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收藏8篇)

最新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收藏8篇)。

如果想要了解“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不妨看看工作总结之家推荐的这篇文章。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不仅能获取大量知识,还能领悟一些人生哲理。读后感是思想的凝聚,要如何将它与实际结合在一起呢?请您耐心阅读本文,探寻答案!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1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书记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2

一直做什么事都没有坚持过,书架里的书都加满了,看了一半就放下了,道理什么的也没有懂,20好几的人了,成天没心没肺,一个外人看起来非常体面的工作,连个合理的解释都没有,说辞就辞,我喜欢这样随心所欲的样子,连说话都语无伦次吧,或许是因为遇见你,才知道,自己的不好,差距那么大,然后自己一直努力过成你的样子,其实你却不以为意,但感谢这份经历,让我知道,我可以做的很好,这一切是因为你,最后却没为了你,以前一直纠结,你那么好,会不会不喜欢我,或者,又或者,之后考虑的那么多,感谢你,我现在的样子很好,不会因为小小的事,感动的不要不要的,其实只是感动了自己吧,哈哈哈,也因为这本书,看清了你,认清楚了自己,故事大概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真是尴尬呢,至于现在的我很好啊,虽然异地,见面的机会很少,平时都有各自的工作,苦点累点没什么,你能把我当成你的唯一的小仙女,不喜欢乱糟糟的样子,虽然自己还是一团糟,总是耍小孩子气,但是谢谢你,我喜欢你,喜欢你包容我的一切坏习惯,在这份爱情里,让我知道更加去珍惜,去努力,去好好的过成自己想过的样子,谢谢你,怀先生!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3

人人都爱F君/活的江直树/

第一次看到乔一的日常段子是在爱格上于是马上去微博上搜索了乔一的id关注了她那时候乔一的粉丝也不多只有几百个有天晚上我一口气把乔一所有的微博都翻完了每天刷微博最期待的事情就是乔一的更新然后艾特Lucy每天早晨去学校我们都要讨论乔一和F君露出痴汉的笑容

后来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乔一F君这本书也就出来了那时候是高三的上学期不知道是谁买了一本在班级传看觉得好好笑有次下课去后面扔垃圾看见我们班的一个体育男(校足球队的)正津津有味地阅读我们的班长(男校足球队核心成员)正催促他快点看说自己已经等了好久

比起什么世界名著这本书却更像我们的必读书目就像为什么《恶作剧之吻》是大家心中标杆式电视剧一样乔一和F君不就是现实中的直树和湘琴吗

试问哪一个女(男)孩子不喜欢直树/F君呢

嗯男孩子也喜欢情敌更多了(⑉°з°)-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4

非常喜欢乔一同学,她热情,幽默,善良,温柔,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不惜放弃在长沙的好前途甘愿做一名北漂族,他愿意包容F君的任何缺点,依旧保持着对于爱情的热烈情怀。

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时间久了,真的了解了他或她,难免都会有落差感,希望对方能朝着自己喜欢的样子去改变。然而喜欢和爱的区别是:喜欢一个人就是改变他,让他变成你爱的样子。而爱一个人是要包容他,让他保持本真自我。如果一个人爱你,那么他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自己,因为爱你主动去改变。

我也有我的z同学,我曾经任性过,我因为对方的木讷,不浪漫,太直男抓狂过,每每我狠心告诉自己不要理他,可是想到如果失去他后的情形,我又果断的原谅了他。其实和乔一比起来我真的算不上善解人意的女孩,乔一好像总能坦然接受F君的各种好与坏。前两天看了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加上我又百无聊赖而Z同学忙的不亦乐乎,我对爱情和婚姻看的很悲观,我对Z同学说我了一番悲观的婚恋观,也许他早就习惯了这种莫名其妙,所以并没有表现的很吃惊,还抽空给我发了很多自己的见解。Z同学对于任何事情都不喜形于色,以至于我怀疑他的反射弧都能绕地球好几圈⭕,他最木讷的时候莫过于我对他说情话时他却一本正经的不接茬,就是能让堂堂浪漫双鱼女怀疑人生的那种。可是和他在一起很踏实,路痴好好好几级甚至看不懂导航的我总是大胆放心的被他牵着跑,虽然也领着我走过不少冤枉路[流泪]还有还有还有……我希望乔一和F君的故事能一直延续,我和Z同学的剧情永不结束。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5

忘记了是在哪里看到推荐这本书的了,不过我喜欢看一些关于青春的书或者电影。除了《最好的我们》可能这是今年我最喜欢的一本有关于青春的小说了,在读小说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傻笑,总觉得这世间爱情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谁都在赞美爱情,意在吐露爱情的真谛,可谁知爱情就存在于最简单的生活,最美的情话总是漫无目的的脱口而出。

看到男主和女主相互贫嘴会不由自主地笑,看到男主说女主笨、蠢、呆……那只不过是一种口是心非,是一种爱的体现,往往口是心非的话才是最最真的情话。最冷漠的诋毁正是最暖心的疼爱。女主的勇敢,让她得到最爱的人,女主的包容,让她拥有最羡人幸福。这本书,唤起了好多自己的回忆,曾经的羞涩、固执、倔强与懦弱,曾经的同桌,曾经的朝夕朝暮,曾经的青涩年华……

看到最后,在他们恋爱中有一次分手,分手的原因让我眼圈泛红,可能是在车站,可能是因为分手的原因,可能是感动,可能……或许更多的是有某句话某些事和自己很像吧。

男主最后说,要么是等待哪个最适合的人出现,要么是经营一段最适合的感情,而后者会更幸福。我想,对于一个慢热的人来说,经营一段最适合的爱情会更有安全感吧。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6

看完了,边看边笑,时不时开玩笑说,请把我的狗粮热一热再端上来。书里写的事情,其实都是生活里的小事,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经历过,乔一却能把它们都记录下来,性格真好,一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姑娘。她说自己写这本书的一个原因就是能给一些人鼓励,是啊,她自己也经历过迷茫沮丧的青春期:生病,贫穷,家庭因素等等,后来性格啊生活啊慢慢都好起来了,这该是多么有力量的一个人哇,经常自怨自艾的人其实也能跟她学习一下,笑对生活,发现生活里点滴的乐趣。在这段感情里,我觉得乔一付出很多,辞了稳定的工作,背景离乡,去找f君,这点让我特别佩服,扪心自问,我做不到,而且到了北京俩人也是聚少离多,同一个城市也像异地恋,f君大男子主义,不会做家务,工作又那么忙,就连旅行也是一直在处理工作的事情(当然他也有很多优点),乔一真的太包容付出太多了,一个女孩子能这么勇敢这么坚决,点一百个赞也不够!我自己也是有过很孤单的时刻,有什么情绪不跟别人分享,一直到了大学,遇到一群特别棒的朋友,才慢慢树立了自信,开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旅行,学习,交友,觉得生活一点点亮了起来,每次想到这群朋友们,都觉得我是何其幸运,能遇到他们!就像乔一和五一一样,哈哈。感谢这本书,让我释怀了一些事情,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也想要更努力更勇敢,去追求新生活。最后,很喜欢这句话:只是春光如此,却不得见你。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7

读这本书,好像看一个现实版的言情小说。书里写的东西很甜,但又是现实生活中的,感觉给自己找好了看言情小说的借口(。ò∀ó。)

平静又有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娓娓道来。乔一是个充满童心,有爱有希望的女孩子,两人相处得可能很平淡,但在热爱生活的人看来到处都是乐趣。就好像真的是小说中的男女主,好想也有这样的男朋友啊!但是总是抱怨身边没有好资源,其实每个人的身边应该都有这样的F君存在,但是自己不能像乔一一样,所以就别抱怨啦~( ̄▽ ̄~)~

我呢,面对爱情也是畏首畏尾,没有的时候很羡慕,来到的时候又退缩不前,所以你要是真追我的话一定要坚持到底啊!万一我脑子抽抽就答应了呢?人总是对自己身边最熟悉的不在乎,不知不觉中就会言语中伤;对陌生人往往以礼相待。我明白这个道理,并且在努力改正,用自己的理智去战胜一时的快感,并有了初步的成效。和男朋友谈恋爱时,尽量不要动不动就生气,而且是生闷气,毕竟男人女人脑电波不在一个频道。不过过于理智就不是爱情了,生活变得毫无乐趣。

你看我现在说得特别好,能不能做到就不知道了。下了班用了大概两个半小时读完了这本书,本来有点累,但现在很开心,心里要冒小泡泡了◟(∗ัᴗั∗)◞。谢谢小金鱼@草履虫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篇8

7年前,偶尔翻看同学的杂志或者言情小说,看着很甜很暖,很羡慕。看得不多,但又觉得套路类似,还是埋头于语数外理化生了[微笑]

那时刚上高中,算是情窦晚开吧,我们乖孩子好孩子的世界没有情情爱爱的,只有做不完的题,听不完的课,还有家长和老师的期许。不知道这些写校园言情小说的人是怎么开始谈恋爱的,还那么暖。每一个故事都是男生学习性格超好,女主却又很普通,但又极其幸运的遇到那个最好的男主,一直甜蜜的相处到最后。也有同学会谈恋爱,但也没有小说里的甜。可能大家生活的环境不一样吧。我们班里都是市里拔尖的孩子,每一个都努力认真的学习。也没有人喜欢看这些言情,或许大家都是理科生,面对什么都很理智吧。

没谈过甜的齁死人的恋爱,看着这些觉得暖会向往,却又觉得不切实际。可能是太嫉妒了吧,不太想看这种中学时代就可以忠犬系直到走到最后的小言文。

今年24,初中,高中大学到现在,身边找对象的没有小说中描述的那样的。能一起走到现在的几乎没有,多是不长久的恋爱。可能被言情和韩剧毒害的有点深,总觉得找不到男主女主似的的对象,也可能大家又都太作,都想要一个完美的情人,自己却做不到。最终结婚的更多的是朴实无华的,淡如水的那种幸福吧,没有甜到掉牙。

希望每一个少女心的girl都可以找到爱她的MR.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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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读后感精选5篇


小编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大家准备了今天的“喜欢你读后感”,本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我们通过阅读常常可以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通过品鉴作者所写的作品我产生了全新的看法。 阅读后的总结是对自己思考与理解能力的检验。

喜欢你读后感 篇1

我特别讨厌这种言情偶像剧式的电影,更讨厌去电影院看。我觉得平板上看的效果也差不多。

我看这部电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陈绮贞的歌唱得很好听。但其实词写得一般。歌名更恶心。

次要原因是金城武。

再次要是票价很便宜。

不出意外,电影是烂的。

出人意外,烂的如此彻底。

全程没有一个点,一句台词,能让我有所触动,记忆犹新。

我听到好多人在笑,但是,我真的一点都不想笑。

所有剧情都那么幼稚,情节设定也很老套和弱智。一句话概括,就是霸道总裁,爱上平凡的女厨头。相爱的理由也超级牵强。

即使是金城武,我也无法爱上那样霸道总裁的人设。我只觉得那是一个特别夸张化的缩影。没有人会对食物有那么深的执念和那么苛刻的要求。没有人会随意住到一个异性家的沙发里去。没有人能保持永远一个人吃饭,尤其是一个商人。

然后我特别讨厌周冬雨。周冬雨是很年轻,可我不喜欢她所营造的少女感。她的少女感,是无知,是过分,是幼稚,是没有礼貌。少女感,不应该是这样的。

这也可能是因为我之前看过某个综艺节目,对她的印象超级差。

我喜欢《听见》里面,陈意涵塑造的妹妹的角色。那种才叫少女感。经历过苦难,还能以年轻阳光的心态,迎接每一天。

如果说以《摆渡人》的烂,算是行业标准的话。那么《喜欢你》这部电影还有一下几点可取之处。

1.台词没有矫情到让人作呕。

2.用美食制作教程的打光和调色手法,包括部分美食画面,来掩盖这部烂片的本质,算是有点效果。

但依然不影响,它就是烂片吧。我不知道这个电影,作为爱情片,他想传达给观众什么东西。

唉,真的很难碰到像《那些年》那样,普普通通,却真的感人的爱情电影,让人感念青春的遗憾进而美好。

如果,没有《那些年》那么青春,那像《北京遇上西雅图》第一部那样,传达一种还比较让人能接受的成年人爱情观和世界观,也不错。

而,这部电影,我真的不知道它像表达什么。

喜欢你读后感 篇2

读了《简单的喜欢你》这本书以后真是让人感动。作者让我们感受到的是校园里那些令人羡慕的时光,还有李逊白,丁小寒,罗独独,董希等朋友们之间的友谊故事。

这个故事把我们带到了奋勇争先的高中,我们就好像是里面的学生,可以感受到乐于助人的李逊白,盛气凌人的罗独独,循规蹈矩的丁小寒,阿谀奉承的董希,还有文武双全的哈丹利,他们之间有着那种丝丝温暖而悄然无息的东西,那就是友情。

也许《简单地喜欢你》本来平淡无奇,但却利用了喜欢一个人,妈妈被判刑,友谊破损及多年重逢等细节真正写出了一个学生面对的重重困难。

过了午夜12点,公主就要变成灰姑娘了。对于一个普通的女中学生来说,丁小寒就如同童话里的灰姑娘,她敏感,自卑地生活着、爱着。但是一场意外让她不得不离开喜爱的网络,远走他乡。多年以后,在一个流星雨之夜,她与往日自己喜欢的男生不期而遇。孤独冰冷的月光照在地上,美好的友谊值得回忆

喜欢你读后感 篇3

我还没翻阅过书时,就被封面上那只傲娇的吾皇给虏获了,以至于我这段时间一直再考虑,要不要再养一只猫,估计好友都知道我爱猫爱狗,天天发萌宠在我信息上,我不得不夜夜抽空就捧一下这本狗猫读物,来聊以慰藉。

白茶是一位新晋漫画家,他是郑渊洁绘本签约的画师,在20xx年20xx年科幻世界银河奖中他是最佳美术作品奖的获得者,所以他即是插画师又身兼了绘本画师,作为一个画图者,不免有些小小的羡慕,毕竟能二者共融,实则不易。

本书讲述了一猫名叫吾皇还有一狗冠名叫巴扎黑的肥犬,还有最主要的御用铲屎官大人白茶的妙趣生活故事。

在大家心目中,猫是慵懒的可爱的化身,它可以睡饱了再起来吃饭,可以逗趣小耗子,可以卖得了萌,使得了坏,这样百变的小怪兽就集结在一只宠物上,可猫可狗。

白茶说,他曾经想过一口气画两百只猫要形态各异,毛色不同,因为他们呆萌呆萌的。

可因他缺乏对猫的深入了解,她只能把创作停滞于表面,就像开篇中萌猫篇,只有单个猫的萌态,却少了生活的味道。所以,他在坚持画了一段时间后,他放弃了。直到冥冥中他遇见了流浪猫,这个霸气的吾皇。

或许,如他而言,这就是对的世界遇见对的猫,这只猫给了他无上的灵感,他开始了动笔的过程。

在相处的过程中,它对这样的外星萌物有了新的认识,我们常常说,了解一个人不能仅仅靠表面,猫也一样,它需要相处,你是否知道猫很孤僻很依赖,如果你抛弃了它,它就不再会回来,它如果放下戒备睡在你的腿上,这代表着在它的心中,你已经有了一席之地。

猫是它的吾皇,也是我的吾皇,我养猫养狗都超过了十年,因为太多只,追溯最后一只猫,它在我家都超过五年了,可是它在大腹便便的时候死了,至今都不知道为何它死在沟里,以至于我每每想再养一只猫,妈妈都会说它会想到花花,甚至是我养的第一只小白猫。

白茶和吾皇相遇的时候略微尴尬,它在调戏母猫,甚至在看到白茶后,它还能一脸淡定的卖起萌,就在这一瞬间,他决定成为吾皇的猫奴。

说到奴,我就想到我姐妹的妈妈,我姐妹想养狗,她妈妈不允许说,养狗的要亲尽全力去照顾,像狗奴才,我突然就神植入的对号入座,不错,我就是正宗的狗奴才,我狗狗7岁了。

所以,作为一个猫奴,决不是一件易事,你会盯着它拉屎,它也会看着你蹲坑,所以出来混的都是要还的,这只猫很有脾气,它和我家狗狗一样,会用屁股蹭地上,所以白茶也会说,有时挺恨它。

养动物有的时候,就是介于爱与恨之间,当你钦羡别人萌宠这么可爱的时候,你一定没有想过,狗狗和猫猫会到处拉屎,甚至会屯老鼠,啃鞋子,用爪子爬门,你不理它,它就挠你,你要对它发脾气,它会比你更来劲。

所以,狗猫慎入,没有一定的准备,切勿随便去侍养动物。它们一旦认定你了,你就是它们的主人,如果你抛弃它们,它们必定心中重创。

我看着这只猫越来越肥,甚至和新朋友把扎黑的逗趣相处,都让我笑声不断,甚至他爸爸也成了吾皇的猫奴,可见猫的魅力真的大过天。

虽然这不是铜版纸的漫画,但是大小32开的页面左右装载着大猫大狗,实在是恰到好处,他还配着猫语作为一只喵,如果没用自己的傲娇的原则,那跟狗还有什么区别。

这就是吾皇的魅力,猫是自恋的,狗是忠诚的。

想着它们的名字从天猫搜狗到吾皇和巴扎黑,想想都很好笑,不知道为何,我想到巴扎黑,我就想到巴旦木,可能有个广告的配音太像了。以至于,我都想叫这个狗叫巴旦木。

哈哈。

无论是捣乱的吾皇,还是各自偷吃的巴扎黑,它们和白茶都是密不可分,或许这就是缘妙不可言。

《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这个书名是我一见钟情的开始,但我更喜欢书里那些款款情深的点滴。

我要养猫啊!

喜欢你读后感 篇4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思想境界极高的大神,逻辑思维很强,理智客观冷静,对于食物有关的一切要求都很高,不肯轻易改变自己。他和顾胜男角色性格的差异爆发出很强的喜剧效果,里面的台词和笑点自然流畅,不觉得生硬。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

喜欢你读后感 篇5

对别人发生兴趣。对别人不感兴趣的人,生活中困难最大,对别人的损害也是最大。所有人类的失败,都在这类人中发生。孔子也曾经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一个人如果真诚对别人发生兴趣,在两个月的功夫内所交到的朋友,比使别人对你发生兴趣,,在两年的功夫内所交到的朋友还多。有人终生错误的要使别人对自己发生兴趣,所有的人都是对自己发生兴趣。

真诚的微笑。行为胜于言论,微笑着对别人说,“我喜欢你,你使我快乐,我喜欢见到你”,别人一定会喜欢你。行动好像是跟随感觉,但实际上,行动与感觉是并行的。而如使直接受意志管理的行动有规律,我们能间接的使不直接受意志管理的情感有规律。

记住别人的姓名。

注意倾听。专心注意对你讲话的人。专注对方讲话的内容,并且保持诚于嘉许,宽于称道。如果你要知道如何使人躲避你,背后笑你,甚至是轻视你,这是一个方法:永远不倾听别人长时间的谈话,不断的谈论你自己。如果你在别人谈话时,你有一个意思,别等他说完,他没有你伶俐。为什么费你的时间去听他的无谓的闲谈?即刻插嘴,在一句话当中中止他。使人讨厌的人,他们就是为他们的自私心及他们的自重感所麻醉了的人。所以你希望成为一个善于谈话的人,要做一个主意倾听的人。问别人喜欢回答的问题,鼓励他谈论他自己及他的成就。不要忘记在与你谈话的人,对他自己,他的需要,他的问题,比对你及你的问题要感兴趣100倍。

注重别人的兴趣。找到使这人发生兴趣的是什么,什么会引起他的热心。

真诚的赞美。永远使对方感觉重要,并加以真诚的赞美。你要得到你所接触的人的赞同,你要得到对你真实价值的承认,你要得到你在小世界中重要的感觉,你不要听卑贱不诚的谄媚,但你的却渴求真诚的欣赏。所以我们要遵守那金科玉律,将你所愿意别人给你的,给予别人。差不多你所遇见的人,都觉得在若干方面,比你优越。一种打动他心弦的确实方法,就是巧妙使他明了,你承认他在他小世界中的重要,真诚的承认。

喜欢你观后感精品


写作品名观后感时我们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在看电影时我们需要把自己的全身心都投入进去,如果觉得内心所感无处抒发,我们可以写一篇观后感。 读者的观后感可以作为衡量作品质量的标准,热烈推荐这篇有关“喜欢你观后感”的文章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请收藏这个页面和网站以便您随时查看!

喜欢你观后感 篇1

人也挺怪,开心的时候,反而跳出伤感的执念,也许那就是当初痛并快乐着的小事。

这个年纪的我们,爱情即是一件小事,也曾内心波涛汹涌,如今内心毫无波澜。傻傻的我问你,我该如何爱你,你看着我的眼睛含情脉脉讲,其实很简单,既挂在嘴上,又记在心里。

我傻傻的做了,说我爱的太卑微,头都快底到尘埃里,我还以为会开出花。就这样曲终人散,不是我没了你崇拜的模样,我一直没变,只是更想抱紧你,是你的心大了,我在你心里小了。

而此刻的我,把自己变好,已经不是为了你,甚至当初说的让你后悔,只是为了自己活的更自如,不是那种了无牵挂,而是创造那个一切都处理的游刃有余的自己。想起当初的自己,像只演杂了马戏的猴子,抓耳挠腮,进退维谷。

放弃不甘心,继续死缠烂打,你已决绝离开,还好上天给了我一根香蕉,安抚了我,我变得安静,也爱上了安静,初级阶段的独处让我颓废,颓废的不行就开始寻找答案,原来都在书中,我们只是把故事重演。我想要的自由,需要去学习,大不了拼一把,生活就该这样。等我能微笑着见你,心中没有一丝的物是人非的伤感,或许我们还会做朋友,或许只是一笑而过,没有一丝感叹唏嘘,也没有一丢丢的尴尬。

不熟悉我的人,认为我是万年单身汉,其实我很早恋,初中就开始了,一直到大一的那年,没过了那个冬天。那时没有手机,还是通过书信或者交换日记交流,但是我很怀念,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人,让我与文字结那么深的缘。

有淡淡的忧伤,还有一点不甘,那人温暖了我的那段时光,什么东西都想和她一起分享,我从来也没有那么多话,整天讲都没有讲完。我也知道后来就不叫恋爱了,只是我一时半会习惯不来。

不知道你如今依偎在谁的身旁,谢谢你,即使你不在我身旁,对我轻轻讲,我过得也很好,没有输给自己的懦弱,站起来了,比以往更挺拔。

晚安!祝同样睡在夜里的你们,一夜好梦,谢谢你们的阅读评论,我们就这样用文字和善意一脉相承

喜欢你观后感 篇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简单地喜欢你》,这是阳光姐姐嘉年华系列的一本书。

书中主人翁丁小寒像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过了午夜十二点,公主就要变成灰姑娘了。而丁小寒的午夜十二点,就是一场生活的突然变故。她一直都敏感而又自尊地生活着、爱着。但是这场生活变故却让她不得不离开熟悉的环境,离开温暖的网络,远走他乡。

她的生活变故,我怎么想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她的妈妈——一位著名企业的老总造成的。她的妈妈虽然平时对丁小寒很凶,脾气也很怪,但还是很爱她的。为了能让丁小寒有更好的未来,贪污了公司的很多钱。丁小寒的妈妈怕丁小寒考不能名牌大学,所以早早地在国外的银行里为她存了一大笔钱,让她高中毕业就能出国留学。而丁小寒妈妈公司的一名会计,就是她喜欢的男生——李逊白的妈妈,掌握了小寒妈妈的罪行,要去揭发她,却被丁小寒的妈妈砍伤。最终,法院调查了丁小寒的妈妈,小寒心爱的电脑也被称为了“脏物”没收了。

丁小寒一直默默地喜欢着李逊白,而他却一直都不知道。因为在BM网站上曝料了李逊白,怕被李逊白知道是她曝料的,所以填了“雨荷”这个名字,没有填她“动感恐龙”这个名字。两个网号、两个网名,却是同一个人。通过上网与“雨荷”聊天,李逊白觉得自己认识了一个阳光可爱的女孩,却没有想到她会是那个在班上瘦弱又有一点自卑,一直在他身边默默仰视他的女孩---丁小寒!

读了这本书,看过丁小寒写的《秋风中露出脚趾的小鞋子》,我感到很惭愧。在现实的生活中,仍然还有这样的小鞋子,而我们身上却是厚厚的衣服和暖和的鞋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那些孩子们呢?与我们一样的年龄,他们在做什么,我们又在干什么?当我们写作业时,也许他们在洗衣服,当我们在凉爽空调房里吹冷气时,也许他们只有一把简陋的扇子……我们以后一定要尽力多多帮助这些孩子们,让他们体会到人间的温暖。

我还懂得了母爱是伟大的。丁小寒妈妈做出的事都是因为爱她,希望她将来有更好的发展,不惜铤而走险,可是法不容情啊!但也可以看出一位母亲对子女浓浓的爱意,她们是多么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在长大后,更有出息,飞得更高呀!所以,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要理解、报答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看!

喜欢你观后感 篇3

忽然静下心,看了一篇题为我喜欢你,与你无关的文章。故事是实在的,一个女性从15岁至33岁的少妇,从青涩女孩—风尘女子—变节老公的轻贱贵妇—最终美丽逝世,她在他的眼里,仅仅三个片段,仅有的仅仅背影。他不知道,她们其实便是她自己,一个一般女性,为了能呈现在他的生命里,耗尽了近20年的年月。

我敬服那个爱情至上的女性,能够悍然不顾的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的美的勇气和对爱的固执。身边的爱情故事有很多种,一向看好的爱情对,在不知觉的韶光里,洗净的爱情,变得不爱了,就甩手了,这是对他们最好的挑选。还有从前笑着说要请咱们喝喜酒的,直到他们互相都各自成家,都没喝上所谓的喜酒,只能静静送上祝愿。

当然还有在不被看好的,韶光见证他和她的婚礼,美好的日子。无论是爱情至上的少妇,仍是身边的人,这便是你的挑选。仅仅有的人坚持,有的人抛弃,这都需求勇气。有的人英勇反击,有的在等候,有的仅仅在对的时刻遇上对的人。无论是那种,都要用你真挚的一颗心去感触,无论是爱或是不爱。

喜欢你观后感 篇4

1.生活也可以如此诗情画意

读罢此书,掩卷长叹——生活也可以如此诗情画意!大千世界,众生百态,有太多的人过着我们无法想象的美好生活,如大冰的“朝九晚五,浪迹天涯”,如乔一F君的平淡尽显睿智甜蜜;也有太多人过着我们无法想象的悲催生活,如身边好多亲戚处在婚姻危机,各种瞎折腾各种闹离婚。幸福都是一样的,不幸却千奇百怪。有人在每天埋怨日子的无赖无聊,殊不知是你的无赖无赖传染给日子,导致你的生活生无可恋。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会经营的人,如逗逼的乔一,每天都是人生的美好时光。

2.最美的爱情是回应

“不是你不期待永恒的恋曲,你说最美的爱情叫做回应”,曾经青春年少,感情坎坷,很喜欢信乐团的这首《一了百了》。是的,最美的爱情是回应,乔一的逗逼配上F君的睿智幽默高情商。一次又一次的回应,才有一天又一天的美满爱情。最美的爱情是回应,两个人在一个频道上,随时随地聊得来,随时随地的合拍。

3.有情人太多,有心人太少

“你说你爱得真,陷得深,最后只有孤单是永恒。每当夜一深,泪一吞,往事历历割的心好疼。你问我爱几次,伤几分,才有看住幸福的可能,只怪世间太少有心人,却有太多有情人”。深夜听之,像是蔡淳佳在对整个世界歇底里斯的控诉。完美的人很少,一无是处的人也不多,只要你有情有心,也许你身边的某某就是你的F君,也许你身边的某某就是你的乔一。有心自然相映成趣,乔一遇到F君不是偶然,若没有遇到F,她也有可能遇到何以琛或者夜华。

4.遇到更好的人

每个人都期望遇到更好的人,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自己不成为更好人来给别人遇到,或者我们相遇了,一起成为更好的人吧?爱可抛,情可弃,大不了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换个人继续,很多人以这种方式,不断的尝试感情,最后还是一无所获,没有心没有珍惜,何来的F君,唯有一次次错过。最好的伴侣是亦师亦友的人,互相鼓励,共同成长,一起做更好的人。

5.仪式感缺失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差的时代”。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信仰,仪式感匮乏的时代,到处是无所谓小姐,到处是差不多先生。比如吃饭时点菜,吃什么呢,这个说随便,那个说随便,你自己随便点吧,等上菜的时候,有的人会各种BB不好吃不合胃口,这时候我会说你特么点菜时候干嘛去了;比如给女朋友说礼物,随便啦你送什么我都喜欢,等到送了,却被各种嫌弃,那问你意见的时候你干嘛去了。比如打麻将最高兴的是四个人都特别较真,输赢都特别在乎,那甭管输赢,肯定都是挺开心的;若是有一个人输赢都无所谓,那时最没劲的,通常散伙也特别快。仪式感不是要形式有多大,内容有多宏伟,而是一种尊重,一种在乎,一种较真。

6.默契是长期相处的结果

“我一个眼神,你就要知道我要干嘛”,“我喜欢吃什么,你自己不问也要知道”等不一而足的问题,是长期相处的默契,却成为好多刚开始相处的情侣常争吵的话题。以前我在想,我TM连自己都不是很了解,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我哪里知道你在想什么,哪里有那么深的了解你。虽说如今对于沟通,也算有些深痛的教训,有自己的体会和认识,但还是不提倡这类型的沟通,毕竟两个人之间的交往是需要时间去沉淀的,当然必要的眼力见还是要有。

7.幸福是可以分享和传染的

“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这是《礼记》千古名句,同样适用于今天。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很喜欢通过脸色和笑容去观察一个人,有的人整天像弥勒佛一样乐呵呵,这种人一般生活和工作都不会差,有的人整天苦大仇深的绑着脸,其人大多工作不咋样,生活一塌糊涂。脸色和笑容是传递你的心中幸福的重要渠道,不言自明。《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虽说难逃撒狗粮之嫌疑,乔一却实实在在的在向读者分享着她的幸福,充斥于字里行间的情绪时时处处感染着你和我。

喜欢你观后感 篇5

本来想昨天晚上熬夜给看完的结果实在太困。刚开始以为这是一部很甜的爱情小说,结果发现是,也不是。是因为真的挺甜,虽然也许也如F君所说因为作者不爱诉苦写出来都是开心的事,不过我想读者应该都能感觉到,那种有爱又独立的温暖;不是是因为,这不是一部小说,更像一本记录本,里边有生活爱情亲情友情,很平凡又写实。有人说这是一本读了以后会让人相信爱情的书,于自己而言,我一直相信爱情,虽然自己还没谈过一次真正的恋爱。特别喜欢书里面两人能够一起各自努力工作而又不会丢掉爱情,正如作者所说爱情是锦上添花,而不是生活只有它。那种在忙碌的时候一想到对方就能心安的感觉,足够的爱与信任,实在是令人羡慕憧憬。

关于婚姻这部分,F君说得这段,“选了无数个最后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个,或者花很多年时间和同一个人磨合,其实风险是一样的,后者的成就感更大。”很理智。就我自己的话,幼稚也好天真也罢,我真的想过,就谈一个男朋友,然后结婚。我不想谈很多次恋爱,不过肤浅的是我是觉得失恋太痛苦,也觉得人生没那么多的时间再去从头认识了解喜欢一个人,多辛苦啊不是。不过也有朋友指出,你如果不多经历几次,看多点人,你怎么就能一次就看准对方呢,道理没错,这个问题倒也麻烦,不过想不了那么远,只能说有期待,但不敢太期待。当下的话,盗用F君的话,不要懒惰,还有好好努力,保持好奇,祝福有爱的人都能在一起,也祝福下自己啦哈哈~

喜欢你观后感 篇6

明明是俗套到不行的霸道总裁与小妞的冤家爱情故事,看起来却那麽甜蜜有趣!因为已成中年怪大叔却仍有少年感的金城武依旧帅到无人能及!因为周冬雨宛如「阳光版安生」的创意主厨还是可爱到邋遢、迷糊都成闪光点。还因为电影丰富的色彩洋溢着温暖的画面,从生活细节渗透人物性格、累积情感,再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酝酿出两个怪咖古灵精怪的爱情样貌。就像片名:「喜欢你」,简单平常,没有深刻的道理,一如每天都要吃饭,但像霸道总裁一样吃一顿自己爱吃的饭,却能让心跳动不已。

「喜欢你」就是一个冤家路窄、吃逢敌手的爱情喜剧。情节简单俗套,胜在生活化的细节与对观众笑点的精准掌握。喜剧难就难在这里,掌握不好,就会让屏幕里外处处透著尴尬。在观影过程中,笑点自然流露,金城武略显用力的演出反倒挺贴合这个超有洁僻、泡面得分秒不差的霸道总裁。与不讲逻辑、不按牌里出牌的周冬雨,恰好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很有CP感。

进影院前,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在谈:金城武配周冬雨,好像老牛吃嫩草啊!难怪周冬雨说:能和这么好看的人拍戏,好开心!这也是我看「喜欢你」的感觉之一:人好看,戏好玩,情感甜,画面美。这么简单,却这么叫人喜欢!电影本身仍有缺点,四星,但瑕不掩瑜,好感度值得再加一星。这年头拍一个简单动人的爱情故事,反而变成一件不简单的事。或许因为现在人要的太多,想要丰富的爱情,希望爱情里什么都有,能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求,却忘了怎么发自心底去喜欢上一个人。

电影淡化了两人阶级的差距,甚至将差距变成趣点所在。将美食与爱情做了巧妙的结合。一个爱吃懂吃,另一个会做吃,还能满足对方挑剔的味蕾,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喜欢你,就从彼此都喜欢的部分开始。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情感是「懂得」,别人都不懂的,你懂;懂了,还珍惜;珍惜了,就会慢慢生出无可替代的感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从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明明洁癖到不行,为了吃顿好吃的,猪窝狗窝都要去!吃饱喝足了,竟然还能在此安心睡去。坚决一个人吃饭不知何时变成了两人一起吃。当你开始把不习惯变成习惯,自己好像也在无意中被改变了。一个人可以喜欢吃好几个厨师的菜,但当厨师把独一无二的的情感放进菜肴里,那一道道的菜就不仅是菜了。喜欢你,就是为你做你爱吃的菜,且就是不允许你再同时喜欢吃两个厨师的菜。不管有没有道理,变得没来由的霸道,也是因为:喜欢你!

喜欢你观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简单地喜欢你》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高中女孩丁小寒朦朦胧胧地喜欢上了同班的班长李逊白,但学校中的她十分内向,不喜欢说话,她只是简简单单的,默默的远远的喜欢着李逊白。后来,她心血来潮,在BM论坛中做了一个雨荷论坛,并QQ分身,动感恐龙(丁小寒的QQ名)又变身雨荷,在网络上与李逊白聊天,显现出了她的才华,李逊白也慢慢喜欢上了雨荷。可一次突发事件,让她离开了熟悉的环境,离开了温暖的网络,远走他乡。

首先,我觉得丁小寒是一个善良的女孩。有一次,她去参加一个爱心活动,看到民工小学的小学生们脚趾头都从鞋里露了出来,十分可怜。丁小寒马上写了一篇文章,呼吁更多的人来捐款。最后,她成了一名乡村教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帮助贫穷落后地区的孩子。同时,她更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她与李逊白在网络上打“擂台”─对对联,她对答如流,才思敏捷。你瞧,她出:洛水汉水黄河水水水均益。李逊白对:黑马白马千里马马马马克思。她又出:长孙次孙曾外孙孙孙孙悟空。又对:棋王球王山大王王王豪鸣。看到这一节,我打心眼里佩服起丁小寒来。但是谁也不了解她,不知道那个有才华的雨荷就是丁小寒。

我还认为丁小寒喜欢李逊白并不是早恋。丁小寒和李逊白其实幼儿园就认识了,那时候的她叫甜甜,天天跟着李逊白,喊着:“李响哥哥,李响哥哥。”她对李逊白是一种崇敬,佩服,因为她觉得李逊白又有才华又帅气。正像她对李逊白说的:“默默的喜欢你,悄悄的帮助你,却不打扰你。”

五年后,丁小寒与李逊白不期而遇,这时的丁小寒已是一名乡村教师,而李逊白也真正了解了她。《简单地喜欢你》丁小寒和李逊白之间纯真的朦胧的爱让我感动万分,让我回味。读了一遍又一遍,任凭泪水在我的脸庞流淌,为着书中的人物而悲伤,心一点一点的揪起,很痛,很痛……“岁月更替,斗转星移,无论是雨荷还是恐龙都要长大。我们都是这样长大,成熟,不可停留,不变的,唯有那珍贵的记忆。”是啊,唯有那份美好的成长的滋味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值得我们回味。

喜欢你观后感 篇8

梁朝伟说过:男生如果爱你,那你就必须会感觉的,如果你此刻想起的只是他给你的不安,那么,其实他没那么喜爱你。

一部美国电影叫《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其实他没那么喜爱你。所有未婚女青年都能够去看一下这部电影。

电影的开头,很搞笑。

从非洲某部落的土著,到纽约高级餐厅里的白领,

从体态富贵的中年妇人,到魔鬼身材的窈窕少女,

世界上,几乎每一个角落里,都有女生在问:

为什么他没有给我打电话?为什么他不来找我?为什么他突然失去了联系?

然后,这样的女生身边,总有一群劝解她的死党好友。

好友总是说,“他这样做只是正因太爱你了”,“也许他害羞”,“也许他自卑”,“也许他不知道怎样联络你”,“坚信我,他肯定是喜爱你的”……

女生们只想赶快让姐妹们笑起来,却很少想该怎样让她们清醒。

事实是,也许他只是不想找你。

电影说,如果一个男生真的喜爱你,他会动用一切力量去找到你,手机,email,msn,google……这已经不是石器时代了,真正喜爱你,即便经历海啸、洪水,即使你消失在人海,大海捞针他依然会找到你。

如果他被动矜持。

“也许他不想破坏我们的友谊”,“也许他害羞”“也许他自卑”,“也许他只是不知道怎样联络我”……

Gerg说,在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

任何一个男的都会为了接近你而不在乎断送“友情”,他也不可能正因害羞和自卑而害怕得不敢追你,他唯一“害怕”的只是他对你是那么的“无动于衷”,他不会不知道怎样联络你,手机,email,IM,SNS,twitter……他能够动用他的眼睛、嘴巴、大脑、关联网、google找到你——除非他不想找到你。

也许有人提倡这已经不是石器时代了,女孩子去主动追求看上的人吧,但坚信真正喜爱你的人必须不会让你费尽周折去找他——正因他会主动送上门来。

如果他答应你的事却没有做到,哪怕那只是一个电话。

“他真的很忙因此忘了”“至少他真的与我道歉了”……他很忙,即将就任美国总统,一个小时好几亿的生意要谈,忙得快疯了,一天根本抽不出时刻与你打电话,忙得真疯呀。有手机、有快速拨号、甚至有语音拨号,有时压根没想打电话,电话就从裤兜里拨出去了,为什么没有时刻打电话。

如果真喜爱你就不会忘记,如果忘记说明他不在乎你失望。“忙”就是恋爱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混蛋”的同义词,混蛋就是用忙敷衍你的那个人。

——(心智健全的)男生知道什么叫“轻重缓急”,至于道歉?噢,没有时刻听他胡说八道。

如果他暧昧不清。

“他以前受过伤”“他此刻生活很混乱”,“他刚刚分手/离婚,他想慢慢来”“他习惯了自由”……这些全是都市神话,用来对付男生不喜爱的女孩。

如果他喜爱你,就不会暧昧不清,就会昭告天下对你的所有权,他不愿意见你的朋友和家人,说正因是和你在一齐而不是要和你妈谈恋爱,他不愿意带你走进他的圈子,说正因这只是两个人的事。

如果他用以上种种借口解释你们之间的暧昧,那么请自动翻译成“我只想用你来消磨时刻”“我不太喜爱你”。

如果他不愿意与你太亲近。

Gerg说得无比直接,“我是男生,如果我喜爱你,我就吻你,会想看你穿内衣和不穿内衣的样貌。”,虽然觉得很搴芎,但是想想也是实话吧。

如果喜爱你就就应是喜爱你的内在和外在,难道你要一个喜爱你的人与你说“我很爱你,让我成为你的心灵之友吧”……我估计柏拉图他老人家也不会这么说。

如果他背叛你。

“他喝多了”“那只是偶尔出现的意外”“他是不留意的”……Gerg说得很对,背叛没有借口。背叛这种事情是不会“不留意就发生”的,他不可能说“噢,我不留意摔了一跤,正好摔到别人床上去了。”明知会破坏恋爱中的规矩还要去实施,你就应直接把他甩掉,最糟糕的是有人可能因此怀疑自己的魅力,是不是就应整容是不是就应减肥。

Gerg说得很酷:“你需要减掉的不是20磅,而是175磅——你那没出息的男朋友的体重。”

如果他都喝得醉醺醺才来找你。

他酗酒、或者吸毒(这个在国内就应不普遍),而不愿意为你改变,那么就该离开,正因长远的生活是需要清醒的。

如果时机成熟但他依然不想结婚。

“也许是我思想太不开放”“他受到童年家庭阴影”“他还没准备好”……许多男生、女生、心理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女权主义者。。。都能够滔滔不绝的进行一场批判婚姻制度的讲座,告诉你婚姻是落后的制度是古老的财务契约,但是很抱歉,首先你要搞清楚“不想结婚”可能仅仅意味着“不想和你结婚”,那些说“不想结婚”人最后必须会结婚,只是不是和你。

如果他不断的与你分手,然后又来找你和好。

首先请持续风度,不好再打电话传简讯给他,如果分手,那就是分手。你不好觉得只要他回来找你,你就能够继续跟他聊天、见面、看电影,为他做饭、买礼物、刻CD、喂鱼,问候他的父母和朋友,偷用他的语音信箱查询他的通话记录。。。。。

真正喜爱你的人不会要和你分手,不会翻来覆去的折腾你,因此麻烦你清醒点,除非你想成为悠悠球冠军小姐。

如果他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不好花费巨大的精力来解决“失踪男生之谜”,无论你找出了各种各样能够安慰自己的证据和借口,唯一的事实是,他不再想和你在一齐,并且没有胆量和你说清楚。请坚信,没有什么秘密——他配不上你。

如果他是已婚。

没什么好说的,至少在他离婚之前。

如果你还想不通,那么大概就应报警——有人把大脑丢了。有时我们宁愿坚信一个男生太害怕、太紧张、太自卑、太圣洁、太爱前女友、太敏感、太恋母、太忙、童年阴影太多、家庭压力太大、太累、太疯、晒得太黑、太有自杀倾向……却不愿意看清很简单的事实。

是的,他不是太忙,不是受过伤,

不是有童年阴影,不是遇到了意外,

不是要就任总统,不是脑震荡得了短暂性失忆,

不是手机掉进了火锅,不是有健忘症,

更不是你已经坚强到能够令他不担心,他只是没有那么喜爱你而已。

于是有人问说,要怎样去坚信,他是喜爱你的。在这个所有规则都能够被打破,所有道德都在慢慢消散的世界里,要怎样去坚定地坚信?

请你,忘记半个多小时之前,我说过的所有规则。永远别坚信规则,坚信自己的感觉。

我想这个时代更需要一点自欺欺人,告诉我们自己他其实很爱你,叫你放心投入地去对待一个人,没有怀疑没有疑问揣测跟试探。

还记得我们说过的“拼命奔跑,华丽跌倒”吗?

在感情里,也请勇敢地、坚定地、拼命奔跑吧,

然后,即使跌掉,你也能够说,自己是华丽的。

《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里,我最爱的一段台词。那是名叫Gigi的女生,在误会一个男生喜爱她,然后表白之后发现是误会,被男生冷嘲热讽之后,说的一段话。

Gigi说:

我也许是太敏感太会小题大做,但至少那意味着我还在乎。你以为用上这些所有能看透女生的规则你就赢了吗?你也许不会再受伤,也不会再让自己出糗尴尬,但是你也永远不会再体会到那样的爱。你不是赢,是孤独。

也许,我做了很多很傻的事情,但是我知道,这样的我会比你更快找到那个对的人。坚信自己的感觉,喜爱自己的人生。也许所谓的happyending并没有包括要给你一个perfectguy,

也许所谓的幸福结局,就是抱着永不放下的期望,继续前行。含泪奔跑,华丽跌倒。人山人海,边走边爱。

精选阅读(2):

喜欢你观后感 篇9

无意间发现一部电影--《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又名《其实你不懂他的心》,电影是根据畅销书改编而成的,《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电影观后感。詹妮弗·康纳利在片中扮演一位对自己的婚姻感到非常厌倦的已婚妇女,布莱德利·库珀扮演她的丈夫,同时与另外一个女人纠缠不清。几个人的故事交错重叠,让人感叹人类行为的虚伪性:你真的了解你的男人吗?也许他满口甜言蜜语,但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喜欢你!也许他和你约会,也打电话跟你聊天,但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喜欢你!一个对自己的家庭和婚姻感到厌倦的妇女,丈夫不忠;一个因从来不能思考到底TA对这段关系期待什么而求助于心理专栏的女人;一个对约会困惑醉心于技术的女人;一个迷恋上另一个男人而颇有心计的女人,加上三个牵扯其中的男人,共同上演一个个情感瞬间。你永远不知道,男人在你背后是什么样子。

这部电影把男人的劣根性、虚伪性表现得很完美、很透彻。男人,其实就是这个样。那些唯美的爱情故事:电影、电视剧、小说······都是骗人的,没有一个男的内心里没有背叛过你,也许和他的开始就是这样产生的`,你以为他喜欢你,你以为你在他的心里有多重要,其实你只是其中之一,就算不是和你在一起,他也会找到相同情况下的那个女孩,然后彼此开始一段自以为浪漫的爱情故事,

其实女人也是这样的。归根结底,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是社会人虚伪的一面,可笑的是我们骂着、鄙视着他的虚伪,可是我们不久也将或者已经参与其中,成为一员,这是我们不可逃避的宿命。但是,不得不承认,在一开始的误会、虚伪,还是可以产生真正的爱情的,也许一开始他没那么爱你,但是等他更了解你、接触你,你会成为他的唯一的,为了你,他甚至可以放弃过去的那些习惯。

故事一:女主角一生都在寻找一个男人,不断地和别人约会,傻傻地等约会后的他的电话,分不清那些男人说“很高兴认识你或我会打电话给你”是不是真心的,观后感《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电影观后感》。看着她对每次约会都投入感情,傻傻等他的电话,不禁绝的她很可悲,但是就像她说的“尽管我的作为很愚蠢,至少我放入了感情,我认真地对待。”

后来他遇到了酒吧的老板,他对男女之爱看得很透彻,他经常帮助女主角分析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喜欢女主角,可是他一个一个否定了他们,指出这些男人的伪善。也因为他的透彻,使他对女人始终保持距离,不愿交付自己的真心。当女主角向他告白,他选择逃避,其实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坠入情网了。于是,女主又开始不停地约会,这个男人开始想念她了,发现自己爱上她了。

这个女人无疑是幸福的,她终于收获了自己的爱情。所以说,谁说傻女人得不到真爱呢?

故事二:女主和男友谈了7年恋爱,她很希望男友给他一个婚礼,男友尽管很爱她却不愿意踏入婚姻的殿堂,于是他们分手了。后来女主的父亲生病,女主一直在照顾他,照料这个家。虽然家里有男人,虽然妹妹嫁了老公,可是他们什么都不做,让女主一个人忙得晕头转向,女主想到和男友在一起时他会和她分享快乐、分担辛苦,她终于明白婚姻不是最重要的,她和男友的生活其实比他们结过婚的夫妻更温馨。她决定和男友在一起,不结婚,而男友很爱她,最后设计了一个小惊喜向她求婚。

只有彼此谅解,彼此让步,才能维持爱情。

故事三:女主和男友大学毕业结婚至今几年,两人的生活平淡甚至无味,女主不再是当初的风趣女友,而男人则在超市遇到了一个性感的女人,他几次克制自己但最终失败了,在女人间纠葛,可是最后两个女人都离开她了,他们终于明白男人不是生活的重心,她们开始寻找更有意义的目标,不再受束缚。如果感情是强迫的、勉强的,那么爱情本身也就失去了那个味儿了!

喜欢你观后感 篇10

你和他交往了很久。你把你的青春都给了他,毕业以后你们住在一起,一起打拼。你想结婚,可他总是有借口:

“爸妈说现在结婚太早了,等一段时间吧。”

“我们没车没房,我不能给你一个美好的未来,我不想现在结婚。”

“咱们现在这样多好,多自由多好,过段时间再说吧。”

过段时间,过段时间,过段时间。直到他提出分手,你才明白:原来他没有那么喜欢你。

如果他那么喜欢你,他会想跟你结婚,他愿意许诺你一个美丽的未来,并且为这个未来去打拼。你对自己说:也许他太爱我了,觉得不能给我一个好的未来,所以才不跟我结婚。也许他的父母不喜欢我,也许他觉得我不够坚定。也许……

那么多,那么多的也许,也许他真的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喜欢你。

在电影《也许他没有那么喜欢你》的开头,一个小女孩被一个男孩推倒在地,她哭着去找她的妈妈。妈妈告诉她:“亲爱的,他欺负你是因为他喜欢你。”

这像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小学,如果他不理你,如果他扔掉你的玩具,如果他骂你,揪你的辫子,那么恭喜你,他大半是喜欢你。可是在成人的世界,如果他喜欢你,他会愿意和你在一起,他会问朋友要你的电话,他会去你经常去的地方,他会在你楼下等你。他会想跟你结婚,他不会再打dota,因为他非常非常喜欢你。

把手机关了吧,不是你的问题,也许他只是没有那么喜欢你。出门走走,阳光多好。

喜欢你观后感 篇11

小时候我住在乡下,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那种简单快乐的生活如今非常怀念,尤其是在都市打拼受挫的时候,那里总会成为内心逃避的港湾。只是那时候小,憧憬外面的世界,根本就不知道怎么享受那份平静。就在我觉得日子百无聊赖的时候,奶奶给我带回来了一只猫,一只白色的小奶猫,刚出生一两个月。

我无聊的童年生活开始变得有意思。白色的小猫成了我最好的玩伴,只要有好吃的我都会给它吃,我去河里给它捉鱼,煮了或者直接丢给它,久而久之,只要我往河边走,它就会跟在我身后喵喵喵地叫着。

冬天的时候,它最喜欢缩在我的枕头边,我把被子一掀,它就会很乖巧地钻进来,缩在我肚子的位置,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当然也有折磨人的时候,只要家里做了鱼,不管它在哪里,都会闻着味道跑回来,然后贪婪地盯着锅里或者碗里,趁人不注意跳上去叼起一块一下就跑没影了。

家里的鞋子也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坏掉,一看牙印就知道是它咬的。更贪玩的时候,它会追着院子里的鸡到处跑,有时候还会咬它们和它们下的蛋。为此,奶奶不止一次说过,要把它抱出去丢了,但最终还是没有下手。

后来,我上了初中,去了城里,因为学业太忙,根本没有时间养猫。工作以后想过养猫,但是看看逼仄的租住环境,再看看动不动就会搬家的自己,瞬间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但心里对猫的喜爱从未变过,只要一有时间,我一定会养一只猫,并陪着它长大变老。

偶然间看到了漫画《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翻了几页便爱不释手,简直太好看了。

吾皇本身是一只流浪猫,好心的作者白茶收留了它。但两人的相处最开始的时候并不愉快,吾皇喜欢到处拉便便,还时不时地会突袭白茶,并把家里搞得一团糟,用恨之入骨来形容白茶的心情一点也不为过。

但渐渐地,两人的相处变得愉快起来,并发生了很多有趣有意思的事情,虽然吾皇依旧很调皮,虽然偶尔还是会相互嫌弃。吾皇给白茶带来了很多欢乐,白茶也很享受和吾皇相处的一分一秒,并把相处的细节和日常通过绘画的形式保留了下来。

在白茶和吾皇中间,还有一个“第三者”,它是一条憨厚忠诚的巴哥犬,叫巴扎黑,它偶尔淘气,但比吾皇省心多了,不像吾皇那么冷漠,且非常在意白茶,一天看不到白茶就会特别着急。有一次遛弯的时候,白茶故意躲在一边,巴扎黑特别着急地寻找他,路过的每一个人它都跑上去看,发现不是之后又继续寻找下一个,直到白茶出来它才安心。

白茶是一位很著名的插画师,他曾经获过星云奖最佳美术作品奖、《科幻世界》银河奖最佳美术作品奖等奖项,并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的签约画师。《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是他的第一本书,这本书让他一炮而红,作文而在这之前,他混得并不怎么样,甚至曾一度想过放弃绘画去当一位美术老师。

《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大卖之后,白茶又很快推出第二本《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2》。和第一本一样,主要讲述的还是他和一只叫吾皇的胖猫和一只叫巴扎黑的小狗的日常生活。

《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画工特别扎实,有点国画的味道,每一幅画单取出来,都有能直接裱在墙上的既视感,欣赏价值比较高。故事也特别生动、幽默、温暖,和吾皇还有巴扎黑的日常真实、接地气,每一个养过宠物的人都应该能感同身受。

如今,傲娇高冷的吾皇和蠢萌忠诚的巴扎黑已经成为了互联网上的“网红”,很多人在聊天的时候都会发它们的表情包,它们给我们带来的欢乐让我们在疲惫生活的时候,也拥有了一丝欢乐和温暖。

感谢白茶,感谢吾皇,感谢巴扎黑。猫猫狗狗是特别可爱温暖的动物,它们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甚至成为了很多家庭中的一员,它们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更多的还是孤独和疲惫生活中的温暖和治愈。你养过猫猫狗狗或者其他宠物吗?你们之间都发生过哪些有趣或者温暖的故事?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合集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合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1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当我看完《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时,心中涌动着一股温暖和感动的情绪。这是一本关于喜欢的故事,但却深入到人性的深处,让我不禁陷入沉思。


整本书以一名青年男子的视角讲述,他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对文字有着特殊的感情。他喜欢读书,喜欢寻找美丽的句子和深邃的思想,这也是他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正式因为喜欢读书,他也陷入了一个让他自己都束手无策的困境:他无法戒掉对书籍的喜欢。


尽管他的周围的人们都在努力找到工作、恋爱或是追逐物质的过程中,他却不断被书籍所吸引,渴望消失在一个虚构的世界里。即使他为了生活而努力工作,他的内心依然是一个属于文字和阅读的世界。他不喜欢平庸的工作,也不喜欢虚伪的人际关系,他渴望自由和真实。


正是因为对喜欢的执着,他辞去了稳定的工作,追求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他决定成为一名作家,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写进文字之中。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他也经历了许多困难和痛苦。他一度迷失了自己,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和坚持。


就在他最低谷的时候,一个机缘巧合的事件发生了。他结识了一位年长的作家,这位作家曾经也是一位寻找文字的旅行者。通过和这位作家的交往和交流,他找回了对文字的热爱和信念。这位作家告诉他,喜欢读书并不是一种错误,相反,它是一种珍贵的天赋。每个喜欢读书的人都有自己的使命,那就是用自己的文字去记录和传递这个世界的美好。


通过这本书,我深刻感受到了对喜欢的执着,并且对于每个个体的特质和独特的爱好都应该被尊重和鼓励。正如主人公在书中所经历的一样,我们在追求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也会面临到各种各样的挑战,但是只要我们真心喜欢,且坚持去追求,最终我们都会得到一个肯定和属于自己的世界。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喜欢读书的故事,更是一种向所有人表达,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喜好和追求,而这些喜好和追求才是我们真正快乐和满足的源泉。人生短暂而美好,我们应该坚定地追求自己内心的激情和爱好,而不是随波逐流或是随着社会的期待而改变自己。


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深深体味到,喜欢和热爱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在自己人生旅程中最快乐的陪伴和鼓励。正如主人公最后感悟到的那样,只有真正明白了喜欢的重要性,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生活。


阅读完《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后,我决定更加坚定地追求自己的喜好和热爱。不管外界的眼光怎样,只要我真心喜欢,就会坚持不懈地追逐。我要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让每一天都充满热情与创造力。同时,我也希望能够激励他人,鼓励他们追求自己的喜好,并相信只要拥有真正的执着和热情,就能够获得属于自己的成功和幸福。


我想再次感谢《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让我从中汲取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和勇气。喜欢是生活的调味品,只有坚持爱着我们的喜好,我们才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真正的幸福和满足。让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喜欢,一切都会变得更加美好。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2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每当我拿起一本书,我就仿佛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种沉浸在文字中的感觉无法言喻,让我陶醉其中,欲罢不能。无论是小说、历史、科普还是哲学,每一本书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体验和收获。最令我难以自拔的是阅读后的感悟和思考。这种对书本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久久不能忘怀,仿佛是一种戒不掉的喜欢。


读书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满足。当我翻开一本好书,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我与书本之间的相互交流。纸张间的每一个字,似乎都在与我对话,让我尽情感受其中的情感、思考和智慧。无论是小说中的人物与故事,还是科普书中的知识和观点,都将我带入了一个新的思考和探索的境地。我时常陶醉在书海中,感受文字的力量和魅力,仿佛自己也成为书中的一部分。


读书不仅带给我丰富的阅历和知识,更让我收获了心灵的力量。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常常激发我对世界的思考和理解。他们的遭遇、坚持和成长,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多样和真实。我感受到了每个人的故事都值得被倾听,而我作为读者,也应该有更多的耐心和包容。同时,书中的智慧和思想,也启发了我对生活、价值观以及与他人相处的方式的思考。我明白了感恩、善良和坚韧的重要性,也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读书还带给我与作者的灵魂对话的机会。一本好书似乎是作者的心灵独白,他们通过文字表达着自己的思想、感受和体验。当我读到那些与我共鸣的句子时,就仿佛与作者达成了一种默契。我会停下来,思考作者想要传达的意义和感情,逐字逐句地品味文字背后的含义。这种与作者的对话,让我不仅感受到了文字的美妙,更收获了人与人之间心灵的碰撞和共鸣。


读后感不仅仅是对书本的回忆和总结,更是对自我成长和思考的反思。当我写下这些文字,我会回忆起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点滴,重新体验书中的故事和情感。我思考着自己在书中的角色和立场,以及其中的人物和事件对我个人的影响。这种思考和总结,让我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成长和变化,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生的方向。


正因为读后感带给我这么多的收获和成长,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工作之余,我总会挤出时间来读书并记录自己的感受。每当我翻阅自己写下的读后感时,我会发现其中的思考和情感,仿佛是一本关于自己成长历程的书。这些文字不仅仅是对书本的评述,更是记录我人生中一次次的阅读和思考的痕迹。


故事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去,知识或许会被遗忘,但读后感却永远烙印在我的心中。它是我和书本之间的深情纽带,是我与作者和作品进行对话的桥梁,更是我与自己成长过程的记录。虽然阅读带给我的体验和感悟无法用语言完全表达,但我也在每一篇读后感中找寻到了对书本的情感和思考的片段。这种对阅读的热爱和沉迷,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一种戒不掉的喜欢。


无论是在图书馆静静地读书,还是在晚上独自翻阅一本好书,每当我握起一本书,我就踏上了一段奇妙的旅程。在这个旅程中,我与作者、人物和知识相伴相扶,畅游于文字的世界中。我相信,无论未来如何变幻多端,我的心中都将永远保留着对阅读的热爱,并坚定地书写下属于自己的读后感。这种戒不掉的喜欢,将伴随我一生,让我不断成长和拥抱更广阔的世界。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3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对阅读充满了一种戒不掉的喜欢。无论是在火车上、公园里、还是在晚上独自一人的房间里,我总是离不开手中的书。读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旦身陷其中,就难以自拔。


读书对我来说,既是享受又是一种寻找答案的过程。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的第一页时,就像是踏入了一个陌生且神秘的世界,每一页都有着新的故事、新的人物和新的情感。书中的文字和句子就像是钥匙,在我心灵的大门上轻轻地敲响,让我能够理解和被理解。


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自由地穿梭于不同的时空和地点。无论是回到上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还是到未来的幻想世界里,都给了我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可以和尼尔斯一起搭上大雁的背脊,飞向他从未见过的神奇国度;或者和罗宾逊一起在荒岛上建立家园,与自然和谐相处。“寄书山中人,读书不觉晚”,读书让我找到了在现实中无法体验到的精神快乐。


读书还让我变得更加开阔和思考问题的能力更强。通过阅读不同的作品,我能够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观点和思想。有时,这些观点和思想会与我原本的想法相冲突,但这也正是阅读的魅力所在。阅读可以让我看到更多的角度和思考问题的方法,让我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世界。在书中,我能够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性,各种各样的人生。他们的成功和失败、挫折和坚持,都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从中得到启示。


每当我读完一本书,我总会陷入一种思考和回味的状态中。我会思考书中的故事和人物是否与现实有所联系,故事背后是否隐藏着某种道理。我会回味书中的美好瞬间和感人情节,让它们在我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痕迹。读书不仅能够让我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还能够让我感悟生活的意义和价值。


读书也是一种与自己对话和与他人交流的方式。在书中,我可以与作者进行心灵的交流,通过阅读,我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思维和创作意图。我可以从中获得作者的智慧和经验,并将其应用于自己的生活中。同时,读书也是与他人分享的过程。通过与他人讨论和推荐书籍,我可以了解更多的观点和思考方式,与他人建立起一种互相启发和促进的关系。


作为一名读书爱好者,我深深体会到读书对我的成长和提升的重要性。读书让我变得更加宽容和理解,让我学会感受和思考,让我看到更多的可能性和希望。无论我身处何种环境,无论我遇到怎样的问题,读书始终是我戒不掉的喜欢。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还是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读书,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让我能够在书的世界中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和成长。我相信,这份戒不掉的喜欢会在我人生的旅途中一直伴随着我,成为我前进的动力和支撑。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4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们经常追求着各种快乐和刺激。但是,有一种感觉似乎无法割舍,那就是读书的喜悦。无论是在电子书的时代还是纸质书籍的年代,读书始终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美好习惯。为何我们对读书如此痴迷而无法戒掉?或许是因为阅读带给我们独特的体验和感受,使其成为我们难以割舍的爱好。


读书给我们带来的是知识与智慧的积累。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各个领域的知识。无论是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还是文学艺术,读书都能帮助我们拓宽眼界,增加见闻。每一本书上都蕴含着作者独到的见解和思考,通过与作者共同思考,我们可以开阔自己的思维,学习到各种知识和见解。在今天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需要具备辨别信息的能力,阅读正是培养这种能力的最佳途径之一。当我们读了一本书,体会到知识的魅力时,那种喜悦与成就感,真的让我们欲罢不能。


读书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承,也让我们享受到独特的人文氛围。通过阅读文学经典作品,我们可以沉浸在文学的海洋中,感受到作者的心声和人物的命运,与他们共同经历情感的起伏。无论是经典名著,还是现代文学作品,每一本书都有其独特的魅力。读书让我们直面生活中的各种人性,让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感受这个世界。当我们读完一本动人的小说,或者读到一句震撼人心的诗句时,那种共鸣和独特的感受,让我们心生于胸,愿意将这份喜欢一直保留下去。


同时,读书还能够让我们感受到思考的乐趣。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和作者展开一种精神上的对话,来共同思考人生、情感和社会问题等。每一本书都是作者用文字将自己的思想和思考传递给读者的媒介。当我们读完一本书之后,我们可以思考书中的问题,回顾和总结我们的认知。思考是人类大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通过阅读和思考的结合,我们能够进一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


读书也是一种放松和享受的方式。与看电影、听音乐相比,阅读给我们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当我们安静地坐下来,翻开一本书,沉浸于故事的世界中时,我们可以远离喧嚣和压力,享受到宁静和片刻的安宁。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我们需要这样的放松和舒缓,而阅读正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之一。


小编认为,读书始终是我们难以割舍的喜好。无论是知识与智慧的积累、文化传承的体验、思考的乐趣还是放松和享受的方式,读书都给我们带来了独特的体验和感受。虽然在这个多媒体的时代,阅读似乎有些被边缘化,但是读书的魅力依然无法被替代。我们对读书的喜欢是因为它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这种喜欢是无法戒掉的,它已经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成为了我们的一部分。读书,无论何时何地,都让我们愿意用时间去感悟人生、享受思考以及追求智慧的美好。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5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戒不掉的喜欢》是一本让人深感触动的书籍。这本书的作者以深情的笔触,讲述了一个关于爱和生命的故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喜欢是一种无法被戒掉的情感,它是人类内心最真实的表达。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人,他叫杰克。在杰克的一生中,他经历了许多各种各样的喜欢。有的喜欢是一瞬间的激情,有的喜欢是长久的执着,有的喜欢是苦涩的回忆。无论是喜欢一个人、一个地方,还是一种事物,杰克总是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去面对。


故事中,作者生动地描绘了杰克对于各种喜欢的感受。当杰克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孩时,他内心燃起了一把烈火,他感受到了那种心动的感觉。他对那个女孩无法自拔地思念着,想象着与她共度的美妙时光。杰克的心情在书中用词华丽且贴切地被描写出来,读者仿佛能够听到他内心的声音。


杰克的喜欢并不仅仅局限于感情上的追求,而是能够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他喜欢着大自然的美景,喜欢着艺术的创作,喜欢着与朋友共度的时光。无论是在山川河流间漫步,还是在音乐中沉浸,杰克总是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验。他知道,这种喜欢是一种生活的滋养,是一种对于人类精神追求的真实展现。


《戒不掉的喜欢》还讲述了杰克爱妻离世的悲伤经历。在杰克的心中,妻子是他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人。妻子离世后,杰克感到了无尽的悲痛。即使是在这样的痛苦中,他依然没有放弃对于喜欢的追求。他以一种难以言喻的方式表达着对妻子的思念和对生命的热爱。他通过音乐、摄影等方式,将自己的喜欢传递给了他所关心的人们。


《戒不掉的喜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从中感受到了喜欢所带来的力量和影响。喜欢是一种生命的活力和源泉,它让人们拥有动力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它使人们欣赏美好的事物,感受到生活的快乐和幸福。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喜欢都能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喜欢是一种内心的力量,它能够激发的潜能和创造力。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不可戒掉的喜欢,它就像一束光明,指引着前行。喜欢是一种深深的情感,它能够促使奋发向前,不断超越自我,追求更好的自己。


我发现自己对阅读的喜欢是无法被戒掉的。每当我打开一本书,我就能够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与各种各样的人物相遇,体验他们的故事。阅读带给我无尽的乐趣和启发,它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与书中的杰克一起经历了他的喜欢和痛苦,我意识到在的一生中,喜欢是如此重要而可贵的一种情感。如果能够发现并坚持内心的喜欢,的生活将会更加充实和有意义。


《戒不掉的喜欢》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书籍,它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喜欢,并对喜欢的力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喜欢是人类内心最真实的表达,它能够让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幸福。无论是喜欢一个人、一个事物还是一种经历,都应该珍惜并坚持下去。因为,喜欢是走向成长和成功的关键之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800字合集


能够沉浸于一本书,是非常令人放松的一件事。好的书籍通常能够教给我们一些人生道理,这时读后感的出现就帮助我们不断提升自己,一边记录想法的同时一边回顾书籍。写好作品读后感的关键是什么?我们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1)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2)

论天下英雄,还看《三国演义》。那是一段兵荒马乱的历史,那更是一段智慧较量的历史。

《三国》让我深陷其中,痴迷得无法自拔。

我想做人要像刘备一样大气,能接受别人的长处,唯才是用。正是由于他那礼贤下士的博大胸襟,才能让他独霸一方。我们和朋友相处也应该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不管别人怎么想,只要有一颗真诚的心,一定会用自己的善良感动别人,才能交到更多的朋友,成为一个真正的强者。

我想做人要像诸葛亮一样聪明,他满腹的经纶,熟练的兵法,加上他的文韬武略,神机妙算,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战略奇迹。他的胸怀、才略是无人能比的,而他的三十六计更是影响深远。告诉我们在学习上、生活上都应该审时度势,以自己的优点来放大自己,以最小的失误来获得最大的成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有在跌倒时还能向前看,还有勇气挑战,那么一定能到达目标的彼岸。

我想做人要想赵云一样忠心。他不但有勇有谋,文武双全,而且忠心耿耿,为刘备立下了汗马功劳。赵云让我想到在学习上要对功课忠心,只有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打好基础,认真努力的付出,才会取得好成绩。做事要对事情忠心,才会心无杂念,一心一意做好事情,你的成就才会让人刮目相看,获得成功。做人要对任何人忠心,只有付出你的心,才会得到起码的交心,获得友情。

《三国》中正是因为有了这许许多多的传奇人物,才有了这般传奇的历史。让我们细细品味,一路追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3)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4)

在小学时学了很多关于坚持的诗词,比如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水滴石穿等等,在看了《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后,我更加明白了坚持的深意。

《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的主人公安迪,本是银行的经理,却因一起杀人案件成了替罪羊,被关进一座叫肖申克的监狱。但是与别人不同的是,安迪性格刚强,在暗无天日的监狱生活中他不选择随波逐流,而是制定了周密的越狱计划。他与瑞德成了死党,得到了一个足以改变命运的小锤子,开始了20年的凿墙生活。后来唯一能证明安迪是无辜的证人,被监狱长枪杀了以后,安迪仍不肯放弃希望,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之夜,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奔向自由,达成心中所愿。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安迪在几近绝望中仍对自己心中目标的那份坚持,一是凭借一把小小的锤子,一张大海报,坚持了20年凿洞的生活,救赎自己,重获自由。二是他始终没有放弃给州政府写信,哪怕一封封石沉大海,毫无消息。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终于在6年后他获得图书馆捐赠,建设监狱图书馆,让囚犯们的灵魂在书中得到了慰藉和救赎。

坚持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十分困难。安迪为心中所想,坚持了20年,我们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和坚持呢?

在小学六年级时,有次老师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在周一学校晨会上,作为学生代表做过国旗下演讲。我忐忑不安,一想到将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我直言要放弃。回到家时妈妈看到我因担心演讲而垂头丧气的样子就说:演讲嘛,好事呀,怎么看你好像要上战场一样呢!你不是刚看了《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吗?里面的安迪,如果是你这样的话,估计他也只能老死狱中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是呀,不坚持哪来的成功,何况我还没开始尝试呢!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从演讲稿的形成,到一遍又一遍背记,再到每一个动作的配合,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专注做这一件事。当中也想过放弃,好多次稿子不熟练,动作不连贯,我不知道怎么办,变得烦躁不安,心力憔悴。这么麻烦,反正和学习无关,我不讲了!我甩下一句话给妈妈,摔门而出。走了没几步,我又静下心想:这么小的事情,这样就放弃了,肯定会被同学和老师笑的。于是我又重新拿起稿子,自己在家对着镜子不厌其烦的练着。周一在台上,当我讲完最后两个字谢谢时,台下响起了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我看到老师向我竖起大拇指,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呵呵的傻笑着,心里想着还好自己没有放弃,我又克服了一个困难。

现在进入初中,紧张而又快节奏的学习生活让我有点无所适从,动作慢的像一只蜗牛的我,在前两个星期几乎要脱节了,我心里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回到家时,无意间看到书架上摆着的那本《肖申克的救赎》,似乎又看到了书中的安迪在夜以继日的凿墙,从没有停止过。翻到书的最后几页,看到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希望是个好东西,或许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失。是的,只要自己没放弃,相信自己,希望就能达成。

《肖申克的救赎》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5)

书是我们的好伙伴,在书海中我们能够获取丰富的精神食粮。开学前的周末,妈妈陪我到新华书店买书,在琳琅满目的书的海洋中,我一眼就盯上了那本《西游记》。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拜读这本经典了。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小学三年级刚开始看卡通版时,我喜欢里面生动活泼的描写,而现在再看一遍时,我又喜欢上了里面的情节,还有书中语言表达的方式。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孙悟空追求自由的理想。当他破石而出时,他不爱任何人的掌管;当他学到本领后,闯龙宫、闹天宫、在花果山上当大王就算在天上当官,他也比较喜欢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自由,看到这里,我也有了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但是妈妈告诉我:生活中并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需要受到各种约束,虽然在行动上没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但是我们心灵上的自由和富足才是更加难能可贵的,书籍就能给我们带来这种富足。

书中唐憎师徒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些故事也告诉我们,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开动脑筋想办法,就像书中最迷人的人物孙悟空那样,遇到各种妖魔鬼怪,他都想方设法降妖除魔,从来没有退却过!他又神通广大,真是令我佩服。每当我碰到困难时,我总会想起孙悟空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就会勇敢起来,战胜一个又一个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6)

书,就像一束和煦的春风,挑动着我的心弦;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久伴我们身旁。

前苏联一位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使我在书海里畅游了十遍百遍千遍,但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做的《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它就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本书融入了一位作家一生的心血。笛福,他用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伟大而又坚毅的英雄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这本图书的主人公。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多次出海闯世界,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他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制造工具最终把这座荒岛改造的欣欣向荣。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可谓过的有滋有味。于此同时,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追捕的野人星期五。他开始教化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就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于是乎,他们俩愉快的生活在了岛上,甚至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那个文明社会去。直到有一天,鲁滨逊和星期五外出时,遇到了一艘来自英国的船。在这艘船上,不幸发生了叛乱,船员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同星期五一起救出了船长。船长得救后,愉快的答应了带他们回到了英国。他们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航行,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孤岛上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对于众多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神话般的经历。而恰恰是这些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坚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7)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特别吸引我。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着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有卖完的火柴,因为她那酒鬼老爸一定要她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倚在角落旁,靠划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不仅禁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太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慈爱的妈妈,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自己的外祖母,慈祥的外祖母疼爱的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外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些新衣服什么的。看看她,再看看我们,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过着快乐的日子,而她只能在大街小巷上过着一个个寒冷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过好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篇8)

长这么大,我已经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不是童话故事,也不是四大名著,而是日本作家黑柳砌子著的《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录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巴学园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因淘气在一年级时就被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小豆豆遇到了和蔼可亲的小林宗作校长,并在和其他学校不一样的电车教室里开始了新的学海生涯。

巴学园是个独特的学校,小林校长在里面倾注了自己所有的心血,而在巴学园里学习的学生们也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巴学园的课程很独特。同学们可以所心所欲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上课。长久以往,老师就能清楚地了解到学生们的兴趣爱好和擅长的东西。只要学生们完成了当天的课程和作业,就可以由老师带领,去外面散步。往往这时候,就是小豆豆和同学们最开心快乐的时候。这些可爱的小朋友们却不知道,在愉快的玩耍中,他们同时学到了许多知识。

巴学园的饭盒很独特。小林校长对学生们自带的盒饭的要求不像其他学校那样要求膳食平衡吗,不能挑食,而是要求学生们的盒饭中必须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所谓山的味道,就是一些山鸡、野兔的肉;至于海的味道,就是一些海鲜类的食物。因此在巴学园里,没有人会说一些我的菜比你好,你的菜比我差之类的话,也没有人会挑食、厌食;相反,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在巴学园,没有争吵,也没有攀比,更没有人会轻视同学;反而会对那些残疾的同学给予照顾和关怀。小豆豆在巴学园里度过了一段最快乐、最难忘的时光。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她学会了礼貌,学会了怀念,学会了许多知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因为残酷的战争,凝结着校长先生梦想的巴学园毁灭了。尽管如此,小林先生对孩子们的爱,以及他对教育的热情没有消失,他的心中仍然充满了信念和力量。

书中的小林先生和大部分老师不一样,他对孩子们献出了所有的爱和呵护。为了使身体上有障碍的孩子能够去掉自卑心理,以及我比别的孩子劣等的想法,他尽了能做到的种种努力;在学生发生错误时,小林先生绝对不会指责他们或请家长,而是耐心和气的告诉做错的学生做错的地方,并要求纠正;为了拓展学生的农业知识,小林先生请了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到学校给学生上了一堂农业课,教授农业知识;为了孩子们不乱涂乱画,小林先生在音乐课上给了他们充裕的时间用粉笔在地板上画音符,这样既能够自由地运动身体,又可以轻松自在地欣赏音乐的旋律,还可以使孩子们自觉养成不乱涂乱画的好习惯。除此之外,小林先生还经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给予了小豆豆无限的自信。也许正是这句简单而宝贵的话,决定了小豆豆的一生。可以说,这句话在小豆豆的一生中有着重要位置。

读了这本书后,我十分感动。在小豆豆成长的过程中,有许多人,许多事决定了她的一生。在小豆豆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快要升入初中的我,因为受了这本书的影响,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一直认为想要取得好成绩,就得用功读书,刻苦钻研书中的内容。但实际上,除此之外还需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事和物,感受大自然的风韵。在成长之路上,身边的人和事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们必须养成乐于助人、体谅他人、善解人意的美好品质,只有这样,才会长成一个人人都能接受的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乐意与你成为朋友,愿意宽容你。体谅你;反之则被人人唾弃,孤独终身。

此外,我觉得,在如今的社会中,也需要这么一个巴学园,这么一个小林校长,不是吗?

皆大欢喜读后感(精华5篇)


"皆大欢喜读后感"是编辑特意为您准备的文章,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能够增强我们的写作技巧和认知能力。在撰写读后感时,应集中注意力表达那些对我们产生最深刻印象的想法和情感。那么,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悟呢?如果您想获取更多信息,请继续向下阅读!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1)

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读张爱玲这本半自传的**,如今的我已无法去描述。那临水照花之人是怎样用简直“声嘶力竭”而又“淡然无谓”的笔调来叙述自己最为黑暗而灿烂的一生,在记忆的洪流中也已无法考证。我只记得盛九莉为邵之雍写的那首诗。

没有生与死,没有与子成的约定,正如她所说的,只是落在尘埃里,但她的心是快乐的,在尘埃里开出了花朵。

我喜欢盛九莉把邵之雍比作小玉佛,同时强调邵之雍是南朝的小腰佛。她戏言要将他供在案上,日日礼拜。她的玩笑话,时时却又在试探他。

但是,他很诚实,这几乎让她厌恶。为了她,他要和两个妻子离婚,因为他是一个浪漫的学者;同时,他也会向她炫耀他的情史:和小康小姐,和日本女人,他美丽的前妻,甚至是第一任到死也没盼到他的原配。

张爱玲是盛九莉的原型。**四大才女的封号加身,她却乐于做一个俗人。我爱她胜过爱林徽因等人,正是如此。

她爱胡兰成,哪怕他有妻有子,哪怕他比她大上15岁,她甘于为他奉献,做一个凡妻,以她的生命作汤汤的流水去淹没他。

盛九莉的人生经历也接近张爱玲的原型。得知她是李鸿章的孙女,我很惊讶。然而她只是在笔下,在书里,安之若素,不悲不喜。

显赫的身世,寂寂的流年,母亲出国离婚,后母虐待,弟弟的懦弱……她像凡人一般忍受,抱怨,报复,诅咒,选好自己的路,然后走下去。她可以洋洋洒洒地默写整本的《失乐园》,“逼着教授给从未给过的分数”;她可以在年少写出《我的天才梦》,将人生比作华美的袍。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穷人。在盛九莉和邵之雍的爱情中,她贫穷而卑微。她爱那个男人,她会为了他带上头巾,装作乡下女人去看他,然后发现他只是感觉到丢脸,因为她晒得脱皮的红鼻子。

《小团圆》这个名字取得绝妙,盛九莉看过太多皆大欢喜的结局,戏中男主角娶得四美大团圆。不过,这只是一场戏。沧桑过去了。她留下走了。算不上大团圆,而他们又有了各自的欢喜。

“青山上的红棕色的小木屋,映着碧蓝的天,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里出没,都是她的。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故事的结尾是她的梦,二十年前的事,十年前的人。醒来之后她却快乐了很久。

然而,在读了很多遍之后,多年过去了,我发现这是一个最美好、最幸福的结局。

毕竟,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2)

《皆大欢喜》是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里面的一个故事,这本书里有:暴风雨、仲夏夜之梦、冬天的童话、无事生非、威尼斯商人、李尔王、麦克白、第十二夜、罗密欧与朱丽叶、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等故事,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皆大欢喜这个故事。这本书是于英国的兰姆姐弟很著名的书本,我一口气就把皆大欢喜这本书读完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

主要的故事是腓特烈推翻了他的兄弟,合法的公爵,并将他流放在遥远的阿登森林。而流放的公爵有个独生女,叫罗瑟琳。弗雷德里克想让罗莎琳和他的女儿西莉亚在一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城堡外有两个人准备角斗,那两个姑娘也去凑热闹!一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是角斗的老手了。而另外一个年少骨嫩,大家都觉得他必死无疑。

两个女孩都去劝他不要打架,但他说他没有家人,弟弟对他一点也不好。最好是去死。罗莎琳同情这个年轻人。她好像爱上了他。那个年轻人是奥兰多。他赢了决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后来,因为弗雷德里克不想让罗莎琳留在宫殿里,他打算开车送她去阿登森林。西莉亚不同意她的意见,所以他和表弟去了阿登森林。然后,凯瑟琳和西莉亚在阿登森林里不仅遇见了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利弗,还遇见了他的父亲。奥兰多和他的兄弟奥利弗现在很友好。

最后,罗莎琳和奥兰多,西利亚和奥利弗同时举行了婚礼!然后传来好消息,罗莎琳的父亲的土地还给了他。西利亚也为此向表妹表示祝贺。虽然她不在是继承人,但两姐妹的感情是那么纯洁,一点也不嫉妒。

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是他早期创作的著名喜剧,与《无事生非》、《第十二夜》并称为三大欢庆喜剧。该剧创作于1599年。主要情节描述了流亡公爵的女儿罗莎琳的爱情故事,她去森林寻找她的父亲和她。正如剧名所示,剧中受压迫和受伤害的人得到了好的回报,而恶人却受到了影响。最后,所有的爱情都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这反映了莎士比亚戏剧中善胜恶的理想状态。

这部喜剧在语言、人物、线索、主题意义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创作方式。

我更喜欢把堂吉诃德看作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信仰追求者。他所追求的信仰便是他认为的游侠骑士的骑士道,因此他会攻击任何不相信骑士道的人,他会与想像中的巨人决斗,他会为了臆想中的心上人拼上性命,他会根据约定而好好回到家中。这一切只因那是他的信仰的正义。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他对骑士精神的信仰是封建主义和腐朽的结果,他正处于新旧观念交替的时代。他深深地感受到世界对老百姓的不公,有着强烈的变革意识。同时,他相信堕落的骑士精神。在这种深刻的矛盾下所诞生的堂吉诃德,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人物。

从语言上看,这部喜剧的语言丰富、生动、充满活力。一方面,作品中的语言广泛运用书面语和口语,这是作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广泛采用了民间谚语和俚语,两者互相结合,莎士比亚甚至自己创造新词,使其增添了不少的新鲜感。他丰富的语言往往能深刻地表达人物的性格特征,具有性格、地位和地位的差异。

最重要的是,该剧中的许多语言都成为了英国乃至世界语言的精华,生动生动。如“美貌比金银更容易引起盗心”、“ 心里尽管隐藏着女人家的胆怯,俺要在外表上装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正像那些冒充好汉的懦夫一般”、“ 现在我们是满心的欢畅,去找寻自由,不是流亡。”、“假如你记不得你为了爱情而作出来的一件最琐细的傻事,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

假如你不曾像我现在这样坐着絮絮讲你的姑娘的好处,使听的人不耐烦,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如果你从不突然离开你的伴侣,就像我现在的激情驱使着我一样,那你就不是真的恋爱了。”、“假如你们用你们所没有的东西起誓,你们便不算是发的假誓。

”、“给我穿一件彩衣,准许我说我心里的话;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把这染病的世界的丑恶的身体清洗个干净,假如他们肯耐心接受我的药方。”等等,都具有深刻的意味和哲理,既是对当时贵族上流社会罪恶丑行的揭露批判,同时也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于理想社会的强烈渴望。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莎士比亚借杰奎斯这个角色所提出来的“人生七个阶段”的感想:

“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一个人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他的表演可分为七个阶段。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

还有背着书包红脸的小学生,像蜗牛一样拖着脚,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然后,情人像火炉一样叹息,写了一首关于情人眉毛的悲伤诗。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爱惜着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

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锺老叟,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结束这段离奇多事的历事的最后一幕是童年的再现,完全被遗忘,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品味,没有一切。

”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得既准确又精简,十分让人赞同。

人物上,剧中的每个角色都具有独特的性格特征,奥兰多对罗瑟琳的真诚爱情与和兄长奥列弗的手足之情,西莉亚与罗瑟琳的姐妹情深和最后与奥列弗的一见钟情,老公爵的宽容大方与其弟篡位的阴险狡诈,试金石和亚当的忠心跟随,希尔维斯的痴情与非瑟最终的接受,共同构成了这部喜剧的美满结局,增添了一抹又一抹的喜剧色彩。

在这部剧中,个性鲜明,光彩夺目的罗瑟琳更是格外突出,她天生丽质、年轻、善良、聪明,更突出的是活泼开朗,而且又蕴含着某种调皮狡黠,这一个性是在进入亚登森林后才显露出来的,罗瑟琳在得知心上人奥兰多也来到亚登森林时,她兴奋连忙询问西莉亚:“嗳哟!我这一身大衫短裤该怎么办呢?

你看见他时他在干什么?他说什么了?他看起来怎么样?

他穿什么?他为什么在这里?他问我了吗?

他住在**?他是怎么和你分开的?你什么时候再去看他?

用一个字回答我。”这么多的问题,却要别人用一个字回答,分明是不让西莉亚回答,只是想把自己的兴奋之情表现得更露骨些罢了,她的活泼可爱正是在这一幕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当她看到奥兰多时,她并没有换上女儿装,仍然披着大衫短裤,提出了要奥兰多把她当作心上人,每天到草屋前向她求爱,以**他的“相思病”,最后,她不仅促成了自己与奥兰多的爱情,还让父亲与自己的女儿重聚,让希尔维斯与非瑟终成眷属。她的聪明、活泼、甚至有点狡黠的性格展露无遗,因此,罗瑟琳也成为了莎翁笔下最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

今天,我和爸爸叔叔一起玩了一个三国游戏。在棋盘上,我们回到了三国时代。下完棋后我意犹未尽,忍不住又拿起读了三遍的《三国演义》翻看了起来。

我呢?也许我觉得所谓的英雄离我太远了,但距离产生美。而美又是在我们身边的。

我不是英雄,也许永远不会是。但是没关系,我有英雄之志,这就足够了。它告诉我的不是行动,而是精神和品质。

它的存在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也许我什么也没做,但我不会让我迈向成功的脚步停滞不前,也不会让我梦想中的凤凰落下。不屈服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不值得变成值得,把不可能化作可能。

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该做的。若是这样,我才告诉自己,自己是强大的,是成功的,向老人一样,永不言弃亦永不言败。

另外,这部戏剧有三条主要线索:公爵被弟弟篡夺爵位;公爵之女罗瑟琳和僭主之女西莉娅被放逐;青年奥兰多被哥哥夺去产业。三条线索里的正面人物都会合在亚登森林里,最后恶人悔改,公爵复位,情人结为终身伴侣。

是典型的大团圆结局。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最后,这部喜剧显示出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作家西塞罗和格利乌斯的著作中,意思是指“人性”和“万物之灵”。古希腊,古罗马哲学注重对人的根本的思考,经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发展,初步奠定了人文主义的传统。

人本主义作为一种较系统的思想状态是和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联系在一起的。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的主旋律和灵魂,它反对封建**的统治与**教神学的禁锢,大力赞美和宣扬人的伟大,尊严,自由,平等和个性解放。在这场“最伟大的,最进步的变革”运动中,涌现了许多“巨人”,莎士比亚就是这批“巨人”中的一位。

莎士比亚的戏剧从主题到人物刻画和细节描写,处处反映出了他的反封建,反神权的强烈思想。《皆大欢喜》通过对照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为上,篡权,谋害等人类丑恶现象与牧歌社会中无忧无虑,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最终表现出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于平等,自由,幸福的田园生活的向往。在第一幕第一场中摔跤师查理告诉奥列佛说老公爵“已经在阿尔登森林中,许多快乐的人们和他在一起;在那里他们像古时候英国的罗宾汉一样生活着;听说每天都有许多青年贵族们成群地去依附他,他们无忧无虑的打发岁月,像人类在**时代那样。

”这里,阿尔登森林被描绘成一个牧歌式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个静谧祥和之地,这群被放逐的人过着天真、纯朴的田园生活,拥有没有界石的广阔平原,这里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在阿尔登森林中,人们呼吸着自然、纯朴、幸福和平和的空气,真正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田园生活的理想和愿望。

《皆大欢喜》主人公之—奥兰多受尽兄长奥列佛的虐待和陷害,选择逃往森林。由于对罗瑟琳一见钟情,奥兰多在林中树上到处刻写情诗,以抒发对罗瑟琳的相思之苦。在林中,当发现正面临来自蛇和老虎双重危险的熟睡人是苛待他的亲哥哥奥列佛时,手足之情和善良天性促使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把哥哥解救出来。

这样一个勇于追求自己幸福,善良的人正是莎翁笔下“真、善、美”的体现。在剧中,这样的人最终抱得美人归,与罗瑟琳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另外,故事中两个“反面”人物—弗莱德里克和奥列佛痛改前非,由“恶”到“善”的转变也反映了作者希望人类的善良和慷慨能化解**,最终人类能和谐相处的一种美好愿望。

剧中弗莱德里克贪慕权势,篡夺了自己亲哥哥的爵位,自己当上了新公爵,把老公爵放逐到亚登森林里。罗兰爵士的大儿子奥列佛部遵亡父的遗志,不但不好生教养弟弟奥兰多,反而视他为仇敌。先是挑唆拳师查尔斯在角斗中摔死他,继而又准备放火烧死他。

奥兰多被迫于老仆亚当一起逃进亚登森林。老公爵的亲女儿罗瑟琳原来一直居住在宫廷中,弗莱德里克唯恐她的好名声掩盖了自己女儿西莉亚的贤德,把她从宫中驱逐出来,西莉亚随同她一道也投奔了亚登森林。作品情节生动丰富,富于生活气息,思想也更加成熟,既宣扬了人文主义的生活理想,又嘲笑了封建教会的禁欲主义。

在作品中,小丑试金石就用及其通俗的语言,把这个意思清楚的表达出来,他对杰奎斯说:“先生,牛有轭,马有勒,猎鹰腿上挂金铃,人非木石岂无情?鸽子也要亲个嘴;女大当嫁,男大当婚。

”(第三幕第三场)这种崭新的爱情观与宗教禁欲主义和封建婚姻制度截然对立,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的锐利**。剧中(第一幕第二场)罗瑟琳和西莉亚谈论命运女神,觉得她的“赏赐老是不公平”,尤其是她在给女人赏赐的时候,尤其乱来。还有把“造物”取笑为傻瓜。

作品通过两位公爵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智慧的女儿的消遣对话,反映出了人文主义对上帝绝对权威的质疑。

通过《皆大欢喜》这一喜剧,我们可以看到,人文主义思想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是一种进步的思想,在反封建反教会的斗争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它毕竟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没有能从阶级斗争的高度去认识社会现象,社会斗争的一方—“善”的一方在面临个人生命、权力和领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无情的掠夺后,而不是积极地去迎战,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和利益,而是选择了逃避,逃到了所谓的世外桃源:森林中。再有,从最后的大团圆结局来看,也是有些牵强。

两个 “反面”人物的弃恶从善,改过自新虽说是最完美的结局,但却有些突然,让人读起来不禁哑然失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在此剧中,莎士比亚揭示了篡权、谋害等反映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但却没能从根本上发掘出这些现象之后的本质—产生“恶”的社会根源,因而只能在喜剧中想出道德感化和宗教教化的办法。这无疑是莎士比亚的局限,也是那个时代人文主义者的局限。

但我们应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不能简单地用“虚伪性”、 “不真实”等结论去否定它的历史进步意义,相反,甚至我们可以说,莎士比亚的伟大就是在于在扼杀人性的封建社会里,他发现了人性。

《皆大欢喜》虽然只是一部小小的剧本,其中也有作者过于理想化的一面,但从里面折射出来的人文主义的光辉却发出了万丈光芒,激励了当时许多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思想的青年男女。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3)

《皆大欢喜》是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里面的一个故事,这本书里有:暴风雨、仲夏夜之梦、冬天的童话、无事生非、威尼斯商人、李尔王、麦克白、第十二夜、罗密欧与朱丽叶、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等故事,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皆大欢喜这个故事。这本书是来源于英国的兰姆姐弟很着名的书本,我一口气就把皆大欢喜这本书读完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

主要的故事就是弗雷德里克打倒了他哥哥这一合法的公爵,并把他流放在遥远的阿登森林里。而流放的公爵有个独生女,叫罗瑟琳。弗雷德里克是想把罗瑟琳留下来陪伴他的女儿西莉亚。一次偶然的机会,城堡外有两个人准备角斗,那两个姑娘也去凑热闹!一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是角斗的老手了。而另外一个年少骨嫩,大家都觉得他必死无疑。两个姑娘都去劝说他别角斗了,可他却说他没有家人,哥哥对他一点也不好,还不如死了好。罗瑟琳非常同情这位年轻人,也似乎可以说她已经爱上了他,原来那位年轻人叫奥兰多,他在决斗中居然赢了!。

后来,由于弗雷德里克不想让罗瑟琳再待在宫里,便准备把她也赶去阿登森林,西莉亚不赞成,便与堂姐一起前往阿登森林。然后,罗瑟琳和西莉亚竟然在阿登森林不仅碰见了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列佛,也碰见了罗瑟琳的父亲。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列佛现在已经友好相处了。

最后,罗瑟琳和奥兰多、西利亚和奥列佛同时举行了婚礼!接着,又传来了好消息,罗瑟琳父亲的国土归还给他了。西利亚也为此祝贺堂姐,虽然她已经不在是继承人了,堂姐妹两的感情是那么的纯真,一点都没陷入嫉妒心。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4)

皆大欢喜英文介绍读后感.txt

我从心底里佩服起这为绅士,奥兰多。罗兰爵士的儿子也去世了,也有着高贵的血统。二哥被送到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哥奥利弗只让最小的奥兰多和工人们一起工作,不把他当兄弟看待。他用这种方法来摧毁其弟高贵的素质。

虽然不曾想到怎样避免诸类事情的发生,但是,奥兰多感觉,在他身体之内的父亲的精神,已经因为受不住这奴隶般的生活而反抗起来了。

“我知道你是我的大哥,但是说起高贵的血统,你也应该知道我是谁。按着世上常间的仪式,你比我高,因为你是长子,但同样的仪式不能带走我的血,即使我们之间有二十个兄弟。在我的血液中,我和你一样拥有我们父亲的许多品质;尽管我承认,自从你第一个出生以来,你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

”而被其兄长称呼为“混蛋”,奥兰多的言语更令我再生几分尊敬。他有着不肯向他人低头的傲骨,尽管是兄长,若有什么不正确的行经,他亦毫不畏惧地为自己以及父亲的荣誉挺身。

“我不是混蛋;我是罗兰·德·鲍埃爵士的小儿子,他是我的父亲;谁敢说这样一位父亲会生下混蛋儿子来的,才是个大混蛋。”

接着,奥列佛得知奥兰多将与拳师进行一场比赛,于是在拳师面前恶意中伤弟弟。拳师承诺必定打败奥兰多,绝不手软。从一场比赛,自然地,女主角罗瑟琳登场。

老公爵被其弟新公爵放逐。罗瑟琳正是老公爵之独女,由于新公爵的女儿、她的族妹西莉霞以死执意挽留,罗瑟琳才没有被放逐。

比赛前,罗瑟琳与西莉霞真心地劝说这位年轻的先生退出比赛,未免他为此失去自己的性命——外表看来,双方的势力太悬殊了。但奥兰多婉言拒绝。

恕我没能洞悉奥兰多此时的心境。从他的话中,我读出其自讽之意,又读出几分感慨。大概是无奈吧。他一直都遭受不公平的对待啊。

“假如我打败了,那不过是一个从来不曾给人看重过的人丢了脸;假如我死了,也不过死了一个自己愿意寻死的人。我不辜负我的朋友,因为没有人哀悼我;我不伤害世界,因为我在世界上一无所有;但我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也许我死后可以得到更好的人的补充。”

奥兰多的话,正好表现出一部分人面对逆境的心态,由此体现出其消极的态度。大概就是这时,对罗瑟琳的爱慕之情渐渐萌发。

结果令众人意外,奥兰多打败对手。但新公爵一贯仇视其已逝的父亲罗兰公爵。作为优胜者的奥兰多不仅没受到奖赏,反倒遭到

昏庸的新公爵的逮捕,罗瑟琳也遭其流放新公爵的女儿西莉霞却是个善良的好人儿,她不愿意让罗瑟琳受苦,但也阻止不了其父亲。两人打算逃走,罗瑟琳乔装成男子,并化名盖尼米德;西莉霞则乔装成牧女,化名爱莲娜,逃往亚登森林镜头转向亚登森林,流放中的老公爵及众臣逆运也有它的好处,就像丑陋而有毒的蟾蜍,它的头上却顶着一颗珍贵的宝石实在搞不清楚老公爵此话的含义。确切地说,应该是不理解他当时的心情。

怎么说,之前贵为公爵,地位极高,却突然被其弟夺位,还处于流放中。难道就没有少许的悲哀么?但我更关心老公爵对乐安命运的态度。奥兰多为了找到食物来救跟随他的老仆人,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想用剑抢劫老公爵等人的食物。

得知眼前的青年因为落难才变得蛮横,老公爵立即让奥兰多带来老佣人,给予他们食物,并收留了他们。

可见老公爵之善良这时,公爵其中的一位臣子——杰克斯,道出了那句经典的台词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莎翁的作品中总会出现一些无名小角,或士兵,或小丑,或佣人。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安排毫无意义,但渐渐地我发现这样的角色也是必不可少的。像这位作为臣子却道出了大哲理的小配角。

曾经在网上看到某位网友对此的高深理解,实在佩服:真理创造了世界,但世界不是真理在做主,“真理是一条贱狗,它只好躲在狗洞里”。从某种意义上说,掌握真相的人是“社会底层的小丑”

有少女情怀的女生,如我,大概更喜欢罗瑟琳乔装男子,与奥兰多相遇的部分。

奥兰多无法克制自己对罗瑟琳的思念之情,情不自禁地在许多树上刻下她的芳名,还挂上写给罗瑟琳的十四行诗。当他又在树木刻她的名字时,罗瑟琳恰巧散步路过这里。奥兰多没有认出男装的罗瑟琳,却向他倾诉了自己日夜思念的苦恼罗瑟琳,这个可爱的女子,称能治好奥兰多的相思之病。

她说我能治好你。如果你叫我罗莎琳,每天来我的小屋,请我爱我。这是为了测试奥兰多是否真诚。聪慧又可爱的罗瑟琳。对她的喜爱不禁又增加几分凭着我的恋爱的真诚,我愿意接下来,奥兰多果然遵守承诺,把眼前男子当做罗瑟琳,向她说出了满腹痴情。

。 我猜不透奥兰多为什么会答应这个要求。仅仅是想治好难以忍受的相思之苦么?可是,那时的他,并不知道眼前男子的真实身份呀。

罗莎琳知道所有这些情话都是真诚地对她说的,充满了喜悦;有一天,奥兰多也感到了一些安慰。在去罗莎琳小屋的路上,奥兰多看到一头狮子正准备攻击一个熟睡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正准备伤害她的哥哥奥利弗。他不记前嫌,刺死了狮子,但自己的一个胳膊也受了伤,奥列佛为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痛苦着请求弟弟的原谅。两人终于冰释前嫌。

奥兰多由于受伤不能去草屋,他请哥哥把这个意外告诉罗瑟琳姐妹当然,奥列佛也没有认出,此时站在自己眼前的绅士是位女子。他来到罗瑟琳的草屋,讲述了发生的事情。他还说那是从从前的我,不是现在的我。

我现在已经变了个新的人,因此我可以不惭愧地告诉你们我从前的为人他表示了自己悔过的真心。他的坦率打动了西莉亚,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西莉亚的美丽和善良也深深打动了他。

奥利弗向他哥哥承认他爱上了西莉亚。他想把城里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奥兰多,搬到森林里和她一起生活。奥兰多听从了他哥哥的建议,希望他们第二天结婚。

这时,罗瑟琳来了。奥兰多向“他”说了哥哥的喜讯,并感叹自己无法与相爱的人见面。鲁赛琳被感动了。她假装能施魔法。她可以召唤她的爱人,让他穿上最漂亮的衣服,邀请老公爵和他的所有朋友。她说只要他想嫁给罗塞琳,他就可以结婚。

她还要用少许智谋,博得其父亲的同意我答应要把这一切事安排得好好的。公爵,请你守约许嫁你的女儿;奥兰多,请你守约娶他的女儿...现在我就去给你们解释这个疑惑为了自己的幸福,她非得赌一把。

我欣赏她,这个大胆追求自己幸福的可爱的罗瑟琳。尽管多次用到“可爱”这词,但是,勇敢的女子最可爱第二天,草地上到处都是欢乐的人,他们都来参加两对新人的婚礼。老公爵也来了,但对魔法也半信半疑。

不多会儿,西莉霞和罗瑟琳出现了。罗瑟琳换上了最漂亮的衣服,就像从天而降的仙女一样。众人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奥兰多更是喜出望外要是眼前的并不虚假,那么你就是我的罗瑟琳了公爵主持了两对新人的婚礼。

这时,又有好消息传来,篡位的公爵受到老修道士的启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重新做人,把王位还给老公爵。

老公爵回到王宫,和他的臣子们共同治理国家典型的喜剧套路。

虽然喜欢这样的结局,但是,总感觉这个结局有点牵强。两对新人才刚结婚,是算一个好消息吧,另一个好消息立刻就传来了。总觉得两件事之前少了些过渡皆大欢喜》是我目前最喜欢的莎翁的喜剧作品。

但不由得这样认为,他的喜剧的确不如悲剧。

尽管如此,在拜读此作品时,我始终是满心欢喜的。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5)

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是他早期创作的着名喜剧,与《无事生非》、《第十二夜》并称为三大欢庆喜剧。此剧创作于1599年,主要剧情描述被流放的公爵的女儿罗瑟琳到森林寻父和她的爱情故事。正如剧名所表现的那样,剧中被压迫受害的人纷纷得到好报,而恶人则受到感化,最后所有的爱情都得到美满的结局,反映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以善胜恶的理想境界。

这部喜剧在语言,人物,线索,主题意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的创作方式。

从语言上来说,这部喜剧的语言丰富活泼、具有生命力。一方面,作品中的语言广泛运用书面语和口语,这是作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广泛采用了民间谚语和俚语,两者互相结合,莎士比亚甚至自己创造新词,使其增添了不少的新鲜感。他丰富的语言往往能够随着人物性格、身份、地位的不同来深刻的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最重要的是,这部剧中许多的语言都已成为英国乃至全世界语言的精华,既生动活泼又耐人寻味。如美貌比金银更容易引起盗心、心里尽管隐藏着女人家的胆怯,俺要在外表上装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正像那些冒充好汉的懦夫一般、现在我们是满心的欢畅,去找寻自由,不是流亡。、假如你记不得你为了爱情而作出来的一件最琐细的傻事,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像我现在这样坐着絮絮讲你的姑娘的好处,使听的人不耐烦,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突然离开你的同伴,像我的热情现在驱使着我一样,你也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们用你们所没有的东西起誓,你们便不算是发的假誓。、给我穿一件彩衣,准许我说我心里的话;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把这染病的世界的丑恶的身体清洗个干净,假如他们肯耐心接受我的药方。等等,都具有深刻的意味和哲理,既是对当时贵族上流社会罪恶丑行的揭露批判,同时也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于理想社会的强烈渴望。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莎士比亚借杰奎斯这个角色所提出来的人生七个阶段的感想: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一个人的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他的表演可以分为七个时期。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然后是背着书包、满脸红光的学童,像蜗牛一样慢腾腾地拖着脚步,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堂。然后是情人,像炉灶一样叹着气,写了一首悲哀的诗歌咏着他恋人的眉毛。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爱惜着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锺老叟,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终结着这段古怪的多事的历史的最后一场,是孩提时代的再现,全然的遗忘,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口味,没有一切。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得既准确又精简,十分让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