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方案

助学方案。

写好方案的基本方法都有哪些呢?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不容错过的“助学方案”精华文章分享给您,由于此页内容丰富建议您收藏以备查阅!

助学方案(篇1)

助学基金方案的重要性与现状

近年来,随着大学生人数逐渐增多,高额的学费和日益增加的生活花费也让越来越多的家庭难以负担子女的大学学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和许多组织会提供助学金,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完成学业。助学基金也是其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本文旨在探讨助学基金的重要性和现状,并提出针对目前问题的解决方案。

前国家教育部部长邵仁枚曾表示,“一个国家的未来取决于教育的水平”。对于国家来说,投资教育不仅是对国家未来的投资,也是对人才的投资。而助学基金的设立恰恰能够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提高其受教育的机会和教育水平,达到培养人才的目的。一个人的教育程度不仅与其个人前途息息相关,而且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目前我国的助学基金方案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大多数基金问题面临的经费紧缩。由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往往被主要用于支持公共事业,因此大多数学校、政府和慈善机构的助学基金相对有限。这就导致了很多有需要的学生无法获得资助,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学业发展。另一方面,部分学生在办理助学金时遇到困难,在申请资助时遇到障碍,甚至存在一些申请助学基金的问题。这种情况也变成了一些惠及且需要收入的学生难以获得资助的原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助学基金方式的改进是必要的。首先,加大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以及给助学金设置更多的经费。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帮助更多的学生完成学业。针对助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育部门和慈善机构也可以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案,例如提高家庭经济困难人员的受助标准、简化助学资料和申请程序、优先向学业突出、思想优秀的学生发放资助等。

此外,也可以通过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慈善意识来增加捐助基金的数量,构建一个更加完善和健康的助学体系。例如,各大企业和公益组织可以加强对于扶持贫困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关注程度,通过增加捐款和提高公众的意识,使助学基金得到更大的支持。

最后,对助学基金的发放也需要加强监管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与校内人员的实地调研,建立针对性指导和督查机制,加强对助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同时建立申请系统人的纪录,确保体制化的低保人群能够有机会参加助学金扶持,防止不正当套路导致的浪费和不透明等问题。

总之,助学基金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资助形式,也是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和人类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助学工作向更广泛的范围扩大以及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助学方式,将是一个只会对整个社会和国家都有重要意义的长期投资。

助学方案(篇2)

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高一(1)班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已经携手走过近一学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班的团结力、凝聚力、向心力饱满溢现。然而,不是每位同学都很如意,生活的窘迫也许会使他们面临一个个难关,特组织这次“爱心捐款,情暖身边”活动。

制定方案如下:

1、建议每位同学都能参与,每月拿出1元钱捐赠,家庭条件优越的同学鼓励奉献2—5元

2、本活动本着自愿原则,如有特殊情况可不捐或少捐。

3、本班每周进行一次“感人故事”讲演,让大家充分了解到世界充满爱,世界也需要爱。

4、每周日下午进行同学互动交流会,感受身边的人或事,进行心与心的交流,情与情的谁系,增强我们班团结力。

方案流程:由每位同学爱心奉献,将捐款额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对贫困生定期补助。

注:情谊长久,爱心也要久远。

相信,只要我们热情奉献,团结互助,高一(1)班一定是一个极具凝聚力的靓丽品牌。每位同学都能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也使贫困生扬帆顺行。

请大家奉献爱心吧!让轻易情谊绽放异彩!

不要犹豫,行动起来吧!

助学方案(篇3)

助学基金方案是一种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的公益性制度,旨在提高贫困学子的教育水平,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贡献于社会。本文将从助学基金方案的背景、重要性以及设计原则等方面详细阐述。

一、背景

中国教育发展长期以来存在贫困率高、教育资源不均等问题,尤其是在乡村地区。很多贫困学子难以接受良好的教育,因为他们的家庭收入有限,无法承担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用。这给这些贫困学子的未来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也不利于我国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许多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开始积极支持助学救助工作,一些大企业还积极推出专项助学计划,主要通过资助救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使他们拥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和未来发展前景,最终逐步脱离贫穷状态。

二、重要性

助学基金方案对于贫困学生及社会的意义不言而喻。高水平的教育不仅能促进学生人才素质的提高,提升就业竞争力,还能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使国家更加强大和富裕。

助学基金方案并非单纯的经济援助,同时也是一种心理关怀和激励。对于贫困学生来说,这种援助不仅仅是物质支持,更是一种信任,一种期许,“人穷志不短”,通过助学基金方案给贫困学生的传递的信息是:“你们是被社会关注和认可的,是值得期待的人。”这种激励与支持不仅能让贫困学生有更多的动力去拼搏,同时也可以激励他们未来对于社会的回报,以实现共同的目标,这也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

三、设计原则

助学基金方案在设计上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主要原则如下:

1. 公平原则——确保广大学生平等享有被资助权利,避免出现单纯凭关系申请者或重点资助等问题。

2. 管理原则——设置专职责任人员,有效规范援助资金的使用,对学生的学情、表现等方面建立反馈机制,实现管理透明化和信息化。

3.监控原则——建立助学基金监督体系,确保助学基金的使用、扶贫对象的确认、资助信息的公开和公正执行。

4. 循环性原则——确保助学基金的可持续性,即通过学生的努力实现助学基金的自我补充与创生,这也是初衷之一,让更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助学活动中来。

5. 校企共建原则——发挥学校与企业联盟在优秀学生资助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

总之,助学基金方案作为一种公益性制度,有益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激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推动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这种方案既有简单的政策支持机制,也有复杂的管理和监控体系。我们相信,我们将会通过不断的努力,积极实现实际的效果,帮助更多的贫困学生加入到梦想实现的队伍中,并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助学方案(篇4)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助学方案(篇5)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中继续开展“金秋助学”、“金秋助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即困难职工子女应届考上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生以及已在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大学生、在校高中生。具体条件:

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2.职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就学子女;

3.遭受突发重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1.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特困职工(低保家庭)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3000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5000元。

2.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3000元。

3.在读(包括大学生、高中生)的困难职工子女,高中生(含职高)资助1000元,大学生资助2000元。

各区总工会按照市总工会的慰问标准和流程,安排资金开展助学活动,市总工会给予适当补助。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工业园区工联会、职工服务站、社区工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16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各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审核、汇总。

2.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报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按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3.市总工会经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未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困难职工,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委将职工办卡资料统一送市总工会工会会员卡办公室办理。

1.基层工会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的申报资料工作于6月25日前报送到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于7月12日前完成审核及档案更新录入,汇总基层申报资料并形成汇总表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2.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依据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汇总上报并建档的困难职工数,拟订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提交主席例会研究通过,于8月20日前核拨助学帮扶资金。

3.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在9月20日前将帮扶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4.各区工会、产业工会自行安排一批金秋助岗位活动,实施“阳光就业”计划,确实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

1.各级工会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以往的助学对象,要跟踪核实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对于今年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资料要完整。符合条件的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申办程序予以办理,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于规定时限内将有关内容在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依档帮扶”、“实名制”发放,严格执行“先录入,后帮扶”的帮扶资金管理规定。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资金发放于8月20日前完成。

3.有条件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及用人单位可通过“金秋助岗”方式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开展勤工助学、提供见习岗位、社区志愿者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减负式”帮扶,提高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创业能力,让困难职工家庭真正脱困。

4.通过各级工会网站、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发动,包括公示、助学对象、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并注重发现典型,宣传“金秋助学”、“金秋助岗”的励志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助学方案(篇6)

助学基金方案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并为其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在中国,助学基金方案已经成为了许多学校和社会组织的重要项目之一。

助学基金的资助方式一般包括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其中,贷款是最主要的资助方式之一。此外,许多学校还会给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食宿、免费教材等方面的帮助,以减轻家庭和学生的负担。

在助学基金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有一套基于学生的财务情况的评估体系。评估体系应涵盖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根据评估结果,需要对不同的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资助计划。

此外,学校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助学基金,包括通过招募志愿者、开展义卖活动、举办募捐晚会等方式。政府也应加大对助学基金的投入力度,帮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助学基金方案的实施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还可以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助学基金是他们创造更好未来的关键之一。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助学基金方案会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更多的学生带来福音。

助学方案(篇7)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1、资助对象:20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比较贫困的职工子弟(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1)特困职工子女(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边缘);(2)残疾学生或孤儿;(3)待岗、单亲困难职工子女;(4)老、弱、病、残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困难职工子女。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几点要求)?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13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助学方案(篇8)

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惠民”,切实帮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圆梦大学,按照“整合各方资源,扩大学生受益人数”的要求,县教体局、民政局、计生局、总工会、县文明办、团县委、妇、

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慈善会、县惠民帮扶中心、县工商联将在 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资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按照 不低于我县文考硬上线总人数的 15%确定资助名额。现将具体实 施方案制定如下:

参加 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 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一)资助标准。此次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标准为市级资助 每人不低于 元(180 名),县级资助每人不低于 1000 元(542 名,其中特优特困 10 名,每名 5000 元)。

门补助和县级相关部门筹集解决,并按活动要求时间(20 8月 6 日前)集中划拨到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惠民帮扶中心也要积 极自筹资金,多渠道、多层次帮助辖区内困难群众家庭大学新生 顺利入学。

(三)扩大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在全社会倡导爱心助学 的良好舆论氛围下,主动作为,积极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 伸出援助之手,通过“一对一”结对帮扶、定向资助、协议帮扶等形式,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金秋助学”活动中来,多 渠道、多层次地帮助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2.工作事项:加强部门工作协调,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印发文件资料,明确工作步骤和责任;发出活动公告,多方筹集助 学资金。

时间:2015年 7 月 16 日—8 月 12 日 地点:县惠民帮扶中心教育窗口

1.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两张; 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惠民帮扶证》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子女证明、一级伤残军人子女证明;

残疾人证;县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 印件;困难劳模、困难职工以及农民工子女出具《工会会员证》 和基层工会证明、单亲家庭困难证明或父母离婚证明等(原件审 查后退回)。

2.申请程序。由申请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县 惠民帮扶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绵阳市或三台县‘资 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附相关申报证明 材料(1 式 3 份)。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只能申请一次(项),不 得在不同部门和单位重复申请。

3.审核程序。填写“绵阳市或三台县 2015年‘资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申请审批表”后,由所在地乡镇(社区或

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按资助对象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提交县相关部门、惠民帮扶中心。

年 8 月 6 日下午五点前,县级相关部门提供申请市级资助困难大学生名单和资料,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由县惠民帮扶中心和县级相关部门统一汇审并上报。2015年 8 月 12 日下午五点前,由县惠民帮扶中心和县级相关部门对申请县级资助的困难大学生名单和资料进行统一审核,并最终确定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名单。

1.享受市级资助学生名单将于 8 月中旬,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市政务网、市惠民帮扶中心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 公示三天后确定最后资助名单。

2.享受县级资助学生名单将于 8 月 15 日—8 月 17 日,在 三台电视台、三台政务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三天后确定最后资 助名单。

8 月 20 日举行资助金发放活动,届时邀请县领导、有关单 位负责人和受助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加。8 月底要确保“资助 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助学金全部发放到位。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县级各相关部门、镇乡要高度 重视“资助困难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 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更多的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得 到资助。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县级各部门、各镇乡要严格资 助条件,加强调查审核,认真做好申报、审核、汇总、上报、发放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得到资助。严禁弄虚作 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强对此次贫困大学生资助 活动的宣传,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助学,同时,要加强 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勤奋学习、报效祖国、济困助学、感恩社会”的良好氛围。

助学方案(篇9)

为了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公司帮扶体系,体现公司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平安矿山,鼓励职工子女努力学习、追求上进,接受高等教育,真正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凡我公司干部职工子女当年考取高等院校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励资助范围

受助对象必须是在我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在职在岗人员,其子女当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均可申请(本规定中子女是指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直系亲属)。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一)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中一所者,公司资助1万元;

(二)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第一批本科A类院校者,给予资助3000元;有当年考取第一批本科B类院校者,给予资助2000元;

(三)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者,给予资助1000元。

三、奖励资助申报程序

凡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职工,需携带被录取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入学通知书及有赡养义务的直系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向公司工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奖励资助条件者,方可领取金秋奖励助学金。

助学方案(篇10)

为切实保证2017年我市范围内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扶贫办、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决定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大型助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市“大爱株洲 金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待定

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长杨胜跃

成 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由吴安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七个工作组:统筹综合组、资助对象审核组、资金募集发放组、助学活动材料组、助学活动会务组、助学活动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三、工作原则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二)统一部署,分类实施。

(三)建档立制,追踪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资助引路,育人为先。

四、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三年级的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资助。

1.孤儿;

2.烈士子女;

3.城乡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5.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两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乡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8.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9.“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独生子女、农村两女一户子女。

(三)资助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左右,资助人数视募款数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根据《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月30日前)

2.学校初审。申请人所在学校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且排序;组织家访核实实际情况,如实填报《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7月15日前)

3.同级复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区域内申请学生资料,汇总信息,按照量化测评数据进行排序,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直属高中学校申请人资料。(7月25日前)

4.录取核实。录取工作开始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申报名单到本级教育考试机构核实考生录取信息,遴选拟资助对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联合会审。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会审所有申报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联合会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会审新增申报材料(8月1-3日)

7、市资助办抽查复核。对五县市、直属高中上报的拟受助学生进行抽查核实。从全部申报名单中随机抽查10%的受助学生进行家访。发现有不实情况对申报学生、审核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财产信息比对。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对资助对象家庭财产信息进行核对。(8月4-8日)

9.入户调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晚报记者及志愿者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调查核实。(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联合终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联合审核,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报主办单位领导审批。(8月8日-9日)

11.媒体公示。在株洲晚报分批公示拟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举办发放仪式:发放助学资金。对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8月22日)。

六、资金筹集

全市计划筹措资金约400万元。

七、资助发放仪式

时间: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点:市委大礼堂。

八、参加仪式人员

(一)出席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出席代表

城区受助学生及家长360人;五县(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资助专干20人;捐赠单位代表10人;直属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办单位干部职工30人;媒体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10人(共约450人)。

九、资金发放

(一)各主办单位应在8月2日前足额将资助资金汇到慈善总会,8月8日由慈善总会划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指定帐户;

(二)由市教育局与中国银行协商,由市总工会与建设银行协商,为每一位受助对象办理银行卡,银行及时将资助资金打入银行卡,在仪式现场分6个小组现场组织发放;

(三)确定20名受助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资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17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仪式议程

2、株洲市2017年“大爱株洲 金秋助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株洲市2017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

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仪式议程

一、活动时间:2017年8月22日(周二)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市委大礼堂

三、参加活动的领导:市里主要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仪式主持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雄

五、仪式议程:

8:30开始播放音乐,循环播放《让世界充满爱》,9:00活动仪式开始。

1.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建之同志代表主办单位介绍助学活动情况;

2.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胜跃同志宣读助学文件;

3.举行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仪式;

4.受助学生代表发言;

5.捐赠单位代表发言;

6.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7.市委书记毛腾飞同志讲话;

会议结束,播放音乐《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