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快到难以想象,整整半年的时间一下子就溜走了。为了提高自己的大局意识,此时就可以根据这半年情况写份工作总结。善于工作总结可以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关于工作中的半年度总结怎么撰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 “xx”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民主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民主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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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4篇


xx年上半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各项工作成果,为深化“平安**”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一、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紧紧围绕总结验收、创建学习型城市和国家级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做到“四结合”,有效推进了我市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全面参与当前**市重点工作。将“民主法治村”建设与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打造“平安千村”工程、“禁毒”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好换届后村干部、村级人大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和市委组织部联合编写村双委干部培训教材,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3月2日,创办《**法治报》,有针对性地选登了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并向有关单位、各村居免费发放1万余份,及时为我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参照性的法律依据。

二、结合重点对象学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加强领导干部、未成年人、外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资格考核制度、学校法制教育考核机制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中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到市戒毒所开展“送法进监所”等多项活动。“六一”前夕,组织人员到山老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给学生上法制课,并送去法律、科普书籍等。抓好依法治企,探索企管人员法制教育新方法,组织律师到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完善外口法制教育基地。

三、结合总结验收工作,做好新一轮普法工作调研。制订“四五”普法验收标准,明确乡镇和有关部门考核要求,制作反映**市“四五”普法成果的展板和音像资料,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四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全民法制教育2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2月4日,我局和市创建办等单位共同举办“四进社区”大型广场文艺晚会;开展大型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配合市妇联、市工商局做好“三八”妇女维权周、婚前卫生检查、计生法律知识、3.15法律咨询等活动;6月15日至17日,以市宣传部“文明超市”为载体,在山老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禁毒、反邪教、综治宣传月等专?,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148”中心在做好“12348”热线电话、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工作的同时,主动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类纠纷调处工作。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赞赏,获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1-6月,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12件,其中民事案件53件;“148”中心共接电话法律咨询41次,接待群众来访76批226人次,并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

四、继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保障市场经济法律秩序

认真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工作,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与市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发挥律师特定身份的作用,为党政领导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市律协**分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不断建立健全制度,1月10日,**市律协**分会成立了业务指导和惩戒组、维护权益组两个专业组,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2月,我局选派律师成立**市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社会作用。3月5日,律协分会首次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部署xx年**律师工作重点,推进律师业健康发展。开展律师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从律师个人、律师所、整个律师行业落实活动要求。加大规模所创建力度,

将**律师所与**律师所进行强强联合。做好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指导公证处加强内部管理。从4月份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者诚信档案建设,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调整布局和向非诉领域、公益性社会服务方向拓展业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926件,其中刑事案件170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732件,非诉24件;担任法律顾问132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387件。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五、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自1月份开始,组织本系统9个党支部、62名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党员队伍特点,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到6月底,已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各项规定动作,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树一创”教育实践活动,出台《**市司法行政系统礼品登记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与本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五讲五比”活动。继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制订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坚持每月2次的政治学习和每周一次“学习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红五月”读书活动,继续抓好调研工作。健全和完善干部谈心制度。深入开展“效能革命”、“公正执法树形象”和组织开展“社会评机关”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市司法局警务用车驾驶人员守则》、《**市司法局警务用车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管理。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如组织参加慈善募捐、无偿献血和**镇社区千人迎春环城跑等活动。举办庆“三八”、“五一”运动会和联欢晚会等,丰富干部职工生活。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17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xx”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XX年6月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17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3)

今年上半年,**区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规范教育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内部管理,强化工作秩序的规范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使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四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大调解”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努力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认真制订XX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根据市《XX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XX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认真做好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考核工作。1月14日,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全区共设32个考场,闭卷考试。全区1100余人参加了考试,司法局承担了阅卷工作。

(三)、创新宣传形式,开通**区司法局普法网站。XX年4月28日,区局普法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设有司法动态、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局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拓展了我区普法宣传的渠道。

(四)、编印基层普法读本《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针对农村普法书籍较少的现实,区局组织力量,编印了《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普法小册子,该书收集了一些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并附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该书由区委书记夏文达同志亲自作序。

(五)、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村村行”活动。2月5日,组织佩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广场社区设立了法律咨询处,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拉开了法律进社区的序幕。同时,出动宣传广播车巡回广播宣传,为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50多个村送去了法律书籍XX余册,宣传挂图500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参加全市大普成果展,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区开展大普法宣传活动和“一日一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大普法”期间,共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20余幅过街横幅,发放10000余份宣传材料;市司法局还带了20多块展板参加我区的大普法宣传活动,区委副书记刘厚远、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活动。此后,从5月26日至6月10日,又组织了20家执法单位在我区惠客隆门前开展了“一日一法”宣传活动,使大普法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七)、对四五普法考核工作进行了调度布置。5月26日,我局召开了由区有关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对有关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考核工作要求,这次会议对迎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XX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纠纷527起,调解527起,调解成功510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起14人,人民调解协议被法院采用7件;全区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294件,办理法律援助27件。至5月30日止,全区共刑释解教人员44人,解除劳教16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一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司法所人员工资待遇,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二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并对全区200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集访案件,有力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员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推行“中心户长信息员”预警机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开展压降民转刑专项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为“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月”。为此,区局成立了压降民转刑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深挖纠纷苗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进行疏导、调处,分类汇总,设立专门台帐,制订调处预案。经统计,我区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种纠纷隐患221起,对此,区局已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并强化镇、村两级基础工作台帐规范化建设,统一要求,统一印发,使镇村两级基础台帐又上台阶。

(五)、做好社区矫正试点推广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对象,摸清现状。通过排查摸底,我区有社区矫正对象145人,区局已分类统计,打印成册。二是组织全区10名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落实社区矫正试点镇。经过调研,区局确定在**镇、塔山镇进行试点工作,现办公设施等已落实到位,即将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

(六)、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三是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注意宣传发动群众,在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进村后都能得到很好地帮教。

(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法律

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是针对法律服务所存在的法违纪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违反规定,私自转所的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处罚。同时,在3月份,对全区9家法律服务所、3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做好申报工作。

三、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上半年全区律师办案150余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信访局进行律师接待群众上访工作。及时制定接待计划,律师准时上班接待。

(三)、XX年上半年,全处共办理公证390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55件,经济类公证99件,信用社小额贷款公证3449件。一是开展“四学”活动,即学政治理念,学业务技能,学创新意识,学道德规范,强化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队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四个环节,实行办证与收费分离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并遵守“四不”“、四坚持”,打造公证“精品工程”。四是紧紧围绕“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公证整顿活动。

四、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XX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4件,其中民事13件,刑事11件,解答法律咨询126余人次,受援人数34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四项制度”,即:统一立案审批制度、完善援助公示制度、受援人意见回访制度、案卷统一归档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吸纳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三)、依法维权,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年初,一外来工张某上班时,从塔吊上掉下来,造成脊柱严惩受伤,构成四级伤残,用工单位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不问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亲属的申请及时指派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促裁,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最终为受援人索赔工伤补偿1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以创建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为契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XX年5月,按照市局苏司援[XX]2号文件要求,在人员素质、硬件水平和台帐建设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等活动,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一是认真组织,搞好思想动员。二是实事求是,做好分析评议。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的反馈基础上,做好自我分析。五是求真务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司法干警们的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同志们能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组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首先是学习还需加强,搞好政治业务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加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党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很重,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二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三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做好“四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通过考核验收,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迎接省、市对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组织好全民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我区将组织一系列活动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并把该项活动与第五个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继续完善和深化全区大调解机制的健全,开拓性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狠抓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落实工作,经常检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到人头,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抓紧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争取在下半年有所突破和尽快展开。

五、落实预先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二是在节假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区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充分重视基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来信,局领导亲自抓、亲自批办、督办,将基层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抓实,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加大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渠道,力争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七、以“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狠抓公证内部管理,强化公证队伍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检查监管制度,坚持不懈地加强质量监管,特别是要抓好立卷归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继续努力做好我区的拆迁公证工作,促进稳定,服务政府。

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现实中也存在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有政法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新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017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4)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2017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2017年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2017年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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