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

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这本小说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这头狼是由人抚养的狼,那么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头母狼,而小说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若尔盖的大草原上,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于是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在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习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格林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3

看这个片,最好不要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它,因为它也许无法像大片那样去取悦你,满足你的感官。若以纪录片的真实去看,并思考,可能会对你有所触动并激发新思维,可能比较适合小众。

片中的格林是真实的狼,非电影虚构,大部分镜头采取纪实方式,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导演和主人公的对话偶尔会抖几个小包袱娱乐下。

片中的格林(狼)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兽性的野兽,它有自己的感情,记记忆和灵性,懂得感恩,甚至还很聪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动,格林做的种.种举动不觉间让人动容。

大的环境让狼遭到超多屠杀,数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渐困难,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并未得到真正的关注和有效的保护。

此片也许会让你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微妙关系,生物链等问题,同时也反应了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狼的捕猎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并非滥杀无辜,更比不上人的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让人不禁心中一动:“我看到格林的眼中并不是我要杀。而是我要活”,也许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实。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对狼的负面印象来自于书本上的故事,并未深入的去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

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灵。

看过以后也许你会对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能够使人认识真实世界,并启发新思维进而想努力改变的片子,即是好片,另外看到一些人直接差评,故给5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4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5

尊重生命,敬畏自然

------读《重返狼群》有感

提到草原,我不禁联想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说起狼,我马上想到虽然充满智慧却又不失凶残。直到这个暑假,我读了李微漪的一套《重返狼群》,对草原和狼才有了全新的认识。

若尔盖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刚生完六只狼崽。公狼出去猎食养育妻儿。可是,草原上的野牛野羊早被人类猎杀了,只有牧民家的羊圈里还有可养活全家的食物。公狼冒险去偷羊,却被牧民的狼夹子夹住了前爪。为了逃生,它忍痛咬断了受伤的狼爪。但是逃命途中依然被牧民和聪明的藏獒循迹追踪。公狼无比英勇,它咬死了藏獒却最终不敌人类。公狼死后,一方面,母狼独自养活六只小狼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她疯狂实施复仇计划:她极尽挑衅,白天闯进牧场袭击羊群,夜晚在公狼被杀的地方哀嗥。有经验的猎人和牧民用各种办法对抗抓捕母狼。猎人给肉投毒引诱母狼来吃,这样母狼死后猎人可以得到一张完整的狼皮。中了毒的母狼临死前回到狼窝,挨个舔六只还没睁眼看过“爸爸妈妈”的小狼,那是一个母亲对孩子最后的告别。她一声一声哀嗥喷血,然后咬破自己的狼皮不让人类得逞……

公狼母狼都死了,他们的孩子怎么样了?李微漪费尽艰辛找到狼崽。庆幸的是,虽然五天没吃没喝,虽然还没有睁开过双眼,仍然有一只坚强勇敢又聪明的小狼崽靠本能活了下来---这就是那只叫后来被取名“格林”的小狼。

李微漪把饼干渣含化和着牦牛奶捧在手心里喂格林。狼牙咬破了她的手心,她戴上皮手套继续喂食;吃撑肚子的小狼不会排便引起发烧,李微漪用毛巾擦拭小狼的肛门,轻轻揉格林的肚子助她排便。她像妈妈一样照顾着格林,把它搂在怀里。可是,李微漪要回到城市,小狼能和她一起在城市里生存吗?格林和宠物狗的较量,格林对电梯的恐惧,格林和李微漪第一次走失,格林第一次吃活鸡……格林在城市里遇到了哪些问题?“狼妈”李微漪为什么又带着格林回到了草原?小狼怎样智胜藏獒?它又是怎样重新适应草原生活的呢?

翻开《重返狼群》你会了解到令人难以置信的草原动物传奇:你会看到几个月大的格林会开电视用遥控器选动物频道;你会看到格林吃羊吃兔的时候总会给“狼妈”留一条后腿;你会看到格林日夜守候生病的李微漪,甚至从地下刨出私藏的野兔喂“狼妈”;你会看到格林拼死血战三条大藏狗保护“狼妈”;你会看到大雪封路段断粮断援,格林日夜狩猎食物养活“狼妈”;你会看到“披着羊皮的狼”真实存在---狼偷走帐篷外的羊皮披在身上混进羊圈去偷羊。你也会看到盗猎者抓捕了狼的幼崽之后,狼父一直不放弃寻找孩子;你还会看到伤聋的狼请老鹰做它的“保镖”,草原上的狐狸,火燕,黑颈鹤,梅花鹿的生存状态如何……

读完《重返狼群》,我感动于李微漪和格林之间的深情和爱,也愤慨于盗猎者的贪婪和凶恶。与人类对动物造成的伤害相比,自然灾害都显得渺小不堪。李微漪千里寻狼,格林早就知道“狼妈”的到来,但他最终没有让“狼妈”再抱他一次,格林和他的家人最终回到了自然的怀抱。

我想,只有人类对生命有足够的尊重,对自然有无比的敬畏,才能有真正的“天人合一”。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6

看过太多治愈系的书籍,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看到了满满的爱,从用狼妈妈的声音救活一只濒危的小狼开始。帮助小狼拉粑粑,给小狼喂嚼碎的食物,教小狼捕猎,每一次,作者都站在狼的立场来看待问题,解决难关。正因为如此,小狼才能回归自然,找到本性,被狼群接纳,并且生活得很好。

和人相处得久了,狼也有温驯的一面,像狗,热情摇尾巴,舔脸蛋,可走进大自然,面临生存问题的时候,机智、贪婪、拼命的一面就展现出来了。固然,作者可以像驯化狗一样来驯服狼,让它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可这样的生活,是狼要的吗?

随着小狼的日渐长大,孤独感越来越强,需要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险,作者毅然决然把狼带到了草原。不断训练其生存能力,自己也日夜陪伴,放弃了舒适的居家生活,放弃了钟爱的连衣裙,饿极了就着雪水吃油饼。

为了生存,为了帮小狼找到族群,作者曾从藏獒口中救出小狼,生病了也不愿离开,甚至接受了半生不熟的肉,即便胃里难过。最终,小狼被一个狼群接纳,这一切都离不开作者的舍生忘死,甘苦与共。同样要感谢的,还有作者的朋友,男朋友,善意的藏民。

虽然从没去过西藏,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去,不过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在大自然面前,在补给困难的时候,要学会精打细算,要节省力气,要知道怎样生存。自由意味着直面风险,享受的背后还有付出,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我们听闻自由很久,看到的却只是表面,就像独立,一个人打拼还要有成果,个中心酸,实不为外人道也。这段经历着实精彩,有惊亦有喜,奈何笔力甚乏,描述不出所有的感受。不过,真的要看一本治愈系的书籍的话,这本就够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7

《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

从未想到要去读一本有关狼的书。朋友推荐李微漪的《重返狼群》,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尊重,便翻开此书,没想到被强烈吸引,居然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读完五十多万字厚厚的一本书,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我没有见过狼,对狼的刻板印象都是从书本上来的:狼都是凶残、狡猾而且无情的。提到狼的成语没有一个是褒义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等等。而此书中,作者笔下聪明可爱的格林(狼的名字)狼,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形象。

读完第一部后,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格林重返狼群后是否能够适应野狼的生活?能否被完全接纳?有没有遇到心仪的母狼?时时处处,不经意就会想起,就像牵挂自己的孩子。

《重返狼群》第二部出来后立马买来,两天废寝忘食的阅读,完全沉浸在作者描述的嗷星人的世界里,不敢落下一个字,太想从字里行间找到格林的影子。作者真挚的母爱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触动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各种情感潮水般涌来,让人欲罢不能,泪眼模糊地读完了后半部分。

其实读第一部的时候也流泪了,是感动的泪水。感人至深的镜头:一是妈妈(作者)生病时,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獭兔给了妈妈;二是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冒着被划破肚皮送命的危险,从高墙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抱中;最打动人的还是结尾时,格林恋恋不舍地离开妈妈,一步三回头地随狼群远去,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但是,总体上第一部的主旋律是欢快的。书中格林完全是主角,作者记录了他成长的点点滴滴,格林的聪明、调皮和成长,给作者带来的是成就感,给读者带来的是愉悦感。

读到第二部时的泪水是酸涩的,心头有一种沉重的压迫感。催人泪下的有对格林的孩子们因盗猎者的伤害非死即伤的心痛,有对盗猎者和死牛贩子的恐惧和愤怒,百家笔记网有对狼群和牧民恶劣生存环境的担忧。非常钦佩作者的大爱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了格林和狼群,为了若尔盖草原的牧民,为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她和男朋友抛弃了城市舒适的生活,舍生忘死,深入草原,呵护狼群,常常命悬一线。

危险不是来自狼而是来自人,无道德底线的恶人。每每想到他们身旁怀揣打狗棒的盗猎者和站在他们身后手持弯刀的死牛贩子,背后便冒出一股寒气。

狼是为了生存而杀死牧民的羊,而且是老弱病残的那些;而人戴狼牙穿狼皮又是为什么呢?格林在生存都很困难的情况下,还送猎物反哺养育他的人类妈妈,让同为人类的我除了感动,还感到羞愧。

身为人类,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我们可能没有能力去呵护格林和他的族群,但若能放下人类的自私、自恋和自大,不打扰他们的生存,不购买他们的皮毛,就会少些凶残的杀戮,这个世界就会多些和谐。

读来不由得感叹作者的大爱、格林的睿智、恶人的无情、善良的无助和正义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