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通知。
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对公告和通知毫不陌生。 公告通知是普遍引起公众关注的信息。如果您对“安全施工通知”感兴趣那么这篇文章一定适合您阅读,以下是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
安全施工通知 篇1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学院决定在原图书馆址新建27#学生公寓。27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1025平方米,6层。计划于20xx年2月中旬开工,20xx年9月竣工。现在建设已经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第一,施工期间将会有大型施工车辆出入校园,因场地狭小,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和自身交通安全。
第二,为保证安全,请广大同学远离施工区域,任何人不要翻越防护栏,未经许可不要到施工现场观看、逗留。
第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广大同学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存好贵重物品。
第四,为保障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学院已对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正常施工时间定为:早6:00-晚22:30.若遇特殊情况,如施工停水、停电等,学院将会及时与施工单位协调,尽量避免并提前通知大家。
第五,我们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但是施工过程中可能难免出现连续作业(比如混凝土浇筑工序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届时我们将会对影响同学们正常休息或有较大影响的相关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通知。
宿舍楼的建设是学院改善广大学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一件大好事,请广大同学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师生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安全施工通知 篇2
xxx:
为切实加强冬季低温季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对全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各施工企业在前一阶段冬季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立即组织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抓紧时间整改落实,将各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完善的职工宿舍、重点防火区域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2、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支撑体系、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等环节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有效使用。加强对施工现场留守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留守人员的消防管理水平,施工现场应统一设置职工宿舍的取暖设施,并确保安全可靠,严禁使用明火取暖,防范中毒事件的发生。职工宿舍内严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值班和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2、各施工工地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防寒、防火、防中毒、防触电、防坍塌”等工作,雨雪天气降雪量较大时要及时对活动板房等临建设施采取清理、加固措施,防止雪荷载过大引发各种坍塌事故。各施工企业要定期对各种危险源进行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停止施工的工程,要对塔机标准节连接螺栓进行紧固检查,并将吊钩升至上限位处,确保塔臂自由转动。停工期间要切断施工用电,并对配电箱上锁。
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确保本单位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通知 篇3
五一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深基坑开挖、支模架、外脚手架搭设和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力度
各项目严格落实文成防疫政策,建立人员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各方应继续加强工地人员管控,建筑工地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工地入口必须设立健康观察点实施体温检测和行程码查验及登记,确保建筑工地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严格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工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加强建筑工地垃圾处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等。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项目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健全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各项目负责人要在岗带班,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及时了解掌握安全情况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全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凡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汇总所属工地节假日期间施工、放假及值班安排情况,并将汇总表报送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安全施工通知 篇4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寒假即将来临,20xx年1月14日(周六)至2月5日(周日,中秋节)放寒假,共23天。其中1月22日过大年。为了确保放假期间校园内的安全,让我们渡过一个愉快的节假日,学校安保处联合总务处特别提醒师生注意以下事项:
1、在欢度节日时请注意方式、方法,文明、安全过节日。
2、请您离开时一定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已关闭好,同时做到人离房间随手关门关窗并关掉所有电源开关。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3、在假期期间,可能还有部分施工人员进入教室和办公室。建议您在办公室和班级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并妥善放置好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等)。
4、请班主任在学生离开后再检查一下班级电、门、窗是否都安全。
5、提高警惕,严加防范,不让坏人有可乘之机;除了正常的学校值班工作以外,学校安保处等有关部门也将派专人值班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如发现可疑情况或可疑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请参与值班的老师也能认真负责、准时到位。
6、外出旅游、探亲的师生要注意旅途安全,要注意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以确保人身安全,外出游玩时请注意安全,遵守法律和秩序,积极参加地方和谐建设,坚决不参加任何非法活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施工通知 篇5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xx 班组:
xx年x月x日深装总项目部对你班组搭设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指出钢管立杆枕木不符合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现责成你班组于通知当日下午15:00以前整改,整改完成、经施工员(xx)复查符合规范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
否则,项目部将按照安全生产规定给予惩罚,并由你班组承担重新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的一切责任。
特此通知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x脚手架工程管理办公室
签发人
安全施工通知 篇6
XXX有限公司、XXX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翻车机项目和检修楼项目已暂时停工,为保证春节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特提出以下安全保证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停工期间,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电厂的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值班室使用取暖设施时要有专人看管,禁止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取暖,禁止在取暖设施附近堆放易燃物,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二、停工期间要确保用电安全,除生活用电外其他用电应及时关断上锁,并应定期检查配电设施是否损坏。
三、停工期间要确保重要设施安全,要加强塔吊、脚手架及基坑稳定性检查,一旦发生设施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隔离警示措施,防止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三、停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地重点区域的巡查,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的安全隐患,做好防盗、防火、安全用电等工作,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向侯马热电分公司值长汇报(电话XXXXXXX)。
四、春节期间,热电公司值班人员将随时对工地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无人值班的现象每次处罚500元。请各单位在2月4日前将春节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报至生技部、安环部。
特此通知。
二〇一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通知 篇7
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
越是临近年底,越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单位必须始终把安全放首位,不松劲、不懈怠、不麻痹,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收尾。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严密监控、严查严管、严防死守;要进一步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必须安排好工地值班人员,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反应快速、指挥高效、工作有序;遇有较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禁“进度第一,安全第二”,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年底安全防范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重大危险作业全程监控。
二、加强对冬季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按规定配置专职及兼职安全员,编制冬季施工。
三、加强施工的审批和执行力度,尤其是混凝土浇筑工程,对浇筑的砼做好保温养护工作,防止冻坏失去强度导致开裂的产生。
四、大型机械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全程有技术员指导,安全员监督。
五、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调整作业时间和作业工序。凡气温在3℃及以下,要减少和控制室外高处作业。
六、登高、边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
七、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保证当地居民安全出现。
八、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做到齐全、完好和有效;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生明火取暖,焚烧垃圾等。
九、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救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十、工地临放假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及警示标志标牌,每个项目必须安排好值班人员进行安全巡查。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通知 篇8
近期我区周边地区建设工地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五一”节日前后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升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应急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理、施工单位要从严落实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同时积极部署高温、汛期、台风等恶劣气候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每日“安全晨会”以及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让工人切实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性,夯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基础。
(二)全面排查易发事故隐患,加强危大工程管理。各方责任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重点对预防高处坠落隐患进行排查,进一步强化施工平台、吊篮、起重吊装作业等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并做好每日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加强扬尘管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余杭区“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建设工地环境秩序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对照“控尘十条”,做好施工现场围挡全封闭,主干道硬化、裸土覆盖、湿法作业、日常保洁、占道管理等相关工作,力争施工现场扬尘清零。
二、切实履行建设工地监督管理责任
(一)开展假期前后领导带队检查。区住建局将在4月25日起,由局领导带队开展“五一”节日前以及期间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也要在“五一”节前及期间带队对本辖区建设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检查,切实形成条块结合的监管合力。
(二)深挖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与当前“遏事故”专项行动以及建设工地环境秩序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和时段的安全监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要结合建设工地防高温、防汛、防台特点,强化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着重对高处作业中防护用品佩戴情况、临边动态防护情况,起重机械安拆、顶升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脚手架搭设情况、深基坑作业情况以及“控尘十条”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施工过程平稳有序。
(三)加强联动,确保信息互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多措并举开展检查,针对事故易发部位、环节以及各类隐患,结合执法手段,要求立即整改,实行跟踪管理,实现整改闭环。各镇街(平台)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检查,结合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辖区内建设工地全面排查,及时将检查情况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形成及时有效的安全文明管控合力。各区级建设主体要落实建设单位职责,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开展每日隐患排查,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及时互通。
即日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本工地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材料加盖项目章于20xx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区住建局安监站监督员以及所在属地城建科室,并纳入“五一”节日前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执法检查内容。
Gz85.Com小编推荐
安全施工通知15篇
一篇出色的公告通知应该如何撰写呢?我们都会涉及到起草公告通知这样的事情。为了让更多的人知晓和关注,公告通知是必不可少的。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整理的“安全施工通知”的经验分享,希望能够在您阅读后深入思考!
安全施工通知【篇1】
xxx:
为切实加强冬季低温季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对全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各施工企业在前一阶段冬季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立即组织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抓紧时间整改落实,将各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完善的职工宿舍、重点防火区域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2、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支撑体系、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等环节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有效使用。加强对施工现场留守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留守人员的消防管理水平,施工现场应统一设置职工宿舍的取暖设施,并确保安全可靠,严禁使用明火取暖,防范中毒事件的发生。职工宿舍内严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值班和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2、各施工工地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防寒、防火、防中毒、防触电、防坍塌”等工作,雨雪天气降雪量较大时要及时对活动板房等临建设施采取清理、加固措施,防止雪荷载过大引发各种坍塌事故。各施工企业要定期对各种危险源进行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停止施工的工程,要对塔机标准节连接螺栓进行紧固检查,并将吊钩升至上限位处,确保塔臂自由转动。停工期间要切断施工用电,并对配电箱上锁。
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确保本单位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避免因管理脱节造成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方案、有措施。要根据节日特点和季节特点,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组织安全生产自查,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扎扎实实抓好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责任,重点监控,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到大风雷雨等极端天气,要停止塔机及脚手架安拆等一切高空作业,及时将工人撤离现场,做到早预见、早安排、早通知、早撤离。特别对工地的施工用电、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等方面进行着重检查。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工地、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进行严格、深入、细致的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一定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严防事故的发生,严肃查处违法、违章现象。并在节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面进行着重检查。
三、严格值守,完善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一是要强化和落实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二是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完善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岗位责任制,做好工地安全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要加强现场巡查,确保安全生产。三是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做好抢险备勤工作,迅速组织抢险,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预案并及时上报。
安全施工通知【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和考核评价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严格落实“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做好20xx年度“三防”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xx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本工程地质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及早部署“三防”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路段,尤其是要关注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动态,切实提高“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预案体系。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的管控力度;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积极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加强洞内逃生通道、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特别是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须设逃生通道;继续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等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长大隧道推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保安手段,努力实现桥隧施工安全可控。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研究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等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安全施工通知【篇4】
“五一”假期将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恢复,在建工程施工陆续进入“旺季”,也是安全生产的“高度敏感期”。为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假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研判安全形势,防控安全风险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4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抓实。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住建厅“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压紧压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实而又实地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抓到位,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抓手,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压紧压实监管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全省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特别是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大工程,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全面检查深基坑安全管控措施,重点检查施工方案、基坑开挖、支护、降排水、坑边荷载、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的监测,制定预防基坑坍塌风险及应急消险措施。
二是起重机械设备重点加强防倾翻装置、维修保养、应急加固、使用前、使用阶段验收检查等预防工作,做到各限制器和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有效、防范措施合理可靠,确保设备安装、使用和拆卸安全。
三是脚手架、模板支撑架、卸料平台等临时支撑设施重点检查是否按方案搭设,薄弱部位是否采取加固措施,各受力杆件是否有私自拆除未恢复现象,拉结点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重点检查架体构架、附着支撑结构、防倾装置、防坠装置、同步升降控制等方面,确保架体构造措施整体稳固、连接可靠、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四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在建工程宿舍区、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电线私拉乱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规使用现象,确保各项消防设施、设备、数量符合规定。
五是严格执行班前晨会制度,上岗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班组进行坠落事故风险警示、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自我防范意识,特别是预防高处坠落培训工作,做到每天晨会重复提、各类培训反复讲,切实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整改,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值班值守
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严禁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24小时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或紧急情况,能快速及时准确应对,有效稳控,第一时间科学处置,努力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安全施工通知【篇5】
各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同时,我们将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整体稳定。
二、做好20xx年度“三防”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交通“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工程地质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落实“三防”措施,细化工作安排,深入分析重点环节、关键时段、重点对象和易发生地质灾害路段的防范措施。同时,要注意随时跟踪易受影响地区的动态信息,提高防范措施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并不断完善防范预案。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切实贯彻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加强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的管控力度,确保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通过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等措施,提高隧道施工的安全性。特别是对于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必须设立逃生通道,加强洞内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工作。同时,继续开展针对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的专项治理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桥隧施工安全可控水平。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标准列支,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我们将加强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我们深知“隐患就是事故”的危害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要求,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同时,我们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及时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保障施工安全的关键。我们应该对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情况进行充分研究,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实际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同时加强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管控力度。
(三)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是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保证。施工单位应该承担起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对所需的安全投入进行有效保障,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履约到位。同时,也需要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提高施工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自律意识。 为了保证工程安全,每个施工单位都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
(四)落实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切实加强施工安全行为巡视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到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
二○xx月十二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6】
施工单位: 检查单位(安全检查员):
工程地点: 编 号:
检查发现问题
整改意见及期限
落实情况
备 注
施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检查单位负责人(安全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附注:此函件共有五份,其中一份发至施工单位,抄送建设单位、铁路局安监室和主管业务处,另外四份均为备份。
安全施工通知【篇7】
春节即将来临,按以往的经验节假日期间是盗窃事件和各类事故高发期,为了确保银河御府小区的安全,请广大业主配合物业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为缔造安全、和谐的社区共同遵守以下几点:
1、小区内任何地方禁止存放烟花爆竹和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小区内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2、楼道内不要存放杂物及自行车、电动车堵塞疏散通道,物业人员要检查消防器材保管情况,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及时更换,确保有效使用,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物业人员并拨打119报警电话。
3、家中不要大量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春节外出建议家中留盏安全灯,同时告知信任的邻居或朋友加以照看,外出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水、电、暖、气是否关闭。
4、邻里守望相助,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小区或楼道请及时通知小区秩序维护员或拨打110报警,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
5、春节期间流动人员增多,车辆出入小区一定要减速慢行,不要酒后驾车,防止发生事故。春节期间儿童都已放假,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在小区内滑旱冰,出行要注意车辆,要确保孩子的安全。
以上几条请广大业主自觉遵守,愿我们共同携手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安全施工通知【篇8】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石井东南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于20xx年9月23日对尹边环村路段道路进行开挖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广大市民进入施工路段,注意安全,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行,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特此通告!
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9月23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9】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学院决定在原图书馆址新建27#学生公寓。27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1025平方米,6层。计划于20xx年2月中旬开工,20xx年9月竣工。现在建设已经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第一,施工期间将会有大型施工车辆出入校园,因场地狭小,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和自身交通安全。
第二,为保证安全,请广大同学远离施工区域,任何人不要翻越防护栏,未经许可不要到施工现场观看、逗留。
第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广大同学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存好贵重物品。
第四,为保障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学院已对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正常施工时间定为:早6:00-晚22:30.若遇特殊情况,如施工停水、停电等,学院将会及时与施工单位协调,尽量避免并提前通知大家。
第五,我们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但是施工过程中可能难免出现连续作业(比如混凝土浇筑工序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届时我们将会对影响同学们正常休息或有较大影响的相关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通知。
宿舍楼的建设是学院改善广大学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一件大好事,请广大同学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师生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安全施工通知【篇10】
各市分公司:
目前雨季来临,为进一步做好防洪减灾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各分公司务必做好雨季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就做好雨季施工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充分估计长时间下雨及暴雨可能带来次生灾害的严重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应急准备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和指挥及时。
切实做好防范(一)防雷电1.雷雨季节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雨、防雷准备和措施;2.雷雨时最好留在室内,关好门窗;在野外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千万不要在离电源、大树、电杆较近的地方避雨;3.千万不要在山顶、楼顶、塔上等高处停留、作业、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4.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金属工具、制品等扛在肩上;5.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建筑物避雷带等易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不要从事高空、栅栏、电话或输电线、管道或建筑钢材等安装工作。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二)防暴雨、山洪、地质灾害1.雨季要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护准备。2.暴雨时要远离沟渠、河道、桥梁;以防山洪暴发躲避不及,远离容易塌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之地;以防造成人身伤害,临时帐篷不要搭建在河道、沟槽、山顶、悬崖边缘或根部以及容易产生滑坡、塌方的地段。3.基础坑内、井下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塌方。
x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11】
各地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春节放假期间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制度,有事故(事件)报送相关信息,无事故的报空表,不接受电话“打招呼”。报送时间为春节期间每日15时前,传真:xxxxx。春节后对未落实值班值宿、带班制度和未及时报送情况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2月1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近期,一些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接连发生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由于建设单位违规燃放礼花引燃可燃材料引发火灾;年7月、11月,山东济南在建奥体中心体育馆顶部施工两次发生火灾;年10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建“经纬360度”高层商住楼双子座A座和四层裙房发生火灾。
这些火灾均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以及消防车通道不畅,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施工现场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施工单位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
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xx公司
年1月16日
安全施工通知【篇13】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假期全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87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xx〕65号)及《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的通知》(东消安委办〔20xx〕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五一”期间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研判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查找问题,补足短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防疫与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认真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一)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对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组织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将事故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疫情防控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建立整改台帐,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
(二)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五一”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严禁赶进度、抢工期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施工全时段在岗履职。严格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安排施工,如确需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在20xx年4月29日前报属地住建部门备案(要求注明是否进行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高大模板浇注、施工吊装等危大工程施工),属于市一级监督工程项目,各施工单位应在4月29日前报市安监站备案,并专门制订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带班生产。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须开展抽查,一旦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岗或重大安全隐患,一律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
(三)落实建筑施工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深入吸取近期我市高处坠落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东城街道“4·22”较大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xx〕69号)及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危险作业班前警示制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施工作业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四)加强重点区域安全保障。公园、游乐场、商业街、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周边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施工专项方案,保障施工安全。特别是人员密集及场所周边工地的外围脚手架以及塔吊吊臂可能超过工地围档范围情况的,开工前必须保证检查到位,监理必须按要求全程旁站监理,否则不能开工。
(五)做好汛期建筑施工防御措施。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我局《关于做好20xx年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防汛救灾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防御措施。
(六)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的通知》(东消安委办〔20xx〕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落实消防常态化高压防范措施,尤其是针对建筑工地临时板房建筑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临时板房建筑内用火用电不规范,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装修施工消防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突出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七)落实疫情安全防范措施。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xx年“五一”假期全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xx〕287号)》要求,抓实抓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施工单位要严格开展“五一”期间工地出入管理,落实人员休假进出场登记制度,加强工地围闭管理,特别是在人员经常出入的区域设置测温设备,提高测温的效率和准确性;难以施行封闭式管理的线性工程,要指定专人对出勤的参建人员进行健康码验证识别;做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坚持人物同防,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二是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莞参建人员的'排查。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督促施工企业详细掌握“五一”期间中高风险地区来莞人数(含来莞探亲家属)及其身体健康状况,主动配合市防控指挥部落实“四个一”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三、加强值班,做好应急防范
“五一”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现场值班安全保卫制度,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市、镇街两级安全监督机构应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并加强巡查;对外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按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并及时妥善进行处理。要落实“防”“避”“救”等各项措施,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抢险救灾及时、有序、有效。
安全施工通知【篇14】
您好!为了规范消防通道、楼道及大堂的管理,清除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服务处郑重声明:
请广大业主朋友即日起 6日内 自觉将楼道或管井内等消防通道所堆放的杂物或私人物品全部收回或清理;在楼道和大堂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的业主,请您将其收回或存到指定存车棚9号楼地下室(还广大业主朋友们一个整洁、宽敞、舒适的安全空间);另外,私自在园区树木间搭晾衣绳晒衣物的业户请自行摘除,到指定位置晾晒。6日后,我们将协同业委会、消防队等相关部门进行彻查、清理。与此同时,提醒小区业主(住户)共同遵守并履行以下安全、文明的行为准则:
一、不乱放、不乱堆、不封堵、不占有。从自我做起,以身作则,树立公德意识,提高文明素质,做一个合格的居民;
二、若有发现不自觉的危害行为,鼓励大家举报并相互监督。
特此通知,请广大业主相互知照,多谢合作!
有您的支持,我们会做得更好!
安全施工通知【篇15】
各学校、各校施工单位: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xx花园工地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让建筑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立即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临时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机具、脚手架等处于有效的安全状态。节日期间切断生产电源,只保留照明电。预防火灾,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执行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
节日期间,在施工现场要落实专人值班管理,严格执行工地现场门卫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工地,严禁在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意外事故工作。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联系畅通。
三、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
春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要做好工地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工人上岗前的教育、交底工作。
各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及其前后的安全工作,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
施工安全的通知
xxx有限公司、xxx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翻车机项目和检修楼项目已暂时停工,为保证春节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特提出以下安全保证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停工期间,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电厂的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值班室使用取暖设施时要有专人看管,禁止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取暖,禁止在取暖设施附近堆放易燃物,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二、停工期间要确保用电安全,除生活用电外其他用电应及时关断上锁,并应定期检查配电设施是否损坏。
三、停工期间要确保重要设施安全,要加强塔吊、脚手架及基坑稳定性检查,一旦发生设施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隔离警示措施,防止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三、停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地重点区域的巡查,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的安全隐患,做好防盗、防火、安全用电等工作,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向侯马热电分公司值长汇报(电话xxxxxxx)。
四、春节期间,热电公司值班人员将随时对工地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无人值班的现象每次处罚500元。请各单位在2月4日前将春节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报至生技部、安环部。
特此通知
施工安全通知系列
在日常的办公事务中,大家对各类公告通知都有所了解吧。 单位主体发出的公告通知更加具有正式性和权威地位,你是否正在为写公告通知犯愁呢?希望本文可以让您更深刻地理解某个问题!
施工安全通知【篇1】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的通知
湘建建〔2007〕33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现将我厅编制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印发给你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积极贯彻实施;各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标准,并认真实施,保持持续有效运行。今后,我厅将把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且是否有效运行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特制定本工作导则。
第二条 本工作导则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本工作导则所称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对保证施工安全的工作质量和实物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包括企业内部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工作责任和规程、工作质量和实体质量标准。
第二章 企业施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持续有效运行。
企业应在其主要负责人中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报送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备案。
第四条 企业应设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并依据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组织架构、实际生产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企业应确保其管理架构能够有效保证施工安全管理的效率。
第五条 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企业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参加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关岗位证书,保证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必须依法申请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参与投标及承揽建筑施工业务、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检查时主动出具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后,应立即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整改,及时组织自查,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申请。企业应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第六条 企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一般应制定以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在企业内部强制统一执行。
(一)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对企业有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权限和责任;各分支机构相关部门岗位的设立;各工程项目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设立;负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的施工安全管理权限和职责;层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二)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以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防护保证措施为主要内容,对企业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及具体技术形式作出详细规定。
(三)文明施工标准。对企业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临建设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从组织、人员、程序、深度、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五)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和管理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目录建立、公示、标示、防护保证措施及设施验收、检查及记录、监管台帐建立和管理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六)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内审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内部审查的标准、组织、人员、程序、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七)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对企业工程项目部及其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交底对象、时间、深度、形式以及企业或分支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八)施工设备设施验收检查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临时用电以及施工临建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的标准、组织、人员、程序、责任;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的期限、标准、组织、人员、隐患处理、责任;按规定办理相关监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登记或审查手续的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九)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对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审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定期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事故现场的保护,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及时、如实按国家规定报告事故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开展、内容、责任,专项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施工现场农民工学校的设立和管理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收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足量投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工程项目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十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对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及应具备的工作经历和水平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十三)持证上岗查验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包括分包施工单位)持有效岗位证书情况的查验职责、时间及处理作出详细规定。规定应突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情况的查验。
(十四)重要施工物资验收、维护保养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机具、模板及支撑、脚手架及钢管扣件、脚手板、安全防护用品等重要施工物资,在进场验收的标准、组织、人员、登记责任;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的标准、定期检查、台帐建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十五)分包管理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单位的确定、相关证照查验、分包合同签订,在程序、权限和职责,以及分包施工合同中应予明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责任、措施、奖惩,对分包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十六)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标准、频次、记录、隐患列出、隐患整改、评价通报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十七)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对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定期召开施工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及时分析施工安全形势,查找施工安全隐患和工作上的漏洞,制定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施工安全事故结案后,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查找事故原因,汲取教训,研究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制定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堵塞技术和管理上的漏洞等方面作出规定。
(十八)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调查处理制度。对企业工程项目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范围、等级、划分标准,事件发生后企业内部上报及组织调查的程序、时限、责任,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
(十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企业定期考核评价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以及有关人员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参与人员、结论作出以及奖优惩劣的措施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七条 企业应每年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对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查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及有关责任人,应责令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第八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结合企业的发展情况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的执行效果,对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评审,及时作出修订。
第九条 企业应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安全生产月”以及专项整治活动,明确责任部门,按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活动开展过程及成效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估。
第十条 企业应采用有利于施工安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设备,建立企业推广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目录,以及淘汰或报废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目录。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国家和省的规定,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作出调整。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在内部淘汰国家和省明文规定淘汰或报废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范围和特点,建立企业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常见重大危险源目录,并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作出调整。
第十二条 企业以及其相关部门应制订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三条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满足企业施工安全的需要。
(二)组织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
(三)决定企业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适时监督检查,评估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效。
(四)决定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批准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
(五)决定对企业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以及有关人员的奖惩。
第十四条 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企业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负责提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组织制订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
(二)合理调配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其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企业工程项目的重要施工物资验收、维护保养工作;负责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查验工作。
(四)负责企业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按照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按照规定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及时分析总结企业的施工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
(六)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负责启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施工安全事故专题分析会议,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负责组织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意见,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八)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十五条 企业施工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企业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进行评审和修订。
(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三)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临时用电以及施工临建设施的验收和定期检查工作。
(四)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工作;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特点,组织建立企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常见重大危险源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五)参与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制定、实施情况检查以及评审和修订;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施工安全事故专题分析会议;参与企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六)负责提出企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政策;组织建立企业推广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目录,以及淘汰或报废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第十六条 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负责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监督指导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严格执行;起草制定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经企业批准后,监督指导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严格执行。
(二)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按照企业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审查企业各分支机构或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指挥启动企业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向企业提出对事故的专题分析意见;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对企业工程项目的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调查,向企业提出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建议。
(三)向企业提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技术建议,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监督指导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四)提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企业批准后,下达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按照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部门日常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以及有关人员作出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情况严重的,报告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做好记录,提出整改防护措施,督促落实到位。
(六)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对施工安全管理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对企业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进行监督管理。
(七)具体负责企业分支机构所设立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提出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以及有关人员的施工安全工作奖惩意见。
(八)负责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信息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十七条 企业应对其负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其他部门及其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
第三章 企业分支机构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应明确分支机构的权限,对分支机构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作出规定;分支机构应在企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相适应和配套的分支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持续有效运行。分支机构应根据企业授予的权限,代表企业对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应设立施工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应参照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予以明确。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的职责应参照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
分支机构应对其负有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其他部门及其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
第四章 企业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明确工程项目部的权限,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作出规定;工程项目部应在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建立健全与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相适应和配套的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全过程有效运行。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一般应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目标。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各阶段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保证措施,各项主要工作的负责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验收等事项进行明确。
(二)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管理人员所担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予以具体的明确和细化。
(三)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工程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应急救援的启动,事故现场的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如实上报事故和一般人参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事项予以明确。
(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予以明确。
(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学校以及场地、设施、师资方面的保证,开工前和施工全过程中应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以及各项教育培训的内容、课时、时间,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检查考核等事项予以明确。
(六)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计划。对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分段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阶段划分,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突出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其具体防护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标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内容等事项予以明确。
(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守则。对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相关安全生产作业或操作规程规章,各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担负的具体工作及要求和标准,各作业班组长的职责等,在守则中予以明确。
(八)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工程项目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班组、分包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的记录和整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在计划中予以明确。
(九)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工程项目部各部门、施工作业班组、分包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奖惩措施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以及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力、财力、物力,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具体明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全过程保持有效运行。
(二)按照规定参与或主持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保证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及专家论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中得到严格实施。
组织办理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手续;保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及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不得开始施工。按照规定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目标、专项资金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经企业或所属分支机构批准后,严格实施。
(三)与分包施工单位、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分包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按照省和企业的规定,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监控管理措施,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审查、目录建立,对经审查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在重大危险源相应部位设立警示标志;组织逐一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保证措施,督促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督促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履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职责。
(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在工地设立农民工学校,在场地、设施、师资方面给予保证;督促工程项目部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规定和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在教育培训内容中突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六)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临建设施的验收工作,安排办理相关检测和备案登记手续,督促工程项目部相关部门、班组、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做出记录。
(七)工程项目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立即指挥启动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开展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施工安全事故,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
(八)工程项目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立即按规定上报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协助做好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按照规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和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问题和安全隐患,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定期主持召开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分会议,通报工程项目部各部门、作业班组、分包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分析总结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般应明确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对工程项目部各部门、作业班组、分包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月定期形成检查考核报告,报送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或所属分支机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
(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监督并参与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监督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施工;监督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监督并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审查以及防护保证措施的制定;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三)参与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制定,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和执行。
(四)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建立和管理,在台帐中逐一载明重大危险源的防护保证措施、相关责任人员、监督检查记录;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护保证措施及设施的检查验收,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重大危险源的公示、警示标志、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及设施的落实到位。
(五)参与并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临建设施的检测、验收、备案登记工作,保存验收记录;督促起重、施工用电等相关作业和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日常运行的检查维护,并建立检查维护台帐。
(六)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重要施工物资的进场验收和使用中的维护保养。
(七)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督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的足量投入和落实到位。
(八)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并形成记录,记录应载明教育培训内容,且有受教育人亲笔签名。
(1)督促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参加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
(2)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学习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目录、控制管理制度、防护保证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3)督促对新进场或转岗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督促突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目录、控制管理制度、防护保证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4)督促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教育。
(5)组织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学习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6)督促作业班组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活动。
对未按规定开展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或开展和参加不力的,及时报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或所属分支机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对不开展或不认真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活动的,责令纠正,并根据企业或工程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九)督促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在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施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中明确施工作业特点和所在部位、环节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具体防护保证措施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标准,以及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内容;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督促施工管理人员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计划,分阶段对作业班组及时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十)负责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查验工作;负责查验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书面报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或所属分支机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
(十一)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每天对责任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巡查一次,每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巡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根据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相关规定独立实施处罚;情况严重的,立即下达停工令,同时书面报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或所属分支机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复查台帐。
(十二)工程项目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参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报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企业对事故的专题分析会议。
(十三)工程项目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立即组织抢救,报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或分支机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并协助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四)工程竣工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作出总结并报告工程项目负责人、所属分支机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归档整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且内容完整、真实。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由工程项目部根据其担负的具体工作性质,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作出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导则是省、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导则由湖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施工安全通知【篇2】
因沥青路面大修工程需要,市区部分路段近期将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长埭路(海宁宾馆~文苑路)、河西路(新桥~茅桥)实施夜间封道施工;海昌路(塘南路~南苑路)、塘南路(海昌路~泗安桥)实施夜间半幅封道施工;文苑路(世纪花园~南苑路)、蒙努大桥、农丰路、海州路实施全天半幅封道施工,详细工期见路口施工公告。对夜间施工路段,请在该路段停放车辆的车主配合停放到其它地方;对全天施工路段,请过往车辆关注施工公告及时绕行,避免拥堵。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0月11日
施工安全通知【篇3】
各城区建设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保障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晚上市民出行方便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凡在市区道路范围内施工的现场,必须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加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要求市区内各施工路段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防护栏设置工作,做好施工、交通安全防护。
二、施工路段内与居民、商店、单位相关的过路通道应设置过道板桥便道等,确保市民出行方便、安全畅通。
三、施工路段内通行到道路路面凹凸不平的要处理整平,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畅通。
四、管道开挖、井口、路基处理等有安全隐患的危险地段要有安全警示标志及照明灯。
五、各施工路段必须派专职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及时处理交通堵塞现象。
六、各种材料要堆放整齐,余土要及时外运,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尽量不影响交通。
七、东葛路、友爱路、中华西路、民主路、北大路在20xx年9月11日19时至次日凌晨7时暂停施工。
八、各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组成检查组,按上述要求在节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在9月11日17时前整改。
特此通知!
xx市建设局
施工安全通知【篇4】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学校决定在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工科楼。目前两个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施工期间将会有大型工程车辆出入校园,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注意自身交通安全,遇有施工车辆请主动避让。
二、为保证安全,请不要进入施工区域,未经许可不要翻越防护栏或进入施工现场观看、逗留。
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大家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防范陌生人出入办公场所或宿舍。
四、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避免夜间作业,但是施工过程中可能难免出现连续作业(比如混凝土浇筑工序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可能会对同学们正常学习或休息产生一定影响,届时会提前向大家进行通报。
加强学校工程建设是改善广大师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请广大师生充分理解并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施工安全通知【篇5】
学生公寓区各位同学:
你们好。
一个喜庆、祥和、快乐的假期之后,欢迎同学们平安返校,开始新的学习生活。
根据发展需要,我院即将在岐头山学生公寓区全面学生公寓五期工程及学生食堂工程的建设工作,为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特提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特别要注意安全(人身安全与财物安全)。注意遵守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与施工单位的各种警示牌的警示内容与标识,不得违反;
2、请走专用人行通道,不要在车辆通行道上行走;
3、施工重地,闲人免进。严禁进入建筑工程施工作业区;
4、严禁在非活动区域活动、闲逛、逗留;
5、公寓区多家施工单位同时施工作业,人员复杂,请提高人身与财产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离开宿舍和就寝时请锁好门窗户,不与陌生人搭讪,防止上当受骗;
6、施工期间,环境特殊,请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在晚上11:30后外出,不得晚归,禁止夜不归宿;
7、特别提醒女生晚自习或夜晚出入学生公寓区时要注意安全,最好能够结伴而行;
8、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较多,请同学们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线,遵守交通规则。
9、进出公寓区的其他片区住宿或非住宿同学及教职员工也要严格遵守以上相关规定。
给同学们带来生活和学习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
二零**年三月二日
施工安全通知【篇6】
五一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深基坑开挖、支模架、外脚手架搭设和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力度
各项目严格落实文成防疫政策,建立人员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各方应继续加强工地人员管控,建筑工地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工地入口必须设立健康观察点实施体温检测和行程码查验及登记,确保建筑工地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严格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工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加强建筑工地垃圾处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等。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项目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健全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各项目负责人要在岗带班,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及时了解掌握安全情况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全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凡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汇总所属工地节假日期间施工、放假及值班安排情况,并将汇总表报送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施工安全通知【篇7】
学生公寓区各位同学:
你们好。
一个喜庆、祥和、快乐的假期之后,欢迎同学们平安返校,开始新的学习生活。
根据发展需要,我院即将在岐头山学生公寓区全面学生公寓五期工程及学生食堂工程的建设工作,为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特提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特别要注意安全(人身安全与财物安全)。注意遵守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与施工单位的各种警示牌的警示内容与标识,不得违反;
2、请走专用人行通道,不要在车辆通行道上行走;
3、施工重地,闲人免进。严禁进入建筑工程施工作业区;
4、严禁在非活动区域活动、闲逛、逗留;
5、公寓区多家施工单位同时施工作业,人员复杂,请提高人身与财产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离开宿舍和就寝时请锁好门窗户,不与陌生人搭讪,防止上当受骗;
6、施工期间,请注意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的作息制度,晚上11:30后请勿外出,不要晚归或夜不归宿。我们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7、特别提醒女生晚自习或夜晚出入学生公寓区时要注意安全,最好能够结伴而行;
8、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较多,请同学们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线,遵守交通规则。
9、其他住宿或非住宿同学及教职员工进入公寓区,需遵守相关规定。请确保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通过健康码审核后方可进入。在公共场所应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共同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同时,公寓管理建议大家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切勿前往疫情高风险区域,保障自身健康与安全。
给同学们带来生活和学习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
二零**年三月二日
施工安全通知【篇8】
上海铁路局 上铁安函„2010‟19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地段防护栅栏管理的通知
各运输站段,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区多经集团公司,各工程单位,各铁路公安处,各工程指挥部、筹备组,电化局上海维管处:
为全面加强施工地段封闭设施(以下简称栅栏)和作业通道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大力减少路内、外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危及行车安全事件,在路局•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铁路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工发„2007‟137号)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对施工地段的栅栏和作业通道管理,进一步明确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1.全局管内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外委工程等施工地段,对原有栅栏改移或重新设置的栅栏,除符合•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铁路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栅栏高度不得低于1.8m(特殊区段高度不低于2.7m),下端距地面不超过10cm;与桥梁、隧道、涵渠以及其他既有建筑物合理顺接,不留缺口;基础牢固稳定,不松动、不下沉、不阻水”等规定外,还
— 1 — 必须做到移位或重新设置的栅栏与线路之间留有铁路作业人员行走的安全距离,特殊地段安全距离不足时,须每隔30米设置避车处所。
2.因施工作业需要改移栅栏时,施工单位必须与所属地的铁路公安派出所(公安段)、栅栏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按照先封闭后改移的原则,栅栏改移后及时与有关(协议)单位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设备管理单位须验收栅栏质量符合要求,并对栅栏进行动态管理;凡因改移栅栏使作业人员行走条件变化的,相关单位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行走条件困难地段要制定防护卡死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因施工作业需要设置临时作业通道时,除按•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铁路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申报批准、办理手续、落实责任外,还须明确临时作业通道使用期限,施工作业结束后立即封闭,需延期使用的须提前10天办理书面手续批准后方可延期,并严格控制作业通道的数量,对非必须存在的作业通道应当立即封闭。凡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作业通道或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公安部门一律视为非法通道,将采取强制封闭措施,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因擅自设置作业通道或栅栏开口,导致闲杂人员进入线路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的,由使用管理单位承担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 2 — 4.作业通道或栅栏因管理不善,导致闲杂人员进入线路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或其他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处罚,造成后果的由使用管理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存在管理(巡查)不到位,监护不力等问题的,追究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同等责任。
5.路局相关部门按专业分工,对施工地段栅栏和作业通道负有监督责任,要及时协调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施工地段栅栏和作业通道的安全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督促整改,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6.本通知由路局安监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二○一○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安全 设备 管理 通知
--抄送:铁道部南京安全特派办,各铁路办事处,路局机关行政各部门,上铁公安局。
--上海铁路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日印发--— 4 —
施工安全通知【篇9】
为了园区安全施工的管理,物业服务中心从二0xx年七月二十八日加强对园区装修施工的管理力度,敬请施工人员进入园区时遵守以下各项管理规定。
1、所有进出小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并携带经过后勤主管严格审核通过的施工证件方可进入工地。
2、业主装修施工人员在进出小区时胸前必须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3、业主装修施工人员请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临时出入证胸夹;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定施工;
5、所有进入小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服务中心人员的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停放车辆、乱扔垃圾,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并确保安全,避免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如有违反规定,将不允许进入小区。感谢您的配合。
6、在园区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持有有效的施工证。若发现未佩戴安全帽或无有效证件施工的行为,每次将被罚款50元。
敬请施工单位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施工安全通知汇总7篇
资料一般指代可供人们参考的信息知识等。当我们的学习遇到难题时,经常都会用到资料进行参考。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所以,你有哪些值得推荐的资料内容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施工安全通知汇总7篇》,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施工安全通知 篇1
学生公寓区各位同学:
你们好。
一个喜庆、祥和、快乐的假期之后,欢迎同学们平安返校,开始新的学习生活。
根据发展需要,我院即将在岐头山学生公寓区全面学生公寓五期工程及学生食堂工程的建设工作,为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特提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1、特别要注意安全(人身安全与财物安全)。注意遵守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与施工单位的各种警示牌的警示内容与标识,不得违反;
2、请走专用人行通道,不要在车辆通行道上行走;
3、施工重地,闲人免进。严禁进入建筑工程施工作业区;
4、严禁在非活动区域活动、闲逛、逗留;
5、公寓区多家施工单位同时施工作业,人员复杂,请提高人身与财产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离开宿舍和就寝时请锁好门窗户,不与陌生人搭讪,防止上当受骗;
6、施工期间,环境特殊,请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在晚上11:30后外出,不得晚归,禁止夜不归宿;
7、特别提醒女生晚自习或夜晚出入学生公寓区时要注意安全,最好能够结伴而行;
8、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较多,请同学们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线,遵守交通规则。
9、进出公寓区的其他片区住宿或非住宿同学及教职员工也要严格遵守以上相关规定。
给同学们带来生活和学习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
二零**年三月二日
施工安全通知 篇2
南宁外环路面A标项目经理部20xx年路面施工进入了大干抢干施工阶段,为确保南宁外环公路工程安全顺利通车,我办要求项目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一、加强务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巩固基本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二、项目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施工。三、加强运输车辆的管安全管理,参与我路面施工的工程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车辆必须专人操作,不得给驾驶员以外的人员随意操作,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聘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加强路面沿线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的巡视检查力度,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明显有效。五、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管制,控制好运输车辆的车速,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明显有效,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管理。六、夜间施工必须向总监办申请,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夜间防护用品,机械设备必须张贴夜间反光膜。
南宁外环I总监办
20xx年7月1日
施工安全通知 篇3
因公园路、西环路和镇丹路沥青路面施工,决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实行封闭施工。
非机动车驶入。
3.过往车辆可选择就近道路绕行。
4.相关公交线路作临时调整,具体线路由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公告。
二、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行经管制路段,注意安全,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减速慢行、有序通过。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2月26日
施工安全通知 篇4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规划区各在建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22年清明节及“五一”节相继来临,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和节日期间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严格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严格落实《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22〕44号)相关要求,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筑牢建筑工地“隔离墙”。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排查消除各种生产安全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节假日前后自查和节假日期间巡查。一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排查,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等重大危险源和危大工程进行检查。二是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按照《宣城市住建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建管〔2022〕38号)有关要求,重点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可燃材料及易燃危险品存放与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交底等方面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重点对极易发生窒息缺氧或者因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引发中毒窒息等人员伤亡事故的密闭空间场所风险管理及施工作业情况,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的焊接使用乙炔、氧气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瓶装液化气使用场所、瓶灶管阀安全性能及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四是加强建筑工地汛前安全生产排查,重点对防汛预案编制情况,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及人员安排情况,大型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五是加强清明节及“五一”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场内外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加大监控巡查力度,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严格值守,完善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重要和事故易发的场所要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危大工程施工要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时刻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组织力量处置,迅速有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022年4月1日
施工安全通知 篇5
因沥青路面大修工程需要,市区部分路段近期将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长埭路(海宁宾馆~文苑路)、河西路(新桥~茅桥)实施夜间封道施工;海昌路(塘南路~南苑路)、塘南路(海昌路~泗安桥)实施夜间半幅封道施工;文苑路(世纪花园~南苑路)、蒙努大桥、农丰路、海州路实施全天半幅封道施工,详细工期见路口施工公告。对夜间施工路段,请在该路段停放车辆的车主配合停放到其它地方;对全天施工路段,请过往车辆关注施工公告及时绕行,避免拥堵。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0月11日
施工安全通知 篇6
园区各企业:
“五一”假期临近,生产经营活动加快恢复,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从严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级要求,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坚守安全底线。
疫情已逐步控制,各类生产经营也步入正轨,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重生产、轻安全思想抬头,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要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持续开展企业自查自纠,杜绝“三违”现象,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同时,企业要针对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和气候特点,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立足于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各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意识,落细落实主体责任。
三、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和事故上报处置工作,牢固树立应急值守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严格执行企业管理人员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参与值班的人员务必要熟悉值班程序、遵守值班纪律、落实值班责任,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迅速有效,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和水平。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施工安全通知 篇7
1、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2、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各办公室的电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
5、为了确保用电安全,严禁私自携带使用各种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