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践报告

法院实践报告。

随着时间无声无息的流逝,我们正在一天天的进步,工作总结应该被我们安排进日程了,在工作上需要人具有一定的反思性,而这种反思性会更好的体现在个人的总结回顾当中。那么大家是如何进行总结的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法院实践报告,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法院实践报告 篇1

1.有时遇到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都是先进行调节。总会遇上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和具备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2.心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秉公司法,判决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3.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律处理案件。同时,在审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子,这就要求法官有非常广的知识面。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我感触颇深,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薄弱。一个标的为100多万的承包项目,承包人竟然没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最后发包人赖账,拒绝付款。我问他当时为什么没签,他说以前都没有签的。事后,书记员告诉我,像这种案件证据收集困难,虽有工人的证言,但证据力度太小,法官一般不予采纳,可以说胜率非常的低。我不禁感慨人心的险恶,更震惊人们的法律意识浅薄,他们虽然事后都会寻求帮助,但大多数都为时已晚。我想,中国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段意义非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成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

法院实践报告 篇2

法院实习假期实践报告

一、实习单位及简介

我所在的大学与本市xx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合作,允许学生前往实习,从而提升我们的专业技能。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并在今年暑假前往中级人民法院实习,了解了法官们的工作和生活。

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是我市最高级别的司法机构之一,主要职责是审理本市第一、二级法院出具的上诉案件、应院审判案件、跨区域或行政区域内涉及本市立案审理的重大案件。该法院负责全市行政、刑事、民事、经济等各类诉讼案件的审理,是一所综合性高等司法院校。

二、实习内容

1. 学习理论知识

在实习前,我们学生需要参加为期一个星期的理论课程。这些课程涵盖了法官工作中的各个方面,例如法院组成、诉讼程序、证据、审判标准等等。这些理论知识对我们理解法院工作和法官工作的流程及其必要性非常有帮助。我们由此了解到了法官工作并不仅仅是审判案件,法官还需要承担很多与案件相关和非案件相关的任务。

2. 学习实践技能

在实习期间,我们被安排在庭审辅助工作岗位上。我们被分配到不同的庭审室,并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了实际的庭审工作。我们的职责包括准备庭审文件,查找相关文件、数据的材料,同时在庭审中记录重要的内容,包括证人回答的问题、律师的陈述、法官的判决等等。在实际的庭审环节中,我们收获了很多印象深刻的经历。我们看到了证人告诉了事实的真相,当庭辩论,法官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断。我们还见到了一些复杂的技术案件,涉及简单财产和难以解决的法律争议,这些都对我们了解法庭上的真实环境非常有帮助。

三、实习感受

1. 安静中的忙碌

进入法院的大门,你会不自觉地保持安静。毕竟,这里是法律的殿堂,正确的决策和公正的判决受到很高的重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官们不忙。他们每天都要处理许多案件,直到晚上9点左右,才能回家。

2. 法官的良心

从庭审中,我认识了几位法官。他们每个人都是善良正直的人,以他们的良心和对法律的坚定信仰进行工作和审判。他们很客观地审理案件,并尽最大努力为每个案件判决最公正、最合理的结果。

3. 司法领域的最前线

法官工作是在司法领域的最前线的。在这里,你能亲身体验到司法工作的每一个方面,从诉讼程序到证据收集、审判和更高法院的上诉程序。这些都帮助了我对司法的全面理解。

四、实习收获

实习结束后,我的收获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学习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对实际法院的运作流程有了深入的了解,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实践都是非常有帮助的。其次,我学会了如何在一个小组中工作,这使我更加独立和自信。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和正义的重要性。

实习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方面的职业生涯。这个领域需要细心、耐心和严密的思考能力。在实习期间,我又了解到了不同的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方向。我将把我的实习经验用作我的职业定位和未来的职业发展计划。

法院实践报告 篇3

实践单位:澧县人民法院

实践时间:20xx.01.30——20xx.02.14

姓名:xxx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

时间过得真快,两周的社会实践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社会实践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社会实践生活有些怀念。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澧县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本次社会实践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一、社会实践目的

本次社会实践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社会实践单位及岗位介绍

本次社会实践的单位是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澧县人民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澧县人民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本次社会实践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四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四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民总》《债权法》等。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在社会实践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由于社会实践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没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三、社会实践内容及过程

本次社会实践,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1、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社会实践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这种整理工作对于我这个社会实践生而言并非易事,因为不是所有卷宗里资料都想以上所说的那样详细而又简单,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东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总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书记员们询问,还好她们都很耐心而又细致的为我讲解。当然有些时候,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向她们询问的时候她们也会不知所措,毕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并且从事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我们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编页码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脑子的事情,只要小学数学过关了就能胜任,所以其间也没遇到什么问题。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也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根据之前编的序和排的页码,将信息综合之后填在目录表上就行了。当我将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分开写了之后,遭到了书记员之一的反对,她说两个应该写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诉她说,调解笔录是法院在当事人之间主持调解时的记录,应该属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调解书虽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但是那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说成是契约,其一旦成立在当事人之间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时的后续权利。在我不很专业但是听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下,并且在她向比较有资历的书记员的咨询下,她采取了将两者分开写的方式。其实这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有了两方面的启发:第一,法学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体系,其在实务工作中对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第二,现实中,基层法院大多数书记员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过专业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运行更加的专业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如果一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工作领域所涉及的知识没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话,那么他的工作必将是盲目而又危险的。对于扫描卷宗,我想这也是一项比较轻松地工作,机械的将一页页的资料放到扫描仪里,等扫完后再将它们取出来订上。虽然很无聊,但是依然会有收获,因为这样就可以再次确定案卷整理的顺序,所以说两者应该是互补的。

2、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四、社会实践总结与体会

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法院实践报告 篇4

今年暑假跟往年一样暑期实践是学校的一项教学计划,我们学院的要求是“三个一”或课题调研,我也本想做课题但由于同学有事回家去了没办法就只能做实践了。为了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学到的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在实际中检验所学的知识,在检验中得到提高。同时也为了能熟悉法院的工作,刚考完试,就拿着学院的介绍信来到了龙华区法院开始我为期二十多天的见习。

龙华区法院是基层法院,位于海口市金宇路,只有一幢很简陋的办公楼,其旁边是海口市中院。与市中院相比,不得不感叹基层就是基层条件就是不如高层。龙华区法院有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审判庭。不知道是人民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还是社会变乱了侵权事件增多了,每天有很多新的案件。今年到我见习结束期间就有一千九百多件民一案件,六百多民二案件,八百多刑案,几百件执行案和一些行政案件。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知道基层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认为司法领域应该重视基层的工作,有必要改善基层法院的工作条件。

我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有五位法官两位庭长一位副庭长,以为保全法官和一位执行法官。刚去时我很怕韦庭长因为我一进去自我介绍是他很严肃把我给吓到了。以致那是我做事都非常的小心。到第二天中午他跟我讲话,我也问了他很多关于立案方面要注意的问题。通过与他的聊天使我不仅知道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讲话也爱开玩笑的人;也是我知道了立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比如:要起诉一个公司必须要有它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起诉状等等。高庭长虽然很少跟他讲话当从他跟当事人立案中可以看出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基础,分析问题全面娴熟让人十分的敬佩。蔡庭长是位很年轻的姐姐,也许是年龄就相近吧,我觉得跟她很亲近有问题就想请教,现在真有点想他们了。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每一个案件要进入审判程序必须先立案,立案庭的工作有审查立案、审理案件的排期、诉前财产保全、申诉案件的复查、信访、执行、邮寄送达等。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起诉之日起七日内审查立案。龙华法院立案庭为了方便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人民,每天有三个专门的立案法官,在当事人起诉时当场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进行立案。案件在立案审批缴费之后就要对其进行排期,排期看似简单其实也很繁琐,排期的人员必须对各位法官的工作安排和立案的情况进行排期。诉前财产保全和执行分别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由于人手不足,他们每天都在外面奔波很少在庭里,对于这两方面我不怎么了解。申诉案件的复查,首先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进行申诉,由立案庭进行复查,制定裁定书,对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支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驳回。立案庭看似些简单的形式工作其实有很多可以学的东西,只可惜我呆的时间不长还有很多知识没学到。

在法院的时间虽然只有二十多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学会了做很多的工作,具体如下:1、我刚去的几天邱姐教我怎样输立案审查的记录,虽然很简单只要认真学一教就会,但是还是要很细心,如果不细心就会漏掉很多的事项特别是立案时间一定要输对,因为这一条如果输错了是改不了的,其他的还可以改但有点繁琐。这项工作对民事案件是简单但是刑案就有的难因为输入的信息很多,特别是要计算被告人的年龄时要用周岁,如果计算错了就可能影响到刑事责任的承担,如:满十六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满十六周岁就可以除八种犯罪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将未满十六周岁算成十六岁那就是性质的不同了。2、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收案就是将案件输入电脑备以后查阅和统计,再收案是要能够区分案件的类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不知道这个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输正确当事人的信息;立案审查就是审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条件,对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我当然没有这个权限呀,我的工作只是将他们立案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现了问题就可以想他们告诉他们然后改正。计算诉讼费也很简单就是将诉讼标的输入,然后按计算诉讼费结果就出来了。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简易程序诉讼费要减半,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一般是案件计算的。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简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为简易程序较简便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尤其是对于工作量大的基层法院来讲。分案有民案、刑案、执行案,执行案中有执行案和行政案,执行案只要分到执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还必须分到具体的审判员那里。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也很费精力和耐心。3、送案和盖章。送案就是将立案庭各程序都结束了的案件分类移送到其他事务庭,签收是由各个庭的内勤做,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我送案送的频繁认识了很多的人,记得有次执行庭的人跟我说:“小妹你是海大的呀,来我们庭吧。为什么我们庭就没有海大的学生呢,你们海大还会来见习生吗?如果会来就叫他来执行庭。”听到她这样讲我很高心,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他们的肯定,给他们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挽回了海大学生在他们心中的形象。说到盖章就不得不提办公室主任他是一个很和蔼的人,每次我上去都是抱一大堆材料(送达回证、起诉书、当事人信息表等)去盖章,很多次他都叫我坐到那等站着很累。这些就是我实习期间经常做的事,虽然每件都很容易当要每天坚持做好不犯错误也是很难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学问。其实学东西不能看事情很简单就觉得没啥学的没意思,其实如果简单的事就做不好还能然人相信你能做好难的吗。

在做完法官们交代的事之余我也还有很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庭长跟我讲没事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开庭学点庭审知识了解庭审程序。为了能够赶到早上的开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当我到达那里我们庭还没有开门。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起早精神也特别好,早到上班给他们留下了个很好的印象,我也觉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参加了数十次的庭审的旁听,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就拿接电话和回答当事人的询问来讲吧,我在见习期间接了很多的电话,大多是对法律知识和法院的运作不清楚,很多时候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会做但具体到实践操作就得问法官了。有个人问我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作为担保,这我知道当他问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担保公司作担保时我就瞢了,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等等。因此,作为学生还是应该学好学扎实理论知识,同时还应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不断地锻炼自己,学会将理论融于实际。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见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

以上就是在法院见习的情况。总之。我在见习期间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为我以后的学习和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法院实践报告 篇5

暑假期间,为响应学校号召,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法院领导及全体法官的较好评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践活动,源城区人民法院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将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融入到社会实践工作当中。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比较研究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二、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瓶颈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法院实践报告 篇6

法院实习假期实践报告

一、实习单位简介

本次实习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时服务中心进行,该中心成立于2009年,是某市协作整治黑恶势力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法院的临时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协作支持,执行维稳、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等职责。

二、实习期间的工作与体会

在中级法院临时服务中心,我主要负责命案案件的审判助理工作。在此期间,我所接触到的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案情复杂,对法律素养和判断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也带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和反思。

1. 学习了解刑事诉讼法律程序

在此次实践中,我深入学习了刑事诉讼程序相关法律知识并运用于案件审理之中。例如,对于侦查机关采集的证据,需要全面严格细致审查其证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证明的力度,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同时,在审判助理的工作职责中,我也帮助主审法官审查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开庭审理等多个方面的工作,让我认识到一个好的助理员需要承担多样化的工作,助力于分析纠错工作,取得从政策层面到诉讼程序上的充分优化。

2. 加强自我主张

在案件审理中,为了维护公正和法律权益,我需要与侦查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联系和交流,协助主审法官开展工作,行使工作职责。这过程中,我发现自己需要加强自我主张,学会不妥协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时也需要保证与各方的沟通联系及时、智慧和稳妥。

3. 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和观察力提升

从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我发现对法治建设的认识逐渐提升,我们不仅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还需要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社会稳定和国家法制作出一份力量。在工作中,我也掌握了一些比较实用的发现思路,例如察觉线索,积极发现问题,为全社会普及和推广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供有效渠道。此外,对法律领域的相关条款和法规也更加熟悉,对于一些复杂案件的分析判断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三、总结与感悟

通过在中级法院临时服务中心的实习,我颇有一些感悟和体会。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判断能力,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最好;另一方面,要保持本着对法律职业的热爱和敬畏态度,时刻谨记法律是公正的、公平的、有机统一的,所有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做到“不求回报,只求做到最好”。

总之,本次实习让我体验到了法律实践的真实性与复杂性,让我更加坚定了学习法律的初衷和目标,也给予了我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把这些感悟和体会付诸于实践,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院实践报告 篇7

书到用时方恨少。平常的学习虽然也经常看些案例之类的,但一旦进入角色,即发现自己所学的欠缺。当我从学校走入社会,才觉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静与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难体会到现实社会的惊涛骇浪。这也是我今后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法律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应有的生命力。

短短3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了,但它给我们的影响是深远的,真是收获很多,感触很深。我充分认识到了只有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活动之前应精心计划,尽量想的周全些,则后面就顺利些,毕竟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活动过程中对出现计划之外的情况应能够灵活而合理地进行调整;此类调查活动首先更应该取得当地领导的重视和群众的理解支持;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全任务。此次农村之行让我更深层地了解我们国家农村的基本情况。我们去的都是癌症高发之处,特别是涉县这个人口调整死亡率全国第一的地方。经调查当地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尽管当地有“十佳小康村”,也是工厂较多带来了经济效益,但也给当地环境带来了巨大污染。以前农民不得不饮用被污染的水,现在普遍已经打了深井,能够喝上清洁卫生的水。但各方面的许多因素仍使当地心血管疾病和癌症高发。有的家庭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国家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就医观念的改变,同时也提升了党和政府为民办事的形象,但仍有不少农民对这一政策不够了解。因次还应加大宣传教育,农村的环境卫生需要极大改善,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需极大提高。这也许才是我们公共卫生人员以后工作的一个极大挑战啊!我深知我们肩上的担子很重,任重而道远!因此现在学校阶段必须充分学好相关理论知识,充分武装自己的头脑,把握好社会实践和学校实习的机会,多积累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国家的公共卫生事业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让我们国家更加繁荣昌盛,人民都能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法院实践报告 篇8

首先,我想向为我们提供这次难能可贵的暑期法院实习的学校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和对我们学习和成长的关心,我们才能有这次与实践接触、与社会接轨的机会。同时,我想向所有为我在法院实习中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法院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做的帮助和努力。

作为90后的大学生,我们不再是温室里的花朵,不再被动地接受象牙塔里的知识,因为社会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会发展潮流的综合型人才。我们这次实习的初衷除了将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机会努力适应这个社会的需求。两年的理论学习终于迎来了一次实践的检验,虽然有点早,但我想我们都已经做好了准备。7月20日,我来到章丘市圣井法庭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涯。

既然是实地见习,那么对于我来说在业务方面自然会有不小的收获。听说有的同学在实习期间比较闲,基本没有什么可做的。我觉得和他们相比,我还是很幸运的,虽然实习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我接触的东西基本上却很全面,而且负责带我的实习指导老师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整理卷宗,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就会对各种卷宗的内容顺序有了把握,当确定没有问题时,我就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尽管这些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书记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解决我的问题,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这也使我更感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刚开始我就旁听了庭审,是关于一起婚约财产纠纷的。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氛围,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无不折射出审判的严肃和公正,几乎每次都能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因为以前没有全身心地完整旁听过一起案件,所以这次的庭审我认真听取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从庭前准备到给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到最后的生效,我都参与其中并且大有所获。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槛的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

我在学校没有接触过有关法律文书的写作,对相关知识也是比较陌生,这次实习我感触颇多。因为翻阅过以往的的卷宗,所以我对其中涉及的法律文书种类有大致的了解。在实习中,我看过法官们写的`判决书、调解书,也在指导老师们的指导下完成过判决书、调解书、合议庭笔录、案件审理报告、当事人申请执行书等的写作,这些都让我拥有小小的成就感,同时也让我对于法律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在法院,校对法律文书、打印、粘贴装订、盖章等工作都是每天必须要做的,而且一份判决书都是要打印十几份,并且有严格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大处到严谨的用语,小处到一个正确的标点符号都是不容出错的,如果出错还需要重新打印,但也正是这些才体现出法律的严谨和公平。此外,我们还要填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有时候一天就可能填写很多份,但要把这些事情反复做好的确不简单,这也能锻炼我们的耐心和写字的功夫。我很幸运,基本上大部分能够接触到的日常业务我都接触到了,而且就是这些看似平常琐碎的事情,才更能锻炼我们的能力,同时磨练我们的性格。

在这次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也明白了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更有针对性地去学习,这次实习让我收益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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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践报告(分享六篇)


一般而言,只有实践能克服经验的错误,在平日里的学习工作中,我们会经常用到报告。你是否在搜索报告的文案模板呢?希望这份"法院实践报告"能够对您的工作产生帮助,我们热烈欢迎您来到我们的网站阅读我们的内容!

法院实践报告【篇1】

法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xxxx年x月x日x月x日,我在xx县人民法院研究室进行了为期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得到了研究室xx主任、xxx同志的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研究室是负责调研、信息和宣传的部门。尽管该室不办理具体案件,但有着实务类调研文章多、信息量大的特点。在实践期间,我阅读了xx年四川省高院、南充市中院和xx县法院的工作简报、调研文章及各级法院的指导案例,并旁听了一些案例的审理。通过对这些信息、案例的了解和分析,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异。

一、不告不理的法院到主动出击的法院

当前,xx法院正结合全国司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解决执行积案和提高审判质量为工作重点。同时,结合xx实际,开展了帮助农村信用社回收贷款、解决涉农案件等专项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做法并不能从理论上得到很好的解释。

理论上讲,不告不理是法院的一项基本原则,法院始终应处于消极的地位。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如果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提起诉讼,法院便不享有管辖权。诉讼开始以后,办案法官同样应该处于消极地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确保诉讼公平。但在实践中,法院往往要服从经济建设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这与平日里理解的法院只服从法律有很大差异。如在帮助农信社回收贷款活动中,法院就曾与农信社一道发文,督促欠贷人尽快归还贷款。在一些涉农案件中,法院也尽可能提前介入,并积极为农民提供方便。这都是法院主动出击的表现。这些措施不能不说与某些法律理念相违背。但通过实践我发现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这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全社会没有形成一个法律共同体之前,法院通过其自身努力,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形象是法院工作方向的现实选择。因为,如果法院始终处于消极的地位,公众获得的司法服务减少,其进行司法活动的成本会增加,其进而会降低对法院的信任。

二、刑事审判有利于公诉方到有利于被告人

在刑事审判中,我们经常批驳法院和检察院一起审被告人,因为这违反了诉讼架构法院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地位平等。但通过旁听几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我发现这样的观念已被法院摒弃,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权利越来越受到法院的尊重。在xx法院审理的贾年祥强奸案中,尊重被告人的权利、限制公诉方的权力得到了很好体现。被告人贾年祥因涉嫌强奸一名10岁女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在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中,虽然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到了山上、沾有被告人精液和被害人血液的卫生纸、内容为被告人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的被害人陈述和医院证明被害人处女膜撕裂的诊断结论等证据,但被告人竭力否认其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并解释说其精液为早泄所致,被害人处女膜破裂是其用手指抠破。而公诉方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只是依据常理和被告人的积习推断其实施了强奸,据此指控被告人犯有强奸罪。最后,合议庭在评议中,通过对全案证据的综合评定,认为公诉方指控的证据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认定被告人强奸未遂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了法律保障。

三、教学中注重适用法律与实践中注重认定事实

社会实践期间内,我通过阅读法院的指导案例和旁听案件的审理,发现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并不象教学中的法律问题那么简单。教学中,我们只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提出自己适用法律的意见。而实践中,很多情况下事实都不清楚,我们需要对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审查来查明案件事实,这一过程是很需要技巧和耐心的。如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指导案例中,当事人双方向法院共提供了60多个证据,法院在审理中,对每个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了分析和评定。按理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这样的技能,但这恰恰是我们的弱项。教学中我们仅在《证据法学》一门学科中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并没有将其融合到其他法律的学习中,以至于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我们有些束手无策。因此,我建议在以后的教学中,少用教学案例,多用实践中的案例,以增强我们处理实务的能力。

本次社会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社会实践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院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

法院实践报告【篇2】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任务。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法院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实践不断完善自身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本篇文章将以“法院实践报告”为题,详细介绍法院各个层面的实践成果和进展。

首先,从司法制度改革的角度来看,法院通过推进审判公开、加强司法责任制等措施,建立起了一套科学完善的司法制度。审判公开允许公众参与审判,使审判程序更加公正透明;司法责任制则明确了法官的权力和责任,加强了司法行为的规范性。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使得司法机关的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和信任。

其次,法院在司法裁判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纷机制。对于一些非争议性案件,法院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充当了一个公正的调解人角色,帮助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这样既减轻了法院的负担,也提高了当事人的满意度,更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

第三,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注重社会化执行的实践运用。法院在执行前通过合理评估,选择适合的社会化执行方式,比如让犯罪分子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接受教育等。这样不仅可以对罪犯进行有效的改造,增加社会价值,还可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真正做到了“以罚代父”、“教育为本”。

此外,法院还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客观需求,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重要成果。通过建设和完善数字化法庭系统,打造出了一个能够实现远程视频庭审、在线办案的智能审判平台。这项创新使得案件处理效率大大提高,既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方便了当事人听证、辩护和诉讼材料的提交。

最后,法院在法官队伍建设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司法部门增加了法官的培训机会,提高了法官的综合能力,使他们更加具备解决复杂案件的能力。同时,法院还加大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年轻法官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环境。这样不仅可以保持法院队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也能够充分发挥年轻法官的创新和活力。

可以看出,法院实践报告中的各项举措都体现了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初心和使命。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法院不断完善自身,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法院将不断创新和进步,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

法院实践报告【篇3】

报告活动班级:高二八班

指导老师:赵顺

活动单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目的:1。了解法庭人员的组成

2、加深对我国法律的了解程度

三。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拥有明确的法律观念

时间:2016年2月22日

人员名单:程馨坝、陈乾杰、高梦瑶、刘欣悦、张笑萌、常晨光

米瑶、潘聪、王照富、裴晨洁、王雪珂、王智郅

杨建行闫恒**刘华田园

活动安排:1。在活动初期招募人员

2活动开始时召开会议,讨论活动相关事宜

三。2016年2月22日下午2:30,我们到达开封市中级中学

人民法院

4、大致下午4点半结束

5、写实践活动总结,心得体会

6、制作活动报告

活动过程

我们在此次活动之前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筹备期间,我们制订了有关活动的文件,对于法律的前期认识做到了普及、宣传的目的。在此次活动即将开始的时候,我们又打印了一份相关报告,这也体现了我们小组对于此次活动的重视程度,因为这是去国家机关,法院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神圣性,所以我们不敢怠慢此次活动,我们于是就进行了积极的准备,每个人多少都对法律有了一个基础的认识,为活动中法官的讲解提供了基础知识的铺垫。所以2016年2月22日下午2点

30:30,我们一行满怀期待地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刚进去

法院大门受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热烈欢迎

欢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我们和

法院的段法官见到了,她耐心地向我们解释

了有关法院的相关知识并且带领我们参观了一号审判庭,这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审判庭,我们也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与神圣。

之后我们在段法官的带领下进入了开封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在那里我们**了有关开封中院的辉煌历史与详细资料,并且与段法官展开交谈,段法官讲到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仔细去发

现。未成年人要树立和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来我们又到二审审判庭前就坐,张法官运用诙谐的语言和问答的方式大大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在问答中我们也对法律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也学会了一些防跟踪的技能。

在张法官的提议下,我们每个人

试穿法官的长袍,模拟法官的审判

现场,同学们的热情都很积极,这是

活动中最有意思的一部分。

最后,我们走出法庭,参观了维护正义的象征性动物法庭。就在这一点上,我们结束了这次非凡的法庭之旅。

活动收获

2016年2月22日,春意盎然,我们满怀期待的来到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在活动的最初,我们首先见到了有着法官妈妈称号的段法官,他非常亲切的带领我们参观了一号庭,进入一号庭,我们看见了庄严而神圣的审判席,她告诉我们一号庭通常处理民事案件并且告诉了我们,她是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在一号法庭上,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这是我们从未感受到的,法院不能践踏它。然后在法官妈妈的带领下进入了开封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我们了解到开封中院的光辉岁月、国家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以及开封法官的认真工作的态度,一切为民工作的态度。

随后段法官为我们讲述了一些案例,使我们的法律知识面进行了拓展,同时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在她对我们的讲解中我们认识到作为一个公民不仅要守法,还要知法懂法,不仅要明辨是非,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她尤其告诉我们要树立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且告诉我们应继承和发扬正能量,只有拥有正确良好的心态,我们才会避免走歧路。接下来我们遇见了一位张法官,他为我们普及了法律常识,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到法律的含义、意义、作用、形成过程,他用诙谐的语言和问答的方式与我们进行了交谈,在交谈的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法院的等级制度,等级分配的类型,在不同的案件中,不同等级的法院起到的作用也不同。在他的提议下,我们每位同学都穿上了法官的服装坐在审判长的位置感受了一次做法官的心情,最后他为我们讲述了如何

防范不法分子以及遇到不法分子时的自救方法,张法官的讲解使我们认识到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的重要性。最后,我们与法官一起参观了法庭的野兽:独角兽,并在法庭门口合影留念。

这次活动使我们每个人都受益匪浅,提高了我们法律思想的热情。

法律是庄严而神圣的,是不容践踏的,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准则,一旦违反准则,将带来的必然是法律无情的裁判。人间有情,法律无情,每个人的正当权益都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实施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是一个规定,是一条红线,人们不仅要明确红线的位置,更要明确红线的作用,这样才是真正建立起一个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

法院实践报告【篇4】

1.有时遇到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都是先进行调节。总会遇上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和具备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2.心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秉公司法,判决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3.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律处理案件。同时,在审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子,这就要求法官有非常广的知识面。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我感触颇深,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薄弱。一个标的为100多万的承包项目,承包人竟然没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最后发包人赖账,拒绝付款。我问他当时为什么没签,他说以前都没有签的。事后,书记员告诉我,像这种案件证据收集困难,虽有工人的证言,但证据力度太小,法官一般不予采纳,可以说胜率非常的低。我不禁感慨人心的险恶,更震惊人们的法律意识浅薄,他们虽然事后都会寻求帮助,但大多数都为时已晚。我想,中国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段意义非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成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

法院实践报告【篇5】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最突出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院实践报告【篇6】

在xx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有关领导和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7月26日起到8月26日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去法院实习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新奇的事,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在实习中我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因为对我们来说毕竟是一个陌生的环境,要学会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学会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实习中,我们要尽量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在实际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实习最主要的目的。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终于圆满结束了,之前迫不及待的想离开变为现在依依不舍的留念。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但真的让我学会了很多。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懂,到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装订卷宗的方法与技巧,如何打印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如何退费结算等。通知当事人来领传票,邮寄判决文书给当事人,处理相应的卷宗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我也能应付自如了。这种实战体验是在课堂上怎么也学不到的。通过实习,自己也庆幸对法院的基本流程有了个初步的认识,更让自己对今后的学习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法院实习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案子,真实生动的庭审比书上枯燥的案例分析更吸引了我。几乎是一有空我就去参加旁听,一个月下来也听了不少的庭审,也多多少少学到了些还未学到的知识,也体会到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被运用起来的满足感。有时庭审结束,跟审判员讨论起案子来,还能产生的共鸣,这着实提高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与兴趣。另外,通过庭审,我还发现了法官对案件的熟悉程度以及自身对案件的中立性决定了庭审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案件有清晰的思路和观点,不然到时对法官的提问一问三不知,增加败诉概率。通过平时的观察,也发现了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审判员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同时这些也是我要学习和借鉴的。

1.有时遇到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都是先进行调节。总会遇上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和具备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2.心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秉公司法,判决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3.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律处理案件。同时,在审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子,这就要求法官有非常广的知识面。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我感触颇深,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薄弱。一个标的为100多万的承包项目,承包人竟然没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最后发包人赖账,拒绝付款。我问他当时为什么没签,他说以前都没有签的。事后,书记员告诉我,像这种案件证据收集困难,虽有工人的证言,但证据力度太小,法官一般不予采纳,可以说胜率非常的低。我不禁感慨人心的险恶,更震惊人们的法律意识浅薄,他们虽然事后都会寻求帮助,但大多数都为时已晚。我想,中国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段意义非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成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

法律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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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践报告【篇1】

终于结束枯燥乏味的期末考试,迎来轻松开心的寒假生活,放假的心情犹如冬日里的阳光放出幸福温暖的光芒,带着高涨的热情,我来到肇庆市端州区司法局开始我的社会实践之旅。

放假伊始,我和同学一起开始为我们的实践做了准备工作,由于此次是去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实践,于是我们的前期工作是找了资料了解法律援助中心的相关信息,查看了《中国法律援助》、《广东法律援助》书籍,同时结合互联网算是初步了解到法援的一些内涵:“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服务维护权为己任。”法律援助制度,伴随着律师制度改革的大潮,走上我国法治发展的舞台,填补了我国法律制度的空白,它是在艰难中起步,创新中发展。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矢志不渝为穷人谋福利的奉献和创业精神,当然也了解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法。

前期准备工作已告一段落,让人期待已旧的社会实践正式开始,第一天,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刘律师接待我们,刘律师先是给我们介绍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常规工作包括:接见法律咨询的来访人员、电话咨询、还有要写一些法律文书如帮忙写代理词,起诉书等、还有整理案例卷宗等工作。

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刚开始是让我先熟悉一些相关的法律援助制度,这一天有很多人来访咨询法律问题,大多数是农民或是没钱打官司的平民百姓,当中还有一老妇人诉说其遇到的事情时流着眼泪,、看着她在不停地擦拭着泪水,只是感慨泪光背后那一段艰辛的人生历程。刘律师耐心地为她解答其所遇到的问题,并向她说明在法律上必须要有依据才能去打官司。从刘律师在为人民解忧的过程中,我也获得一些法律知识,第二天开始,刘律师让我们看以前的案例卷宗从中我了解到目前端州区的只要犯法事件是抢夺案,而违法犯法的人居多是外省来肇打工的未成年人,由于这些未成年人缺乏法律知识,于是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在这些案件中,我们总是要非常细致,耐心地去了解此类案件的来龙去脉,尽可能地争取给这些失足的未成年人一次该过自新的机会,正是由于法援的负责与努力,在过去的一年里,肇庆市端州区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取得很大的成就,力挽未成年人,为社会提供一个典型的模范作用。在这里我除了看到对社会负责的形象更是看到山量可爱的人性。

在法援的这段实践期间,我了解到从目前广东省来看,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特别是法律援助制度落实之后,更多的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援助就是为有理无钱的的人群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当前,农民工成为法援关注的焦点,他们当中多数是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是以体力劳动为主,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在这一点上法律援助中心则是尽可能地为农民工提供援助。

在这段实践的过程中,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咨询与法有关的事件,看着律师在为他们解决问题时,自己也获得相应的法律知识,感到欣喜的是发现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而且来咨询的人员多数是农民,老人等等,这表明我们在法律宣传方面特别是法援这一版块上做的非常好,是法制实施过程中可以借鉴的榜样。

同时,我除了在法援这边帮忙之外,还过去财务室那边帮忙整理档案,主要是把平时司法局的红头文件整理在档案袋里,再进行分类,分类的过程中要注意日期、编号、文件名称、页次,全宗号等目录的填写,接下来是要把这些文件相关内容输入电脑,这时要学会操作darmsXX档案文件管理系统软件,先是打开该软件输入user,password之后开始检索——档案管理——录入——输入相关内容——目录连续录入——保存就这样操作呢,同时也要把整理好的文件打印出来,这时的挑战是要处理打印机有时暂停的问题,于是尽量地利用所学的电脑知识帮忙解决,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少不了长辈,上级的指导,帮助。

以下我将对自己在该次实践过程中获益或是说领悟的一些道理,建议写出来:

一、在法援的工作过程中,让我明白在这项工作上要负责,要有耐心,爱心当然还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大一时所读的法律基础要多研究。

二、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就要问清楚,特别上法律的问题,他们都是有根据的东西,千万不能模糊地说过去,要严肃,认真,细致地对待。

三、在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的过程中,让我看到了是在学校里看不到的人间冷暖,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家庭分离,由于遗产分配不均导致母子反目成仇,由于信任老乡谁知却被骗了全部家当等等的情况频频发生,而对于身在校园里的莘莘学子却是很少听闻,对此我们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更应该学会关注民生,了解世情,多关心社会,多学点知识。

四、要学会多与长辈们沟通,因为他们毕竟是从事工作多年,在交谈的过程中可以让我们更深刻了解工作的内涵和其操作过程中应该怎样灵活地去处理遇到的问题。

五、作为一名大学生要摆好心态,不要自以为了不起,工作中你还是一个小孩子,必须学会吃苦耐劳,虚心向有经验的长辈学习。

六、工作中要有迫切的时间观念,上班要准时,下班要把工作处理完善,可别影响第二天的工作,一有时间要看与工作相关的资料。

七、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要学会礼貌待人。

八、要多参加下乡的普法工作。

这是我对自己在肇庆市端州区司法局进行社会实践所得出的总结。

法律实践报告【篇2】

法律科普实践报告

一、选题原因

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但大多数人对法律法规和司法制度的了解程度依然有限,经常出现“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况,造成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等案件的增多。而作为大众一员,我们有责任去了解法律常识,增强法律素养。本篇实践报告选取《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内容进行科普,旨在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减少和避免社会纠纷的发生。

二、主题分析

法律常识的普及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需要大众对基本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避免因“不懂法”而造成的误解和偏差。因此,“法律科普”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本文所选的主题不仅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还是为了让社会更加和谐,让人们不再为一些无谓的官司和纷争烦恼。

三、正文

1. 民事诉讼法科普

民事诉讼法是最重要的民事法律法规之一,规定了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程序,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诉讼标的、管辖和诉讼程序”,在涉及到一些官司的时候,我们要注意诉讼的主体,需要了解管辖权的划分标准,以及一些具体程序的细节,这样做不仅是避免在法律程序中犯错,也是一种法律意识的提高。

2. 刑事诉讼法科普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它规定了在我国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等程序中的各项规定。在今天的社会,因为一些原因,犯罪案件可能变得越来越多,理解刑事诉讼法是非常重要的。刑事诉讼法的最大特点是,它的主体不仅是个人,还包括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牢记“守法不犯法,立法不信法”的道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劳动法科普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法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它是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保障社会公正的重要工具。劳动法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在工作中,我们要讲究“公平原则”,对所有人要平等对待,并且根据不同的情形,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全体员工的权益。

四、总结

法律科普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提高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和法律素养,避免由于不懂法律造成的误解或矛盾,进而减少或避免因此造成的经济或社会纠纷。在今天的社会,科学合法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因此,不管是谁,都应该树立法治思想,不断学习和了解法律,使自己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

法律实践报告【篇3】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普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切实广泛地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也要强化服务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农村普法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从而真正使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其次,要进一步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及时有效地依法解决农村老大难等热点难点问题,让农民切身体验到法制的实际效果。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进一步激励农民群众沿着法制建设的路线走下去,并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这样有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再次,要积极探寻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为农村地区普法行动开创新的局面。一,要从改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观念着手,使农民群众愿意接受,乐于接受法律知识。在实际宣传过程中应采取农民群众最喜闻乐见、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紧紧地贴近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尽量使他们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二,要抓住普法的时机,针对不同的方式手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宣传法制应当避开农忙时节,并充分利用乡村市集或农民群众返乡赋闲这段时间进行。只有做到合理安排,才能真正有效做到从群众需要出发,服务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要丰富农村普法教育的内容,开创更为有效的教育形式及载体。在这一方面必须健全政府的服务职能,尽快将普法宣传纳入其公共服务职能当中去。同时也要将普法教育的内容与农村地区的最突出问题相联系相结合,例如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土地承认承包纠纷以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编写适合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这些地区免费发放。也可以充分利用市县等区域性的电视台、广播站等载体普及法制信息和基本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地区进行汇报演出,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的基础上,使得农村地区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当然也应当鼓励农民群众或是民间自觉自发的宣传活动,毕竟他们是最了解农村地区的一份子。

但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就是这个道理。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改善他们的法制观念就必须要有这样一个内因在起作用。在这样一个环节上,我们可以寻求的办法有两条。一是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即靠农村地区的企业就地转移劳动力或是向发达的城市地区输送。二是提高农民群众的劳动技能,为农民群众勤劳致富寻找新的出路。这就要求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农村行政或自治组织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有了这么两个手段,提高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再配合前三点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那么我国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水平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律实践报告【篇4】

一、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有幸参与了多次法律科普实践活动。这些活动旨在提高公众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这些活动,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技能,也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科普的重要性。

二、经验教训总结

1. 技能提升:在实践中,我发现自己在法律专业知识方面还存在不少盲区。例如,在解答公众咨询时,我曾因为对某些法律条款理解不深而给出不准确的解答。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必须始终保持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更新,以便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准确的法律服务。

2. 工作方法的调整:在科普活动中,我发现单纯的理论讲解很难引起公众的兴趣。为了使科普活动更具趣味性,我尝试引入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互动环节,使公众能够更加直观地理解法律知识。这一改变不仅提高了活动的趣味性,也增强了公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3. 沟通与协作的改进:在与其他组织合作举办科普活动时,我意识到有效的沟通与协作至关重要。只有充分了解合作方的需求和资源,才能实现活动的顺利开展。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我学会了更加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尊重他人的看法,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4. 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在活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如设备故障、参与者提问超出预料等。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我学会了冷静应对,迅速找到解决方案。例如,在设备出现问题时,我会迅速联系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同时调整活动流程,确保活动不受影响。

三、启示与展望

通过这次法律科普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 持续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庞大的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学习的热情和动力,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准确的法律服务。

2. 创新科普方式: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们获取信息方式的改变,传统的科普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公众的需求。我们应该积极探索新的科普方式,如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等平台进行法律知识传播,使科普活动更加贴近公众生活。

3. 加强合作与交流:法律科普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和努力。我们应该积极与其他组织、机构合作,共同举办科普活动,扩大影响力。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借鉴他们在法律科普方面的成功经验。

4.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面对突发状况时,我们应该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这需要我们平时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这次法律科普实践,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践行所学到的经验教训为推动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实践报告【篇5】

法律科普实践报告

【摘要】

法律科普实践活动作为普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旨在增进社会公众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知。本报告通过对近期开展的法律科普实践活动的调研和总结,分析了活动的主题选择、参与人群和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并为今后的法律科普实践活动提供了一些建议。

【正文】

一、引言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而公众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法治程度和公平正义的实现。为了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各级政府和法律机构广泛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科普实践活动。本报告旨在总结法律科普实践活动的特点和效果,并提出建议,以促进今后的法律科普实践活动的发展。

二、方法与过程

本次调研通过访谈法律科普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观察活动的场景和反馈,以及分析相关报告和数据等多种方法进行。总共参与了5个法律科普实践活动,涵盖了不同主题和人群。

三、主题选择

在法律科普实践活动的主题选择方面,应根据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来确定。例如,一次活动的主题是《婚姻法中的财产保护》,针对的是近年来频发的夫妻财产纠纷问题,受到了广大夫妻和律师的热烈关注。通过该主题的讲解和案例分析,参与者对夫妻财产的保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四、参与人群

法律科普实践活动是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因此,参与人群的覆盖面要尽可能广。在本次调研中,活动的参与人群包括普通市民、学生、律师等,他们在不同的法律科普实践活动中都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主题。例如,在一次面向学生的活动中,主题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讲座,引起了学生和教师的极大关注,并在学校内部引发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深入讨论。

五、效果分析

法律科普实践活动的效果是评估活动好坏的关键指标。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得出了以下几点结论:

1. 增进知识储备:参与者通过法律科普实践活动,了解了一些自己之前不熟悉或者误解的法律知识,有助于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

2. 缓解纠纷矛盾:某些法律科普实践活动以某个具体纠纷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法律专家的解读和分析,提供了参与者解决类似问题的方法和思路。这对于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具有积极意义。

3. 提高法治满意度:通过法律科普实践活动,公众对于法治的认同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增强了法律监督和法治意识。同时,也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六、建议与展望

根据实践活动的调研结果和效果分析,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1. 创新形式:法律科普实践活动可以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如在线微课、短视频等,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参与感。

2. 多元主题:活动的主题应更加多样化,既要关注热点问题,也要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尽量覆盖不同群体的关注点。

3. 持续跟进:不仅仅关注活动的宣传和开展,还要对参与者进行后续跟进,了解活动对于参与者的实际影响和改变,以及后续需求。

【结论】

通过对法律科普实践活动的调研和效果分析,得出了活动选题、参与人群和效果分析方面的重要结论。在今后的法律科普实践活动中,应继续保持创新、多元和持续跟进的原则,不断提升法律科普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法律实践报告【篇6】

作为一名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律知识的应用至关重要。通过参与法律岗位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力量和职业的责任。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在法律岗位实践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收获。

一、岗位背景:

我所参与的法律岗位是在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律师。该事务所主要涉及民商事诉讼、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司法务等领域,为公司、个人和非盈利组织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内容:

作为一名助理律师,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了解案件情况,协助律师撰写法律文件和合同,参与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与客户沟通,协助庭前和庭审工作等。同时,我还参与了一些法律研究项目,为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

三、实践经验:

3.1 案件分析和研究

在实践中,我学会了如何细致地分析案件,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和判例,以便为律师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我学会了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与具体的案件实际相结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并从中挖掘出各种可能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3.2 合同草拟和修改

作为一名助理律师,我有机会参与一些公司法务案件,撰写和修改相关的合同文件。通过与律师的密切合作,我学会了合同的条款设置、语言表达和审查标准等技巧。同时,我也了解到合同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重要性,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

3.3 庭前与庭审工作

我还有幸参与了一些庭前和庭审的工作,包括案件备忘录的撰写、证据收集和整理、与对方当事人和法院工作人员的沟通等。通过亲身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官对法律条款和证据的关注,以及律师在庭前与庭审中的作用和影响力。

四、收获与反思:

通过法律岗位实践,我不仅学到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也收获了宝贵的职业素养与个人成长。在实践中,我学会了合理分配时间和任务,提高了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并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行业的社会责任和法治意识。

同时,我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在实践中,我遇到了一些复杂的案件和困难的情况,有时候难免会感到手足无措。因此,我意识到在以后的学习和实践中,还需要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参与法律岗位的实践,我深入了解了法律行业的工作方式和职业发展的前景。通过与律师的密切合作和不断的学习,我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法律实践报告【篇7】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三)对清理现场过程中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重大财物损失,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最大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x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职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xx大学法律系和xxx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题目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xxx经贸有限公司、xxx建筑公司、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及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进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郭继魁与经贸有限公司、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xxx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xxx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然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xxx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xxx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x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6月7日原告与被告xxx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xxx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xxx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xxx,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x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xxx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正当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xxx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x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xxx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正当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以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固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题目,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正当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xxx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xxx签订的合同正当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xxx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xxx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xxx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正当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年6月7日,xxx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xxx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xxx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咳嗽谌〉谩渡唐贩肯(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9月xxx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xxx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治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xxx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xxx购买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xxx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企业团体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二期工程建社会实践是法律实践报告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往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xxx投递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xxx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xxx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xxx投递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题目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xxx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以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2、xxx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xxx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xxx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xxx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固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xxx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xxx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正当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以为,造成xxx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xxx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xxx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xxx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题目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xxx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以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xxx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xxx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与xxx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通过对本案的深进研究,我以为xxx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xxx的赔偿题目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建筑公司与第三人xxx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以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xxx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题目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把握;此外,我还结交了很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xx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xx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先容xx,使他们走近xx,了解xx。

法律实践报告【篇8】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践,时间是从20__年_月__日至_月__日。实践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实践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实践目的:通过实践,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和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践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并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思维;通过在派出所参与到具体的办案的过程中,熟悉公安机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其办案的法定程序和一般步骤,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

实践意义:这是我们即将走出校门,踏上社会的最后一次实践。作为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联系的桥梁,实践生活带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经验和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法学本生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在于我们能将那些书本上的知识在多大程度和深度上有一个全面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才是学习法律的我们所承载的使命。作为一名法律人,我珍惜每一次实践机会,把它们当作检验自身理论知识是否扎实的试金石;我在实践中也很注意个人法律素养的提高,学习如何为人处事,怎样提高个人的能力。

我实践的单位是我们镇上的派出所,来的第二天早上所长召集我们开了一个会议,主要是重新分派一下各自的任务。我们实践生由于刚来很多东西都不清楚,所长让我们在第一星期主要是观摩和学习所里的办事规程和熟悉所里的管理规定,并适应这里的生活和工作。

在这第一个星期里,我跟着已经来所里很久的实践生__学会了如何给前来办理身份证的群众照相,办身份证算是所里的一项主要工作了,相片的质量会决定群众们是否会拿到证件,我必须做好这项工作让他们满意。身份证图像的采集用的是公安系统的专用软件,照完相片之后要经过它的一系列处理,检测合格后才能上传到户籍室办理身份证。新手要掌握它的功能得花一些时间来练习,几经摸索我总算是熟悉了。终于我可以给前来的群众照相了,照出来的相片在经过处理后,传到户籍室那边,大部分都是很不错的,但也有少部分还存在小问题。经过多次调整后,我对该软件的使用已基本掌握,能过胜任照相一职。这是我来所里最先学会的一项工作,但它和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联系不太紧密。

接下来,我实践的任务就是如何询问当事人、证人以及如何制作询问笔.录。所里最那让人激动的时刻就是出警了,太具挑战性了,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半夜三更只要接到群众报警,刘警官都会带着我一起去处理。对于当事人有的需要带回来做笔.录,不管多么晚都要做个笔.录。每一次_警官在做笔.录的时候,我都在旁边学习,听他们如何提问,都问些什么问题,对不同的案件又该如何设计询问的问题,被询问者回答的纪录过程,以及该如何组织语言进行纪录,如何把握询问的重点和非重点,碰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该如何解决等等。这些都是对初生牛犊的考验,我相信通过认真学习和实践,我定能掌握这其中的学问。经过聆听多次询问,我已能够对不同的案件的提问方式了然于心,熟悉询问的程序,对于重点问题的把握以及如何按捺手印。如对一般案件的询问,首先要向当事人宣读或出示“行政权力义务告知书”,然后才开始,在询问过程中要问清其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等必要事项。如对打架斗殴性质的要重点问其谁先动手,用什么打对方,_了哪个部位,都有谁受伤;而对的证人的询问都要问清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在作证过程中告知其不要使用好像、推测、猜测等词。在核对完笔.录后,打出纸质文档给当事人查阅,在与当事人口述不一至的地方应立即修改,并在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的地方按捺上手印。在有经验的干警的指导下,我也对当事人作过几次询问事迹业钠兰凼亲芴迳戏瞎娣兑螅械挠糜镉行┎煌住N以谒婧蟮难使讨校欢系卦诟慕

短短的一个多月的实践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这一段实践时光,对我来说既充实又充满新鲜感和挑战性。在这段时间里,我学会了给办身份证的群众照证件相,帮所里完成上边分派的采集DNA样本和指纹的任务,接警和出警,询问当事人,制作各种案件的询问比笔.录。在和有经验的老警员一块处理警情时,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对于哪些问题应该由派出所处理,处理这些问题的程序,以及派出所做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对于哪些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的事项,如果群众向其派出所报案该怎么办等。我不仅仅知道该如何处理以上问题,同时也对对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经过这次实践,我学会了一些办公自动化的基本技能操作,对电脑办公软件的应用有了很好的掌握,更是明白了“电脑是三大生存技能之一”这句话所蕴含的深刻道理。

通过这次实践,让我进一步认识了公安,认识了社会,也认识到公安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实践中自己表现的反思,我我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深刻认识到:

在一个多月的实践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践我发现自己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知识倒是掌握了,但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素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

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他担负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的重任。作为有志于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人,培养良好的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职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这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第一,对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适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主要哪些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哪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使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地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我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很有帮助的。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实践报告【篇9】

法律科普实践报告

一、引言

法律是指一国或地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然而,由于法律文本晦涩难懂,普通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非常有限。为此,本文将从五个主题出发,向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知识,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主题一:宪法和法律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制度、各级政府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法律则是宪法的具体实施细则,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运用方式。宪法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必须符合宪法规定的原则和要求。

三、主题二:法律的分类和等级

法律根据不同的内容和效力可以分为很多类型。常见的法律分类有宪法、法典、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宪法、法典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具有较低的法律效力。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司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重要依据。

四、主题三:刑法知识

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行为所采取的惩罚性法律。它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罚。常见的犯罪行为有盗窃、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等。了解刑法知识,有助于我们正确对待法律和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五、主题四:劳动法律

劳动法涉及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责任。它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劳工权益保护、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内容。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保护劳动者权益。了解劳动法律,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六、主题五:婚姻法和家庭法

婚姻法和家庭法是规范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法律。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和离婚手续、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等。家庭法则保护儿童权益、赡养老人等。了解婚姻法和家庭法,有助于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七、结语

通过本次法律科普实践,我们对宪法、法律的关系、法律的分类和等级、刑法知识、劳动法律、婚姻法和家庭法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法律知识是我们履行法律义务、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希望通过这次实践活动,能够提高公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提升法治素养,共同建设一个公平、公正、法治的社会。

法律实践报告【篇10】

作为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我们学习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掌握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将所学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运作方式,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我的法律系实践报告。

首先,我参与了一桩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这起案件涉及一位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纠纷。调解过程中,我了解到了调解的重要性和技巧。通过倾听双方的诉求和观点,我帮助他们找到解决纠纷的共同点,并通过妥善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双方就部分争议内容达成了调解意向。通过这次实践,我不仅了解到法律解决纠纷的方式,还提升了自己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其次,我参与了一次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是法律系学生实践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我们可以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我参与的这次法律援助涉及一位残疾人的劳动合同纠纷。通过为他提供法律咨询、撰写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等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援助的意义以及法律学习的实践应用。这次实践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流程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最后,我还参与了一次模拟法庭辩论。模拟法庭辩论是法律系学生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辩论和论证能力。在这次模拟法庭辩论中,我扮演了原告律师的角色,为我的当事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通过与其他律师进行辩论和反驳的过程,我不仅加深了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的理解,还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思维进行有力的辩论。这次实践对我提高辩论和论证能力有着积极的影响。

总结起来,我的法律系实践报告涵盖了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和模拟法庭辩论三个方面。通过这些实践,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提升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将来的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在未来的实践中,我能够继续学习和成长,为法律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实践报告【篇11】

社会实践活动报

告敬老院之行

学院:国际商学院

班级:市场营销专业10470班

指导教师:费卫

组长:组员:

组长****:**

邮箱 敬老院之行

一、小组活动前期准备

一实践总述

(1)实践主题

增强道德修养关爱弱势群体”

(2)实践目的

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走向社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关心社会发展和社会问题。

1.通过社会实践,增加我们的个人阅历,使我们能更加深入的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高自我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社会实践可以说是自我的一次挑战,是自我能力的一次提升,是我们真正步入社会,真正服务社会前的一次演练,提高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创新能力和理论转化为实际的能力。

三。通过社会实践的平台,让更多的人关注和关爱身边的弱势群体。

(3)实践可行性分析

1您可以联系附近的敬老院,方便安排活动场地;

2交通便利,与我校爱心俱乐部共事安全;

三。活动所需经费不多,受经费限制。

二实践内容

(1)实践时间

2010.12.04 7:30-10:30

(2)实践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百家湖敬老院

(3)小组成员

(4)实践内容

1抚慰疗养院的老人,与他们交谈,带来精神上的慰藉;

2为老人表演小节目,给老人带来欢乐。

二、小组活动流程

12月4日上午7:30,小组成员和爱情协会的成员聚集在我们学校的大门口。所有的成员都到了之后,他们乘公共汽车去了百家湖敬老院。在工作人员的热情领导下,他们开始了第一天的活动。

看到我们来,老人们很高兴。老人家们都很健谈,有些老人还高兴地唱起革命歌和我们一起互动,然后我们和老人家一起照相留影,有些老人们还摆出姿势让我们照相,笑得合不拢嘴。最后,在我们集中的合唱中,我们结束了这次活动。

临别时,有一些老人不愿意送我们走。虽然有一丝淡淡的伤感,但我们和老人们约定,来年还要过来,为他们平静的生活增添一丝精彩,奉上我们的一片孝心!

至此,所有活动都圆满完成,我们的组员们在这个我们留下汗水和笑声的地方合影留念。虽然只有几个小时,但真的学到了很多。我真诚地希望这里的老人们能过上充实、祥和的生活。

(图为集体实践活动合影)

三、小组个人总结

敬老院活动感想

第一次回家的老人家没有想象中的沮丧和悲伤,阳光明媚的人们的心是温暖的。可爱的老人们也很放松,我们欢笑,充满沧桑却没有想象中的悲伤。慈祥的爷爷奶奶热情的拉着我们的手,对我们诉说着他们开心的事情,从他们的言语中,我没有听到他们对儿女的抱怨,他们只是一味的说着儿女的好,回忆着往昔的欢乐时光,看到他们微笑的脸庞,我从心底里感到欣慰。

我们给他们唱歌有的还跳起舞来,爽朗的笑声也是一波波回响在充满阳光的室内。10:30时,爷爷奶奶便要准备去吃午饭了,我们与他们依依不舍的道别,没有悲伤,大家始终都笑着。

这次活动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让我想起了我的中年爷爷奶奶,突然觉得他们很想念。虽然养老院的老人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悲伤,但我知道那些都是隐藏在他们微笑背后的。不管将来怎样,我都不会将我父母送入那华丽的牢笼之中。

通过这次的活动,启发了我们在公益活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所有这些让我们体会到老一辈的孤独和幸福。在这个时代,我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缺乏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价。

而这次的集体公益活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这次活动的光荣感。

敬老院活动感想

大学第一次社会实践是去百家湖疗养院。我在这次活动中感受到了很多。

在印象中,敬老院是一群孤独的老人的聚集地,是一个缺少欢乐关爱的地方,然而这一次去敬老院便彻底的改变了我狭义的认识。

阳光温暖着每一个角落,照耀着每一张充满沧桑却又充满善良和微笑的脸,如此美丽和幸福。在与老人们的交谈中,我没有感到一丝对孩子的怨恨,而是从言语中了解了他们对孩子的理解。老人们精力充沛,精神饱满。他们还自己洗衣服,打水,打扫房间。我为这个懒惰的人感到羞耻。

在这次体验中,我不仅学会了许多为人子女所需的孝道,更明白了人老心不老同样获得快乐潇洒的道理。也希望因种种原因而无法亲自照顾父母的人们能多抽时间陪陪他们,让父母拥有一个安详快乐的晚年,不要让父母对儿女一生的牵挂缠绕着他们。在夕阳无限好的黄昏,看着父母慈爱的双眸,道一声“爸妈,辛苦了”!

同时,这次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让我们明白学会独立的重要性。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更多的爱。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锻炼我们各方面的能力,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丰富我们的大学生活。

敬老院活动感想

作为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我总是缺少一些东西。我总是呆在安静的象牙塔里,做一些天真的事情。今天,我有幸跟随大家来到百家湖敬老院,心中起伏不断,有点顾虑会不会又是千篇一律的活动,形式一下。然而,几个小时后,这种无知的担忧影响了云端,这的确实一段爱情之旅,也是心灵的洗礼。

在潜意识里,养老院对许多老人来说是一个华丽的笼子。里面的老人们或许生活得很舒适,吃饱住暖,但内心一定很孤寂,郁郁寡欢。然而,这一次,这个活动彻底颠覆了我之前的自以为是的认知。

敬老院里有专门表演才艺的娱乐厅,老人们可以随时欣赏和表扬才艺,闲暇时还可以结伴逛街遛弯儿。我们总以为养老院的老人是被子女遗弃的穷人,其实他们和我们一样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我以为对老人们来说,送他们来敬老院的儿女们是他们的死穴,提不得,碰不得。

然而,这“死穴”却恰恰是老人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儿女的成长,成家,立业,老人们述说了很多,唯独没有对子女送他们来敬老院的埋怨,取而代之的是对儿女的诸多理解,谁说应老远的老人们生活不开心,他们也可以很阳光很可爱!

这次组织活动让我明白,敬老不仅可以造福社会,而且可以陶冶情操,美化心灵。为了公共利益,我们也应该自愿参加这样的活动,因为这是我们大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点。

敬老院活动感想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加强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于是我们以实际行动为老人家送温暖、献爱心,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力量。

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疗养院。进了门,老人们都很热情的欢迎我们的到来,我们也被此时的场景所感染。我们和老人们聊天,帮老人打水,听老人讲自己的过去,也与老人分享自己的校园生活,还为老人们表演了小节目呢!

让这些独居的老人们再次露出幸福的笑容。在笑声中,我们离开了疗养院。让老人安享晚年,是每个孩子的责任,也是社会责任。

我衷心希望老人们长寿,晚年幸福。

通过这次跟老人家的聊天,是我们明白的很多,明白到他们过去的经历,明白他们的辛劳,明白他们对他们儿女的记盼,更明白他们对我们的希望。

老人,是需要我们关心的一个弱势群体,我们应该不懈努力的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报答他们曾经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也将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继续更好的传承下来。

敬老院活动感想

这应该是一个正常的星期天早上。按照惯例,每个人都要睡到十点,然后收拾行李去吃晚饭。但是今天却是不平凡的一天,我们居然在七点前就都起床了,这确实是一大“壮举”,尽管大家都是睡眼惺忪的,但想到一会儿要去敬老院做义工,大家还是很兴奋的,一路上都是欢声笑语。

去之前,我曾想象过敬老院的样子,几间古老的房子,有一个种满参天大树和花草的幽静的院子,阳光照在门前的石阶上,爷爷奶奶坐在门前的椅子上晒着冬日的太阳……但今天当我到达那时才发现那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用一样。一幢三层现代建筑,镶着洁净的透明玻璃,绿色的屋顶,空旷的庭院,老人们靠墙而坐,唯一与我想象的场景相似的大概就是老人们确实在晒太阳,经过领队的分组后,我们走进了今天我们工作的房子,我和我们小组的另外三个人来到了一个奶奶的房间。奶奶看到我们很开心,她一直很开心地笑,让我们坐下来。

奶奶和我们交谈中对我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世上只有妈妈好,在妈妈的怀中像块宝”,尽管我们不怎么听得懂奶奶的方言,但是这句话我们听得真切,也是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平时我们说起这句话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听着奶奶说起她刚爬时就失去母亲,由自己尚且年幼的姐姐抚养大,稍大点时唯一的哥哥由于参加八路军牺牲的时候,我的心不能不为她的遭遇动容。当奶奶不知第几次又说到这句话时,我清楚地看见了她红了眼睛,眼泪在她由于岁月而深陷的眼眶里打转。

其实奶奶总是谈起这句话,我能明白她其实很想她的孩子,她不停地重复这句话为的不过就是想让她的孩子明白这句话的意义。我想如果可以让她选择的话,她宁愿天天帮孩子做家务来换取呆在孩子身边的机会,而不是呆在有人服侍的敬老院里,就算敬老院再好再舒适,毕竟少了些许亲人的味道。

这让我想起了我姐姐在活动前说过的话:不要问老人和他们的孩子。不管老人们是因为何原因来到敬老院,孩子都会是他们的一块心病,他们被孩子送到这里,无论他们找多少原因来安慰自己,他们都很清楚自己已成为了累赘,现在被抛弃了。

那位奶奶除了让我们要对妈妈好外,还格外叮咛我们要好好学习。奶奶说的话总是让我想起妈妈。在我上大学之前,我每天都能见到她,听她和我说话,和她吵架。而现在自己一个人,只能通过**联系,好几个星期才能讲半个小时的话,想念也像水草一般在心间蔓延。

独自在外的三个多月,让我终于明白了家的重要,明白了爸妈对我的关爱,也因为我明白了这些,我真的很不理解那些把自己父母送到敬老院的人,无论父母有什么过错,他们也不该因为父母年纪大了,成为了他们生活的拖累而把他们丢弃在敬老院,他们连为人的基本准则都失去了。

当他们年幼的时候,是父母含辛茹苦地供他们吃穿住,每天为他们的生活学习奔波劳累,而当时间之轮碾过,他们因为害怕被拖累而选择了逃避责任,将父母送进那看似温暖,实际总透着寒气的地方。从小到大,我从没有看到身边的人有过相同的举动,在我的观念里,孩子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是天经地义的,为父母养老送终并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而是一件很平凡的事。真希望那些人能够早点明白老人们对家的依赖,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再去后悔。

想起学姐告诫我们的话:不要对老人做任何承诺,不要和他们说下次你还会来看他们,因为如果你做不到,他们会很伤心地。这些老人们比那些儿孙绕膝的老人们要脆弱很多,他们的心已经连一点点失望都已无法承受,所以他们都选择让自己过得开心点,避免那些令他们伤心地话题。

虽然和老人们在一起不过是短短的几个小时,但我学到的不只是短短的两句话能说清楚地,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去关心老人,去多和他们谈天,更希望老人们的孩子能明白老人更愿意呆在他们身边,希望子女们能把老人们接回家去住。

敬老院活动感想

最新法院实践报告集合4篇


当我们完成任务后,必须写报告以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报告的目的包括:汇报工作情况、反映现状、提出建议和回答上级机构的询问。在开始写报告之前,可以先参考一些报告范文。今天,本文作者将深入剖析“法院实践报告”,供读者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法院实践报告 篇1

实习单位:××××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实习人:×××大学法学系×级×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20xx年×月,我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参加了有生以来第一次专业实践。在此次实习中,我具体参加了多次执行工作、参与了大量案件卷宗的整理、现场旁听了一些案件。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两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注意将自己的理论基础与实习实践相结合,实习结束时获得了较好的评价。×月×日,我们全体参加实习的学生,在系主任×老师、×老师、辅导员×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实习地点,我被分到××××人民法院。在中院,我们一行人受到了热情的接待。简短而务实的小会过后,我们被分到不同的部门进行实习。我被分到了执行局执行一庭。开始我对此事心怀忐忑的,一方面是因为,早先我对实习的设想和听到的介绍都是关于在民庭、刑庭、行政庭等接触实际案情,我不知道来到执行庭应该做些什么;另一方面是因为,曾经听专业课老师说过执行过程中遭遇暴力反抗的事例,心中不安。几经周折我终于于中午时分到达了执行一庭,认识了执行一庭庭长×庭长,×庭长是位优秀的公务员,也是位慈祥而和蔼的长者,像一位引路导师,在实习过程中给了我很多的帮助和关怀,平时我跟随书记员××进行实习、学习。

执行庭的工作很是琐碎,其程度又以执行一庭为最,用书记员们的话说就是忙的时候忙死,闲的时候闲死。开始的两天我只是接触了一些零散的材料、跟随执行队伍前往执行,由于对执行领域的不了解,我觉得很新奇,也有很多疑问,这些疑问都得到了很耐心的解答,我开始期待日后更多的具体实习和学习。无事的时候,我通过翻阅卷案例、合议庭笔录等材料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我希望通过实习能了解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房产管理局、国体资源局,进行查封工作。

执行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整理卷宗,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书记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因为执行一庭直接处理的案件很少,经过×庭长的同意,我和一同在执行庭实习的另外两名同学来到中院审判庭,旁观了几起案件,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其中一期杀人案我至今记忆犹新。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与我们年纪相仿的90后,是一对情侣,因口角而杀人,原告席上被害人的母亲、旁听席上被告人的亲人几次忍不住伤心哭泣,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执行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帮人要钱的案子,每天都是要账、查封。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执行一庭的法官、书记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四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学习一半,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要感谢我们院系的各位领导、×××人民法院,因为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执行一庭的所有前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帮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帮助。

法院实践报告 篇2

一、实习时间

20_年2月15日至20_年5月15日

二、实习单位

__省__法院

三、实习目的

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从考研起算,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实习开阔眼界,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内容

我的专业方向是刑法学,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山东省__法院刑事审判庭,主要的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对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合议、整理装订案卷、参加二审开庭、书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

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其中以记录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备相当好的归纳和判断能力,要抓住合议的重点,准确地运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知识的检验。通过记录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建议,有些重要的案件还会让庭长参加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决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书写判决书的过程中要查阅一审提供的卷宗、二审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公诉人意见书、辩护人辩护词等材料,在整体上把握案件的事实和案情关键,针对被告和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充分合理的驳回或者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说明理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写判决书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

五、实习之我见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习,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悲痛欲绝,我的心里十分难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免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律人,学习无处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六、总结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够真正的了解,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难免会有偏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通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时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

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是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会铭记在心。

法院实践报告 篇3

白驹过隙,一转眼,我们已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暑假,这也就意味着再等到新学期开始我们可就是学长学姐了,让我不得不再次感慨时间飞逝,是啊,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还是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而已,准备用整个暑假的时间把高中三年的压抑释放出来,而现在已然是一名大学生一年有余了(当然,如果按开学时间来算自然是不到一年),弄不清是什么时候褪去的“新生”的外衣,但是这会儿却颇有一种“老生”的滋味。仿佛一切都在一夜之间变老,让人猝不及防。 来不及多多回忆大一的生活,暑假伊始我就投入到另一种生活当中去了,说是辛劳却也充实,说是疲惫却也会觉得那是一种享受,是啊,付出劳动后并有所得,心总是会感到些许欣慰吧!

这次社会实践,虽然没有工资,但我收获的是比金钱更加有价值的精神财富和在以后人生中受用终生的技能、经验。我的思维方式也有了一些改变,能够用更加成熟和理智的目光看待世界。 大家知道,社会实践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增加阅历的有效途径;说的大一点就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想每一次实践都是我们在思想上,行为上一个成长的过程。既然是成长那就一定会有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孟子曾经曰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参加实践的人大都没有工资,但是实际上我们已经融入到那个集体中去了。

无论我们做了什么工作,或多或少的都能提高一个人的内在与外在的能力,并且可以深切体会劳动者的艰辛。在社会实践中挥汗如雨的过程恰恰就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其实我想在实践中所做的这些事,不光说明我们双手的勤劳,更主要的是体现了一种积极踏实做人的心态。 除此之外,让我感触良深的一点就是人际交往。人与人的关系是那样微妙,难以让人捉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跟不同人打交道,当然有不同的技巧,不能一概而论。

然而又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要尊重他人,理解他人。我们不能总想着改变别人,因为那样往往无济于事,我们更应该去做的是学会适应别人,学会与人合作。 在记录下社会实践的感想时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难道对这个世界有了和从前不一样的认识就说明我长大了吗?这也许就是空想家和实践家的区别吧。改变观念只是第一步,最重要,最困难,也是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是用实践证明自己的想法,在不断实践中完善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吧!

在这20多天里,我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文员。在这个过程里,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文员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

暑假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由于我所工作的地方是检察院,所以我刚开始的工作并不忙,没有感觉到很累。只是每天都要守在电话和电脑旁边,接电话,在电脑上整理档案,制作一些简单的报表```很耗时间,第一天就因为坐了一天腰酸背痛的。但是过了几天就稍有点习惯了,每天向我同一个办公室的阿姨学习一些办公知识。刚步入工作岗位,才发现自己有很多都不懂的。现在在办公室,有闲的时候就会看一些案卷档案。

在这短短20天中,曾有几次想过不干了。也许我是刚开始工作,有时受不了同事和上面给的“气”, 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就想辞职再重新换个工作得了。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再换个工作也是的,在别人手底下工作不都是这样么?刚开始。就应该踏踏实实的干好自己的工作,毕竟又没有工作经验,现在有机会了就要从各方面锻炼自己。不然,以后干什么都会干不好的。我现在的工作,相比其他人来说环境挺不错的了,也不是和其他人比,工作也不是很难,很容易进入工作,关键是学习对人怎么说话、态度及其处事。

由于经验少,我现在这方面还有欠缺。现在才明白,在校做一名学生,是多么的好啊!早晚要工作,早晚要步入社会,早晚要面对这些避免不了的事。所以,现在我很珍惜学习的机会,多学一点总比没有学的好,花同样的时间,还不如多学,对以后择业会有很大的帮助。

我现在没别的什么奢求,现在当然是把磨练自己放在第一位,更何况现在的待遇还不错。在这20多天中,我学到了一些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即使都明白的事,可是刚开始有时还做不好。现在做事,不仅要持有需心求教的态度,还要懂得取长补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忍”了也就是坚持不懈。现在,我工作的时间虽然不久,可是我发现自己真的变了点,会比以前为人处事了。

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针对文员这个职位的特点,具体到挫折时,不妨从调整心态来舒解压力,面对挫折。遇到挫折时应进行冷静分析,从客观、主观、目标、环境、条件等方面,找出受挫的原因,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树立一个辩证的挫折观,经常保持自信和乐观的态度,要认识到正是挫折和教训才使我们变得聪明和成熟,正是失败本身才最终造就了成功。

学会自我宽慰,能容忍挫折,要心怀坦荡,情绪乐观,发奋图强。善于化压力为动力,改变内心的压抑状态,以求身心的轻松,重新争取成功,从而让目光面向未来。复印、接电话、做销售表等文员工作我都基本熟练。文员管理的准确性是指正确体现政策,正确表达领导意图,正确地办文办事,言行有分寸,文字能达意。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领导工作的准备性。

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涉及的方面很多,简要地说,就是:办文要准,办事要稳,情况要实,主意要慎。而要做到这些,必须态度认真,作风过细,不能疏忽大意,不能马虎潦草。比如说每天都要整理一些来访信件,有人打来电话反应的问题,记下这些东西时,用词要准确,抄写要认真,校对要仔细,力求每一个环节都不发生差错。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酿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在工作的这20多天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也许是实习日子短和我并非文员专业的关系,对文员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但时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文员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文员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文员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

法院实践报告 篇4

实践单位:澧县人民法院

实践时间:20xx.01.30——20xx.02.14

姓名:xxx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

时间过得真快,两周的社会实践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社会实践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社会实践生活有些怀念。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澧县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本次社会实践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一、社会实践目的

本次社会实践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社会实践单位及岗位介绍

本次社会实践的单位是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澧县人民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澧县人民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本次社会实践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四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四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民总》《债权法》等。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在社会实践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由于社会实践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没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三、社会实践内容及过程

本次社会实践,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1、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社会实践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这种整理工作对于我这个社会实践生而言并非易事,因为不是所有卷宗里资料都想以上所说的那样详细而又简单,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东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总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书记员们询问,还好她们都很耐心而又细致的为我讲解。当然有些时候,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向她们询问的时候她们也会不知所措,毕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并且从事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我们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编页码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脑子的事情,只要小学数学过关了就能胜任,所以其间也没遇到什么问题。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也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根据之前编的序和排的页码,将信息综合之后填在目录表上就行了。当我将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分开写了之后,遭到了书记员之一的反对,她说两个应该写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诉她说,调解笔录是法院在当事人之间主持调解时的记录,应该属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调解书虽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但是那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说成是契约,其一旦成立在当事人之间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时的后续权利。在我不很专业但是听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下,并且在她向比较有资历的书记员的咨询下,她采取了将两者分开写的方式。其实这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有了两方面的启发:第一,法学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体系,其在实务工作中对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第二,现实中,基层法院大多数书记员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过专业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运行更加的专业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如果一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工作领域所涉及的知识没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话,那么他的工作必将是盲目而又危险的。对于扫描卷宗,我想这也是一项比较轻松地工作,机械的将一页页的资料放到扫描仪里,等扫完后再将它们取出来订上。虽然很无聊,但是依然会有收获,因为这样就可以再次确定案卷整理的顺序,所以说两者应该是互补的。

2、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四、社会实践总结与体会

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系列14篇


对于“基层法院实践报告”这个话题我们觉得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热烈欢迎参考这些资料愿你成功迈向更好的自己。按理说,经历过总有感悟和收获,为了更好的完成下一项工作。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报告是上级机关决策指导和协调工作的依据。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

法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xxxx年x月x日x月x日,我在xx县人民法院研究室进行了为期7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得到了研究室xx主任、xxx同志的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研究室是负责调研、信息和宣传的部门。尽管该室不办理具体案件,但有着实务类调研文章多、信息量大的特点。在实践期间,我阅读了xx年四川省高院、南充市中院和xx县法院的工作简报、调研文章及各级法院的指导案例,并旁听了一些案例的审理。通过对这些信息、案例的了解和分析,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异。

一、不告不理的法院到主动出击的法院

当前,xx法院正结合全国司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解决执行积案和提高审判质量为工作重点。同时,结合xx实际,开展了帮助农村信用社回收贷款、解决涉农案件等专项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做法并不能从理论上得到很好的解释。

理论上讲,不告不理是法院的一项基本原则,法院始终应处于消极的地位。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如果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提起诉讼,法院便不享有管辖权。诉讼开始以后,办案法官同样应该处于消极地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确保诉讼公平。但在实践中,法院往往要服从经济建设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这与平日里理解的法院只服从法律有很大差异。如在帮助农信社回收贷款活动中,法院就曾与农信社一道发文,督促欠贷人尽快归还贷款。在一些涉农案件中,法院也尽可能提前介入,并积极为农民提供方便。这都是法院主动出击的表现。这些措施不能不说与某些法律理念相违背。但通过实践我发现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这巨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全社会没有形成一个法律共同体之前,法院通过其自身努力,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进而在全社会树立公正与效率的形象是法院工作方向的现实选择。因为,如果法院始终处于消极的地位,公众获得的司法服务减少,其进行司法活动的成本会增加,其进而会降低对法院的信任。

二、刑事审判有利于公诉方到有利于被告人

在刑事审判中,我们经常批驳法院和检察院一起审被告人,因为这违反了诉讼架构法院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地位平等。但通过旁听几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我发现这样的观念已被法院摒弃,辩护人和被告人的权利越来越受到法院的尊重。在xx法院审理的贾年祥强奸案中,尊重被告人的权利、限制公诉方的权力得到了很好体现。被告人贾年祥因涉嫌强奸一名10岁女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在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中,虽然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到了山上、沾有被告人精液和被害人血液的卫生纸、内容为被告人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的被害人陈述和医院证明被害人处女膜撕裂的诊断结论等证据,但被告人竭力否认其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并解释说其精液为早泄所致,被害人处女膜破裂是其用手指抠破。而公诉方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有两阴接触,只是依据常理和被告人的积习推断其实施了强奸,据此指控被告人犯有强奸罪。最后,合议庭在评议中,通过对全案证据的综合评定,认为公诉方指控的证据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认定被告人强奸未遂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了法律保障。

三、教学中注重适用法律与实践中注重认定事实

社会实践期间内,我通过阅读法院的指导案例和旁听案件的审理,发现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并不象教学中的法律问题那么简单。教学中,我们只是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提出自己适用法律的意见。而实践中,很多情况下事实都不清楚,我们需要对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审查来查明案件事实,这一过程是很需要技巧和耐心的。如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个指导案例中,当事人双方向法院共提供了60多个证据,法院在审理中,对每个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予以了分析和评定。按理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这样的技能,但这恰恰是我们的弱项。教学中我们仅在《证据法学》一门学科中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并没有将其融合到其他法律的学习中,以至于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我们有些束手无策。因此,我建议在以后的教学中,少用教学案例,多用实践中的案例,以增强我们处理实务的能力。

本次社会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社会实践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院的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2】

xx区人民法院

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主题实践活动自查自纠梳理报告

按照《***市政法机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实际于2011年4月10日下发了《xx区人民法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方案》,要求全院上下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和整改。通过各科室、全院的自查自纠,总结本次活动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理想信念方面。一些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认识不深,宗旨意识不强,司法为民理念不够强烈。没有很好地把握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队伍建设方面。法官队伍司法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个别法官适用法律、认定事实、驾驭庭审、撰写文书的水平不高,具有深厚法学功底、善于总结经验、有感召力的高水平法官不多;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但执行力度不够;对法官和工作人员的评价不科学、不规范。

3、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虽然我们履行审判职能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但是我们在集中审判资源,紧紧围绕xx区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主动融入、主动对接,高质量高效率地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方面还有差距。虽然我们为人民群众采取了很多司法措施,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四、班子建设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只求和气,相互之间批评、提醒少。工作思路创新不够,按习惯办事。新时期法院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不广泛,方法不多。

针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一、抓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加强以公正、廉洁、为民为内容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核心价值观内涵和根本要求,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法院、法官的根本要求、行为准则和根本目标,切实把司法权力**于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于人民三者统一起来,使各项工作更加有利于推进党的事业、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实施宪法法律。

二是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法院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把各项工作置于大局中去思考,使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三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

真正把重民生、排民优、解民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使各项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二、抓审判,忠实履行职能。紧紧围绕实践活动主题,全面加强试点实施工作。一是坚持深入企业、学校、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把握企业矛盾和纠纷的新类型、新特点,建立法院与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了解司法需求,畅通诉求通道,创新服务方式。

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二是坚持送法上门,化解风险。针对企业、学校、社区的司法需求,组织法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帮助各方当事人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加强诉前调解,减轻诉累。针对诉讼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农村信用社法律缺失,开展普法教育,发放普法宣传单,提出司法建议,增强企业法律意识,降低经营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便于诉讼。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应当当场审查,当场立案。要开辟紧急诉讼渠道,对需要紧急立案、证据保全、诉讼保全的案件优先处理,尽快办理特殊案件。同时,要积极探索预约备案、上门备案、网上备案等便民措施。

对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减、免、缓措施。四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要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管理,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执行工作的新突破。五是抓好错案责任落实。加强案件评议、监督、分析、旁白活动,按照市法院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人的责任;六是加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与监督,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法官行为规范》,加强制度执**况的检查和落实。

要在去年量刑规范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调查总结,实现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化、制度化。七是立足岗位,拓展审判职能。坚持在青少年预防犯罪、普法和综合治理工作中,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争创新佳绩。

三、抓管理,推动自我发展。要着力解决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注重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是优化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认真做好审判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讨论通过了《xx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通过科学考评,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二是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三是规范分类管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团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选拔任用管理,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权利。五是畅通信访举报通道。我院在纪检监察室设立了举报录音**、信访接待**,在立案大厅对全院干警信息进行公示,每周五上午纪检监察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以便群众来电来访,院领导和干警及时听到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的处理好紧急突发事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落实司法为民。

四、抓廉政,促进作风好转。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全院政治教育计划和上级开展的各项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持不懈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

二是实行廉政建设“双保险”。各科室负责人和医院领导公开做出履行岗位职责的服务承诺。实行院长与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双保险”,细化廉政责任,确保党风廉政。

党组书记作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与3名分管院领导、2名专职委员和12个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在编干警44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保证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落实《廉政准则》、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管好配偶和子女,公正廉洁执法,努力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五、抓党建,激发队伍活力。加强党总支、支部建设,落实党课、党日、会议、党的组织生活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帮助干警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思想工作,激发干警工作的动力、潜力和活力。

进一步发挥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符合法院特点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陶冶党员干部及全院干警情操。以开展争当学习型、专家型、诚实型、干净型、服务型等“五型”法官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全体法官成为勤奋学习、钻研业务、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典范。让想做事、能做事、成功做事的同志有机会施展才华,在努力中获得、发展、进步。

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活动中,通过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进一步推动我院审判事业向纵深发展,以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3】

报告活动班级:高二八班

指导老师:赵顺

活动单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目的:1。了解法庭人员的组成

2、加深对我国法律的了解程度

三。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拥有明确的法律观念

时间:2016年2月22日

人员名单:程馨坝、陈乾杰、高梦瑶、刘欣悦、张笑萌、常晨光

米瑶、潘聪、王照富、裴晨洁、王雪珂、王智郅

杨建行闫恒**刘华田园

活动安排:1。在活动初期招募人员

2活动开始时召开会议,讨论活动相关事宜

三。2016年2月22日下午2:30,我们到达开封市中级中学

人民法院

4、大致下午4点半结束

5、写实践活动总结,心得体会

6、制作活动报告

活动过程

我们在此次活动之前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筹备期间,我们制订了有关活动的文件,对于法律的前期认识做到了普及、宣传的目的。在此次活动即将开始的时候,我们又打印了一份相关报告,这也体现了我们小组对于此次活动的重视程度,因为这是去国家机关,法院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神圣性,所以我们不敢怠慢此次活动,我们于是就进行了积极的准备,每个人多少都对法律有了一个基础的认识,为活动中法官的讲解提供了基础知识的铺垫。所以2016年2月22日下午2点

30:30,我们一行满怀期待地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刚进去

法院大门受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热烈欢迎

欢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我们和

法院的段法官见到了,她耐心地向我们解释

了有关法院的相关知识并且带领我们参观了一号审判庭,这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审判庭,我们也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与神圣。

之后我们在段法官的带领下进入了开封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在那里我们**了有关开封中院的辉煌历史与详细资料,并且与段法官展开交谈,段法官讲到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仔细去发

现。未成年人要树立和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来我们又到二审审判庭前就坐,张法官运用诙谐的语言和问答的方式大大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在问答中我们也对法律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也学会了一些防跟踪的技能。

在张法官的提议下,我们每个人

试穿法官的长袍,模拟法官的审判

现场,同学们的热情都很积极,这是

活动中最有意思的一部分。

最后,我们走出法庭,参观了维护正义的象征性动物法庭。就在这一点上,我们结束了这次非凡的法庭之旅。

活动收获

2016年2月22日,春意盎然,我们满怀期待的来到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在活动的最初,我们首先见到了有着法官妈妈称号的段法官,他非常亲切的带领我们参观了一号庭,进入一号庭,我们看见了庄严而神圣的审判席,她告诉我们一号庭通常处理民事案件并且告诉了我们,她是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在一号法庭上,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这是我们从未感受到的,法院不能践踏它。然后在法官妈妈的带领下进入了开封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我们了解到开封中院的光辉岁月、国家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以及开封法官的认真工作的态度,一切为民工作的态度。

随后段法官为我们讲述了一些案例,使我们的法律知识面进行了拓展,同时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在她对我们的讲解中我们认识到作为一个公民不仅要守法,还要知法懂法,不仅要明辨是非,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她尤其告诉我们要树立最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且告诉我们应继承和发扬正能量,只有拥有正确良好的心态,我们才会避免走歧路。接下来我们遇见了一位张法官,他为我们普及了法律常识,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到法律的含义、意义、作用、形成过程,他用诙谐的语言和问答的方式与我们进行了交谈,在交谈的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法院的等级制度,等级分配的类型,在不同的案件中,不同等级的法院起到的作用也不同。在他的提议下,我们每位同学都穿上了法官的服装坐在审判长的位置感受了一次做法官的心情,最后他为我们讲述了如何

防范不法分子以及遇到不法分子时的自救方法,张法官的讲解使我们认识到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的重要性。最后,我们与法官一起参观了法庭的野兽:独角兽,并在法庭门口合影留念。

这次活动使我们每个人都受益匪浅,提高了我们法律思想的热情。

法律是庄严而神圣的,是不容践踏的,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准则,一旦违反准则,将带来的必然是法律无情的裁判。人间有情,法律无情,每个人的正当权益都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实施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是一个规定,是一条红线,人们不仅要明确红线的位置,更要明确红线的作用,这样才是真正建立起一个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4】

首先,我想向为我们提供这次难能可贵的暑期法院实习的学校领导和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和对我们学习和成长的关心,我们才能有这次与实践接触、与社会接轨的机会。同时,我想向所有为我在法院实习中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法院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做的帮助和努力。

作为90后的大学生,我们不再是温室里的花朵,不再被动地接受象牙塔里的知识,因为社会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是能融入社会发展潮流的综合型人才。我们这次实习的初衷除了将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找机会努力适应这个社会的需求。两年的理论学习终于迎来了一次实践的检验,虽然有点早,但我想我们都已经做好了准备。7月20日,我来到章丘市圣井法庭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涯。

既然是实地见习,那么对于我来说在业务方面自然会有不小的收获。听说有的同学在实习期间比较闲,基本没有什么可做的。我觉得和他们相比,我还是很幸运的,虽然实习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我接触的东西基本上却很全面,而且负责带我的实习指导老师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整理卷宗,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就会对各种卷宗的内容顺序有了把握,当确定没有问题时,我就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尽管这些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书记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解决我的问题,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这也使我更感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刚开始我就旁听了庭审,是关于一起婚约财产纠纷的。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氛围,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无不折射出审判的严肃和公正,几乎每次都能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因为以前没有全身心地完整旁听过一起案件,所以这次的庭审我认真听取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从庭前准备到给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到最后的生效,我都参与其中并且大有所获。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槛的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

我在学校没有接触过有关法律文书的写作,对相关知识也是比较陌生,这次实习我感触颇多。因为翻阅过以往的的卷宗,所以我对其中涉及的法律文书种类有大致的了解。在实习中,我看过法官们写的`判决书、调解书,也在指导老师们的指导下完成过判决书、调解书、合议庭笔录、案件审理报告、当事人申请执行书等的写作,这些都让我拥有小小的成就感,同时也让我对于法律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在法院,校对法律文书、打印、粘贴装订、盖章等工作都是每天必须要做的,而且一份判决书都是要打印十几份,并且有严格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大处到严谨的用语,小处到一个正确的标点符号都是不容出错的,如果出错还需要重新打印,但也正是这些才体现出法律的严谨和公平。此外,我们还要填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有时候一天就可能填写很多份,但要把这些事情反复做好的确不简单,这也能锻炼我们的耐心和写字的功夫。我很幸运,基本上大部分能够接触到的日常业务我都接触到了,而且就是这些看似平常琐碎的事情,才更能锻炼我们的能力,同时磨练我们的性格。

在这次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也明白了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更有针对性地去学习,这次实习让我收益颇丰。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5】

法院实习假期实践报告

一、实习单位及简介

我所在的大学与本市xx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合作,允许学生前往实习,从而提升我们的专业技能。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并在今年暑假前往中级人民法院实习,了解了法官们的工作和生活。

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是我市最高级别的司法机构之一,主要职责是审理本市第一、二级法院出具的上诉案件、应院审判案件、跨区域或行政区域内涉及本市立案审理的重大案件。该法院负责全市行政、刑事、民事、经济等各类诉讼案件的审理,是一所综合性高等司法院校。

二、实习内容

1. 学习理论知识

在实习前,我们学生需要参加为期一个星期的理论课程。这些课程涵盖了法官工作中的各个方面,例如法院组成、诉讼程序、证据、审判标准等等。这些理论知识对我们理解法院工作和法官工作的流程及其必要性非常有帮助。我们由此了解到了法官工作并不仅仅是审判案件,法官还需要承担很多与案件相关和非案件相关的任务。

2. 学习实践技能

在实习期间,我们被安排在庭审辅助工作岗位上。我们被分配到不同的庭审室,并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了实际的庭审工作。我们的职责包括准备庭审文件,查找相关文件、数据的材料,同时在庭审中记录重要的内容,包括证人回答的问题、律师的陈述、法官的判决等等。在实际的庭审环节中,我们收获了很多印象深刻的经历。我们看到了证人告诉了事实的真相,当庭辩论,法官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断。我们还见到了一些复杂的技术案件,涉及简单财产和难以解决的法律争议,这些都对我们了解法庭上的真实环境非常有帮助。

三、实习感受

1. 安静中的忙碌

进入法院的大门,你会不自觉地保持安静。毕竟,这里是法律的殿堂,正确的决策和公正的判决受到很高的重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官们不忙。他们每天都要处理许多案件,直到晚上9点左右,才能回家。

2. 法官的良心

从庭审中,我认识了几位法官。他们每个人都是善良正直的人,以他们的良心和对法律的坚定信仰进行工作和审判。他们很客观地审理案件,并尽最大努力为每个案件判决最公正、最合理的结果。

3. 司法领域的最前线

法官工作是在司法领域的最前线的。在这里,你能亲身体验到司法工作的每一个方面,从诉讼程序到证据收集、审判和更高法院的上诉程序。这些都帮助了我对司法的全面理解。

四、实习收获

实习结束后,我的收获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学习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对实际法院的运作流程有了深入的了解,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实践都是非常有帮助的。其次,我学会了如何在一个小组中工作,这使我更加独立和自信。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和正义的重要性。

实习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方面的职业生涯。这个领域需要细心、耐心和严密的思考能力。在实习期间,我又了解到了不同的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方向。我将把我的实习经验用作我的职业定位和未来的职业发展计划。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6】

当注定在我人生记忆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XX年缓缓走过,转瞬即迎来了满含欣喜和期盼的xx年时,我大学生涯中的第一个寒假正式到来。虽已身在大学,相较高中理应轻松,但我并不想白白浪费这大好青春时光。于是,假期去法院实习的想法油然而生。而学校团委要求同学在假期开展“责任担当”的实践活动,正巧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更加坚定了我假期去法院实习的决心。

xx年1月13日,周一,我来到**省**市**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实习。民一庭庭长李瑞同志作为我的主管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主要是协助书记员张*同志做好开庭文件的整理和记录、庭后卷宗的整理、外出取证和为出庭人员提供帮助的工作。

在我为期两周的法院实习中,首先我要先感谢我的主管领导李瑞同志对我的点拨与悉心指导;感谢我的大哥张森同志,对我的言传身教和谆谆教导;感谢我身边的同事对我的包容和鼓励;感谢到法院办事的人民群众对我的支持和配合。正是他们对我的支持、教导和鼓励,才使我有决心有信心利用假期在法院实习,利用假期充实自己,利用假期去寻找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集体和个人。

其次,从这些手握神圣的正义之剑的护法卫士身上,我看到并且体会到了他们面对国家赋予的责任,面对社会托付的责任,面对人民信任的责任时,所展现的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良好精神风貌。

人民法官面对责任勇于担当,用真情为民司法。记得某个工作日的上午,民一庭庭长李瑞法官正在与向法院寻求帮助的两位老人交谈。两位老人是因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前来寻求帮助的,听着老人的诉说,李瑞法官不禁潸然泪下,甚是同情。在结束了一个庭审后,她主动要求陪同两位老人去其子女家进行调解。寒冬腊月,李庭长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陪同老人奔赴乡下。在李庭长的耐心说服下,两位老人的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尽到自己作儿女的义务。临走时,两位老人泪眼婆娑,拉着李庭长的手握了又握,深情的说:“李法官,你真是位负责任的好法官。”

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境界;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选择;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更是一种人生态度。他们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做为永恒的主旋律,当做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纽带,践守着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不需要千恩万谢,不需要面面锦旗,不需要封封书信,也许只是个眼神,只是一瞬的会意,便是对法官敢于担当,勇于担当最大的肯定。我想,面对责任他们的态度永远是: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最后,通过在法院实习工作,我认为我们新一代大学生是时候应该担当起在国家,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的重要责任和切实使命。而能否担负重任和完成使命的必要前提便是不断的丰富自己,强大自己。

虽说我是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但毕竟是大一,理论水平暂且不提,单说实践经验那是一张白纸。我不了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程序,不清楚案件审理的条件和要求,不领会法律判决的实质意义。即便是学了半年法,我感觉依然是个门外汉,或者是浮在水面上的蛤蟆。但是,通过短暂的实习,我感受到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对于一些法律现象也理解的更加到位。譬如,通过参与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我了解了一般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项和责任认定划分;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我认识到指证证据对于案件审理判决的决定性作用;在离婚纠纷案中对子女的判属关键在于父母两方在财力、精力、精神方面对于子女的支持和帮助等等。总之,这个假期我没有虚度。

毛主席曾说:“祖国的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而我们当代大学生就是当下社会的年轻人,就是国家前进的生力军,就是祖国的未来。你可曾想过,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守卫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疆土?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挺起这十三亿人的脊梁?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完成国人的中国梦?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坦然安作中华郎?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在民族大义面前所体现的责任担当,正是我们中华儿女所需要的,并且理应拥有的。因此,不论你过去如何,进来怎样,现在你只需要明白责任和担当的分量!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7】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学校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可以排第三。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可以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每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可是我现在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谴责和制裁是应该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应该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必须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情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康德曾经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如果他活到现在,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其次,我们在学校能够学到的东西毕竟是太有限了,远远不够我们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像我们所想的光用逻辑和理论凭逻辑三段论来推导一下就可以了,记得一位美国的智者就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特别是对非讼案件中,它对法官的社会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调其亲和力,说服能力和控制能力。指导我的另一个法官,是庭长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审判实践经验的年轻法官,在他手下调解,撤诉的案件有七成以上。在跟他学习的一个月里,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有时调解成功完全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够被他个人的能力和经验所征服。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8】

书到用时方恨少。平常的学习虽然也经常看些案例之类的,但一旦进入角色,即发现自己所学的欠缺。当我从学校走入社会,才觉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静与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难体会到现实社会的惊涛骇浪。这也是我今后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法律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应有的生命力。

短短3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了,但它给我们的影响是深远的,真是收获很多,感触很深。我充分认识到了只有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活动之前应精心计划,尽量想的周全些,则后面就顺利些,毕竟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活动过程中对出现计划之外的情况应能够灵活而合理地进行调整;此类调查活动首先更应该取得当地领导的重视和群众的理解支持;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全任务。此次农村之行让我更深层地了解我们国家农村的基本情况。我们去的都是癌症高发之处,特别是涉县这个人口调整死亡率全国第一的地方。经调查当地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尽管当地有“十佳小康村”,也是工厂较多带来了经济效益,但也给当地环境带来了巨大污染。以前农民不得不饮用被污染的水,现在普遍已经打了深井,能够喝上清洁卫生的水。但各方面的许多因素仍使当地心血管疾病和癌症高发。有的家庭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国家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就医观念的改变,同时也提升了党和政府为民办事的形象,但仍有不少农民对这一政策不够了解。因次还应加大宣传教育,农村的环境卫生需要极大改善,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需极大提高。这也许才是我们公共卫生人员以后工作的一个极大挑战啊!我深知我们肩上的担子很重,任重而道远!因此现在学校阶段必须充分学好相关理论知识,充分武装自己的头脑,把握好社会实践和学校实习的机会,多积累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国家的公共卫生事业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让我们国家更加繁荣昌盛,人民都能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9】

在xx的东部,麋鹿的故乡,有一个念活“大小”辩证法、一心一意保平安的人民法院,这就是xx市人民法院。

20xx年7月6日,我有幸能够再次到xx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社会实践。相对于09年春节时的茫然,这一次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如果说上一次社会实践注重的是广度,即努力地去熟悉书记员日常的工作及流程,那么在经过半年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后,我想这一次社会实践讲究的应该的深度,将课本知识与实际案件结合起来,加深对法学专业的认识,以促进日后更好的学习。

xx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1年,机关内设13个部门,两个民事审判庭,民一庭主要负责借贷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继承纠纷、财产纠纷等案件,拥有在职法官11人。我的指导法官是一位拥有18年办案经验的老法官,陆XX法官。我日常的工作主要是书记员助理,具体工作如下:1书写诸如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的司法文书;2整理、装订卷宗;3复印、打印法律文书;4随法官做调查笔录;5随法官送达传票等。这些工作我在春节实习时已基本涉及,所以做起来还算得心应手。法院平时的开庭率很高,我想这次社会实践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在听庭中学到的东西。以下是我对民一庭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 和谐执法彰显细节之美

1, 对于企业性质的认定。当原、被告涉及企业法人时,审判人员总会先询问其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要求出具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复印件等。民法老师课上一直强调的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实际办案中尤见其重要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涉及到具体民间借贷及债务纠纷时,就必须首先搞清楚企业的性质。

2, 开庭传票的送达。7月20日,我随陆法官到西团镇送达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的民事起诉状和开庭传票。被告一看原告要求赔偿6万多元,死活不肯签收,担心一旦签了名,自己就要赔偿对方6万多元。陆法官意识到被告把送达回执和判决书混为一谈了,便耐心地向被告讲解起诉状、开庭传票、送达回执与判决书等司法文书的作用、效力和区别,最后被告被说通了,签了字,还真诚地说:“你们不但处理纠纷,还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法律知识。”虽然我站在旁边没有开口,但也觉得特自豪。

二,取证有妙招

1, 对于当事人身份的认定。我们遇到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持有一张被告亲笔书写的1万元欠条,但法官发现欠条上原告的签名为“顾喜娟”,而原告身份证上的名字为“顾喜镌”,原告辩称“镌”字书写较为复杂,且与“娟”字同音,平时都用“顾喜娟”,正好当日开庭时被告无故缺席,为此法官提出了证明原告身份的两点取证建议:其一,原告可以到所在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其常用名为“顾喜娟”。其二,原告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调出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叫“顾喜娟”的人,请求她们一一作证,说明此欠条与其无关。

2,对于误工费的认定。我们碰到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所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是运输倒卖水产品的司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被告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然而在关于误工费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严重分歧:原告声称每月能够往返苏北与苏南地区运输水产品25次有余,每次纯收入1000元人民币以上;被告则辩说,自己以前也是搞运输的,结合市场行情,如今每月顶多出车7、8次,每次获利500元人民币。面对以上状况,法官可是提出了好办法,要求原告出具出事前三个月跑运输过程中的过路小票,以此来认定误工赔偿标准。本案中,原告明显有夸大工作能力之嫌,法官此番取证方式堪称一绝。

三,公民维权意识显著提高

1,名誉权纠纷。我们碰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八旬老翁,因为年事已高,当地浴室多次拒绝老人独自沐浴,并且言辞过激,用语不当。对此,老人深表不满,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一纸诉状,将当地浴室告上法庭。老人是一名老党员,诉讼请求不过是要求被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并且声称自己愿意承担诉讼费用。碰到这样的案子,我们几个实习生预备看热闹似的旁听案子了,但是在实际审案过程中,当我们看到老人在法庭上拿出准备好的法条念出时,不禁肃然起敬。最后案件在双方的调解下解决,我们高兴的看到被告当庭向老人道歉,并且甘愿承担诉讼费用。

2, 媒体的强大力量。对于一系列老大难的民事纠纷案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看到许多双方当事人在庭上都异口同声地提到了“南京零距离”,“南京零距离”是xx地区的一档新闻节目,致力于借助媒体的力量,惩善扬恶,揭露不法行为,深受观众们的喜爱。如今那句“有困难找警察”,却变成了“有困难找零距离”!违法、违规者为什么害怕媒体,我们用一个形象的词叫“见光死”,媒体作为社会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其力量自然不可小觑,公民维权途径的多样性,可喜可贺。但是我们更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媒体只是调解,而法院是调解更是制裁,法院需要媒体的配合,而媒体也更需要借助法院的力量!两者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通过为期三个星期的社会实践,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指导法官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最后,我要向所有为我的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0】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最突出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1】

大学阶段作为连接学生时代与踏入社会的桥梁,我充分体验到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带给我的益处,于是每个假期的社会实践不再成为作业,而是渐渐成为一种习惯,而我越来越享受那种在实践中学习的快乐。

在今年春节过后,我有幸来到了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实践学习两周之余。真正的去接触我所不了解的法院,亲身去感受法律的魅力,学习法律的基本常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更好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且在立案庭实习的这两周让我提前体验到做一个白领的感受,也深深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使我知道在大学期间更要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方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实习分为两个部分,大部分时间在审判庭里旁听发生的案件,其余时间在办公室里发传票,学习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

初到法院满腔激情,先认识了办公室的几位哥哥姐姐后,就忙着把平时十分仰慕的中级法院从里到外看了个遍,参观了法院内设的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19个庭,也转完了十一个审判庭,便于以后又案件时自己到堂旁听。

二月二十三号是我实习的第一天,很幸运碰到了一个刑事案件(听姐姐们说刑事案件很难碰到的),庭上气氛非常严肃,我坐在旁听席上,有很多法警在庭里,不让记笔记,不让开手机,我第一次经历那么严肃的场合,带犯人进来时感觉特别紧张,大出乎我的意料,犯人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么凶神恶煞的,反而带着一副眼镜,很小孩的感觉,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犯人系吉林人士,两年前来日照找朋友,只因没钱付房租,老板娘言语相击,犯人一时冲动把老板娘杀死,又把其女捅成重伤,畏罪潜逃,两年后在山西一家网吧被抓获。但让我十分难过又无比震惊的是这个犯人竟然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当他在庭上深深忏悔并且对着受害者家属深深鞠躬时,我的心情十分复杂,每天都有很多人出生,过着不同的命运,比如我们这样的相遇,他面临着法律的谴责,而我却在庭下看着,想着人生无常,命运不同,他的事情让我深深认识到做事莫冲动,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而且一定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否则悔之晚矣。

经过了近两个星期的旁听,我觉察到审判长也就是法官工作非常不易。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法官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姐姐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那些法官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其余时间我在立案庭的办公室里度过,相对于其他庭程式化的流程,立案庭的工作倒是复杂和热闹得多。因为是中级人民法院,少有一审案件能在此开庭受理。所以多是下级基层法院一审之后的上诉案件和当事人申诉或者上级法院交办的再审案件。立案庭人员的工作就是过全部这些案件,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再审,再分派到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庭处理。所以,就好像过筛子一样,十件案子一般只有一件会进入审判程序。我一般干的事就是订卷与写法院传票。

订卷并不只是一个手上的活,一本卷就是一个案子的全部内容,当事人要说的,代理人要说的以及法官要说的都完整地反映在了卷宗里。而一本卷的排列顺序也完整地反映了整个案件的流程顺序。立案审批表,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案件受理费的发票这是发生在立案阶段,属于立案庭的工作。当一本卷宗从立案庭转移到审判庭的时候表明:这个案件已经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标准,并已经告知原告案件已经受理等待送达被告排期审案。卷宗从立案庭出来就到了庭长那儿,等待庭长将他们分配给每个审判员,而审判员则把案卷给自己的书记员让他们去做前期准备工作。而应诉通知书,当事人告知书这表明被告已经应诉,可以走审判程序了。在做完这些工作了卷宗也应该从书记员手中回到法官手中了。接下来的工作是等待被告答辩,看看有没有调解的可能,有调解希望的调解,没有调解希望的开庭。调解成功的就写调解书,没有调解成功就安排下一次开庭,开庭后的工作是判决。这样一分卷就订好了。在订了几份卷后就基本上了解了整个办案流程,这大概也是实习生必须订卷的目的吧。还好我没订几份卷就熟悉了这一流程也就开始学习下一步的工作。

在这短短半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产生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总之,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找不到,也学不到的东西,为我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矗。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2】

按照明光市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为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当前开展的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的活动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群众第

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组织我院干警走出机关,深入农村、学校、企业和各自联系点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

一、开展走访调研的方式方法

在深入调研过程中,为切实掌握第一手详实、鲜活调研资料,特别注重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座谈会,在召开座谈会中,注重邀请村两委班子成员、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参加;二是深入农户进行走访,我院干警深入到明光市各村组农户家中,及时了解情况,深入了解农牧民群众在民生方面存在哪些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注重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 调查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

在调查研究活动中,我院民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如下:

(1) 要联系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多举办涉农普法讲座;

(2) 希望法院加强法律指导,多进行巡回审判,特别是对赡养费案件的调解和宣传;

(3) 建议法院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的功能,就地解决矛盾,提高办案效率。

(4) 建议法院多提供上门服务,及时解决群众性纠纷,方便群众。

(五)希望法院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能,多措并举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同做好群众的息诉释法工作。

三、存在的一些困难:

(一)案多人少现象尤为突出。近年来,基层法院平均受理案件超过200件,使民警的脑力劳动负担过重,严重影响了民警的身体健康。基层法院达不到规定人数,只能聘用一些辅助人员,不利于执法。

法院本身要加强人员调配,把基层人员补上。

(2) 法院审判权不足,人员队伍建设不完善。我院要充实法官队伍,加强对警察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地为群众解决纠纷,提高办案效率。

四、今后开展工作采取的措施

在这次开展的走访调研中,所涉及的还有乡村规划,农村养老、医保等问题,为更好服务百姓,使我们的各项工作让群众满意,今后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切都要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邀请人大代表、群众等监督,公正司法。

(2) 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考核标准。

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政策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增强对农民的感情,并把这定为年度考核必要条件。

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中,一切要让服务对象说了算,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定为一个重要标准,要让广大干警心中装有群众,脑中想着群众,做事为了群众,实现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群众的满意是大事。

(三)围绕“民”字,抓住“实”字,解决群众“难”事,真心为群众办事。

我院开展的各项工作都要结合农村实际,尽可能解决群众的需求,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

在走访调研活动中,我院干警积极深入村组农户家中,了解基层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情况的反映、建议,准确掌握辖区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从而更好地提升了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司法能力。通过走访调查,法官与群众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使人民法院与群众取得了双赢的社会效果。我院收到建议后,认真整理和分析,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和为民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中,赢得辖区群众的高度赞誉。

明光市人民法院

2015年5月27日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3】

暑假期间,为响应学校号召,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法院领导及全体法官的较好评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践活动,源城区人民法院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将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融入到社会实践工作当中。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比较研究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二、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瓶颈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4】

在xx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有关领导和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7月26日起到8月26日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去法院实习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新奇的事,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在实习中我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学会处理人际关系,因为对我们来说毕竟是一个陌生的环境,要学会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学会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实习中,我们要尽量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在实际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实习最主要的目的。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终于圆满结束了,之前迫不及待的想离开变为现在依依不舍的留念。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但真的让我学会了很多。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懂,到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装订卷宗的方法与技巧,如何打印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如何退费结算等。通知当事人来领传票,邮寄判决文书给当事人,处理相应的卷宗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我也能应付自如了。这种实战体验是在课堂上怎么也学不到的。通过实习,自己也庆幸对法院的基本流程有了个初步的认识,更让自己对今后的学习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法院实习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案子,真实生动的庭审比书上枯燥的案例分析更吸引了我。几乎是一有空我就去参加旁听,一个月下来也听了不少的庭审,也多多少少学到了些还未学到的知识,也体会到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被运用起来的满足感。有时庭审结束,跟审判员讨论起案子来,还能产生的共鸣,这着实提高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与兴趣。另外,通过庭审,我还发现了法官对案件的熟悉程度以及自身对案件的中立性决定了庭审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案件有清晰的思路和观点,不然到时对法官的提问一问三不知,增加败诉概率。通过平时的观察,也发现了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审判员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同时这些也是我要学习和借鉴的。

1.有时遇到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都是先进行调节。总会遇上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和具备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2.心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秉公司法,判决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3.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律处理案件。同时,在审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子,这就要求法官有非常广的知识面。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我感触颇深,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薄弱。一个标的为100多万的承包项目,承包人竟然没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最后发包人赖账,拒绝付款。我问他当时为什么没签,他说以前都没有签的。事后,书记员告诉我,像这种案件证据收集困难,虽有工人的证言,但证据力度太小,法官一般不予采纳,可以说胜率非常的低。我不禁感慨人心的险恶,更震惊人们的法律意识浅薄,他们虽然事后都会寻求帮助,但大多数都为时已晚。我想,中国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段意义非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成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