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司法工作总结范文

县司法局司法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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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们××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20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 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置帮教工作

继20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二、20xx年工作思路:。

1、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做好重点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明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为此,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完善普法考核验收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2、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开展“三抓四防”的人民调解活动,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培训调解队伍,推进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帮教组织,摸清底数,重点人员实行重点帮教。

4、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工作指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5、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扩大律师队伍,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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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XX年,我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XX年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

我县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各乡镇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如城郊乡“三结合、三到位”调解法、××镇“亲友团”调解法、杨士岗镇“会诊制”调解法、肖寨门镇“现场体验”调解法,均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值得一提的是,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中国时事出版社《基层维稳与综治探索实践》刊物中发表。XX年,我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6件,重大疑难纠纷81件,纠纷重点人78人,纠纷重点户47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率达到99%,调解成功1570件,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这些基础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法律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年初以来,共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次,开办法律培训班3次,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万余册(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工厂活动。全县每个村和社区都配有法律顾问,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制校长为中小学校讲法制课10余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人民群众法制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展。

3.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投资2万余元进行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立了法援主任、接待审批、残疾人接待三个办公室,面积接近70平米。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为残疾人开辟了“四个无障碍”维权通道,提升了法律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原则,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将社会低保边缘户纳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93件,其中诉讼43件、民事50件、结案88件。

5.安置帮教工作

继XX年第二次对两劳释解人员进行了大规模普查,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单位,对两劳人员实行党员、干部“一帮一”责任制。全年对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5、窗口工作

公证处全年办证331件,律师全年办案130件,担任法律顾问10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实现了无假证(案)、无投诉、无上访质量目标要求。

县司法局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09年司法行政工总结

200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2006〕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站办公用房调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成效显着。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 ”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 “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工。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如对白莲镇“2#8226;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 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信息化、工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登记完建立帮教管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重点对2009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并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小组155个帮教工人员850人 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传递工;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2004—2008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工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8226;15”消费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226;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和司法助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工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工。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工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工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工的新形式和新的工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卢展工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在上报中央政法委《关于对反映厦门市公安机关有关问题核实查办情况的报告》上做出的重要批示温家宝总、贾庆林主席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风建设。
(一)优化管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09年将乐县司法局工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量化管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09]7号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到意见、建议38条(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队和挂社区工队制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工还需多方联动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09〕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规范化、科学管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推进普法依法治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1件。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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