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个人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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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政法委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政法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安全xxx”为核心,在全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

(一)保持严打高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了一系列严打专项斗争,战果辉煌。今年以来,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xxx起,查处治安案件xxx起,查结率xx%;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xxx名,其中逮捕xx名,起诉xx名,劳教xx名,强制戒毒xx名,行政拘留xx名,治安处罚xxx名。曾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xxx案”等xx起命案迅速告破,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沉重打击,有效遏制了我县内各类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

(二)切实抓好检察和诉讼工作,批捕起诉和审判执行工作逐年强化。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立案xx件,审结xx件,结案率达xx%。申请执行案件xx件,执结xx件,办结率达xx%。县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xx案xx人,批捕xx案xx人,批捕率xx%;受理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xx案xx人,均已办理完结;办理贪污、挪用公款案和渎职侵权案xx起,其中大要案xx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xxx多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刑事犯罪得到了更加迅速和有力的惩处,办案质量显著提高,“执行难”问题得到扭转。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坚持“半月一小查,一月一大查”,认真查找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就地解决”的原则,及时化解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并建立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积极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重点放在基层,努力营造新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各种基层力量的信息捕捉作用,及时掌握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围绕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解决,积极主动地进行调处,确保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基本落实,创建“安全xx”的目标预期实现。

(一)切实加强了对创建和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创建“安全xx”是这一社会系统工程,县委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以政法、组织、宣传、纪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整体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二)广泛宣传动员,打牢了群众基础。在创建“安全xx”活动中,我们注意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建“安全xx”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创建活动的目标、内容,从而形成了共识。同时,深入机关学校、工厂企业、镇村广泛宣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很大限度地调动,使自觉参与创建“安全xx”的意识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

(三)年度创建目标全面实现。在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和全县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今年已创建安全社区xx个、安全村xx个,分别占全县社区、村总数的xx%和xx%,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到xx%以上。

(四)精心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体系。对全县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找不足,积极整改。通过全县上下的不断努力,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情况报送制度全面落实,社区和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完善。巡逻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一年来,治安巡逻大队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xx名,其中有xx人被依法逮捕,xx人被劳动教养;盘查可疑人员xx人,可疑车辆xx辆;现场调解民事纠纷xx起;发现案件线索xx条。

(五)着力提高全县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综治队伍建设是做好基层群防群治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从全面提高这支队伍的业务技能入手,不断强化培训力度。先后采取以会代训、现场指导、以陪审代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了多次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基本成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调解民事纠纷、开展治安联防等工作的行家里手,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使我县的调解工作从以情调解、以理调解逐步走向以法调解,也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xx”活动培养了一支重要力量。

(六)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在市综治委统一部署下,我们先后集中开展了辖区高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在清理整治活动中,县综治办认真牵头组织,公安、教育、文化、工商、城建、环卫等部门积极参与,紧密合作,基本解决了存在于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无证摊贩、违规网吧、敲诈勒索等问题。

(七)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认真实施“xx”普法规划。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普法力度,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增强了在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和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机会,统一上街,集中宣传,发送各类资料xx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数xxx人次。

三、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努力铸造一支廉洁高效的政法队伍

(一)切实抓好政法委班子自身建设。一是抓理论学习。坚持定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掌握新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方针,力求完整、准确、系统地把握和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方向。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认真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促使班子成员争做学习的模范、团结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树立了政法委班子的良好形象。三是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把社会治安环境的持续好转作为工作的第一目标,把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评价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带头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狠抓落实,自觉坚持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理顺关系,到工作难开展的地区去打开局面 ,到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地区去总结经验,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不断强化全县政法队伍的整体建设。将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日常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广大干警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业务学习,鼓励和支持广大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干警的学历水平和执法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意识。认真落实县委制定的《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干部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和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增强了自警意识和公仆意识,全年无大的违法乱纪案件发生。

总之,今年以来,政法和综治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刑事犯罪依然突出,将其高发态势从根本上扭转的任务紧迫而艰巨;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金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综治工作的瓶颈;三是一些政法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也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强化工作措施,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加速发展创造一个更加优越的社会治安环境。

篇二:政法委综治办工作总结

三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委机关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紧密配合下,积极参加区机关、委机关各种培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落实综治责任为龙头,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责,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创新突破、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深入扎实推进“平安**”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表现在:

(一)勤学习,增素质

在机关工作,不管在业务方面、政治修养、政策水平方面,都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我倍感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己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阅读党报党刊,积极组织参加委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作为委机关支部宣传委员,在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前,自己先学习一遍,认真领会学习内容,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断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充分利用时间,学习领会《长安》、上级政法、综治文件精神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加深理解,碰到问题,主动请教,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实践,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达到充实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虽然综治、平安建设的考评标准多(省、市、县〈区〉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平安县〈区〉、平安乡镇、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等系列考评标准),但能结合实际,逐条分析,熟练掌握。不管参与哪个标准考评,都能得心应手,并随时帮助其他同事领会内容,学会考评。为连续多年保持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获得较好成绩尽职尽责。

(二)增意识,求实效

一是服从委机关领导的工作安排,识大体顾大局,做到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断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整处理个人同组织、集体、群众之间的关系,发挥互助友爱精神,带头维护整洁的办公环境。二是按照同一目标,同一步骤,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善于采纳正确、合理的意见,在工作中形成勇于思考、勇于探索、重实际、说实话的民主氛围。四是转变作风,树立宗旨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作风上深入群众,不断增强执政为民、勤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意识,尽量为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五是分工的工作较好完成。能够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的全面情况和问题,根据领导意见,多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多次参与协调召开现场会。不但负责省、市综治季度考评的档案材料整理,还负责“平安县(区)”考评的档案材料整理,注重平时,根据评分标准及上级部门的考评主要方法逐条逐点抓落实,并到相关部门分门别类指导,逐步适应半年转为季度考评,对新增加的项目经常加班加点,确保顺利通过全省首批“平安县(区)”考评复评,为综治工作连续多年取得全市较好的成绩做了应有的贡献,受到各级检查组的好评。2009年5月,区委、区政府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区)”称号,还组织协调全区各单位、企业、校园、医院、文体局参与“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文化市场”的平时督导,半年及年终考评,组织协调各镇(街道)、村(社区)参与“平安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庄”考评工作,为评选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庄”提供了很好的评选依据。还收集到全区在平安建设中参加省、市的各类经验交流材料13篇;中央、省、市新闻主流媒体报道126篇,为各类考评加分部分得到满分,尽心尽责。在开展各项工作中还做好传帮带工作,特别是根据各类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灵活运用,做到活学活用。对各单位(个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征求综治领导机构意见的,严格把关,经领导审批后予以盖章。对黄牌警告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晋职晋级、评先评优。2009年6月4日,选举产生第一届政法系统党委委员,我作为党委专职副书记,不但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的业务培训,还较好完成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全年完成党费收缴27055.8元;发动组织各支部积极分子参加培训9名,已有5名对象按期发展;发动党员干部46名参加元旦、春节期间的文体活动,按时完成本系统内167名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还按要求完成各支部的换届工作,司法局支部通过多方努力,在政法系统中最后一个支部在年底完成换届。

(三)勤廉政,树形象

一是坚持以党章、法律为行动依据,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和有关规定,年初还签订委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帮一”连带责任状,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本色。二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上、下班准时,请销假主动办好手续,基本上出满勤。三是爱岗敬业,树好形象,当好公仆。在工作中,碰到问题不回避、虚心请教,并毫无保留传教年轻干部业务工作,处处为基层、为群众着想。能干的事自己干;能帮忙的事,不摆架子,全身心投入。评先评优主动让位,让年轻人多获得各种荣誉,更好地激发工作热情。真正做到淡泊名利,不伸手要权要官,公正廉明,不以权谋私,尽职尽责,不失职渎职。尽量不接受基层接待,影响公务的宴请坚决不参加。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深感自己的知识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二是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决心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增强人格魅力,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力争再创佳绩。

篇三: 政法委书记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一、深入学习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作为全县政法系统的带头人,政法委的一班之长,我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无论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还是与人交往上,我都力求以自己的人格和言行去熏陶感染每个政法干部。为更好的工作,更深层次掌握政治理论知识,用求真务实的思想去工作,在这次“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学习教育活动中,我带领政法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并组织全体政法干警深入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不求真务实的十种表现确实是在我们政法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的突出问题,可谓是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因此,作为政法系统的带头人,我认为必须要从思想上加以解决。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准则,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工作,自觉的把政法系统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置于呼兰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求真务实工作实效促进政法工作,有力的为呼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从教育入手,切实增强政法干警求真务实、反腐倡廉的意识

在去年的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我向全县政法干警明确提出,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准则,要求政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以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全体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号召全体干警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同时,针对个别政法干部存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为民服务的宗旨不牢等问题,切实加强了党风党纪教育。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明确了分工,由各位副书记和政法委员会的各位委员相互配合、各负其责,认真组织政法各部门、全体干警系统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在政法系统开展了向汪洋湖、李庆长以及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效地增强广大政法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发表重要讲话后,我们又组织全系统及政法委机关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四个牢记”的深刻内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增强全县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初,中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后,我带领政法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和政法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所做的工作报告以及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二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全面系统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认真的讨论,对照不思进娶作风漂涪好大喜功等十种表现,按照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四项纪律以及中纪委三次会议提出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要求,查找不足,深刻反思,使全体政法干部能够统一思想,加强自身求实务实,廉洁清正的约束。

(二)坚持从源头抓起,健全求真务实的规章制度

根据中纪委三次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县关于求真务实,廉洁清正等多项规章制度,我在政法系统明确提出:在求真务实和政法干部廉洁自律上,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不仅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和廉洁自律,还要对本部门的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负全责,对出现的问题,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主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又完善了政法各部门和政法委自身的目标管理、定期报告、监督评议、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努力把求真务实、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自觉行为的轨道,并同推行办事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紧密结合起来,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密切了警民关系,增加了政法机关高效务实,廉洁从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坚持从严治警,推进求实务实、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

针对求真务实、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政法系统个别存在的不思进娶满于现状和违法违纪作为工作重点,大力进行了整改。去年下旬,针对个别干警弄虚作假等问题,我们组织专人进行了查处,公开通报一批有问题的案件和干警,并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在政法系统中引起很大反响。在创造法制优良环境上,认真组织15个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了检查指导的力度,使各执法部门增强了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遏制了滥用权力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勒、拿、卡、要现象,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贯彻执行求真务实、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上,我带领政法委员会的各位成员把大兴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学习活动同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全系统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兢兢业业地作好工作。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浮躁浮夸,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歪风。

二、密切联系实际,开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新局面

在实际工作中,我带领政法委员会一班人严格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时刻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警示自己,用不求实务实的十种表现对照检查自己,发现不足及时纠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我们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干警实际情况,了解群众的反映,最大限度的为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按照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要求,把工作的着重点放政法队伍建设和警民打防工程上,要求全体政法干部要切实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自我,扎实工作,为打造平安贡献力量。但我深知,政法系统队伍大、任务多、责任重,要真正使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注意,求真务实、廉洁从政,除政治教育、纪律约束等,还必须各级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因此,我自2006年9月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来,严格恪守职责,时刻注意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一是我在乡镇工作多年,从乡长到书记,从熟悉工作到成为业务骨干,所取得的成绩和个人的进步,都离不开大家的帮助。由于这些年工作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帮助,我和很多同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真挚的感情,彼此之间难免有一些个人的交往。适逢同志生并婚丧嫁娶等,我也通过适当的方式表达一下感情。我觉得,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对基层同志的关心、关怀。也有个别同志在逢年过节以访友的形式要向表达一下心情,我都予以辞绝,对一时回绝不了的,事后我也采取办法妥善的处理。总之,我坚持警钟长鸣,保持清醒,不越雷池。

二是出于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防止不必要的影响,对于有些非公务的宴请场合,我均采取尽量回避、婉言谢绝的办法,推掉一些活动,也伤了个别同志的感情,主观上达到了个人的愿望,但客观上可能带来了某些不理解。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会给予理解的。

三是我的父亲、兄弟等直系亲属都住在农村,在家乡务农。得知我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有的亲属来到县里找我安排工作,都被我好言相劝,一一拒绝,有的亲属不理解,认为我当上官忘了本,甚至怨恨我。尽管亲属说我不近人情,但是岗位和职责要求我,必须这样做。几年来,我没有安排一个亲属,目前,我的直系亲属仍在农村务农,妻子于2002年按乡镇机构改革政策规定,响应号召,提前离岗退休。

四是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时,均轻车从简,吃食堂工作餐,从未参加过高档消费,因工作需要或参加有关庆典活动时,一律谢绝所有馈赠。

五是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不经商、不搞特殊化、不准借权谋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对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防微杜渐。

三、找差距、抓整改,促进政法队伍的务实、高效、廉洁

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来看,特别是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和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后,我深深地感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对照十种表现、按照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整体来看,对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创造法制优良环境还不够宽松,个别政法干部还存在着以权谋私现象。从自身来看,虽有自律的意识,但有时在处理具体事情上还掌握的不严格,个别时候还有接受过同学、朋友送来的农副产品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塑造求真务实、高效廉洁,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形象,使政法队伍以良好的姿态、崭新的形象告别呼兰县,进入呼兰区,融入大都市。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不断改造自已的世界观、人生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为政法系统和全体政法干警做好表率。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坚持求真务实真正落在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上,把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等十种表现作为每个干部进步与发展的警示格言,使全体政法干部时刻遵守四大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要求,不越雷池半步。对政法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后果的,按照“热炉法则”,坚决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决不宽容。

(三)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廉政建设水平。认真履行“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准则,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杜绝贪赃枉法、执法不公、执法犯法、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等问题。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政法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中央、盛市、县有关通知的具体要求,把政法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阶段。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做一名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党和人民信的过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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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行政个人年终总结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17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zd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17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17司法行政年终个人总结


xx年,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研究司法行政各项改革目标和措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我县民主法制进程,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根据行署司法局下发的《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 蚌、护 东、允 俸、忙 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为落实好活动各项要求,县局由主要领导带队2次深入示范点进行检查落实,并将600余本法律书籍赠送各个点,为百姓学法提供方便。经过7月份检查,示范点各村委会各类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已基本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已将千福村上报作为全省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21日至29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我们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整个活动共向8个“三村”工程建设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赠送了1000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其次今年4—5月份,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有所抬头的势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勐勐、勐库等街天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xx余份,展出图片50多幅,放影碟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第三、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与公安、卫生、残联、环保、国土、科协、档案、文化、糖业公司、检察院和经贸局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禁毒宣传和“依法行政、诚信为民”为主题的《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6辆次,参加人员183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300份,挂宣传横幅12幅,展出图片191块,活动期间,县档案局还为群众提供查阅文件1100份,县图书馆免费为群众赠送图书200册,公安局销毁毒品46.307千克,国土局与文工队在县城广场和勐库街道进行了文艺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配合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5月份配合银监办事处开展了金融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三法”培训学习考试活动,共有148人参加,考试及格由县委普法办制发了《金融系统“三法”普法合格证》。

其次,7月份配合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派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辅导,为时一个星期,共有300余名公司员工参加了培训学习,增强了广大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10月份配合县工商局对全县企业法人及负责人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县司法局派人进行了学习辅导,共有68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第四,12月份配合县委统战部对全县农村信教人员的培训学习,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进行了有关农村法律知识学习辅导,共有71人参加了学习。

4、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为配合县政府法制办搞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县司法局抽调人员参加了省、市、县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班,并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加了县上组织的学习考试并对本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逐项清理。

5、组织开展全县普法骨干培训

xx年7月5日至6日,在县政府招待所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县五乡两镇和县直各单位共8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主要以《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为主要内容,培训中,注重结合有关实例进行讲解,使参训人员法法律知识得到了组织开展全县普法考试工作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今年年初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要求,分层次、分步骤地组织了今年的普法考试工作。一是配合县人大组织了处级领导干部33人、正科级干部83人进行了普法学习考试;二是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51人在县委党校进行了统一学法考试;三是配合各乡镇司法所、各有关单位组织了全县3512名一般干部和职工的普法学习考试。

二、基层基础工作

1、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为了进一步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地区司法局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我县制定下发了xx年度基层工作计划和关于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并重新修订了司法所目标考核标准。一年来各乡镇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8件,调处54件,宣讲法律1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协助调委会调处纠纷63件,制止群众性械斗4次,制止群体性上访3次,依法治理乡镇街道2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9条,被采纳9条,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我县现有“两劳”帮教对象153名,年内对回归的2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及时的安置帮教。2、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住村级换届选举的契机,针对新换届的村委会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全县85个调解委员会,现有调解人员1095人,其中:主任85人;付主任90人;委员352人;调解员568人。同时,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共举办培训7期,有295名调解主任及调解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汇同县人民法院利用街天分别到县城和勐库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辆次,宣传员33人次,发放宣传

材料3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2万多人。宣传主要内容为中办发[xx]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第75号令《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等内容。一年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纠477件,调解成功443件,其中:婚姻88件,成功83件;继承19件,成功18 件;赡扶抚养16件,成功16件;邻里41件,成功36件;房屋宅基地22件,成功20件;债务24件,成功22件;生产经营117件,成功109件;赔偿11件,成功10件;其他139件,成功129件。

3、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家,代理诉讼事务32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1件,调解各类纠纷17件,协办公证4件,见证6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8份,解答法律咨询44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业务收费2.7万元。

4、是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年来,各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件,调处成功16件。

法律援助工作进展顺利,年内县司法局组织干部个人向市援助中心捐助援助资金2700元,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和两江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援助案件45件。

三、公证律师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公证处积极拓展各项公证业务,特别是在我县小区工程建设和农场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年共受理各类公证418件,办结356件。办结案件中:民事类15件,其中:遗嘱3件;委托书2件;声明书1件;现场监督2件;证据保全1件;夫妻财产协议1件;其他民事协议5件。经济类340件,其中:拍卖4件;招标、投标10件;建筑工程承包2件;农林牧副渔业承包320件;还款协议1件;其他经济合同2件;法人委托书1件。涉台类1件,为亲属关系公证。业务收费为34710元。

对律师的管理工作方面,今年开展了对律师行业的教育整顿和律师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今年律师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47件,刑事诉讼辩护57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6件),业务收费为105000元。

四、档案管理工作

为了使档案管理规范化,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管理的力度,在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投入6000余元资金和大量人力,对历年的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装订,规范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度》和《归档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经县档案局组织考评组于xx年6月30日对我局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评,各项指标均达到云南省县级机关一级标准,经县档案局审核批准后予以发证达标。

五、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县委组织部文组字[xx]110号《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云岭先锋”工程。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知识,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章》的规定,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机关工作性质,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严格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约束班子及其成员乃至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对照廉政责任书来要求自己。学习期间,许多党员干部写出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工作论文,县司法局还组织党员干部并多方筹集3000余元资金资助扶贫点的建设,通过“云岭先锋”工程的实施,使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今年我局没有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方面工作都有了新的起色,但离县委、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创新精神不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政治思想教育方面,也需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也待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力争有新的创新、新的突破。

七、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对全体司法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担负着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继续组织全体司法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认真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圆满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xx年是我县“四五”普法最为关键性的一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在县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抓好规划最后一年的普及法律常识及法制宣传工作任务;二是要抓好全县“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圆满结束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任务。

3、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抓住省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逐步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制度化、正规化的管理轨道。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广大法律工作者业务理论知识培训学习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从整体上提高法律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更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

政法委个人年终总结范文


篇一:政法委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政法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安全xxx”为核心,在全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

(一)保持严打高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了一系列严打专项斗争,战果辉煌。今年以来,全县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xxx起,查处治安案件xxx起,查结率xx%;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xxx名,其中逮捕xx名,起诉xx名,劳教xx名,强制戒毒xx名,行政拘留xx名,治安处罚xxx名。曾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xxx案”等xx起命案迅速告破,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沉重打击,有效遏制了我县内各类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

(二)切实抓好检察和诉讼工作,批捕起诉和审判执行工作逐年强化。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立案xx件,审结xx件,结案率达xx%。申请执行案件xx件,执结xx件,办结率达xx%。县检察院共受理提请逮捕xx案xx人,批捕xx案xx人,批捕率xx%;受理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xx案xx人,均已办理完结;办理贪污、挪用公款案和渎职侵权案xx起,其中大要案xx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xxx多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刑事犯罪得到了更加迅速和有力的惩处,办案质量显著提高,“执行难”问题得到扭转。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坚持“半月一小查,一月一大查”,认真查找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就地解决”的原则,及时化解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并建立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积极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重点放在基层,努力营造新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各种基层力量的信息捕捉作用,及时掌握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围绕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解决,积极主动地进行调处,确保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基本落实,创建“安全xx”的目标预期实现。

(一)切实加强了对创建和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创建“安全xx”是这一社会系统工程,县委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以政法、组织、宣传、纪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整体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二)广泛宣传动员,打牢了群众基础。在创建“安全xx”活动中,我们注意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建“安全xx”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创建活动的目标、内容,从而形成了共识。同时,深入机关学校、工厂企业、镇村广泛宣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很大限度地调动,使自觉参与创建“安全xx”的意识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

(三)年度创建目标全面实现。在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和全县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今年已创建安全社区xx个、安全村xx个,分别占全县社区、村总数的xx%和xx%,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到xx%以上。

(四)精心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体系。对全县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找不足,积极整改。通过全县上下的不断努力,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情况报送制度全面落实,社区和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完善。巡逻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一年来,治安巡逻大队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xx名,其中有xx人被依法逮捕,xx人被劳动教养;盘查可疑人员xx人,可疑车辆xx辆;现场调解民事纠纷xx起;发现案件线索xx条。

(五)着力提高全县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综治队伍建设是做好基层群防群治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从全面提高这支队伍的业务技能入手,不断强化培训力度。先后采取以会代训、现场指导、以陪审代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了多次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基本成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调解民事纠纷、开展治安联防等工作的行家里手,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使我县的调解工作从以情调解、以理调解逐步走向以法调解,也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xx”活动培养了一支重要力量。

(六)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在市综治委统一部署下,我们先后集中开展了辖区高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在清理整治活动中,县综治办认真牵头组织,公安、教育、文化、工商、城建、环卫等部门积极参与,紧密合作,基本解决了存在于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无证摊贩、违规网吧、敲诈勒索等问题。

(七)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认真实施“xx”普法规划。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普法力度,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增强了在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和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机会,统一上街,集中宣传,发送各类资料xx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数xxx人次。

三、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努力铸造一支廉洁高效的政法队伍

(一)切实抓好政法委班子自身建设。一是抓理论学习。坚持定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掌握新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方针,力求完整、准确、系统地把握和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方向。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认真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促使班子成员争做学习的模范、团结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树立了政法委班子的良好形象。三是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把社会治安环境的持续好转作为工作的第一目标,把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评价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带头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狠抓落实,自觉坚持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理顺关系,到工作难开展的地区去打开局面 ,到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地区去总结经验,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不断强化全县政法队伍的整体建设。将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日常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广大干警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业务学习,鼓励和支持广大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干警的学历水平和执法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意识。认真落实县委制定的《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干部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和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教育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增强了自警意识和公仆意识,全年无大的违法乱纪案件发生。

总之,今年以来,政法和综治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刑事犯罪依然突出,将其高发态势从根本上扭转的任务紧迫而艰巨;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金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综治工作的瓶颈;三是一些政法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也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强化工作措施,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加速发展创造一个更加优越的社会治安环境。

篇二:政法委综治办工作总结

三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委机关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紧密配合下,积极参加区机关、委机关各种培训、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落实综治责任为龙头,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责,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创新突破、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深入扎实推进“平安**”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表现在:

(一)勤学习,增素质

在机关工作,不管在业务方面、政治修养、政策水平方面,都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我倍感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己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阅读党报党刊,积极组织参加委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作为委机关支部宣传委员,在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前,自己先学习一遍,认真领会学习内容,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断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充分利用时间,学习领会《长安》、上级政法、综治文件精神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加深理解,碰到问题,主动请教,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实践,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达到充实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虽然综治、平安建设的考评标准多(省、市、县〈区〉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平安县〈区〉、平安乡镇、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等系列考评标准),但能结合实际,逐条分析,熟练掌握。不管参与哪个标准考评,都能得心应手,并随时帮助其他同事领会内容,学会考评。为连续多年保持全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获得较好成绩尽职尽责。

(二)增意识,求实效

一是服从委机关领导的工作安排,识大体顾大局,做到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断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整处理个人同组织、集体、群众之间的关系,发挥互助友爱精神,带头维护整洁的办公环境。二是按照同一目标,同一步骤,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善于采纳正确、合理的意见,在工作中形成勇于思考、勇于探索、重实际、说实话的民主氛围。四是转变作风,树立宗旨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作风上深入群众,不断增强执政为民、勤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意识,尽量为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五是分工的工作较好完成。能够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的全面情况和问题,根据领导意见,多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多次参与协调召开现场会。不但负责省、市综治季度考评的档案材料整理,还负责“平安县(区)”考评的档案材料整理,注重平时,根据评分标准及上级部门的考评主要方法逐条逐点抓落实,并到相关部门分门别类指导,逐步适应半年转为季度考评,对新增加的项目经常加班加点,确保顺利通过全省首批“平安县(区)”考评复评,为综治工作连续多年取得全市较好的成绩做了应有的贡献,受到各级检查组的好评。2009年5月,区委、区政府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区)”称号,还组织协调全区各单位、企业、校园、医院、文体局参与“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文化市场”的平时督导,半年及年终考评,组织协调各镇(街道)、村(社区)参与“平安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庄”考评工作,为评选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庄”提供了很好的评选依据。还收集到全区在平安建设中参加省、市的各类经验交流材料13篇;中央、省、市新闻主流媒体报道126篇,为各类考评加分部分得到满分,尽心尽责。在开展各项工作中还做好传帮带工作,特别是根据各类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灵活运用,做到活学活用。对各单位(个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征求综治领导机构意见的,严格把关,经领导审批后予以盖章。对黄牌警告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晋职晋级、评先评优。2009年6月4日,选举产生第一届政法系统党委委员,我作为党委专职副书记,不但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的业务培训,还较好完成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全年完成党费收缴27055.8元;发动组织各支部积极分子参加培训9名,已有5名对象按期发展;发动党员干部46名参加元旦、春节期间的文体活动,按时完成本系统内167名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还按要求完成各支部的换届工作,司法局支部通过多方努力,在政法系统中最后一个支部在年底完成换届。

(三)勤廉政,树形象

一是坚持以党章、法律为行动依据,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和有关规定,年初还签订委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帮一”连带责任状,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本色。二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上、下班准时,请销假主动办好手续,基本上出满勤。三是爱岗敬业,树好形象,当好公仆。在工作中,碰到问题不回避、虚心请教,并毫无保留传教年轻干部业务工作,处处为基层、为群众着想。能干的事自己干;能帮忙的事,不摆架子,全身心投入。评先评优主动让位,让年轻人多获得各种荣誉,更好地激发工作热情。真正做到淡泊名利,不伸手要权要官,公正廉明,不以权谋私,尽职尽责,不失职渎职。尽量不接受基层接待,影响公务的宴请坚决不参加。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深感自己的知识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二是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决心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增强人格魅力,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力争再创佳绩。

篇三: 政法委书记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一、深入学习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作为全县政法系统的带头人,政法委的一班之长,我深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无论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还是与人交往上,我都力求以自己的人格和言行去熏陶感染每个政法干部。为更好的工作,更深层次掌握政治理论知识,用求真务实的思想去工作,在这次“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学习教育活动中,我带领政法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并组织全体政法干警深入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不求真务实的十种表现确实是在我们政法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的突出问题,可谓是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因此,作为政法系统的带头人,我认为必须要从思想上加以解决。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准则,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工作,自觉的把政法系统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置于呼兰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求真务实工作实效促进政法工作,有力的为呼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从教育入手,切实增强政法干警求真务实、反腐倡廉的意识

在去年的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我向全县政法干警明确提出,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工作准则,要求政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以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全体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号召全体干警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同时,针对个别政法干部存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为民服务的宗旨不牢等问题,切实加强了党风党纪教育。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明确了分工,由各位副书记和政法委员会的各位委员相互配合、各负其责,认真组织政法各部门、全体干警系统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在政法系统开展了向汪洋湖、李庆长以及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效地增强广大政法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发表重要讲话后,我们又组织全系统及政法委机关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四个牢记”的深刻内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增强全县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初,中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后,我带领政法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和政法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所做的工作报告以及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二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全面系统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并结合自身的实际开展认真的讨论,对照不思进娶作风漂涪好大喜功等十种表现,按照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四项纪律以及中纪委三次会议提出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要求,查找不足,深刻反思,使全体政法干部能够统一思想,加强自身求实务实,廉洁清正的约束。

(二)坚持从源头抓起,健全求真务实的规章制度

根据中纪委三次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县关于求真务实,廉洁清正等多项规章制度,我在政法系统明确提出:在求真务实和政法干部廉洁自律上,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不仅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和廉洁自律,还要对本部门的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负全责,对出现的问题,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主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又完善了政法各部门和政法委自身的目标管理、定期报告、监督评议、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努力把求真务实、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自觉行为的轨道,并同推行办事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紧密结合起来,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密切了警民关系,增加了政法机关高效务实,廉洁从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坚持从严治警,推进求实务实、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

针对求真务实、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政法系统个别存在的不思进娶满于现状和违法违纪作为工作重点,大力进行了整改。去年下旬,针对个别干警弄虚作假等问题,我们组织专人进行了查处,公开通报一批有问题的案件和干警,并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在政法系统中引起很大反响。在创造法制优良环境上,认真组织15个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了检查指导的力度,使各执法部门增强了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遏制了滥用权力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勒、拿、卡、要现象,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贯彻执行求真务实、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上,我带领政法委员会的各位成员把大兴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学习活动同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全系统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事业心和责任心,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兢兢业业地作好工作。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浮躁浮夸,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歪风。

二、密切联系实际,开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新局面

在实际工作中,我带领政法委员会一班人严格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时刻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束自己,警示自己,用不求实务实的十种表现对照检查自己,发现不足及时纠正,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我们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干警实际情况,了解群众的反映,最大限度的为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按照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要求,把工作的着重点放政法队伍建设和警民打防工程上,要求全体政法干部要切实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自我,扎实工作,为打造平安贡献力量。但我深知,政法系统队伍大、任务多、责任重,要真正使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注意,求真务实、廉洁从政,除政治教育、纪律约束等,还必须各级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因此,我自2006年9月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来,严格恪守职责,时刻注意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一是我在乡镇工作多年,从乡长到书记,从熟悉工作到成为业务骨干,所取得的成绩和个人的进步,都离不开大家的帮助。由于这些年工作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帮助,我和很多同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真挚的感情,彼此之间难免有一些个人的交往。适逢同志生并婚丧嫁娶等,我也通过适当的方式表达一下感情。我觉得,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对基层同志的关心、关怀。也有个别同志在逢年过节以访友的形式要向表达一下心情,我都予以辞绝,对一时回绝不了的,事后我也采取办法妥善的处理。总之,我坚持警钟长鸣,保持清醒,不越雷池。

二是出于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防止不必要的影响,对于有些非公务的宴请场合,我均采取尽量回避、婉言谢绝的办法,推掉一些活动,也伤了个别同志的感情,主观上达到了个人的愿望,但客观上可能带来了某些不理解。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会给予理解的。

三是我的父亲、兄弟等直系亲属都住在农村,在家乡务农。得知我担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有的亲属来到县里找我安排工作,都被我好言相劝,一一拒绝,有的亲属不理解,认为我当上官忘了本,甚至怨恨我。尽管亲属说我不近人情,但是岗位和职责要求我,必须这样做。几年来,我没有安排一个亲属,目前,我的直系亲属仍在农村务农,妻子于2002年按乡镇机构改革政策规定,响应号召,提前离岗退休。

四是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时,均轻车从简,吃食堂工作餐,从未参加过高档消费,因工作需要或参加有关庆典活动时,一律谢绝所有馈赠。

五是严格要求配偶和子女不经商、不搞特殊化、不准借权谋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对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防微杜渐。

三、找差距、抓整改,促进政法队伍的务实、高效、廉洁

从实践“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来看,特别是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和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后,我深深地感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对照十种表现、按照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整体来看,对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创造法制优良环境还不够宽松,个别政法干部还存在着以权谋私现象。从自身来看,虽有自律的意识,但有时在处理具体事情上还掌握的不严格,个别时候还有接受过同学、朋友送来的农副产品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第一责任人的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塑造求真务实、高效廉洁,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形象,使政法队伍以良好的姿态、崭新的形象告别呼兰县,进入呼兰区,融入大都市。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不断改造自已的世界观、人生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为政法系统和全体政法干警做好表率。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求真务实、廉洁从政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坚持求真务实真正落在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上,把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等十种表现作为每个干部进步与发展的警示格言,使全体政法干部时刻遵守四大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要求,不越雷池半步。对政法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后果的,按照“热炉法则”,坚决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决不宽容。

(三)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廉政建设水平。认真履行“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准则,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杜绝贪赃枉法、执法不公、执法犯法、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等问题。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政法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中央、盛市、县有关通知的具体要求,把政法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阶段。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做一名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党和人民信的过的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