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观后感4篇

重返狼群观后感4篇。

如果您需要更多的“重返狼群观后感”相关推荐请参考下面的建议,请仔细查看本文的每个细节。在看了一部好的电影之后,优秀的电视节目通常能够让我们学习到很多新知识。 将这种思维的火花融入观后感中,经常写观后感可以让自己的视野更为广阔。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1】

偶然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初识李微漪和她的作品---《重返狼群》。看完节目后,我立即在京东**上拍摄,试图给女儿读。收到图书的一刹那,我有些傻眼了。

好家伙!近四百页46万字,我女儿能读吗?原来我的怀疑是多余的。她花了十天时间阅读全文,写下自己的阅读经历。

当我揣着满心的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时,我被书中的场景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以其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感情向人们讲述了一段人与狼的亲身经历……故事的主人公小狼格林始终坚守原始的野性,机智而勇敢地战胜了各种残酷的挑战,最终朝着内心无限向往和未知的草原迈出了坚定不屈的脚步。

作者的内心世界一目了然地表现在她的作品中,是那么的善良和纯洁。我感受到草原和狼之间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和无尽传说的话语。同时,我对这些作家试图表达的关键词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狼性之自由---“其实小狼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觉。爱你,才跟你走,但决不放弃骨气和尊严。决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感悟自由:每个人都有其独立自由之人格,有些人身虽自由心却已死,而有些人身被禁锢心却自由。心的自由胜过身体的自由。面对漫长的人生道路,只有拥有心灵自由和思想自由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幸福。

狼性之竞争---“每只狼身上都少不了伤痕,狼是在战斗中受的伤,每一处伤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让狼引以为傲。”

竞争观念:要想赢,就必须学会竞争。如果我们失败了也没关系。即使有很多伤疤,我们也不应该后悔。我们再也不应该失去竞争的勇气。

狼性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生存观:每一位家长都不能因为担心而限制孩子的尝试,他们自己的经历比传授的经验更有意义。

狼性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性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和格林一样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不是无情地扼杀了孩子们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

实现一个梦想,不仅是一篇空洞而豪迈的演讲,更需要不断的能量积累、付出代价、忍受孤独、承受压力、为之奋斗,这些都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记住,成功或失败,道路就在那里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妈妈,因为她把狼养绿了,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了绿。如果我们看看她的绿色教育方式,她已经抛弃了我们长期以来的束缚和意志,采纳了更多的西方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2】

我喜欢作者居住的草原。草原上有好牧民也有坏牧民,但我们仍然向往土地,这是我们想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天,那层层白霜,那茫茫白雪,那是我向往的景色,可是景色优美,环境恶劣,像我,我可能只能活几天,可是那是狼的领地,狼的绒毛抵御着寒冷,他们为了生存而战斗,我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战斗,我们都只是简单的生存。

一条狼,一个人,在荒野里行走。竟然找到了小狼的家,他开心的,开心的寻找自己的兄弟,可是没有了,残垣断壁,物是人非,你的妈妈,你爸爸,你的哥哥,姐姐。都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条狼,我们相依为命罢。

我们总是说畜生懂什么,他不懂什么,他懂养他的人没有吃的时候,他拼命捕猎,就是为了可以给他们店吃的,他懂亲热的蹭蹭他们,他懂他的藏獒朋友群战时,他要去帮忙的坚决,你以为他不懂的,他告诉你,我都懂。人类懂得感情,我也懂。

格林做一只自由的狼吧。

当我看着格林离开时,我没有作者更深的悲伤。我希望格林越来越勇敢,我希望偷猎者越走越远,我希望格林生下小格林。但我也担心格林会被狼夹打断。我甚至担心格林偷羊时会被牧羊人杀死。但是狼是狼。他们怎么能为了一点食物而失去他们最宝贵的自由。

愿世界和平,人民和平相处,人民与自然和平相处,人民与动物和平相处。愿我们不用为了任何东西而争吵,百年之后我们都是要回归故土的人,何必如此得剑拔弩张,何必带着戾气,就算没有天堂,我们至少坦坦荡荡的走完了我们可能还没有完结的一生。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3】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首先,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然后是看芊芊过程中的那一集(是的,我女儿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给拼接起来吗?

但拍了几分钟之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起来很普通,很常规,但是。后来,我以为这部电影是2010年拍摄的,但现在已经是2017年了。有很多细节真的来自时间。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不到十个月,在若尔盖草原相处不到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会这么深呢?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

很喜欢**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长袍,想想每只狼在野外生存有多艰难,自然会流泪。

格林当之无愧是狼王的儿子。他很聪明,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时,小狼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可爱,依偎在狼妈妈的怀里,把这个女人当作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一开始,我总以为狼和狗很像,没什么区别,但慢慢地我发现差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在沙发上看电视。此外,它只喜欢看关于狼的纪录片,其他电视台不喜欢。

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当她两月大的时候,有一天她突然失去了母狼。她焦急地环顾四周,终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格林。然而,她身上的伤痕累累,差点被一辆汽车撞倒。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崽越来越大,狼性逐渐显现。吃肉的时候,气势真的很猛。没人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妈家里还有一只狐狸狗,但是格林和这个小朋友相处得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事实上,我很欣赏这位女画家。在这么大的若尔盖草原上,环境很差,温饱不足,缺氧。她在这样的地方住了半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妈还教小狼抓兔子和各种小动物。从容易到困难,她处处保护着小绿。小格林一天天长大,但他是被人抚养大的。他对人很好,不怕人,而且狼性很弱。

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狼一直在窗外等着,心急如焚,还悄悄地把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只兔子从窗口扔了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的一个特殊地区。气候潮湿,但近年来却逐渐荒漠化。这是野狼最后的生存区域,但也在逐渐消失。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

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

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

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4】

感性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和格林一样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不是无情地扼杀了孩子们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

实现一个梦想,不仅是一篇空洞而豪迈的演讲,更需要不断的能量积累、付出代价、忍受孤独和压力,并为之奋斗,这些都是别人无法替代的。记住,成功或失败,道路就在那里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妈妈,因为她把狼养绿了,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了绿。如果能从她的教育方式上看到绿色,我们就抛弃了过去的束缚和阻碍,将过去习惯的强加于人,更多地采用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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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锦集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重返狼群读后感锦集,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重返狼群》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出生于成都的女人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偶然拯救了一只出生近五天的小狼崽,从此与狼一起生活的酸甜苦辣,最后成功放归狼的故事。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一)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来自成都的女孩,也就是说,作者李薇漪在草原上遇到了一只狼,它没有睁开眼睛,但是它的父母已经悲惨地死去,它的兄弟姐妹已经失去了。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裂缝中的阳光将被雕刻一生。

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猾,那又怎样?它只知道弱者会被淘汰。

不管你有多爱无边,死了就死了,没有人会在乎你是否专注于善,这只是弱者的借口。在风沙的摧残中,它不再天真,不再天真,不再软弱,可以让保护它的母亲在它的背后微笑。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

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

狼的爱是不容易付出的,但付出一定是心出肺出肺。有时她也会微笑,现在它已经回到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民族,有了自己的伴侣。但是为什么我们还不能忘记雪地里的身影,一步一步地回头?

你可能会鄙视这个故事,但我要感谢它告诉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草原和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二)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一直与李微漪和亦风一样,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如果格林的野化失败,无法让它重返狼群该怎么办?

随着读书的推进,心中的这块悬着的石头终于可以悄然落地,而另一个疑问又随之涌上心头:为什么那么多人尝试了去野化狼,都失败了,只有李微漪成功了?

也许是因为爱,因为李微漪爱格林,努力要把它培养成一只可以在草原生活的狼,而这种爱恐怕与其他的那些要野化狼的人不一样,这种爱不像其他人的那种溺爱。

为何说李微漪给它的爱不是溺爱的呢?因为她不仅仅满足了小狼的物质需求,而更重要的是,她让小狼经历了许多其他“野化狼”所没有的经历,就是这些不同的生命阅历,这些比起物质更丰富的精神需求,才让李微漪与小狼得以成功。

在格林玩耍掉入水中时,她没有立即下水去不救它,而是默默地教它该怎么做,让格林在下次面对水的时候,能更正确地选择,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个与其他狼不同的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才让它的心智更加成熟,智力更加开阔,更能自己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困难,才让它成功地重返狼群,成为一只草原狼。也许八个月的野外生活是艰苦的,是危险的,但这让格林具备了宠物狗、动物园中的老狼不同的生命的阅历,让它能更好地在这片危险的草原上生存下去。这八个月,给它的是心智与智力的提升,经验与阅历的扩宽,给它的是在草原上的生命力。

是的,我们不能像宠物狗、动物园中的狼一样没了生活的能力,而我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所带来的更多的生活经验与人生的阅历。

也许人也与之相似,我们不能只接受物质的需求,不能接受父母的溺爱,只有通过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努力来增长自己的阅历与见解,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有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三)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四)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奇迹般地拯救并养育了一只垂死的狼,并成功地将它释放给狼的故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这本书不仅是作者给我们讲的狼的故事,也是草原狼给我们讲的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孝顺,什么是仁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叛逆。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夜守在作者的窗前。当作者咳嗽时,他悲伤地嚎啕大哭。

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更何况,格林在獒场住了一阵子,却和藏獒成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

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首先,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然后是看芊芊过程中的那一集(是的,我女儿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给拼接起来吗?

但拍了几分钟之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起来很普通,很常规,但是。后来,我以为这部电影是2010年拍摄的,但现在已经是2017年了。有很多细节真的来自时间。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不到十个月,在若尔盖草原相处不到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会这么深呢?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

很喜欢**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长袍,想想每只狼在野外生存有多艰难,自然会流泪。

格林当之无愧是狼王的儿子。他很聪明,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时,小狼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可爱,依偎在狼妈妈的怀里,把这个女人当作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一开始,我总以为狼和狗很像,没什么区别,但慢慢地我发现差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在沙发上看电视。此外,它只喜欢看关于狼的纪录片,其他电视台不喜欢。

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当她两月大的时候,有一天她突然失去了母狼。她焦急地环顾四周,终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格林。然而,她身上的伤痕累累,差点被一辆汽车撞倒。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崽越来越大,狼性逐渐显现。吃肉的时候,气势真的很猛。没人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妈家里还有一只狐狸狗,但是格林和这个小朋友相处得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事实上,我很欣赏这位女画家。在这么大的若尔盖草原上,环境很差,温饱不足,缺氧。她在这样的地方住了半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妈还教小狼抓兔子和各种小动物。从容易到困难,她处处保护着小绿。小格林一天天长大,但他是被人抚养大的。他对人很好,不怕人,而且狼性很弱。

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狼一直在窗外等着,心急如焚,还悄悄地把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只兔子从窗口扔了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的一个特殊地区。气候潮湿,但近年来却逐渐荒漠化。这是野狼最后的生存区域,但也在逐渐消失。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

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

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

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

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

之间的情感

在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感情。格林的

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带着伤者和不幸的格林到城里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把他带回草原,让他回到狼群里。

当他来到老狼洞时,格林正在疯狂地挖掘。他认为当他清理洞穴的积雪时

他的母亲会回来,他的兄弟姐妹会回来。李微涟从狼那里学会了一个叫声。格林像箭一样从洞里跑出来。当然,山洞里没有狼。他突然意识到

妈妈永远不会回来,他的兄弟姐妹永远不会回来!格林怒吼大叫,好像要唤回他们的灵魂。他的心碎了,眼泪干了,他咒骂和颤抖。

许多动物,像人类一样,都有情感。他们虽然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他们对人类是友好的、值得信赖的和保护的,这不正是越来越科学、文明和现代的人类所缺少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

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只狼消失在你的枪下,你能把金子换成以前的狼吗?

醒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不要等到失去了地球上所有的狼,要珍惜,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当我怀着好奇之心翻开《重返狼群》的第一页,当那条小狼从十几天到九个月大的成长**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震惊了,我被这条小狼和这本书的作者深深震撼了!

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只被养大并成功放归野外的狼。

继续翻页,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每当听见我咳嗽的声音响起,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再没有心思和藏獒们玩闹。”格林对作者的忠诚和喜爱超过了他爱玩的天性。

很多时候,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甚至超越了他与同类的情感。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人与动物是最好的朋友。”确实如此啊,不管是何种动物,只要我们真心待他们,他们也将回报我们最真挚的情感!

作者以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情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人与狼之间的感人的故事,我简直无法想象作者与狼是如何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至少我不怎么和动物接触,更何况是人们眼中如此凶恶的狼,然而在作者的笔下,狼这个生物变的温柔、善良与真诚,并不像我们平日里所想象的那样。

到最后时刻,小狼格林回头凝视着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死离别之情。最后,他从深雪中拔出一条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他对他的家园以及“她”都非常的不舍,他们的感情很好,然而正是因为彼此真诚的相待,才有了这份不舍以及这份刻骨铭心的感动。

我们人类和动物是最好的朋友。很多人相信这句话并试着去实践它。然而,仍有一些人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伤害动物,甚至自杀。

我梦想有一天在我们的祖国,动物和人能够更加和谐的相处,这是我的梦想,也是祖国的梦想,我相信终有一天这个梦想会成真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读《重返狼群》有感:爱他,就给他自由。_读后感_模板

爱他,就给他自由。

——读《重返狼群》有感

荣建今夏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友人在朋友圈推荐了【重返狼群】的电影,被深深的温暖感动了。随即找到了苏州唯一排片的影院,认真看完,数次,红了眼圈。接下来,淘来书本,细细品味。

于是,一段人和狼的传奇故事,改变了很多我对人性,对于人和动物共生共存的看法。故事本身,带给我们除了长久的震撼,还有众生平等的可贵,以及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

一、故事梗概

7年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仪在海拔近4000米的四川若尔盖大草原上写生时,遇到了一只刚刚失去父母和兄弟、眼看就要死的狼。可能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把它抱回城里(成都),取名“格林”。

从那时起,她把格林当作自己的孩子,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是,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作者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只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为命,顽强坚强,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狼终于回到了狼群中。

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工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狼。

二、一情一景一评说

1,人把狼咬了。狗咬人不是新闻。狗咬人是新闻。狼咬人是新闻。当作者激发格林的野性时,人类咬狼的事件就发生了。

按照常人的想法,这可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培养绿色人才的过程中,这只是一个常见的细节。回首往事,每一件大事的背后,必然会有不为人知的艰辛,过程枯燥,结果却令人满意。人生有时是一样的,我们常常只看到别人的成功和荣耀,但背后的辛酸和汗水,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记住有一句话,你能承受多少委屈和痛苦,你能得到多少赞美和荣耀。

2,狼在城市丢失。因为一次意外,格林在城市跑丢了。一只狼在城市跑丢了,比违禁的**遗失还要可怕,足以引起社会的恐慌。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艰难寻找后,在车流不息,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作者把狼找回来了。作者的初衷是让格林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但她没想到,在这次失落的事件中,狼的野性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现。绿色毕竟不属于这个城市。他应该被释放到草原上。

人性的初衷其实是好的,但如果违反了动物的自然生长规律,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联想到生活中有多少家庭养宠物的初衷,到底是用爱陪伴,还是作为寂寞的消遣?

3,狼獒和谐共处。藏獒和野狼自古就是天敌,水火不容。人类为了驯养出野性十足的藏獒,在它们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地窖,主人扔一只活狼进去,让小藏獒全力拼杀斗狼,养大一点后,再放两只活的狼,甚至更凶险的猛兽,直到藏獒把对手全部杀死,成为最勇敢的斗士。

藏獒是保护家庭的忠诚动物,狼是具有强烈群体意识的动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与正义!在草原腹地,藏獒以其朴素和宽容接受了格林,格林以其坚韧和智慧得到了藏獒的认可。事实上,所谓的不和谐都是由人类的残忍造成的,是由利益驱动的。

如果没有杀戮,没有买卖,又哪来的伤害。

4,格林误吞炭火。小青出于对火的好奇,误吞了一小口炭火。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碳渣,却甩不掉揪心的疼痛。

舌头是他最敏感的部位,但它也遭受着最特殊的痛苦。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都在好奇心中成长,探索世界的奥秘!成长的过程也伴随着冒险的旅程。我们之所以会变得越来越有羽翼,是因为经过无数的挫折和伤病,我们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什么样的环境就能锻造出什么样的品格。想想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如此,温室里长不出强壮的孩童,父母能够给予的,不是一味的娇惯,而是应给孩子历练成长的环境,给他合适的土壤,顺着自然规律,让他茁壮成长。有些痛,是必须经历的,痛会记住的,这也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

5,狼之柔情。作者因冰雹、咳嗽和感冒而患肺水肿。格林看到病床上昏昏欲睡的妈妈,坐卧不安,时不时爬上窗户,隔着玻璃,探着大脑袋向屋里端详。

格林叼来了半只野兔,前半截已经被吃掉了,最肥美的后半截,透过窗户扔了进来,落在了床前。作者知道格林对她有感情的,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五个月大的格林,竟然会为她在病中送来自己的存粮。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忍受饥饿,把自己的救命粮拿出来。

格林长大了,学会了像个懂事的孩子一样照顾母亲。狼都如此,人做得怎样。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白眼狼”,扔下年迈的双亲,过着自己开心的“小日子”。

如果一个连父母都不懂得孝顺的人,又何谈责任感,何谈孝义。此情此景,小狼格林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6,人偷狼食。在草原深处等待格林回归狼群的日子里,作者和她的男友亦风只能靠干粮度日,他们的手脚浮肿,嘴唇手掌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累的东西都使不上劲。在草原的冰雪中打猎食非常困难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格林藏食的雪窝有只兔子,在饥饿难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炖了汤锅,把兔子肉吃了。狼的本性里面对于藏食的地点是非常警惕的,一旦被泄露,就会马上转移场地,但是格林并没有这样。他还是在藏食的地方,把猎来的野兔,使劲的刨坑,把它们藏到里面,因为格林知道,他的妈妈,比他更需要那些食物。

人和狼之所以能共生共存,在荒野求生的大背景下,格林能做出如此举动,彰显的就是人与狼之间的真情!狼需要放归,人要帮助狼实现放归,这个过程虽然漫长,异常艰苦,但是,信仰让他们坚持到了最后。

7,为自由远行。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即将要回归的那一刻,作者解下套在格林脖子上的铁链,长久的,凝望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孩子,泪水长流,万般不舍。曾经,他们在成都的城市里,也考虑过把格林带去动物园,让它过上安逸的日子,但是他们知道,大草原才是格林最终的归宿,但是真的等来了这一天时,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是万般不舍的。

一对养父母要将他们一手带大的孩子,交还给他的血亲,让孩子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欣慰和悲凉交织着,欢笑和泪水交替着。在分别的那刻,他们从格林悲伤的眼神里读懂了答案,那就是自由!无论对于人,还是狼,对于任何生灵来说,自由胜过一切。

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

爱他,就给他自由!

三、作者语录摘选【超出篇幅部分】

1,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2,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

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3,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平等的,可是人与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

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4,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

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呼兰河传读后感

书香满满的图书室,一排排整齐的图书静静地躺在刻满花纹的木头书架上。在这个书的世界里,萧红的《呼兰河传》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它只是讲述了萧红悲惨一生中唯一快乐的童年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它没有多么惊天动地的故事,但又是那么动人,令萧红难以忘却,忘不了,还有她的祖父,那是一个家里唯一疼她的人,祖父就像一缕淡淡的阳光,轻轻拨开她人生中的阴影,拨开她心中天空中的蒙蒙烟雨,让太阳重新探出脑袋,重新笑傲天空。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但萧红她已经非常满足与开心。

当我用双手轻轻合上最后一页,禁不住再看一眼,只消这么一眼:“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蚂蚱、蝴蝶、蜻蜓,样样都有。

”小时候的萧红竟如此天真、活泼,她把韭菜当做野草除掉,把狗尾草认作谷子,但好脾气的祖父并没有责怪她,而是认真给她解释。美丽的菜园子,一切都是自由的植物,还有到处捣乱的她,一切都是最美的景色,一切都融入了大自然深处中。

想到这儿,我眼前不禁了一幅美丽的景象,心中萌动着那种童年的不舍,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的奶奶家:我骑在爷爷头上,看着一望无际的青色田野,时不时俯身从人家番茄地里摘一个樱桃番茄,大声唱着那些我也根本听不懂的歌谣,那是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奶奶一样样介绍给我听,可我根本不听,去帮人家做金色的稻草人了。我最喜欢冬天了,因为叔叔和爸爸会给我堆一个大雪人,我还会和小伙伴打雪仗。

当然,我最喜欢那个浑浊的大鱼塘,看着一张大鱼网捞起那么多鱼鳞闪着银光的鱼,我都会数着那一个个胡蹦乱跳的小精灵,觉得世界如此神奇,如此美妙。虽然那些溅在衣服上的泥水会弄脏衣服,会被奶奶责骂,但我都不在乎。

想到这儿,那个沉浸的学***中的我终于释放了出来,品味着童年如蜂蜜般的香甜,令人回味无穷。那些在乡野中度过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时光。萧红,一位伟大的作家,她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呼兰河传》不禁让我看清了旧社会的真面目,还唤醒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我又一次拿起书,阅读萧红永恒的童年故事,直至最后,刹那间,我怦然心动……

《翻转课堂的可汗学院》读后感(一)

罗萍萍我也来简单分享下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思考。记得上周有次咱们聊到homeschooling,聊到深夜。那晚我兴奋+激动得有些失眠,半夜2点多脑子才慢慢平静下来。

这几天,还是会时不时想些相关问题。

先说说我对整本书的感觉。这本书我前前后后看了三遍,每次看都有新的感受。第一次看的时候,看得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

这么好的资源,这么好的理念,为什么不用呢?!我一定要用!等这股亢奋劲儿过去之后,心情趋于平静,再来看这本书,我觉得在几乎全盘接受可汗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之后,我更多的在思考,在中国现实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普通家长,我能做什么?

怎么做?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8)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一《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类对狼的杀戮,五天后出生的狼变成了独狼。《爱护动物》一书的作者李微义拯救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城市,取名为格林。在绿色的成长期,作者保留了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成长,为了让格林回归海浪和大自然,李微漪决定把格林带回来

若尔盖草原的发源地,并开始野生绿化,最终把它放回了草原。它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条人工繁育成狼后又回到草原的生命。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书中那些珍贵的**一定会对狼有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二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通用7篇)


相信读者们在阅读完本作品后,内心都会涌现出许多想法和感悟。通过阅读笔记,我们可以更深层次地探索自己的阅读人生和生命的意义。在这里,笔者为大家搜罗并整理了有关“重返狼群读后感”的相关内容,希望读者们喜欢并受益于此!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要想进步,就要多读书。今年暑假,我认真读完了李微漪著的《重返狼群》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有悲伤、有喜悦、有搞笑、。

当我们的小主人公”格林″离开人类母亲的怀抱,回归大自然怀抱的那个瞬间时,我跟随着作者开心起来,当我得知格林在獒厂里结识了很多藏獒朋友,把原有的狼叫声演变成了半狗半狼叫声时,我觉得十分滑稽。

当我读完《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生发出无限的同时,还对狼有了新的看法。站在狼的角度想一想,之所以我们的小主人公″格林”会被作者李微漪领养,是因为我们在草原上大量放牧,导制没有野兔等其他动物再草原上生活,导制资源匮乏,让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才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取人类养的家禽。正因为这样导致了恶性循环。人类对狼充满了厌恶,见到狼就驱赶,甚至杀戮。可相反,狼从不主动攻击人类,因为他们不想与我们为敌因为他们需要和平,更是渴望和平。他们只是想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能让自己奔跑,嚎叫,繁殖。

可我们却连自由都无法给予它们,这不公平,难道只有人的生命才是值得被尊重的吗?不!所有的生命都是值得被尊重的。如果没了这些动物,为么维持大自然的平衡,我们还能无忧无虑的生存下去吗?我们应该感谢动物,而不是驱逐和猎杀。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们不仅要在人与人之间保持这种态度,更应该与所有生命保持这种态度。我们破坏了生态平衡,我们要想办法弥补,而不是变本加厉,只有这样,所有的生命才能拥有真正的和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一份特别的礼物——《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我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是爸爸送的一套书——《重返狼群》。我一拿到书就被封面上的可爱的小狼给吸引住了,它也伴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暑假。

《重返狼群》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作家在若尔盖草原画画时候,遇到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后来“狼妈妈”与小狼格林同生共死几百个日夜并且发生了许多故事。其中有几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在与“狼妈妈”相依相守的日子里,小狼与狼妈妈的母子情深一次次地感动着我,也让我想起了爸爸妈妈对我的关怀。在与小狼抢食那段精彩的描绘中,“狼妈妈”在饥饿难耐的情况下偷吃了小狼格林的存粮兔子肉时,小狼格林在知道后没有兽性大发的发脾气,反而从那以后小狼格林成了起早贪黑养家的孩子。我对狼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它不再凶恶可怕,原来狼也有柔情的一面,也有灵性的一面。

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依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但在她的努力下,格林逐渐的被狼群接受,回到了大自然。

放下书后,我依然回想着书中的场景。那只小狼的勇敢和坚持,狼妈的善良和努力。我知道了要和动物和谐相处的重要性,更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有不怕困难的勇气!谢谢爸爸送我的这份特别的礼物!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小时候,幻想着有一只狼当宠物,可是家长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当我长大之后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我才知道原来我的这个幻想也不是没有人实现过。本书的作者有了一次将冷血的狼当宠物的机会,在人们的心里狼都是冷血无情的,但是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狼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作者的奇幻故事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走进作者的著作中看一看人是如何与狼一起生活的美丽的场景。

有时,我们就像我们常说的缘妙不可言,作者和这只狼的奇遇是在一次人们捕杀狼的的行动中发现了这只被母亲尸体保护着的刚出生不久的小狼,如果我们说狼冷血倒不如说狼的冷血是我们人类赋予的,人类无情的捕杀导致了狼的曾恶与仇恨,狼群从此变得冷血无情,然而作者的热心与善良,导致了这只小狼的心里永远记住了人类也有善良的一面。

作者将这只小狼带回城市将这只小狼视为自己的孩子,但这只小狼也像小孩一样不停给作者带来麻烦,当然也交到了一只动物朋友,也是狼族一辈子的宿敌——藏獒,其实他们本就应该当朋友可是只因人类的私心,让它们成为了一辈子宿敌。

这只小狼也在作者的悉心照顾下成长为了一只真正的有血性的狼,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一次草原上的战争小狼也为了保护作者受了伤,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作者也必须与小狼分别,作者在与小狼分别时也是依依不舍,当我读到作者与小狼分别时也潸然落泪,读到这段我才明白原来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没有动物是天生就冷血只有被我们人类逼得走投无路才开始为了生存而改变了自己的性格,为了在这个自然界存活而变得有了血性。

作者的这篇著作给我的启示是:人与大自然本身就是一体的只有人们的大肆建造工厂才有了动物们无家可归、动物们的反抗,许多动物也像我们人类一样也有子女,就是因为一些不法之徒的肆意掠杀动物,导致有的动物也妻离子散,有的甚至刚出生就没有了父母,有的甚至在母亲的尸体上静静的等待着死亡,这么多凄惨的场景都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私心一手造成的。

我想作者也一定在等待着小狼——格林。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李微漪带着在城市里无处藏身的格林来到草原,不得已将狼放入獒群。

藏獒是忠诚耿直护家的动物,和狼是传说中的宿敌,它们初次见面,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惨烈,虽然它们像孩子一样,有些藏獒不接受格林,时时处处和它作对,但温和的头獒一直像母亲一样保护着它,令其他不服气的藏獒只能偷偷地欺负一下格林。狼的群体观念极强,狼和藏獒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重情重义,渐渐地獒以他们的憨厚宽容接纳了格林,格林以坚韧和智慧在獒群取得一席之地。它们和谐相处,像兄弟姐妹一样成了朝夕相处的玩伴。

在獒场的日子,李微漪教格林捉野兔、鼠兔,和100多只野生狗夺食、争地盘,第一次遇到天敌——金雕,母子合力击败了对手,在危机四伏的草原,格林不仅学会了找吃的,也学会的不被吃。

和藏獒们整日生活在一起,格林渐渐不会狼嗥,学会了像狗一样“花花”地叫,李微漪忽然意识到獒场不是格林一辈子该适应的环境,她决定带它去找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要么阅读,要么旅行,思想和脚步,总有一个在路上”我喜欢这句话,从而喜欢读书,我从书中汲取知识。我看过很多书,其中令我最深刻最感动的就是《重返狼群》了。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平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700字


掌握写作技巧是每个孩子都需要具备的技能,通过写作文可以记录下我们的所想所感和所愿,一篇优秀的作文背后都会经过反复修改,有没有一些可以参考的作文模板?你也许需要"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这样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篇1】

暑假,我读了一本让人热血沸腾、激动万分的非虚构动物小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书的作者就是这个传奇故事的亲历者李微漪,她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一只濒死的小狼崽闯入了她的视野,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便将小狼带回城市抚养,取名为格林,细心呵护。

李微漪从不把格林当宠物狗养,而是激发它基因里的野性,带它来到若尔盖大草原,让格林学会了化敌为友、护食、藏食、猎食、夺食等各种生存本领。

格林也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守护在李微漪身边。当凶猛的藏狗追咬妈妈李微漪时,它会毫不犹豫地与藏狗搏斗,不惜负伤累累;当妈妈生了重病,卧床不起时,它日夜守候,将存粮拿出来喂妈妈,自己却挨饿;当在狼山上,食物缺乏时,它起早贪黑地打猎养家。

一对母子情谊深,功夫不负有心人。狼妈李微漪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也遇到了狼王,得到认可,听到了亲族的召唤。

离别的时刻终究还是到了,作者细腻的文笔让我感受到了格林回归狼群的喜悦与割舍离别的痛苦,甚至能感受到格林遥望狼群时激动得热血沸腾以及回看狼妈时的纠结和思念。

传奇的故事就此结束。读了这本书,我由衷得希望若尔盖大草原那充满野性的狼嗥能多一点,再多一点。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篇2】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

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篇3】

你们相信,至今为止,有一条由人养大成功的狼吗?你们相信,它重返狼群吗?你们相信它有个女主人吗?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篇4】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是画家李微漪亲身经历并自己记录下来的一个感人的故事。她到若尔盖草原的时候,去到了一户草原深处的牧民家。他无意间听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一只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那一家人就把狼打死了。

这只公狼的妻子,刚生下了孩子,于是只能独自出来打猎。可大冬天的哪都没有可果腹的东西,它才迫不得已偷羊的,后来母狼故意吃了人类投放的毒药,死了。她急忙谢过老阿妈,起身向别处打听,并找到了那户人家。果不其然,小狼看起来都死了,她十分伤心。

忽然间,门前最后一只不动的小狼突然动了动耳朵,她觉得,一只饿了5天的小狼能活过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急忙用她救助流浪狗的经验救活了这唯一一只小狼。不久后,阿爸对她说你把这只小狼带走吧,她兴奋地带着小狼回到了成都。

她成功的把小狼带进了自己的画室,没有被她的妈妈发现,她感到10分庆幸。小狼渐渐在她的细心呵护下长大了,小狗孤理跟它的关系渐渐好了许多。

可这个地方也不再适合小狼呆了。于是,她联系她的朋友亦风,他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他们搬到了他的一套空的单身公寓里去住。后来,她为小狼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格林。为了激发它的野性,它喂格林一只活鸡,没想到格林三下五除二就把鸡吃了一大半,她又惊又喜。

不久后,格林越来越大了,她决定带它回到草原,回到它出生的地方。他们去到了草原上的一个獒场,这里有她的一个朋友。小狼与藏獒生下来就是宿敌,但格林成功的在生活中日渐和藏獒们变得亲密起来。

小狼把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一天她生病得了肺水肿,一向为食而狂的格林把自己的存粮给了她,她第一次感受到了它对自己的关心和热烈的爱。不久后,他们离开了这里,向草原深处走去。一路上,格林伴着她度过了所有的风风雨雨。

渐渐的,他们的粮食快不够了,他的朋友亦风赶了过来。最后,在这白茫茫的草原上,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呼唤。的歌能听到了,清楚的呼唤,它离开了人类。

她很舍不得,于是找回格林,在依依不舍的热泪中,她还是放走了格林。她觉得格林应该拥有自由,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了,它回到了它的亲人身旁。

我体会到了画家李微漪对格林无微不至的爱,也感受到了格林的可爱机灵。读到最后,我的泪水流了下来。

善良的她,在最后告诉自己,爱它就给它自由。小狼格林成功的重返狼群,而她的母亲也成为了中国第一狼女!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最近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了。

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只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没睁开眼就要死了的小狼,也许是命中注定,李微漪救活了这只小狼,并把它带入城里,从此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繁华的城市并不是野性草原,并不是小狼真正的家园。于是,李微漪决定带着小狼重回草原重返狼群。一路上,一人一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相守,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小狼格林终于重返狼群了。

虽然前方道路困难重重,但李微漪凭着对小狼格林的爱、想着小狼对自由的向往、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坚难的重返狼群之路。人与狼的母子深情让人深深感动,动物与人都是一样的,它们也渴望自由,狼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凶猛的野兽,可在它们内心深处也有可爱的一面,小狼格林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我们都应该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有爱的心、去面对生活。母爱是伟大的,母亲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拼掉性命。汶川地震时,一对母女被困,母亲则用自己的身体去挡住石块紧紧的把女儿护在身体下,最终女儿毫发无损的得救了,可是母亲却……

虽然人和狼人兽殊途但在李微漪与格林之间却依然有如此亲情。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世间万物都是这样,只要我们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它,它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回报我们。前方路途危险而又遥远,幸好有着相互的爱。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篇6】

《重返狼群》读后感300字: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有一个叫李微漪的画家寻找到了小狼,把它带回了成都。她有个朋友叫亦风,亦风当爸爸,李微漪当了妈妈,他们给小狼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长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来越多了,草越来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盗猎者捕获了很多幼狼,整个草原变得生气又焦虑。

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很勇敢、机智,没有好奇心有戒备心,是一种能力很强的动物。

李微漪表现了妈妈对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啸,躲避危险,帮她成长,就像我们的妈妈教我们吃饭,吃饭一样。格林也像个孩子一样,因为她感受到了李妈妈的爱。我也被她们感动到了。

我希望我们不要像盗猎者一样,大家都像牧民一样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这个法官给世界的规律,不要去破坏它,保护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

重返狼群读后感作文【篇7】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这本小说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这头狼是由人抚养的狼,那么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头母狼,而小说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若尔盖的大草原上,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于是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在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习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格林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3

看这个片,最好不要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它,因为它也许无法像大片那样去取悦你,满足你的感官。若以纪录片的真实去看,并思考,可能会对你有所触动并激发新思维,可能比较适合小众。

片中的格林是真实的狼,非电影虚构,大部分镜头采取纪实方式,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导演和主人公的对话偶尔会抖几个小包袱娱乐下。

片中的格林(狼)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兽性的野兽,它有自己的感情,记记忆和灵性,懂得感恩,甚至还很聪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动,格林做的种.种举动不觉间让人动容。

大的环境让狼遭到超多屠杀,数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渐困难,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并未得到真正的关注和有效的保护。

此片也许会让你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微妙关系,生物链等问题,同时也反应了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狼的捕猎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并非滥杀无辜,更比不上人的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让人不禁心中一动:“我看到格林的眼中并不是我要杀。而是我要活”,也许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实。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对狼的负面印象来自于书本上的故事,并未深入的去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

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灵。

看过以后也许你会对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能够使人认识真实世界,并启发新思维进而想努力改变的片子,即是好片,另外看到一些人直接差评,故给5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4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5

尊重生命,敬畏自然

------读《重返狼群》有感

提到草原,我不禁联想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说起狼,我马上想到虽然充满智慧却又不失凶残。直到这个暑假,我读了李微漪的一套《重返狼群》,对草原和狼才有了全新的认识。

若尔盖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刚生完六只狼崽。公狼出去猎食养育妻儿。可是,草原上的野牛野羊早被人类猎杀了,只有牧民家的羊圈里还有可养活全家的食物。公狼冒险去偷羊,却被牧民的狼夹子夹住了前爪。为了逃生,它忍痛咬断了受伤的狼爪。但是逃命途中依然被牧民和聪明的藏獒循迹追踪。公狼无比英勇,它咬死了藏獒却最终不敌人类。公狼死后,一方面,母狼独自养活六只小狼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她疯狂实施复仇计划:她极尽挑衅,白天闯进牧场袭击羊群,夜晚在公狼被杀的地方哀嗥。有经验的猎人和牧民用各种办法对抗抓捕母狼。猎人给肉投毒引诱母狼来吃,这样母狼死后猎人可以得到一张完整的狼皮。中了毒的母狼临死前回到狼窝,挨个舔六只还没睁眼看过“爸爸妈妈”的小狼,那是一个母亲对孩子最后的告别。她一声一声哀嗥喷血,然后咬破自己的狼皮不让人类得逞……

公狼母狼都死了,他们的孩子怎么样了?李微漪费尽艰辛找到狼崽。庆幸的是,虽然五天没吃没喝,虽然还没有睁开过双眼,仍然有一只坚强勇敢又聪明的小狼崽靠本能活了下来---这就是那只叫后来被取名“格林”的小狼。

李微漪把饼干渣含化和着牦牛奶捧在手心里喂格林。狼牙咬破了她的手心,她戴上皮手套继续喂食;吃撑肚子的小狼不会排便引起发烧,李微漪用毛巾擦拭小狼的肛门,轻轻揉格林的肚子助她排便。她像妈妈一样照顾着格林,把它搂在怀里。可是,李微漪要回到城市,小狼能和她一起在城市里生存吗?格林和宠物狗的较量,格林对电梯的恐惧,格林和李微漪第一次走失,格林第一次吃活鸡……格林在城市里遇到了哪些问题?“狼妈”李微漪为什么又带着格林回到了草原?小狼怎样智胜藏獒?它又是怎样重新适应草原生活的呢?

翻开《重返狼群》你会了解到令人难以置信的草原动物传奇:你会看到几个月大的格林会开电视用遥控器选动物频道;你会看到格林吃羊吃兔的时候总会给“狼妈”留一条后腿;你会看到格林日夜守候生病的李微漪,甚至从地下刨出私藏的野兔喂“狼妈”;你会看到格林拼死血战三条大藏狗保护“狼妈”;你会看到大雪封路段断粮断援,格林日夜狩猎食物养活“狼妈”;你会看到“披着羊皮的狼”真实存在---狼偷走帐篷外的羊皮披在身上混进羊圈去偷羊。你也会看到盗猎者抓捕了狼的幼崽之后,狼父一直不放弃寻找孩子;你还会看到伤聋的狼请老鹰做它的“保镖”,草原上的狐狸,火燕,黑颈鹤,梅花鹿的生存状态如何……

读完《重返狼群》,我感动于李微漪和格林之间的深情和爱,也愤慨于盗猎者的贪婪和凶恶。与人类对动物造成的伤害相比,自然灾害都显得渺小不堪。李微漪千里寻狼,格林早就知道“狼妈”的到来,但他最终没有让“狼妈”再抱他一次,格林和他的家人最终回到了自然的怀抱。

我想,只有人类对生命有足够的尊重,对自然有无比的敬畏,才能有真正的“天人合一”。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6

看过太多治愈系的书籍,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看到了满满的爱,从用狼妈妈的声音救活一只濒危的小狼开始。帮助小狼拉粑粑,给小狼喂嚼碎的食物,教小狼捕猎,每一次,作者都站在狼的立场来看待问题,解决难关。正因为如此,小狼才能回归自然,找到本性,被狼群接纳,并且生活得很好。

和人相处得久了,狼也有温驯的一面,像狗,热情摇尾巴,舔脸蛋,可走进大自然,面临生存问题的时候,机智、贪婪、拼命的一面就展现出来了。固然,作者可以像驯化狗一样来驯服狼,让它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可这样的生活,是狼要的吗?

随着小狼的日渐长大,孤独感越来越强,需要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险,作者毅然决然把狼带到了草原。不断训练其生存能力,自己也日夜陪伴,放弃了舒适的居家生活,放弃了钟爱的连衣裙,饿极了就着雪水吃油饼。

为了生存,为了帮小狼找到族群,作者曾从藏獒口中救出小狼,生病了也不愿离开,甚至接受了半生不熟的肉,即便胃里难过。最终,小狼被一个狼群接纳,这一切都离不开作者的舍生忘死,甘苦与共。同样要感谢的,还有作者的朋友,男朋友,善意的藏民。

虽然从没去过西藏,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去,不过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在大自然面前,在补给困难的时候,要学会精打细算,要节省力气,要知道怎样生存。自由意味着直面风险,享受的背后还有付出,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我们听闻自由很久,看到的却只是表面,就像独立,一个人打拼还要有成果,个中心酸,实不为外人道也。这段经历着实精彩,有惊亦有喜,奈何笔力甚乏,描述不出所有的感受。不过,真的要看一本治愈系的书籍的话,这本就够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7

《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

从未想到要去读一本有关狼的书。朋友推荐李微漪的《重返狼群》,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尊重,便翻开此书,没想到被强烈吸引,居然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读完五十多万字厚厚的一本书,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我没有见过狼,对狼的刻板印象都是从书本上来的:狼都是凶残、狡猾而且无情的。提到狼的成语没有一个是褒义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等等。而此书中,作者笔下聪明可爱的格林(狼的名字)狼,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形象。

读完第一部后,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格林重返狼群后是否能够适应野狼的生活?能否被完全接纳?有没有遇到心仪的母狼?时时处处,不经意就会想起,就像牵挂自己的孩子。

《重返狼群》第二部出来后立马买来,两天废寝忘食的阅读,完全沉浸在作者描述的嗷星人的世界里,不敢落下一个字,太想从字里行间找到格林的影子。作者真挚的母爱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触动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各种情感潮水般涌来,让人欲罢不能,泪眼模糊地读完了后半部分。

其实读第一部的时候也流泪了,是感动的泪水。感人至深的镜头:一是妈妈(作者)生病时,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獭兔给了妈妈;二是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冒着被划破肚皮送命的危险,从高墙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抱中;最打动人的还是结尾时,格林恋恋不舍地离开妈妈,一步三回头地随狼群远去,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但是,总体上第一部的主旋律是欢快的。书中格林完全是主角,作者记录了他成长的点点滴滴,格林的聪明、调皮和成长,给作者带来的是成就感,给读者带来的是愉悦感。

读到第二部时的泪水是酸涩的,心头有一种沉重的压迫感。催人泪下的有对格林的孩子们因盗猎者的伤害非死即伤的心痛,有对盗猎者和死牛贩子的恐惧和愤怒,百家笔记网有对狼群和牧民恶劣生存环境的担忧。非常钦佩作者的大爱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了格林和狼群,为了若尔盖草原的牧民,为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她和男朋友抛弃了城市舒适的生活,舍生忘死,深入草原,呵护狼群,常常命悬一线。

危险不是来自狼而是来自人,无道德底线的恶人。每每想到他们身旁怀揣打狗棒的盗猎者和站在他们身后手持弯刀的死牛贩子,背后便冒出一股寒气。

狼是为了生存而杀死牧民的羊,而且是老弱病残的那些;而人戴狼牙穿狼皮又是为什么呢?格林在生存都很困难的情况下,还送猎物反哺养育他的人类妈妈,让同为人类的我除了感动,还感到羞愧。

身为人类,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我们可能没有能力去呵护格林和他的族群,但若能放下人类的自私、自恋和自大,不打扰他们的生存,不购买他们的皮毛,就会少些凶残的杀戮,这个世界就会多些和谐。

读来不由得感叹作者的大爱、格林的睿智、恶人的无情、善良的无助和正义的无奈。

重返地球观后感15篇


不过写作品名观后感时该找何种角度呢?阅读科普书籍后写下观后感可以使我们更加了解科学,写观后感是一种自我突破的过程让我们可以克服自己的惰性,重返地球观后感是工作总结之家为您准备的一些与您需要相关的内容,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1

还记得《当幸福来敲门》吗?没有炫目的特效,没有俊美的演员,没有精彩的配乐,但有一个很棒的故事,一个足以令人感动的故事。当史皇带着儿子,没玩没了的倒霉,窘迫的处境,艰难的奋斗,到最后出现一丝机遇,最终迎来一片曙光时,我们会因史皇的奋斗成功而感到欢欣鼓舞,热泪盈眶都正是因为我们每个人自身很难做到如此的坚持不懈和坚韧不拔。那《重返地球》里父子再次携手,又是什么样的故事呢?

《重返地球》披着科幻的皮,阐述不适合生存的地球被人类遗弃,人类居住在远离太阳系的其他星球。史密斯父子在太空船意外发生后坠落地球,父亲身受重伤,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儿子面对危难重重,两人联手自救逃出生天。影片很适度的描述了一个成长中的人如何战胜内心的恐惧,完成自我救赎和成长,如何找回失落的父子亲情,被遗弃的地球、飞船、逃出生天、父子、灾难……含有科幻、励志、家庭等多重的内涵,非常值得一看。

已经看到很多人在吐槽影片,什么没有大场面、什么剧情不够新颖,其实苛求这样的片子出新出奇是没有意义的,最起码在我眼里,《重返地球》至少能打个8分,贾登史密斯的演出很不错,情节紧凑,动作紧张,比刚刚上映的《遗落战境》格局略小,但要更好看一些,当然距离威尔史密斯之前的经典作品还是有差距。

的确,《重返地球》是史皇为儿子量身打造的电影,全篇几乎八成都是两人的父子戏(据说剧本也是史皇在几年前看到的一个纪录片而灵感闪现,电影最大的有点就是故事很简单,没有丝毫的故弄玄虚,这样比有些科幻电影故作神秘导致自己填不了坑要诚恳的多。影片开始不久就埋下了小史的心结:年幼时小史姐姐被外星怪物所杀,他与父亲之间因这件事产生了隔阂,当小史带着英雄父亲的光环,带着黑暗痛苦的回忆,一路斩妖除魔最后勇战大boss,完成自我救赎和成长,也让观众大呼一口紧张的气息。

与其说是部科幻片,不如说是灾难片。除却外星星空、飞船、怪兽、地球新貌和新生物之外,科幻的元素寥寥,但言简意赅的表述若干年后的地球恶劣环境,都是引人造成,让人不寒而栗。影片无处不在的惊险瞬间,都来自小史面对这个陌生的地球,分分钟遭遇野兽、飞禽、吸血虫、火山冷林的袭击;与其说是部科幻片,不如说是家庭片。煽情玩的真真切切,定能击中女性观众和孩子们的柔软心脏,影片中的逗趣也非隔靴搔痒,笑里带泪往往不娇柔做作,这是好莱坞很多影片的通用优点了。

最后,建议国内影人也罢、观众也罢,看看人家史皇是怎么教育儿子的,《当幸福来敲门》里父子没玩没了的倒霉,通过艰难奋斗迎来一片曙光,我们欢欣鼓舞,热泪盈眶。《重返地球》里父子产生隔阂,儿子正在成长期,如何让儿子摆脱心理阴影,完成自我救赎和成长,如何找回失落的父子亲情,面对真正的人生,我们又一次看的欢欣鼓舞,这,就是威尔史密斯和他的宝贝儿子的能力。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2

与其说《重返地球》是一部科幻片倒不如说是一部很励志的成长的片子,没有多余的人物甚至也没有过多的特效,但是充满了正能量。整个影片都在围绕如何战胜并未出现的自己想象出来的恐惧。

影片《重返地球》的故事背景是地球已经遭外生物破坏,或者说人类已经被赶出地球,自然生态系统朝非常高级的方向进化了。青春期的儿子背负着眼睁睁看着姐姐为了保护自己而被怪物杀死的阴影,智慧坚韧的父亲希望儿子可以成长可以进步所以带他去执行任务,但在途中遇到了风暴,飞船被迫着陆,虽然电脑系统拒绝建议降落地球但是不得已,要么在太空中爆炸成了碎片,要么就得“重返地球”。

飞船落到了地球上,不过是以非常惨烈的方式,幸存者只有父子两个人,并且父亲的两条腿都严重骨折,也就是说有执行能力和行动能力的未成年的儿子,他要一个人带着数量有限的空气净化剂在他不熟悉的地球丛林里穿越100公里去取得信号发射器。

儿子是相当害怕的,他要一个人去完成拯救他们两个人的任务,这途中有猛兽、有自然灾害,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在他身边的用作军事训练的怪物。他这一路确实坎坷,被猛兽群体追赶,被毒蝎子蛰要,连空气清洗剂也碎了两盒。最终他来到了瀑布前,到达目的地的标准计量还需3盒,于是父亲命令他放弃。可是他原谅不了自己的懦弱,于是毅然跳下瀑布抄近路到达目的地。

后来的路上亦然有危险也有效温馨,不过儿子父亲失去了联系,最后终于找到了信号机,可是因为信号被屏蔽他必须要到达附近的山上去,而怪物此时离他也越来越近。最终儿子要面临的就是打怪物,战胜怪物有一个必胜的法则,那就是战胜恐惧,当人没有一丝恐惧的时候,怪兽是看不见也闻不见这个人的,几番打斗最终接近死亡的时候,儿子想到了保护自己的姐姐,想到了爸爸的忠告“集中注意力于当下,恐惧只是对未知的幻想”,最终拯救了自己,拯救了爸爸,成长为了一名优秀的士兵。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3

昨天晚上看了《重返地球》。

这部电影还行吧,科幻题材,据说是威尔史密斯为他儿子量身定做的电影,的确是的,后半段几乎是他儿子一个人的独角戏,总共演员也没几个,可见大明星威尔史密斯的拳拳爱子之心。他儿子有这么爱他的老爸,一定很幸福啊。

这电影情节并不复杂,就是讲人类可劲糟蹋地球之后,地球终于不再适合人类的生存,人类被迫迁徙到了一个新的星球-首新星。在这个星球上,同样危机四伏,外星人放出了一种怪兽-厄萨,攻击人类。厄萨没有视力,靠人类由于恐惧分泌的信息素来寻找目标。威尔史密斯饰演的瑞奇将军带领游骑兵与厄萨战斗。他们发现只要你不害怕,不恐惧,那么厄萨就没有办法发现你。他们称这种技能为鬼隐。小史密斯饰演瑞奇将军的儿子-肯泰。他们父子一起坐飞船去一个基地训练,途中遭遇小行星风暴的袭击,飞船失事,迫降地球,只有瑞奇父子幸存。能够发射遇险信号的设备在100公里外的机尾,瑞奇受重伤,肯泰不得不独自踏上凶险的旅程,去寻找信号设备,独自面对险象环生的地球。当然,最终,肯泰成功战胜了自己的恐惧,找到了信号发射装备,救了他和父亲。大团圆结局。

影片主要就是讲肯泰的成长经历。他的姐姐在厄萨找来时,把年幼的他藏在一个罩子里,告诉他,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出来,然后他的姐姐被厄萨杀死了。这成为了肯泰的心理阴影。在这次旅程中,他最终战胜了自己的恐惧,杀死了一只厄萨,从最开始那个完全依赖父亲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独立的战士。威尔史密斯的演技很好,演一个坚毅,镇定,果敢的将军真是很轻松。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是那么冷静,值得信赖。自己给自己动手术那段,真是很让人佩服。对儿子的爱,担心也演的很好。小史密斯的演技也还不错。虽然他很多时候不听话,让人很着急,比如刚开始面对狒狒,瑞奇让他放下武装,他偏要丢石头去砸,结果惹来狒狒群的狂追。在竹筏上睡过头,结果没有在黄昏前到达地热处,差点被冻死,被老鹰救了,老鹰冻死了,真是让人怒其不争。找到信号发射器的时候,由于电离干扰,不能发射信号,他急燥的团团转,还把信号发射器给摔了,一点也不冷静。不过,想想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突然要一个人面对这样凶险陌生的环境,被狒狒追,被老鹰抓,被寄生虫咬,差点毒死,天黑差点冻死,最后差点被厄萨杀死,他的那些恐惧也是很正常的反应。一开始瑞奇可以通过成像设备和他联络,进行指导,后来设备摔坏了,结果只能他一个人面对未知的危险,挺不容易的,他的成长也是很快的。

影片里人类在新的星球上住的房子很有意思,像一片片的帆船,周围好像都是布一样,很有趣。他们坐的飞船像一条鲸鱼。那个虚拟成像系统在很多科幻电影里面看到过,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成为现实了呢?影片里人类糟蹋地球太狠,最终被迫离开了地球,想想我们国家的污染,最后中国的环境会变成怎样呢?最后飞船来带走瑞奇父子时的画面是碧蓝的大海,鲸鱼在海里游泳,有时跃出水面,喷出水花,森林繁茂,没有了人类的地球,依然生机勃勃,依然那么美丽。人类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更好的爱护我们的家园呢。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4

这次春节,除了《水门桥》之外,还看了另一场电影——《熊出没重返地球》,讲真的,你可以相信一年一部的《熊出没》电影,看了这么多场,我从来没有失望。

“都这么大了,还去看动画片,幼不幼稚?”我想打破这一刻板印象,《熊出没》这几部电影老少皆宜。风趣幽默的语言、夸张搞笑的动作和表情,使它能面向小朋友;它有角色成长、情感爆发,同时和不错的特效使它对成人也十分友好。我们那个场里许多都是大人带着小孩来看,但影片放映时,不仅仅是小朋友的笑声,还有一部分来自成年人。

故事发生在未来,一只“外星猫”阿布意外降落在狗熊岭,而熊二得到了阿布所在莱尔特族的文明——原核,为了让熊二跟自己走,阿布用出各种方法,最后,它们答成协议,熊二帮助操控飞船,阿布在众人面前解释。同时阿布的出现又惊动反派,他们利用阿布和熊二得到天火,危机关头,熊二打败天火,成功拯救大家。

这次的故事围绕熊二展开,一开始,它有着个英雄梦,却好吃懒做,常常搞砸事情,大家都十分讨厌它。又随着阿布的到来,大家都误会熊二,正当熊二和阿布达成协议,向大家解释,却听到批评自己的话,于是,心灰意冷,踏上南极之旅。

一次又一次打击帮助了熊二成长。当他打败天火时,无疑,向全世界证明,自己不再是过去的自己。成长可能就在一瞬间,也许,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长。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5

《重返地球》以末世科幻为包装,重点讲述的其实还是父子情,间或掺杂了一些有关环保和战胜恐惧的私货,但是重点依旧放在父子别样真情,一个少年的自我成长历程当众。威尔史密斯父子继《当幸福来敲门》之后再度携手,或许会让一部分一心期待炫目科幻大片的观众失望,但是认真体会剧情之后,或许会有别的收获。

影片故事并不复杂,一次空难,父子流落蛮荒地球,一个出脑力,一个出体力,经过磨合之后,最终战胜困难,重获新生。全片的科幻感并不强烈,这大概是刻意为之,无论是飞船内部装饰,还是功能虽多,外形却简约的各种未来生存用具,都体现出一种自然、环保的概念。尤其是配合片头所交代,地球在千年之前因为严重污染而成为不适宜居住星球,而在千年之后,父子重返地球,野生动植物却生长得生机勃发,只是没了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当然,这个点并没有很好地拓展,最终让位给影片重点表述的父子情感。

正值青涩年纪的贾登史密斯,在演技方面显然还有待提高,但是全片亲身上阵,在原始丛林复杂的地貌环境中跋山涉水,吃尽苦头,十分用功,多少弥补了情感表达不足的缺点。而这一段原始森林探险记无疑也是全片的重中之重。与大雕的人性化互动,面对终极杀气厄煞,从恐惧到战胜恐惧的自我转变,甚至是在悬崖上纵身一跃的全方位视角,即便是作为风光片和探险片来看,《重返地球》都有几分可观之处。

威尔史密斯此次力捧儿子,在片中让出主导地位,几乎没有上演动作戏份,大部分时间稳坐飞船之中,坐镇指挥,但是几个表情,几句台词,都展现出他的演技,当然或许更多的还是真实父子情感的流露,最后一幕向儿子敬礼,即代表了父子间的和解,也代表父亲对儿子能力的承认,可算是全片最感人的一个场景,也给这出狼爸训仔记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对比现实生活中的狼爸,《重返地球》中更加紧迫,更加危险的生存环境,同时放手让儿子独自去面对这世界上全部的危险,这种看似极端,实际上更加科学的教育方式,显然收得更好的效果。而戏外,威尔史密斯一手宠爱,亲自上阵为儿子保驾护航,打造商业大片;另一手却让儿子从头参与这部商业大片,以实际战例来锻炼儿子,爱与狼性的教育有机结合,不论票房结果最终如何,小贾登必然会了解到实际工作中的真实困难,对他未来的道路显然有百利无一害。

最终《重返地球》要告诉我们的其实是,无论再凶狠的狼爸,再无理、再艰难的教育模式,其中所饱含的,都还是那份浓得化不开的父爱!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6

今天,新年的第一天,与同学约好的电影也如期上映,两点,随着李明博与韩家澍的到来,我们三人便取了票,正是我们期待已久的《熊出没之重返地球》这部影片虽说是动画片,但却更像是科幻片,全片的科技感拉满,并且还有一条独特的剧情线,让人可以带入其中,和以往的电影版相比,我个人认为细节刻画做得十分不错,熊等一些动物的毛发也清晰可见。

重返地球这个电影主要讲了外星人阿布来到地球,飞船被军火组织击落,而操纵飞船的原核中枢被熊二吸入大脑,熊二被意外的卷入这场事件,最后拯救了地球和人类。

这部电影可以讲的内容很多。阿布,外星人。祖先来自几百万年前的地球,因为祖先获得了一种可以用意念转换的矿物质。这种矿物质使阿布的祖先在几百年里迅速发展,但由于过度的破坏环境,是战争爆发,地球爆发,阿布只能与父母离开母星,结果族人意外遭遇黑洞,只有少数人逃了出来,阿布的父母也被吸入黑洞,而阿布回到地球后,已经过了几百万年。人类已经成为领主,阿布来到地球的目的便是启动灯塔,传播信息,寻找父母。

这部电影也给了我们许多道理:人类在找到新家园之前,只有一个地球,要保护好它,不要让人类破坏它。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7

在20xx新春之际,有许多电影接连上映。而在众多电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熊出没:重返地球》。

《熊出没:重返地球》讲述了熊二在意外中吸收了莱尔特族飞船的原核,导致莱尔特族飞船无法启动。熊二在莱尔特人阿布的帮助下找回了飞船的十二片碎片并阻止了牛大亨和他的夫人启动天火计划的故事。

《熊出没:重返地球》整部电影从头到晚都贯穿了一个主题——“保护环境”。

电影的一开头是熊二的一个白日梦,在那个白日梦中,熊二梦到自己成为了一个英雄,打败了垃圾怪。而在熊二和垃圾怪的战斗中,垃圾怪一边向四周丢着垃圾,嘴里一边说:“这些都是你们人类乱丢的垃圾,现在我把它们还给你们!”在梦的最后,熊二用一记重拳打倒了怪兽。同时,在真实世界中碰到了垃圾桶并醒了过来。在白日梦醒了之后,熊二也和其他人一起对垃圾进行垃圾分类。

电影第二个倡导保护环境的点,是熊二和阿布一起在太空遨游时,阿布看到现在美丽的地球引发的一段闲聊。阿布告诉熊二他们莱尔特族其实并不是外星人,他们在几百万年前就生活在地球上。当时他们的科技并不发达,直到他们在接近地心的地方发现了一种矿石——莱尔矿。莱尔矿的出现给他们的科技带来了飞跃性的进步,所有人都享受在这巨大的进步中,而并没有在意地球的环境。到最后,地球的环境越来越差,到处充斥着战火,莱尔特族不得不离开地球。在撤离中,莱尔特族回望他们以前的家园时,地球已经不是一个蓝色的美丽星球。地球变成了一个死气沉沉,乌黑一片的地球。

我看完电影后也一直在思考,我们现在的地球何曾不是电影里一百万年前的地球。人类的科技正在飞速的发展,这也加大了人类对环境的破坏。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森林,离不开海洋,也离不开天空。人类之所以能存活是因为有地球的存在啊。

假如我们继续破坏环境的话,再过个几千年甚至几百年,地球就会变的和电影里的一样。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叫做《没有我们的世界》。这本书讲述的是人类从地球上突然消失后,地球用了几百万年才回到她原来的样子。

我们对地球造成的伤害太深了,所以我在此号召大家一起保护环境。就像在熊大熊二每次阻止光头强看书时说的那句话一样:“保护森林,熊熊有责。”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8

今天我跟爸爸和妈妈要去美美看电影,影片叫《重返地球》。

影片主要讲述了一位高级指挥官瑞奇带着他的儿子基泰在一次星际航行的过程中,遇到了小行星风暴,于是他们迫降到地球(此时的地球已经不适宜人类的居住,人类已搬离地球许多年了,因为我和爸爸妈妈晚了几分钟所以前面一些没看上)。因为他的爸爸也就是瑞奇在迫降时腿给摔断了,飞船也摔成了两半,他们在飞船的上半部分,而下半部分在距离他们100公里的地方,而那正好有他们需要的星际求助器,有了那个就才会有人来迎接他们,他爸爸对他的儿子说:有了那个东西我们才会得救,所以你一定要找回那东西,给这个东西叫呼吸液,每24小时喝一瓶这个就可以适应这的空气,总共只有六瓶够你用了,这个是我的武器你拿上吧,他可以变成多种武器,你身上的衣服叫保护衣,他若为浅红色就是安全,若为白色就代表你中毒了,如果全身是黑那就代表有东西袭击你,我们飞船上的危险怪物厄萨也逃了出来,你要小心啊,你手上的叫联络器我可以看见你的一切,这个可以我们保持联络,出发吧我的孩子!基泰在路途中遇到了重重的危险,最后有两瓶给摔碎了,就剩两瓶了,可他给爸爸说的还有四瓶,应为他不想让父亲为他担心所以欺骗了爸爸,但还是让他爸爸发现了,爸爸让他立即返回,他的儿子基泰想让爸爸知道自己比爸爸勇敢所以继续前进,就在这时他们的联络器给摔坏了,这得完全靠基泰自己了,他战胜了自己,他把厄萨杀了他赢了,他用呼救器发出了信号,他们得救了!

希望大家都去看看这个电影很精彩很感人!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9

周三阳光明媚,天气有些闷热,在家实在呆不住,便想去看电影,自己去有些孤单,便拉上妹妹去。

经过太阳的暴晒,终于到了电影院,也没几部好电影,不过,《笔仙2》吸引了我的眼球,是一部恐怖片,但妹妹死活不同意看,只想看科幻片《重返地球》,我又不能为难她,只能依她了。

影片开始不久就埋下了小史的心结:年幼时小史姐姐被外星怪物所杀,他与父亲之间因这件事产生了隔阂。

《重返地球》阐述了不适合生存的地球被人类遗弃,人类居住在远离太阳系的其他星球。史密斯父子在太空船意外遇上了太空垃圾,而坠落地球,原本完好无损的飞机,只剩下机身和机头,只有史密斯父子存活,而父亲双腿严重受伤,他们要求求助而机头的求助机损坏了,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儿子要去找机尾的求助机,两人联手自救逃出生天。

影片很适度的描述了一个成长中的人如何战胜内心的恐惧,完成自我救赎和成长,如何找回失落的父子亲情,被遗弃的地球、飞船、逃出生天、父子、灾难……

如果让我说我绝对不会说是科幻片,不如是灾难片。因为影片所表述的是若干年后的地球恶劣环境,都是引人造成,让人不寒而栗。影片无处不在的惊险瞬间,都来自史密斯的儿子面对这个陌生的地球,分分钟遭遇野兽、飞禽、吸血虫、火山冷林的袭击,而无法适应这个恶劣的地球。

看了这部影片,对我感触很大,我有时会幻想,地球如果照这样下去,若干年后真的会变成那样恶劣吗?所以从现在起我要爱护环境,花草。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10

每一次刹那间的巨大响声,总是把我吓一跳,让人魂飞魄散。这部《重返地球》就是今天小青龙电影课的内容。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千年过后,地球已成为了人类不能进入的一级隔离区,而飞船解体,瑞奇受了重伤。吉泰独自去寻找机尾,里面有信标机,可以发射救援信号。吉泰遇到重重困难,但都化险为夷,最后到达终点,找回信标机,并打败了恶煞,解救了父子俩。

电影中的吉泰,还是个孩子,他稚嫩,这造成了他做任何事都很冲动。但是冲动也让他有胆识。在途中,当父亲瑞奇知道他药物过少让他放弃时,他依然向前冲,挑战自我,也可以说年少气盛吧。吉泰很勇敢,一路上的艰辛,以及最后打败恶煞的困难,他全都克服了。当然,冲动还是他的性格,冲动有好,也有坏。不过与吉泰相比,父亲瑞奇明显多了一份冷静,多了一份沉着。他遇到危险时,永远不会慌张,更不会像吉泰那样冲动。相反,他总是镇定处事,沉着面对,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成为高级指挥官吧。从瑞奇和吉泰的回忆中,可以看出瑞奇是一个工作第一,家庭第二的人。在吉泰小时候,一次恶煞的袭击,正是因为瑞奇不在场,姐姐为保护吉泰,而牺牲了自己。姐姐的去世,难道不正是因为瑞奇吗?说到恶煞,真的是人人都讨厌的生物,它似乎又不是人,看不见,只能用嗅觉来辨别别人在那儿。它真的是一个十足的坏蛋,不过任何东西都有好处和坏处,恶煞只能靠嗅觉,那么,嗅觉灵敏正是它的优点。那瑞奇和吉泰联系用的高科技通讯器,我多么希望现在也能有呀!

我觉得吉泰那种胆识我应该学习,凡事都不能放弃。但那冲动,我还是提醒自己吧。瑞奇把工作放第一,但是我爸爸把家庭放在第一,家里有什么事,他会第一时间到达,会抽出大量时间陪我和弟弟。

《重返地球》,这是一部科幻类电影,同类的《星际迷航》、《星球大战》、《异形》等也很好看哦!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11

上周日爸妈带我观看了美国电影《重返地球》。

电影主要讲了基泰和他爸爸在去训练基地的途中,飞船被迫降落到了已经没有人类生存的地球。飞船里的其他人全都死了,就剩下基泰和他爸爸。飞船前面部分的信号发射器在迫降中损坏了。要想发射求救信号,必须要到100多公里以外的地方找飞船尾部的那个信号发射器。可是基泰的爸爸腿部骨折了,这个任务只能由18岁的基泰完成,否则他们就没救了!于是,基泰踏上了艰难的旅程……

这部电影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情节是:

一:基泰对付厄萨的时候,他爸爸告诉他,厄萨没有眼睛,它是通过人们发出的恐惧来辨认方向的,你必须意识到恐惧不是真实的,恐惧是对未来的一种自我暗示。虽然危险是真实存在的,但恐惧与否是你的选择。在爸爸的指点下,他终于战胜了厄萨。基泰的勇敢和冒险精神告诉我们,世上只有想不到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其实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内心!要想成功,必先战胜自己!

二:基泰为了救雏鹰,不顾自己的安危,与很多老虎斗争,但最终没能让雏鹰们得救,老鹰很伤心的大声嚎叫。这显示了动物也有母性。当基泰在低温带冻僵的时候,老鹰不顾一切的把他叼到了洞穴,并且用自己身体温暖了这个洞穴。基泰得救了,可是老鹰却冻死了。这告诉我们,老鹰也有感情,懂得感恩。我们既要学习老鹰的感恩之心,也要学习基泰的善良和正义。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12

上周六,我和爸爸妈妈、弟弟一起去江北UME电影城看了电影《重返地球》,这部影片讲述了人类糟蹋地球之后,地球不再适合人类生存,人类被迫迁移到了另一个新的星球,外星人放出了一种很凶很凶的怪兽,它的名字叫厄萨,厄萨的体形硕大、攻击力强,不过它的眼睛看不到人,全靠人类由于恐惧分泌的信息来寻找目标。瑞奇将军带领游骑兵与厄萨战斗,只要你不害怕,厄萨就没办法发现你,称之为鬼隐。肯泰跟着父亲瑞奇将军及父亲的部下坐着像鲸鱼一样的鱼干飞船一起去另一个星球,途中飞船失事,被迫降落在地球,只有瑞奇父子幸存,父亲腿部受伤,肯泰唯一能做的就是发挥自己的特长跑步到离自己有100公里外的机尾拿到发射信号器才能得救,为了求生,父子俩携手合作,肯泰最初胆小、害怕,但他最终战胜了自己的恐惧,历经险阻找到了求援讯号,并无比勇敢的与厄萨奋战,救了自己和父亲,他从一个懦弱的小孩变成了坚强的战士。

这部影片几个地方让我感动,一是血浓于水的父子情深,父亲为了以清醒的头脑给儿子指导,在自己大腿严重受伤的情况下,忍痛不打止疼药,咬紧牙关给自己的腿做手术,撑到最后一刻;二是好人有好报,能帮助别人的时候一定要伸出援手、尽力而为,肯泰在寻找求救发射器的途中,帮助大老鹰妈妈与狮子、老虎激战,勇救稚鹰,肯泰后来在寒冷地带被冻奄奄一息时,幸运的被鹰妈妈救了,鹰妈妈用自己厚厚的羽毛帮肯泰挡住了寒冷,自己却冻死,这部影片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遇事需沉着冷静,不要慌张、克服内心的恐惧,勇敢、冷静面对危机、处理麻烦事,拿出勇气,带着信念和责任战胜困难一步步走向胜利。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13

今天大年初二,我和妈妈去看了《熊出没之重返地球》大电影。虽然别人觉得幼稚,但是我依然被感动了。

这部电影讲的是,熊二意外获得了神奇的原核,与“外星人”阿布结交后,坏蛋牛大亨想得到阿布族人的天火,制造出最棒的武器。熊二和阿布为了保护天火不被启用,一起上了太空,去了南极,打开了存储天火的秘境,但是牛大亨夫人捷足先登,启用天火,不料被反噬,熊二和牛大亨携手合作,打败了天火,保卫了地球,阿布最终找到自己的家人。

团结就是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当天火被启用,开始大开杀戒时,熊二为了拯救他的伙伴,再次启动了原核。与天火大战,最终被天火打趴下。正当天火要踩死熊二时,熊大,吉吉,毛毛,光头强,阿布和牛大亨他们一起鼓励熊二,并为熊二争取了10秒钟,正是这珍贵的10秒钟,使熊二变成了熊熊机甲,打败了天火,并拯救了牛夫人,守护了地球。古人云:“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我们要团结一心,共克难关。

团结就是力量,在我的学校中每天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拿最平常的事情来说,在英语课上,我们被分为6个小组,每个小组有组长和5-6队员。每组轮流答题去争取加分,到了下课小组分数最高的可以得到ticket。我们在课上的表现决定了小组的荣誉。我们每次都齐心协力,互帮互助,争取拿到奖励。就像《三国演义》中,三英战吕布,不管吕布多么英勇无敌,也抵不过刘关张三人的夹攻,最后只能落荒而逃。

熊二最终战胜了天火,是因为熊大它们的帮忙;阿布最终找到了家人,是因为有熊二它们的帮忙。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大家团结一致,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14

今天我、姑父和姑姑一起去电影院观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电影《重返地球》。

影片主要讲述了一位高级指挥官瑞奇带着他的儿子基泰在一次星际航行的过程中,遇到了小行星风暴,于是他们迫降到地球(此时的地球已经不适宜人类的居住,人类已搬离地球近1000年了)。着陆后,瑞奇发现自己摔断了双腿,飞船也摔成两半,无可奈何之下,只得让他的儿子基泰去100公里外的机尾取信号发射器。在途中,基泰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最令人敬佩的就是当空气的净化水只剩下两瓶,父亲命令基泰回来时,儿子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比他更勇敢,于是选择了跳伞。不幸的事发生了,在基泰跳伞的过程中,一只老鹰发现并拼命地追赶他,最终基泰被老鹰带回了自己的巢穴。基泰醒来时,突然有豹子前来袭击,老鹰妈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与豹子们开始了生死搏斗,基泰也为了保护老鹰宝宝们和豹子进行大战。虽然赶走了豹子,可是刚刚出生不久的老鹰宝宝们还是都逃不过死亡的命运。在老鹰妈妈为自己孩子的死痛哭悲鸣时,基泰悄悄地离开,继续前往机尾。途中基泰未能及时赶到高温区域,而因为空气骤冷而昏迷,就在这个时候,老鹰妈妈发现了他,并为他用树枝树叶搭了一个巢穴,而自己盖在上面为他保暖。第二天基泰醒来,发现老鹰妈妈已经被冻死了。基泰经过千难万险,终于到达了机尾,但他发现发射器没有信号,与此同时,他也意识到厄萨(一种怪物)已经从机尾的笼子里逃了出来。基泰跑到北面的山顶上用发射器发射求救信号,但危险也随之而来,厄萨发现了基泰。基泰历经艰险最终战胜了厄萨,基泰和他的父亲都得救了!

从这部影片中,我感受到:动物也是有灵性的,它们也懂得知恩图报,就像影片中的老鹰妈妈为了报答基泰拼命为了救与他毫不相干的宝宝差点受伤,为他用树枝树叶搭了一个巢穴,自己盖在上面为他保暖,这种牺牲自己保护别人的精神令人敬佩。有着坚贞不屈、视死如归、不畏艰险、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精神的人,心中只想着如何可以解救其余的人,这就是英雄,每一个人都可以做一名英雄,因为英雄是不分强弱、不分等级,只要有颗善良的心,包括动物、植物都可以做英雄!

重返地球观后感 篇15

暑假里的一天,妈妈带我去看电影《重返地球》。起初,我不怎么想看,但当我一坐进影厅,电影一开始,我便看入迷了,一个个精彩的情节像吸铁石一样将我给吸引住了,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得如痴如醉。还记得《等幸福来敲门》中的小卷毛吗?他已经长大,再不是牵着父亲手的拖油瓶啦!已经进入青春期的贾登史密斯,在科幻片《重返地球》中与老爸威尔史密斯联合出演,并独挑大梁。

这部电影讲述了这样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一千年前外星人污染了地球,放出了一个大怪物厄萨,人们抓住了它,可地球上的动物都进化变异成能杀死人的高级动物了,地球已不适合人居住,地球人只好驾着飞船到了另一个星球并组建了游击队保护星球。一次,游击战士驾着飞船带着怪物厄萨去另一个星球做实验,在途中遇到了小行星风暴,被迫降落在危险的星球地球上,飞船分裂成机首和机尾两半,梦想成为游击战士的基泰和他爸爸活了下来。但是要脱离危险返回自己的星球,必须找到飞船上的紧急遇险信号器,才能向外太空发出求救信号。两人在机首,可紧急遇险信号器在100公里外的机尾上,由于父亲腿部有重伤,基泰只有临危受命徒步去寻找紧急遇险信号器。一路上,他遇到了许多恐怖的动物,有浑身黑斑的箭猪,有凶猛的大老虎,有虽小但剧毒无比的小虫子,基泰靠着顽强的意志,闯过了一个个难关,最终找到紧急遇险信号器。当他准备回去找父亲时,遇到了从飞船里逃出的厄萨,他克服自身的恐惧,学会了隐形招数鬼影,厄萨感受不到他的存在了,基泰就三下五除二干掉了厄萨,和父亲一同成功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整部片子,基本成了基泰的个人秀。在父爱的照耀下,他旋转、跳跃、奔跑、飞翔、逃命、打怪,逐渐从一名胆怯的预备役游骑兵成长为真正的战士杀死了外星怪兽厄萨。厄萨没有眼睛,但可以闻见人类恐惧的气味,并借此找到所有心生恐惧的人全部杀死。在移居星球上,只有将军赛弗一人曾经杀死过这种怪物。

关于恐惧,赛弗这样对儿子说:恐惧是你想象的产物,是你对未知的想象和担忧,但那是不存在的。离开父亲夜宿荒野的第一个晚上,大雨滂沱,基泰无助地蜷缩在大树下,惊恐地四处张望,恐惧让他无法入睡。父亲的话安慰了他,慢慢的,基泰的呼吸不再急促,身体逐渐放松他终于睡着了。行进途中,基泰数度与父亲失去联络,惊惶失措几近抓狂,但最终,他单膝跪地如同他父亲告诉他的一样,从触碰大地中获得了平静的力量。很熟悉的场景,对吗?残阳如血的塔拉庄园,手握红土、发誓不再让家人挨饿的斯嘉丽不也一样吗?失去家人的庇佑,必须独自面对险境和困局,让只是孩子的他们一瞬间长大成人。

这是一部讲述男孩成长的影片,也是一部讲述父子关系的片子。为了儿子,威尔史密斯心甘情愿充当起了绿叶。完全没有任何动作戏,只是坐在飞船里远程指挥。可他是威尔史密斯啊,是那个在《国家公敌》里,穿着白色大短裤,裸着一身肌肉在屋顶上狂奔躲避直升机扫射的威尔史密斯;是《黑衣人》中一袭黑衣、一副黑墨镜,身手敏捷、胆识超群,缉拿外星怪物的超级警探威尔史密斯;是《我是传奇》中一杆枪、一条狗,孤胆守城,拼死研发,最终成功研制出治疗丧尸病毒血清的医学家威尔史密斯啊。

一部《重返地球》,他将所有的光环都给了儿子,自己安安静静地站在一边,戏份极少,带着父亲对儿子独有的爱和严厉,延续了《等幸福来敲门》中他对儿子说的一句话:我永远和你在一起。这份戏里戏外的舐犊情深,着实让人感动。如果说年轻时代的威尔史密斯曾经凭借他的肌肉、幽默、机智、搞怪和饶舌,迷倒了大批年轻女观众的话。那在这部片子里,父爱的光辉在另一个层面给他加足了分。要知道,没有哪个女人可以抗拒一个长相帅气、性格刚强、爱老婆爱儿子的银幕好男人的。

看完了电影,我久久不能平静。基泰是多么勇敢呀,他受了重伤,但为了父子俩的存活,咬紧牙关向前冲,大怪物厄萨也没能让他退缩。从中我也懂得了基泰父亲说的危险就在眼前,但恐惧是由自己选择的这句话的含义--人不要因前路的困难重重而退缩,只要勇敢去面对,就能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