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锦集。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重返狼群读后感锦集,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重返狼群》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出生于成都的女人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偶然拯救了一只出生近五天的小狼崽,从此与狼一起生活的酸甜苦辣,最后成功放归狼的故事。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一)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来自成都的女孩,也就是说,作者李薇漪在草原上遇到了一只狼,它没有睁开眼睛,但是它的父母已经悲惨地死去,它的兄弟姐妹已经失去了。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裂缝中的阳光将被雕刻一生。
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猾,那又怎样?它只知道弱者会被淘汰。
不管你有多爱无边,死了就死了,没有人会在乎你是否专注于善,这只是弱者的借口。在风沙的摧残中,它不再天真,不再天真,不再软弱,可以让保护它的母亲在它的背后微笑。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
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
狼的爱是不容易付出的,但付出一定是心出肺出肺。有时她也会微笑,现在它已经回到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民族,有了自己的伴侣。但是为什么我们还不能忘记雪地里的身影,一步一步地回头?
你可能会鄙视这个故事,但我要感谢它告诉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草原和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二)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一直与李微漪和亦风一样,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如果格林的野化失败,无法让它重返狼群该怎么办?
随着读书的推进,心中的这块悬着的石头终于可以悄然落地,而另一个疑问又随之涌上心头:为什么那么多人尝试了去野化狼,都失败了,只有李微漪成功了?
也许是因为爱,因为李微漪爱格林,努力要把它培养成一只可以在草原生活的狼,而这种爱恐怕与其他的那些要野化狼的人不一样,这种爱不像其他人的那种溺爱。
为何说李微漪给它的爱不是溺爱的呢?因为她不仅仅满足了小狼的物质需求,而更重要的是,她让小狼经历了许多其他“野化狼”所没有的经历,就是这些不同的生命阅历,这些比起物质更丰富的精神需求,才让李微漪与小狼得以成功。
在格林玩耍掉入水中时,她没有立即下水去不救它,而是默默地教它该怎么做,让格林在下次面对水的时候,能更正确地选择,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个与其他狼不同的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才让它的心智更加成熟,智力更加开阔,更能自己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困难,才让它成功地重返狼群,成为一只草原狼。也许八个月的野外生活是艰苦的,是危险的,但这让格林具备了宠物狗、动物园中的老狼不同的生命的阅历,让它能更好地在这片危险的草原上生存下去。这八个月,给它的是心智与智力的提升,经验与阅历的扩宽,给它的是在草原上的生命力。
是的,我们不能像宠物狗、动物园中的狼一样没了生活的能力,而我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所带来的更多的生活经验与人生的阅历。
也许人也与之相似,我们不能只接受物质的需求,不能接受父母的溺爱,只有通过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努力来增长自己的阅历与见解,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有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三)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四)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奇迹般地拯救并养育了一只垂死的狼,并成功地将它释放给狼的故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这本书不仅是作者给我们讲的狼的故事,也是草原狼给我们讲的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孝顺,什么是仁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叛逆。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夜守在作者的窗前。当作者咳嗽时,他悲伤地嚎啕大哭。
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更何况,格林在獒场住了一阵子,却和藏獒成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
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首先,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然后是看芊芊过程中的那一集(是的,我女儿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给拼接起来吗?
但拍了几分钟之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起来很普通,很常规,但是。后来,我以为这部电影是2010年拍摄的,但现在已经是2017年了。有很多细节真的来自时间。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不到十个月,在若尔盖草原相处不到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会这么深呢?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
很喜欢**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长袍,想想每只狼在野外生存有多艰难,自然会流泪。
格林当之无愧是狼王的儿子。他很聪明,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时,小狼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可爱,依偎在狼妈妈的怀里,把这个女人当作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一开始,我总以为狼和狗很像,没什么区别,但慢慢地我发现差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在沙发上看电视。此外,它只喜欢看关于狼的纪录片,其他电视台不喜欢。
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当她两月大的时候,有一天她突然失去了母狼。她焦急地环顾四周,终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格林。然而,她身上的伤痕累累,差点被一辆汽车撞倒。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崽越来越大,狼性逐渐显现。吃肉的时候,气势真的很猛。没人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妈家里还有一只狐狸狗,但是格林和这个小朋友相处得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事实上,我很欣赏这位女画家。在这么大的若尔盖草原上,环境很差,温饱不足,缺氧。她在这样的地方住了半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妈还教小狼抓兔子和各种小动物。从容易到困难,她处处保护着小绿。小格林一天天长大,但他是被人抚养大的。他对人很好,不怕人,而且狼性很弱。
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狼一直在窗外等着,心急如焚,还悄悄地把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只兔子从窗口扔了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的一个特殊地区。气候潮湿,但近年来却逐渐荒漠化。这是野狼最后的生存区域,但也在逐渐消失。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
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
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
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
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
之间的情感
在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感情。格林的
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带着伤者和不幸的格林到城里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把他带回草原,让他回到狼群里。
当他来到老狼洞时,格林正在疯狂地挖掘。他认为当他清理洞穴的积雪时
他的母亲会回来,他的兄弟姐妹会回来。李微涟从狼那里学会了一个叫声。格林像箭一样从洞里跑出来。当然,山洞里没有狼。他突然意识到
妈妈永远不会回来,他的兄弟姐妹永远不会回来!格林怒吼大叫,好像要唤回他们的灵魂。他的心碎了,眼泪干了,他咒骂和颤抖。
许多动物,像人类一样,都有情感。他们虽然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他们对人类是友好的、值得信赖的和保护的,这不正是越来越科学、文明和现代的人类所缺少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
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只狼消失在你的枪下,你能把金子换成以前的狼吗?
醒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不要等到失去了地球上所有的狼,要珍惜,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当我怀着好奇之心翻开《重返狼群》的第一页,当那条小狼从十几天到九个月大的成长**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震惊了,我被这条小狼和这本书的作者深深震撼了!
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只被养大并成功放归野外的狼。
继续翻页,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每当听见我咳嗽的声音响起,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再没有心思和藏獒们玩闹。”格林对作者的忠诚和喜爱超过了他爱玩的天性。
很多时候,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甚至超越了他与同类的情感。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人与动物是最好的朋友。”确实如此啊,不管是何种动物,只要我们真心待他们,他们也将回报我们最真挚的情感!
作者以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情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人与狼之间的感人的故事,我简直无法想象作者与狼是如何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至少我不怎么和动物接触,更何况是人们眼中如此凶恶的狼,然而在作者的笔下,狼这个生物变的温柔、善良与真诚,并不像我们平日里所想象的那样。
到最后时刻,小狼格林回头凝视着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死离别之情。最后,他从深雪中拔出一条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他对他的家园以及“她”都非常的不舍,他们的感情很好,然而正是因为彼此真诚的相待,才有了这份不舍以及这份刻骨铭心的感动。
我们人类和动物是最好的朋友。很多人相信这句话并试着去实践它。然而,仍有一些人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伤害动物,甚至自杀。
我梦想有一天在我们的祖国,动物和人能够更加和谐的相处,这是我的梦想,也是祖国的梦想,我相信终有一天这个梦想会成真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读《重返狼群》有感:爱他,就给他自由。_读后感_模板
爱他,就给他自由。
——读《重返狼群》有感
荣建今夏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友人在朋友圈推荐了【重返狼群】的电影,被深深的温暖感动了。随即找到了苏州唯一排片的影院,认真看完,数次,红了眼圈。接下来,淘来书本,细细品味。
于是,一段人和狼的传奇故事,改变了很多我对人性,对于人和动物共生共存的看法。故事本身,带给我们除了长久的震撼,还有众生平等的可贵,以及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
一、故事梗概
7年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仪在海拔近4000米的四川若尔盖大草原上写生时,遇到了一只刚刚失去父母和兄弟、眼看就要死的狼。可能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把它抱回城里(成都),取名“格林”。
从那时起,她把格林当作自己的孩子,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是,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作者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只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为命,顽强坚强,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狼终于回到了狼群中。
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工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狼。
二、一情一景一评说
1,人把狼咬了。狗咬人不是新闻。狗咬人是新闻。狼咬人是新闻。当作者激发格林的野性时,人类咬狼的事件就发生了。
按照常人的想法,这可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培养绿色人才的过程中,这只是一个常见的细节。回首往事,每一件大事的背后,必然会有不为人知的艰辛,过程枯燥,结果却令人满意。人生有时是一样的,我们常常只看到别人的成功和荣耀,但背后的辛酸和汗水,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记住有一句话,你能承受多少委屈和痛苦,你能得到多少赞美和荣耀。
2,狼在城市丢失。因为一次意外,格林在城市跑丢了。一只狼在城市跑丢了,比违禁的**遗失还要可怕,足以引起社会的恐慌。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艰难寻找后,在车流不息,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作者把狼找回来了。作者的初衷是让格林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但她没想到,在这次失落的事件中,狼的野性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现。绿色毕竟不属于这个城市。他应该被释放到草原上。
人性的初衷其实是好的,但如果违反了动物的自然生长规律,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联想到生活中有多少家庭养宠物的初衷,到底是用爱陪伴,还是作为寂寞的消遣?
3,狼獒和谐共处。藏獒和野狼自古就是天敌,水火不容。人类为了驯养出野性十足的藏獒,在它们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地窖,主人扔一只活狼进去,让小藏獒全力拼杀斗狼,养大一点后,再放两只活的狼,甚至更凶险的猛兽,直到藏獒把对手全部杀死,成为最勇敢的斗士。
藏獒是保护家庭的忠诚动物,狼是具有强烈群体意识的动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与正义!在草原腹地,藏獒以其朴素和宽容接受了格林,格林以其坚韧和智慧得到了藏獒的认可。事实上,所谓的不和谐都是由人类的残忍造成的,是由利益驱动的。
如果没有杀戮,没有买卖,又哪来的伤害。
4,格林误吞炭火。小青出于对火的好奇,误吞了一小口炭火。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碳渣,却甩不掉揪心的疼痛。
舌头是他最敏感的部位,但它也遭受着最特殊的痛苦。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都在好奇心中成长,探索世界的奥秘!成长的过程也伴随着冒险的旅程。我们之所以会变得越来越有羽翼,是因为经过无数的挫折和伤病,我们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什么样的环境就能锻造出什么样的品格。想想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如此,温室里长不出强壮的孩童,父母能够给予的,不是一味的娇惯,而是应给孩子历练成长的环境,给他合适的土壤,顺着自然规律,让他茁壮成长。有些痛,是必须经历的,痛会记住的,这也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
5,狼之柔情。作者因冰雹、咳嗽和感冒而患肺水肿。格林看到病床上昏昏欲睡的妈妈,坐卧不安,时不时爬上窗户,隔着玻璃,探着大脑袋向屋里端详。
格林叼来了半只野兔,前半截已经被吃掉了,最肥美的后半截,透过窗户扔了进来,落在了床前。作者知道格林对她有感情的,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五个月大的格林,竟然会为她在病中送来自己的存粮。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忍受饥饿,把自己的救命粮拿出来。
格林长大了,学会了像个懂事的孩子一样照顾母亲。狼都如此,人做得怎样。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白眼狼”,扔下年迈的双亲,过着自己开心的“小日子”。
如果一个连父母都不懂得孝顺的人,又何谈责任感,何谈孝义。此情此景,小狼格林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6,人偷狼食。在草原深处等待格林回归狼群的日子里,作者和她的男友亦风只能靠干粮度日,他们的手脚浮肿,嘴唇手掌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累的东西都使不上劲。在草原的冰雪中打猎食非常困难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格林藏食的雪窝有只兔子,在饥饿难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炖了汤锅,把兔子肉吃了。狼的本性里面对于藏食的地点是非常警惕的,一旦被泄露,就会马上转移场地,但是格林并没有这样。他还是在藏食的地方,把猎来的野兔,使劲的刨坑,把它们藏到里面,因为格林知道,他的妈妈,比他更需要那些食物。
人和狼之所以能共生共存,在荒野求生的大背景下,格林能做出如此举动,彰显的就是人与狼之间的真情!狼需要放归,人要帮助狼实现放归,这个过程虽然漫长,异常艰苦,但是,信仰让他们坚持到了最后。
7,为自由远行。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即将要回归的那一刻,作者解下套在格林脖子上的铁链,长久的,凝望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孩子,泪水长流,万般不舍。曾经,他们在成都的城市里,也考虑过把格林带去动物园,让它过上安逸的日子,但是他们知道,大草原才是格林最终的归宿,但是真的等来了这一天时,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是万般不舍的。
一对养父母要将他们一手带大的孩子,交还给他的血亲,让孩子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欣慰和悲凉交织着,欢笑和泪水交替着。在分别的那刻,他们从格林悲伤的眼神里读懂了答案,那就是自由!无论对于人,还是狼,对于任何生灵来说,自由胜过一切。
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
爱他,就给他自由!
三、作者语录摘选【超出篇幅部分】
1,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2,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
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3,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平等的,可是人与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
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4,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
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呼兰河传读后感
书香满满的图书室,一排排整齐的图书静静地躺在刻满花纹的木头书架上。在这个书的世界里,萧红的《呼兰河传》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它只是讲述了萧红悲惨一生中唯一快乐的童年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它没有多么惊天动地的故事,但又是那么动人,令萧红难以忘却,忘不了,还有她的祖父,那是一个家里唯一疼她的人,祖父就像一缕淡淡的阳光,轻轻拨开她人生中的阴影,拨开她心中天空中的蒙蒙烟雨,让太阳重新探出脑袋,重新笑傲天空。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但萧红她已经非常满足与开心。
当我用双手轻轻合上最后一页,禁不住再看一眼,只消这么一眼:“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蚂蚱、蝴蝶、蜻蜓,样样都有。
”小时候的萧红竟如此天真、活泼,她把韭菜当做野草除掉,把狗尾草认作谷子,但好脾气的祖父并没有责怪她,而是认真给她解释。美丽的菜园子,一切都是自由的植物,还有到处捣乱的她,一切都是最美的景色,一切都融入了大自然深处中。
想到这儿,我眼前不禁了一幅美丽的景象,心中萌动着那种童年的不舍,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的奶奶家:我骑在爷爷头上,看着一望无际的青色田野,时不时俯身从人家番茄地里摘一个樱桃番茄,大声唱着那些我也根本听不懂的歌谣,那是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奶奶一样样介绍给我听,可我根本不听,去帮人家做金色的稻草人了。我最喜欢冬天了,因为叔叔和爸爸会给我堆一个大雪人,我还会和小伙伴打雪仗。
当然,我最喜欢那个浑浊的大鱼塘,看着一张大鱼网捞起那么多鱼鳞闪着银光的鱼,我都会数着那一个个胡蹦乱跳的小精灵,觉得世界如此神奇,如此美妙。虽然那些溅在衣服上的泥水会弄脏衣服,会被奶奶责骂,但我都不在乎。
想到这儿,那个沉浸的学***中的我终于释放了出来,品味着童年如蜂蜜般的香甜,令人回味无穷。那些在乡野中度过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时光。萧红,一位伟大的作家,她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呼兰河传》不禁让我看清了旧社会的真面目,还唤醒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我又一次拿起书,阅读萧红永恒的童年故事,直至最后,刹那间,我怦然心动……
《翻转课堂的可汗学院》读后感(一)
罗萍萍我也来简单分享下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思考。记得上周有次咱们聊到homeschooling,聊到深夜。那晚我兴奋+激动得有些失眠,半夜2点多脑子才慢慢平静下来。
这几天,还是会时不时想些相关问题。
先说说我对整本书的感觉。这本书我前前后后看了三遍,每次看都有新的感受。第一次看的时候,看得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
这么好的资源,这么好的理念,为什么不用呢?!我一定要用!等这股亢奋劲儿过去之后,心情趋于平静,再来看这本书,我觉得在几乎全盘接受可汗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之后,我更多的在思考,在中国现实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普通家长,我能做什么?
怎么做?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8)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一《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类对狼的杀戮,五天后出生的狼变成了独狼。《爱护动物》一书的作者李微义拯救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城市,取名为格林。在绿色的成长期,作者保留了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成长,为了让格林回归海浪和大自然,李微漪决定把格林带回来
若尔盖草原的发源地,并开始野生绿化,最终把它放回了草原。它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条人工繁育成狼后又回到草原的生命。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书中那些珍贵的**一定会对狼有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二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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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7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7篇”,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偶然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初识李微漪和她的作品---《重返狼群》。看完节目后,我即刻在京东商城上拍下了,准备试着给女儿读一读。收到图书的一刹那,我有些傻眼了。好家伙!近四百页46万多字的大部头,女儿能坚持读完吗?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多余的,她花了十天就读完了全文并且写了读书心得。
当我揣着满心的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时,我被书中的场景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以其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感情向人们讲述了一段人与狼的亲身经历……故事的主人公小狼格林始终坚守原始的野性,机智而勇敢地战胜了各种残酷的挑战,最终朝着内心无限向往和未知的草原迈出了坚定不屈的脚步。
作者的内心世界在她的文字中都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纯净。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性之自由---“其实小狼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性感觉。爱你,才跟你走,但决不放弃骨气和尊严。决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感悟自由:每个人都有其独立自由之人格,有些人身虽自由心却已死,而有些人身被禁锢心却自由。心自由胜于身自由,面对漫漫人生路,只有那些心自由、思想自由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快乐。
狼性之竞争---“每只狼身上都少不了伤痕,狼是在战斗中受的伤,每一处伤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让狼引以为傲。”
感悟竞争:要想赢得胜利,必须要学会竞争,失败了没有关系,即便是伤痕累累也不应感到后悔,永远不丧失再次竞争的勇气才最为可贵。
狼性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性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实现梦想不仅仅是一句空洞的豪言壮语,需要不断的积累能量、付出代价、忍受孤独、背负压力,并为此奋力拼搏,所有这一切都没有人可以替代。记着,成功也好,失败也罢,路就在那里……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妹妹暑假到我家玩的时候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当我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很好奇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我想是不是一头狼要去一座大山里或者一片草原上寻找自己的同伴?在寻找的途中它是不是遇到了一些困难与挫折?
带着这些疑问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我看了一下目录,发现这本书分三个部分,分别是城市流浪、回归草原、重返狼群。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第二部分回归草原。回归草原里讲的是在一片大草原上有许多藏獒,其中有一只叫暴龙的藏獒和格林(一头狼)发生的故事。格林喜欢偷偷摸摸地去吃藏獒的食物。有一次,格林习惯地把头伸进去吃暴龙的狗粮,没想到却被暴龙逮个正着,这次暴龙狠狠地咬住了格林的头,害的格林差点连小命都没了,还好李微漪(作者)及时出手,否则格林就死无葬生之地了!格林是一头狼,狼是有血性和烈性的,就算死也要咬下对方一块肉来,虽然格林的脸被暴龙给咬成了木瓜脸,但是他也把暴龙的身体撕掉了一大块肉。他们两败俱伤,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读了这篇故事,我明白了在大自然中也有为了生存而去搏斗的动物,它们也有自己的底线,其他人也不能随便去占它们的小便宜,否则会吃大亏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但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刚开始的这本书,我就佩服李微漪的勇气,她竟然把狼带回了城市,真令我吃惊。她一个柔弱的女子,竟敢独自一人带一匹狼生活。她为了培养格林的生存能力,自己把自己野化,她带着格林一起捕鼠兔,一起追赶领地狗,一起捕猎,还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这一切都源于她的勇敢。
书里有一个故事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一匹狼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气,在这无信号、无人的地方,陪着格林多少个日夜,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她的勇气令我佩服。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这么大的森林,她能睡得着吗?想想她又想想我,天差地别。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把你的勇气,你的胆识和信心拿出来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拿出勇气,战胜恐惧,甜甜地睡去原来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天空,为梦想奋斗。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我本是惧怕狼的,但看了这一本以命换来的书,我完全站在狼的立场上了。
故事大概内容是:女作家李微涟在大草原上捡到了一只小狼,并带回城市养大,取名为“格林”。一段时间后,作者下定决心把格林带回大草原,送到了獒场训练捕猎。终于,小狼羽翼已丰,重返狼群。
这个真实故事,让我深深的感动了。我被深深的母爱所震撼。作者在得肺泡肿的时候,小狼把自己好不容易捕来的鼠兔给妈妈吃。在小狼格林眼里,食物与生命是分不开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生命,这使我终于明白,狼,也是有温柔的一面。小狼格林也很机灵。人们都说狼与而是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狼和獒都是天上的神,他们是最好的朋友。有一天狼犯了错误,被贬下人间成为野狼。獒也因为触犯天条,被贬下人间成为家獒。从此狼和獒就决裂了,水火不相容。可小狼格林却能化敌为友,和獒们成为很好的朋友。这足以说明它的聪明和智慧。
我想,小狼的品格甚至比我们有些人类都高尚。在荒茫的大草原上,格林和妈妈找不到吃的,格林就把自己活命的食物给了妈妈,狼也会乌鸦反哺。在妈妈受到领地狗的威胁时,小狼格林勇敢的挡在妈妈前面保护妈妈,哪怕自己浑身受伤也毫不退缩。不要觉得动物是低人类一等的,它们的某些品格甚至高于一些人类。我从小就经常听《狼和小羊》《小红帽》《三只小猪》的故事,这使我对狼产生了偏见,总认为它们既凶狠又狡诈。可现在我知道了,狼也是有情有义的动物。狼是草原的卫士,是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如果少了狼,草原的草食动物便会泛滥成灾,把草原吃光光。
我们一定要爱护狼,更要爱护大自然里面的所有动物。
重返狼群读后感(通用7篇)
相信读者们在阅读完本作品后,内心都会涌现出许多想法和感悟。通过阅读笔记,我们可以更深层次地探索自己的阅读人生和生命的意义。在这里,笔者为大家搜罗并整理了有关“重返狼群读后感”的相关内容,希望读者们喜欢并受益于此!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要想进步,就要多读书。今年暑假,我认真读完了李微漪著的《重返狼群》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有悲伤、有喜悦、有搞笑、。
当我们的小主人公”格林″离开人类母亲的怀抱,回归大自然怀抱的那个瞬间时,我跟随着作者开心起来,当我得知格林在獒厂里结识了很多藏獒朋友,把原有的狼叫声演变成了半狗半狼叫声时,我觉得十分滑稽。
当我读完《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生发出无限的同时,还对狼有了新的看法。站在狼的角度想一想,之所以我们的小主人公″格林”会被作者李微漪领养,是因为我们在草原上大量放牧,导制没有野兔等其他动物再草原上生活,导制资源匮乏,让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才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取人类养的家禽。正因为这样导致了恶性循环。人类对狼充满了厌恶,见到狼就驱赶,甚至杀戮。可相反,狼从不主动攻击人类,因为他们不想与我们为敌因为他们需要和平,更是渴望和平。他们只是想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能让自己奔跑,嚎叫,繁殖。
可我们却连自由都无法给予它们,这不公平,难道只有人的生命才是值得被尊重的吗?不!所有的生命都是值得被尊重的。如果没了这些动物,为么维持大自然的平衡,我们还能无忧无虑的生存下去吗?我们应该感谢动物,而不是驱逐和猎杀。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们不仅要在人与人之间保持这种态度,更应该与所有生命保持这种态度。我们破坏了生态平衡,我们要想办法弥补,而不是变本加厉,只有这样,所有的生命才能拥有真正的和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一份特别的礼物——《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我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是爸爸送的一套书——《重返狼群》。我一拿到书就被封面上的可爱的小狼给吸引住了,它也伴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暑假。
《重返狼群》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作家在若尔盖草原画画时候,遇到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后来“狼妈妈”与小狼格林同生共死几百个日夜并且发生了许多故事。其中有几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在与“狼妈妈”相依相守的日子里,小狼与狼妈妈的母子情深一次次地感动着我,也让我想起了爸爸妈妈对我的关怀。在与小狼抢食那段精彩的描绘中,“狼妈妈”在饥饿难耐的情况下偷吃了小狼格林的存粮兔子肉时,小狼格林在知道后没有兽性大发的发脾气,反而从那以后小狼格林成了起早贪黑养家的孩子。我对狼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它不再凶恶可怕,原来狼也有柔情的一面,也有灵性的一面。
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依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但在她的努力下,格林逐渐的被狼群接受,回到了大自然。
放下书后,我依然回想着书中的场景。那只小狼的勇敢和坚持,狼妈的善良和努力。我知道了要和动物和谐相处的重要性,更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有不怕困难的勇气!谢谢爸爸送我的这份特别的礼物!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小时候,幻想着有一只狼当宠物,可是家长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当我长大之后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我才知道原来我的这个幻想也不是没有人实现过。本书的作者有了一次将冷血的狼当宠物的机会,在人们的心里狼都是冷血无情的,但是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狼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作者的奇幻故事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走进作者的著作中看一看人是如何与狼一起生活的美丽的场景。
有时,我们就像我们常说的缘妙不可言,作者和这只狼的奇遇是在一次人们捕杀狼的的行动中发现了这只被母亲尸体保护着的刚出生不久的小狼,如果我们说狼冷血倒不如说狼的冷血是我们人类赋予的,人类无情的捕杀导致了狼的曾恶与仇恨,狼群从此变得冷血无情,然而作者的热心与善良,导致了这只小狼的心里永远记住了人类也有善良的一面。
作者将这只小狼带回城市将这只小狼视为自己的孩子,但这只小狼也像小孩一样不停给作者带来麻烦,当然也交到了一只动物朋友,也是狼族一辈子的宿敌——藏獒,其实他们本就应该当朋友可是只因人类的私心,让它们成为了一辈子宿敌。
这只小狼也在作者的悉心照顾下成长为了一只真正的有血性的狼,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一次草原上的战争小狼也为了保护作者受了伤,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作者也必须与小狼分别,作者在与小狼分别时也是依依不舍,当我读到作者与小狼分别时也潸然落泪,读到这段我才明白原来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没有动物是天生就冷血只有被我们人类逼得走投无路才开始为了生存而改变了自己的性格,为了在这个自然界存活而变得有了血性。
作者的这篇著作给我的启示是:人与大自然本身就是一体的只有人们的大肆建造工厂才有了动物们无家可归、动物们的反抗,许多动物也像我们人类一样也有子女,就是因为一些不法之徒的肆意掠杀动物,导致有的动物也妻离子散,有的甚至刚出生就没有了父母,有的甚至在母亲的尸体上静静的等待着死亡,这么多凄惨的场景都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私心一手造成的。
我想作者也一定在等待着小狼——格林。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李微漪带着在城市里无处藏身的格林来到草原,不得已将狼放入獒群。
藏獒是忠诚耿直护家的动物,和狼是传说中的宿敌,它们初次见面,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惨烈,虽然它们像孩子一样,有些藏獒不接受格林,时时处处和它作对,但温和的头獒一直像母亲一样保护着它,令其他不服气的藏獒只能偷偷地欺负一下格林。狼的群体观念极强,狼和藏獒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重情重义,渐渐地獒以他们的憨厚宽容接纳了格林,格林以坚韧和智慧在獒群取得一席之地。它们和谐相处,像兄弟姐妹一样成了朝夕相处的玩伴。
在獒场的日子,李微漪教格林捉野兔、鼠兔,和100多只野生狗夺食、争地盘,第一次遇到天敌——金雕,母子合力击败了对手,在危机四伏的草原,格林不仅学会了找吃的,也学会的不被吃。
和藏獒们整日生活在一起,格林渐渐不会狼嗥,学会了像狗一样“花花”地叫,李微漪忽然意识到獒场不是格林一辈子该适应的环境,她决定带它去找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要么阅读,要么旅行,思想和脚步,总有一个在路上”我喜欢这句话,从而喜欢读书,我从书中汲取知识。我看过很多书,其中令我最深刻最感动的就是《重返狼群》了。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平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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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帮助我们消遣时间,也可以学到一些人生哲理和社会态度,观看作品时,我们常常会产生触动。我们最好用笔将相关作品的心得感悟记录下来,经常写观后感,可以锻炼自己围绕中心内容写作的能力。你知道如何写出让人信服的作品观后感吗?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重返狼群观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
暑假对于各大院线来说无疑是旺季,就在各类带着不同卖点的电影纷纷上映时,我只选择了一部我认为最值得看的电影,那就是《重返狼群》。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动物有两种:猫和狼。但是因为小时候没有很多时间去接触动物,所以最初关于它们的所有启蒙知识都是来自于黄春华的《猫王》、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沈石溪的《狼王梦》、姜戎的《狼图腾》和《小狼小狼》等等这些文学作品。长大后,我依旧十分喜欢这两种动物,除了每天过着“云养猫”的生活外,和这两种动物有关的消息都能引起我的注意。我第一次听到《重返狼群》这部电影的那天也正是它要在我现在所待的城市下映的那一天,当时我看了一下电影简介后就立即决定要去观看它,观看过后我觉得这部电影没有让我失望。
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这部电影,因为它与同期上映的所有电影都不一样。《重返狼群》是没有正式演员的一部更加偏向于纪录片的电影,两位主人公分别就是这部电影的制片人和导演,并且电影的前半段也都是用手持DV拍摄的,所以一个发生在七年前的故事能够这样接近完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本片的制片人和导演也就是李微漪、亦风夫妇,他们在一次到川西若尔盖草原采风的过程中救下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并给小狼取名为“格林”。他们把格林带回成都的家中养了三个月,但最终还是决定让格林回到它出生的地方。然而格林从小就没有在狼群生活过,所以如果贸然将它送回草原的话无疑是让没有任何生存技巧的小狼再一次走向死亡。幸亏本片的主角李微漪女士是一个十分懂草原知识的人,对于格林来说,她就相当于是一个“狼妈妈”的角色,会教小格林捕鼠兔、捕鱼等等。当然,期间还发生了一系列很感人的事情,最终格林在九个月大的时候成为了中国第一只成功重返狼群的狼。
我认为《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是十分值得全家一起观看的,因为在镜头的真实记录下我们能看到小狼格林的种种“通人性”,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人类用620张狼头皮制成的一条毯子的“疯狂行为”。尽管这部电影因为排片量相当少所以导致社会影响并不大,但它最终还是取得了让一个以狼为主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获批这样有着长远意义的成果。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3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4
当看完这部纪录片时,心中五味杂陈。既有对格林的担忧,担心它会被盗猎者抓去;又替它开心,开心它回到了故乡,获得了自由。
格林,一头被人类抚养长大的狼。它在很小的时候被拾回去,在人类的家中度过了几个月的时光后去到了草原。它的人类妈妈,一位野生动物画家不惜爬过草原和雪山,历经了重重困难,终于将已经成年的格林送回了狼群。
在草原的九月,天气经变寒,草原步入了冬天,格林和李微漪来到狼山,寻找狼群近五个月。在这中间,他们险些被寒冬饿死,如果不是格林每天出去打猎,他们就会饿死。有人想强行带走格林,格林在李微漪焦急地喝斥下转身跑走了,躲过了一场灭顶之灾。还有在发现独狼后,格林前去,却被咬伤赶走了,于是他们又在一个月后,发现了狼群,可惜未遇到。在片中最令我感触的,就是李微漪和亦风从山上下来时,看到的狼牙、狼皮和由五百多只狼的头皮做成的衣物和装饰品等。使我看到了利欲熏心的盗猎者猖狂和残忍,他们怎么能对这样英勇的动物痛下杀手呢?狼是智慧的、忠诚的、勇敢的、团结的,在人类之中却很少有这样厉害的人吧。
最欣赏的是女主角说的一句话,大意是:“我们不是要杀戮,我们只是想活着。”它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懂得了食物的来之不易和狼要狩猎的原因——活着。
在片尾,亦风劝李微漪将格林带回成都,她拒绝了。
“自由比活着更重要!”于是毅然放格林归山,回归狼群。
是啊!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5
看这个片,最好不要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它,因为它也许无法像大片那样去取悦你,满足你的感官。若以纪录片的真实去看,并思考,可能会对你有所触动并激发新思维,可能比较适合小众。
片中的格林是真实的狼,非电影虚构,大部分镜头采取纪实方式,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导演和主人公的对话偶尔会抖几个小包袱娱乐下。
片中的格林(狼)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兽性的野兽,它有自己的感情,记记忆和灵性,懂得感恩,甚至还很聪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动,格林做的种.种举动不觉间让人动容。
大的环境让狼遭到超多屠杀,数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渐困难,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并未得到真正的关注和有效的保护。
此片也许会让你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微妙关系,生物链等问题,同时也反应了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狼的捕猎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并非滥杀无辜,更比不上人的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让人不禁心中一动:“我看到格林的眼中并不是我要杀。而是我要活”,也许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实。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对狼的负面印象来自于书本上的故事,并未深入的去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
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灵。
看过以后也许你会对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6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7
小学时第一次我接触到《重返狼群》这部“狼书”,很快就被吸引住了。小狼格林和“狼女”李微漪的“格林童话”,让我感受到的是跨越物种间真挚的母子情谊。
当得知《重返狼群》拍成了电影,我在第一时间就去看了。电影里一幅幅真实的影像,让我看到了这个调皮的狼孩子逐渐成长为一只真真正正的野狼的全过程。小狼格林的身世是悲惨的,他的父母相继被人害死,而他成为了这一窝狼崽中唯一幸存的孤儿,也是若尔盖草原狼王唯一的遗孤。他牵动了李微漪的心,也是这个小小的异类孩子,影响了李微漪的一生。她在格林身上倾注了她全部的爱,看到格林第一次自己抓到了猎物,她为之激动;当格林被同类咬伤,她边流泪边心疼的问“疼吗?”人爱自己的孩子并不稀奇,天经地义,但人与狼的母子情深让人更为的感动。
格林对他的“妈妈”也是十分依恋的。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格林把自己埋在地下的存粮——半只野兔刨出来给她。我们整天说着“白眼狼”“白眼狼”,又岂不是对狼的一种侮辱?格林身上处处体现着专属于狼的灵性和智慧。看到“妈妈”崴了脚无法走回家,他居然翻山叼着缰绳给“妈妈”牵来了一匹马。这个仅仅几个月大小家伙的智慧让我惊叹。整部影片最令我感动的是格林母子终于盼来了若尔盖狼群,母子俩在山上告别。山下的'亦风却心软了,他一边录像一边在对讲机里和李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呢?我们可以养他一辈子。”但李微漪并没有马上答复,镜头里的她最后一次抱了抱格林,然后就转身离去了。格林看了她最后一眼,慢慢消失在了山头,去找真正属于他的野狼群了。已经走出很远的李微漪回头凝视着越跑越远的“儿子”格林,有些颤抖的回答了亦风:“他的自由。”
的确,如果不给予狼自由的权利,那么他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在格林身上流淌着的,永远是向往自由、充满野性的野狼的热血!格林走了,他给“妈妈”留下的是温暖的回忆。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训养有成功放生的野狼,这无疑是个奇迹。从20xx年到现在,格林已经7岁了。那个如今和同类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的热血狼儿,愿你一切安好。
在若尔盖草原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流转的是豪迈的狼魂和不羁的狼心。人与狼之间传奇动人的“格林童话”,让我难以忘怀。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8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9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片子的主人公——格林,中国西北狼,又名夜月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坐标:若尔盖大草原。李微漪,野生动物画家,坐标:成都&若尔盖;亦风,自由职业者,摄影爱好者,坐标:成都&若尔盖。是夫妻,是爱人,是工作伴侣,是灵魂契合的爱侣……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格林八个月大时,终于狼群出现了。这也是国内首次拍摄到的最大规模的野生狼群。此时是入群的最好时机了。狼群路过的时长很有限,格林很紧张,狼嚎和狗叫,有点凌乱了。李微漪和亦风一起与格林狼嚎,最终狼群驻足了……伤心留恋后的奔赴族群,格林,终于是一匹真正意义上的狼……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大的方面而言,狼群在过度的被捕杀,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也在逐步的沙化。人与狼,人与自然环境,自然万物之间,相依相存,相生相克。自诩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高在上的人类,急切的需要呼吁对自然的信仰,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保护身边的小小动物和植物做起,从生活中的低碳环保做起,护养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格林与李微漪(妈妈)。狼,不只是专心专情,聪明果敢,温情感恩是人类疏于对他们的标签认知。镜头中,在食物紧缺下,格林给李微漪夫妇刻意留下的猎物(他自己也饿着肚子);李微漪生病时,格林刨出他掩藏的食物给妈妈;李微漪崴脚了,格林跑到很远的牧区,为她迁来马匹;与狼群回应后即将离去,与妈妈的留恋不舍……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0
在没有读《重返狼群》之前,我对狼的认识就是残酷、令人害怕,几乎没有什么好评价。但为什么还有人写关于它的故事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拿起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可爱、机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这一举动令我非常感动。她将小狼带回了家,调皮的小狼可没少给她捣乱,偷吃西红柿,逗蜜峰被蛰,被金雕追击,喝青稞酒等等。虽然它很调皮,总是惹祸,可是在我眼里它是那么可爱。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生活习性一点都不了解,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狼群围攻牦牛群的场景。狼群经过细致的探查周边地形环境,选择隐避的地势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牦牛群靠近的距离差不多了,狼群中响起一声长鸣,此时所有狼就疯了一样冲进牦牛群,牦牛群突然受到攻击,就像炸开了锅的爆米花一样,四处乱逃,根本没反击能力,狼群完美的团队合作和机智精准的判断让它们赢得了这场对决。
看到这里又有一件事让我很是费解,为什么狼吃羊、牦牛,牧民不杀它们呢?再继续阅读下去,我才知道这是因为生物链,狼不仅仅吃羊和牦牛,还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黄羊等。如果没有狼去限制田鼠、黄羊数量,草原的土地会被破坏,草也就会被吃光,草没了,牧民们也就不能养羊啦!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草原是一个自然的、和谐的、共处的大家庭。
同学们,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们对狼一定也很感兴趣吧,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关于狼的秘密吧!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1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一本让我冷汗淋漓、热血沸腾、潸然泪下的书。坎坷、艰辛、血腥,那是狼的世界,那是自由的天堂,看得见摸得着。
“狼女”----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神行色彩的藏名,她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任。
小狼格林,你好幸运。迄今为止,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抚养长大后成功放归草原的野性狼。“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李微漪从格林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草原。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床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里,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格林你现在在哪里,愿你和你的狼族每天都有食物吃,原理自私贪婪的盗猎份子,远离一切不快,愿你的眼角不再含着泪水,愿你在若尔盖草原自由驰骋。爱不是占有,是放手。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重返狼群观后感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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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观后感【篇1】
偶然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初识李微漪和她的作品---《重返狼群》。看完节目后,我立即在京东**上拍摄,试图给女儿读。收到图书的一刹那,我有些傻眼了。
好家伙!近四百页46万字,我女儿能读吗?原来我的怀疑是多余的。她花了十天时间阅读全文,写下自己的阅读经历。
当我揣着满心的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时,我被书中的场景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以其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感情向人们讲述了一段人与狼的亲身经历……故事的主人公小狼格林始终坚守原始的野性,机智而勇敢地战胜了各种残酷的挑战,最终朝着内心无限向往和未知的草原迈出了坚定不屈的脚步。
作者的内心世界一目了然地表现在她的作品中,是那么的善良和纯洁。我感受到草原和狼之间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和无尽传说的话语。同时,我对这些作家试图表达的关键词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狼性之自由---“其实小狼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觉。爱你,才跟你走,但决不放弃骨气和尊严。决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感悟自由:每个人都有其独立自由之人格,有些人身虽自由心却已死,而有些人身被禁锢心却自由。心的自由胜过身体的自由。面对漫长的人生道路,只有拥有心灵自由和思想自由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幸福。
狼性之竞争---“每只狼身上都少不了伤痕,狼是在战斗中受的伤,每一处伤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让狼引以为傲。”
竞争观念:要想赢,就必须学会竞争。如果我们失败了也没关系。即使有很多伤疤,我们也不应该后悔。我们再也不应该失去竞争的勇气。
狼性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生存观:每一位家长都不能因为担心而限制孩子的尝试,他们自己的经历比传授的经验更有意义。
狼性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性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和格林一样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不是无情地扼杀了孩子们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
实现一个梦想,不仅是一篇空洞而豪迈的演讲,更需要不断的能量积累、付出代价、忍受孤独、承受压力、为之奋斗,这些都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记住,成功或失败,道路就在那里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妈妈,因为她把狼养绿了,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了绿。如果我们看看她的绿色教育方式,她已经抛弃了我们长期以来的束缚和意志,采纳了更多的西方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2】
我喜欢作者居住的草原。草原上有好牧民也有坏牧民,但我们仍然向往土地,这是我们想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天,那层层白霜,那茫茫白雪,那是我向往的景色,可是景色优美,环境恶劣,像我,我可能只能活几天,可是那是狼的领地,狼的绒毛抵御着寒冷,他们为了生存而战斗,我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战斗,我们都只是简单的生存。
一条狼,一个人,在荒野里行走。竟然找到了小狼的家,他开心的,开心的寻找自己的兄弟,可是没有了,残垣断壁,物是人非,你的妈妈,你爸爸,你的哥哥,姐姐。都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条狼,我们相依为命罢。
我们总是说畜生懂什么,他不懂什么,他懂养他的人没有吃的时候,他拼命捕猎,就是为了可以给他们店吃的,他懂亲热的蹭蹭他们,他懂他的藏獒朋友群战时,他要去帮忙的坚决,你以为他不懂的,他告诉你,我都懂。人类懂得感情,我也懂。
格林做一只自由的狼吧。
当我看着格林离开时,我没有作者更深的悲伤。我希望格林越来越勇敢,我希望偷猎者越走越远,我希望格林生下小格林。但我也担心格林会被狼夹打断。我甚至担心格林偷羊时会被牧羊人杀死。但是狼是狼。他们怎么能为了一点食物而失去他们最宝贵的自由。
愿世界和平,人民和平相处,人民与自然和平相处,人民与动物和平相处。愿我们不用为了任何东西而争吵,百年之后我们都是要回归故土的人,何必如此得剑拔弩张,何必带着戾气,就算没有天堂,我们至少坦坦荡荡的走完了我们可能还没有完结的一生。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3】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首先,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然后是看芊芊过程中的那一集(是的,我女儿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给拼接起来吗?
但拍了几分钟之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起来很普通,很常规,但是。后来,我以为这部电影是2010年拍摄的,但现在已经是2017年了。有很多细节真的来自时间。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不到十个月,在若尔盖草原相处不到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会这么深呢?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
很喜欢**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长袍,想想每只狼在野外生存有多艰难,自然会流泪。
格林当之无愧是狼王的儿子。他很聪明,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时,小狼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可爱,依偎在狼妈妈的怀里,把这个女人当作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一开始,我总以为狼和狗很像,没什么区别,但慢慢地我发现差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在沙发上看电视。此外,它只喜欢看关于狼的纪录片,其他电视台不喜欢。
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当她两月大的时候,有一天她突然失去了母狼。她焦急地环顾四周,终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格林。然而,她身上的伤痕累累,差点被一辆汽车撞倒。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崽越来越大,狼性逐渐显现。吃肉的时候,气势真的很猛。没人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妈家里还有一只狐狸狗,但是格林和这个小朋友相处得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事实上,我很欣赏这位女画家。在这么大的若尔盖草原上,环境很差,温饱不足,缺氧。她在这样的地方住了半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妈还教小狼抓兔子和各种小动物。从容易到困难,她处处保护着小绿。小格林一天天长大,但他是被人抚养大的。他对人很好,不怕人,而且狼性很弱。
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狼一直在窗外等着,心急如焚,还悄悄地把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只兔子从窗口扔了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的一个特殊地区。气候潮湿,但近年来却逐渐荒漠化。这是野狼最后的生存区域,但也在逐渐消失。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
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
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
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4】
感性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和格林一样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不是无情地扼杀了孩子们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
实现一个梦想,不仅是一篇空洞而豪迈的演讲,更需要不断的能量积累、付出代价、忍受孤独和压力,并为之奋斗,这些都是别人无法替代的。记住,成功或失败,道路就在那里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妈妈,因为她把狼养绿了,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了绿。如果能从她的教育方式上看到绿色,我们就抛弃了过去的束缚和阻碍,将过去习惯的强加于人,更多地采用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这本小说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这头狼是由人抚养的狼,那么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头母狼,而小说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若尔盖的大草原上,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于是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在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习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格林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3
看这个片,最好不要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它,因为它也许无法像大片那样去取悦你,满足你的感官。若以纪录片的真实去看,并思考,可能会对你有所触动并激发新思维,可能比较适合小众。
片中的格林是真实的狼,非电影虚构,大部分镜头采取纪实方式,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导演和主人公的对话偶尔会抖几个小包袱娱乐下。
片中的格林(狼)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兽性的野兽,它有自己的感情,记记忆和灵性,懂得感恩,甚至还很聪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动,格林做的种.种举动不觉间让人动容。
大的环境让狼遭到超多屠杀,数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渐困难,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并未得到真正的关注和有效的保护。
此片也许会让你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微妙关系,生物链等问题,同时也反应了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狼的捕猎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并非滥杀无辜,更比不上人的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让人不禁心中一动:“我看到格林的眼中并不是我要杀。而是我要活”,也许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实。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对狼的负面印象来自于书本上的故事,并未深入的去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
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灵。
看过以后也许你会对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能够使人认识真实世界,并启发新思维进而想努力改变的片子,即是好片,另外看到一些人直接差评,故给5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4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5
尊重生命,敬畏自然
------读《重返狼群》有感
提到草原,我不禁联想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说起狼,我马上想到虽然充满智慧却又不失凶残。直到这个暑假,我读了李微漪的一套《重返狼群》,对草原和狼才有了全新的认识。
若尔盖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刚生完六只狼崽。公狼出去猎食养育妻儿。可是,草原上的野牛野羊早被人类猎杀了,只有牧民家的羊圈里还有可养活全家的食物。公狼冒险去偷羊,却被牧民的狼夹子夹住了前爪。为了逃生,它忍痛咬断了受伤的狼爪。但是逃命途中依然被牧民和聪明的藏獒循迹追踪。公狼无比英勇,它咬死了藏獒却最终不敌人类。公狼死后,一方面,母狼独自养活六只小狼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她疯狂实施复仇计划:她极尽挑衅,白天闯进牧场袭击羊群,夜晚在公狼被杀的地方哀嗥。有经验的猎人和牧民用各种办法对抗抓捕母狼。猎人给肉投毒引诱母狼来吃,这样母狼死后猎人可以得到一张完整的狼皮。中了毒的母狼临死前回到狼窝,挨个舔六只还没睁眼看过“爸爸妈妈”的小狼,那是一个母亲对孩子最后的告别。她一声一声哀嗥喷血,然后咬破自己的狼皮不让人类得逞……
公狼母狼都死了,他们的孩子怎么样了?李微漪费尽艰辛找到狼崽。庆幸的是,虽然五天没吃没喝,虽然还没有睁开过双眼,仍然有一只坚强勇敢又聪明的小狼崽靠本能活了下来---这就是那只叫后来被取名“格林”的小狼。
李微漪把饼干渣含化和着牦牛奶捧在手心里喂格林。狼牙咬破了她的手心,她戴上皮手套继续喂食;吃撑肚子的小狼不会排便引起发烧,李微漪用毛巾擦拭小狼的肛门,轻轻揉格林的肚子助她排便。她像妈妈一样照顾着格林,把它搂在怀里。可是,李微漪要回到城市,小狼能和她一起在城市里生存吗?格林和宠物狗的较量,格林对电梯的恐惧,格林和李微漪第一次走失,格林第一次吃活鸡……格林在城市里遇到了哪些问题?“狼妈”李微漪为什么又带着格林回到了草原?小狼怎样智胜藏獒?它又是怎样重新适应草原生活的呢?
翻开《重返狼群》你会了解到令人难以置信的草原动物传奇:你会看到几个月大的格林会开电视用遥控器选动物频道;你会看到格林吃羊吃兔的时候总会给“狼妈”留一条后腿;你会看到格林日夜守候生病的李微漪,甚至从地下刨出私藏的野兔喂“狼妈”;你会看到格林拼死血战三条大藏狗保护“狼妈”;你会看到大雪封路段断粮断援,格林日夜狩猎食物养活“狼妈”;你会看到“披着羊皮的狼”真实存在---狼偷走帐篷外的羊皮披在身上混进羊圈去偷羊。你也会看到盗猎者抓捕了狼的幼崽之后,狼父一直不放弃寻找孩子;你还会看到伤聋的狼请老鹰做它的“保镖”,草原上的狐狸,火燕,黑颈鹤,梅花鹿的生存状态如何……
读完《重返狼群》,我感动于李微漪和格林之间的深情和爱,也愤慨于盗猎者的贪婪和凶恶。与人类对动物造成的伤害相比,自然灾害都显得渺小不堪。李微漪千里寻狼,格林早就知道“狼妈”的到来,但他最终没有让“狼妈”再抱他一次,格林和他的家人最终回到了自然的怀抱。
我想,只有人类对生命有足够的尊重,对自然有无比的敬畏,才能有真正的“天人合一”。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6
看过太多治愈系的书籍,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看到了满满的爱,从用狼妈妈的声音救活一只濒危的小狼开始。帮助小狼拉粑粑,给小狼喂嚼碎的食物,教小狼捕猎,每一次,作者都站在狼的立场来看待问题,解决难关。正因为如此,小狼才能回归自然,找到本性,被狼群接纳,并且生活得很好。
和人相处得久了,狼也有温驯的一面,像狗,热情摇尾巴,舔脸蛋,可走进大自然,面临生存问题的时候,机智、贪婪、拼命的一面就展现出来了。固然,作者可以像驯化狗一样来驯服狼,让它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可这样的生活,是狼要的吗?
随着小狼的日渐长大,孤独感越来越强,需要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险,作者毅然决然把狼带到了草原。不断训练其生存能力,自己也日夜陪伴,放弃了舒适的居家生活,放弃了钟爱的连衣裙,饿极了就着雪水吃油饼。
为了生存,为了帮小狼找到族群,作者曾从藏獒口中救出小狼,生病了也不愿离开,甚至接受了半生不熟的肉,即便胃里难过。最终,小狼被一个狼群接纳,这一切都离不开作者的舍生忘死,甘苦与共。同样要感谢的,还有作者的朋友,男朋友,善意的藏民。
虽然从没去过西藏,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去,不过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在大自然面前,在补给困难的时候,要学会精打细算,要节省力气,要知道怎样生存。自由意味着直面风险,享受的背后还有付出,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我们听闻自由很久,看到的却只是表面,就像独立,一个人打拼还要有成果,个中心酸,实不为外人道也。这段经历着实精彩,有惊亦有喜,奈何笔力甚乏,描述不出所有的感受。不过,真的要看一本治愈系的书籍的话,这本就够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7
《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
从未想到要去读一本有关狼的书。朋友推荐李微漪的《重返狼群》,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尊重,便翻开此书,没想到被强烈吸引,居然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读完五十多万字厚厚的一本书,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我没有见过狼,对狼的刻板印象都是从书本上来的:狼都是凶残、狡猾而且无情的。提到狼的成语没有一个是褒义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等等。而此书中,作者笔下聪明可爱的格林(狼的名字)狼,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形象。
读完第一部后,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格林重返狼群后是否能够适应野狼的生活?能否被完全接纳?有没有遇到心仪的母狼?时时处处,不经意就会想起,就像牵挂自己的孩子。
《重返狼群》第二部出来后立马买来,两天废寝忘食的阅读,完全沉浸在作者描述的嗷星人的世界里,不敢落下一个字,太想从字里行间找到格林的影子。作者真挚的母爱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触动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各种情感潮水般涌来,让人欲罢不能,泪眼模糊地读完了后半部分。
其实读第一部的时候也流泪了,是感动的泪水。感人至深的镜头:一是妈妈(作者)生病时,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獭兔给了妈妈;二是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冒着被划破肚皮送命的危险,从高墙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抱中;最打动人的还是结尾时,格林恋恋不舍地离开妈妈,一步三回头地随狼群远去,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但是,总体上第一部的主旋律是欢快的。书中格林完全是主角,作者记录了他成长的点点滴滴,格林的聪明、调皮和成长,给作者带来的是成就感,给读者带来的是愉悦感。
读到第二部时的泪水是酸涩的,心头有一种沉重的压迫感。催人泪下的有对格林的孩子们因盗猎者的伤害非死即伤的心痛,有对盗猎者和死牛贩子的恐惧和愤怒,百家笔记网有对狼群和牧民恶劣生存环境的担忧。非常钦佩作者的大爱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了格林和狼群,为了若尔盖草原的牧民,为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她和男朋友抛弃了城市舒适的生活,舍生忘死,深入草原,呵护狼群,常常命悬一线。
危险不是来自狼而是来自人,无道德底线的恶人。每每想到他们身旁怀揣打狗棒的盗猎者和站在他们身后手持弯刀的死牛贩子,背后便冒出一股寒气。
狼是为了生存而杀死牧民的羊,而且是老弱病残的那些;而人戴狼牙穿狼皮又是为什么呢?格林在生存都很困难的情况下,还送猎物反哺养育他的人类妈妈,让同为人类的我除了感动,还感到羞愧。
身为人类,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我们可能没有能力去呵护格林和他的族群,但若能放下人类的自私、自恋和自大,不打扰他们的生存,不购买他们的皮毛,就会少些凶残的杀戮,这个世界就会多些和谐。
读来不由得感叹作者的大爱、格林的睿智、恶人的无情、善良的无助和正义的无奈。
小狼读后感集锦
以下内容标题为《小狼读后感》,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特意收集,阅读作品的时候,很多人被他的细腻故事情节所感动。我们需要倾注笔尖来表达自己的感想,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小狼读后感(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读完《狼图腾小狼小狼》后,有感而发,我认为,书籍是铸造人类品格灵魂的工具。
这本书讲述了知青陈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掏到了一窝狼崽,他非常迫切地想养一只小狼,可遭到了大部分知青和牧民的反对。他以科学实验为由,坚持养下了小狼。对它以无微不至的照料,逐步建立了他和小狼之间的信赖。陈阵和小狼亲密无间的玩耍,对小狼无比地关心,无不一体现了陈阵对小狼的喜爱。渐渐地,小狼长大了,它的野性也被激发了出来。小狼变得桀骜不驯,它想念起了自己的父母。为了见父母,它开始学狼嗥,甚至好几次咬伤了陈阵。好几次要猎杀小狼,但小狼凭借自己的智慧脱离了危险。最后,小狼为了自己的自由,有尊严地死去了。这也使我明白了不自由,毋宁死的含义。
在书中,小狼的处境跌宕起伏,我的心情也跟随着小狼跌宕起伏:在小狼狼吞虎咽吃肉的时候,我也满眼慈爱地看着小狼;在小狼的重伤好起来、如涅磐重生的时候,我的心情也坦然了起来;在小狼逝去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眼角泛起点点泪花
联系联系自己,自己是否具有小狼的秉性呢:在分班分出去的时候,会不会有像小狼那样有奶便是娘的极强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呢?在被同桌嘲讽的时候,是否具有小狼那样坚忍的品格?在面对困难时,会不会像小狼那样积极动用自身的智慧呢?
小狼给我上了珍贵的一课,它告诉我们:做人要有勇有智;面对严酷恶劣的环境时,要顽强,得忍耐,必须永不屈服;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
小狼读后感(篇2)
在无数人的心目中,狼凶狠、狡猾、贪婪、丑陋。我们从小听《小红帽》、《狼来了》,邪恶的大灰狼总是败在正义的手下,我一直对狼印象不好,直到翻开姜戎的《狼图腾 小狼 小狼》。
这本书讲了汉人陈阵与一条小狼之间的故事。陈阵盲目地认为狼是反派角色,但是自从养过小狼之后,终于明白狼是神明,具有人类可为之学习的品质。
你会觉得狼很狡猾吧,但是狼很团结!你们听说过“飞狼”吗?草原牧民在羊圈旁砌起高高的围墙,但狼依然能够进入羊圈,为什么呢?因为狼王选了一只大狼靠在围墙上,其他狼从几十米外冲过来,一蹬大狼的背,就“飞”进了羊圈。多么团结的狼群!狼虽狡猾,但是具有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
你会觉得狼很贪婪吧,但是狼很坚强!人人都说麻雀“不自由,毋宁死”,但听说过“不自由,毋宁死”的狼吗?其实在狼的面前,麻雀一定自叹不如,只有草原狼才是真正“不自由,毋宁死”,书中小狼的主人陈阵因为搬家,把小狼拴在牛车上跟着牛车走。小狼立即两脚撑地不肯走,结果被牛车拖得连滚带爬,但是小狼不罢休,去咬链子,咬得满口是血,整整三天,小狼一直在奋斗,它的喉咙被链子磨破,大口地喷着血!我被震惊了,狼虽贪婪,但它拥有着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
你会觉得狼很凶狠吧,但是狼也很可爱!大多数人都偏爱通人性的狗,但谁听说过有可爱懂事的草原狼?有!当主人陈阵呼唤小狼的名字时,它会一骨碌翻个身,四爪弯曲,头皮贴地,顽皮淘气地倒看陈阵,眼里充满着盈盈笑意,甚至会像狗一样舔他的下巴。小狼总是像个可爱的孩子一样,时不时地跑来和陈阵亲热,狼眼里的爱,在人群里永远找不到,小狼的爱意是那么古老荒凉,温柔天真……狼虽凶狠,但有着独特的亲情和友情。
看了《狼图腾 小狼 小狼》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事物我们都要多角度地去思考,不要定型自己的思维,不要用传统的眼光去看待。小狼颠覆了我以往心中的形象,在我心里,它已经由狡猾、贪婪、凶狠的魔鬼蜕变成团结、坚强、友爱的神明。
小狼读后感(篇3)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小狼小狼》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姜戎。
《小狼小狼》这本书讲一名从北京来到额仑草原的知青对那里的草原着了迷,于是就掏狼窝,掏到了一只小狼,但巴图阿爸对陈阵(那个北京知青)说:“狼,可杀、可拜、不可养啊!”可是陈阵坚持要养,阿爸只好答应了。
在养狼的过程中经历了不少的挫折与坎坷,但是小狼仍然没有向困难屈服,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它,最后小狼因为失血过多而离开了陈阵。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这个自然段:陈阵独自伫立窗前,怆然遥望北方。狼群已成为传说,草原已成为回忆,游牧文明彻底结束,就连蒙古草原狼留下的最后一点痕迹——那个古老的小狼故洞,也将被黄沙埋没。
《小狼小狼》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有毅力,要学会坚持和奋斗,狼就是这样做的。除了这些,狼还具备超常的智慧和才能,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狼之所以个个顽强是因为残酷的草原早已把所有的弱者彻底淘汰了!
小狼读后感(篇4)
我读过许多好书,比如《爱的教育》、《幸福排列组合》、《草房子》、《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等。其中《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的主人公陈阵出于对狼的好奇,在掏了一窝狼崽后,留下一只公狼养着。陈阵十分照顾小狼,把最好的肉留给它,怕它被蚊子叮而单给它点了艾香白烟陈阵和小狼之间渐渐有了感情。但是,小狼的性格决定了小狼的命运。小狼宁肯被勒死,也不肯被搬家的牛车牵上路,因此后脖子的毛被磨掉一半,肉皮渗出了血,狼爪甲磨秃,爪掌成为嫩嫩的带血的新肉掌,喉咙也被项圈勒破。尽管陈阵想治好小狼,可小狼的伤情还是在一个黑夜恶化了。最后陈阵为了小狼最后的那点狼的尊严,亲手打死了心爱的小狼。
狼之所以个个顽强,不屈不挠,不是因为狼群里没有汉奸,而是因为残酷的草原环境,早就把所有的孬种彻底淘汰了。
通过《小狼小狼》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做事都要不屈不挠。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世界对她那么不公平,她却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贝多芬是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却双耳失聪,他不仅没有被这个灾难打垮,反而凭着自己的乐感继续创作;司马迁忍辱负重写下《史记》是什么使这些人成功,是不屈不挠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深知这个道理,一定要好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吸取知识学习更多道理!
小狼读后感(篇5)
从古至今—狼一直在人们的心中十分的不好的印象,比喻说成语“狼狈为奸”,“狼心狗肺”……而我却不这样认为。最近,我阅读了姜戎《狼图腾小狼,小狼》在这本书中狼的自由独立、狼的强悍卓越、狼坚不可摧的团队精神、狼的亲情和友情……
故事讲的是一个北京知青陈阵对狼着迷不已,在额仑草原上养狼。从小在狗窝里长大的小狼,在陈阵精心呵护下虽然小狼没跟其他的狼接触过,但小狼还是有着蒙古狼的天性。
“自然的准则是弱肉强食,只有那些最强壮、最聪明、最能吃能打、吃饱的时候记住饥饿滋味的狼,才能顽强的活下来”正是因为狼明白这个道理,它们才个个顽强、不屈不挠,在残酷的草原生活中,早就把孬种淘汰掉了,在社会中我们应该学习狼的品质。我很喜欢这本书里的小狼“生不为之乐,死亦不为之惧”,它拥有自由独立、坚忍、刚毅、超常的智慧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它并没有因为由人类抚养而去当人类的奴隶,而是敢为了维护自己那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和尊严,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就是小狼,一匹草原狼!
小狼,小狼!
小狼读后感(篇6)
我看完了姜戎写的《狼图腾小狼小狼》,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看法。
书中讲到:1968年,主人公陈阵和好朋友杨克到内蒙古插队落户,爱上额仑草原上的草原狼,并亲手养了一条狼,取名叫小狼。草原上的老人说: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的神灵,不能养。但陈阵不听劝告,继续养狼;一些反对陈阵养小狼的人,非要让陈阵给小狼拴上铁链,扳掉牙尖,否则就一铲子…终于,小狼长大了,狼不屈不挠刚毅的性格展现了出来,小狼宁可被勒死,也不肯被牵着搬家,结果小狼的脖子受了重伤。到了无药可救时,陈阵才将心爱的小狼打死,成全了它自由的灵魂,去见了腾格里(上天)。
合上书,我已热泪盈眶,心中思绪万千,想着书中渗透的三个问题:动物渴望自由、人类用自己的意志来残害动物和全国的沙漠化。
陈阵不顾牧民的反对坚持养狼。即使被看成"大逆不道"也不放弃,最后被迫用铁链限制小狼的自由…我认为圈养和铁链都是对动物的一种侵害。其一,作者在小狼还没有认识妈妈时,就抱走了小狼,让小狼失去了学习母语的最佳时机;其二,人工喂养小狼,使小狼失去了狼的基本生存能力:扑、撕、咬、跑、跳、跃等等,完全依赖于人;其三,限制了小狼的自由,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它们有自己的生活习惯、语言、感情…这些不能由人类来控制。其四:严重破坏了草原的生态平衡。人们常说老鼠、兔子、旱獭、狼、蚊子是草原上的五害。可还有比他们更坏的东西,那就是猎手、不法商贩、想用狼皮卖钱的人。他们打着为羊群除害的幌子,却做着害人利己的勾当,最终导致了草原大面积的沙漠化。不由得想起一句公益广告:没有买卖就买有杀害。这不仅是动物的悲哀,更是人类的悲哀啊!"没有额纶狼,草原人民就上不了腾格里(上天)。"这是书中的一句话。这难道还不能引起我们的警示嘛!
不要让狼成为神话、让草原成为传说!保护家畜和野生动物是我们的职责,可是保护环境才是真正的保护动物!保护环境,珍惜生命吧!
小狼读后感(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小狼小狼》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也充满了惊险刺激,让我对狼有了另外一种认识,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这是讲了陈阵对草原的狼着了迷,所以,陈阵叫上杨克,和他一起去,后来,陈阵又好想掏一只小狼崽,他和杨克去了山野,带上了两条狗,分别是:二郎和黄黄!他们等了很久很久,终于,黄黄和二郎,看见了一条大母狼,他们在后面跟着,找到了狼洞,二郎和母狼拼命厮杀,可是一直没有成功,杨克向里面扔瓦斯弹,没想到,还有另一个洞,让母狼逃走了,他们钻不进去,所以无法掏小狼崽!二郎跟着母狼战斗去了,黄黄发现一个超大狼洞,陈阵准备进狼洞,狼洞里有骚味,所以不一会儿,就出来了!
他们回去之后,阿爸,不让他们炸狼洞,可是他们炸了,所以陈阵保证以后不炸了!二郎还没有消息!我看这些的时候,我和陈阵一种心情,因为在我们对狼的认识过程中,听到的都是一些不好的,所以觉得他们捕捉狼是勇敢的表现,甚至在慢慢的祈祷他们能有大的收获,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大狼对小狼的那种爱,和平时我们人类社会母亲对孩子的爱是一样的,并且他们更表现的强一些。
读了这本书,我有了很大的收获,就算狼在我们眼里,是那么的凶狠,但非常温柔,在这个世界里也一样,对狼就像对待书里的的狼一样,你对它好,它也对你好,狼和人和平了,毕竟,狼是天(天神)派来的守护神,希望大家听我的话,大家和平了,全世界就太平了,在这本书里,小主角陈阵和杨克,他们经过千辛万苦,才找了小狼崽,并且长时间的和小狼相处,并且他被小狼的坚忍不拔和团队意识所感动,如果我们能像狼的精神一样,遇到困难大家都拧到一起,那什么事情都不是问题,小狼也让我明白了坚持做一定会成功的道理,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会记住的。
他们之间发生的种种故事,只能让我知道了,所有事情都是一样的,只要用心的对待,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都会有好的收获。最让人伤心的就是,小狼最后也死了,不过小狼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