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汇集9篇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汇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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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1】

全区地下管线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沈恩东,副区长徐斌、张国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恩东表示,地下管线排查和隐患整治不是个小事,是保证经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的重要内容。他对地下管线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提出要求,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定点定人,建立台账,对于每一个隐患都要有照片、有内容,有解决方案,汇订成册,消除一个隐患删掉一个;对于今后建设的地下管网,要严格管理,无论是改建、扩建、迁移或是拆除都要进行审批备案;要落实长效责任机制,建立规划、发改、城管、安监等多部门联动、有效的管理协调机制。

徐斌部署了地下管线事故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他指出,本次排查量大面广,责任重大。各管线权属单位在开展管线基础信息普查的同时,要全面摸清现存地下管线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对排查出来的管线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及实施工作计划,在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管线隐患整改验收工作。

张国平部署了地下管网基础信息普查工作。他指出,要理清全区管线权属单位,明确组织排查部门;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线权属单位成立本单位基础信息排查组,明确专职负责人,在20xx年12月底前,通过管线基础信息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我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区域重要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管线的基础信息。

区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各街道(镇)办事处主任(镇长)、相关管线权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此次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管线基础信息排查、事故隐患排查与隐患整改、建立和完善管线信息系统。范围为北仑城市公共区域,对象是燃气、电力、电信、热力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场站,以及各类综合管廊。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我校的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稳定,为“奋战150天,全力打好六大战役”带给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治理资料:

1、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职责到人,并层层签定职责书。

2、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个性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严格把好新建及维修校舍的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确保校舍修建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资料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潜力。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师生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职责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等活动的,务必报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9、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五、具体要求:

1、我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职责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3、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学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通过他们用心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实际,县局决定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锅炉、电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锅炉、电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此次活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特设股,主任由特设股股长冀东光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春节期间为期两个月的隐患排查整治。

四、整治对象

1.锅炉:全县范围内的蒸汽锅炉、供暖锅炉、工业锅炉等。

2.压力管道:重点突出长输管道、油气田站场管道和公用燃气管道排查摸底建档工作;同时加强工业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和供热公用蒸汽管道以及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蒸汽管道、危化品生产企业工艺管道。

3.电梯:重点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超市、商场、宾馆、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和饭店等餐饮场所使用的杂物电梯,同时加强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五、整治方式

企业自查自改、各分队按各自辖区全面检查,做到迅速启动、全面参与、聚焦重点、集中攻坚,努力消除现存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六、整治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规定,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一)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特种设备检验、登记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

(四)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五)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

(六)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整治。重点检查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建立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设计、安装、改造等技术档案;是否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建立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台账;是否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出具报告;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包括年度检查报告、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门站、调压站内压力管道是否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出具报告,以及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配置的压力容器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报告,安全附件及压力表等是否进行校验并出具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落地,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要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岗,采取拉网式方法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一个死角、不漏一台设备,严细实的排查治理各类问题隐患。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成做到位等现象,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有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查、整改、验收、销号责任链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挂牌督办,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黑名单”,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由村书记签字背书,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xx年1月底前报送镇排查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应急办、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村事务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农村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澡下学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主体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类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三)强化综合保障。

一是强化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排查整治人员和物资。

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

四是强化纪律保障。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五是强化法治保障,综治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从20xx年11月起,坚持每半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强化宣传发动。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监控预警机制。加强农村房屋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5】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6】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下管线的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各类风险,推进解决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问题,基本完成管线违章占压清理和老旧管线改造,努力实现新增占压管线零增长,降低城市地下管线特别是城市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事故率,提升城市地下管线运行维护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市地下管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普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彻底整治。

二、整治范围

具体责任区域划分: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真州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汽车园、化工园区、开发区、枣林湾由本部门自行负责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城市规划区外的各乡镇规划区,由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乡镇规划区范围外,由乡镇主导,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我市辖区范围的各燃气、供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广电等公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工业管线、油气管线)生产经营企业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主管部门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城市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防控行动

开展影响城市燃气管线安全的第三方项目专项排查。对存在违反建设程序、违规作业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建设单位要列入重点防控名单。(住建局牵头,交运局等部门配合)

住建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监管,燃气企业要做好安全监护,并加强施工地段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工作。对施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消除;对存在影响燃气管线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燃气办,并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直至隐患消除。(住建局负责)

完善第三方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加大第三方破坏事故问责和处罚力度。对盲目施工,擅自施工导致外力损毁城市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的,除承担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抢险维修费用和由于停气造成的其他损失外,依法依规追究第三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住建局牵头,交运局、公安局配合)

强化日常巡线和完善安全警示标识。认真排查其他地下管线情况,完善地下燃气管线管位及埋深资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燃气管线地面标识和站点安全警示标志。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责任制度的落实。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燃气企业对高中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至灾隐患,重点检查周边有施工的燃气管线、与其它管线安全间距不足及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以及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住建局负责)

(二)改造老旧燃气管道和清理整治占压燃气管线违章建(构)筑物

制定老旧管道改造计划,建立完善老旧管道改造长效机制,简化改造项目需要申办的各项基建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大投入,加快完成老旧管道改造。在老旧管道未实施改造前,要加大城镇燃气管道巡查频率,发现漏气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安全运行。(住建局负责)

住建局应督促燃气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占压燃气管道违章建(构)筑物,重点巡查燃气管道被占压、曾经发生过燃气泄漏事故以及穿越密闭空间的燃气管段。建立清单及时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城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燃气、属地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拆违整治方案,整治现存占压燃气管道违章建(构)筑物,对暂时无法拆除的,要尽快研究管道改造方案,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巡查发现的违章搭建苗头,及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时协助予以制止。(城管局负责,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住建局配合)

(三)健全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控制度

指导在完成各类专业管线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统筹协调城市地下各类管线布局与走向,合理确定地下管线敷设的排序和位置、间距。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制度,要在依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方可办理后续规划许可。(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负责)

(四)建立地下管线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完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与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机制并实行数据信息共享。进一步明确各管线权属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日常管理维护、安全防范、隐患整改、事故救援、档案管理等数据更新责任和使用权限,确保新建地下管线信息及时更新入库和入库信息规范使用。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对地下管线的巡查养护和隐患排查工作;各管线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地下管线巡查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切实提高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城市地下管线可能发生或造成的泄漏、燃爆、坍塌等突发事故,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制定应急防灾综合预案和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地下管线中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安装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住建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各管线权属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五)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并扎实推进整治

在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基础上,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对管线综合数据信息进行共享,督促各管线权属单位排查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的隐患问题,加快推进管线周边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工作,及时形成隐患整改计划,由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上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加强管线周边规划管控,确保占压管线违法建(构)筑物零增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住建局、各管线权属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六)加强城市窨井盖维护和管理

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加强对井盖的巡查维护,对于可能致人伤亡的城市窨井要采取防坠落、防位移、防盗窃等技术手段,在暴雨时打开井盖排水的,要设置明显标志或专人看护。城管部门要发挥数字城管快速反应优势,对于缺失井盖情况,要及时将任务派送到有关管线权属单位及时处置,避免窨井伤人等事故发生。(各管线权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城管局负责)

(七)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部门协作机制,规范市政道路占用挖掘审批与事后监管

施工前,住建局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各类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共同制定附近施工保护方案,签订施工保护协议,通知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在核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各类地下管线施工保护协议(交底手续)、管线保护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住建局负责)

在审核市政道路占用挖掘申请时(除道路维修应急抢险外),应当检查该项目与城市供气、供水、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之间施工保护协议、管线保护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发现手续不全的及时将有关信息转报至住建局处理。(住建局负责)

四、时序安排

全市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20xx年11月2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上旬)。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专题会议形式广泛宣传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9月底)。各管线权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在全面排查本行业地下管线基础上,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并实行安全隐患销号管理。

(三)督察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各管线权属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检查督导,重点督查城市地下管线安全间距隐患排查、城市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防控行动开展情况,并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实行长效管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各管线权属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成果,梳理汇总各地专项整治情况后填写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20xx年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专项整治汇总表格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常务副市长丁雪海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窦成松局长为第一负责人,周雪峰副局长负责具体工作落实,成员包括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管线权属单位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精心统筹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

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时间表;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三)强化主体责任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落实燃气用户安全使用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强化协调联动

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在履职尽职基础上,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向安委会报告,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隐患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供应侧和使用侧隐患风险管控。

(五)强化机制建设

要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台账,及时总结分析每个阶段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要提出批评。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在20xx年每月4日报送本地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间距不足隐患排查情况表》、《城市燃气管线第三方破坏防控行动情况表》、《城市燃气老旧管道改造和占压燃气管道违章建(构)筑物清理情况表》,20xx年11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情况,市地下管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每月调度各地工作情况,推动各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协调联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7】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2016〕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16〕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1、含水原油、净化原油、汽油、柴油,主要存在联合站、小片集输点、集油点、采油井场(高架罐、高台罐和地埋罐)等场所。重点检查进出站、人员、车辆、场所、装卸设施、装卸作业、加油操作等;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9】

为做好乡农村住房安全情况排查工作,确保农户住房安全保障质量,使农户不住危房,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解决住房有保障的基础上,通过在全乡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情况,查漏补缺,确保农户的房屋质量安全,以“不住危房”为唯一标准,实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从实,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坚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推动脱贫攻坚往深里做实里做,做到真脱贫脱真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支持,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排查内容

(一)乡组织各行政村对辖区内农户,特别是四类人群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在全面摸排的同时,重点关注连续强降雨地区偏远山区分散居住的农户住房。各行政村要对因洪涝灾害等造成农户住房受损情况及时统计上报,纳入动态监测范围,防止因灾因房致贫。

(二)组织各行政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除险加固问题排查,排查农户房屋是否存在墙体根部碱蚀潮湿剥落;是否存在新旧墙体无有效拉结;是否存在墙上无过梁有较大孔洞;是否存在原有建筑墙体开裂。查清墙体开裂原因,针对性地制定加固方案;是否存在檐口挑出长度不够及压型钢板封口缝隙较大;是否存在原建筑墙体有歪闪;是否存在墙体不交圈三面砖墙一面土墙;是否存在屋顶椽子破坏屋顶有塌落;是否存在墙体砂浆强度不够有裂缝;是否存在屋面漏雨;室内墙面是否粉刷处理屋面进行了吊顶;其它可能影响房屋质量安全的问题。

(三)组织各行政村排查全乡四类重点人群居住彩钢房情况。乡成立巡查组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组织各村对本村四类重点人群居住的彩钢房屋及时进行巡查,确保现有的彩钢房屋无隐患。无特殊情况,每半年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上报市住建局村镇科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行政村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排查工作,上报数据要准确真实。要加大恶劣天气下农户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力度,防止出现新的危房。

(二)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各行政村要细致摸排,并将本辖区内排查情况报乡农业农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