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王阁序读后感12篇

滕王阁序读后感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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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王阁序读后感【篇1】

一千三百年前的惊鸿一瞥,让一座古老的阁楼从此不朽,成就了江南第一楼的美名。一段人与文字的相遇之缘,让孤独的灵魂穿越了历史的星空。同时也奏响了文学史上的千古绝唱。而让这座江南名楼扬名后世的就是这篇来自初唐的骈文——《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

公元675年,当时正处于人生仕途低谷的初唐诗人王勃前往交趾看望父亲,路过南昌,恰逢洪都知府阎公为滕王阁重修竣大宴宾朋。据说,阎公本想在滕王阁盛会上显示自家女婿文采,便提前让他腹稿了一篇《滕王阁序》,因此当阎公拿出笔墨送到宾客们面前时,众人心照不宣,纷纷自谦辞谢。

唯有王勃,接过纸笔,慨然应允。

也许,千余年后的我们和千余年前的王勃,都应该感谢阎公的这次雅集。我们收获了一次来之不易的心灵震撼,而王勃则在滕王高阁上,找到了自己。千百年来,当人们诵读《滕王阁序》时,总会伴着那些诗句浮想联翩。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

文章先是历数了洪都雄伟的.地势。文曰,洪都处牛斗二星的分野,与翼、轸两个星宿相邻。滕王阁在今江西省南昌市,为汉朝豫章郡,因豫章在松江、娄江、东江的上游,故称之“襟三江”;豫章的周围被太湖、鄱阳湖、青草湖、丹阳湖、洞庭湖这五大湖泊所包围,故称之“带五湖”。控制着楚国,连接闽越。

“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纡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弥津,青雀黄龙之舳。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如果说整篇《滕王阁序》是由一颗颗珍珠集萃而成,那么这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无疑是最亮的一颗!诗人王勃怀才不遇,报国无门,但他依旧绘出了这般充满诗与远方的画卷。落霞与秋水交织,如梦如幻。以前的所有困顿只不过是一具枷锁,而王勃登楼远眺的所见所闻似乎已经展望到了枷锁外的未来。自己虽然像一只“孤鹜”,但有远方的“落霞”为伴,“秋水”给自己添彩,“长天”之间依然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雄关高山,难以逾越,谁为失路之人悲伤,浮萍流水,偶然相逢,全是客居他乡之游子。他用最盛气凛然的《滕王阁序》也不能挽救回父亲的劫难。自责、压抑、矛盾、愤慨,而又身不由己、力不从心使得他“神笔落处星光灿烂,文章到处图画徐来”。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是作者借用的一个典故。冯唐,曾是西汉时期汉文帝和汉景帝的官员,后被罢免去职。汉武帝时求取贤良,他被举荐,可是当时已经年过九十,无法任职。而李广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西汉名将,在文帝、景帝、武帝三朝多次征战,被匈奴称为“飞将军”,但始终未获封侯。虽然自己仕途坎坷,但也应“老当益壮”!一次次哀叹,一个个隐喻的背后是他不畏险阻、壮心不已的坚强信念,是他长风破浪的浩气和积极进取的决心。

这篇序文用了大量典故来叙事抒情,有的是历史故事,有的是前人文句,而运用的手法又有所不同,有的是明用,如“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有的是暗用,如“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有的是正用,如“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有的是反用,如“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典故的运用,加强了文章的表达效果。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如黄钟大吕,依旧回旋在历史的时空,依旧拥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胸襟气度。

登阁赋诗,写景抒怀,乃文人雅怀,山水与文学相得益彰,不乏实例,但如《滕王阁序》这般令人荡气回肠千年的佳作却不多见!

在此后的一千多年间,从来没有任何一座楼阁像滕王阁那样有如此多的兴废重修,至今修建三十多次。王勃在滕王阁上的挥笔,不仅成就了自己,折服了世人,也为天下留下了一条文脉,这条文脉屹立在赣水之滨,也隐藏在书籍册页,更扎根在人们的心里。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滕王阁不再是当初的滕王阁,滔滔赣江也不再是当初的流水。唯有文字永恒,镌刻在人心千年并将持续镌刻下去,永不磨灭。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2】

在唐王朝渐趋强盛的高宗年间,从山西绛州走出了一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小神童——被誉为“初唐四杰”之冠的王勃。他才华早露、文章宏逸,非常流所能及。十四岁时就被授予官职。可他终因才华横溢遭妒忌,在遭受两次打击后,仕途终结。

读王勃当垂不朽的天才之作《滕王阁序》,心灵为之深深触动。王勃是在去看望因他而被贬的父亲的路途中,心中怀着两次被打击的阴影下所做此文。然而,他在《滕王阁序》中却表现出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壮怀,“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而忧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未晚。”他以推陈出新的风格和华丽的辞藻,匠心独运,生动的展示了滕王阁壮美秀丽的景色,描写了群宴唱和的欢乐场景,以及由景至情的抒发了他身处异乡怀才不遇的伤感、和久积于胸的块垒,“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望长安于日下,指吴会于云间”。嗟叹“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和“无路请缨”的无奈。

读古诗,觉得很多诗人皆因怀才不遇而借诗言志;或是无力回天愤世嫉俗以诗抒怀。但从《滕王阁序》中,透过诗人华丽而凝重的文采和自然奔放的气势,可以真切的感受到:精美华丽的辞藻表象下,舞动着一颗不甘寂寞的灵魂,和一腔对报国建功有着极度渴望的炽热情怀!

每每读至“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便仿佛置身于高耸秀丽的滕王阁上极目远望:孤鹜舞落霞,水光连浩天的壮美景象犹如一幅精美鲜活的画卷映入眼帘。

阳光映射下的彩霞与野鸭一起飞翔;远远望去,江水和天空连成一片。绚丽的、多重的落霞和单一的清淡的孤鹜,形成色彩鲜明的对比;浩淼的秋水,和辽阔的长天,一望无际浑然一体。你能不觉得——那动与静的完美结合,让人瞬间在心灵上充满了蓦然的感动、在视觉上获得了华丽的享受吗?由此也感悟到诗人那种“处境艰难反而更加坚强,不放弃远大崇高志向”的乐观襟怀!

无奈,天妒英才,王勃在创作此文后不久,省亲途中不幸魂归大海。《滕王阁序》以及那句让世人耳熟能详传颂至今、当垂不朽的绝句,成为了千古绝唱!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3】

《滕王阁序》是一篇韵律十分足的文章,这篇文章向来以文采出众所著称,从而使得他流传至今,还是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

这篇文章总共洋洋洒洒的几百字,却酣畅淋漓地描写了所见的景物,以及所思所感,让我们在佩服作者广阔的想象力的同时,也被他精妙的语言所折服,让人不得不佩服古人丰富渊博的知识,以及强大的文章驾驭能力。

此篇文章最值得一提的是它的韵律特别押韵,所以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有节奏感,同时运用了大量的对比句对偶句,和排比句,形式上也非常符合骈文的写作格式,所以让她一直以来都是骈文的经典之作,从来被模仿,没有被超越。

关于此篇文章它里面有很多生僻的字,通过了解这些字词能够帮助我们去理解整段话,背后的意义,因为这些字词经过千百年的变换已经发生的改变,无法用现代的语言去解读它,要通过上下文的理解和古文的词典才能够有所收获,而通过这种检索其实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在学习中,我们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同事也能一探古时候人们宴会的场景。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4】

泱泱华夏诗史,“初唐四杰”妇孺皆知,其中造诣最高的恐怕非王勃莫属。明陆时雍在《诗境总编》中说:“王勃高华,杨炯雄厚,照邻清藻,宾王坦易,子安其最杰乎?调入初唐,时带六朝锦色。”这句话不仅高度概括出了四杰各自所的诗风,更肯定了王勃的地位与成就。

王勃,字子安,六岁能文,才学俱富,诗歌和骈文的创作均有建树。但相较而言,他的骈文功底更为深厚,他创作的骈文更胜一筹。“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让人们看到了一个漂泊异乡的天涯游子;“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让人们看到了一个珍视友情的真情男儿;“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让人们读起来就不禁感叹历史沧海桑田的巨变;一篇《滕王阁序》更是让无数后人“望而却步”,感叹它“可望而不可即”。

“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命运好像和子安开了一个玩笑,让他“哭笑不得”。才华横溢并没有让他得意官场,相反,带给他的是接踵而至的祸难。因作檄周王鸡而被逐出朝廷,子安经历了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从此,他便渐渐偏离了仕途,走上了另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虽是无意,作诗尽兴,但却被高宗品读出了挑动诸侯战乱的味儿来,结果就可想而知了。祸不单行,子安又因擅杀官奴险些丢掉性命,幸逢皇帝改号,才赦免了他。

在遭遇了两次打击之后,子安便与仕途彻底地远离了。

之后,子安就悄然地离开了朝廷,从平步青云转眼间成为一无所有。任何人被这迎头一击都会头晕目眩,不知方向。但子安似乎有着异常迅猛的反应力,他很快就从这“当头一棒”中凊醒了过来。身处逆境的子安开始透视自己,鞭策自己,完善自己。

在流放的两年日子里,他深刻地认识到了他的恃才傲物、玩世不恭才是导致这一切祸难发生的根本原因。他开始明白:一个人即便是才高八斗、满腹经纶,但只要他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就很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做人应该低调,应该谦虚,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欣然接受。《滕王阁序》中所表现的谦谨的态度就是最好的证明。

“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这就是子安最终确立的人生目标,明确而又唯一的目标。与那些没有目标或是心怀多个理想的人,未过而立之年的子安似乎比他们更早熟一些。因为他已经参透了理想的真谛,懂得了在人生中审视自我,在审视中感悟人生。人生应该承载理想,生命应该赋予意义。只有这样,人生才不会迷失方向;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在逆境中葆有勇气和信心,无所畏惧地面对人生中的暴风雨。正如汪国真所说:“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逆境磨练一个人的同时往往也造就了一个人。大彻大悟后的子安发出了深藏在内心的声音,“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怀才不遇的王勃虽然有有志难伸的愤慨,却无自暴自弃的颓放,他的矢志不渝诠释着一颗心的顽强与坚毅。人生无常,盛衰有时,但只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断勖勉自己,就会一步步朝着目标攀登,不在人世的流沙中沉沦。

人生的失意让子安看到朝廷官员的欲壑难填、尔虞我诈,同时也让他更深一层次的明白,一个人只要保持着内心的明净,坚守着自己的人生准则,即便是“酌贪泉”也会“觉爽”,即便是“酌贪泉”也只会衬托一颗心的真纯。白岩松曾写过一本书,书名《痛并快乐着》。初读此题,定会觉得平淡无奇,细细品味,其实不然。这句话与子安的“处涸辙以犹欢”简直是异曲同工。“并”字的运用,增添了这句话的分量,提升了这句话的境界。可以说,“并”字才是这句话的灵魂。它表现了白岩松对于困难的独到的认识,展现了他幽默的性格,更体现了他处世的一种豁达的态度。许多人极力推崇这句话,视其为经典,可是又有几个人知晓,一千多年前的唐朝早已有人说过这句话了。更确切的说,人们应该记住的是子安,而不是白岩松。

一颗心的明净让我折服,令我钦佩。可惜啊,子安在去交趾看望父亲的路上溺水而亡,年仅二十八。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躁动的时代,我们行走于世,会越来越感到步履艰难,但只要心如明镜台,就会轻松、坦然地走完我们的一生。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5】

这么多来,挣扎于稻梁之谋,辗转于名利之场,已经很久没有安下心来好好读过书了。今夜无眠,随手找了本《中国古代散文选》来看,居然随便一下就翻到了这篇南昌人的骄傲《滕王阁序》。说来惭愧,离开学校之后,就再也没好好读过这篇文章,到现在,也许只能记得很小一部分,趁现在有兴趣,那就再好好读一遍吧。

还记得做学生时第一次读到此篇名文,大是惊叹作者才华横溢。文章属对工整,引典自然,辞句优美,恣意纵横。大家手笔,非同凡响。的确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骈文第一。能与之相提并论的骈文,恐怕只有骆宾王的《讨武氏檄》了。

然则有了这么多年的社会阅历之后,现在读起这篇文章的感受,自然和学生时代大有不同。仔细想想,王勃虽然才华出众,文笔惊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真本事的。少年时候即以神童成名的他,很早就步入仕途。但他并没有象贾谊一样留下什么优秀的政论文章,也不见他在仕途上有何建树。相反,他恃才放旷,无聊地写了篇文章《檄英王鸡》,应该说,初唐时期的皇帝还是很开明的。唐高宗正是读到这篇文章,很是生气他拿着国家的薪俸不干正事,一怒之下将他赶出了英王府。要知道,高宗本来是希望他好好辅佐自己儿子,对他寄予厚望的。同时受累的还有他父亲,被贬做交趾令,也就是现在的越南某地一个县官,这基本上就等于是当成罪犯来流放了。而这件事也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王勃渡海去探望父亲,结果翻船,因为不识水性,溺水而亡。著名的《滕王阁序》就是在他去探望父亲时,经过南昌的时候写下的.,结果成为了他一生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作品。

单纯从艺术的角度来讲,《滕王阁序》的艺术高度是无可企及的,堪称是四六骈文中的经典作品。但是,辞藻过于华丽,内容却过于空洞。滕王阁上有副对联就说得很好,联曰:不赖元元帝子何来伟阁;难弥憾憾名篇亦有谀辞。这一评价非常中肯。此文开篇就先大拍马屁,“都督阎公之雅望,棨戟遥临;宇文新州之懿范,襜帷暂驻。”,“棨戟遥临”“襜帷暂驻”不过是大官们摆威风耍排场的手段而已,如何说得上“雅望”和“懿范”?这和品德扯得上什么关系呢?明显就是出格的恭维和马屁罢了。

拍马也倒罢了,吹嘘起自己来也大是卖力。“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隐隐然以西汉著名政治家贾谊自诩,他配吗?在他小小年纪的时候,唐高宗就破例起用他,将他安排在英王府辅佐自己的儿子,怎么能反说“怀帝阍而不见”?明明就是你自己不珍惜眼前的机会,还胡闹不干正事,写什么〈檄英王鸡〉,皇帝怎么还可能容得下你?如果你写得出贾谊〈论积储疏〉这样的优秀政论文章,皇帝怎么可能不请你到宣室论事?你还有什么资格悲叹“奉宣室以何年”呢?

后面写到“君子安贫,达人知命”,他真的安贫知命么?如果真是这样,那前文中他还感慨什么“时运不济,命运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呢?假装高洁风雅,却又惺惺作态,实在令人觉得虚伪。请问你又有什么功劳资历能和冯唐李广并称?吹嘘得过于离谱了吧?

社会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干的人才。王勃的文章写得好,那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有文才不等于就有其他才能。他去做个文书想来是不错的,但是要参与政治,实在没看出他有这方面的才能。只可惜,他没认识到这点,仅仅因为文字功夫好,就以为自己是经天纬地之才,皇帝就应该以国士之礼相待,岂不是可笑之至?对于他个人来说,这是一个悲剧。

突然想起某些歌手大赛和选秀节目中,评委要考选手的文学知识,一时不觉莞尔。既然是唱歌比赛,那你就看人家唱得怎么样啊,这跟文学扯得上什么关系呢?我就不信苦读古典文学能把嗓子读来变得很好。这种考评思想,其实和王勃的悲剧思想是同源同宗,这种破旧的落后思想,还是希望它尽快灭亡了吧。现实的社会,需要现实的思想,踏实的作风。

开卷果然有益,古人诚不我欺矣。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6】

《滕王阁序》是初唐才子王勃骈文(全篇以双句为主,讲究对仗和声律)的代表作。说起王勃,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来比喻他,不算过分。出身书香世家,七岁即善作文,人称神童九岁读《汉书》,就能指出注文中的错误;十四岁中举人当时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初唐四杰。明人辑有《王子安集》(王勃字子安)。其中的这《滕王阁序》堪称千古名篇。

《序》不是说写就能写的。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缘于他自身的文学造诣就很高,更重要一点因为他是书圣。所以当时汇集兰亭的名流:谢安(指挥过淝水之战,文武双全外加围棋高手),孙绰(文学家),支遁(佛学家)等都推崇他来作序(不光留下美文,还可留下墨宝)。滕王阁是唐高祖之子李元婴在贞观十三年受封滕王后所建,非比寻常。与会名流姘集。要知道初唐四杰在当时的社会地位是比较低下的,让王勃作序,他的才华可见一斑。

拿我们现在的话来讲,这是篇命题作文,而且容不得多加考虑,要即席迅速完成(写序只是个开头,按照当时文人一惯的玩法,后面还有很多人等着写诗呢)。说实在的,滕王阁这样的命题不乏空洞,不象议论时要或抒发情怀等可以有一定的深度。作者却从描绘滕王阁周围景物及宴会的豪华场面着手,通过穷睇眄于中天,极娱游于暇日。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等句的承前启后,由景生情,在后半篇巧妙的熔入了自己的羁旅之情和对自身怀才不遇的愤懑与感叹,使通篇顿显立意深刻。真不愧为大家手笔!

说来惭愧,我开始看《滕王阁序》时,只觉得满眼的生字。因为特钟情于其词藻的华美,硬是边看注解边翻《辞海》把它看完。同时被作者那清新的格调和开阔的意境所深深地感动。

《序》中最有名的就是那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且不论其构思的巧妙和对仗的工整,光那恢宏的气势,就让人心为之夺,仿佛只身画中通篇值得玩味的句子可谓俯首皆是: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看似朴实无华,却把大自然那股清新、祥和的氛围展露无遗。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述说着渔人的怡然自得,道不尽自然界的生生不息(传说衡阳有回雁峰,雁到此不过,到了春天再北归)。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意思是说清爽幽美的箫声响起来,清风因此而生;轻柔舒缓的歌声绵绵不尽,白云为它住留那融融的闲情逸趣,让人恍若身临桃园仙境。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读起来字字掷地有声,展露着作者的傲骨,抒发着作者的抱负。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字字句句,美不胜收。而且其中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渔舟唱晚物换星移等说得上是脍炙人口,被后人广为引用

诚然,文章过于华艳就不免媚俗。对王勃的这一美中不足后世的评论可谓中肯。就象书法等艺术有藏拙守拙之类的说法。可要知道作者当时只有二十七岁,相对那些皓首穷经的老学究来说可要年轻多了套用现在时兴的话讲:都是太阳惹的祸,不是年轻铸的错。不过话说回来,以上这些可不是吾辈俗人所想理会的。君不见:有多少女性喜欢琼瑶的作品,有多少男生爱看武侠?要的就是这股俗劲儿!

古人有两句三年得,一吟泪肆流的感叹。撇开华艳不讲,王勃能在宴会上即兴写出这样的佳作,让人不由体悟到什么叫厚积薄发,什么叫才华横溢。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7】

中国有四大名楼,鹳雀楼、黄鹤楼、岳阳楼、还有滕王阁,前三名楼的诗词我都有背诵,唯独滕王阁没有背过,但今天我读了王勃写的《滕王阁序》后,终于对它有了了解。

滕王阁序特别有层次感。“鹤汀凫渚”四字写阁周围的静物,描绘了近景。“山原旷其盈视”二句,写了山、平原、河流,生动刻画了中景。“云销雨霁”,以下则是水波浩荡的远景,在序中也有了渔舟唱晚,这个有名的成语后来也被谱成曲子。

在序的后篇,王勃也表现出了自己远离京城,失忆流落之情,其后紧跟四个典故,又表达出年轻的王勃在此次宴会上受宠若惊、自怨自艾的复杂心理,也表达了报国之志和远大的抱负。

这壮丽的画面,大气的比方,对仗的文句,色彩的铺垫,动静相衬,情景相融,使我们不由自主地钻进了王勃的视野,和他一起去分享这不平凡的景象,如此的大气凛然,如此的广阔胸襟,使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小年龄和大胸怀。

在序中,我也学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去否定自己,放弃了原本的梦想。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

若不是王勃英年早逝,他会和李杜齐名,也可能还会低叹:“阁中弟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摘抄:月已西斜,四周更安静了,江风透窗而入,带来潮湿的寒意。

成语:渔舟唱晚(youzhouchangwan)意思:傍晚渔舟中传出的歌声。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8】

《古文观止》不过二百余篇,但却洋洋洒洒记下了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概述了百朝更替的盛衰兴亡,记录了众多贤哲的襟怀抱负,其中的一些名篇是我特别钟爱的,例如,王勃的《滕王阁序》,刘禹锡的《陋室铭》等等。

尤其是《滕王阁序》。南昌人对滕王阁是老少皆知,王勃写《滕王阁序》的情景却不一定知晓。公元675年秋,王勃前往交趾看望父亲,路过南昌时,正赶上都督阎伯屿新修滕王阁成,重阳日在滕王阁大宴宾客。王勃前往拜见,阎都督早闻他的名气,便请他也参加宴会。阎都督此次宴客,是为了向大家夸耀女婿孟学士的才学。让女婿事先准备好一篇序文,在席间当作即兴所作书写给大家看。宴会上,阎都督让人拿出纸笔,假意请诸人为这次盛会作序。大家知道他的用意,所以都推辞不写,而王勃以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晚辈,竟不推辞,接过纸笔,当众挥笔而书。阎都督老大不高兴,拂衣而起,转入帐后,教人去看王勃写些什么。听说王勃开首写道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都督便说:不过是老生常谈。又闻星分翼轸,地接衡庐,沉吟不语。等听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都督不得不叹服道:此真天才,当垂不朽!。

王勃接下来写了序诗: 滕王高阁临江诸,佩玉鸣鸾罢歌舞。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槛外长江( )自流。 诗中王勃故意空了一字,然后把序文呈上都督阎伯舆,便起身告辞。

阎大人看了王勃的序文,正要发表溢美之词,却发现后句诗空了一个字,便觉奇怪。旁观的文人学士们你一言我一语,对此发表各自的高见,这个说,一定是水字;那个说,应该是 独字。阎大人听了都觉得不能让人满意,怪他们全在胡猜,非作者原意。于是,命人快马追赶王勃,请他把落了的字补上来。

待来人追到王勃后,他的随从说道:我家公子有言,一字值千金。望阎大人海涵。 来人返回将此话转告了阎伯舆,大人心里暗想:此分明是在敲诈本官,可气!又一转念:怎么说也不能让一个字空着,不如随他的愿,这样本官也落个礼贤下士的好名声。于是便命人备好纹银千两,亲自率众文人学士,赶到王勃住处。王勃接过银子故作惊讶:何劳大人下问,晚生岂敢空字?大家听了只觉得不知其意,有人间道:那所空之处该当何解?王勃笑道:空者,空也。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大家听后一致称妙,阎大人也意味深长地说:一字千金,不愧为当今奇才。

王勃的才华横溢可见一斑。《滕王阁序》的用词十分简洁,精炼传神。通观全文,俯拾皆是。如描写地理位置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了了数字,就将洪都(南昌)的地理位置说得明明白白。由大及小,大气而不遥远。而且在这几字中将洪都的险要位置中心地位说得一清二楚

《滕王阁序》的造语佳句迭出,异彩纷呈。妇孺皆知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自不待言,此为写景之极也。其它如写地势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此等妙笔,贯穿全文。

《滕王阁序》用典繁多巧妙,含蓄有味。全文用典多达二十多处,均是信手拈来,贴切恰当。而且运用灵活。有时明用,就是用典故的字面意思,并将其所具有的特殊含义加以扩大,变为泛指。

先有滕王阁,然后有王勃的滕王阁序; 有了才华横溢的少年才俊王勃,才会有这被称为千古雄文的滕王阁序; 就是因为有了这神来之笔的滕王阁序,才使得滕王阁成为光辉四射、照耀千秋的千古名楼。 古往今来,引得多少文人墨客对滕王阁趋之若鹜,极尽讴颂,并且以一留名姓为莫大幸事。

当王勃在腾王阁上高呤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又不知道有多少同僚因才生嫉。王勃的两次获罪大致都与他才情傲物,文人相轻有关。后一次获罪还连累到他老父被贬到南荒做县令,27岁的王勃在去探望他父亲的途中溺水身亡。他的陨落和他的升起一样迅速,实在是令人心痛。

当身临波澜起伏的赣江畔,仰望雄伟壮阔的滕王阁,不由心生感叹。读书读人,或使人警醒,或使人振奋,或使人高尚,或使人坚强,得失寸心知。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9】

《滕王阁序》是唐代文学家王勃笔下的一篇骈文。将文章细细读来,我读到了王勃的伟大抱负和怀才不遇的愤懑之情。而且正如《中国文学史》中所说:《滕王阁序》已于工整的对偶、华丽的辞藻之外,展示出流走活泼的生气和注重骨力的刚健风格。首先文章写景、抒情自然融合,重点描绘滕王阁雄伟壮丽的景象。状写宴会高雅而宏大的气势,在交待了“故郡”、“新府”的历史后,就由阁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写起。滕王阁就坐落在这片吞吐万象的`江南大地上。接着,作者的由远及近,由外景转而描绘内景,他为自己有机会参加宴会深感荣幸。但面对高官显耀,不免又有几分心酸悲伤。他转而慨叹自己的“不济”的“时运”、“多舛”的“命途”。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不平,倾吐自己“有怀投笔”、“请缨”报国的情怀和勇往直前的决心。情由景生,写景是为了抒情。内容恰似行云流水,挥洒自如,自然流畅。

其次文章通过对比来铺陈直叙,色彩鲜明。作者无论是状绘洪州胜景、滕阁盛况,还是叙抒人物的遭际情绪,都能洋洋洒洒。生发,极成功地运用了铺叙宣染的方法,使文章一波三折。“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睢园绿竹,气凌彭泽之樽;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这是盛况空前的宴会。相形之下,“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天才沦落,迷茫落拓,又是何等的悲凉。这种色彩强烈的对比,在揭示人物的内心隐忧,烘托文章的主旨中心方面,能产生相反相成、鲜明晓畅的艺术效果。文中多次出现的典故,而且都用得恰当贴切,非但没有多余冗赘之感,还使文章显得富丽典雅,委婉曲折。情意真切。“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窜梁鸿于海曲”,这四个典故,隐喻作者命运坎坷、为沛王府修撰而受排斥打击和因作《檄英王鸡》文而被高宗逐出的遭遇,虽心怀愤懑之情,却没有表露。“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悫意之长风”等典故。则隐喻自己“长风破浪”的浩气和积极进取的决心。诗词散文追求的大致如此,汪洋肆谑的文采和真挚动人的情感。《滕王阁序》在这两点上堪称典范,无愧于千古名篇之称。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10】

在唐王朝渐趋强盛的高宗年间,从山西绛州走出了一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小神童——被誉为“初唐四杰”之冠的王勃。他才华早露、文章宏逸,非常流所能及。十四岁时就被授予官职。可他终因才华横溢遭妒忌,在遭受两次打击后,仕途终结。

读王勃当垂不朽的天才之作《滕王阁序》,心灵为之深深触动。王勃是在去看望因他而被贬的父亲的路途中,心中怀着两次被打击的'阴影下所做此文。然而,他在《滕王阁序》中却表现出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壮怀,“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而忧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未晚。”他以推陈出新的风格和华丽的辞藻,匠心独运,生动的展示了滕王阁壮美秀丽的景色,描写了群宴唱和的欢乐场景,以及由景至情的抒发了他身处异乡怀才不遇的伤感、和久积于胸的块垒,“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望长安于日下,指吴会于云间”。嗟叹“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和“无路请缨”的无奈。

读古诗,觉得很多诗人皆因怀才不遇而借诗言志;或是无力回天愤世嫉俗以诗抒怀。但从《滕王阁序》中,透过诗人华丽而凝重的文采和自然奔放的气势,可以真切的感受到:精美华丽的辞藻表象下,舞动着一颗不甘寂寞的灵魂,和一腔对报国建功有着极度渴望的炽热情怀!

每每读至“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便仿佛置身于高耸秀丽的滕王阁上极目远望:孤鹜舞落霞,水光连浩天的壮美景象犹如一幅精美鲜活的画卷映入眼帘。

阳光映射下的彩霞与野鸭一起飞翔;远远望去,江水和天空连成一片。绚丽的、多重的落霞和单一的清淡的孤鹜,形成色彩鲜明的对比;浩淼的秋水,和辽阔的长天,一望无际浑然一体。你能不觉得——那动与静的完美结合,让人瞬间在心灵上充满了蓦然的感动、在视觉上获得了华丽的享受吗?由此也感悟到诗人那种“处境艰难反而更加坚强,不放弃远大崇高志向”的乐观襟怀!

无奈,天妒英才,王勃在创作此文后不久,省亲途中不幸魂归大海。《滕王阁序》以及那句让世人耳熟能详传颂至今、当垂不朽的绝句,成为了千古绝唱!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11】

一条江水浩浩荡荡地奔流而去,朝霞中,一座阁楼若隐若现,层峦叠嶂,如鸟儿张开的翅膀,在霞光中气势非凡。远处,一叶小舟顺江而来,船头立着一位少年,晨风佛起了他的白衫,更撩动起了他的缕缕情思。

远方的父亲,是他萦绕在心头的思念,近处的滕王阁,却是他一生中最绚烂的烟花。

王勃是初唐四杰之一,才华早露,未成年就被称作神童。年纪轻轻就被沛王李贤征命为王府侍读,两年后因戏为《檄英王鸡》文,被高宗怒逐出府。漫漫人生旅途中,王勃的仕途刚刚开始,却因戏言戛然而止,其中的苦闷是任何人都不能理解的。也许,真如文中所言时运不济,命运多舛。于是,王勃带着不满与怨气出游巴蜀。可是,天下这么大,谁能留下失意之人?再美的景色在王勃眼里都是灰色。苦闷之余,王勃便乘舟去交趾探望父亲。

王勃南下探亲,路过滕王阁,洪州都督阎公重修滕王阁并在此设宴。王勃参加宴会,主人本着客气之意邀他作序,谁知王勃毫不胆怯,大笔一挥,于是,一篇洋洋洒洒的《滕王阁序》便照亮了整个盛唐。那几百字中,究竟记载了王勃怎样的感情?又包含了多少辛酸泪珠?

江水是一支无情的箫,只会让苦闷之人更心凉。但是,王勃心中却充斥着傲气与不羁,在隽白的宣纸上,笔墨行走间,一篇旷世之作便产生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幅秋景图便跃然眼帘:迷蒙的烟雾中,落霞好像和孤独的野鸭一齐起飞,秋天的江水好像与长空同为一色。失落之人,竟有如此博大之心境。王勃并没有停笔,他心中的积郁如滔滔江水一般不绝,遥襟俯畅,逸兴遄飞。所有的压抑都化作一个个墨字,跳跃着人们的神经。哪怕是陶公,也得自愧不如吧!一个人的自酌,怎抵得过睢园绿竹的雅境。开怀畅饮,酒杯相碰间,洋溢着欢笑,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都具备了,人间极乐,也不过如此了吧?

真的都是乐吗?兴尽悲来四字将王勃矛盾的内心折射的一览无余。在众人面前的欢笑只是一种假象,心中的悲伤又有谁了解?长叹一声,识盈虚之有数。命运的坎坷与不顺早已定下,一介书生又怎能定夺?望长安,广漠宇宙中,人如一粒尘微,是多么的渺小,历史长河中,谁又能留下痕迹?也许,正如苏子所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王勃没有低沉叹息,反而高吟一句: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酣畅淋漓的表达了自己豪迈之情。

,不也都这样吗?难免有些不如意,有些人遇到挫折便一蹶不振,而有些人遇到打击便越挫越勇。李白多次被流放,但他没有悲观,而是寄情于山水与酒,为后世留下了动人的篇章;苏轼多次被贬,但他依旧怀着一颗乐观的心,甚至表现出了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淡然;***期间,许多文人受到非人的折磨,于是,一些文人不堪重负,纷纷自杀,而巴金却在牛棚中顽强的活了下来,一颗超脱的心经过***的折磨后变得更加平淡,他的后半生更是过的闲适、自足。

物换星移,逝去的永远是风景,而一颗超脱的心,永远不会被湮没。

天空中布满了红霞,一排大雁在天空飞过,只留下阵阵鸣叫。一位白衫少年立在舟尾,一声低叹: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那韵、那情,便永远融在了那绵长的江水中,再也化不开,散不去。

滕王阁序读后感【篇12】

滕王阁,是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一(另外三座是岳阳楼、黄鹤楼、蓬莱阁)。而如果没有王勃的这篇千古流传的《膝王阁序》,滕王阁的盛名自然会削减不少。王勃乃初唐四杰之一,少年时期便有神童之名,其才情在这风华绝代的《膝王阁序》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现:用词华美瑰丽,用典琳琅满目,行文气势磅礴、收放白如,既歌咏了滕王阁的雄伟壮观、宾主的才华横溢以及滕王阁周围的绝妙胜景,也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愤慈悲凉而又不甘沉沦的屈湘。《滕王阁序》由此奠定了其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不朽的地位。

就是这样一位满腹珠矶的才子,却得不到重用,郁郁寡欢,心情烦闷两个月后,王勃渡海去探望父亲时,不幸溺水身亡。

王勃的悲剧并不是很个别的现象,自古以来文人就常常成为统治者的工具,甚至仅仅是摆设。即如李白,已经达到了诗歌创作的顶峰,亦不过在皇帝的赏识下进官当一个御用文人,一个招之即来、抨之即去的宠物李白很不满,但又有什么办法呢?除了写下类似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篙人的诗句来一抒豪情,他并没有什么办法摆脱这种屈辱的地位。

但几千年来中国文人的悲剧命运仅仅在于统治者吗?显然不是。文人往往自命不凡,的确,在知识普及程度很低的古代,一个饱读诗书的文人是可以在精神层面上俯视芸芸众生的。但这种精神上的距离,在实际生活中也使知识分子与人民大众有了隔膜像白居易那样写诗要让老婆婆也能明白的文人实属风毛麟角。脱离群众的后果是什么呢?上不能为统治者所用,下不屑与劳苦大众为伍。多少文人就这样落得个孤家寡人,潦倒而终。

还有,文人往往受学而优则仕的影响,把做官作为人生理想。殊不知,官场险恶,风云莫测。电视连续剧《铁齿铜牙纪晓岚》中,和坤有一段经典台词:纪先生您在文海遨游,而我却在宦海打滚儿。文海偶而有点小风小浪,宦海却永远是血雨腥风。看,文坛与官场就有这样的差别!有些文人学会了政治权谋,摇身一变成为政治家,如王安石;另一些文人保持本色,除了几根硬骨头和一肚皮学问外,别无长处,于是官是做不下去的,如陶渊明。可悲的是,文人对统治者,在野则口诛笔伐,对官场黑暗也深恶痛绝,但朝廷一开始吸纳文人,绝大多数文人又趋之若鹜。明末张献忠举兵人蜀,长刀一挥,血流成河。可张献忠建立的大西政权一宣布开科取士,立刻有8000多名文人从四面八方赶到成都试图谋取功名,孰料全变成了张军的刀下之鬼。

千年一叹―中国文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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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王阁序观后感11篇


观看的过程中,我们全情地投入,并有很多的感触。观后感是一种反思是观察与发现之后的内省与总结,观后感可以提升我们的表达技巧,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如果您想要深入了解“滕王阁序观后感”那么请耐心看完本篇文章,希望我们的建议能够为您的决策提供支持和协助!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1)

《滕王阁序》全称《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读了该文后有什么感受呢?

我们都会对天才(神童)刮目相看,更会对他们的文章或作品产生兴趣。王勃,年少有为,初唐四杰之一,被举为神童,不到二十岁就出仕。在这里,不得不再一次用到“天妒英才”这个词了,在作《滕王阁序》的两月后,溺水而亡,英年早逝。惋惜之声,响彻苍穹。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道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爱国情怀。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出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壮阔一笔。在胜景面前,他们的心灵是无法平静的,富丽的词藻跃然纸上,广阔的胸襟得到了难得的满足与震撼。内心的怒吼终于可以渲泄出来,如倾泻而下的流水,浑然一体,一气呵成。征服了当时的文才俊杰,也征服了现在的千百万人。

远离了古代,飞机、火车、汽车取代了那沉旧的马车,便不会有“俨骖騑于上路,伤风景于崇阿”的体验与感受。和自然隔了一层窗,即使看得见,也听不到;身处其中,却怎么也摸不到。飞快的行驶速度,眼前的一切是模糊的,没有了仔细的观察,切身清晰的感受,就不会道出“闾阁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你津,青雀黄龙之轴”。更不会有“云销雨霁彩彻区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陈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的千古佳唱。

这壮丽的画面,大气的笔峰,对仗的文句,色彩的铺垫。动静相衬,情景相融。使我们不由自主的钻进了王勃的视野,和他一起去分离这不平凡的景象。如此的大气凌然,如此的广阔胸襟,使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小年龄而大胸怀。

文章的每句话都似乎是仔细斟酌的成果,又好象一气呵成,信手拈来,博古今通今,无泄可击。

又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多少文人志士都会有这样感受,心有余而力不足。他的.年青气傲,他的傲视群芳,他的才华横越溢,他的思想与见解,潇洒与胸襟,终会为人所不容。“时运不济,命途多歼”这

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去否定自己,放弃了原本的梦想,要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上帝关上了门,但他会给你留一扇窗。如果王勃不英年早逝,他的名声会与李杜齐名。

在众名士之前,他也会自谦几句。表面的高兴隐藏着内心真正的伤痛。“胜地不常,盛筵难再”,当一切已为往事的时候,我将在何方?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2)

富丽堂皇、腾空架起的高阁上,寒风拂动少年的衣襟。

觥筹交错的宴席上,千古名篇墨迹未干,已因其壮丽震慑全场。

少年却屹立飞阁,与远方高傲的孤鹜一同奔去落霞的方向。

彭蠡湖边,夕阳西垂。那一抹诱人的红色,远在水天一色的地平线上,转身即是鹤汀凫渚,那里雁歌群鹜舞。

究竟哪一处是我的方向?

徘徊于何去何从的他,王勃,就这样满怀愁绪地,淹没在随日落而起的冰冷江水里,与夜幕一同沉静。才华却似江水,波撼至今。

王勃的满腹才气,使之傲若重霄之松,也因此,成就他的大起大落。

正因此,从云霄跌入谷底滩涂,令他仰望霞光,发出绝世之作、绝命之响、一声划破苍穹的长啸。

少年无重愁,一舟足载;

少年无远虑,一江足流。

少年之傲,却也绝非叹夕阳,咏黄发之人所感。高悬青云的报国之志,乘扶摇上九重天的长风之梦,抱负,让他放下桀骜,命运,使之暂且屈下头颅,但这绝非任何一种形式的臣服。

若有来日,即将朝飞南浦云;

若有来日,定然重撼北极星。

只可惜,盈虚有数,天妒英才,来日方短,唯有诗篇,千年遏白云。

孤鹜远走人亦去,独留飞阁,

阵阵清风中洋溢愁的滋味,半分壮阔,半分凄凉。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3)

王勃笔下的《滕王阁序》,仅仅是序,初次读完便有了如临仙境的感觉,字字珠玑,真的有些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仿佛自己真的到了滕王阁,见到了那秋光美景,感受了滕王阁的壮阔,亦感悟了人生的壮阔!

王勃的诗,绝大部分是诉说难舍难分的心情,忧愁悲苦,所以对于王勃,我对他了解的并不多,今天读了《滕王阁序》才对他有了别样的看法,查阅了一些资料,才知道王勃是初唐四杰之一,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初唐四杰。

文章是在唐高宗上元二年,王勃南下,途径洪州,恰逢九九重阳,大宴滕王阁,王勃应邀赴宴,在滕王阁的即兴之作。

前文写景,后文借景抒情。其实读滕王阁,读出的不该仅仅是对景色的留恋,更应该挖掘出文章深处以及在当时背景之下的人生感慨。

人杰地灵,仅仅四字,便道出了对圣地贤主、嘉宾、晚宴的称赞。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一句话,就把寒潭、烟光、暮山全部描述出来,让我们感受到一幅美丽的秋光图,仿佛身临其境。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4)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四大名楼:鹳雀楼、黄鹤楼、岳阳楼和滕王阁。每个都有它独特的风格。其中滕王阁因一介书生王勃的《滕王阁序》而具有另一番风味。

读过《滕王阁序》,我们不难发现王勃在此文中用了大量典故。明用典故、暗用典故、化用典故、连用典故……各种使用手法都表现出王勃的阅历丰厚,文笔自然。在文章的后篇王勃更是表露了自己远离京城、失忆流落之情。其后紧跟四个典故又表达出年轻的王勃在此次宴会上受宠若惊,自怨自艾的复杂心理,也表达了报国之志和远大的抱负。

试问在当时,哪个能有王勃这样的胆量在满室俊杰、阎公之威下勇敢的站出来?相信滕王阁宴上不缺少高雅、有才的人,但是此宴会是阎公为了衬托自己女婿的才华而办的,所以那些“文人雅士”就退缩了!只有王勃激流勇进、迎难而上、不甘沉沦,写出了令人惊叹的《滕王阁序》!写出了另阎公赞美、流传千古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名句!

让我们为王勃而鼓掌吧!

当老师指着屏幕中那座宏伟的建筑说它就是滕王阁的时候,我已然朦胧了双眼.子安,安否?南海之水是否如他们所说,冰冷彻骨,你的灵魂是否如我所愿,安然无恙?

我很庆幸生在你的故乡,并州.虽不在龙门,却也与你同饮一湾河水,共登一脉太行.我始终相信,这区区一千三百年定不会抹杀你的一切.不知我脚下的土地,你是否来过,如果来过,它顶会存有你的一丝气息,哪怕只一粒微尘也好,便足以让我爱上这片土地.

只是,何日君再来,共闻落花香....

二十六岁,你的人生定格在了那样一个气宇轩昂的年纪.子安,那海水也不愿见你容颜老去啊!但我不相信那是个意外,不相信你如书中所说,"不幸落水惊悸而死",只因不愿去想你痛苦挣扎的模样.我宁愿相信你以一道美丽的弧线落入水中,面容沉静地沉入水底.那个世道,容不下你.世俗,如一把锋利的剑,死,或许是你不背叛灵魂的最好方式.那样,你遍永远都是心中的自己,那个无拘无束,桀傲不驯的王子安.

关于唐朝,从此后便只有一个王子安,什么帝王将相,或是侯门府院,也敌不过你身后一抹残云,脚下一方土地....

不知你在踏上小舟那一刻,有没有想过这一去便是千年,那滕王阁成了你留给世人最后一丝记忆.那日的学士将军,满座宾朋,也都随往事风干了吧,连那都督"阎公"也成了有姓无名的`某某某,没有人记得,也毋须再记得.惟有你,连同你笔下的落霞孤鹜,秋水长天,穿越千年也未曾老去.可是,子安,今日的滕王阁以不是你当日登上的那座,任它重修得如何伟岸精美,终究没有你曾经来过啊.我更愿找一处当年的断壁残垣,坐在那里静静观望,你笔下的江水如何映着云影悠游流过,那些群山如何披着绿色顺势延伸.

四月的南海,以足够温暖了吧,不知那些如精灵般的阳光能否穿越那层深蓝的海幕,为你送去人间的问候.我从未到过南海,但我现在知道了,即使我一个人乘船飘荡在这单调的幽蓝之上,也是不会孤单的吧!这水下的某一处,某一缕水草或是某一方岩石之后,有你寂然地沉睡在那里,任海龟鱼儿匆匆游过,任海水瓢摇了你的长发.你,依然是你.南海有你,景皆失色.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5)

《滕王阁序》是唐代文学家王勃笔下的一篇骈文。将文章细细读来,我读到了王勃的伟大抱负和怀才不遇的愤懑之情。而且正如《中国文学史》中所说:《滕王阁序》已于工整的对偶、华丽的辞藻之外,展示出流走活泼的生气和注重骨力的刚健风格。首先文章写景、抒情自然融合,重点描绘滕王阁雄伟壮丽的景象。状写宴会高雅而宏大的气势,在交待了“故郡”、“新府”的历史后,就由阁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写起。滕王阁就坐落在这片吞吐万象的`江南大地上。接着,作者的由远及近,由外景转而描绘内景,他为自己有机会参加宴会深感荣幸。但面对高官显耀,不免又有几分心酸悲伤。他转而慨叹自己的“不济”的“时运”、“多舛”的“命途”。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不平,倾吐自己“有怀投笔”、“请缨”报国的情怀和勇往直前的决心。情由景生,写景是为了抒情。内容恰似行云流水,挥洒自如,自然流畅。

其次文章通过对比来铺陈直叙,色彩鲜明。作者无论是状绘洪州胜景、滕阁盛况,还是叙抒人物的遭际情绪,都能洋洋洒洒。生发,极成功地运用了铺叙宣染的方法,使文章一波三折。“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睢园绿竹,气凌彭泽之樽;邺水朱华,光照临川之笔”这是盛况空前的宴会。相形之下,“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天才沦落,迷茫落拓,又是何等的悲凉。这种色彩强烈的对比,在揭示人物的内心隐忧,烘托文章的主旨中心方面,能产生相反相成、鲜明晓畅的艺术效果。文中多次出现的典故,而且都用得恰当贴切,非但没有多余冗赘之感,还使文章显得富丽典雅,委婉曲折。情意真切。“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窜梁鸿于海曲”,这四个典故,隐喻作者命运坎坷、为沛王府修撰而受排斥打击和因作《檄英王鸡》文而被高宗逐出的遭遇,虽心怀愤懑之情,却没有表露。“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悫意之长风”等典故。则隐喻自己“长风破浪”的浩气和积极进取的决心。诗词散文追求的大致如此,汪洋肆谑的文采和真挚动人的情感。《滕王阁序》在这两点上堪称典范,无愧于千古名篇之称。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6)

王勃作为初唐四杰之冠,【滕王阁序】也是千古名篇,此文文字优美,气势磅礴,词句捭阖之间,尽显山川锦绣与命运多桀,我作为一名末学上进,仰其学而幕其行,本不应妄自揣测,但既然老师有教,不敢不从,就勉为其难,从中道出自己的一些肤浅之意。

雾色缭绕,澄澈江水.来到南昌,站在滕王阁上,凉风习习,举目远眺,真正领略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

滕王阁之所以享有巨大名声,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此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滕王阁序》.其作者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省河津县)人,与骆宾王、杨炯、卢照邻并称“初唐四杰”.六岁便善写文章,人称神童.据说约十五岁时被荐于朝任职.后因写文章得罪权贵而被革职.约二十六岁时前往交趾探望家父,路过南昌,赴都督阎某在滕王阁的宴会,赋诗并作序.后在赴探亲途中渡海溺水,惊悸而死.《滕王阁序》遂成为他的'“绝唱”.

王勃亦因作《滕王阁序》而名垂千古,据说作此文时亦有典故:上元二年(675年)9月9日,洪州都督阎伯于此大宴宾客,王勃恰好路过南昌,亦属邀请之列.阎本拟让其婿写阁序以夸客,故序文早已事先预备好了.但其命人取出纸笔,假意邀请在座的宾客为滕王阁写作序文,人们知道阎的意图,故意谦让.推辞不写.让至王勃时,这位年纪最轻的客人毫不客气,欣然命笔.阎都督见状,十分不满,愤怒离座挥袖而去,并嘱人监视王勃作文,随时传报.王勃开始写道:“南昌故郡,洪都新府”,阎闻报笑日:“不过老生常谈”.接着又报:“星分翼轸,地接衡庐.”阎又轻蔑地说:“无非是些旧事罢了.”又报:“襟三江而举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阎听了便沉吟不语了.接着几人连续来报,阎不由得连连点头.当报至“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阎情不自禁地一跃而起,赞不绝日.满座宾朋也无不叹服.全文写完后,阎的女婿却说话了,说这是前人已有的文章,不足挂齿,接着一口气把《滕王阁序》一字不漏地背了出来,使得在座之人,也对他非凡的记忆力惊奇不已.王勃听后,也暗暗佩服,但灵机一动,问道:“序文之后还有一诗,能否也将诗背将出来?”那位女婿一听,不禁张口结舌了.王勃挥笔疾书,将诗写了出来:“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画栋朝飞南浦云,朱帝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林中流淌的溪水,面前总会有巨石、横木拦住去路,河道也并非笔直,而是曲曲折折,总是阻止溪水前进。人生也正是这样。人所踏上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坎坷密布,荆棘丛生。时运不济,命途多舛。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7)

《滕王阁序》是初唐才子王勃骈文(全篇以双句为主,讲究对仗和声律)的代表作。说起王勃,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来比喻他,不算过分。出身书香世家,七岁即善作文,人称神童九岁读《汉书》,就能指出注文中的错误;十四岁中举人当时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并称初唐四杰。明人辑有《王子安集》(王勃字子安)。其中的这《滕王阁序》堪称千古名篇。

《序》不是说写就能写的。王羲之写《兰亭集序》,缘于他自身的文学造诣就很高,更重要一点因为他是书圣。所以当时汇集兰亭的名流:谢安(指挥过淝水之战,文武双全外加围棋高手),孙绰(文学家),支遁(佛学家)等都推崇他来作序(不光留下美文,还可留下墨宝)。滕王阁是唐高祖之子李元婴在贞观十三年受封滕王后所建,非比寻常。与会名流姘集。要知道初唐四杰在当时的社会地位是比较低下的,让王勃作序,他的才华可见一斑。

拿我们现在的话来讲,这是篇命题作文,而且容不得多加考虑,要即席迅速完成(写序只是个开头,按照当时文人一惯的玩法,后面还有很多人等着写诗呢)。说实在的,滕王阁这样的命题不乏空洞,不象议论时要或抒发情怀等可以有一定的深度。作者却从描绘滕王阁周围景物及宴会的豪华场面着手,通过穷睇眄于中天,极娱游于暇日。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等句的承前启后,由景生情,在后半篇巧妙的熔入了自己的羁旅之情和对自身怀才不遇的愤懑与感叹,使通篇顿显立意深刻。真不愧为大家手笔!

说来惭愧,我开始看《滕王阁序》时,只觉得满眼的生字。因为特钟情于其词藻的华美,硬是边看注解边翻《辞海》把它看完。同时被作者那清新的格调和开阔的意境所深深地感动。

《序》中最有名的就是那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且不论其构思的巧妙和对仗的工整,光那恢宏的气势,就让人心为之夺,仿佛只身画中通篇值得玩味的句子可谓俯首皆是: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潦水尽而寒潭清,烟光凝而暮山紫看似朴实无华,却把大自然那股清新、祥和的氛围展露无遗。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述说着渔人的怡然自得,道不尽自然界的生生不息(传说衡阳有回雁峰,雁到此不过,到了春天再北归)。爽籁发而清风生,纤歌凝而白云遏意思是说清爽幽美的箫声响起来,清风因此而生;轻柔舒缓的歌声绵绵不尽,白云为它住留那融融的闲情逸趣,让人恍若身临桃园仙境。所赖君子安贫,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读起来字字掷地有声,展露着作者的傲骨,抒发着作者的抱负。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字字句句,美不胜收。而且其中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渔舟唱晚物换星移等说得上是脍炙人口,被后人广为引用

诚然,文章过于华艳就不免媚俗。对王勃的这一美中不足后世的评论可谓中肯。就象书法等艺术有藏拙守拙之类的说法。可要知道作者当时只有二十七岁,相对那些皓首穷经的老学究来说可要年轻多了套用现在时兴的话讲:都是太阳惹的祸,不是年轻铸的错。不过话说回来,以上这些可不是吾辈俗人所想理会的。君不见:有多少女性喜欢琼瑶的作品,有多少男生爱看武侠?要的就是这股俗劲儿!

古人有两句三年得,一吟泪肆流的感叹。撇开华艳不讲,王勃能在宴会上即兴写出这样的佳作,让人不由体悟到什么叫厚积薄发,什么叫才华横溢。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8)

中国有四大名楼,鹳雀楼、黄鹤楼、岳阳楼、还有滕王阁,前三名楼的诗词我都有背诵,唯独滕王阁没有背过,但今天我读了王勃写的《滕王阁序》后,终于对它有了了解。

滕王阁序特别有层次感。“鹤汀凫渚”四字写阁周围的静物,描绘了近景。“山原旷其盈视”二句,写了山、平原、河流,生动刻画了中景。“云销雨霁”,以下则是水波浩荡的远景,在序中也有了渔舟唱晚,这个有名的成语后来也被谱成曲子。

在序的后篇,王勃也表现出了自己远离京城,失忆流落之情,其后紧跟四个典故,又表达出年轻的王勃在此次宴会上受宠若惊、自怨自艾的复杂心理,也表达了报国之志和远大的抱负。

这壮丽的画面,大气的比方,对仗的文句,色彩的铺垫,动静相衬,情景相融,使我们不由自主地钻进了王勃的视野,和他一起去分享这不平凡的景象,如此的大气凛然,如此的广阔胸襟,使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小年龄和大胸怀。

在序中,我也学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去否定自己,放弃了原本的梦想。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

若不是王勃英年早逝,他会和李杜齐名,也可能还会低叹:“阁中弟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摘抄:月已西斜,四周更安静了,江风透窗而入,带来潮湿的寒意。

成语:渔舟唱晚(youzhouchangwan)意思:傍晚渔舟中传出的歌声。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9)

一条江水浩浩荡荡地奔流而去,朝霞中,一座阁楼若隐若现,层峦叠嶂,如鸟儿张开的翅膀,在霞光中气势非凡。远处,一叶小舟顺江而来,船头立着一位少年,晨风佛起了他的白衫,更撩动起了他的缕缕情思。

远方的父亲,是他萦绕在心头的思念,近处的滕王阁,却是他一生中最绚烂的烟花。

王勃是初唐四杰之一,才华早露,未成年就被称作神童。年纪轻轻就被沛王李贤征命为王府侍读,两年后因戏为《檄英王鸡》文,被高宗怒逐出府。漫漫人生旅途中,王勃的仕途刚刚开始,却因戏言戛然而止,其中的苦闷是任何人都不能理解的。也许,真如文中所言时运不济,命运多舛。于是,王勃带着不满与怨气出游巴蜀。可是,天下这么大,谁能留下失意之人?再美的景色在王勃眼里都是灰色。苦闷之余,王勃便乘舟去交趾探望父亲。

王勃南下探亲,路过滕王阁,洪州都督阎公重修滕王阁并在此设宴。王勃参加宴会,主人本着客气之意邀他作序,谁知王勃毫不胆怯,大笔一挥,于是,一篇洋洋洒洒的《滕王阁序》便照亮了整个盛唐。那几百字中,究竟记载了王勃怎样的感情?又包含了多少辛酸泪珠?

江水是一支无情的箫,只会让苦闷之人更心凉。但是,王勃心中却充斥着傲气与不羁,在隽白的宣纸上,笔墨行走间,一篇旷世之作便产生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幅秋景图便跃然眼帘:迷蒙的烟雾中,落霞好像和孤独的野鸭一齐起飞,秋天的江水好像与长空同为一色。失落之人,竟有如此博大之心境。王勃并没有停笔,他心中的积郁如滔滔江水一般不绝,遥襟俯畅,逸兴遄飞。所有的压抑都化作一个个墨字,跳跃着人们的神经。哪怕是陶公,也得自愧不如吧!一个人的自酌,怎抵得过睢园绿竹的雅境。开怀畅饮,酒杯相碰间,洋溢着欢笑,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都具备了,人间极乐,也不过如此了吧?

真的都是乐吗?兴尽悲来四字将王勃矛盾的内心折射的一览无余。在众人面前的欢笑只是一种假象,心中的悲伤又有谁了解?长叹一声,识盈虚之有数。命运的坎坷与不顺早已定下,一介书生又怎能定夺?望长安,广漠宇宙中,人如一粒尘微,是多么的渺小,历史长河中,谁又能留下痕迹?也许,正如苏子所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王勃没有低沉叹息,反而高吟一句: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酣畅淋漓的表达了自己豪迈之情。

,不也都这样吗?难免有些不如意,有些人遇到挫折便一蹶不振,而有些人遇到打击便越挫越勇。李白多次被流放,但他没有悲观,而是寄情于山水与酒,为后世留下了动人的篇章;苏轼多次被贬,但他依旧怀着一颗乐观的心,甚至表现出了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淡然;***期间,许多文人受到非人的折磨,于是,一些文人不堪重负,纷纷自杀,而巴金却在牛棚中顽强的活了下来,一颗超脱的心经过***的折磨后变得更加平淡,他的后半生更是过的闲适、自足。

物换星移,逝去的永远是风景,而一颗超脱的心,永远不会被湮没。

天空中布满了红霞,一排大雁在天空飞过,只留下阵阵鸣叫。一位白衫少年立在舟尾,一声低叹: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那韵、那情,便永远融在了那绵长的江水中,再也化不开,散不去。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10)

在唐王朝渐趋强盛的高宗年间,从山西绛州走出了一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小神童——被誉为“初唐四杰”之冠的王勃。他才华早露、文章宏逸,非常流所能及。十四岁时就被授予官职。可他终因才华横溢遭妒忌,在遭受两次打击后,仕途终结。

读王勃当垂不朽的天才之作《滕王阁序》,心灵为之深深触动。王勃是在去看望因他而被贬的父亲的路途中,心中怀着两次被打击的阴影下所做此文。然而,他在《滕王阁序》中却表现出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壮怀,“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而忧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未晚。”他以推陈出新的风格和华丽的辞藻,匠心独运,生动的展示了滕王阁壮美秀丽的景色,描写了群宴唱和的欢乐场景,以及由景至情的抒发了他身处异乡怀才不遇的伤感、和久积于胸的块垒,“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望长安于日下,指吴会于云间”。嗟叹“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和“无路请缨”的无奈。

读古诗,觉得很多诗人皆因怀才不遇而借诗言志;或是无力回天愤世嫉俗以诗抒怀。但从《滕王阁序》中,透过诗人华丽而凝重的文采和自然奔放的气势,可以真切的感受到:精美华丽的辞藻表象下,舞动着一颗不甘寂寞的灵魂,和一腔对报国建功有着极度渴望的炽热情怀!

每每读至“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便仿佛置身于高耸秀丽的滕王阁上极目远望:孤鹜舞落霞,水光连浩天的壮美景象犹如一幅精美鲜活的画卷映入眼帘。

阳光映射下的彩霞与野鸭一起飞翔;远远望去,江水和天空连成一片。绚丽的、多重的落霞和单一的清淡的孤鹜,形成色彩鲜明的对比;浩淼的秋水,和辽阔的长天,一望无际浑然一体。你能不觉得——那动与静的完美结合,让人瞬间在心灵上充满了蓦然的感动、在视觉上获得了华丽的享受吗?由此也感悟到诗人那种“处境艰难反而更加坚强,不放弃远大崇高志向”的乐观襟怀!

无奈,天妒英才,王勃在创作此文后不久,省亲途中不幸魂归大海。《滕王阁序》以及那句让世人耳熟能详传颂至今、当垂不朽的绝句,成为了千古绝唱!

滕王阁序观后感(篇11)

在唐王朝渐趋强盛的高宗年间,从山西绛州走出了一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小神童——被誉为“初唐四杰”之冠的王勃。他才华早露、文章宏逸,非常流所能及。十四岁时就被授予官职。可他终因才华横溢遭妒忌,在遭受两次打击后,仕途终结。

读王勃当垂不朽的天才之作《滕王阁序》,心灵为之深深触动。王勃是在去看望因他而被贬的父亲的路途中,心中怀着两次被打击的'阴影下所做此文。然而,他在《滕王阁序》中却表现出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壮怀,“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而忧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未晚。”他以推陈出新的风格和华丽的辞藻,匠心独运,生动的展示了滕王阁壮美秀丽的景色,描写了群宴唱和的欢乐场景,以及由景至情的抒发了他身处异乡怀才不遇的伤感、和久积于胸的块垒,“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望长安于日下,指吴会于云间”。嗟叹“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和“无路请缨”的无奈。

读古诗,觉得很多诗人皆因怀才不遇而借诗言志;或是无力回天愤世嫉俗以诗抒怀。但从《滕王阁序》中,透过诗人华丽而凝重的文采和自然奔放的气势,可以真切的感受到:精美华丽的辞藻表象下,舞动着一颗不甘寂寞的灵魂,和一腔对报国建功有着极度渴望的炽热情怀!

每每读至“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便仿佛置身于高耸秀丽的滕王阁上极目远望:孤鹜舞落霞,水光连浩天的壮美景象犹如一幅精美鲜活的画卷映入眼帘。

阳光映射下的彩霞与野鸭一起飞翔;远远望去,江水和天空连成一片。绚丽的、多重的落霞和单一的清淡的孤鹜,形成色彩鲜明的对比;浩淼的秋水,和辽阔的长天,一望无际浑然一体。你能不觉得——那动与静的完美结合,让人瞬间在心灵上充满了蓦然的感动、在视觉上获得了华丽的享受吗?由此也感悟到诗人那种“处境艰难反而更加坚强,不放弃远大崇高志向”的乐观襟怀!

无奈,天妒英才,王勃在创作此文后不久,省亲途中不幸魂归大海。《滕王阁序》以及那句让世人耳熟能详传颂至今、当垂不朽的绝句,成为了千古绝唱!

滕王阁游玩心得感悟word版


每个人对事情,对作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滕王阁游玩心得感悟word版,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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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去了大名鼎鼎的滕王阁!

在去的路上我就已经激动万分了:滕王阁,江南三大名楼之一,也是三大名楼之首。我本就喜爱古代建筑,得知要去滕王阁我更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车一停,我立马下了车,一抬头,一座高大宏伟的建筑便映入我的眼帘,没想到真正的滕王阁比我想象的还要宏伟,威武。大家一拍完集体照便像小鸟一样飞奔散开了。

走进一楼,里面有一个大厅,四周围着轻逸缥缈的纱帘,让人有一种如梦仙境之感!我轻抚纱帘,慢步走到里面,发现中央有一个戏台,台上竟是一群人!但为什么都像被定住了一般呢?呀,原来是蜡像啊!太逼真了!居然让我产生错觉了!我连忙拿出手机,但我觉得照片也留不住那种让人如临仙境之感啊!

二楼的结构和一楼一样,只不过大厅中已不再是戏台,而是一个微型展台,里面有一个播放器,向我们讲述了滕王阁从建筑开始到现在所发生的种.种事情,我目不转睛,不禁又拿出手机。对了,二楼还有唐宋八大家的介绍呢!

三楼的大厅中摆满了唐代瓷器,形成了一个微型展厅,上面有各种各样的介绍,我趴着玻璃,双眼放光,好漂亮啊!瓷器洁白如玉,花纹精美,真是太漂亮了!

到了四楼,我看到唐朝时期著名的摆饰和桌椅,只可惜游客不能触碰,我干巴巴的望着,心里痒痒的,但也饱了眼福了。

五楼的内厅里有一个专门的展厅,里面都是戏服,各式各样,还有专门配套的头饰,看到这些鲜艳亮丽的戏服我仿佛看见了一出正在上演的好戏,不得不说,这里的文化真让我为之感叹!

六楼有一个已经空了的戏台,估计是被废弃了到现在才重新建了起来,它虽被废弃,但我仍能从宏伟中感受到它往日的华丽,它曾那样的傲立在滕王阁中。

七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建筑,但外面却有一围观景台,扶住把手,把身子往前倾便可一览整个滕王阁的前坪,蓝天白云衬着熙攘人群,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我突然发现,站在外面看时,滕王阁是三层,但刚才我却游览了七层,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外三内七”吧。

一个小时后,大家都集合完毕准备上车了。回望滕王阁,看着它越来越小的身影,我在心中默念:

再见了,滕王阁!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12篇


阅读书籍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生活、掌握生活的哲理。阅读不同的作品后,我们的内心会被一些情节所触动,这些情节会深深地留在我们的脑海中。您读过的哪些作品中的情节给您留下印象深刻呢?今天,本文主题是“俄狄浦斯王读后感”,栏目小编为您提供了一篇精选文章。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1】

所谓"命运悲剧"是指主人公的自由意志同命运对抗,其结局则是他无法逃脱命运的罗网而归于毁灭。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冲突,向来被认为是古希腊悲剧的主旋律,古希腊三大悲剧家都涉及到了自由意志与命运冲突的主题。而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正是体现这种命运造成悲剧的经典作品,剧中俄狄浦斯的悲剧就缘于其无法逃脱的命运罗网。

俄狄浦斯王的神话是人类从杀父娶母引向禁忌这一文明进程的反映与折射,他为了种族而走向毁灭。刺瞎双眼放逐是他自己的选择,也非他的选择,或者说命运由不得他选择。俄狄浦斯知与不知的悲剧在表现命运不可抗拒性的同时,也表现了对命运不合理性的谴责。俄狄浦斯聪明、诚实、正直、勇敢,他勇于向不合理的命运挑战,与之抗争。但是,命运却注定这样一个优秀人物成为罪人,他要承担前人的罪过,受到厄运的惩罚,其实这一切都是命运的捉弄和俄狄浦斯自己的意志所造成的。

我们来看俄狄浦斯的命运:出生后三天,他就被铁丝穿过脚踵然后弃于荒野,只是由于执行命令的牧人起了怜惜之心,把他送给科任托斯的牧人,才大难不死。他日后成为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的养子,成人后因从神谕中得知自己必将杀父娶母的命运,于是离开"父母"所在的科任托斯,向真正的故国忒拜城进发。在三岔路口与一老者发生争执,误将其杀死,这老者实为他的生父拉伊俄斯。随后他来到了忒拜城解开了狮身人面女妖斯芬克斯之谜,铲除了为害忒拜人的妖魔,被拥戴为王,并依例娶了前王遗孀伊俄卡斯武--他的亲生母亲。其杀父娶母的厄运全部应验,而他却毫不知晓。在这场悲剧中,俄狄浦斯曾努力试图躲避灾难,却始终逃不出命运的捉弄。

人们都认为俄狄浦斯是无辜的,因为还在他出生之前杀父娶母的悲剧就已经安排好。他的智慧、他的求知求真、他的诚实勇敢、他的责任感,所有的一切,不仅没有使他逃脱命运的魔掌,相反使他陷入到命运的怪圈中。既然俄狄浦斯没有选择的机会,就不应该为罪恶承担责任。所以,严格地说俄狄浦斯不是凶手,而是这场杀父娶母悲剧的受害者。那么,谁该为这出悲剧承担责任呢?命运!到底什么是"命运"呢?所谓"命运",就是先定的生命过程朝向某一目的的趋近,这种趋近不是人的理性所能改变的。"命运"就是外在于人且支配人的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不管个人怎么抗争都是无法改变这种力量的。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2】

《俄狄浦斯王》书里有评论说它是在探索人和命运关系的神话中最为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完之后真的觉得很惊心动魄啊,不过是不是最我就不知道了。

俄狄浦斯为了逃避命运的魔爪,身为王子毅然离开王宫四处流浪,第一次自我放逐:他以解除天灾,为民除害为己任,义无返顾的追查凶手,众人企图阻止他,他却力排众议,决不退缩。可惜却在不知不觉中触放了人类文明社会的禁忌,由一位贤明的君主变成了杀父娶母的罪人。每一次的逃避都使他更加接近命运的轨道,他努力避免着,却无法改变命运。

冥冥之中操纵我们人类命运的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就是原始初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它高踞于人和神之上,主宰一切,不可抗拒,难以捉摸。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或许人只能在定数和命运的这个空间之内去创造和建树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吧。我们要以有限的生命对抗无限的困苦和磨难,这是生存的永恒的悲剧性。

或许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竭尽所能,努力奋斗。你的命运是怎样的?没有人能知道。你的命运是谁主宰的?不知道,但你应该成为其中的一员……。.

把握命运,靠的是……。自己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3】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同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己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弃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希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弃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4】

在《俄狄浦斯王》这部戏剧中,主人公俄狄浦斯他曾拥有许多人都无法获得的荣耀:他勇敢聪明——在忒拜城郊猜中吃人的斯芬克斯的谜语;他的出身高贵——他明面上是科任托斯城国王波吕波斯的儿子,后来更是被拥立成为忒拜城的王;他娶了身份高贵的前忒拜城王的遗孀,更是生儿育女。他的人生可算得上顺风顺水了。可是,正如戏剧的最后克瑞翁说的:“你所占有的东西没有一生跟着你”。在命运的安排下,他一步一步从荣耀的山峰跌入罪恶的深渊。他不是波吕波斯的亲儿子;他的妻子是他生母,他统治着城邦,为人民所敬仰,却给民众带来瘟疫和厄运。他曾经生活得有多好,现实就有多讽刺!

无论是作者索福克勒斯为了证明命运悲剧的存在,还是随性的创作,都让人无限叹息。“不要说一个凡人是幸福的,在他还没有跨过生命的界限,还没有得到痛苦的解脱之前。”

俄狄浦斯是个英雄,因为他知道自己有“弑父娶母”的命运却仍然选择去抗争——诚然,这抗争是无用功。但是我认为在悲剧降临前,他曾经真真切切快乐过,幸福过。你和恋人分手了,你可能会难过,但不能否认你的恋人曾经给你带来过快乐。

我只是想说,有时候人不要被未来左右,而忽视了现在。你小时候把别人家的玻璃打破了,你的心里肯定会很害怕,因为你怕别人骂你。怕别人骂你是你对事情发展的预期,害怕是你预期后的心理感受。但事实上你并不知道人家要如何对待你,批评你,还是包容地原谅你?

孩提时,家里附近有很多人种草莓,有一户人家的女主人很喜欢我,总是让我自己去摘来吃。后来我母亲带我去那户人家里买草莓,我才知道自己把别人家的草莓给摘了。那一瞬间,我满脸通红,心脏也加快跳动——摘错草莓事实上是偷草莓,所以我害怕了、紧张了。你看,我本来是心安理得的,读后感。但事实一变,我马上被预期的事情吓到了。可能举的例子不恰当,我只是想说,不要把预知的感受带到现世生活中,不要让未来决定现在。就像王后伊奥卡斯特说的:“偶然控制着我们,未来的事又看不清楚,我们为什么恐惧呢?尽可能随随便便地生活。”也许生活就是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5】

《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我们则活在命运联锁的怪圈里,当我们意识到时业已身在其中,懵懵懂懂的浪费了之前被暗中控制的年少时光。

就这样昭示神的高高在上,主宰宿命。而我们则活在命运联锁的怪圈里,当我们意识到时业已身在其中,懵懵懂懂的浪费了之前被暗中控制的年少时光。当我们意识到要去反抗,控诉时,面对的只有一片残局。只能困惑的等待,结果的未知。

我想整个世界和人类的进化其实就是一个大的蝴蝶效应:从最原初的a影响b,b反之,到a影响c,b影响c,ab共同影响,c则反之,进而越来越多的个人和排列组合相互影响,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在我们小时候是无法反抗这种命运的。就像俄狄浦斯是不能决定其母亲伊奥卡斯特将其双足钉钉抛入山中,被牧羊人收养,并被波吕波斯王抚养等一系列事情的,而成长的过程便是一个要求自我独立的过程,只不过他的命运过于悲惨,要求独立,反抗命运,反抗神示却反而坠入了连锁的命运怪圈。

神示其实无处不在,在我所处的周围环境的中人们通常是被这样的神示告知的:我们被要求学习人文,自然科学,并被简略的告诉我们之前的不知是否被篡改过,隐瞒过的历史,被放置在被一种主流价值观引领的大环境里(这种主流价值观只是此时代的标准,很可能有悖于之前任何一个和时代的观念。我们在这种怪头换面中嘲笑前代的无知愚蠢,前代的亡灵则唯唯诺诺活在自己的概念中。但不否认即使在时代变革后,美德与否,诟病与否还是被有所保留的沿袭)。

我庆幸自己步入了一个质疑的,趋向独立的人生阶段,开始弥补原来的不自主和愚钝无知。每个人在开始都希望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可自己现在并未成为那种人,这是我自己的缺失和遗憾。现在要求自己有规律计划的去探求未知,主动意识到自己的匮乏和空缺。不再神示下麻木,俄狄浦斯在被折磨中质疑责备了阿波罗,我也没必要过于顺从了。

有"命运悲剧大师"的索福克勒斯开辟了这个超越伦理之外的著名悲剧命题,悬念层层揭开,构思创意绝对巧妙。故事,情节,叙事强于《被缚的普罗米修斯》。

1.从先知迟迟不道破天机给俄狄浦斯带来的疑惑---2.伊奥卡斯特提出老国王拉伊奥斯得到的神示,抛弃的婴儿,被杀的地点,初步揭开了事情的原委---3.波吕波斯王的`报信人传来老国王的死讯,带来神示未应验的短暂的如释重负---4.再到报信人说俄狄浦斯并不是波吕波斯王亲生和知情的牧羊人的出现,揭开了他弑父娶母并与母亲生下了自己的兄弟的悲剧,最后以王后自杀,俄狄浦斯刺瞎双目为结局。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6】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仅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悲剧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悲剧。但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我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读后感。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能够让他自我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之后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悲剧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应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理解,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我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

但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明白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我给自我一丝期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悲剧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俄狄浦斯王读后感。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7】

王菲唱“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颇有种宿命式的伤感。掌心的纹线素来被当成关于命运的指示,当然也不过信者有之。中国的路线,倒是更多强调人力的伟大,单单从一部部大团圆收场喜剧就可略见端倪,好人没好报是要六月飘雪的。

而说起命运的强大,似乎没有哪部作品比《俄狄浦斯王》更经典,发挥得更淋漓尽致了。“如果真的注定是悲剧,无论怎样的意志也不会逆转结局,这就是生活。如果允许发挥意志,却注定般地走上了悲剧的结局,这就是宿命。”在一位朋友的博客里看见的这段话,窃以为用来形容俄狄浦斯的命运再恰当不过。

阅读作品时,我们无不为俄狄浦斯的英雄形象啧啧称道,他英勇智慧,求真务实,诚实且有责任心。然而最致命的是他拥有常人无法匹敌的自由意志,不肯屈就命运的抗争精神。

为什么要把这些普通人追求的罕见品质说成最致命的?

因为正是如此强大不屈的意志,一步步推动着他悲剧命运的前行,给站在所有荣耀权力幸福顶端的他,华丽丽浇下一盆冷水,然后狠狠推下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说起可怜来,俄狄浦斯倒也不见得就真那么衰。至少生命里是有过几次逆转,遇见过几个贵人的。第一次,他被铁丝穿过脚踵弃之荒野,因为一个预言而首次遭受人生如此大劫的他像白雪公主一样,幸运得碰见了不忍下手的执行命令的牧羊人,于是得以逃过一劫保住了小命。第二次,他比白雪公主更好运,撞见的不是只有七张小破床的七个小矮人,而是辗转从忒拜城执行牧羊人手里到了科任托斯牧羊人家里最后竟兜了一圈被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收养又做回了王子。故事一直到这里,话说走霉运路线的俄狄浦斯总是人品大爆发,虽年幼无法抗争总算也连连过关,被动接受着生命的祝福。只不过在结局看来,这样的恩赐也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命运的捉弄戏剧欲。

而其后,似乎更多的出于他想要对自己命运的强势掌控,却让悲剧发展更加迅猛。他离乡背井(对于当时不知道实情的他而言),为了一个再现的预言,用自认为远离就可避免的方式去抗争。似是力的相互作用一般,用越是大的力气去抵触便越是狠狠得撞上。离城的路上便实践了预言里弑父这一环节。而后来到忒拜城了狮身人面女妖斯芬克斯之谜,铲除了为害忒拜人的妖魔,被拥戴为王,并依例娶了前王遗孀伊俄卡斯武,以为终于逃脱命运,在另一个新的地方大展宏图,开始新的生活了,结果兜兜转转不过还是在命运安排里。至此,预言一一应验,而当事人仍不自知。

假如没有天意人情的配合,俄狄浦斯在预言出现的第一刻就该被亲生父亲亲手结果而不只是被废了脚,就不该遇上偏偏不忍心的牧羊人,就不该还被国王收养,就不该在另一次预言面前选择离开科任托斯回到忒拜城。

静待岁月,任命运掌纹缓缓而去,不知又会有怎样的情节。

前半部分预言的应验,有人力外的某些灵异力量的推动,更多的是主角专属的英雄主义光环相助。后半部分,就不得不提那句“难得糊涂”了。这里,对真相的追逐,终于将俄狄浦斯的高尚推到了最高的一个点上,然而同也正是他风生水起人生的峰回路转。所谓无知者无畏,如果他不是英雄,不是有那么多英雄情节的规规矩矩,非要不顾周遭的倾力劝告而对真相一究到底,实践了的预言又能奈他何。话说有这个如果,不如说如果他一开始就倒霉到底死掉了,也就没有后面的悲不悲的了。所以说,这种如果式的感慨还真是毫无建设性的。

最后,承命运的戏剧化,如此一个看似完美的好男人,一无所有,半生潦倒。只不过,悲剧是命运的,走过的路却是自己的。站在重在参与的角度来说,一出生就应该死去的那个他和走了这么一段坎坷荣耀路途的那个他,我还真不能断言哪个更悲剧。幸不幸福,观众大多喜好以结局来定。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幸福得生活在一起了,是喜剧;结尾,俄狄浦斯失去妻儿,被夺去英雄光环,自残双眼自我放逐,得此下场,是悲。而其实,将人生长度分成三段,成长段,发展段,收尾段。难免,他走了这么一大圈,又回到了原始的结局,但是他站立的高度与一直站在结局等着一成不变的人,又不是一个水准的。

不知道这样讲是不是越说越乱,或许又要扯到类似价值观的问题,不过就个人而言,悲则悲矣,却是值得的。真要去谴责命运的玩弄心思,它也不过是看底下人类如何挣扎负隅顽抗却不知前局已定,终不能幸免,玩得是人类面对安排命定内容的无奈、愤恨、不甘情绪。逆来顺受的人,没意思。不气不怒,不将所谓的不公放在心尖看得有所谓的人,似乎还可以惹起命运被反玩弄的不服和气馁。

如此说来,还是静待岁月吧。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8】

如果真的注定是杯具,无论怎样的意志也不会逆转结局,这就是生活。如果允许发挥意志,却注定般地走上了杯具的结局,这就是宿命。

古希腊杯具往往被人们称为“命运杯具”。所谓“命运杯具”是指主人公的自由意志同命运对抗,其结局则是他无法逃脱命运的罗网而归于毁灭。

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冲突,向来被认为是古希腊杯具的主旋律,古希腊三大杯具家都涉及到了自由意志与命运冲突的主题。而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正是体现这种命运造成杯具的经典作品,剧中俄狄浦斯的杯具就缘于其无法逃脱的命运罗网。

俄狄浦斯王的神话是人类从杀父娶母引向禁忌这一礼貌进程的反映与折射,他为了种族而走向毁灭。刺瞎双眼放逐是他自我的选取,也非他的选取,或者说命运由不得他选取。俄狄浦斯知与不知的杯具在表现命运不可抗拒性的同时,也表现了对命运不合理性的谴责。

俄狄浦斯聪明、诚实、正直、勇敢,他勇于向不合理的命运挑战,与之抗争。但是,命运却注定这样一个优秀人物成为罪人,他要承担前人的罪过,受到厄运的惩罚,其实这一切都是命运的捉弄和俄狄浦斯自我的意志所造成的。

我们来看俄狄浦斯的命运:出生后三天,他就被铁丝穿过脚踵然后弃于荒野,只是由于执行命令的牧人起了怜惜之心,把他送给科任托斯的牧人,才大难不死。他日后成为科任托斯国王玻吕玻斯的养子,成人后因从神谕中得知自我必将杀父娶母的命运,于是离开“父母”所在的科任托斯,向真正的故国忒拜城进发。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9】

这是两千多年前的作品,但已经是如此地臻致完美。不管是情节,还是情感,还是戏剧性,或是对白,每一方面都远强过时下那些所谓的大片。所以我不得不得不相信我们的文明确实在大踏步地倒退,很多优秀的文明都没有继承下来,而那些虚假的伪艺术却充斥着我们的视线。很多人的业余消遣就是听听流行音乐,看看热映大片或是电视剧。他们从来没想过要主动去看一部经典名著,没想过去欣赏一出歌剧,或是听一场音乐会,看一段民族舞。这些历经时代考验的精髓文明他们一样都没想过要去了解,这不得不说是我们这个浮躁年代的悲剧。

这该是怎样一个时代?更多,俄狄浦斯就是人类,他和他的母亲,也是妻子所做的是人类群体意识之下所想要表现的。在漫长的时间流和浩瀚的宇宙中,人类以微小德形态存在着。面对宇宙的无穷大时产生的无力感,不止让人类感到沮丧,更多的却给予人类以力量。俄狄浦斯得知命运后的出逃,拉伊奥斯与伊奥卡斯特得知命运后将儿子杀死的计划,这一切都是人类对这天地的抗争。他们所反抗的不单单是命运,这里的命运更深层的隐喻是无穷无尽的宇宙。神也不是那么真实的存在,更多的却仅仅是一个载体,承载起的是命运这个抽象的概念。

至于结局。。结局是什么早已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勇气,属于那个年代的爱琴海,属于人类的勇气!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10】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

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11】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悲剧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悲剧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瀿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直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篇12】

俄狄浦斯是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他是忒拜王的儿子,但忒拜王相信了一个预言俄狄浦斯有一天会杀死父亲而与母亲结婚,于是命人杀死俄狄浦斯。然而,这个执行命令的人不忍下手,只是将俄狄浦斯丢弃在山上。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俄狄浦斯并将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做儿子。

俄狄浦斯长大后,做了很多英雄事迹,其中最著名的是解开了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的谜语(谜面是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答案是人,因为人童年爬行用四条腿,成年走路用两条腿,晚年要拄拐杖是三条腿),并因此得以娶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俄狄浦斯才知道,他多年前杀掉的一个老人是他父亲,而与自己同床共枕的是母亲。闻知这一事实后,伊俄卡斯忒女王自杀,俄狄浦斯则戳瞎双眼,流浪去了。

《俄狄浦斯王》被誉为古希腊三大悲剧之一,精神分析的鼻祖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如此打动人心,是因为唤起了很多人心中的恋母情结,他也因此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相应,弗洛伊德又将女性的恋父情结称为伊莱克拉特情结。不过,伊莱克拉特情结这个名词没有流行开来,现在一般用俄狄浦斯情结通指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恋母情结既常见又复杂。弗洛伊德就有典型的恋母情结,他幼年时与母亲关系非常亲密而与父亲关系疏远,且尚未成年时父亲就去世,这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为,父亲的去世唤起了他强烈的内疚感,他下意识中会认为,是他诅咒父亲去世的。

狼王梦读后感范例12篇


从来没有人读书,只有人在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作者所写的作品让读者们感受颇深。为了更深入的理解作品,不妨写一写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如果您从未听说过“狼王梦读后感”那么请看下面的文章介绍,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狼王梦读后感【篇1】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的感触非常的大。

这本书写了三个大学之青来蒙古,他门有的放羊。有的放牛,在草原上还算高兴,有时还能看见狼,他们杀狼,可是他们不杀尽。因为他们知道狼是生态链上的一个中有的身份,如果狼没有了。草原的老鼠就泛滥成灾,草原老鼠会把草皮吃光,就连新出的小草也不放过。草原没了,牛羊就无法生存,这样一来,草原人就没有了。

可是我们内地得人不知道这些,在他美的印象中,狼是百害无一利得,把狼杀光,草原人就好好生存了。所以,内地人就来杀狼,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狼杀的一干二净。

在这里我想让我每一起保护动物。

生态舞台上,每一种动物都有自己的角色。仅仅根据我们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狼王梦读后感【篇2】

《狼王梦》是一部激动人心的动物小说,由生动的故事串联而成。情节紧凑,环环相扣,生动地刻画了动物的性格特征。有几个小细节震撼了我,深深感受到了小说整体风格中的一种瑰丽之美。他们向时代和灵魂深处呼唤思考和美丽。

《狼王梦》展示了母狼的内心,它一直被称为子兰,被对权力的渴望所膨胀。她一直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族的最高统治者,——,显赫的狼王。这个志向是光明而强大的,人生道路上没有任何坎坷和挫折能让这个愿望消亡。说到底,因为这是大公狼黑桑的遗愿。

母狼紫兰知道成年的公狼会记住狼王的宝座,所以她的孩子要出人头地成为狼王并不容易。因为很多原因,她经常让大儿子黑仔半夜悄悄起床在花岗岩上磨狼爪,疯狂啃树皮,想磨狼爪,但是黑仔却让母狼紫兰的狼王梦破灭,变成了大金鹰的美食。母狼紫兰虽然和大金鹰搏斗过,但是没有帮助。然而黑仔的死并没有让紫兰的狼王梦消失。她把狼王梦赌在老二的蓝魂上,但蓝魂太大胆,被猎人的铁栅栏夹在中间。经过反复努力,紫兰身体虚弱,没能救出孩子,只好让死神帮助蓝魂。

也许你觉得母狼紫兰太不像话了,但做个傻子是必要的;或者看着自己的孩子在苦战,而不是伸出援手,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是黑白分明,切割简单。母狼紫兰能为下一代牺牲生命,与可怕的金鹰战斗,显示母爱至上。

另外,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狼的生存环境决定了它们必须遵守的森林法:丛林法则,它们的力量一定要体现在牙齿和爪子上。

这本动物小说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狼王梦读后感【篇3】

这一星期,我读了《狼王梦》这篇小说。没看之前,我一向觉得狼是一个凶恶而令人厌恶的动物。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在辽阔的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叫做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产下五只狼崽,他一心想把孩子培育成狼王,但是命运给她开了一个又一个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了自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没有眷顾到他头上。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期望寄托在狼孙上,但是不幸又突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努力来完成狼的梦想。然而她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的。

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人呢!在生活中,哪个父母不期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风。白天他们要辛苦的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向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学习。长大以后,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父母给予我们的这份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4】

读完《狼王梦》这一本书。我感触很深。

紫岚的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并且她还失去了最心爱的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原本他们可以自由的生活,可就是因为紫岚太想实现这个愿望了,导致她丧失了一个又一个的“背负”沉重梦想的狼崽。

其实梦想,就等于是我们的信仰。有梦想我们才有前进的动力。紫岚的梦想,也是她的动力与信仰。她想要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想要实现黑桑生前的遗愿。可因为这个梦想,她的孩子一个个的离开她。梦想只是一种动力,并不是武器。不能因为要实现这个梦想而去伤害别人。紫岚就是太过于心急。才会酿成大祸。虽然,这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也不是不能理解。

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长大后有出息。所以,便会让他们从小做各种各样的练习。但你们有想过吗?自己的孩子愿意过这种生活吗?他们还小,他们也不是学习的工具,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过一个快乐且充实的童年呢?为此,我为那些孩子感到深深惋惜。

但我也从《狼王梦》这本书中学到很多关于写作的方法。写作要生动,也要有戏剧性。让读者读起来感觉像冲浪一样刺激。这才是我认为好的文章。

这次的阅读,我收获甚多呀!

狼王梦读后感【篇5】

在人们心中狼是一种非常凶残狡猾的动物,但《狼王梦》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在一起生活,即将成为狼王的黑桑,不幸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黑桑死后,紫岚在和大白狗的搏斗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一只小狼崽在出生时被冰冷的洪水冲刷,最后发了高烧死了。紫岚为了不让其他小狼崽死去,只得吃掉了那只小狼崽。她希望其中一只狼崽能当上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就用非常的方法训练自己的孩子,时而给孩子精美的食物,时而用毒打教训孩子。她为了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三只狼崽先后死去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媚媚和卡鲁鲁又生了五只小狼,紫岚又看到了希望,希望它们其中一个可以当上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为了狼孙将来能成为狼王,紫岚与金雕在搏斗中同归于尽。

我合上这本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原来狼对自己的孩子也包含着深沉的母爱,为了孩子不怕困难,甚至付出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们的生活中不也有许多母亲为我们操劳的例子吗?白天母亲送我们上学,接着又要去上班,上完一天的班,回来又要做晚饭,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健康等问题。我深刻体会到了母亲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更懂得了什么是爱,而《狼王梦》想告诉我们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狼王梦读后感【篇6】

大家读过《狼王梦》这本书吗?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这本书。书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呢?一起和我探索书中的奥秘吧!

书中的主人公有紫岚、卡鲁鲁和媚媚。媚媚一直深陷吊吊身亡的痛苦之中,紫岚为了化解媚媚的心结,猎捕了一只小香麂,并把它驱赶到自己的狼洞里,试图唤醒媚媚猎捕的欲望。起初媚媚对食物并不感兴趣,但狼的天性无法做到对一只活着的猎物视而不见,于是便扑上去吃掉了小香麂,紫岚十分开心,它的计划终于成功了,自己的最后一个孩子终于活了下来!但媚媚依然无精打采,紫岚知道媚媚的心结还未化解,它必须赶紧寻找一只能代替吊吊的公狼。这天黄昏,卡鲁鲁来到洞前,紫岚想卡鲁鲁正是一匹合适媚媚的公狼,可紫岚却被赶了出来无家可归,它很想在临死前看一眼媚媚的狼崽们,可媚媚却用仇恨的眼神盯着紫岚,因为狼的生存法则是怀孕的母狼必须保护自己的幼崽和领地。第二天清晨,紫岚发现自己休息的上空正盘旋着一只金雕试图偷袭它,情急之下它发出了一声嚎叫,于是金雕便高鸣一声无奈地飞走了,这声鸣叫勾起紫岚另一段回忆,它想到了自己的孩子黑仔,它恨这只金雕。远处,隐隐传来媚媚生产的呻吟声,紫岚和金雕都十分兴奋,但紫岚不能让金雕得逞,于是紫岚打算将金雕除掉,最后紫岚胜利了,但也和金雕同归于尽。

狼的生存法则是严格的,每只狼都会自觉遵守,人们常说狼心狗肺,但狼身上团结、勇敢、力量这些优秀的品质在我们的身上却很难表现出来,都说狼是一种弱肉强食的动物,人又何尝不是呢?人十分奇怪,在关着宠物的笼子上贴着“爱惜动物”的标签,说着保护动物,却做着伤害动物的事情,有的时候人真的没有狼那样善良的心,狼从来不会在人不伤害它们的情况下去伤害人,动物有什么错,它们只不过是没有人的智慧,不能像人一样说话,如果不爱请别伤害,学会换位思考,从现在起,和我一起保护动物吧!

狼王梦读后感【篇7】

或者被它狼统治,或者统治它狼;或者成为命运的主宰,或者被命运宰割……站在凌烈的秋风中,双毛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一身油光发亮的栗红色长毛,在晚风中徐徐飘动,威武的身影在晚霞的掩映下,更有狼王的风采。

没错,它就是双毛,紫岚最后的希望。从前的紫岚,是一只风华绝代,让无数公狼深深着迷的亭亭玉立的母狼;而现在它精神颓唐,满脸布满皱纹,几颗门牙横七竖八的残留在嘴中。多让人心酸,然而这一切都是因梦想而起。

还记得那只勇敢凶残的黑仔,半岁便开始追逐野兔,自己捕食;还记得那只英俊大胆的蓝魂儿,独自一人设法捕杀狗熊;还记得那只自信暴躁的双毛,敢于向狼王挑战。它们的英勇都应它们有一位胸怀大志的母亲——紫岚,它付出了自己全部的心血,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只为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一代顶天立地的狼王。虽然老天一次次打碎紫岚的梦,但它却从未放弃,它仍在为自己的子孙努力着!

紫岚的所作所为都满载着母爱,它做出的各种牺牲,常常让我的心一阵酸痛,紫岚为自己的孩子付出的实在太多了!它的坚强,它的良苦用心,又有谁能够知晓,有谁能够体会呢……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父母的心愿,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不仅人类如此,动物也是如此,《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无论是温顺的小羊、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它们的母爱都是至高无上的,它们的母亲都深爱着自己的子女。无论父母做什么,他们的初衷都是为了儿女。

母爱,是伟大的,狼王梦就是体现母爱的泉源,在这泉水里,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留下那行母亲悲伤的泪,无数次看到紫岚那颗流血的心。

狼王梦读后感【篇8】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生出了五只可爱的小狼崽。但极为可惜的是,在一个风雪之夜,一只小狼崽因为没及时被母亲叼入石洞,被活活冻死了。母狼紫岚悲痛了一阵子,就把所有的母爱倾注到了最强壮的小狼崽——黑仔身上。另三只小狼崽,媚媚、蓝魂儿和双毛,知道哥哥是母亲要培养的未来的狼王,所以总是等哥哥吃好饭,再上前去吃饭。可惜黑仔却在哺乳期后被金雕叼走了。

之后紫岚开始培养蓝魂儿的捕食能力,可是当蓝魂儿还离当狼王有一点路程的时候,却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只能亲自咬断蓝魂的喉管,然后咬断蓝魂儿被夹住的地方,把那两段尸体埋到了雪地里。之后它开始培养双毛。双毛因为在小时候总被哥哥黑仔欺负,所以精神上有很大的缺陷,因此紫岚给双毛提供了充足的食物,以为双毛在精神上会有所改善。但是回到狼群的时候,双毛的精神没有一点改善。

所以春天的时候紫岚把这个家看成了缩小的狼群,把自己看成了狼王,天天打双毛。终于有一天,双毛的精神爆发了,使紫岚跛了一条前腿,但在双毛和狼王拼搏的时候,精神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惨死在狼王脚下,血洒碧空。终于,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当孙子将要出世时,一只老雕趁虚而入,守在一旁的紫岚不顾生命危险去保护女儿和孙子,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不平凡的小说,给我留下了不平凡的印象。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沐浴在父母无私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幸福成长,其实自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在我们身上不仅洒下爱的种子,同时蕴育着希望与梦想。而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孝敬母亲呢?

狼王梦读后感【篇9】

在翻开这本《狼王梦》前,我一直对用两足或四足行走的动物怀有歧视之心。为自己是个有手有脚,有头脑的人感到自豪。当我看到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时,不由得想:难道我们强大的拥有无穷智慧的人类没有什么实际可以被描写被歌颂了吗?为什么要描写那些低级没有“文明概念”的动物们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书。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想把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他只有寄希望于狼孙。并为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对狼改变了态度。没错,狼凶恶、狠毒嗜血成性。但在严酷的自然法则下。她们别无他法。就例如有狼吃奶的野蛮来讲,人有温情狼也有,但摆在狼面前的“生存问题”固然比温情重要。想到这里。我又想到我们—文明的人类。是的,我们进化了,我们有思想,有能力。从茹毛饮血、刀耕火种到鸿雁传书,马上相逢,再到电子游戏,抹去亲情,这,就是“文明的进化”吗?如果我们“高级的人类”能够被手中方寸屏幕剥夺奇亲情,那么为何不会到茹毛饮血的时代呢?

我们不需要再茹毛饮血,因为我们“征服”了自然法则,我们不需要再鸿雁传书,因为我们“拥有”信息世界。但是,我们需要放下手机,离开电脑,去感受自己身处的时代的幸福,去反思,那辈祖先自豪记载历史书上的“进化史”……让动物撕开我们“文明”,让动物重教我们亲情。

狼王梦读后感【篇10】

在阅读《狼王梦》中,我经历了一场关于梦想的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次情节的发展,都那么扣人心弦,描绘得栩栩如生,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地在一边观看,有时甚至害怕地闭上眼睛,不敢继续看。我也常常为故事中主人公的命运冒出一身冷汗。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野猪夺去了即将成为狼王的黒桑的生命。它的妻子紫岚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产下四公一母的狼崽,其中一只公崽发烧死了,紫岚便付出巨大的努力把剩下的狼崽养大,而另外三只公狼却分别被金雕抓走,被捕兽夹夹住,被饥饿的狼群所吞食。悲伤欲绝的紫岚想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却被自己的女儿赶出了家门,它在家门口游荡着,后来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在人们眼里是邪恶、狠毒的代言词,但在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狼是一个理性、智慧、爱家的动物。紫岚是一只血统高贵的狼,同时又是一位好母亲。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她失去了性命,失去了爱情;紫岚身上有一种超人的母爱,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顽强的意志力。"绝境分娩"让我体会到紫岚的英勇与坚强,"魂断捕兽夹"让我感受到紫岚无情但令人刻骨铭心的母爱。"血洒碧空"让我再一次被紫岚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孩子的伟大母爱震撼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的那一刻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她的伟大在于心甘情愿地奉献,在于不计后果地付出。虽然母亲的付出是不期待回报的,但是我们不会像狼一样,不懂得感恩。我们人类懂得感恩,懂得孝顺。所以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狼王梦读后感【篇11】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狼王梦读后感【篇12】

当我合上《狼王梦》这本书时,我对狼已经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评价,我本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母狼紫岚她也有自己独特的母爱。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儿女成为狼王,想尽了各种办法。虽然希望一次次破灭,但是紫岚并没有放弃,将最后的的希望放在了最小的女儿媚媚身上。最终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紫岚与金雕一起坠落悬崖

所有的母亲都有着像紫岚一样对儿女那至高无上的母爱。

我的母亲当然也不例外。记得我小时候,爸爸妈妈都上班了,只能让我一人独自在家。出门前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叮嘱我:万一有陌生人敲门千万别开:不要乱动插头,以免触电我听得都有些不耐烦了。爸爸妈妈终于出门了,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玩了!

可爸妈刚出去没多久,电话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打来在家里没有什么事情吧?没有没有。我只是随随便便的应付了一下。几乎每隔10分钟就有一个电话打来。烦死了,我一气之下,竟把电话线拔了下来。这下我总可以安静一会了。大约过了半小时,妈妈急匆匆地赶回了家。你没事吧?怎么不接电话呀!妈妈焦急地问我,好了好了,我急着去上班,你在家照顾好自己。看着妈妈的样子,我真后悔。那一次,我体会到了母亲那对我浓浓的爱。

母狼紫岚的母爱是伟大的,我们的母亲的爱也是那样伟大呀!

海王观后感12篇


学习的同时我们会附加上自己的理解。如果我们想要领悟作品的真谛,不妨写一篇观后感吧,多写观后感可以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和共情能力,想学习写作品名观后感的技巧吗?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海王观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海王观后感 篇1

海王的导演是华裔导演温子仁,温子仁电影很好的一点,就是它们有很鲜明的温子仁风格。你也许会说,这是DC的另一个英雄,那是速激的另一部续集,这是一套高智商血浆恐惧片,那是一个新的鬼宅驱魔系列。但归根到底你会觉得,啊,看了一部温子仁电影。就《海王》而言,你不难看出,它的视听风格和斗殴特效,无论之于DC扩展宇宙,还是之于这个时代的所有漫改英雄,都有独树一帜的地方。而温子仁跟许多商业导演不同的另一点在于,他是真的,真的关心反派,绝不忍心把他们塑造成面目可憎的单线条怪物。在《海王》,无论奥姆王还是黑蝠鲼,都值得我们倾注足够多的感情,甚至可以不亚于对海王的。

一个因为母亲有私生子并且属下未婚妻全都向着这野种而心烧火燎,一个因为目睹父亲惨死而被复仇吞噬灵魂,透过他们狰狞的表情,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们内心的翻滚。至于海王,他一度比这些反派一根筋多了。比起他们的肝肠寸断,只是见不到妈妈的他活得比海尔兄弟还滋润。风里来浪里去,了无拘谨环游七海畅饮烈酒,潇洒程度堪比武侠小说里从不上班却总有盘缠的大侠。他甚至没有妈妈女朋友掉水里先救谁的凡人烦恼,首先她俩水性都很好,其次妈妈一定会救女朋友。亚瑟·库瑞这个家伙,是孝敬的儿子,可靠的朋友,正义满满的法外义警,但跟那个本该君临七海的真·海王相比,差距是显著的。

在这试一试的途中,我们也开始了解,他不过因为自觉是个粗人,单挑掐架可以,英雄救美可以,玩权游宫斗实在吃不消。这个膀大腰圆的猛男,内心竟然在发虚啊。但目睹生灵即将涂炭的他,还是不得不同意湄拉所说的,人就应该去做正确的事情,不管多么困难。这个故事里亚瑟有很屡次循序渐进的转变,我认为很重要但又比较被人无视的一次,应该是他叹息自己不该对黑蝠鲼他爹见死不救,一念之差经过连锁反应,差点让将来女友没了命。超级英雄有超凡的力量,但力量不会使他们成为英雄,有了力量愈发仁慈宽厚义薄云天,愈发懂得生命的价值,才会。

所以他马马虎虎而不是捶胸怒吼着就把三叉戟举起来,不会让人觉得不够燃。什么样的男人,配拥有什么样的兵器,只是水到渠成而已。成为海王的亚瑟,也终于有了理直气壮吊打弟弟的理由:在守卫家园面前,在世界和平面前,你那点委屈都不算委屈,大不了打完了,哥哥亲自给你做心理建设。这部不断呼吁海洋陆地一家的'DC电影,塞满了来自银护、蜘蛛侠、蚁人的演员,仿佛在说,超级英雄都是一家,与其争论谁家好看,不如搁置争议,共同开展。海王能胜,不是他多能打,事实上比起卡通版,电影为了肉搏足够精彩,适度削弱了他的硬实力。但正是如此,他用仁慈瓦解暴政,用勇气消弭刀兵,用道义拯救苍生,用出生入死圆满爱情的举动,才更像个真正的英雄。超级英雄片就该这样,有足够的打打杀杀可看,可看的又不止打打杀杀。

海王观后感 篇2

《海王》观后感

一个月前《毒液:致命守护者》上画时,我写影评曾说过这是国庆黄金周后的唯一值得期待的大片,虽然叫好又叫座,该片在我看来却槽点满满。另一部万众期待的《神奇动物:格林德沃之罪》也一言难尽;此时天降《海王》(Aquaman2018)简直令人眼前一亮,除了捧华裔导演温子仁的场外,《海王》的预告片非常吸引,迷幻缤纷的海底世界让观众充满好奇,加上豆瓣高评分的加持,我和许多DC粉及普通影迷一起以实际行动买票支持该片,结果是-----拍手称快,意犹未尽!

该片的成功和商业片成功的原因几乎如出一辙:

选角恰当,而且主角们个个颜值爆表。海王一角简直就是参照杰森·莫玛(JasonMomoa)度身订造的,连孩童的及少年的选角也非常到位,必须赞!同样惊艳的是早就拥有大量中国粉丝的妮可(NicoleKidman),她饰演的亚特兰蒂斯女王气场全开,还有人说她秒杀了湄拉(艾梅柏·希尔德AmberHeard饰),虽然妮可的脸有点僵,但胜在底子好,颜真的很能打。电影开场时,我曾觉得饰演海王之父的特穆拉·莫里森(TemueraMorrison)太普通了,后来转念一想,如果由一位大帅哥来演灯塔守护者反而不合适,一个普通如路人的凡人配女神反而接地气,而且为片尾二人在分开二十年后重逢增加了感人的效果-----女神风采依然,男人却老去,更不起眼,她爱他如初,哗!果然是电影,可以怎么不现实就怎么来!

故事流畅。其实故事难免落入俗套,但难得观众买帐。粤语里有句俗话:“桥唔怕旧,最紧要受。”就是这个意思----即使是老桥段,只要观众受落就行了。个人墙裂推荐开场不久海王救船员打海盗时的那场戏,还有在美丽的西西里岛,他和湄拉被追杀的片段,虽然后者貌似抄袭了《谍影重重3》里Nicky被特工追杀,JasonBourne为救她而贴身追击、全力营救的场景。

背景宏伟炫丽。千奇百怪的海洋生物、深不可测的大海、曾经辉煌一时的亚特兰蒂斯王国及其自带的神秘色彩在特效的“神功”下璀璨夺目,让人叹为观止,这特效做得真是没谁了,《海王》团队成功地营造了奇幻壮丽的海底世界作为背景,让本片更上一层楼,难怪影迷们看得大呼过瘾。

主题鲜明。本片的故事外壳是一位超级英雄的成长及崛起,但围绕的主题离不开真挚的爱情和家人血浓于水的联结。个人觉得《海王》还呼吁大家环保、不要再往海洋倾倒污水垃圾的信息,加上本片一再强调海陆本一体,几近说教地向大众说明保护海洋等同保护自己;本片还暗示了海盗的暴行以及以暴制暴、以杀止杀的生存逻辑。会不会三观不正呢?其实即使海王不杀海盗的父亲,出手相救,劫后余生的父子二人还是继续他们的海盗生涯,一条路走到黑。对滥杀无辜的人仁慈,就是对死去的受害者不公,对生存者的宝贵生命的漠视,所以支持海王!

《海王》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引起DC粉和漫威粉的争吵,哈哈,《海王》作为年度嗨片,痛快是看片的目的,为什么要吵架生气呢?放下毫无意义的争论,好好欣赏才是观看此片的正确打开方式啊!公映仅2天,票房就超过4.2亿元,你还等什么呢?

海王观后感 篇3

《海王》作为DC漫画改编的超级英雄电影,主题依旧是英雄拯救世界的俗套剧情,电影里对人物的刻画浅到我觉得基本上谈不上有刻画,非常脸谱式的表演,故事的发展和叙事的流程化痕迹非常明显,从影片开始,剧情的推进、转折、高潮、结束这些部分都没有让人兴奋的点,按理来说这部电影就是非常普通的好莱坞大片,票房不会低但也不会大卖,但偏偏《海王》在中国拿下20亿的票房,全球也有10。9亿(约73。52亿人民币)票房,成为DC电影在全国票房最高的电影,超过了经典的《黑暗骑士:蝙蝠侠》,我觉得这部电影能做到商业上的成功,最关键的有两点。

第一点,电影主角海王的人设,亚瑟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人,非常真诚,不会任何阴谋诡计,他不会认为自己有多了不起,给人感觉像一个憨厚的邻家大哥一样,再加上演员杰森莫玛的造型和气质,非常给人安全感,尤其在现在的社会里,似乎人人都有鬼点子,内心纯净的人太少太少,而海王亚瑟就像大海一样无暇,毫不矫揉造作,这怎么让人不喜欢呢。

第二点,就是电影中美轮美奂的海底世界以及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的特技镜头,人总是对神秘的事物产生兴趣,当你在屏幕前看着那些奇异但是美丽的各式海洋生物时,看着那些超前的海洋生物科技产物,都会忍不住产生遐想,是否这些谜一样的海底文化真的存在,又或者我们人类将来也能这样在海底生存,电影里虽然没有对亚特兰蒂斯的科技进行任何说明,但呈现出来的细节充满了足够的真实感,对比国内动不动就叫唤有着顶级团队媲美好莱坞的特效大片,真的是云泥之别。

最后我还是想说,影片中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点,亚瑟虽然拿起了传说中的三叉戟,但他也反复强调了自己并不想做王,而是想止戈天下,拯救无辜,但恰恰是因为这样他才成为了海王。无为至有为,赤子之心终成王,世界上的大道理都是相通的,无关东西。

目前,电影《海王》在国内一经上映映,立马赢得较好的口碑和可观的票房,这部电影对漫画故事的高度还原,绚烂奇幻海底世界的呈现,让人叹为观止。

海王观后感 篇4

认识你自己,重拾爱的勇气——《海王》观后有感

一家人去看《海王》,据说很魔幻,海底世界光怪陆离,是一场视觉的饕餮盛宴。导演温子仁果然是青年才俊,拍摄效果堪称绝美,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宏大的战争场面强烈地刺激着观众的神经。走出影院的瞬间,才得以喘上几口气,渐渐缓过神来。

女儿问我这部电影该如何评论?以切块式的模式来引导女儿——这部电影讲述了什么样的故事?故事中最打动你的是哪些人性之美?拍摄的特效如何评价?故事的设计有何特点……爱人在一旁不说话,一声轻叹,我知道自己又把问题说得有些“玄”了。不过,从教育的角度来看这部大片,有些情节也可圈可点。

这部影片延续了经典的主题——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海王在经历种种磨难之后,最终在强大的女战士湄拉陪伴下,寻找到传说中的三叉戟,成为真正的国王。陆地与海洋本来是一个整体,这个故事让地球人感受到了一种大爱。

海王的成长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亚特兰蒂斯女王亚特兰娜就被带回海里完成了一桩政治婚姻。他在同龄人的眼里是个胆小鬼,也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孩子。遭受伙伴的嘲弄,海王内心也在变得怯懦。直到有一次,他发现自己可以与鲨鱼交流,半人半神的亚瑟开始寻找自己的使命。

湄拉的出现对海王的成长有重要意义。湄拉找到海王是要阻止奥姆的阴谋。在与海王的接触中,她被眼前这个不懂风情,却可爱憨厚的人吸引,渐生情愫。当海王身处险境,她毅然挺身相救。两个人一起寻找三叉戟,可谓是患难与共。爱情的力量和伟大的使命让海王对挑战充满兴奋,他懂得了要做个英雄,做一个拯救更多人的英雄,跨越某一国。

海王要认识自我,就要认同自己的出身。在与奥姆的第一次对决中,海王败北。奥姆当时就以身份论来激怒海王,让他内心处在自卑的状态。好在湄拉的劝解一语中的:你既是大海的儿子也是陆地的儿子,你的劣势或许正是你的优势,你就是陆地与海洋的联接桥梁……认同自己的身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海王在湄拉的帮助下做到了。

海王的母亲是一个勇敢的人。在大海深处,她一个人顽强地活了下来。当海王和湄拉出现她的面前,母子相认,她以母性的爱唤醒了海王的心。“要做所有人的英雄。”母亲的话语无疑让海王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在海王与奥姆对决之后,母性的伟大再次彰显。女王亚特兰娜从大海中走向自己的两个孩子,他的拥抱与安抚平息了仇恨的火焰……母亲的存在成为了兄弟两个人的精神桥梁,爱与信任再次建立连结。

海王的父亲是个灯塔守护者,他在爱人回归大海之后,每天还到栈桥去看,希望有一天可以等到自己的女王归来。梦想成真,电影的最后,两个人又一次相拥而泣。父亲在电影中没有太多台词,他的内心都写在脸上。海王与父亲的交流,是男人和男人的交流。他在父亲身上也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一个好的父亲一定会忠贞地爱孩子的妈妈,这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情感示范。

因为爱,海王接纳了自己,认同了自我的身份;因为爱,海王承担起责任,拯救了陆地与海洋的生灵;因为爱,海王反思自己当年的莽撞,学会了如何宽容;因为爱,海王由一个嫉恶如仇的人变成了一个有使命担当的英雄……

用教育的观点来看,海王出生的原生家庭并非完美,但他通过一次次磨难,走向了一个个巅峰。一个人的成长必定是心灵的净化和精神的超越,世界如何精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以让世界如何精彩。

究其一生,我们都要活在爱与信任中才好。真实、勇敢、热烈、自由……

海王观后感 篇5

对于这种神灵级的漫画,推崇的原因是爱啊~~~~~最初想去看海贼,是因为它太有名。看了以后真的想起一句话说不喜欢海贼的人,是因为他还没有看!最爱海贼的原因,说到底就是它让人热血沸腾。现实生活是很让乏力的,生活让很多东西埋没。而海贼有太多埋藏在人心底的密宝。像梦想,像伙伴,像正义,像荣耀!于是就会有路飞这样的人,决定了一个目标,为它奋斗致死也毫不犹豫。我还记得乌索普老爸说的一句话,“要问我为什么奔向大海,是因为海贼旗在呼唤我!”然后发出一阵愉快的豪爽笑容。他可以说是为梦想抛家弃子,但当时我只感到一种身为男人的荣耀。大海实在太伟大,他让所有拥有海贼灵魂的人义无反顾,他可以让人被仇恨,也可以让人被原谅。正如楼上有人说过,对于WT的画法,我也很着迷。大部分漫画走向后期,情节要不就是拖拉要不就是逼紧。只有海贼,越是看到后面,人越轻松。还记得很多搞笑画面:从空岛掉下来的时候,船上所有人的眼珠都掉下来了;乔巴把筷子插在鼻孔里跳舞;山治跟克罗克达尔说:这里是混蛋餐厅,你找谁?;路飞进入空岛时发出的感叹天使怎么跟梅干一样?这个让我笑爆了!还有一个不得不提,无论是坏人还是好人,WT笔下的人物笑得时候总会把嘴巴咧的很大,发出很响的笑声,露出牙龈。每当我看到牙龈,我真的觉得有不得了的开心在心里面。看海贼,会产生一种羡慕。主要是伙伴。现实中,我们周遭没有如此义气的人。遥远的时代,大家真心相交,现在却只能在海贼里回顾。司法岛踌躇桥上,罗宾死咬着地面不让自己被带走,就是因为她坚信有属于她的伙伴,再没有了背叛和猜疑,是可以让她安心的,要誓死保护她的伙伴完全无条件式的信任。舍弃同伴是不可能的,另外没有谁可以随便牺牲。索罗为路飞挨了一刀,为的是身为船员的责任。他们的团队精神,用索罗的话就是:团队精神到底是什么?互相帮助,互相袒护就算是吗?也有人这么认为吧。我是认为那根本只是唬人!应该是每个人抱着必死决心做自己的事,“我做好自己的部分”“接下来轮到你”“做不好的话我就揍扁你”要是有这种决心才能算是团队精神吧!必要时出手,又不多加插手。世上没有绝对的正义,世界政府会不会被推翻也说不定。历史上有骁勇好战的维京海盗,从北欧直下,杀遍半个欧洲没有敌手。游牧诗人歌颂他们的勇猛,写下有关他们的神话。然而__赶走了天主奥丁,失去信仰的维京人再也不能驰骋。不灭的只有海贼的神话。有那么多个约定:路飞和香客斯的;索罗和克伊娜的;娜美和贝伦梅尔的;山治和哲夫的;乌索普和小姐的;乔巴和庸医的;罗宾和奥哈拉的;弗兰奇和冰山的;布鲁克和拉布的惟海贼让人热血沸腾!

海王观后感 篇6

看了《海王》,有几个点比较打动我,准备一一写下来,今天是第一篇:关于命运。

电影中有个场景印象很深,幼年亚瑟参观海洋馆,遭到同学的欺压,然后他身后的鲨鱼愤怒了,开始用力撞击防护玻璃。亚瑟见此,伸出手,散发出他的超能力信息,让鲨鱼平静了下来。每次看到这种情节,我都会激动得起鸡皮疙瘩。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小时候一样,希望有一天发现平凡无奇的自己其实是“命定之人”,让那些嘲笑我的人跌破眼镜,然后我会很大度地挥挥手,头也不回地离去,只留下一个傲娇的背影。

一边写一边都觉得好笑,这种只能用“白日梦”来形容的想法,也算是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吧。青春期的时候,觉得现实很残酷,生活毫无希望。慢慢地,随着年龄增长,心理越加成熟,我现在觉得,现实确实是残酷的,但这只是一个客观事实,并不是针对我一个人。我虽然不是“命定之人”,但是我可以有世俗的“命运”——努力奋斗,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

《小白找朋友》,20xx年凯迪克金奖绘本,其他奖项也无数,由彭懿、杨玲玲翻译。这本书值得推荐的理由很多:迪士尼御用插画师精心之作;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友谊的真相等等。但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努力寻找。当你想要什么东西或者一个结果,你不能只等在原地,要勇敢踏出脚步,不断尝试,努力寻找。

这本书讲了一个“找啊找啊找朋友”的故事,住在遥远小岛上的幻想朋友们一个一个都会被一个真实的小孩“接走”,只有小白一直没等到,终于,他鼓起勇气,“披荆斩棘”,来到了现实世界。他找啊找啊找,找啊找啊找,经过很多次失望,终于听到有人对他说“你好”。

这个故事告诉小朋友们,朋友不是等来的,是自己通过努力找到的。

这个故事告诉大朋友们,伴侣不是等来的,是自己通过努力找到的。这个故事告诉大朋友们,想要的结果不是等来的,是自己通过努力找到的。命运,大致也是如此。甚至没有书中那么美好,经过努力寻找,还不一定能找到,但是不努力,不寻找,则一定没有想要的结果。

海王观后感 篇7

横跨二十年的周年纪念剧场版《航海王:狂热行动》,并不是一部献给所有人的电影,如若你不了解《航海王》中的人物关系,那么甚至可能不知道这部电影究竟为何而战,但对于路飞的粉丝来说,这又是一部不可错过的经典,其从头至尾的激战,足以点燃每一位粉丝的热血。

二十年的时间,《航海王》所承载的已然不是一个简单的冒险故事,它形成了自成一体的漫画风格,构建起了一个层次分明的冒险世界,并在这个热血满满的世界里,用激情一次又一次的感动着每一位观众,所以在这场二十周年的纪念剧场版中,电影并没有再去过多的追溯什么才是路飞的冒险世界,而是用一场航海家庆典航海世博会,为随着而来的激战拉开了序幕。

据悉《航海王:狂热行动》出场的人物超过200个以上,自已也并非一集不落的看完了《航海王》所有剧集,所以对于电影中的某些人物并没有特别强的感触,单从电影的角度来说,如此众多人物的出场,势必会造成人物的走马观花,但作为一部针对粉丝向的剧场版电影,这种做法却正中了粉丝的下怀,从海军大将中将到七海武,再到革命军等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激斗,最大程度满足了粉丝对《航海王》的情怀。

除了不断粉墨登场的人物,《狂热行动》也再一次将《航海王》的精神呼之欲出,面对近乎无敌的最终反派,路飞始终所坚信的都是同伴的力量,个体永远无法成为最强的存在,只有懂得彼此信任,彼此依靠的人才能取得真正的成功,而电影在这一过程中对反派巴雷特,这一在背叛中成长,只相信自己力量的人物,也有着一定的情感描绘,使他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反派,而是一个带有悲惨宿命的人物。

几无剧情铺垫,繁多冗杂的人物,从头至尾的激战,这些手法的叠加或许很难让普通人产生多少感触,审美疲劳,甚至于可以说这并不是一部是适合大众的电影,但《狂热行动》的“狂热”也确实是《航海王》二十年来对粉丝情怀的一次完美献礼,只是看你是否拥有这份能感知这狂热的情怀。

海王观后感 篇8

最近《海王》这部电影很火,每次看大片我都有这样的感触:这导演、编剧实在是太厉害、太有创造力了,他们创造了一个从来没有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却是如此的栩栩如生,整个电影就是一个从0到1的创造过程。下面我就来分享一下我看这部电影的一些感想。

首先,我看到亚瑟一开始对自己很自责,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出生让妈妈遭到了不幸,但是在后来他们母子相见的时候,他的母亲告诉他当时她离开是为了保护他的父亲和他,是她自己做了这个决定。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很多孩子会认为父母的吵架、分离是因为他/她不够好造成的,而实际上事实并不是这样,在电影中我们看到亚瑟的母亲甚至是为了保护他们父子两个才选择回到海洋,并不是亚瑟想象的因为他的出生而被杀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不同的人因为对事件不同的解读从而造成的误会,而这些误会直接影响了互相之间的关系发展。

对事件的解读和我们内心的信念有着直接的关系,有时甚至是我们内心的信念创造了我们外在的世界,在同一个世界中,有人看到的是天堂,而有人看到的是地狱。

其次,我看到亚瑟小时候会被大孩子欺负,他一开始和奥姆决斗的'时候是处于弱势的地位,是湄拉把他救出来的。他的力量是在一次次的斗争过程中被不断激发出来。在他小时候,维科带着他在海里练习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你有亚特兰蒂斯人的特性,但是需要在特定的环境被激发出来。也就是说,亚瑟即使拥有海王的特性,他也需要不断练习,在特定的环境中被激发,从而一步步蜕变成一个海王。

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特性,都可以成为自己的英雄,但是那个英雄的特性是需要被激发的,以及成为英雄的能力也是需要通过不断练习提高的,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被一步步蜕变成自己的英雄。

最后,我看到亚瑟在获取统帅海洋象征的三叉乾的时候,里面的深海巨兽卡拉森一开始对亚瑟冷嘲热讽,说的话都是刺痛亚瑟内心创伤点的,比如:~~野种,在所有来拿三叉乾的人中你是最弱的那个,等等,但是亚瑟不为所动,并且说:我是为了阻止海陆战争和所有人类来拿这个三叉乾的,言下之意我并不是为了争夺王位来取这个三叉乾的,我是为了世界和平和众生而来的。当亚瑟这样说了以后不久,亚瑟就轻易地拿到了那把象征可以统帅海洋的三叉乾。这个场景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首先,当我们做事不是为了个人的私有利益,而是为了利他,这个时候就比较容易获得资源支持和成功;其次在我们获取目标的过程中,会遇到冷嘲热讽,会遇到各种挑战,这个时候如果我们坚持自己的目标,不被他人的言行所搅扰,那么就更加容易成功。假设亚瑟在听到卡拉森对他说的那些话以后暴跳如雷,这个时候他就会失去控制,可能会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比如一定要和卡拉森一决高下,结果被卡拉森打死。这个时候就没有后来他拿到三叉乾和奥姆再战高下,把奥姆一举打败成为统帅海洋的海王,并且成功阻止海陆战争,维持人类和平,完成他一开始想要获取三叉乾的初心了。

电影《海王》真的很棒,大家也可以到电影院一睹《海王》的风采哦。祝大家圣诞节快乐!

海王观后感 篇9

导演温子仁在《海王》中塑造了一个个性清晰鲜明的海王,为海王提供了自己的节奏和风格,把所有发光点都集中在海王身上,摒弃与《正义联盟》成员进行互联,让海王成为DCEU电影宇宙中独一无二的超级英雄。

《海王》是一场华丽且炫目的视觉盛宴,海底世界有着各式各样的非人类和水生物,这些元素始终贯穿整部影片,以一种身临其境的方式投射出来,感觉既奇妙又真实,让人流连忘返,毫无疑问《海王》是目前DC电影中视觉效果最好的一部。

亚特兰蒂斯帝国曾经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明之一,后来没落沉入海底,分裂成七个王国,它们分别是亚特兰蒂斯国、泽贝尔国、渔父国、咸水国、失踪国、海沟国和神秘古国,随着时间的推移,七国文明的繁败各不同,有的欣欣向荣,有的没落失踪,有的子民退化成怪物。

在20世纪80年代,亚特兰娜女王从包办婚姻中逃脱,在一场狂风暴雨中被灯塔看守人汤姆救起,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生下半人半亚特兰蒂斯血统的儿子亚瑟,随后,亚特兰娜女王为救爱人汤姆和儿子亚瑟被迫回到亚特兰蒂斯缔结政治婚姻。

亚瑟拥有半人类、半亚特兰蒂斯人的血统,从小就有着超乎常人的能力,不仅可以在水里自由呼吸,还能与海洋生物进行沟通,从小被亚特兰娜女王的随从维科秘密训练着,成年后,亚瑟喝着啤酒享受生活,帮助那些需要被救援的人,大家都称他为海王。

梅拉是泽贝尔王国的公主,奥姆王的未婚妻,为维护海底世界的繁荣昌盛,阻止奥姆王向地表世界发动战争,梅拉决定联合亚瑟抵抗奥姆王的霸权统治,并帮助亚瑟寻得传说中的三叉戟,使亚瑟成为亚特兰蒂斯国真正的国王,是名副其实的海后。

奥姆王是海王同母异父的弟弟,是纯血统的亚特兰蒂斯人,他一直嫉恨亚瑟,为了报复不惜向地表世界发起战争,在最后一场战役中欧姆王败给了亚瑟,在母亲亚特兰娜女王的感化下,接受了亚瑟成为亚特兰蒂斯国国王的.事实,并被关押在海底地牢。

导演温子仁在主体人物刻画上进行了丰富的创作,让每个角色都灵魂附体,还时不时地加入一些幽默桥段,在银幕动作和视觉场景方面也处理得非常用心,而且每个海洋领域的交通工具(坐骑)都独具特色,有巨型海马、巨型鲨鱼、巨型海龟等,《海王》营造出史诗般的潘多拉水下世界,有着宏大的愿景,在整个创作设定上令人敬畏。

海王观后感 篇10

生命,其实本身就是一场意外。

一个是灯塔守护人,一个是海后。

不平凡的结合,注定会诞生不平凡的孩子,这个孩子就是海王。

人生也是如此,全世界70亿人,两个原本陌生的人戏剧性的相遇,然后结合在一起,诞生了你我。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的巧合,可是无可否认,我们都来自这种偶然。

非凡的出生,让海王面临着困难的抉择,他刻苦学习,坚持锻炼,只为见到自己的亲生母亲,结果母亲没有见到,却被卷入到突如其来的命运漩涡中,一场海洋与陆地的战争,硝烟四起,剑拔弩张。主张和平的一派,都希望他能够将自己的亲弟弟挑落战马,夺得王位,成为新一代海洋之王,统领海洋,引领海洋诸国过上和平安宁的日子。

面临抉择,他有过徘徊,也有过犹豫。可是最终,他还是选择了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成为海王,首要条件就是找到遗失已久的三叉戟,这柄三叉戟是亚特兰蒂斯先王权力和力量的最高象征,得之即可号令天下。

这里的三叉戟和《指环王》中的魔戒,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意义相同。它们都是权利争夺游戏中至高无上权利的象征。投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对应物各种证书,各种名次、奖杯、奖牌。总而言之,对应着各种名誉,各种荣誉。这些东西,看透了,其实只是种仪式感。那张纸,那个杯,那些名次都只是普普通通的东西,可是因为我们人为的赋予了一些独特的意义上去,因此,原本普通的东西,给了我们一种无形的荣誉,给了我们一些虚浮的名气。

追求这些东西的过程,我们可以换个更为熟悉的词来称呼成长。成长是什么?成长是为了获得某种能力,某些知识,某种名誉,告别过去的自己,不断向生活突围的一个过程,既然是个过程,那么显而易见,这个过程一定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绝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这个过程往往很痛苦,因为成长意味着告别舒适区,走向未知区。在未知的情境里,一切都是全新的,陌生的,你会不断碰壁,你会受伤,你甚至可能会流血。可是经历过这些过程,从中反思总结,不断调整自我,重新出发,继续迎接挑战,那么成长就会在不知不觉间发生。

凭借着观影好莱坞电影多年的经验,我发现了好莱坞一个隐藏的套路战胜怯懦,突破自我,走向勇敢。

电影关键处的设定往往如此:主人公历经千难万险,终于要成功登顶了,这个时候,通常会有这样一个插曲主人公将直面内心的胆怯,甚至是恐惧。在他反复迟疑不决的时候,电影镜头开始浮现出他小时候战胜自己,勇敢迈出第一步的画面,然后他内心一定,勇敢面对现实,面对挑战,成功获取象征勇敢的戒指,宝刀,神剑,皇冠。

这样的设定告诉我们,任何人要想在自己的生涯中获得成功,首先要突破的障碍不是技能,不是知识,不是地位,而是自己。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小学一篇课文中的一句话有时候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大学期间,第一次出去徒步前,我在脑海中模拟过成千上万遍一路上的突发状况,一想到晚上天寒地冻,自己带的衣服不扛寒;在山间迷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方,食物不够了等情况,我就忍不住在心里打起退堂鼓,可是,我一旦决定上路,发现自己其实很多时候都多虑了。

除去精彩绝伦,美轮美奂的声光电特效,《海王》这部电影仍然不失为一部好电影,因为这部电影触及到了人生最核心的部分突破。

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终其一生,默默努力打拼,为的是什么?是幸福的生活,可是怎样的生活才能让我们感到幸福,那就是不断突破。

简单而平淡的生活,其实才是生活的真谛,可是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尤其是年轻的时候,年轻人骨子里躁动,血液里沸腾,内心里狂放,我们都懂平平淡淡才是真,可是我们疯狂的学习,刻苦的努力,为的就是摆脱这种让人昏昏欲睡,了然无趣的日子。

年轻人大多爱李白,因为他自信,洒脱,勇敢,狂放,不拘于世俗,他活在当下,纵情饮酒,纵情挥毫泼墨,写出自己的快意人生。海王,蜘蛛侠,闪电侠,超人细数无数的英雄人物,他们身上最大的特点就是突破。他们能力超强,他们勇敢坚强,他们放荡不羁,他们对抗世俗,他们不断突破自我。

电影是什么?电影是将爱与美表达到极致的艺术品。人生,说起来最重要的事情不过两件一是爱,一是美。

爱,是生命最原始的动力,是我们作为人区别于普通动物最重要的一个标志,因为爱让我们在没有绝对意义的冰冷世界里,找到了活下去的灯塔。

美,是生活必须的装饰品。是人与人最核心的竞争力。人生如诗,而诗正是美的结晶和化身。古往今来,但凡被人深深印在脑海的人,无一不是美的使者:苏轼,李白,王维,高更,梵高

一部电影,一卷胶片,一句台词,一个镜头,一首背景音乐,光影变幻的瞬间,剧情跌宕起伏的时刻,我们跟着哭,跟着笑,跟着激动,跟着难过,因为那些动人的故事,不过是真实生活纷繁复杂的浓缩。

海王观后感 篇11

黑帮传奇系列电影中,不仅汇集了胡军、余男、秦昊、曹可凡、多布杰、刘佩琦等老戏骨、实力派演员,更有凤小岳、郭采洁、李梦等新生代人气演员加盟,堪称阵容强大。片中,由余男、李梦分别饰演成年、少年时期的申曲名伶筱月桂,与胡军饰演的第一代上海王常力雄、秦昊饰演的第二代上海王黄佩玉、凤小岳饰演的第三代上海王余其扬精彩对戏,演绎乱世情缘。硬汉胡军霸气升级,演绎刚柔并济的洪门大佬;文艺片女王余男化身黑帮教母登顶十里洋场无冕之王;文艺男神秦昊实力飙演技,化身大阴谋家,还有李梦饰演的小月桂、曹可凡饰演的洪门师爷、刘佩琦饰演的反派角色宋守备等在片中都有精彩表现,让人十分期待。

黑帮传奇系列电影《上海王》改编自著名作家虹影同名小说,原作者虹影称其为完全女权主义之作。筱月桂,这样一个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叱咤十里洋场的奇女子,作为绝对的主角,电影及原著皆以她的视角来审视上海滩洪门豪杰之间的情与义、龙蛇混杂的各方势力间的杀戮与血腥,同时完整呈现出一个东方乱世佳人的自我成长从一个乡下来的大脚丫头到申曲名伶、洪门无冕之王的华丽蜕变。在电影《上海王》中,并没有直接涉及女性权力的争夺,而是以大变革时代下的帮派纷争为着力点,剥开传奇的面纱,以其独特、敏感而触动人心的描述,将女性为自身抗争的内核娓娓道来,在展现女性在身体、人格、个人发展等方面的觉醒与成长的同时,也展现了社会舆论、社会性别文化的裂痕与内部矛盾。

海王观后感 篇12

DC新作《海王》上映以来,造成了极大的轰动。观众们纷纷表示,虽然只花了一部电影的钱,却看到了《指环王》、《阿凡达》、《星球大战》等等各种各样的经典大片的综合。如果脑洞大点,甚至还能从中看到一点西游记的影子。海王冲进瀑布寻找三叉戟,出来后大家都认他为王,而那个猴子能当上美猴王,也是因为他有胆量冲进了花果山水帘洞......

玩笑归玩笑,《海王》能在超级英雄题材电影已经被拍烂了的今天,依然保持对观众的吸引力,并且获得这么好的口碑,肯定是有其特殊之处的。以拍摄恐怖片出名的导演温子仁在镜头的布置和转化方面已近完美;在海王第一次回到亚特兰蒂斯时,给了一大圈亚特兰蒂斯美景的长镜头,最后却将镜头锁定在海王的眼睛上。这种变换让我们很自然的能带入海王的角色,对于美轮美奂的亚特兰蒂斯发出赞叹。而在海沟国遇险时,海王和海后跳入海中的镜头更是惊艳无比。风暴中不断飘摇的小船,无穷无尽的恐怖怪物,不断地撕咬和打斗已经让人大呼过瘾,而跳水的瞬间的长镜头,将二人的危险处境反映得淋漓尽致。虽说知道这两人是超级英雄还有主角光环,仍然为他们捏了把汗。主演杰森莫玛则将海王的狂野不羁展现得淋漓尽致,海后湄拉虽然造型神似迪士尼的小美人鱼,却也是个能看又能打的主。可以说主演和导演就已经决定了电影的下限,但是真正拔高电影《海王》上限的,还是它激发了我们每一个人对于深海的那种特殊情结。

海洋是所有生命的起源,但是随着远古生物登陆以来,陆地的重要性逐渐超过海洋。到人类文明出现时,陆地家园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人类对于海洋的想象和探索却从未停止,深海到底有什么?深海到底是怎么样的?平静的水面掩盖了多少秘密?当这种想法无法得到证实时,人类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创造了很多关于海洋的神话和传说。而这些传说,在《海王》中都有体现和致敬。

海王是亚特兰蒂斯的王,而亚特兰蒂斯大陆本身就是兼有神秘和争议的一块大陆。它最早出现在柏拉图的著作中,传说是由海神波塞冬亲自庇护的土地,拥有着高度发达的科技,但是后来却毁灭于大洪水。千百年来,关于亚特兰蒂斯是否存在,他们的科技又到达了怎样的水平,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在《海王》中,温子仁给我们展现的那个高度发达,又无比美丽的城市;那个奇幻绚丽,令人目眩神迷的海底世界,其实就是你我心中都有的亚特兰蒂斯。而这部电影中,随处可见对于世界各国关于海洋神话的影子。这种设定,让我们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也更能接受这个奇幻的世界设定。比如泽贝尔国的国王涅柔斯,在电影里是一位明智也不缺乏野心的国王。而真实的涅柔斯实际上出自于古希腊神话,是和克洛诺斯一代的海神。在宙斯推翻后者后,他的海神地位也被波塞冬取代。涅柔斯虽然不是很出名,但是却很能生孩子,他一共有五十个女儿,即五十个海洋仙女。而最著名的一位忒提斯,生下了希腊神话中的无敌战神阿喀琉斯。又比如看守三叉戟的大怪物克拉森,原型应该是北欧神话中的北海巨妖克拉肯,造型就像一个巨大的乌贼,平时沉在海底,偶尔上浮来吃人和船只,和电影中有着巨大身躯和多支触手的克拉森一模一样。当然,这个形象和克苏鲁神话中的旧日支配者克苏鲁也有几分神似,但不管是哪一尊乌贼大神,都是出自海洋。

不夸张的说,《海王》就是一部综合了世界著名海洋神话的电影。它通过这种方式,唤醒了所有人对于碧蓝的那种发自内心的好奇,让所有观影者都能回忆起自己对于海洋深处的构建。骑着海马的骑士,用来发光照明的水母,用来托运货物的海龟,以及用来敲鼓助威的章鱼......陆地上的各种元素在海底都能用带有海洋特色的元素进行还原,甚至是强化。在此不得不佩服创作者的想象力。从这个角度来看,《海王》并不仅仅是一部电影,而是一封写给深海的情书,写满了对于深海所代表的无穷无尽的可能性和天马行空的想象的告白。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推荐八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风雨天一阁读后感(推荐八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1

也许是源自内心那份坚守和执着,也许是对传统文化的仰慕,读完余秋雨《风雨天一阁》的那一刻,我分明感到那源于历史深处的思索,如袅袅茶韵,飘然溢于纸外。

天一阁是一座古代藏书楼,它的主人是范钦。范钦对书的痴迷,不言而喻,这使得他到处搜集书籍,成就了天一阁。

天一阁当然不会那么太平,不过“书不可分”已成了范家的不二法则。真正对天一阁造成巨大威胁的居然是小偷,先被小偷拆墙偷书,后又被一个叫薛继渭的偷儿偷走了一半的珍贵书籍。幸遇商务印书馆馆长拨巨资抢救,藏于东方图书馆“涵芬楼”内,但此楼最终又毁于日军战火。

没有焚毁的,是天一阁本身,它这位满脸哲思的老人注视着一切后人,仿佛在说:“我是中华文化的象征,我是不会被轻易破坏的。”

要想让一本书保存几百年,是极其困难的,必须防止火烧、水吞、虫蛀、霉烂和窃贼等一系列书的克星。可见,天一阁保存至今有多困难。可是它坚持下来了,一次次磨难,一次次挫折;同样,也是一次次洗礼,一次次升华。

确实,懂得坚守,内心执着的人,他们往往更容易成功。如余秋雨先生,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万公里考察一系列最重要的文化遗迹。如杂技演员,在经历了多少次的失败之后,才换来舞台上的鲜花和掌声。赵丽宏笔下的《顶碗少年》,不是失败了两次,最后一次才成功吗?又如运动员们,他们在训练的时候,在比赛的时候,在遇到各种对手的时候,有成功,也有失败,但他们没有放弃,内心执着,朝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前进着。你说,他们的成功难道不需要坚守吗?

有很多坚持不了的人,他们失败了。弹钢琴时遇到难弹的曲子,便说“不弹了”;练毛笔时,遇到难写的字时,便说“不写了”;爬山时,头上顶着炎炎的烈日,脚下是陡峭的山崖,看见离山顶还有很远的距离,便说“不爬了”。这些不能坚持到底的人不知道啊,只有爬上山顶,才能见到最美丽的风景。

天一阁执着坚守、传承千年,但因历经风雨,也确实承载了太多。我们这个发明了象形文字,发明了纸,又发明印刷术的民族,为何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会如此艰难。“血战前行的历史”中,战火一次次焚烧着脆薄的纸页;历史滚滚的车轮把我们带向新的征程,也碾压了一切。

传统节日很少有人记起:端午节不赛龙舟了,重阳节不登高了。在西方节日被人们热火朝天地庆祝之时,谁还会想起这些内涵丰富、意义非凡的传统节日与习俗呢?

传统的歌舞面临失传:凤阳花鼓,云南花灯,东北秧歌等早已被人们认为是俗不可耐,民间音乐以及国粹京剧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冷落。不仅如此,曾经在民间大放异彩的民间艺术也面临着失传的危险;传统的绘画书法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传统思想道德正在被人遗弃。这许许多多的社会现象,不禁令人堪忧。

所幸,这些已引起了重视;历史,终将被改写。

天一阁将永久屹立于风雨中。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2

在这篇万字散文中,作者叙述和表现的,是一个对中国文化抱有坚定执着信念的终极追寻式的人物以及故事,我视之为文化精神品格的榜样,并以此为骄傲。当我们被世俗文化所困扰甚至困惑的时候,读他的散文让我感到更加的惊讶和珍贵。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

读《风雨天一阁》,几个人的名字,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里。

范钦的藏书委托给了一些非常特殊的人。

范钦这种人必得长期为官,有足够的资财可以搜集书籍;

范钦这种人为官又最好各地迁移,使他们有可能搜集到散落四处的版本;

范钦作为一个男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对各种书籍的价值要迅速敏感;

范钦这种人必须有清晰的管理头脑,从建藏书楼到设计书橱都有精明的考虑,从借阅规则到防火措施都有周密的安排;

作为一个人,范钦还必须有一个超越时间的深入计划,并且对如何使他的后代保留其书本有先入为主的想法。当这些苛刻的条件全都集于一身时,他才有可能成为古代中国的一名藏书家。

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反之亦然。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

一个成功的藏人至少是一个性格坚强的人。

丰坊作为一个地道的学者艺术家,他太激动,太天真,太脱世,太不考虑前后左右,太随心所欲。但他实在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巧取豪夺之辈,更不懂得藏书楼防火的技术,结果他的全部藏书到他晚年已有十分之六被人拿走,又有一大部分毁于火灾,最后只得把剩余的书籍转售给范钦。

侄子范大澈虽然把事情也搞得很有样子,但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意气性的动力,这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最终目标是非常有限的,只有几代人的逻辑漂移。

范大中如果放弃自己的权利,选择自己的职责,就应该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言人。

老人在弥留之际还给后代出了一个难题,他们遗产分成两份,一份是万两白银,一份是一楼藏书,让两房挑选。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遗产划分。两万银币可以一次享用,而一楼藏品除了沉重的负担外,没有可能享用。如此彻底地划分权利和义务,需要子孙后代做出选择。

承接这项历史性苦役的信心。大儿子范大冲立即开口。他愿意继承图书馆,并决定把他的一部分良田作为图书馆的维修费出租。不经自身体验就来沿袭父辈的生命冲动。

钱绣芸宁愿一辈子嫁一本书。我不知道中国历史上是否还有第二个奇迹女孩。

宁波知府丘铁卿的内侄女。一个姑娘的生命如何强韧而又脆弱地与自己的文化渴求周旋。钱绣芸没有看到天一阁的任何一本书,最后很郁闷。

黄宗羲能够开启时代先河的人,打开一具具天一阁钥匙的人。

有选择,有判断,有一个大家庭的书个性闪耀。黄宗羲先生穿着长衣服和布鞋,悄悄地上楼去了。无论如何他是靠自己的人品、气节、学问而受到全国思想学术界深深钦佩的巨人,范氏各房也早有所闻。

尽管当时的信息传播手段非常落后,但由于黄宗羲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奇崛响亮,一次次在朝野之间造成非凡的轰动效应。

余秋雨只能说“中国书生当如余秋雨”——肩负了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使命的书生。以最虔诚的形貌投入这个仪式,剥除斯文,剥除参观式的悠闲,甚至不让穿着鞋子踏入圣殿,背躬曲膝、哆哆嗦嗦地来到跟前。“登天一阁楼梯时我的脚步非常缓慢,我不断地问自己:

你来了吗?你是哪一代的中国书生?很少有其他地方能让我像这里一样感到沉重和宁静。

”变电业务室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3

也许是源自内心那份坚守和执着,也许是对传统文化的仰慕,读完余秋雨《风雨天一阁》的那一刻,我分明感到那源于历史深处的思索,如袅袅茶韵,飘然溢于纸外。

天一阁是一座古老的图书馆。它的主人是范钦。范钦对书籍的痴迷不言而喻,使他四处藏书,成就了天一阁。

天一阁当然不会那么太平,不过“书不可分”已成了范家的不二法则。真正威胁天一阁的其实是小偷,他先是拆墙偷书,然后一阁叫薛继渭的小偷偷走了一半的珍贵书籍。幸遇商务印书馆馆长拨巨资抢救,藏于东方图书馆“涵芬楼”内,但此楼最终又毁于日军战火。

没有焚毁的,是天一阁本身,它这位满脸哲思的老人注视着一切后人,仿佛在说:“我是中华文化的象征,我是不会被轻易破坏的。”

一本书要保存几百年是极其困难的。要防止火灾、吞水、蛀虫、霉变、盗贼等一系列书籍。可见,天一阁保存至今有多困难。可是它坚持下来了,一次次磨难,一次次挫折;同样,也是一次次洗礼,一次次升华。

确实,懂得坚守,内心执着的人,他们往往更容易成功。像余秋雨先生一样,他冒着生命危险,千里迢迢地视察了一系列最重要的文物。比如杂技演员,在经历了多次失败后,只能在台上换取鲜花和掌声。

赵丽宏笔下的《顶碗少年》,不是失败了两次,最后一次才成功吗?又如运动员们,他们在训练的时候,在比赛的时候,在遇到各种对手的时候,有成功,也有失败,但他们没有放弃,内心执着,朝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前进着。你说,他们的成功难道不需要坚守吗?

有很多坚持不了的人,他们失败了。弹钢琴时遇到难弹的曲子,便说“不弹了”;练毛笔时,遇到难写的字时,便说“不写了”;爬山时,头上顶着炎炎的烈日,脚下是陡峭的山崖,看见离山顶还有很远的距离,便说“不爬了”。不能坚持到底的人不知道。只有爬到山顶我们才能看到最美的风景。

天一阁绵延千年,但因风雨交加,确实承载了太多。我们这个发明了象形文字,发明了纸,又发明印刷术的民族,为何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会如此艰难。“血战前行的历史”中,战火一次次焚烧着脆薄的纸页;历史滚滚的车轮把我们带向新的征程,也碾压了一切。

很少有人记得传统节日:端午节不赛跑,重阳节不爬山。当西方的节日被全世界的人庆祝时,谁会想到这些具有丰富内涵和特殊意义的传统节日呢?

传统的歌舞正面临着失落:凤阳花鼓、云南花灯、东北秧歌等一直被人为低俗,民间**和国粹京剧都不同程度地被忽视。不仅如此,曾经在民间蓬勃发展的民间艺术也面临着失去传承的风险;传统书画也受到一定的冲击;传统思想道德被抛弃。

这许许多多的社会现象,不禁令人堪忧。

幸运的是,这些都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历史终将被改写。

天一阁将永久屹立于风雨中。

小贴士: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能力的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离不开平时对身边事物的观察,除了学***知识外,更应该了解外面的世界,细心的观察,认真的思考,勤快的练习,对作文水平的提高很有帮助。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4

不知怎么回事,天一阁对于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阻隔。照理,我是读书人,它是藏书楼,我是宁波人,它在宁波城,早该频频往访的了,然而却一直不得其门而入。1976年春到宁波养病,住在我早年的老师盛钟健先生家,盛先生一直有心设法把我弄到天一间里去看一段时间书,但按当时的情景,手续颇烦人,我也没有读书的心绪,只得作罢。后来情况好了,宁波市文化艺术界的朋友们总要定期邀我去讲点课,但我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始终没有去过天一阁。

是啊,现在大批到宁波作几日游的普通上海市民回来后都在大谈天一阁,而我这个经常钻研天一阁藏本重印书籍、对天一阁的变迁历史相当熟悉的人却从未进过阁,实在说不过去。直到1990年8月我再一次到宁波讲课,终于在讲完的那一天支支吾吾地向主人提出了这个要求。主人是文化局副局长裴明海先生,天一阁正属他管辖,在对我的这个可怕缺漏大吃一惊之余立即决定,明天由他亲自陪同,进天一阁。

但是。就在这天晚上,台风袭来,暴雨如注,整个城市都在柔弱地颤抖。第二天上午如约来到天一阁时,只见大门内的前后天井、整个院子全是一片汪洋。打落的树叶在水面上翻卷,重重砖墙间透出湿冷冷的阴气。

看门的老人没想到文化局长会在这样的天气陪着客人前来,慌忙从清洁工人那里借来半高统雨鞋要我们穿上,还递来两把雨伞。但是,院子里积水太深,才下脚,鞋统已经进水,唯一的办法是干脆脱掉鞋子,挽起裤管趟水进去。本来浑身早已被风雨搅得冷飕飕的了,赤脚进水立即通体一阵寒噤。就这样,我和裴明海先生相扶相持,高一脚低一脚地向藏书楼走去。天一阁,我要靠近前去怎么这样难呢?明明已经到了跟前,还把风雨大水作为最后一道屏障来阻拦。我知道,历史上的学者要进天一阁看书是难乎其难的事,或许,我今天进天一阁也要在天帝的主持下举行一个狞厉的仪式?

天一阁之所以叫天一阁,是创办人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来免去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今天初次相见,上天分明将“天一生水”的奥义活生生地演绎给了我看,同时又逼迫我以最虔诚的形貌投入这个仪式,剥除斯文,剥除参观式的优闲,甚至不让穿着鞋子踏入圣殿,卑躬屈膝、哆哆嗦嗦地来到跟前。今天这里再也没有其他参观者,这一切岂不是一种超乎寻常的安排?

不错,它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枪的文化奇迹。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创造了纸和印刷术。这一切,本该迅速地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海洋,把壮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地在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一个为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珍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

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很有一些文人学士终年辛劳地以抄书、藏书为业,但清苦的读书人到底能藏多少书,而这些书又何以保证历几代而不流散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功名资财、良田巍楼尚且如此,更逞论区区几箱书?宫廷当然有不少书,但在清代之前,大多构不成整体文化意义上的藏书规格,又每每毁于改朝换代之际,是不能够去指望的。鉴于这种种情况,历史只能把藏书的事业托付给一些非常特殊的人物了。这种人必得长期为官,有足够的资财可以搜集书籍;这种人为官又最好各地迁移,使他们有可能搜集到散落四处的版本;这种人必须有极高的文化素养,对各种书籍的价值有迅捷的敏感;这种人必须有清晰的管理头脑,从建藏书楼到设计书橱都有精明的考虑,从借阅规则到防火措施都有周密的安排;这种人还必须有超越时间的深入谋划,对如何使自己的后代把藏书保存下去有预先的构想。当这些苛刻的条件全都集于一身时,他才有可能成为古代中国的一名藏书家。

这样的藏书家委实也是出过一些的,但没过几代,他们的事业都相继萎谢。他们的名字可以写出长长一串,但他们的藏书却早已流散得一本不剩了。那么,这些名字也就组合成了一种没有成果的努力,一种似乎实现过而最终还是未能实现的悲剧性愿望。

能不能再出一个人呢,哪怕仅仅是一个,他可以把上述种种苛刻的条件提升得更加苛刻,他可以把管理、保存、继承诸项关节琢磨到极端,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一座藏书楼,一座,只是一座!上天,可怜可怜中国和中国文化吧。

这个人终于有了,他便是天一阁的创建人范钦。

清代乾嘉时期的学者阮元说:“范氏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海内藏书家,唯此岿然独存。”

这就是说,自明至清数百年广阔的中国文化界所留下的一部分书籍文明,终于找到了一所可以稍加归拢的房子。

明以前的漫长历史,不去说它了,明以后没有被归拢的书籍,也不去说它了,我们只向这座房子叩头致谢吧,感谢它为我们民族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提供了一个小小的栖脚处。

范钦是明代嘉靖年间人,自27岁考中进士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做官,到的地方很多,北至陕西、河南,南至两广、云南,东至福建、江西,都有他的宦迹。最后做到兵部右侍郎,官职不算小了。这就为他的藏书提供了充裕的财力基础和搜罗空间。在文化资料十分散乱,又没有在这方面建立起像样的文化市场的当时,官职本身也是搜集书籍的重要依凭。他每到一地做官,总是非常留意搜集当地的公私刻本,特别是搜集其他藏书家不甚重视、或无力获得的各种地方志、政书、实录以及历科试士录,明代各地位人刻印的诗文集,本是很容易成为过眼烟云的东西,他也搜得不少。这一切,光有搜集的热心和资财就不够了。乍一看,他是在公务之暇把玩书籍,而事实上他已经把人生的第一要务看成是搜集图书,做官倒成了业余,或者说,成了他搜集图书的必要手段。他内心隐潜着的轻重判断是这样,历史的宏观裁断也是这样。好像历史要当时的中国出一个藏书家,于是把他放在一个颠簸九州的官位上来成全他。

一天公务,也许是审理了一宗大案,也许是弹劾了一名贪官,也许是调停了几处官场恩怨,也许是理顺了几项财政关系,衙堂威仪,朝野声誉,不一而足。然而他知道,这一切的.重量加在一起也比不过傍晚时分差役递上的那个薄薄的蓝布包袱,那里边几册按他的意思搜集来的旧书,又要汇入行箧。他那小心翼翼翻动书页的声音,比开道的鸣锣和吆喝都要响亮。

范钦的选择,碰撞到了我近年来特别关心的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当时在朝廷权势极盛的皇亲郭勋,因而遭到延杖之罚,并下过监狱。后来在仕途上仍然耿直不阿,公然冒犯权奸严氏家族,严世藩想加害于他,而其父严嵩却说:“范钦是连郭勋都敢顶撞的人,你参了他的官,反而会让他更出名。”结果严氏家族竟奈何范钦不得。我们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到,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这一点我们不妨把范钦和他身边的其他藏书家作个比较。与范钦很要好的书法大师丰坊也是一个藏书家,他的字毫无疑问要比范钦写得好,一代书家董其昌曾非常钦佩地把他与文徵明并列,说他们两人是“墨池董狐”,可见在整个中国古代书法史上,他也是一个耀眼的星座。他在其他不少方面的学问也超过范钦,例如他的专著《五经世学》,就未必是范钦写得出来的。但是,作为一个地道的学者艺术学,他太激动,大天真,太脱世,太不考虑前后左右,太随心所欲。起先他也曾狠下一条心变卖掉家里的千亩良田来换取书法名帖和其他书籍,在范钦的天一阁还未建立的时候他已构成了相当的藏书规模,但他实在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口口声声尊他为师的门生们也可能是巧取豪夺之辈,更不懂得藏书楼防火的技术,结果他的全部藏书到他晚年已有十分之六被人拿走,又有一大部分毁于火灾,最后只得把剩余的书籍转售给范钦。范钦既没有丰坊的艺术才华,也没有丰坊的人格缺陷,因此,他以一种冷峻的理性提炼了丰坊也会有的文化良知,使之变成一种清醒的社会行为。相比之下,他的社会人格比较强健,只有这种人才能把文化事业管理起来。太纯粹的艺术家或学者在社会人格上大多缺少旋转力,是办不好这种事情的。

另一位可以与范钦构成对比的藏书家正是他的侄子范大澈。范大澈从小受叔父影响,不少方面很像范钦,例如他为官很有能力,多次出使国外,而内心又对书籍有一种强烈的癖好;他学问不错,对书籍也有文化价值上的裁断力,因此曾被他搜集到一些重要珍本。他藏书,既有叔父的正面感染,也有叔父的反面刺激。据说有一次他向范钦借书而范钦不甚爽快,便立志自建藏书楼来悄悄与叔父争胜,历数年努力而楼成,他就经常邀请叔父前去作客,还故意把一些珍贵秘本放在案上任叔父随意取阅。遇到这种情况,范钦总是淡淡的一笑而已。在这里,叔侄两位藏书家的差别就看出来了。侄子虽然把事情也搞得很有样子,但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意气性的动力,这未免有点小家子气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终极性目标是很有限的,只要把楼建成,再搜集到叔父所没有的版本,他就会欣然自慰。结果,这位作为后辈新建的藏书楼只延续几代就合乎逻辑地流散了,而天一阁却以一种怪异的力度屹立着。

实际上,这也就是范钦身上所支撑着的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因此也超越时间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在很长时间内的表现常常让人感到过于冷漠、严峻,甚至不近人情,但天一阁就是靠着它延续至今的。

藏书家遇到的真正麻烦大多是在身后,因此,范钦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把自己的意志力变成一种不可动摇的家族遗传。不妨说,天一间真正堪称悲壮的历史,开始于范钦死后。我不知道保住这座楼的使命对范氏家族来说算是一种荣幸,还是一场延绵数百年的苦役。

活到80高龄的范钦终于走到了生命尽头,他把大儿子和二媳妇(二儿子已亡故)叫到跟前,安排遗产继承事项。老人在弥留之际还给后代出了一个难题,他把遗产分成两份,一份是万两白银,一份是一楼藏书,让两房挑选。

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遗产分割法。万两白银立即可以享用,而一楼藏书则除了沉重的负担没有任何享用的可能,因为范钦本身一辈子的举止早已告示后代,藏书绝对不能有一本变卖,而要保存好这些藏书每年又要支付一大笔费用。为什么他不把保存藏书的责任和万两白银都一分为二让两房一起来领受呢?为什么他要把权利和义务分割得如此彻底要后代选择呢?

我坚信这种遗产分割法老人已经反复考虑了几十年。实际上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出的难题:要么后代中有人义无返顾、别无他求地承担艰苦的藏书事业,要么只能让这一切都随自己的生命烟消云散!他故意让遗嘱变得不近情理,让立志继承藏书的一房完全无利可图。因为他知道这时候只要有一丝掺假,再隔几代,假的成分会成倍地扩大,他也会重蹈其他藏书家的覆辙。他没有丝毫意思想讥刺或鄙薄要继承万两白银的那一房,诚实地承认自己没有承接这项历史性苦役的信心,总比在老人病榻前不太诚实的信誓旦旦好得多。但是,毫无疑问,范钦更希望在告别人世的最后一刻听到自己企盼了几十年的声音。他对死神并不恐惧,此刻却不无恐惧地直视着后辈的眼睛。

大儿子范大冲立即开口,他愿意继承藏书楼,并决定拨出自己的部分良田,以田租充当藏书楼的保养费用。

就这样,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开始了。多少年后,范大冲也会有遗嘱,范大冲的儿子又会有遗嘱……,后一代的遗嘱比前一代还要严格。藏书的原始动机越来越远,而家族的繁衍却越来越大,怎么能使后代众多支脉的范氏世谱中每一家每一房都严格地恪守先祖范钦的规范呢?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一再品味的艰难课题。在当时,一切有历史跨度的文化事业只能交付给家族传代系列,但家族传代本身却是一种不断分裂、异化、自立的生命过程。让后代的后代接受一个需要终生投入的强硬指令,是十分违背生命的自在状态的;让几百年之后的后裔不经自身体验就来沿袭几百年前某位祖先的生命冲动,也难免有许多憋气的地方。不难想象,天一阁藏书楼对于许多范氏后代来说几乎成了一个宗教式的朝拜对象,只知要诚惶诚恐地维护和保存,却不知是为什么。按照今天的思维习惯,人们会在高度评价范氏家族的丰功伟绩之余随之揣想他们代代相传的文化自觉,其实我可肯定此间埋藏着许多难以言状的心理悲剧和家族纷争,这个在藏书楼下生活了几百年的家族非常值得同情。

后代子孙免不了会产生一种好奇,楼上究竟是什么样的呢?到底有哪些书,能不能借来看看?亲戚朋友更会频频相问,作为你们家族世代供奉的这个秘府,能不能让我们看上一眼呢?

范钦和他的继承者们早就预料到这种可能,而且预料藏书楼就会因这种点滴可能而崩坍,因而已经预防在先。他们给家族制定了一个严格的处罚规则,处罚内容是当时视为最大屈辱的不予参加祭祖大典,因为这种处罚意味着在家族血统关系上亮出了“黄牌”,比杖责鞭笞之类还要严重。处罚规则标明: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3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书橱者,罚不与祭1年;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姓者,罚不与祭3年,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摈逐,不得与祭。

在此,必须讲到那个我每次想起都很难过的事件了。嘉庆年间,宁波知府丘铁卿的内侄女钱绣芸是一个酷爱诗书的姑娘,一心想要登天一阁读点书,竟要知府作媒嫁给了范家。现代社会学家也许会责问钱姑娘你究竟是嫁给书还是嫁给人,但在我看来,她在婚姻很不自由的时代既不看重钱也不看重势,只想借着婚配来多看一点书,总还是非常令人感动的。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成了范家媳妇之后还是不能登楼,一种说法是族规禁止妇女登楼,另一种说法是她所嫁的那一房范家后裔在当时已属于旁支。反正钱绣芸没有看到天一阁的任何一本书,郁郁而终。

今天,当我抬起头来仰望天一阁这栋楼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钱绣芸那忧郁的目光。我几乎觉得这里可出一个文学作品了,不是写一般的婚姻悲剧,而是写在那很少有人文主义气息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一个姑娘的生命如何强韧而又脆弱地与自己的文化渴求周旋。

从范氏家族的立场来看,不准登楼,不准看书,委实也出于无奈。只要开放一条小缝,终会裂成大隙。但是,永远地不准登楼,不准看书,这座藏书楼存在于世的意义又何在呢?这个问题,每每使范氏家族陷入困惑。

范氏家族规定,不管家族繁衍到何等程度,开阁门必得各房一致同意。阁门的钥匙和书橱的钥匙由各房分别掌管,组成一环也不可缺少的连环,如果有一房不到是无法接触到任何藏书的。既然每房都能有效地行使否决权,久而久之,每房也都产生了终极性的思考:被我们层层叠叠堵住了门的天一阁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就在这时,传来消息,大学者黄宗羲先生要想登楼看书!这对范家各房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震撼。黄宗羲是“吾乡”余姚人,对范氏家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照理是严禁登楼的,但无论如何他是靠自己的人品、气节、学问而受到全国思想学术界深深钦佩的巨人,范氏各房也早有所闻。尽管当时的信息传播手段非常落后,但由于黄宗羲的行为举止实在是奇崛响亮,一次次在朝野之间造成非凡的轰动效应。他的父亲本是明末东林党重要人物,被魏忠贤宦官集团所杀,后来宦官集团受审,19岁的黄宗羲在廷一质时竟义愤填膺地锥刺和痛殴漏网余党,后又追杀凶手,警告阮大铖,一时大快人心。清兵南下时他与两个弟弟在家乡组织数百人的子弟兵“世忠营”英勇抗清,抗清失败后便潜心学术,边著述边讲学,把民族道义、人格道德溶化在学问中启世迪人,成为中国古代学术天域中第一流的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他在治学过程中已经到绍兴钮氏“世学楼”和祁氏“淡生堂”去读过书,现在终于想来叩天一阁之门了。他深知范氏家族的森严规矩,但他还是来了,时间是康熙十二年,即1673年。

出乎意外,范氏家族的各房竟一致同意黄宗羲先生登楼,而且允许他细细地阅读楼上的全部藏书。这件事,我一直看成是范氏家族文化品格的一个验证。他们是藏书家,本身在思想学术界和社会政治领域都没有太高的地位,但他们毕竟为一个人而不是为其他人,交出了他们珍藏严守着的全部钥匙。这里有选择,有裁断,有一个庞大的藏书世家的人格闪耀。黄宗羲先生长衣布鞋,悄然登楼了。铜锁在一具具打开,1673年成为天一阁历史上特别有光彩的一年。

黄宗羲在天一阁翻阅了全部藏书,把其中流通来广者编为书目,并另撰《天一阁藏书记》留世。由此,这座藏书楼便与一位大学者的人格连结起来了。

从此以后,天一阁有了一条可以向真正的大学者开放的新规矩,但这条规矩的执行还是十分苛严,在此后近2的时间内,获准登楼的大学者也仅有10余名,他们的名字,都是上得了中国文化史的。

这样一来,天一阁终于显现了本身的存在意义,尽管显现的机会是那样小。封建家族的血缘继承关系和社会学术界的整体需求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藏书世家面临着无可调和的两难境地:要么深藏密裹使之留存,要么发挥社会价值而任之耗散。看来像天一阁那样经过最严格的选择作极有限的开放是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但是,如此严格地在全国学术界进行选择,已远远超出了一个家族的职能范畴了。

直到乾隆决定编纂《四库全书》,这个矛盾的解决才出现了一些新的走向。乾隆谕旨各省采访遗书,要各藏书家,特别是江南的藏书家积极献书。天一阁进呈珍贵古籍600余种,其中有96种被收录在《四库全书》中,有370余种列入存目。乾隆非常感谢天一阁的贡献,多次褒扬奖赐,并授意新建的南北主要藏书楼都仿照天一阁格局营建。

天一阁因此而大出其名,尽管上献的书籍大多数没有发还,但在国家级的“百科全书”中,在钦定的藏书楼中,都有了它的生命。我曾看到好些著作文章中称乾隆下今天一阁为《四库全书》献书是天一阁的一大浩劫,颇觉言之有过。藏书的意义最终还是要让它广泛流播,“藏”本身不应成为终极目的。连堂堂皇家编书都不得不大幅度地动用天一阁的珍藏,家族性的收藏变成了一种行政性的播杨,这证明天一阁获得了大成功,范钦获得了大成功。

天一阁终于走到了中国近代。什么事情一到中国近代总会变得怪异起来,这座古老的藏书楼开始了自己新的历险。

先是太平军进攻宁波时当地小偷趁乱拆墙偷书,然后当废纸论斤卖给造纸作坊。曾有一人出高价从作坊买去一批,却又遭大火焚毁。

这就成了天一阁此后命运的先兆,它现在遇到的问题已不是让不让某位学者上楼的问题了,竟然是窃贼和偷儿成了它最大的对手。

19,一个叫薛继渭的偷儿奇迹般地潜入书楼,白天无声无息,晚上动手偷书,每日只以所带枣子充饥,东墙外的河上,有小船接运所偷书籍。这一次几乎把天一阁的一半珍贵书籍给偷走了,它们渐渐出现在上海的书铺里。

薛继渭的这次偷窃与太平天国时的那些小偷不同,不仅数量巨大、操作系统,而且最终与上海的书铺挂上了钩,显然是受到书商的指使。近代都市的书商用这种办法来侵吞一个古老的藏书楼,我总觉得其中蕴含着某种象征意义。把保护藏书楼的种种措施都想到了家的范钦确实没有在防盗的问题上多动脑筋,因为这对在当时这样一个家族的院落来说构不成一种重大威胁。但是,这正像范钦想象不到会有一个近代降临,想象不到近代市场上那些商人在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会采取什么手段。一架架的书橱空了,钱绣芸小姐哀怨地仰望终身而未能上的楼板,黄宗羲先生小心翼翼地踩踏过的楼板,现在只留下偷儿吐出的一大堆枣核在上面。

当时主持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先生听说天一阁遭此浩劫,并得知有些书商正准备把天一阁藏本卖给外国人,便立即拨巨资抢救,保存于东方图书馆的“涵芬楼”里。涵芬楼因有天一阁藏书的润泽而享誉文化界,当代不少文化大家都在那里汲取过营养。但是,如所周知,它最终竟又全部焚毁于日本侵略军的炸弹之下。

这当然更不是数百年前的范钦先生所能预料的了。他“天一生水”的防火秘咒也终于失效。

然而毫无疑问,范钦和他后代的文化良知在现代并没有完全失去光亮。除了张元济先生外,还有大量的热心人想努力保护好天一阁这座“危楼”,使它不要全然成为废墟。这在现代无疑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工程,靠着一家一族的力量已无济于事。幸好,本世纪30年代、50年代、60年代直至80年代,天一阁一次次被大规模地修缮和充实着,现在已成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人们游览宁波时大多要去访谒的一个处所。天一阁的藏书还有待于整理,但在文化信息密集、文化沟通便捷的现代,它的主要意义已不是以书籍的实际内容给社会以知识,而是作为一种古典文化事业的象征存在着,让人联想到中国文化保存和流传的艰辛历程,联想到一个古老民族对于文化的渴求是何等悲怆和神圣。

我们这些人,在生命本质上无疑属于现代文化的创造者,但从遗传因子上考察又无可逃遁地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了遗,因此或多或少也是天一阁传代系统的繁衍者,尽管在范氏家族看来只属于“他姓”。登天一阁楼梯时我的脚步非常缓慢,我不断地问自己:你来了吗?你是哪一代的中国书生?

很少有其他参观处所能使我像在这里一样心情既沉重又宁静。阁中一位年老的版本学家颤巍巍地捧出两个书函,让我翻阅明刻本,我翻了一部登科录,一部上海志,深深感到,如果没有这样的孤本,中国历史的许多重要侧面将沓无可寻。由此想到,保存这些历史的天一阁本身的历史,是否也有待于进一步发掘呢?裴明海先生递给我一本徐季子、郑学博、袁元龙先生写的《宁波史话》的小册子,内中有一篇介绍了天一阁的变迁,写得扎实而清晰,使我知道了不少我原先不知道的史实。但在我看来,天一阁的历史是足以写一部宏伟的长篇史诗的。我们的文学艺术家什么时候能把他们的目光投向这种苍老的屋宇和庭园呢?什么时候能把范氏家族和其他许多家族数百年来的灵魂史袒示给现代世界呢?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5

翻到余秋雨的短文――《风雨天一阁》,忽然想起我曾经看过、体验过。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走进了天一阁,一个以藏书著称于世的藏书楼。

那天,吃过午饭,短暂的休息之后,一位朋友说:走,我带你们去天一阁感受一下。我们都响应,因为下午的时光不知道怎么样打发。去感悟一下藏书楼的书香与文化的历史底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乘车去天一阁。朋友也并不熟悉天一阁的具体位置,只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于是,我们跟着他走,反正都不熟悉,错了,也不算什么失误,浏览宁波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也是一种收获,有收获总比无聊地打发时间要好过,心里总会舒坦一点,不至于因为荒废了美好的时光而懊恼。

那天,天气也是阴沉沉的,阳光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也许老天也让我们体验一下余秋雨笔下的天一阁,风雨中的天一阁也许就另有一种味道。

古代的藏书楼最大隐患或者说藏书楼最大危险就是火灾。木制的楼阁,再加上脆弱的纸页,都是怕火的。一把火,就能把几代人的心血、甚至几代的历史都付之一炬,在那残余的灰烬中,再也难寻历史的踪迹。只能是一生的叹息与遗憾。而创始人之所以取名天一阁,是因为去取《易经》中天一生水之义,想借水防火,以免除历来藏书者最大的忧患火灾。而天一阁在历史的洪流中就真的按照创造者的意图,演绎得淋漓尽致,依旧保持着原来的风貌,只不过多了些历史的沧桑与厚重。这不,今天又老天又飘起了雨丝!

面对选择,我们很难立刻就能做出无悔的抉择;而历史中的抉择就更是难了!历史的抉择如何,是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谁也不能站在历史的洪流中去评说,只有后人才能做出公正的评判!

范钦,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的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如果说大,那么,屈指算来,又有几个呢?恐怕如果有,那么也都被湮没在历史的海洋中。在历史中他能轻常人之所重,而重常人之所轻,在别人迷恋仕途之时,而他却在那个年龄将搜罗藏书融进了生命。

历史中和他同时代的人中也不乏藏书者,而残存下来的,流传至今仍然为我们所景仰的、瞻仰的则只有范钦所建立的天一阁这所藏书楼,其他的都随着历史而退出了舞台。为什么惟独范钦能永久地立在历史的洪流中呢?这和范钦的为人、气度是分不开的。也正因为范钦有一种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才有了他藏书楼超越时间的意志力!

历史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接力赛。而范钦所创造的历史该怎样继承呢?能不能将自己的一生的心血就在自己驾鹤西游之后也灰飞烟灭呢?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况且这也并不是什么恩泽,他留下的是责任,沉重的历史的责任!范钦的长子范大冲从父亲的肩上接下了这个重担。没有信誓旦旦,但却比信誓旦旦更能打动人心。责任就是接力棒,一代代传下来。子生孙,孙生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就这样,天一阁就在这个家族的繁衍生息的历史中岿然不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真正地把藏书楼保存下来,并且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没有一定的规定是不行的。俗语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范家也不例外,也许他们的规矩比别家更苛刻,更严格。但是也正因为严格、苛刻,藏书楼在没有在子孙后代的手中被葬送。虽然后来也有被偷,被盗,但是饱经风雨的天一阁依旧摇曳在风雨中,形成一道风雨中独特的风景,闪耀着历史文化的光辉,深邃而厚重!

走进淡褪了红色的大门,就是一个小小的庭院,原子很小,四棵饱经沧桑的不知道什么名字的树被栏杆围着,范钦的铜像就在树的中间。阴沉沉的天气就加重了历史的浓重感,顺着狭窄的小路,也就是走廊,走廊两旁排列的是藏书房间,介绍为范家藏书做出贡献的范家子孙。古色古香的简装或者精装的书都摆在书橱中,昏黄的灯光更让人觉得走进了历史的隧道,沐浴着历史的文化光辉。

修长的竹林在风中沙沙地响着,走过竹林,跨过小桥,踏过鹅卵石铺成的小径,青苔见证着天一阁的沧桑。小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起来了,淅淅沥沥的雨,在加上天一阁特有的文化底蕴,让我感受到了心灵的震撼。

镂空的墙壁,雕刻着麒麟的影壁,还有那厚厚的墙壁,都沉淀着历史的记忆!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6

在这篇万字散文中,作者叙述和表现的,是一个对中国文化抱有坚定执着信念的终极追寻式的人物以及故事,我视之为文化精神品格的榜样,并以此为骄傲。

当我们被世俗文化骚扰甚至迷惑的今天,能读到他这篇散文,让我更感到了一种惊喜与难能可贵。他在许多作品里几乎倾注了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去追随历史人物的精神品格,试图在他们的故事和传奇中发现对今天和未来有所启迪的东西,为人类留下真实和道义的作品。文章从《易经》、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一直追索到建国后的80年代,期间提到了创建和保护天一阁的范钦、范大冲父子,想看天一阁藏书而不得的钱绣芸姑娘,被破例允许参观天一阁的黄宗羲,提倡编写《四库全书》的皇帝乾隆,保护流散藏书、创建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等众多历史人物。全文生动有趣,阅读完毕,读者不仅获取了大量的历史知识,而且不需要理论说教,就会自发地从这些故事和人物的言语行为中领会对传统文化的感悟。在这一点上,余秋雨成功地做到了找传统文化之根,让历史告诉未来的写作心愿。文章里充满了对民族精神根源的召唤和对国人善于遗忘的不满:“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想要改进现有的中国文化就需要从改变中国人的人格开始,而目的是为了塑造健康完满的人生。

在《风雨天一阁》里,作者看重的是一种“健全人格”的精神,由此,作者才写道:“范钦的选择,碰撞到了我近年来特别关心的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文中的这段文字,“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对我有极大的震动。作者这样一个饱读诗书之人,我辈要不感到渺小与浅薄那才是一种耻辱。古语有云“穷则变,变则通”,只有当一个人可以产生思考的时候,这个人的思想才能得到解放,得到发展。

面对选择,我们谁也很难立刻就能做出无悔的抉择;而历史中的抉择就更是难了!而范钦父子就不能不让我们钦佩了。范钦不仅是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而且还是一个人格健全之人,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在历史中,他能轻常人之所重,而重常人之所轻,在别人迷恋仕途之时,而他却在那个年龄将搜罗藏书融进了生命。这不正是一种向上的文化品格么!他的长子范大冲面对万两黄金与藏书楼的抉择时,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继承父业,并决定拨出自己的部分良田,以田租充当藏书楼的保养费用。这种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一定的健全人格与人生的终极价值观作为支撑,否则,谁又不爱黄金而选择仍需长久开销的藏书楼呢!

秋雨先生正是通过这一艰难的历程,为我们生活在今天的人们展示了一个文化贵族家庭的持久魅力与人格底蕴,并为今天的大学生提出了一个构建健康的、有益他人和世界的人生价值观的最佳参照,为我们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此番风雨正当时,我辈岂能后古人!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7

在这篇万字散文中,作者叙述和表现的,是一个对中国文化抱有坚定执着信念的终极追寻式的人物以及故事,我视之为文化精神品格的榜样,并以此为骄傲。

当我们被世俗文化骚扰甚至迷惑的今天,能读到他这篇散文,让我更感到了一种惊喜与难能可贵。他在许多作品里几乎倾注了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去追随历史人物的精神品格,试图在他们的故事和传奇中发现对今天和未来有所启迪的东西,为人类留下真实和道义的作品。文章从《易经》、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一直追索到建国后的80年代,期间提到了创建和保护天一阁的范钦、范大冲父子,想看天一阁藏书而不得的钱绣芸姑娘,被破例允许参观天一阁的黄宗羲,提倡编写《四库全书》的皇帝乾隆,保护流散藏书、创建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等众多历史人物。全文生动有趣,阅读完毕,读者不仅获取了大量的历史知识,而且不需要理论说教,就会自发地从这些故事和人物的言语行为中领会对传统文化的感悟。在这一点上,余秋雨成功地做到了找传统文化之根,让历史告诉未来的写作心愿。文章里充满了对民族精神根源的召唤和对国人善于遗忘的不满:“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想要改进现有的中国文化就需要从改变中国人的人格开始,而目的是为了塑造健康完满的人生。

在《风雨天一阁》里,作者看重的是一种“健全人格”的精神,由此,作者才写道:“范钦的选择,碰撞到了我近年来特别关心的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没有这种东西,他就不可能如此矢志不移,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文中的这段文字,“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对我有极大的震动。作者这样一个饱读诗书之人,我辈要不感到渺小与浅薄那才是一种耻辱。古语有云“穷则变,变则通”,只有当一个人可以产生思考的时候,这个人的思想才能得到解放,得到发展。

面对选择,我们谁也很难立刻就能做出无悔的抉择;而历史中的抉择就更是难了!而范钦父子就不能不让我们钦佩了。范钦不仅是一个真正的文化智者,而且还是一个人格健全之人,是他将我们断残零落的精神史攒聚起来,为我们建构了一个精神的家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了!在历史中,他能轻常人之所重,而重常人之所轻,在别人迷恋仕途之时,而他却在那个年龄将搜罗藏书融进了生命。这不正是一种向上的文化品格么!他的长子范大冲面对万两黄金与藏书楼的抉择时,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继承父业,并决定拨出自己的部分良田,以田租充当藏书楼的保养费用。这种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一定的健全人格与人生的终极价值观作为支撑,否则,谁又不爱黄金而选择仍需长久开销的藏书楼呢!

秋雨先生正是通过这一艰难的历程,为我们生活在今天的人们展示了一个文化贵族家庭的持久魅力与人格底蕴,并为今天的大学生提出了一个构建健康的、有益他人和世界的人生价值观的最佳参照,为我们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此番风雨正当时,我辈岂能后古人!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8

在变与不变中延续,天一阁流藏至今日不能不让人吃惊。我一直都认为天地万物都存在一种规律:开始就等于结束,它们并没有相对立,而是相互对立挨着。而很多事情难不在开始,而是开始后那一段旅程是否能延续,是否能像直线一般延长。当你抓住一些东西时,就注定你会失去另一些东西。天一阁存在的目的应该是藏书楼。它的内容应该是书。但为了它的延续,它存在的意义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只能围绕藏。这不正是如此吗?我们不能对一样东西要求过高否则它将扭曲在无数个要求下。作为一个藏书楼在这个科技翻新的年代,仅仅只能是文物保护区。我们对它的关心也只局限与对它存在意义的参观与讨论,它以不能发挥自己的存在的目的。

在我心里隐隐的存在一个这样的画面,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天上洒下一股暖流如同到达天堂。在那个丛林深处,树林中树立着一些奇奇怪怪的树木,枝叶茂盛得遮挡了那一片夜空,星星从缝隙中闪烁着,倒映在那一片浅浅的芦花湖中,湖水平静着,而星星闪烁着,一静一动,神秘的就像这湖水下里面还有一个世界。然而透过它们有那一朵花,扎根于丛草中是显得那么不起眼,但幸好还有这一壶月光,它们倾倒与它的花瓣上,使他显得苍老了。但无论如何他依然吐露芬芳与艳丽,尽管根本没人懂得欣赏,也无法懂得。他在风中摇曳一两下,像一朵不老的花,笑看无数个日出和日落,是那朵花就像天一阁在天一方,靠近它要经历不少风雨,而其实那朵花就扎根在你心里而已。

风雨天一阁读后感 篇9

也许是对传统文化的仰慕,也许是源自内心的书生意气,当我读完余秋雨先生的《风雨天一阁》后,分明感到那源于历史深处的思索,如袅袅茶韵,飘然溢于纸外。

一座普通的藏书楼,却成了“一钟极端艰难,而又极端悲怆的文化奇迹。”天一阁,确实承载了太多,太多。

天一阁,建于明中叶,由其主范钦历终身觅书建楼,延续数百年岿然不动。其藏书楼之珍,保存之善,世所罕见。几百年的风雨,范氏家族始终恪守着近于苛刻的祖训,甚至只有大学者黄宗羲才成为数百年来登临此楼的唯一一人。然而当近代的兵燹来临,这座没有在大火中焚毁,没有在岁月中流散的古楼却如那饱经风霜的古书,那么轻易就焚毁了。印着大学者诚惶诚恐脚印的楼板,只留下偷儿日夜窃书遗下的枣核……我不禁发问:为什么保存了几百年的古籍在近代烽火中显得如此脆弱?为什么,为什么偌大一个中华,终容不下一座小小的藏书楼?

作为书生,我们是否也算作范钦的后人?但我读到范钦伟他的天一阁定下的条条铁律时,我不禁苦笑:在偷儿和强盗面前,书生的人格又算得了什么?也许创造了象形文字,创造了纸帛,又创造了印刷术的民族,将文化的传承寄予这小小的藏书楼,本身便是一种无奈,一种悲剧。“血战前行的历史”战火一次次焚烧着脆薄的纸页,黑暗一次次吞噬着智慧和光明,然而范钦冷峻的理性,为何要倾注于这小小的一隅?为什么不让文明的星火撒向更广阔的领域?我们作为中华民族未来的思想者,不该扪心自问马?

掩卷沉思,浩瀚乾坤,千古苍桑皆抑于此。

五千年的一个黄昏,一群茹毛饮血的的人来到一片荒原,发现这里可以耕种粟谷,无须为狩猎而奔波,于是华夏的始祖就这样默默定居下来……功于马背的秦始皇“余威振于殊俗”,“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他扬鞭一指,苍茫燕山便出现了一条蜿蜒万里得长城。胡骑锋镝,从此便越不过燕赵,攻不入中原,于是修长城便成了历代帝王的大事。从秦一直延续到两千多年后的明末。终于不见了狼烟四起,终于中原的王侯已安于“长乐未央”,然而不幸的是,地理上的围障却又将另一堵“长城”植入这古老民族的血液之中。于是,有了“梅妻鹤子”终老沧州的隐士之风;有了钟情山水﹑俯视笔墨间的文人气质;有了埋首圣贤之言﹑探究修身之道的理学之派。“长城将这个民族渐渐封闭,因封闭而自矜,因自矜而更加封闭。从此,没有了马背上的狂奔,没有了面对大海的遐想,大漠的驼铃终化成历史的空灵,远航的船队终在一片”耀武异域,劳民伤财“声中归于泯灭。于是便有了”乾嘉学派“,又了这孑然一身的风雨天一阁。对于一个已经习惯了子孙绕膝﹑丰衣足食﹑终老桑梓的民族;对于一个从来无需长途迁徙﹑﹑四海为家的民族;对于一个无需苦斗于马背﹑大海的民族,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将自己的视线投向更无垠的大地和天空呢?

又是一个黄昏降临,残阳如血,衰草连天,当这斑驳的古楼映着欲坠的夕阳,多少悲怆尽在一片如死的寂静中。天一阁,是否是一部浓缩的历史?是否是一个时代痛苦悲凉的结束?

满楼黄纸,诉不尽满腔悲怆;千古兴衰,皆溢于尘埃之上。天一阁的悲凉早已如远去的流水,一去不返,但余秋雨先生深沉的行文是否在告诉我们这些后来人,只有经历了推倒的痛苦,阻隔的墙才能成为沟通的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