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通知11篇。
有请阅读我们为你编辑的“评选活动通知”,我建议你看看或许能收获一些。在公司或者在学校,对于公告通知这位“老熟人”一点不陌生。公告通知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评选活动通知【篇1】
关于选择初中体育、**、美学精品课程的通知
绥师字【2011】第号
各初中:
为促进我县体、音、美教师深入研究教学,探索有效教学的方法途径,激发创新精神,提高教学质量,经我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将举行绥中县初中体、音、美学科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教书育人,爱岗敬业。
2.教龄二年以上的体、音、美任课教师。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参评教师由各校推荐上报,于9月15日前将“优质课推荐表”报送县教师进修学校体卫艺部。
三.评选办法
参评教师到我校统一规定学校上一门课,县评审组统一验收评分评选。评分权重:课程100分,教案10分。参评教案一式三份在点校交给评委。
四.验收时间、地点
10月中下旬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接到本通知后,请积极组织教师做好评审准备。特别提出,县级以上体育、**、美容骨干教师应参与精品课程的评选,此次选拔将纳入骨干教师年终考核。
附:表一《中学优质课推荐表》
附:表二《初中体、音、美课堂教学评价表》
另:“三队两组一活动”指导证已办完,请各校领导到进修学校艺教部领取。
绥中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1年8月26日
评选活动通知【篇2】
鲁能菏泽煤电公司郭屯煤矿通知
郭屯煤矿办公室签发:苏茂秋
矿属各单位:
值此我矿1304工作面回采、1301工作面掘进会战正在日夜鏊战之际,全矿干部员工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尤其是各综采工区和综掘工区中,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优秀青年员工,他们在生产一线默默无闻,但是却以满腔的热情、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干好了本职工作。当然,也出现了一些与整个会战不和谐的音符,个别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怕苦怕累,出勤率极低,严重影响了全矿整体工作的正常开展。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标立典,充分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全矿员工向先进学习,为全面完成9月份及全年目标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矿决定于近期开展“煤海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矿属各综采工区、综掘工区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1年龄:28岁以下,1982年后出生。
2工龄:2008年9月后在本公司工作。
三。出勤率:年出勤率超过法定班级人数(平均每月21.75天)。
4安全:本岗位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5工种:应聘者必须是一个特殊工种,并在该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如综合挖掘机司机、卷扬机司机、机电维修工等。
6.素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进取,乐于奉献,受到群众的高度评价。
7技能:具有一定的业务技能,能满足岗位需要。
8名额:每个候选人三人。
三、具体要求
1、为确保此次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矿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矿长苏茂秋任组长,其他矿班子及副总以上领导为成员,成立评选办公室,王凤斌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经营管理科、综合办公室部分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开展、指导、督促及考核工作。
2、各参选范围内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本此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认真筛选,填报**,并于9月20日前将名单报综合办公室刘道光处。
三。评选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名单要严格审核、认真审核,符合标准的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
4、最终审批结果出来后,矿将授予“煤海新星”荣誉称号,并由评选办公室负责,根据荣誉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组织筹备“煤海新星”宣讲会,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和精神。
5、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矿将对“煤海新星”获得者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
6、附表:郭屯煤矿“煤海新星”评选推荐审批表
郭屯煤矿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郭屯煤矿“煤海新星”评选推荐审批表
评选活动通知【篇3】
各门店、部室、商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美德鲁商”,根据集团《关于开展“鲁商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集团广大干部员工中广泛开展“鲁商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gz85.COM
一、推荐范围
凡公司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在职职工(含联营员工),均可推荐为候选人。
二、推荐步骤
1、组织推荐。各门店、部室、商场要立足一线,着重推荐广大干部员工身边耳闻目睹的先进人物,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并提供被推荐人生活照或工作**2张(jpg格式,100kb左右)和以内事迹材料(通讯稿形式),对存在多个推荐人的情况,应同时提出推荐建议顺序。
2、评审上报。各门店、各部门、各商场每月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报送德州区域中心店综合部。每月10日前,区域中心店综合部报股份公司党群部。
符合条件的新候选人可随时提交。
三、有关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策划实施,广泛宣传,及时向上级报告。广大干部员工要充分动员一线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内容、措施和要求,积极营造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的内部氛围,及时上报身边的先模人物,为争创股份公司195亿,践行“双千亿”发展战略和喜迎集团成立20周年提供文明和谐的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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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部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鲁商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评选活动通知【篇4】
台委组〔2011〕16号
关于开展第五批“党员诚信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工)委:
2007年以来,我区立足商贸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党员诚信店”评选活动,共四批评选“党员诚信店”303家。我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和非公党员以“党员诚信店”为载体,深入开展非公党建工作,促进了我区商贸经济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福州“金外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深化以“党员诚信店”为载体的商贸党建活动,不断提升我区非公党建工作水平,大力宣传非公党建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我区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拟于今年“七一”期间举办第五批“党员诚信店”授牌暨2010年度模范“党员诚信店”表彰大会。
现就做好“党员诚信店”评选和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具有“党员诚信店”参评资格:
1业主是党员或者建立了党支部;
2、取得合法的营业资格;
三。遵守国家**法规,明码标价,质价一致,诚信经营,不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不欺骗消费者;
4、不销售“三无”产品;
5销售的货物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
6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消费者提供规范的服务、文明的语言和礼貌的款待;
7、发票、信誉卡做到随货同行;
8、落实解决消费者投诉有关制度,对消费者的投诉不推诿、不拖拉、不刁难,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9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消费者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10没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二、参评程序
1、推荐阶段
由党员经营户业主遵循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填写《台江区党员诚信店(企业)审批表》(见附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交党员所属党(总)支部。
2、评选阶段
由党员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总)支部或辖区工商所经过调查核实后出具初评意见,报上一级党(工)委,由党(工)委提出复评意见,并在征求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于5月1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3、授牌阶段
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工商局联合审批后,召开第五批“党员诚信店”授牌仪式,邀请区委、区**领导和新闻**单位到会,进行现场报道,大力宣传“党员诚信店”的先进事迹,倡导诚信经营理念,鼓励诚信经营行为,推动诚信台江建设。
三、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按照党员隶属关系对非公党员进行全面摸底,积极走访辖区内的党员经营户,同时依托宣传栏、led显示屏大力宣传“党员诚信店”评选活动,引导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经营户参与“党员诚信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党员带头,共创诚信”的良好氛围。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级党组织要严把审核关,认真对照参评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和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对申请参加评选的单位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把那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群众满意的党员经营户评选为“党员诚信店”。
附件:台江区党员廉政商店(企业)审批表
中共台江区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2日
附件:台江区党员廉政商店(企业)审批表
一式两份
评选活动通知【篇5】
关于开展扬州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及研究生分会:
2010年校研究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研究生培养的中心工作,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氛围营造、文体活动开展、综合素质培养及研究生会自身建设、校院研究生会及兄弟院校研究生会工作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更好地发挥校研究生会成员在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过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校研究生会成员服务广大研究生同学成长成才的工作热情,同时,推进校研究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开展校研究生会2010年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研究生院协会的职能部门数量不得超过部门总数(含部长、副部长、干事)的30%;各研究生分会原则上1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各项课程和科研任务,成绩优异;
三。热爱研究生院工作,具有主人翁精神,认真负责今年研究会的工作,工作积极,成绩突出;
4.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校、院研究生会的之间的沟通联系,在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开展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
(1) 无故缺席各级研究生会工作例会、校校长联席会议、研究生会联席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
(2) 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造成重大影响的;
(3) 研究生会各部门未按照研究生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造成重大工作失误;
(4) 学院研究生会形同虚设,未按年初工作计划推进。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分为材料申报、综合评价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根据评选活动通知的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地址:撰写不低于的工作总结及对校、院研究生会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w105(书面材料集中收取时间为12月20日和12月21日下午的16:
00-17:30)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学校研究生院邮箱yzu_u****:李长庆,13952724347;
第二阶段: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比,确定“先进个人”的初步人选,报校团委老师审批后确定“先进个人”评选的最终结果;
第三阶段:校研究生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一年来表现突出的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其他说明
1会员逾期未提交申请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
2对于举报材料内容不实的会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评选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1.扬州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校研究生会)
2.扬州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各研究生分会)
扬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
扬州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
(校研会各职能部门)
注:另附个人总结材料()
附件2:
扬州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
(学院研究生分会)
注:另附个人总结材料()
评选活动通知【篇6】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使更好的出勤率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得到更好的激励。经公司研究决定,从本月起每月将进行一次出勤“状元”评比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出勤“状元”评比标准
(1) 出勤率和守时性(如不生病/事假、不早退/迟到等)在公司乃至公司都很突出;
(二)工作热情与主动性表现较好(如:当月主动承担额外工作,并干劲十足);
(3) 当月工作数量和质量超过标准要求且高于其他员工;
(4) 与工作有关的知识和技能超过标准要求,高于其他员工;
(5) 能团结同事,互相帮助,为集体增光添彩。
二、 评比办法
(一)各单位(部门)每月30日向工会推荐1—6名出勤“状元”候选人,并详细填写“出勤‘状元’推荐表”(**附后)。
(2) 评审组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报候选人是否符合评审标准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并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三天无异议后向公司经理报告以作出决定。
三、 出勤“状元”奖励办法
荣获出勤“状元”给予奖励,连续三次荣获出勤“状元”给予额外奖励。每月管理干部会议上对上月评选出的出勤“状元”进行颁奖。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出勤“状元”评审小组。董事长、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公司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党务部、工会负责人组成。公司成立出勤“状元”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由万象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出勤“状元”推荐表
评选活动通知【篇7】
关于参加第三届西湖城市学金奖
之“交通拥堵金点子”征集评选活动的
通知各分院团总支:
为推进城市学研究,**解决城市化进程中面临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推动城市科学发展,在组织第三届钱学森城市学金奖征集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同步面向社会大众开展西湖城市学金奖征集评选活动,征集广大市民、网民破解“城市教育问题”、“城市流动人口问题”、“城市交通问题”的“金点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城市交通问题:围绕“公交优先战略与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主题。**在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多数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偏低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公交出行地位,优化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缓解交通拥堵?
征集关于破解“交通拥堵”的金点子。
二、征集要求
1.应征者注册登录中国城市网(参与**征集,每位应征者只允许注册一个id号,但“应征点子”数量不限;
2.提交“应征点子”包括标题、摘要、正文、附件四部分,标题为必填项,文字凝练、直抒其意,字数不超过20字;摘要是必填项。 文字应简明扼要,只用文字;正文为必填项,文字表达明晰、条理清楚,字数不限;附件是可选的。如有补充或详细说明,可提交jpg或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米;
三。征集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2日。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主题为:西湖城市研究金奖1项,奖金5万元;西湖城市学习金奖提名10项,每项奖励5000元;优秀奖30名,每人1000元(以上奖励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组委会将在“第三届城市学高层论坛”上为获奖者颁奖。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西湖城市学金奖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校团委2013年3月11日
评选活动通知【篇8】
关于开展“书香班级”“书香家庭”“读书之星”
根据《全区中小学读书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幸福校园”创建活动的几点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书香校园方案,定于2012年12月初开展“书香班级”、“读书名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所有班级,所有学生和老师都可以参加选拔。
2.评选方法
学校应组成评估校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对班级和个人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提出首批“书香班级”、“读书之星”名单。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有异议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评审和调整。
确定“书香班级”2个、“读书之星”4名。
3.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将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全校通报评选结果并举行表彰仪式,获奖的上报教育局,参评教育局“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书香家庭”“读书之星”
4.几点要求
班主任对照评选细则,结合学校书香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开展推选申报工作,并严格把关,真正把成绩突出有代表性的班级、家庭和个人推荐上来。
长白山一高中
2012年11月22日
评选活动通知【篇9】
***x党发〔2017〕5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一”评选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生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激励公司广大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在公司发展新形势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实现公司稳健和谐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总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一”评选工作的通知》(***xx党发[2017]003号)精神进行“五一”评选,根据奖项设置和评选要求,最终评选出的个人将作为推荐候选人上报至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劳动模范”:1名。
2.“先进集体”:1个。
二、评选要求
1.各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积极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候选人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负责人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给出民主推荐理由,于4月21日上午11点前将个人事迹材料、民主推荐理由上报至行政事务部,要求做到群众参与度高,意见民主性强,准确客观的评选出候选人。
2评审委员会组织投票活动。
三、评选条件
1.“劳动模范”:优先推荐基层一线工作者(高级管理人员不纳入推荐范围);在公司系统内工作满三年;认真贯彻公司工作部署,完成各项任务,成效显著;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质;立足岗位,热爱奉献,能在公司发挥领导作用,为公司做出重要贡献,得到群众认可,能成为广大员工学习的榜样。
2.“先进集体”:出色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搞好内外部协作;工作效率高,工作绩效好,集体作用有效,为公司解决重大实际问题提供有力支持;具有强烈的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向上的氛围,较强的凝聚力,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评选时间和地点
15: 4月21日星期五下午30时,三楼会议室。
特此通知。
后附:1.《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一”评选工作的通知》(***x党发[2017]003号)
2.“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3.“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4.“先进集体”推荐表
中国共产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0日
抄送:党支部书记、公司高管。
中国共产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2017年4月20日印发
呼和浩特市**x****
2016年度“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
党支部书记、党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由评选委员会的执行部门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名单及各部门、生产单位给出的事迹材料、民主推荐理由,按照规定名额和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真实有效的原则,结合民主意见和日常工作表现等分别进行现场不计名投票选举,得票最高者作为2016年度“劳动模范”、“先进集体”。
(3) 评审委员会票数:公司党支部书记、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各3票,职能部门负责人各2票。
评选活动通知【篇10】
通知:关于开展2010年中国矿业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公益事业,敬业奉献,事迹突出,校内外有积极影响;
三。积极参加各类学科、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活动;
4.生活俭朴,积极追求自立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有自立、自强、自信精神,起到积极表率作用;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推荐”表并与5月4日之前发到年级公邮。
中国矿业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推荐表
评选活动通知【篇11】
关于开展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二届
“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加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资助、心理辅导、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工作,通过在全校树立自强自立、奋斗不息的受助学生榜样,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构建和谐美好校园。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二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倡导热情豁达、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逆境拼搏、奋发成才,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科生中,经学院认定列入学校贫困生库的经济困难学生。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品德正直,正直,积极进取,乐观。
三。节俭守信,守法守法,热心公益,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好(上半年平均成绩应在全班前30%左右
5、 勇于克服各种困难,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压力、挫折或,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事迹突出,能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先进个人;在学校各学院及职能部门参加勤工助学一学期以上的同学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有下列条件的,不得参加评选:有违纪处分记录的;因停学或其他原因不在学校的;目前不在学校的;有不良诚信记录者。
三、 评选程序集时间安排
13月28日-4月9日:学校和班级根据评审情况,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24月10日-4月16日:学生将根据选拔条件向学院报告自己的事迹。
3、4月17日——4月23日: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院内评选工作,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4、4月24日——4月30日:自强之星候选人宣讲会,由评委团(各学院代表)进行投票,综合投票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得出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入选学生予以表彰,并通过学校**、宣传栏等形式对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获奖者授予“成都中医药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于4月23日下午3: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温江校区203办公室)。《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候选人生活照电子版两张、宣讲资料(候选人推荐事迹**,***等)材料,压缩后请发到指定邮箱:联系人:
李欣华。
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