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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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三、畅通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我们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凡接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四、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使打击非法行(工作总结之家:;卫生资讯网:)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县医疗机构的底数,我们抽调专门人力、物力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为有的放矢搞好专项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共监督户数28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没收药品器械25台(件),收缴罚款2.2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五、现场监测,积极开展蓝盾行动
根据运城市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绛县卫生监督所自5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放射卫生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放射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诊疗工作证、建立及落实放射卫生防护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标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县共有放射诊疗单位25家,其中有CT的7家,共有12家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所长亲自带队,对所有涉及放射卫生的单位逐家逐户进行认真详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做到了持放射诊疗工作证上岗,配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设施和放射性标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受检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有的单位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及落实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不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以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没有给受查者配备防护用品;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场指导放射诊疗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停止放射诊疗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特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放射科陈志芳科长等两人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进行了监督监测。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我县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投资,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防护知识等进行培训。
六、广泛宣传,积极营造社会监督的舆论氛围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电视台播放新闻6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29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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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带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NN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NN市进一步带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卫监督63号)要求,我县从2013年11月-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订方案,职责明确
县卫生局对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十分重视,及时成立了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QQ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内容和重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分工,公布了举报电话。进一步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
QQ县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医疗秩序任务,制定了宣传活动计划,动员全体卫生监督员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普及了群众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有进一步认识,同时对非法行医者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集中行动,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我县把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此次专项打击活动重点。集中整治阶段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基层前哨作用,将非法行医监督哨点移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社区服务机构等基层一线。全面摸排,不留死角,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监督检查,在全县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同时,并从群众投诉举报信息中获取信息,对全县无照行医进行摸排踩点并进行详细记录,摸清底数。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进行检查,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对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对以生活美容机构进行检查,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以及查处以养生保健、医疗气功、按摩推拿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56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检查各种单位(场所)174家(个)。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意见责令改正10家,查处取缔无证行医案件1件,罚款0.49万元,震慑了非法行医活动的猖獗势头,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

四、存在问题
1、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2、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由于非法行医经营场所的设施简陋,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封取缔后,容易出现转换地点后重新开张的情况。
3、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日常监管事项多,以致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特别对在打击过程中死灰复燃的黑诊所一查到底,坚决予以取缔。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以及举办大型咨询活动、派发宣传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医疗法律法规。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各成员单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互通。
非法行医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后患无穷。作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部门,我们将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发现苗头就给以重拳打击,持之以恒地整顿医疗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彻底铲除非法诊所,为广大人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我省《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于近期对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督查由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省卫生厅具体组织实施,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对全省10个省辖市的22个县(市、区)、57家公立、民办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了抽查,并对有关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督查分5个组进行,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实地抽查等方法,重点检查了各地贯彻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情况、组织开展依法执业,安全就医主题宣传活动和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情况、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情况、违法违规人员责任追究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市场整治情况等。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我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监督执法,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的成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贯彻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

xx月xx日,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各地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收听收看会议实况,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徐州、宿迁等市会后立即召开续会,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对本市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安排,宿迁市政府分管领导还亲自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南京、镇江等市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扬州、淮安等市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部门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泰州等市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了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整治范围和时序进度。

(二)广泛开展依法执业,安全就医主题宣传活动

为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择医,树立群众安全就医的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各地广泛开展了依法执业,安全就医主题宣传活动。南京市与省有关部门在鼓楼市民广场联合举行了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省、市、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等14家三级医院的xx余名卫生执法人员和医务人员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受理投诉举报、义诊和健康咨询。xx市在主题宣传活动期间,组织3000多名医务人员集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扬州市卫生局在《扬州卫生报》开设专版,刊载宣传文章和图片,并制作宣传展板到医疗机构巡展。镇江市在《镇江日报》、镇江电台健康之声xx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xx余条,制作展板2100余块,发放传单10万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健康咨询、义诊5万余人次。做到了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认真组织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

按照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积极行动,认真组织,重拳出击。徐州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检查,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医疗市场进行整治,检查的覆盖面达到了100%,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近500人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30余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60家单位立案查处,罚款18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1.6万余元,没收医疗器械20余件、药品58箱。南通市卫生局对卫监二号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认真落实,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车辆200余车次,检查医疗机构320余家,依法查处涉嫌违法违规医疗机构72家,罚款16.15万元。镇江市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务人员凭证执业、推拿按摩活动、义诊和执行两禁止规定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有效净化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医疗市场,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

(四)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

根据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求,各地都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电话处理制度和程序,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举报线索。对上级转办的案件,特别是对全国和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案件,每件必查,每查必果。宿迁市及各县、区全都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根据举报线索先进行暗访再组织突击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举报人。扬州市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保持了对非法行医的高压严打态势。通州市在认真处理好每一件投诉举报线索的同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金坛市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最大限度的争取警方的支持与配合,有效控制了违法嫌疑人的逃避,强化了对非法行医案件的取证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各地共受理投诉举报1048起,查处案件976起,基本上做到件件有查办,事事有结果。

(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按照依法行政、守法执业、执法必严、失职必究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责任追究的力度。南京市要求凡媒体披露、公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必须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依法及时处理。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单位领导,对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人员,绝不袒护和手软,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扬州市纪委对广陵区中医院违规执业问题作出处理,对广陵区卫生局局长、区中医院院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市卫生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涉嫌违法出租科室问题进行了查处,县卫生局对该院院长给予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并在全县卫生系统进行了通报。

(六)医疗市场整治成效显着

上半年,各市共召开各种不同形式的多部门联席会议21次,落实专项行动经费99万元,编发简报41期,报纸宣传175篇,广播电视宣传121次,对典型案例曝光49例,组织对所属县(市、区)督查15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182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457起,责令改正1919户,处罚538起,罚款22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余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5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12人,移送公安、工商等部门案件61起。取缔无证行医894户次,处罚367户次,罚款12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余万元。对7名违法违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过大力整治,医疗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改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非法行医活动受到了严厉打击,医疗市场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有了显着提高。但督查中也发现有的地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专项行动工作还有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无证行医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地方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的地方,非法行医问题仍然存在。这些地方的医疗服务网络不健全,居民安全就医的意识比较差,非法行医人员的法制观念淡漠,监督执法工作也不到位,使得非法行医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医疗机构管理还不严格。少数医疗机构不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增设诊疗科室,扩大服务范围。xx医院未经批准,擅自增设医疗美容科、皮肤和生殖系统疾病科,使用无资质的人员开展隆鼻、隆胸、吸脂等医疗美容手术。淮安华逸整形医院无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擅自开展整形美容项目。南京仁济门诊部、溧水中山医院、溧水毛公埠梁氏医院、镇江市京口区医院,未按规定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所。

三是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还不规范。少数医师不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执业,跨地点跨专业行医。泰兴市疾控中心济川门诊部一名外科医师超范围从事性病诊疗活动。溧水毛公埠梁氏医院五名医师变动执业地点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注册。

四是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落实还不够。有的地方由于人员变动比较大,工作交接跟不上,调整不及时,工作有脱节。有的地方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上有应付现象,措施不落实。还有一些地方存在厌战、畏难情绪,工作严重滞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整改。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继续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建立医疗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卫生局的工作要求,我院于2012年4月29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打击无证行医,规范村级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现将本次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个体诊卫生所17家,其中集体卫生所16家,个体卫生所1家。
二、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我院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郑其武
副组长:郑卫东
成员:雷春桃 张宇周 张鹏飞 程文杰 刘兴伟
三、检查工作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车次,检查15个村17家村级卫生所。发现5家卫生所未进行静脉用药登记备案而正在开展静脉用药业务,都做了了现场笔录。对存在不同问题的卫生所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检查的医疗机构中,各单位均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执业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独立执业,对就诊病人均做好门诊就诊登记并书写处方,但部分诊所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日志登记不全。
四、今后工作重点
1、加大对卫生所的监管力度,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对村级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引导乡村医生的依法开展诊疗行为。
3、鉴于现有的村级医疗机构在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无专用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为了规范其诊疗行为,将统一要求各诊所和村级卫生所(医疗点)制定规范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

DD卫生院
 201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