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前协议

最新婚前协议。

在平时需要交易的时候就会使用到合同。可以避免因采用其他形式的合同而造成的合同效力的瑕疵,一份标准的合同应该具备哪些要素?想要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您考虑阅读一下“婚前协议”,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

婚前协议(篇1)

男方(以下简称甲方):

女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乙双方情投意合,订于 年 月 日在 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双方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

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 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 任之。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

妻负担:

(一)采买日常用品;(二)煮饭;(三)洗碗;(四)倒垃圾;(五)清洁、整理家务;(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八)换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妻负担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或者 元(该款须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 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 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婚后子女从□夫姓/□妻姓。

八、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伤害他人或其他不法行径;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九、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损害抚慰金 元。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前协议(篇2)

正规的婚前协议

婚姻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之一,但婚姻一旦出现问题,离婚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家庭的稳定性和社会的和谐性。为了降低离婚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婚姻登记系统和国家法律对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而婚前协议作为一种补充性规定,可以全面而明确地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各自承担的义务、权利和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夫妻的婚姻权益。

婚前协议是指双方在结婚前约定好各项婚姻权利义务的一份书面协议。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家庭观念的逐渐趋于理性,婚前协议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国外,婚前协议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而在国内,由于人们的文化传统和法律意识存在差异,婚前协议还未完全被广泛认可。但随着婚姻家庭观念的逐步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婚前协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正规的婚前协议应该体现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一、法律性质。婚前协议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将无法对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二、公正性。婚前协议应该是双方自愿、公平、公正的谈判和协商的结果,不能有任何的强迫或欺骗行为。双方应该在协商过程中充分考虑对方的感受和需求,确保协议符合双方的利益和需要。

三、明确性。婚前协议应该具有明确的约定内容,内容要求详细具体、清晰明了,不能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措辞,以免出现争议。

四、合法性。婚前协议的内容应该符合社会公德、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不能包含违反道德、法律等规定的内容。同时,婚前协议也要考虑到事物发展的不确定性,不可偏离法律道义。

五、实施性。婚前协议应该从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出发,考虑到自身的经济状况、家庭状况、事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确保协议的可行性和实施性。

六、保密性。婚前协议应该是双方的商业秘密,不应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双方将可能面临的一些潜在风险,婚姻关系将受到破坏。

总之,正规的婚前协议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达成,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无需强求,也许这意味着这对夫妻并不适合。但如果一对夫妻能够在婚前认真制定合理的协议,无疑可以提高夫妻的幸福感和婚姻满意度,更好地实现两人的目标和家庭的稳定。在家庭事务中,婚前协议是一份保障,无论是夫妻间的感情还是婚姻中的冲突,都不会影响协议的实行。正规的婚前协议有利于夫妻掌握各自的经济自主权和社会地位,增强婚姻的稳定性和幸福感。

婚前协议(篇3)

随着经济的发展,男女已经能各自独撑一片天了。独立的个性不允许女性还存在着“丈夫是天”的陈旧观念,而作为“自古男人为大”的男性,也能从诸多的社会现象中认清自己所谓的定位。婚前财产公证如同买保险。这种保险不仅不会影响婚姻的质量,反而会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夫妻之间争取个体上的独立人格可以使夫妻之间增加彼此尊重的砝码。让他们既是夫妻又是朋友,形成21世纪所崇尚的新型的夫妻关系。

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规避离婚时的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避免功利性质的婚姻。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阻止婚姻欺诈,降低犯罪。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加强双方的了解,检验爱情的牢固与否。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掌控自己的爱情,在爱情中做到理性。

谢谢主席:

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家庭和谐。

开宗明义概念先行,首先让我们来明确几个定义。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券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因而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对彼此的债券和经济状况的了解。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在续存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即婚前财产公证并不局限于对双方婚前财产数量的认定,还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赠送以及共有。

再来谈谈“婚姻”。婚姻和爱情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爱情在很多时候只是一种感觉,但婚姻却是一种法律关系,它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更涉及到两个家族及社会的和谐。这里我们所指的家庭并不单单是男女双方所组成的家庭,还应包括男女双方各自以前所归属的家庭。因而我们今天辩题中的家庭和谐,旨在婚姻而并非爱情!

那么为什么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家庭和谐呢?

原因有三:

第一,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家庭的负责。结婚是爱情升温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是两个人渴望关系得到法律保障的行为,而婚前财产公证恰恰是一种法律意识和观念的体现。婚前财产公证不仅能使双方了解彼此财产,债务等情况,更是协商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途径。特别对于再婚家庭,婚前财产公证必不可少。因此采取恰当的方法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公证不但可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还有利于减少双方心中的顾虑,避免了婚后财产冲突的发生。

第二,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双方感情的验证与动机的考究。在情感生活与物质生活相对丰富的今天,我们不得不考虑有人利用婚姻谋取利益,不得不关注当今社会离婚率愈来愈高的事实,而婚后财产分配已经是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如果说进行财产公证是一种伤害,那如果离婚后因财产问题而冲突,岂不是对双方更大的伤害吗?如果一个小小的公证就足以影响到你们双方的和谐,那么如此脆弱的感情面对经济方面的诸多问题哪里还有和谐可谈!

第三,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婚姻中的平等相处。采用婚前财产公证能使夫妻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经济独立,从而避免自卑心理,也能避免一方在婚后家庭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现象。婚前财产公证是出于一种对双方利益的保护,是相互尊重的一种体现,而并非出于对对方的不信任。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家庭和谐!

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

(一)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一切都讲究证据。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它可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当然,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双方当事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纠纷问题呈上升趋势。正是因为大多数的情侣在结婚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想到有一天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只看到了眼前的幸福,而没有想到将来的麻烦,因此,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去为自己的财产在婚前做一个公证。等到发生纠纷的时候,才发现为时已晚。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二)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目前,离婚率逐年上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财产纠纷。笔者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人员,经常接触到离婚案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事人已就离婚达成了一致协议,只是因为无法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而起诉到法院的。在庭审中,特别是调解阶段,笔者经常看到原被告及其亲属为了争取各自的财产份额而吵得面红耳赤,他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因为在法庭上都是讲证据的,因此,在很多时候,我看到有的当事人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而在财产问题上吃了亏,但是也是毫无办法,因为判决只能依法进行。例如,在一起离婚纠纷中,被告李某向岳父借了三万元钱作私用,原告王某在起诉离婚时要求被告归还,但因李某借钱时并没有写借条,因此法院不能支持王某的请求。在律师接手这类涉及到财产的离婚案件时,往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进行调查取证,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降低了司法效率。进行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不会再为划分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也就不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这样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三)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对情侣贫富悬殊且认识的时间也不长,那么,在结婚时,为了防止经济条件差的一方是为钱而来跟富裕的一方结婚,在婚前办理财产公证将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将来发生争执,感情破裂,就不会为财产问题争吵,也不会使富裕的一方因离婚而失去过多的婚前财产。夫妻互敬互爱,同甘共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然而在现代社会,这是理想主义,它看完美,而实则隐藏着矛盾和纠纷。这样的一纸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婚姻发生裂变时,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确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即使是有钱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脚,因为他(她)知道,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其实为了保持爱情的新鲜感和婚姻的长久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三大好处:

1、婚前婚后各自产权分明,能够更好的体现出男女的平等和独立性;

2、增加婚姻的牢靠程度,规避可能发生风险,能够更好的维护各自的权益;

3、消除爱人双方的思想顾虑,让爱情和婚姻在坦诚的阳光下更加透明!

两个人经过相识、相恋、相知、然后手挽手一起步入圣洁的婚姻殿堂!固然是一件值得可喜和庆贺的事情,但也不可否认万一婚姻发生意外,如果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制约下,等于给双方都增加了一把维护个人权益的“保护伞”啊!也避免

婚前协议(篇4)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改变,婚姻的定义也逐渐得到了重新审视。人们不再将婚姻仅仅视为一种精神和情感上的契合,而是将它看作是一种合法的社会意义,甚至是一种财产的分配和转移。为了确保自己在婚姻中权益的合法性,以及为减少婚姻带来的财产争端,一份书面婚前协议也许会成为一份很好的解决方案。

"书面婚前协议正式",这个标题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结婚前需要制定一个详细、具体、并且正式的协议。这种协议是由即将结婚的双方商定签署的一份书面文件,旨在约定两人在婚姻期间和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和财务关系。

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而法律是对生活中的一切可能情况所作的最严谨的规定。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离婚后,存在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离婚费用等众多因素不同意的风险。因此,在结婚前签署书面婚前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

书面婚前协议的具体内容也许各不相同,但是最常见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财产分配。对于大部分夫妻而言,财产是一项重要的分配内容。因此,协议可以规定在双方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比例及方法,以及这些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权。此外,还可以规定任何一方个人或家族的财产相关的保护措施。

其次是财务责任。双方可以就它们各自的债务和资产的负责程度定下明确的规则。这些责任包括生活费用、房屋贷款、车贷、信用卡债务、以及贷款余额等。

第三是离婚费用。离婚可以成为一场非常复杂和昂贵的场景。一份书面婚前协议可以规定各方对离婚费用的承担,以及在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选择第三方仲裁者。

第四是子女抚养权与责任。双方可以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和婴儿费用,并明确子女居留的地点和监护责任等。

在制定这样的协议时,夫妻应当在双方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这种协议不仅可以避免财产纷争,还可以降低许多离婚排斥的障碍。此外,它还可以促进夫妻更加和谐的婚姻关系,因为这个过程要求双方需要反复了解、协商和对彼此需求的充分了解。这也促进了彼此之间的互相尊重,这对于长久的婚姻非常重要。

总之,在结婚前签署一份书面婚前协议,可以为夫妻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这不仅是对婚姻关系本身的尊重和保护,还是对更多家庭和社会关系的健康发展的贡献。

婚前协议(篇5)

现代人离婚的概率比得癌症都高,高到连国外保险公司都有离婚保险了。明星们的婚前协议总让人津津乐道,为保障财产等权益,一些国民开始向“现实的西方人”、向明星们学习,把签订婚前协议列入婚恋议程。婚前协议到底该不该签,更多的应该是见仁见智!

和男友相恋三年终于准备步入结婚礼堂了,经过多年的打拼,我算得上金领一族,物质条件要比男友好许多,所以,婚前朋友劝我签个婚前协议,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对于这种想法,我不认可,如果感情都可以用物质来衡量,那还谈什么感情?这种可以称斤算两的爱情不要也罢。我出身自传统家庭,家风很保守,父母相濡以沫的生活方式一直看在眼里,羡慕在心中,如果只剩一碗汤,老两口都会推让,谁也不愿独自品尝,我觉得这样的爱情才是爱情,与物质无关,只讲究真心。凭心而论,我觉得两人一旦签了婚前协议,从签字的那刻起就已经分心了,根本无从谈起对家庭的归属感,经营感情本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当物质财富高于一切时,只会让它变得更加复杂。我不想过那种分了心的生活,我渴望简单幸福的生活,不希望内心因为物质方面的事情被弄得总是波澜起伏的。

我家境不好,可男友家境很富裕,所以我未来的`公婆一直觉得我看中的是他们家的经济条件,一点都不认可我这个儿媳。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大学毕业,有工作,有取心,不想让人看扁,要不是因为我们真的很相爱,我可能真的一气之下放弃这段感情。为了证明我不是贪慕虚荣的女人,我特别在结婚前主动提出签署婚前协议,把婆婆家提供的房子、汽车,还有一间小工厂都记下了老公的名下,我就是想用实际证明,我爱的是老公这个人,不是他的钱,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我的婚前协议是我们真心相爱的最有力证明。

A: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婚前协议写明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

2、婚前协议要明确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方和女方需要把财产分类,分成男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财产和可疑共同使用的财产等;

3、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要写在婚前协议上,比如存款利息、房屋租金等;

4、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跟时间要标明确;

5、男女双方必须在婚前协议上签字并写上日期。

A:关于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要件,是否公证自己决定。另外,公民不可作公证人,要公证的须到公证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