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暮光之城读后感范本

最新暮光之城读后感范本。

《百年孤独》:感叹人生的奇妙旅程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1】

暮光之城,5部,终于全部看完。

想看所有的暮光之城,这个我记得我喊了快一年了,一直都没有时间好好全部看掉。终于在一些凑起来的时间里,于20xx年2月19日全部看完。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有股强烈的欲望想要看,现在仔细想想原因还是知道的,看过介绍,有几点值得吸引。一,吸血鬼的爱情电影。我一向喜欢看魔幻类的影片,充满了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所有,做梦一般。何况还是一直钟爱的爱情类。据说里面的爱情很感人,是真爱。二,帅哥美女。我是绝对的视觉动物,所有美的东西都好爱好爱,所以,大街上我经常盯着帅哥美女看。看着看着,心情也不禁阳光灿烂起来的。男主角罗伯特·帕丁森和女主角克里斯汀?斯图尔特(KristenStewart)真是好看,绝对金童玉女型。嗯,差不多就是以上这些原因了。于是,津津有味的享受起来。

当看完最后一个镜头,幸福感就笼罩了全身。

吸血鬼和人类的爱情,充满了各种坚持的可能。所有无法去常规想象的事情都由于坚持和坚信而往着美好的方向去走,给了最美好的结局。这个就是影片的意义。充满了爱的正能量,让人更坚信了人间美好。

镜头也很漂亮,很多场景犹如仙境般。视觉感受很每秒。

真的值得一看的电影。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2】

看完这个片子,我看到影评中诸多的嘲笑,忍不住写自己看后感。

有人说它低俗扭捏变态,或者说作者是个外国的琼瑶,但却不知道,爱上一个帅,又有超能力,又体贴温柔的与自己不同的人,却是每个女孩曾经做过的梦。

有时候他应该是古堡中的王子,有时候他是飞檐走壁的蜘蛛侠,有时候他叛逆桀骜,是个逆子,有时候他手指冰冷,是个吸血鬼。

无论怎么设置角色。他都是温柔的,帅的,全天下只爱你一个的,多么暴戾却对你无限体贴的,有惊人的才华甚至超能力的,无所不能,却又在你面前卑微隐忍的。

这个吸血鬼,自第一眼见她,或者闻到她的气味,就开始躲闪,又忍不住靠近。他说,我是唯一猜不出你的心的。女人都愿意这么假设,男人永远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所以永远追随自己,一旦了如指掌,势必厌倦这样的猜测游戏。一见钟情,是女人的第一个梦。 他又说,你的味道,是我的个人品牌的毒品,但是,这个素食的吸血鬼又必须学会忍耐,不去吃掉她,于是连接吻也在小心翼翼,他总说我要控制自己。这个,不又是女人对男朋友的假设么,爱自己,又很能控制情欲。这是女人的第二个梦。

他展露阳光下的自己给她,他提前预警说,很恐怖,不料却是美丽的金光闪闪,我们的作者,舍不得把丑陋给他心爱的男主角,完美,是女人的第三个梦。

他带她见家人,全家很喜欢她,专门为她做饭,带她玩棒球,在与狼人决斗之前,他们的父亲说,因为她也是我们的一员,我们必须保护她。这个也是每个女人希望自己能够得到的优待,男方的家庭,把自己当做一员,甚至视如己出。这是女人的第四个梦。

他强壮有力,任何时候都能保护她。不论是飞身推车,还是及时现身吓退流氓,还是带着她帅气无比的参加舞会吸引艳羡的眼球,甚至是不会跳舞的她,都可以在他的带领下翩翩起舞,有了他就没有了害怕,只拥有艳羡和满足,是女人的第五个梦。

他背着她,可以飞到树顶,那么高大直入云霄的树端,她如此平凡,却可以因为他而飞了起来,却可以因为他的带领看到更广阔的天地,领略这世界上他人无法领略的美景,这是女人的第六个梦想。

他甚至愿意与她共度一生他尊重她的选择,不愿破坏她原有的生命与生活,她逐渐衰老,他永远年轻,这个,恐怕是女人最大的梦。 作者与诸多女人一样,她将梦一一写出,这是个温情的也值得一看的电影,比那些发誓反映重大问题和人生观的电影更贴近我们,因为这记录了每个普通女人曾经关于男人的梦想,这些梦想在现实中支离破碎,逐显幼稚可笑。

可是在电影里它娓娓道来,深情动人。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3】

真爱,就会一直坚持坚信

暮光之城,5部,终于全部看完。

想看所有的暮光之城,这个口号我记得我喊了快一年了,一直都没有时间好好全部看掉。终于在一些凑起来的时间里,于2014年2月19日全部看完。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有强烈的欲望去看它。现在我仔细想想原因。看完介绍后,有几点值得一提。一,吸血鬼的爱情电影。我一向喜欢看魔幻类的影片,充满了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所有,做梦一般。

何况还是一直钟爱的爱情类。据说里面的爱情很感人,是真爱。二,帅哥美女。

我是一个绝对的视觉动物。我喜欢所有漂亮的东西,所以我经常盯着街上的帅哥美女。看着看着,心情也不禁阳光灿烂起来的。男主角罗伯特·帕丁森和女主角克里斯汀?

斯图尔特真是好看,绝对金童玉女型。嗯,差不多就是以上这些原因了。于是,津津有味的享受起来。

当你看到最后一幕时,幸福覆盖了你的全身。

吸血鬼和人类之间的爱充满了坚持的可能性。所有无法去常规想象的事情都由于坚持和坚信而往着美好的方向去走,给了最美好的结局。这个就是影片的意义。

充满爱的正能量,让人相信世界的美丽。

镜头也很漂亮,很多场景犹如仙境般。视觉感受很每秒。

真的值得一看的电影。

暮光之城观后感

看过许多的关于吸血鬼和狼人方面的电影了,只是喜欢那种奇幻带给自己的视觉感受,也喜欢以一种异类的角度所展现的世界。然而《暮光之城》创作得那么唯美,那么凄清,那么舒缓;所展现的爱情是那么醇厚,那么震撼。阳光穿过贴着多彩窗花的教堂,照在古典的钢琴上,照着弹琴师轮廓鲜明的面庞,睫毛很长,手指修长,手捧一杯陈年的红酒,慢慢品味,听着舒缓的**,每一个音符在心尖跳跃——这就是我看这部电影的感受。

少说,跳出三界,不在五行。让我们来评论一下这部最喜欢的电影。可能感受很多,视角也很多,主题也很多,还是先说说这部电影打动我的地方吧!

关于吸血鬼和狼人的题材都已经很俗套了,也有把吸血鬼题材和爱情结合起来的,比如《吸血鬼惊情四百年》,只是制作没有这一部电精巧。当爱德华和贝拉躺在森林里的草地上时,相机会拍几秒钟,缓慢的转换给你一种强烈的视觉美。松树在风中轻轻摇曳,云在群山环抱的山谷里流淌,阳光下的绿意总是那么清新,镇上的高中生活总是那么悠闲。

贝拉的脸总是那么简单和真实,她的爱自然而来。读心术也读不出除开了性和金钱之外她的想法。爱德华的五官是那么精致,然而这只是他作为杀人工具的一个皮囊,身为吸血鬼的他,除开嗜血,他也是那么迷恋人世间的爱情,不想作为异类而生存。

这部电影的选景和选角,让人赏心悦目。

死很简单,活着却很累。爱情不仅依附于精致的皮包和粗俗的话语,更依附于一个人的灵魂,即使他与众不同,即使他对自己的迷恋也只是血和味。如果你不能死,你不需要睡眠,你不需要爱,你无法想象吸血鬼存在的意义。

如果仅凭本性而生存,爱德华不会把贝拉当作自己的生命。他有超能力,知道自己的身份。他爱她,但他不想为了永远得到她而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身份。他只羡慕鸳阳,不羡慕羡仙。爱情很简单。如果连爱情都觉得累,那活着就更累了。所以,爱是人们逃避生活疲劳的一种方式。

my sentiment about twilight

twilight is a grossing movie. it skillfully incorporates vampire, love and science fiction .new york times review this movie as “full of love the futhure of tension, but elegant refined as jane austen ,reached the a kind of acme of romance novel.

”it tells a heartbreaking love story between a high school student bella and a handsome vampire edward. they are from strangers to be acquainted with each other then finally be loved. they went through the pain which ordinary peoplecan’t imagine.

this full of science fiction color’s love film interpret us the great power of through the view that distinguished from humans, which is also the writer want to show us “love is the best part of a story”.

let me talk about the scene when i was watching it. the open piece is an animal in the running of the lens, and it doesn’t matter about the vampire in the introduction. i was confused about all sorts of strange behavior as the heroine.

why did it happen? so i continued watching with a security. foreigners face are white so everyone looks like a

vampire . in***parable contours of the face, eyes like a mirror in which has the magic of free from vulgarity. constantly insight of people, like a mag*** for all people are unable to resist the beauty.

i was shocked by their beauty.

overall, i enjoyed twilight for what it was - a romance that probed

the timeless dilemma of wanting what you can’t have. it makes for an interesting, ***pelling story, and i expect more from the sequels, because the potential is certainly there.

想必“暮光之城”大家已经不再陌生了,暮光之城读后感。它不再是单纯的青春幻想。而是对青春时光的回想。

作为一位家庭主妇,梅尔有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大胆的幻想,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创新的态度,创造了继“哈利·波特”之后,美国全年最畅销的**。其实,这只是一部电影,但也让我沉迷于女学生贝拉的幻想生活体验。

当然,我更是沉迷于吸血鬼们的生活。他们的速度,他们的力量,他们的苍白,他们近乎完美的外表,和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我最佩服的是卡伦家族对血液的克制,尤其是他们继续与人类生活在一起。

他们不同于其他流浪汉,能与人类和谐相处。所以我认为他们不再是贝拉心目中单纯的吸血鬼,而是另一个具有高尚品质的文明生物。

其实,这部作品主要是希望粉丝们能有一个对生活的憧憬。让自己的生活中充满想象。让我们来掌控我们的生活,因为梅尔认为我们的生活应该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成为我们想成为的人。我想这些就是她在“暮光之城”反复强调的中心和主题。要大胆的去想象,不能被现实生活所局限。

除了梅尔那大胆的的想象给‘暮光’迷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外。我喜欢这个系列的书还有另一个原因。在文学界如果可以和j·k罗琳相提并论的话。

恐怕只有斯蒂芬妮·梅尔了。她的写作风格是大胆的幻想、细腻的写作、细腻的描写、浪漫的氛围、不同的人生观。。这就是她喜欢用听起来可怕的东西来创造自己的浪漫故事,这样我们就能看到这些事情的另一面。

就拿《暮光之城》中的吸血鬼来说。不管是什么,吸血鬼的外表和声音都是用来杀死苗的。但在梅尔笔下的吸血鬼却给我们留下了善良、善解人意、具有同情心、团结、舍己为人……等等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

她影响了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所以,才深受各个年龄段人的喜爱。

但斯蒂芬妮·迈耶并没有停止写作。她还在创造自己的奇迹。面对一些人的反对,她继续努力为所有人创造一个梦幻世界。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书,它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整个梦幻世界的向往之心;打开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还保留住所有的回忆……

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我都不肯看《暮光之城》,原因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魔戒》和《哈利波特》。我是说书,不是电影。我不是个对电影有审美洁癖的人,我的满足阈限很低,大片我都觉得好看。

但对书就不一样了,我对文字更敏感,看见人家写的字,我就能像看见那个人一样。有时人性恶作祟,还会不怀好意地看穿那个人文字背后的矫饰。大部分文字都有矫饰的本能,我的也不例外。

就像女人出门前的打扮,裸妆也是妆,再冲淡再平实的文字,也是从繁华绚烂中修炼出来的。

偶然看了《暮光之城》的电影。我对电影的满足域之低,有时让我不好意思说喜欢些什么,因为我几乎没有彻底地不喜欢过某个电影。《暮光之城》无疑可以被归入“好看”的那类,有俊男美女,有又酷又炫的画面,还有禁忌之爱。

我很喜欢这**的调子,带点时尚和年轻劲儿,浪漫得一塌糊涂。因为等不及第二部,只好去找书来读。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4】

《暮光之城》很受欢迎,许多人把这看做爱情故事,然而对于我,自从看过《孙悟空是个好员工》之后,渐渐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一切,包括吸血鬼。

首先,在我看来,世界上并没有吸血鬼,这只是小说作者的杜撰,以便能使情节更引人入胜。就像世上并没有所谓外星人,没有菩萨没有阎王爷一样。然而我们的文学也好,传说也罢,之所以有外星人,菩萨,阎王爷等形象,都是因为在人类生活中有类似的角色,类似的形象,类似的情节。

吸血鬼不再嗜血,并和人类坠入情网,多么美好啊!既英俊善良,又健康长寿,既能力超强,又不主动招惹麻烦,这不正是每个父母对自己孩子的期望,每个男人对自己的幻想,每个女孩对意中人的期待吗?

完美并不是能够凭空得到的,也需要付出,要赢得贝拉的芳心,抱得美人归,还得要学会克制自己的天性中邪恶的一面。正如故事中爱德华能够克制自己吸人血的冲动,不再吸人血,才能够与贝拉相爱而不伤害她。如果你是一个吸毒者,你要克制自己的毒瘾,把毒瘾戒掉,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与正常人交往,不然就会人人躲避你,家人受你牵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如果你是一个学生,你要克制自己玩游戏看电视连续剧或者追星的冲动,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才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上大学后还得不断努力学习,然后读硕读博或者出国深造,不然你就会经常考不及格,甚至连学位证书都拿不到;如果你是一个企业家,你就要牺牲掉很多陪伴自己家人的时间,或陪客户吃喝玩乐,或处理公司事务到深夜,或为资金紧张,人员变动而操劳;如果你想做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府官员,你就得能抵制各种金贿雅贿,抵制枕边风的吹拂,扛得住上级的高压,小人的毁谤,禁得起群众的监督,组织的考评。

如果爱德华没有能学会克制自己的冲动,那故事的发展会是怎样的呢?如果他吸了贝拉的血,故事就是查理联合比利和雅各布猎杀爱德华一家了。即使爱德华能够克制自己不伤害贝拉,但不能完全克制自己,故事就会象一首流行歌《冲动的惩罚》所唱的那样:就把你忘记吧,应该把你忘了,这是对冲动最好的惩罚。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5】

书城里,有段时间把暮光之城的书堆得犹如书城里就专卖这本书而开的一样,很多。阴森森的封面,那种黑色是诡异的,充满着恐怖和不可思议。我以为就是一些新上架的小说,只不过是为了吸引人眼球而摆出来,却不知道它是风靡全球的书。直到我看《看电影学英语》节目里,关于棒球的之部分,截取的正是暮光之城的片段,我很惊奇那种速度,想要看那部电影,却因为看不清右上角的字体错过了它,现在想起来就是相见恨晚。

同桌上星期回来就跟我讲《暮光之城》,她讲的时候眼睛发亮,我一时便涌上了兴趣。于是下定决心这星期回去看电影。因为别人讲得再多,也不如自己亲眼一瞥。

开片是动物在奔跑的镜头,与简介中所谈及的吸血鬼无关紧要。随着电影的播放,我同里面的女主人公一样,奇怪着他的种种行为,还有他看她的眼神,似乎是带有厌恶。为什么会这样呢?于是,就接着带着好奇心去观看。外国人的脸好白,以至于我觉得每个人看起来都和吸血鬼有这么一条腿。无与伦比的脸廓,那双眼睛更像是一面具有超凡脱俗的魔力的镜子,不断地洞察人的心思,像磁铁一样对所有人都有无法抗拒的美的吸引。骨质的美,似乎每条神经和每个骨头都是结合了黄金比例构造出来的杰作。我实在是对他们的美震撼了。

其中有令我感动地落泪的情节。女主人公因为是人类,同库特家族的人去玩棒球惹到了别的吸血鬼。因为那个吸血鬼具有超强的超能力,他们只能在他对女主人图谋不轨的时候示意警告,不敢轻易动手。由于他主要以狩猎为主,她就必须逃离这个与她爸爸生活的镇。就在离别,想要逃去南方而引开他的狩猎时,难于启齿的离别话却很难开口。她对他爸爸说了,她妈妈离开他时说的同样的话。因为他爸爸是个警长,很多时候都只能是一个人,所以她妈妈离开了他。而女主人工这时回去同她爸爸住,却没生活多久就莫名其妙地说要离开。尽管爸爸说了很多要挽留她的话,但为了能迅速离开,她迫不得已伤害了他的爸爸。她洒泪带上门,开车离去时,对男主人公说,我忘不了他那失望的眼神。也许我这样说,你也体会不了这里包含的感人的温情,建议你们自己去看看。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女主人公被吸血鬼骗去以前的芭蕾舞蹈室的那段。女主人公无意地收到了吸血鬼的来电,他放了一段她妈妈的录音,像很多电影里的威胁恐吓的语气一样,对她说,你如果还想救你妈妈,那你就马上来你以前的舞蹈室,而且不要带任何一个人,否则你的妈妈就可能没命了。她毫不犹豫地躲开那些为了护送她的人,独自坐着出租车去了。但她鼓起勇气,面对生与死,一步步接近死亡的边缘的时候,她看到了小时候与她妈妈对话的那段视频,她恍然大悟。一切再显而易见不过了。

我觉得,女主人公的'亲情就是他的生命,尽管男主人公曾经在他身边说过,你现在就是我的生命。这是很善良,很有人性的一面。就算是真的是去为了家人送死,她也愿意。我想影片中,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呵护,在最困难的时候,是他出手扶住了她,也许有人会说,在我们生活中绝对不会有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是的,不会有。但是你只要相信你爱的人亦爱你就可以了。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6】

电影《暮光之城》是依据女作家史蒂芬·梅尔常销青少年小说《暮光之城》系列改编的电影,由凯瑟琳·哈德维克执导,主演涵盖被以为很有潜在力量的好莱坞新星克里斯汀·斯图尔特以及以前在《哈利波特与火苗杯》中扮演赛德里克的罗伯特·帕丁森,都是私人十分喜欢的导演和很有潜质的演员。

在梅尔的小说中有这么一段引言:

“请不要把它仅只当成一场匪夷所思的非事实爱情经历危险,当你以前、正在、还是日后在自个儿爱情的旅途中触及大致相似些须感受的话,它更是一段为你写作乐曲真实爱情乐章的暮光传奇。相遇那年,它们一样17岁;她落生几个月就被母亲抱着逃离小镇那年,他已经17岁;而有一天她终捞得逐渐晚年,他却将毅然维持17岁的青年时期容貌……性命时间轮盘的运转,对他而言是凝结的,而对她却是飞速活动的。他的青年时期永驻,而她的青年时期终将腐朽。”

所以,再接合电影来看,它们在餐馆的相遇并不是初次,当然也并非无意偶然性。独自一个人自落生,命数早已冥冥当中刻在了它们的掌心当中,掌心与掌心的重叠也就业绩了一段故事。

在梅尔的这一系列小说里,《暮光之城》仅是序幕,还有《朔月-new moon》《月食-eclipse》《刚亮-breaking dawn》《半夜太阳光-mid night sun》,总共五部曲。简单的来说,故事描画的就是中学生贝拉与青年时期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的浪漫爱情故事。

在初次的有生命的物质课上,爱德华就被贝拉的气味深深的吸引,与其说是吸引到还不如说是出自于吸血鬼的本能,也正是因为这种本能和命数缥缈的拖曳,一段变更贝拉一辈子的故事就这么发生了。有这么一句话:谁也不晓得爱情到尽头啥子时刻会来到,所以每一分钟都要做好预备。于是贝拉的爱情是这样的出乎意料的偷眼来到了。一样的,爱德华也是。所以在第二次的有生命的物质课上也就顺理成章的诠释了爱德华像贝拉主动的先容自我,想理解她的所有。真的他也是一个令人喜爱的大男孩。面对疼爱的女学生不知道怎么样表现,虽然看中往他并不是那末的殷勤。

在这部电影之中,只得提的另一位人物就是贝拉的爸爸。这位爸爸的角色,我感到表达的正好象其分。当然也也许是因为电影本身的成功。贝拉的爸爸本身就应该是一个看中往不畅快内敛的人物形象,不然贝拉的母亲当年也不会携带贝拉离去小镇,也就没有了后面的故事。看似爸爸表面朴实迟钝,不过他却想比谁都用心细密的往爱自个儿的女孩子。所以这私人物可谓是贯串电影的一个外在线条。

还有独自一个人就是狼人雅各布。在梅尔的这一系列小说里,雅各布也是主要人物。虽然在第1部《暮光之城》中,他仅以贝拉的朋友身分显露出来,但在以后的几部里,故事物节都是环绕着爱德华,贝拉和雅各布这三人的微妙的情谊关系展开的。还有雅各布的爸爸,他没有疑问也是一个沉默沉静而又精明的人。为故事的进展埋下了伏线。

在电影的起初,贝拉有这么的自我表白:我从未想过,我会怎么样死往,但为了我爱人死往,仿佛好象也不赖。有可能是因为电影的本身的虚构与超显露出来实的经过,也兆头着贝拉命数的不一样寻常,就像是电影中那头奔跑的鹿,在失去生命的边沿追赶生的希看,就像贝拉和爱德华的爱情,她狠命的想在吸血鬼与人的总称之间找到一个衡量点,是一种暗中示意。

电影中俊男靓女也是看点之一。罗伯特·帕丁森和克里斯汀·斯图尔特这对戏中相恋一方特别好的演技,美丽的表面的却很养眼。美,是历来许多人所寻求的领会艺术品的美理想。但也因为人的领会艺术品的美观不一样而对美有不一样的了解。而剧中间人物的美,却是美的大方,美的得体。而这一份好看也十分符合了吸血鬼的内在和心里头。

一部好的电影仅只依靠好的经过和电影手法是不够的,还有的就是正好象其分的音乐,一张好的原声大碟能够给电影增色不少。在这处我就简单的说两首。一首是在电影的最终,爱德华和贝拉两人深厚的感情对看,跳出婉转的跳舞,而歌曲《Flight less Bird, American Mouth》趁早想起。舒缓的音乐,烘衬明白氛围,也暗中示意了男性和女性主角坚定的爱情。额外一首则是来自于linkenpark的《Leaveout All the Rest》。信任对于它们的歌迷来说这是一首十分棒的歌曲,既袭用了林肯公园的摇滚,也表达了林肯公园在重组在这以后在音乐上的成熟。还有《Super massive Black Hole》《Full Moon》等,都是很棒的歌曲,可谓电影的成功帮带了唱片的销行,同时特别好的音乐也是电影的可圈可点之处。

吸血鬼历来是欧罗巴洲电影的自满。尽管好莱坞也曾出品过《夜访吸血鬼》这类的经典优秀的作品。但作为真正恐怖电影的源流地,欧罗巴洲却在近年来很少有影响更广的优秀的作品诞生。而在分别了B级片的蓬勃发展与传统恐怖片流行的时代在这以后。近年来不断“发难”的好莱坞新派恐怖电影则在戏院售票处和口碑上优良的成绩连续不断,《电锯惊魂》系列、《隔山有眼》系列等等都称得上是此类的代表。但对于曾风靡影坛的吸血鬼电影却数量非常少。然而,史蒂芬·梅尔的这一系列小说的确很有看头,特别以贝拉和爱德华的爱情为线索贯串始末,切其影片儿主色调和原著一致合,是一部很有卖点的电影。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7】

看完《暮光之城》之后,对爱德华着了迷,这世上如果真的有爱德华这种男人,不管他是不是吸血鬼,我也会跟他一直到永远,只为了那份深深地爱,可惜现实中没有。其实我跟爱德华有点像,为了爱我会很为对方着想,很迁就对方。

现实的社会已经磨灭了这种感情,即使有,也会被生活的种种而磨得不见踪影。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致生致死的爱情。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以为不会再羡慕谁。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更没有空间之别。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8】

月色笼罩着这片大地,安详,宁静,只有他们两人,手挽手,轻声奔跑着。

他们首先来到丽安娜家,没有一定个生灵,周围早已布满了杂草,推开门,里面的一切都涂上了一层薄灰,墙上挂着她的照片,飒爽英姿,她曾经当过女兵,那时的她还未成吸血鬼。周围还有一些铅笔素描,纸张早已变黄,还有的绝大部分就是黑白照片。贝拉一张一张查看着:“呵呵,看来她比你岁数还大了”。“嗯,我才100多岁,算是少年,你也就算个婴儿吧”。“唉,10年了,过得好快呀”。贝拉感慨道。

接着,他们又去了杰尼家,和丽安娜家一样,没发现任何线索。

回到家,已经破晓了。“唉,没有任何发现”。贝拉叹气道。“对,我们仔仔细细找了一遍,没有任何线索”。爱德华附和道。“没关系”。卡莱尔安慰道。“等等”。爱丽丝道。随后,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幅画面:丛林里,一个人类在杀死一只吸血鬼。“那个吸血鬼猎人又出现了,那个地方好奇怪,好像有人在流泪,那个吸血鬼是吉娜”。说着,爱丽丝很是伤感,因为这是贾斯帕的朋友,她没有说出来。“好吧,我们大家去一趟,爱德华,贝拉,你们就先休息一下吧,别去了”。卡莱尔说。“没事,我们是吸血鬼,走吧,走,贝拉”。爱德华说。“嗯,走,大家一起去。”贝拉和爱德华说着,先走了出去。

“往前走,大概30分钟,就到了”。爱丽丝在前面带路。一分一分,时间在悄然流逝着。当他们到达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具烧焦的尸体。惨不忍睹,尸体已经变黑,开始腐烂。(因为是吸血鬼的尸体)“唉,还是来晚了一步”埃斯梅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语。“你们看这里”。埃美特道,“那里也有”。大家纷纷看去。确实,树干上有抓痕,很显然,是那具尸体所为,还有被烧焦的、地方,不是别的烧的,是磷。

这时,爱德华和贝拉不约而同的朝一个方向走去,走到了一处深草丛,“呵呵”。他们相视一笑,同时伸出手捡起了一块晶状固体。“那是,那不是吸血鬼眼泪吗”。卡莱尔惊叹道。“哦,我说总感觉到有人在哭呢,原来时这样”。爱丽丝恍然大悟。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9】

几个月前我就在搜索影片的时候看到过这个片子,当时犹豫在看与不看之间,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对影片的故事背景有所了解,看到海报上那个过于诡异的男主人公以后我决定不看这片子。不过随着该片在美国的上映,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反响,它甚至得到了美国青少年选择奖,这是吸引我再次关注这部影片的一个原因。随后我了解到这部影片是根据一个畅销小说系列的第一部改编的,而这部小说描写的是关于吸血鬼与人类的爱情,这唤起了我曾经对吸血鬼以及吸血鬼故事的强烈好奇心和狂热的兴趣,但我仍决定在看这部电影之前先读原著,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基本上影片还是忠实于原著的,但是不可否认的,由于电影片长的限制,影片只能将最经典最具代表性的片段展现在观众眼前,而为了将这些精彩桥段串联得更有逻辑,导演不得不适当的加进了原著以外的演绎。总体来讲,影片的气氛和节奏把握得不错,但是小说总是能带给人更多的遐想空间,正如让一百个人读《三国演义》就会有一百个版本一样,每个人对于小说的不同感受会形成不一样的理解,而电影在逼真的表现故事情节的同时也剥夺了观众想象的空间,这就是为什么我更喜欢《暮光之城》原著小说的原因。

另外在演员的选择上,我觉得男主人公爱德华应该更美型一些,虽然罗伯特·帕丁森因为在哈利波特4中成功的塑造了那个不幸被佛地魔杀死的Cedric Diggory而被众多青少年观众所熟知,但我仍认为小说描写的那个完美的爱德华不应该是他这样有棱角的模样,当然,正如我说的,一百个人读《暮光之城》就会有一百个爱德华,好在他的演技是能被我所认可的。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10】

《暮光之城》读后感

不知道为什么,经常觉得在做过的事情以后,在回想当初做的原因时总是那么难。就象现在的我一样难过,想不出到底被什么所“**”。

或许是被那黑色的封面透出的神秘所吸引;或许被“暮光之城”这样梦幻的名字所注意;又或者是心里青春期的萌动因子碰上青春文学就那样爆发了。总之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本书。

《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错综复杂的故事伴随看月亮的出现和消失一步步的进行着。“爱情知识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领导”我看过许许多多关于爱情的**,但却没有真正体会过爱情的力量。或许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一些。

不纯粹只有爱情,那毕竟不是人生的全部。家庭,爱情,友情,作为一个人不应该错过,那么如果你成为超越的人呢?“暮光之城”系列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戏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贝拉与爱德华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

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后贝拉与狼人雅各布之间存在的关系似乎不仅仅只是友谊这么简单了。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个甜蜜而致命的表达。我坚信贝拉永远爱着唯一的爱德华,我只为雅各布感到内疚,感谢他对我的爱。这么说也许不公平,但我太自私了。

贝拉那样热情似火,义无返顾让我如此喜欢,经常想像自己能像剧中,书中女主角一样让人爱护,受每个人喜欢,但是我又希望自己生活简单不要那么复杂。人就是一个矛盾体。

沉浸在书中同时,我又想到了现实生活。毕竟,我父母是中国人。他们继承了诚实的品质。他们早期爱情的弊端和人类生存的价值。

所以青春期的我并没亲自实践但却对青春**情有独钟。很难想像当我的父母受到吸血鬼的威胁时,我会像贝拉一样尽力保护他们。毕竟那样的事情可能永远不会发生。

但事实是,如果发生这种事,他们会保护我,所以我想我会的。

火与冰能共存吗?希望他们会吧。作者梅尔细腻细腻的笔触使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一次不可思议的爱情冒险。

很难想像一个三个孩子的母亲在没有写作经验的情况下创作出如此出色的作品。除了钦佩,我从她优雅细腻的叙述中感受到她对生活的细致观察。作品来自于生活,生活就是一部优秀作品。

让我们拿起笔创造属于自己的暮光传奇吧!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11】

在黑暗的世界中找到光明

—读《暮光之城》有感

在看《暮光之城》之前,有很多人就开始给我介绍这部作品了,说它受到各个年龄段的人的喜爱,都说里面的情节是让人感动的,场景是让人憧憬的,渗入的亲情、爱情、友情是让人羡慕的。但我不想一直看到。我总觉得吸血鬼和人类的故事不好看。没有人向往如此美好的未来。然而,不经意间我进入了它,我完全被里面的主角所吸引,他们让我有了很强的触感。

随之我也就有了去阅读的兴趣,经过一番阅读,我觉得这个作品所给我的触动与其他作品是不同的,它给人以一种不同的心灵触感。

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迈耶。她是一个全职家庭主妇,有三个孩子,没有写作经验。2003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梦,而她也因这个梦写了第一步《暮色》从而引起了一阵热潮。从日夜交会的《暮色》,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和《月食》的神伤之后,读者心中的疑团会在《破晓》时分逐一破解,而错综复杂的真相也终将在《午夜阳光》中拨云见日。

“暮光之城”系列以人类与非人类的相处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凄美动人的情感描述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

这部作品所描述的,使我们对生活有了更多的希望。它使我们宰生活中承受更多的困难,有勇气支配生活。也希望我们对生活有所希望,要大胆的去挑战,勇于想象,给自己一种无形的目标,使生活更加有色彩,使自己更加有动力。这会影响我们的年轻人,让我们对当下的社会产生幻想,形成良好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世界观。

使我们认识到生活并不是就是只有苦难存在,也会有快乐的到来。

“暮光之城”系列的故事虽然简单,但其中隐含的情感足以震撼人心。让我如此的喜欢也是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些希望,不至于遇到些挫折就绝望。让正生活在苦难中的人觉得有所动力,觉得未来会更美好,只是时间没到,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就算是让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就算是要经历无数的磨难的,也一直不放弃,也一直为着目标而努力。

正如作者梅尔说:“我的故事其实有一种寓意。无论一个人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无论你认为你必须做什么,你总是有其他的选择和出路。

只要自己的信念不变,真心的相信自己,一定会拨开乌云见云天。”

暮光之城读后感【篇12】

最近,我刚刚**的电影是《暮光之城》这部校园爱情片。在简单的感觉中,在深深的感动中,我看完了这部电影。《暮光之城》表现的是如诗的爱情,我想,假如生活中也有这样如诗的爱情,那该多好。

《暮光之城》中男女主公的爱情是发生在平静的高中中学校园生活。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从开始入学相遇时的互相回头在看了看,一次又一次不好意思的斜瞄对方。

仿佛印证了中国话:“心有灵犀一点通”。但是,高中中学生毕竟是羞涩的,好几天,他们都只是互相对视而没有说话。

上帝似乎也知道他们的心意,或命运,在生物实验课上,他们恰好被老师安排在同一张桌子上。开头还没有说话,后来男的终于开始自我介绍,女的也坦诚地说了自己的说自己的家庭情况:“我妈妈刚刚再婚了。

”“你不喜欢那个男的?”男主人公关切地问。是的,友谊和爱情都是建立在诚实和相互关心的基础上的。

后来他们又在互互相让中,互相交流中轮流使用了显微器观察洋葱皮,一起学习。这不禁使我想起了中国优美的校园歌曲《同桌的你》……看来,《暮光之城》所表现的情感和中国的校园歌谣所表现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有一天,有一辆货车飞驰而来,仿佛要撞上贝拉……说时迟,做时快,爱德华突然奋不顾身地飞跑到贝拉身边,张开双手挡住了货车,贝拉脱险了。是爱德华勇敢地救了贝拉。在经历了这些之后,贝拉和爱得华的爱情迅速升华。

是的,在困难中是最容易考验爱情的。你可以说这是一种理想的爱,但正是这种理想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现在,在现实生活中,太缺乏的是这种理想化的爱情。

我记得报纸上游报导说,一对恋爱中的男女大学生不小心一起掉进了水里。女大学生想抓住他们的男朋友。为了照顾好自己,男大学生从女大学生身边挣脱出来,直奔岸边。结果,男大学生救了自己的命,女大学生却再也回不来了,这不能不让人遗憾。理想化的爱情,是如诗的爱情。

我想如果生活中有更多这样诗意的爱会更好。

但是,爱德华却是吸血鬼家族中的人。爱得华毫不隐瞒,坦诚地对贝拉交代了。这点也是令人佩服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为了结婚而隐瞒婚前的真实情况。例如,我有一个朋友的女朋友的家庭遗传了蚕豆病,她也有。但是她却对她的男朋友隐瞒了。

结果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也得了蚕豆病。事情终于败露。男方抱怨女方没有说清楚,女方说男方没有同情心,结果离婚。

可见,《暮光之城》中所表现的坦诚地对待爱情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更令人钦佩的是,当贝拉深深地爱上爱德华,当她得知爱德华有这种对疾病的恐惧时,她没有害怕,退缩,而是毫不犹豫地继续爱着爱得华。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他们爱情的伟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女孩对男朋友很好。后来,他们发现那个人不想要房间。与贝拉相比,他们应该感到渺小。我常常想:坦诚交代,义无反顾。

这是诗意的爱。如果生活中有更多这样的感觉,生活就会更美好。

贝拉有一次受到一些坏男孩的搔扰,爱得华及时保护了贝拉。在生活中,有一些女孩有问题。男孩子们不仅责怪自己不保护她,还讨厌她。与爱德华相比,真是相去甚远。

不嫌弃女朋友而又保护好女朋友,但愿生活中多一些这样如诗的爱情……

最后,当贝拉被搔扰后**后,她穿了一件优雅的蓝色连衣裙,高兴地和爱德华一起去跳舞。她的美貌令人羡慕。因为,他们有如诗的爱情在支撑着……

但愿,看了影片的人不只停留在欣赏上,而是把这种如诗的爱情精神延续到生活中……

那样,我们会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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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暮光之城观后感1000字精选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暮光之城观后感1000字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1】

《暮光之城》第三部《月食》,我已经先睹为快了,真是精彩,和小说描写得差不多,只是稍微省略了一些细节,比如贝拉与查理选择学校的争吵,以及查理为何关贝拉禁闭等等,不过这并不影响这部电影的精彩。下面我就说说我对这部小说的感受吧

其实我早已把小说全部浏览了一遍,结局故意看得很快,后面便是贝拉和雅各布的自叙,本人很讨厌雅各布就压根连看都没看,最后雅各布竟然和贝拉的女儿在一起了,这一点让我不能接受,怎么会??可能这就是中西方文化的差距??唉!

第一部《暮光》,是我最爱的一部,他们的相遇让彼此都产生了化学反应,爱德华明明知道他不该爱上贝拉的,一步一步的跟她说,贝拉,或许我们不应该成为朋友,可是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把她是为他的一切,甚至不惜用命来保护她,他,爱德华,一个吸血鬼,却不失浪漫,当他带着贝拉飞上飞下是我的心也跟着飘了起来,陶醉了起来,我也想找一个帅气的吸血鬼男朋友啊,哈哈!!这系列小说没有诞生前,我们的印象,吸血鬼总是邪恶的象征,又有谁能想到他们也有美丽的爱情,其中最令我佩服的,最为之羡慕的当属贾斯波和爱丽丝了,他们,天生一对,当他们送贝拉去南方躲詹姆斯时,在车上他们相视的目光,俩手握在一起,让人心中为之一暖啊

第二部《新月》,我不是很喜欢这一部,因为基本上是在讲爱德华走后,贝拉与雅各布的故事,最后,其实是我们不愿承认的,贝拉真的爱上了雅各布,只不过她更爱爱德华,或许她对雅各布是有感觉的,就正如《月食》里,雅各布所感觉,所告诉贝拉的,只不过是贝拉不愿承认,或许她只是更爱更爱更爱爱德华,更愿意和他结婚,变成吸血鬼,抛弃她的爸爸查理,她的妈妈,所有的朋友,与卡伦一家在一起,与爱德华永远在一起。

第三部《月食》刚刚上映,我看的还不是高清版的,但是实在是忍不住了,全部都是我要的效果,太完美了!所有人可能都不理解大战在即,“当爱德华明明知道雅各布就在听他和贝拉说话时,说出的贝拉已经答应爱德华的求婚,并大声叫她,卡伦夫人,雅各布生气的掉头走人,贝拉去追他,大声说KISSME”这段情节吧,其实贝拉还是要为了爱德华着想的,我们可能都忽略了一句话,这也是我第二遍才听到的,可能是第一遍太生气了吧,呵呵,雅各布说:“我要去把他们都杀了”,“他们”可想而知是卡伦一家,贝拉为了保护他们,知道雅各布想要什么,所以才。。。

第四部《破晓》,虽未拍摄,但是我可以说一下剧情,爱德华与贝拉举行了婚礼,(据说剧组他们为这次婚礼准备了大筹码,请了知名设计师为贝拉设计婚纱,订戒,婚戒啊,很期待吧!!)贝拉还是HUMAN,并没有成为吸血鬼,但贝拉怀孕了,在诞生孩子的时候失血过多,快要死掉了,爱德华毫无选择,将自己的血液输给了贝拉,贝拉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吸血鬼,这是第一个看点

第二个看点,是两个家族的大战,颇为精彩,本人嘴拙,不会描述大战场面,各位就自己想想吧!

第三个看点,贝拉生的女儿有特异功能,而且十分漂亮,最终与雅各布在一起了

当贝拉变成吸血鬼之后,曾经与查理等人相见过,他们并没有发现贝拉的异常

那么,偶们敬请期待吧!

顺便八卦一下,贝拉的扮演者克丽丝汀,爱德华扮演者罗伯特,似乎十分暧昧,所有的暮光迷们都希望他们真的在一起,当然也包括我,因为他们实在是太配了!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2】

吸血鬼猎人被弹开了,他被摔在了地上。他半蹲在地上,用剑支撑着身体,喘着气。他心里想:果然厉害,看来要杀死爱德华只能先杀死他了,逐个击破。他的眼睛盯着贝拉看,眼里透出杀气。“小心贝拉”。爱德华发现了他的眼睛,很冷。于是挡在了贝拉前面。“你阻止不了我”。说着,他冲了上去。提着剑。“小心”。爱德华和他交手了。没有武器的爱德华用拳头攻击吸血鬼猎人的手腕。他在尽量躲避和他正面冲突。吸血鬼猎人则不同,他手里的武器挥舞着,划出一道道美丽冻人的寒光。几分钟后,爱德华早已遍体鳞伤。就在吸血鬼猎人要进行下一次攻击时,爱德华用尽全身力气,砰地一声,吸血鬼猎人被踢飞了出去,剑也不知掉到哪里了。吸血鬼猎人艰难的爬了起来,他在强忍着五脏的剧痛,强忍着吐血。

吸血鬼猎人决定放手一搏,他掏出一袋磷,那袋磷颜色很奇怪,竟然是蓝色的。他将磷粉放在一个木盒里,木盒里燃烧起来,但木盒却没燃烧。烧完后,他从里面取出一枚幽蓝光的飞镖,螺旋状。他顾不得热,从里面拿了出来。这一切工作只用了40秒。

“他要干什么?”贝拉问。“不知道,很怪异”。爱德华道。“快闪开”。爱德华纵身一跃,将贝拉扑倒在地。吸血鬼猎人落空了。”贝拉立即动用意念,形成了一层保护膜。薄薄的一层,她太累了。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3】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

比起人类那种现实虚伪的生活,我更沉迷于吸血鬼们的生活。他们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我最佩服的是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力,尤其是还能继续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他们不同于其他流浪血族,能够和谐的与人类相处。所以我想,他们在贝拉心目中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吸血鬼了,而是另一种有高尚品质的文明生物。

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可摧。以至于爱德华控制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控制住了。第二部才让很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很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保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现自己只有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险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我看到的是贝拉的坚强,爱德华的无奈。

小说之中写人最难。汪曾祺曾经向沈从文请教如何写小说,沈的回复是:要贴着人物写。看似简单,却极难做到。作者与人物合一,其实是活活变出一个分身,在自我之外,活出另外一副样子。要做到这一点,一要聪明,二要有耐心。通俗小说家里,大部分都足够聪明,有耐心如梅尔的,还不是主流。所以我说,《暮光之城》还是挺好看的。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4】

生活的真谛——读《暮光之城1》书有感

在看《暮光之城1》之前,有很多人就开始给我介绍这部小说了,都说里面的情节是让人感动的,场景是让人憧憬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但我始终不怎么想去看,总觉得吸血鬼与人类的爱情是没什么好看的,这根本没有那种让人向往的美好未来的存在。

然而随着电影“暮光之城”的播出,我完全被里面的主人公爱德华和贝拉所吸引,他们让我有一种很强烈的触动。随之我也就有了去阅读小说的兴趣,经过一番阅读,我觉得小说所给我的感动与电影是不同的,小说中的人物和那种场景是电影中无法诠释的,它给人以一种不同的心灵触感。

小说《暮光之城1》的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她本是一位有3个孩子的全职主妇,而且没有丝毫的写作经验。xx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梦,而她也因这个梦写了《暮色》从而这部小说引起了一阵热潮。而后梅尔又写了《新月》、《月食》、《破晓》和《午夜阳光》,被称为“暮光之城”系列,这些书都受到了好评。用作家奥森·斯考特·卡德的话说:“爱情只是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指引者。”

《暮光之城》讲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故事,17岁的女主人公贝拉因为自己的母亲再婚,就像离开母亲而去远在福克斯的学校去学习。然而在福克斯这个偏僻而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她结识了一个神秘而帅气的男子爱德华。爱德华则是一个“素食”的吸血鬼家族的一员,他一开始就被贝拉身上的香味给吸引,有想吸她血的强烈的欲望。而他最终因为爱一次次地克制住自己,不想让自己伤害她,不顾一切地想保护她。因此而引出了许多的故事的发生,也让他们坠入了爱河。

而当爱德华带了贝拉去见了他们家族的吸血鬼之后,两人之间就更加的亲密,有时也和家族成员一起出去玩。就在一次的游玩中遇到了另外一族的吸血鬼,给贝拉招来了一次次的追杀。至此,两个吸血鬼家族间的战争开始了,爱德华一族尽自己的一切来保护贝拉,不想让她受到伤害,然而贝拉最终还是被另一族骗去。并且给咬了一口,差点成了吸血鬼,在紧要关头爱德华克制了内心的挣扎,克服了想吸她血的欲望替她吸了血,帮她度过了难关。就这样贝拉从一个脆弱的少女慢慢的变得坚强,开始接受这一切,面对这一切。

在这一次次的困难中,他们知道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而一次次地脱险,一次次地互相付出真心,让他们彼此之间的感情更加地坚定。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的爱情就像是一次次获得重生一样地刺激与新鲜,也就像是每日初升的太阳一样的浪漫与温暖。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只是被里面的吸血鬼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所吸引,更是佩服里面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他们不只是吸血鬼,

也是一种高尚的生命存在。

这部作品所描述的让我们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憧憬,是让我们对生活中的困难更加有承担,使我们有主宰生活的勇气。也希望我们对生活有所希望,要大胆的去挑战,勇于想象,给自己一种无形的目标,使生活更加有色彩,使自己更加有动力。

小说中的吸血鬼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残酷、杀戮的,而是也会存在着像卡伦一家一样的善良、团结、有同情心、舍己为人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这就影响着我们当代的年轻人,让我们对现在的社会抱有幻想,形成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世界观。使我们认识到生活并不是就是只有苦难存在,也会有快乐的到来。

这部小说让我有所触动,让我如此的喜欢也是因为我觉得他给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些希望,不至于遇到些挫折就绝望。让正生活在苦难中的人觉得有所动力,觉得未来会更美好,只是时间没到,就像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就算他们的爱情是让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就算是要经历无数的磨难的,就算是“见不得光”的,也一直不放弃,也一直为爱情而努力。

我想这部小说之所以受到各个年龄段的人的喜爱,是因为它为他们提供了在现实世界中无法所体会到的世界,开启他们对美好世界的向往之心,让他们能够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走向自己的未来??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5】

和第一集一样,影片开场一幕的拍摄手法和《暮色》是一样的,先截取了影片后半段高潮的的一部分。印象深刻的是《暮色》一开始的一句话:“如果可以替代自己所爱的人而死,似乎是一个不错的抉择”。然而《新月》的开头没有过多对白交代,但同样是值得回味的。整部影片看下来,觉得故事内容确实有值得推敲和赞赏的地方,但是由于导演的的拍摄比较烂,所以影片总体而言还是很沉闷和有失原著水准的。

影片总体的价值观是在传达对爱情的一种忠贞的信念,女主角贝拉在陷入困境和矛盾的三角恋之后,依然能最坚持最初的选择,实在是对伟大的爱情的延续,这种精神值得敬畏。在这样一种主流价值观冲击之下,难怪会让那么多粉丝对影片有激烈的反响。先抛开影片的拍摄手法来说,就故事而言,还真的很不错,贝拉与爱德华在经历了风雨之后,更加坚定了彼此之间的爱情,雅各布卷入了这场爱情漩涡中,同时增加了狼人与吸血鬼之间的矛盾,使影片颇具看点。总之,影片后半部分还是很精彩的,血肉相对丰满,对爱情这一主题刻画的比较深刻,挺值得赞赏。

不过其他方面的缺憾也不少,男女主角觉在片中很少有欢笑的时刻,不是在痛苦中沉沦就是在幻想中迷失,给人的感觉很消极。背景色调被设置成了冷色,而且情节进行的比较舒缓,整体基调略显沉闷,但是还算流畅。值得赞赏的是狼人的特技效果不错,相比《哈3》的史努比式狼人要强上百倍,无论毛色还是体型都是震撼级别的。

开场贝拉梦见爱德华和她的奶奶“亲密”比较雷人,另外可能由于导演的问题,爱德华因为贝拉在一次晚餐上的“失手”而离弃她一处情节,显得格外牵强。之后爱德华的出现大部分都是以烟雾的形式,这个颇为不解。另外摄像没有发挥优势,配乐到时尚可,但是不能为影片整体的平淡增添亮色。

演员的演技也没发挥的很好,女主人公在丛林呼唤爱德华的时候声音完全没有心碎的意境,像发生了很平常的事情一样。另外动作场面也比较拙劣,虽然吸血鬼拥有类似于变种人似的身手,但是仍不足以满足人们的胃口,之前的预告片里面基本把动作场面都展示了一遍,影片的动作戏基本再没有惊喜。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6】

六月二十七下午两点多,终于把暮光之城前四部给看完了,平均每部电影两个小时10分钟以上的时间,还真是挺长的阿,用了两天把暮光之城看完,暮光之城系列有五部,分别是暮光之城之暮色,新月,月食和破晓(上下部)。

回味一下,个人最喜欢的还是第一部,因为刚刚进入暮光系列,确实充满好奇与梦幻,里面的人物也都青涩朴实,当然印象最深的要数女主角贝拉(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她由一明普通的或是说是稍带不幸身世的女孩,成为男主角潇洒吸血鬼爱德华·库伦(罗伯特·帕丁森)的女朋友,库西速度力量都超出人类,在贝拉面前也是一直在像超人一样保护着贝拉,电影里还充满了校园生活气息,更加贴近现代的年轻人们的生活,所以印象比较深刻吧。

这电影就有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丑小鸭变天鹅,灰姑娘变身美丽的公主的故事,不仅如此还有着两位超出常人的英雄人物深深爱着这位姑娘,产生了竞争,暧昧元素又让人羡慕的三角恋,还记得狼人杰克说的那句很感人的话:"心中的烙印深深的印着某人,就会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还有就是这部电影多次获得最佳吻戏奖,也不知道是谁设的这奖,但不得不承认暮光系列吻戏不是一般的多,只能说明美国人思想就是比中国人要开放,什么:"iloveyou阿。kissme阿"听得都想像是家常便饭似的。

电影的男女主角电影里是情侣,现实生活中也是鸳鸯一对,这更是给好莱坞,娱乐界调足了胃口吸引了无数眼球,连宣传费都省了好多吧。

其实挺简单的,假如你是暮光系列的男主角,5部电影,5年时间朝朝暮暮下来,有是感情戏,又有吻戏,又有零距离的二人对白,又有床戏,还要保证电影的演技是一流的,效果是一流的让观众看觉得你们确实演的是情侣,没把观众当成傻瓜,票房还得是一流的,男主角就算不想爱上女主角,女主角,周围人,导演,以及你的粉丝会同意吗?所以感觉现实生活中不成为情侣应该都难噢。

说到男主角嘛,其实我更喜欢杰克,现实中他是从小学习空手道,是个空手道高手,长的也很英俊,并且身材很好和肌肉漂亮,并且是90后噢,最近发现90后才华横溢,事业成功的人越来越多了,这让人有些亲切感,也有些压力阿,同为90后咋差距这么大咧,唉,失败啊。

破晓下部要到今年十一二月才上映,这也是暮光系列的最后一部了,期待电影的上映,希望看到贝拉真正破茧化蝶变身成赤眼吸血鬼美丽的模样,和电影最后的结局。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7】

前不久,我在书店发现了一本精彩而又玄幻的小说,它就是《暮光之城》。它精彩的内容让我一口气把整套书看完了,作为外国文学史上的经典,《暮光之城》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后来也被改编为电影,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

首先,从《暮光之城》的作者说起。斯蒂芬妮梅尔并不是像大家想象中的那样学识渊博,写作经验丰富的作家,她只是一名家庭主妇,偶然间灵光一闪,写下了这精彩的《暮光之城》系列小说。她清晰的思维,超凡的想象,将爱情小说千篇一律的风格进行了大的改变。只要你读过《暮光之城》系列的书籍,你会发现它其中不仅仅有着罗曼蒂克式的爱情史诗,更有着古老的神话掺杂着,两者结合使全书迸发出独特的闪光。正是这超乎常人思维的爱情史诗才赢得无数读者的芳心。梅尔在自己年纪轻轻的时代便取得了非凡的成就,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将进一步提升自己畅销小说作家的地位。xx年5月梅尔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百名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可见其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之深。

从情节方面来说,全书以爱德华与贝拉这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因素。而其中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简明的主旨,通过一系列的曲折坎坷,最终给爱德华与贝拉完美的结局,这也是全书写作的一大亮点。情节并没有一味地进行描述他俩的关系之暧昧,反而不断的分分合合,用反衬的手法更加凸显了两人的爱情之浪漫。文中还有许多的细节描写令人感到强烈的真实感,从细微的对吸血鬼的冰冷肌肤的描写,到后面宏大的吸血鬼家族的无情冷酷,这一切给人以真实的感觉,人物的性格在作者笔下也体现的淋漓尽致。通过语言,行为等方面的描写给书中每一个角色以独特的性格。爱德华的温柔梦幻,贝拉的迷人善良,等都是在文中用着大量的笔墨描写的。

从给人的感触来说,《暮光之城》绝对是青少年们最喜爱的那类书籍。全书抓住了读者心中的亮点,不断的塑造一个个的敌人,让读者为之揪心。第二部《新月》中的贝拉险些被敌人抓住,千钧一发之际,爱德华的英雄救美更是勾起了读者们无限的想象。

好的书籍就像是良师益友,《暮光之城》以其敏感而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壮丽的画卷。当你细细品味完全书后,不妨也去看看同名电影,相信你一定能从中受到更多的思想启迪。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8】

书城里,有段时间把暮光之城的书堆得犹如书城里就专卖这本书而开的一样,很多。阴森森的封面,那种黑色是诡异的,充满着恐怖和不可思议。我以为就是一些新上架的小说,只不过是为了吸引人眼球而摆出来,却不知道它是风靡全球的书。直到我看《看电影学英语》节目里,关于棒球的之部分,截取的正是暮光之城的片段,我很惊奇那种速度,想要看那部电影,却因为看不清右上角的字体错过了它,现在想起来就是相见恨晚。

同桌上星期回来就跟我讲《暮光之城》,她讲的时候眼睛发亮,我一时便涌上了兴趣。于是下定决心这星期回去看电影。因为别人讲得再多,也不如自己亲眼一瞥。

开片是动物在奔跑的镜头,与简介中所谈及的吸血鬼无关紧要。随着电影的播放,我同里面的女主人公一样,奇怪着他的种种行为,还有他看她的眼神,似乎是带有厌恶。为什么会这样呢?于是,就接着带着好奇心去观看。外国人的脸好白,以至于我觉得每个人看起来都和吸血鬼有这么一条腿。无与伦比的脸廓,那双眼睛更像是一面具有超凡脱俗的魔力的镜子,不断地洞察人的心思,像磁铁一样对所有人都有无法抗拒的美的吸引。骨质的美,似乎每条神经和每个骨头都是结合了黄金比例构造出来的杰作。我实在是对他们的美震撼了。

其中有令我感动地落泪的情节。女主人公因为是人类,同库特家族的人去玩棒球惹到了别的吸血鬼。因为那个吸血鬼具有超强的超能力,他们只能在他对女主人图谋不轨的时候示意警告,不敢轻易动手。由于他主要以狩猎为主,她就必须逃离这个与她爸爸生活的镇。就在离别,想要逃去南方而引开他的狩猎时,难于启齿的离别话却很难开口。她对他爸爸说了,她妈妈离开他时说的同样的话。因为他爸爸是个警长,很多时候都只能是一个人,所以她妈妈离开了他。而女主人工这时回去同她爸爸住,却没生活多久就莫名其妙地说要离开。尽管爸爸说了很多要挽留她的话,但为了能迅速离开,她迫不得已伤害了他的爸爸。她洒泪带上门,开车离去时,对男主人公说,我忘不了他那失望的眼神。也许我这样说,你也体会不了这里包含的感人的温情,建议你们自己去看看。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女主人公被吸血鬼骗去以前的芭蕾舞蹈室的那段。女主人公无意地收到了吸血鬼的来电,他放了一段她妈妈的录音,像很多电影里的威胁恐吓的语气一样,对她说,你如果还想救你妈妈,那你就马上来你以前的舞蹈室,而且不要带任何一个人,否则你的妈妈就可能没命了。她毫不犹豫地躲开那些为了护送她的人,独自坐着出租车去了。但她鼓起勇气,面对生与死,一步步接近死亡的边缘的时候,她看到了小时候与她妈妈对话的那段视频,她恍然大悟。一切再显而易见不过了。

我觉得,女主人公的'亲情就是他的生命,尽管男主人公曾经在他身边说过,你现在就是我的生命。这是很善良,很有人性的一面。就算是真的是去为了家人送死,她也愿意。我想影片中,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呵护,在最困难的时候,是他出手扶住了她,也许有人会说,在我们生活中绝对不会有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是的,不会有。但是你只要相信你爱的人亦爱你就可以了。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9】

在黑暗的世界中找到光明

—读《暮光之城》有感

在看《暮光之城》之前,有很多人就开始给我介绍这部作品了,说它受到各个年龄段的人的喜爱,都说里面的情节是让人感动的,场景是让人憧憬的,渗入的亲情、爱情、友情是让人羡慕的。但我始终不怎么想去看,总觉得吸血鬼与人类的故事是没什么好看的,这根本没有那种让人向往的美好未来的存在。然而不经意间我进入了它,而我完全被里面的主人公所吸引,他们让我有一种很强烈的触动。随之我也就有了去阅读的兴趣,经过一番阅读,我觉得这个作品所给我的触动与其他作品是不同的,它给人以一种不同的心灵触感。

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她本是一位有3个孩子的全职主妇,而且没有丝毫的写作经验。xx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梦,而她也因这个梦写了第一步《暮色》从而引起了一阵热潮。从日夜交会的《暮色》,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和《月食》的神伤之后,读者心中的疑团会在《破晓》时分逐一破解,而错综复杂的真相也终将在《午夜阳光》中拨云见日。“暮光之城”系列以人类与非人类的相处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凄美动人的情感描述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

这部作品所描述的让我们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憧憬,是让

我们对生活中的困难更加有承担,使我们有主宰生活的勇气。也希望我们对生活有所希望,要大胆的去挑战,勇于想象,给自己一种无形的目标,使生活更加有色彩,使自己更加有动力。这就影响着我们当代的年轻人,让我们对现在的社会抱有幻想,形成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世界观。使我们认识到生活并不是就是只有苦难存在,也会有快乐的到来。

“暮光之城”系列的故事虽然简单,但其中隐含的情感足以震撼人心。让我如此的喜欢也是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些希望,不至于遇到些挫折就绝望。让正生活在苦难中的人觉得有所动力,觉得未来会更美好,只是时间没到,就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就算是让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就算是要经历无数的磨难的,也一直不放弃,也一直为着目标而努力。正如作者梅尔说:“我的故事其实有一种寓意。不管一个人在生命中遇到什么困难,不管你认为自己必须做什么事情,你总能有别的选择,总有别的出路。只要自己的信念不变,真心的相信自己,一定会拨开乌云见云天。”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10】

我不是在为我自己的生命奔跑,我要抢在终点之前挽救对我而言及其珍贵的东西。我自己的生命此刻已经毫无意义了。

----爱德华.卡伦人与吸血鬼间的爱能有多深?足以超越时间吗?读《暮色》时,我总觉得人与吸血鬼的爱情是脆弱的,是不真实的。人与吸血鬼,本来就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更何况爱得再深,也深不过时间,时间是横亘在爱前的长河,因于它的存在,我觉得我们的爱情是渺小和无力的。爱德华说过:“我不希望我的存在夺走你的任何东西,如果我能做到的话。我希望你做一个正常的人,我希望你的生活按它本来的样子继续下去,就当我已经在一九一八年该死的时候死掉了。”但已遇见了,生活怎样按它本来的样子继续下去?离开阳光的热度,离开母亲的笑容,来到这个常年阴雨绵绵的福克斯小镇,如果说遇到你是生命中的劫数,那我宁愿劫数难逃。

时间是伟大,它沿着它的轨迹行走,我坚持着我的爱情和人生,才不在乎什么界限呢。时间漫长得苍白,而生命虽短暂,却因有爱而丰富多彩,说不定我们的爱,就像那个词语所说的,虽死犹生。最初,我以为贝拉对爱德华的爱就是浅浅的爱罢了,是一种迷恋。但一直看下去,才发现自己错了。她怀着沉重的疏离感来到福克斯,遇见了爱德华·卡伦,她无悔地爱上他。在她心里,爱德华就是她的全部,就是她所感受到的未来。爱德华曾问她:“但是你怎么会轻易相信我呢?在我一千次和你说过我爱你之后,你怎么可以让一句话就摧毁对我的.信念呢?”贝拉回答:“我不相信我自己是……足够的……值得拥有你,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留住你。”她心里的放逐和孤单让她卑微,热切地爱着爱德华,而在他离开后,她拼命地把一切埋藏,把泪水隐藏在黑夜。梦魇里永远是他的身影,一次次挣扎着起来,痛彻心扉。

为了听到那些熟悉而虚幻的声音,她一次又一次地冒着生命的危险,不,或许不叫生命危险,她不在乎死。他走的时候,她的快乐和未来也走了。贝拉和雅各布只会是朋友,她深爱着爱德华,已无力量再付出另一段爱。雅各布是一个很友好,很真诚的朋友,在她心里,她希望雅各布是像哥哥一样的人,对雅各布来说是有些残忍,但很多事情都是不能强求的,不是吗?我不知道爱情是否能分先后,假如我们遇到的是另外一个人,爱情的轨迹是不是就改变了呢?在雅各布拥抱贝拉时,她犹豫不决,她听到了那虚幻的声音:“享受幸福吧。”享受幸福,你真的希望这样吗?一切真的可以像你所说的那样——“就像我不曾存在过?”爱德华,你这个狠心的罗密欧……爱德华·伦,从不曾想到过他会是那样地深爱着贝拉。

一个吸血鬼决定与人类相爱,第一步,要以怎样的力量和勇气迈出?他说过:“不是看见你倒在地板上……头破血流,不是想到我太晚了甚至不是听见你痛苦的尖叫----所有这些难以忍受的记忆我都会永远记祝不,最糟糕的是觉得……是知道我无法阻止,相信我自己会把你害死。”他太爱贝拉了,他珍惜她的灵魂,所以选择离开,我想他一定很痛。“我的心差不多有九十多年没有跳动过了,但是这一次不一样的。这一次好像是我的心不见了----仿佛我是镂空,因为我已经把我内心的所有东西留在你身上了。”当他以为她已死去时,心中是悲痛,脑海中是唯一的一个念头----追随她去,即便那是地狱,“死亡,就算汲走你呼吸的香蜜,却无法夺走你的美丽……你和以前一样那么好闻,就算它是地狱,我也不在乎,我要拥有它。”我相信,有种爱情是深沉如海的,植根于心底,一生都难以忘却。

爱德华坚决不让贝拉变成吸血鬼,我只理解其中一个原因,成为吸血鬼,看着无数的白昼和黑夜也看不到尽头,那种漫长的孤独如何去承受?我想,即便有所爱的人陪伴,我也不会让她(他)变成吸血鬼,孤独就像一个恶魔,一寸一寸地吞噬我们的幸福,太可怕了。但不管贝拉是否会变成吸血鬼,作为读者,当然希望她和爱德华能长久幸福,有爱是一件甜蜜的事。

暮光之城观后感【篇11】

很早之前就知道这个故事,一个女子做的一个奇异的梦,写成故事,出了书,取得了成功。这便是《暮光之城》。

今天突然非常想看,便从《暮光1》开始看。片子没有让我失望,女主美丽,男主英俊,阴翳的森林,凄凉的海滩,还有就是他们的爱。

吸血鬼会爱上人类,会不会像极了狼爱上羊?

强忍着想要吃掉猎物的欲望,不想去伤害对方。

最让我感动的一段话是爱德华的表白:“我再也没有离开你的力气了。”听过之后潸然泪下。

我们可以多爱一个人呢?可以为了一个人忍受难以抑制的欲望吗?可以面临极大的危险去保护一个人吗?可以为了让她好而让她离开自己吗?可以为了要永远跟他在一起而变成怪物吗?

片子里充满着浓浓的爱,为了家人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家人可以更同类为敌,为了爱人可以控制欲望,为了爱人可以放弃自己。

故事总是故事,有个英俊的吸血鬼男朋友SOCOOL,跟吸血鬼家族打棒球SOHIGH,ENDING是浪漫的舞会WONDERFUL。阴沉的坏境渲染着这个故事如此凄美。

看完这个片子我不禁在想,经过漫长的岁月我们总会丧失爱的能力。觉得与爱人之间由爱情转换为亲情是很平常的事情。那我们可不可以爱一辈子呢?让这感情永不消逝,一直持续到我们生命的终止。我想我会不会非常幸运,不要失去爱的能力呢?

哇哦,重新来过一次吧。婚姻的第365天,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最新《倾城之恋》读后感13篇


您知道我们可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吗?每个人品位完作品,心中会有很多不一样的感悟。 我们已经读完了,现在是时候记录下自己的感受了,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倾城之恋》读后感,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作品,原来就读过此书,可是早就忘的差不多了,最近看了根据同名小说《倾城之恋》拍摄的长篇电视连续剧,不仅重温了故事情节,而且剧中的人物形象也鲜活起来。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给我印最深的还是白流苏,这是个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较高素质、又很有情感、语言得体、温柔善良、贤惠端庄、更具大家闺秀风范的女性,在那个年代真的是少少之又少,难能可贵

但是好人不一定有好的命运,人生的道路不一定顺畅。白流苏就是这样的命运。尽管她有着很高的素质、优雅的外表、坚韧的性格,但是偏偏遇到一元这个不争气的男人,遇到母亲守旧、一家子自私自利、又庸俗迂腐的哥哥嫂子让其受尽生活之苦。

在牢笼般的生活中,白流苏一直在跟命运抗争着。看到一元不学好,她学起跳舞做舞女,希望拉回一元。面对唐家对其设置的障碍,她找

来警察,只为了叫开大门。为了获得自由,她不畏惧唐家的要挟,找来记者,只为了制造氛围逼迫唐家离婚凡此种.种,尽管似乎不符合她书香门第出身的女子,但是,在那个年代她不得不用一种看似荒.唐的做法来对付令其痛苦的婆家及婆家人。而在关键时刻,她却大义救出一元。她的沉稳,她的深明大义,她的外柔内刚,让人折服。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2

毫无疑问,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喜欢的短篇小说,没有之一。

张爱玲,有两个特点,其一比女人还了解女人,其二比男人还了解男人。你无法说出她具体的优点,但就是挑剔不出任何缺点。她是一个描写男女性情的高手,即细腻又深刻,即独到又尖锐。

在这部小说中,白流苏正像范柳原所说的那样: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女人。生长在大家庭嘈嘈杂杂的环境中、应对些许势力的人儿,需要隐忍度日、但骨子里还是有股傲气,即使早年丧夫,也不肯委屈求全接受家人的建议在前夫家求的一席之位,在她看来这无异于是一种屈辱。面对家里人的压力,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就这么被看不起,所以才会毅然决然的接受徐太太的建议,随她去香港,命运的天平也就此倾斜。

这样的女人,懂得把握时机,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反击。生活对她来说已经算是不幸了,但她不顾影自怜,反而依靠自己从新找寻到幸福。

范柳原,初看以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能,玩弄感情于鼓掌之间。到后面却是实实在在给我惊喜了。这样的男子,玩得起,也有足够的资本够他玩,一是他有钱,二是他懂浪漫。对爱情的把握他总是欲擒故纵,让人捉摸不透、欲罢不能。他懂得如何去取悦一个女人,甜言蜜语他会说,对人内心的独白也总能看透。所以他会在适当的时候故意和白流苏保持距离激发她对她的思念;所以,他懂得在白流苏想他的夜晚突然拨通一通电话,只为问一句是否爱他。凡此种种,都是他的小手段。女人最不能抗拒的就是这样的男人。

这样一个范柳原,却真实的反应了现实生活中男子对待感情的态度,能够一直恋爱就不结婚。婚姻捆绑住自由。如果不是香港的陷落,他不会明白生活的安定是多重要,最终和白流苏结婚,。婚后生活的他能够收起婚前浪子的习性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这点是在难能可贵。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3

有人说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她唯一一部没有以悲剧收尾的小说,而在我看来,它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在我读完这本小说后,始终深深地被小说中的女主角白流苏坎坷的命运牵制着。

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没有朋友、没有亲情,人的本质在她的笔下始终透着自私,人心是那么的寒冷、荒凉,心是迷失的,孤单的,就与白流苏一样,在自己的家中,却享受不到温暖的亲情和一份亲人对她的关怀,在家中,她永远有着异乡人的凄楚。白流苏与前夫唐一元离异六、七年以后,唐一元去世。唐老爷想让流苏回唐家守寡,当时白家已经很贫穷了,想趁这个机会把流苏赶出白家。流苏很是为难,她以当时社会里的极其脆弱的法律武器来开脱、维护自己,却遭到了家人的嘲弄和讥讽。这就反映了在那个时代的社会里法律的脆弱和女性地位的低下。

小说的男主角范柳原本是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因父亲突然去世,范家族人剥夺他的权利,失去经济支持的范柳原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流落街头,靠出卖苦力度日,受尽欺辱,误入黑帮。在一次绑票案中,范柳原帮助上海商人徐先生顺利逃脱,而徐先生的夫人徐太太正是白流苏的媒人。许太太在小说中是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可以说使流苏坎坷的命运出现转机。她本来是想撮合流苏的妹妹宝络和范柳原的,白家也因为这桩婚事忙上忙下的,而流苏无人问津,两者一对比就把世态炎凉和亲情的微不足道刻画的淋漓尽致。后来柳原抢回了父亲的遗产,一夜暴富,在与宝络的第一次相亲中,范柳原看上了坐在她身旁的流苏,并且让许太太邀流苏一同去香港,经历了一些事后,两人坠入爱河。柳原经历过感情创伤,开始变得玩世不恭,视爱情与婚姻为玩物,对结婚很是避讳。流苏想摆脱白家馆,希望柳原能承诺她娶她,要的是那一纸婚姻。柳原则用“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来回绝了她。正当此时,上海战火蔓延,两人暂时的分开促使他们的爱情更加坚固。

《倾城之恋》揭示了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相互算计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最后,香港沦陷,整座城市遭到轰炸。范柳原急欲回伦敦处理事务,不得不与白流苏分离,却因战事而未能成行。白流苏冒着炮火去找范柳原。面临生死边缘,一切世俗的束缚都褪去了,范柳原终于敞开心扉,在炮火中大声向白流苏求婚。

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为倾城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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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4

张爱玲最富盛名的作品,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这是我在倾城之恋里最喜欢的一句话,觉得整个小说也是在说这句话,两个自私的人,相互取暖般的靠近,又不愿把所有的赌注押在爱情上,彼此有各自的打算,没有海誓山盟,却有温情脉脉的小细节。

他们是相爱的吗,我不知道,白流苏不是个善茬,范柳原也不是好男人,这段感情中双方看似亲密的关系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依靠,不似那发自肺腑的呐喊。两人都是现实之人,知道对方很适合,很适合,他们的感情更似博弈,男女之间的博弈,斗智斗勇,揣测心意,然后选择附和顺从。从前总觉得小说配不上倾城之恋之名,却也道这是张爱玲的杰作。

相对他们的感情,我更喜欢白流苏这个任务的塑造,在一个没落的旧式家庭,一个离异的女子,张爱玲对白流苏的情感和心态把握十分到位。一点点细节都道出了流苏心中的苦和不满,她是想逃离那个家的,而范柳原成了最好的跳板,一块镶金的耀眼的跳板。一段情,两座城,铸一场倾城之恋。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5

这是我第一次正式拜读张爱玲女士的作品。

没错就是她的《倾城之恋》。

在此事先声明没有诋毁任何人或者作品之意,仅仅是个人看法。

在没看张爱玲女士的任何作品之前,就有听过张爱玲女士的生前故事。

说她是个感情丰富内敛,爱得太痴的女子。

她的作品更是不忿于世的,感情简朴世俗。

但是我看完张爱玲女士的《倾城之恋》后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冲击我的地方,

只是觉得生活本就是这般现实,她只不过不似大众作者般用华辞修饰出读者的乌托邦。

她给我带来的是血淋淋的现实。

夹带着她细腻的情感。

我可以否认我从这本书有学到什么。

但是它却确确实实带给我感动。

在白流苏在香港大饭店的舞厅跳舞的时候,

有段说范柳原从别人手里接过白流苏。

这也许对于别的读者没什么,

但是对于我却是小小的共鸣。

那是暖心的举动。

我也没有感受到所谓的一刹那间一对平凡的夫妻感受到的一点真心...

也是我感情不够投入,没有体会到它里面真真的细腻。

也许我太年轻,没有太多的情感经验。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范柳原和白流苏之间的暧昧不清和道德责任的束缚,再别无其它。

我想也许等我再长大点,我就会明白其中奥妙。

张爱玲女士童年有点疼痛,以至于在作品里看出了白流苏是她的一种精神折诉。

书中白流苏个性多疑,对人从不轻易信任。

让人看了又是同情又是恨。

我想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第一百遍,

有句话说的好,好书不怕多读。

而我想也许随着人的成熟,终有一天我会读出其中情感的微妙。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6

在读张爱玲所写的《半生缘》之前,曾读过张爱玲的《传奇》《小团圆》,个人觉得张爱玲的小说多是女性悲剧。

《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和范柳原最终能够在一起,作者认为是战争的原因。战争成全了白流苏,使她得到了范太太的身份。《倾城之恋》被看作是张爱玲悲剧小说中难得的喜剧,除了结局,反观全文,真的是一个喜剧吗?白流苏寄居在自己娘家里,是一位离婚女子,面对七妹的相亲她又是何滋味呢?新的家庭对于白流苏而言不仅是爱情,更是一种救赎,一种拯救她于水火之中的希望。在我看来,白流苏需要的只是一个依靠,需要的只是一纸婚契,她深知爱情不能天长地久,婚姻能为她提供生存所必需的一切。对于范柳原来说,童年时的阴影以及少年时与人的尔虞我诈,他已经是伤痕累累,城之将倾,国将不国,在饱经沧桑之后,在面对动荡局势之时,范柳原想要的或许是一个安宁的家,在遇见白流苏之前,范柳原阅历犹如沧海,早已看透人世间的苍凉。范柳原早已疲惫,这时,白流苏恰好出现。香港一战,动荡让范柳原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产生怀疑,并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他与白流苏的结合。当读者喜悦于他们的相许时,故事最后的那些话不由让人心生悲凉: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乱世中他们的相遇是令人感动的,他们有所依赖,或物质上或精神上。但又因为是在乱世,存在着那么多的外界因素,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显得没有那么单纯。

正如张爱玲所写:《倾城之恋》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从腐旧的家庭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故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又只能如此。

再次翻阅《半生缘》,脑海里却浮现出《倾城之恋》,两者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可联系之处,但我越思索越感到其中的奇妙。《倾城之恋》的男女主人公或许没有那么纯真的爱情,结局却很美满,对于《半生缘》,似乎文中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那么温馨,结局却带着一些悲凉。

《半生缘》中的主人公是世钧与曼桢,上一次的感悟虽然未将我对他们两人的体会写尽,但也是写得七零八落,再次回想,却是对文中的其他人物有兴趣。且说说翠芝与叔惠,我始终感觉翠芝与叔惠之间是存在情感的,那种情感只深深埋藏在他们两个人的心里,却表现在他们不经意的行动中。互生好感是爱情的最初,叔惠与翠芝的情感萌芽或许就是在世钧回翠芝家帮其拿鞋开始,叔惠与翠芝两人单独看电影,必少不了一番交流,后又发生了两人共同游玩的事情。叔惠本对翠芝无隔阂,翠芝对叔惠的幽默风趣又彼有好感。待叔惠回去后,翠芝写过几封信给叔惠,叔惠自然是明白的。他没有回过一封信,一是觉得自己配不上翠芝这样的富家女,二是连一点点希望也不愿给翠芝。叔惠是个聪明人,不愿将自己得不到的一面展现出来。后来翠芝与自己的表哥一鹏订婚,曼桢与叔惠受邀来南京玩,寺庙一游翠芝与叔惠相处甚久,待曼桢与叔惠回去上海后,翠芝立即反悔与一鹏的婚约。其中的隐情,可知一二。我始终认为翠芝是一个可敬可爱的女子,她是那样的真率,当自己所爱之人给她一点希望时她便有不顾一切的勇气,当发现所有的做法显得那么幼稚时,她又可以想明白,成长成熟。做了世钧的太太,她便承担了自己的责任,持家有道。十余年后叔惠外出游学归来,她却仍记得叔惠怕狗这回事,命令佣人将拘牵走,还亲自去买花、备食材。她没有忘记那份最初的美好,她只是站在现有的立场上去怀念。

让我觉得十分惋惜的还有豫瑾,他是如此痴情的人,当曼璐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去做交际花时,他选择理解,在乡下的一家医院里当上了院长,可谓事业有成。他找到了自己的爱人,有一个温馨的家,但他仍旧有着一丝旧情。在曼桢生活困窘时,他施于援手,当曼桢的孩子生病时他千里赴医,时时惦念。豫谨又是那么爱恨分明,听了曼桢的遭遇后,他回乡也只看过顾太太一次,那是他刚烈的性子阻止他去做违心的事。不幸的是,好人的结局却是如此令人心痛。透过此我们也可见日本侵华战争给当时中国人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

最后不想多提及的是曼璐,曼璐为了家庭去当交际花,后嫁鸿才受委屈,固然让人觉得可怜。但她为了挽留自己的丈夫竟想出两姐妹共侍一夫的方法,不仅仅没有挽救一个家庭也致了另外一个家庭。世钧与曼桢的爱情很大程度上毁于此,曼璐终最的结局也是不好。

可谓: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7

对爱的极度渴望会衍生出对爱的极端怀疑。范柳原和白流苏其实都是看透世事的人,即便是看透,但骨子里对爱又存有侥幸,希望对方对自己是真心的,所以两个人不停地试探,总也放不下内心的不安全感。而在倾城的时刻,在这种外在的"极不安全”的客观环境下,却产生了对爱从未有过的“极安全”感,因为在这样的时刻,他们才感到真正拥有了对方,而且这种拥有和任何的外在条件无关。

其实这两个人是“可怜”的,可怜两个同样渴望爱的人,却对对方的爱如此质疑。而且,这个极端的客观环境如果又恢复了正常,那种内心的不安全感会不会又卷土重来?那么,新的一轮拉锯战是不是又要上演?真的不可知。

所以,喜剧的结局未必是真的喜剧,悲剧的结尾也未必是真的悲剧。喜剧往往蕴含悲剧的因子,平凡平淡的生活下能否不摧毁内心的爱,能否能延续彼此的真情,还是一个新的值得思索的课题。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8

昨天,把书柜整理拉一下。当我看到〈〈倾城之恋〉〉这本书时,又再一次拿出来阅读一下。?

最初,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当时正流行张爱玲的小说,已达到人手一册的地步。我也是随潮流买拉一本。看过之后,深深的被她刻画人物内心世界的细腻文笔所震撼,也为她能把小市民的行为,心态,生动刻画,而钦佩。后来陆续地买拉很多她写的其它书。也看拉关于她为人的介绍,也大致对她有些认识。

她的作品与她一生的遭遇是分不开的,有当时时代背景,也有个人的原因。我不想过多评判什么。但也正因为这样,才会造就张爱铃,写出那些生动作品。

就象酒越陈越香,她的文章现在读来也另有一番体会。怪不得张爱玲的书迷年龄跨度之大,是别的作家望尘莫及的。

前不久,央视也放映拉这部同名电视剧,但,我觉得改动太多。反而,失去拉原来味道。要是张爱玲还在世,会不会气的哭一场呢。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9

伸出我的手,触碰她那侵骨苍凉,藏匿在一座城市倾覆之际所成全的红尘之爱中的《倾城之恋》。

——题记

热播的电视剧《倾城之恋》的惊鸿一瞥,让我有了重读原著的动力,张爱玲的文字适合反复读,细细品。曾经读过这本书,是在好几年前了,曾经从字里行间想象穿着旗袍的白流苏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子,可她的模样却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变换着,矛盾着,模糊着,没有清晰的轮廓,没有确定的模样。一座城由光鲜亮丽变成残堵断垣,一对人儿由你进我退变成了“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前者是因,后者是果……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是不是只有在那样的一种无奈的情况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有她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呢?这种相依相偎是不是又是真正的爱情呢?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两个人的交易。

旧社会暧昧的姻红的天空下,流苏是坚强的,在压抑,畸形扭曲的生活环境中,她选择出逃,与丈夫的离婚,她顶着众人的唾弃,承受着被亲人当作耻辱的典范,这是她的勇气。

可同时,在经济上,她依然是柔弱的女子。逃离的方式是再次寻找男人来作为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个时候,她想随便找个能依靠的肩膀,可以让自己有个归宿。所以,当范柳原出现的时候,她自己也不明白她对范的情感,究竟属于哪一种。她小心翼翼地和范周旋,她只是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答案。范柳原是看清了白流苏的,他看到她心底萌发的真情被现实的利益压抑着,压得白流苏喘不过气来。如他所说,婚姻只是个形式,他不会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结婚,他在等着白流苏放下一切功利心放松地爱上自己。

于是她妥协了,也必须妥协。现实与幻想间的矛盾,不得不让她学会算计,她那份简单,真挚的情感也无奈的徘徊在金钱,猜忌,疑虑,虚荣之上了。但这又怎能怪得了她,他跟他的目的还是经济上的安全。而柳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青年时期不愉快的回忆只是性格乖僻,无意于家庭,对于爱情,更是无法驾驭。或者也许,他曾把她当作那些之中的一个,新鲜过后,一拍两散,责任不需要,爱情也只是调和剂。流苏自然也明白,“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她知道柳原,也知道是这场城市的劫难才成全了他们。

也许,是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一个城市的倾覆,成全了他们的爱情。没错,战争是残缺的,但对于他们来说却是“圆满”。

之前的他们,没有承诺,只有敷衍。之后的他们,没有猜忌,只有爱恋。是的,一座城市的倾覆让彼此放下了金钱,猜忌,虚荣。战争让人变得真实,死亡下,时间稍纵即逝,唯有抓紧身旁气息尚存的他,才是那是应该做的。

枪林弹雨下,“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两人间的一丝温情,这一刻情感的交织,是永恒的,如果这叫做爱情,那就是吧。那一瞬间,洗尽铅华,洗尽躁动。“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若是以这样的代价成全一段恋情,代价未免太高了。如果他们的爱情是精雕细琢的“翡翠宝塔”,那么又有几座这样的宝塔呢?!如果没有这场战争呢?他们依旧会带着种种目的继续敷衍,或者干脆就懒的敷衍?!看似圆满的结局,其实更显苍凉……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0

那些女子穿起华美的袍子,站在旧时光的影子里轻轻地画起一道浓眉。绿色和红色交错的灯光,暗暗地洒落,幻美的生活之后,人去楼空。——题记

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

她喜欢写那些旧上海的故事。红男绿女,他们以为生活会变得很好,于是做着凄苦的事情。慢慢的`,时间只是成为了一种虚幻,女人开始习惯把眉毛浓黑,涂上朱红的唇膏,深色的胭脂,以为那样,就可以把眼泪掩藏。

读张爱玲的小说,就像在听一个很近很灵动的故事,她自己是说,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她总是喜欢在作品里提到胡琴,只是某个也许只出场一次的人物,在某个角落嘶哑嘶哑地拉着它,在某个需要他的时候。就像故事的调子,没有什么起伏,却是两个相爱的人慢慢地靠近或者慢慢地疏远,回到人本身的寂寞,然后又回到模式化的生活中。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1

上海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个小时,然而白公馆里说:我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流苏在这样的老钟下,本也是安安静静过活的,可惜只过也过不去,于是只好倾城

我说,我向来景仰写字的女子,因为只有女子,才知道怎样写女子。或许雪芹是个例外,或者还有别的,但我依旧执拗地习惯从女人的文字中,去寻找属于女人的灵魂,才气,智慧,善良,包容,炫耀,做作只有女人才懂女人矫情矜持的小伎俩,或是若即若离的小把戏,或是仅仅是满足一下虚荣欲望的小动作。男人说一句话做一件事,果决到不过是眨眼间,女人心里已弯弯绕绕了不止九曲十环

流苏与范柳原的拉锯战,赢得是流苏,赢得很险。 如果不是那一次适时的轰炸,失之毫厘,谬的也就没有了边。流苏心思细密,就算扔在大清后宫里,也是个配的上戏的角色,可惜偏偏遇上一个耐得下性子,陪她玩心理战的人。也是幸运,如果没有这个有意思的对手,流苏这辈子,恐怕也就遇不上什么有意思的事了。一辈子受点小气,安心被老钟敲打着,做她的碧玉去了。但恐怕她出场跳舞那一刻起,她是明白了,就连碧玉也没得做,又何妨放手一博呢。不成功,便成仁,女人的赌注,无关家国,都下在感情上了。

何况,女人的胜,即使胜了,也没有那么光明英武,胜便胜了,不必声张。日子长了,柳原也难免觉得捡了个便宜,当时是非,也便不那么重要,俏皮话自是要放到外面说,家里有个不惹人厌的贤妻,也宜墙角也宜盆,未必不是快意。

所以,爱玲写出的胜利,细嚼嚼,发现原来有苦涩的滋味。之前不信如她这样高傲,感情看的这样透彻的人会因为胡兰成而低到尘埃里去,现在信了薇龙在对乔琪乔说:我跟她们不是一样的吗的时候,脸上是没有表情的。

哀莫大于心死。

就算是错觉,抓住那么一点点的希望,又何必求全责备?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2

昨天,把书柜整理拉一下。当我看到〈〈倾城之恋〉〉这本书时,又再一次拿出来阅读一下。?

最初,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当时正流行张爱玲的小说,已达到人手一册的地步。我也是随潮流买拉一本。看过之后,深深的被她刻画人物内心世界的细腻文笔所震撼,也为她能把小市民的行为,心态,生动刻画,而钦佩。后来陆续地买拉很多她写的其它书。也看拉关于她为人的介绍,也大致对她有些认识。

她的作品与她一生的遭遇是分不开的,有当时时代背景,也有个人的'原因。我不想过多评判什么。但也正因为这样,才会造就张爱铃,写出那些生动作品。

就象酒越陈越香,她的文章现在读来也另有一番体会。怪不得张爱玲的书迷年龄跨度之大,是别的作家望尘莫及的。

前不久,央视也放映拉这部同名电视剧,但,我觉得改动太多。反而,失去拉原来味道。要是张爱玲还在世,会不会气的哭一场呢。

《倾城之恋》读后感 篇13

我们在过程中的时候全心体验过程,以最终结果为目的,那大概是古典爱情和现代爱情的圆融结合。

精神爱恋,注重的是结果;现实爱恋,偏重的是过程。

如果现代爱情是感情快餐,吃完就走,这样的感情是不负责任的。虽然人生是个试错排错的过程,但是一旦认定了一种关系,就拥有这个关系带来的愉悦。生活不仅是由正面组成,认识它的反面是应该的。

2.感情与现实

不难发现,在范柳原在三次打电话给流苏后,流苏已经爱上了范柳原。流苏也知道范柳原的爱是精神爱恋,需要的是肯定的是范柳原是一个有承担的人。(似乎范柳原有风流史)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一些手段递进的。比如说话技巧,心理琢磨。感情是否需要这些额外的因素来组建?虽然我认为不需要,并且觉得这是虚华。而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手段成了必须品。

最后,他们认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在战火之后。他们在战火之后把对方看做是唯一。我很疑惑,如果没有战火的发生,那么这段感情是否有变淡的可能性。如果变淡的,他们的轨迹就发会有很大的不同。

用事情来证明一段感情,是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么?流苏是的——我这么认为。要知道一个人的有没有肩负,是否一定需要一些手段,或者说一些事情?也许在我的意识里,太多童话或者片面。我认为最直白的沟通,是最好的方法。

感情,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感情的存在不需要证明,因为感情不是一门充满理性的学科。

3感受

我读完了《倾城之恋》。“传奇里的爱情大抵如此”是否总结了整文?人们之间的感情加入了非常多的其它成分,最终也不过回归到最简单的感情。

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倾国倾城的情况,感情依然存在。

还是那句话:绚丽归于平淡。

最新灯光读后感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最新灯光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灯光读后感 篇1

教室里的老师窗内的灯光总是在读书的时候显得格外柔和温馨,仿佛在诉说着知识的光芒。每当我坐在教室里,抬头望向老师的窗内,那温暖的光线总是让我感到一种安心和安静。它不像外面的阳光那样刺眼耀眼,而是恰到好处地把光线洒在书桌上,为我的学习提供了一道道光亮。

老师窗内的灯光仿佛是知识的化身,每当我困惑不解时,总会抬头看看那道光线,仿佛在告诉我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努力探索知识的奥秘。它让我感到在这个温馨的环境里,每一次的学习都是那样的珍贵,每一次的收获都是那样的满足。

在老师窗内的灯光下,我们一起探讨问题,共同解决难题,相互启迪,相互鼓励。它不仅照亮了黑暗中的思维,也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它让我们在这个学习的旅途中不再感到孤单,不再感到迷茫,而是坚定地走在前进的道路上,寻找知识的宝藏。

老师窗内的灯光还让我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它让我意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努力,我们才能够获得更多的知识,实现自己的梦想。它让我明白,知识是我们今后的财富,是我们成功的基石,是我们前行的动力。

在老师窗内的灯光下,我渐渐感到了学习的乐趣。每当我坐在那里,看着书本,聆听老师的讲解,我感到一种愉悦和满足,仿佛在探索一个充满奇妙的世界。我开始享受学习的过程,享受每一次的成长和进步,享受知识带给我的快乐。

老师窗内的灯光也让我明白了,学习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勇敢面对,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因为,知识之光永远在那里,为我们指引前行的道路。

我要感谢老师窗内的灯光,感谢它为我带来的启发和鼓励。它让我明白了学习的真谛,让我感受到知识的力量,让我对未来充满信心。我愿意在它的照耀下,不断前行,不断进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奋勇前行,实现自己的梦想!

灯光读后感 篇2

大半个学期过去了,在书本上,我们已经学会了不少发人深省的课文。我觉得《灯光》这篇课文是最令人感动的,虽然它是一篇略读课文,但是却让我感触很大,让我想到了许多。

电灯是和平年代生活中的普通物品,然而,在战争年代,它却是美好生活的象征。本文是一件关于“灯光”的往事的回忆。在解放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就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火柴微弱的亮光看一副孩子在电灯下读书的插图,陷入无限憧憬。战争打响之后,后续部队与突击连失去了联系,郝副营长点燃那本书,用火光照亮了后续部队前进的道路。战斗胜利了,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年轻的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孩子们能在明亮的灯光下学习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个故事可歌可泣,这种精神永垂不朽。

可是,现在的孩子知道吗?别的人我不知道,就拿我们班的来说。每天回去,我都能看到部分男同学在追逐打闹,女同学在聊天,等到要交作业的时候,就问人借来抄。上课也要说话,老师说就顶嘴。明明已经学过这篇课文了,为什么就不能认真学习呢?我们如此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学习,一定要牢记过去,用拳拳爱国之心,告慰为今天的幸福生活付出宝贵生命的革命先辈们。

今非昔比,中国如今已没有那么多人是能为革命作出牺牲的了。所以,我们应该努力认真地学习,将来做一个爱国的人,为祖国作出牺牲。像郝副营长那样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幸福的生活。

灯光读后感 篇3

合上书,我的眼泪禁不住从眼睛里掉了下来。赫副营长为了孩子们的光明未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视死如归、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的高尚啊!虽然副营长去世了,但他的精神永远在我们心中!

在那些苦难的日子里,中华民族有多少志存高远的人,有多少革命先辈,为了伟大的革命事业,不屈不挠,愿意为正义牺牲生命,死不瞑目,仿佛要回家一样!他们用自己的鲜血点燃了中国革命事业,赢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把中国人民从深重的苦难中解救出来。是他们,用生命照亮了中国前进的路!

是他们,为我们开创和平繁荣的新中国!

同学们,生活在今天这样一个幸福的年代里,我们要时刻谨记:革命先辈用生命和热血点亮了祖国前进的灯塔,我们要继承先烈的遗志,好好学习,为祖国的繁荣和发展添砖加瓦,为祖国光辉的未来增添光彩!

华灯之初,我们在学习中并没有想到那些受人尊敬的英雄。是他们的牺牲给我们带来了今天的幸福。在这篇课文里,在战争快要打响时,郝副营长还在憧憬为来孩子们用上电灯的情况。但是,他自己却没有来得及看见电灯就牺牲了。

想郝副营长这样的革命英雄还有很多:邱少云、黄继光、江姐、许云峰、华子良,他们用牺牲换取了我们现在的幸福。邱少云在执行任务时被敌人洒下的燃烧液体灼伤。但是,他对革命事业的成功仍然没有动。

千万盏灯,凝聚着革命前辈们的心血。然而,有些人并不在乎这个。他们在阳光下不努力学习,整天无所事事。他们不珍惜祖先带给我们的一切。

同学们,我们现在必须珍惜一切,所以我们现在就开始努力学习吧。

我们看书、学习和工作大都离不开灯光,提到灯光,我不犹得想起了大作家王愿坚写的一篇课文-----《灯光》。

这篇课文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主要讲述八路军进攻的故事,使八路军找到了突破口。为了让未来的孩子在电灯下读书,他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篇文章有两个地方,让我深受感动。

我读到这里很感动。郝营长死了,但他的牺牲是为了孩子们,让他们用电灯,在电灯下学习,所以他的牺牲是光荣和伟大的。他在牺牲前想的还是孩子,关心的还是他人,这种高尚的精神深深的将我折服。

同时,我感到很惭愧,一时说不出话来。郝副营长牲前没见过电灯。有点遗憾。

如果没有郝副营长这样成千上万的英雄,我们今天的生活会不会如此美好?我想是不能的。郝副营长坚持祝福,我不禁问自己:

我坚持了吗?我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爱上了绘画,让妈妈报名上美术课,但我刚学了一年多,不想再学了。为什么呢?

因为我厌烦了描笔、勾边等等各种复杂的画技,所以仅仅学了一点东西就不想学了。看到文中郝副营长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去奋斗 、去拼搏,我不禁十分羞愧。

啊,郝副营长,你是勇气和坚定的化身。我由衷地敬佩你。你将永远是我认真的学习!

灯光读后感 篇4

灯光读后感(一)

今天上午,我们学习了《灯光》这篇含蓄深刻的文章。课后,我感慨至深!

本文讲述了一个革命战士的故事。作者由天安门的千万盏灯回想起了一段往事:突击连的郝副营长憧憬着未来的孩子们在电灯下学习,而他自己却没来得及看一下电灯,就为了后代的幸福生活,将自己年仅22岁的生命献了出去。

现在,我们抬起头就可以看见的电灯,看似普通,可在郝副营长的那个年代,可是见也没有见过的一件东西啊!可见电灯在当时的可贵!试想,如果没有郝副营长这样为我们的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战士,我们头上的这道亮光会不会是我们从未见过的?

我们现在过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会不会在一瞬间烟消云散呢?我们会不会像电视中的阿富汗的孩子一样,生活在战争年代,生不如死!会不会向非洲的人那样在艰苦的环境下生活?

到底会不会?答案一定是会!所以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我们必须珍惜每一刻,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忍受为我们的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战士。

但有些人不努力学习,整天无所事事;他们在明亮的光线下不努力学习,而是玩乐,不注意学习。他们不觉的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似乎就是这样。他们这样做怎能对得起革命战士呢?

总之,学了这篇文章,我感慨很深!我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辛福生活啊!

灯光读后感(二)

今天我在老师的指导下读了《灯光》这篇课文,郝副营长的那种精神使我非常感动。

这篇课文以灯光为线索,通过郝副营长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的,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烈士的高度赞扬和纪念。当我读到听说一按电钮,那玩意儿就亮了很亮很亮他又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又望了一眼图画,深情的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

他把头靠在胸墙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完全沉浸在对未来的憧憬中。当时,我觉得郝副营长决心让孩子们在强光下学习,甚至不惜牺牲自己。这也让我明白,我们之所以能在这样明亮的灯光下学习,是因为革命烈士们拼命战斗,用生命换取了他们的归来。因此,我们应该珍惜他们用生命换取的幸福。

又当我读到后来才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是郝副营长划着了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举地高高的,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的时候,郝副营长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更加使我感到我们的幸福是多么来之不易的。郝副营长甚至牺牲了自己,赢得了战斗的胜利,获得了人民的幸福。

读了这篇文章,我收获了很多,也让我了解了革命者的精神。没有他们,中国就没有今天,所以我应该尊重他们。

灯光读后感(三)

我们生活都离不开灯,提到灯,我不由得想起了大作家王愿坚写的一篇课文-----《灯光》。

本文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在全国解放前夕,郝副营长率领突击队向敌人发起了总攻。他献出宝贵的生命让孩子们在光明中学习。

电灯,这个词对于见过太多新奇玩意儿的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是多么平凡,甚至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但在当时那个战乱纷飞的年代,能看上一眼电灯都成了郝副营长,哦,不,应该是千千万万的平民百姓心中最大的愿望。

郝副营长为了能使千千万万的人使用上电灯,自己却牺牲了。他是多么渴望看电灯一眼啊!但为了革命的胜利和人民的美好生活,他不顾自己的安危,用生命照亮了革命道路。

他是多么的伟大啊!

郝营长为了让孩子在灯下幸福的学习,他用生命之光换来了胜利之光。我要学***了后代的幸福而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郝营长死了,但他的牺牲是为了孩子们,让他们用电灯,在电灯下学习,所以他的牺牲是光荣和伟大的。

他在牺牲前想的还是孩子,关心的还是他人,这种高尚的精神深深的将我折服。

其实,不光郝副营长具有舍己为人的精神,狼牙山五壮士也是这样。他们为了让敌军不发现主力部队,英勇的阻击敌人,在子弹打光后,英勇的跳下悬崖。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呀!我们现在的甜蜜生活,是当年革命英雄用鲜血换来的。因此,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文化知识,将来长大后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灯光读后感 篇5

小巧玲珑的灯光能发出柔和的光线,我在灯下一遍又一遍读着《灯光》这篇课文。

《灯光》里写的是一位著名的战斗英雄,虽然只有22岁,却已经打过不少仗了。为了让祖国的下一代能在灯光学习,那次战斗中,他划着了火柴,点燃了书。燃着的书本发出微弱的光,为黑暗中的后续部队找到了突破口。敌人被消灭了,而郝副营长却因火光暴露了自己,英勇牺牲了。

读着读着,我被郝副营长的英勇事迹所感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今天我们在在明亮的灯光下学习,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是千千万万个像郝副营长一样的革命先烈,用年轻的生命换来的,然而有时候,我们却没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有的人做事半途而废,有的人现在开始不上学,不读书。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这甜如蜜的幸福生活是当年的革命志士用鲜血换去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让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看着桌子上小巧玲珑的灯,我又想起了郝副营长,又想起了那微弱的灯光……

《乌合之众》的最新读后感范本 【分享】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阅读《乌合之众》后,我被古斯塔夫·勒庞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乌合之众》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乌合之众》的最新读后感范本”,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乌合之众》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一)

作者认为,群体不关心事实,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群体没有理性,但想象力会变得特别敏感而强大。任何一个小小的刺激,在群体中都能激发无穷无尽的联想。在这种情况下,群体看不清事实,只能看见幻想。群体不在乎真相,只在乎表象。当今社会中很多媒体没有了解清楚真实的事实而断章取义,在没有证据显示猫狗等宠物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之前对信息添油加醋。人言可畏,宠物们被主人随意抛弃,而那些主人们活在自己的想象世界里。在他们被媒体迷惑没有辨别是非能力情况下,只言片语之间决定了宠物的命运。因此在真实世界中,许多传言根本不是事实。而是丰富的想象力脑补出来的谣言。

即使经过微不足道的小事,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放大和想象后,就会变成一场巨大的阴谋。因此对于群体来说,重要的不是事实,而是群体想象的事实。

《乌合之众》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二)

终于花了2周的时间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看完了,这本书是以我认为相当缓慢的速度看完的,看完之后居然是一头雾水,无奈又拾起再看了一遍,心境不同,收获不同。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本书中偏见很多,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他指出这本书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从他们成为群体一员之日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

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因此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群体具有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评精神、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书中列举了1792年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万市民几天之内虐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极刑现场,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这个“共和国的敌人”。因此,“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同样,这也可以解释xx的疯狂行径,他们失去作为个体时的理智,只知道和接受极端的感情和观念,还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惟命是从,一经煽动鼓舞,便形成了一股极为疯狂可怕的力量,这时理性完全被压倒。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但我觉得这点又不知如何解释毛主席的身份地位以及他思想的适用性)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乌合之众》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三)

前段时间,我读了由冯克利先生翻译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说实话,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确实有点伤脑细胞,因为作者的有些言论我并无法完全理解。但尽管如此,通过阅读此书,我还是颇有收获的,最起码我对“群体”这一概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本研究群体心理的名著是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作者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表达了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该书篇幅不算很长,却字字珠玑,有着作者对群体的深刻认识和见解。美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泰斗奥尔波特曾经说:“在社会心理学这个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当中,最有影响者,也许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地被勒庞犀利的言辞所震撼。他无所畏惧,毫不留情地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陋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去审视。书中无不表达着反集体主义的倾向,而这对于今天时刻强调集体主义重要性的我们来说,无疑会是一次思想上的强烈冲击。但仔细想想,从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来看,勒庞在书中提出的种种言论也就不难理解了。译者冯克利也说:“对于20世纪出现的许多成功或失败的群众运动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灾难,我们如想对其寻求一点心理学上的理解,从勒庞那里是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

接下来,我打算谈一下自己在阅读此书时印象比较深刻的几点内容。首先是,作者在书中提到“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了一个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的感情、思想和行为颇为不同”。对于作者的这个观点,我们并不难理解。比如,在人们可以在宗教狂热情感的驱动下“慷慨赴死”,但一旦脱离宗教,作为个体的人们很大程度上就会失去这种勇气。又如,一个非法传销团伙聚集在一起就会表现出上述的种种特征,他们不管学历、经历、出身如何,感情和思想都转移到了一种心理,相信非法传销组织鼓吹的种种神话,不再有个体之分。其实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它们都体现了群体有着个体不具备的优势。而就像勒庞所说的“群体的领袖的往往采用断言、重复和传染的手段动员群体”,从而使群体对他们深信不疑。

然后,作者还说到“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这就像我们时常说的“性格决定命运”。在中国近代,辛亥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就是资产阶级本身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事实证明,资产阶级始终无法领导中国革命彻底胜利,而只有后来的无产阶级才能挽救中国。由此看来,勒庞的这个观点确实挺有道理。当然,不排除会有个别案例与之不符,但就大多数事实来说,勒庞的说法是不容置疑的。

此外,我觉得作者对教育的看法的很切合当下中国教育的实际,对我们有特别警示作用。勒庞说到:“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时至今日,这种现象在我们周围还是随处可见。从每年的大批毕业生中,我们就能看到很多大学生虽然在学校中成绩名列前茅,但是他们空有一腔理论,却丝毫不懂得联系实际。有人称他们为“学习机器”,只懂得“输入”,而不会“输出”。这些都表明了应试教育的弊端。而只有将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高效结合,才能改变学生“死读书,读死书”的现状。“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因此要让学生亲身体验各种实践活动,而不只是为了考试,为了某种学历、证书或一纸文凭而学习。

最后,我想说,勒庞的话语虽然有点偏激,但是他的很多观点还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对于任何的人或事,我们都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去看待,而不能以偏概全。

《乌合之众》的最新读后感范本(篇四)

在我们的话语结构中,“群众”、“集体”之类的词一般都有着崇高的意义,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团结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力量、脱离群众就等于是走上末路……然而,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吗?

法国的社会学家勒庞的答案截然不同,他的意思是:群众的眼睛不仅不是雪亮的,恰恰相反,群众的眼睛基本上是瞎的。听起来像骂人,并且是饱含着精英主义式的刻薄与偏见,对人民大众的辱骂。但实际上,勒庞所谓的群众泛指一切“个人的个性消失,感情与思想专注于同一件事,人的自我意识被无意识群体所取代”的“群体”,它不等于群体中个人的总和,更不等于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体。勒庞认为,哪怕是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知识分子,若是组成一个群体,整个群体作为个体来说,也注定是原始、野蛮、智力低下的,或者用这本书中译本的说法,也就是——“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是一本对研究群体心理的书,集中批评的对象是广义上的“群体”,而非一般所指的大众,读者很容易对号入座,认为对“群体”的批评即是对“大众”的批评,但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在具体事件和具体情景中,人民大众常常是最具代表性的群体,它几乎包括了一切群体具有的特性。

那么,群体具有那些特性呢?首先,群体冲动、易变、急躁,他们表现极端,并且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转变为另一个极端,他们没有长远的计划,只看到眼前,无视任何障碍。群体的另一特性,是易受暗示与轻信。群体的思维是形象思维,他们对逻辑、说理和论证无动于衷,群体无意识的支配决定了他们只接受暗示。

当个人融入群体以后,人的自我意识会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意识的人格。人的情感和思想都会发生彻底的变化,并且在传染和暗示下,有着即刻转变为行动的冲动:守财奴会变得挥霍无度、怀疑论者会变得无比虔诚、老实人会变得猖狂、胆小者会变得肆无忌惮……能体现群体疯狂的例子实在太多了,使得你不得不信服勒庞接下来的观点:群体中智力已泯灭,群体缺乏基本的观察、推理能力。

《乌合之众》的内容分三个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重点的第一卷,就是上面总结的一些群体心理,大多观点都比较直接,并没有严密的推理和综合的论述。阅读起来很流畅,不会感到冗长繁琐。第三卷内容比较无聊,可以说是群体心理的个案分析,论及的有犯罪群体、陪审团、议会、选民等等,但基本上是在重复第一卷的内容。第二卷的内容上像是成功学,思想上又像权力意志,主要讲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因素、间接因素以及群体领袖的说服方法等等,诸如群体拒绝理性,所以领袖绝对不能是个说理的人;群体接受暗示,所以领袖意见必须被多次重复和传染;群体渴望强权,所以领袖做出的必须是断言,而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就好像你正要面对的问题是:选择领导还是选择被奴役?选择冷酷还是选择愚蠢?选择欺骗还是选择受骗?真是有些细思极恐。尽管像权力意志,但却没有尼采那样强有力的文风,尽管像成功学,读的时候却没变得积极乐观。

总体而言,《乌合之众》算不上严谨的学术论著,内容也多有偏颇,但作者思想还是很犀利的,敢想敢写,比起冷冰冰的学术,我更喜欢这样有瑕疵的、坦诚直接的书。书里几个论题都很有意义,也很有普遍性,乃至每个时代都有能带入的事件,每个人的都经历过能类似的生活场景。不过,相较于没讲到的方面,书里讲到的内容实在太不够了。当有一天群体与个体的矛盾真的成为切身之痛时,这个问题还得靠你自己解答。

最新《围城》读后感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围城》读后感”,仅供参考阅读的文章内容。常言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了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某些情节产生疑惑。 写作是灯塔,可以指引我们在迷雾中找寻出口。

《围城》读后感【篇1】

《围城》出版以来,很多人对方洪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报道称,方洪建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人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毫无疑问,方洪建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正是因为他是知识分子,是那种玩世不恭、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围城”圈子。方鸿渐有些虚荣和愤世嫉俗,但他的天赋不如辛美,也没有韩雪雨等人完全不懂良心。他希望成为一个大人物,而这种性格似乎决定了他的人生。

方鸿渐的第二次“围攻”,是一个假学位,给他带来了许多灾难。方洪建毕竟是个知识分子。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了自己的良心,给自己找了个最好的借口:“我爸是科举人,我要看‘报纸’,我老公是商人。看看契约。”如果方鸿渐的冷嘲热讽能够彻底,那倒也无妨,但他并没有像韩雪玉那样发扬自己的假文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如果你说谎,你也需要说出你的良心。”如果你撒谎,你就撒谎,如果你撒谎,它就会变得不伦不类。既然你有良心,就根本不要买学位。既然你不关心你的良心,为什么不把你的学位发扬光大?这让他以副教授的身份咽了口唾沫,触不到岸边。

方鸿渐人生第三次“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处理感情问题时玩世不恭的态度。苏文晚在回国的船上,对对方表示钦佩。但方子什么也没说。后来,当洪建博士被笑话的时候,本来就是外行看热闹,高手看路。苏雯绾片刻就要崩溃。苏医生不指出,很清楚,是因为爱。然而,方鸿渐还是一头栽倒,扮演了仰慕苏小姐的角色,和赵新美争吵吃醋,甚至在月下“以吻定国”,这都是他自己的失误。他以为玩世不恭无所谓,却不知道自己毁了自己和唐小姐本来应该很好的关系,去了三鹿大学。嫁给孙小姐后,一起在上海打工,生活逼迫他放弃玩世不恭的态度,如他所说:

说谎往往是一种兴奋和幸福的表现,也算是一种创造就像在孩子的游戏中欺骗自己。一个人身心愉悦,精力充沛,不会把固执的事实考虑在内,觉得自己有能力拿现状开玩笑。在危难和贫困的时候,人们贫穷而目光短浅,不善于说谎。

这不悲哀吗?

《围城》读后感【篇2】

《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由著名**家---钱钟书所著作的一部长篇**。这本书花了两年多时间才完成。不难看出。这本书的深度是所谓的非凡。

本书的主人公叫做方鸿渐,他的身份,用现在的话语,通俗而言就是一个“富二代”。

在旧中国的时期,方鸿渐沾了他逝世未婚妻的光,得到“挂名”老丈人的欣赏,于是老丈人和他的父亲送他出洋“深造”,希望孩子学有所成。但大多数富家子弟都有这样的毛病:生性好玩,方鸿渐也正是这样的人。

到了国外,没人约束,拿着家里和老丈人给的钱,他在自己的“花花世界”里面酣歌醉舞,活得倒是逍遥自在,但学得却是滥竽充数。四年时间过去了,方鸿渐不得不离开他的“温柔乡”,回到那离别多年的祖国。

大家本以为他“海归”回来,肯定是学有所成,有一身本事。但却在众人的拜访和邀请下,他那鸡毛蒜皮的“本事”,闹出笑话百出的局面,被人贻笑大方。虽然众人看穿他的“海归”只有表皮却没有深度,但命运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曾同船归来并且学有所成,可真的称得上“海归学子”的苏文纨小姐看上了这位虚有其表的年轻人。

方鸿渐打算和苏小姐交往的时候,这时出现了视他为情敌的赵辛楣和那可爱活泼的苏小姐表妹---唐晓芙,方鸿渐对于唐小姐是一见钟情,但又同时和苏小姐保持着说不清的暧味关系。

命运喜欢开玩笑,因此也喜欢捉弄人,正当他本以为自己能脚踏两条船的时候,苏小姐却和另一个人定下了婚约,唐小姐随着苏小姐离开了,方鸿渐的结果,不难想象到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呀。不幸中的大幸,本视方鸿渐为情敌的赵辛楣,在这样事情的发生下,他俩同病相怜,成了日后的好友。应赵辛楣邀请,他们到三鹿大学任教。方鸿渐认识了他的第二任妻子孙茹佳。

就像方鸿渐认为自己的生活又在改变

于平淡的时候,此时的校园内,教师之间的勾心斗角,明争暗斗,又再次让他栽倒了,便草草地和孙柔嘉结了婚。结婚后,方鸿渐本以为孙柔嘉是个小鸟依人,不懂心机的“乖乖女”,但却万万没想到,孙柔嘉隐藏的劣性慢慢体现出来。曾今是“花花世界”中逍遥自在的方鸿渐,此时的他,却沦落为只是一个“妻管严”的小市民罢了。

有人曾说过:“一部作品所蕴含的意义都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艺术是取决于生活。”《围城》何尝又不是呢?

单就方鸿渐的作用而言,它知识代表当时从海外归国的热血青年,以及国内知识分子。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往往白白地活着。面对残酷的社会,谈豪言壮语,心里却脆弱而不确定。

其结果也差不多和方鸿渐相似,本以为自己能掌控全局,但却不知道自己只是别人手中一颗棋子罢了,依旧生活在自己的“围城”之中,说得好听,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而已。

想想我们今天的社会,像方鸿渐这样的人,我想,有很多很多。因为大多数人都想成为某件事的主人,所以他们互相利用的情况并不少见。

我们往往都希望成为赢家,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此,赢家并不是靠白日梦而达成的,更多的是在这个如同大染缸中的社会,我们始终要保持着心中那份原有的“色彩”,那么这才是成为一个赢家的真正本事。

在这个繁华的世界中,即便成为了赢家,也总会有失败的一天,也许在那一天,我们都不得不去碰自己心中的“禁区”,又再次掉进自己的“围城”之中,但希望的是,自己应该永远都要持有自己成为赢家的那份“本心”,这才不会在人生的末路上感慨到“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围城》读后感【篇3】

《围城》是一本值得认真阅读和思考的书。进入大学后,每个大学生都会对自己有更多的要求,为自己制定计划,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或者在大学里学习专业知识,或者在大学里拿到一些证书,或者在大学里锻炼自己的能力,或者在大学里收获一份爱情。各种事情,找自己的理由来丰富大学生活。我也是一个刚从高考过来的懵懂的大学新手。困惑、忙碌和压力仍然会一直笼罩着我。在这让我有些慌乱的大学生活中,偶然看到了《围城》这本书。它给了我忙碌的生活中的空闲时间,帮助我缓解疲劳,解放我的思想。也让我在人生的这个岔路口停了一会儿,想了一会儿。

小说主人公方建红的婚姻,犹如一座围城。结婚前,他还在围城外望着,要么是羡慕,要么是冲动。想着要冲进去,那里似乎有我的灵魂殿堂。可当他踏入婚姻的围城,他才发现,似乎一切都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试图再次弄清楚。这是对人类无知的讽刺。作者通过写回国、谈恋爱、找工作的一系列事件,将一个人物的性格和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方建红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玩世不恭,有点良心。但性格决定命运。他想做一个“大人物”,自己也让自己进入了这个虚荣的“围城”。在处理爱情和婚姻上,他也是愤世嫉俗,这决定了他终生婚姻的失败。

《围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美好的爱情蓝图。追逐爱情之后,他们希望为爱情找到一个温暖稳定的家——婚姻。 ,但往往从前的海誓山盟会成为笑话,无论是真是假,连争辩的实力到最后都不愿放弃。生活告诉我们:婚姻就像围城,有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此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其中多了一份责任。

虽然婚姻离我们还很遥远,但对于一些大学生来说,爱情似乎就在眼前。然而,校园里的爱情毕竟更像是象牙塔里的童话。无论公主和王子如何坚信“他们最终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都是一种经不起时间和现实考验的幻想。也许很快就会发现,爱情会成为两个人的枷锁,只有结束了,才能打开,更好地继续下去。这时,那些曾经的誓言将在现实面前低头,一切都脆弱不堪!

可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这个爱的“围城”外面停留了很久或者希望自己也能冲进去,那是因为有些东西看起来很美很诱人。人们。所以在围城之外,即使人头攒动,也不会犹豫。但如果有爱情,面对毕业找工作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爱情变成了责任,就会让人觉得失去了原本美好的感觉。很多人对此感到不耐烦,想摆脱它,摆脱它。另一方面,爱情也可以成为友情的桎梏。我记得曾经有一个朋友跟我说,她会和一个异性好友畅所欲言,可以说遍天下。但当男孩后来向她表白时,两人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谈心过。最终,她放弃了那份爱,结下了永恒的友谊。这种情况绝非特例。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必要使用非常具体的关系来相互约束。只要志同道合的朋友是人生的大事,友情就是最宝贵的财富。所以,我的朋友明智地选择了,她勇敢地逃离了那个“围城”,这样她就可以快乐并获得友谊。

《围城》读后感【篇4】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下午的阳光格外和暖,繁华的上海也安静了许多,不再喧嚣、沸腾。

药香微微,炉火上氤氲着朦胧的白雾。那老人午寐未醒,一只小狗偎在白发妇人的脚边打盹。

白发妇人望着榻上的老人,他的手脚细瘦,肤色暗败。老妇人的记性有些差了,一时想不起老人是谁。其实她连自己的名字都有些记不清了,她自己又是谁呢?老妇人支颐自问,她想了许久,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她是苏文纨,总感觉已经很多年没人叫过这个名字了,又或者是她忘了,老来多健忘。

街上有一对青年男女打闹,苏文纨望着他们,影影绰绰记起了一个人。她原来还能记得那个人的名字啊!方泓渐,她曾经的求而不得,他们也许久没见了,应该有半生那么久。

苏文纨回想那个男子的样子,模糊不清。她对方鸿渐,因为是初恋又求而不得,所以感到遗憾,才会记得这么久吧。方鸿渐真的很普通,若不是她苏文纨快三十岁了,她自命是看不上他的。

她一向孤傲又清高。她在遇见方鸿渐之前也没谈过恋爱,遇见了之后,她觉得她自有方法追求到他。可惜了,她手段用尽,方鸿渐却心有他属了。想来她也是苦的,她自问是个大家闺秀,相貌不差,又是留洋博士。可她和方鸿渐也就只有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终不成眷属。

苏文纨想,她应该是恨着方鸿渐的吧。她后来仓促之下和曹元朗结婚,依旧与赵辛楣交好,只是后来也不曾有过方鸿渐的消息了。

那一天,她穿着华丽,再次见到方鸿渐,她高傲地没有理睬她。但仍然握住了孙柔嘉的手,挖苦了孙几句,她不服气是真的。她竟被这样的女人打败,也是可笑。

现在她身边的人是曹元朗,他们之间没什么感情,或者是她对曹元朗没什么感情。几十年了,这一路也跌跌撞撞走过来了。

街边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然后“扑棱棱”地飞走了。

她想着,回忆也该结束了。

药好了,药凉了,药可以喝了。

苏文纨将回忆收回,什么也不再想了。

下午的日光翳翳然,苏文纨整发敛容,轻声唤道:“元朗,起来,药煎好了。”

《围城》读后感【篇5】

方鸿渐的心像一堵墙。站在墙外的是苏文纨。她很佩服方鸿渐,但大门没有为她打开。以至于后来,苏文纨嫁作他人妇,再次碰到方鸿渐孙柔嘉夫妻,仍然耿耿于怀。身为大家闺秀,留洋博士的苏文纨,得不到自己所爱之人的青睐,无疑是最可怜的。

而天真烂漫的唐晓芙却轻而易举的捕获了方鸿渐的心,可是她在方鸿渐的城里停驻不久,也就离开了。城里的人来来往往,进城的人来来往往。生活就是这样来来往往的。而最后为你留守在这座城里的,不是曾经你深深迷恋的爱过的人,也不是过去苦苦依恋纠缠于你的人,有可能就是萍水相识,他乡之客,而又机遇凑巧,同时天涯沦落人,一拍即合,而孙柔嘉对于方鸿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方鸿渐对于他生命的中的这四个女子的爱情故事,分别是与鲍小姐的世俗爱情,与苏文纨的虚假爱情,与唐晓芙的理想爱情,与孙柔嘉现实爱情转化为世俗婚姻的过程,四个女人一步一步的影响着他的思想行为,渐渐决定了他的一生。鲍小姐是个轻佻妩媚的女人,她的引诱立马把方鸿渐对于情爱的欲望暴露出来,就算是留洋回来的学生也经不住世俗的**。而另一个温婉贤淑,落落大方,清高自傲,但恰恰是太高高在上,太过完美,让他觉得太过缥缈而可遇不可求。

而苏文纨对他半推半就,明里暗里的追求,让方鸿渐甚为苦恼。拒人千里之外的方鸿渐意外结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一个和苏小姐不同性格的年轻女子,活泼开朗,天真烂漫,有活力有个性,青春可爱全在她身上诠释的淋漓尽致。唐晓芙就是方鸿渐的初恋,但尽管两情相悦,后来也没能一起到老,她就这样慢慢的淡出方鸿渐的生命,走出他的世界。

对于这段柏拉图式的爱情,它似乎是这本书中最美的一段,因为这段爱情几乎是每个人都期待的。但是总归只是幻影,理想中的爱情没有掺杂物质权力,没有世俗眼光,却是轻易就破碎的。方鸿渐也从这种关系慢慢地转变,从痛苦到健忘,仿佛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

最后,她结婚了,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但她还是一起游山玩水到三鹿大学任教。她是一个典型的小碧玉,温柔体贴,但有一个女人的细心和关怀的性格。所以围城里的这段婚姻,把方鸿渐死死的困在城内,为鸡毛蒜皮的生活小事,拌嘴,吵架。

为亲戚家的关系困扰烦心。他完全被生活奴役,完全没有自由。

《围城》中的爱情都像浮萍,方鸿渐最终都没有找到属于他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现代人的婚姻观和爱情观,如《围城》里的人物,像鲍小姐一样放荡自由,游戏人间;如苏文纨那样自私虚伪,抑或是像唐晓芙那样对爱情率真追求,还是孙柔嘉的那样费尽心思嫁的如意郎君,无论是谁,最后都是落寞的结局,“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成为了无数人现实一生的绝句箴言,彼此囚在婚姻的牢笼里互相折磨,始终无法解脱,可叹我们这一生,多少个人像极了方鸿渐。

在事业上,方鸿渐从来没有打破别人为他建的墙。留洋期间浑浑噩噩过日子,未曾认真下过功夫,以至于要回国不敢面对家人,只能硬着头皮伪造证书。而回来靠岳父找的工作就是混日子,毫无意义。

因为苏文纨而起初仇视憎恨的的赵辛楣最后成为了好友,两人一起出发去三闾大学任教,一路跋山涉水苦不堪言,本以为到了大学日子会好过许多,事实却并非如此。教书先生们为了地位利益互相排挤,勾心斗角,拉帮结派。而单纯的方鸿渐不懂人情世故,在这场争斗中弄得一脸灰,最后灰溜溜的逃离。

方鸿渐在城墙里挣扎摆脱,撞得头破血流,还是没能出来。这是一个可悲的结局,终于麻木地留在这一生。最后,人们也只能在城里仰望那小小的一角天空,回忆过去来来往往的路人,这些都成为生命里的过客,而这座城,仍然有人想出去,有人想冲进来,体验各自不一样的生活吧。

有人说《围城》比任何中国古典讽刺**更加优秀,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和最有用心经营的**。他的实际意义应该提醒我们。方鸿渐的悲剧性格注定了他的悲剧人生。

爱情,婚姻甚至于事业都是曾经赋予它希望和前进动力的东西,但是就在于他的一次次的对于命运的妥协,对于世俗的将就,让他最后一点点的失去。因为如此懦弱的命运,方鸿渐的一生都处与迷茫的边缘。一个人的生命应该有其存在的真谛,应该有对爱的执着和执着无畏的追求;我对婚姻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决心用心去管理和照顾它;对于事业更应该有着一份抱负与展望。

坚定的人生目标让你不至于浑浑噩噩了此一生,至少我们应该活出自己原本的样子,才不枉在这世上走一糟。

《围城》读后感【篇6】

这个寒假很有幸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读完以后,我对这本书有了些认识和感悟。《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

围城是一部相当好的作品,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如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

小说基本上分了四个段落,第一段讲了方鸿渐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对上海的中产阶级进行了描绘,顺带也议论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第二段是去三闾大学的路上,抗战时内地的民生风情可见一斑;第三段则是在三闾大学内,作者对学术界狠狠挖苦和讽刺了一番;第四段是方鸿渐婚后的生活,这一段是全书中较弱的,作者对婚姻本身讲的不多,多注重于全书的收尾工作,完善人物形象,交代主要人物的命运。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是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纵观《围城》全书,赞扬肯定的地方少,讽刺挖苦的地方多,凡是这样的小说,作者必是清高之人,不与书中人物同类。试想如果作者与主人公是同类人,深知自身生活的痛苦和不幸,落笔哪能这样轻巧。从这一点上看,钱锺书不失书生本色,他没有成为一个小说家,而成为一个大学问家,是一点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