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模板十三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模板十三篇)。

通过精心筛选,我们为您推荐了一篇出色的“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文章。阅读过这篇作品后,我对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阅读后,我将我的具体感受写下来,希望您会喜欢这篇文章。欢迎阅读!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

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揭露与鞭挞的文章。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我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感受到了文中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菲利普夫妇的前后变化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在此刻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某公司职位较低的人便向职位较高的人百般的讨好、贿赂,可当这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降职后,他们却对这些人不理不睬。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此刻的社会需要大家团结一致,才能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对自我有利就讨好,无利就抛弃。我们应当一视同仁。让我们大家一齐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团结一致、互相帮忙、互相关爱的社会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2

当我把两法郎还给父亲时,母亲惊讶地问:“花了三法郎?……怎么可能?”“我给了半个法郎的小费。”母亲腾的一下蹿了起来怒视着我吼道:“你疯了!把半个法郎给这人,给这个穷无赖!……”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话来自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作者是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

《我的叔叔于勒》主人公的叔叔于勒曾经是一个败家子,后来写信,告诉主人公的一家,说他发财了,希望能补偿因为胡作非为为我父亲造成的损失。当时,主人公的母亲父亲就认为曾经的败家子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一个有良心的好兄弟。可是,等他们认识到所谓的有钱人,其实已经没落的时候,就连半个法郎都不愿意接济他。金钱,总会模糊许多人的双眼,总会无情地划分了许多人之间的界线,哪怕是亲人也不例外,甚至还会使一些人变得毫无人性,成为无情无义的的人……文中的一家人,很久以前为金钱憎恶于勒,后来因为金钱盼望于勒,现在又为金钱辱骂于勒。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这种金钱利益关系。

金钱也使于勒失去斗志。生活啊!因为他年轻时浪费财产,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金钱重于一切的作法,或许他也不会那么快背井离乡。也许他也曾不愿意被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过;但是,他还是失败了。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只能做一个卑微的低等人。

金钱像一面镜子,不但照出了菲利普夫妇绝情,也照出了这对夫妇的势力。假设于勒没有寄那封有关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发财的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更不可能将因金钱背井离乡的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

仔细想一想,其实主人公的爸爸妈妈和他的叔叔也没有错,错的是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是金钱为上的社会环境让现实变残酷了,人们变丑陋了。短短一篇小说,透露出了太多的哲理。如今,我们的社会已经变得更加美好,相信以后会有一个全新的未来。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3

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叔叔于勒》。

在19世纪的法国,金钱代表着一切。于勒把家族的遗产几乎用光了。他出海冒险经商,好不容易发了一笔小财,却偶尔的一次经商,使他赚了一笔小钱,还许诺给全家人一笔钱。全家人都在等待着他。

这时,约瑟夫的二姐也被人求婚,全家人商量好去需金较少的邻家小岛去度假。

在行往小岛路程的船上,全家人悠闲地吃着牡蛎,偶然间发现那小贩极其像一个人于勒!父母们陷入了一种恐惧的情感中。约瑟夫去付账了,他施舍给于勒10个铜板,被父母痛骂。

读完这个故事,我百感交集,我想,莫泊桑是想要告诉我们,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是的,金钱能买的到床,却买不到安稳的睡眠;金钱能买到时钟,却买不到不息的时间;金钱能买到好吃的,却买不到好胃口;金钱能买到药,却买不到健康!金钱虽然很好,很有诱惑力,但拿的时候,应该三思,它可以挑拨关系,离间亲情,千万不要被它蒙住了双眼。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4

看完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眼前总是会浮现出小约瑟夫那可怜的叔叔于勒的形象。我不仅对这位老人的遭遇无限同情,而且对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感到悲哀。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5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6

题目:《我的叔叔于勒》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

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

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题目:“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

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

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题目:“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在一起,痛哭了起来。

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投向他们,心想题目:“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7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8

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

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9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完美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因此奋力抗衡;也许他一向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因此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因此他选取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期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正因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期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取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厌恶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联。我最厌恶《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0

《我叔叔于勒》主要说:他本来是个“花花公子”,后来被送到美国。后来他发财了,我们期待他回家,但他在游轮上相遇了。他很沮丧,全家人都忽略了他。

虽然这部小说看似普通,但却充分说明了当时人们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情节波澜起伏,张驰有致,回味无穷。

小说人物刻画生动,语言虽然简单,却充满了嘲讽。“浪子回头”本来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在这篇文章中却显得如此“恐怖”。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然而,这篇文章真的写出了人类因为金钱而不认亲触目惊心的悲剧。但作者“我”的一双青春纯洁的眼睛;真正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界人情,读起来让人觉得真实、生动、悲伤。

作者的结局非常有趣。他不仅写了小说的'结尾,还简要地批评了当时的世界。虽然小说很容易理解,但作者用这个小故事揭露了当时的世界,这让我钦佩,这也让我觉得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它可能是另一个结局。

事实上,我认为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没有钱,你可以挣钱。如果你的家人没有,你就再也不会有了。但我们总是固执地认为,只有赚足够的钱才能让家人幸福,但什么时候才能赚足够的钱呢?要知道欲望永远不会停止,也许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我们才会有一点意识,也许有些人会感到羞愧,有些人会立即醒来,也许有些人会不在乎……要知道金钱和权利只是过眼云烟。也许这些现在是你的,但也许下一秒是别人的。亲爱的朋友们,醒来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1

读完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叔叔于勒》,我感触很深。

在这部小说中,当我听说我叔叔于勒有钱时,我们全家都希望他能尽快回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但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人在船上旅行时看到他时,他并没有发财,而是在船上当了一个卖牡蛎的老人和穷人。“母亲”和“父亲”试图像看到瘟神一样避开他。为什么?我以为是因为他没钱,又老又穷,怕他缠着我们。换个角度想想,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但他明白自己以前犯过很多错误,不好意思认出来。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自己的家乡?答案从船长那里得知:“据说他有哈佛尔的亲戚,但他不想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他们钱……“这样,他至少明白了自力更生,但“我妈妈”看到他现在没有钱,害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表明“我妈妈”是一个富有的市场女性,“我的父亲”和“母亲”一样“忘记正义”,他们认为“我叔叔”这辈子一文不值。

假如我是他们,我就会认出他,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周围的一些人做错了什么,但他们不明白如何弥补。就像我们班的.施健安一样,他把妈妈给我买的新铅笔盒弄坏了,说要赔偿,但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给我赔偿。我真的希望他也能读到这篇文章《我的叔叔于勒》。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2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3

按照故事情节的发展,这篇小说可以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开头到第一次提到“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这一部分是故事的开端。作者首先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接着,用非常经济的笔墨,抓住几件琐细的小事,通过细节描写,渲染了菲利普艰难拮据的家境,初步揭示人物爱慕虚荣的性格特征,并点出了全文的主要矛盾——菲利普一家迫不及待地盼望于勒早日归来。那么,于勒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回来与菲利普一家有着怎样的关系,于勒最后回来了没有,小说也就围绕着这些问题一步步地展开。

第二部分,从“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候是全家惟一的希望”到“并且决定在举行婚礼之后全家到哲尔赛岛去游玩一次。”这一部分,插叙了于勒的过去和全家急切盼望他归来的原因,作为故事进一步发展的铺垫。于勒由于两封信的威力,神奇地改变了他在菲利普夫妇心目中的形象。于勒的第一封来信,说他“赚了钱”,并表示愿意赔偿菲利普过去的损失,此刻,在菲利普夫妇的心目中,于勒一下子从“流氓”“坏蛋”变为“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第二封来信,于勒更慷慨了,不仅表示愿意赔偿损失,而且愿意有福同享,“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与哥嫂“一起快活地过日子”,这时,于勒在菲利普心目中的身价更提高了,由“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变成了“福星”“惟一的希望”。当于勒的信产生了实际的妙用,促成他们“老找不着对象”的女儿婚事时,于勒在菲利普夫妇心目中达到了可敬可爱的顶点。这一部分,作者用漫画式的夸张手法,一步步地扩大于勒在菲利普夫妇心目中的形象,为下文于勒跌入社会“底舱”,再变为“恐怖”,受到“诅咒”埋下伏笔,作好铺垫。

第三部分,从“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到结束。这一部分,是小说的中心部分,包括故事的发展、高潮、结局和尾声。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到“心里异常紧张”。这一层是故事的发展。先写菲利普一家选择哲尔赛岛作为游玩地点的原因,再以幽默讽刺的笔调,插写菲利普故做高雅,主动邀请女儿、女婿去吃牡蛎的笑剧。这是菲利普摆架子的高峰,也是他不幸的开始。这些看来好像与情节发展无关,但是就在读者的轻松微笑之中,不知不觉但又很自然地把故事推向前进。菲利普突然发现卖牡蛎的人竟好像是他的弟弟于勒,朝思暮想了多年的“福星”,一下子可能成了眼前的穷光蛋。对菲利普夫妇来说,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实,又多么希望它不是事实。于是菲利普夫妇在惊疑之中决定向船长打听底细,弄清卖牡蛎的人到底是谁。故事情节急遽向前发展。

第二层到“她说完就站起来,给了我一个5法郎的银币,就走开了”。这一层是故事发展的高潮。故事在走向高潮之前,作者故意把紧张气氛舒缓一下,让菲利普与船长周旋一番,然后再证实这个卖牡蛎的人就是于勒。至此,菲利普夫妇一切美好的幻觉全部破灭了,不由爆发了心头的怒火,发出了谩骂与诅咒。情节发展出现了戏剧性的高潮。

第三层到“那就是哲尔赛岛了”。这是故事的结局。菲利普夫妇让小儿子出面付钱,自己避开于勒,脱身而去。

第四层,最后一句,这是故事的尾声,好像绕梁余音,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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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书笔记合集


你最近是否想写一篇读后感呢?当我们对待作者写的作品有不同的看法时。认真深读原作后,往往有多个方面可以去写读后感,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长腿叔叔》读书笔记”,感谢您的浏览!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

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

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2】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爸爸”这个名字迷住了。把它卖回家读……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一个努力学习和努力工作的女孩的感人故事。

女主角朱迪是个孤儿。她在孤儿院长大。她每天都在忙碌中度过,不仅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还要坚持学习。然而,她克服了种种困难,后来在好心人“长腿爸爸”的帮助下上了大学。朱迪的大学生活不是很顺利,因为她在孤儿院长大,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和蔑视,朱迪并没有灰心,而是加倍努力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多次尝试,她终于成为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给她的恩人长腿爸爸写信。在第一封信中,他写道:“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叫你长腿爸爸。”最后一封说:“这是我的第一封情书……”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定的信念是通往成功的道路。书中的女英雄朱迪深深地打动了我。她生来乐观、诚实、坚强。尤其是她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正确对待错误,不断改进。她用读书来平衡与正常家庭抚养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开始感恩,勇于承认错误,愿意为之道歉;这个平凡的女孩变得与众不同,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朱迪的精神使我感到羞愧。现在,我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但我没有朱迪那么坚强和认真。缺少的是朱迪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坚定的信念是通往成功的大门。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3】

《长腿叔叔》是一本十分搞笑而又风靡不衰的好书。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其实,这是一个女孩成长中的一点一滴,也是一个不知不觉间来到的感情。

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杰露莎,她已将是一个离高中毕业不远的女孩,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但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有着十分丰厚的待遇,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杰露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先“长腿先生”就是自己的恋人,简直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杰露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用行动证明了他不是不正常的孩子,她也能够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做一个喜怒哀乐个点俱全的孩子。她还让我懂得: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不要放弃,要用行动证明给大家看,你是最棒的!!!”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4】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是《长腿叔叔》。

它的主要资料是: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明白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带给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下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我记得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他是: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5】

暑假中,我经同学的推荐知道了这本书——《长腿叔叔》。

在刚得知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便把这本书误认为是异类的书籍中。可当我翻看书本,开始阅读时,我便深深的沉浸在这书中,沉迷于主人公的单纯、率真、乐观、诚恳,对一切新鲜事物的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叫茱蒂,她原来的名字叫杰瑞莎,是孤儿院的李佩特太太给他选的名字。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茱蒂。

茱蒂从小就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是她不得不负担起许多沉重的工作,体会不到普通女孩拥有的家庭乐趣。但是有一天,有一位好心的先生决定资助她上大学,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茱蒂心里十分感谢这先生,发自内心的坚持每一段时间写信给这位先生。由于这位先生不知何名,但是特别高,茱蒂便叫这位先生“长腿先生”。

茱蒂对外界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尽管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茱蒂也能从中找到乐趣。茱蒂为了能与他人沟通,便努力地读书,汲取知识。在每一封信中都与长腿先生分享自己大学生活的趣事与烦恼。茱蒂在信中无论自己的缺点还是优点都毫无保留的告诉长腿叔叔。因为他把长腿叔叔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珍惜这个亲人,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中充满了感激。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6】

甜,甜,甜!!这就是经典的力量,1912年创作出的作品,在时隔106年后读来,依旧动人心魄。趣味、丰富的流畅情节,可爱、幽默、俏皮、独立的女主角茱蒂,无时无刻不跃动着一种至真至纯的美。与《长腿叔叔》的相识,可以追溯到20xx年。那年大二暑假,去姐姐家小住。一天趁着优宝去上兴趣班不用陪玩了,得了空闲,我一个人乘了地铁,去河西区的天津市图书大厦逛。记得那天有点感冒,吃了感冒药,下了地铁往图书大厦走时,药效正起劲,整个人迷迷糊糊。天津图书大厦可真大呀,一共21层,其中1到7层为图书大卖场,各类音像图书应有尽有。一层一层走马观花式的看,都可以一泡一整天。那日逛的有点晚了,我是早上九点出的门,晚上八点多了姐姐打来电话催回家,我拎着精挑细选出来的五本书,觉得此行战果太少,于是又晃到了外国名著专区。阅读我其实比较偏中文作品,外国名著在成长中甚少涉及。抱着既来之就不放过的想法,我决定粗过一遍外国名著区,才不枉此行。当时已经困累的不行,除了中午吃饭时,在八楼的餐饮区小坐片刻外,基本上是站立了一天,毕竟是图书大厦而非图书馆,所以里面是不设休息座位的。我歪靠在巨大的木质书架旁,随手抽了一本书,心中暗想,如果这本书浏览后不感兴趣,就回家。然后,我就遇到了简·韦伯斯特写的这本《长腿叔叔》。蓝色的封面,中英双语,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淡黄色的腰封上,印着这样一句话,“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翻开后,第一章的标题叫“忧郁的星期三”,全文为书信体小说。只是粗略翻了几页,我就决定买它回家,因为实在太好看了。那晚,我拎着六本书,心满意足的坐在地铁上,感觉的一整天的劳累都得到了舒缓。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图书大厦会在结账后帮你把购买的书籍,用牛皮纸包起来,再用白色绳子打包,然后绾一个漂亮的蝴蝶结。那天回家后,吃过晚饭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阅读《长腿叔叔》。时隔六年后,如今再次阅读完,还是喜欢的不得了。我想不久后,应该会再读一遍,因为充满了阳光与奇迹的好小说,历久弥新。对了,本书是美国著名小说家简·韦伯斯特在36岁时创作出的作品,而她也是马克·吐温的孙侄女。十分遗憾与可惜的是,在1912年创作出《长腿叔叔》后的四年,简·韦伯斯特就因难产而逝世,这简直就是天妒英才。总之,非常感谢简·韦伯斯特,正是因为她创作出这么一个妙趣横生的精彩故事,带给了我很多快乐。是的,凡是读过并喜欢这本《长腿叔叔》的你我,都是多么的幸运。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7】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朱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朱蒂所深深的打动。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在学习上她那种奋发图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以及她积极向上的性格。她用书来平衡和正常孩子间的差距,她让自己的平凡变的不平凡,用努力让自己变的幸福。由她我又想到了自己,自己是否也是这样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从小都在爸爸妈妈的怀抱和宠爱中成长,可朱蒂呢?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中,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但她永远都那么乐观向上。虽然有时候会看重身世,可她却也能够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而在我的学习中,经常上课老师提问而我举手时,老师并没有喊到我,我后面就不会再举手了。

回答问题时,我觉得是我说的比较好,可老师夸了别人,于是我便再没有了学习的积极性。我应该向朱蒂学习,学她的积极向上,活泼开朗,对每一天都怀抱着信心与希望!朱蒂还说过:“谁都别想把我归类于悲观主义者,即使某天我的丈夫不幸死去,而且十二个孩子一同死去,我将他们埋了之后,次日早上我一定又会笑容满面的从床上跳起来,开始寻找新的生活!”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8】

故事甜蜜的戛然而止了。

书里说女主热爱自由,却不希望被束缚,被掌控,在男主以杰维身份出现的时候,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女主身上,女主反对了。感情中尊重对方意愿还是很重要的,可能女主因为爱情愿意接受男主的安排,但是那个情节中的男主很不讨喜。

女主觉得自己之前的经历让她和世界格格不入,所以努力的去看书,去收获。我们不应该理所应当觉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别人就应该知道,就像书里说想象力会让人变得有同情心。同时,阅读旅行才真的给我们一个更大的世界。

文中女主看到一对夫妻婚后觉得不想结婚,结婚就是走下坡路。结婚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现在会想互相的珍惜和对感情的经营才是向上走的路,上坡路都会累一点啊。

羡慕女主的乐观,未拥有到拥有会觉得珍贵,会感谢一切,得到后想想失去才会珍惜。

有关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如何写


怎样写出有自己风格的作品读后感呢?在仔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定是收获满满。是时候根据内心情感写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了,编辑为您准备了一些有关此话题的内容。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1

善良的汤姆叔叔拒绝和丽莎、哈利一起逃亡,他要帮助赛尔比不被黒利骚扰。丽莎和哈利母子俩只能自己逃亡了,丽莎紧紧抱着哈利,艰难地度过冰河,最终被西门收留了。没想到她竟然在这里还碰到了她的丈夫乔治,一家人激动地抱头痛哭。乔治、丽莎带着哈利一家一起逃到加拿大。

汤姆叔叔在一次拍卖会上,被黒利带上船,善良的吉琳克里亚买下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第二次奴隶拍卖会,被邪恶暴躁的雷克买走了,他又过上悲惨的生活。有一次被雷克用鞭子抽打,神经麻木。他最后去了天国,不再受坏人的欺负了。

我最喜欢善良的汤姆叔叔了,他正直、勇敢、坚定、执着、忍耐。多次和奴隶们被拍卖,过着非人的生活,但是他却能够忍受不公平奴役和欺辱,愿意牺牲自己帮助别人。

我还喜欢欧菲丽小姐,她处理家务有条不紊,像个能干的女主人,一直照顾小女孩托蓓茜。托蓓茜很淘气,吉琳很听话,最后因为吉琳的死托蓓茜变得乖巧了。吉琳的爸爸克里亚先生很爱它的宝贝女儿吉琳,吉琳因病去了天国,克里亚很伤心。整天在外奔波、忙碌,来麻痹自己的伤痛。有一次,克里亚在街上为了劝架,被人刺伤腹部,也去了天国。

但愿这些善良的人们都能在天国团聚,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2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反奴隶制的小说,作者是美国的斯托夫人,这本书对世界人民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本书以汤姆为中心,描写了许多黑奴惨遭伤害的种种故事。故事开头,主人公有一个好主人和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因为汤姆的主人破产了,不得不把汤姆卖给奴隶贩子。这样汤姆就换了一个新主人。新主人对汤姆也挺好的,因为他的女儿伊娃非常喜欢汤姆叔叔。可是因为伊娃死了新主人也就觉得生活失去了意义,就把汤姆放了而汤姆又有一个新主人了。但和上次不一样,因为这个主人非常残暴,经常让汤姆干重活,还鞭打汤姆,就这样汤姆死了。

我认为人和人都是平等的,不管他的国家在哪里、肤色一不一样。为什么黑人就天生注定要当奴隶们?难道人也分贵贱么?白人总是以出身好、地位高等欺压黑人,凭什么,难道白人就是人,黑人就不是人么?这非常不公平。

我希望这个世界永远是和平的世界,不要有战争,不要有不平等条约。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3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没有人性的雷格里;有正义感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内容是围绕美国黑人奴隶制社会时期两个黑人奴隶的生活所展开。

写了一个富裕的人家,家中主人与奴隶,仆人之间发生的故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是一个名叫谢比尔的庄园主的奴隶,因为他忠实,得力,所以很受主人的喜爱。特别是谢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更是对他喜爱有加,称他为汤姆叔叔,常在他家教他识字,当他的老师与朋友。由于谢比尔先生欠一个奴隶主一大笔钱,所以迫不得已将汤姆抵债给了那个贪得无厌的奴隶主。善良的汤姆在可以逃跑的情况下,放弃了机会,被奴隶主带走了。他在一艘船上结识并救了一个叫伊娃的小姑娘。伊娃很喜欢汤姆,他的爸爸将汤姆买下,带回了家。汤姆在那里生活的很好,可惜好景不长,正当伊娃的父亲在帮汤姆办自由人手续的时候,伊娃病死了,而她的爸爸也被人误伤而死。汤姆又被卖到了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的手里,那个叫雷格里的人想把汤姆培养成一名狠毒的监工,汤姆不肯,被他暴打了一顿。正当汤姆奄奄一吸的时候,谢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赶来了,但汤姆已经不行了。乔治解放了他的所有奴隶,承诺了他对汤姆的诺言。

我觉得汤姆叔叔是幸运的,他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就象书首页的一句话“身体虽然是奴隶,但谁都买不走我的灵魂”,那个时候奴隶最渴望的是自由,是身体的解脱,汤姆叔叔最后虽然被受鞭打,却赢得了他人甚至那几个恶毒的监工和所有奴隶的尊重,他的灵魂是自由的。最后虽然还是没被恢复为自由人,但灵魂的自由了,也可以笑着走了。说句迷性的话“到了天堂,在人间的奴隶,也可以真正的得到解脱了”。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与感受。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4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什么感觉都有,沉重、憎恨就像一片波澜,久久未平。

我对汤姆的遭遇、命运感到同情;对奴隶商人的所作所为感到憎恨;对奴隶制度的黑暗感到不平;对林肯废除黑人制度的决心和行动感到佩服。

最令我忘不了的还是伊娃。她有一颗纯洁的心灵,不论是什么人都平等看待,就像是自己的朋友、亲人,他们有困难,伊娃总是尽力帮忙。这么好的女孩子,却有一个不美满的家庭。伊娃的妈妈十分自私,可她依然爱着自己的母亲,因为她知道,她至少有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家。临死前,她把自己的头发剪下一部分,分给所有黑奴,留作纪念,包括那个调皮捣蛋的托普西。也正是这一举动,使托普西变成了一个努力关爱别人的人。

伊娃的父亲克莱尔正想遵守对女儿的承诺给黑奴们自由。不料,却在一次劝架中,被刺中了致命的一刀。临死前,克莱尔抓着汤姆的手,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闭上了眼睛,但两人的手仍紧紧地握着在永恒的天国之门前,黑人和白人的手就这么平等地、友好地握在一起。

这就是爱的力量,超越一切的力量,至高无上的力量!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 篇5

前些天,我无意间翻开了藏在我书架上一本已尘封已久的一本书――美国著名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笔下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然我深深感受到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之重,作者能反映出这一现象的了不起。

19世纪中期,美国北方肯塔基州农场主谢尔比家有一名忠心维护主人利益的黑奴,大家都称呼他为汤姆叔叔。因主人在股票市场投机失败而破产,主人只好将此汤姆等十名黑奴卖给奴隶贩子利格里抵债。一起乘船运回南方。在船上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小女孩,特别喜欢汤姆叔叔唱歌,就坚决请求她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了下汤姆叔叔、由于圣克莱尔主张解放黑奴,利格里等奴隶主对他恨之入骨,所以下毒手将他暗杀,从此,汤姆叔叔又落入奴隶贩子利格里手中。汤姆叔叔为解救不愿充当利格离开这人间地狱,于是黑奴们砸开水闸在白人的帮助下,与利格里展开斗争。这时汤姆叔叔躺在他的小屋里,眼看着利格里自认失败落魄离去,对自己黑人同胞能取得胜利,以及有许多白人都站在他们一边而无限欣慰地离开了人间。

作者在书的最后一章详述她的书中的情节均有事实根据,并对蓄奴制进行了义正言辞的批判。表达出来了自己的想法,反对把黑人“硬塞到”非洲的利比亚去。这在当时的美国都是超过世人一般见解的。

很多人每以汤姆的形象过于温良软弱而对本书提出批评,但我认为作者反应出了当时真正的美国。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模板


想要追求快速阅读,这是读书中的第一大错误。最重要的是要详细和持续地阅读,而不是追求速度。在阅读过程中,情节会深入人心,引发深思。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写出优秀的读后感呢?也许“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中的内容可以满足你的需求,欢迎阅读并参考!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1

《昆虫记》这篇著作是法国困中加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才完成的。这本书里介绍了毛虫、蝉、鞋子、蟑螂等几十种昆虫。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蝎子《白蝎之谜》这一节。有人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寻短见。于是,作者就做了一个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接着,就一动不动了。作者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啦,和以前一样变得生气勃勃了!这个实验证明,根本就没有蝎子寻短见的这种事情,无非是人们乱猜测而已……

世界上大概除了人以外,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都不会自愿结束生命。其实不管遇到什么情况,寻短见都是一种胆怯的表现。大家都认为生命是一种很宝贵、美好的东西,既然上天赐予了我们小小的生命,那我们就应该勇敢地面对苦难,珍惜生命,也回报他人。在电视上,我们经常会看到许多人因为某种原因寻短见了,艺人张国荣也在多年前跳楼了。我认为,这些人简直还没有一个小蝎子勇敢。由此,我曾还联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我就是一个例子。我经常会因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就生气,苦恼,有时候甚至干脆不做,去问同学答案,这应该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吧!我们应该学习蝎子的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一个坚强而又勇敢的人!

啊!真没想到,我竟然被一本科普系列的书给吸引了。我认为,我读了这一本《昆虫记》,简直比读好几本童话书和小说书要强的多。以后,我要听老师的话,多读读历史名著,也许还会有一些不小的惊喜呢!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2

《昆虫记》是法国的著名科学家和科普作家法布尔的著作。他用了一生和时间,在非常困难与非常艰苦的环境下,仔细观察了各种各样昆虫的生活,还有它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而进行的斗争,然后将他观察到的写成了这部好书。

读了这本书,我由衷地赞叹大自然的神秘景色。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在我们不注意的某个角落,每一刻都发生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瞧,那蜘蛛织的网来,比设计师设计的还规范;还有那黄蜂建造的巢,实在太精美,雪一样的白,摸上去比天鹅绒还要软。

当我读完蝉的部分的时候,我更是感动万分,为了那地面上短暂的三个月,它们要在那暗无天日的地下要孕育三年,它们的每一次鸣叫,都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喝彩,虽然它们自己几乎是听不到的,但这是一种对生命的珍惜呀!

我十分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而付出的精力。对待昆虫,法布尔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样,不论是带有剧毒的蝎子,还是令人作呕的食粪虫,他都给它们喂食,为它们不辞辛苦地为它们找伴侣。他十分细心地呵护它们,善待它们。

看《昆虫记》以后,我越发感觉人类要和自然和谐相处。我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的勇气,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3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先生的代表作,用了数十年的时间来完成这部作品。后来,这本书获得巨大成功,被翻译成了50多种文字,流传至今,一直得到人们的好评。鲁迅先生更是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故事”“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作者用生动活泼的笔法,细腻的描写写出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把昆虫们写得活灵活现,跃然于纸上,可这不正是人类本身的写照吗!书中字里行间也体现出作者对昆虫的喜爱,对生命的关爱,对万物的赞美之情。

阅读昆虫记,我仿佛置身于昆虫世界中,作者描绘的那一幕幕,让我沉迷于其中,更是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奇妙。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灰蝗虫》这一篇章。其中“便用后腿爪和关节部分抓住网纱,前腿曲折,交叉在胸前鞘翅的鞘——三角形翼端打开了尖顶,并向两侧张开”这里作者用十分细腻的描写,把蝗虫蜕皮前的一系列动作写得十分生动,看出了作者在观察蝗虫蜕皮时观察得十分仔细,让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先生的观察能力。

还有一个地方很吸引我的,是“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这个地方通过列举,生动形象的将昆虫的样子展现在读者眼前,将它们“可以吓退天敌”的原因用巧妙的笔法表达出来,让人十分佩服。

法布尔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来研究昆虫,为昆虫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科学做出了贡献,为人类做出了贡献。他的坚持不懈,他对事业的执着,深深打动了我。这就是我眼中的法布尔,这就是我眼中的《昆虫记》。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看完了《昆虫记》这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啊!我先简单地介绍它吧!《昆虫记》是法国被誉为“昆虫诗人”的法布尔写的。他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昆虫,才著成这本书。书中,作者把我们领到了一个神秘而又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关于昆虫的精彩画面。

在众多的昆虫里,我最喜欢蝉。因为蝉不但勤劳,而且聪明。记得有一次,法布尔观察蝉,勤劳的蝉用它那尖利如锥的嘴吸树汁,这时蚂蚁冲了过来,把蝉给“赶”跑了,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被蚂蚁霸占,相比起来,蚂蚁是不是坐享其成的小人呢?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向蝉学习,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啊!我喜欢蝉的另一个原因是蝉很聪明,蝉会产下许多的卵,因为它的天敌蚋也有穿刺树枝的本领,当蝉产完卵蚋就会将蝉的卵毁坏,但蝉产的卵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总会有幸存下来的卵得生存,怎么样,它很聪明吧!

相信所有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它不但有趣还让我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这真是一本有意义的书啊!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5

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昆虫!上周,我读了一本《昆虫记》,今天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的感受吧!

《昆虫记》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外貌特征,独特性格等等。如:蝉喜欢在夏天的烈日下歌唱;蟑螂喜欢潮湿,狭小,阴暗的角落;蜘蛛总是不辞辛苦,默默的织网等待猎物上钩;蚂蚁喜欢吃甜食……

在《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一种昆虫是——狼蛛。这种蜘蛛虽然只有3-25毫米,但它是昆虫界所有蜘蛛中毒性第二的蜘蛛。小的狼蛛可以毒死一只麻雀,大的狼蛛可以毒死一个人。它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多刺,8只眼睛,末端有3爪,能跳,善跑,行动敏捷,性凶猛而得名。

它们喜欢在农田,田埂,沟边觅食,洞穴比较深,周围用杂草,叶子,甚至小石头砌成,不仅温暖,舒适而且隐蔽。狼蛛具有超凡的辨识能力,科学家做过实验,多次把它放到离洞穴几十米的地方,它每次都能选择最近的那条路回家,狼蛛很聪明吧!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昆虫知识,也让我得到了无穷的快乐!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6

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昆虫记》,作者是法国科学家法布尔。这本书介绍了很多昆虫的生活习性,这些看上去枯燥乏味,有的甚至让人望而生畏的昆虫在作者的笔下是那么真真切切、生动可爱。

每到炎炎夏日,我被蝉那没完没了高亢的歌声吵得心烦意乱,所以心里一直讨厌它。看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蝉的一生非常“坎坷”。它的幼虫在暗无天日的地下要挖掘着泥土,生活四年,接着爬出地面,脱去坚硬的外壳,然后在阳光下欢快地歌唱,只可惜这短暂的幸福还不到五个星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随处可见的蜘蛛。这些可爱的家伙在它们布下的“天罗地网”上来去自如,我很好奇:“为什么蜘蛛织的网能粘住猎物,而它自己却不会被粘住呢?”原来,这些丝线是空心的,里面有很多黏液,黏液渗出后,使丝线表面具有了很强的黏性。猎物一旦撞到了网上,马上就会被网上的黏液粘住,一动也不能动。而蜘蛛在自己身上涂了一层特殊的“油”,这样它就能在网上自由自在地走动而不会被粘住了。

通过《昆虫记》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有关昆虫的知识。大自然因为有了这些小精灵而显得更加异彩纷呈。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7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8

昆虫记是一本人人皆知的书,里面讲了许多关于小昆虫的故事,真是引人入胜。这个寒假我读了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昆虫记。

昆虫记是法布尔写的一本书,里面有许多关于小昆虫的有趣故事,让我着迷。比如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我以前虽看过昆虫记,但并不认真地看这一次我用认真的态度来看这一本书,学会很多。我反复看了好几遍,仔细品尝书里的乐趣,每次都会有不同的发现。

昆虫记不仅让我知道了,昆虫们的生活习性。而且也让我懂得了许多从昆虫里学来的人生哲理,知道了法布尔的一生。我敬佩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我感谢法布尔让我们看到了这么好的一本书,因为我看到以后,终于明白了鲁迅为什么把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我相信每一个人只要认真读,都能读出不同的味道,读出滋味。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9

自从在语文课本学习了有关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课文后,我就对法布尔和他的著作《昆虫记》产生了深厚的兴趣。暑假期间,我终于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没看多久,我就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书中主要描写了昆虫的日常生活习性以及为生活和繁衍所进行的斗争。这是一本法布尔通过长期的细致观察才创作出来的作品。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的许多奥秘,比如:知了在夏天为什么会叫;螳螂这个无情的杀手在刚出生不久的时候,竟然能被蚂蚁吃掉;勤劳的蜜蜂无论飞多远,都不会迷路;蜘蛛织的网,即使用圆规、尺子等绘图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师能画出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昆虫记》里所描述的许多小昆虫都是与我们朝夕相处的。记得前不久,我看见地上黑乎乎的一片,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大群蚂蚁在搬东西呢。它们一只只排成一个整齐的队伍,秩序井然的把东西从一个地势较低的洞里搬到另一个地势较高的洞里。爸爸说“这是蚂蚁在搬家,快要下雨了,我们快点回去吧。”我立刻回想起《昆虫记》上所说的“蚂蚁搬家,将有雨下。”果然,我们回家后不久,就下起了雨。没想到这些小小的蚂蚁竟有这样的能力。

我如饥似渴地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还让我明白了这样的道理:看问题不能光听别人讲,一定要自己多观察、探索和实践,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而且观察事物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和思考问题。我真是太喜欢《昆虫记》这本书了!

关于昆虫记的读书笔记 篇10

读完《昆虫记》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这本书被称作“昆虫的史诗”,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杨柳天牛像一个吝啬鬼,穿一件缺一角的燕尾服……这些小生灵在法布尔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有了人性,被赋予了最不可思议的感情。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遂蜂“守门人”还记忆犹新,时时浮现在脑海:“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我深深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的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我们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从书中在望向现实,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那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他的认真与执着,勤奋与忠于实践无不是他成功的关键。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并将它们公之于世。又是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它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书籍如灯塔,指明我们前进的道路。《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它更让我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人生真谛!

高老头读书笔记模板十篇


您觉得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最好呢?作品这本好书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 读后感是表达自己对书籍中思想和精神内涵的感悟和理解,经过多方考虑编辑选中了最为有用的“高老头读书笔记”。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1

《高老头第一章读书笔记》

高老头是一位身材高大、头发花白的老者,自幼热爱读书,成为了一位知识渊博的智者。他在读书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挫折和困难,但从未放弃。本文将以《高老头第一章读书笔记》为题,详细、具体、生动地描述高老头读书的过程和心得体会。

高老头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厚厚的一本书,静坐于书房之中。他的书房布置得十分精致,书架上摆放着成排的书籍,屋内充满了书香气息。高老头是如此地热爱读书,以至于连看书时依偎在他身边的猫咪都对书籍充满了好奇。

每当他打开一本新书,他就像是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眼中透露出无尽的智慧和热情,专注地阅读每一页。而当他遇到不理解或困惑时,他会重复阅读,直至弄明白其中的含义。他把自己完全沉浸在书中,仿佛与书籍中的人物一起生活。

高老头读的书种类繁多,涵盖了文学、历史、哲学、科学等各个领域。他认为读书可以拓宽思维,增加见识,充实自己的内涵。他相信读书是一种修行,通过不断地学习,他能够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他把书籍看作是他的良师益友,通过书中的智慧来丰富自己的人生。

在读书的过程中,高老头总结了一系列的读书笔记。他将书中的重点、关键词和自己的理解都纪录下来,以便于后续的复习和回顾。他的读书笔记详细而具体,常常用图表和思维导图来整理思路。这样的读书笔记帮助他巩固所学的知识,并且方便他与他人分享和交流。

高老头深知读书需要坚持和耐心。他教育自己不要轻易放弃,当遇到难懂的内容时,他会多方寻找答案,如向他人请教、上网查找相关资料等。他也善于将书籍中的知识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高老头的读书经历中也经常出现一些有趣的事情。有一次,他读一本历史书时,手不慎将茶水洒在书上。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一股书香味飘散而出,仿佛让书中的历史人物都活了过来。还有一次,他读一本推理小说时,陷入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故事之中,满脑子都是关于爱情的浪漫和苦涩。

高老头积极分享自己的读书经验和心得体会。他邀请周围的小朋友和邻居们一起来他的书房,向他们讲述他读过的书的故事和重要知识。他还组织了一个读书俱乐部,定期举办读书分享会,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读书的行列中来。

在高老头生动有趣的讲述和激发下,大家纷纷投入到书海中,品味书中的智慧。他们在他身边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学习氛围,相互鼓励和帮助。读书成为了一种乐趣,一种享受,同时也为他们带来了智慧和快乐。

通过《高老头第一章读书笔记》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高老头是一个对读书充满热情和执着的人。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思考,不断提高自己的认知和理解能力。他把读书当作一种修行,通过读书来拓宽自己的思维和世界观。高老头的故事鼓舞着我们,让我们明白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能够在读书中获得无尽的智慧和快乐。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2

巴尔扎克是十九世纪法国最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作为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之一,长篇小说《高老头》是作者决定把他的全部创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后发表的第一部作品,在《人间喜剧》中占着重要地位。

小说中高老头是父爱的典型,高老头有两个女儿。他把自己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了两个女儿身上,女儿快乐,就是父亲的幸福,女儿难过就是父亲的伤心。在高老头的娇宠下,两个女儿过惯了奢华的生活。她们长大成人,又按自己的意愿嫁了人。她们出嫁时,高老头给了她们每人八十万法郎的陪嫁。进入了上流社会的女儿们,专向父亲要钱,使自己快乐。穷困的高老头只能搬进破旧的伏盖公寓了,过着寒酸的生活。柠檬被榨干了,皮就被扔在了街上。高老头在病痛中孤独地死去。

悲剧的造成是自私与虚荣占据了上流社会人们的心,人人都疯狂地要权势,要金钱,因为,在这个世界中,好像金钱与权威就是真理!它可以让你抛弃父母,抛弃兄弟姐妹,抛弃知心朋友,抛弃心中的爱情,它似乎可以让你得到最大的快乐,可最终,什么快乐也没得到。人的自私是没有边界的,你肆无忌惮地搜刮亲人的钱包,把钱归为己有,这是自私;你得到了钱却一个子儿也不分给生你养你的父母,这也是自私。

高老头爱他的女儿,可女儿却从来没有爱过父亲。他的悲伤,他的痛苦,他的需要,女儿从没半点体会。我们应该知道,是谁给了我们生命,是谁为了我们而熬白了头发。长大后,是我们挣钱来养活父母了,而不是再花父母的钱。多陪陪父母亲,让他们也感受到你的爱,这样,爱的火花才会灿烂!

高老头死前说:“金钱可以买到一切,买到女儿。”我觉的他真的很可悲,就算金钱可以买到女儿,可是用金钱换来的亲情是廉价的。如果亲情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话,那“亲情”这个词语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那样和街上认识的人那有什么区别呢?需要用金钱去维系的父女之情,这样的父爱真的是爱吗?需要用金钱才换来亲人的关爱,这样的父亲是伟大吗?我只能说他可悲。由此可见,在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下那种人情的淡薄,亲情的悲凉以及廉价的丑陋的人心。

也许造成高老头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阶级和时代因素,而是普遍存在的。对比拿破仑时代结束后的巴黎,目前我们社会上也存在这个问题一样。金钱统治的社会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以金钱来维系的,亲人关系也不例外。那个时代的社会,任何东西都无法动摇金钱。所以,面对金钱的高老头,不禁开始动摇,并开始对女儿的爱走向畸形了。他希望,这些投资给女儿的爱,能够得到些东西。而在中国,这是习以为常的。人们常说,“养儿防老”,这句俗语在某种程度上不就是高老头的心态么?某些较落后的地区,为了生男孩而不顾自己负担能力不断生育,直至生出男孩为止。有些则透过性别选择去选择生男孩。而一些法制不健全的地方还会把女婴溺死。这些现象令人口性别失衡。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3

日深刻的体会了巴尔扎克的大作《高老头》,其实在很久以前就想过要真正认真的欣赏这本出自于法国19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之笔的世界名著。这次真的用心感受了《高老头》,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很爱很爱他的两个女儿,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就是这样,家庭的悲剧就由此而发了。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也不在乎,他希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而且过得幸福。

高老头读后感3

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个名叫高里奥的老头,他六年前住进了公寓,不知为什么,他由最好的房间换到了最低等的房间,人也越来越瘦。终于,高老头的变化之谜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面粉商,他为了讨好两个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两个女儿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钱后,竟把高老头从家里赶了出来。 心狠手辣的女儿们又来向高老头要钱,可怜的高老头被逼付出了最后一文钱,致使中风症发作。临死前,高老头想见女儿们最后一面,都被推辞掉了,而他就只能在一张破床上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人世。

《高老头》这部小说,从多方面描写了19世纪的贵族社会,同时,又着力批判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一一展现在人们面前。

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4

本故事开始讲述的高老头与拉斯缔涅的细致观察一步一步揭开他们的神秘面纱。

虽然他把和善的外表,快活的性情,当做挡风墙,遮住别人的目光,却常常免不了流露出极深的心底机。亲近他,与他交谈发现这是一个狠毒的阴谋家。他的真名叫雅克?柯兰,外号“死不了”。是土伦监狱的逃犯,囚犯选他做代理人,当他们的钱庄老板。他掌管着大宗财产,还有一万个帮手,个个绝非等闲之辈,熟悉法律,……他是核心人物,军师。他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敢于和政府对着干。

他是“恶之花”,他的一生就是“恶”的一首诗。他曾说:“我是诗人,我的诗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行动中,写在感情里!”

在众房客眼中,行为怪异的高老头始终是一个谜。

这个衣着寒碜、生活俭朴的老头,确经常招来两个如花似玉的贵夫人探望。两个女人一进房就把门关起来,小声说话,这种神秘兮兮的作派不断的在房客心里激起了好奇与猜测。

高老头在大革命时期当过分区主席,靠屯积面粉发了横财。

大家最后才知道,高老头把家里所有的金银细软买掉,有向放印子钱的戈布赛克借贷,其实要替做了银行家太太和伯爵夫人的两个女儿还债。

通过大学生欧仁的眼睛揭开这一切的秘密。

他曾经对一个同学说:“老头子的生活显得太神秘,值得我费点力气观察。”经过他一系列的调查,还原了一个不顾一切溺爱女儿到疯狂的真实高老头。

法国名著高老头读后感获奖优秀作文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5

昏暗的房间,摇曳的烛火下透着老人病态的脸,或许是死神即将的即将来临,让老人察觉到了一丝不安,可明知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世界,高老头微微攥紧的双手在黑暗中挣扎着,不为其他,他在等,等他那两个犹如“天使般”的女儿,他的双眸弯垂,他在担心,担心自己走后剩下的孩子们。他想,如果有钱就好了,兴许还能看见女儿们。滑落的手臂,老人喘着最后一丝气高声喊着:“我的孩子,苔尔费纳,纳西!”伴随着眼泪的落下,甘心吗?不甘心,寒心吗?寒心,但却无法阻止星空中又坠落下一颗星。

回望高老头的一生,从富有走向贫穷;从温暖走向孤寂;从生存走向死亡。他虽有过一时的家财万贯,真心他又得到过几分,他把爱都给了女儿,但过分的溺爱换来了自欺欺人,女儿们的铁石心肠与贪婪。这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无不让我心寒!你们是否注意到饭桌上你喜欢吃的菜,父母几乎不动筷。难道是他们不喜欢吃吗?不!是他们想留给你们。

多少人像老头的女儿们踏入了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一旦遇到麻烦,只会向父亲索取,将老人榨干。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然而正是这份万恶之源造就了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扭曲。金钱不是万能的,但在最后老人竟也被这万恶之源牵住了鼻子,只因那份绽于心底的爱罢了,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不是神,但这颗心是属于自己的。

或许有一天我们也会踏入这个如同大染缸的社会,但当你面对金钱的利益,或是面对父爱的铁石心肠时,请摸一摸自己的心,难道你真的希望成为作者笔下那两个高老头的女儿吗?但愿世上也不会再出现第二个高老太,更不要对孩子过分溺爱,那份绽于心底的爱是属于众人的。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6

文中那个旅馆的人有的也是一副罪恶的面孔,比如蛊惑拉斯蒂涅夫的罪犯,旅馆的主人等,都非常势力。

当今社会也透出这样一种肮脏的氛围,一切以钱为主,谁钱多就对谁好。还有一部分不孝的子女也是为了父母的钱才说好话,才去照顾他们。一旦拿到钱,拍拍__走人。

总之,金钱真的是很罪恶的一样东西,它吞噬了人的心,把善良从中抽走,让人体会到人情冷漠。

读完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这个老头——一个本是富足的面粉商;一个不惜一切来满足女儿们的虚荣贪婪的父亲;一个到死也不愿承认女儿的不孝与无情、仍然自欺欺人的傻老头;一个最终一贫如洗却爱女心切的可怜人儿。从不同的角度,他的形象可以被塑造万千,但父亲的他——这一角色已在这万千中被根深蒂固。大多数的读者可能会认为他的爱太过疯狂,太过偏执,可是我们若置身在这个父亲的怀抱中,那他所做的一切又是如此合乎情理。

是谁造就了这场悲剧?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7

本故事开始讲述的是在沃盖公寓有两个特别神秘的房客高老头与沃特汉,通过穷大学生的细致观察一步一步揭开他们的神秘面纱。

沃特汉四十上下、戴着假发,染着颊鬓,肩臂宽阔,肌肉发达。看上去非常冷酷,可是言谈举止又柔和亲热,不像是铁石心肠。

平时殷勤客气,乐于助人。博文广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周围人的事情,沃特汉都知道了,或者猜得出,可是他的心思或者作为,确没有一个人猜透。

虽然他把和善的外表,快活的性情,当做挡风墙,遮住别人的目光,却常常免不了流露出极深的心底机。

大学生欧仁开始以敏锐的头脑打探这个神秘的人物。

亲近他,与他交谈发现这是一个狠毒的阴谋家。他的真名叫雅克·柯兰,外号“死不了”。是土伦监狱的逃犯,囚犯选他做代理人,当他们的钱庄老板。他掌管着大宗财产,还有一万个帮手,个个绝非等闲之辈,熟悉法律……他是核心人物,军师。他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敢于和政府对着干。

他是“恶之花”,他的一生就是“恶”的一首诗。他曾说:“我是诗人,我的诗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行动中,写在感情里!”

在众房客眼中,行为怪异的高老头始终是一个谜。

这个衣着寒碜、生活俭朴的老头,确经常招来两个如花似玉的贵夫人探望。两个女人一进房就把门关起来,小声说话,这种神秘兮兮的作派不断的在房客心里激起了好奇与猜测。

高老头在大革命时期当过分区主席,靠屯积面粉发了横财。

大家最后才知道,高老头把家里所有的金银细软买掉,有向放印子钱的戈布赛克借贷,其实要替做了银行家太太和伯爵夫人的两个女儿还债。

通过大学生欧仁的眼睛揭开这一切的秘密。

他曾经对一个同学说:“老头子的生活显得太神秘,值得我费点力气观察。”经过他一系列的调查,还原了一个不顾一切溺爱女儿到疯狂的真实高老头。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8

《高老头》读书笔记650字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作品,也是其《人间喜剧》的代表作。它讲述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

小说以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高老头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即他确实如巴尔扎克所说,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笨头笨脑地来到伏盖公寓时,伏盖太太觉得他是一头“身体结实的牲口”。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以盲目的虔诚态度施加在他的女儿身上;他对她俩的感情,他自己也认为几乎带有动物性的:“我喜爱拖她们上路的马,我愿意变成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这种本能力量又调动了“带有情欲的父爱”,于是,他对女儿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的、过分的。然而,这种情欲最终却给卑贱的面粉商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高老头临终时,在病榻上,终于发出悲叹,道出了真情:他的两个女儿从未爱过他。老头忏悔了,自己也成了情欲的牺牲品。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9

心中有他人“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高老头》这本书,以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一幅资本主义的金钱社会百丑图。破落贵族子弟拉斯蒂涅来到巴黎上大学,住在偏僻的伏盖公寓里。他经不起上流社会灯红酒绿的诱-惑,通过远房表姐鲍赛昂夫人踏入贵族沙龙,先后结识了两位少-妇。而这两位少-妇,正是与他同住在伏盖公寓的高老头的女儿。

高老头是个资产阶级暴发户,爱女成癖,并为她们花光了所有家财,而自己却省吃俭用,成了个吝啬鬼,最终因为贫穷而被女儿抛弃,成为金钱关系的牺牲品,凄然死去。高老头的父爱,让两个女儿踏入上流社会,却也正是由于他的溺爱,使两个女儿抛弃了他。“6点钟,高老头遗体下了墓穴,周围站着女儿家中的管事。拉斯蒂涅出钱买来的简短祈祷词刚念完,那些关事便与神父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在高老头的葬礼上,他的女儿也没来看他一眼。可怜的高老头!还有他那可怜的父爱,在灿烂夺目的金钱面前,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最终也只能折服在金钱脚下。

高老头读书笔记 篇10

其实在真正开始阅读《高老头》之前,我已经将语书后的名著导读通读一遍了,也就是说,我对即将要应对的这个故事,已有了必须的心理准备。即使如此,我还是久久不能回神——在合上这本书之后。

纵观全书,令我感到最不可思议的是书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娜齐和但斐纳,对于感情,奢华和地位的疯狂追求,那是丝毫不逊于夸父对于太阳的一种渴求。以我如今的年岁,实在难以理解——为何有些女子将感情置于亲情,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之上。为了满足所谓爱人的需求,不惜放下尊严,榨干亲人。

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既得了此种果,必要寻觅彼种因,究竟是什么使得娜齐和但斐纳这种抛弃亲情的光怪陆离的现象发生呢?可是两个因素——家庭和社会。

第一,家庭因素。两姐妹自小丧母,高老头幼时对二人的无限溺爱是杯具发生的直接原因。父亲的有求必应,物质的极度丰富,自小就让她们培养了极大的虚荣心,xx美貌已经有了,下一步自然就是感情地位,前者还算“便宜”,八十万法郎的陪嫁造就了雍容华贵的一个伯爵太太和一个男爵太太;后者则让她们赔上了一切——此刻和未来。虽说富养女,但我认为越是物质丰富头脑简单的女子,越易被花言巧语的穷小子骗走。啊不对,不必须是穷小子,应当是口腹蜜剑的“王子”,他们所觊觎的不仅仅是美色,更多的是金钱。那么一切就能够解释了,金钱买来的地位、金钱维系的感情,一旦失去了xx的支柱,就只剩下虚荣、欲望、无情等等丑陋的本性。“父亲”在她们眼中,哪里还是血脉相连的至亲,只是金山银山罢了,榨干了,就什么都没了,换言之,“父女”不重要,那只是代名词,金钱才是她们的真正意义上“父亲”。所以对于高老头,我并没有很大的同情,既是他种下彼因,自应由他承受此果。

第二,即是社会因素,这也是一切现象的根本原因。看看巴尔扎克笔下那是怎样的一个巴黎啊!金钱代替了门第,狠心冻结温情。有这样的背景,高老头的女儿们怎能不变的自私势利,冷漠无情?当婚姻变成一场交易,当感情沦落为一场欺骗,当亲情堕落为一个捞钱的工具,那么这个社会中所困的人们,就变得可悲又可气。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高老头是可怜的,他临终之时让心爱的女儿在自我身边陪伴的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但这一切也皆是他病态的父爱导致的;娜齐和但斐纳是可气的,她们冷酷自私,不顾一手把自我养大的老父亲,只顾自我花钱享受,但她们华贵外表下的心并不曾真正欢乐。

与其说这是部冷酷、自私,处处满溢着金钱主义的家庭惨剧,不如说它是当时巴黎社会的一个缩影。

书已经读完了,可思考并未停止。《高老头》中有太多无奈,太多残忍,太多杯具。寻本溯源,一切的起始点与结束点可是两个字:人性。金钱是挣不完花不尽的,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珍惜眼前所拥有的温暖,而并非单纯地追求华丽。愿高老头的杯具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