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通知6篇

注册通知6篇。

公告通知不断地出现在我们视线里。通知公告发布要考虑到目标受众的接受程度,你所见过的公告通知是哪些方面的呢?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注册通知”,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注册通知(篇1)

关于按CTD格式撰写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按CTD格式撰写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0]387号

2010年09月25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我国药物研发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研究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通用技术文件(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简称CTD)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药物研发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4、5和6的生产注册申请的药学部分申报资料,可参照印发的CTD格式整理提交,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临床试验阶段的药学资料,暂不按CTD格式提交资料。

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和2的临床试验申请和生产注册申请的药学资料,暂不按CTD格式提交资料。

三、为鼓励CTD格式提交申报资料,并稳步推进该项工作,目前拟采取以下方式。

(一)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申报资料要求提交的生产注册申请申报资料仍予接收。

(二)技术审评部门将对提交CTD格式申报资料的注册申请单独按序进行审评。

附件:化学药品 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注册通知(篇2)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号)规定,现将我市举行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㈡  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四、具备考全部科目(5科)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具备免试三科(只考两科)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五、试卷有客观题和主观题,《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㈡  报名地点:

1.重庆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埤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部(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4楼,联系电话:67765273)。

3.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4.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5.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分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6.重庆展望职业学校(地址:石桥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5楼,联系电话: 68619697)。

7.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4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㈠  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1份,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和1寸黑白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续考考生必须在报名卡上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成绩滚动档案号。各报名点务必做到报名卡上的照片(黑白、近照)无遗漏,考生的报名卡须字迹工整、清晰。

跨省转考到本市报名的考生,必须带上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到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㈡  报名点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免试三科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必须对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审查做到准确无误后在考生报名登记卡上签字。对免试三科中符合条件1、2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卡上填写税务师执业证书号码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号码备查。

㈢  各报名点应坚持考生自愿报考科目和自愿预订考试教材的原则,不得强制考生一次报考全部考试科目或订购整套考试教材。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41号、236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40元/科,报名费10元/人,对新考生每人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根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场由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在主城区统一安排设置,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㈠  考试指定教材和考前培训。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指定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及考前培训工作均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联系电话:67676258、67676228(传真)、67676239,邮编:401147),各报名点如要预订指定教材、参加考前培训、请直接与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㈡  报名截止后,各报名点须填写考生名册备查。报名考务费和考生报名登记卡、报名人数统计表于2004年12月28日前(按上报时间安排表)报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统一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㈢  准考证由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统一制作,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5年5月24日―25日,并负责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后,须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联系。

重庆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         重庆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注册通知(篇3)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6月17日、18日、19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二、报名条件:(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6年工作经历。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4年工作经历。

(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2年工作经历。

(四)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1年工作经历。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对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12月30日;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月13日至12月24日(双休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各地州市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与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乌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四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7张,老考生凭上年准考证和档案管理号报名;新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复印件报名。

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它事宜:(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考前培训由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名义,编写辅导材料或举办考前培训班。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91)4650800

注册通知(篇4)

1、交费对象:所有在籍学员

2、交费时间: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6日

3、交费方式:按照中山大学网络教育规定,学费全面采用网上银行自助缴费方式(进入学习平台交费)。

注:学生应按时缴费,否则将不能进行学习和考试。

中山大学网络教育xx联合学习中心

20xx年12月24日

注册通知(篇5)

工作安排12月开始 各地发布考试公告,做好资格审查等报名工作,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5月12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考

间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6月28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7月底前 各地完成客观题阅卷工作,并上报客观题成绩 8月上旬 下发主观题阅卷成绩 8月24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注册通知(篇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函〔201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安排,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8至9日进行。为做好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保证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对报考条件中有关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学历(学位)专业的审核,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见附件1)的有关解释执行。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中有关考培分离的规定,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

四、2012年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大纲有关内容可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注册安全工程师”专栏查询。

五、各地区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当地报考有关情况,并填写报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传真:010-64463146)。

附件:

1.关于做好201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略)

2.201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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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通知精品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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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通知(篇1)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简介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后,在经济建设中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现在一直要做经济结构调整,但实际上这个调整起来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所以说投资拉动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咨询工程师在这个行业里起到的领头兵的作用,这个咨询工程师发展的前景是非常好的。首先从大的局势上来看咨询工程师今后在经济社会的地位是非常好的。

同样这么多工程要上马,就需要很多咨询的报告,要做很多的可研报告,这些可研报告必须由咨询工程师来做,也就是说以后咨询工程师的人数要大量增加。现在很多咨询工程师做报告还是基于计划经济状态下,我们做的报告只是为了让银行给我贷款,只是为了让上级给我批准,还是处于这种状态,今后要逐步的走向真正的做可行性研究报告,而不是原来说的可批性研究报告。这需要我们的咨询人员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还要逐步的提高,所以我们想,咨询工程师今后不管是在大的社会地位上也好,还是从人的数量也好,还是从人的质量也好,都有一个很大的发展前景

二、为什么要参加咨询工程师考试?

1、目前,在咨询工程师行业中,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不足三分之一,多数咨询单位对有证者都是来者不拒!说明国家很缺咨询工程师这样的人才,也说明社会急需咨询工程师!

2、考取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才能以咨询工程师名义执业,所以,考取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是工作的需要。

3、首先是自己能力的证明,我们通过考试考取该证,必定说明我们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实上边也说到了此证对公司的重要性,故此你在公司的工资、职称评定都与此挂钩,所以说考咨询工程师证工资翻一番绝非虚谈。

4、注册咨询工程师证挂靠每年都20000~30000元!

三、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参加咨询工程师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非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示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免试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

四、途径优势

对于那些想考咨询工程师但苦于没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毕业相关证书,也没有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和有相关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毕业证书但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的人【或者刚毕业有能力考试但过不了现场资格审核的】

可以考虑我们提供的途径:

1、无需复杂的报名和审核程序。

2、无需相关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毕业学历。

3、我们只需要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无需相关学历,只要你想考我们就能圆你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QQ:

五、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5日

2、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14日

3、考试科目:《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注册通知(篇2)

工作安排12月开始 各地发布考试公告,做好资格审查等报名工作,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5月12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考

间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6月28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7月底前 各地完成客观题阅卷工作,并上报客观题成绩 8月上旬 下发主观题阅卷成绩 8月24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注册通知(篇3)

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接此通知后,各地要立即着手组织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 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确定,但报名截止时 间全国统一定为2004年12月31日前,不得拖延。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于2005年5月7日前将试卷预订单一式两份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并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三、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共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四、《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五、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六、上缴考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每科次6元。

七、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发行工作由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各地考务部门在安排考生报名时,应同时安排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工作,具体办法可与当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协商。

此次教材征订仍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为及时做好向考生供应教材工作,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可根据往年考生报名情况先行预订教材,以备集中发放。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教材征订数和相应书款(售价另行通知)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于考前一周将值班电话分别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有关考务问题请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注册通知(篇4)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4〕37号)精神, 现就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和范围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16号、人发〔〕4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凡涉及时间期限计算的一律算至2005年底。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两科(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功能)。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近照两张,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5、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需提供档案号或上年度的准考证(准考证或档案号是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在报名表相应栏目(“考试周期内合格科目栏”)内打勾,可不附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6、要求订书及培训者须填写《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指定用书登记表》(附件5),可按附件5所列分别与相应部门联系。

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原始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27-29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服务厅(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三楼)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7134800、8711642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凡符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40元。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电话:87732099、87732503,地址:百丈路8号)。此次教材征订仍然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考前培训应按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级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注册通知(篇5)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6月17日、18日、19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二、报名条件:(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6年工作经历。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4年工作经历。

(三)经济类、法学类二学位或研究生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2年工作经历。

(四)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毕业,具有从事经济、法律1年工作经历。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对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报名时间: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12月30日;乌鲁木齐地区的报考人员于月13日至12月24日(双休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各地州市报名点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与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商定报名。乌鲁木齐地区考生到乌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中国新疆人才市场四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考生报名时须携带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7张,老考生凭上年准考证和档案管理号报名;新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复印件报名。

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它事宜:(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考前培训由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名义,编写辅导材料或举办考前培训班。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91)4650800

注册通知(篇6)

关于按CTD格式撰写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按CTD格式撰写化学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10]387号

2010年09月25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我国药物研发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研究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通用技术文件(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简称CTD)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药物研发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4、5和6的生产注册申请的药学部分申报资料,可参照印发的CTD格式整理提交,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临床试验阶段的药学资料,暂不按CTD格式提交资料。

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和2的临床试验申请和生产注册申请的药学资料,暂不按CTD格式提交资料。

三、为鼓励CTD格式提交申报资料,并稳步推进该项工作,目前拟采取以下方式。

(一)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申报资料要求提交的生产注册申请申报资料仍予接收。

(二)技术审评部门将对提交CTD格式申报资料的注册申请单独按序进行审评。

附件:化学药品 CTD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注册通知(篇7)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号)精神,现将我省20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如下:

(一)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6月17日至19日举行。

1、凡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4号)精神(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3、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1、各地市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名条件。

2、老考生报名参加2005年度的考试,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只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报名表(附件3)。对上一年度报名时档案号考生要如实填写。

3、新考生报名参加2005年度的考试,报名时需携带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张;身份证复印件;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新考生报名表(附件4);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指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书、税务师执业证书原件和由税务代理机构(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税收业务工作年限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人事部要求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5年1月31日前,将报名人数、名册和考试报名表同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考试费为26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外,其余考务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的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注意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发放、回收。

(三)考生应考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静音和无编储功能)。

各地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注册通知(篇8)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6月23至25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全科目(五科)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三年内全部科目合格;有免试科目(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全部科目合格。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全科目(五科)报考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二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 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收工作满二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二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地点及要求:兰州市及省直机关考生请到广场西口(华瑞大厦)省国税局办公楼五楼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报名;其他市、州的考生请到所在市、州国税局或地税局报名。考生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2、单位出具的考生从事经济工作及经济工作年限的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二张。

4、老考生凭上一年度准考证,带二张一寸黑白照片报名。

注册通知(篇9)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毕业生实名制数据注册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院各院系:

20xx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我院启用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数据上报。毕业生实名制平台包括了毕业生资格审查管理,毕业生就业去向管理数据的收集和上报。此平台需要毕业生以实名注册,完善自己的基本信息,各院系分配有独立账号和权限自行管理。请毕业班辅导员组织20xx届毕业生于20xx年12月31日之前在“大学生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和填报。

一、注册操作流程如下:

1、访问,注册。

访问网站:,点击“马上注册”按钮,用户名请用经常使用的QQ邮箱,填写真实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完后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以便后期登陆。

2、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信息。

注册后,登陆进入主页面后,请按照提示填写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点击提交。

(1)毕业时间:20xx年(选的时候注意,千万不要填到其他年限去了,会看不到注册数据)

(2)生源地:填写户口所在地

(3)院系、班级:自己选择

(4)学号:填写学院下发的与教务处匹配的.12位数字学号;

(5)学制:3年/5年/1.5年;

(6)是否师范生:否

(7)培养方式:非定向;

(8)主修外语:英语;

(9)就业困难类别:依据自身情况填写;

(10)QQ号码:若以QQ邮箱注册,系统会自动生成;若以其他邮箱注册,请填写完整;

(11)电子邮箱:系统默认;

(12)个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家庭邮政编码、家庭地址:如实填写;

(13)上传证件照:一寸免冠,大小不超过200K(根据15届学生的填报情况,很多学生的照片用的是生活照,有的上传的是身份证照片,有的是故意搞怪的照片导致审核不通过,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请学生认真对待,对自己负责。)

3、提交后审核未通过项修改。

(1)生源地未通过:填写生源地与高考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造成生源地未通过,请上传新身份证和新户籍证明照片(户口本有自己名字页面);

(2)姓名问题(更改姓名的同学)请联系学籍科邓老师在学籍信息里更改。

(3)专业未通过(更改专业的同学):请联系学籍科邓老师在学籍信息里更改。

二、系部管理员职责:

(1)下发权限到本院系各辅导员或者班级,指导完成注册工作;

(2)督促各班级注册进度,查漏补缺,最后核实总人数。

三、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平台联系人:

毕业生系统注册、毕业生去向管理:朱老师,xxxxx

丁老师,xxxx

请负责毕业生工作辅导员加毕业生实名制工作群xxxx,在注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若系统更新或调整我们会及时通知给师生,带来不便请谅解!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xx年10月22日

注册通知(篇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号),现将《上海市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注册通知(篇1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已列入准入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注册工作暂停之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注册工作恢复之日前1天)期间的,需重新注册。自注册工作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重新注册的,若执业单位未发生变化,仅需在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不必报送有关纸质申请材料;若执业单位发生变化,仅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重新注册终审通过后不再制发新执业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注册终审机构将印有注册记录的专用标签邮寄至各初审机构,申请人领取专用标签后自行粘贴在所持执业证的注册记录页中。

二、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三、上述情况以外的注册申请,均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对注册工作暂停前,各初审机构已接收的申请材料,请予退回申请者本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注册通知(篇12)

1、交费对象:所有在籍学员

2、交费时间:20xx年12月15日20xx年2月6日

3、交费方式:按照中山大学网络教育规定,学费全面采用网上银行自助缴费方式(进入学习平台交费)。

注:学生应按时缴费,否则将不能进行学习和考试。

中山大学网络教育xx联合学习中心

20xx年12月24日

注册通知(篇13)

由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的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目前已圆满结束。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各省人事部门已通过各种途径陆续向社会公布各科考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近6000人获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安排在12月31日之前,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会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考试中心及时下发了报名考试条件、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的文件。为了正确引导考生考试、提高其应试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教授编写、修订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并及时发到了考生手中。

通过统计,2004年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数为104184人,人次数为335295人次,比去年略有减少,其中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有10人,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有2184人。具体情况是:《财务与会计》69628人,《税法(一)》66919人,《税法(二)》72631人,《税收相关法律》62129人,《税务代理实务》63988人。由于去年与今年考试时间间隔较短,报考人数比去年分别减少了8.87%、17.91%、18.34%、8.19%、7.22%.

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仍采用人工阅卷形式外,其余四个科目均采取由各地人事部门机读阅卷评分的方式进行。从考试合格率情况看,与去年相比,《税法(一)》科目难度较大,合格率偏低,其余几个科目单科合格率基本适中。

今年考试合格通过的.人数为5931人。其中考五科的通过5861人,考两科的通过70人。至此,通过的资格认定考试和6次全国统一考试,我国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为62414人。

注册通知(篇1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2008〕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现予以印发公布,请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附件: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

考试大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写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审 定

2008年11月

目录

1.考试说明 ……………………………………………………1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3 3.•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5 4.附录: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

考试说明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1号)的规定。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须通过考试获得。为使应考人员了解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适应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选拔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必备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工作能力的专业人员。加强安全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发挥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试性质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是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有效。

三、考试科目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

四、考试方式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为闭卷笔试,在答题卡或试卷上作答。

五、试卷结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两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150分钟,试题题型建议采用客观性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包括单项和多项选择题,主观性试题包括简答题、辨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考试大纲‣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考试内容,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标准的考试内容所占分值比例以不超过30%为宜。各地区在执行•考试大纲‣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反映,以便不断补充和完善考试内容,增强•考试大纲‣的科学性、指导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本专业人员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法‣,熟悉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合法性;熟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析判断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情况;了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分析判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行使职责情况;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根据•矿山安全法‣,熟悉矿山建设、矿山开采安全保障,以及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与措施,分析判断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合法性。

3.根据•消防法‣,熟悉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制度和措施,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保障的合法性,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4.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熟悉劳动安全卫生有关要求,分析判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情况。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熟悉职业病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了解职业病病人保障要求,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预防、防护、管理和保障情况。

6.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处置和救援工作中的职责。

7.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了解安全生产犯罪罪名、主体范围和刑事责任。

8.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行政法规,了解相关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熟悉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分析判断企业安全管理、行政许可、工伤保险、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的合法性。

9.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熟悉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有关要求,确定相应的劳动防护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界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针对事故隐患,确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0.根据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熟悉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分析判断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1.根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针对不同作业活动,选用和执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本专业人员综合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的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危害辨识与评价、事故预防与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实务

1.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拟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起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选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及各类消防器材,指导和协调各生产环节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等动态变化情况,辨识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制对策措施。

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实际情况,辨识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完成申报工作,编制对策措施。

5.根据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有关要求,辨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制定作业场所典型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6.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潜在的危险,参与编制本单

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和效果评价工作。

7.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界定事故的等级。

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特点,界定伤亡事故类型,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

10.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参与和配合事故调查,制定轻伤事故调查程序,编写轻伤事故调查报告。

1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实际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类型,编制事故防范措施,分析、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二)安全生产技术实务

12.熟悉机械、电气的危险因素及其伤害与事故类别,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13.针对不同物质材料不同类型的火灾,确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扑救方法;编制电气设备、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防爆措施。

1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其使用要求,以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

15.开展建筑施工场所土方工程、模板工程、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吊装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和高处作业等安全检查,查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

16.熟悉辨识建筑施工机械的危险、有害的部位,选用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针对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特点,编制安全用电措施。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防火安全要求,编制防火防爆措施。

17.根据矿山采矿方法和设计,编制采场采矿、矿柱回采、采空区处理和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分析判断矿井安全出口、人行道、躲避峒室、爆破品峒室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井下用电的安全性;编制矿用爆破器材使用、保管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要求;选用矿山救护仪器设备,开展相应的救护工作。

18.根据矿山开采作业环境特点,分析判断矿井通风质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选用相应的防尘方法和设备。根据矿井局部通风特点和安全技术要求,选用局部通风设备,构造通风设施。

19.根据矿井瓦斯涌出特征,选用预测预报仪器、设备,编制有关防治瓦斯爆炸措施。分析掘进、回采工作面等作业场所的危险性,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划分工作计划、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

20.根据矿井火灾特点,编制防治矿山火灾及其煤炭、可燃矿物发火预测和防治措施计划。根据矿井火区管理要求,熟悉火区封闭、启封的技术要求。

21.根据矿井涌水特点,熟悉矿井涌水通道、突水预兆,编制堵排水和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措施。

22.根据露天开采特点,分析开采台阶的特性,编制穿孔、铲装、推土机作业的安全方案;分析判断爆破作业、排土场和尾矿库地址选择的合理性,编制排土场、尾矿库安全检查方案和事

故应急预案。

23.根据常用可燃或有毒气体、有毒物质的特性,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根据爆炸性化学品的性质,编制爆炸预防措施。

24.根据化学品的特性,选用相应的包装与储运方法,以及泄漏控制、火灾控制和销毁处置的措施。根据化学品对人体危害的特性,选用适当的防护措施与现场抢救方法。

25.熟悉典型化工单元操作过程存在的风险,编制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化工生产装置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26.根据相关安全标准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施动火分析,编制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三)案例分析

27.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分析辨识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排查事故隐患,提出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参与编制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培训和演练方案;开展轻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企业公司注册申请书汇编6篇


申请书的质量好与坏可以对上下级之间的感情产生影响,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写申请书。如何写一封令人无法拒绝的申请书?编辑已根据您的要求帮您整理了一篇名为“企业公司注册申请书”的文章,但请您在做出决定之前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企业公司注册申请书 篇1

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由封面和正文两部份组成。(1)封面。由文号、编号、标题、组建单位、组建负责人姓名、申请日期组成。(2)正文。属于表格式,由两个表格组成。1)申请开业登记事项,包括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从业人数、注册资金、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期限、企业主要设备和主要服务设施、分支机构简况等内容。2)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填写申请开业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两类内容

企业公司注册申请书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未在海关注册登记企业

□注册登记/ 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 ○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对外加工生产企业○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临时注册登记单位○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 ○所属报关人员

已在海关注册登记企业 海关注册编码: □重新注册登记 □换证 □历史编码延期 □变更注册海关 □补证 □报关单位差错记录复核 □企业信息变更 企业:

○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他信息:

所属报关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其他: □企业注销,请勾选注销情形:

□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 □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情形: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类型,请勾选:

○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付企业 其他业务申请: 本单位声明在办理以上注册登记业务时,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所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公司注册申请书 篇3

文号:工商个字[19]第 号 编号: 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企业名称_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 行 业____________ 核准日期__年__年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申请人填写)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逐项填写)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变更事项)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企业负责人 企业种类 投资者人数 雇工人数 注册资金 合计 固定资金流动资金 合计 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万元)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分支机构数 申请变更登记理由 (二)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申请人提交) 提交的文件、证件 有关部门的意见

企业公司注册申请书 篇4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发表时间:2010-5-15

企业公司注册申请书 篇5

文号:工商企字(19)第号编号: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组建单位:(盖章)组建负责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一)申请开业登记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经济性质从业人数(人)合计其中:管理人员数技术人员数生产(业务)人员数其他人员数注册资金(万元)合计其中: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文号及日期审批机关审批文件文号及日期经营场所面积(m2)合计其中:生产加工占用营业占用创库占用其他名称单位数量名称单位数量企业主要设备和主要服务设施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照号分支机构简况(不够可附纸续填)(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申请开业登记提交文件、证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年月日(公章)注: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时,填写、提供(一)、(二)两栏的内容

企业公司注册申请书 篇6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办理指南》的相关内容);

(2)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学生寒假注意事项通知模板(精选6篇)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整理的与“学生寒假注意事项通知模板”相关的实用信息。身为老师会要经常频繁的使用公告通知,通知是让有关人员知道或者执行的公文。根据有关领导的安排,立马就要写学校通知了,通常来说不同类型的通知它们的格式也是不一样的。我相信这篇文章会让您收获颇丰!

学生寒假注意事项通知模板 篇1

亲爱的同学们:

寒假将至,为了帮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特向大家发出以下寒假注意事项通知,请大家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执行。

1.注意安全。寒假期间,大家要牢记安全第一。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夜间单独行走。如果参加户外活动,务必做好防护措施,防寒保暖,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合理安排时间。寒假是一个宝贵的时间,大家要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可以制定一个寒假计划,包括学习、休息、锻炼以及参加一些兴趣班或社会实践活动等。这样能使寒假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3.注意健康。寒假期间,大家要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饮食,避免过多摄入油腻食物。定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如有需要,及时就医,不要拖延病情。

4.加强学习。寒假是一个学习的好时机,大家要利用这段时间进行知识的巩固和扩展。可以选择参加一些寒假学习班或者自主学习。可阅读一些好书,培养阅读兴趣,拓宽知识面。

5.与家人亲友相处。寒假是与亲人团聚的时刻,大家要抽出时间陪伴家人亲友,增进感情。可以一起出门旅游,或者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共同度过一个温暖而有意义的寒假。

在此,提醒大家要警惕寒假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勿触碰违法的红线,要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

最后,祝愿大家度过一个愉快、充实而安全的寒假!

谢谢!

学校行政部门

学生寒假注意事项通知模板 篇2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随着学期的结束,盼望已久的寒假即将到来。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我们特地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一、安全第一

寒假期间,请同学们注重自身安全,尤其是外出旅行时。请提高警惕,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交通工具,遵守旅游规则和景区管理规定。同时,在寒冷天气中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避免感冒和其他意外发生。

二、制定合理计划

寒假是同学们放松身心、充实自我的好时机。大家可以提前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和休闲计划,合理安排时间,不要总是沉迷于游戏和娱乐,也不要过于看重学业而全然忽视了自 我调适的时间。在安排休闲娱乐时间的同时,也要合理安排课外阅读、操练和报志愿等时间,能够提升自我,为新学期奠定基础。

三、健康饮食

温馨寒假,品味健康。在寒假期间,同学们要注意合理饮食,保持营养均衡。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适量摄入肉类和蛋白质,同时要避免过多摄入高糖、高盐、高脂肪的食物,预防肥胖和健康问题。

四、文明出行

若有同学安排外出旅行或回家乡探亲,务必保持文明礼仪,尊重当地文化习俗,遵守公共秩序。同时,关心环境保护,保持景点的整洁和美好,不随地乱扔垃圾,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

五、合理使用网络

寒假期间,同学们离开学校,很可能会使用大量的网络资源。请同学们在使用网络时要提高警惕,遵守网络安全规则,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向他人泄露个人隐私。学会正确利用网络,课余时间可以适量浏览一些有益的信息,丰富自己的知识。

同学们,寒假是一段充满希望和机遇的时间,希望大家在假期中保持健康、快乐、积极的心态,培养对生活的热爱和学习的兴趣。祝大家假期愉快!

xx学校xx业务部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寒假注意事项通知模板 篇3

亲爱的学生们:

即将到来的寒假是你们休闲、放松的好时光。在此,我们向大家提醒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大家度过一个愉快健康的寒假。

首先,注意安全。寒假期间我们要尽量避免参加危险活动,如攀岩、滑雪等。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兴趣,请务必确保自己有专业指导和合格的装备。在寒冷的天气里,尤其要防止滑倒和摔伤,走路时选择安全的道路和穿着合适的鞋子。另外,冰雪天气时要尽量避免外出,如果必须外出,切记穿厚实的衣物,注意保暖。

其次,合理安排时间。寒假是一个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素质的好机会。我们建议大家制定一个合理的寒假计划,包括阅读、写作、实践操作等,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也要适当调整休息时间,不要沉迷于电子游戏、手机等,保持健康的生活作息。

再次,重视身体健康。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大家要时刻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多吃蔬菜水果,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尽量避免过多食用油炸和高糖食物,以保持体重和血糖的平衡。此外,还要时常进行户外锻炼,呼吸新鲜空气,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最后,注意交通安全。寒假期间,不少同学将会外出旅行或回家探亲。我们要提醒大家,在出行前务必核对交通工具的安全状况,如车辆、航班的状况是否正常。同时,儿童和年老的家人在交通出行时需要额外关注和保护。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这些建议,度过一个健康、有意义的寒假。祝愿大家玩的开心,学的也开心!

祝好,

xxx 学校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学生寒假注意事项通知模板 篇4

亲爱的同学们: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校方特向大家公布一些注意事项,请大家务必遵守:

1.安全第一: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参与危险活动,特别是水上活动和高空运动。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出现交通事故。

2.保持良好作息:寒假是大家放松休息的时候,但请注意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不要过度熬夜,避免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3.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合理安排寒假时间,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在电子游戏或者网上虚拟世界中。可以选择读一些好书,开阔自己的眼界和思维,也可以参加一些兴趣班或者志愿活动,增加自己的技能和社会经验。

4.保持沟通: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良好的沟通,分享彼此的生活和经历,互相支持和鼓励。也可以与老师和同学们保持联系,互相关心关爱。

5.合理利用网络:在使用互联网时,请注意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要切记要拒绝色情、暴力及不良信息的诱惑,远离网上的不健康内容。

6.做好防疫:寒假期间,请大家做好个人防疫措施,勤洗手,多通风,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如有感冒、发热等不适,请及时就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度过一个充实、安全、愉快的寒假,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下一个学期的到来。祝大家寒假愉快!

XXX中学校方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学生寒假注意事项通知模板 篇5

亲爱的同学们: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教导处特发此通知,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 安全第一。在寒假期间,同学们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尤其是家中,要注意使用电器安全,勿随意触碰电线、插头等,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如果外出玩耍,请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穿马路,尽量和家人、朋友一起出行,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2. 均衡饮食。寒假期间,同学们容易放纵自己的食欲,但健康饮食也是必不可少的。要多吃蔬菜、水果等富含营养的食物,适量摄入肉类和蛋白质,注意饮食的均衡,避免暴饮暴食,保持良好的体重和身体健康。

3. 合理安排时间。寒假是同学们放松心情、充电学习的好时机,但也不可荒废时间。要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娱乐时间,制定一个明确的计划,做到时间分配合理、有效利用。可以抽出时间总结上学期的学习经验,备考期中考试或进行一些兴趣爱好的培养。

4. 保持良好习惯。寒假不是缺乏纪律的时期,同学们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不要熬夜、不要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不要长时间玩游戏,要按时作息,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保证身心健康。

5. 锻炼身体。冬季是一个锻炼身体的好时机,同学们可以适度参加户外活动,进行一些有氧运动,增强体质,提高抵抗力。也可以选择室内运动,如瑜伽、健身操等,保持身体的活力和灵活性。

希望同学们能够按照上述事项进行假期安排,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寒假。祝愿大家假期愉快,新年快乐!

教导处

学生寒假注意事项通知模板 篇6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寒假即将到来,为了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特向大家发布一些注意事项,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合理安排自己的寒假生活。

1. 安全第一

寒假期间,我们要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外出前一定要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确保外出时间、地点、人员等都得到家长的允许和了解。遇到陌生人的搭讪或遭遇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周围人及公安机关报警。

2. 健康生活

寒假是放松的好时机,但也要注意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饮食,注意营养均衡,避免暴饮暴食。多参加户外活动,保持适量的锻炼,如散步、慢跑等。此外,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避免感冒和其他疾病的传播。

3. 积极学习

寒假是充实自己的好机会。同学们可以选择适当的时间自习,巩固学习内容,预习新学期的课程。还可以多读些好书,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当然,合理休息也是必要的,避免太过劳累。

4. 注意网络安全

寒假期间,同学们可能会更多地使用互联网,但请大家切记要维护自己的网络安全。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提高对网络诈骗、网络游戏等安全意识。学会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网络,保护个人隐私。

5. 假期规划

寒假时间相对充裕,同学们可以制定假期规划,包括学习计划、旅游计划等。制定合理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利用假期时间,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

最后,寒假是一个充满可能的假期,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以上注意事项,做到自我保护、自我约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的寒假。

祝大家寒假愉快!

学校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