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红奶羊的读后感系列7篇

[荐]红奶羊的读后感系列7篇。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荐]红奶羊的读后感系列7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1)

当我把这个故事读完,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仅有气愤又有欣慰。气愤是因为古莱尔和它的孩子臭味相投,为了让自己活着,抛弃亲人,头也不回地跑了。欣慰的是因为黑球知道感恩,懂得保护仅仅哺养自己几个月的茜露儿。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头红羊被一头黑狼抓去用奶哺养一只狼崽,后来趁黑球睡着时偷偷溜走了。

两年后,当茜露儿和它的孩子遇到危险时,它的孩子把它撞倒在地,自己头也不回扬长而去。而这时是它曾经哺养过的小狼崽,不顾妻子的反对和责怪始终保护红羊,等它脱离危险才走的故事。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但我万万没想到,我们一直认为温顺的羊在遇到困难时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逃命去了,而我们认为十恶不赦的狼,竟然保护着只哺育自己几个月的母羊,这充分证明狼比羊更会感恩,更懂得爱。

我们要知道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感情的。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位帮助过你的人。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2)

读了《红奶羊》让我受益匪浅。羊怕狼,狼吃羊,乃自然之道,但《红奶羊》却以一只母羊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狼与羊的温情故事——狼对羊妈妈的恩情!

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吓跑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悄悄地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原来是黑球,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黑宝身上的责任感和对儿子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付出;西露儿身上的勇于进取的,也值得我学习;黑球身上的之情,也让我,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冷血动物,但是西露儿的母性融化了黑球的无情,让它成为了一直知恩图报的好狼!

人,一定要有责任感和临危不惧的勇气,要有知恩图报和勇于进取的!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3)

人们常说狼是凶恶残暴的一种动物。在没有读过沈石溪的《红奶羊》之前,我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读完后才知道,原来狼也是有善心的,他们懂得知恩图报,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

尕马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狼族,其中狼崽黑球的妈妈在生下他后就去世了,可怜的黑球还不会捕猎,只能喝母乳才能生存。黑球的爸爸想尽了办法捕捉到一只红奶羊,他把这头羊当做“哺乳机器”,只要一不服从,就可能被“咔嚓”一声咬断喉咙,红奶羊无力反抗,不得不顺从。好景不长,一次来巡山的猎人发现了黑球他们生活的山洞,如果狼爸爸不挺身而出,自己心爱的儿子就会被当做战利品带回去,它必须救自己的儿子。当它出现在猎人的视线里时,只见洞口的花斑狗追着乱叫,心急的猎人不想等着它俩搏斗,用枪朝着狼爸爸的脊背疯狂地扫射,狼爸爸拼命地跑,不幸的是,无情的子弹还是在狼爸爸的身上钻出两个大窟窿。它的心已经停止跳动,血液已经凝固,生命也结束了,可是它还站在那狂吼一声,好像还有很多精神,随时迎接战斗的样子,就这样狼爸爸牺牲了。红奶羊陪着黑球一起成长,渐渐地,黑球长大了也能自己捕猎了。一次趁着黑球睡着了,红奶羊悄悄地离开了了它。在冰天雪地的草原上,黑球和他的妻子在蹲守了几天都没有捕到猎的时候,遇到了红奶羊,这正是黑球的养母,任凭妻子怎么劝说,黑球始终不愿意杀死红奶羊,最终放走了她。可见,狼也是有感情的,他们会为了自己守护的人献出自己的生命,更会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知恩图报甚至可以用命来报答。

读完后我觉得红奶羊真是伟大,她可以把黑球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哺育她长大,即使在黑球的爸爸死后也没有离开他。黑球是懂得感恩的,即使他和妻子饿的快死了也没有杀死自己的恩人。有没有一种可能,以后的狼和羊能和谐相处,狼不再吃羊,羊也不再惧狼……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狼一样的精神,要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4)

今天,我认真地读了《红奶羊》这篇文章。这真是一篇好文章,让我很感动。

一说起羊和狼,我们就会想到狼会吃羊,可是《红奶羊》里的这只公狼黑宝抓住了一 只母羊茜露儿,可公狼却没有吃掉母羊,只是把母羊的腿咬伤了,因为母狼难产死了,为了自己的孩子,公狼强迫母羊代替母狼喂小狼黑球。虽说狼是残忍、凶猛的动物,但这只公狼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宁肯牺牲自己也要让儿子平平安安地活下来。后来,它引开了猎人,死在了猎人的枪下。读到这里,我很感动,因为在公狼黑宝眼里孩子是最宝贵的,它用自己的死换来了孩子的生。

公狼黑宝死后,母羊茜露儿很高兴,想着又可以回到它日思夜想的草原了。可是它又觉得小狼可怜,不忍心离开小狼,茜露儿后来决定用它的奶喂养小狼。我觉得茜露儿很勇敢,它十分善良,有母爱。茜露儿一直想让小狼黑球变得象羊一样生活,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狼是狼,羊是羊,狼是永远不会变成羊,羊也是永远不会变成狼的。茜露儿最后还是狠了狠心离开了小狼黑球,回到了羊群,因为它们不应该在一起。

两年以后,小狼黑球长大了,有一次,它和母狼一起袭击了羊群,拦住了一只母羊,母狼刚要扑过去,却被它拦住了,因为它认出了这只母羊就是给它喂过奶的红奶羊茜露儿。它把母羊送了很远才走了。

在动物世界里,狼本来应是羊的天敌,可小狼黑球却没有忘记母羊茜露儿对它的恩情。在人类中有些人却能做出忘恩负义的事,他们连动物都不如,真可耻。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5)

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受益匪浅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和狼的温情故事羊的伟大母性和狼的之情。

本文讲了一只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奄奄一息的狼崽,公狼想尽一切办法捉到一只红奶羊,想让这只母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为了狼崽,公狼毙命在猎人的枪下,留下善良的红奶羊哺育狼崽,做狼崽的茜露儿或许是对狼崽产生了感情,并没在公狼死后抛弃小狼,一直养到断奶后才回到羊群,并生下了一只公羊。在一次一公一母狼的追赶下,儿子为了逃生,把红奶羊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时,红奶羊发现这只公狼竟是他抚养的小狼黑球为报哺育之恩宁愿被妻子咬伤也拼命自己的奶妈。读这本书,我被深深地着。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勇敢和强烈的责任心,深深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爱,他们为了子女,可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伟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尊重和孝敬自己的父母;从头羊和羊仔的身上,我却看到了懦弱和逃避责任,虽然在生活中我们许多时候不能自主选择,但关键时刻我们应当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逃避。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生活界上,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我们得到了太多的关爱和帮助,我们应该用一颗的心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去回报每一个帮助过我们的人,回报我们的。从茜露儿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不满足现状,勇于进取,力求更加完美的。《红奶羊》告诉了我们,人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和勇于进取的。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6)

这是一篇感人肺腑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题目为《红奶羊》。

一群红崖羊群在尕玛尔草原徘徊,一匹黑狼在不远处潜伏着,它是一匹成年公狼。初春时,它得到了一匹小母狼的芳心,产下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可小母狼产后流血不止,死了,小黄狼也被饿死了,它不能让小黑狼也被饿死。一只美丽的母羊走过来,狼猛扑上去,把母羊带回狼窝。这只母羊就开始了它的狼洞生活,每天都要为狼崽喂奶。它想逃,可无能为力,它不许小狼崽吃肉,直到一个夜晚,在半大 狼崽为救它,与一只豺拼死搏斗时,母羊悄悄溜走了,老天有眼,下了一场雪,雪遮住了它的蹄印和气味,小狼想找也找不到。它又重新成为红崖羊群里最美丽的母羊,它又产下一公一母两只小羊,活泼可爱。可是小母羊被猞猁给吃掉了。小公羊在她的精心呵护下,慢慢成长为一只帅气的公羊,非常威武。有一次,雪地里突然 窜出一黑一黄,一公一母两只狼来,小公羊抢在妈妈前面夺路而逃,丢下了伤心的妈妈。忽然,远处飘来一阵风,吹来了母羊身上的气味。只见黑公狼跳到了黄母狼与母羊中间,不让黄母狼伤害母羊。黄母狼只好无奈的走了。原来,那只黑狼就是母羊喂养的那只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逆境中长大的孩子懂得爱,懂得报恩;在溺爱中长大的孩子恰恰相反。黑狼吃了母羊半年奶,救了母羊两次,而在它精心呵护下的小公羊,在灾难来临之际,自顾自的逃之夭夭,多么鲜明的对比。所以,我们从小就要懂得爱,懂得报恩!

红奶羊的读后感(篇7)

天,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斑羚飞渡》。看完第一篇文章《红奶羊》,我有了很多的感触。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大狼黑宝的狼妻蓓蓓前不久产下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可不幸的是蓓蓓因产后流血不止断气了。黑宝心急如焚,因为它没有奶喂狼崽。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只也在哺乳期的母狼代替蓓蓓哺乳,但狼的社会没有奶妈这个角色,脾气暴躁的母狼会毫不怜悯地把别“人”的宝贝吞吃掉的。今早,那只黄毛狼崽已经饿死了,如果再没有奶,那只黑毛狼崽不久后也会饿死的。没办法,黑宝只好去喀纳斯红崖羊群捉了一只母羊做小狼崽的“奶羊”,这头母羊名叫茜露儿。前不久生下一只小羊羔,只可惜是死胎。当它被迫给小狼崽哺乳时,对小狼崽的厌恶和第一次哺乳的快感混杂在一起。时间久了,它竟与小狼崽有了感情。小狼崽在它充足的奶水的哺乳下长得胖嘟嘟的,像只肉球。于是它给小狼崽取名“黑球”。当黑球即将断奶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个猎人和一条猎狗来到了他们的洞口。黑宝为了让黑球活下去,义无反顾地冲出了洞口把猎人引开了。黑球活了下来,黑宝却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看来不只是人类社会有父爱,动物世界也有很深的父爱啊!伟大的父爱!

黑宝死了,茜露儿一看逃跑的机会来了,高兴得忘乎所以。可是就在茜露儿准备逃跑时,黑球挡在它的面前,它的心软了,它决定带黑球一起走。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黑球已长成一匹半大幼狼了。茜露儿决心把黑球培养成一只羊,它努力磨灭黑球身上狼的本性;甚至让黑球学它“咩咩”叫。但黑球无论如何也不愿吃草。这也没什么,只要它不吃肉就行了。又过了两个月,秋天来了。食物贫乏,茜露儿产奶量明显下降,直到流不出一滴奶。黑球饿极了,居然吃了一只小绵羊!茜露儿沮丧极了,它明白自己的辛苦白费了。正如一句俗话所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纵使茜露儿付出了再多的心血,但黑球毕竟是一匹狼啊!狼有狼的天性啊!茜露儿决定趁黑球熟睡时将它推下悬崖。正在它准备行动时,又来了一只豺,豺也是羊的天敌。黑球惊醒了,为了保护它的奶羊,黑球不顾自己幼小的身躯向强壮的豺冲了过去把豺打死了,但它身上也负了很多伤,肩膀上还被咬下了一块肉。

黑球真是一匹懂得感激的狼,在生死关头它忘不了茜露儿对他的“母爱”,奋不顾身地与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勇敢地搏斗,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奶妈”,回报“奶妈”的哺育之恩。

茜露儿最终没忍心将黑球推下悬崖,但它还是狠心地离开了黑球。茜露儿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羊群。与头羊古莱尔结合,生下了一公一母两只小羊羔。公的羊羔名叫伦戛,母羊羔名叫珊瑚。可不幸的是有一天羊群里闯进了一只猞猁,母羊羔珊瑚这时正在他父亲——古莱尔旁边,但它的父亲却没有保护它,而是只顾着自己逃命了。于是母羊羔珊瑚就被猞猁吃掉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古莱尔,羊的天性就是害怕食肉动物啊!逃跑也是它的本能反应啊。

茜露儿悲痛欲绝,决心把儿子培养成不怕狼的优秀大公羊。可是有一天,它和儿子同时遇见了一公一母两匹狼。它们俩拼命奔逃,逃到一条名叫鹭鸶谷的细细的山谷里,这个山谷一次只够一只羊通过,而另一只羊要等几秒钟才能通过。而在这几秒钟之内,两匹狼无疑会将后面那只羊吃掉,茜露儿就算死一百次,也要让它的儿子活着!它一定要让儿子先走!多么伟大的母爱!但它又怕儿子会谦让,于是想了一个办法。但它万万没有想到,还没等它让儿子先跑,儿子竟撞倒它自己逃了!真是自私!两匹狼追上了茜露儿,母狼已经准备扑咬了。而公狼却叫了一声,阻止了母狼。“欧——咩——”公狼发出了一声似羊非羊,似狼非狼的叫声。茜露儿一下明白了:是黑球!母狼无可奈何地走了。而黑球注视了它一会儿,转身追赶它的狼妻去了。

黑球已饿了好几天,而且已在雪地里潜伏了好长时间,已经又饿又渴了。它完全可以吃掉茜露儿,但它忘不了茜露儿对它的“哺育之恩”。所以宁可忍受饥饿也不肯伤害“奶妈”。看来,动物也是懂得感恩的!

翻完最后一页,我发现不只是人类世界,动物界也是有许多感情的。比如:黑宝在面对猎人的枪口时的父爱;茜露儿在面对两匹狼时的母爱;还有黑球和茜露儿间的那种哺乳情,黑球对它的奶羊的一份感激。正因为黑球心中的这份感激,化敌为友。让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心存一份感激,共同创造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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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奶羊读后感(实用9篇)


如果你阅读了作者的作品,或许也会被其文采征服。我们如果用文字的方式来记录下来就是一篇读后感,这篇文章将为您探究“红奶羊读后感”的各个方面和细节,想获取更多信息可以一直关注我们的网站!

红奶羊读后感 篇1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狼崽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勇敢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红奶羊》读后感

读这本书,时而眼眶湿润,时而泪眼朦胧……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一书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与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与伟大,从而告诉我们只要有爱,即使是羊与狼也能和平相处,产生爱与情感。故事中讲了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狼崽,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让这只红奶羊代替母狼哺育狼崽。它精心选中了一只理想中的奶羊“茜露儿”,这是羊群中尊贵的皇后,它正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被迫、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她没想到这段感情会刺激公狼黑宝,在黑宝下口要咬死她的那一刻,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舍身引开猎人,最后却毙死在猎人的枪下。只留下了天性善良的红奶羊哺育天性凶残的狼崽……

随着狼崽的长大,红奶羊知道自己该回去了,临走前狼崽的黑宝的救命之恩使红奶羊有犹豫了。

最后,红奶羊还是下定决心离开狼崽,回到羊群,归队后红奶羊生下了一只羊崽,红奶羊用尽心血教育羊崽要知恩图报。然而在一次意外中,羊崽为了逃命而推开了自己的母亲,把她送入了死亡的边缘。而这一次那只曾经被红奶羊养育过的黑宝却忍着饥饿与痛苦又一次救了红奶羊……

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与感恩,才使得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时奋不顾身,毫不犹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从红奶羊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谓、不拒,无懈可击!

故事情节耐人寻味,一改狼在人们印象中凶狠残暴的形象,无论狼爸爸黑宝在危险中舍身救子,还是狼崽黑球在任何时候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都足以彰显出狼性的伟大; 而羊性格一项温顺,但在同样的危急时刻,竟然可以抛下亲人…… 鲜明的对比,说明了狼也有可贵的一面,羊真的很懦弱!

让我们再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理所当然地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 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在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 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世界上唯有“爱”才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只有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才能将幸福传递,将爱传递,世界才能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平凡的温情故事,无时无刻都在告诉人们爱是相互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狼乃如此,何况人乎?

《红奶羊》读后感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这本书很感人。

《红奶羊》主要讲了: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它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这段感情刺激到了黑宝,在黑宝要咬死她的那一刻,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为了保护狼崽,黑宝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一只豺要吃茜露儿,黑球挺身而出,把豺吓跑了,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它的丈夫在猞猁进攻之下,抛下年幼的孩子,逃命了,使小羊葬身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两只狼围攻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它的心都碎了。它醒来时发现有一只狼是黑球,黑球又一次保护了茜露儿,另外一只狼只好无奈地离

开,黑球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了, 茜露儿迎着风雪寻找峰巅上住着的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相信一定能找到它……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很感动,狼在人们的印象里是残忍凶狠的,但故事中的黑宝在危险的时候 舍身救子,黑球为了保护奶妈不顾一切,羊很温顺,但在危险的时候却抛下了亲人。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危险会不顾一切得保护自己的家人, 故事里的黑球在小时候和长大以后都誓死保护自己的奶妈,而 茜露儿的丈夫和他心爱的孩子都在生死关头自私的 撇下她逃命,让它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 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自私和不负责任的表现。在生活中我们要负责,要懂得感恩,回报帮助和关心过我们的人,要感恩爱我们的父母。

《红奶羊》读后感

人是一种重情义的动物,在这个世界上,重情义的动物还有马、羊等等。可你们有没有想过狼也是一种重情义的动物。

沈石溪是这样说的: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它精心选中了一只理想中的奶羊茜露儿,这是羊群中尊贵的皇后,它正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被迫、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她没想到这段感情会刺激公狼黑宝,在黑宝下口要咬死她的那一刻,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

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吓跑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悄悄地走了。

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在一个暴风雨来临的闷热下午,宠爱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使一只小羊葬身猞猁之口,这使得茜露儿不由自主地想起黑宝为保护黑球只身冲向猎人的壮举。

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围攻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令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唤醒,原来是黑球,黑球又一次用身体保为了茜露儿的安全,另外一只狼只好无奈地飞奔而去,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我想:狼在人们印象中凶狠残暴,羊性格温顺,但在同样的危急时刻,竟然可以抛下亲人。鲜明的对比,说明了狼也有可贵的一面,羊真的很懦弱。黑球它虽然是一只野性十足的狼,但它却知道报恩自己的奶妈。每当红奶羊面临危险的时候,黑球总是不顾自己的安危挺身而出!它的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值得人类学习!我想,连一只狼都会知道感恩,我们作为人类,就更应该要懂得感恩!我们要感谢爸爸妈妈、感谢老师、感谢每一个曾经帮过我们的人!

《红奶羊》读后感

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红奶羊》,我读了以后,十分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它精心选中了一只理想中的奶羊茜露儿,茜露儿是羊群中尊贵的皇后,它正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黑宝把它拖回狼洞。茜露儿从开始的厌恶、被迫、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她没想到这段感情会刺激公狼黑宝,在黑宝下口刚要咬死茜露儿的那一刻,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为了保全小狼崽黑球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结果黒宝死在猎人的枪下。

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被打死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在黑球睡觉的时候,茜露儿悄悄地走了。

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在一个暴风雨来临的闷热下午,宠爱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使一只小羊葬身猞猁之口,这使得茜露儿不由自主地想起黑宝为保护黑球只身冲向猎人的壮举。

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围攻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想:就是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命。可令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唤醒,原来有一只狼是黑球,黑球又一次用身体保住了茜露儿的安全,黑球的狼妻只好无可奈何地飞奔离去,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这个故事耐人寻味。在故事中狼爸爸黑宝在危险中能舍身救子,这种舍己为人精神令我们学习;狼崽黑球在小时候,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这种英勇的精神也令我们学习。羊虽然性格温顺,但是在危急时刻,却可以抛下亲人的生死不管;狼在人们印象中虽然凶狠残暴,但是在危急时刻,却可以宁愿自己死,换取别人的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习狼爸爸舍己为人的精神。

《红奶羊》读后感

我读过很多有关狼的故事,如《狼来了》《狼和小羊》《狼狼》《一直好狼的故事》等等,故事中描写的狼有残忍的,有善良的,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有关狼的故事《红奶羊》,故事中的狼是一只让人敬佩的狼,是值得我学习的狼。

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正是哺乳期的红奶羊茜露儿,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茜露儿看到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觉得有些心疼,茜露儿就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生活在一起。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

最后,茜露儿 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她和丈夫又生了孩子,从小就教育它的孩子学会勇敢,不要像羊那样软弱。渐渐地,茜露儿觉得自己培养的孩子很成功,很勇敢,它感到很骄傲。但在一次逃命中却打破了它希望,它的孩子为了逃命就撞到了它的母亲茜露儿,己逃跑了。茜露儿现在才知道让羊有狼的骨气和斗志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自己用了这么多的心血还是培养不出来,本以为自己会等死,没有想到的是救了自己性命的竟是自己养育过的黑球。

茜露儿它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它再也不愿回喀纳斯红崖羊群中去了。它抬头眺望白雪皑皑的神羊峰,传说峰巅上住着一头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既有温顺的羊心,又有猛兽的胆量,它能保护所有的羊群,茜露儿要去寻找它。

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红色在燃烧,在跳跃,在蠕动。

这个故事耐人寻味,我喜欢故事中的黑宝和黑球,黑宝在危险中舍身救子,黑球无论是在小时候还是长大,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故事里的狼虽然残忍,但是对自己的亲人很有爱心,很临危不惧,懂得报恩。羊虽然乖巧温顺,但在危急时刻,却抛下了自己的亲人。显得很懦弱。

我想,沈石溪老师写这篇文章,可能是让我们大家都要有一份善心,要学会感恩,要学会感谢对自己有帮助的人,做一个应有爱心的人。我会学会感恩,我要感谢爱我,帮助我的人!

红奶羊读后感 篇2

我一拿到书就很兴奋,这可是我最爱的系列——沈石溪的系列!

书里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只狼叫黑宝,它的妻子——-姵姵,生了两只小狼;但是第二天,它的妻子和其中的一只小狼就去世了。于是黑宝去抓了一只生了一只死胎的母羊——茜露儿,去给剩下来的一只小狼喂奶。

就这样茜露儿成了小狼黑球的奶妈。

再后来,黑宝被打死了,小狼黑球却和茜露儿生活在了一起。

在那年的冬天,茜露儿突然认识到:黑球是狼,会吃掉自己的;所以,在一个夜晚,她偷偷离开了黑球,回到了羊群。

多年后,她和她的一个孩子遇见了黑球,孩子弃她而去,黑球放了她,但她却不再回去,到神羊峰上去找那个长有羊脸虎爪狼牙熊胆豹尾牛腰的红岩羊…………

我看完悟出一个道理——情绪控制很重要,母爱的天性,大多数时候是美好的,但有时过度了,反受其害;你瞧,要是当初不因为过度沉浸在失子之痛中,茜露儿怎么会走在羊群最后而被被黑宝抓去?同样,如果不是母爱泛滥,直接把黑球扔下,就不会多一只吃羊的恶狼……(这是站在羊的角度说的)

我并不觉得茜露儿是一个非常称职的母亲;相反,我觉得黑宝是一个非常称职的父亲,在妻子死后,为自己孩子找了一个奶妈(虽然方法不正当……)。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动物的生活习性;也看到了,当一只羊遇见一只狼,羊性与狼性的交汇!

沈石溪系列动物丛书确实是一套很好的书!

红奶羊读后感 篇3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一书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与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从而告诉我们只要有爱,即使是羊与狼也能和平相处,产生爱与情感。日记

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拯救幸存的狼幼崽,公狼尽力抓住一只红奶山羊,让红奶山羊代替母狼喂养狼幼崽。一次,公狼为保护狼崽不被猎人捕杀,公狼舍身引开猎人,最后却毙死在猎人的枪下。

只剩下心地善良的红乳羊喂狼崽

狼崽长大了,红奶山羊知道该回去了。临走前,小狼崽帮助的黑宝让红奶山羊有豫了。

最后,红奶羊还是下定决心离开狼崽,回到羊群,归队后红奶羊生下了一只羊崽,红奶羊用尽心血教育羊崽要知恩图报。然而,在一次意外中,小羊为了逃跑,推开了它的母亲,把她送到了死亡的边缘。但这一次,曾经被红奶山羊养大的黑宝忍饥忍痛,再次救了红奶山羊。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狼崽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勇敢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与感恩,才使得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时奋不顾身,毫不犹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从红奶羊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谓、不拒。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吸收父母的爱时,我们是如何思考如何报答的!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世界上唯有爱才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只有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才能将幸福传递,将爱传递,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平凡的温情故事在无时无刻地告诉人们爱是相互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红奶羊读后感 篇4

故事讲的是大公狼黑宝,为一只刚刚生下来就没有妈妈的狼崽找一只奶羊。这只奶羊是羊群中的皇后,他刚生下来的孩子死了,他现在情绪低落,,大狼黑宝把她拖回洞中。他一开始非常讨厌黑球,不过后来,渐渐的与黑球产生了感情。大狼黑宝想让何求黑球离开和羊过的生活,就决定杀死它。在黑宝要杀死羊的时候,猎人来了,为了保护黑球的生命,黑宝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口下。

红奶羊终于回到神羊峰,回到了它日夜思恋的纳斯红崖羊群去了。正当红奶羊要走出这个洞的时候,黑球粘在它的双膝间,红奶羊踢了黑球一脚,这个时候,红奶羊发了母心,等黑球断奶了在让黑球一个人生活。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一天夜晚,一只豺想吃红奶羊,黑球被惊醒了,挡在红奶羊的面前,跟豺抱在一起撕咬,这次战斗让黑球留下了永远的半月形疤痕。

到了冬天,红奶羊又生出来两只小羊羔,一公一母,公的叫沦夏,母的叫珊瑚,有一天下午,一只猞猁冷不防窜进羊群,叼走了珊瑚。在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一公一母俩只狼把红奶羊逼进了死胡同。沦夏把红奶羊推进了悬崖而自己却逃跑幸好公狼是黑球,要不然早死掉了。

羊实在是懦弱,黑球那么小都不顾一切保护妈妈,而羊只会逃跑。

红奶羊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这个故事,令我颇感深受,就是要学会感恩,不能记仇。

都说狼是羊的天敌,狼吃羊,羊怕狼,天经地义!但这个故事改变了它。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狼崽,公狼想尽一切办法抓到了一只母红奶羊,让它代替母狼哺育狼崽。一次,公狼被猎人杀死,只留下一只红奶羊和正在吃奶的狼崽。

红奶羊与小狼崽日久生情。狼崽长大后,与一匹母狼在一次捕猎中发现了它,但它没有吃哺育过它的“羊妈”,反而还放了它,原来,它记住了它的恩情?

所以,我们遇到别人帮你,你得报答;如果他欺负了你,也不能记仇。我们得相互体谅,包容对方。

在我的组内,互相打闹是家常便饭,在我们都没有读这个故事前,打了就打了,都不道歉。但自从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们打了一定会道歉,要么就是不打。所以我们的小组现在很和谐。

感恩,不记仇,学会互相体谅,宽容真的很重要!

红奶羊读后感 篇6

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一书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与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从而告诉我们只要有爱,即使是羊与狼也能和平相处,产生爱与情感。

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狼崽,公狼想尽一切办法捉到一只红奶羊,让这只红奶羊代替母狼哺育狼崽。一次,公狼为保护狼崽不被猎人捕杀,公狼舍身引开猎人,最后却毙死在猎人的枪下。只留下了天性善良的红奶羊哺育天性凶残的狼崽……

随着狼崽的长大,红奶羊知道自己该回去了,临走前狼崽的黑宝的救命之恩使红奶羊有犹豫了。

最后,红奶羊还是下定决心离开狼崽,回到羊群,归队后红奶羊生下了一只羊崽,红奶羊用尽心血教育羊崽要知恩图报。然而在一次意外中,羊崽为了逃命而推开了自己的母亲,把她送入了死亡的边缘。而这一次那只曾经被红奶羊养育过的黑宝却忍着饥饿与痛苦又一次救了红奶羊。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狼崽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勇敢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与感恩,才使得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时奋不顾身,毫不犹豫,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从红奶羊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谓、不拒。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世界上唯有爱才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只有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才能将幸福传递,将爱传递,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平凡的温情故事在无时无刻地告诉人们爱是相互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红奶羊读后感 篇7

我读过很多有关狼的故事,如《狼来了》《狼和小羊》《狼狼》《一直好狼的故事》等等,故事中描写的狼有残忍的,有善良的,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有关狼的故事《红奶羊》,故事中的狼是一只让人敬佩的狼,是值得我学习的狼。

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正是哺乳期的红奶羊茜露儿,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茜露儿看到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觉得有些心疼,茜露儿就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生活在一起。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

最后,茜露儿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她和丈夫又生了孩子,从小就教育它的孩子学会勇敢,不要像羊那样软弱。渐渐地,茜露儿觉得自己培养的孩子很成功,很勇敢,它感到很骄傲。但在一次逃命中却打破了它希望,它的孩子为了逃命就撞到了它的母亲茜露儿,己逃跑了。茜露儿现在才知道让羊有狼的骨气和斗志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自己用了这么多的心血还是培养不出来,本以为自己会等死,没有想到的是救了自己性命的竟是自己养育过的黑球。

茜露儿它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它再也不愿回喀纳斯红崖羊群中去了。它抬头眺望白雪皑皑的神羊峰,传说峰巅上住着一头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既有温顺的羊心,又有猛兽的胆量,它能保护所有的羊群,茜露儿要去寻找它。

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红色在燃烧,在跳跃,在蠕动。

这个故事耐人寻味,我喜欢故事中的黑宝和黑球,黑宝在危险中舍身救子,黑球无论是在小时候还是长大,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故事里的狼虽然残忍,但是对自己的亲人很有爱心,很临危不惧,懂得报恩。羊虽然乖巧温顺,但在危急时刻,却抛下了自己的亲人。显得很懦弱。

我想,沈石溪老师写这篇文章,可能是让我们大家都要有一份善心,要学会感恩,要学会感谢对自己有帮助的人,做一个应有爱心的人。我会学会感恩,我要感谢爱我,帮助我的人!

红奶羊读后感 篇8

《红奶羊》读后感600字:

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在蠕动,在跳跃。一只美丽的母红崖羊,竟然会成为狼的乳母,为一只小狼哺乳,而那只小狼竟然在长大之后忍住饥饿,放走了她的奶妈。这传奇般的经历就在沈石溪的小说《红奶羊》里上演。

谁说狼只能是残暴的化身,谁又能说坏人心中没有一点点人性,蛮有意思,《红奶羊》生动地诠释了这一点。大狼黑宝,为了自己的孩子,依然冲出洞穴与比自己强数倍的猎人周旋,被猎枪打伤后,也只想着自己的孩子忍痛奔跑,只为了能把猎人引开,好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安全的活下来,直到鲜血流干。

黑球是大狼黑宝的孩子,在他还只是半大的幼狼时接受茜露儿的哺育,为报答茜露儿的哺乳之情,勇敢的和一只成年的豺搏斗,受了伤也在所不惜,永不退缩,甚至还想与豺同归于尽,并最终靠自己的智慧杀死了豺;也还是因为哺乳之情,也使得黑球,在紧要关头认出了茜露儿,而不顾自己与妻子处于极端的寒冷与饥饿之中,随时都有性命之忧,而放走了茜露儿。谁能说他是凶残的恶狼呢?

古往今来,又有多少不得已而身背恶名之人,唐太宗时期,因大赦天下,300名死囚被特赦回家,准许与亲人做最后的团聚,并与他们约好,让他们过完节后准时返回,等待行刑。

最后,300名犯人无一违约,全部返回,谁又能说他们没有人性呢?反之,再来看看那些弱势的羊群,古莱儿在受到猞猁威胁时,全然不顾父女之情,撇下珊瑚撒腿就跑,致使珊瑚丧命于猞猁之口;在遭到狼群追赶时,沦戛不顾母子之情,挤开母亲,趁势而逃,以致茜露儿险些命丧狼口,谁又能说他们是值得同情的弱者呢?

我们真的该好好反思反思了,读红奶羊,我们不仅看到了一场狼与羊的较量,更看到了一场人性的较量。

红奶羊读后感 篇9

当我把这个故事读完,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仅有气愤又有欣慰。气愤是因为古莱尔和它的孩子臭味相投,为了让自己活着,抛弃亲人,头也不回地跑了。欣慰的是因为黑球知道感恩,懂得保护仅仅哺养自己几个月的茜露儿。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头红羊被一头黑狼抓去用奶哺养一只狼崽,后来趁黑球睡着时偷偷溜走了。

两年后,当茜露儿和它的孩子遇到危险时,它的孩子把它撞倒在地,自己头也不回扬长而去。而这时是它曾经哺养过的小狼崽,不顾妻子的反对和责怪始终保护红羊,等它脱离危险才走的故事。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但我万万没想到,我们一直认为温顺的羊在遇到困难时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逃命去了,而我们认为十恶不赦的狼,竟然保护着只哺育自己几个月的母羊,这充分证明狼比羊更会感恩,更懂得爱。

我们要知道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感情的。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永远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位帮助过你的人。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栏目小编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大家准备了今天的“吃狼奶的羊读后感”,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要读书,去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读后感书名是让人读后难以忘记的优秀书籍,是{作者人名}的代表作。那么开始动笔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吸收这些知识。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1

吃狼奶的羊?看到这个题目你或许会疑惑,羊怎么可能吃狼奶呢?然而,就是这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在作者沈石溪的笔下却变得那么理所当然。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乌云飞不幸丧子,由于种种原因,乌云飞养育了偶遇的丧失母亲的小羊羔,并起名为“流火云”。但不幸被狼群发现,乌云飞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恼羞成怒的狼首咬死,最后被狼群分尸。在逃亡的过程中,流火云结识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两只羊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后来,流火云成为了羊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用自己从小在狼群中长大所得来的知识来保卫羊群,勇敢的与狼群抗衡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的妒忌心理作祟,趁流火云与狼群对抗时将它推下了蛤蟆岩。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流火云的身体虽然被分尸,但头颅还保存完好,不知怎么的就被带到神羊峰上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母爱是伟大的”,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的第一个感想。狼天生就是羊的天敌,按理说乌云飞在遇到自己最爱吃的小羊羔面前是可以一口吃了它的,但因为乌云飞丧失爱子,出于母爱,它决心养育这只失去母亲的小羊羔。其实,在狼群要吃了这只小羊羔时,它是可以完全不理睬的,对于它来说,能不吃小羊羔已经是尽了一只狼妈妈的爱了,可是乌云飞并没有这么做,直至后来,它宁愿自己冒着必死的风险也要让流火云逃出去,可见它是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

一只吃狼奶的羊,它即拥有了狼的基因,也有着羊的基因,它身体里淌着羊的血,却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从小受到了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又有着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这样的羊,绝对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善良、向往和平、追求公平,它用自己的正义与善良赢得了信任、友谊与尊重,虽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虽然,最终英雄羊以悲惨的结局告终,但它那追求正义与和平的精神犹如一盏明灯,打破宁静的黑暗,绽放璀璨的光辉,照耀着我们一片光明的路程。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流火云学习,面对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做让大家尊敬的人。虽然结局有些悲壮,最终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2

引导语:大家都知道在自然界中,狼和羊是一对冤家,可是你听说吃狼奶长大的羊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完这本书。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一)

这本《吃狼奶的羊》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所著,记述了一只吃狼奶的英雄羊"流火云"的传奇故事。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是羊的基因,有一半是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只英雄羊。

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直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受到强敌的迫害,同伴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流火云虽然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与公平的精神却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了寂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新的希望。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人感到淡淡的悲伤,悲伤流火云为了羊群,被狼杀害,悲伤狼王之妻乌云飞为了流火云能够逃脱狼群而被众狼所食。也会感到可恨,可恨头羊麻花角为了不失去王位和母羊,竟把流火云推下山崖。更会让人感动,感动流火云为了羊群不惜一切引开恶狼。

在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动物界的知识。比如,狼在捕获大型猎物后,会将肉拼命塞满肚子,带回狼窝后,再把肉块吐出来,与家人一起享用,这的确是一个安全实用的好办法。

《吃狼奶的羊》真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一读。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作品--吃狼奶的羊,看过之后有很多感想,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下这本书和想法。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流火云".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度难关,历经千辛万苦加入了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度嫉妒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性格软弱,该需要正义公平的时候还是要和邪恶势力对矿。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虽然结局比较悲壮,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三)

这个暑假,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大概说的是:一只叫流火云的小羊,从小时候起几乎就都生活在狼群里,它是狼群里的王妃乌云飞带回来的。一开始,狼群里的其他狼个个都想吓它、吃它,直到后来,它长大了,才在王妃的带领下逃离了狼群。它离开之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羊,在流浪的过程中,它交了一个朋友,一只叫小黑角的年轻公羊,后来它们加入了一个羊群。在羊群中,它做了好多好事,都是在母羊快生产的时候,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等野兽,但是它还是被狼给吃了,但它死的很光荣。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把它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很多母羊都经常来此祭拜。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3

读了《吃狼奶的羊》中篇,我发现其实每一个种族之间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和平,它们虽然在我们面前很和谐,同仇敌忾,但是只要一脱离别人的目光,它们就变得不一样了。每一个生存群都是有自己的一面的,只要有“人”来挑衅,或者是有“人”来加入你的地盘,我敢保证,那个“人”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或伤或亡,生死各尤天命。

作者在写这一本书时,有一个地方做得非常好,那就是场景描写和状物描写(不过,那只是上篇的精彩部分,也是这一部分最吸引人)。这中篇又和上篇不是很相同,这一篇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多加了一处描写,对比描写,拿流火云和其他的山羊所比较,结果都是流火云更胜一筹,因为它有着常人无法达到的地方——一般狼的血脉,一半羊的血脉。(虽然就只有一点点,但是它从小就呆在狼群里生活,字典里从来就没有怕这一个字,更加没有投降这一个词,这有拼死抵抗,才是王道,这就是狼的使命)。流火云在这一次中,不知是有意无意间就救了一只小山羊,名字叫做“小黑角”,这个名字很好玩,不过小黑角的怨气比流火云还重,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哦。不过,经过了千辛万苦,流火云和小黑角都找到了一个生存群,而这个群的主人,也就是头羊,它却被流火云给打败了,而且当时的流火云的角还刚刚只有它的一半大小,可见流火云在狼群的文化熏陶下,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羊。

最后,我从《吃狼奶的羊》中的中篇明白了,任何一个“人”都可能爆发出无可匹敌的样子,而流火云就是最典型的代表,所以,我们不可以小瞧任何的一个人,哪怕他是比我们弱小一万倍的生物,也会有自己耀眼的一幕。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生了四只小狼的母狼乌云飞,在一次大雨中失去了它自已的四只小狼,很伤心。在暴饮暴食的发懈后,乌云飞去散心,走到了一个荒芜的地方,在一片草丛中发现了一只小羊羔,但乌云飞不饿,没有吃了这只小羊羔,而是在草丛中睡了一个晚上。当乌云飞想吃掉它的时候,它却吃到了乌云飞的奶,使乌云飞不知怎么,不想吃它了。乌云飞还天天去喂它奶,并且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借口,还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流火云。但是有一天,乌云飞喂流火云的事情被发现了,头狼金卡黑要让狼群把流火云吃了,但乌云飞是金卡黑的爱妃,它死也是不同意,于是流火云就留在了狼群中。

但是乌云飞还是留心着呢,它怕其它狼会趁着它不注意把流火云吃了。到了冬天,狼群没有吃的,便要吃了流火云。但是在乌云飞的保护下,它逃跑了,乌云飞也因此而死了。在逃跑后,流火云救了一只名叫小黑角的羊,度过了第一个冬天。春天的时候,它们两个去观看爱情擂台,却被麻花角挑战,流火云在快打败了它的时候放了它。从此,流火云和小黑角也有了团体。流火云还多次救了羊群的命,赶走了豹子,打走了大黑熊。

最后一次在和狼群对质的时候,被麻花角撞到了狼群中,让狼群吃了。我觉得麻花角太悲卑鄙了,居然为了头羊的位子,把救了羊群多次的流火害死,幸好后来麻花角得到了报应。而流火云在麻花角挑战时,不应该放了它,以引来杀身之祸。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5

天,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斑羚飞渡。看完第一篇文章红奶羊,我有了很多的感触。故事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大狼黑宝的狼妻蓓蓓前不久产下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可不幸的是蓓蓓因产后流血不止断气了。黑宝心急如焚,因为它没有奶喂狼崽。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只也在哺乳期的母狼代替蓓蓓哺乳,但狼的社会没有奶妈这个角色,脾气暴躁的母狼会毫不怜悯地把别“人”的宝贝吞吃掉的。今早,那只黄毛狼崽已经饿死了,如果再没有奶,那只黑毛狼崽不久后也会饿死的。没办法,黑宝只好去喀纳斯红崖羊群捉了一只母羊做小狼崽的“奶羊”,这头母羊名叫茜露儿。前不久生下一只小羊羔,只可惜是死胎。当它被迫给小狼崽哺乳时,对小狼崽的厌恶和第一次哺乳的快感混杂在一起。时间久了,它竟与小狼崽有了感情。小狼崽在它充足的奶水的哺乳下长得胖嘟嘟的,像只肉球。于是它给小狼崽取名“黑球”。当黑球即将断奶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个猎人和一条猎狗来到了他们的洞口。黑宝为了让黑球活下去,义无反顾地冲出了洞口把猎人引开了。黑球活了下来,黑宝却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看来不只是人类社会有父爱,动物世界也有很深的父爱啊!伟大的父爱!

黑宝死了,茜露儿一看逃跑的机会来了,高兴得忘乎所以。可是就在茜露儿准备逃跑时,黑球挡在它的面前,它的心软了,它决定带黑球一起走。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黑球已长成一匹半大幼狼了。茜露儿决心把黑球培养成一只羊,它努力磨灭黑球身上狼的本性;甚至让黑球学它“咩咩”叫。但黑球无论如何也不愿吃草。这也没什么,只要它不吃肉就行了。又过了两个月,秋天来了。食物贫乏,茜露儿产奶量明显下降,直到流不出一滴奶。黑球饿极了,居然吃了一只小绵羊!茜露儿沮丧极了,它明白自己的辛苦白费了。正如一句俗话所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纵使茜露儿付出了再多的心血,但黑球毕竟是一匹狼啊!狼有狼的天性啊!茜露儿决定趁黑球熟睡时将它推下悬崖。正在它准备行动时,又来了一只豺,豺也是羊的天敌。黑球惊醒了,为了保护它的奶羊,黑球不顾自己幼小的身躯向强壮的豺冲了过去把豺打死了,但它身上也负了很多伤,肩膀上还被咬下了一块肉。

黑球真是一匹懂得感激的狼,在生死关头它忘不了茜露儿对他的“母爱”,奋不顾身地与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勇敢地搏斗,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自己的“奶妈”,回报“奶妈”的哺育之恩。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6

在这个漫长而有趣的假期里,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名字叫《吃狼奶的羊》。

刚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情不自禁地想:羊怎么会吃狼奶呢?这可不符合自然规律啊……

看完了这本书,我恍然大悟,原来书中讲述了狼文化和羊文化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的传奇故事!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但却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性格软弱,该需要正义公平的时候还是要和邪恶势力对抗。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虽然结局比较悲壮,流火云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了生命。但是我们的人生不一样,我们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不让自己后悔的有意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可以做到,世界会多么美好。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篇7

吃狼奶的羊?没听说过吧?可是真的有一只从小就吃狼奶的羊,它身体里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的文化熏陶,精神世界中有狼的影子。它既有羊的温顺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的名字叫流火云。流火云刚出生五天就被母狼乌云飞收养了,后来乌云飞为了保护流火云不让狼群吃掉,她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最终被狼群吃掉了。流火云逃出了狼群,在羊群中获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虽然它最后为了保护羊群牺牲了自己,但是,却永远活在羊群的心中。

读了《吃狼奶的羊》这本书,我被乌云飞对流火云无私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我还感受到了流火云的正直善良。流火云多次把羊群从银背豺、黑熊、金钱豹的魔爪中救出来,同时也帮助过母羊苏丹紫和五彩云。虽然它最后被狼群围攻,但它也决不放弃正直善良的本心,决不贪生怕死。可恨的是因为公羊麻花角的嫉妒,流火云被麻花角残忍第推下山崖,掉进狼群,最终被狼群吃掉。

英雄羊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出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红与黑读后感(系列7篇)


该如何写出真实情感的读后感呢?这些作品给许多人带来了无尽的思考和共鸣。因此,在这里,我们需要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来记录这些感触。本文的主题是“红与黑读后感”,以下是由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整理的内容。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是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的失败写的,尤其是他在奋斗中经历的两次爱情,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的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虽然小说是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这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叛逆的平民的悲惨角色”,“是在两个对立时代交替过程中产生的小资产阶级个人英雄主义者或个人英雄典型”,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反抗性也即平民阶级的自尊性居于支配地位”,他为了改变自己受压迫的处境去反抗社会,“多少反映了当时小资产阶级青年的一种本能愿望和要求”,这种反抗即使纯粹出于个人利益的反抗,即使是在个人英雄主义基础上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在当时同样充满了“历史的正当性”。

主人公于连,由一个木匠到市长的家庭老师,到神学院的教士,到侯爵的秘书。在他这短暂的一生中,他不停地与阶级斗争,不断去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其中体现了他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的特征外,还暴露出他那强烈的野心与过高的自尊心。但是,于连他一生都是在与命运抗争,他不断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凝聚了作者对人类个个体的生存与奋斗的深刻思考。

然而,在当时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下,于连只是把爱情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因此,当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再者,当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纯属政治上的角逐,他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这本书有某种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吸引着我,让我一页一页的看下去,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从中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体会。通过思考与探究,我对法国当时的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我对政治与历史知识的缺乏,不能很好的理解其中的文字,也因为这样,我总会思考很久,也就看得越慢。但是,当终于看完的那一刻,兴奋之余,我还想再看一遍。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可是我和谁一起吃饭呢?”

于连在被告知有一个工作机会时,却问出了如此角度奇特的问题,由此可以体现他是一个很自卑同时又极端自负的人,虚荣且自尊。在最初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里,在被她的美丽温柔吸引时,也有对市长的报复心理,于连将爱情当作了欺骗复仇的筹码。我认为在他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里,有一定程度上的俄狄浦斯情结。德莱纳夫人温柔美丽,且在与于连的交流中,尊重于连,于连认为这是第一次有如此一位上层社会的美丽女性以这种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他,结合于连的成长背景来看,母亲早逝,母爱的温暖他没有体会,而父亲哥哥对他却很冷漠,从最后于连在牢里父亲来看望只为分清遗产就可见一斑,在家里没有归属感,身如飘萍,这样的成长和生活环境让他的人格和性格是有缺失的。也许是在当家庭教师的过程里,在看到德莱纳夫人温柔地对待自己的孩子时,于连看到了母性,为其吸引沉迷,他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里有一种对母亲的留恋,德莱纳夫人的出现弥补了他内心的那块空白。但是他对德莱纳夫人确实是有爱的,他告诉自己只是为了报复市长证明自己的征服欲、满足自己跻身上流社会的愿望,可没想到自己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了德莱纳夫人。

对德莱纳夫人来说,于连是她昏暗生活里的一道光,这道光满足了她少女时期对爱情的期望,给她平庸无味的婚姻生活里带来了一抹鲜亮,她美丽、善良、端庄,但又极富勇气、真诚,敢于抛下一切去与于连相会,她明白于连的虚荣、自负和敏感,也明白他的'野心,但她对于连仍是爱的,于连早已走进了她内心深处,这份爱很珍贵,很有勇气。

我认为于连对玛特尔小姐也是有爱的,虽然这份感情里掺杂了太多的功利性和目的性,赢得玛特尔小姐的“爱”,他也就赢得了自尊和野心,这里有一些疯狂的病态的目的性,玛特尔小姐对于连也是如此,她从于连身上得到对激情刺激的满足,她的生命力极其旺盛,不满周围追求她的贵族青年的平淡无趣,不满循规蹈矩的符合常规的爱情方式,于是她选择了于连,我觉得玛特尔小姐和于连一样,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戏,都对感情游戏自信满满,但是没想到有时候虽假戏真做,有可能最终自己也付出了真心。

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有男孩对母亲的迷恋,有一种俄狄浦斯情结。而他对玛特尔小姐的爱则是一种成熟男人对女人的爱,是在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后,一种“成长”了的爱,这种爱里有权衡利弊、有激情刺激。但于连最后对德莱纳夫人的深情告白,我认为是一个人知死之将至时对母性爱的留恋和回归,母亲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也由母亲送他离开。是一种人生的轮回,是一种人性的回归。

红与黑读后感 篇7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有关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系列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有关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系列,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1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对珍贵的童年记忆的觉悟讲述,会一直浸润着我的心,伴随着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就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如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起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搬家去镇上的时候,比利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告别时发现坟墓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丹和小安真的是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人公比利和小猎犬那种追求梦想、勇敢、拼搏和互爱的精神感染到了我,并永远激励着我。

梦美丽的光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主人公比利的梦想是那么不一般-----渴望得到两只浣熊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都无法熄灭他的梦。无意中他捡到的广告点燃心中的希望。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这则广告是肯塔基州的猎犬繁育基地刊登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能背下广告的内容,仿佛看到浣熊猎犬的模样,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爱抚起它来。杂志被抛到脑后,我静静陷入深思。

一个刚满十一岁男孩子追逐令他狂欢的梦。可见比利对猎犬的痴迷与渴望。之后,他为了得到猎犬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对别人来说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呀。为了梦想,他非常努力地赚钱:10美分是帮爷爷跑腿得来的;十三美分是他把蚯蚓卖给钓鱼人换来的;为了十美分他的手脚出了血泡;为了15美分他辛苦打猎.......就这样攒了整整两个年头,就如书中所说:一个年头过去了,又一个年头慢慢过去,漫长的艰苦努力宣告结束,令人高兴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我成功了,我挣了五十美元!我一边数一边哭,不知道自己数了多少遍。两个年头是多么漫长的日子,比利从没有放弃,经历了这么多终于赚来50美元,因为他心中有一个困难遥远又美好的梦想购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见到自己辛苦得到的小猎犬,一定会很高兴吧!人啊,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必然会呈现美丽的光辉。

勇高大的形象

在那这之前,我从未去地镇上,但是我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的右边,伊利诺伊河在左侧,铁路和伊利诺伊河交汇的不远处就是我去的地方。

从未到过镇里去的比利竟然决定自己去取猎犬,那该有多么了不起。一个孩子单独去城里,确实是件勇敢的事。比利瞒着家人,带着粮食,足足走了三十二英里才到取猎犬的地方!三十二英里,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迈着一双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险也接踵而来。别人的欺侮嘲笑,他勇敢面对;山狮的侵扰,他勇敢面对;在山里独自过夜,他勇敢面对。一个小小年纪的男孩,竟有这么大的胆子,真令我不可思议。人哪,只要拥有勇者之心,就会变得高大起来。

拼无穷的动力

不管你有多高大,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我要行动了!我要砍倒你,哪怕花一年功夫也在所不惜。

就单单这么一棵树,就因为这棵树上有只浣熊,比利竟花费了如此大的精力。为什么呢?因为猎犬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也要遵守和猎犬之间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它们完成了任务,现轮到我了。因此,他竟然每日每夜不睡觉,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就两手一把斧,砍得手都起水泡。腰疼得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胸闷,肺部似乎在燃烧,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后,大树终于砍倒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就这样苦干了两天,比利赢来了第一张浣熊皮。比利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拼搏,终于把树砍倒了。比利那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已经从砍树的过程中被充分的刻化出来了。就是那一股子拼劲让男孩拥有无穷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丽

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从领回来小猎犬那天开始,三人就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将小猎犬领回来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时刻准备着为心爱的猎犬献出自己的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爱已经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活动中,比利又遇到了山狮。而那一次,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那么深沉和美好。那美好的爱恋、无私的付出都将存入比利的内心世界。对于比利来说,那一段回忆是何等美妙啊!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爱是永恒的。

读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思绪万千:主人公所拥有的梦想、勇敢、拼搏和爱心令人敬畏,深入了我的心,使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受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而在我的生活中,我已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梦想,应当去追求才会实现;对于某种困难,应当去勇敢面对;对于很遥远的事情,应当努力拼搏;对于人和动物,更应该用爱交流。这种生活才会像比利的生活一般美好。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2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威尔逊·罗尔斯的知名作品——《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书里写的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传奇故事。 在奥沙克山区,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两只浣熊猎犬,他凭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出色的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猎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威尔逊·罗尔斯的这个故事不仅让我明白了死亡的意义,死是人生命中的一个过程和阶段,我们应当坦然地面对死亡;还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凭着勇气和坚持才能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以诚实、勇气与坚持来面对自己的学习与生活,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通往直前,要相信自己,通过努力与坚持定能克服困难。

主人公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3

星期天的早上,我和妈妈一起来到新华书店,在三年级寒假推荐的好书里,最吸引我注意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的家里很穷买不起猎犬。有一天,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比利每天到河边抓小虾和小鱼卖给钓鱼的人,他还到黑莓丛和山里去找野果做成汁卖给爷爷。经过两年的时间比利终于买到了猎犬。而我却没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

书中的两只猎犬忠诚、老实陪伴着比利抓浣熊,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书的结尾让我很伤心,浣熊猎犬和比利遇到了危险,勇敢的猎犬为了保护小主人,其中一只失去了生命,还有一只猎犬因为失去同伴也伤心地死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猎犬对人类是那么友好、忠诚,而猎犬之间也有那么深厚的友谊。这里的小男孩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只要有目标就努力追求,只有真诚地付出总有回报。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4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周记500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故事。小男孩名叫比利,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是,爸爸说:我们没有钱,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再买。妈妈说:你太小,不能拿猎枪,二十岁才能拿猎枪。比利想:那只有我私自出马了。比利有时候将收集的一些东西卖给他爷爷,有时候把自己制作的熟食卖给钓鱼人,每次钓鱼人都要买,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了两年,终于有了五十美元。两只浣熊猎犬四十美元,然后他又买了一双十美元的鞋,正好花完。为了训练两只猎犬,他找爷爷学了一个本领:布置圈套。过了几天,他终于看到浣熊进了圈套,然后,比利把浣熊皮挂在木头杆上,训练猎犬。又过了两个月,比利参加了捕猎大赛,获得了金奖杯。有一天,比利遭遇恶狮,两只浣熊猎犬帮忙抵抗,却同归于尽,比利把猎犬的尸体埋葬了。几天后,两只猎犬的坟墓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带给比利无尽的怀念和童年回忆。

我觉得两只浣熊猎犬真厉害。它们非常坚持,抓住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不管浣熊鬼的躲避技术多高超,还是会落入两只猎犬的锋利爪掌之中。它们能力超强,竟然小猎犬获得了金奖杯。而且如此英勇,为了保比利,两只猎犬献出了自己珍贵的小生命,打败了邪恶的猛狮。

现在开始,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的神圣书名:《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5

我喜欢黑色,因为它简单,朴素,却又透露一种不平凡的美;我也喜欢白色,因为它纯净,简单,却又给人一种从容而优雅的感觉。当这两种简简单单的颜色触碰到一起时,一黑一白,一黑一白,就这样整齐的排列在马路上,立刻,一道亮丽的风景出现了。

其实很简单,很普通,但却是格外的顺眼。它像斑马背上的条纹,就这样斑马线,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第一个印象。

小时候,我们家并不是住在很中心的地方。街上车辆不多,只有少数的人来往。于是,每当我走在斑马线上时,我都会把那黑白的条纹当成钢琴上的琴键,然后翩然走过,嘴里还哼着《小星星》的旋律。从此,我就爱上了这种感觉。每当我站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时,独自一人行走在斑马线上时,我仿佛就真的站在了一架巨大的钢琴上面,指尖轻点,哼着一首歌,沉醉其中

就这样过了几年,突然来了消息,要搬家。我懵了,当我再一次来到街上时,再一次面对那斑马线时,以往的欢悦再无,两行泪水滑过脸颊

新家很大,装修也很漂亮,都是我喜欢的风格。但当我站在大街上时,看着熟悉的斑马线,刚想迈出一步时,一辆汽车嚣张地呼啸而过。我收住了脚步,望着嘈杂的大街,轻轻闭上了眼。我感到我的钢琴梦正随着那呼啸的汽车和扬起的尘土,渐渐远去,远去

好像是因为G20吧,礼让斑马线由此而出。一辆辆汽车不再嚣张,而是乖巧的停在了斑马线前。当我以为我的钢琴梦终于可以再次实现时,那昔日的斑马线却已不知去处

老天似乎很爱和人开玩笑。当我静静的看着斑马线一点一点被染红时,我的眼前并不是那片红色,而是梦的光芒越来越弱,越来越弱

我坦然的接受了这一切,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好像只是谁把琴键染成了红色,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G20过去了,但礼让斑马线却留了下来,跟着留下的,还有那鲜红的斑马线。站在马路边,挽着妈妈手,走上斑马线。汽车都自觉的停了下来,斑马线上无比宽敞,我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度过那条斑马线的,但当我站在马路对岸,回头,看到的是一片红色。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开,心中有些迷茫,对于那红色斑马线,我竟觉得不是那么刺眼了。

直到妈妈告诉我:红色斑马线是为了提醒司机注意行人,更好地避让,减少交通事故,真的挺好的!我浑身一个激灵,望了望远处鲜艳的红色的斑马线,一位老人正走在上面,一辆辆汽车正整整齐齐的停在斑马线旁,那场面竟是那样和谐收回目光,嘴角轻轻牵起一个微笑,嗯,挺好的,确实挺好的!

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只不过琴键变成了红色,不过更有特色了,不是吗?我笑了,指尖轻点,还是那旋律: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6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作文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7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书讲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国奥沙克山区一个美丽的峡谷中,他最大的心愿是得到一对猎犬。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依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攒钱终于买来了他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与两条猎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比利不轻言放弃的故事,不由让我想起了学打篮球的事。

打篮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体育运动项目,爸爸妈妈希望我通过锻炼快点长高,于是为我报了篮球课。一开始,我天真地认为打篮球只不过是去随便打打比赛,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节课后不禁“大失所望”,教练说先要热身半小时,休息5-10分钟,再运球30分钟,然后打比赛30分钟,最后是沿着球场跑上10圈。这就是我们一节课的内容。

第一节课,我们的热身是从一个小游戏开始的,名字叫“运球抓人”。需要一只手运球,一只手抓人。首先轮到我来抓,我是这里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们一个个东躲xx跑到我前面引诱我,一会又走到我身后吓唬我,他们就像一条条灵活的鱼在水里游动,我怎么也抓不住他们。我又气又恼,心里直埋怨教练为什么不给我安排到新生班里,简直不想再学了。这时我眼前浮现出《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比利用了两年时间才攒到50美元买猎犬的情景,而我却连一个多小时的运动都想放弃不做,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于是咬咬牙坚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时间,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解了口渴。这时,我却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这里有张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脚趾处也传来了一阵痛楚,原来经过刚才的热身,我的脚趾上居然起了一个大水泡。短暂的休息时间在教练的口哨声中很快结束了,我一跑脚趾头上的疼痛就一阵阵向我袭来,教练却责备我偷懒。我心里有委屈又恼火,明明事出有因,却被人误会。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样嘛,不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运动而已,我一定可以挺过去的。这样为自己一打气,似乎脚上也不再像刚才那么疼了。

到了打比赛的时间,脚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准备和教练说自己脚上已经长了一个大水泡,比赛不参加,让我在一边休息观赛。话到嘴边,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对猎犬的经历。我想他当时遇到的困难比我难多了,但他还是没有轻易放弃,难道打篮球这点小事就能难倒我吗?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坚持并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练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节就一次次鼓励我坚持下去。当教练宣布我们以四比三的成绩打败对方时,我兴奋地大声叫了出来,没想到我不仅坚持下来,还在比赛中为我们队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记了脚上的疼痛。

比利靠坚持和努力工作换来了心爱的猎犬,每当我遇到困难想退缩的时候,我便会想起他,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给我无穷的力量和勇气!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8

妈妈送给我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不大,厚厚的,封面上一个小男孩抚摸着两只棕色的猎犬,他们的身旁的开满了鲜花,其中还有一种红色的羽毛般的草,特别茂盛。我打开书细细看起来,刚看了个开头,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主人公小男孩比利,他非常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他强烈的恋狗情结和贫穷的家境使他决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赚钱买狗。夏天,他把捕捉来的鱼虾、采摘的'蔬菜、烤熟的玉米卖给钓鱼人,采集浆果卖给开杂货店的爷爷;冬天他用爸爸送给他的三只捕兽夹,捕捉小动物,剥下皮毛卖给皮革商人。就这样,比利靠着顽强的信念,坚韧不拔的毅力,不畏艰辛地劳动着,一美分一美分地积攒着,整整用了两年漫长而艰苦的时间,终于凑够了五十美元,买到了两只梦寐以求的红骨浣熊猎犬。看到这里,我对比利肃然起敬,他和我年龄相仿,却能不依靠任何人的帮助,不怕吃苦不怕受罪,用超出常人的毅力和勇气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是多么了不起啊!我想到了自己,我想要什么都只会向父母开口要,从来没有想过,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如果爸爸妈妈不答应,我还撒娇耍赖,乱发脾气,只有满足我的要求,才破涕为笑。和比利的爱心、勇气、坚忍相比,我的任性、娇气、懦弱是多么可笑和渺小,让我既感慨又羞愧啊……

比利独自进城到车站取回两只猎犬,给它们取了名字,公狗叫老丹,母狗叫小安。比利精心地喂养并训练它们。第一次捕捉浣熊时,老丹和小安把浣熊赶上了一棵巨大的枫树,为了信守与猎犬的约定,比利鼓起勇气,凭着顽强的毅力,一连砍了三天,才把巨树砍倒,捕获了第一只浣熊,也收获了老丹和小安对他的信任。他们形影不离,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冒险而充满乐趣的美好时光,结下了矢志不渝的深厚友情。看到这儿,我更加崇拜比利了,他真是是一个诚实守信、有责任心的人,也感受到诚信是人很重要、很宝贵的品质,只有诚信的人才能获得真诚的友情。当看到勇敢的老丹和机智的小安,与比利配合默契,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时,我既高兴又兴奋,和比利一样为这两条了不起的猎犬而自豪。

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凶恶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英勇无畏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受重伤不治身亡,情深意重的小安不愿独活,绝食而亡,死在老丹坟墓上。看到这儿,我忍不住潸然泪下,我深切地感受到比利失去两位挚友,心如刀割般的悲痛。我真恨作者威尔逊,为什么把老丹和小安写得如此聪明可爱、英勇无畏、深情忠诚,而当我深深地爱上它们时,却又让它们就这样死去……

故事到了尾声,比利全家要搬去镇上,在去老丹和小安坟墓前告别时,他惊讶地发现,坟墓上竟然长出了漂亮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突然明白,老丹和小安就是带给他快乐和幸福的天使……

我合上书,凝视着书的封面,比利抚摸着老丹和小安,老丹和小安亲昵地看着比利,两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就挺立在他们身边,诉说着这个引人入胜、感人至深的,让我领悟到勇气、毅力、拼搏、责任、友情的故事。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篇9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读书,在炎炎的日子,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的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书上一个小男孩抱着两只棕色的小狗,看到这幅画面我已经被它深深的迷住了,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穷孩子比利十岁时就患上了恋狗情结,整天都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没有钱只能爱莫能助,于是,比利学会了自己赚钱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了赚钱他不顾一切,他用铁丝做成铁网捕捉小鱼小虾和自己种蔬菜来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莓丛里穿梭,手脚都磨出了血泡,把果子卖给了,就这样比利的钱一天比一天多,终于,两年后他存够了钱,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佩服,小小的年纪居然有这么顽强的毅力,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男孩比利得到了两只小猎犬,一只叫老丹一只叫小安,比利与它们形影不离,老丹和小安还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和一个金杯,然而在一次捕捉浣熊的狩猎中,忠诚的老丹和小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小主人。

读到最后一页我深有感悟,老丹和小安的忠诚令人敬佩,所以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希望大家能爱护。同时,我也很钦佩比利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心愿,不畏困难,坚持奋斗,直到完成心愿为止,我们也应该要有比利一样的精神。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系列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优秀的绵羊读后感系列,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 篇1

作者反复强调的观点是象牙塔里大学生最需要学会的是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我周围的现实生活中确确实实存在这方面教育与引导的缺失。我无法确切描述我看这本书的想法。对所谓精英学生的新的思考方式,还有现在所处环境的批判?

作者描写的群体是精英学校的学生,与我现在的学校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他们每个人都像一只平静水面上的鸭子看似云淡风轻水底下一个个都在拼命发力,(米奇看似什么都不学习但实际上每天晚上学到秃头)优秀的gpa,各类擅长的运动,国际义工货支教经历等各种外在的“优秀的标准”让学生陷入一种功利追求的病态怪圈,而没有关注,内在的,自己真正该思考的东西。作者批判名校生产出来一批流水线上的相同的“优秀的学生”,

但是,反观自己的生活,更应该批判的是我们这种绝大多数高不成低不就的学校,绞尽脑汁提高自己的排名却完全忽视学生的教育,学生为学校服务,每隔几天就不同层极统计各种不同四六级成绩获奖证书等为系里院里答辩所谓争荣誉的指标,发下来的钱没有投在最需要的基础设施上例如建自习室开水房等基础设施而是搞一些莫名其妙的活动等等,整个学校的悲哀,抑或很多大学的悲哀。作者说要有自己的思考,学会批判整个体系,如何能改变这种现状,让后辈少走弯路?如何认清这种社会的现状并且推翻重建?也许想历史书上说的一样,这是一个漫长而且注定激荡的过程。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 篇2

阅读此书,从另一个角度跳出来审视自己曾经接受的教育,自我多次被利刃剖析,“书籍就像一把斧子,为我们结冰的内心海洋开出一条道路”,摘抄一些感触较深的观点,作此笔记:

自我:

1.从你出生开始,你的所见所闻,包括现实故事、虚幻神话、固有认知、价值观和神圣的语言等已经形成了你的思维方式和对世界的感知,你的灵魂就是你生活的一面镜子。

2.济慈所定义的“灵魂”指的是,在这个世界上的自己,一个道德、理智、感知和情感所构成的完整的个体。

3.世界上的痛楚和困难对培养人的理智并铸就灵魂是必要的。

4.与生俱来的思维,只有在经历了反思、内视并建立起思想和内心的交流及理想与现实的桥梁,我们才成为一个独特的、具有灵魂的个体。

5.自我意识是一个极其私密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你能找到自己的力量、安全感、自主、创造力和快乐。

6.人之所以有意思,是因为他大量阅读,习惯思考,放缓脚步,投入深度对话,并为自己创建了一个丰满的内心世界。

7.我们知道了自己并非世界中心,他人并非为我而存在。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尊严和对世界的认识

教育:

8.教育是一种自我疗伤。

9.“教育”的拉丁语本意是“激发”。教师工作的本质是激发并唤醒潜伏在每个学生体内处于睡眠状态的能量。

10.高等教育下太多的灵魂,按部就班的生活,缺乏新生活的想象力,在内心深处,也缺乏勇气和自由来创造自己的道路。

11.苏格拉底认为,教学就是帮助个体重新认识自己的真正追求。应该在性格定型阶段初步了解生命更大的方向和意义;大学更应该关注学生作为人的成长需求,其次才是特定领域的能力培养;大学应当能够引导学生自己解答有关生命的重要问题;或者能够给予学生空间和时间思考人生的问题,并能够获得相应的词汇来交流分享,但是这也正是今天的大学所缺失的。

12.我们在大学的大部分所学必然后慢慢淡忘,剩余的部分其实就是你自己。

13.大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工作,而是经历教育。

14.不论是讨论大学的目的,建立自我的重要性,独立精神的价值还是勇于面对风险的态度,我们都无法忽略一个大前提——现实。

15.一个致力于铲除不快乐或者任何不满的体系实际上就是反乌托邦。每个人生活中必然有不愉快之事,尤其是年轻人的生活,而且不快的经历是任何个人、机构乃至社会转型进步的基石。只有当你的内心或者灵魂感受到现在的自我和追求的自我之间的差距时,变化才会随之产生。

16.你不仅仅学会思考,而且要学会不同的思考方式。你也许会从心理学的角度了解人类行为特点,但你也会从文学的角度去体会人类行为。你也许会先从哲学的角度认识现实,但你也会从数学或物理的角度思考现实。通过诸多角度的比较,你的头脑才会变得更加敏锐,更加灵活;你也因此变得更加善于质疑,思想更加严谨。最重要的是,你学会了自我引导。

17.新人类应具备的素质包括“学识的广度、跨学科文化知识、信息敏感度以及待人处事的灵活度”。另外,“终生学习能力、持续成长和创新的态度”是不可缺少的。

18.大学是完全属于你自己的,大学代表着人生一次机会,善待这次机会,不要着急去成为自己心中早已计划好的那个人,而是成为你自己从未遇见的那个人,遇见那个更好的自己!做到这点,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你就读的学校,而是你自己本身。

生活:

19.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份工作,但每个人更需要懂得生活。

20.选择做一些即使没有外在奖励你也会选择做的事情,选择做一些你可以废寝忘食专注去做的事情;做你最喜欢的事,不是你认为自己喜欢或者应该喜欢的,而是你的真爱。

21.在满足基础物质条件之上,一个人的幸福感来自健康的社交圈以及从事有意义的工作。

22.我们在阅读文章或者欣赏艺术品时,最关键的问题不是我是否看明白了,而是该篇文章或该件艺术品是否能引起我的共鸣,从而帮助我更懂得自己。

23.人就是社交体,每个人的幸福来自他发挥出个人的能力之时。

24.一个人,只有不知道自己的路将伸向何方的时候,他才能到达顶峰,从另一个角度思考,当你试图拒绝不确定性,那么你就拒绝了生命的意义。

25.如果你未曾放弃什么,那根本就谈不上精神勇气。挫折、牺牲、内心挣扎、出师不利、走弯路、与家人和朋友之间的矛盾等,这些才算是真正意义上走向独立的特征。只有通过,才是真实的。

26.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子弟所面临的内在矛盾比他人要强烈得多,而且犯错的空间也比他人小得多。

27.平时生活朴素本身就是一种自由,因为你能更适应简单的生活。

28.绝对不要为你的一辈子做好计划,因为人的变化在两三年内都是巨大的,而且时刻会产生新的想法;你真正可以做到的是,想好现在要做什么。

用一句话做总结:“做自己喜欢的事本来就是一碗实用性极高的鸡汤”。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 篇3

不优秀绵羊的教育

教育的定义

“教育是当你忘记了所学的一切之后所存活下来的那一部分。”

虽然这是一种通俗的定义,但提出此观点的哈佛大学前校长詹姆斯·B.柯南特的初衷是严肃的:我们在大学的大部分所学必然会慢慢淡忘,剩余的部分其实就是你自己。

想起研一上学期的线代教授,她说:“大学的更多的教会一种生活方式,教会一种学习能力,教会一种思考方式。

教育”的拉丁语本意是“激发”。教师工作的本质是激发并唤醒潜伏在每个学生体内处于睡眠状态的能量。

分析教育的劣势面

家长:只希望提高孩子GPA或SAT的“顾客”,不止有虎妈猫爸的“直升机式父母”,还有宠溺孩子自由的父母。

孩子:只能全力以赴的营造“完美小孩”的面具,一张可以藏起真实自我的面具。心理上焦虑,心态上出现极端自卑和自负。保留着完美主义的形态,但内心却经受不住任何微小失败的打击。

学校:高中的学校,面对顾客的施压,只能“奉上”所谓的升学经验。而本该教授学生教育意义的大学,被学校排名牵制,一个个都是打着幌子的职业技校。

教育的“特权堡垒”

在读《美国简明史》时,我哀叹中国富豪为什么不向高校捐款资助教育。在这本书里,我得到一个反面的答案。在高校院校里,依靠父母捐款也是一种加分政策。反而,是一种特权。

和中国一样,精英阶层的父母,在进行孩子教育时,花费的时间和金钱要远高于普通家庭。

不优秀绵羊的现状

〖如果只是想看教育意义内涵的书友,不用专门购买此书。书后面几个章节更多从精英阶层分析落笔〗

沉迷网络和手游似乎也是大学教育的难题。老师们的学生时代里,同学探讨学术艺术等问题,俨然是家常便饭。但是网络的不发达,仪器的非高精尖,这也是难以进步的问题。现在学生正确适当使用网络,也是自我提升的关键。

放弃手游,放弃刷微博,开发精神创造力!

这里的“精神”并非“精神面貌”,不存在对与错,“精神想象力”意指一个人有能力摆脱固有的生活方式,以最大尺度去想象所有的可能性,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

大学除了学习,还剩下什么?

是社交。为了更好的简历表,为了结交不同系院的朋友们,绵羊们在忙碌。

这些“量化的美德”无非就是可以在大学申请表上体现出来的那些东西。总而言之,我们并非应试教育,而是应试而活。

那学习呢,期末的突击,作业的应付,和老师之间似乎只有填写评价表的关系。

这些现状的原因,是在于学生么?

错的不仅仅是学生,错的可以说是负责高校的教育。

教育的意义

学生层面

大学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最核心的能力是学会分析他人的观点并阐述自己的观点。真正的教育的首要责任是教会人类把自己从以讹传讹所形成的常识中解救出来,先要认清它,其次质疑它,最后从新的角度思考它,而不是被“常识”这匹蒙着眼睛的野马拉着跑。

学校里学不到的,绵羊们可以这么尝试!

我们的核心问题是一个人的内心自由度。你在20多岁所能够承受的不确定性的程度以及能够管理的财富取决于你是谁。

对每个人来说,大学只是“找到自我”的一个开端,“找到自我”的本意是在校园的框架之外认识自己。课外活动、暑期工作和实习都是不够的,因为投入成本不高,经历有限,且选择性较窄。做出决定要为自己的生活负责,并非仅仅是个答案,而是一系列问题的开始。寻找答案的唯一途径就是付出行动。

让自己保持多元化,我呼吁大学生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尽可能地尝试更多的新事物,避免只专注于自己原有的兴趣领域。

其实,一个人的深度和广度并不矛盾。社会的变化性和复杂性,已经不再是那个要求我们仅仅掌握技术就可以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采用多元应对呢?

总之,这本书,让我从教育角度更立体的认识美国,也让我明白自己总是使用理科思维思考问题的欠缺。作者是幸运的,学习到自己喜爱的英国文学。我佩服的是作者对经典作品的分析力度。但是,这本书内容拼凑类似于博客,很散乱。作者只分析的优秀的精英层里的绵羊。所以去掉一星。

最后的思考,如果有答案,我会更新。

我们似乎过度关注团体的和谐与一致性,有意回避容易引发我们内心以及彼此之间痛楚的事由,极力反对任何冒犯行为、排他行为、冲突以及诸多作为人类应该经历的现实。最终,我们的下一代成了一群没有棱角的新生儿,毫无斗志可言。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 篇4

《优秀的绵羊》一书在第五章大学的使命中说,大学承担的责任首先是教给学生如何思考。如果你在大学毕业时还没学会真正的思考,那么毕业之后成功概率就更低了。

毕业八年了,大学之于我是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只不过在填志愿的那个雨夜,受不了我妈的絮叨和眼泪,把高考志愿草稿撕了,直接点兵点将了一所石家庄的学校。而我妈的重点是离她近,至于我上什么样的大学,学什么样的专业,考试成绩怎么样,出来找什么样的工作,过得快乐不快乐,一概不追究。记得那晚我还偷喝了几口我爸的高粱酒以祭奠我那咔嚓就断了的大兴安岭护林员梦。“一脚迈进七台河,进了一百多大围脖。本想赚它几百块,没想赔了五百多。”这首打油诗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地方就在我脑海里嗖的一下消失了。

来说说我点兵点将点中的大学吧,民营,专科,我是第二届学生,全校师生500人,我去的时候学校里都是土,还有土生土长的草,一人多高,每晚免费的演唱会——蛐蛐和蝈蝈的。后来在得知我比它录取分数线高了300多分时,我想辍学回家了。不是优秀院校,没有压力,专业课也无可挑剔,不是因为完美而是因为没有,大学前两年没有专业课,以至于把我们对外汉语教育的十几个人跟学前教育一个班,然后分到了英语系,甚至班里还有几个五年制的未成年。最后一年,我忍受不了去实习了,学校却开得全是专业课,于是悲催的边实习边学习专业课。最后考试居然也过了。代价就是,大学,我不知道我学了点啥。大学那几年的事情我甚至都不记得很清楚。

整个大学,我除了文学社啥社团也没参加,就是这个文学社还是走了后门,一大学同学看我什么社团也没参加直接拉我进去的,我还在文学社的纸篓里发现了我投稿的三首小诗。文学社里我负责社会版,我的弱项,可是我发现文学社基本没有什么活动,爬了一次山,出了一期刊物,大二时有大一新生来,帮忙申了一次稿。

细细回想,我的大学是高中的延续,周一到周六上课,不让出学校门,周日休息一天。而我特别讨厌这样的不自由。翻过墙逃过课,网吧通宵睡觉过,一整天混在河北师范大学里装人家学校的学生。

可就是这样一个不优秀的我,依然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去思考。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高中时想不明白的问题大学三年依然没有想通。甚至把我带入了一个懒散随大流的世界里。

可见,不会思考,缺乏指引,不能建立自我,不仅仅发生在那些精英学校里的这些优秀的学生身上,每一个大学生都存在着这样的一个问题。大学也没有帮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甚至有些学校都没有引导。它把我们招进来了,就像抓了一些绵羊——只符合考试分数的绵羊,往这个叫做大学的笼子里一放,然后任其自生自灭。

很高兴遇到《优秀的绵羊》这本书,虽然我还不够优秀,但是通过阅读这本书,审视自己,找到了自己在自我教育中的缺失。可喜可贺,我的大学好像白白虚度了光阴,而在毕业八年后,我却愿意去深入的研究自己,思考一下自己的人生,让消失的大学回来。

如果你像我一样度过了大学的时光,但是回过头来却发现大学什么都没有教给你,你的生活还是一团糟,这本书会帮你修复过去的缺失。如果你即将步入大学,对大学的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好奇,这本书会让你发现大学的真谛。如果你是一位宝妈一位宝爸,家里有孩子需要教育,这本书会带给你更多的教育思考。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 篇5

有一定启发的书,作者描述了当前美国精英教育的弊端,从录取筛选流程的不公,到学校教师教育的缺失,到精英们拼成绩为了最后的一纸文凭和耀眼的工作头衔的畸形竞争,最终我们培养出了一批聪明、富有天分、斗志昂扬,但同时又充满焦虑、胆小怕事、害怕失败、对未来一片迷茫又极度缺乏好奇心和目标感的精英。

作者推崇的是博雅教育,关注个人存在的价值和使命,和医生、律师、投行、咨询等职业无关。它注重对知识的追根溯源,学生不是去接受、吸收知识,而是对新旧知识的思辨。面对信息,我们要学会分析背后的逻辑,分析他人观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大学应该教会我们如何思考,如何了解生命更大方向和意义。学校要做的是,不断地向学生提问,而且问得最多的问题应该是他们到底追求什么。苏格拉底认为,教学就是帮助个体重新认识自己的真正追求。

几个建议:

学会思考,做自己喜欢的事,坦然面对失败,找到自己的价值和使命

1.大学的首要目的是教会学生思考

【我的反思】如何养成思考的习惯:对发生的事情/现存的制度追根溯源,这件事情发生背后的人的动机是什么,为什么他会这样做/这样说,对方的目的是什么,需求和期望是什么。对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问自己5*why,把思考能够变成自己的本能:刻意练习+重复+奖惩措施

多学科+反思(除了自己经验以外,也要看看其他人做得好和做得不好,通过别人痛苦的经验来提升自己)+模型(思维实验)

2.真正的自信是不管他人试图给你灌输了什么理念,自己都始终坚信“我”的价值远远超于成绩,真正的自信是自己决定了什么是成功。

【我的思考】真正的自信是坚信自己的价值,向上不谄媚,向下不看低。自己决定什么是成功,不被外界评价所影响。

3.意义在于你在做什么,而不是你是什么。

【我的思考】你是什么不重要,你在做什么,你给社会/他人带来了多大的价值才重要,价值越大,意义越大!

4.一直成功(即从未失败)并不是能力的体现,而是脆弱的表现,因为出于害怕失败,个体往往放弃一些本来能够造就他成就自己的机会。

【我的思考】终于理解了之前TED讲vulnerability的一个演讲,不要害怕失败,失败才能造就更大的成功。

作者批判了精英教育的很多弊端,但没有反思精英教育存在的原因,为什么美国精英教育会演变成当前的样子?

从学校录取标准/流程的角度来说:一、可以提供捐款、家庭条件极其优越的学生是一定会被录取的;二、拥有某方面专才/天才也是一定会被录取;三、国家运动员资格证/体育生,也有优先录取资格。因为美国的私立学校的本质是企业,企业要存在,必须要盈利,那么第一条,可以成为收入的一个途径;第二条,专才/天才很有可能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或者某些名声能引起巨大社会效应,这就是免费的广告,何乐而不为?第三条,运动员资格,美国高校会有很多体育竞技,这种就是完美地广告时刻,所以运动员也是优先录取。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 篇6

关于大学教育的批判鞭策入里,有很多见解不只适用于常青藤校(不然俺也没权利妄加评论了),也不只适用于美国。尤其在书里谈教育的意义,职业的意义,甚至人生的意义,说得太棒了。在谈精英教育之外,还把话题引向精英社会阶层带来的美国社会固化,以及美国政治治理体系僵化的问题。前段时间希拉里的负面新闻,美国上流社会巨款上名校的话题,也侧面应征了作者的判断。能看出来书里有不少来自师生谈话或是朋友家宴聊天碰撞出的观点,real羡慕一波。可惜批判很深很嗨,出招很难。

我想,难出招的原因恐怕是我们正处在伴随着经济增长而带来的全球性社会结构固化过程中,大学教育里凸显的问题,比如不注重探索生命意义,而更注重技校性质的技能培养,让最优秀的大脑们从众扎堆金领行业等等,其实正是来自新社会结构的需求,他们需要一批固化的、家族式延续的、在社会规则中极度焦虑的精英,做好代理人角色。这样的群体与其说是绵羊,不如说是在航行的船舰周围,离船最近的海豚们。

作者恐怕也有此意,所以在最后,给出的招是走向民主治理的大变革。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 篇7

读《优秀的绵羊》有感1000字:

一听到这个书名,我心里是茫然的,打开首页,才知道“绵羊”原来指的是那些名校中的高材生,出校以来已经很久没有认真的读完过一本书啦,而且很多时候也就是读过就忘过啦,所以vilma一发出书单约读我迟迟都没敢报名。

这次约读,我心里是既紧张又迫切,紧张的是一拿书就打瞌睡的人20天能读完吗?更何况还要记笔记,写读后感(从小最怕的就是这些,看看故事情节可以,写读后感头疼);很多时候感觉自己是书到用时方恨少,特别是跟书店朋友们接触以来,迫切的觉得自己肚子里的东西太少,更觉得货源的缺乏。

《优秀的绵羊》是一位耶鲁大学教授对美国常春藤精英教育的反思,一本颠覆美国中上阶层价值观的警世之作!

全书围绕“需要思考什么”和“想要思考什么”展开。其实很多时候不光是大学生,就是我们很多成年人也一样很迷茫。大部分人都是在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慢慢找到自我。

作家拉拉·加林斯基倡导以寻找“意义”为出发点,询问自己“什么事情会触动你?”或者“什么能让你产生共鸣?”

他说“意义在于你在做什么,而不是你是什么”,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就像游泳教练这个工作,我一直引以为傲,真的,很多人身体已经出现了问题,医生告诉他们游泳可以帮助恢复,还有好多孩子从怕水、不敢放手到最后突破自我,开心快乐的在水中嬉戏玩耍!更何况游泳同时还是一项求生技能呢!

还有就是加林斯基的那句话让我重新定义了我分享汉后阿胶糕这件事。我当初的本意是自己和家人调理身体,而现在我觉得我在分享的同时更需要做的是传递我们中国传统中医的养生理念。咱们的父辈们,或者就我们这一代人吧,很多人熬夜,加班,每每等到有病了,或者说是身体已经出现种种迹象了才想起来要去医院,才悔不当初,我深有体会。

我的爸爸妈妈就是毁于陈旧的观念。妈妈20年前由于肺癌早早离我们而去,她的起因就是一个小小的感冒症状,爸爸因为胃癌10年前也撒手人间,当初我每天跟他电话沟通,结果后来劝通了却也晚了,所以预防大于治疗,治未病,这是我们国人目前比较急于转变的一个观念。

非标抱歉,我的书还没读完,今天就分享这些,不过我也深刻体会到读书的重要性,不但这本书我会坚持读完,而且以后我也会坚持每一期书单都约,增加自己的阅读量,哪怕一页一页的啃那也值,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