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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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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1】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理论宣传、文艺宣传“五宣联动”,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展板专栏、微信公众号、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文艺演出等形式和载体,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覆盖面,全面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鼓励群众敢于同黑恶势力做斗争,踊跃提供线索、揭发检举,掀起全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

二、宣传重点

1、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重要领域的进展。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工作亮点。

6、人民群众正面评价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宣传形式及职责任务

(一)新闻宣传

1、积极向电视台报送专项斗争中的创新方式。

2、深挖新闻线索,精心确定选题,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客观分析、明确观点、体现思想、强化引导。

3、其他报道把握尺度。加强审核把关。所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特别是侧记,反响报道等,不对尚未审结的案件作定性报道,不泄露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不渲染涉黑恶犯罪暴力场景。

(二)社会宣传

1、城镇宣传。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社会氛围营造,突出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氛围营造“三个系列”,综合形成全方位立体体系。电子可视系列: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类电子大屏、电子牌显示标语口号、公益图片,开展宣传;户外广告系列: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板开展宣传;活动宣讲系列:结合“公益”活动,广泛发动辖区内各行各业志愿者进楼入户,发放传单、宣讲政策。

2、重点人群、重要领域宣传。与辖区内的第四小学、第八中学、第十中学充分沟通协调,结合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面向青少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宣传。创新方式方法,做好团结广场、住邦商场、骆驼岭大型超市、百佳锦华大型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的针对性宣传。

(三)网络宣传

1、网络媒体。参照市级网络媒体方式,以转载推送中、省级、市级宣传报道为主,结合实际,在和社区微信公众账号、微信群固定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报道、公益广告,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

2、其他网络媒体。向市级网络自媒体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举报信息、重点新闻报道等其他形式的网络宣传产品。

(四)理论宣讲

1、“大宣讲”讲好“大道理”。和社区开展集中宣讲,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群众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

2、“互联网+”传播“好声音”。充分发挥新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互动分享的特点,以手机微信平台为依托,在微信群发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论学习,提升“微学习”传播力和引导力。

(五)文艺宣传方面

1、强化扫黑除恶文艺作品创作。策划编排一批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小品、快板、舞蹈等文艺作品,在组织的“五一”、“十一”等文艺汇演上表演。

2、开展扫黑除恶文化活动。以文艺精品巡演、书画摄影作品展播等多种形式。开展不同层次的文化活动。

四、工作要求

和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运行机制,实现组织实施一体化、工作推进特色化、有效资源协同化、活动开展经常化,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施、见到成效。要以提高群众知晓率为目标、以群众是否踊跃参与检举为检验标准,加大创新力度,使宣传产品更重创新、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确保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得到有效提升。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2】

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州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基层群众自治领域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县基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干扰破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宣传力度,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相结合,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设置举报通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村(居)民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来反映问题和线索,收集整理举报信息。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对涉及基层群众自治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移交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理发现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或充当“保护伞”,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点督导各地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居)委会,提高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把好村(居)“两委”换届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成立民政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中,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问责,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市司法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司法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岳阳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不懈努力,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全面提升;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等指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组织法治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领导机构

岳阳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姜 彬(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向元宗(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志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绍华(党组成员)

黎鹏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陈文联 市强制戒毒所所长

于立坤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杨宏宇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严晓兵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刘 青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科长

汪秋林 市司法局老干科科长

黄艳艳 市司法局纪工委负责人

黄丽萍 市湘北公证处主任

唐 亮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李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要不间断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进一步研究部署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主动参与,全力以赴。

2.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将局纪工委纳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增设分管法治宣传和纪工委工作2名局领导为副组长,局直单位和县市区司法局参照市局完善本单位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单位负责人和局党组成员向局党组递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定期组织开展三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心谈话活动。(局长谈党组成员、党组成员谈科长、科长谈科员)

3.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一是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职能,开展新一轮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悬挂横幅、标语,有电子宣传屏的单位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法治文化阵地宣传目录和学法用法考试范围。二是市强戒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强化涉黑恶线索摸排力度,全面开展涉黑恶线索摸排,并加大甄别力度,防止滥竽充数。三是指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尤其是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的案件,有涉黑背景和作无罪辩护涉恶的案件要通过集体研究,及时报协会和主管部门,防止被利用炒作。

4.深入开展对全系统的实地专项督导,进一步确保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定期与不定期对局直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开展实地督查,重点督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全系统力量,整合全系统资源,形成全系统合力,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全面结合工作要点形成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色,进一步诠释“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重要意义。一是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1类黑恶势力,运用人民调解手段,从基层矛盾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及时上报,全力巩固基层政权。二是与监所安全相结合,市强戒所将每月开展1次“戒毒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检举揭发大会”,并通过设置举报奖励、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民警专项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使黑恶势力无法在市强戒所生存和渗透。三是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中与时俱进,按照中央、省、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国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政策、新部署,了解国家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做到主动参与,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全市范围内滋生蔓延。

6.全力配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打击整治工作,进一步显示市司法行政参与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一是引导律师依法代理和辩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查处律师违法违纪行为,参与律师庭审辩护,建立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与监狱联席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在押犯中涉黑恶罪犯情况,互通信息和线索,提前做好刑释人员预防工作。三是指导市强戒所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大排查,采取多种途径引导戒毒人员检举揭发黑恶犯罪。四是严格监管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防止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对涉黑恶的刑释人员和有关部门联动监控,发动和鼓励两类人员提供黑恶线索。五是及时搜集、反馈、移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责任。局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组织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强化督导考核。要将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办理、责任落实、工作实效,列入重要考核指标,强化督导考核。市局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局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类事件特别是重特大事件发生。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在全市法院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最高法院、省委、省高院、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具体安排

    一要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全市法院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让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省高院和市委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措施等有关内容深入人心。要大力宣传经全市法院审理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以震慑违法犯罪;宣传开展专项斗争过程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互相学习借鉴,提高工作水平。要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斗争过程中全市法院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以凝聚斗争力量,鼓舞法院干警士气。要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联合公告、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等内容,以充分发动群众、拓宽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要大力宣传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判,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二要开展传统媒体宣传。要借助各类传统新闻媒体,加强新闻宣传,采取在电视、报纸等媒介开辟专栏、邀请专家学者走进直播间等形式,充分运用政治话语、学者话语、大众话语,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专项斗争宣传的吸引力。

    三要开展自媒体宣传。全面做好全市法院的自媒体宣传,在法院的微博、微信、网站等阵地开展法律政策解读、重点打击对象、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宣传、典型经验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有力举措和打击成效。

    四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基层法院至少召开一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中院“扫黑办”和宣教处要联合召开一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五要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各基层法院,要结合国庆节、“国家宪法日”,在人流密集的社区广场、乡村广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主要以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设置现场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对象、领域、案件、行业及扫黑除恶方面的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让群众认识到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刻意义,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11月份,由中院“扫黑办”牵头组织,在安阳市两馆广场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宣教处负责照相、录像和新闻报道。

    六要制作出一批新媒体精品。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注重选题策划,以微视、微电影、动漫、H5等多种形式,开发有影响力、有倾向性、有引领性的“爆款”产品,提升专项斗争宣传的影响力。

    三、活动要求

    一要营造宣传氛围。要用足用好传统宣传手段,在法院内、外人流量较大和醒目位置,以法律咨询、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展板等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宣传格局,实现“铺天盖地、随处可见、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展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二要防范处置舆情。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每个案件的开庭和宣判都要按新“三同步”要求制定预案,确保程序和实体公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三要严格执行纪律。要积极稳妥开展宣传工作,对宣传策划、内容、案例、稿件要报请当地“扫黑办”或宣传部门审核把关。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市教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市教体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以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建设平安六中,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有力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述庚(校长)

副组长:许丁声 李远 李继保 任岳新 方学理

成 员:全体行政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联系电话:。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阻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四、工作步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一) 动员部署和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1月底—3月)。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部署和教育局安排,学校及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启动扫黑除恶专项 斗 争。

一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二是通过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楼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通告》,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家长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三是迅速排查清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 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 打击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混混”; 监控学校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二) 持续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 月-12 月)。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强化线索摸排整理,深挖线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深化专项斗争。

(三) 集中攻坚和综合整治阶段(2019 年1月-12 月)。

对涉黑恶问题治理不力,师生安全感不高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严肃工作纪律;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让广大师生和家长评判成效,全面了解掌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价反映。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回头看”和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月-12 月)。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教育局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取得实效,师生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題,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精心组织。

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排查线索,摸清底数。

开展深入、细致地大摸排,力争把学校附近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清黑恶势力的底数、成员及罪行。模排的重点主要是: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监控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对学校有情绪的“小混混”;三是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四是在校园发展所谓“小兄弟”,打架斗殴、教唆欺凌,影响校园秩序的社会重点人员,五是校园欺凌现象,六是排查学校附近是否有精神病患者的情况。

(三)加强联合,集中打击

积极联合当地派出所、委会、社区,集中摸排情况,力争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对学校附近的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控,谨防伤及学校师生。

(四)重点教育,提高认识

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扫黑除恶”宣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工作会议和知识教学;通过国旗下关于“扫黑除恶反邪教”的讲话向全校学生输送反邪教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远离违法与犯罪,增强尊法守法意识;组织全体师生参加法制竞赛,通过“校园黑板报”、“手抄板”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扫黑除恶反邪教”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掌握依法治教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执法、法的觉悟。

六、工作要求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并及时向教体局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案、台账、简报和总结。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6】

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也面临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换代,但与此同时,一些非法组织和不法分子也趁机滋生蔓延。为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生活环境,决策者意识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乡村安全。因此,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应运而生。

在制定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之前,首先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基层黑恶势力的分布和活动情况,了解他们的主要犯罪行为,识别出涉黑恶势力组织和人员。之后,依照调查研究的结果,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

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核心目标是扫除黑恶势力,保护农村社会的和谐安宁。首先,在组织和人员方面,要加强对黑恶势力组织的打击,彻底摧毁其基层组织和上级指挥机构,削弱他们的犯罪活动能力。在人员方面,对黑恶势力头目和核心成员,要全面展开调查,依法严惩,减少其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力。同时,也要着眼于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和教育,帮助一些黑恶势力的成员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引导其放弃犯罪,重新回归正常社会。

其次,在法律和政策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农村扫黑除恶的法律体系。并且,要保证该工作计划的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黑恶势力,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也要对全体农村居民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他们成为黑恶势力的牺牲品。

再次,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还应注重加强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能力的培养。通过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执法水平和素质,增强他们解决与黑恶势力相关问题时的应对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社会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经济条件和民生福祉,从根本上削弱黑恶势力对农村群众的控制力和吸引力。

最后,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实施还需要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整个工作计划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计划的监督和考核,对推进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农村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实施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活安宁至关重要。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从组织和人员、法律和政策、基层治理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入手,我们有望成功扫除黑恶势力,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与安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农村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和谐,而社会的和谐又需要农村的稳定。”只有通过扫黑除恶工作计划的实施,我们才能够实现乡村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7】

为贯彻落实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指导全镇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省、市、县相关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现实和历史意义,充分履行党政、公安派出所职能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篇章伟大胜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指挥下,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斗争方略,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依法扫除一批黑恶犯罪势力,推动涉稳、涉黄赌毒等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得以铲除,黑恶犯罪势力经济基础得以摧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黑恶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体系更加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打击重点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以及在扶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强行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砂石资源、融资担保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步骤

根据部、省、市、县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先期启动,2月全面铺开专项斗争,并开展第一批次集中收网行动,集中整治涉赌类黑恶犯罪活动,春节前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5月开展第二批次集中收网行动,年底开展第三批次集中收网行动。通过集中侦办一批黑恶案件,黑恶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集中攻坚解决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对已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黑恶犯罪问题突出的地方提请综合治,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黑恶势力“1+N”长效机制体系,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工作措施

(一)广辟线索来源

1.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信箱、网站,多渠道依靠群众发现涉黑恶线索。制作悬挂横幅、标语,通过广播电台、微信微博广泛宣传发动,旗帜鲜明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浓厚斗争声势,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在镇场镇和村选择适当位置悬挂标语4幅,在镇入口319线位置制作宣传栏一个。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经核查属实的黑恶线索,由镇党委政府给予200至2000的人民币现金奖励。

2.定期滚动排查。建立派出所流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制度,相关村社和单位配合。明确派出所所长为滚动摸排第一责任人,组织派出所对娱乐场所、建筑行业、砂石采挖、融资担保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及时发现涉黑线索。

3.开展综合排查。建立涉黑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形成线索研判机制,由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织每个季度进行集中研判,重大线索及时研判。对辖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追债讨债等现行案件和“黄赌毒”、三人以上结伙作案的警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4.通过人力情报收集。各村社、各相关单位按照镇扫黑统一制发的表格,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4月10日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镇扫黑办。主要有10种表现形式:

(1)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称霸一方,胡作非为,多次殴打村组干部和群众的;

(2)结伙持械殴打他人或多次无故殴打、追逐、拦截、谩骂他人的;

(3)在农村集贸市场非法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多次殴打、威胁他人的;

(4)强行推销化肥、农药、种子、鼠药等,从中牟利,遇有不从即使用威胁手段或大打出手的;

(5)强占农村客运线路,霸占运输市场,多次殴打、谩骂其他从事客运的驾乘人员和旅客的;

(6)在交通干线或水域横行霸道,拦路抢劫、敲诈勒索过往车辆、船只、行人的;

(7)多次采取投药鱼塘、毒害青苗、放火等手段,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经济建设的;

(8)明偷明抢,白吃白拿,强拿硬要,多次不择手段索取不义之财的;

(9)以威胁、恐吓手段,在村组干部选举中强拉选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私设公堂,非法拘禁他人,强行调停民事纠纷的。

(二)强化线索核查

各村社、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上报党委政府及派出所,由镇书记、镇长和派出所所长进行核查,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及上报工作。

(三)强化案件侦办

按照上级要求,一般涉恶类刑事案件由派出所侦办,重大疑难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派出所按规定移交上级相关部门办理。

(四)强化案侦保密

知情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有走风漏气、通风报信等违反纪律的,一?追责。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保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页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主任,副镇长、派出所长、教导员任副主任。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提调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予有力的组织、经费和装备配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经费由镇党委政府实报实销。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村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形成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整体合力,按照目标任力扎实推进工作。

(三)发动依靠群众。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下,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展示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不断壮大正面宣传攻势,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同感。

(四)加强督导考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成效将纳入各相关单位及行政村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按照规定及时表彰奖励,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失职、渎职规定,通过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党纪、政纪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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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试行)》(x扫黑〔2018〕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为期3年(2018-2020)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岳阳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陈育文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基教科、民办科、学前科、职成科、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安全管理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管理科,严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三、工作重点

1.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2.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3.体罚、、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4.教育体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5.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7.干扰教育体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8.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9.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10.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1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12.与教育体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四、工作措施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排查、宣传、教育、打击等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开展。

(一)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家校微信群”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要认真排查12项涉校重点内容,同时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二)推进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在平安创建的基础上,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化落实大安全观,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安防设施基础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安保队伍建设,筑牢师生安全第一道防线,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与zd、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各种涉校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建立警校联防机制。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三是落实法制副校长机制。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加学校办公会,指导学校安全法制和扫黑除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考核体系。专项斗争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足额保障专项斗争所需经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线索摸排。各单位要根据涉教涉校摸排重点,定期对本单位、本辖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深度摸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发现的线索要及时举报,对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市扫黑办将严格保密,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9】

一、制订《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我县关于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董事长助理兼副校长王平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检查。

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宣传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积极制定和转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年累计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约3000份。

学校政教处安排班主任老师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电子版发到班级家校联系微信群。任务下发后,班主任积极响应,家长阅读后进行了回复。家长表示会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反响良好。

三、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2条。

标语内容:

1.扫黑除恶,弘扬正气。

2.任扫黑除恶者,做大美六中人!

四、教学楼两侧制作扫黑除恶展板及宣传栏4块,加强舆论宣传。

五、定期召开“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主题班会。

每月专门安排一节课,各班召开“应县六中2020年扫黑除恶”宣传主题班会,对学生再进行一次扫黑除恶宣传和安全法治教育。

六、师生集会,升旗仪式上宣传扫黑除恶。

在周一例行升旗仪式上, 向全体师生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结合我校实际,王校长强调,要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严防打架斗殴,学校定将加强管理,师生要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今后,我校将继续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及其他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安全、和谐应县添砖加瓦!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10】

法院工作方案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中央、省、市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落实举措,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

高站位推进专项斗争开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18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7次听取专项斗争汇报。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推进会,院党组集体约谈基层法院院长,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将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党组成员包抓基层法院工作机制。

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构建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通报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14件15人,形成了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坚持将政治建设、能力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培训,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面提升干警专项斗争的能力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支持保障力度,协调县(市、区)多个部门,制定多项措施,保证人员、车辆、安保、宣传、法庭设备、物资装备到位。对两级法院近5年案件集中进行大评查、大摸排,对不报、漏报、瞒报问题线索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高质量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坚持“严”字当头,坚决依法从重,对32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判处1年到21年不等有期徒刑;坚决“打财断血”,对19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并处财产刑;坚决依法从快,加快办案速度和节奏,确保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时效性和彻底性。

坚持“准”字统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坚决防止“降格”或“拔高”处理。对于会商确定的重点案件,部分法院组织骨干力量在侦查、起诉阶段主动介入、提前介入,围绕侦查取证和办案程序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打牢案件的法律、证据基础。

坚持“稳”字兜底,在崆峒区法院审理的郭某等35人涉黑案件、华亭市法院审理的穆某某等25人涉黑案件中,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要求,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指定20名辩护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审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标准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严要求促进专项斗争深化

建立“案件审理、、线索摸排、教育震慑、舆情应对、司法建议”六同步工作机制,统揽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一案四查一加强”工作机制,四查:即查黑恶、查“伞”“网”、查乱象、查质量,对全市法院2014年至2018年审结的所有案件,逐一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一加强:即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评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行业乱象,依法向检察、公安机关和9个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0条,促进了扫黑除恶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一案双审、审查前置”长效机制,对今年及以后新收各类案件,做好案件审理,加强审查工作,确保线索不遗漏、不流失。

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在审判流程的每个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扫黑办和省法院。对上级督办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长包案督办,并选派2名员额法官全程跟踪指导。各院对以《刑法》第294条规定罪名起诉的案件,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并落实“三同步”方案。市中院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每5天调度一次,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及时推送政策法律,及时开展监督指导。成立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督导小组,市中院扫黑办深入基层法院进行20余次个案指导。市中院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明察暗访中均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有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同时,立体化、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市中院牵头组织市区宣传、人社、银保监会等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参加新闻发布会5次,印制宣传彩页20余种,3次深入脱贫联系点宣讲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现场向群众提供扫黑除恶知识咨询累计400余人。全市法院开通举报平台,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和法院自媒体,以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播放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推进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集中开庭、宣判专项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推行阳光司法,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对1起涉黑案件和9起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起到了教育、震慑和宣示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截止至5月底,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案件1件19人;审结涉恶案件3件13人;受理一审涉霸案件3件4人,正在审理当中。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11】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根据《中共民乐县委办公室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20〕186号),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特点,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依规打击行业内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活动,下大力气震慑、遏制水务行业涉黑涉恶现象,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水务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个人工作计划【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晋发[20--]1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市发[20--]7号)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与加强“三基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先进文化建设相结合,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为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县、转型综改主阵地、对外开放桥头堡、宜居宜业明星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市部署,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

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持早发现、早处理,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切实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不懈努力,严格排查本单位商务流通领域中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加强行业管理,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努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五个全部”、“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中旬前)。本单位制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实施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年3月中旬至12月)。深入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有效运行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本商务流通领域内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攻坚阶段(20--年1月至12月)。对商务流通领域内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全面深化基层组织建设。

(四)巩固总结阶段(20--年1月至12月)。对商务流通领域内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建立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内容

(一)重点对象

本单位重点对商务流通领域内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排查,深入全县加油站、超市、集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重点摸排打击以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GZ85.Com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4、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5、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6、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或跨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寻求政治靠山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工作举措

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加强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加强行业管理,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为切实增强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工作整体合力,建立七项工作机制。

1、定期报告机制。本单位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报告制度,每个工作日报送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线索核查情况和案件侦办情况。

2、工作例会机制。本单位建立工作月例会制度,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牵头,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本单位成员,通报重点线索核查情况、案件侦办情况,研究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黑涉恶线索问题移交机制。本单位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政法机关通报移交。

4、“保护伞”线索问题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有关线索案件移送情况同时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群众举报反馈奖励机制。设立扫黑除恶群众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转办和限期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并严格落实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本单位一把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工作保障。本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树立鲜明导向,对在扫黑除恶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要优先选拔使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本单位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