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个人申请书7篇

经济适个人申请书7篇。

资料一般指可供参考作为根据的材料。当我们的学习任务遇到困难时,往往都需要参考资料。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既然如此,你知道我们的资料有哪些内容啊?以下“经济适个人申请书7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经济适个人申请书【篇1】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一、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房申请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一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两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十五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1、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所需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个人申请书【篇2】

说起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都是有所耳闻的。为了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不少城市都推出了改善性住房,如保障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广州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首先申请人需要先到广州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程序一般是: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经济适个人申请书【篇3】

申诉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申诉请求:

1、依法裁决解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_____________元

3、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克扣的工资共计_____________元。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申诉人进入被诉人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诉,请予支持为谢。

此致

________

申诉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经济适个人申请书【篇4】

凡在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洛阳市安置条件的部队人员);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属于无房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申请流程:

第一是发布销售公告。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情况,市住房办将及时在《洛阳晚报》等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销售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等。

第二是提供政策咨询。市住房办及各建设单位应建立经济适用房销售安置政策咨询服务台,帮助申购对象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购流程。

第三是填报申请表。申请购房者应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辖区居委会及原住房产权单位签字盖章。

有关部门按照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和统一的申购条件对购房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随后在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对购房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购房对象,由市住房办统一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房对象凭准购证,按照编号顺序到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选房、签定合同、预交房款。

申请购房者提供“统一资料”

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人口户口薄;原住(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租赁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

先填表,然后在选。

(一)购房资格登记。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申请人户口为准)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二)购房申请登记。

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后,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三)确定入围名单。

市住房保障机构依据已办理购房申请登记的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

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应当按照住房困难程度排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

(四)确定选房顺序。

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五)轮候选房。

市住房保障机构将全部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进行公告。正式入围申请人持身份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洛阳经济适用房销售必须“六统一”

新闻日期: 121323246

3经济适用房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民生工程。从1995年我市启动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来,近5万户城市住房困难户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圆了住房梦。为改善更多的城市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条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6月5日出台《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开始执行。

申请购房者有了“统一条件”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通知》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进行了“统一规范”。

凡在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洛阳市安置条件的部队人员);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指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属于无房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实行“统一销售”

《通知》规定,凡我市城市区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一律凭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住房办”)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组织销售,各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收取定金或私自预售、销售住房。

单位集资合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在安置好本单位住房困难户的情况下,剩余房源由市住房办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申请购买“统一流程”

为了规范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方便符合条件者申请购买,《通知》规定了统一的流程。第一是发布销售公告。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情况,市住房办将及时在《洛阳晚报》等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发布销售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等。

第二是提供政策咨询。市住房办及各建设单位应建立经济适用房销售安置政策咨询服务台,帮助申购对象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购流程。

第三是填报申请表。申请购房者应如实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辖区居委会及原住房产权单位签字盖章。

有关部门按照三级审核审批制度和统一的申购条件对购房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随后在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对购房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购房对象,由市住房办统一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房对象凭准购证,按照编号顺序到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选房、签订合同、预交房款。申请购房者提供“统一资料”

符合申购条件的市民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并同时提交原件供校验:夫妻双方身份证;家庭人口户口簿;原住(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租赁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表和合同“统一制式”

《通知》要求,各建设单位要统一使用市住房办印制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和《经济适用住房购销合同》,市住房办将核发统一编号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和产权界定卡等。

“统一要求”杜绝弄虚作假

为确保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公正、公开、透明,《通知》还对销售工作提出了“统一要求”:购买对象提供的资料应齐全、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要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杜绝违规售房现象的发生;严格购房对象条件,认真遵守售房程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杜绝不廉洁行为发生。

《通知》规定,凡未按规定程序批准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市住房办一律不予发放产权界定卡和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手续;对采用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经济适用房者,一经发现,住房办撤销其有关手续、收回住房,并责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办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及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陈小伟 通讯员 杨玲 来源:洛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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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个人申请书【篇5】

一.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

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

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第一步:在西安市房产交易大厦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门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

第二步: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第四步: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公示,公示期10天。

第五步: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经济适个人申请书【篇6】

导语:经济适用房这是在我国比较具有特色的一种住房保障性质的房源,目前经济适用房主早就已经列入了国家计划当中,每一次当地政府新规划出来的经济适用房的房源,在投入到市场以后需求量还是非常大的。

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b、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f、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办理材料

1、申购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2、现住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4、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而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落户在本市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领表

2、申请

3、初审和公示

4、复核

5、批准和公示

6、轮候

7、配售通知

8、选房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

经济适个人申请书【篇7】

经济适用房(economically affordable housing)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申请广州经济适用房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办理条件

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取得《准购证明》,且《准购证明》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当天)之后未被取消轮候资格的轮候家庭。

二、办理材料

1、《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准购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登记购房意向(11月11日-11月25日)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经适房销售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在意向登记期间不开放样板房供市民参观。

属于销售对象的轮候家庭如有购房意向,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阅览销售文件、房源介绍、VR看房,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下称《登记表》)。轮候家庭填写《登记表》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提交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时需上传已填写的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准购证明》)。申请人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购证明》、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咨询,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成功提交后不可撤销,完成意向登记后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查询结果。

(二)公布意向登记名单(11月30日-12月7日)

市住房保障办于11月30日-12月2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购房意向登记名单,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申购家庭对意向登记名单有异议的,可在11月30日-12月2日向市住房保障办书面提出申诉(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市住房保障办在12月4日前完成申诉核查,并于12月7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评分排序名单。

(三)评分排序(12月8日)

市住房保障办举行评分排序仪式,参加意向登记的申购家庭根据轮候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过评分排序系统现场确定先后顺序。市住房保障办在当天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公证处、经适房申购家庭代表等共同见证、监督系统评分排序情况。

(四)公布评分排序结果(12月9日)

评分排序后,市住房保障办于12月9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评分排序结果,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

(五)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通知书》(12月14日-16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于12月14日~16日向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房源供应量的约1.8倍)的申购家庭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通知书》、《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送达信息确认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

(六)购房资格复核、投诉举报、异议申诉、异议复核及举报核查

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须于2020年12月24日前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报表》及家庭收入、资产等资料参加购房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标准见附件2。申购家庭须申报准购证明所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现时资产情况。申购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材料(补充材料)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申购资格。

2020年12月14日起市住房保障办会同相关单位按程序进行资格复核,同时接受投诉举报。对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同时进行申诉核查及投诉举报核查。

市住房保障办汇总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并完成申购家庭住房情况核查后,根据资格复核结果分类向申购家庭出具资格复核结果告知书、资格复核结果通知书,并协调区、街住房保障部门将告知书、通知书送达申购家庭。

如申购家庭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资格复核结果告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办(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提交《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结果异议申诉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在5个工作日内会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异议复核。

(七)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及选房顺序(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3月下旬)

资格复核、异议复核完成后,市住房保障办根据评分排序结果和资格复核、异议复核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及房屋选房顺序,公布的时间将视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

(八)打印及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公布选房顺序之日后6日内)

公布选房顺序后,销售代理单位向资格复核通过的申购家庭邮寄(EMS)《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以下称《选房通知》)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明细表》。选房顺序号超出房源数量的申购家庭为选房后备家庭,如选房顺序号在1~705号的申购家庭有弃购,选房后备家庭方可按顺序替补认购房屋。凡取得《选房通知》的申购家庭有房源可选择时放弃选房的,均视为弃购。

(九)网上预约看房(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4月上旬)

考虑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本批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通过VR看房,仅现场开放参观天鹿花园、珠江嘉苑两个房源点的样板房。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经资格复核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届时将另行公布及通知)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预约参观样板房(预约参观日期、时间段)。

每户家庭只能预约参观每个房源点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3人,没有预约的申购家庭不得进入现场看房。

网上预约现场看房环节须视届时疫情管控情况,若受疫情管控影响,将取消现场看房环节。

(十)房屋选房

获得《选房通知》的申购家庭凭有关材料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到销售中心(地点待定)选房。选房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选房通知》原件、《准购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选房时按选房顺序叫号,每次选房现场工作人员叫号3次,申购家庭须在5分钟内确定房号,逾时不能确定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认购权;选房后申购家庭应在当日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以下称《选房确认书》),同时根据选房流程下图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到选房地点办理选房手续的,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选房手续。凡选房当天没有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作无效选房。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到达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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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申请书9篇


想要深入了解“经济适用申请书”,本文是绝不能错过的。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需要写申请书的机会也变得越来越多。在写申请书时,最好能做到真诚待人,用情动人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需求。希望本文的内容能为您提供有用的参考!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1)

经济适用房(economically affordable housing)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7、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8、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9、危房户须提交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10、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同时,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2)

相信大家都知道,经济适用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的保障政策,我国法律对此有着相关规定。但是而今,许多人不清楚这些规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1、深圳的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2、深圳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3、深圳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的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

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的,一般的申请条件有如下: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2、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程序: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

3、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3)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那么,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户籍限制: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

2、年龄限制: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收入的限制

如果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二、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三、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六)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七)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八)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九)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十)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十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购买北京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购买北京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

2、 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二)哪些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购买程序有哪些?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三)购买北京经济适用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四)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4)

导语:上海哪些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有何要求?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申请对象

(一)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购房类型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选房方法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和申请户数量,分期、分批组织申请户参加选房活动,并向申请户发出书面通知。

选房公开进行,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邀请人大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等进行监督,由公证部门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组织选房:

(一)申请户持身份证明、轮候排序证明和选房书面通知,按照轮候序号次序选房,排序在前的申请户在公布的房源中优先选定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房;

(二)申请户按照轮候序号次序,通过计算机设定程序随机摇出一组房源,申请户在该组房源中选定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房。

申请户选定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与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签订选房确认书。

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二)年满70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所需材料

申请表

申请对象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等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表;

身份证

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材料;

户籍证明

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对象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房地产权证

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收入证明材料

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财产情况证明

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或者外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凭证,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书面文件

申请对象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其他

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申请对象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5)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深圳市户籍,若有共同申请人,则也必须为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若已婚,则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没有任何住房及建房用地;

4、申请人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的限额;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在申请前,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深圳市低收入标准型;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且在一定期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和《家庭收入核定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3、共同申请人也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军人,就要提供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等证件;

4、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料。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6)

导语:经济适用房这是在我国比较具有特色的一种住房保障性质的房源,目前经济适用房主早就已经列入了国家计划当中,每一次当地政府新规划出来的经济适用房的房源,在投入到市场以后需求量还是非常大的。

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b、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f、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办理材料

1、申购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2、现住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4、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而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落户在本市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领表

2、申请

3、初审和公示

4、复核

5、批准和公示

6、轮候

7、配售通知

8、选房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不收费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7)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一、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房申请要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一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两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十五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1、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所需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8)

你知道上海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么?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①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② 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③ 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④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 申领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核算机程序进行摇号排序,并依据排序先后进当选房专场选购住所。所以说,采购经济适用房的成功与否,不取决于申领时间的先后顺序。

2、 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领,区房管局受理申领,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有关复印件进行核对。经审阅契合条件的申领人,填写《上海市定向采购经济适用住所申领审阅表》;对经审验不契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领人,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契合采购经济适用房条件告知书》。

3、 公示

公示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契合条件的申领人家庭人员、收入、住所等状况在拆迁现场或地点大街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公示。

4、审阅

初审过程中,大街(乡、镇)住所保证安排将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户籍年限、住所面积核对,今后托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在45个作业日内完结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展开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所保证安排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复审阅查,随后展开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5、摇号和选房

两次摇号,首要采纳揭露摇号办法轮候选房,第1次摇号断定轮候次第,树立轮候名册;第2次摇号断定采购或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

申领人自《购房证实》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实、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所出售单位采购经济适用住所。出售单位与契合规矩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所买卖合同》后,回收买房人所持《购房证实》并留存备检。

7、注册

居民采购经济适用住所后,应当按照规矩处理权属注册。在处理权属注册时,注册有些应与网上出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处理权属注册,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所”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

三、经济适用房的优缺点

优点:

① 首先,经济适用房的最大优势就是价格便宜,比市面上许多商品房便宜不少。

② 近年来,政府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十分重视,并出台相关购房优惠政策。

③ 近年来,开发单位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逐渐积累了经验,对于小区配套设施及绿化的建设愈发成熟。同时,对于经济适用房户型的建设也愈合理。

缺点:

①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位置一般是在城市的郊区或是城乡结合位置,交通方面不是特别方便。

② 经济适用房未住满5年不得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只能由国家按原价收回。

四、经济适用房有产权吗?

① 经济适用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因特殊原因要转让经济适用房,则由政府回购。

② 经济适用房购买满5年后,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③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申请书(篇9)

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七条: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第八条: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条: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申请所需资料:

1、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收入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6、其它资料。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经济适用申请书21篇


资料所覆盖的面比较广,可以指学习资料。当一次学习即将开始时,我们通常会接触到一些资料。参考资料我们接下来的学习工作才会更加好!可是你知不知道我们国家的资料有哪些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经济适用申请书21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

经济适用房一直是很多人都想要申请的,由于经济适用房不同于普通住房,那么广州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所需材料

登记

申请家庭如有购房意向,可到销售中心填写并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

登记购房意向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后不能撤销。

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销售中心办理购房意向登记,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购房意向登记。

发放通知

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时,购房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到销售中心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认购

认购房屋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原件;

3、《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

申请流程

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申请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各区国土房管分局。

复核:

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依照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批准和公示:

市房改办住建办将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或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和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准购证明。申请人可按照准购证明记载的核准面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轮候:

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按照《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配售通知:

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署《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2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大龄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上海经济适用房大龄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拓展: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2、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3、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

4、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5、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6、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3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三、申请流程

第1步:办理申购登记

第2步: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

第3步:确定入围和候补名单

第4步: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第5步:核发购房证明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4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时间不受此时间限制。

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视同本市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其户籍迁移出本市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本市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形成时间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从2003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或租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现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工布江达网系工布江达县政府网

6、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

7、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止,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28万元。申请家庭总资产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资产的总和计算。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XX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5

经济适用房是指拥有社会保障本质的商品住所,可以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规划及其建筑规范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下面我们就一块来看一下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现场摇号是什么意思和摇号流程是什么吧!

经济适用房的现场摇号流程是什么?

1、主持人宣布现场纪律和摇号规则。

2、摇号操作人员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将登记数据现场导入摇号计算机。

3、计算机打乱登记顺序号分项目、分户型随机摇出中号人名单及备选顺序号。

4、项目分户型按可供房源数量一定比例针对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第一次摇号,确定购买人。

5、项目分户型按剩余可供房源数量针对第一次摇号未中号登记人及其他登记家庭进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人。

6、对未摇中号的登记人,计算机重新打乱登记顺序号随机摇出备选顺序号,按顺序排队轮候。

7、摇号结果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当场刻录光盘交公证部门留存,同时将摇号结果复印三份,一份交区房管部门,一份交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一份交开发建设单位,原件公证处留存。

8、摇号确定的中号人及备选顺序人名单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和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

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的,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中号顺序人或备选顺序人按顺序选房并签订合同。

经济适用房的'现场摇号是什么意思?

1、现场摇号即是市经济适用住屋领导小组室发布摇号公告后,已经过资历审查有意购买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民,到指定地点登记,在政府职能部门和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购房意向代表直接操作电脑选号,被选中的由公证员当场确认,随后张榜公布。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不用本人去。

2、因为低收入家庭买不起高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补贴建的价格较低以此保障一般家庭能够买的起房子,经济适用房需要先到当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办事处、区、市逐级审批,假如申请的人多而房子少的时候,需要摇号产生购买权,如果房子多人少的情况下就不用摇号了。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6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标准

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申请流程

申请:

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点击查看申请详情

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7

有关2014年杭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事宜。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以届时受理公告为准):(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据您反映的情况基本符合上述条件,具体以届时受理公告为准,敬请关注。2014年第四十三期经济适用房选房名单详见2014年3月23日杭州日报。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8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对象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9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广州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攻略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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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所需材料

登记:

申请家庭如有购房意向,可到销售中心填写并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

登记购房意向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后不能撤销。

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销售中心办理购房意向登记,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购房意向登记。

发放通知:

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时,购房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到销售中心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认购:

认购房屋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原件;

3、《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原件。

申请流程

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申请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各区国土房管分局。

复核:

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依照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批准和公示:

市房改办住建办将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或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和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准购证明。申请人可按照准购证明记载的核准面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轮候:

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按照《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配售通知:

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署《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0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条件

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取得《准购证明》,且《准购证明》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当天)之后未被取消轮候资格的轮候家庭。

办理材料

1、《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准购证明》。

办理流程

(一)登记购房意向(11月11日—11月25日)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经适房销售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在意向登记期间不开放样板房供市民参观。

属于销售对象的轮候家庭如有购房意向,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阅览销售文件、房源介绍、VR看房,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下称《登记表》)。轮候家庭填写《登记表》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提交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时需上传已填写的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准购证明》)。申请人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准购证明》、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咨询,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指引下完成意向登记。意向登记成功提交后不可撤销,完成意向登记后可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查询结果。

购房意向登记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11月25日下午5时。

(二)公布意向登记名单(11月30日—12月7日)

市住房保障办于11月30日—12月2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购房意向登记名单,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申购家庭对意向登记名单有异议的,可在11月30日—12月2日向市住房保障办书面提出申诉(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市住房保障办在12月4日前完成申诉核查,并于12月7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参加评分排序名单。

(三)评分排序(12月8日)

市住房保障办举行评分排序仪式,参加意向登记的申购家庭根据轮候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过评分排序系统现场确定先后顺序。市住房保障办在当天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公证处、经适房申购家庭代表等共同见证、监督系统评分排序情况。

(四)公布评分排序结果(12月9日)

评分排序后,市住房保障办于12月9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评分排序结果,并向申购家庭发送短信通知。

(五)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通知书》(12月14日—16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于12月14日~16日向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房源供应量的约1。8倍)的申购家庭发放《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通知书》、《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送达信息确认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

(六)购房资格复核、投诉举报、异议申诉、异议复核及举报核查(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3月19日)

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须于2020年12月24日前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申报表》及家庭收入、资产等资料参加购房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标准见附件2。申购家庭须申报准购证明所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2019年度)、现时资产情况。申购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材料(补充材料)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申购资格。

2020年12月14日起市住房保障办会同相关单位按程序进行资格复核,同时接受投诉举报。对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同时进行申诉核查及投诉举报核查。

市住房保障办汇总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并完成申购家庭住房情况核查后,根据资格复核结果分类向申购家庭出具资格复核结果告知书、资格复核结果通知书,并协调区、街住房保障部门将告知书、通知书送达申购家庭。

如申购家庭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资格复核结果告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办(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咨询服务室1号窗)提交《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复核结果异议申诉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在5个工作日内会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异议复核。

(七)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及选房顺序(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3月下旬)

资格复核、异议复核完成后,市住房保障办根据评分排序结果和资格复核、异议复核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及房屋选房顺序,公布的时间将视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

(八)打印及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公布选房顺序之日后6日内)

公布选房顺序后,销售代理单位向资格复核通过的申购家庭邮寄(EMS)《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以下称《选房通知》)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明细表》。选房顺序号超出房源数量的申购家庭为选房后备家庭,如选房顺序号在1~705号的申购家庭有弃购,选房后备家庭方可按顺序替补认购房屋。凡取得《选房通知》的申购家庭有房源可选择时放弃选房的,均视为弃购。

(九)网上预约看房(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完成时间确定,预计2021年4月上旬)

考虑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本批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通过VR看房,仅现场开放参观天鹿花园、珠江嘉苑两个房源点的样板房。评分排序顺序号1—1300号的'申购家庭经资格复核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届时将另行公布及通知)通过微信“穗经适房”小程序预约参观样板房(预约参观日期、时间段)。

每户家庭只能预约参观每个房源点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3人,没有预约的申购家庭不得进入现场看房。

网上预约现场看房环节须视届时疫情管控情况,若受疫情管控影响,将取消现场看房环节。

(十)房屋选房

获得《选房通知》的申购家庭凭有关材料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到销售中心(地点待定)选房。选房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选房通知》原件、《准购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选房时按选房顺序叫号,每次选房现场工作人员叫号3次,申购家庭须在5分钟内确定房号,逾时不能确定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认购权;选房后申购家庭应在当日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以下称《选房确认书》),同时根据选房流程下图办理有关手续。

申请人如不能亲自到选房地点办理选房手续的,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选房手续。凡选房当天没有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作无效选房。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到达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1

说起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都是有所耳闻的。为了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不少城市都推出了改善性住房,如保障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3份

2、户口簿:

原件+复印件3份

3、收入证明:

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现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

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5、婚姻证明:

已婚家庭成员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6、核定表: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7、其他材料:

(1)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2)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3)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4)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5)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6)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三、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点击查看申请详情

2、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四、申请标准

1、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2

1、在上海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在上海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在上海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在上海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上海经济适用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各地略有不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3

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都是为了经济困难的主体而修建的房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b、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f、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办理材料

1、申购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2、现住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4、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而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落户在本市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4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而修建的保障性住房,其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人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然后领取申请的表格,再提交申请表中所写明的相关资料,再经过街道、民政还有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批,后取得申请的资格证,然后再等待房源的'安置,后要办理申购的手续等等。具体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为深圳市户籍,若有共同申请人,则也必须为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若已婚,则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没有任何住房及建房用地;

4、申请人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的限额;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在申请前,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深圳市低收入标准型;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曾购买过政策性住房,且在一定期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有哪些?

1、《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和《家庭收入核定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3、共同申请人也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军人,就要提供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等证件;

4、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料。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5

买房子是需要先符合购房资格,然后再根据相关要求提供一些必要的购房资料,还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房屋的买卖。根据条件来进行申请。那么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北京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我们来看看相关介绍吧。

一、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经济适用房。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北京经济适用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各地略有不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北京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首先申请人需要先到北京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程序一般是: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6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1、申请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并根据排序先后进入选房专场选购住房。因此,能否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不取决于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

2、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请人,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通知书》。

3、公示

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在拆迁现场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的公示。

4、审核

初审过程中,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之后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随后开展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5、摇号和选房

两次摇号,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一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

申请人自《购房证明》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与符合规定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收回购房人所持《购房证明》并留存备查。

7、登记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办理权属登记,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转让日期。

一处选房和购房结束后,本次购房中取得的各种证明和通知书将作废,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楼盘销售时,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和家庭需按照上述环节,再次参与购买。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7

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拓展: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8

经济适用房最大的.特点就是需要花费的资金少,非常适合工资收入低、住房困难的群众申请。那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19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经济适用房去哪里申请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广州经济适用房去哪里申请

首先申请人需要先到广州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二、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程序一般是: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三、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经济适用房。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20

申请经济适用房是每个符合政策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获得保障性主要的唯一途径,在寸土寸金的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估计更加是难上加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在北京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1、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三、在北京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资料

1、申请表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以及申请家庭成员所在页)。

3、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申请家庭《低收入家庭证明》原件。

5、房产证明:

(1)提供申请家庭成员户口本首页房屋(落户地址)产权证或租赁证以及其他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的房产产权证或房产买卖合同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由单位出具分房证明。

(2)配偶属区外城镇居民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近三年的房产情况证明和房改部门出具房改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原为区外城镇居民户口的,由原户籍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房改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属农业户口或原为农业户口的(包括农转非),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批地建房主管部门开具的批地建房情况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农村多高层公寓主管部门开具的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分配证明。

经济适用申请书 篇21

有关2014年杭州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事宜。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以届时受理公告为准):(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除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据您反映的情况基本符合上述条件,具体以届时受理公告为准,敬请关注。2014年第四十三期经济适用房选房名单详见2014年3月23日杭州日报。

救济申请书7篇


随着人们对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日益增长,使用申请书的情况也与日俱增。申请书是一种用于向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出请求的个人或集体文书。那么,在撰写申请书时,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敬请阅读本页内容。

救济申请书 篇1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先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再持失业职工本人的《劳动手册》,填写失业职工名册;提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还需填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情况表》,到市或区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救济审批手续。失业职工凭本人的《劳动手册》、失业救济审批通知和本人的户口簿及免冠相片4张,到失业职工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登记后由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发给《广州市城镇待业人员待业证》。

失业职工还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免费接受三次职业介绍;

(二)在核准的失业救济期内,凭《失业职工转业培训登记卡》,在指定的办学单位享受1次减免学费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三)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享受国家有关生产自救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自谋职业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经核准可一次性领取本人未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及医疗费。

失业职工自登记之日起,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为其造册、建卡、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个人资料要实行电脑管理。失业职工在失业救济期内重新就业的,其档案由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转交用人单位;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就业的其档案按户口所在区的规定转移。

失业职工在失业救济期内,每月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到,参加指定的活动。如当月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扣除下一个月救济金额30%;第二次仍不报到的,扣除下一个月救济金额60%;连续三个月不报到的,停发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必须由失业职工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确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同意除外)。凡有意隐瞒或以非法手段获得救济金的(如已有工作,其工资高于救济金标准的),除追回全部非法所得的救济金外,视情节轻重取消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

广州日报

政策顾问

哪些人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有一些读者咨询说,自己正准备辞职,在找到新工作前,可否申领失业保险金。对此,《条例》明确指出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就意味着,凡是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只有非主动辞职人员,即非本人意愿失去工作者,才可以申领。

可以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

《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一至第十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5%计发;第十三个月至第二十四个月,按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35%计发。失业保险金低于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按照目前广州市130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为1040元/月。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应当在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做出书面支付决定,送达申请人,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救济申请书 篇2

尊敬的上级领导:

本人马宏明,是红山区环卫清洁一大队的一名在岗装载机司机。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特向上级申请补助。

我的家庭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家庭,家中五口人:父母,儿子,妻子和我,父母是农民且年事已高,因年轻时生产队时期的劳累,父亲患上了严重的胃病和风湿病,母亲在20xx年也检查出了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症状,由于经济有限,至今未得到良好的治疗.

二位老人只有靠最廉价的药物暂时维持病情,儿子马昊正在读小学四年级,学习很优秀,妻子为了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儿子也无法打工赚钱,整个家庭主要靠我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生计,所以经济状况一直很拮据。

20xx年冬天岳父又不慎跌倒,造成右腿漆关节骨折,作为唯一女婿的我不能不管,这样一来,原本紧张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我本不愿给上级领导添麻烦,但巨大的开支已使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入不敷出,生活上难以为继。

我希望在最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拿到一些困难补助,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单位。

特此申请,望领导核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救济申请书 篇3

xxx县民政局:

我叫xxx,女,19岁,家住刘家河乡朱家圪崂村,我是13级陕西省航空学院的大一

本科学生,由于家庭极度贫困,平时家里没有什么特别的经济收入,大学期间的高额学费和生活费,使得本来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基本生活不能维持,所以特向贵局申请贫困救济补助,理由如下:

我是农村家庭出生的孩子,我的父母亲不像其他孩子的父母亲一样,我的父母亲都患有智障,家里基本没有什么收入来源,而且还要供我上学,高昂的学费使我本就贫困的家庭难以接受,现在家里就连最基本的生活都快支撑不了了。希望有能力的各界人士帮助我一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我会努力好好学习,争取上进,待我顺利完成学业,将来回报好心人回报社会。

以上是我家庭的真实情况,为保障我们家庭的基本生活,让我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希望贵局能够帮助我。

此致

XXX县民政局

申请人:XXX

20XX年七月二十八日

救济申请书 篇4

门诊慢性病

1、城镇职工医保

门诊慢性病病种:

1、冠心病;

2、中风后遗症;

3、依赖性糖尿病;

4、各种恶性肿瘤;

5、肺心病;

6、高血压三期;

7、肝硬化;

8、慢性肾功能衰竭;

9、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10、精神分裂症;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帕金森氏综合症;

14、慢性活动性肝炎;

15、类风湿;

16、股骨头坏死;

17、慢性萎缩性胃炎;

18、强直性脊柱炎;

19、血友病;20、癫痫。

患以上疾病的参保人员填写《阜阳市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申报审批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附近两年内在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等资料报市医保中心审查。经慢性病专家鉴定组鉴定合格后,提出“四定”意见(定病种、定治疗时间、定治疗方案、定金额)。凭市医保中心发放的《阜阳市医疗保险慢性病治疗证》,患者可以选择慢性病药品服务部购药治疗,个人只需支付应负担费用,其余应报销费用由慢性病药品服务部和医保中心结算;也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门诊购药治疗,费用先由患者垫付,然后到市医保中心即时报销。报销所需凭证:《慢性病治疗证》、费用发票、药品清单、专用处方。一个内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的起付费标准为400元。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三个特殊病种起付费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其余17个病种起付费以上的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鉴定时间:参保人员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需血透、各种恶性肿瘤需化疗、器官移植后需抗排异治疗的,在住院治疗结束后可直接进入门诊慢性病治疗。其余病种每半年鉴定一次。

慢性病药品服务部一部:神怡大药房阜王路分店总经理王金良13905584538服务部负责人李珍13965568373执业药师李珍13965568373慢性病药品服务部二部:三里湾第一大药房总经理王迎红13905586926服务部负责人管琳丽15856885052执业药师刘素影13035080117慢性病药品服务部承诺:

(1)、保证药品齐全,配送及时。(2)、保证配送药品价格低于定点医院和药店。(3)、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实行送药上门。(4)、执业药师指导用药,保证用药安全。(5)、保证为患者提供和谐的每天24小时服务。

2、城镇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慢性病病种有:

1、恶性肿瘤;

2、依赖性糖尿病;

3、冠心病;

4、中风后遗症;

5、肝硬化;

6、精神分裂症;

7、慢性肾功能衰竭;

8、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9、慢性活动性肝炎;

10、高血压三期;

11、再生障碍性贫血;

12、血友病;

13、癫痫;

14、强直性脊柱炎。

患以上疾病的参保居民,由本人申请,并附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市医保中心每半年组织慢性病医疗专家组鉴定一次,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确定一家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参保人员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需血透、各种恶性肿瘤需化疗、器官移植后需抗排异治疗的,在住院治疗结束后可直接进入门诊慢性病治疗。属于慢性病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三种慢性病,一个医保内超过4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70%比例支付;其余十一种慢性病,一个医保内超过4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60%比例支付。

3、大学生医疗保险

大学生门诊慢性病病种有:

1、慢性肾功能衰竭;

2、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3、恶性肿瘤;

4、依赖性糖尿病;

5、精神病;

6、冠心病;

7、中风后遗症;

8、肝硬化;

9、血友病;

10、再生障碍性贫血。

患以上慢性病疾病的参保大学生,由本人申请,并附近两年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报市医保中心审核,市医保中心每半年组织慢性病医疗专家组鉴定一次,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确定一家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属于慢性病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一个内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医保基金按65%比例报销。

救济申请书 篇5

凉亭乡人民政府:

民政办:

我叫曹顺宝,现年62岁。住光山县凉亭乡石盘冲村八斗冲村民组。独身一人。

因自幼残疾,无依无靠。再加上前年患高血压导致全身瘫痪,早已卧病在床,挣扎在死亡线上。

本人虽说是当地的五保户,但很少有经济来源。微弱的五保津贴不够糊口,更谈不上治病和请人护理,度日如年。 在生病期间,治疗花光了所有钱财,还欠下许多外债。目前病情日趋严重,犹如泰山压顶。申请上级领导重视我的情况,给予帮助为盼!

申请人:曹顺宝

20xx年7月24日

救济申请书 篇6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叫xxx,是xxxxx(单位)的一名老职工。多年来由于家境贫寒,生活和工作环境艰苦而积劳成疾,身患顽症,多年医治,不但耗尽积蓄,而且负债累累。不仅如此,我的家属也患病多年,且子女均为上学或待业,也未成家立业,同样需要巨大的开支。这样沉重的负担使我疲于奔命,不堪承受。

母不嫌子丑,子不嫌家贫。请敬爱的组织,帮我一把,赋予我一点继续生存下去的力量吧。这一扶助对集体是来说是力所能及的事情,对于我来说却是起死回生的莫大帮助。我会用我的有生之年报答集体给予我的恩泽的。

救济申请书 篇7

__街道(社区):

我叫___,男(女)__年__月出生。原系___公司职工,__年__月退休后移交__街道__社区。__年__患尿毒症,每透析__次,爱、子女工作生活情况(略),由于尿毒症需要期

如下是一个下岗职工在县府官网咨询[有大病如何申请困难补助"的民政的回复:根据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文件规定,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并提交医院正式医疗收费

本人__,是哪里人,由于公__患有胃癌于_年_月_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借了__元,本人工作工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