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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计划十四篇

专项工作计划十四篇。

为了保持后续工作计划的顺利进行,新的工作开始之前,制定一个合适的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有哪些优秀的工作计划范本可以供我们借鉴呢?今天小编在这里为大家分享一篇关于“专项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通过参考这些内容,能够让你的工作和学习更上一层楼!

专项工作计划 篇1

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溺水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和损失。在这其中,学生溺水事件占据很大比例,这使得学校和家长们对学生防溺水教育产生了重视。为了增强学生的自救和求生能力,我们制定了以下《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

1. 高中校本课程加入防溺水教育

在高中课程中增加防溺水知识的教育内容,让学生了解溺水的危害、急救方法以及自救技巧,使其具备一定的防溺水意识。

2. 进行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每个学期定期开展防溺水宣讲活动,邀请专业救生员对学生进行现场演示和教学,让学生了解防溺水安全知识。

3. 增设学校防溺水安全宣传栏

利用学校宣传栏展示海报、宣传册等防溺水安全知识材料,提醒学生时刻保持警觉。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1. 加强学校水域围栏设施建设

对学校内部的水池、水塘、河流等水域进行必要的围栏设施修建,提供安全防范措施。

2. 严格管理学校游泳课程

确保学校游泳课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学生必须配备专业救生员的指导和保护。同时,不具备游泳条件的学校应暂停游泳课程。

3. 设立专门的学生防溺水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溺水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三、加强家庭教育

1. 家长参与学生防溺水教育培训

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参加防溺水教育培训,提高家长对学生防溺水的重视程度和应对能力。培训内容包括监管孩子游泳行为、提高孩子的自救意识等。

2. 定期开展家长学生亲子活动

学校每学期定期组织家长和学生一起参加水上运动或游泳活动,增强家长和学生之间的交流,加强家庭对孩子的水上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

四、加强社会协作与支持

1. 与社区志愿者合作

学校与社区志愿者合作,共同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活动,提醒社区居民和学生时刻保持警觉,互帮互助。

2. 开展防溺水安全主题活动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水上救援基地、开展急救技能培训等,增强学生的自救能力和逃生技巧。

3. 利用社交媒体传播防溺水安全知识

学校积极利用社交媒体平台传播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防溺水意识,使之成为社会共识。

通过以上的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们希望能够提高学生对防溺水的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救和求生能力,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希望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无忧的成长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尽可能地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专项工作计划 篇2

为了持续深化企业精益化管理,达到降损增效的目的,更加有效的打击窃电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利益和电力安全运行,保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xx省反窃电条例》的相关规定,计划在xx供电区域内组织开展反窃电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10月31日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的有效性,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项活动办公室,对单位xx县电业局开展工作。

***三、活动内容

各部门要以“反窃电、强管理、保效益”为主导思想,按照“打击稳、准、狠”和“整治100%”的要求,精心组织,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具体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专项整治窃电高发行业、地区,严厉打击高科技窃电及制售窃电器等行为,查处一批窃电大案、要案,严惩一批窃电犯罪分子,震慑窃电犯罪行为,维护电力企业权益。

2.排查治理存在窃电隐患的电能计量装置,掌握防范高科技窃电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建立健全反窃电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电力企业防窃电能力。

3.加强对客户安全管理,发现客户存在安全隐患及电气设备缺陷,及时下发《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督导客户对无功补偿设备的投切及运行是否正常。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和社会资源,积极营造打击窃电和非法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活动安排

反窃电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 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按照活动的部署要求,建立反窃电专项活动小组和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反窃电活动,根据xx供电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措施有效的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反窃电活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反窃电专项活动的有序开展。并积极与工信局、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建立政企协调、警企联动、共同打击窃电行为的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在专项活动中的作用。

(2) 实施启动阶段(5月21日至9月30日)。

1.总结本地区窃电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举报线索并充分利用营销技术支持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现代化手段,采取多种方案确定打击、整治的重点,并建立相关台帐。

专项工作计划 篇3

为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妥善有效应对局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确保全局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一岗双责”,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以赴、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做好重大疫情的监测和预防,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科学预防和应对的原则。各单位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动接受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坚持有情必报,快速反应的原则。各单位在开展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局行政管理部及相关单位。当发生重大疫情时,各单位立即开展响应工作,全力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重大疫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编制依据

依据《__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__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行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__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及应急预案》、《__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版)》、《__市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建设房管系统管理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在建施工现场和办公、物业等区域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本预案中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是指由卫生计生部门确定的重大传染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局应对重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______

副组长:________X

成员:局总部其他各部门和派出机构负责人各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质量监督部。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依职责落实属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局重大疫情应对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督促办公、物业按照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2。组长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局在建工地和办公、物业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3。副组长职责:在组长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督促分管系统、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和落实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机构、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办公、物业配合属地政府和疾控机构做好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小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安全质量监督部职责。组织系统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安质系统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行政管理部职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后勤保障系统、物业,按要求采购和发放相应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专项工作计划 篇4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专项工作计划 篇5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专项工作计划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和自治区总工会决策部署,围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着力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优良的制度机制、优良的工作品牌、优良的干部队伍、优良的系统成效,实现理论武装提升新境界、建功立业汇聚新动能、维权服务谋求新实效、改革创新焕发新活力、党的建设呈现新气象,推动全市工会年度重大专项工作和改革创新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考评内容

(一)“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实践活动”)

各县(市、区)总工会推进实践活动完成情况,共分为4项一级指标、18项二级指标、若干项三级指标(详见附件)。

(二)亮点工作

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五个优良、五个新”的工作要求开展的工会工作成果,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三、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总工会。

四、考评办法

(一)实践活动

1.防城港市总工会组成考评组(由市总有关领导及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申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每项二级指标分为好、较好和一般三个等级。

2.实践活动考评根据考评情况,评出一、二、三等等次若干名。

(二)亮点工作

1.根据各县(市、区)总工会上报亮点工作情况,择优评出全市工会年度改革创新亮点工作若干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会改革创新经验成果。

2.每个县(市、区)总工会最多可申报2项亮点工作参评。每项亮点工作形成一份经验材料和佐证材料,经验材料字数不超过2500字。

3.亮点工作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自行举证工作成效。

五、奖励办法

对获奖单位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由防城港市总工会下发文件予以通报。

(一)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创造在全市乃至全区有重大影响先进经验,获得防城港市委常委或自治区总工会领导肯定性批示,经防城港市总工会考评组认定,报防城港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考评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一等等次。

(二)凡年度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诫勉及以上处理的;年度各项工作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基层组织建设、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落实劳动领域维护政治安全责任等,有未完成任务或不达标情形的,不得评为一等等次。

六、考评步骤

(一)实践活动

1.各县(市、区)总工会须于20XX年12月31日前,认真对照《20XX年防城港市总工会重大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内容,逐项填报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防城港市总工会(一律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直报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不须报纸质版,报送后需电话告知)。

2.防城港市总工会考评组,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申报材料进行考评,并结合实际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抽查、核定。

3.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并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意见后,将考评结果提请防城港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二)亮点工作

1.各县(市、区)总工会须于20XX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将年度亮点工作经验材料和佐证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防城港市总工会(一律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箱直报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不须报纸质版,报送后需电话告知)。

2.防城港市总工会考评组,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出全市工会年度亮点工作项目若干项。

3.防城港市总工会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提请防城港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七、纪律要求

考评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及责任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专项工作计划 篇7

近期,中共自贡市委派出2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荣县、富顺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巡察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

(一)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

专项巡察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专项巡察单位:荣县、富顺县。

二、受理信访举报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除省管干部以外的其他成员和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粮食安全相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情况,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情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三、受理形式

(一)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

市发展改革委

1.意见箱:市发展改革委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m.Gz85.COM

3.电子信箱:18990063081@

市财政局

1.意见箱:市财政局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18990063081@

市国资委

1.意见箱:市国资委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1899006308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意见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18990063081@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意见箱: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18990063081@

(二)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荣县

1.意见箱:荣县人民政府大门出口右侧门卫室外墙

2.专用电话:18990063083

3.电子信箱:18990063083@

富顺县

1.意见箱:富顺县委大院综合楼底门厅外公告栏旁

2.专用电话:18990063082

3.电子信箱:18990063082@

四、受理反映时间

专用电话和电子信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止。各组专用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

特此公告

专项工作计划 篇8

地区财政局党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要求,集中解决好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问题,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坚持“四个着眼”: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着眼坚持以严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纪依法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着眼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

二、整治内容

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财政实际,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坚决查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阳奉阴违,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负面言论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纠正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等行为。坚决查处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等行为。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组织人事科

整改时限:20XX年底

二、惠民政策资金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各类财政补贴政策配套政策是否完善,资金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运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不按规定程序和期限拨付补贴资金,以及违反账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xx年底

三、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整治纳入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013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2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帐外核算、使用;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小金库”;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小金库”;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小金库”;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小金库”。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XX年9月

四、“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配合地委办公室,重点整治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行为;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安排考察性出访,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预算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9月 五、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退休或调离时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采购办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9月

六、奢华浪费建设问题。配合地区发改委重点对盲目攀比,

贪大求洋,贷款、举债修建富丽堂皇的办公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修建会议中心、景观大道、奢华地标;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底 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脱离群众、官气十足,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一哄二吼三推四拖”,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推诿扯皮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坚决纠正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得过且过现象,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强化效能问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xx年底

八、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问题。配合地区纪检委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以培训中心名义健在名胜景区的接待场所、没有培训业务的接待场所一律予以清理整顿,不得以培训名义。

专项工作计划 篇9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20XX年各级政务公开专项考核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补齐短板、提升优势、打造特色。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当中的引领作用。

二、考核对象

共44家单位,分别是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档案馆、区城改事务中心、区数据信息中心、区城投集团、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气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荆山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其中,对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3家单位的考核评估,由区政务公开办参照市级模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评估各部门、各街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贯彻落实要求;考核评估各部门、各街办、各单位政务公开市考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包括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情况、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和公布情况。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情况。包括政府的网站上政务公开栏目各子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网民投诉咨询办理情况、网上信访办理情况;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栏目分解任务落实情况。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日常管理情况、内容保障和更新情况。

(三)推进“五公开”情况。包括年度重大决策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发布情况、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深化和推进情况、红头文件及其解读说明材料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包括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情况、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包括上级交办和本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到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落实、业务培训、保密审查等情况;向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主体单位移交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情况。

(六)特色工作。主要是利用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四、考核打分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

由区政务公开办、区数据信息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档案馆、区文化旅游局分别牵头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专项评估打分(专项评估考核打分应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能上网、必上网”原则,从网站视角和公众视角,对各单位工作绩效进行线上、线下核查和检查,重点是政务公开的可见性和展示度),专项评估打分采取百分制。区政务公开办对各专项评估牵头单位的打分进行汇总,得出各单位最终得分。

1.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专项评估组(区政务公开办):专项评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机制建设执行情况。同时,对各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办理依申请公开件质量、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会议和业务培训、规范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等进行考核评估。所占权重35%。

2.政府的网站栏目保障和信息安全监管评估组(区数据信息中心):考核评估各单位对网站各栏目及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情况、政府的网站投诉咨询办理情况、整改各级监测评价反馈问题情况、落实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加强网站账号管理及信息安全保障等情况。所占权重30%。

3.政务服务和政务实体大厅信息公开专项评估组(区行政审批局):考核评估各单位调整及公开权责清单、调整及公开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及公开标准化办事指南、推进政务便民实体大厅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等情况。所占权重15%。

4.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程序执行效果专项评估组(区司法局):考核评估各单位规范性涉法性文件公开、清理情况;考核评估各单位推进依法决策及决策过程、结果信息公开情况;考核评估各单位依申请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情况等,打分权重10%。

5.信息集中查阅场所建设专项评估组(区档案馆、区文化旅游局):分别考核评估各单位支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受理)场所建设情况。打分权重各占5%。

各专项考核评估组打分细则由各评估组研究制定。

五、社会评议

由区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社会评议结果在区政府的网站公开。区数据信息中心对省市第三方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反馈问题部门整改不到位情况记录在案。社会评议结果和省市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各单位考核排名的重要参考。

六、考核排名确定程序

(一)年末由区政务公开办汇总各专项评估组打分结果,并综合考虑社会评议结果、省市通报批评情况、创新工作加分项等,形成各被考核单位考核等级意见和考核评估总分。

(二)由区政务公开办将各被考核单位考核等级意见和考核评估总分清单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各单位考核等级意见和考核总分清单报送区委组织部,纳入年度考评。同时,对于考核未达标的单位由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单位考核等次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专项工作计划 篇10

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中国的国有资产持续增长,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包括资产流失、资金被挪用、管理松散等。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保护国家利益,中国政府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推动国有资产的有序、高效利用。

一、背景介绍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作为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防止滥用和流失。《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就是为了解决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二、主要目标

《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国有资产布局、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加强对国有资产流转过程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流转和有效利用。

三、具体内容

1. 加强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根据资产属性和产权关系,对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 改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系,推行专业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提高企业效益,并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3.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挪用。加强对国有资产流转过程的监管,完善资产交易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挪用行为。

4. 配合行业政策,推进国有资产重组。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推动国有资产的重组和整合,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加强与民营资本的合作,提高国有资产的投资回报率。

5. 完善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机制,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国有资产的流转提供依据。

四、实施措施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能够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进整改工作。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其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与度,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预期效果

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实施,预计可以解决目前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流转和有效利用。同时,通过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六、结语

国有资产的管理是国家重要的治理问题,对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指导和解决方案。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国有资产管理的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专项工作计划 篇11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专项工作计划 篇12

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和学生(幼儿)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兰溪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做好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行为,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为我镇教育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分为定期集中整治和不定期整治两种形式,每年2-3月、8-9月进行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学校、公安交警、道路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保障其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交通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成立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范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运

张贴《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的通告》,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充分利用标语、横幅、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造势,各村、社区(街道)必须在涉校涉生的主要道路沿线,张贴《通告》,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影响力,号召全社会全员参与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监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中小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协议书》,做到家喻户晓。

2、自查自纠

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进行全面部署,彻底摸清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基本情况,对不符合相关要求车辆的车主下发整改通知。各村、社区(街道)按照责任状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要组织召开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会议,让车主了解“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办证程序,对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其自查自纠,限期整改。

3、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街道)专项整治小组要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认真进行登记、建档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不齐全、车况不佳、驾龄车型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取缔,该处罚的处罚,该收缴车辆的收缴车辆,该拘留的拘留。基本肃清“黑校车”、不合标准的校车。各村、社区(街道)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集中整治情况,由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查。

4、巩固提高

建立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形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规范化管理模式,处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隐患。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家长、学生、群众积极参与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监督,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举报。根据举报情况,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举报对象进行整治。交警部门、运输部门要对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考核

按照责任状的职责要求,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街道)一年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区(街道)综治考核。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订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交警、道路运输部门及各学校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严重危害,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将《通告》、《行动方案》的精神向广大学生家长、接送车辆驾驶员传达,并贯彻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3、加强督导,落实奖惩。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从本辖区的实际出发,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集中整治期间,镇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集中整治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情况全镇通报。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九月五日

专项工作计划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做好我镇各类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幼儿家长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防范和遏制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实施步骤和内容

此次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日)

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以及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与相关单位、人员签订协议、致学生及家长一封公开信、家长会、校园广播、主题班会以及网上家长学校短信系统等多种形式,多渠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引导广大师生不坐超员车、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动力三轮车、拼改装车和非法营运车辆等各类不符合安女要求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同时,各校车使用、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校车司乘人员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并严格服从交警的指挥,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

(二)排查登记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

镇安办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滚动排查,对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自备、承租车辆、社会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逐校、逐车、逐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向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反映周边的交通秩序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各种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幼儿和违章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集中整治期间,由镇安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加大对学生乘坐车辆的检查力度,通过加强巡逻管控、建立检查情况登记簿等有效办法,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校车要求的车辆搭载学生、幼儿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接送学生、幼儿的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动力三轮车、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要坚决予于禁止,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从快予以处理。

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照《xx省校车管理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公安车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校车标志和准驾证,纳入校车管理。对不符合校车资质的客车,由教育部门督促整改,整改到位后,由公安车管部门纳入校车管理;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理取缔。发现客车以外的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隐患未消除的车辆接送学生的,一律予以取缔。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未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且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

(四)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日)

镇安办要督促有关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校车申报、定期检验、日常检修、违章和违法处置以及核载制度。通过建立常态管理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要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校车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开展校车专项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严格督导。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贯彻“属地管理”、“产权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标准,强化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镇安办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查处的不按照校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重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三)构建校车管理长效机制。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从而形成校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认真总结,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各村(场)、镇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校车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整治相关情况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同时做好有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资料等)整理归档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上报镇安办。

专项工作计划 篇1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督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查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主要督查内容:

1、学校作业负担

(1)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课余时间利用。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2、课后服务水平

(1)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2)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3)课后服务师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担任。

(4)严查教师参加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5)线上学习服务。学校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应免费向学生提供。

3、校外培训行为。

(1)坚持从严督查机构审批手续。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经查后,一律提交业务审批股室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ICP)。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2)坚持从严督查培训服务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及收费等。

(3)坚持从严督查运营情况。督查资本涌入培训机构的情况,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情况,广告宣传情况,查处培训机构产业链、利益链,线上培训要督查培训时间和学生儿童视力保护情况。

四、督查时间、方式、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查自8月2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专项督查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上述内容组织开展自查,逐项检查、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区教督委和区教育局基教股、民管办、秘书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1、问题线索查找。

一是发布督查举报电话,

二是组织学生填写“双减”调查问卷。

2、核实有关情况。根据问题线索,督查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展开重点核查。

3、结果运用处理。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一经发现,列入违反师德师风予以顶格处理。坚决查处学校作业负担过重、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不规范行为,一经查实,教育督导股将对问题学校、机构下发整改督办函,学校和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将移交业务审批股室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校、机构要高度重视学生“双减”工作专项督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开展督查。

2、公布电话,畅通举报。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本单位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及时公布督查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