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塔吊租赁合同(分享9篇)

2023塔吊租赁合同(分享9篇)。

随着法律知识在广大群众当中的的普及,在交易过程中常常会使用到合同。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去拟定呢?以下由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塔吊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塔吊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生产厂商:

二、型号 : QTZ5010型

三、数量;山东日月 两台

四、月租赁费:每台壹万贰仟元整

五、安拆费:叁万伍仟元整(包括运输、检测、基础底座、安拆等费用)。

六、塔吊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合理的磨损或消耗标准是:

(1)各限位系统、电机非人为损失的情况下,是合理的磨损或消耗,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2)塔吊塔绳的正常使用磨损是合理磨损,由甲方负责定期更换,如因甲方更换不及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

1、甲方进场机械应当与本合同如上所述机械的生产厂商、型号、规格相符一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机械进场。因甲方机械时间过长,乙方要求全部更新刷漆,各限位及电路零部件老化进行更新,达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否则, 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后果都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应当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上述所有约定的特种设备塔吊进场应提供的各种手续及资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机械进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另有以下资料提供:

(1) 设备购销,租赁和安装合同(出租单位与安装单位不同一家时,应有安装委托书,安装合同应有出租、安装、使用三方共同签认)。

(2) 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

(3) 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4) 设备注册登记资料。

(5)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装人员的上岗资料。

(6) 现场安装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由安装单位出具)

(7) 安装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单、安全技术交底单。

(8) 甲方负责附墙件零部件、地脚预埋、墙钻孔、顶升及附墙方案。

(9) 事故应急预案。

(10)安装单位的安装自检表、设备月检表、设备进场验收单、设备安装机构定期检验表。

(11)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12)设备备案、登记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应有相关部门的印章、复印件也应盖章。

3、塔吊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把各限位系统进行载荷试验,达到说明书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4、塔身外观形象、结构符合塔吊正常使用标准,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八、甲方将以上设备租给乙方在安阳市佳田·未来城一期工程12、13#楼使用,乙方租赁甲方设备期限为捌个月,超出约定租赁期限不足壹月按天计算,超出壹月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以上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拆卸、运输、其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九、拆装费用是叁万伍仟元整(含机座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设备安装检测调试完毕后乙方支付拆装费用的60%即俩万壹仟元整,余款在乙方报停甲方拆机后半月内付清。

十、设备租金计费日期按塔吊安装调试完毕,经检测合格能够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甲乙双方签字开出交接计费单,并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个月15号前支付该月上个月的租金,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该约定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说明情况金额推迟两个月支付。

十一、甲方、乙方责任合同条款: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塔吊设备应保证机械完好,能够达到乙方的正常使用标准,乙方使用完毕归还甲方时应保证机械完好,甲方应当负责制作基础及购置预埋地脚。

2、乙方应在终止租赁设备报停七天前通知甲方,并在30日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清租金,设备继续计费。

3、在安拆过程中,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负责。

4、在使用期间,甲方负责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如维修,停机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总成部分维修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超过日期扣减日租金费用。如果塔吊需要大修耽误乙方工期,则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设备管理使用期间必须按照建设部提升起重机械使用操作规程《十不准》使用,严禁违章使用。

6、如果塔吊危及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塔吊质量不合格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与乙方的事由,致使塔吊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十二、此设备拆装租用过程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加强安全管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相互通融谅解解决,如果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约定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QTZ20…。25米塔吊一台,独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天元)不含税费。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 陆千元 ,预计用 叁个 月

4.预订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个月来续签合同,如果不来续签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负法律责任。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承租人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费、材料费、配件费均由出租人承担。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退场装卸费、拆卸费、拉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安装费、维修费、电动机损坏、人工工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计费时间:

1)、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还,按南疆供暖日期计算。

4、由承租人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出租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的租赁惯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履约,不得违约,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出、承租标的物(塔吊)现状:良好

(一) 名称:塔式起重机(下简称塔吊)(标准高度)

(二) 型号:

(三) 塔吊的设备编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数量:壹 台

第三条:塔吊的租赁期限及特别约定

(一) 租赁期限:共计承租 月。

甲方从月乙方从 年 月 日起止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

(二) 特别约定:

1、 租赁期满,租赁费结清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承租台数、租金租期等条款双方重新约定,重新签订塔吊租赁合同。

2、 冬季停工停机起不得早于当年的11月 日,如早于该日期,租金应交到该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3、 春季开工开机日期不得晚于当年的3月 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从此日期开始计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4、 春开冬停的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予以确认。

5、 塔吊在乙方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经甲乙方在安装检测调试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维护、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而使用塔吊,就视为默认塔吊达到施工使用标准。

6、 乙方在甲方场地提出设备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出库单明细上确认签字,设备返还进按出库单验收。

第四条:租金及给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币支付)

1、 每台塔吊租金为(大写)2、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写)

3、 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 租金总额是否包含税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抵押金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后,认为可以退还押金时,甲方将抵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条。

2、 在乙方不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时,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标准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节每月增加租金(大写)

2、 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塔吊操作者违反《塔吊操作规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懂得《塔吊操作规程》的操作者,否则,甲方塔吊的损坏修理费、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按价赔偿。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塔吊操作者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5、 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达到生产使用要求,双方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安装调试认定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乙方租赁后发现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机械、电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安排修理技师到现场进行修理,若未及时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误工所连带的一起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 甲方保证塔吊生产年限为20xx年生产并在塔吊进场时保证塔吊钢丝绳是新换的、导轮运转灵活、电气电路稳定、驾驶操作系统灵敏,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并保证甲方24小时到现场机修服务。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装卸费用,装卸费用含汽车吊、人工费费用。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并达到生产使用要求。

2、 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现故障,经生产厂家或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确定责任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修理费和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塔吊每月保证完成27个工作日,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塔吊少于27个工作日之外天数的租金。

4、 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增加标准节的租金。

5、 乙方有义务做好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6、 乙方有义务对其操作手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

7、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更换不按《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的操作者。

8、 塔吊在甲方场地交付乙方后,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费、返还塔吊的运输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生产期间所发生的电费等费用,全部有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地保管、维护保养塔吊,否则丢失了塔吊按甲方购价格上线赔偿,如发生塔吊毁损,乙方按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

10、 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条。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塔吊毁损、灭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双方违约条款

(一) 甲方的违约条款

1、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 乙方的违约条款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收回塔吊,发生的拆运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支付赔偿金。

3、 如果乙方违约,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还。

4、 如果乙方将塔吊转租,卖掉、抵账,超载造成塔吊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新塔吊价格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未约定到的条款,双方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满,费用结清,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4)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下列条款。

1.所使用机械的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机基本数据

3.租用期限暂定年月日至甲方书面通知报停为止。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机进场或出场的日期。

4.租金的计算和支付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4.1台班费按月包干费元(包干费中含租赁发票价),不足月的按日历日计算,台班费内含全部修理费、配件费、地脚螺栓、更换起重钢丝费等费用。

4.2操作工工资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标准节每天元(含安装费)。

4.4附着每一道包干费元。含方框、起长拉杆,含安装费。

4.5塔吊进出场转运包干费元。含汽车吊费、上下车费,其它辅助费等。

4.6租金计算的起始时间:机械设备自完成安装、检测合格之次日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书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结算

4.8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每次抢修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大件维修持续不得超过10小时,每月累计修理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甲方可扣减相应时间的租金(按小时计算:日租金除以8小时)。故障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暂时停机,停机期间的租赁费按60%计取。

5.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条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间,双方就租用塔吊进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时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并承担租用期间的保修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

7.甲方向乙方承诺不违章指挥使用塔吊。

8.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8.1出租方义务

8.1.1乙方应持有并保持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8.1.2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租赁塔吊安装方案、基础图、技术要求、对基础地质情况、开挖深度及有关机械安装的现场要求。

8.1.3甲方基础挖好后,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地脚螺栓并保证材质符合说明书及安装要求。

8.1.4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预埋机械附墙装臵的锚固预埋件。

8.1.5乙方应对机械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升节、和安装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每台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时,人员至少必须配备8人。乙方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检测、进出场等工作顺利进行。

8.1.6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先组织人员自查,并做自检记录,再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三方自检。符合后报当地有资质检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负责到安监部办理使用证。

8.1.7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塔式起重机的钢结构(螺栓断裂、焊缝开裂、销轴断、不穿开口销、开口销与小带大掉)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1.8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操作、保养、维护工作,负责机械本身技术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设备的管理,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上岗证书。

8.1.9乙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8.1.11乙方应服从甲方总体的安全管理。在机械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停机整改,隐患未排除,乙方不得运行。

8.1.12在塔式起重机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每月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加盖鲜章),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塔式起重机运转记录”。

8.1.13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每台至少配备6人(司机2人,指挥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8.2承租方义务

8.2.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乙方专业人员指导下,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基础图纸制作基础。保证基础地质地耐力及基础砼强度符合技术要求。

8.2.2甲方应对机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并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费由乙方人员自理)及备品工具存放条件。

8.2.3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对设备进行安全监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违章作业,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

8.2.4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机械设备。

8.2.6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机械(包括附属设备、备件)转卖、抵债或作为与第三方的担保物(包括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形式)。

9.事故处理

9.1机械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负责配合其他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承担。

9.2对事故的责任,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相应损失;如果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应根据鉴定结果,划分责任,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10.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以明确各自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双方联系人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

12.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

12.1乙方违约责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认为不能适用的,构成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项解除合同权利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损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天以上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机械租赁关系解除的,不影响其他机械的租赁。

13.争议解决

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引发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选择下面第xx条解决。

13.2.1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4.补充条款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作内容完成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甲方公章)出租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 塔机 台,用于 工地,安装高度(标高)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用工程名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四、收费标准:

1、租金:每月租金 元,(大写: ),机操人员工资每月 元(大写: );合计金额 元(大写: )。

2、塔机一次性进出场费共计 元(大写: )包干(已包含塔机安装、拆除、修理、日常维护费,标准段及超高段标准节的所有进出场费及办理塔机使用有关的安监等相关手续费等所有费用)。

3、超高标准节(标准节高度2.8米/节)每节租金 元/天,附着4000元/道(附着长度单根超过七米,每增加一米加收 元)。

4、由甲方负责配备两名机操人员。塔机指挥人员由乙方配备,也可委托甲方配备,工资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要求机操人员疲劳操作,如需增加机操人员,乙方按每月 元/人向甲方支付机操人员工资。

5、费用计算方法:设备进场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从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台班费)。如因乙方原因推迟塔机使用时间,仍从塔机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租金。

五、付款方式:

1、租赁费付款方式:租赁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在下一季度7日内付清。余款在塔机报停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未按时付清,每天按租赁费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

2、合同签订甲方进场进行地脚螺栓的安装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塔机标塔段全部进场并开始安装后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否则甲方可停止安装,并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经济损失。

3、如因该工地现场条件限制,必须采用特殊方案安拆塔机,另增收技术措施费和大型机械台班及人工费,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收取。

4、支付款项时甲方须提供足额租赁发票,产生的税额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完整可靠,应具设备本身所应具备的工作能力,并每天给足保养时间1小时,超出使用和维修时间则应扣减租金及赔付乙方相应损失;塔机高度必须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因甲方塔机高度不足(主要指超过标准塔高后标准节的配置不及时)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等则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塔机上岗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指挥、遵守乙方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应随叫随到,保证塔机正常运转。

3、负责塔机的修理、保养,但时间需征得乙方认可。设备发生一般故障,甲方应在当天内全力抢修并排除故障,若机构出现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3天。每月维修时间不得累计超过3天,若超过3天甲方将自动扣减租期及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4、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图纸和预埋地脚螺杆。

5、负责塔机的安全操作,提供的机组人员应遵守《塔机十不吊》及乙方现场的劳动纪律,服从乙方现场的合理安排。在施工中,如果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装;在正常操作范围内,如因甲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及责任。

七、乙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机或撤机,乙方无权阻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终止此合同。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浇筑塔机基础,如在基础砼浇筑时造成甲方预埋地脚螺栓出现偏位或浇筑砼质量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电压在360V~400V之间。如因电压不稳造成塔机电器部件损坏或停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应在距塔机基础5米内配备专用配电箱及电缆线。

4、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向甲方提供塔机安装和拆除条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派人配合,共同完成塔机的安拆作业。因乙方原因造成塔机进场后超过三天不能正常安装、退场时候不能正常拆卸出场致使塔机停滞工地,乙方应按拖延天数向甲方全额支付租赁费用。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塔机“十不吊”标准,严格要求使用,不得强制使用,因乙方强制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向甲方提供机组人员食宿场地。

7、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证设备不遗失或破坏,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8、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卸塔机,如擅自撤卸塔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由此造成的机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结清甲方费用归还所有设备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否则该合同继续生效。

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出 租 方:(盖章) 承 租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电 话:

帐 号:

电 话:

维修服务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6)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设备

名称设备型号臂长(米)高度(米)附着次数数月租赁费量配置数量工资

包干费高塔QTZ63-450120513500.00x5

32000.00操作人员操作司机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

《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50%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塔机型号单位数量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_________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_________。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塔机每月租金_________元,税金由 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 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 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 承担,审验费用由 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塔机租赁仍然按照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章) 承租方:_________(章)

签订人:_________签订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

注: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 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 年 月 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 50 %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 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 方:(公章)代表签字:电 话: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公章)日 期: 日 期:

塔吊租赁合同(篇9)

出租方: (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QQ: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X台塔式起重机给乙方 XX项目工地施工

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租期、租赁费标准: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暂定为 12个月,从甲方塔机主机到场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书须经甲方代表人签收或加盖公章有效。设备连续使用期限超过 1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配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办理塔机申报检测、使用备案登记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按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计算租期,收取租金。在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如有关单位检查,协调由甲方负责。

4、乙方通知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暂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三天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始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塔机进退场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采用人民币结算支付。

2、进退场费支付:甲方设备进场申报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设备进退场费 贰万元整。

3、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到场后乙方支付预付月租费整(¥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设备的原则,采取预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机进场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塔机使用确认书日期为准),使用满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至租期结束,租金结清止。

5、塔机进退场费:乙方凭甲方开出的租赁收据付款。月租金从起租之日始每足一个月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拨到甲方账户里,如超时未付款将停止使用塔机。付款方式:乙方可采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含司机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机进场,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机进场通知后,应按乙方通知的塔机进场日期要求,将塔机备好,运送到乙方安装使用工地,做好安装准备工作,并及时组织安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塔机进场、退场的运输及费用,负责进场后的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2、塔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审批。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一次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

3、负责租期内塔机的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及费用。

4、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并支付司机人员工资;塔机司机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工地需要司机加班的,司机应服从工地安排,上机加班。

5、负责提供塔机预埋的地脚螺栓(固定支腿)、附墙架及附着预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预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处理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

6、塔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塔机,制定塔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填写塔机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送乙方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7、负责承担因塔机本身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人员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塔吊时,乙方必须保证塔吊周围20米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走动,否则出现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塔机进场、退场时道路障碍清理,确保运输板车(12米~18米)进、出道路畅通;确保25吨汽车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吨汽车吊不能达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根据塔机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做好该台塔机基础并承担其费用。

4、负责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避工程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工地塔机施工平面布臵图、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并协助甲方报装报检。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配备塔机吊钩以下的吊具并承担其费用。

6、每台塔机乙方自行足额配备(至少两名)指挥人员,负责行政及劳动用工管理,并承担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

7、如塔吊需顶升加节、安装附墙,需至少提前5天电话与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负责支付塔机司机工作时间每人每天超过8小时以外加班时间的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乙方工地标准支付。负责对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机司机的现场教育、管理。司机人员应服从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塔机司机,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换。

9、在塔机升高加节安装附着时,负责免费提供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物资,供甲方施工作业使用。同时,派4名员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业。在塔机使用过程中,负责免费提供符合塔机运行要求的专用电源,并送到塔机下部(5米以内)专用电箱内。负责提供塔机司机与指挥相互联系的对讲机两对,乙方提供的对讲机应保证通话效果良好,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除司机人为损坏外),应负责免费调换和维修。

10、负责免费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现场工作的司机人员在工地工作期间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电。

11、负责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12、负责搭建附着安装平台和提供塔机附着拉杆并承担其费用。

13、乙方负责做好工地塔机维修、保养,运转情况的确认工作,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塔机的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在塔机维修、保养、运行记录上签字确认。

14、乙方负责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日止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责任,塔机进场后须填写一份塔机设备及配件交接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需调动设备及配件时,应由甲方指定人员持加盖公章的物资调动申请单,乙方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乙方应按所丢失部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15、塔吊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调节各个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机进行调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员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未按乙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塔机延期进场违约金,违约金按(月租金÷30天X 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2、单台塔机故障停机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其超出部分时间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时折算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机时间除外),扣款额按[月租金÷30天X (故障实际停机天数-2天)]计算。

3、租期结束,因乙方工程场地障碍(含地面、空中),不具备塔机拆卸条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间租期从书面通知停用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工地现场具备塔机拆卸条件,塔机拆卸退场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月租金÷30天X实际延期天数)计算:同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____天时,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使用,停机期间租期租金照计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附墙、顶升加节、更换钢丝绳等一切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须付清全部塔机租赁费。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赁费,每天按拖欠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为了保证乙方工程按时使用塔机和甲方设备的合理利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机时间为一个月,塔机安装进场日期超过一个月,甲方不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塔机品牌、型号提供塔机。

九、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设备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设备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十、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行:农行张家湾分理处

账 号: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