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橘生淮南读后感(推荐11篇)

2023橘生淮南读后感(推荐11篇)。

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之后,内心都会有所感悟和收获。不同的人会因为自身经历和想法而对同一本作品产生不同的感受。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品的核心价值,并将其归纳总结。为此,我们为您准备了一篇名为“橘生淮南读后感”的编辑作品,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并对您有所帮助!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1】

洛枳爱盛淮南谁也不知道。看过很多小说,很少看暗恋的,因为害怕看到自己的影子。喜欢他,喜欢他很多年,今年五月份就整整四年了,唯一的记忆就是他附身过来对我说“三菱的铅笔吗?铅重记得画的时候轻一点”我点点头。那年你高三还有一个月高考,那年我高二还有七个月联考。喜欢你真的是卑微又小心,每年给老师发节日祝福的时候都会不经意的带过你,其实我也偷偷的在想老师会不会把这份祝福传达。今年我21岁了,你应该22了或者23了吧,祝考学顺利。我可以告诉任何人我喜欢你,可是唯独不能亲口告诉你我喜欢你。你是我一提起就骄傲的存在,也是我埋在心底的自卑。学习好,性格好,爱好踢球,一切都是那么好,可是每当我在老师的朋友圈里看到你时你的眉头总是不经意的皱着,不开心嘛,或者累了嘛,或许是习惯吧,如果以后遇到你,我想我还是会静悄悄的吧,其实我想说,我平时画画不用三菱的笔的,只是那天刚好你在我身后看着我,我就乱了心跳匆忙拿起一只笔准备上调子来掩饰你刚刚在我身边蹲下时给我讲画我脑子里完整的讲解一句没记下来脑子里都是,如果和他在一起会很幸福吧这样乱七八糟的尴尬想法。原来为一个人心动是这样的感觉。其实我想如果当年我考上了和你一样的美院或许我会追到你吧或许我会跟你成为朋友吧,但是命运嘛,总是这样,差了文化课的分,专业再高又有什么用,最后还是一狠心去念了别的,好像那一年半就像一场梦一样,而唯一现实的就是那天下午我为一个男孩子动了心,直到现在提起他,都还是很温热。我喜欢你,你要幸福快乐。你是幸福的一切顺风顺水,而我也是幸福的因为我喜欢着你。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2】

洛枳与盛淮南,看起来很远,又很近。暗恋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漫长而又困惑,却又满心期待与欢喜。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又是什么?虽然我没有体验过,但是在八月长安的文字里我读到了。那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却又滋滋不倦,回味不穷,耐人寻味。两人最后走到一起,从八月长安的文字里我读到了人生的大起大落,读到了不论结局,生活总是美好的,我是一个很讨厌结局的人。应该是厌倦了罢,结局限制了太多太多,已经有了开始,何必还需结局,天若有情天亦老,虽然料定得了结局,却又可曾知那结局背后的风雨,两人的坚持与勇气是一定的。祝愿他们,无论“花开两朵”还是“天各一方”,我们都知,结局是好的,对你,对我,对他们,都是好的。生活不会辜负那些幸福的人,也不会遗漏,也许在那结局之外,说不定他们还会再次相遇,在书中,在那些你看到或许看不到的地方。我们都是平凡的人,过着平淡的生活,也许没办法生活成主角,但是不要辜负自己,辜负那每天升起的太阳,我也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值得我们去守候,去呵护.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3】

我读八月长安的振华三部曲的顺序是《最好的我们》、《你好,旧时光》、《暗恋·橘生淮南》。因此我对《暗恋·橘生淮南》的印象较深。

《暗恋·橘生淮南》的故事是洛枳从高中开始暗恋人家盛淮南,然后上大学和盛淮南开始了感情纠葛,期间穿插两人儿童时的邂逅,为洛枳喜欢盛淮南这么多年提供充足的理由,最后走到一起的励志故事。

它分析出了洛枳和盛淮南两个人的情感变化路程,全文可以说是一浪未平一浪又起。

我看这本关于暗恋的书全程都感觉到了憋屈。我认为,这本书就是暗黑系成长励志文。那种压抑感一直笼罩在描写中,压的人喘不过气。首先从《最好的我们》中了解的洛枳是那种感性,稳重,细心而且思维敏捷的女生。

本文又扒出了洛枳人格另一面,成长环境导致她懂事啦,让她学会隐藏自己啦。妥妥的讲这个少女长成现在冷漠呆板的因素。当然这指外表,我们洛枳同学也很善良的。

然后又从交友方面给大家做了提醒,指出高中学习并不是很简单。人际交往从来就不算容易,尤其是各种人的价值观生活观的碰撞,所带来的烦恼要积极面对。

还有就是交异性朋友这方面,八月长安也给了启蒙。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更应该清楚,情节是人构造出来的。虽然文章鲜活有一定真实性,但是生活里不一定会碰到那样的情况。也就是,生活和小说不一样,它们都有共同的点,但它们依然不同。

暗恋题材并不好写,把握度很重要。既要让读者身临其境指着某一段感慨:啊呀啊呀,对对对!我当年就是这种感觉!又要让读者相信你并没有装,不至于因为情节太假引起公愤。

盛淮南的人缘真的好,魅力那么那么大,最最后甚至爆料说同宿舍二哥徐志安的女友陈晓森喜欢上盛淮南。

想想徐志安贴心的陪伴,多年的关怀竟然比不上早晨撞见对方睡眼惺忪的那一面?!

万幸陈晓森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从自己的想法中精确提炼出自己对已经定型安稳未来人生的反抗,毅然决然与徐志安分手。

我表示佩服,很佩服。

看洛枳和盛淮南的故事,最爽的就是两个人的碰撞。这两个人都有相似的地方,两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不肯轻易妥协。

似乎比的,就是谁在这场爱情博弈中先认输。

记得看过一段话是这么说的:“就算你伤了,累了,难受的要死,就算你受了天大的委屈,你也只能受着,你不能埋怨别人。毕竟,是你先对人家动的心,你有能耐动心,就要自己学着承受,是否能得到回报,权利在对方手里。”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暗恋·橘生淮南》这本书的感悟,当然可能会有些不妥当,但的确我自己体会出了。

另外,看再多感悟也是无用,要想了解一本书,还是自己亲自去看的好!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4】

暗恋,真是一件让人心疼又开心的事。心疼那个卑微的自己,却又会因有喜欢的人窃喜?那个曾经令我悸动,仰望的少年,后来再也没有偶遇见过,因为所有的碰巧只不过是另一方精心策划的罢了。当年被抛弃的我从未想象过,我竟还能有机会平静地和他坐在一起品尝美食,分享彼此人生中缺席那几年的经历。曾深深的爱过你,也恨过你,过去的终归尘埃落定。那个我眼里光芒万丈的少年终究成为了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我羡慕洛zhi,也钦佩她的冷静睿智,所以她这么幸福,和盛淮南的结局是好的。故事外的我,曾经那个会因远处模糊少年的背影都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的自己长大了,因为自己的冲动不冷静,高中和那个暗恋对象在一起之后喜极而泣的心情,也因在一起而经历了被各种女生谩骂,收过无数条恐吓短信,qq信息,也抵不过两个人性格不合而分手。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吧,大家都喜欢,而当时的我却那么不起眼。高一时期的前后桌,打赌物理谁能考更高,分班之后的我们,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所以年少的我们能有过美好而珍贵的回忆,是幸福的。又胡言乱语了一番,先生看到了,又要笑话我了。哈哈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5】

我打算看这本书时以为自己是没看过的,但是看着看着就觉得里面的情节似乎在脑海中以前就储存了,早已有了记忆的痕迹。我不会以为这是命运的趋使,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我想我一定是高中的时候看过,只是忘了。我高中其实看过很多小说,有一段时间迷上了看小说,看到无聊,看到无趣才罢休,但是看了些什么内容,完全是记不清了,记忆早已混乱。而今,以为第一次看的橘生淮南,却偶然发现了曾经看的影子,也是觉得不可思议。

我想,无论我什么时候看,无论我是看第几遍,最大的感受不会变。那就是怀念青春。有人评论这本书不知所云,时间线很混乱,大失所望。而我却觉得很好啊。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个人的故事也都相异。正如一千个作者眼中有一千个林黛玉一样。每个人从书中读出的东西都不一样。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自己开心就好。我是一直都很喜欢二熊的作品,她笔下的人物真的很棒,大言不惭的想说,嗯,很像我。或许说很像每一个渴望成长为更好的人的我们。

《橘生淮南》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谁没暗恋过呢,谁没在青葱岁月里喜欢过一个那么美好的人呢,少女情怀总是诗。洛枳很矫情,可哪个十七八岁的人能像三四十岁的人一样成熟呢,少年老成是多么可怕。我一直很矫情,文邹邹的,一直很别扭,做什么事都是用大道理灌输自己,感觉自己做什么事都好像会改变世界。做决定很矛盾,有点小事就思考很久,感性又圣母。矫情的不得了。当有人喜欢你的矫情,那就是可爱,当有人讨厌你的矫情,那就是做作,世人总以世俗和自己的眼光去看待一切事物,却忘了,事物本身他们做的一切是否只是为了给世俗的眼光去评判。我喜欢或者讨厌我的矫情,与他人又何干。洛枳只在乎盛淮南,所以只在乎盛淮南在乎不在乎她的矫情,她的小心思,其他的一概不理。不觉得这样的女孩很是可爱和帅气啊?

想说的很多,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我没有洛枳那么勇敢,我喜欢的少年也不像盛淮南。我从没做些什么想让他明白,曾有个女孩喜欢过你,喜欢过在她心里那么美好的你。相反,我看见他时会假装冷漠,假装视而不见,即使余光一直追随着他,直到看不见为止。嗯呢,我到现在都记得以前关于他的点点滴滴,是的,我还是很喜欢当年喜欢他的自己,虽然这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经过了那么多年,我对他的印象有的只是当初记忆中的样子,所以,我确定以及肯定的是我现在只是喜欢我自己当初喜欢他的那种感觉,而不是喜欢他,毕竟那么就过去了,早已物是人非,既然当初没有主动,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不能后悔,也不会后悔,一切都是自己选择的,谈何后悔。在自己很优秀的时候没有把握,现在更是不可能了。

这样也好,那个在我记忆中永远美好的少年,就会一直美好下去,不会跌落神坛。一直很幸运有一个如此美好的少年出现在我的青春里,他值得更好的女孩子陪他幸福的走下去。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6】

昨晚熬夜把橘生淮南大部分的故事看完了。

结局是好的,我很开心。

但是盛淮南在后半段的境遇变迁,却有点落进俗套了。倒不是说这个情节俗套,而是八月长安,或者说振华三部曲,总喜欢让一些高干子弟的父母落马,人生跌落低谷,然后因为无法面对女主不想被同情可怜,默默地远离女主。之后再因为两个人都成长了,又重归于好。这三个故事都有类似的情节,我想,这应该是八月长安亲身经历的故事吧,不然,为什么这么耿耿于怀。

说来惭愧,我这样的写作水平的人凭什么批评八月长安。

这样惭愧的情绪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反正时常会有。这应该跟我根深蒂固的价值观有关,优秀的人可以凌驾于万人之上。我仿佛在所有领域都是被凌驾的人。

小说里有一句话,作家会不断地把自己最美好的时光转移到文字中区,借以逃避时间的流逝。昨晚读到时,已是昏昏沉沉,但我仍记得,我内心在反驳,不不,文字除了记录还有倾诉。原来,我把这句话理解为,文字的唯一作用是记录。

我重新思考了日记的作用,没有其他头绪,还是倾诉和记录。注意顺序,先是倾诉。可能对我这种心事太多的人来说,倾诉太太重要了吧。

还有一句话,我很喜欢。

“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我很讨厌责任、道德、血缘、家族和规矩这些东西。我见过太多被这些东西压死的人,人生一世,总纠缠这些,才叫浪费。”

洛枳顿了顿,喝了口橙汁,好像才有勇气继续离经叛道。

“忠诚有什么意义呢?人真正应该做的,是对自己的感觉和情绪忠诚。你怎样想,怎样感觉,就怎样选择。成功失败,得到失去,都是选择之后的结果,却不应该是选择时的原因。”

我一直活得很自在,大多时间比较自我,做事首先忠于内心。但因为责任、血缘、规矩等等其他原因,让我有时候自在又不自在。我内心会纠结,会困扰,不知道该做不该做。仿佛抬起的棋子又不知该落下何处。

谢谢八月长安,读完这句话,让我心里释怀了好多。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最佳选择是什么,但非要外物、第三人,去帮助解释这个道理。人啊,总归是社群动物,需要社会的认可,哪怕只是一个人、一句话、一个字。

我想我应该会再看一遍橘生淮南,相比最好的朋友、你好旧时光,我最喜欢这一部。或许因为这是八月长安晚一些的作品了,文笔更加熟稔,故事更加动人,对于读者的心思琢磨得更加清楚。或许只是因为女主是我崇拜的那一种人,年少时优秀、努力、隐忍,再见时,平和、善良、勇敢。

谢谢八月长安的故事,希望世上总有这样动人的故事。希望有人愿意讲给我听。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7】

内容简介:“洛枳爱盛淮南,谁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爱到刻骨铭心,却无人知晓?只因为幼时的一次遇见,洛枳在长达十一年的时光里,都有一个隐隐约约的盛淮南。他的再次出现,是那么光芒万丈,从此以后,洛枳的日记成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独幕剧。洛枳爱的那么卑微,那么细致,又那么骄傲,她的心魔成长得如此迅猛,再也无法简简单单地收复得了。他就在那里,在洛枳的心里,在洛枳的眼前,只需要迈出一步,就能够打破这十几年的距离。可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爱着你,你不知道,而是爱着你,却触碰不到。北京烦嚣的城中,P大如此广阔,却像遥远北方的振华高中,让洛枳无处可逃。

橘生淮南·暗恋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橘生’整个故事伏笔非常多,环环相扣的那种感觉,人物心理,暗恋的每个小细节、小动作、小心思二熊都描写得十分到位。就举最小的个例子,洛枳在与盛淮南互发短信时,只那边回复的慢一些,都不自禁的一遍遍的查看是否有回复。又或是盛淮南回复短信后,早早就回复好的短信在即要摁下发送键的瞬间怔忡,会由于自己的积极是否会稍显不矜持,在外人眼中冷静理智的洛枳此刻却小女儿态毕露。凡是感受过暗恋的人必须共鸣,不得不说,暗恋真的是件很辛苦的事儿,暗恋的那一方很被动,一举一动全是受《你偷偷喜欢着的人的表情和你臆想出来的对方的心理》所控制,总想要投其所好,小心翼翼的掌握两人之间微妙的距离,更像是一场独自一人的博弈。而且相对而言爱得比较卑微,起码在付出和地位上是这样,谁先爱了谁就输了,而被暗恋的人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也可能是不愿意回应,无论怎样,不恰当地说他就像是处于一个食物链的顶端,反正彼时人家一不在乎二无所谓。

橘生淮南·暗恋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的网友:看这本书的简介时,有这样一句话,这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只是这场暗恋的时间太漫长,长到足以唤醒每个有过暗恋经历的人的记忆。所以我想看看,所谓漫长到底有多长。洛枳在长达十一年的时光里,都有一个隐隐约约的盛淮南。而我,在那十一年里,看到了自己。我的喜欢,持续了十年,现在想要告别,不是想要放弃,不是因为不喜欢,只是开始懂得,我的喜欢,也许你不屑一顾,但却蔓延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它是属于我的,与你无关。其实我一直知道的,只是隐隐间都有一个念想,想象着我喜欢的人也能恰好地喜欢上我。然后我们都大了,我也不再幻想。看到这样一本书,有种重回记忆的感觉。我喜欢看到美好的结局,那让我相信,还是有人会得到幸福的。洛枳的日记上写着,这么多年我念念不忘的,原来竟是这些,而不是那个人。也许我们怀念的是那样的岁月,但我始终相信,因为你,我才念念不忘这些小事。遇见你的那天,阳光灿烂。我的青春,似乎也如书中的那般,卑微,细致,骄傲,璀璨而盛大。真的是一本很好的书,很喜欢很喜欢的书!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8】

因为无意中看到《暗恋橘生淮南》网剧,更新太慢,所以看了这本书。

虽然现在的年纪再看类似的书已很不合适宜,但还是看了。

少年时的时光既青涩又美好啊,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盛淮南,而每一个洛枳守着自己的树洞,藏满了秘密。

可现实毕竟不是小说。

对一个人的暗恋就像是埋在心中的一颗种子,每一个接触就像是一次雨水的灌溉,给予它养分,它生根发芽,直至枝繁叶茂。

但是它不会开花,时间越长,只会根扎的越深,当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时,即使等不来树下的少年,它也可以仰望星空。

所以无论结果与否,年少时的年纪你因为某一个人成长为更好的自己,而他也是你一生中卸不掉的荣光。

世人皆爱盛淮南,可我更喜欢张明瑞,这并非退而求其次。

盛淮南如同太阳一般,他太过于耀眼,在太阳光的映衬下,月亮和星星是黯淡的。

张明瑞并非只是月亮而已,在他开朗嬉笑下隐藏的是他的细心仗义,幽默有决断力,他懂得化解尴尬的局面,他豁达通透,并且深知内心所想。他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跟这样的人在一起你会很容易感到快乐并且安心。

他是属于另外一个星球的太阳。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9】

我阅读八月长安的这本书是在高三,那段时间的作业,考试,成绩都是让我感觉非常压抑的事情,我是一位学渣,在学习的过程中,完全没有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当时的班级风气因为有同学早恋,也将青春里其他少年的心情撩拨得心痒痒,于是出现了许多男生追同班女生的情况。

表面上男生跑来询问女生,实际上却是希望和女生建立联系。年少的小心机藏在询问的题目中,少年的目光直直地看着你的脸庞,让你也容易跟着头脑发热。但是我并没有和我心动的男孩子在一起,因为觉得眼前的高考很重要;也非常愤怒老师的放任自由,导致班级的学习氛围全部演变成恋爱的氛围,好像周遭都有了粉红色的泡泡。

我本想着和心动的男孩子未来填报同一所大学,发生一些故事。但是后来发现,他很快就找了另一个女孩子,并且询问已经谈恋爱的女孩子如何让现任女友与他接吻。

因为他询问的已经谈恋爱的女孩子就是我的同桌,我当时的心情复杂得不行。突然明白,原来少年的爱恋不是非你不可,而是现在马上随便一个女的都可以,他说的情话只是突如其来的心血来潮,而非未来的长远打算。

我开始看八月长安的书让自己进行解压。它让我想起了我在初中暗恋的那个男孩子,他又高还帅成绩也好,想着现在应该也是在备战高考,我用QQ当时推出的匿名消息去与他进行交流,表达对他的美好祝愿。

渐渐地,我不再满足于此。我开始想办法与远在另一个省的他建立联系,比如装作好奇心强烈,去询问那个省的高考制度如何,询问我们认识的共同伙伴如何。表面的平淡无奇的问话都藏着我喜欢他的真心,搜肠刮肚地想让他看见我的有趣,我的可爱,我的喜怒哀乐。

当高考结束,我和这位我喜欢的异地男孩子聊得更加火热了,但是始终没有捅破那层纸。后来有一天,我在朋友圈发了自己穿裙子的影子照片,他熟络地找我聊天,还要了照片,并且夸赞我比过去长得好看了很多。

又过了些天,我鼓足了勇气直接向他告白,让他成为我的男朋友,他也同意了。故事到这里,是不是一个很美好的结局?

而实际上,我们没有换情侣头像,也没有换情侣网名,甚至聊天的频率都比过去低了,他始终习惯我主动找他,而非他来找我。也习惯两个人不见面,就晚上的时候聊一聊天,简单且乏味。

得到了过去念念不忘的人,我终于看见了时光对他做了什么,时光将高高帅帅的他变成了胖胖壮壮的他,将我不断在记忆中描摹的美好遇见的瞬间,变成现实中直白敷衍无趣毫无求生欲的对话。

我还是挺羡慕洛枳的,她喜欢的男神至始至终都未被时光的棱角磨平到面目全非,依旧是闪闪发光的模样。她对男神的爱也足够热烈,想办法与之匹敌,与之相遇,与之产生交际。

她始终不会让自己的生活失控。记忆里最深的片段就是,洛枳被盛淮南放鸽子以后,她没有放弃自己的学业,而是以更加理智的情绪去学习去生活,让自己重新归为平静,平静备考雅思,每天认真给自己安排任务,最后让自己的雅思顺利通过。

在电视剧中,《橘生淮南》我感到特别触动的情节是,洛枳说如果我跟男孩子表白,他只是回复好,我不会跟他在一起。我需要这个男孩也直白地告诉我喜不喜欢我,而不是因为觉得这段时间有空随便找个人谈恋爱。我希望他是因为真心喜欢我才选择跟我在一起,而不是谁来都可以的敷衍态度。

洛枳的自尊心很强,她能让自己喜欢的男孩注意到自己,喜欢上自己,也源于她自身实力很强。在男孩背后停停走走了那么多年,一直希望对方回头看见自己,为他做了很多自己原本根本不会做的事情,比如拿三根筷子吃饭等。

我从洛枳身上学到的是,喜欢一个人你会因他而发光的。但是经过时间的流逝,或许你会发现,不是因为喜欢他你才变得非常的厉害,作文而是因为你自己本身也渴望发光,你在他身上看到了光芒,其实很可能是你自己投射的目光。炙热且温暖,督促自己一路前进。而男神只不过让你喜欢的特点有了具体的模样。

我后来真在大学遇见一个男孩子,我觉得他好棒,什么都棒。因为有他,我觉得自己可以无所不能,做许多过去不敢的事情。然后我在学校的比赛中开始渐渐崭露头角,成绩开始悄悄拔尖,野心开始慢慢变大,自信心开始越来越强。可那个宝藏男孩子却越来越怂,他说总觉得我的生活太过多姿多彩,没有他也一样,他没有觉得自己有多重要,他甚至开始因为我的厉害而感到自卑。

最后这段感情在我不断变厉害他不断变怂的过程中,夭折了。非常羡慕洛枳和盛淮南,两个人可以一起变厉害,你懂我的小情绪,我明白你的为人。兜兜转转地继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渴望爱情了。或许它会来,但是在这之前,我在逼自己养成和洛枳一样的习惯,每天给自己布置一些任务,让自己完成,自己可以成为自己的太阳,能力越厉害,遇见的人才能越来越棒。

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灰姑娘都会有人送上水晶鞋,都会有王子千里迢迢奔赴到你的面前告诉你,他为你而来。所以灰姑娘需要自己拼命努力,让自己有能力为自己买上水晶鞋,有能力可以吸引到王子的青睐。越来越相信,你今日所付出的辛苦,未来可以收获大片的甜。

强烈建议所有人阅读八月长安的这本书,你会感受到青春的悸动与年少的欢喜,同时也会获得前进的力量,为一些生活的小细节而注入能量,让自己继续勇敢往前冲。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10】

在没有电话,没有E-Mail的年代里,一个穿着红裙的女孩穿过了溪流峡谷,来到一扇门前的一棵树下,只做一件事,那就是等待。等待她希望中的那个人开启了门,走出来。至于门里面的人是否走出来,长得又如何,她并没有去设想,她只在脑海里勾勒了这样一幅画面。女孩红色的裙,和绿色的树是多么鲜艳的搭配,简直就好像远近路人都可以看见的旗帜。夏天过去,秋天到来,树变成了黄色,她的裙子却依然鲜红。没有人知道她在等待着什么,也有人劝她去敲门,但都被那女孩拒绝了,她一心一意地等那扇门自己打开,就像守着神示一样虔诚,终于冬天降临,白雪覆盖了一切,银装素裹,女孩的红裙子更加醒目了……她要等的人始终不出现,可是她红色的身影却永远地、清晰地印在了每一个经过的人的心里。一定有人会嘲笑她的。的确啊,一段刻骨铭心的迷恋,一次痛彻心扉的动情,到头来都可能只是别人眼里的笑柄或闲话。或者根本就是难以理解的“愚蠢”,连感受都没有,更没有感动。然而不管他们承认不承认,只要心底里有牵挂的对象,人往往就会变得非常温柔。

这是《年年华年》里的一个片段,很短。越读越心酸,但在当局者看来里面的小确幸应当比酸楚多得多吧!有所期待才会失望,无所期待就只剩美好了,那些在外人看来的“愚蠢”便是幸福的来源了。

幸好洛枳的希望成了真,还了青春一个圆满的结局。

橘生淮南读后感【篇11】

听说这本书,是因为舍友们在讨论名字因为我姓骆又说到洛,枳最好的我们的上一部——橘生淮南。

知道这是一部暗恋的故事,说到自己也是一个暗恋的娃儿(给自己一个抱抱[憨笑])。想看看与自己相似的人,找找与自己相似的经历,安慰安慰自己。

洛枳,还是与盛淮南有缘的,十几年,命中注定了要在一起,只是中途有太多太多挫折,有伤害,欺骗,洛枳的小心思,无数无数的小细节~

一本日记,像十五年等待候鸟。洛枳心思细腻,八月长安的笔触。这就是青春。只是不喜欢人们之间为什么要有各种各种心机,真诚相待不好么。也许是我太单纯,不经世事,哼哼。也许是有了这些才让我们不容易去得到什么,哼哼~

自己会像洛枳,是这样。出于自我保护,才把外在表现的很不好相处,实则很善良。但我没有她聪明[快哭了]

下一步就是最好的我们,青春继续~

这就是青春要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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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城南旧事》读后感想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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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1)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是一首淡淡的歌。轻吟浅唱间,那似水的年华,那流金的岁月,那只可追忆不能再见的哀婉痛彻,在夏日的午后,在我的心间流淌着、荡漾着,激起了小小的波澜,泛起了阵阵的惆怅,更唤醒了我对那个年代、那些旧事的“沉沉的思念”。

这本书是书架上我最为珍惜的。翻开书,一股淡淡的清香弥漫到我的心间。那一行行的文字,那弥漫着的清香,瞬间吸引了我。我在那文字之间仿佛看见了一个扎着小羊角辫儿、调皮、单纯的小女孩……故事以孩童英子的视角,追忆了英子6岁到13岁的童年生活,并分为了《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几个故事。

打开书本,这童年的气息便溢满了书本,更蔓延至书外,淡淡远远、真真切切。英子的童年是快乐的,“西厢房”就是她的“快乐窝”。英子的童年是懵懂的,她分不清海和天,分不出好人和坏人,也分不清疯子和贼子。英子的童年是勇敢的,她敢于和“疯子”交朋友,敢于去探索未知的领域。英子的童年更充满了深深的沉思。她以一颗童心凝视着这个世界,思索着未知的答案……然而,童年终究是一去不复返了。

自古多情伤离别。回忆作品是一次次的离别,痴情的秀贞走了,大眼睛的妞儿走了,敦敦厚厚的贼子走了,喜欢歪着嘴笑的兰姨娘走了,勤劳淳朴的宋妈走了,就连爸爸也就远地离去了!伴随着亲友的一次次离去,作者用淡远而深情文字,将这离情别绪渲染得诗意、惆怅与哀婉。书中一句句伤心的话语,一幅幅离别的画面,就这样在文中反复地出现,传达出多少“唯有离别多”的惆怅与伤痛。小说结束时,英子多么不舍,多么不愿,她最终还是接受了已经长大的事实,也学会了勇敢地去面对和担当。面对爸爸的离去,她没有哭泣,没有落泪,她以从来没有过的镇定与安静向这个世界宣告,她已经长大,她能承担。我们总是既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

最后,英子穿过童年,走向了成长,也成功地将一曲童年的骊歌演绎为一首成长的赞歌。但成长并不总是那么风平浪静,就如英子。正是在一次次的经历,一次次的离别,一次次的思索中,英子一步步地成长着,最终完成了由儿童向“大人”的蜕变。

面对成长中的悲欢离合、磕磕绊绊,我们又该如何处置?不若学学骆驼“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或者像书中的林英子那样,一路高歌,一路成长!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样一部安静的小说,一部关于成长的寓言,那些点缀在英子人生旅途中的人和事的匆匆远离,让我学会了坚强,就像英子那样。

《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2)

本书的主人公林海英(英子),主要讲述她小时候生活在老北京城的点滴。她是一个善良、天真、机智、富有同情心、还有点狡黠的孩子。

英子是善良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做盘缠。体现了她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小英子又是机智、狡黠的。小英子在秀贞那里染了指甲,回家后遭到了盘问,她机智地回答说是”思康三婶“给我染的,妈妈不晓得这位”三婶“是谁,只好作罢。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英子爸爸因喉咙肿胀,不能说话没多久就去世了,英子的童年也从此结束了。

童年是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像小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我们要珍惜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3)

流星于身旁不经意间划过,刺破漆黑的夜幕,以生命为画笔,留下灿烂的一笔,还没等人们记住便消失无踪。于此夜晚,手捧一卷《城南旧事》,倚靠在窗边,淡淡地走进英子的过往,走过城南的那一片风光。

北平城南,这一方小小的天地,见证了小英子成长的喜怒哀乐,亦让她懂得了世间的阴晴冷暖。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曾是英子年幼时的玩伴。

也许在世人眼中,秀贞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是在英子心里,她只是一个被丈夫抛弃了的妻子,一个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她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北平城巷的一个早晨,或许春光正灿,或许小雨朦胧,但当两颗纯洁无暇的心灵碰撞在一起,便注定是为利益奔波的人们一生都找寻不到的。然而世事无常,美好的开始总得不到一个圆满的结局。纵使秀贞找到了她的小桂子,但造化弄人,一辆飞驰的火车让她们母女俩永远不再分离,一场高烧也抹去了他们在英子脑海中的回忆。

生活中最痛苦的莫过于有缘无份,是缘分使我们相遇,也是缘分使我们分离,英子与秀贞这一段美好纯洁的友谊令人向往,最终却落寞收场,惨淡结尾。人生漫漫,我们不知道下一刻谁会如同秀贞一般淡出自己的记忆中,因此我们能做的便只有珍惜好当下,尽力做好如今的自己,不要等到失去过后才懊悔不已,到那时已是覆水难收,无法回头;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金红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中升上来的呢?在英子幼小而又纯洁的内心,没有太多的对错之分。当人们只知道小偷的可恨,全然不管一个青年为何要走上偷窃犯罪的道路,只有善良的英子,愿意去倾听一个小偷的故事,愿意去帮助一个小偷,订下一起去看海的约定。

成长往往伴随着数不尽的烦恼,我们会在经历了某些事情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一份天真,多了一点对未来的憧憬,多了一份要承担的责任。对于英子来说,是在父亲去世过后,可对于我已经记不清是在哪个傍晚或黄昏,经历了怎样的悲欢离合,才褪去稚气,成长为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一首送别回响于耳畔。掩卷深思,骆驼队仿佛沐浴着冬日,向远方走去,带走了我们的童年。北平城南那斑驳的城墙,沉淀着历史的沧桑,沉浸在英子的故事之中,却又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小小的城,装载着那些无法忘却的人和事,在那城南,便是我们最美好的童年。

窗外的流星飞逝,亦如时光无法挽留。

《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4)

最近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

林海音的原名是林含音。她生于1918年,去世于20xx年。生于日本。她曾经担任过实习记者成功主持了《联合报》副刊10年。她的代表作有《城南旧事》、《海藻与咸蛋》、《冬青树》、《晓日》等。

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位叫英子的小女孩,小英子在惠安馆认识了丢了孩子而精神失常的秀贞,胡同里的人都认为她是疯子,可小英子却不这么认为,她天天去找秀贞,接着又认识了妞儿,以后小英子每天早晨去找秀贞说话,下午和妞儿一起玩,晚上描红字。接着小英子上学了,讲了他们从一年级到毕业的许许多多的事。通过英子的双眼让我们看到了老北京城南区大人们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

《城南旧事》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老北京人们的生活,而且可以看出作者很想念在北京城南的景和物,也让我知道了生活就是由这些琐碎的事情所组成的,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一去不复返,但我们可以记住,在我们的童年所经历过的不管是美好的还是悲伤的事,让它成为美丽的回忆。

《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5)

初看书名——《城南旧事》,让人有种年代感,但翻看每一个章节,却让我“找到”了不一样的童年。与这本书结缘并非偶然,这源自语文课本里的一篇文章——《冬阳·童年·骆驼队》,因为喜爱极了文中的故事,才刻意找来作者的这本书去读。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一本关于自己童年生活的回忆性作品。书中共写了六个小故事,英子是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书中描写了小女孩英子从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每一个故事都感动着我,感动背后是深深的同情与莫名的心酸。

故事中的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正因为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同时也走透英子的生活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秀贞、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厚嘴唇年轻人、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莫子家的仆人宋妈……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的重要人物,通过生活中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让英子明白了许多道理。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这篇故事的主人公秀贞是一个二十多岁被人视为疯子的女人,故事讲诉了她和借宿惠安馆的北大学生思康相爱、分别,生下小桂子,又被母亲丢在了齐化门城根下,最后导致秀贞因思念而发疯,最后在英子的帮助下,秀贞找到了女儿,母女团聚,但是最终秀贞母女却因遭遇车祸而死去。

那时的英子,还是一个孩子,一个这么弱小的孩子竟懂得什么是爱,她用纯真和爱心善待着“疯子”,用她微薄的力量帮助着这个苦命的人。故事最后虽然以悲剧收场,但悲剧的背后是默默的爱与浓浓的暖。但让我想起了一句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好好地活着更不容易。活着,得爱着,就算这爱小的仅如一根稻草,无关饱暖,也不能救人于水火,但是,握在手中,终归是个念想。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小学毕业了,可爸爸却病倒了,最后离世的过程。故事用“爸爸的花儿落了”象征爸爸的去世,寄托了对爸爸深深的思念之情。让人欣慰的是故事中的“我”真的长大了。故事结局虽伤感,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会遇到很多挫折与不幸,我们要勇敢接受事实和面对今后的生活。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或长或短的人生旅程,谁都有可能遇到困难和逆境,都有可能情绪低落,但是,再悲观失望,我们也不要放弃希望。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坚强的英子,富有同情心的英子,做事有耐心的英子,教会了我许多许多,去勇敢面对挫折,去爱,去微笑面对生活,去相信明天会更好。

作者的童年一去不复返,我的童年正在进行,我会珍惜相遇的所有,身边的人,经历的事,都将留存心底,想着某年某月的一天,我也会拿起笔,记录下一段段珍珠般的往事。

《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6)

《城南旧事》讲的是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

在小英子的童年中也有许多的美梦。不过,小英子的美梦碎了,因为她的爸爸去世了,她不在是小孩子了,她的童年已经过去了。

还记得那个被别人误认为是疯子的秀贞吗?她是以为失去自己的孩子才会变成这样。秀贞把她的心事都告诉了小英子。小英子是多么同情她呀!秀贞是多么想找回自己的孩子!最后,秀贞找到了自己的孩子——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真是令人吃惊!

草地里蹲着的那个小偷也令我印象很深。他认为小英子很聪明,对她很有信心。其实,我也觉得小英子很聪明,因为她很活泼,有一颗善良的心……

这些小英子的童年往事不禁勾起了我的童年傻事。

我小时候并不像小英子那样住在城市里。我住在乡下,我经常去田里摘西瓜、茄子等一些蔬菜。我还背着妈妈偷感冒药吃,喝了水缸里的自来水。用脚丫来糊面粉……

时间过得真快,这么快就逝去了。小英子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毕业,我从一年级到即将上六年级。我有爸爸妈妈陪着我走向未来,小英子却没有,她的爸爸去世了。小英子的爸爸很爱种花草,他是那么细心地照料那些花草。他对小英子表面上很严格,但他的内心是很爱小英子的。他对小英子抱有很大的期望。不想让她迟到,这些都是父亲对女儿的爱!就像我爸爸!

我爸爸很爱吃巧克力,但他从不说出来。有一次,他把所有的巧克力都留给我吃。还告诉我他不爱吃巧克力。那天晚上,我偷看到爸爸在吃我吃剩的巧克力。那一瞬间,我深深的感受到爸爸对我那浓浓的父爱!

《城南旧事》真是一部耐人寻味的小说。林海音把那些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把那些事情写得细致入微。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这本书!

我要把我的童年往事,童年的美梦藏在我的心里!让它们滋润我的心田!温暖我的心房!呵护我的心灵!

《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7)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一样,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英子从不在自我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英子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英子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英子爱着自我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悲哀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但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但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述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貌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我。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8)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它就是——《城南旧事》。

作者林海音,她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童年幸福生活。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敢爱敢恨、年轻漂亮的兰姨娘,不爱搭理小孩儿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独特的写作视角。书中不仅有纯真的友谊和丝丝温暖,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封建制度的黑暗。让人感觉到有一种现实世界所缺少的东西——真善美。

读着这本书,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玩时,我真担心她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亲人思康叔。此刻,我不禁敬佩起英子来,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有了这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

可以说,英子的心灵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晶莹剔透。而我们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们,随着科技的发展,脑子越来越复杂化,网络侵蚀了我们的大脑,使得我们还未能体验到快乐的真谛,童年便在时光的步影中消失了。

看《城南旧事》,使我的心头漾起一丝丝温暖,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从一幅幅场景,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老北京人的生活,那样地温厚淳和,纯净淡泊,弥久温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的心。往事如梦逝去,故人也成生命中的过往客,但英子的童年却烙印我心头到永远……

《城南旧事》读后感想(篇9)

这个暑假期间我读到一本好书——《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儿童时代一系列有趣的事。

我感觉这本书就想一道菜,因为这本书有的让人想笑,有的让人替主人公捏把汗,也有的让人激动,甚至有的让人想流泪。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领悟到了一些道理:成长的价值不是在于结果如何,而是在于过程是否有意义。如果成长的过程是残缺的,无意义的,那么,即使结果再完美,再称心如意,成长也是一个无意义浪费时光的举措而已。没有意义,没有感慨,没有收获,没有坎坷,这样的成长不叫成长,而是单纯的消磨时光,浪费时光。不配叫做成长。反之,如果过程是有意义的,即使结果并不那么完美,这也是成长的收获、蜕变、磨练。

《城南旧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因为我既明白了成长价值的所在,又欣赏到了一篇好文章,使我在真正意义上长大了许多。

好朋友读后感(推荐11篇)


如何写出最好的读后感?阅读作品后,我们的心灵也被净化了。只需仔细感受书中的文字,就能发现温度的变化,激起内心的涟漪。如果您对《好朋友读后感》感兴趣,可以查看工作总结之家编辑整理的相关资讯。

好朋友读后感 篇1

丁零零,丁零零,不知是在梦里,还是在书桌旁,我听着最喜欢的作家——辫子姐姐郁雨君给我“讲故事”,那瓶小小的,灰蓝色的生日盐挂在“她”的脖子上,小小的绿铃铛一直不停的响。

陈佳酿小时候出水痘被老师们隔离起来,这时,一个像熊一样胖乎乎的小姑娘跳进了她的世界里,不久那个胖乎乎的小姑娘夏格致也长了一脸水痘,两个人在一起就像两只水灵灵的石榴。很快,二人的水痘就脱落痊愈,从此两个小姑娘就像被强力胶粘紧了似的,分也分不开。

上小学时,傻乎乎的小姑娘陈佳酿总是记错扣子,被同学们笑话,只有她,夏格致,会帮陈佳酿捡扣子、系扣子,甚至为了安慰陈佳酿而退出拔尖的机器人社,帮助陈佳酿组成了一个“纽扣社”。两个小妞合力缝制出一只纽扣熊,被大家笑话“丑爆了”,就像虎背熊腰的夏格致。夏格致不服气地努力吃“叶子”,最后变成了一只美丽轻盈的鹿,消失在茂密的森林里。几年后,陈佳酿得到了一瓶生日盐,那生日盐上标的生日,正是夏格致和陈佳酿的新同桌——途风轻二人的生日,生日盐召唤回来了夏格致那头鹿,而途风轻却认领走了那瓶生日盐,更想追随下格致变成一头鹿,结果却变成了一只猫。三个变来变去的好朋友碰撞出了精彩有趣的火花。为了帮助陈佳酿走出困境,死党夏格致变成了一条美丽的热带鱼离开了陈佳酿,途风轻也要走了,临走前,他听了一首外国民歌《你猜对了,正是我》,解开了夏格致成为陈佳酿玩伴、死党、镜子、影子甚至宠物的那个秘密,也许这一切都是因为陈佳酿爱的魔法吧……

丁零零,丁零零,我望向身旁的那扇窗棂,一个透明的小盐瓶被蓝天照映,瓶子里灰蓝色的生日盐亮晶晶。瓶颈上那个小巧的,跳动着的小精灵,发出无比透明的声音。热乎乎的眼泪从眼底升起,轻抚着我的脸,暖洋洋的,好像太阳。我确信自己拥有了一种魔法——最好的爱,莫过于静静的守护在原地,以不变应万变!

好朋友读后感 篇2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姥姥一起看了绘本故事《好朋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公鸡咕咕、小老鼠强强和小猪波波是好朋友,他们互相帮忙,一起骑脚踏车兜风游玩,一起捉迷藏,一起假扮海盗破浪冒险他们吃东西时也要公平对待,好朋友总是永不分离的。可有时候好朋友也不能一直在一起的,到了晚上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是他们又会在梦里见面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有好朋友真快乐呀!我也有很多好朋友:王泽康、阮晗钰、张紫轩、符家旭、孙源、刘畅、高一楠、谢梓楠我们在学校一起学习、一起玩游戏、一起秋游、一起野炊放假了,我们会互相想念,打电话。现在我都盼着开学了,可以和好朋友们快乐的在一起。

好词:叫醒、晨光、兜风、志愿、征服、咕噜咕噜、夕阳西下

好句:无论路多少颠、山多么陡、弯道多么曲折、水洼多少深,都阻挡不了他们。

妈妈的话:爱上阅读就是爱上幸福,能和孩子、妈妈一起共读、分享,更是一种无法言表的幸福。从《好朋友》可以体会到拥有好朋友是多少快乐、幸福的事,现在的孩子都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不缺少父母、亲人的爱,但缺少朋友的爱,亲爱的宝贝们,让我们一起成为好朋友吧!

好朋友读后感 篇3

读米小圈上学记——好朋友铁头有感400字

《米小圈上学记——好朋友铁头》这本书主要讲了米小圈离开了幼儿园,离开了他的“铁哥们儿”——铁头后发生的故事,里面讲了米小圈想了种种办法让铁头到了他们班,结果姜小牙想独自占有铁头,米小圈想把铁头抢回来,后来在妈妈的批评下,米小圈去和他们变成了“好朋友三人组”。我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认识了活泼开朗、幽默的米小圈了,还有米小圈的“铁哥们儿”——铁头,真名邢铁,特烦的徐豆豆、门牙特大的姜小牙、漂亮有才华的潘美多等一些有趣的人。

读着故事,我不禁想到了我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一群好朋友,我本来的“铁哥们儿”,后来被另一个同学抢走了,我当时非常生气,都想跟他们绝交,也想去把他抢回来。百家笔记网()可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想法转变了,决定三人一起做好朋友更好。想到我就去“求和”了,最后也成为了“铁哥们儿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要做自私的人,要做大方的人!也懂得了:要乐于帮助别人。

每个人都有点自私,但我打算改掉这个坏毛病,变得越来越大方,获得越来越多的好朋友!

四(4)班曹睿聪指导老师:李萍

好朋友读后感 篇4

我读了一本好书,叫《我的好朋友是铁三角》,是作家伍美珍写的。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是关于友情的,她们互相帮助,是三个亲密的好伙伴,大家都很想知道故事吧,我们就一起分享。

三个爱吃丸子的女生组成了一个组合,叫“丸子军团”。她们分别给自己取了好玩的代号:show韵丸(黄小月)、依贝丸(宁佳心)、泡泡鱼丸(卢竞)。可是,三个人的关系可是有点微妙的哦,况且女生心思又细,谁偏向了谁,谁又说了谁的坏话……这些可真是问题。

每次,哪个“丸子”知道一点消息,都会悄悄地告诉自己的朋友,连自己的秘密也会向好朋友诉说,有时候,其中一个人带了许多好吃的的东西,也和朋友一起分享,特别是丸子,只要她们三个见到好吃的丸子,都会去那里买几串,然后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其实,她们三个人组成的“丸子军团”,就是吃丸子时想到的好主意。

我的感受:她们三个是很好的朋友,经常互帮互助、团结一心。是困难使得她们的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也许如何应付困难都不是她们的长项,但三个人一起来应付就好得多,因为友情令她们不再孤单和害怕,友情是最快乐的!

好朋友读后感 篇5

朋友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有着不同的意义,有朋友同行是一种安慰,有朋友鼓励是一种力量,有朋友帮助是一种温暖,有朋友忠告是一种激烈,有朋友惦记是一种幸福。

自从我看了《看不见的好朋友》这本书以后,让我对朋友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喜欢里面的冻小蓝,她虽然很奇怪——常常会莫名的消失。但很可爱,她的眼睛是深紫色的,喜欢穿灰色的连衣裙。就这样一个奇怪的好朋友,也给作者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

说到看不见,我也有这样一个朋友,她扎着马尾辫,喜欢在自己手上画画,爱捡垃圾,手很巧,很聪明,爱动脑筋。但是她不太讲个人卫生,班里的同学们都不喜欢她,嫌他脏。只有我愿意和她做朋友,我知道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外表,要看他的性格和才能。我想和他做朋友,因为她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和一双灵巧的手。她助人为乐,是我学习的榜样。有时,当我的学习遇到困难时,她会经常帮助我,给我解释,给我分析,一直到我听明白为止。因为有这样朋友的伴随,我的生活多姿多彩,丰富了许多。

所以,每次一拿起《看不见的好朋友》,我都激动不已,我的这位看不见的好朋友像极了冻小蓝,虽然周围的人“看不见”她,但她总是带给我快乐和幸福。

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女孩。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课堂作业本有几题不会做。还在埋头思考时,组长施赫恩同学来收作业本了,他一直在旁边催我快点交作业,我心里很着急,很害怕,一下子思维全都乱套了。这时我的好朋友看见了,她连忙赶过来对赫恩说:“别急嘛,你这样催,欣怡会更着急的。”她一说完,就转头淘气地看了我一眼,说:“你不知道怎么做吧?我教你。”当时,我又急又怕,满脸通红,都不好意思抬头了。她用手扶着我的背,安慰道:“别怕,慢慢来,会学会的,我开始讲解了哦。”一遍我没听懂,她又耐心地讲第二遍,我还是不懂,她不厌其烦的再给我讲……过了好一会儿,我终于学会了,我高兴的跳起来。她笑了笑就走了。

我的朋友特别开朗活泼,说话总是大大咧咧的,从来不知道着急生气。不管遇到什么开心或不开心的事,她的笑容永远是那么的灿烂,好似春天一朵朵娇艳欲滴的花朵。就算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开心,她也会一笑而过。我很喜欢她这样的性格,每次都给我带来许多的快乐和惊喜,我很感谢,有这样的一位好朋友。

友谊像闪亮的星星,照亮我们孤独的心房。友谊像明亮的太阳,温暖我们寂寞的心田。如果你周围有这样的朋友,他能让你的生活充满阳光,他能让生命常有欢乐。祝贺你,请珍惜他!不管是外形奇特,亦或是身体残缺,请珍惜他,因为他就是你最好的朋友。

好朋友读后感 篇6

我的一年级生涯是那样的孤独、寂寞,那时候,我所有的思想都涌出来了,我总是想着:为什么他们那么开心,而我,却总是孤独一人,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很久,终于有一天,我的人生开始转折有一天,我看见同学要去跳皮筋,便也跟着下去了,她们是那样的开心,小脸蛋有着深深的酒窝,活泼的笑容在她们脸上绽开,好似一朵朵红艳欲滴的花朵!他们轻巧的身体在空中舞动着,跌倒了再爬起来的精神让我陶醉了,好想加入她们的活动,试了一次又一次,我最终还是放弃了,我没有这个勇气,我是不可能变成他们这样开心的!我心中自恼的想:我没有资格随后,我正转身扬长而去时,一个声音吓到了我,小伟同学,你要不要一起和我们玩耍?其中一位同学疑惑的问我:一起来玩吧,正好我们缺一个人。好我很乐意我当然乐意啊,只不过我心中十分紧张,就结巴了。于是,我也加入了活动,我想:太开心了我简直喜出望外了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和同学打交道嘛!我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真实的笑容,不是虚假的,而是最纯洁,最天真无邪的笑容!

现在,我不再是一个孤独的女孩,我是一个大胆、每天被快乐包围着的女孩、不半途而废女孩!我变了,改变了!虽然不是完美的,但至少我是一个快乐的女孩,快乐是人类宗旨之一,做好了这一项,就等于成为了一个完美的人!

我是一个完美的人!

好朋友读后感 篇7

这个暑假,爸爸妈妈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住在我背上的好朋友》,看到这个名字我感到十分奇怪,为什么是一个人还可以住在另一个人的背上,于是我认真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书的主人公式麦克斯韦尔和凯文两个小伙伴,麦克斯韦尔是一个大个子,但是他有点笨,看上去傻傻的,头脑不太灵活,经常被同学欺负;凯文是一个天生的畸形,腿脚不是很方便,但是他很聪明,知道很多知识,可以说是个天才。他们两个被送到了同一个日托班,在这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麦克斯韦尔让凯文骑在他背上,带他到各个地方,凯文用他的知识,教会了麦克斯韦尔很多知识。他们组成怪兽骑士,一路斩妖屠龙、教训坏蛋、闯荡江湖,他们通过了自己的行动获得了大家的认同和尊重。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这样两个道理。

一是我们要勇于实践,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尝试去解决,而不是躲开。麦克斯韦尔因为自卑,所以遇到困难的时候都不愿意去尝试,但是通过凯文的鼓励,帮助解决了很多以前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逐渐的他的自信心也强了起来。所以我觉得在学习上我也要有这样的精神,遇到难题先要自己动脑筋,自己却解决困难,实在不行再找爸爸妈妈、老师、同学,困难解决后要总结经验,以后碰到相同的问题就不怕了。

二是人和人之间要相互帮助、相互尊重,麦克斯韦尔好凯文如果不互相帮助,他们都不能完成怪兽骑士做的好人好事。当你能够帮助别人的时候,自然也会来帮助你。同样只有你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比如,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要双眼看着对方,不然的话和你说话的那个人会觉得没必要回答你的问题。

学习上勇于实践、和同学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也是我以后在学校里要一直坚持做的。我要和每一个同学都能成为好朋友。

好朋友读后感 篇8

有人说:“交朋友,要言而有信”。也就是说人与人交往,要守信用,人如果没有信用,即使有才能、有学问,也得不到人们的信任,早晚也不可能成大器。今天,我读的《好朋友约期不误》这篇文章,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篇文章讲的是:汉朝时的两个学生,一个叫范式,一个叫张劭。这两个学生同窗共读,结成好友。一天,他们毕业了,两人依依不舍分别时,范式和张劭决定两年后到范式家去拜访。两年后,张劭的母亲怀疑他不会来了,而张劭不信,还是决定去接范式。结果范式真的来了,他们两个人相对畅饮。守信重诺,使他们的友谊更深厚、更牢固。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守信重诺的确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信”字都做不到,还有哪个人愿意和你交朋友呢?在我们班级里也有一些“言而无信”的同学。

有一个星期天,我和一个同学约好上午10点钟到校门口去交换书。可是那天早上,我从上午9∶20一直等到10∶30她都没来。星期一时,我到学校去问她,她却若无其事地说睡过头了,我当时生气极了,对她不理不睬了好几天。我相信,她只要读过这篇文章,就不会再失约了。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人都要诚实、守信,这样身边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

好朋友读后感 篇9

一半为了颜,一半是为了朋友这个题材。

好朋友这个题材的电影太多了,质量也有好有坏,好在这部电影没有让我失望,整个故事完美的流畅性,没有多余的镜头,人物塑造相当成功。

太喜欢仁哲这个人物了,一个看待朋友比看待自己重要的人。影片一开始他就帮好朋友民洙拿回了被抢随身听,之后被困雪山小屋时,他很快就发现贤泰脚受伤,担心贤泰伤势,于是自己下山寻找救援。其实从这里就已经决定了仁哲以后的命运了,他总是独自下决定,不跟身边的人多解释,导致误会一步步加深。(可能也和他的家庭环境有关,父母不在身边的小孩都比较独立)

悲剧的起源,他向伯母推销保险,从对话中可以看出刚开始只是单纯的推销。(从后来故事中可以推断,仁哲是因为有车,所以才医院接伯父伯母回家)民洙家门口的那段,仁哲把伯母给的名片转交给贤泰,仁哲的每句话都透露出对朋友的关心。

仁哲游戏厅,一开始只是为了签约,后来和伯母的聊天内容才引起了伯母的骗保心理,在谈到摄像头的时候仁哲的眼神有过片刻停顿,个人认为是他觉得不应该诱导亲近的人骗保,从这里可以看出仁哲是有底线的,他不是一个应该遭到报应的坏人。

仁哲劝民洙的理由也是他骗保的理由,他是真心为贤泰着想。他对贤泰一家人好,嘴上骂着脏话却还是事事都照顾民洙,从他们的对话中可以推断出,仁哲一直在背后帮着民洙打理饮料店,连民洙娶媳妇儿的事情都考虑在内了,可想而知仁哲是一个多么心思细腻的人。

只是一切计划都因为民洙的失误而泡汤了。民洙失手打晕伯父,伯母在发现晕倒的伯父后看仁哲的眼神是充满恐惧的,最后可以说是因为心虚而导致的意外摔死(实是活该了)。

之后的掩盖过程,每一步都显示出仁哲缜密的心思,直至后来账本交还给警察,仁哲烧东西的时候已经在想终于能够解脱了,如果故事在这里结束,该有多好。

可惜,终究是猪一样的队友,民洙用死亡选择逃避,贤泰以放弃保单的方式背弃了他,好朋友们的放弃,才是仁哲真正悲剧的开始。大概从停尸房见到民洙尸体那一刻起,仁哲就再没有全身而退的想法了,最坏的结局他已经预计到了。

但是,更坏的结局还是发生了,仁哲在准备离开时才发现,自己视为最珍贵的朋友却从来不曾信任过自己,这大概比死还难以接受。庆幸的是民洙的遗书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给了他一丝安慰。

仁哲终于闭眼,但他对朋友的关怀没有结束,保单最终回到了贤泰手中,连同自己房子钥匙,房子里的桌子上摆着自己的全部财产。

好朋友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好朋友》这个故事。它的主要内容是:在一棵大松树和一棵大榆树上各住着一只小松鼠和一只小猴子他们是好朋友他们每天一起上山采野果打松子快乐地生活着。

一天晚上小松鼠累了就在树下睡着了。夜里一匹饿狼钻进了森林它瞪着它的大眼睛朝小松鼠走去。可熟睡的`小松鼠却什么都不知道。这时机警的小猴子发现了那个坏家伙它奋不顾身地从树上跳了下来跑到小松鼠边上抱着他爬上了树狼失望地走了。

过了几天小松鼠和小猴子一起荡秋千。忽刮起了大风他俩从秋千上掉了下来。小猴子把脚扭伤了小松鼠把他送到了动物医院。小松鼠在病房里陪他还采桃子给他吃很快小猴子痊愈了。他们又可以一起玩耍了他们真开心。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只要你帮助别人别人也会帮助你的;我还懂得了人类是不可缺少友谊的团结就是力量。以后我在班级里要多帮助别人和别人交朋友团结一心克服困难使我们的班级成为最好的班级。

好朋友读后感 篇11

真正的好朋友,能帮你把心中的杂草清理干净。好朋友,永远为对方的秘密保密。

今天,乱翻书时发现了这篇文章:《好朋友》,看完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

我是一个无法守住秘密的女孩,班里转来一个女孩:玛丽。有一天,玛丽在洗手间里哭泣被我发现了,经过谈话,我与她结识了。不久之后,我和玛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和玛丽一同回家,走到一家糖果店钱很馋,正当我在考虑的时候,玛丽拉着我走了很远才停住脚步,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一包巧克力果仁。玛丽没有付钱,她让我帮她保守这个秘密,晚上我想了很久。第二天,我对玛丽说:你不应该拿那包糖。如果我为你保守秘密,那就是我在帮你偷东西。可是我还是决定帮玛丽保守秘密。放学的时候我看见玛丽在糖果店里拿着一把扫帚。原来,玛丽向老板坦白了,因为没钱付,所以老板让玛丽帮他干活来抵账,玛丽明白了我的话。

朋友,是溪!朋友,是桥!有溪才有桥。有了溪和桥,才有了许多过桥的朋友。那么,溪和桥也就成了过路的风景,四季的见证了。人,仿佛是一条欢快的溪流,不觉就会汇入江河湖海;人生,又仿佛是一座桥,俯瞰桥下的溪流,承载着千丝万缕的足迹。溪,是带!桥,是梁!有了纽带桥梁!有了纽带桥梁的坦然面对,才有了欢歌笑语的无悔人生,才有了生命的意义。这个故事让我深深的体会了好朋友的力量,就算我是个无法守住秘密的女孩,也会为了好朋友守住秘密,我们何况不是这样,就算好朋友了做错事,就算好朋友不如自己,就算好朋友有很多缺点,可是与好朋友的感情从来不会断,永远是好朋友。

曼德拉读后感(推荐11篇)


如何提升读后感的质量呢?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的思绪会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将这些新的感悟和见解正确地记录在读后感中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关于“曼德拉读后感”的相关信息,特为大家提供。

曼德拉读后感【篇1】

着名作家毕淑敏的作品《曼德拉的铅笔》中写到:朋友从南非回来带给我一样礼物,这个礼物不是钻石,也不是什么其它贵重物品,而是一只铅笔。这只铅笔前半截同其它铅笔一样很普通,木质包裹着石墨芯;后半截却与众不同:改成透明的塑料管,管里灌满了南非岩石的碎渣,五颜六色大家也许会想这可能是为了使铅笔更美观,其实它最主要的目的使铅笔被完全利用,而不会在用到最后一小截时被丢弃,从而造成对木材和铅的浪费。

曼德拉的铅笔,就是南非第一位黑人总统曼德拉的创造!这个小小的改进因避免了大量资源的浪费而闻名世界,而这种铅笔也被做为南非的旅游纪念品传播到世界各地。其实这传播的不只是单纯的一支精美的环保铅笔,而是一种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明的理念。

节约,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名族的优良传统,是一种美德。在能源日益枯竭的今天,我们更应该把节约视为一种习惯,一种社会资源有效利用的科学。

中国是一个拥有13多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在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有限资源的大量开发利用和社会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倡导节约,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为全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和重要方式。

有则广告词说得好:每人迈出一小步,社会前进一大步。节约在大家身边,人人都应从我做起、从自己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为建设低碳经济社会尽一份微薄之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们不经意间发生着许许多多的浪费现象:无意识损耗了的工材,随意间浪费了的原料,不严紧的管网水阀对水资源浪费,让电视长时间处在待机状态,手机充电器长期不拔出插座,住宾馆让房间里的灯和电视整夜开着等等。

如果我们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如果我们可以使东西循环再利用;如果我们如现在日本许多大企业一样,以最小的能源成本实现最大发展;如果我们能使节约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态度;如果我们把身边的许多细微浪费杜绝掉,无疑是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贡献。

古人云:不积圭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溪无以成江河 、勤俭好比燕衔泥,挥霍就似河决堤 ,只有心系点滴细节的人,才有大胸怀去开拓大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尤其有责任继承节俭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让其发扬光大;作为一名企业的合格员工,更应该成为节俭先行的榜样,让我们一起把我国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吧!

曼德拉读后感【篇2】

在非洲的草原上生活着数以万计的动物。它们悠然地觅食、繁衍,一派自然之景。它们在这儿生活几千万年,却被阵阵枪声打破了宁静,残暴的人们如同猛兽般撕开动物的皮毛,剥下它们的皮当作衣服,扯下它们的肉作为食物随着声声惨叫,动物的数量在锐减。

动物们的世界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人类的残暴世界。动物在哀嚎,人们在狂笑。

面对此景,人们该觉醒了,也应考虑一下动物的处境了。可是又有多少国家能够这样做呢?虽然少数国家的人们感到事态的眼中,他们或是呼吁人们保护地球,或发明绿色环保的物品。而这是远远不够的。殊不知,在他们的背后,仍有偷猎者在肆意猎杀,为的就是那暴利。

但读了毕淑敏笔下的《曼德拉的铅笔》,我们会沉思,会感慨,因为她向我们揭示了一个动物至上的世界,没有贵贱之分,有的只是动物与人之间的平等。

文中最后一则小故事更让人心头为之震颤。文中的南非竟有如此的决定:如果你在非洲被野兽捕获,人们开枪打死的不是动物而是人,为的是减轻人死亡前的痛苦。因为你是触犯动物们的地盘而被捕获的,这是你的责任,并不是动物对你不怀好意。

是的,动物也是生物链上的一环,失去他们,人类是活不下去的。而人类身为生物链最高层,拥有高度文明,所做的并不是去猎杀下层动物,应该更为整个生物链而着想。

动物们被杀死了,我们吃什么,即使我们有再高的科技,望着了无生气的地球,也会望洋兴叹的。放下手中的抢,还动物一个快乐的世界吧。

曼德拉读后感【篇3】

在电影领域,拍一部人物自传是一门非常讲究的学问,因为它不同于常规电影那般简单,而需要对人物、历史把握之精准,包括一些制度的限制,都极大影响着人物传记叙述的原本性和真实性,也使得导演们在拍摄时面临种种阻碍,不能给予观众更直接的表述。然而,电影《曼德拉》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根据南非首位黑人总统曼德拉的自传改编,真实还原了曼德拉的孩提时代到他的总统就职演说的整个过程,故事内容饱满且充满戏剧性,再现其推翻南非白人种族主义统治而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卓越贡献。

要说曼德拉的这一生,想必知道的人并不是很多,甚至像8090年代生的人,对这位传奇总统并不熟悉,除了在历史课本上稍有了解外,不乏大多数朋友跟我一样,是因为香港乐坛摇滚教父黄家驹的歌曲《光辉岁月》得以了解。他不仅表达出一位中国音乐人对当时南非的状况所流露出的真实情感,还通过这首歌让我们了解到当时南非的真实社会现状是何等不堪,留给我们很多当年的历史信息,就连曼德拉在听完这首歌曲时都忍不住泪流满面,因为这首歌就是以南非当时的社会现状带来的创作灵感,非常贴近现实和接地气。

在这部电影中,影片前半部分不仅让我们得知曼德拉孩提时代是如此萌的可爱,还让我们了解到这位伟人也曾是位追妞高手,懂得和女孩甜言蜜语;他酷爱拳击、会舞蹈;会和所有南非人在一起,为抵制公车涨价和解放黑种人自由游行;展现出一个冲动、热血、充满愤怒的年轻时期的曼德拉。而影片后半部分讲述曼德拉经过二十多年监狱历练,逐渐成长为冷静、理性和包容的一代伟人,尤其是他在狱中通过个人魅力和坚毅的个性影响狱卒,让他们渐渐懂得尊重黑人,使整个故事发生了巨大转折。

如果说青年时期的曼德拉吃尽了不少苦头,让他为年轻付出了巨大代价,而监狱时期的生活则给曼德拉的人生算是一笔重要财富,以至于出狱后的曼德拉在处理事务上显得冷静和成熟,理性和包容的一面。在我看来。要不是这二十多年的监狱历练,历史上可能不会有曼德拉这样传奇的人物,而这样的成长也验证着这样一个真理:上帝在你面前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

且抛开电影的制作手法不说,其实这部电影除了融入曼德拉的个人成长生活轨迹外,还有一部分在讲他的政治生涯,最令人震撼的是他如何谈判要求出狱和出狱之后对几近瓦解的南非拯救的片段,直到他出狱和成功组建南非政府,并成为南非首位黑人总统登上就职演讲台的那一刻,真真被他的励志故事深受鼓舞和感动着。

总的来说,看这部电影对我们了解这位传奇领袖曼德拉和非洲的前世今生都有着新的认知,对于这部即将于7月18日纳尔逊曼德拉国际日上映的影片,可见其意义非凡,而这位自由神的传奇一生的光芒必定会永远照射在每个人的心中。

曼德拉读后感【篇4】

看完电影《曼德拉》,想起了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两人同为黑人,同为自由而战,同为人民而战,这样领袖般的斗士注定成为传奇。本片取材于最伟大的南非人曼德拉的光辉岁月,通过其生平事迹试图还原战功卓著的南非国父传奇的一生。本片选在7月18日上映,一则是切了曼德拉国际纪念日,二来是宣扬曼德拉的精神。《曼德拉》是要向人们宣告,曼德拉虽死,但他身上那股追求自由和和平的精神却永远存在。

《曼德拉》云集了一流的制作班底和国际影星,是首部在中国公映的南非传记电影。饰演曼德拉的是好莱坞当红大叔级一线明星伊德瑞斯艾尔巴。他精彩的演绎,将曼德拉苦难时的消极和奋斗的激情,竞选时的点点焦虑与自信,生活上的爱等等,都用非常细微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淋漓尽致地诠释,那是散发出一位智者56年的智慧与善良,冷静与宽容,以及那颗追求和平和自由时的勇敢。

片中,艾尔巴会拳击,会跳舞,会对女孩子甜言蜜语,更会为打赢一场场官司而喜上眉梢这样就将一个活生生的曼德拉真实的还原了出来,因为伟人也是人,也要生活。伊德瑞斯艾尔巴入木三分般的刻画,让他获得了今年的金球奖剧情类影片的影帝提名,更是在艾尔巴那堪称壮丽的表演依托下,整部影片逐渐达成英雄史诗般的气魄。

《曼德拉》无论基调如何的温暖轻快,无论电影如何的励志,电影都无意掩饰追求自由与和平之路的悲剧底色。被迫入狱,破碎的家庭,动荡不安的局势,压迫的生活,无法奢望的自由与平等,等等,以至于曼德拉的出现与改变是一种突破,一种传奇,当然也含有受挫时的挣扎与怀疑。电影真诚的还原曼德拉一生的主要活动,那纪录片式的影像给了影片一种天然的真实感。

再者,导演对细节的刻画,让人物的表现也更加的传神。片头片尾桥段的互相呼应,简直是神来之笔。画外音的点缀下,曼德拉悄悄地述说着自己的梦想,那是天真无邪的乐园,那是和平的摇篮,尽管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爱人和孩子身边。而影片最后,曼德拉追求那自由与和平后所失去的亲人与朋友的镜头,让人无限敬佩之时,一种悲伤悄然流露心间,如刀割一般,疼。

《曼德拉》多次运用慢动作暗示人物的注意力所在,这是片中刻画人物最成功的视觉策略。在《曼德拉》中,一组镜头表现拥挤的广场上,曼德拉高高一隅深情演讲,升格镜头里的领袖式人物的高大与人民追求自由与和平的心得到了速度化式的演绎。电影中的暴动与暴力场面,虽说在很多动作电影中随处可见,但是在《曼德拉》中将暴力色彩的营造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自然。狱中囚徒吃着发霉的饭菜,经常会受到虐待,甚至连洗澡的权力都没有。那雨中脱光衣服整整站一夜的镜头,早已对南非的残暴的统治一一控诉,这是消磨他们的身体,更是对尊严,对精神的奴役。

在法国学者拉康看来,眼睛是一种欲望的器官,因此,我们能从观看行为中获得快感。这个行为,也得到一种认同和参与感,当我们坐在影院凝视曼德拉伟人的时候,我们同时会携带并投射自己向往的自由与和平追求的欲望。影片中的曼德拉更多的被放置在被看,而不是观看者的视觉位置上,多少带有记录风格的摄影风格,将曼德拉置于记录对象的位置。可以说,曼德拉成为一幅催人泪下且精神焕发的南非社会画面中让人沉迷的风景。而这一视觉也呈现出了一代伟人曼德拉的冷静、理性、包容,以及对自由与和平的孜孜追求。

曼德拉读后感【篇5】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曼德拉的一生是平凡而伟大的,曼德拉有着人性的喜怒哀乐,会彷徨,会孤独,但最难能可贵都是他对自由的渴望和信念的支持,是他在监狱中可以忍辱27年。27年的时间不但没有磨灭曼德拉的志向,反而是他的意志更加坚韧,思想更加成熟,苦难净化心灵,悲剧使人崇高。毫无疑问,曼德拉属于这一类人。

曼德拉曾经说过:“当我走出囚室,迈向通往自由的监狱大门时,我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无法想到这样的文字没有宽容、仁爱之心的人,说不出这么美丽的语言。曼德拉,这么一个拥有着传奇色彩的总统,这么一个慈祥的老者,在社会黑暗的年代里,成为所有黑人的精神领袖,引领黑人为自由而战,是一颗在黑夜中闪耀着希望的星辰。

读曼德拉,了解曼德拉的人生,敬佩曼德拉的品质,感悟自我人生,我为什么而活着,为此我感到深深的迷茫,回忆自我的经历,没有曼德拉儿时的艰辛与苦难,没有曼德拉人生的辉煌,高堂依在,长辈仍存,无生存之艰难,无财务之困扰,可以说是十分安逸,如同长在温室里的花朵。看小说是我最大的人生乐趣,常常为了多看一点而烟雾吃饭的时间引来外婆的不满。爷爷曾告诫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整天看小说会吸光你的精力,你更应该把劲头花在学习上。事实也正是如此,整天看小说的确很耗精力,为此,我曾多次借小说,但每次都失败了,想要找到小说与生活的平衡点,依旧很难把握。仔细想想,我的人生还不算真正开始,那曼德拉不也是到大学之后才励志为改变黑人现状而奋斗吗!

借用曼德拉的名言,我若无法将小说与烦恼抛到身后,让自己静一静,就无法真正看清前进的方向。

曼德拉读后感【篇6】

五星好评给曼德拉。实话说,这本书的可读性并不是很强,文字应该是来自于公开的材料,然后作者按照时间罗列到一起,缺乏独特的见解或视角。

回到曼德拉,其个人经历令人肃然起敬。读他的传记时,看着他如何成长、如何在斗争中成熟、如何在苦难中磨砺,真是感慨良多。在事业,甚至说理想上,他从来没有屈服,信念始终坚定如一。即使中途有过摇摆,那也只不过是对实现理想的最佳途径的探索。包括从开始的非暴力斗争,到试图组织武装、学游击,再到放弃武装暴力,坚持非暴力抗争,他始终致力于消除南非的种族隔离和民族和解,建立新的彩虹之国。

27年的监狱生活,是曼德拉收获最大的经历,或许因为他的政治影响力,他似乎并没有收到太多极端的折磨,但是27年的牢狱也足以磨耗一个正常人的心。而曼德拉没有,他反而是在恶劣的环境和乏味的生活中不断去改造环境,去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可以看到,虽然曼德拉在监狱中度过了27年,但是他的政治影响力越来越大,他不仅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环境、为狱友争取更多的权利,也通过自己的关系向外界传播他的理想、价值观,并通过南非国民大会去施加这种影响。最后,曼德拉与政府达成和解,并推动了民主选举,开启了种族融合与经济发展的新路途,他也被选为南非总统。

当然,在最后的政治和社会变革当中,除了曼德拉的个人努力,跟南非管理当局的思想转变也紧密相关,如果没有时任总统的妥协和让步,没有国际社会的帮助和推动,彩虹之国远没有那么顺利。

曼德拉令人敬佩的是,他对社会理想和政治信念矢志不渝的追求、历经磨难却依旧坚持抗争,更重要的是他在时间中与仇恨的讲和。如书中所言:“27年的监狱时光,让曾经急脾气的曼德拉变得谦卑温和,也让他真正理解了自由、宽恕的含义。”

归结一点,曼德拉的传奇一生值得深入了解,而此书则不是一本太好的读本,作者也不知道是谁。

曼德拉读后感【篇7】

当自由的权利被剥夺的时候,曼德拉并没有像沉默的大多数者一样选择隐忍,而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抗争。通往自由的道路有三条:第一条,政府主动给予他们自由;第二条,人民推翻政府,从而获得自由;第三条,人民和政府势均力敌的时候,倒逼政府给予人民自由。对于南非来说,前两条道路要么不切实际,要么充满血腥,所以曼德拉选择了第三条。当第三条路行不通的时候,他才被迫放弃了非暴力运动而改为武装斗争。

曼德拉1948年当选为青年联盟全国书记,1950年当选为青年联盟全国主席,1952年当选非洲国民大会副主席他为了实现种族平等奔走呐喊,与反动当局作着英勇无畏的斗争,反动政府对他们这种正义的斗争感到恐惧,于是开始了不择手段的阻挠与破坏。1956年曼德拉与其他非国大领导人156人被捕,被控犯有叛国罪。但政府的阴谋没有得逞,只能在1961年宣布曼德拉等人无罪,但曼德拉并未就此屈服,他依然为民族的主权作着抗争,并在不断的斗争中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经验,并日渐成熟。

1962年8月5日,曼德拉再次被捕并于1964年被判终身监禁。从1962年到1989年,曼德拉在监狱中度过了整整28个年头。他的睿智与铁窗的长短成正比,当他微笑着从容走出罗本岛监狱的时候,全世界为之震撼!

政府的血腥镇压不但没有吓退曼德拉,反而更加坚定了曼德拉为自由而战的决心。为了人民的自由,曼德拉也失去了个人自由,但是他从未怀疑过自由将会有到来的一天。如今,在南非人的眼中,曼德拉被看成是国父,是圣人,但是曼德拉更是一个有着喜怒哀乐的普通人。他也有过对死亡的恐惧,也有过对自己所献身的事业是否值得那样做的怀疑,但,是他对南非人民苦难的同情让他一路坚持到底。他说:“勇敢的人不是毫无畏惧的人,而是征服了畏惧的人。”

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是硬道理,作为学生的我们更要努力学习,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建设作贡献。勿忘国耻,爱好和平,使中华民族自豪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读完《曼德拉传》从曼德拉身上学习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用执着和坚毅去演绎自己光辉灿烂的人生。

曼德拉读后感【篇8】

从以武力捍卫争取权益,到铁窗面壁27年,从阶下囚徒,到南非国父,南非第一任黑人总统的漫漫自由路,其实是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的累积转换。于影片开始,儿童在辽阔草原上的奔跑,那种理想化的自由精神具象,才是人类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景。

并非任何时代,都会有人为自由振臂高呼,教科书里自古至今听到最多,无非是改旗易帜的口号,却无关自由,所以历遍更迭,今日仍旧如昨,即使日常生活,亦频频受限受制。

然而被指定为王朝继任者的曼德拉却开始了自己的反抗之路。在这部据其自传改编的影片中,全景式的展现了曼德拉终其一生为之斗争的过程,从参加主张非暴力斗争的非国大,到转入地下武装斗争,曼德拉的每一步,在影片中,都有着异常清晰的轨迹。随处可见的暴力侵袭与暴力反抗,到监狱生活中坦然承受各种虐待,每一步都很艰难,但每一步拒不改变初心对权益的积极争取。

当然,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影片,将一个人从茅屋出生到登上总统之位,确实需要填充庞杂的历史资料,更需要确立影片对人物的解读立场,毕竟,这不是一段虚构的历史。而影片从历史中汲取片段,让这个世界上堪称伟人的著名人物走进大众视线,依然需要完成其成长历程,只为一人歌唱的《光辉岁月》,需要经过无数铺垫。

尽管影片并未过多展现曼德拉早年创立物装抗争组织进行反抗,但是影片的发展,或者说曼德拉终其一生抗争的过程,就是其放下武器的过程,放下手里的武器,以及心中的暴戾。这个转变,发生在被判终身监禁时,法律给了被判叛国罪的曼德拉一条生路,他则用此换来更多人的自由。有时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而有时候,放下枪反而成就更伟大功绩。

影片以三段式的结构,将曼德拉一生分为三个部分年轻时热血奋进的阶段;面对牢狱之灾,遭受虐待却自我成长的阶段;以及出狱之后,放下仇恨,用真相与和解拯救南非的阶段。而串联起他这一生的除了自由的伟大愿景,更有令人唏嘘感叹的爱情。枪炮和玫瑰,热血和爱情,都是让伟人更具人性化的元素。

现实生活中,曼德拉的生命中留下了三个女人的痕迹。她们分别是:初恋情人伊夫琳、黑人母亲温妮和晚年知己格拉萨。影片尽管未涉及到格拉萨,但并不避讳曼德拉前两段爱情婚姻的坎坷和变化,被劈腿或不得不无奈选择分手,都一一呈现,让人有更真实的理解和记忆。

50年的艰苦斗争,风雨中抱紧的自由,当生命消逝,传奇却永远留存。

曼德拉读后感【篇9】

作为一部刚刚去世不久的著名人物,尤其是还涉及到将近半个世纪的黑人抗争问题,《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这部电影可说是中规中矩,并没有太过激进的地方,也不算过分拔高。但是因为曼德拉这个人物,坚韧、忠贞的一生,他所承受的苦难,所背负的整个南非黑人种族,乃至全世界黑人的期望,以及他最终获得的,与之相符的荣耀和光辉岁月,还是让这部电影呈现出一种令人敬仰的,圣洁的光辉。

人物传记电影难拍,一是在于史实的庞杂,无从选择,二则是在于个人解读的立场,很难忠实、正确、全面地解读一个人的一生与功过。当然,第二点在《曼德拉》这部电影来说,相对简单一点。对于曼德拉这个人,至少在现阶段,整个世界的认知还是比较公允的,同时这部影片又是根据出版于1995年的曼德拉自传改编而成,只要稍加修饰,避开一些尚未有定论的模糊问题即可。

并且从《漫漫自由路》这部电影来说,虽然略嫌伟光正了一点,但是因为涉及到自由这个令人无法口出恶言的大命题,再有曼德拉一身几乎可说毫无缺陷的事迹做铺垫,所以影片立场基本上没有任何问题。而在故事线方面,表面上看起来,英国导演贾斯汀查德威克选择的是最基本也是最安全的顺序叙事,从成长到转变,入狱抗争到出狱后大选,曼德拉一生最重要的几个过程并无遗漏。但是英国导演特有的严谨和博爱精神,还是做出了权衡轻重的区分。

影片的开头和结尾,都是诗化的镜头处理,儿童在宽阔美好的南非平原上奔跑。唯一区别只有结尾处,老年曼德拉看着孩子们的奔跑一幕。却是首尾照应,也相当于盖棺定论,从自由精神的起源,到一个老人回望自己一生,无愧于心的自白,紧扣主题。

此外,大概是为了避嫌,导演并没有在曼德拉早年组织抗争运动这一块多着笔墨。其实稍微了解一点的话,会发现这一段历史,曼德拉为了争取自由,其实也曾经做出过许多错误的决定。但是幸好,导演在影片后段,借由曼德拉妻子这个角色,与曼德拉本人的分歧,补充了回来。在长达27年无妄牢狱之灾后,曼德拉走出监狱的第一个重大举措,才是影片最为震撼,也是对自由二字最好的注解,他号召曾经的战友和部下,放下武器,采用更加和平的选举方式去对抗种族歧视。正是这一段故事,锦上添花,把曼德拉一生所遭受的苦难完全升华到了一定的高度,也是这部电影最点睛之处。

特别提醒一句,影片结束后,千万不要急着退场,英国著名摇滚乐队U2为影片专门创作的主题曲非常好听,既有非洲草原的辽阔感,又非常振奋人心,贴合自由和曼德拉的主题。当然,全片的电影配乐都很好,结合非洲土著音乐和摇滚,很应景!

曼德拉读后感【篇10】

在人类历史已经跨入20世纪80,90年代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非洲大陆最南部国家---南非仍然存在法律认可的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制度。由于种种原因,南非的黑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在各种各样的种族歧视的法律的束缚下,政治上完全没有公民权,经济上倍受贫困的煎熬,在社会上更是处处碰壁,低人一等,正如领袖曼德拉所感受到的那样,他在南非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由人!

存在剥削和压迫的地方,就存在为打破这种剥削和压迫而进行的斗争。纳尔逊。曼德拉正是为结束这种种族歧视而带来剥削与压迫而进行英勇斗争的杰出的黑人领袖。

纳尔逊。曼德拉在19xx年诞生于乌姆塔塔附近的库努村。他出身于滕布人王族,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并且后期参加罢课,逃婚,游行示威等,最后逃离南非并开始走上了反抗南非盛行的种族歧视和种族压迫的道路。在重振非洲人国民大会之后,逐步成长为非国大的领导人在他的领导下,非洲人民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非暴力民族抵抗运动!由于种种原因的破坏和阻挠,使已经领导地下斗争并且创立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武装力量---民族之矛的民族领袖曼德拉被捕入狱!

在被判终身监禁的残酷现实下,曼德拉仍然坚持斗争,维护着权力,属于人民的不懈斗争,坚守自己的立场!

1990年2月11日曼德拉在联合国,世界和平爱好者,更因为南非人民的努力下获得自由,出狱后,他继续进行为南非自主和民主的奋斗,并且第一次真正的全民自由选举中成为南非第一任民选总统,为南非的繁荣和发展,全体公民的自由而努力着!!!

写了日志以示永记和缅怀已逝的伟人,感谢《曼德拉传》!

曼德拉读后感【篇11】

前总统纳尔逊曼德拉离开我们已经有半年之久了,而这部传记电影才迟迟在内地亮相,有点后知后觉的感觉。其实这部《曼德拉》作为一部反映一代伟人的传记电影知名度相对一般,看过之后就会发现这是一部四平八稳的传记片。

或许在很多评论家和专业人士看来,这部传记片并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比如像斯皮尔伯格的《林肯》那样在艺术与对人物塑造上都堪称殿堂级的作品。而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这部传记片说穿了,其实属于入门级读物,电影照顾到了曼德拉的一生,方方面面都有展示,平心而论,该片是观众了解曼德拉的一扇窗口。都知道曼德拉总统伟大,究竟为什么伟大呢?如果不想读那本厚重的《曼德拉传》,看看这部电影即可。

其实有很多从各种方面表现曼德拉生平的电影,比如《再见巴法纳》、《游戏终点》、《成事在人》等片,而这部《曼德拉》则是第一部囊括曼德拉生平全部的电影,从上世纪40年代布尔人推行种族隔离制度,曼德拉投身种族政治运动开始,一直讲述到当选总统后的致辞,其中还有表现其与家人、与朋友之间的关系。而且整部电影的故事都可以在以上电影中找到影子,其中曼德拉在罗本岛服刑时期成为电影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

《曼德拉》中的监狱段落与《再见巴法纳》不同的是,后者采用狱警的口吻来从侧面反映曼德拉如何影响到自己,而《曼德拉》全片则采用旁观者的姿态,去详实的还原了当时大量真实史实,比如曼德拉妻子在监狱外的遭遇,本片有一段情节去描述,这在《再见巴法纳》中是无法体现的。其实了解曼德拉生平的观众对电影中的很多故事都比较熟悉,电影也是比较真实的反映了曼德拉在不同历史环境下的状况,包括那句我已经有21年没有碰过我夫人的手了都是历史原话。

个人认为,曼德拉先生的生平中,罗本岛监狱,以及后来波尔斯摩尔监狱中的故事是非常重要的,本片中对这两段内容也是力度很大,但由于篇幅的原因还是略去了相关部分,因此建议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再见巴法纳》与本片配套观看。

电影的后半段,电影用大量的笔墨和细节展示了曼德拉如何运用智慧,化解南非严重的种族矛盾,他宽容的政治理念令人印象深刻,比较遗憾的是没有像《成事在人》那样去记录那场举世闻名的橄榄球大赛,电影定格在他首次走出总统府邸的那一刻,面对群情激昂的民众,留下一片未来的空白。其实回眸整部电影,在这部长达2小时20分钟的电影中,虽然作为传记片本片依然进入到流水账的叙事模式中,但整部电影并不像之前《乔布斯》、《摩纳哥王妃》那样让人感觉枯燥空洞,反而感觉时间过得很快。

本片的导演贾斯汀查德维克很会调动观众情绪,历史事件与人物刻画两条主线并举,在记叙曼德拉的生平中关注了很多方面,大量角色的加入,从政治运动、监狱生涯、家庭生活,再到种族冲突的历史事件描写,电影拍得很大气,虽然没有深入去刻画曼德拉的形象,让这部电影在艺术成就的失势,整个剧情模式也没有太大花样,想说的事情很多,照顾不到各方彼此,究竟将曼德拉塑造成一个民族斗士还是南非首位黑人总统,电影在这方面打了马虎眼。

作为传记片,电影绝不会像《林肯传》、《成事在人》那样让足以进入殿堂,但还是那句老话,本片属于入门级教材,比较规矩的记录了曼德拉的生涯和方方面面,但这个教材并不枯燥,而是拍得张弛有度,场面和摄影做的相当不错,配乐动听,人物形象生动,导演对节奏的把控和对观众情绪的调动让本片变得非常生动,让本片成为所有曼德拉题材作品中,最具娱乐性的一部。

伊德里斯艾尔巴饰演曼德拉,之前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没错,《环太平洋》中的黑将军,《雷神》中的彩虹桥守卫者,就是这样一位又黑又硬的大汉,怎么能与曼德拉联系起来呢?其实这里有一个误区,人们大都了解老年曼德拉的形象,其实年轻时期的曼德拉总统,是非常魁梧的。

而艾尔巴的表演平心而论真心不错,虽然比不上《成事在人》中的摩根弗里曼大神,但比《再见巴法纳》里那位强太多。比较重要的一点,伊德里斯艾尔巴版曼德拉,没有高高在上的那种感觉,也没有放不开手脚的紧张状态,而是从头到尾都收放自如,曼德拉从年轻时的民族斗士到老年的黑人总统,之间的过度和变化还是比较平缓,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他为推翻种族主义的统治进行了50年的斗争,实现了南非种族平等,改变了南非的命运。二十世纪有着不少改变历史的民族斗士:切格瓦拉、马丁路德金等人。而曼德拉在有生之年已足可与他们比肩。或许单凭几段话难以概括曼德拉的成就,文字是苍白的,影像是有力的。

2023金婚读后感(推荐10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作品,为我们找寻出许多利于学习的方法。通过当时自己对于作品的体悟,我们可以写出一篇读后感,一篇作品读后感应该包含哪些方面呢?作为资深的工作总结之家我特别推荐这篇经典的“金婚读后感”,为了避免丢失网站地址建议您将本页收藏起来!

金婚读后感(篇1)

说下列话之前,应该肯定我对这个戏里几乎全部演员的上乘表演和人物塑造是非常佩服的。但是这部戏的剧情,实在是很有问题。这主要是作者的责任。

认真想想,剥去各色画皮,《金婚》这个戏,恐怕和类似的家世系列戏一样,就是垃圾。我想看看中国影视,所以我希望我看到的每一部作品都很好,看到《金婚》,我希望他也是一部好作品,在每看一集的时候,我希望下一集能给我理由说这部作品很好。看完了,了解了全部剧情,我也还是希望我对它不良的印象,都是因为我自己理解得不对。但是很不幸的,uTube上热情上传的网友MChineseDraa'sChannel又传上来《王贵和安娜》,给我揭示了一个看金婚是没有意识到的问题,继清宫戏之后,是不是又在流行家庭历史怀旧戏。如果说清宫戏是力图逃避现实,相当一部分这类历史怀旧戏里弥漫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的想法。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接受现实是一回事,在文艺作品中和其他文化作品中把“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在我看却有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除了在现实面前做一定的妥协,人们应不应该追求理想和美好。现实生活中有重男轻女的问题,那么在文化作品中是不是就应该把重男轻女当成金科玉律一样来遵从?现实生活里家庭有终日闹吵架分居的,文艺作品中的家庭是不是就应该以此为生活内容?而这两样事情就是《金婚》整部戏自始至终的内容。

在某些方面随着年月的推进这个家庭对过去的历史作了反思,通过四个孩子的口对家长在他们幼年成长过程中自私表现作过批判,但是当家长回过头来向孩子们解释过去的历史的时候,他们不是实事求是地做自我批判,而是采取撒谎的办法为自己的配偶文过饰非,妈妈把爸爸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来,爸爸把妈妈的责任揽到自己的身上来,达到的是同一个目的,是把孩子们本来客观实际的观察解释成子虚乌有。作者让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表现夫妻两个共同的“为对方维护形象”的目的,籍此表示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爱”和“体谅”,但是他们这样做的方法是撒谎,效果是蒙蔽自己的子女,同时教会他们继续像自己一样“撒谎不打草稿”。

而在重男轻女这个问题上,这个家庭的母亲文丽根本没有任何改进。假如这部戏的作者有借口说前二十年他是在反映一部分人中间的现实的话,当他用“姗姗怀了男孩子”来做把佟志从丧子之痛中唤醒过来的唯一武器的时候,他把统治了作品此前四十集的重男轻女主题原封不动的贯彻到了五十集始终。

应该说,中国社会很大部分,大概除了贫困农村之外的绝大部分,人民的想法恐怕是超越了《金婚》作者乐此不疲的“重男轻女”观。作者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对于杀害女婴采取了宽容甚至是纵容的态度,用自己的作品来宣扬这种恶行。举例来说,佟斯博事故身亡之后,佟家两个家长之一说,“姗姗留了这个孩子,还不是为了给佟家一个孙子”,把话说完整了,就是假如是个女孩子,就必然又去打胎了。

以一部脍炙人口的戏里不加批判的反复强调一种道德上有问题的做法,作者到底是在“承认现实的就是合理的”,还是在宣传一种不合理的东西?在这个家庭无止无休花样翻新的争吵上作者采取的是一样的态度,甚至通过女儿们照顾父母的健康情况而说的一些宽心话来把这种完全无视子女福利而肆无忌惮的争吵合理化,说这种争吵是彼此有感情的表现。

所以,在反复说服我自己是我对这部戏的理解偏颇了之后,我的怀疑仍然不能消除,那就是,这部戏本身确实就是垃圾。看到作者简介中这段话之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文学写作,发表过中长篇小说和散文一百多万字,无甚影响;九十年代末为生计谋,开始写畅销书”,“为谋生计开始写畅销书”这几个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既然作者为了赚钱把作者的社会责任弃置不顾,说这部书是垃圾,恐怕并非夸张。

金婚读后感(篇2)

后记:说下列话之前,应该肯定我对这个戏里几乎全部演员的上乘表演和人物塑造是非常佩服的。但是这部戏的剧情,实在是很有问题。这主要是作者的责任。

认真想想,剥去各色画皮,《金婚》这个戏,恐怕和类似的家世系列戏一样,就是垃圾。我想看看中国影视,所以我希望我看到的每一部作品都很好,看到《金婚》,我希望他也是一部好作品,在每看一集的时候,我希望下一集能给我理由说这部作品很好。看完了,了解了全部剧情,我也还是希望我对它不良的印象,都是因为我自己理解得不对。

但是很不幸的,utube上热情上传的网友hinesedraa'shannel又传上来《王贵和安娜》,给我揭示了一个看金婚是没有意识到的问题,继清宫戏之后,是不是又在流行家庭历史怀旧戏。如果说清宫戏是力图逃避现实,相当一部分这类历史怀旧戏里弥漫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的想法。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接受现实是一回事,在文艺作品中和其他文化作品中把“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在我看却有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除了在现实面前做一定的妥协,人们应不应该追求理想和美好。现实生活中有重男轻女的问题,那么在文化作品中是不是就应该把重男轻女当成金科玉律一样来遵从?在现实生活中,一家人吵架,整天分居。文学作品中的家庭应该以此为生活内容吗?

而这两样事情就是《金婚》整部戏自始至终的内容。

在某些方面随着年月的推进这个家庭对过去的历史作了反思,通过四个孩子的口对家长在他们幼年成长过程中自私表现作过批判,但是当家长回过头来向孩子们解释过去的历史的时候,他们不是实事求是地做自我批判,而是采取撒谎的办法为自己的配偶文过饰非,妈妈把爸爸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来,爸爸把妈妈的责任揽到自己的身上来,达到的是同一个目的,是把孩子们本来客观实际的观察解释成子虚乌有。作者让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表现夫妻两个共同的“为对方维护形象”的目的,籍此表示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爱”和“体谅”,但是他们这样做的方法是撒谎,效果是蒙蔽自己的子女,同时教会他们继续像自己一样“撒谎不打草稿”。

在重男轻女的问题上,家里的母亲文丽一点也没有进步。假如这部戏的作者有借口说前二十年他是在反映一部分人中间的现实的话,当他用“姗姗怀了男孩子”来做把佟志从丧子之痛中唤醒过来的唯一**的时候,他把统治了作品此前四十集的重男轻女主题原封不动的贯彻到了五十集始终。

应该说,中国社会很大部分,大概除了贫困农村之外的绝大部分,人民的想法恐怕是超越了《金婚》作者乐此不疲的“重男轻女”观。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作者对杀害女婴采取了宽容甚至纵容的态度,并用自己的作品来宣传这一恶行。举例来说,佟斯博事故身亡之后,佟家两个家长之一说,“姗姗留了这个孩子,还不是为了给佟家一个孙子”,把话说完整了,就是假如是个女孩子,就必然又去**了。

以一部脍炙人口的戏里不加批判的反复强调一种道德上有问题的做法,作者到底是在“承认现实的就是合理的”,还是在宣传一种不合理的东西?在这个家庭无止无休花样翻新的争吵上作者采取的是一样的态度,甚至通过女儿们照顾父母的健康情况而说的一些宽心话来把这种完全无视子女福利而肆无忌惮的争吵合理化,说这种争吵是彼此有感情的表现。

所以,在反复说服自己对这部戏的理解有失偏颇之后,我的疑虑仍然无法消除,也就是说,这部戏本身确实是垃圾。看到作者简介中这段话之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文学写作,发表过中长篇**和散文一百多万字,无甚影响;九十年代末为生计谋,开始写畅销书”,“为谋生计开始写畅销书”这几个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既然作者为了赚钱把作者的社会责任弃置不顾,说这部书是垃圾,恐怕并非夸张。

金婚读后感(篇3)

荷风香似雪如果说婚姻是场赌博,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知,两个人会一起面对多少事儿。开始大多是欢喜着牵手的,这手能牵多久,也尽不可知。情感意外,天灾人祸,都可以,分开两只相握的手。能够一牵50年,走到金婚,实在是不容易,特别在我们这个时代。

《金婚》的电视剧没看,前几日看了小说。文丽、佟志,大庄、庄嫂,两对夫妻,佟志和大庄是同事又是铁哥们,俩家做了一辈子的邻居。庄嫂来自农村,打小和大庄订的娃娃亲,没多少文化,但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文丽是小学老师,爱看小说、舞跳得好,爱打扮,比较小资,但生活上有点儿一窍不通。重庆的佟志家务活全干,典型的南方模范老公;大庄在家里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儿,整个一个北方大男子主义的代言人。大庄是个很招女人的男人,在结婚前,和文丽的表姐梅梅谈过恋爱,文丽一直觉得大庄他们是包办婚姻,不道德,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庄嫂。两对夫妻门对门住着,庄嫂特喜欢模仿文丽的穿着发型,文丽为此很生气;庄嫂特别会过日子,菜烧得特别好,文丽的孩子和老公又经常会被对门的美食馋得垂涎三尺,文丽就更生气了;文丽生了三个丫头,庄家有个儿子…在文丽眼气庄嫂的同时,庄嫂也气,为什么文丽不但长得比自己好看,身材比自己好,还有知识有文化?自己想要女儿,为什么就生不出来?…不幸福有时候真的是来自于对比。哈哈,这样天天比,两个女人的关系处得真不怎么样,尽管两人的老公关系铁得不得了。但到后来,两个人都真正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对方的好,一下就成了好朋友。是呀,工作、家庭,孩子、老人、老公,一天到晚女人得操多少心?女人,都不容易。

感觉大庄和庄嫂,两个人前后的位置整个颠倒了一下。一开始,是大庄特别强势,什么都他说了算,特牛。但到最后,凡事却成了庄嫂说了算,大庄对庄嫂成了百依百顺的。一开始大庄似乎没太把庄嫂当回事儿,但当庄嫂突然倒下来,他才发现原来庄嫂才是家里的天。庄嫂是粗粗壮壮即没文化也没什么情调,风风火火像个男人一样。半辈子风流的大庄,在庄嫂去世之后,望着晾着的被子叨叨:淑贞,你说我的被褥得经常晒,我都晒了,我每个星期晒一次,一点都没偷懒啊!每次晒回来,被子上有一股好闻的味儿,你说那是太阳的味儿。这被子上有了太阳的味儿,就消毒了,灭菌了,人就不生病了。我闻着这股味啊,睡得可好了,我一直都没生病。可是!可是我想生一场病,想生一场大病…淑贞,就是庄嫂。看到这里,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哎,几乎天天在一起,一呆四五十年的,除了夫妻,还有谁?这么长的时间处下来,但凡有点儿良心,谁能放得下对方?

大庄,大众情人差不多吧,特别招大姑娘小媳妇的一个人,梅梅为了他竟然一生未嫁。但两个人有什么吗?似乎没什么事儿呀。看大庄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最终,他的心中有的,竟然是他开始不怎么看上眼的老婆。找老婆要找什么样的?像文丽一样漂亮、有情调、有文化的?还是踏实能干、不漂亮也没情调淑贞?嘿嘿,我看从实用角度来看,还是淑贞。结婚是要过日子,漂亮不能当饭吃。大庄娶淑贞,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呀。

婆媳关系,历来是家庭关系的最难处的。小说中,婆媳关系的可见一斑。佟奶奶,精明能干,看不惯文丽那是情理之中的事儿。做儿媳的,和老人相处,还是嘴巴甜点儿,心善点儿,对老公、孩子、老人耐心一点儿,老人会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一家人,没必要凡事争个高低。文丽有一点儿事儿就往娘家跑,这一点儿,我觉得很不好。两个人的事儿,两个人自己解决呀,何必牵涉那么多人进来,简单的事情也搞复杂了。

两亲家母初次见面,文妈妈和佟奶奶的一段对话非常经典,可谓是绵里藏针呀。…我们文丽在学校啊是优秀生,在单位啊是优秀教师,街坊邻居没有不夸的。可就是一样,老闺女嘛,从小有点惯她,没怎么教她做家务,好在新社会讲究男女平等。我常说小娟啊,你真是有福气啊,你这样粗手笨脚的,要搁旧社会遇到个恶婆婆,你还不得掉上三层皮?/文母冲着佟母笑眯眯地又说: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厉害,厉害。佟母也是很精明一个人,佟母勉强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新社会旧社会,既然有家庭,家务活总是要做的。做姑娘时不会没有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心放在家里就好。像我那几个女儿,从小也是不爱做家务,我是连打带骂好容易教会了,家务事现在还真是井井有条,婆婆都挺满意的。哈哈,不动声色的表达了对文丽不会做家务的不满哦。文母环顾四周,说:这么个小房子能有多少家务活呢。不怕你挑理,小娟结婚那会儿,我还真有点犹豫,我们小娟闺房都比这个大啊。她非要嫁佟志,我也喜欢那孩子,我就说结婚后住家里吧,相互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带带小娟,可佟志这孩子好像不大同意。你要是同意,就让佟志住家里吧?…乖乖,不动声色的反击太厉害了。

男女关系,对围城内的男女绝对是考验。大庄年轻的时候,不是老是招蜂引蝶嘛,庄嫂对他那可是严加看管。佟志有个一直很喜欢他的女同学方卓娅,老让文丽冒酸水,但佟志不喜欢方,所以也无大碍,读后感《《金婚》读后感》。佟志去山区的分厂工作时,遭遇了精神之恋,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李天骄,那才是他们婚姻中的.致命伤。天骄年轻美丽,俩人相当谈得来,佟志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快乐很轻松。当然,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个人之间连手也没拉过,清清白白的。但人言可畏,佟志因此影响了前程。事业是男人的荷尔蒙,也许真的没错。佟志因为事业不如意,脾气特别大。李天骄倒是事业发展挺好的,两个人再次相遇,李已经是处长,是佟志的上级了。李仍忘不了佟,两个人散步了,喝咖啡了,但也就喝喝咖啡,也没什么。但在佟奶奶病危的时候,文丽死活找不到佟志,偏偏这时候佟志在李家…虽说也算是误会,他们真没什么,但那种情况,想不误会都难。文丽漂亮,有个年轻同事暗恋她…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时又要复杂很多,两个人要想和平共处,不吵不闹,还真是不容易。女人心思细,一旦受伤,那可是很难痊愈。但吵了就吵了,过去的就过去吧,过去的事儿天天挂在嘴上,除了伤感情还是伤感情。不妨,心胸宽阔些。

《金婚》里有好几个孩子,文家的三女一子,庄家的儿子,还有文丽的外孙女改改,文丽的孙子小宝,从这些孩子的婚恋和成长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人婚恋的缩影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庄嫂,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一点儿毛病没有,不得不说,她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她和大庄,也有过争吵,但似乎没当着孩子的面吵过,不像文丽,一天到晚吵吵,叨叨得人心慌。文家的二女儿,读书最有出息的南方,从小是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因为从小没跟着父母,后来再来到这个家庭,总觉得自己是外人。文丽分配任务时,让老大燕妮、老三多多干活,让老二南方和儿子小宝陪佟奶奶一起去散步。为什么呢?固然和老太太最喜欢南方有关,为什么老太太最喜欢南方呢?还不是因为那是她一手带大的?但如果三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很可能是老大、老二干活,老三、老四出去玩儿吧?文丽可能从心里对南方觉得愧疚。同样,南方似乎对文丽也一直有股怨气。南方太懂事了,让人感到心酸。不和自己多忙,孩子还是要自己带的。燕妮比较任性,当然也能干。一直任性的燕妮,结婚自然是自个儿找的。她当时不愿读书,就想和刘强在一起,说什么都要在一起。后来刘强复员回来,工作不如愿,经常打骂燕妮,燕妮离了婚。如果不是因为任性,燕妮可能不会嫁给刘强。南方打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缺少爱,所以特别珍惜爱,她对爱人不离不弃,让人感动。文丽是相当重男轻女的,在北方,在那时候,这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她的三女儿,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多多,多余的。哈哈,想到我们家,似乎和他们家这点儿类似,也是三女一男,我弟弟就像那个大宝一样,被爷爷奶奶宝贝着。我名字中的朵,小的时候经常被戏称为多。多多可能是在家找不到爱吧,有些滥交,还未婚先孕了。在那个时代,相当少哦。大宝,做生意的,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

这几个孩子,小的时候让人操心,大了也让人不省心呀。做父母的,只要一息尚存,大概总少不了会替孩子操心,不管他操这心有用没用。最终,多多找了大庄的儿子(转业军人、派出所所长),也算是迷途知返,修成了正果。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儿,能不操心就别操那份闲心了。操心越多,孩子可能越嫌你烦哦。

金婚读后感(篇4)

如果说婚姻是场赌博,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知,两个人会一起面对多少事儿,《金婚》读后感。开始大多是欢喜着牵手的,这手能牵多久,也尽不可知。感情事故,天灾人祸,可以分为两手。

能够一牵50年,走到金婚,实在是不容易,特别在我们这个时代。

《金婚》的电视剧没看,前几日看了**。文丽、佟志、大庄和庄嫂,两对夫妻,佟志和大庄是同事和铁哥们。他们一辈子都是邻居。庄嫂来自农村,打小和大庄订的娃娃亲,没多少文化,但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文丽是小学老师,爱看**、舞跳得好,爱打扮,比较小资,但生活上有点儿一窍不通。

重庆的佟志家务活全干,典型的南方模范老公;在家里,大庄是倒油瓶时不帮忙的师傅。他是北方大男子主义的代言人。大庄是个很招女人的男人,在结婚前,和文丽的表姐梅梅谈过恋爱,文丽一直觉得大庄他们是包办婚姻,不道德,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庄嫂。两个丈夫和妻子挨家挨户地生活。庄姐喜欢模仿文丽的发型。文丽对此很生气;庄嫂特别会过日子,菜烧得特别好,文丽的孩子和老公又经常会被对门的美食馋得垂涎三尺,文丽就更生气了;文丽生了三个丫头,庄家有个儿子……在文丽眼气庄嫂的同时,庄嫂也气,为什么文丽不但长得比自己好看,身材比自己好,还有知识有文化?

自己想要女儿,为什么就生不出来?……有时候不快乐真的来自于对比。哈哈,这两个女人的关系不是很好,尽管他们丈夫的关系非常铁。

但到后来,两个人都真正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对方的好,一下就成了好朋友。是呀,工作、家庭,孩子、老人、老公,一天到晚女人得操多少心?女人,都不容易。

我觉得大庄和庄嫂的位置颠倒了。一开始,是大庄特别强势,什么都他说了算,特牛。但到最后,凡事却成了庄嫂说了算,大庄对庄嫂成了百依百顺的。

一开始大庄似乎没太把庄嫂当回事儿,但当庄嫂突然倒下来,他才发现原来庄嫂才是家里的天。庄嫂是粗粗壮壮即没文化也没什么情调,风风火火像个男人一样。半辈子风流的大庄,在庄嫂去世之后,望着晾着的被子叨叨:

“淑贞,你说我的被褥得经常晒,我都晒了,我每个星期晒一次,一点都没偷懒啊!每次我从太阳下回来,被子上都有一股臭味。你说是太阳的味道。这床被子有太阳的味道,所以要消毒,消毒,人们不会生病。

我闻到了。我睡得很好。我没有生病。可是!可是我想生一场病,想生一场大病……”淑贞,就是庄嫂。

看这里,眼泪在眼睛里直转。啊,几乎天天在一起,住了四五十年,除了夫妻,还有谁?这么长的时间处下来,但凡有点儿良心,谁能放得下对方?

大众情人大庄差不多,特别是招大姑娘和小媳妇的。梅梅从梅为他结婚。但两个人有什么吗?似乎没什么事儿呀。

看大庄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最终,他的心中有的,竟然是他开始不怎么看上眼的老婆。找老婆要找什么样的?像文丽一样美丽,情感和文化?

还是实用能干,不漂亮不亲切?呵呵,我觉得从实际的角度来看,还是淑贞。结婚是要过日子,漂亮不能当饭吃。

大庄娶淑贞,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呀。

婆媳关系一直是家庭关系中最困难的部分。**中,婆媳关系的可见一斑。佟奶奶聪明能干,受不了文丽。这是有原因的。

做儿媳的,和老人相处,还是嘴巴甜点儿,心善点儿,对老公、孩子、老人耐心一点儿,老人会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一家人,没必要凡事争个高低。文丽有一点儿事儿就往娘家跑,这一点儿,我觉得很不好。

两个人的事,两个人解决,为什么这么多人参与,简单的事情都很复杂。

两亲家母初次见面,文妈妈和佟奶奶的一段对话非常经典,可谓是绵里藏针呀。“……我们文丽在学校啊是优秀生,在单位啊是优秀教师,街坊邻居没有不夸的。但这是一样的。这个老女孩从小就有点习惯了。她没有教她做家务。幸运的是,在新社会里,男女平等。

我常说小娟,你真幸运。你真笨拙。如果你想在旧社会遇到一个**的婆婆,你就得分为三层**?

/文母冲着佟母笑眯眯地又说: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厉害,厉害。

佟母也是很精明一个人,“佟母勉强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新社会旧社会,既然有家庭,家务活总是要做的。做姑娘时不会没有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心放在家里就好。

像我那几个女儿,从小也是不爱做家务,我是连打带骂好容易教会了,家务事现在还真是井井有条,婆婆都挺满意的。”哈哈,不动声色的表达了对文丽不会做家务的不满哦。“文母环顾四周,说:

这么小的房子能有多少家务活。不怕你挑理,小娟结婚那会儿,我还真有点犹豫,我们小娟闺房都比这个大啊。她非要嫁佟志,我也喜欢那孩子,我就说结婚后住家里吧,相互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带带小娟,可佟志这孩子好像不大同意。

如果你同意的话,就让佟志住在家里吧?”……乖乖,不动声色的反击太厉害了。

男女关系,对围城内的男女绝对是考验。大庄年轻的时候,不是老是招蜂引蝶嘛,庄嫂对他那可是严加看管。佟志有一个一直喜欢他的女同学,方卓娅。她总是让文丽喝酸开水,但佟志不喜欢方,所以没关系。

佟志去山区的分厂工作时,遭遇了精神之恋,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李天骄,那才是他们婚姻中的致命伤。天骄年轻美丽,俩人相当谈得来,佟志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快乐很轻松。当然,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个人之间连手也没拉过,清清白白的,读后感《金婚》读后感》。

但人言可畏,佟志因此影响了前程。事业是男人的荷尔蒙,也许这是真的。佟志因为他的事业脾气不好。

李天骄的职业发展很好。 两人再次见面。 李是导演,是佟志的上级。我还是忘不了唐。他们散步喝咖啡,但也喝咖啡,什么都没有。但在佟奶奶病危的时候,文丽死活找不到佟志,偏偏这时候佟志在李家……虽说也算是误会,他们真没什么,但那种情况,想不误会都难。

文丽漂亮,有个年轻同事暗恋她……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时又要复杂很多,两个人要想和平共处,不吵不闹,还真是不容易。女人心思细,一旦受伤,那可是很难痊愈。但吵了就吵了,过去的就过去吧,过去的事儿天天挂在嘴上,除了伤感情还是伤感情。

不妨,心胸宽阔些。

《金婚》里有好几个孩子,文家的三女一子,庄家的儿子,还有文丽的外孙女改改,文丽的孙子小宝,从这些孩子的婚恋和成长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人婚恋的缩影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庄嫂,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一点儿毛病没有,不得不说,她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她和大庄,也有过争吵,但似乎没当着孩子的面吵过,不像文丽,一天到晚吵吵,叨叨得人心慌。

文家的第二个女儿是最有前途的南方学者,从小和奶奶一起生活。因为我小的时候不跟父母走,后来来到这个家,总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文丽布置任务时,让大燕妮和三仁多做点工作,二燕方和儿子小宝和佟奶奶一起去散步。

为什么呢?当然,这和老太太在南方最喜欢的地方有关。为什么老太太最喜欢南方?还不是因为那是她一手带大的?

但如果三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那么大的和小的可能都在工作

三、老四出去玩儿吧?文丽可能会从内心对南方感到内疚。同样,南方似乎也对文丽很生气。

南方太懂事了,让人感到心酸。不和自己多忙,孩子还是要自己带的。燕妮比较任性,当然也能干。

一直任性的燕妮,结婚自然是自个儿找的。当时她不想读书,所以她想和刘强在一起,把一切都说出来。后来,刘强复员,下班回来了。她经常打亚尼骂她。亚妮离婚了。

如果不是任性,燕妮可能不会嫁给刘强。南方打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缺少爱,所以特别珍惜爱,她对爱人不离不弃,让人感动。文丽是相当父权制的。在当时的北方,这是相当普遍的。

她的三女儿,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多多,多余的。哈哈,想到我们家,似乎和他们家这点儿类似,也是三女一男,我弟弟就像那个大宝一样,被爷爷奶奶宝贝着。我名字中的“朵”,小的时候经常被戏称为“多”。

可能他在家找不到爱。他们中有些人未婚怀孕。在那个时代,相当少哦。大宝,做生意,换女朋友比换衣服更频繁

这几个孩子,小的时候让人操心,大了也让人不省心呀。做父母的,只要一息尚存,大概总少不了会替孩子操心,不管他操这心有用没用。最终,多多找了大庄的儿子**业军人、派出所所长),也算是迷途知返,修成了正果。

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儿,能不操心就别操那份闲心了。操心越多,孩子可能越嫌你烦哦。

附剧情简介:

本剧故事开始于新中国热火朝天的1956年,文丽与佟志是一对平凡夫妻,他们的婚姻始于阳光灿烂的五十年代,经历了上世纪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以及到新世纪,经历着新中国历史上变化最激烈最巨大的五十年。该剧既是男女主人公50年的婚姻生活史,也是新中国的共和国史。该剧以编年史的形式,讲述了这对夫妇五十年来的坎坷婚姻。

年青漂亮的小学数学老师文丽(蒋雯丽饰)和重型机械厂的青年标兵,技术员佟志(张国立饰),结为夫妻。他们从年轻到年老,从相知到相爱,从热恋到婚姻中的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以及为人父母直至祖父母,经历漫长而坎坷的五十年婚姻路。

他们年轻时是一对快乐的朋友。他们的妻子文丽是北京人,在家里排行第三;她漂亮活泼,酷爱苏联爱情**,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浪漫想往,小资情调严重,还娇气任性有洁癖不会过日子;重庆的丈夫佟志是家里最小的独子。他性格开朗、风趣、幽默、丰满,但又缺乏小资产阶级;初婚时,他们从性格到生活习惯格格不入,又早早为人父母,婚姻生活中从衣食住行到子女教育到婆媳关系再到性关系,处处矛盾,经常为小事打得天翻地覆,好在两人互爱对方,争吵过后总是合好如初。

他们到了中年,就进入了婚姻疲劳期。丈夫佟志忙于工作,忽视了妻子的感情。妻子文丽中年时对生活充满恐惧和抱怨;佟志为求发展到三线工作一段时间,夫妻两地分居,佟志遭遇年轻女性情感**,文丽初闻此事,大闹厂党委,调回丈夫,夫妻关系合好;但此事埋下后患,佟志前途受到影响,郁郁不得志;沉重的家庭负担让文丽变得琐碎和唠叨。

夫妻之间越来越缺乏沟通。他们不像年轻时那样经常打仗,但他们经常陷入更危险的冷战;从冷漠到冷战再到战争,婚姻似乎结束了;此时,那位曾经**佟志的年轻女性再次出现在佟志生活中间,人到中年的佟志,在事业与情感双重失落下动了真情,精神出轨;得知此事的文丽在悲痛振怒之后,变得成熟,作为妻子和母亲,她奋力支撑家庭度过这个重大危机,她不吵不闹忍辱负重,照顾重病的婆婆,教育四个年龄不同的儿女;佟志徘徊在情感与责任之间,在他内心深处,妻子和家庭仍是第一,在人生最关键的选择点上,在激情的**下,佟志还是选择了家庭,选择了亲情。

老年时,他们进入婚姻牢固期,相濡与沫,不能分离,生活对这对平凡夫妻并不厚爱,进入老年后,疾病缠身,文丽得了重症在生死线上徘徊;三个女儿感情上的婚姻并不顺利,他们最爱的独子英年早逝。他们经历了一生中最痛苦的一幕:白发送黑发。是彼此关爱相互扶助支撑他们度过人生最黑暗岁月,艰难前行。

最终牵手走进金婚。

金婚读后感(篇5)

偶尔在朋友的签名里面看到推荐《金婚》这部电视剧,加上之前也听别人说过这部电视剧拍的很成功,所以就准备看了,50集呢,我是带着欢笑带着眼泪终于看完了,感触真的很深。难得让我在电视剧里面领悟到这么多,所以想写下来。

佟志(男主角)跟文丽(女主角)在朋友大庄的婚礼上偶遇了,还伴过嘴,也许是缘分吧,两个人竟然被安排相亲,就像现实中一样,吵过架的两人,怎么可能会对彼此有好的印象呢,但佟志凭着自己的一份执着,终于把文丽追到手了。50年的风风雨雨终于开始啊。如果有男人把老婆当佟志一样对待,我相信这世上不会有离婚。

文丽是一个非常干净讲究的知识分子,而佟志是一个生产线上的工人,比较粗野,但是因为他爱妻子,为她改变,这真的让我感动。

就像所有封建社会的家长一样,重男轻女的观念也很明显。旧社会对下层阶级的歧视也是很好的,这让我相信真正的友谊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抛弃。大庄那么一个吊儿郎当的人,但对佟志的友情一直到死都没有变过。

感情再怎么好,也是经不住**的,刚开始很反感佟志精神上的出轨的,但是后来才发现,他真正的是一个好男人,在出轨的边缘,他可以很理智,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是一个有老婆、有孩子的人。他宁愿被很爱他的那个很优秀的女人(他也爱她)恨一辈子,也没有背叛自己的家庭。试问有几个男人可以做到这样的呢?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文丽最终发现了,谁也不能忍受第三者的插足吧,所以她宁愿毁了他的前途,也要把他拉回来,这个也让我懂了,婚后的男人为了自己的事业,是真的会忽略家庭,为了这个,矛盾就一直緾上他们了,期间还分居过,两个年轻的人,只顾自己的感情,却忽略了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多么大,小女儿跟儿子天天生活在充满吵闹的环境里,最终女儿变得很叛逆,因为父母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管她,所以她变的好坏,不珍惜自己,到最后终于出事了(**),可后悔也来不及,想补偿也补偿不了。儿子长大后,他不听父母的话,因为他一直认为父亲不关心他,小时候也不关心他,所以多次把父亲带下来。

金婚读后感(篇6)

这是很多人对爱情、婚姻的真挚向往。

“金婚”把婚姻比成黄金,其实婚姻比黄金更珍贵,毕竟两个人牵手走到一大把年纪,要经历太多的坎坷,太多的悲喜,太多的酸甜苦辣。

看电视剧《金婚》,感慨颇多。感慨最强烈的是,婚姻之路没有捷径,只能由两个人慢慢地走,苦要吃,乐要享,婚难离,情难断,就像体验一次危险而幸福的旅程。而《金婚》的真实让人震撼。该剧不是大张旗鼓地高大全式地讴歌“婚姻万岁”,男女主人公经历了性格不合、吵架不断、为儿女操心、第三者介入、白发人送黑发人等种种矛盾、痛苦,在婚姻的铁轨上翻天覆地想分开、出轨,但是面对亲情,他们最后都回到了幸福的婚姻轨道上。

演一部《金婚》,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但是《金婚》却让人似乎真实地触摸到50年光阴。《金婚》以编年体的形式,一年又一年地讲述了这对夫妻五十年坎坷婚姻路。年轻漂亮的小学数学老师文丽(蒋雯丽饰)和重型机械厂的青年技术员佟志(张国立饰),结为夫妻。他们从年轻到年老,从热恋到婚姻中的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以及为人父母直至祖父母,经历漫长而坎坷的五十年婚姻路。

《金婚》讲述的是平凡人的平凡婚姻故事。张国立扮演佟志一出场,会突然想到他过去演的皇帝、财神、纪晓岚等印象深刻的荧屏形象,但是一眨眼,我相信这的确就是一个普通的技术员。因为这个人物写得非常真实,而张国立的表演也很真实。剧中男女主人公的形象可谓深入人心:年轻时,他们是一对欢喜冤家,妻子文丽是北京人,漂亮活泼,酷爱前苏联爱情小说,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浪漫向往,小资情调严重。丈夫佟志是重庆人,在家排名老小,独子,他性格开朗风趣幽默血气方刚,但非常实际缺少小资情调。

刚开始看《金婚》,有些恐婚,就像看《中国式离婚》《新结婚时代》一样,对婚姻围城感到恐惧。因为佟志、文丽初婚时,他们从性格到生活习惯格格不入,又早早为人父母,婚姻生活中从衣食住行到子女教育到婆媳关系再到性关系,处处矛盾,经常为小事打得天翻地覆,好在两人互爱对方,争吵过后总是和好如初。中年时,他们进入婚姻疲惫期,因为工作夫妻两地分居。佟志遭遇年轻女人情感诱惑,文丽初闻此事,大闹厂党委。夫妻之间越来越缺少沟通,他们经常陷入更危险的冷战之中,婚姻似乎走到尽头。此时,那位曾经诱惑佟志的年轻女性再次出现在佟志生活中间,人到中年的佟志,在事业与情感双重失落下动了真情,精神出轨。得知此事的文丽不吵不闹忍辱负重,照顾重病的婆婆,教育四个儿女。佟志徘徊在情感与责任之间,在人生最关键的选择点上,在激情的诱惑下,佟志还是选择了家庭,选择了亲情。最终他们度过人生最黑暗岁月,牵手走进金婚。

剧中张国立和蒋雯丽,从20多岁一直演到70多岁,张国立和蒋雯丽都表示好像把自己的前半生回顾了一遍,把自己的中老年生活提前过了。在50年的共同生活中,虽然有风风雨雨,打了,骂了,吵了,分了,但来来回回折腾,最后还是回到了最初一起建的那个窝里。也许结婚就是让爱情变为亲情,而婚姻面临危险时,亲情则显得大于一切。是为《金婚》观后感。

金婚读后感(篇7)

春节前,由大牌明星张国立、蒋雯丽主演的电视连续剧《金婚》在全国热播,我因工作繁忙只看过几眼,没有完整地看过哪一集。我嫂子、我岳母、我爱人可能基本上是全过程**,所以经常能听到她们的一些观后感言。尤其是我爱人金屏,不时地拿着《金婚》里的一些感人的故事来教育我。

所谓“感人”主要是指夫妻在一生恩爱的道路上,应该如何珍惜,如何宽容,如何尊重对方等方面。据说这部连续剧引起了整个社会的轰动,颇有当年的《渴望》、《四世同堂》等连续剧的影响力。

今晚我打开电视以后,山东卫视《天下父母》栏目正在**一档名为“金婚58年见证”的专题片,节目邀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大家庭作为故事主角。

这个大家庭的主角是一对农民夫妇,他们来自河北遵化县下面的一个农村,老太太73岁,老先生也78了,他们一共养育了7个孩子,5女2男,到现在已是4代同堂,这些子女凡是能来的大都来到了录制现场,个别***小孩在海外留学。

这个节目很好。它基本上讲述了这对老夫妇58年来的辛酸经历,以及带领这个家庭走向现在的种种艰难困苦。在讲述回忆的过程中,栏目组穿插了老农夫妇婚礼的内容。老两口穿上婚纱,老人送给老太太一枚钻戒,老太太送给老人一顶帽子,过程非常温馨。

在讲述这个家庭从

四、五十年代一直到现在的坎坷经历时,我非常地受感动。那个时期的中国农村是非常贫穷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是靠“挣工分”过活的。虽然老夫妇俩自身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但是这个大家庭第二辈中最低的学历也已是高中,最高的学历是大学本科,在这样一个朴素的家庭里,能够让7个孩子接受这样的教育,成为社会栋梁,他们承受的困难可想而知,他们坚强的毅力和作为父母的恩德,子女孙辈们是永远不能忘怀的。

这个家庭的组成和背景与我的家庭非常相似。我们家是兄弟姐妹六口,父母比较相像,不识字,父亲79岁,母亲75岁,生活辛苦。从发展情况来看,人家要比我们强。

在看这个节目的过程中,我感动了好几次,差点哭了。老太太讲述过去时,他的晚辈不停的有哭声相伴,虽然主持人一再提醒,但啜泣声还是一直不停。我想这应该是激动、喜悦和安慰的眼泪。通过这样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我可以感觉到,真挚、真诚是相当珍贵的,这是凝聚一个家庭的关键。

这让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不可克服的困难,我坚信风雨过后会出现阳光。

金婚读后感(篇8)

《金婚》是一部相当不错的电视大剧,诸君有目共睹,不须赘述。其中的几集很引人,我还看了两遍。这里,只是想把该剧对笔者的启发,归拢归拢,闲暇时与诸君共同思索、玩味一番。我想,应该是有些裨益的。

一,明白了,什么是金婚。

以前,笔者一直是于有意识和无意识之间,较为天真的以为,所谓的金婚,一定是十分难得的一种圆满。总以为能够走向金婚的两口子,一定是一辈子相敬如宾,彼此几乎从未红过什么脸儿。相伴一生中,一定是根本不会存在其它什么“故事”。一定是同经风雨,同见彩虹,相依相偎才走到了金婚的彼岸。

看过了该剧,我才明白:其实,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儿。哪里有半个世纪从不争吵,从不打闹,从不磕绊,从不执迷的夫妻呀?!所以,该剧是如此地吸引人们一集一集看下去。剧里浓浓的人间烟火味儿,饮食男女味儿,和《神雕侠侣》中那杨过和小龙女阳春白雪式的爱情相比较,确实显得太凡夫俗子了,太庸碌平常了。但是,长居于世俗社会而非神话传说中的芸芸众生,还是更愿意接受这草根百姓的金婚,带给我们心田的滋润和抚慰。

唯其真实,才更靠谱儿;唯其无华,才更暖人。

二,摒弃海誓山盟的爱。

该剧在各主要人物的形象塑造上,很是丰满、传神。特别是在男主角佟志和二号女主角李天骄所谓的婚外情这一部分戏中,展现出了编剧和导演的艺术功力。

如,佟志面对天骄时,那种真诚却又木讷的姿态,几句简短而又迟疑的话语,就很好地把他心底波澜渐起,外表上却颇感无奈的情态,给完全表达了出来。

天骄在该剧中的戏份,不是很多,却很重要,不可或缺。有关天骄的不多的几场戏,在这整个50集电视剧中,实际上起着一种画龙点睛的作用。

在佟志和天骄之间,没有那些我们常见并习惯了的情话、套话、海誓话、山盟话。有的,就只是那一种寡言少语的相对,那一种默然长久的凝神。只有这些,实际上已经是足够了。真正的感情,应该是在心底深藏的,并不需要外示于人。

海誓和山盟,似乎是大多数情感影视作品中,不可或缺的场面。似乎是不如此安排剧情,不足以吸引观众。而在《金婚》中,我们却看不到如此场面。我们看到的,完全是另一种方式的爱的表达。即天骄式的爱:默默无语,痴念半生。

世间事,特别是情事,大抵如锅烧水。用厚度较薄的锅烧水,热得相当快,但关火后凉得也是相当快。而用底厚帮厚的锅烧水,热得速度虽慢了些,但停火后,锅中水冷却得速度却慢了许多。

相对于那些如流行歌曲《热情的沙漠》高唱出的海誓山盟式的爱,笔者倒是更喜欢如苏联歌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浅唱出的无语凝视之爱。这歌曲历久弥新,我还能哼上几句:

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默默看着我不作声。我想对你讲,但又难为情,多少话儿留在心上。

金婚读后感(篇9)

读完《金婚》,感慨万千,且有所感悟。

几个子女,或是对父母心存怨恨,或是放纵自己、为所欲为,或是不务正业。大女儿算是比较幸运的,得到了父母较多的照顾,但是夫妻之间经常性的争吵还是给她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二女儿最不幸,因为母亲年轻时追求漂亮、浪漫,不愿意带孩子,刚出生就被送到了奶奶家,从小就缺乏父母的关爱,所以对父母尤其是母亲心存怨恨。三女儿是在夫妻俩要儿子的憧憬下诞生的,失望之余对她的关爱自然减少,使得她对父母也心存怨恨,放纵自己、为所欲为。小儿子是父母手心的宝,受到溺爱,使得他好逸恶劳、不务正业。

就因为年轻时种下这样的因,导致孩子们成年后发生一件又一件让夫妻俩疲于应付的事情。孩子们的日子过得不幸福、不顺心,搞得夫妻俩也是身心俱疲。

丈夫因为与妻子经常性地争吵,夫妻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拉越远,使得丈夫轻易地就精神出轨,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导致夫妻间的战争升级,感情处于破裂的边缘,各自的身心?

夫妻俩进入老年期后,好不容易把家庭关系理顺了,子女们的生活也步入正轨了,儿子也迷途知返了。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了,谁知儿子竟因车祸而不治身亡,老年丧子,让老俩口悲痛欲绝。开始我很不理解,夫妻俩这辈子经历的坎坷也够多的了,作者为何还要给他们安排如此的悲剧?后来想到,这估计也是因果循环的结果。由于夫妻俩的重男轻女思想作祟,让他们有了4个孩子,对儿子更是宠爱有加,这就为他们以后的坎坷生活埋下了恶因。到头来,还是留不住儿子,这只能说是老天对他们重男轻女思想的惩罚。

金婚读后感(篇10)

不知道大家小时候看过《金婚》这部电视剧吗?里面谁又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初看,为庄嫂直爽,敢言敢做,诙谐的语言所吸引,每次她出现必会伴随我们一家人的笑声,她虽然身材不是特别好,长得也不算太漂亮,但是她就是有一种别人没有的能力,轻而易举就会让无数的人喜欢上她。再看,远不似之前那样轻松,因为我发现,我们老是庄嫂庄嫂的叫,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她在丈夫的背后,人们不熟知她的名字,用一个嫂字来称呼她,,这一叫就是一辈子。这也是一种不幸吧,似乎可以从中体会到她的无奈,对她也有些许的同情。

她就是典型的'活的没有自我的那一种旧式的中国女人,一生以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为首,她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姿态摆得很低,她靠着这场婚姻,从农村来到了大城市。摆脱了农民的身份,从今往后,不需要和土地打交道。在这场婚姻中,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庄嫂内心认为自己配不上他,庄嫂把丈夫对她的迎娶看作是一个天大的恩赐,所以在庄嫂对他很小心,也很服从他。

婚姻最大的不幸或许就是不爱吧,没有爱的基础,婚姻就像一盘散沙,他本性懦弱,娶庄嫂不对是满足了他大男子主义的做法,满足了他的需要被照顾的愿望,他放着娇美动人的初恋情人梅梅不娶,反而娶了一个农村来的,长得不算漂亮的人,不就是他脑子中封建男子的那种劣根性吗?婚后他依旧不老实,老是在婚姻这座城里去试探,不断寻花问柳,他们的日子从来不乏争吵,可也就是这吵着吵着,转眼间,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了几十年了,离了彼此都不习惯了。记得他对佟志说过一段话,印象特别深刻。年轻时没把她当回事,这老了老了,反而离不开了。我想这是他说过最动人的情话了吧,假如让庄嫂听了。会觉欣慰吧,从前是庄嫂追着他跑,嘘寒问暖,现在是他追着庄嫂跑,角色反了过来,这也是一开始我们想象不到的。

我想,这对庄嫂来说也是一种幸福吧,虽然没有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但风风雨雨几十年的朝夕相伴不也让两个人谁也离不开谁了吗。庄嫂到老了迎来了自己的好日子,丈夫儿子都让着哄着地,小小的一个她,折射出现实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婚烟的不幸,没有爱情的婚姻却可以相守,到老反而恩爱有加,说幸福吧,似乎也算不得。

庄嫂是时代女性的缩影,她身上有小市民精打细算的气息,也有劳动人民那种根子里的善良与朴实。她在粮食极其匮乏的年代,把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照顾得极好,甚至还能吃上肉。想想在那个年代吃个饭都上顿不接下顿的,肉更是想都别想了。这多亏了庄嫂精打细算,把自子家的日子过得蒸蒸日上。

她靠着精打细算、泼辣性格,如愿让家人住进了大房子。其实我从心底是很喜欢这种性格的。但是这种情况假如放在我身上,我想,我没有勇气去厂里大哭大闹吧,结果可想而知。

清高会让我们失去很多东西,心里明明很想要却因为拉不下身段,放不下面子,让眼前的东西从我们指缝中溜走,着实可惜。身处社会免不了沾染世俗气息,虽为我们所不耻,但是我们从内心深知我们必须得样做我们无力改变这个现状。实实在在的好处在跟清高相比还是会选择前者吧。

她虽市民气息浓重但她善良热心,我想这也是她和文丽这两个极不同的人成为好朋友,可以冰释前嫌的原因吧。

看完电视剧,不禁想起日本作家渡边淳一写的一句活:“直到他们老得下面柔软了,对妻子的那颗心才开始柔软,开始带着妻子上街吃饭购物,给妻子买礼物,甚至在公开场合情深意切地发表爱的宣言,感谢妻子多年来对他执着的爱。”没有爱情的婚姻无人看好,可就是这样不被人看好的爱情却在庄嫂的经营中牢固不堪。这是让所有人想不到的,为之惊讶的。庄嫂一生为别人而活,老了似乎才体会到那种被人爱护的感觉,看完,不禁为庄嫂流泪,高兴。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在自己的付出下终于在大城市中,在自己家中有了所谓的话语权,有了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