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王读后感收藏

鹿王读后感收藏。

这里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推荐的“鹿王读后感”,阅读了作品后,我们能感觉到自己的想法在和作者进行交流。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和意图,这篇文章旨在为您提供有价值的知识希望它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鹿王读后感【篇1】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鹿王读后感【篇2】

在明亮的灯光下,我翻开阅读书,突然我的眼球被一个新颖的题目吸引了。《最后的鹿王》?什么是最后的鹿王?全世界的鹿多得数不胜数,怎么会是最后呢?在好奇心的“领导”下,我阅读了起来……

那是在30年前,作者被领导派去人工开发的鹿场工作。一天,他在鹿场瞭望塔上的望远镜里看到了一只鹿,那鹿颇为具有王者风范,而且长得出奇的漂亮,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从其他人的口中得出,那公鹿还是原来未开发时野鹿群的“王”,它们领地被占后,只有鹿王还故土难离,住在附近山坡里。

作者对那鹿王产生了兴趣,就骑着马寻找它,谁知,鹿王竟和马成为了好朋友。秋天,林区了起了一场大火,一大批动物逃到鹿场附近,猎人就趁机捕捉动物。他们盯上了鹿王,盯上了鹿王那美丽的鹿角。他们便追杀鹿王,鹿王受了重伤,它不再挣扎,于是,为了让猎人一无所获,将自己的头猛地撞向石头,然后纵身跳入悬崖……

倔强的鹿王跳入悬崖的一刹那,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震撼?

我们为一个生命的降生感到高兴,为一个人的离开感到伤心。但,当鹿王跳入悬崖的时候那十几位猎人的心有那么一点点的感觉吗?没有,因为他们原来纯洁、善良、美好的心灵,被金钱、荣誉、权利、欲望弄得渐渐的麻木、渐渐的迟钝、渐渐的愚蠢、渐渐的肮脏……最后,那纯洁、善良、美好的心灵甚至会被金钱、荣誉、权利、欲望一点一点地吞噬,最后他们内心的世界就会变得漆黑一片……

当人们开辟鹿场,占据了它们的家园,野鹿群被惊吓迁走之时,唯有鹿王故土难离,这样怎不让人心酸?然而,又有谁来同情它?当一场大火毁灭了它最后的家园,贪婪且残忍的猎人又来个赶尽杀绝,那惨烈了一幕是否给世人敲响了警钟?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人与动物应该和睦相处。当最后的鹿王、最后的鱼王、最后的虎王、最后的狮王……一切的一切都成为最后之时,世界的末日还会远吗?

鹿王读后感【篇3】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这个词,鹿会互相争斗。在我们看来,鹿是温顺的动物,但它们也有**的一面。橙子精选了一些关于《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的优秀范例,和橙子一起来阅读欣赏吧。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是前鹿王。他被逐出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牧群充满了生机,但当他遇到一只老狼时,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

鹿王最终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结束了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有团队精神啊!但如果哈克在最后时刻保持警觉,他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有可能放弃!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2

狼是鹿的天敌。可你不会想到老鹿王哈克怎么会有胆量同狼进行搏斗,究竟是什么让它做了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要为老鹿王哈克写一首赞歌!

在同伴的轻蔑、嘲笑和践踏下,你没有放弃,你没有放弃,你甚至放弃了你的王位。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你心里却有着为整个种族考虑的长远计划——你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为了这个崇高的想法,你不顾一切!

虽然你现在不是鹿王了,但我仍然认为你是一位伟大、卓越、无与伦比的鹿王!

在生死搏斗中,你用了自己的智慧,用了几天前在愤怒中积累的体力,用了自己的毅力。更重要的是,你为团队和集体无私奉献了自己的生命精神!牺牲一个,拯救千万。现实社会中有无数这样的人,但谁在乎呢?

老狼死后,幸存下来的鹿肯定从未发生过。

哈克,鹿王,你是英雄,我们会记住你的!但我们也会为你感到难过。我们多么希望你没有死,我们会再次成为整个鹿群的新鹿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克服自己有多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一个国王,一个为人民分担忧患的国王。他带领他的人民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

老狼一次又一次地攻击鹿群,于是哈克作为鹿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他想消灭狼,他想让他的人民安全!当他准备与狼搏斗时,一只名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为了保存自己的力量,他把王位和妻子交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

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不幸的是,这些都没有被看到,也没有人知道哈克的伟大行动。

当我们长大了,我们必须为祖国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放下自尊有多难。另外,哈克让我知道,要着眼全局,做一个为集体做出贡献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着:在大草原上,有一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

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但他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所困扰。每十天,他就会带走一只无辜的鹿。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哈克遇见了狼,把他打死了。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5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 《斑羚飞渡》作品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

这篇文章,让我了解了一些我们在课堂上没有学到的知识——鹿角的功能是什么。

公鹿的鹿角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向异性炫耀,赢得雌鹿的青睐;二是在同性姬中争夺王位或配偶。

由于强烈的繁殖本能,在优胜劣汰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由于第二功能;鹿角往往更大、更壮观、更美丽、更艺术,但它们的战斗性能却被削弱。

鹿王读后感【篇4】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鹿王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是我读了这篇文章的感受,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无畏、勇敢地前进。

鹿王读后感【篇6】

《老鹿王哈克》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老鹿王哈克为了使整个鹿群种族能够生存和繁荣,忍辱负重,勇敢的克服自己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凶恶的老狼拼死搏斗,同归于尽。

哈克已经15岁了。十五岁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对于鹿,十五年就是它生活的全部。在老鹿王的领导下,鹿群生活平安幸福。可一头丑陋的狼的潜入,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整个鹿群都没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他,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一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的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老鹿王看到整个鹿群都变得神经质,常常会把风吹过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蹄鸣声误以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是天上飞鸟的投影误以为是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号,叫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老鹿王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感驱使着他作出了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前与老狼较量一番,消除这个祸根,为自己挚爱的鹿群除害。

于是他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自己心思怎样对付老狼的时候,他看着长大起来的一个爱做恶作剧的鹿崽杰米,竟然出来挑衅,试图推翻他的统治取代尊贵的鹿王的地位。老鹿王看着气势汹汹的杰米,心里悲哀极了,目前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整个鹿群,你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内讧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但似乎没有一只鹿意识到关系整个鹿群生存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窝里斗是多么不明智,是多么愚蠢,是多么危险。但马鹿就是这样一种麻木不仁的动物,作为鹿王也极难改造这种种族的劣根性。瞧瞧这雄马鹿虽然在老狼面前吓得瑟瑟发抖,但在同性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时,却不乏拼命三郎的精神。大自然里似乎存在着这样一条规律:越是孱弱的动物越是勇敢的窝里斗者。老鹿王靠自己的智慧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技一定能打败杰克,但就在对峙的那一刻,他心灵出现了一架天平,他仿佛觉得被老狼叼去的所有死者的眼睛都在哀求的看着自己,他痛苦的发现自己的心灵的天平倾斜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挚爱的鹿群被老狼吃个精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在鹿王的宝座上坐享一万年,也不会有一天的快乐和幸福的。于是,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与自己的琥珀色鹿角相碰撞相抵触想纠缠的想格杀的一瞬间,哈克鹿王掉头跑开……

从此他不仅失去了养尊处优的鹿王宝座,自己心爱的爱妃也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宠妃。这就是鹿,永远也无法和高级动物人类相媲美,在鹿群里即没有婚姻契约也没有道德法庭,母鹿的爱情观就是优胜劣汰的优生原则:母鹿按照大自然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则,向往同最高大最健壮的公鹿交合,以保证自己产下具有最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后代。这虽然无情无义,这符合物竞天择的最高原则,因此,哈克虽然嫉妒但也能理解爱妃的背叛行为。

就这样哈克极其痛苦的度过了七天。

那天终于到了。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又粘又稠的狼血咕咕得流出来,狼眼也失去了残忍的光芒,翻起了两只白眼,整个身体耷拉了下去,老狼死了!!哈克欣喜若狂因为他战胜了凶残的老狼,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奇迹。现在我可以去追赶自己的鹿群,让他们看看我是怎样战胜恶狼的,毫无疑问杰米会在死狼面前瑟瑟发抖,然后乖乖的交出王位,我的爱妃也会重新回到我的怀抱,我问心无愧的可以重享我鹿王的荣华富贵。哈克陶醉了!这时突然一个褐色物体从地上蹦起来扑向哈克的脖颈,咬住了他的喉管,立时热血飞溅而出,哈克浑身瘫软,与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冷却了……

故事结束了,哈克伟大的形象却如此鲜活的植入我们每一个人心中,赶紧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以作对哈克的崇敬与纪念吧。

鹿王读后感【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鹿王读后感【篇8】

翻开《老鹿王哈克》,仿佛走进了动物世界,让我流连忘返,沉醉在书的海洋。其中,作者以第二人称讲述了一个故事:一只狡猾的老狼总是把鹿当作自己的屠宰场和粮仓!

它使哈克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使心高气傲的哈克内心受到侮辱。当像黑鬼一样的老狼再次出现时,哈克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为了鹿杀死老狼!面对老狼,它没有怯懦,没有逃避,一种眼神中的坚定和信念。

经过几番内心的挣扎,它终于把鹿懦弱的天性甩到脑后,并果断地同老狼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它为鹿群消除了一个隐患、驱散了笼罩在鹿群上空的恐怖阴云。而哈克呢?它实现了自己的崇高理想,成为一只光荣而自豪的鹿。

我十分赞赏哈克在困难和危险面前的勇敢,不软弱、不逃避和它身上的那种为了集体荣誉,而放弃自身利益的高尚的品德。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像哈克这样的英雄,他们并不软弱,在遇到困难和危现实也不会逃脱。谭千秋,一个家喻户晓的英雄,当四川汶川发生强烈**时,他正领着同学在教室里上课,突然**了,他赶紧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正往下掉的铁板。

当人们将他们从废墟中救出时,谭先生被铁板压得血肉模糊,4名学生获救。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和他们相比,我感到了深深的自责,自己的行为举止与他们截然相反,差距甚大。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我一个人享受一切,从不与别人分享。

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不愿意和别人共享,还总想将别人的一份也给自己,不愿意分给别人一点点,自私自利。他们是我的楷模,我的榜样!他们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

只要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一个美丽的世界!这就是我被感动的地方。这种精神值得学习!

鹿王读后感【篇9】

六89班魏菊蓉

这些天,我读到了老鹿王哈克。我心情很不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平静下来。老鹿王的行为让我想起了

不忘,牵肠挂肚。

这篇文章是关于一群生活在安静的草原上的鹿。可有一天,一只大灰狼

不知怎的,他每十天就出来抱一只老鹿或一只小鹿,这使鹿不安。偏偏在这个时候,

顽皮的鹿杰米(jamie)用完了。 为了具有集体意义,老鹿王有意逃脱并遭到整个鹿群的拒绝。 联鑫

让他的女友艾莉也不理他。最后,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与狼同归于尽

这是一位为集体着想的老鹿王。他继续接受意识形态斗争,故意输给杰米,然后独自承受

同伴的训斥,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为集体换来安宁!面对老狼,他非常勇敢,克服了鹿的

懦弱,把个人利益抛在脑后,不像杰米在遇到困难时四处奔波,这是一位勇敢的老鹿王!

老鹿王为集体献祭,让我想起了联合雁。大雁不是和老鹿王一样的动物吗?

强头雁总是用自己的翅膀来减少空气阻力,独自承担整群雁的生命安全,阻击敌人

害处,如果老鹅或病鹅养不起它们,就会鼓励它们赶上群众。头雁还会把老雁或病

鹅被放在飞行阻力最小的后面,让它们舒适地飞行。 这一切都是为了群众!

谢谢你,书,你让我学会团结,你让我学会放弃个人兴趣,你让我学会为集体思考!

2016年7月

鹿王读后感【篇10】

在《老鹿王哈克》这文章中,讲述了在老狼侵犯时,杰米突然出来向鹿王哈克挑衅,你就和杰米开始一对一的战斗,你老了但是还很有精神,而且很有经验,打败杰米简直是轻而一举。

但是你没有这样做,你想要留足够多的力气去对付老狼,因为就在十一天前,你眼睁睁的看着一头母鹿被老狼咬断血管,如今杰米又来向你挑衅,所以你不得不把王位让给了杰米,从今以后,你以前最心爱的母鹿艾丽慢慢的疏远了你,但是在一个血如残阳的黄昏,老狼突然来临,杰米带头跑的最快,可是你却向老狼的地方跑去,把老狼引到一个山谷里,与它开始了激烈的战斗,经过了几番厮杀,你终于将琥珀色的鹿角插进了老狼的胸口,当老狼却很狡猾,在那里装死,可是突然,他又跳了起来,咬破了你的喉咙,这场战斗终于结束了。

你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你不仅没有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

虽然你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你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鹿王读后感【篇11】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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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或许"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感谢您的参阅。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2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老哈克的日子屈指可数了,但当他的火快灭的时候,他会为鹿做点什么,给鹿带来光明和幸福。改变世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战斗,与老狼战斗到底。这是任何一只普通的鹿都无法想出的理想。作为一头鹿,作为一个食草动物,有一种对食肉动物的恐惧,但老哈克最终克服了这种恐惧,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市场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这天,狼来了,作为夕阳行军狼血来了。对于恐狼提示您投的腿拼命地跑,我想走就走狼。然而,当狼捉一对鹿的母亲,你的狼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哦,不,不!我哈克从来没有让悲剧重演几天前安娜的母亲!突然间,你的身体成分是充满了勇气,你去投长腿迎接了狼,狼是殊死搏杀,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打败狼。可以很快达到当你赢到最后,你狼做一个绊脚石,跳闸你哦!你有你的智慧,狡猾的狼狼有,你终于死了,这是一个鹿可以做最大的努力。

你之所以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学生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企业目标,一个没有志向,一个民族伟大的志向。为了解决这个社会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需要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专业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目标,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可以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国家还是会放弃工作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这些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人人都应该读书。的确我也很爱读书。我读过许多书,比如:《森林报》、《斑羚飞渡》等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斑羚飞渡》这本书中的《老鹿王哈克》。

哈克是一个鹿王,它聪明勇敢,拥有整个鹿群的爱戴,可是,它不停地看见狼杀害了许多自己的同胞,并且每隔10天来一次,完全把这里当成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所欲为提取和处置的鹿肉仓库!于是,它做出了一个令任何人包括动物都无法相信的决定和凶残的老狼搏斗!但是,它并没有告诉任何的同伴!

哈克每天都坚持磨那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但是老狼突然出现的时候,你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要逃跑。没过几天,杰米就要和你你决战,你知道自己老了,唯一的精力是要和老狼搏斗的!所以你依依不舍地走到鹿群的末尾。

可是,事实比哈克想得差多了!你每天吃的是草根,喝的是已被鹿群踩踏浑浊的泥水,就连哈克最心爱的妻子艾莉也投入杰米的怀抱之中,你痛恨自己当时没有把杰米的双眼刺瞎,为何要为整个鹿群着想,你正想和杰米对战时,你的眼前忽然出现自己的同伴被老狼残杀的景象,你不想让自己的种族灭亡,就必须要和老狼战斗,并将其置于死地!

过了几天,老狼又来了,哈克站在老狼面前,和它拼搏,虽然一个是狼,一个是鹿,但哈克毕竟当了8年的鹿王,它俩实力相当,又都很聪明,所以双方同归于尽!

这篇《老鹿王哈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大局为重,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会敬佩老鹿王哈克,从而更加喜爱这本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5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6

故事的简介是这样的:老鹿王哈克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到了晚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生龙活虎,行走的动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伸缩自如,而哈克却又不想放弃如此风光的称号——“鹿王”,不久,鹿群出现了骚动,一只凶猛的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盘中餐,哈克与鹿群在逃亡过程中鹿群起了内讧,为了自己的同伴,哈克用石头将自己的角磨得锋利无比时刻做好与老狼搏斗的准备。因为哈克有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完全可以打败那只年轻力壮的鹿,可为了顾全大局,哈克经过了一番心里挣扎果断放弃,把鹿王的名誉置之度外,放弃对战,想着凭自己的实力能够保护好鹿群打败老狼,可是在做后一刻,老狼做了最后的挣扎,反而打上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中有千万感慨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比如老鹿王哈克即使牺牲自己也要换鹿群生命的光芒,不禁想让人问一句真的值得么?

让我情不自禁想起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作贡献,舍小家为大家,当我们正在家中坐享清闲的时候,有多少人在烈日炎炎下,面对人们的轻视,为优化环境默默无闻的作贡献……

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精神,还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扩展了我们的知识面,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要推荐给大家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就是一个从前的鹿王,被赶下了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鹿群生气勃勃,可是当遇见了一只老狼后,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老鹿王最终以自己生命的代价,结束了老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竟然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多有团队精神呀!但老鹿王哈克如在最后一刻警惕一也就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了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了,有可能自暴自弃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8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这就是一只鹿王的使命。

——题记

每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只年迈却骁勇善战的老鹿王,你昂首东望,眼中闪烁着智慧与警惕,你时刻与狼群周旋,哪怕身边只有一只小鹿。你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才刚刚进入青春年华。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命的尽头。

书中讲述了老鹿王哈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殚精竭虑,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老鹿王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战胜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故事悲壮、慷慨、苍凉,悲剧就是这样,让美的东西毁灭!天道不公,人何以堪?

扼腕浩叹,掩卷沉思。早在两年前,我就深深地爱上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家里关于他的藏书已有二十几本,但这本《老鹿王哈克》却被我看了不下三遍。我经常思考,动物的世界到底有什么魅力值得人类大肆笔墨去构思,去渲染,去感伤?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感受到了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这些豺狼虎豹,这些牛马猪羊,这些狐熊象鹿,在作者笔下哪里还是曾经我们眼中简单的动物,这分明是一个个具有灵魂,饱含情谊的人,在你的面前倾吐他们各自内心柔软的情感,这都可以让你触摸到他们的心跳,读懂他们微妙的眼神,在书中,我们和这些似乎粗野的动物同呼吸,共命运。沈石溪哪里是在描写动物世界,分明是在描摹我们自己的内心世界,分明是在揭开我们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

美丽的语言文字在书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展示,我仿佛身临其境,又好似来到了这些不平凡的动物身边,感受他的呼吸,感受他的痛苦,体会他内心的煎熬,“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你听到自己的颈窝处传来了狼牙咬断的脆响,热血飞溅出来,你再也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屈,卧倒在地。你和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变冷却了。暮色沉深,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四一般的寂静”我的心随着老鹿王沉寂在曾经辉煌的山谷间,虽然你走了,但你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成就了鹿群,让生命的光彩在这一刻得到最华丽的绽放,虽然我还是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但我内心为动物间的这种力量而深深折服,更为沈石溪唯美的语言表述深深地致敬。

读一本好书是一种生活中的乐趣,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愿意在这样的阅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9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1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精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3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4

今天早晨,我看了《斑羚飞渡》中的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还记的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我老远就看见了绳网,那是一个有十米高的大网,看着就让人害怕,结果,爸爸让我去试试,我不敢去,爸爸吓唬我说:你要是再不爬,我就走了,我一听,赶紧往上爬,爬到一半时再一往下看,哇!吓死我了这么高,我要是摔下去咋办?爸爸一看我不爬了,就三步并做两步,爬了上来,爸爸说:跟着我,向上爬爸爸在前面爬,我在后面追,看爸爸屁股一扭一扭的,我笑出声来,心里也不害怕了,跟着往上爬;再一个,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读完一后我陷入了深思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5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小王子》读后感收藏11篇


这部作品中有许多让我产生深深感慨和触动的情节,我觉得应该和大家分享。现在是时候把我读书时的心得和感悟写成读后感了。经过仔细筛选和整理,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的相关文章。为了避免忘记,建议大家记得收藏本页的网址!

《小王子》读后感 篇1

先说一下内容情节,原著我只读过一遍,能力有限,理解不深。

电影中则加入了小女孩和老飞行员这一条线,用当代人的方式把小王子童话般的故事讲出来,可能更容易有共鸣。小女孩应该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以各种准则学习,生活;小女孩的妈妈则是父母的典型代表,买学区房,制定学习计划,拼命工作赚钱……(想知道导演是不是在中国做过调研,很有中国特点)老飞行员怀有童真,想和别人分享却没有知己。电影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真的很成功,印象最深的情节是:老飞行员为破坏了邻居的家感到抱歉,给小女孩的妈妈写了信并送了朵玫瑰花,结果小女孩的妈妈转身就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而且一个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一个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她严谨,刻板的形象更深刻了。还有小王子离开地球时的场景,并没有直接描写,只是一个闪光,小王子的身体微微的歪了一下,就换到了小女孩的场景,但是看了的人都知道他是离开了。

再说一下后来小女孩和小王子的故事,男女一号见面了,但小王子什么都忘了,变成了王子先生,小女孩很失望,正如我们也失望一样,好在小王子最后想起了一切,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女孩回家后去看望了老飞行员,把自己做的小王子的书送给了老飞行员,她说:“如果要制造羁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老飞行员说:“你会成为出色的大人。”当时看电影之前都没有怎么样,听到这两句就忍不住泪奔了。整体情节一点不拖沓,有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快了点,好多经典台词都没有出现。

然后再说一下电影的画面,真的好美好美。安排得也很有特点,小女孩的世界是CG画面,小王子的世界是类似纸质的画面(不懂,不要打我)。最喜欢的是小

《小王子》读后感 篇2

做那个真实的自己

夏秋之交,时间匆匆流逝,季节少了轻浮,多了几分平静。

我在等待,等待如季节般全新的改变。

就是在这样阴凉、沉闷的天气里,我读完了《小王子》,心中不是没有忧伤的。因为小王子一路上总是伴随着分离。但最重要的是感动,因为他的心从未离开过他的朋友,他爱他的第一个朋友就像一朵玫瑰。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孩子气地和罗丝吵架,离家出走,遇见了宇宙中的各种人,然后来到人间,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些纯洁而甜蜜的人。就这样,小王子、狐狸、飞行员互相“驯服”,相互谈笑、祝福、分离、落泪、等待。

他们彼此之间都有特殊的烙印,那是一辈子都无法磨灭的可爱。就是这样的吧,小王子就是这样的在与朋友、自然、自我的内心的审视之后才逐渐成长,懂得了珍惜还有爱护,也同样地找到了自己。逐渐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想去保护的。

只是我对小王子的一些感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达到他的境界。他在童话中、在孩子的眼睛里,活得很开心、很快乐。但是这些在大人的眼睛里却是那么的无稽。

现在的我热爱着小王子,热爱着这个纯真的孩子,可是,我在长大,我会长大,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成为一个大人,一个古板的不爱幻想的大人,我还会像现在这样爱着他吗?这的确是一件让人有些难过的事情,但是如果小王子在我的身边的话,他一定会说:“最美的事情是眼睛看不到的,要用心去看才可以。

”呵呵,也许像小王子那样长大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们都是那样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相信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值得去倾注心思和想念,总有那么一个人值得去留意、去相信。

但是,他不在我的身边……

他已经消失在了撒哈拉沙漠里。不过,这对于他来说,虽然有些不舍但是也是同样值得欢庆的,因为他终于可以好好照顾那朵既美丽又脆弱的玫瑰了。最后,我可以离开这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信仰去享受我自己的幸福。

“不能把身躯带走,因为路太远,而身躯又太重了。”这是小王子选择形式上死亡的原因,也是一个同现代科学背道而驰的理论。在大人的眼里,他就是死了的,对吧?

而我们则固执地相信他一定没有消失,他一定是回到了b612星球上:正在同玫瑰说着悄悄话,正在给小狐狸写一封问候的信,正在和小羊一起寻找猴面包树的幼苗……我们都是这般相信的。因为他找到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在爱的世界里,一切都是永恒的,就像小火柴姑娘跟着奶奶来到一个没有饥寒交迫的地方。

小王子虽然已经离开了这里,只留给我们了一片麦田,还有一园子的一模一样的玫瑰花。但我们可以看到那漫无边际的金黄色,怀念他破碎的头发,怀念他爽朗的笑声。

我爱小王子,因为他心中永远有希望的源泉。他慢慢地把他的爱传递给世界。他是这个孩子在世人心中的智慧。他也是我在城里真正找到的朋友。因为他,我才相信沙漠中真得有水井,才听得见那一阵一阵的辘轳声,而我的心也畅饮了那来自星空的甘泉,充满了活力。

曾经的我已经在这季节的流失中褪去,而崭新的我正在一笔一笔地被勾画出来,我相信,我能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保持那清凉的感动,用心灵来审视这个世界。

我想,我已经被小王子所“驯服”……

《小王子》读后感 篇3

小王子来到地上,遇到了蛇。是蛇最终咬了小王子,把他送回了地球。在这本书中,蛇是一种神秘的存在。它表面上看起来很脆弱,但实际上却隐藏着生命的秘密。

小王子后来又遇到了狐狸,狐狸告知他:“用心去看才看的清楚。”这句话其实隐含这深刻的内涵。

因为在整篇文章中,小王子从未忘记他的星球上的玫瑰。那朵玫瑰其实是依恋、爱慕和向往小王子的。所以说,小王子和玫瑰之间其实象征这年轻的爱情,爱情是一件令人烦恼但是又很美好的事物,作者想借小王子来告诉人们,要懂得经营爱情,因为爱情是一份责任,爱情是一份天长地久,互相守候的承诺,爱情,其实,就在身边。

还有很有意思的一个人是小王子遇到的扳道工,他调度着来来往往的火车,然而他发现坐在火车里的大人们永远都不会满足。作者表示,只有天真的孩子才会懂得满足和去发现美好的东西,同时,他也告诫着人们,真正的幸福其实很简单,不是对财富的疯狂追求,不是对社会名声,社会地位小心翼翼的维护,而是感恩生活,用一双不带色彩的眼睛去看每一样东西,他也希望人们能抽出身来,让自己从利欲熏心的社会中出来,放松一下,洗涤一下自己的灵魂。

总的来说,这本书用一种全新的视角,充满童真的想法向我们阐述了当代社会存在的许多问题,也解释了作者对于财富,社会地位与名声,爱情等问题的看法,语言文字轻松简介,表面上很简单,但是内涵却很丰富。

《小王子》读后感 篇4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美好的童话,我的心中也有。都说小王子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而在我看来《小王子》这部电影是给我们这些与故事中的小女孩一般大小的小孩的一个礼物,这个礼物让我们感受到了我们内心最初最最期待的东西。然而因为受到大人的影响,受到学习生活的影响,我们渐渐将那些天真美好的幻想遗忘在了作业、考试的压力里。最初的我们并不是只去记忆一个正确答案,形同机器一般去面对生活。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小王子,而这个“小王子”正是代表着那些没有受到过后天“污染”的真善美。通过这部影片我仿佛找回了我的那些天真与美好。

就像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以至于不知道怎样去爱。”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很多人年轻时都认为身边爱自己的人,对自己好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也就不会懂得珍惜。但当自己历经沧桑,慢慢老去时,回想往事,就一定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轻狂而感到后悔。所以老人就总是会仰天叹息,哀叹声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如果小王子早一点学会爱,最后就不会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我们都学会了爱,也就不会那么多的悲伤和后悔。对待父母也是,千万不要认为他们的爱是应得的,作为子女我们要用双重的爱回报。

电影版《小王子》与图书版的《小王子》最大的区别便在于电影中是以小女孩为故事的主角,以她的故事为整部影片的故事主线。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女孩的聪颖与勇敢。影评的一开始小女孩是一个听妈妈话,努力学习的学霸女孩。似乎学习是她的全部,似乎学习也掩盖掉了她的所有优点。当她搬家之后,当她遇到了那个古怪的“飞行员老头”之后,她的生活开始发生了改变,她的思想也有了很大的转变。是这个古怪老头和他的故事吸引了她。或许小王子的故事就是小女孩内心一直深藏的渴望的童话。就如小王子所说的,最真诚的东西是没法用肉眼看到的,用心才能够看到。那一刻我闭上双眼,虽然眼前一片黑暗,可我周围的一切都是那般的美。

《小王子》读后感 篇5

先说一下内容情节,原著我只读过一遍,能力有限,理解不深。电影中则加入了小女孩和老飞行员这一条线,用当代人的方式把小王子童话般的故事讲出来,可能更容易有共鸣。小女孩应该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以各种准则学习,生活;小女孩的妈妈则是父母的典型代表,买学区房,制定学习计划,拼命工作赚钱……(想知道导演是不是在中国做过调研,很有中国特点)老飞行员怀有童真,想和别人分享却没有知己。电影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真的很成功,印象最深的情节是:老飞行员为破坏了邻居的家感到抱歉,给小女孩的妈妈写了信并送了朵玫瑰花,结果小女孩的妈妈转身就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而且一个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一个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她严谨,刻板的形象更深刻了。还有小王子离开地球时的.场景,并没有直接描写,只是一个闪光,小王子的身体微微的歪了一下,就换到了小女孩的场景,但是看了的人都知道他是离开了。再说一下后来小女孩和小王子的故事,男女一号见面了,但小王子什么都忘了,变成了王子先生,小女孩很失望,正如我们也失望一样,好在小王子最后想起了一切,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女孩回家后去看望了老飞行员,把自己做的小王子的书送给了老飞行员,她说:“如果要制造羁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老飞行员说:“你会成为出色的大人。”当时看电影之前都没有怎么样,听到这两句就忍不住泪奔了。整体情节一点不拖沓,有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快了点,好多经典台词都没有出现。

然后再说一下电影的画面,真的好美好美。安排得也很有特点,小女孩的世界是CG画面,小王子的世界是类似纸质的画面(不懂,不要打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和小狐狸坐在一起看天空的画面。

最后想说一下配音:黄渤老师好专业,语气节奏什么的都很到位,不愧是专业出身。此外我还很喜欢袁泉老师的配音,情感语气能让我很快的融入情节当中。至于易烊千玺,他的表现挺让我出乎意料的。我一直觉得小王子不是一个孩子,是一个少年,而千玺演绎的小王子就是这个感觉,他没有去刻意模仿小孩的声音,不急不躁,干净舒服。小女孩的配音,多多的嗓音也很干净,但自我感觉可能年龄不太相符,有些情感没能发挥很好。总的来说我觉得都很棒,这是一部动画片,根本没有原声这一说,每个版本都是人来配音的,都倾注了演员的情感。

我是一只千纸鹤,我不了解书的作者,不了解导演,制作团队,去看电影也是因为千玺的配音,但是看完电影,我想更多的说说对电影本身的理解。在这个烦躁的社会,静下心来看一场没有战争,没有巨响,只有美丽的画面,优美的旋律的电影,每个人都会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原型。看第一场的时候,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去看,我心里还想:他们能看懂吗?结果和孩子们一样哭成狗,所以,这真的是一部会让你流泪的电影。大人们看完,希望能有所感悟;孩子们看完,希望能保持童真,不要忘记,不做一个小时候讨厌的大人。

《小王子》读后感 篇6

许多人,总是在茫茫人海中,一直等待着成功,当成攻来时,却又惊慌失措,于是,成功走了。

在小王子的心中,那朵玫瑰花是小王子等待的成功。小王子承诺对玫瑰花不离不弃,小王子承诺会对玫瑰花照顾一生,因为,小王子希望小王子开。但是,故事是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即使到了最后,也不知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行星,是否到了小王子的天地,又是否照顾了那朵玫瑰花一辈子。

故事中的玫瑰花也许太傲娇了吧,她坚信小王子会回到她身边,会想以前那样去照顾她。但是,当小王子走后,玫瑰花又怎样了呢?我们无从知晓。

或许小王子走后,她受到了挫折,没有人为她浇水,没有人对她精心护理,亦没有人与她说话、谈心,然后她死了;

或许小王子走后,她努力汲取养分,却越来越憔悴,孤独而死;

又或者是,小王子很努力地等小王子回家,一直等,一直等。

我们是不是行星上的那朵玫瑰花呢?

是否有人曾对我们尽心呵护?

是否有人曾对我们细心照料?

又是否有人曾在我们毫不之情的情况下离我们而去,只留下一些珍贵而美好的回忆?

徐志摩的诗中曾写到:“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生活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亦永远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走。当她来时,轻轻笑,挥挥手,说:“嗨,你好!”

当她走时,轻轻笑,挥挥手,说:“嗨,再见!”

没有什么快乐是永远的,亦没有什么悲伤是永远的。人生的顶峰,需要去攀登,而那些悲伤,勇敢者视为垫脚石,踩在底下,一步不回头,将小王子遗忘,懦弱者将小王子视为绊脚石,绊倒在地,一步一回头,将小王子感慨,甚有者绊倒在地,永远沉迷。

其实,无数次的羁绊,只为那一次仰天长笑!

我若为玫瑰花,

我会不停地生长,

在,

小王子回家的`那一刻,

绽放!

《小王子》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小王子的天真、善良所吸引。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6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让我感动的,首先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当小王子照顾和驯养了小狐狸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小狐狸眼里都有特别的含义,只因为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和他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的眼里都有着不一般的含义。所以,小狐狸的爱让我感动。

还有,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使我感动。小王子赌气离开了星球,也离开了那朵他喜欢过的玫瑰花。可是,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的娇艳的玫瑰花的时候却只想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在他的眼里,只有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是他曾经喜欢过的玫瑰花。

赌气离开玫瑰花的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他成了宇宙间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有人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你最值得、最应该珍惜的!

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小王子》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部叫做《小王子》的电影,我以前读过这本书。我很喜欢这部电影,电影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小女孩。她的年龄和我差不多,我们是同龄人,所以有很多共同的想法。她的童年是被妈妈全部安排好的,她的每天的日程表都是安排的满满,没有一点休息时间。就连她的生日礼物都是被规划好的,每年送什么都是安排好的。她妈妈的理想是让她考上一个教华的重点小学,所以整个暑假他们一直为这个目标努力。小女孩学习非常刻苦,但是她却不快乐,直到他看到一架纸飞机从窗户里飞进来。

里面记载着(写着)一页关于小王子的故事,里面讲小王子需要一个朋友。通过这架纸飞机她认识了一个怪爷爷。怪爷爷带她探索未知的世界,小王子的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小王子,还有他的故事,她们去了不同小行星,遇到了不同的人,有骄傲的国外、一个酒鬼、一个点灯人、一个虚荣的人还有一个地理学家、一个数星星的人。经过这样的旅程她学会了要视野宽阔才能了解这个世界。看得远才能自由翱翔。最后她考上理想的学校,并讲述了小王子的故事。

和她相比,我的童年更快乐。我的生命不是被别人安排好的,是我自己去探索的。妈妈给了足够的选择权,我为此感到很快乐!我每天按照我自己安排的日程表做事,运动、学习、吃饭和玩耍...

这就是我的小王子观后感,我的快乐童年。

《小王子》读后感 篇9

最初想去看《小王子》是听说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童话故事。观罢影片,我不仅品味了爱情的滋味,还看到了友情的牵绊。我流连于纯真无暇的童话世界,同时也想逃离利欲熏心的成人世界。

关于驯化。

驯化,就是制造牵绊,在两个毫无关系的人之间创造一种联系,从此彼此互相需要,成为对方的唯一。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爱上了一朵玫瑰,他给她浇水,为她盖上玻璃罩,陪她看日落日出。他们陪伴着对方,温暖着对方,互相视对方为不可替代的人。虽然小王子在地球上看到了"我不希望你难过,但你要我驯化你。现在我们要分别了,所以你什么好处也没有得到。"但小狐狸告诉小王子:"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虽然小王子离开了,但小狐狸确实得到了好处,现在他再看那些小麦的颜色,就会想起小王子金色的头发,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回忆,这些美好的回忆永远存在他的心底,肉眼是看不到这些回忆的美好的。就好像小王子的离开也给飞行员留下了遗憾,他很怀念小王子的笑声,空灵,清澈,久久回旋在天空中。但小王子说:"我住在这众多星星中的一颗之中,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听到我的笑声。就好像我一直都在你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们常常会因为与朋友的分别而动情地落下泪来。我们舍不得朋友的离去,但朋友的离去真的带走了你们之间所有的东西吗?不会的,有些东西永远不会离开。譬如回忆,它永存于你们的心底,不管过去了多少岁月,历经了多少的变迁,它都不会褪色,反而会因为思念而越来越深刻。表面上朋友离去后你没有得到任何东西,但实际上那些东西是看不见的,在每个孤独无眠的深夜,它悄悄地从你的心间爬出,爬上你的双唇,你的眉眼,然后在你的嘴角开出一朵最绚丽的花。

关于长大与遗忘。

电影中的小女孩曾仰着头对飞行员说:"我真不想长大,大人的世界真古怪。"她的人生在没有遇见飞行员之前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前进的。她的妈妈已经为她制定好了人生大计,每一分,每一秒,每一月,每一年要做什么,都被严格地安排好了。妈妈的目标是要让她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大人。遇见飞行员之后,她才知道孩子的世界多么美好,她可以去放风筝,可以听飞行员讲小王子的故事,可以用望远镜观察天边一闪一闪的星星,可以抱着小狐狸去玩……这一切的一切多么美好,使得她不想长大,不想再按照妈妈安排的道路去走,不想成为一个出色的大人。可是,没有人可以不长大,所有的小孩都终将长成大人的模样,长大我们无从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是铭记还是遗忘。正如飞行员所言:"重要的不是长大而是遗忘。"

每个人都无法永远是一个小孩的模样,随着时光的刻刀在我们的脸上一点一点地雕刻,不仅我们的模样改变了,就连我们的内心也改变了。我们开始变得圆滑、世故,虚伪、现实,我们不再追求真善美,认为这是孩子的世界中才有的事;我们也不再轻易相信别人,在内心里悄悄筑起了一堵墙,别人进不来,自己也出不去;我们也不再为了一朵花,一颗星而欣喜若狂停留驻足,只会赶着匆匆的脚步奔赴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这就是所谓的长大。难道长大真的意味着遗忘小时候的一切吗?不是的,这完全取决于你的选择。不要说世界那么黑暗,人心那么叵测,使得你也不得不变得更加圆滑虚伪。君不见这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温暖的人和事,你只是看到其中的一个不好的方面。也不要说你每天都很忙,根本没有闲暇去享受生活。时间是挤出来的,但如果你已经丧失了那份追逐美好的心,你的脑子里整天只有繁琐的工作,那无论给你多少的时间,你也不会花在一花一星身上。所以,请不要说是长大剥夺了你的本真,改变了你的本心,是你自己选择了遗忘罢了。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住着一个小王子,不管时光如何变迁,容颜怎样老去,你依然携着自己的本真和本心,去看遍世间风景,尝尽人世沧桑。

《小王子》读后感 篇10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是来自B612星球的孩子,为了追寻人生真谛,他离开自己的B612星球先后游历了7个星球。这七个星球的游历。让小王子明白了许多道理,在找到人生的真谛他又回到了B612星球。

读了小王子的故事懂得了进取人要追求真善美。做有益的事情,不辜负生命,

这个故事既动听又有趣,形式简单,文字优美,特别里面的图画,我很喜欢。

述说了一名飞行员开着飞机,坠落在了撒哈拉大沙漠。飞行员在沙漠遇见了小王子,他住在B612小行星上,后来小王子去旅行,他来到了七颗住着不同人物的小行星上,有住着国王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爱虚荣的人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酒鬼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商人的小行星,还有一颗住着点灯人的小行星,后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发现飞行员已经把飞机修好了,于是就回去了。

我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既善良又有趣。我也喜欢飞行员,因为他让小王子认识了地球。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

《小王子》读后感 篇1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著名的法国儿童文学书----《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意想不到的事。

主人公小王子是一个纯真,善良,对别人诚诚恳恳的孩子。他居住在一颗非常小的行星,上面有一朵玫瑰花和三座火山。小王子非常喜欢那朵玫瑰花,但是有一天小王子和玫瑰花吵架了,他决定离开那朵骄傲的玫瑰花。

小王子发现在其他的行星上也有其他的人,于是,他开始访问这几颗行星,以增长见闻。他共去了六颗行星,而且在不同的行星认识了不同的人:有自以为是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人,还有酒鬼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勤快的点灯人,因为他做事持之以恒,我最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国王。

最后小王子去了美丽的地球,他遇到了蛇和小狐狸,还和小狐狸交了朋友。小狐狸教了他怎么交朋友。小王子从中懂得了怎样处理自己和玫瑰花之间的事情。最终,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和他心爱的玫瑰花和好。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要像点灯人那样,做事持之以恒,更要像小王子那样对待友谊情真意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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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

几天前,妈妈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主要是写中华五千年发生的重要事件,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第一个皇帝,秦始皇;了解了项羽“破釜沉舟”的决心,看到了李广“妙计脱身”的机智……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它是整本书里字数最少的一个故事,但它给我留的印象是最深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他十分恨秦王,一心要报仇,荆轲被太子丹的决心所打动,和秦舞阳一起去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荆轲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表达了他对太子丹的忠诚和自己的决心。看到这我不禁被荆轲的勇气所打动,并为他捏了一把汗。

到了秦国的王宫,还没上殿,秦舞阳就吓得脸色大变,浑身发抖,秦王起了疑心,让荆轲一人上前。荆轲沉着地走到秦王旁边,将地图打开,露出了匕首,刺杀秦王,但是没有成功,反儿被乱剑砍死!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重情义的人,他能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他又是一个勇敢的人,面对强大的秦始皇不害怕不屈服,他的精神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2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范文3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可以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 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己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己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知道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面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面对一个选择时,你有勇气去选择?去面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一定能飞过去吗?那必须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面对难题,胆怯了;面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面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应该呀,我应该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己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弃。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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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3

《荆轲刺秦王》观后感

《荆轲刺秦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通过展现荆轲刺杀秦王嬴政的惊险过程,深入挖掘了人性、忠诚、权谋等诸多主题。在这部作品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与矛盾,以及在历史大背景下个人的无奈与抉择。

荆轲作为一名刺客,承载了燕太子丹的复仇希望,踏上了刺杀秦王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荆轲不仅要面对外界的种种困难,还要应对内心的挣扎与矛盾。在多次生死关头,他都展现出了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勇气,但同时也透露出对未来的迷茫与不安。这种复杂的人性刻画使得观众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这一角色,感受到他身上的无奈与痛苦。

与此同时,作品还展现了忠诚的主题。荆轲为了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执行这一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任务。这种忠诚精神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要意义,提醒我们要时刻铭记感恩与责任。

权谋也是这部作品的一个重要主题。秦王嬴政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运用各种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展现了极高的政治智慧和权谋手段。而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国的侵略,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权宜之计。这些权谋斗争使得作品更加丰富多元,让观众在欣赏剧情的同时也能领略历史的残酷与无情。

小编认为,《荆轲刺秦王》这部作品通过深入挖掘人性、忠诚、权谋等主题,成功地传达给了观众丰富的情感体验和深刻的历史启示。它不仅让我们反思历史的进程与人性的复杂,更让我们思考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学以致用,将这些价值观融入到自己的行为中。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4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

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能够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我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

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样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我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明白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应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应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应对一个选取时,你有勇气去选取?去应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必须能飞过去吗?那务必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应对难题,胆怯了;应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应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就应呀,我就应在应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我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下。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5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6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个燕国勇士仿佛就这样永存在人们心中,你的天赋,才能。和你一样一去不复返!也许你胸怀大志,正如你临死前所言“你想活捉秦王,报答太子丹”即使秦王被刺杀,秦还会有二世,三世。

当你用你的天赋去,取下樊於期人头时。樊将军心甘情愿,如果你将这种外交才能运在六国联盟。六国团结一致,不会被秦所灭。秦的反间计也许更不会得逞,你将成为连接六国的纽带,六国联盟的实力会大大加强。也不会被秦逐一消灭!

秦国正利用了各国的缺点尽可能的加大本国利益,而当秦军兵临城下之时而惶急委屈求情。堂堂七尺男儿,却伪装成一时臣,送地图,送人头!

或许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分久必合。公元前221年秦王一统天下秦朝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结束了中国奴隶制的历史,开辟了中国更辉煌的时期封建制时期。

你是一个勇士!

为了燕国百姓奋然前行,不卑不亢。你奔赴秦国,你知道九死一生。你保卫国家,欣然起行。你报知遇之恩,抱着必胜的信念。你的意志,爱国之心。我们会继承。白昼,朝阳,美好的未来,你去开创。你以那爱国之心,做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你无私,年纪轻轻就历此一劫。

你是一个见证者!

你向我们证实了意志与信念的伟大,见证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我想,再强大的武力也无发使人屈服。正如“你可以击倒一个人,但从不打败一个人”。见证了精神力量远强大于外力,见证了不败的传说。

而你,失败了。依柱任说着自己的失意,你代表了燕国。它的不屈服,燕国的灵魂的刚强。或许你成功了,你在人们心中永存,成了人们的焦点。

伟大的战士,不灭的心。不惧的世间,将你磨砺成为一颗明珠。永远,永远镶嵌在历史的王冠上。在历史黄河中闪光,不灭的明星永存!

荆轲,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