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合同 共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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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大家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各个场合。合同代表着合作双方达成了某些条件上的共识,一篇标准合同应该如何写?工作总结之家编辑耐心筛选为大家整理出了这篇最新的“留学合同”,这篇文章仅供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留学合同 篇1自费出国留学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l、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
留学,就读____________专业或专业方向,就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选择:高中、语言、预科、职业教育、大专文凭、学士学位、研究生文凭、硕士学位填写)课程,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的法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人学申请手续。
。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人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服务。
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了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已缴付的服务费用
查看更多>>在当今社会,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的签订则可以防止不合理的请求。签署合同是双方存在合作关系的最有力证据。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留学合同”的相关信息,感谢大家的支持,请注意妥善收藏!
留学合同 篇1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交与受托人。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四、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并在 年月前,负责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元。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 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馆递交了委托人
查看更多>>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防范学生在校内外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加强我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家长(或监护人)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家长(或监护人)与学校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进行批评人的责任,要教育子女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4、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
5、家长在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子女遵守下列制度或规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①夏天将至,要教育子女不下河洗澡。在涨洪水期间,上、放学道中不可强行过河。
②不在宿舍内燃烧蜡烛或其它可燃物,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和管制刀具入校。
③住校生不在校外留宿,遇事须外出,必须向班主任和宿管老师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
④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违章骑自行车、不驾驶摩托车或其它机动辆上、放学,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
⑤在校学生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及网吧。不打牌博。
⑥不参与打架斗殴活动,不招引社会青年入校滋事、打架,如子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向学校、公安机关报告。
⑦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教育子女拒绝,珍爱生命。
⑧教育子女不乱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不乱喝生水,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6、家长对有特殊体质、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以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在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学生所在班级: 班 学生姓名签名: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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