力奔跑满身是汗的少女唯有用现在的眼泪来回忆过去。送走了夏季,在这个不同以往又相似的秋季里阅读完。在这些日子里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但是日子还要往前,加油������

看这本书的起因是现当代老师推荐,让我们看一下讲了一个南方女子一生的故事。直到现在,王琦瑶给我的印象还是那种旧时代上海画报上的女人。不管岁月如何摧残,不管日头如何漫长。在看书之前已经知道结局,但王安忆高超的写作手法还是让我在看到结局是感到毛骨悚然。一开始差点读不下来,作者手法十分细腻,写的东西面面俱到又深入骨髓。女人的一生可能都要遇到几个刻骨铭心的男人,此恨绵绵无绝期啊!最后的结局是让人唏嘘的,对于王琦瑶来说,每个人都是过客,留下了痕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陪伴到她最后,死于非命让王琦瑶的命运蒙上一层灰。这个曾经轰动一时成为街坊谈资的她,这个看似精明实则囿于感情的她,这个无比孤独又无比渴望爱情渴望陪伴的她,是你是我也是她………

读《长恨歌》有感(篇5)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作文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读《长恨歌》有感(篇6)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 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国民党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 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读《长恨歌》有感(篇7)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