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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合同(通用14篇)

留学合同(通用14篇)。

踏入社会后,我们要处理很多经济交易,合同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合同当中很多词语的使用需要更具专业性,拟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出于您的需求我搜集了以下信息:“留学合同”供您参考,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留学合同(篇1)

甲受托方(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委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广州市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内容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为 办理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事宜。

二、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加拿大学校申请和留学签证的相关政策咨询,指导乙方及时正确地准备有关文件材料和缴付学校申请费用和学费,并在乙方提交所需相关申请材料后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并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为乙方设计申请方案与组织申请材料。

2.在乙方的签证申请成功后,协助其联系学校安排住宿,接机等。

3.阶段性向乙方报告申请进展情况,如申请中出现任何特别的情况,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问题。

4.为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保密(除了向需要办理公证评估等机构提供所需文件的情况)。

5.本合同效力及履行中,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甲方方向乙方赔偿的损失仅以乙方所支付的服务费为上限。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要在全程办理过程中,按甲方的指导下按要求在提供的限期前提供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及补充资料以配合甲方的申请。

2.乙方需在甲方的指导下,及时安排体检。

3.乙方需在签约后一个月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规格的基本申请文件,否则,由于加拿大政策改变而导致乙方不再符合留学条件的,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此前所交的所有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四、服务费用及缴付方式

1.乙方将向甲方缴付总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_),此费用不包括需向加拿大学校缴付的有关费用。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署此协议时,乙方须在5个工作天内支付给甲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 ),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五、退款协定

1.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学生签证申请被拒,甲方将保留人民币¥大写:),剩余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将在收到移民局拒签信后一个月内退回。

2.因以下情形而终止申请或导致申请失败的,则所有已缴付给甲方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1)乙方在申请过程中决定停止申请或单方面终止甲方的服务;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配合甲方提供申请相关资料;

(3)乙方在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提供虚假材料;

(4)乙方隐瞒过去刑事犯罪记录;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双方的联系方法可通过电邮、书函方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直至甲方完成乙方签证服务为止。

3.甲方在接受乙方委托之前,已把留学方案及流程、收费及收费使用性质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乙方表示认可接受。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移民政策变更等)。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供来自主管部门或者中立第三方的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商议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已充分认识该项目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风险、项目方的违约风险、道德风险、该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如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未能解决争议,可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广州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必须有广州市XX公司经办人签名才正式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学合同(篇2)

出国留学服务合同

合同号:20 年 号

甲方:四川XXX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 宅: 联系电话:手机: 宅:

乙方申请学校:

1, 专业:

2, 专业: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乙方)与受托人(甲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推广X国教育制度及X国大学简况并负责审核及推荐愿意到X国深造的学生。做好教育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与境外"XX协会"的密切合作与联系,协助"XX协会"完成对赴X留学生的境外全部服务.

1、 负责指导乙方关于X国大使馆的个人页面的设置方法、(含法语考试、面试、签证页面)

2、如因X国大学由于审查学生报名资料而延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所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将乙方的面试的所有资料快递到法国大使馆备案;乙方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和签证,甲方负责继续为乙方办理下学期赴法留学申请和签证,并免收下次X国大学报名费;

3、指导乙方准备规范的申请X国大学报名所需的全部资料(含学习计划和个人简历及全部法文公证文件);负责办理法文公证/翻译的手续;协助办理签证,面试辅导等相关事项的咨询服务和面试辅导;

4、指导乙方准备规范的交X国大使馆的签证,面试需要的全部资料;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留学申请人必须对所申请的国家及院校和语言培训学校作全面了解,再针对自身的学习能力、经济能力等,自愿作出正确的出国留学选择,自愿签定及严格执行此协议各条款。身体素质方面:有无传染病,是否健康;心理素质方面:能否承受异国他乡的不适应感;学习能力方面:能否胜任法语的基础训练;守法守纪方面:能否遵守学校的校规及当地的法律及当地的习惯;经济担保方面:能否支付国外留学、发展期间的费用;

1、自签约之日起,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赴法留学所需的各种文件,并保证文件的真实,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2、必须遵守本国和所留学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留学院校的规章制度;

3、如是大学生在读生或毕业生应准备大学所学课程的学时/学分/课程说明的法文公证件;

4、乙方应按时按要求根据本人XX语所学的程度在X国大使馆个人页面上注册,并将注册号、密码、个人简历、学习计划、报名表交给甲方以便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随时阅读个人页面和及时处理法语考试、面试和签证的页面程序:

A、按你的个人页面要求向X国大使馆财务处交XX语考试费XX元后马上在个人页面上填"付款声明"页面;XX天左右选择XX语考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B,按你的个人页面要求向XX国大使馆财务处交面试费XX元后在个人页面上填"付款声明"页面;XX天左右选择面试时间/地点;

C、面试后,建立XX签证"个人页面"并随时阅读个人页面查看交签证资料和取护照时间(约3-5天)。

5、乙方XX语成绩需达到:

6、 乙方持有甲方提供的X国学校语言注册书,大学专业预注册书和法国住房担保证明书,前往法使馆办理签证手续,此行为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安排和服务.

7、如果乙方的条件不适合所报大学及专业的录取条件, 或申请人申请的学校招生已满,可否改报其它学校及其它专业:( )填可以或不可以,

8、赴XX国首次自带学费(XX元 )及生活费约(XX元 ),存入XX国银行,办理XX国居留证;

9、办理XX文公证/翻译的全部资料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公证/翻译公司;

10、乙方应按甲方安排时间离境;

11、 乙方获取签证后抵达目的地国家的学校, 乙方必须待法国政府住房补贴及延签资料手续到达后方可自愿转学。入学后,本协议书中规定的相关服务项目执行完毕,待境外的服务:入学、住宿、开立个人帐户、X国居住证、X国政府给学生的住房补贴手续办理完后.本合同终止。但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可协作指导。

三、交费程序:

(按以下条款规定支付)

1,需交X国大学报名费申请费:XX 元 无论获签或拒签或乙方若中途退出,无论什么原因,此款全不退.如未获取法国大学录取通知书,此款全退;

2、签证费约人民币XX元左右,由学生到该国大使馆自行支付领使馆。

3,咨询 服务费用:

A, 工本费(人民币):XX元 。无论获签或拒签或乙方若中途退出,此款全不退.

B, 境内外服务费(人民币)XX元如拒签,此款全退;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或不配合甲方继续留学工作,此款全不退.

4、境外生活费、学费、医疗保险费等由学生到达该国学校按学校规定及时自行交给 学校或相关部门;

四、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在获取录取入学通知书后,在送签前,要求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教育咨询服务合同无论什么原因,甲方不退还前期留学留学咨询服务费1/2和全部报名费申请费及公本费,乙方必须退回法国大学录取入学通知书及住房原件;

2、 如果乙方在签证申请材料送签后或获得签证后,要求终止与甲方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无论什么原因,甲方不退还收取的任何费;

3、 若属退款的情况必须持原收据退款,否则不于退款,退款一旦付给乙方,本协议自动失效。(需签约人前来退款)

4, 乙方在签此合同后3个月内或甲方获取法国大学语言入学通知书和专业预录取通知书后2周内甲方无法联系乙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留学法国,无论什么原因,甲方不退还收取的任何费用,本协议失效。

5, 乙方赴XX国后,因本人提供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没有达到该国大学语言要求条件及其他方面的条件,导致大学拒绝入学,甲方不退还所收取的任何费用;

6, 乙方在XX国入学后,如因个人原因:生病、意外事故等,或由乙方个人决定,不能或不愿在法国继续学习,甲方不退还所收取的任何费用;

7,若遇不可抗拒的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军事行动、国内外及院校政策变化如罢工罢课等)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本协议失效,甲方收取的已产生的费用不退;

8, 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办理出国留学而产生的辞职、失业、停学、公证及翻译费、交通费,XX语培训费,考试费,面试费等相关费用及责任;

9,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将争议事项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注:1.申请人必须配合境外机构完成境外服务工作;

XXX国校方有权按照学生的成绩及其他资料决定学生申请的录取专业.及录取年级。并发放语言入学通知书及专业预录取通知书和X国住房证明;

(此委托书壹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留学合同(篇3)

高中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篇一: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方姓名:法定监护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地址:

邮编: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 向乙方客观介绍澳大利亚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亚大学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 向乙方介绍申请澳洲留学院校的入学申请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帮助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 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签证申请,指导乙方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4、 负责协助乙方准备使馆签证材料,如需面试,并负责进行使馆面试培训;

5、 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购买赴澳机票等手续,并指导乙方向澳洲院校汇交学费和生活费等到相关费用;

6、 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培训和指导;

7、 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澳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等事宜;

8、 乙方如未获得澳洲使馆签证,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合同"退款规定"部分)。

二、 乙方职责: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 提供真实的材料,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时与甲方积极配合:如使馆要

求面试,应经过甲方培训后赴使馆接受面试;

2、 乙方负责根据本合同书付费条款,按时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3、 乙方应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护照,并按澳洲使馆规定及时将签证申

请材料交给甲方,确保及时去澳洲使馆申办签证;

4 乙方应向校方交纳澳洲院校学费押金(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

5 乙方如果被拒签,凭澳洲使/领馆的拒签通知书、交款收据、合同书原件及大使馆退还的

文件,按本协议退款规定,向甲方办理退款手

续。

三、 乙方付款标准及程序:

1. 费用标准:

(1) 整个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元;乙方在同时交清以上费用后才能开始办理相关申请

手续。

(2) 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费用,仅限于在签证申请办理过程中甲方所发生的材料费、复印费、

通讯费、邮寄费、及咨询服务所得报酬,乙方在办理签证手续过程中其它费用(如签

证费、公证费、护照、体检费、学费、学杂费等汇出的银行费用、签证面试所需的差

旅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3) 已经有拒签史的学生,须多交纳额外服务费,(A) 拒签一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

元;(B) 拒签二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 元。

2. 付款程序:

(1) 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元。

四、 退款规定:

如果一旦出现乙方向甲方领取退款的情况,乙方必须凭已经签署的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及当时付款的收据来领取款项。否则,甲方将不予退款。甲方根据付款收据注明的币种按以下原则办理退费手续,所有的退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未能获得使馆签证(经过2次努力),则甲方将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工本费的人民币

退还乙方;

2、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所交甲方各项费用将不予退还;

1)在委托签证申请服务过程中尚未结束时,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

2)隐瞒拒签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馆发现拒签的;

3)获得签证后,没有如期到申请的澳洲院校报到。

五、 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即终止:

1、 若乙方未能获得澳洲使馆签证时(经过2次努力),本合同即终止。一旦本合同在此类情

况下终止时,乙可按照第四条第1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2、 顺利获得澳洲使馆签证。

六、 有效期:

本委托签证申请服务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书规定的协议终止之日结束。

七、 合同保管

本委托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监护人(签字):

签约日期:20 年月日 签约日期:20 年月日

篇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XX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XX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

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 □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

费(大写) 元整(¥ )。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篇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出 国 留 学 特 别 告 知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签发的第五号令--《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的合同文本,系本公司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签订合同时使用。申请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从事该行业的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证书》,按规定缴存备用金,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二、本中心承诺依法经营、XX经营,为申请人提供规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三、申请人必须符合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必备条件。

四、申请人在签字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并应完全理解文本的全部条款。特别应对合同第五条--"退费规定"全面理解。一旦签约,双方将完全按所签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本中心特别提示申请人注意以下几点:

1、发放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是申请人申请留学的前往国家或地区政府独立行使的权力。虽然申请人得到本中心在签证方面的指导,并具备了签证的条件,但获得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并仍然存在不能获得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申请人的入学时间和学习安排。因此,申请人在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之前,切勿轻易变更个人目前就学或就业状况,不要随意动用所提供的经济担保资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经济行为,同时应避免使(领)馆调查时出现与原申请材料不符的情况,以免签证申请失败引起损失。

2、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在本中心指导下满足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或申请留学院校的新要求。如因申请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而导致留学手续无法办理时,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申请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是真实、有效的。任何虚假的文件、材料或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申请人自负。本中心为申请人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申请人向本中心交付所有钱款时,必须直接在本中心的财务部门向财务

人员(本公司的咨询顾问、合同经办人等除外)缴付或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并收取本公司开具的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合同履行完毕,应将该收据换成盖有本中心财务专用章、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章的发票,并应认真核对本中心发票专用章和内容。本中心的任何人员都无权以个人名义或违反本条规定的付款程序以本中心名义收取或代收取包括报名费、学费在内的任何费用。如有任何疑虑,申请人可直接与本中心负责人联系、核实。

5、如果申请人由于学历、语言等原因,暂时不符合申请留学院校的直接入

学要求,院校可能会签发给申请人有条件的专业课程录取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达到校方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后,方可进入该校专业课程学习。在这段规定的时间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达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终获得入学资格时,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6、申请人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申请人申请的签证(预签)或入

境批准文件后,申请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学院校或专业,若自行变更入学院校或专业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7、申请人在展望留学前景时,应充分估计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困难,从

而确立应有的风险意识。申请人自费出国留学的目的是为了深造,出国前应做好相应的物质准备和思想准备,出境后应自觉遵守前往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留学院校的规章制度。

8、本中心对申请人入学以后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为院校与学生之

间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9、申请人入学后应努力学习,如因学习成绩不合格或其它不能获得相应证

书,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申请人获得签证或入境许可文件后,该国家或院校发生的任何变化是本

中心无法预测的,本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XX编码: XX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XX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国家) (院校外文名称)留学,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账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6、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3、如实介绍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了为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月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如到期不能完成,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全部签证申请材料后,在(领)馆递交签证材料。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关于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有特别要求,按特别要求办理。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

8、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1、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中介服务费。

2、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别告知》中第五条第3项规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

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自行将申请留学院校报名费、学费、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6、乙方如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境外服务费等)。上述费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费规定

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1)乙方被前往国使(领)馆拒签(本合同第五条第四项(3)-(5)点所述的三种情况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国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或签证政策的改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同意退还乙方50%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甲、乙双方认可该入学申请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同意退还乙方20%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办妥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2、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扣除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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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合同(篇4)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

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4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5、就该合同事项发生争议,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甲乙双方电子邮箱,甲方:乙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留学合同(篇5)

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联合印制

二〇〇三年一月

特别告知

《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签发的第5号令--《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的示范文本,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签订合同时使用。申请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从事该行业的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书》,按规定缴存备用金,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二、服务机构必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申请人提供规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三、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必备条件。

四、申请人可要求把服务机构的与申请人申请项目相关的留学广告、宣传资料、院校招生简章、学费收费及退费规定材料作为合同的附件。

五、申请人在签字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并应完全理解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应对合同第五条--"退费规定"全面理解。一旦签约,双方将完全按所签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六、服务机构特别提示申请人注意以下几点:

1. 发放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是申请人申请留学的前往国家或地区政府独立行使的权力。虽然申请人得到服务机构在签证方面的指导,并具备了签证的条件,但获得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并仍然存在不能获得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的可能性, 从而影响申请人的入学时间和学习安排。因此,申请人在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之前,切勿轻易变更个人目前就学或就业状况,不要随意动用所提供的经济担保资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经济行为,同时应避免使(领)馆调查时出现与原申请材料不符的情况,以免签证申请失败引起损失。

2.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在服务机构指导下满足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或申请留学院校的新要求。如因申请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而导致留学手续无法办理时,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申请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是真实、有效的。任何虚假的文件、材料或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有申请人自负。服务机构为申请人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申请人向服务机构缴付所有钱款时,必须直接在服务机构的财务部门向财务人员缴付或汇入服务机构指定的开户银行账号,并收取服务机构开具的盖有该服务机构发票专用章、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上海市企业单位统一收据"。合同履行完毕,应将该收据换成盖有该服务机构发票专用章、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并应认真核对该服务机构发票专用章和内容。服务机构的任何人员都无权以个人名义或违反本条规定的付款程序以服务机构名义收取或代收包括报名费、学费在内的任何费用。如有任何疑虑,申请人可直接与服务机构负责人联系、核实。

5. 如果申请人由于学历、语言等原因,暂时不符合申请留学院校直接入学要求,院校可能会签发给申请人有条件的专业课程录取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达到校方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后,方可进入该校专业课程学习。在这段规定的时间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达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终获得入学资格时,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6. 申请人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已发出申请人申请的签证(预签)或入境批准文件后,申请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学院校或专业,若自行变更入学院校或专业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7. 申请人在展望留学前景时,应充分估计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困难,从而确立应有的风险意识。申请人自费出国留学的目的是为了深造,出国前应做好相应的物质准备和思想准备,出境后应自觉遵守前往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留学院校的规章制度。

8. 服务机构对申请人入学以后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为院校与学生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9. 申请人入学后应努力学习,如因学习成绩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获得相应证书,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申请人获得签证或入境许可文件后,该国家或院校发生的任何变化是服务机构无法预测的,服务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合同号:______________

上海市自费出国留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西XX

XX编码:200070

联系电话:621XXXX1183 621XXXX0781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XX编码: XX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院校中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校外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_专业或专业方向,并愿/否( )接受上述院校其他专业调剂,就读___________________(请选择:高中、语言、预科、职业教育、大专文凭、学士学位、研究生文凭、硕士学位填写)课程,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6、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籍)。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申请签证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3、如实介绍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基本情况,入学要求等留学相关信息,同时应揭示这些信息的阶段性和有限性,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了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___ 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取得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与乙方申请的院系或专业或专业方向有异),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甲方发生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6、根据各国使(领)馆的要求,可以由甲方负责送签证申请材料的,甲方收到乙方符合签证要求的全部签证申请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关于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有特别要求,按特别要求办理。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

8、对乙方交付的中介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特别告知》第六条第4项规定,开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9、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1、 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中介服务费。

2、 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别告知》中第六条第3项规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自行将申请留学院校报名费、学费、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

5、在留学申请办理的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6、乙方如未能获得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者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校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 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 元 (其中人民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

2、 乙方应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____种方式向甲方缴付上述款项:

第一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全部中介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种: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缴付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向甲方缴付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3、 中介服务费缴费方式为现金或银行汇款,如乙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甲方的开户银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等)。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费规定

1.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2、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扣除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被前往国家使(领)馆拒签(本合同第五条第4项第(3)--(5)点所述的三种情况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国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或签证政策的改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全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校方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条件,签发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扣除6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甲方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扣除80%,余额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了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签证要求办妥签证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坚持送签而被拒签;

(4)乙方因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相关实情而被拒签;

(5)乙方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

(6)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已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预签)或入境批准文件后,乙方拒绝领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或拒绝入学或提出要求转学、不向留学院校缴付学费、杂费等费用的;

(7)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情况。

5、甲方应按上述退费规定,在乙方办妥退费手续后将应退款退还乙方,乙方将相关收费凭证退还甲方,本合同终止。

6、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报名费和学费、杂费以及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退费事宜,由申请留学院校和相关收费机构负责处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为乙方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偿还乙方。

3、本合同终止后,合同违约方仍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终止条款

1、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乙方申请的签证或入境批文件后,即视为甲方已完成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本合同即告终止。

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甲方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内,乙方仍无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终止。

3、出现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1、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确规定可以填写的内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写内容或修改均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十、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作如下特别约定:乙方对特别告知的内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将特别告知的全部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条款,与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其内容。

十一、生效条款

1、 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满18周岁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合同签约地:

留学合同(篇6)

受校长(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 (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 ,性别,工作单位 ,住址 )赴(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 年 月到 年 月,共计 个月。

第二条 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 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 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 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 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 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务 )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学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赴英国自费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英国院校的综合情况,结合乙方条件帮助乙方选择在英国的学校和课程。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留学材料的写作,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费留学咨询服务,委托甲方办理赴英国留学相关材料书写的有关手续。

2、乙方应根据英国院校及英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留学所需要的个人资料。

资料包括:

1. 在校学生:提供本科在读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3年或4年的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等等,推荐信导师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2. 已经毕业工作:提供原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大学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在工作期间就职单位,担任职位,完成过任何项目,取得任何成绩等等,推荐信导师或雇主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服务费用:

□a类: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书写(一个ps,2个推荐信), 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b类: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荐信中的某一个或2个文件的书写,服务费依材料数量而定,人民币壹仟元一份(¥1000)。

□ps □推荐信1 □推荐信2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费。乙方签订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务费(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务费为400元),甲方在收到该款项及编写所需资料后,在7-10天内为乙方进行留学材料的书写,完成后,甲方将材料的50%交给乙方,如果乙方满意,乙方将二次服务费付与甲方,甲方将全部材料提交给乙方。

四、 退款及违约责任

l、 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2、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50%后不满意,并且甲方修改后仍不能另乙方满意,乙方可以申请终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200元工本费,其余收取的费用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收取材料前50%后满意,或经甲方修改后满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2次金额,每份600元,当乙方收到材料100%后视为为甲方已经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3、 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提出终止或退出材料书写,甲方所收服务费不退。

五、附则:

1、 如因战争、外交关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据相应款项,收到甲方应退款项之日终止。

3、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给予乙方满意的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学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与出国人员_________(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赴_________(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共计个_________月。

第二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_________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_________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留学合同(篇9)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留学人员)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

性别:

学号:

现就读单位(院系、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邮箱: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________________所签订的交流协议的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前往________________进行交流学习,专业为。交流学习期限从年月至年月。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交流学习的帮助;

2、对乙方的出国交流学习申请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服务;

3、为乙方办理出国交流学习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保持与乙方及乙方出国交流学习学校的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出国留学情况通知其在湖南科技学院所在的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三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一条所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出国交流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

2、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出国交流学习的各项规定;

3、抵达(国外学校)后十日内向中国驻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出国交流学习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在出国交流学习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留学国家)交流学习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到达(国外学校)20天内,向甲方报告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6、督促(国外学校)在交流学习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乙方按规定应在年月完成交流学习项目并回校继续学习。

8、支付办理出国交流学习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9、按时交清甲方学费等相关费用(含学籍续存期)。

第四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期限内擅自变更交流学习国家和交流学习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

2、因乙方原因,出国交流学习期间终止国外学业提前归国,甲方只对所学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进行认证,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教学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出国交流学习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____________人员或财产一定程度上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该校的损失、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六条

所有交换生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留学协议,并向湖南科技学院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第七条

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九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学生所在院系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地点:

地点:

留学合同(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移民留学服务中心

双方就合作开展有关到______技术移民/留学业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职责

1.负责向甲方提供由澳洲政府批准的有关营业执照,移民代理执照等文件;

2.负责向甲方提供______国情,移民政策与法规的详细资料;

3.向甲方业务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____________定居政策变化的最新信息;负责回复甲方提出的与业务有关的咨询;

4.负责终审与鉴定定居申请人(以下简称客户)的申请资格;

5.负责指导客户准备各种必要的申请材料;

6.负责代理客户与____________政府移民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系,包括代客户提交评估申请,递交签证申请等;

7.负责定期将定居申请人的申请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甲方合作者;

8.当客户获得签证后,为客户提供有偿的后续服务,如接机,安排住处等服务。

二、甲方的责任

1.作为乙方在中国的代理,开展有关___________的定居代理服务;

2.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业务推广手段(包括广告宣传),进行业务推广活动;

3.组织定居报告会,由乙方负责派专家赴会,向客户讲解有关国家的定居法律政策;

4.提供长期固定办公地点及配备专职业务人员;由专职业务人员负责接待客户,并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将初步评估结果迅速转达乙方,以便由乙方对客户申请尽快作出 最终评估;

5.在乙方确定受理客户申请后,与客户签署代理合同,并负责向客户收取所规定的各项申请费用;

6.将客户准备的各种材料,及时递交乙方;

7.将客户提供的各种前期必须支付的申请费用,及时支付给乙方;

8.负责监管客户所交的服务费用;

如果客户申请成功,及时负责将属于乙方的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由乙方指定人员前来提取;

如果客户申请失败,负责按与客户签署的合同规定将款项及时退还客户。

三、业务收费标准,双方收益分配原则及其付款方式

1.职业评估费:所有客户的文凭,专业证书和工作经验需经____________移民部指定的有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评估费,从___________美元到_________美元不等。预收_________美元押金,多退少补(如配偶也需评估则收__________美元押金)。此费用应如数缴纳给有关鉴定评估机构。甲方需将客户的评估材料及评估费押金一并如数支付乙方。如客户评估失败按实扣评估费并扣__________美元服务费;

留学合同(篇1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咨询服务人接受申请人的要求提供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申请人申请赴_________(国家),就读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等)。

注:申请学校名称及数量以补充合同方式约定

第二条咨询服务人向申请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学校的咨询、协助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缴付出国留学相关服务费,在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中申请人所缴费用均为留学服务费的构成。

1.申请人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留学服务费用:

方式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方式2:签约时先行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签订学校确认补充合同时,支付相应服务费。

2.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按缴费标准最高的国家收费,不按国家累加收费。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的,按申请博士学位的标准缴费。

4.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及以下学历层次的,按申请的学校综合排名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5.咨询服务人帮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学校提供的奖学金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奖学金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服务人缴付第一学年奖学金的15%。

6.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院校申请数超过咨询服务人合同内规定学校数量及标准的,按增加学校的层次和数量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二、咨询服务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咨询服务人承诺向申请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留学层次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咨询服务人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咨询服务人指导和协助申请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咨询服务人指导或协助申请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要求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未能拿到录取通知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方式1:申请人可自动免费获得下一期的申请服务。

方式2:咨询服务人按以下情况退费:

(1)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硕士及硕士以下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90%。

(2)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博士学位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50%。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但取得硕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的,咨询服务人在扣除相应的硕士申请服务费后,应当向申请人退回其余申请服务费的70%;如均未能取得录取通知书,则按上述第(2)款办理。

5.申请人的最终院校录取结果与申请人缴费标准不匹配,咨询服务人应当根据下述约定退还相应的申请服务费:

(1)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2)申请人按申请学校排名增加申请服务费,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院校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6.咨询服务人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报告办理申请入学的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申请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向申请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咨询服务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进行面试辅导培训。

第七条其他

1.如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相关服务费中标明。

2.咨询服务人收取申请人的相关服务费,应当为申请人开具有效发票。

3.咨询服务人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申请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咨询服务人代申请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申请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请人义务

第八条申请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咨询服务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与咨询服务人,或按咨询服务人员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申请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___四、违约责任

___第十三条咨询服务人和申请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咨询服务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退还相关服务费。

第十五条咨询服务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相关服务费外,还应按相关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申请人。

第十六条咨询服务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申请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咨询服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询服务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九条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申请人签约后,咨询服务人已按留学要求进行咨询、协办项目进行部分咨询服务,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务进展,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1)咨询服务人已开展申请人评估指导、留学全程策划、背景提升指导、语言考试指导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1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项服务外,已进行申请人个人简历指导、修改、写作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2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套磁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3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4)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3)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推荐信以及个人陈述写作、修改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8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已向申请人意向学校送交了申请人入学申请材料,申请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90%,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无论是否开展签证工作,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询服务人不退还咨询服务费。

4.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达到申请条件放弃申请或无法继续申请的,依上述第十九条的第1,2项办理。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___第二十五条如申请人未要求咨询服务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咨询服务人、咨询服务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服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学合同(篇12)

________________(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单位(姓名)________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国留学,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自出国________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________;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________、医疗保险费(金额)________及支付办法:________;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________;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________;

其他待遇:________________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____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学合同(篇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赴英国自费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英国院校的综合情况,结合乙方条件帮助乙方选择在英国的学校和课程。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留学材料的写作,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自费留学咨询服务,委托甲方办理赴英国留学相关材料书写的有关手续。

2、乙方应根据英国院校及英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留学所需要的个人资料。

资料包括:1. 在校学生:提供本科在读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3年或4年的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等等,推荐信导师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2. 已经毕业工作:提供原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大学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在工作期间就职单位,担任职位,完成过任何项目,取得任何成绩等等,推荐信导师或雇主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联系方式。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服务费用:

□A类: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书写(一个PS,2个推荐信), 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B类: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荐信中的某一个或2个文件的书写,服务费依材料数量而定,人民币壹仟元一份(¥1000)。

□PS □推荐信1 □推荐信2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费。乙方签订本合同即付一次服务费(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服务费为400元),甲方在收到该款项及编写所需资料后,在7-10天内为乙方进行留学材料的书写,完成后,甲方将材料的50%交给乙方,如果乙方满意,乙方将二次服务费付与甲方,甲方将全部材料提交给乙方。

四、 退款及违约责任

l、 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若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留学合同(篇14)

自费留学服务协议书

基于:

--- 乙方是经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自费留学合法中介机构资质证书:教外综资认字[XX](156)号;

--- 甲方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确定的符

合条件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同时已完成在国内大学的规定课程;甲方计划前往美国底特律大学(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兹委托乙方提供自费留学服务;

--- 在签订协议之前,甲方确认:

1. 乙方已全面明确地介绍甲方委托办理的国家及学校的性质、费用、入学

资格、申请入学方式,以及办理护照、签证之程序;

2. 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具有完全正确的理解.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

一、 委托服务事项:

乙方根据底特律大学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绍留学国家和申请学校的情况;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学习计划有关的建议并协助甲方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乙方保证底特律大学为教育部认可之学校。向甲方介绍留学签证的有关规定,并进行签证前的面谈辅导及负责甲方留学生签证申请的相关工作;

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国外实情时,协助甲方预定航班;安排接机及住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按照底特律大学的规定,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留学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必

备手续,并通过相关测试;

为甲方申请获得底特律大学入学许可原件,同时留存以履行并完成甲方委托之后续签证服务内容;

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的相关费用。

乙方的义务

保证所提供留学项目的真实、合法性;

积极、负责的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的服务;

为甲方之留学申请及递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积极、迅速、如实、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学申请中与底特律大学的联系

讯息,并针对具体情况提供建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随时向乙方了解留学申请进程,美国及底特律大学的情况;

双方一旦确定申请院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

甲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和关于公民自费留学的相关规定;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办理底特律大学申请及学生签证所需文件和证明,并保证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内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按照学校和使馆的要求,支付各项相关费用及邮电等杂费;

根据校方及使馆的要求,自行办理资金担保等手续;

甲方自费出国是以留学为目的,不得做出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留学

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留学院校的规章制度,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交纳相关费用;

甲方须自行承担自己因办理出国留学而引起的误工、辞职、失业、辍学等责任;

甲乙双方只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上存在双方约定的法律关系。甲方的留学申请

若成功,其出国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权益受所去国的法律管辖及中国驻该国使馆的保护,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甲方必须将所有收到的美国校方录取信及i-20表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有已交费用;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及金额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交纳项目管理费600美金,此费用包含:乙方为本项目确保美国学校之长期认可,同时为学员提供留学咨询、留学规划辅导、留学资讯、转学分资料审查之费用,以及海外服务费用包括接机、安排住宿、学习辅导、生活辅导、联络家长、紧急情况的联络与处理。(2)在乙方为甲方办理留学申请并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交予甲方时,甲方向乙方交纳服务费18000元整(注:美国学校申请费、申请资料的国际快递费和使馆要求交纳的其他签证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此服务费中)。)

退费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本服务协议书后,如甲方因个人原因终止办理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则应将底特律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相关文件原件退还乙方,并视为本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签订本服务协议书后,如甲方在委托乙方申请的同时,又委托其它第三方申请或自行申请,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执行本协议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还任何已收费用,并视为本合同终止;

如申请人的签证被拒达三次时(第二次和第三次签证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签证费由甲方自理),甲方须将已收到的入学许可原件交还乙方,而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服务费退还甲方、并不承担其他责任或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决定;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则有权终止协议,并不予退还甲方所缴的任何费用;

乙方协助甲方获得签证后,如因甲方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或放弃入学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乙方不予退还任何已收费用,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六、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败诉方并须承担裁决费用;

七、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均不承担出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办理过程的延误和拒签责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签证政策变化、外交冲突、政局变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行为等;

八、甲方为本协议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证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九、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