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在脚下读后感(精华七篇)。
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您推荐了一本精彩的书籍,标题为“天空在脚下读后感”。希望您能从中受益匪浅。书籍被视为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读后感则是我们对所读书籍思考的提炼总结,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优秀的书籍往往能够开拓我们的视野,拓宽我们的知识范围。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用的参考信息,欢迎您查阅!
天空在脚下读后感(篇1)
昨天中午,我阅读了一本绘本《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巴黎,主要讲小女孩米瑞从小就有走钢索的梦想。最后实现了梦想,也帮助特技演员贝利尼克服了心理的恐惧,重新走钢索。
刚开始贝瑞偷偷练习走钢索。为走完全程,掉下了许多次,但是她没有放弃,继续刻苦练习,后来贝利尼答应教她走钢索,她就每天提早两小时先帮妈妈干完活,再用剩下全部的时间练习走钢索。她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十分打动我。
有一次,体育老师让我们比赛跑步,哨声还没响,我就着脚尖顶在起跑线,膝盖弯曲,稳稳地蹲着,两手插在地上,整个身体微微前倾,吱哨声一响。我猛地冲了出去,旁边的同学都在为我们加油,我快要跑到终点时一不小心摔倒了,我感觉脚疼到快要断了,不想再往前跑了,可是我还是慢慢地站了起来,一瘸一拐的跑到终点,最终我得了最后一名,可是我是还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表扬。
经过这件事,我认识到:我们做事一定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不懈,不给自己留下遗憾。
天空在脚下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完了《天空在脚下》这本绘本故事。它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葛太太开着一家生意不错的小旅馆,女儿米瑞是她的好帮手——切洋葱、削土豆、洗床单、拖地板,样样拿手。生活本来可以这样继续下去,如果米瑞不是更喜欢听流浪艺人讲城里或是旅途中的各种冒险故事的话。
有一天,走钢丝的贝利尼出现了,看到走在钢丝上的贝利尼,米瑞呆住了。她想,人所能做的事情当中,这一定是最神奇的了。米瑞知道了贝利尼那些伟大的表演,请求:“你真的做过那些事吗?我要拜你为师,跟你学走钢丝!”此后,米瑞经过日复一日的刻苦训练,她学会了在钢索上行走、跑动、跳跃、平躺、行礼甚至翻跟头。这时候,她穿着和封面上一样的蓝色连衣裙,雀跃的身影已经不经意地超过了屋顶的高度,似乎就要和天空融为一体。可是,在米瑞与贝利尼长时间的相处中,她慢慢了解到,以高超的走钢索技艺震惊世界的贝利尼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孤单和忧伤,而让他孤单、忧伤的原因却是他在钢索上害怕了。令人欣慰的是,在米瑞的激励下,贝利尼终于决定直面内心的恐惧并最终战胜了它。年轻的生命、梦想的力量、自我的召唤,轻而易举地把恐惧抹去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米丽·阿诺德·麦卡利,生于美国盖尔斯堡,伊利诺伊州。她曾经在布朗大学及哥伦比亚大学就读,并获得艺术史硕士学位。她的代表作有《天空在脚下》等。她的《天空在脚下》荣获了凯迪克大奖。
天空在脚下读后感(篇3)
今天,我订购的《天空在脚下》这本书终于到了;刚买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叫《天空在脚下》呢?
后来,等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天空在脚下》讲的是一百多年前的故事;在一百多年前,巴黎有众多的戏院和音乐厅,世界各地的艺人都被吸引了,当地最好的落脚处就是寡妇葛太太的小旅店。
有一天,葛太太的旅店来了一位叫贝利尼的陌生人,在贝利尼来的第二天下午,葛太太的女儿米瑞去后院收床单的时候,看到那个陌生人贝利尼在横跨院子的绳索上走着;米瑞想求贝利尼教她,但是贝利尼不想。
米瑞每天都在观察他,看他的动作、姿势。
米瑞在一次贝利尼出门的时候,试着走在绳索上,但都摔了下来;但是她都没有放弃,反而,她每天都在练习;终于,她可以走下了全部的绳索,后来她表演给贝利尼看。贝利尼答应教米瑞钢索表演。
后来,在一次偶然,米瑞知道了关于贝利尼的事情,她说,她也想跟贝利尼一样,当一个钢索演员。但是,贝利尼犹豫了很久。
因为贝利尼对走钢索有很深的恐惧;后来贝利尼克服了他的恐惧;在巴黎表演了走钢索,米瑞也跟着贝利尼一起表演走钢索;后来他们计划环球表演。
我觉得,一个人在失败之后不放弃很难;一个人在对这样东西有了恐惧感之后再克服更是难上加难;而米瑞和贝利尼能做到;我很佩服他们!
天空在脚下读后感(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特别有意思的绘本叫《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女孩儿和她的师傅一起走钢索的故事。
这个小女孩儿名叫米瑞,她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巴黎。她的妈妈开了一家小旅馆,吸引了很多外地的杂技演员和艺人,他们喜欢享受这里的美味和羽绒床。一天,一个穿着古怪衣服的陌生人也来到了这里,他叫贝利尼,曾经是着名的一个走钢索的特技演员。一次,米瑞在收床单时看见贝利尼在晾床单的绳索上练习走钢索。米瑞觉得脚痒痒的,真想马上跳上去走到贝利尼的身边!可贝利尼拒绝了,因为他已经不敢在高空中走钢索了。米瑞就偷偷地观察,然后自己练习,而且可以不再从绳索上掉下来了。贝利尼被感动了,就收下了米瑞做徒弟。
后来,米瑞从一个经纪人那里知道了贝利尼的秘密,米瑞也想试一试,可她师傅却说他害怕了,不敢再走高索了,因为“如果你曾经在走高索时害怕过,那种恐惧便永远不会离开。”米瑞很伤心,走高索带给她那么多快乐,但是,贝利尼的恐惧却在上面投下了阴影!
为了战胜恐惧,贝利尼让那个经纪人为他搞了一次演出,可是,当他迈出第一步时却“僵”在那里不动了!贝利尼的恐惧又回来了。米瑞勇敢地冲上楼顶,走到高索上,向贝利尼伸出了双手!贝利尼也微笑着向她走来!他们在星光下横跨夜空!他们都成功了!米瑞实现了她的梦想,贝利尼也战胜了内心的恐惧!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害怕,这样才能成功。我也想起了我跳大绳的事情。我刚开始跳的时候,总是躲在最后面,不敢跳,生怕绳子打着我,而且还怕同学们笑话。后来,我在家练习了一段时间,终于可以跳几下了!我心里真高兴!我也战胜了自己的恐惧!
你们也恐惧过吗?那就记住,一定要勇敢,要专心,要只想着你要做的事情,这样才能到达目的地!
天空在脚下读后感(篇5)
放寒假时,老师布置我们买《天空在脚下》一书,作为家作之一,并且为本书写读后感,拿到书后,我认真地品读了这本书,几乎就和预***,认真地把读后感写下来。
这本书主要写了葛太太家开着生意不错的小旅店,她的女儿——米瑞也很勤快——切洋葱,削土豆,洗床单,拖地板,没有一不是她拿手的,她还是一个很好的听众,最喜欢听流浪艺人们讲一些城里或是旅途中的各种冒险故事。一天晚上,一个瘦高的,愁眉苦脸的陌生人来到旅馆门口。他告诉葛太太,他叫贝利尼,以前是个走钢丝的特技演员。
他想要一个房间好好休息。葛太太把贝利尼安排在后院的一楼。那里很安静,看不见风景。
第二天下午,米瑞到后院收床单,看见贝利尼在绳索上走,米瑞看呆了,她也想立刻走在绳索上,经过一星期之后的训练,米瑞终于可以走完全程而不跌落,后来贝利尼教给了米瑞一些技巧,在一个晚上他们开始表演了。后来米瑞和贝利尼都出名了,开始了环球演出。
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我一向看书很快,但这本书我是一个一个字看的,文中的主人公——米瑞是一个意向坚定的女孩,走绳索是非常困难的一事,。克里不怕苦,不怕累,执著地走在绳子上。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如果是我,我甚至不敢踩绳子。她坚毅勇敢的品质值得学习。
《天空在脚下》是一本简短而有大含义的绘本。不仔细读是不会发现的。我认真的阅读了这本书,有很多感想:
1、它告诉我遇到事情不要恐惧,要把恐惧写在脚下;
2、它告诉我做事要专心,不能三心二意;
3、它告诉我遇到自己喜欢的事情或物品要尽快去做,不然可能一次错过下次就遇不到了。
天空在脚下读后感(篇6)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天空在脚下》。
《天空在脚下》这本书很短,仅有一个故事,但其中的真理绝不败给任何一个长篇大论。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埃米莉·麦卡利。主要写了一个灰姑娘成为名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巴黎,当时巴黎有许多的戏院和音乐厅,吸引了大量的艺人。在英格兰大街有一个葛太太开的旅店。她有一个女儿叫米瑞,十分得勤快。有一天,一个走钢索的演员来到了葛太太的旅店,他就叫贝利尼。贝利尼走钢索时,被正在收床单的米瑞见到了,米瑞真想立刻就跳上去。于是便求贝利尼教他学走钢索,遭到拒绝后,她便一个人偷偷的学练习,尽管摔下多少次,可是依然坚持着,从不放弃。她想迫不及待的把练习成果表演给贝利尼看。从那以后,她每天坚持两个小时的练习,最终和贝利尼同台表演,成为了一名非常有名气的走钢索的特技演员。人们都说这次表演是“了不起的奇迹”。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道理。我明白了“害怕”是做不成任何是的,只要心里充满恐惧,就什么事也做不成。正如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名言一样:害怕危险的心理,往往比危险本身要可怕一万倍。我还知道了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获得成功,只要心中一直充满希望,才会做成想做的事情。
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生活在继续,生命在继续,梦想也在继续。
《天空在脚下》真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啊!
天空在脚下读后感(篇7)
“书味在胸中,甘于饮成酒。”一本好书就犹如一壶上好的佳酿,每一次都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体验,不一样的收获。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天空在脚下》的书,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
米瑞请求走铁索的杂技演员贝利尼教她走铁索,贝利尼拒绝了。于是米瑞自己偷偷练习。一个星期后,她可以不落地走完全程了。接着,贝利尼接受教她在铁索上做有难度的动作了。最后,米瑞帮助贝利尼让他不再怕走在铁索上的感受了,还让自己成了杂技演员。
我学习骑自行车时和米瑞学习走索有点儿相似。一天下午,妈妈带我来到湿地公园学习骑自行车。到了湿地公园,我们找了一块平地,开始学习骑自行车。我先坐在自行车上,双手紧握车龙头,右脚放上脚踏,紧接着,将左脚也放上脚踏然后轻轻一蹬,车向前走了一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摔了个狗啃泥。我坚强地站了起来。又练习了起来,过了半个多小时,我还是没有学会,这时,我开始不耐烦了。心想怎么还没学会呀!
“烦死了!烦死了!”我烦得真跺脚。
妈妈见状,走了过来,摸摸我的头:“子安,别不耐烦,继续加油!前几天咱们看的《天空在脚下》那本书,你不记得了吗?一遍不行五遍,五遍不行二十遍,二十遍不行五十遍,如果五十遍还不行,那就一百遍,总有一遍会成功嘛!”我听了,觉得特别有道理。休息了一下,又开始重整旗鼓,练习了起来。又是过了个把小时,从一只脚踏着车能滑一圈,再到两圈;车龙头从摇摇晃晃,到任由我控制。终于,我成功了!
通过这件事和这本书,我明白了:成长的路上有许多次坎坷,我们要勇敢地去面对,不可以胆小地退缩。
gz85.COm小编推荐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9篇
写出一篇怎么样的第七天读后感才算是好的呢?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有很多自己的思考。确立感发点,感发点是读后感的中心论,这样写一篇读后感就很轻松了,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准备的有关《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的内容。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1】
当人死了之后,我们剩下什么?
杨飞以一个已逝之人的视角看着,死后,人会穿殓衣,需要墓地。而在殡仪馆,所有死去的人等着市长的“尸体”先下葬。什么时候连烧骨灰这种事情也要分等级了?
杨飞度过了死亡的七天,他没有人给他买墓地,也就意味着他“无法下葬”,他在人间与死亡之间的一片空白之地。他遇见了他曾经的恋人,他去过的面馆夫妻,他救过的女孩。
渐渐的,他遇见了更早的“无归人”,他们没有皮肉,只剩下了一架骨架,他们依旧有着要吃和睡的习惯,但是这里没有日月,没有昼夜。
这里能死敌化为朋友,因为人死了恩怨也消了;这里拥有爱,一个女人照顾27个孩子,夫妻还是夫妻;这里人人回忆幸福,忏悔自己的罪行;钱财在这里无用。这里是平等之地,但对于一个人,这里也是孤独之地。
这里可以忏悔,却无法改变事实,有人暗自为了他人抛弃未来,有人隐瞒事实为求儿女更好。一切,在死后说清。
这里有一段话,在这本书的结尾∶我对他说,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2】
书读到一半的时候,让我想起了寻梦环游记,不过一个温暖如春,一个临冬彻寒,从活着到第七天,余华还是那个余华。现实中存在的社会问题,通过主人公阳间的遭遇陈述,阴间的人物去做着解答。太平间上的圆圈,第一天传闻中死在床上的市长,追逐热点的记者和为鼠妹盖上宽大牛仔裤的好心人,承认人性的卑劣,但也相信人性的高光。
死无葬身之地的骷髅应该也还是有欲望的吧,对安息之地的向往,毕竟中国传统就是死者为大落叶归根。土地里可以安放的是尸骨,安放不下的是亲人的思念。在杨飞杨金彪这一对父子的相互救赎中穿插着别人的悲欢离合。
第七天不就是民间的头七么,也是回魂夜。我以前总是害怕,害怕看不见的鬼魂,害怕冰冷青白尸体,害怕黑暗。现在想来,如果鬼魂真的存在,我的亲人又怎么会伤害我,不存在的话我又在害怕什么。人死去了,便也活在别人的嘴巴里,活在别人的记忆里了,慢慢模糊,渐渐消逝。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3】
最近,我看了《第七天》这本书,非常的让我有省思。
《第七天》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第七天》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不长,内容比较充实。语言没有想象的精彩,但故事结构很通达。一个比较大的不足,就是情感力度有点欠缺,实际上书中也写出了雨雪交加的浓雾及各个人物看似平淡实则悲惨的人生,但是总感觉这种“悲剧感”“无力感”应该更深入才是。不然就有些平淡。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4】
【以鬼观人间阴冷却温暖】
小说《第七天》开篇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在死之后,去被火化之前会遇到什么?让读者有巨大的想象空间。本书以“我”死后在被火化之前所看所听所感为视角,叙述了一个又一个的悲惨故事。
第一天作者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收到一个到殡仪馆去火化的通知。那里是留给有墓地的人。但是有的人死后没有墓地,就会齐聚在一个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作者给这片净土起了个冰冷的名字,但是这个地方却是人们向往的暖巢。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贵无贱,无悲无痛,无愁无恨。这片净土宛如乌托邦安详平和。在他们的眼中,得墓地者,得安息;死无葬身之地者,得永生。
余华以魔幻现实主义叙述全书,体现了作者对底层人民的人文关怀。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梅也就是“鼠妹”和她的男朋友伍超的悲惨故事。伍超起初因为想讨鼠妹开心,却因为不够钱而买了高仿的iphone4s给鼠妹,一经对比却被发现是高仿机。被骗的她一气之下,却寻找不到男友伍超。只好用在QQ空间发布自己要自杀的详细内容来引出男友。起初看到这一段时,以为网友的评论是劝阻她别想不开。殊不知,一翻过来看到内容却让我心中如坠入冰窟。网友纷纷推荐她自杀的方法和地点,大家都觉得这样才是帮助刘梅的最好办法。这里余华一笔带过冷漠自私的社会,引人深思。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生活。故事后来遇到了肖庆,得知了伍超在她死后为她奔波买墓地,伍超自己也怀着深深的悔意,却没钱买墓地给鼠妹,甘愿找不安全且不合法的黑心商人卖肾换钱买墓地。读到这里不禁潸然泪下,在他们眼中,不论什么金银珠宝,亦或是美味佳肴,却远不及他们彼此的长相厮守。
曾经有鲁迅《狂人日记》以精神病人的视角,有茨威格的《家庭女教师》以儿童为视角,有蒲松龄的《促织》以上帝为视角,而余华是以鬼魂为视角描绘的荒诞故事来直击现实的残酷。城市生活中无处不充满负能量——欲望,金钱,权利逐渐绑架着一个又一个单纯善良的人。浑浊的环境让人学会世俗,学会不择手段。这种种变化放到当今,我们也许也在潜移默化的向这个方向改变着。“死无葬身之地”这片净土中,不会有被虚伪的油布包裹的新闻媒体,不会有勾心斗角的争权夺利,不会有非法器官买卖而犯下的悲剧……。权力,金钱主宰着生前,温情,平等在来世永生。公共事件的受害者从生前带了多少的真相。让人有种生人听死人讲生前的感觉,感受到了底层人民的无助。
“死无葬身之地”就像一个理想的世界,人人平等,那不仅是余华所向往的,是所有人心中向往的。这本书号称比《活着》更绝望,但是我在这种感受到的绝望中,在这个“死无葬身之地”中,让我看到了无尽绝望里看到了一丝希望之光。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5】
余华的作品《第七天》再次的震撼到了我。
整本书,就介绍了杨飞死后七天所遇见的事情,却包括了爱情,现实,有亲情。
视觉独特,却令人着迷,深思的一种写作方法,里面讲的那些贪欲,物质跟善意,都是那么真实。其中有一段话的确很吸引我:在感情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来,又走过去,我也听到了,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然后,门铃响了。那么,那个敲响我门铃的那个人,什么时候路过,发现我这紧闭的门窗的屋子?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价值应该就是,告诉我,要相信自己,要珍惜当前生活吧,毕竟,世界上并没有“死无葬身之地”。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6】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想说说自己对于“死”的看法。以前的我是一个对死趋之若鹜的叛逆孩子,可以这么说,我认为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在他们叛逆期的时候多少会有过死的念头,当时的我也是,因为家庭以及学校的种种原因,我自杀的想法已经不知道有过几次了,我甚至写信给我当时的班主任,告诉他我活得很不快乐,很想死。
其实我现在打出“死”这个字的时候,会有害怕的感觉,在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以及看到过身边熟悉的人们相继离开所带来的痛苦后,我慢慢发现活着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们尚且还得一口气,尚且苟活于这世间,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幸运了。后来的我也渐渐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害怕各种黑的地方,之前走过一条光线很暗的街道,街道边的小台阶投下了一小段深黑的阴影,那时候觉得踩上去就会被黑暗吞没,在我看来,阴影里藏了可能会随时冒出来的黑色鬼怪。连这么常见的事物都害怕的我,竟然会有过死这个想法,以至于现在认为那会不会是我的幻觉,只是个一触即破的噩梦罢了。
我是在初二的时候看的余华的《活着》,当时也处于叛逆后期,刚看完的时候觉得心里的大钟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突然从四面八方涌进胸口,让那时候的我被震撼到了,为此我还特地写了一篇读后感。现在重新再去读,发现那时候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也不过是停在表面而已,我也只不过是结合了书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写了写大众们对书的理解,觉得很是幼稚。但那时候的我也对余华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是一个能写出冲击我心灵的文字的作家。
《第七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死去的人在死后的七天时间里每日的所见所闻所感。就像是一个虚渺的梦境,活着的时候,你没有很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活着,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世间,同样,死了以后,你也不能抹灭自己曾经的存在,作为魂灵或是死尸的存在。
那没有属于自己墓地的人会归属于哪里呢?他们回去到一个鸟语花香,树叶向你招手,石头对你微笑,河水向你问候,一个没有贫穷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人人死而平等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活着或者死去,真的会有明确的界限吗?不过是一场不知道从何时入睡何时醒过来的梦境罢了。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7】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足够大的悬念,一个走向殡仪馆,将被火化的人,在死亡之后还能留给读者什么呢?这次余华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无意间发现余华出了新书,打开看到了如上介绍,对余华的欣赏让我决定读了这本书。不巧的是打折季刚过,图书馆的那本也借出去了尚未归还,于是在网上搜了电子版,放在手机里把它读完了。原本余华的书我一般是不做摘抄的,也就没在意书签的问题,直到遇到想摘抄的,才发现UC浏览器看书不能加书签(没错我一定要吐槽一下),只能先暂停阅读,想着写了读书笔记,抄下再继续看。结果下一次打开时,却已经不知道当时想摘抄的是哪句,又想写些什么感慨了。果然看书的连贯性很重要,书签很重要,还是喜欢直接看纸质书啊。现在的结果就是忘了要摘抄啥,读书当时的心情,却又欲言又止。
书中的主线是“我”死后的七天里(头七?),去过很多地方,寻找以前的回忆,碰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整部小说由一个又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人的故事组成,每一个都让人感到“绝望”。
于我来说,也许是余华的书看得多了看的习惯了,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有些人说的“对此麻木不仁才更令人绝望”,总之,只是静静地读完,静静地写读书笔记,有些麻木,没有痛哭的冲动,又或许是最深的绝望了吧。
关于这本书,不想写小说概述了,那种在网上随意能搜到的东西,不写也罢。印象更深的,也就是我曾说的余华的书总是能从绝望中读出温暖的力量,只是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而已。无论是父亲收养“我”的善良,父子相处的温情,还是“我”寻找父亲的急切,父子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死后忏悔,承认丈夫只有杨飞一人;鼠妹的男友伍超虽然最后死于卖器官,但他并未为了物欲而是希望圆满真爱;郑家夫妇无辜,不过他们有个最坚强懂事的女儿;饭店老板谭家鑫生前善良体贴,至死也没有夺走他快乐的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说到最曲折离奇的李姓男子被扫黄警察张刚踢爆生殖器官而寻仇杀人的恩怨,两人死后也一笑泯恩仇,成了最好的棋友。
而且,“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一样凄惨,“孤苦伶仃”的自我悼念者也并没有多么孤独,“就像一片树叶汇入森林,一滴水汇入大海”。除了感慨世间不平事无穷无尽外,也给绝望者以安慰。
第七天,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新生活开始了。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8】
《第七天》读后感2000字: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创世纪》
作者通过一个死去的灵魂,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七天的见闻,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让人在真与假中,看透世间的人与事。他借助了《旧约.创世纪》为开篇,以七天为七个部分,讲述了主人公的爱情、亲情以及当下社会存在的种种荒诞现象。揭示了当代中国现实中的残酷、混乱、不平等和弱肉强食。故事的主人公叫杨飞,他在死后七天中听到的见闻以及“后来人”对死后发生事情的描述中对这些荒诞的事情又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第一天,杨飞带着预约号去殡仪馆排队火化,见到殡仪馆内分为普通区、贵宾室、VIP区,各个阶级对应着从低廉到昂贵的骨灰盒、寿衣、墓地。普通人默默低语,有钱人昂首挺胸,大声喧哗。就是在死者的世界也充满了三六九等,互相攀比。而杨飞却是一个没有墓地的普通人,这让他感到迷茫,无从安身。殡仪馆出来后,他开始思考自己要去做什么,也开始回忆生前的往事,意识到有许多遗憾未完成的事情。
第二天,爱情、婚姻,他开始回忆起生前仅有的一段婚姻生活。李青,一个美丽聪明、自信善良的女人,杨飞的妻子,确切地说,是前妻!这是一段不被看好的婚姻。老实巴交、墨守成规的杨飞和自信美丽的李青,在所有人眼中,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但是李青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义无反顾的跟随着杨飞,过着平淡、拮据的生活,但这一切在两人的眼中又是幸福而美好的。然而,好景不长。李青遇到海归博士,两人相谈甚欢,在事业,价值观上不谋而合。她终究是一个不甘平凡的女人,为了她的梦想、野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还是带着愧疚离开了杨飞。离开杨飞后,她的事业取得了成功,但是婚姻生活却一塌糊涂。并且最终走上了自我堕落的道路,在家中浴缸自杀。死后游荡世间的李青与杨飞在当年的出租屋相遇,两人回忆着当初平淡而温馨的生活,不禁叹惋。在这个晚上,重温旧时的点点滴滴,这死后的相聚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雪是明亮的,雨是暗淡的,我似乎同时行走在早晨和晚上。——《第七天》
与李青分别后,杨飞回忆起他的父亲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滑落下去,被正在铁路工作的杨金彪捡到,此后杨飞与养父杨金彪的命运便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杨金彪的这一举动,在后来的生活中,他放弃了太多东西。为了杨飞,读后感.他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一辈子都没有结过婚。遇到杨飞后,他的后半生都围绕在这个孩子身上。甚至后来杨飞的生母来寻找他,并要将他带回到自己家中时,杨金彪虽万般不舍,但还是劝其回到自己家中过更好的生活。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二十几年的相依为命,已经让他们之间的亲情超越了对亲生父母的感情。
第四天……第七天,在余后的这几天里杨飞遇到了与他相识,或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共同之处都是经历各种惨死,死后因买不起墓地而来到死无葬身之地,无法安息的人。这一路上,他了解到社会上的各种丑陋现象以及各种小人物的悲惨命运。作者借助杨飞的经历,展现了当代中国的种种残酷现实。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当作医疗垃圾处理、冤错假案、刑讯逼供、男扮女装卖淫等等。作者以精湛的构思与别样的表述方式将现如今人类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揭示问题、分析问题,将这些人情冷暖、社会邪恶赤裸裸地展现在每一位读者面前。这已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发生的故事,而是直面生活,直面社会的残酷。
最后主人公找到父亲,再次在殡仪馆相见。一句,你来了,比我想象的要快了很多。道出了多少的心酸与无奈。他想要见到自己的儿子,又希望他能平安健康,好好生活。这就是我们每位父母的一个真实写照啊!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想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第七天》
现实世界是一个冷漠、残酷、孤独的世界,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道德沦丧、价值观混乱,使得这个世界变得污浊不堪。而死者世界是一个温暖、善良、人人平等的世界。走过去没有仇也没有恨……那便是天堂一样的地方吧!
两个完全相反的世界,让人看到了现实的残酷与苦难,也让人看到了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温暖与美好。既揭示了这个社会的不平等,又给了读者对生活的希望。
读余华的《第七天》读后感【篇9】
在生活中负重前行,让梦想翱翔
——读《第七天》有感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
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让人感受到几许温馨。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也有对美好生活的期许。他们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
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艰难中潜滋暗长。
读后感国学天空精选6篇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废寝忘食的学习。今天,我阅读了作品这本书籍,它使我感受颇深,懂得了许多道理。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你知道如何将自己的读后感写的更好吗?下面是编辑精心整理的"读后感国学天空",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读后感国学天空 篇1
上个学期期末的时候,语文组推荐了准备自招的书目,隔壁班的语文老师推荐的就是这本,个人读下来觉得挺好的,对孔子、孟子、庄子思想的解读都是通俗易懂,看起来很轻松的,老子可能有点费脑子,总体来说作为一本国学入门书还是很亲切的,见解也都很独到。
主要来讲孔子吧。因为学校里语文课也有上《论语》嘛,考试也会考论语题,我每次大考前都会把论语的教科书看一遍,好多句子书上的释义都烂熟于心了,所以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触特别深。最鲜明地一个感受就是,读《论语》切忌只观一家之言。
比如说,对于曾参说孔子指导以忠恕贯之,教科书非常认真地解释了而且很当回事,《国学的天空》中认为曾参当时还年轻,从师不久,是孔子教育失败的案例,孔子之道应以仁贯之。
又比如,关于曾点之志,浴乎沂风乎舞雩,孔子赞同的原因,语文老师给的标准答案是这是社会实现大同时才有的景象,而《国学的天空》中认为曾点之志好在顺乎条件,没有特别要求什么,像子路啊冉有啊公西华的志向就前提条件是有个国家给你治理。
《国学的天空》也有提出更深一步见解的。我印象最深的是宰我三年之丧一问,它在教科书基本理解的基础上,提出孔子的说法集中了生理、伦理、心理,这些深刻的见解都是画龙点睛之笔,在学校里教过一些基本的想法之后去读,很有意思。
我认为,如果不是为了应试,而是为了修身,为了治国平天下,在教《论语》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告诉学生解读论语不可只听一家之言,而应在了解前人的各种解读的基础上构架自己的理解。可惜,应试的要求正与之相反,一方面,这使《论语》很大一部分价值得不到发掘,另一方面,这就少了很多乐趣,实际上,无论是《论语》,还是孔子,都是很有趣的存在。虽然我在课堂上由孟老师生动的讲解也有所体会,但课外读起来感觉真的截然不同。
顺带,在这里,我要大力夸一夸我们的语文老师,并不是说他突破了应试的要求,而是他让我感受到了孔子的人格魅力,并让我对《论语》有了一个很好的印象,孟老师好啊!我吹爆孟老师!
说实话,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些诧异。以往在我心里,儒墨道法都是和西方哲学一样烧脑的存在,但这本书实在读起来太顺了,就跟某些人生励志读本一样,很实在,和西方哲学著作相比很地气。原因大抵是它侧重于处世哲学,而西方哲学更侧重于为世界构建一个框架。处世哲学,说白了,就是怎么做人,其实道家一样,再怎么谈道可道非常道,还是会强调要无为。
处世哲学是一个很难去讲的东西。首先,你无法去评价它,定位它。因为研究处世哲学的人让人觉得好像活得太累,老想着这么把人做好,跟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比就隐隐低了一等。但无论你活得多么超脱,你看得多透,终究得受七情六欲的支配,终究得活在社会联系中,终究得和喜欢的不喜欢的人打交道,经历这样那样的事。这是很现实的事情,没人逃得了现实。
其次,处世哲学是散的,它很难建起一个框架。我前两个礼拜给自己布置过一个思考题——我想交什么样的朋友。一开始我觉得吧,要人好,那什么样的人算好。要境界高一点,不能俗,眼里只有名和利,那境界高又要怎么体现。要坦诚,虚伪的人不可深交。我就好像用手指去堵莲蓬头中喷出的水,总是没法堵满。最后我没有得出任何结论,这是唯一一个我毫无头绪的思考题,想法很多,却没有一个可以作为可靠的立足点进行发散和推敲。
以孔子为例,仔细思考可以感受到也是一样的。孔子崇尚因材施教,就同一个问题,不同的学生问,他给出的答案也不一样,从这点也可见一斑。正因为怎么做人不是一个具体可以整理、归纳说出来的,所以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教法。
不可否认,孔子为人之道核心是仁,生理、心理、伦理通过礼的形式架构起了仁,给人感觉他好像隐隐约约构建了一个框架,但其一,这个框架是模糊的,怎么理解有不同的说法。其二,当你再把中庸之道啊诲人不倦啊周而不比啊等等一系列杂七杂八的东西全塞进去的时候,就会无奈地发现这些都是散的,塞进去就乱了,像是一地宝石的碎片,每一片都熠熠闪光,可它们没法拼成一整块。
正因为它散,所以逐块理解就比西方哲学那种体系式的理论简单多了,真的无障碍阅读。
说到底,人本身无高下之分,促使高下之分产生的是标准。但我相信,确乎存在“圣人”。
在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影响下,我对“人”这个名词很敏感。“他是个人”,这样一句话,包含了极为丰富的信息,比如他会恐惧,他会孤独,他会感到开心也会感到难过,这些都是最浅显的。为了进一步解释,我举一个词为例子——“幸福”。我依稀记得我在哪讲过,在幸福面前人是平等的。这在一些童话里有完美的诠释,我就不再赘述。所以这个比法律还公平的存在是哪来的?我认为是人性,而人性的存在源于人,因为这个人是人,所以他有人性,因为他和其他人一样有人性,所以他在对幸福的感受上与他人没什么区别。这话乍听可能有些不可理喻,我仅希望以此表达人生而为人的深邃意义。
由此,人格的发展,在不同的时代也是平等的,这也孔子成为圣人的原因。有一些标准可以将人格划分为不同的境界,而孔子正处在那个最高的境界,譬如老子、庄子,或许还有楚狂接舆,都和孔子一样处在那个非同一般的境界。但其他人,孔子的门生,什么子路啊子贡啊冉有啊公西华啊等等都没有到那个境界。再后来活在阳儒阴法下的众多儒生更是与俗人无异,我大胆地说一句,正是这些人僵化的解读玷污了孔子的学说。通向至高境界的道路不可能是教条化的,正如北野武在《真相凶猛》里写的一句话,“要把一个知识变成真正的知识需要读很多的书,这道理亘古不变。”这些真正有无穷的价值的事物,都是可言而不可言的。它需要积累,需要思考,需要沉淀。
而到了那个为圣的境界的人,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他们都对人性中爱的成分有深刻的体悟,都享有精神上的自由,后世对他们的评价有高有低,但那都是后世的评价,后世算个什么,我说得尖锐一点,那都是统治者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作出的评价。
补一句,关于爱和自由这两点,国学方面我并未读到过确切的论述,是我在阅读的基础上自己归纳的,主要可参考书目是《旧制度与大革命》、《法国大革命讲稿》、《爱的艺术》,也基于我对一些思考人性的电影的感受。具体来讲,譬如家国情怀,是对人类对黎民百姓之爱的展现。对他人真诚,也是由爱延伸出的对他人的信任。恪守自己做人的原则,不为外界所动,这是精神自由的具化。这些是通的,我在读这本书前就想过很多,在读孔子的想法时甚至会有一拍即合的感动,或者有时是“哇又是这套我自己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呀”的毫不谦虚的感叹。我摸着我的良心说,我为我想到了这些感到骄傲,我坚信我会同样成为那样从容且丰富的人。
所以你活在互联网社会并不比活在农耕社会幸福,你想活得像孔子那样高明,难度并没有多大变化。所以孔子是圣人啊,是我们应当崇敬与仰慕的人啊。
最后对处世哲学,我想再说一句。
如果是为了怎么做人而去读一本教你怎么做人的书,是没有用的。因为为人处世中应当怎么做,是现实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产生了困惑,发生了矛盾,而自然而然地想到调整自己的做法来和别人相处得更好,《危险的心理咨询》是典例,我为别人看到了我有瑕疵的一面而感到焦虑自卑,因此我应当更加更真诚地面对自己,悦纳自己的不完美,也真诚地面对别人,通过与别人的交流来消融隔阂、相互包容,这是一个小小的例子。如果你为了功利的目的去看书,就跟看学习经验一样,说真的,没什么效果。
但另一方面,你看书看多了,吸收其中的营养来丰满自己,自然就会学会怎么做人,学会怎么充实自己的内心,获得由内而外的快乐与宁静,这是一个熏陶、浸染的过程,圣人的处世哲学由此逐渐构架。
我自我反思,我这个人,没什么家国情怀,在看人上有时或许有些假清高。路总归长着,希望我会成为更好的人。
读后感国学天空 篇2
华夏五千多年的文明,诞生了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他们的思想无不闪烁着智者的光芒,指引我们中华民族走到今天,形成了我们华夏民族的性格、品质。时至今日,当我们于繁华之中迷惑的时候,读读这些古人对生命深邃的思考,仍然能给我们莫大的启迪和内心最质朴的关怀,让我们能在纷繁烦乱的现实中,找寻心灵片刻宁静的天空。
正如本书作者傅佩荣所说,人在三十岁之前学儒家,可以走得更好,因为它告诫人们向善,有理想、有追求。但过了四十岁以后,会发现有儒家思想还不够,因为人生有许多不公平的事情,善无善报,恶无恶报,才发现,孔子的思想虽有善意,却未必有善果;所以必须看开,所以要跟“道”结合。本人很以为然,作为一个即将进入不惑之年的人,至今仍有许多迷茫和困惑,所以更多地学习了《国学的天空》中道家的章节,更多地来谈一谈对道家思想的感受。
现代社会生活工作压力大,人活得累。所以老子说,人活得这么辛苦,到处受人约束,必须委曲求全,认真努力工作,就是为了养活这个身体,如果没有这个身体,何必做这些事呢?有身体就要有面子,有形象,就开始与人争名夺利,痛苦和烦恼就会随之而来。老子的意思是,人不要太在意自己,不要太在意我要吃什么,喝什么,得到什么样的功名利禄;你太在意,就必须放弃你的自主性。人生的痛苦源于“我执”,认为我一定要胜过别人,我一定要达成某种目标,或者我一定不要碰到什么困难。所以要尽量顺其自然地生活,不要太在意身体的享受。
人们在对物质的追寻过程中,欲望不断膨胀,忘记了身体和钱财、地位哪个更重要,结果劳累和伤害了身体,得不偿失。道家告诉我们“少私寡欲”,一个人多思多欲,不可能快乐,一个欲望满足了,又会生出更多的欲望,结果更痛苦。所以,知道满足,知道停止,才可以保持长久。
庄子谈到人的修炼,要做到“心如死灰”。当别人都在耍弄心机、争奇斗艳、巧取豪夺、夸耀富贵时,你却能使“心”进入虚和静的状态。人在世上,若能做到不与别人攀比,安静的守住自己的内心,就会免去很多痛苦,拥有很多快乐。
庄子谈到“混沌之死”的寓言,对我们也很有启发。混沌没有耳鼻目口这七窍,无法与外物沟通,因而也不受外物变化的影响。本来“混沌”处于一个和谐宁静的世界里,过着单纯的日子,但当别人给他打开了这七窍以后,“混沌”很快就死了。人活得简单、单纯了,才可以领悟到道,人类生命的伟大潜能才能发挥出来。而我们现代人,生活的越来越浮躁,静不下心来去读书、去思考、去研究,一切唯利是图,科技是发展了,但地球却遭到破坏,现代人生活在自己自以为的聪明而造成的苦难中。所以现代社会要做到和谐,就要顺其自然,无为而治。人真正觉得快乐应该不为物使,遵从于内心真实的需要。
老子说:为政者宽厚,粗枝大叶,人民就淳厚;为政者苛细,人民就狡诈。所以政治人物看起来淳朴反而是好事,为政最怕刻薄一刻薄就会伤害人心,不如尽量管的宽松一点,不要要求严苛。大道至简,老子的话在现在看来,仍然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这些只是端午节假期小读的一些感悟,只是采撷了伟大国学天空中的几缕星光。学习国学,学习老庄,让我们能够在这个世上活得更真实一些,更内敛一些,更加回归内心,又能超然于物外,去除浮躁,涤荡心灵,在这样一个浮华、烦乱的世界上,还能让心灵静谧,还能感受到蓝天、白云、绿水,还能知道自己活着,并且生活着。任自己的心灵逍遥遨游,真的很惬意!
读后感国学天空 篇3
素来对国学怀有一种崇敬之情,觉得它那样高高在上、触不可及。对于如我一般底蕴并不深厚人而言,国学,或多或少带着些深奥、博大的感觉。傅佩荣先生所著的《国学的天空》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也同样如此。但当我不断深入去品读这本书时发现,傅先生以他渊博的学识,褪去长久以来国学被人们批上的厚重外衣,用易懂的语言让读者领会到中国博大精深的国学内涵,让读者在欣赏国学美妙之处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人生观。
傅佩荣一直有“台湾版于丹”之称,他在《国学的天空》一书中为我们很好地阐释了孔子的真诚、孟子的向善、老子的智慧以及庄子的逍遥。他还用这四位圣人的理论,以最朴实生动的语言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通读本书,我对关于孟子这一章的内容感慨颇深。可以说傅佩荣老师是将孟子这个人从千年前拉到了当代,拉近到读者面前,那么形象生动,诙谐与生活化,他将教育、修养、仁政等孟子的观点融合在故事里面,颇有深入浅出的效果,为我们阐释了做人,做学问,做事的最终目的。让人回味无穷,意味深远……
“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在这个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时代,提高能力降低欲望,人才能快乐。要有修养,修养是成就自己。到达某种程度之后,快乐就会由内而发,自然随之而来。
关照各人的内心,在快乐中成就立体的生命。在这一点上,孔孟是一致的。孔子说:“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又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做君子就是做一个内心完善的最好的自己。当内心强大,开阔而坦然时,当内心真正有了一种从容淡定时,才能不被人生的起伏得失所左右。生命的境界也不断得到提升。
傅佩荣教授笔下的孟子,是一个真诚的人,快乐的人----他的内心有一种自我要求的力量,提醒和督促自己去做该做的事。这样的人他的人生也是自信而快乐的。傅教授重新解读了孟子的快乐人生,他所展现的孟子,是全方位的孟子:教育,人伦,修养,人生等。并以他的朴素主义哲学观点为依据对现今人们的困惑一一做了点拨,古事寓今,启发人深思。
读后感国学天空 篇4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十月中旬在杭州童学馆的开馆仪式那天,在馆内的走廊书架上,“国学的天空”几个字一下映入了我眼帘,这不就是童学馆创始人李广斌教授推荐我们去看的那本书吗?粗粗翻了几页后,才突然发觉这本书的妙处之所在。
《国学的天空》是一本人人都能看懂的国学入门之作,用孔、孟、老、庄的智慧解答当代人的心灵困惑。书中的内容清晰,易读、易懂,作者傅佩荣教授认为“国学”是个宽泛的名词,但是不论你如何分类,都会把儒家与道家列为重点。儒家的代表是孔子与孟子,道家呢?自然是老子与庄子了。
孔子主张“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性的价值必须由内而发,人道确立则万物亦得以安顿。
孟子认为“思诚者,人之道”,只要真诚,就可以体验自我要求的力量,走上人生正途,由此活出人格的尊严与伟大。
老子的修养方法是虚与静,以道为本源,由此孕生智慧,则人生的困境与虚无之感化解于无形。
庄子相信人的最高智慧在于明白“未始有物”,既然哪些,在现实生活中,人生何必执着?何不逍遥自得,与道同游。
再次去阅读这本书,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介绍孔子,儒家学派的代表。以身教和言教开启了中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儒家学派,成为两千年来最伟大的“至圣先师”。他立志于学,不是为了独善其身,而是为了“已立立人,已达达人”。以天下一家、世界大同为最高理想,很多东西在我们认为太难达成,而孔圣人却能永远把理想作为人生的第一目标,实在令人敬佩。他在“学不厌”之后,还要“诲不倦”。在阅读此书之后,更让人明白如何“立志于学” 学做“真人”,如何去把握时机,用心专注,不断提高自己。
作为国学幼儿园的教师,我能做好的是什么,除了教授孩子们知识、国学知识等,更重要的教授孩子们如何做人,做一个有用的人,小则从礼貌、节约能源、环保开始,相信只要有心、用心,一定能行。
读后感国学天空 篇5
我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如今对于充满物质色彩的城市,读书不妨是一种陶冶情操,好似走进桃花源般的无穷享受。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国学的天空》,作者傅佩荣,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这本书旨在让人人都能看懂国学,用孔、孟、老、庄的智慧解答当代人的心灵困惑。这也正应证了这样一句话:“知识有如人体血液一样宝贵。人缺少血液,身体就会要衰弱;人缺少知识,头脑就要枯竭。”“国学”是个宽泛的名词,但不论你如何分类,都会把儒家列为重点。儒家的代表是孔子与孟子,道家呢?自然是老子与庄子。《国学的天空》这本书就是向我们大家介绍孔、孟、老、庄的处世哲学。
读完这本书之后,要说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那我会回答你:“我学到了孔孟老庄的哲学之精华所在”。譬如,孔子一再回答学生问“仁”,孟子多次说明“心之四端”,老子对“道”加以描述,庄子由多种角度形容“游”和“化”。这些概念都是他们各自的心得,用以子掌握生命的真实本质。国学对现代人的意义,不就是要归结为“价值观”的塑造与补强吗?简单说来学习儒家与道家之后,如果在言行上没有任何改变,那就不能算是学过了。
孔子期许我们行善避恶,在必要时还应杀身成仁。试问理由是什么?他的志向定为“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种人类历史上不曾实现的为什么会他的志向呢?他说自己“五十而知天命”,又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那么“天”对孔子到底有何意义?把上述几个问题合并思考,就知道孔子的“一贯之道”的大概内容了。这一切构成了一个系统,而其动力来源则在于人的真诚。由真诚而觉悟内在的力量,由此呈现人格的尊严。
孟子把孔子的“仁”推广应用为“仁政”,这可以说是上升了一个高度,但是他并未忽略具体生活的需求。他要强调的是“饱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人与动物的差异只有一点点,那就是“心”。心有四端,可以扩充为四善:仁、义、礼、智。教育使人明,配合真诚的自觉,产生行动的力量。孟子认为:人性与善的关系,就像“火之始燃”,“泉之始达",亦即“人性是向善的”。“向”代表动力,在真诚自然由内而发,“善”则是“孝悌忠信"等德行,都是指涉“我与别人之间适当关系之实现”。个人的成就与群体的改善是不可分离的。儒家的基本性格亦在于此。
再看老子,他在面对天下大乱时,为了化解虚无主义的危机,做了极深刻的思考,展示了深邃的智慧。试问:万物在生灭变化的过程中,难道只是道觉吗?或者,万物有一来源与归宿?老子认为应该是有的,它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无以名之,勉强称之为“道”。换言之,道究竟真实,是一切相对而万物之底基。若是离开了道,一切只是梦幻泡影。因此,人生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悟道。
到了庄子手上,悟道之后还要与道同游。这让我联想到我们曾学过的一篇古文《逍遥游》。“以道观之,无以贵贱”,万物平等,人也不妨敞开胸怀,进而欣赏万物,这称做“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在处世态度上,则以“外化而不内化”为原则。外表上顺其自然,但是“顺人而不失己”,内心从未脱离道,有如鱼之相忘于江湖。
这本书除了介绍了孔、孟、老、庄四位圣贤的处世哲学之外,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它所叙述时的方式、角度。本书作者傅佩荣先生在书中做到了两个打通:其一,打通各个领域;其二,打通各个领域;其三,打通中西哲学。尤其是他能站在中西文化的制高点上来诠释中国传统的现代意义,视野绝对不一样。还把国学讲得那么生动而贴近人心。
《国学的天空》正如那清晨的甘露,那么纯净,洗涤我心中的忧愁与杂念。它又仿佛是一、两滴眼药水,使我看着纷杂的、美丽的世界更加清晰、透澈,使我对“仁”、“道”有了更深的认识。
读后感国学天空 篇6
“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可以从中体验不同的人生经历,汲取丰富的营养,可以开阔自己的思维,了解自己不知道的世界。当我拿到傅佩荣老师写的《国学的天空》这本书时,首先我产生一种好奇:什么是国学?这么抽象的词语,这本书是写什么的呢,经过仔细阅读才有所明白,傅佩荣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孔子、孟子、老子、庄子这四位大家的学术和思想,把自己的研究心得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娓娓道来让我从中得到启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得到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我非生而知之者也,好古,敏以求之者也”,“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孔子说的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他并不是一生下来就什么都知道,他是靠着努力向古代的圣贤学习,逐渐的温故知新,才能融会贯通取得今天的成绩。并且孔子在年轻时由于家里贫穷,做过很多的零碎的卑微的工作,但孔子却从来没忘记一件事,那就是学习,他利用一切的时间学习知识,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在他生活的时代,普通人家的子弟到十五岁就不再念书了,大学只是专门为一些贵族子弟开设的。孔子不仅自学了所有大学的内容,而且比一般的贵族子弟学的还好,以至于鲁国的贵族孟氏请孔子当家教。到了“三十而立”之后,孔子不曾被国家所用,未谋得一官半职,但孔子仍不放弃自我成长的机会,仍然一如既往的珍惜时间,修炼自己。看到孔子对学习的那份执着,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卑微。曾想:自己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毕业,都在不停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觉得很枯燥,现在参加工作了心想终于可以轻松一下了,终于不需要再枯燥的学习了,然而孔子的教诲让我感到羞愧。审视自己,脑海中残存的只是大学里学习的那些理论性知识的的只言片语,要满足现在的教学工作需要是远远不够的。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作为一名教师,要想给孩子半桶水,首先自己就要有满满的一桶水。我要做的就是读书,博览群书,从书中来汲取各种知识,让自己变得更加丰富。同时在《国学的天空》这本书中傅佩荣老师在桓公读书这一节讲了读书的真谛。在书中写到“对于桓公读书,轮扁提醒他,你不要光读死书,古人写的书是他思想的成果,而思想本身是灵活的,你要懂得怎么应用才行。”桓公读书的故事把千古以来怎么读书的道理都说出来了,书一方面要读,但要把书本上的智慧消化,必须自己亲手去操作,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够有真正深刻的心得。有了心得之后,就不会再执着于表面上的文字章句了。所以我不要读死书,我要学会思考,学会应用,要把书读活。
“言必行,行必果。”这句话的意思我们都很明白,就是说话一定要守信,行动一定要有结果。然而孔子却说: 然小人哉。光看字面的意思我们也许会吓一跳,难道说话守心也有错吗,孔子为什么会说“言必行,行必果”是小人物呢?傅佩荣老师的讲解让我茅塞顿开,同时让我学到了做人要信与义兼顾。书中举了一个例子说:甲刚买了一把猎枪,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乙来借用,他说下个月要去野炊打猎。甲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但就在这一个月里,朋友患上了忧郁症,有自杀倾向。时间一到,乙就来找甲现在把猎枪借给我吧,实现你的诺言吧。这时候我们该怎么办?言必行,行必果吗?把枪给他,他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用负责吗?从这个小实例中我们看到现在到将来之间还有一段时间,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我们不能教条化要看各种实际情况的需要。我认为孔子不是教我们不守信,而是要让我们在守信的同时,不要忘记处事要有灵活的智慧与坚定的原则。孔子的学生有子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意思是告诉我们跟别人约定的事情要符合道义,说话才能去实践。相反,如果约定的事情没有正当性,违背社会的礼仪和法律,就算说了也不能够实践。所以我们与朋友交往时,不要轻易的去说我答应你什么什么事,而是一定要考虑到是否符合道义,接近道义才能去实践,否则就算约定了也会失信。
凯撒读后感(精华七篇)
希望您能够喜欢这篇讲述“凯撒读后感”的文章。读书是我们驱散生活中不愉快最好的方式和手段,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一直不停的冒出新的想法。写读后感是个人理解能力的一种体现。为了方便使用还请您在浏览器中收藏该网页地址!
凯撒读后感【篇1】
《英雄凯撒》是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的经典之作。我钟爱于这本书,不仅是对这位文学巨匠真心的仰慕,更是对这个具有深刻意义的历史剧发自内心的感触。
在这本书里有着鲜明的正邪两派势力。正面人物是主人公凯撒,安东尼。负面人物是凯歇斯,西纳,辛伯等人。知道吗?我的内心很纠结,我仰慕的勃鲁托斯我不知道该把他放进哪个阵营里,在这部书里我觉得他是个受害者。一切都要看了书才知道。
剧情讲的是在罗马帝国的血腥斗争。在帝国的表面是武力的辉煌,在它的内部却蕴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奸诈人物凯歇斯怂恿了他的死党密谋害死伟大的将军凯撒。连帝国最高尚的人勃鲁托斯也被蛊惑了。因此为了这个阴谋,开始了血腥可怕的暗战。在故事中的三月十五日,这个不详的星期六,凯撒最终被刺死。但故事没有终结,引发了一场大战。邪恶的人全部被歼灭。但勃鲁托斯的死却为这本书留下了耐人寻味的结局。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邪不胜正,即使阴谋做的再天衣无缝,但是正义总会揭穿的。对于这本书的感悟与品位,必须感受书中主人公们的内心斗争和他们各自表现的不同角色,他们的表情是这本书的“眼睛”。
三大人物凯撒,凯歇斯,勃鲁托斯被描绘的淋漓尽致。
凯撒在此书中是一个正义的角色,也给了我们最大的启迪。他的伟大传奇似乎让我感到莫名,《英雄凯撒》第一章描绘的就是他的丰功伟绩。我翻了翻目录,直到看见“凯撒之死”,发现这是有联系的。解开了许多人不明白凯撒为何会死。
他可能真的只是个纯粹的军人,不懂得树大招风,不知道没有权臣在内掌政,武将在外立功的话。他的一大堆功勋恰好是悬在他头上的一把钢刀,引来了小人的妒忌,凯撒本人也十分骄傲,这是他必死的原因之一。这告诉我们不能一味的追求荣誉,要适可而止,即使有了荣誉,也不能骄傲自满,要学会谦虚。
凯撒的性格有点“亲内敌外”的味道,他一打胜仗,就把战利品悉数分给士兵。按理说应该交给国库。这就让意欲夺权的小人或君主认为凯撒在收拢人心,图谋不轨,并而加速了凯撒的死期。这让我们知道,做事情不能出格,有了战利品也应该按照规矩上交国家,不能私自处理,盲目的违反律法。
凯撒是有优点的,在他即将被刺死的清晨,还能与敌人喝咖啡。这让给我佩服他的勇气。即使被刺死,也是不屈的坐在位置上,不倒在敌人面前。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应该勇敢的面对,即使必死无疑,也要维护做人的尊严,不像敌人低头,输了气节。
综合凯撒,他是一个为人处世的借鉴。我们应该学会处于社会就是处于惊涛骇浪。过分的张扬骄傲会让我们颠覆。但是遇到危险,也应该有凯撒如履薄冰像路过平地一样的镇静。
凯歇斯,一个为了权力不惜一切的恶人。他的结局告诉我们,做人就要地道,不能嫉妒别人。凭着自己的真本事取得成功。仰慕别人就要向他看齐,作为学习奋进的目标。当一个坏人,耍心眼儿,再聪明也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并且无翻身的机会,我们做人就要做一个好人。
勃鲁托斯是要从多方面感悟的。我们不能对他一棒子否定。他的不归路是为了爱国。为了国家可以放弃与凯撒的深厚友情,并且密谋杀死了他。在杀死凯撒后他的内心是煎熬的。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勃鲁托斯其实也是一个好人,他是为了他的美好理想,他的罗马和他的人民才这么干的。对于他的评价也要像对凯撒一样竖起一个大拇指。
从他身上我们应该学会爱国,坚定不移的爱国。并且为了国家可以现出自己的一切,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主义的人。但是不要被自己的理想冲昏了头脑,受到坏人的蛊惑。所以在执着追求的时候,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是最重要的。
这本书让人深思,让人受益匪浅。看到了迷途的天使,看到了陨落的将星,也有一些面目狰狞的魑魅魍魉。他们扮演的多种角色,折射了人性的光芒。我感到做一个心底善良,没有诡计,活在坦诚相待的世界里的人是多么的美好啊!
凯撒读后感【篇2】
刚读完莎士比亚的剧作《裘力斯凯撒》,读出来两个困惑:这是谁的悲剧?到底谁才是真的英雄?
主角凯撒在第一幕第二场就出场了,但在第三幕第一场就被刺死了。
倒是对立面(我没有用反面这个词是有原因的)的勃鲁托斯和凯撒的副将安东尼的戏更多一些,而且外表刻画和内心读白更多些。
刺杀凯撒的人最后都死了,继承凯撒的安东尼最后也死了(当然他的死是题外话),只有另一位继承人奥克泰维斯(屋大维)最后落了个善终,且历史评价也不错。
那这出悲剧到底是谁的?是凯撒的?勃鲁托斯的?还是安东尼的?我更倾向于这是勃鲁托斯的悲剧,因为凯撒虽然死和很惨,但之后安东尼在替他活着继续未完的那场戏,就是安东尼死后,也有屋大维接着在演绎凯撒的戏,他们都是活着的凯撒,恺撒的戏没完没了,永不落幕,这怎么能算做悲剧呢?
倒是勃鲁托斯,他代表着一群人理想主义者,虽然他死后仍会有后来人接着演绎理想,但即使戏到今天仍在演我也知道,理想主义者在历史上演绎的永远是悲剧。
谁是真的英雄?凯撒,就象拿破仑,长久以来一直是西方人崇拜的大英雄。那戏中勃鲁托斯之流是什么?罗马的群众在被安东尼的演讲煽动起来时喊他们作恶人、凶手、叛徒、恶贼。他们是凶手,因为他们未经法律而谋杀了别人的生命;他们不是恶人,因为他们只对凯撒一人作恶,却是为了人民,为了共和国;他们不是叛徒,因为他们虽然背叛了凯撒,却没有背叛人民和共和国;他们不是恶贼,因为他们既没有欺世,也没有盗名,他们的行动正是为了清除窃国的国贼。
勃鲁托斯带着一群理想主义者完成了他们的壮举,却实现不了他们的理想,反而身死于凯撒第二、第三之手,但我还是要为他们喝彩,正象莎翁在落幕时借安东尼之口对勃鲁托斯的赞颂:
他是一个最高贵的罗马人;除他一个人以外,所有的叛徒们都是因为妒嫉凯撒而下毒手的;只有他才是激于正义的思想,为了大众的利益,才去参加他们的阵线。他一生善良,交织在他身上的各种美德,可以使造物肃然起立,向全世界宣告,这是一个汉子!
凯撒是英雄,名利英雄。我们久久地崇拜着他们,因为我们都爱名利。
勃鲁托斯也是英雄,理想主义英雄。我们经常忘记他们,因为我们常常在追名逐利中忘了自己也曾有过理想。
凯撒读后感【篇3】
在凯撒之前,有这样两个竞争者,整个世界充满了他们之间的冲突。他们就是马略和苏拉。从他们的全盛时期起,他们的名字就成了世界历史上敌视和仇恨的象征。
就像任何其他社团能够普遍对统治者发表意见的社会那样,罗马这个国家有史以来一直分为上层和下层两大派别,而且将来也有可能会一直继续下去。根据当时的说法,两派也可以称为贵族和和平派。马洛和苏拉分别是两派的代表。苏拉代表着贵族,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有钱人支持他,而锦葵代表普通人。
他们第一次战争期间,马略在这场斗争中失败,逃跑了他留下。的许多朋友被杀。参议院发布了希拉的命令,并通过了一项法令,宣布马洛里的公敌将把他的头带回罗马作为回报。
马吕斯独自逃走了。在南方,很多人都渴望得到回报,想夺走他的头。然而,当苏拉认为他的伟大对手和敌人已经被消灭,他开始准备他的亚洲战争。马略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从非洲,并收集了关于他的庞大的军队,占据了罗马。
在这之后,马略是死于疾病。同时,苏拉结束了小亚细亚战争并返回。立即回到罗马,拥有最高权力,开始杀害许多反对他的人。
重要事迹及性格
然而,苏拉不知道改怎么处置凯撒,他支持马略,但是有很多贵族给他说情,这也只是推迟了苏拉处置它的时间,使得它有机会逃跑。
在逃跑中,苏拉被海盗逮捕,并索要赎金。凯撒他们要多少赎金,海盗说20个伦塔,20个巨大的伦塔,一个伦塔本身就是一笔可观的钱。凯撒对海盗们的要求嗤之以鼻,它对海盗们说,他们显然不知道他的身份,他会给他们50个伦塔。
于是凯撒只剩下一个医生和两个仆人,其余的人都被送到岸上去赎金。令人惊讶的是, 当报信人全部离开以后买凯撒留在了俘虏它的那些人的船上,时时处处都摆出一副主人家的姿态和架势。当凯撒想睡觉时,如果海盗打扰了他,他会命令他们安静。
凯撒和海盗们在甲板上一起操练和娱乐,技巧总是超过他们。一切都由凯撒决定,仿佛凯撒是他们公认的领袖。凯撒写了演讲词和诗歌读给这些海盗们听,如果那些未开化的看守么你看上去欣赏不了他作品的文采,凯撒就对他们讲,他们是一群愚蠢的傻瓜,没有任何的品味,还会示以歉意的补充说像他们那样的野蛮人能有这样的表现就不错了。
最后,凯撒的仆人筹集赎金救了凯撒。后来,当凯撒掌权时,他消灭了海盗。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凯撒的冷静,不怕死和认识人的优势。
如果他害怕死亡,他可能会被海盗杀死,至少他不能像他那样生活。此外,如果他遇到什么,他也不会知道怎么做,他会死的。他深知有人能救他,他意识到这些海盗不知道他是谁,只是想筹钱,这帮助他生存和生活的很好。
后来,凯撒去了罗德岛,凯撒以前学校的校长住在那里,他在那里恢复了以前的学业。苏拉死后,他的朋友建议他回到秘密,但凯撒没有。相反,他一回到罗马,就公开加入民粹主义者。
它的第一个公开之举就是将马其顿行省的总督高上法庭。在去比什尼的路上,凯撒曾经经过马其顿。凯撒指控那里的一位领事,他是苏拉,多拉贝拉的坚定支持者。就这样,凯撒勇敢地举起了反对苏拉政权的旗帜。
审判当天,凯撒出现在罗马广场。它的演讲充满活力,铿锵有力,赢得热烈掌声。所有人似乎认为,在这次反对多拉贝拉的攻击中,凯撒颇具平民斗士的风范,人们在最终发现了以为能够继承马略的衣钵,重新建立起他们的事业的领导人之后,重又燃气了希望。这些事情告诉我们,凯撒是体贴和勇敢的。当然,他有说话的能力。
很快,凯撒开始接受公职任命,他的影响力和权力迅速增加。当时的公职人员和公职候选热人往往习惯于花费大笔金钱举办演出和展示,以取悦人们。在这方面,凯撒达到了顶峰。他从遥远的省份带来角斗士,花了很多钱训练他们,让他们在罗马城的许多剧院决斗,并吸引了大批观众观看。
在他的安排下,大量的野兽从阿飞利加的深林中捕获后运到罗马,让他们与从战争中俘获的战俘进行搏斗,以此为民众提供娱乐节目,而那些战俘之所以保留下来正是为了这一可怕的目的。凯撒还为公众提供最豪华、最昂贵的娱乐活动。凯撒和客人坐在一起,观看精彩的娱乐节目。
,同时也出现在别的场合之下,以一种礼貌、友好的方式博取所有人的好感。这体现了凯撒能够把握民众的心理,善于专营投机,舍得花钱,并且能做有效的投资,此外还有残忍的一面。
在凯撒在罗马的这段时间里。他与庞培、克拉苏结成了三巨头。当然他的实力弱与庞培,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军队。
为了稳固实力、地位和慢慢的得到军队他把自己的14岁的女儿嫁给了50岁的庞培。总之,凯撒是一个有野心,懂得利用一切资源的人,包括他的亲人也可以去利用。
公元前58年,恺撒出任高卢总督。他统率大军,经过3年的征战,到公元前56年底,基本上并吞了整个高卢。然而他在高卢的统治并不稳固,高卢地区接连爆发反罗马人的起义。
公元全52年春,高卢全境爆发了一场反对罗马统治的大起义。起义军主力在高卢北部的阿利细亚城扎下了坚固的营寨。这是一座几乎攻不破的城堡,罗马人除了进行长期的包围之外,别无其他办法。
恺撒把所有的部队都调到这里,20万高卢起义军也云集阿利细亚城下,双方一场恶战不可避免。战役开始之前,罗马人环绕阿利细亚城筑起一道坚固的壁垒。恺撒寄希望于这些复杂而坚固的工事能够阻止高卢人的进攻,用以补充自己兵力的不足。
高卢起义军首先从内外两侧同时向罗马人坚固的工事发起了进攻。在盾牌的掩护下,一队接一队的高卢人像蚂蚁一样往上冲。在战斗中,罗马各军团由于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士气开始低落。
尤其在罗马人的旗手被砍倒后,罗马人的阵脚开始显得有些混乱。一位年青的罗马士兵张惶失措,突然发现恺撒刚刚站立过的塔楼上已经空无一人,同时位于营寨右边的罗马骑兵放弃了阵地,以全速急驰而去。这位年青人绝望了。
突然,坚守在栅栏后面的罗马士兵发现高卢人的攻势猛然削弱了,刚才还在向罗马工事冲击的高卢人停止了冲锋,他们的队伍散开了,出现在罗马人视线中的竟是他们自己的骑兵。原来,恺撒指挥他的骑兵抄袭到高卢人的后方,给他们致命的一击,短短几个回合之后,高卢人便开始由进攻改为逃窜。尔后,高卢人全部投降。
阿利细亚之战就这样出乎意料的结束了。恺撒以6万军队与高卢人将近25万人的大军相峙,竟以一支骑兵的偷袭扭转了战局,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我们看到了凯撒的执着,看到了他的军事才能,他能以少胜多。
看到了他的不怕吃苦在高卢带了8年,那里没有女人,没有美味的食物,没有舒适的房子。
公元前50年,以庞培为首的贵族派元老院因担心恺撒建立**政权,通过决议拒绝延长恺撒担任高卢总督的任期,令其遣散军队。恺撒拒不执行这一决定。当时,他的军队绝大多数分驻在北山高卢,身边仅有一个军团和一些辅助部队。
为了把握战机,经过一番周密策划之后,恺撒于公元前49年1月,果断的率领一个军团,越过意大利和高卢诸行省之间的界河比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罗马进发.在进军中,凯撒的策略是尽最大可能偃旗息鼓,隐蔽前行,不显暴力性质,避免暴露军事意图,不让身边潜伏的特务以及任何受派前来将其一举一动报告罗马的人得逞。介于此,就在军队开拔的前夜,凯撒依然忙于剑术学校的事,他和所有官兵都处于一种轻松愉快对当前局势五大兴趣的状态,让人绝无可能怀疑它的计划。
凯撒跨过卢比肯河以及进军罗马开始时取得胜利的消息传到罗马元老院,使得已经混乱的状态更加混乱。有关凯撒军队规模机器进军罗马的速度在报告中被夸张到了极大的程度。庞培和元老院采取了一切手段在民众中散布对凯撒的恐怖情绪,目的是调动起民众的力量来阻挠凯撒的计划。
然而现在凯撒则突破了为他设置的一切障碍,以毫无阻挡的态势逼向罗马。没有准备的庞培反对派,匆忙率领一批元老和两名执行官离开罗马,逃往希腊。同年11月,恺撒率领7个军团出其不意地在希腊登陆,次年春又增加了4个军团和1个骑兵队。
6月,恺撒与庞培在希腊的法萨卢进行决战,恺撒彻底打败了庞培,庞培逃到埃及,被埃及国王派人杀死。公元前45年,恺撒实现了他的军事**统治。
现在,我们必须总结一下两位英雄。凯撒在离开罗马的时候就准备这每一步,但是庞培没有考虑。当凯撒征战在外,正将庞培的军队据为己有的时候,庞培正痴迷于凯撒的女儿。
当然,他们都是罗马的英雄,但是,凯撒在军事才能、野心、远见上都胜与庞培。
在此前的数月中,一直有一些迹象向恺撒暗示他将被杀,而且占卜师斯普林纳明确地提醒他,要他当心3月15日。有鉴于此,恺撒一直犹豫是否应呆在家里并推迟或取消原定在元老院要做的事情。但终于在德基摩斯·布鲁图斯的劝说下,凯撒于5时左右离开家门,前往元老院。
离开家前他还笑话斯普林纳,但后者告诫他:3月15日来是的确来了,但是仍未过去。途中,他曾收到一张揭发阴谋的纸条,却因为其他事耽搁了,没有马上读这张纸条。
在元老院就座时,阴谋者全都向他围拢过来。提留斯·辛布尔立即走到凯撒身边,好像要问什麼,却乘势抓住他的托迦双肩。此时,恺撒的颈部被一个叫卡斯卡的人刺中。
恺撒用铁笔戳进被其抓住的卡斯卡的手臂,却又被刺伤。当他发现,四面八方都受到匕首的攻击时,特别是看到马可斯·布鲁图斯扑向他的时候,他便放弃了抵抗,只是对着马可斯·布鲁图斯用希腊语说了一句:我的孩子,也有你吗?
便倒了下去。就这样,凯撒被刺中23刀(其中仅有一处是致命伤),倒在了庞培的塑像下气绝身亡。
事实上,凯撒的死向我们说明了凯撒用人不疑,不相信迷信的特点。当然这也告诉我们运气很重要。
他是一个军事家和政治家,而且还带着辩论家的气味。他参加了无数次的元老院辩论争论而取得了优秀的成果。他有着天赋的才能;他坚韧不拔,信心十足;他有着强烈的权力欲望,这使他渴望战争,但他那样热爱生命中不多的和平;他贪于女色,但从不沉迷;他极其理智,甚至残酷,但有时很温柔,甚至脆弱。
在士兵的心理,他是战神,对于敌人来说,他是魔鬼。由于他的军事功绩和他拥有的庞大军队,他获取了空前的政治权力,消弱了元老院,还做了很有利于平民的改革。
战争上,他运筹帷幄,威武勇猛,英雄盖世,刚毅果敢。侵入高卢地区面对各个国家的一次次反动无不是所向披靡;进攻日耳曼野蛮森林土人无不是胆大心细;面对内战庞培军的威武勇猛无不是谨慎果断。就这些,他在士兵与人们的心目中有着”战神“的称号,他打破了一次次战场上的奇迹。
他让敌人还未交战就产生了心中的阴影,好象每次战争他都有着神的相助。凯撒的一生大多数时间都在战场上度过,他热爱战争,讨厌那些元老院的勾心斗角,尔愚尔诈。他对士兵们说战场就是他的家,他认为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发挥他的所有,才能游刃有余。
政治上,他谨慎行事,笼络民心,搜罗人才,果敢坚毅,不计金钱的得失。对待庞培军的人他能容纳万千,宽宏大量,不计前言。然而也是这些人顽固不化,煽动人心,扰乱国家,安排阴谋而把生命葬送在这些人的手里。
治理国家上,他由共和政体向帝国转变,不顾元老院顽固化的反对,坚守原则,实行法律改革;建立希腊的和罗马的图书馆;把彭普提努斯沼泽疏干,放走富奇努斯湖的湖水;整修从亚得里亚海穿过亚平宁山通向台伯河的道路。还想挖通伊斯特穆斯地峡,还想让元老院讨**布一部成文法典。但是这几项计划都没有最后实现,历史给予凯撒的时间太少了,也成了古罗马的遗憾。
凯撒有着强烈的征服欲望,他也有许多伤感,对走过的路也有许多的感慨、留恋,对未来也有着那么多的期望。作为人们心目中高高在上的神。说白了他也是人啊,他也有着世人的七情六欲,也有着死亡的命运。
只不过他比生在那个年代的人较先开化而已。凯撒晚年出征西班牙平定内叛小庞培(庞培长子格奈乌斯)而胜利回师时,带着少数将领路经曾经辉煌的起始战场高卢时,他看着大自然:草、树、河、山等,对着众将说:
人生其实是多么的短促,十年就如一次醉酒,我们不自觉,但时间已经从睡着的时候悄悄走了。真正不朽的是自然,人在它的怀抱里是多么微不足道,世人会很快忘记凯撒的,在他死之后,或许只有从他的战斗中才能发现他的存在。
凯撒,一个欧洲历史的叱咤风云的人物。《凯撒大帝》这本书所述也就是他的一生,但大多数都是他战火硝烟的场面。他的丰功伟绩,他的英雄事迹,永远留在了罗马人的心中,也留给世界人们。
后来拿破仑也曾对他有过评价说:”我一生只佩服凯撒,如果一个军官不知道凯撒,就不佩带枪,更不佩拿指挥刀!“这也是有着历史的一点点积累的证明,凯撒此人的的确确是世人所尊敬的人物,也是世人所公认的英雄。
在这,我们可以通过凯撒的一生,来找到关键特征。首先,它的雄心壮志帮助他成功。野心,也可以叫做梦想。
我们可以发现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有一个梦想在很早的时候,这让他努力实现它。比如项羽,马云。曾经,一位著名的企业家奖100美元如果有人能猜出成功的首要因素,一个男孩写的野心并赢得奖金。
凯撒读后感【篇4】
在古罗马有这样一位传奇人物,在战场上他所向无敌,充满野心的高卢人与不列颠人不是他的对手强大的西班牙军团在他面前也不堪一击,远征埃及之后,遥远的东方也知道他的名字——凯撒,而他耀眼的传奇色彩,也引来阴谋家的嫉妒,被武装成罗马共和体制的敌人死去。
读完莎士比亚的这部经典之作,我不禁联想到西汉时期汉武帝第一次与匈奴交锋,汉军分兵出击,可士兵都初入西域,对异地状况毫不了解,连夜奔波却连个敌影都看不见,其他军队都无功而返时,却不知车骑将军李广的部队已被匈奴三支主力合围。威震胡天的“飞将军”突然受到主场优势的匈奴几乎倾巢出动的进攻苦战之后还是全军覆没,多亏有一身好武艺,若身手再差些就被押进单于大帐了。
李广,匈奴人自从出生起就知道的这个名字,到如今还是这么响亮,却正因为这样。他是那一次战斗中唯一被打得全军覆没的将领。真是丢人。不过汉武帝也说了:“李将军是累于名声呀。”
的确,无论是凯撒还是李广,他们都被名誉所害。事实上,名誉这种东西就如同“招祸幡”,别人的嫉妒与恐惧会袭向持有它的人,好像来自地狱的烈焰,也许在将你烧成灰前不会熄灭。人们也都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不是有一句话在民间广泛流传吗——人怕出名猪怕壮。然而现实生活中,理论上被人惧怕的,却是人们所追求的。现在再有像陶渊明一样的人都被叫做“笨蛋”
原来人类理想中的美好与欲望本性是无法共存的所以他只能老老实实的被关在梦想中。一个伟大的人的威望只有建立别人的羡慕之中,而羡慕他的人都是与他有着很大差距的普通人。一个人若仅比别人出色一点点,受到的却会是嫉妒。就像凯歇斯自己是大权在握的元老院议员才没有像百姓一样爱戴凯撒,而是嫉妒他,暗算他,就像李广败北最重要的还是在于匈奴骑兵不是吃素的。
尽管不慕名利是高尚的,可对于现在社会中的我们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认清现实,抱着一定要比别人强更多而不是与世无争来回避别人的嫉妒与恐惧的信念,勇敢的与别人争锋。
凯撒读后感【篇5】
打开包装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我一眼就喜欢上了它。看那封面上的小男孩简直帅呆了,我就知道里面的内容也绝对差劲不到哪儿去。
《凯撒大帝》2《妖兽森林》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少年哥太萌和他的旅伴托斯卡拉行星上的毛球酋长、机灵古怪又有点自恋的异界探险家凯撒大帝,来到了一颗陌生的星球比格星。在这里他们遇到了由猪类进化而来的智慧生物,猪伯爵就是他们的领袖。猪伯爵始终关注地球文明的进程,经常想方设法把地球人带到比格星,所以少年哥太萌在这里遇到了他想象不到的人传说中天台山遇仙的阮肇和刘晨,还有中国四大美女之一的杨贵妃。自从这些地球人来到比格星,比格星上就怪事不断,神秘出现的情书,连续不断出现的喷火巨兽最终,经历重重危机,勇敢、智慧的哥太萌发现,猪族智慧生物并不是比格星上的主人,而比格星上的主人,竟然拥有着人们无法想象的、低调而和谐的伟大智慧。它就是原始森林中古老的参天大树。
《妖兽森林》是一个发生在神秘星球比格星上的少年探险故事,它充满着幻想、悬念、推理、穿越、神秘、诙谐、幽默,又不失温情。作者盗梦伯爵,一个自小就爱做梦,爱听各种故事,满脑子都充满幻想的写书人。他倾力创造的《妖兽森林》故事充满着幻想、智慧、勇敢、幽默,还富含天文学知识的系列故事,书中不仅有精美的插图,还有四格漫画小故事,随书附赠《凯撒大帝》超搞怪表情记事本,里面还有超神秘逻辑推理游戏呢!
我是怀着一种轻松、愉快的心情看完这本书的。看完这本书感觉幽默、卖萌之外,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低调才是最高智慧。比格星上真正的主人既不是自认为聪明绝顶、超越地球人的猪伯爵,也不是地球人哥太萌,更不是有自恋癖的凯撒大帝,而是比格星上古老而原始的森林树木。这个让我想起了我们班上的一次思维训练课。叶老师出了一道一个池塘里生长着一片浮萍,浮萍的生长速度每天都是前一天的两倍,到了第32天浮萍长满了全池。请问几天可以长满半个池塘?有些同学一看到题目就一头雾水,叽里呱啦地说个不停:只有一个条件怎么能够算出来?是不是老师题目抄漏了?肯定是不能解答的?班里几个调皮鬼,机灵劲一上来就随口答道:32天的一半就是16天,这么简单还拿出来考我们!我们班的数学王子却一声不吭在埋头苦思,老师等同学们逐渐安静了,看了看他,示意他来说说看。只见他毅然起立,声音清脆而响亮地说:我觉得应该是31天。大家投去疑惑的目光,他接着说:因为浮萍的生长速度是前一天的两倍,那么反过来说前一天就是今天的一半。32天长满了全池,前一天就是全池的一半,也就是半池浮萍咯。同学们顿时鸦雀无声,瞬间又掌声如潮。这不正如书中说的:低调才是最高智慧!
我看完这本书后,马上就把它介绍给了同班同学阅读,希望我的朋友们也立刻可以欣赏到幽默、诙谐的探险故事。其实这套书共有四册:凯撒大帝1:魔怪山庄;凯撒大帝2:妖兽森林;凯撒大帝3:噩梦桃源;凯撒大帝4:法海爱上白娘子。
同学们,相信你看了我这么多的介绍一定非常想开启一场崭新的冒险旅程吧!那么,来吧!和哥太萌一起,在凯撒大帝罗里吧嗦的幽默中勇敢尝试穿越、冲关、推理、解密,勇敢挑战智慧与勇气!
凯撒读后感【篇6】
《凯撒大帝读后感》
凯撒大帝,一个传奇的人物,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他的一生,充满了挑战、胜利、失败和崩溃。在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体会到,成功背后需要巨大的付出和牺牲,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探索,需要勇气和决心。
凯撒大帝的人生开始于一个平凡的家庭,但他却拥有着超凡的才华和非凡的抱负。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就展现了出色的领导才能。他勇敢、果断、有勇有谋,这些特质终于让他获得了军队和人民的认可,逐渐成为罗马帝国的领袖。凯撒反对贵族专权,积极推行改革,推动国家的发展,成为了一个杰出的政治家。
这本书让我深入了解了凯撒大帝的治国思想和政治策略。凯撒在治理国家的时候,采取了多种方法来维护罗马帝国的利益和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军队。凯撒重视军队的训练和才能,创造了一支强大、能征善战的军队,并在军队中建立了自己的忠实支持者。他通过废除了对贵族的特权,促进了人民的利益和权力,因此也赢得了人民的信任。
凯撒大帝的一生是充满荣耀和危险的,他虽然有着辉煌的事业,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最后时刻,他的忠诚者们遭受了叛乱和背叛,导致他的惨遭杀害。即使在临死前,他仍然坚定不移地维护着自己的信仰,并且对自己的一生充满了自豪和自信。他用生命证明了自己的荣誉和勇气,成为了历史上不可忘却的传说人物。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认识了凯撒大帝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他开创的事业、充满斗争的一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思想、成就和遭遇,都让我感悟到了一个人能够做出多大的成就,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成功并非是易得的,需要不断地努力、奋斗和追求。
总之,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它能够激发我们的思考,引导我们深入思考成功的真正含义。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回忆起凯撒大帝的故事,勇敢面对挑战,勇于追求梦想,不断努力进步,直至成功。
凯撒读后感【篇7】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莎士比亚写的《凯撒大帝》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题目是“凯撒大帝”,其实在这本书里,最活跃的人物不是凯撒这位英雄,而是刺杀凯撒的勃鲁托斯。勃鲁托斯为人光明正大,深得凯撒的信任。他是听信了野心家凯歇斯之言,参与了他们的阴谋,在三月十五日这天刺杀了凯撒。后来又被凯撒的武将安东尼所追杀,最后败在了安东尼的手上。
这本书里面每一个人物都写得很生动,栩栩如生。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莫过于主角勃鲁托斯了。我特别欣赏他的正义。他至始至终想的都是罗马市民的生活。可是凯歇斯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利用他所谓的“正义”说动了勃鲁托斯。我觉得如果勃鲁托斯在仔细的想一想,观察观察,其实是完全可以不被凯歇斯的花言巧语所盅惑的。
路歇斯是勃鲁托斯的忠实侍童,他为了主人不惜生命,即使在战场,也不肯离开勃鲁托斯一步,还常常弹奏竖琴,以娱乐主人。这一点让我也很感动,在勃鲁托斯的妻子鲍西亚吞火死后,为勃鲁托斯送信报消息,途中经过埃及的时候被扣留。在埃及女王以路歇斯的性命相逼,让他杀掉勃鲁托斯。路歇斯为了主人,还是没有答应女王。从这一点,我看出了路歇斯对主人的“忠”。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做像路歇斯这样的人。
凯歇斯是这次刺杀事件的最大的主谋,他为了推翻凯撒,利用勃鲁托斯的“正义之心”,让勃鲁托斯成为了这次暗杀事件的主力军。
看了这本书,就像看了一部精彩的电影,书中的文字在我的脑海里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浮现在我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