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方案5篇

督导方案5篇。

为了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根据工作内容仔细规划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制定一份好的工作计划,也是个人能力的体现。你对写工作计划有什么见解吗?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督导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督导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常规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习惯,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顺利实现高一新生由初中到高中迅速转变成长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常规督导工作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全体班主任zz学生会成员

三、督导内容

系列一:教学常规早读上下班集备上课辅导学案及练习

系列二:学生管理饭前早读饭后自习早间操午休晚就寝纪律卫生

四、流程及分工

系列一:教学常规

1、签到:上午8:00前下午:2:10前

记录迟到人员制止代签人员

检查人:z

2、上午、下午抽查办公情况

每天检查两次,记录缺岗人员,记录办公质量,检查办公室卫生。

检查人:z

3、上课候课情况和拖堂情况,

每天检查两次,记录上课迟到和拖堂情况。

检查人:周一、周五z 周二、周三、周四z

4、每天检查教案和小集备情况。

记录教案书写情况,记录小集备人员及集备质量。

检查人:z

5、晚自习安全值班情况记录迟到和缺岗情况。

检查人:周一、周五z,周二、周三、周四z

6、学案和练习要求

学案制作和练习题命题按操作规范进行,有命题人和审题人署名,大练习每练必改,每改必须统分。

检查人:z

系列二:学生管理

1、早读6:30后检查班主任到班情况,记录并通报表扬。

检查人:周一、周五z,周二、周三、周四z

2、早(间)操:

要求全体班主任和年级组成员到操场,上操人数齐,口号响亮、步伐整齐,宣誓有力。

检查人:z和学生会成员。

3、宿舍:

午休、晚就寝检查按值班要求,另有附表。另外每周检查一次宿舍卫生和内务。

检查人:z和宿管员。

4、纪律、卫生:

每天由学生会按值班要求检查记录。z督促

5、教室节能和室内张贴物

要求光线好及时关灯,室内张贴物张贴整齐有序。由个班团支书负责,z检查

附表:寄宿生安全检查表

时间 组长 成员 记录

说明:

1.查岗时间午休:12:40-1:10;晚就寝:10:00-10:30

2.周五晚、周六晚、周日午休分别有对应值班教师检查;周日的晚就寝由周五的值班的教师负责检查;其余时间提倡班主任到岗检查

3.检查人员职责:负责按时检查所有班级学生到宿舍情况,记录教师记录学生情况(含请假),签到时交到年级组

4.班主任确实有事找人替换需经组长批准方可

注意

1、女班主任老师分组对女生宿舍的午休和晚就寝进行检查。

2、班主任除规定值班时间必须准时到位外,每周午休和晚就寝至少各再检查一次。以签到为准。

3、午休和晚就寝签到地点在宿管室。

督导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为切实加强重点扶贫村的扶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督导落实方案如下:

一、督导对象

市委农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旅游局、市邮政局等17个部门单位;1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纳入基层建设年活动范围的234个贫困村及其所在乡镇。

二、督导内容

1、《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的十个方面重点建设任务:①农村饮水安全;②村街道路硬化;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④农村垃圾处理;⑤安全稳定用电;⑥农村通讯通邮;⑦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⑧农村危房改造;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⑩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项目。

2、各县区、各单位(部门)扶贫攻坚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情况。①近、中、远期规划编制情况和各涉及项目在本地区的统筹推进情况;②涉及的单位(部门)在项目争取、政策支持等工作及其各负责项目地谋划推进情况;③各帮扶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3、各帮扶乡(镇)村落实情况。①乡(镇)、村规划编制情况;

②本乡(镇)、本村项目实施情况;③发挥主体作用,项目建设“四议两公开”情况。

详细内容见附表。

三、督查方法

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机抽查的方法,不定期地了解各项目开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调度主要采取各成员单位汇报的方式;抽查时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座谈交流。召开由主管领导、涉及单位(部门)、帮扶工作组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县区、单位的项目实施报告的定点帮扶报告。

2、查验资料。查阅项目实施的文件资料,一般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涉及名单、资金、扶持的有关政策文件。

3、实地查看。每个县区随机抽查3个乡镇、6个项目贫困村。核实贫困村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明确,资金准确,来源清晰。发现并及时总结工作的亮点,上报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4、督查汇总。当日汇总情况,填写督查表,对照基本底数,核查数据,准备撰写督查报告。

5、交换意见。每县区、各单位督查结束后,要与主管领导交换意见,肯定工作,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附件:落实项目帮扶十项重点工作督导检查表。

督导方案【篇3】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教督办[20XX]1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增强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xx)》,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提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把全体学生发展和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

主体性原则: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引领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强化学校在督导评估中的主体地位。

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以全面评估辖区内的学校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个性化原则:鼓励学校在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示范引领区域内素质教育实施。

动态性原则: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荣誉的学校,每五年复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取消其示范学校称号。

三、适用范围

《方案》分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三个评估体系。每个评估体系分为办学思想、制度建设、办学行为、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办学成效等6个A级指标,19个B级指标,41个C级指标。各指标体系适用于相应层次的各类学校。

四、评估程序

1、成立督导组,提前向学校发出书面督导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接受并审核学校自评报告。

3、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校全面收集信息。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

4、督导结束时,向学校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学校的说明和申辩。

5、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组报告、学校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学校。

6、督促、指导学校按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全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负责所辖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实施步骤

1.学校自评

突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学校自评制度,组建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每学年对照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接受督导评估前要将自评报告报送教育督导部门。接受督导评估以后,根据督导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报教育督导部门,接受复查。

2.县(市区)督导评估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三年一轮的评估周期,具体安排县(市区)域内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校开展评估;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性视导;对学校进行复查验收;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3.市督导评估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工作计划。对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各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总结推广经验;负责市直属学校的督导评估;对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实施评估认定与复查;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二)示范学校的评估认定与管理

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认定需经自评、申报、初审、验收、认定等基本程序,称号统一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取得称号5年期满需复评。

1.申报资格。申报各级示范校应当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标准要求,评估结果达到优秀等级以上,区域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具申报资格。

(1)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被处以全市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的;

(2)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不合格的;

(3)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收费规定的;

(6)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因学校教育和管理不力发生教职工或学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8)其它严重违背政策的现象。

2.申报程序。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分级评选、逐级申报的原则负责示范学校的评选认定工作,向上级推荐申报工作。

3.申报事项。申报县(市区)、市级示范学校,需报送的书面材料及其相关事项,由评估确认机关自行规定。申报省级示范学校须报送以下材料:①各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出省级评估的申请报告(请示)。②山东省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③学校的自评报告和申报当年相对应的县、市督导评估的报告(通报)。④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材料。

4.评估与确认。市、县(市区)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由同级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同时送上级教育督导室备案。省教育厅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的省级示范学校进行综合审查,依据评估结论进行复评公示后,授予山东省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给予表彰。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5.跟踪督查。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推荐、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推荐、评选工作每年进行1次。对已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每5年进行1次复查。

六、结果使用

(一)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学校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二)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学校问责、干部考核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定期发布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报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督导方案【篇4】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推动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机制,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特色学校建设,提升全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督导评估的范围

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普通完全中学。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的督导评估,将根据省、市教育工作的安排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随机督导工作的通知》(号)精神,围绕“办学思想、制度建设、课程实施、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学校发展”等六个方面开展督导评估,并按百分制测评。各校应认真总结提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学习、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实事求是地分析学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促进整改落实;进行校际间横向对比研究和学校自身发展纵向比较,明确学校近期目标和改革发展方向。

四、督导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学校对照评估标准,结合学年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自评,通过自评总结办学优势与改革成效,发现具体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成果巩固与薄弱环节整改列入新学年工作计划,保障落实,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工作机制。学校自评报告报区教育督导室备案。

(二)区级督导评估。按照三年一轮的要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按年度计划规范开展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年度督导结束,统筹专项督导和督导责任区经常性督导情况,形成综合督导报告,并报市级教育督导室备案。

(三)市级督导评估。对区级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抽查一定比例的学校,评价督导效果,促进学校教育综合督导与经常性随机督导机制的落实。年度督导工作结束,向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督导报告,并报省教育督导室备案。

五、评估认定与结果应用

(一)评估方式。按《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督导评估前,区教育督导室向有关学校发出通知、组织督导小组、审核学校自评报告。评估过程中,通过现场走访、随堂听课、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集体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并向学校反馈,并接受学校申辩。

现场评估结束后,教育督导室应综合分析学校申辩意见,对学校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现办学成效与经验、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评估定级。督导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认定,各项A级指标得分率均达90%以上,且总得分率达95%以上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总得分率达85%~94%的,可认定为良好等级:总得分率均达60%~84%的,可认定为合格;60%以下认定不合格。

学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认定不合格: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超过1%、初中超过3%的;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非重点班的;违反规定集体补课的;无正当理由不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的;近三年发生较大校方安全责任事故的。

年度评估结束,由区教育局或教育督导室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估结果。其中,达到优秀等级的,经公示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后确认名单,并由教育局授予牌匾。优秀等级实行期限制,有效期限为三年,并在牌匾上注明。

(三)结果应用。区政府、教育局将督导报告作为教育决策的重要参考,列入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学校主观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督导评估制度建设

1.各校应根据《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见附件1),适时开展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的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各校应于9月30日前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新修订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完成自查工作,形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并填报《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表》(见附件2)。

2.各校就督导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学校自查自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并将整改方案上报新罗区教育督导室。督导室将认真审核,同时进行跟踪回访。

3.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后,及时形成督导报告提交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送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备案,并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教育部将在全国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省、市级将基于本项综合督导,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之前已认定的省、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按新标准在三年内分批复查认定后重新公布名单。

七、督导评估材料准备

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2.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表(附件2)。

3.学校自查自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汇报。

4.出示评估指标备查材料。

督导方案【篇5】

本学期教学质量督导将围绕教学中心环节,继续实施督导听课、专项检查、等质量管理措施,为开展全年教学质量考核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奠定基础,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一、教学质量日常督导

(一)校级督导

1、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校级督导主要参与对重点人员的听课(近三年新进教师、二级督导、新外聘教师及上学期教学质量考核排名靠后教师),适当兼听其他教师。

2、十二名专职校级督导员共分成6组,听课检查事宜由各组组长负责安排实施。

3、坚持理论实践并重原则,校级督导日常听课要求兼顾理论课和实践课,其中实践课听课量不低于总听课量的25%。

4、校级督导发挥好教学督导的督与导的作用,通过常规听课和配套检查环节,及时发现教师授课存在的问题,并与其交流、给予指导,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和教学检查记录。

(二)教学检查组

1、校级教学组由校领导、各二级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教务处、质管办)相关负责人组成,对学院的日常教学工作全面督查。

2、教学检查组每日巡查时可随机参与校级督导的听课(至少听完一节课),并完成此次教学检查的评价材料。

3、由质管办负责教学检查组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统计工作。

(三)二级督导

1、二级督导主要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的中层干部、教研室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二级督导听课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每月底将二级督导的听课情况汇总给质管办。

2、二级督导听课对象为本二级教学单位的专兼职任课教师,听课做到全覆盖、全评价,做好对被听课教师的教学督查和业务指导。

(四)同行

各专业团队、教研室要有计划地组织本团队内的教师开展同行听课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并做好听课记录的收缴、评价、汇总及统计。

二、教学质量专项督导

(一)期末试卷

1、检查计划:9月中旬左右,对各二级教学单位上学期期末试卷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上学期总开考课程的25%。

2、检查内容:重点查看试卷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试卷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试卷难易区分度是否科学,考核方法是否规范,并结合考试成绩做好成绩分析。

3、检查人员:由校级督导和各二级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组成,并由组长牵头到各二级教学单位展开检查工作。

4、总结反馈:检查结束后,各组根据检查情况,实事求是地形成检查总结,质管办将对各组总结进行梳理、汇总,就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各二级教学单位,并撰写检查简报。

(二)课程标准、授课计划

1、检查计划:9月中旬左右,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本学期开课的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电子稿)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各二级教学单位本学期开课课程的25%。

2、检查内容:查看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编写的规范性和质量。

3、检查人员:由校级督导和各二级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组成,并由组长牵头到各二级教学单位展开检查工作。

4、总结反馈:检查结束后,各组根据检查情况,实事求是地形成检查总结,质管办将对各组总结进行梳理、汇总,就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各二级教学单位,并撰写检查简报。

(三)毕业设计

1、检查计划:10月初,对各二级教学单位上学期的毕业设计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各班级人数的25%。

2、检查内容:查看毕业设计专业对口情况、毕业设计及答辩安排流程、毕业设计查重率、毕业设计整套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3、检查人员:由校级督导和各二级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组成,并由组长牵头到各二级教学单位展开检查工作。

4、总结反馈:检查结束后,各组根据检查情况,实事求是地形成检查总结,质管办将对各组总结进行梳理、汇总,就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各二级教学单位,并撰写检查简报。

(三)教案、课件、作业

1、检查计划:11月初,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教案、课件、作业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本学期开课课程的25%。

2、检查内容:查看教案编写的规范性和质量。

3、检查人员:由校级督导和各二级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组成,并由组长牵头到各二级教学单位展开检查工作。

4、总结反馈:检查结束后,各组根据检查情况,实事求是地形成检查总结,质管办将对各组总结进行梳理、汇总,就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各二级教学单位,并撰写检查简报。

(五)实践环节实施

1、检查方式:12底左右拟对各二级教学单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定的相关实践环节进行实施状况及实践教学资料两个专项进行质量检查。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实验实训条件、实践课程教学指导教师配置及实训指导书是否满足实践课程教学需要,教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及实际运行情况、效果,并听取学生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意见和建议。

3、检查人员:由校级督导和各二级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组成,并分成若干检查组,由组长牵头到各二级教学单位展开检查。

4、总结反馈: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实事求是地形成检查总结,质管办将对各组总结进行梳理、汇总,就存在的问题反馈各二级教学单位,并撰写实践检查情况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