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刀京城读后感

卖刀京城读后感。

阅读是一项需要慎重对待的事情,不要匆忙地读过书面上的文字。要在阅读中体味其中的真谛,需要一种持之以恒的努力和兴趣。如果您还没有理解,可以尝试将权威放在一边,亲身去体验并深入思考。我相信您对作者的作品已经有了独特的感受和思考。在阐述您的观点时,可以以写作的方式记录下来,这样可以更好地表达您的看法。我们为您找到了一些对您有帮助的“卖刀京城读后感”的文章内容,希望您能保存这篇文章并作为针对性参考!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1】

《卖刀汴京城》读后感


《卖刀汴京城》是一本由中国作家炎火创作的小说,该小说以中国宋代时期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刀剑铺的经营故事。通过作者细腻的描绘和丰富的想象力,读者可以深入了解古代刀剑文化以及商业运营的背后。这本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下是我的读后感。


我被小说中对于刀剑的描写所吸引。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描绘,展现了刀剑的美感和力量。无论是刀剑的锋利与沉重,还是刀剑的造型与质感,作者都刻画得让人感受到它的独特和特殊。这种细腻的描写让我感受到了古代人们对于刀剑的崇敬与热爱,同时也使我对古代的刀剑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小说中展现了商业运营的精髓和智慧。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年轻的刀剑商人,在汴京城经营着自己的刀剑铺。通过刀剑铺的日常经营活动,作者揭示了商人应具备的智慧和技巧。例如,主人公要了解顾客需求,准确把握市场趋势;他要与其他商人进行交流和合作,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他还需处理和整理海量的商品信息,以便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商业帝国。这些商业运营的揭示使我对古代商人的智慧和聪明非常佩服。


小说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无论是主角在商业竞争中遭遇的困境,还是他与其他角色之间的人情世故,每个章节都有让人意想不到的情节发展。这让我在阅读过程中感受到一种紧张和悬疑的情绪,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下一章节的情节进展。这种情节设计让我对这本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赋予了我对古代商业世界的更多想象。


作者还通过一些细微之处展示了当时社会的风俗和文化。无论是城市的建筑风格,官员的仪态举止,还是人们在酒楼、花园里聚会的场景,作者都透过小说展示了当时社会的繁荣与文明。这些细节描写为我呈现了一个栩栩如生的古代世界,让我仿佛穿越时光,亲身体验了宋代时期的生活。


小编认为,《卖刀汴京城》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它不仅展示了古代刀剑文化和商业运营的精髓,而且通过炎火细腻的描写,展现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俗和文化。阅读这本小说,不仅让我对古代刀剑的美感和力量有更深刻的认识,还使我对商业运营具备了更全面的理解。我强烈推荐这本小说,并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通过阅读,感受到其中蕴含的智慧和魅力。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2】

《卖刀京城》是我最近读到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前朝背景下的历史小说,作者以细腻入微的笔触,描述了唐朝中国首都长安的种种人事变迁,令人沉浸其中。


这本小说以唐代巨匠韩锐为主角展开,通过他的视角和亲身经历,给读者呈现了这个璀璨之都的光怪陆离。韩锐是一位技艺精湛的刀匠,其刀法超凡脱俗,声名远播。他并不满足于在工艺上的才华,而是将自己的才能融入社会改革之中。在小说中,作者通过韩锐的人物形象,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一个人不仅应该对自己擅长的领域有所追求,还应该将自己的才能用于更大的责任与使命。


小说的背景是唐朝盛世,长安城内外繁华热闹,画卷展开在读者的眼前。作者不仅将历史上的名胜古迹描绘得栩栩如生,还将社会百态刻画得鲜活动人。通过一些小人物的描写,作者向读者展示了古代社会的阶级固化和人们的生活状况。卖刀的京城同样是一个充满利益纷争的地方,无论是官府还是商贾,都在不断地争夺权力和地位,而普通百姓则被这些纷扰所束缚。小说中的人物塑造着不同的命运,每个人都在努力寻找自己的出路,同时也折射出了社会的错综复杂。


除了描写社会风貌之外,本书还富有情节的张力。在韩锐的生活中,他经历了家族的起伏、师父的传承与背叛、朝堂的政治斗争等一系列曲折故事。这些情节不仅给人以刺激和惊喜,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情节,读者可以看到作者对于普通人命运的思考和关怀。正是由于这些精彩的情节,使得小说的故事更加丰满,吸引人的眼球。


在小说中,作者还通过韩锐与其他人物的交往,展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变化和成长。韩锐与他的爱人杨琳、他的师兄师弟、他的朋友战士等等,他们的关系是书中温暖而感人的一幕。这些人物之间的交往不只是为了推动故事的发展,更是为了展现人性的复杂性。通过他们的角色塑造,读者可以体会到友情、爱情、亲情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与重要性。


我想说,《卖刀京城》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有趣的历史小说,更是一部思考人生和社会的作品。通过韩锐这个角色,作者传递给读者的信息是:人活在世上,不应只关注自己的小圈子,而是应该有所担当,为社会做出一些贡献。这一点,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我相信,读完这本书后,会让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生活和社会有更深层次的思考。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3】

《卖刀汴京城》读后感


《卖刀汴京城》是一部由著名作家李碧华所写的长篇小说。小说通过描述清朝末年汴京城内外围绕刀剑产业的故事,展现了那个时代繁荣的商业氛围以及人们的生活态度。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和生活的多变,同时也对历史和文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小说的故事背景设定在清朝末年,正值社会转型时期。汴京城是当时商业繁荣的中心,刀剑业也是城中赖以生存的主要产业。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描写,展现了刀剑行业的发展与变革,同时也揭示了商业贸易的规模与富裕。在这个充满机遇与危机的时代,人们的命运也因此交织在一起。


阅读这本书让我在人物形象上感受到了作者的深厚功力。书中的每个角色都具有鲜明的个性和丰富的内心世界。主要人物李左使、明四元、赵天明等都是各具特色的角色,他们的成长经历和命运的转变牵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作为汴京城刀剑行业的代表人物,他们不仅在商业上承载着家族的荣誉与责任,同时也在人性与道德层面上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和抉择。这些角色的形象塑造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对时代变革的细腻刻画。


小说通过生动的情节和细腻的描写,展现了当时汴京城商业繁荣的景象。商贾云集、货物繁多、种类繁杂的市场场景让我仿佛置身其中。作为一个商业大都市,汴京城的繁华景象给人们带来了富饶和繁荣,但也暗藏着利益纷争和人心险恶。小说中的人物在商业活动中都发挥着各自的智慧和谋略,他们通过商业手段争夺市场、整合资源,同时也陷入了欺诈与背叛的漩涡。作者通过对商业活动的描写,展现了人性在利益面前的迷茫和伪善,让我对商业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卖刀汴京城》不仅仅是一部描写商业繁荣的小说,更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作品。作者通过对汴京城刀剑行业的描写,让我对当时人们的生活和文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我可以感受到刀剑商人们对于刀剑的热爱和对精湛工艺的追求。他们不仅仅是商人,更是匠人,他们将智慧与艺术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了让人叹为观止的刀剑艺术。同时,小说也通过描写汴京城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变迁,让读者对清朝末年的社会风貌和历史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卖刀汴京城》通过对商业繁荣时期的刻画,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和多变。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描写,让读者深入了解当时汴京城的商贸环境和人物形象。通过书中的故事,我感受到了生活的丰富多变和人性的复杂。这本书不仅给我带来了阅读的愉悦,还让我对历史和文化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4】

杨志为了表示他怀抱的那口刀是要卖的,就在刀鞘里插了一枝草标。这种用插草标来表示交易意向的做法在民间一直流传,父亲就曾对我讲过,解放前家乡遇上饥荒,有人卖儿卖女,就在那孩子头上插枝草标。这一说法我后来在老电影里得到过证实。因为杨志的刀上插了草标,所以来往的人都明白他想把刀卖了。牛二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要买。但是牛二对杨志一口刀出价三千贯不理解,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他有权利要求杨志,也就是货主当场验明刀的功效。头发吹断了,铜钱砍断了,都没问题,就差杀人不见血了。杨志说的这第三条有点不慎,让牛二找到了耍无赖的把柄,他非要杨志杀个人不可。如果真的如杨志所说杀人不见血,牛二说他才买这口刀;而他牛二如果真的遇见的是如此罕见的宝刀,他必买,所以杨志你必须杀个人,这显然是个怪圈。杨志认为,从检验刀的产品质量的角度讲,杀一只鸡和杀一个人一样,都可以达到目的,但或除人以外的其他动物。怎奈杨志不幸遇到了一名认真的消费者,一个固执的,不知死活的刁民牛二。杨志这把刀现在卖也不成不卖也不成,困境由此产生---用小说研究的专业术语讲,这叫张力。

杨志卖刀的故事从我童年读到它时起,就一直深深地存活在我的记忆中,像那宝刀一样,铿锵作响,闪着寒光。这究竟为什么,我却一直弄不明白。小时候我经常把自己想像成杨志,反复思考自己面对牛二的纠缠该如何处置,如何脱身,我甚至还考虑过自己万一卖了三千贯钱,那该怎么消费,怎么安排以后的生活。也许就是这种焦虑把杨志卖刀这个响亮的,有着无限意味的词组刻在我的脑海里。

事实上,最先知道杨志是在他被劫生辰纲的故事里。上小学的时候,我们正赶上全国大批《水浒》,老师也就奉命在课堂讲“智取生辰纲”,我当时听得昏昏沉沉、懵懵懂懂。倒是过了两三年我自己在家看真正的《水浒传》,才发现杨志也是一条好汉,而且武艺在《水浒》里绝对一流。最重要的是,他既然是一条好汉,其实就是和晁盖、刘唐他们一拨儿的,只不过走上正确的命道路的时间不同罢了。至于这本“反面教材”中的投降派宋江,看了小说也觉得他算条好汉,至少他为营救晁盖做了一些地下工作,而且大义灭亲,敢杀阎婆惜,也算男子汉大丈夫了,比现在的什么“新好男人”要“酷”得多。今年春节,我在家里又翻到

一本当年批判《水浒》的连环画,上面的宋江光着脚,脚丫夹着毛笔,手举投降书,斜歪在地上,形象颇为丑恶,就像几年之后的漫画中的“四人的帮”一样。这不免让我又生出一些感慨。后来上了大学,小说真的都成了教材,尽管绝大多数是正面教材,我仍然不得不找另外的一些书来当小说读,这包括一些棋谱和艰涩的理论书。而在后一类书中我终于读到一句诗人艾略特的不太艰涩的话,他说,“一首诗中或许有很多东西是可以学的'学者们可以向我解释其中的许多事实,使我不致于产生进一步的误解。但是我相信,一种正确的解释必须同时也是对我在读这首诗时的个人感受的解释。”受这句话的误导,在发现一些研究小说的文章没有解释我的感受后,我总是武断地认为人家的评论不对头,或者不高明。

对了,杨志卖刀还没说完。杨志卖刀之所以给我的想像特别多,是因为这是一个末路英雄的故事。杨志卖刀,是一个纯粹的个人事件,也因此更富有人生况味。故事在这里突然放慢了脚步盘旋起来,就像杨志本人的徘徊茫然一样。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困境,这样的人生遭际的故事很容易让我们感同身受。同样,林冲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是遇险野猪林、火烧草料场。故事刚刚展开,但英雄的命运难料,情节有张有弛地踱着步,给我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体味英雄的困境,英雄的滋味,还有人生之难料所带来的暧昧和这暧昧的魅惑力。英雄落难,才能出故事,落难的英雄也才更让人同情。杨志正走投无路,泼皮牛二却来逼他。所以,他杀了牛二,却赢得了汴京市民和小说读者的同情。当然,从小说的角度讲,这个人物摆脱了眼下的困境,张力暂时消解,情节以此为转折点向另一个方向发展。不错,小说毕竟是小说,而我们则是会读小说的成年人了。成龙演完英雄之后也仍然知道“我是谁”,可以抱着VCD不无自得地自夸,他演的都是真功夫。可是杨志不能,尽管杨志知道插枝草标来卖刀。杨志一心想弄个官爵,博个封妻荫子,结果不自已宰了牛二。他永远活在那个遥远的、令人神往的英雄传奇里。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5】

中国的四大名着是文明于世的,其中水浒传就是其中的一本!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它是一部十分了不起的着作,内容也十分精彩动人,故事主要讲述了我国宋代末年的封建统治和百姓的穷苦生活。

在读水浒传的过程中,有许多令我难忘的情节。在抱怨狮子楼这情节里,也是精采极了。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在沂岭杀四虎这片段也可是很好看的。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里前面使人读了好象有一种豪迈气质,后面使人读了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这可体现了作者的用苦良心。真是让人为作者的写法而赞叹。

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片段。那就是卖刀汴京城。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这本书真的很有意义。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6】

这几天,我读了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这是一本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内容十分丰富,里面有足智多谋的及时雨宋江、有景阳冈打虎的行者武松、有武艺高强的豹子头林冲、有力大无比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为人除害的青面兽扬志……这一百零()八将刻画得十分生动、精彩。 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宋江。大家亲切地喊他“宋押司”,他受梁山好汉的拥戴和人们的喜爱,所以当宋江遇到困难的时候,很多人都愿意帮助他,救他一命。

有一次,他杀了人犯了死罪,知县派人去抓他,在流配的路上,因为他平时乐善好施,那两位看守他的公差对他特别照顾,每次晚上临睡前,都帮宋江把戴在头上的木枷拿下,让他睡个好觉。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人们对好汉宋江十分崇敬。 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篇故事,那我就选择《汴京城杨志卖刀》了,因为杨志武艺高强,可是穷困潦倒,没有钱花,只好把一口祖传下来的宝刀卖掉。这时,被称为“大虫”的牛二走来了,许多人吓得惊慌失措,跑走了。而杨志不明就里,仍继续站在那儿,向牛二展示他那口宝刀:第一,这口宝刀十分锋利,一下子就能把钱币一切两半,第二,它能把头发丝切成两半,第三,杀人后刀上一点血都不沾。可是,牛二看中了这口宝刀,想要这口刀,却不肯付三千贯钱,而是想要把它抢走,于是他俩斗了起来,最后武功高强的杨志一刀把他杀死了,为当地老百姓除了害。

可杨志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自己主动到官府里自首。府尹依然让他坐牢,然后把他发配到北京。到了北京以后,他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留守司梁中书,梁中书大喜,于是免了他的刑,让他在府中干活。梁中书十分看中他,一直想提拔他,于是让杨志和周谨比武,经过紧张激烈的比武,结果扬志赢了,做了军中副牌。这篇文章的人物描写十分生动,人物形象也很传神,比如说,“牛二爬起来钻入杨志怀里。” “口里说着,一面挥起右手,一拳打来。”“扭回身,就鞍上那枝箭,只一绰,绰在手里。”这里面的“钻”、“绰”等一些字用得十分准确生动。 《水浒传》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7】

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宋江。大家亲切地喊他“宋押司”,他受梁山好汉的拥戴和人们的喜爱,所以当宋江遇到困难的时候,很多人都愿意帮助他,救他一命。有一次,他杀了人犯了死罪,知县派人去抓他,在流配的路上,因为他平时乐善好施,那两位看守他的公差对他特别照顾,每次晚上临睡前,都帮宋江把戴在头上的木枷拿下,让他睡个好觉。

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人们对英雄宋江的崇敬。

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篇故事,那我就选择《汴京城杨志卖刀》了,因为杨志武艺高强,可是穷困潦倒,没有钱花,只好把一口祖传下来的宝刀卖掉。这时,被称为“大虫”的牛二走来了,许多人吓得惊慌失措,跑走了。然而,杨志仍然站在那里向牛二展示他的剑

第一,这口宝刀十分锋利,一下子就能把钱币一切两半,第二,它能把头发丝切成两半,第三,杀人后刀上一点血都不沾。可是,牛二看中了这口宝刀,想要这口刀,却不肯付三千贯钱,而是想要把它抢走,于是他俩斗了起来,最后武功高强的杨志一刀把他杀死了,为当地老百姓除了害。但杨志并没有走开,而是主动向**投降。

府尹依然让他坐牢,然后把他发配到北京。到了北京以后,他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留守司梁中书,梁中书大喜,于是免了他的刑,让他在府中干活。梁中书很喜欢他,一直想提拔他,于是请杨志和周进参赛。经过激烈的竞争,杨志赢了,成了部队的副队长。

这篇文章的人物描写十分生动,人物形象也很传神,比如说,“牛二爬起来钻入杨志怀里。” “口里说着,一面挥起右手,一拳打来。”“扭回身,就鞍上那枝箭,只一绰,绰在手里。

”这里面的“钻”、“绰”等一些字用得十分准确生动。

《水浒传》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

2.《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作者施耐安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宋江足智多谋的及时雨、景阳冈的武松、武功高强的林冲、威武无比的花僧鲁志深、青面兽杨智等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汴京城杨志卖宝刀》,杨志虽然武艺高强,但因为丢了生辰冈流落到汴京,由于身无分文,衣食无着,不得已只好沿街叫卖随身宝刀。波皮牛二一眼看上了那口宝刀,又想不花钱占有,夺刀时被一时兴起的杨志杀了。杨志杀了牛二本是为民除害,又有自首的情节,最后被发配充军到大名府。

大名府官吏梁中书看中了杨志的武功和率直,就把他留军当了副牌。

读了这篇故事,我感到做为一个学生,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学习上“武艺高强”者,同时还要敢于担当,犯了错误要勇于承认,勇于改正。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8】

《卖刀京城》是一部以清朝京城为背景的历史小说,作者以精彩的叙事手法,生动地描绘了刀剑买卖的繁荣与衰落,小说吸引了我深深地阅读下去。


小说以主人公王扬饰演的青年刘辉为视角,通过他的经历展示了清朝末年刀剑行业的繁华和变迁。刘辉经历了从一个小刀匠到京城刀坛的巨头的奋斗过程。在这个被刀剑纵横交错的时代,刘辉真刀真枪地和同行者们打拼,争夺市场份额,博取荣誉。小说中的刀剑商会,是刀剑界的权威组织,他们的勾心斗角让人大开眼界。


在小说中,京城被描绘成一个繁华、喧嚣而又充满机遇的地方。刀剑是武林人士必不可少的武器,也是汉奸和江湖人物惯用的利器。因此,刀剑市场繁荣到不可想象的程度。买刀人们络绎不绝地涌入各大小刀坛,寻找自己理想中的宝刀。刘辉也借此机会,利用自己的刀艺和眼光,逐渐在刀坛崭露头角。


久而久之,刀剑买卖逐渐进入了低谷。小说揭示了刀剑行业的衰落原因。一方面,人们对刀剑的需求减少,因为清朝时期的和平让人们对武器需求的减少。另一方面,刀坛内部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让不少刀坛逐渐倒闭。刘辉意识到这一现状,积极寻找新的机会。他开创了一种新型刀具,注重实用性,深受市场欢迎。他的成功既是机遇,也是勇气和智慧的体现。


在这部小说中,我不仅看到了京城的繁华喧嚣,也看到了刀坛背后的勾心斗角。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刀剑无情人有情。刘辉和其他人的竞争经历,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世界里,人们必须不断努力和创新,才能有所成就。


除了刘辉,小说中还有其他一些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物,如他的兄弟刘建和恩师冯云山。刘建是一个从乡村来的粗人,他的纯真和善良让人感动。冯云山是刘辉的启蒙老师,他坚持正道,并不希望刀剑被滥用。这些人和他们的故事,都为小说增添了情感的厚度和深度。


阅读《卖刀京城》让我深深陶醉其中。作者以生动的笔触,描绘了清朝末年京城的人文风景,让人仿佛身临其境。小说中的刀剑行业繁荣和衰落的描绘,也令人叹为观止。刀剑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符号和武器,不仅反映了时代的变迁,也代表着人们对侠义精神和武斗文化的追求。


在我读完《卖刀京城》后,我对刀剑行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这个曾经鼎盛而又沉寂的行业,见证了历史的变迁和人们的思考。小说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断创新和适应时代的需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同时,小说也让我重新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和团结的重要性。

卖刀京城读后感【篇9】

《卖刀京城》读后感


《卖刀京城》是一部以古代中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小说的故事发生在中国明朝时期,主要讲述了一位刀商的传奇经历,让人深入了解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人们的生存状况。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对那个时代的历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对人们的勇气和智慧感到敬佩。


整个故事发生在明朝时期的京城。在这个时代,人们的生活艰辛,社会的阶层分明。在这个背景下,主人公赵家刀商要在剧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并成功发展自己的刀商生意,的确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小说中赵家刀商面临了很多困难,他不仅要面对同行的竞争,还要应对市井流言蜚语的攻击。然而,他并没有被这些困难击垮,而是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来应对挑战。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被赵家刀商那种不服输的精神所鼓舞。他努力研发新的刀剑品种,并不断改进他的销售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通过勤奋和不断的学习,他最终成为了京城中最有声望的刀商之一。他的成功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努力和创新,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获得成功。


此外,这本书也给我展示了明朝时期的社会风貌和人们的生存状况。在小说中,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和阶层差距。贫富之间的差距使得很多人生活在贫困中,而富有的人则享受着各种特权。这使我反思现代社会的发展,我们是否能够实现更公平的分配,使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另外,书中也展现了人性的复杂性。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不惜伤害他人;而有些人则秉持着正义和善良的原则,为弱者伸张正义。这让我意识到,人性的善恶是相互共存的,我们需要自己去选择,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为社会带来正能量。


总的来说,《卖刀京城》是一本很有启发的历史小说。通过描述明朝时期的社会风貌和人们的生存状况,它向我们传递了一些深刻的思考。他告诉我们,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努力学习和不断创新,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获得成功。同时,书中也让我反思现代社会的发展,我们是否能够实现更公平的社会分配。最重要的是,这本书教会了我坚守正义和善良的原则,为社会带来正能量。读完《卖刀京城》,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对人们的勇气和智慧感到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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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读后感集锦10篇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刀疤读后感集锦10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刀疤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让我加深了对维护生态平衡的认识,也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到藏族的尕玛儿草原一带去考察,因为怕不熟悉地理位置,于是雇个向导强巴,在高黎贡山发现了金背豺,领头的是一只脸上有一道刀疤的母豺,强巴看到这儿,让他联想到自己的爱犬雪娇是被这活吃掉的,于是发誓把恶豺全部消灭掉,于是,他几次捕猎只打死两只老豺,抓了一窝小豺,最后因为恶豺帮作者解了围,把小豺放归山林,之后召集整个村庄,往天空打枪,把豺群驱赶走了,造成红毛雪兔疯长,造成瘟疫和粮食减少,强巴悔过自新,跟作者去把金背豺请了回来,维护了生态平衡,让人们生活变得越来越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维护生态平衡,刻不容缓!很多人们认为捕杀牲畜的动物就应该要杀死,如果做出反抗,就带领很多人一起把这种动物围剿杀死。这使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被打破,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让人们蒙受损失,使它们后悔莫及,但是当人们醒悟的时候,原来的生态系统触底崩溃,导致人类的家园也遭受着破坏,让人们流离失所。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破坏生态平衡的案例:例如美国於1920xx年开凿的韦兰运河,把内陆水系与海洋沟通,导致八目鳗进入内陆水系,使鳟鱼年产量由20xx万㎏减至5000㎏,严重地破坏了水产资源。在一个生态系统中减少一个物种,也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受破坏。中国大陆50年代曾大量捕杀过麻雀,致使一些地区虫害严重。究其原因,就是由於害虫的天敌麻雀被捕杀,害虫失去了自然抑制因素。这就是破坏生态平衡的下场。

读了《刀疤豺母》,让我明白了,维护生态平衡,刻不容缓!我们一定要维护生态平衡。这样才能拯救地球,拯救整个我们生存的家园。

刀疤读后感(篇2)

在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种珍贵的金背豺。它们脊背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金色绒毛,就像穿着一件华丽的毛背心。鼻梁、眉眼和耳廓之间勾勒出两条粗粗的黑线。走在豺群最前面的是一只母豺,因为脸上有一道刀疤所以叫“刀疤豺母”。它已经有一把年纪了,脊背上的绒毛色泽凝重,下颏和脖颈间的绒毛被岁月的风尘染成了黑色。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使这张豺脸显得格外苍凉悲苦。

这时强巴拿起一把*要打死金背豺,多亏作者一下子把枪退开了,作者一问强巴才知道,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用*砍伤了刀疤豺母的脸,自己死里逃生,下定决心要把它们一网打尽。

强巴暗地里组织把这群金背豺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人们都欢呼庆祝,整个村子都沸腾了,却不知道灾难悄悄地降临了。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地疯狂繁殖,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出现了令人头皮发麻的红色兔,无论打多少,都不见少。连尕玛尔草原的草都不够吃了。用火攻、毒药等都没用,反而引起了瘟疫,许多吃不饱的牲畜都一个个倒下了,猎犬也中毒身亡。村民们每天忧心忡忡,有些人都搬到城市里去了。

强巴和沈石溪谎称山神托梦,把金背豺千辛万苦地请了回来。从此,红毛雪兔再也嚣张不起来了。

科学地分析了自然界生物链,任何一处遭到破坏,都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大自然。

刀疤读后感(篇3)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刀疤豺母》。我花了两天时间就读完了,完全被书中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这本书原始、阳刚、充满着大自然的美,述说这迷人的大草原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在一个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高黎贡山特有的稀有动物金背豺,和草原上的牧民发生的冲突。金背豺平时经常捕食人们的牛羊,更可恶的是总是对准牛羊的肛门咬,牛羊一吃痛撒腿就跑,一跑肚子里的内脏就被金背豺给拖了出来,最后就死了。牧民们都恨透了金背豺,他们举起了猎枪,发誓要把金背豺赶出大草原。在长时间的捕杀后,金背豺越来越少,最后只能在一个月圆之夜,不舍的离去。之后,草原上的牛儿羊儿无忧无虑的生活着,都长出了一身肥膘,牧民们也很开心,一致认为他们将金背豺赶出大草原是做对了。可这时,另一种草原动物大肆繁衍,那就是红毛雪兔。它们越来越多,疯狂地吃着青草,最后连草根都不放过。原本肥嫩的光鲜亮丽的草原像个时髦女郎,现在却变得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最后,人们意识到:金背豺没有了,草地杀手红毛雪兔也使他们的牛羊无法生存。在大家的商量下,牧民们派出了一位了解金背豺的汉子,走出草原寻找金背豺,最后,在他的真诚的邀请下,金背豺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到了大草原。金背豺回来后,有丰富的食物来源,将红毛雪兔全都捕杀了,但是它们也不敢再捕杀牛羊了,怕牧民们再一次将它们赶出去。牧民们和金背豺相安无事的和平共处着。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们不可以破坏生态平衡,要保护稀有动物,要喝动物和平共处,要保护美丽的大自然,不然后悔也来不及了。

刀疤读后感(篇4)

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

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

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

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

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

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刀疤读后感(篇5)

感悟经典——读《刀疤豺母》有感

人类的强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一粒沙。

——题记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我也认识到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这本书或多或少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沈石溪于1952年生,是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上海作家会理事。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他以写动物小说为主,因此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

这篇文章只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在文中里,我非常喜欢强巴的性格:不屈不挠、勇敢、自我意识强以及谦虚等性格。当然,我还是喜欢沈石溪的文风,在第一张节里把豺的外貌和动作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想到了豺的狡猾、聪明与机灵。

我最喜欢的是文中的2个章节:1个章节是强巴离开营地,去捉小豺并拿豺当诱饵从而杀死其他老豺,但中间一波三折,最后以刀疤豺母匍匐在地,哀啸者,求他们放过它们一条生路而结尾,第2章节是强巴与豺们和好如初的温馨场面。

在文中,让我认识到了倔强的强巴,谨慎与善于观察的“我”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大自然是一个生命互相依存的系统,要我们携手一起保护它。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人类随意虐杀动物,折磨动物,我却无能为力。

现在我想把感想凝聚在笔端:人类过度的掠夺,就是在自掘坟墓。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让人知道动物情感的书,一本让人唤醒记忆的书,我爱我们的大自然,更爱《刀疤豺母》!

刀疤读后感(篇6)

《刀疤豺母》是沈石溪最新创作的,这本书讲述了草原上的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和平共处的故事。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它是之所以热衷于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我们,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还它们一点儿生命的权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兔肉.鸡肉等等......,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在他们给我们干玩一天的活儿之后,善待它们,给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刀疤豺母”是作者沈石溪给他取的名字,他之所以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她脸上有一道伤疤。

我第一次见到强巴对豺群有这样的仇恨,他甚至还骂这群豺。后来,作者才知道是有原因的——他的爱犬“雪娇”与金背豺殊死搏斗,作者从强巴口中得知,雪娇是一只忠诚的猎狗,他和强巴闯荡丛林多年,还从火海把强巴救出来,可是当它们遇到豺群时,雪娇为了保护强巴以一敌十,我从中看出动物身上一种可贵的一面。同时也看到了豺群的团结精神。对一个团队来说,只有团结才能让它们顽强的生存,当我看到刀疤豺母领着豺群吊着豺尾歪脖子树下时,豺群出现了骚动。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吃奶的幼豺,企图以幼豺做诱饵吸引豺群的出现以达到复仇的目的。动物界那种浓浓的亲情在这一刻十多么的感人啊!

刀疤读后感(篇7)

我看了沈石溪的一本书——>,感触很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猎人强巴的爱犬“雪娇”被这群豺中的断尾公豺撕裂了动脉,刀疤豺母也从此留下了一道刀疤,强巴怀恨在心,将豺群中的八只幼豺捕获,引诱豺群登上火桥。作者不忍心豺群被烧伤,救了他们。但有一次,作者与强巴受到了驴群的攻击,金背豺救了他们,但强巴依旧怀恨在心,将金背豺们赶出了草原。但豺群一走,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它们将草啃得一干二净,强巴十分后悔,最终,他们两人想出了种种方案,终于将豺群请回了草原。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企图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我从刀疤豺母身上看到动物身上的感情,知道了动物也会感恩,动物也有灵性,它们也会喜怒哀乐,也能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让它们恢复生活的权利。我喜欢这本书!

刀疤读后感(篇8)

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幽蓝的夜空,明月身旁是几颗可爱的闪烁着的小星星。夜空里,暗蓝暗蓝的雪山昂然挺立,几抹漂白的云雾,缠绕在那雪山的顶峰;一队寂寞而又神秘的身影,迎着陡峭的山峰,在慢慢的攀岩,还时不时回头张望……

这一队寂寞的身影,就是豺群,领头的就是一只脸上有刀疤的母豺,他们遭到了人类的.驱逐,被迫离开家园……

寒假里我阅读了《刀疤豺母》这本书,故事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首领“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但最后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互相依赖和平共处。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了刀疤豺母那晶莹般大度的心,我懂得了宽容本身也是一种智慧,是大智慧……

看那只豺的心胸是多么宽广呀!尽管以前人类威胁它,攻击它,可当人们需要它时,它又重新回到了草原,维持了草原的生态平衡,豺的大度令我动容,令我佩服。动物尚且能如此,我们人类呢,更应该懂得宽容的宝贵吧。这个故事令我想起了一件事。

那一天,我们正在享受午餐,朱怡豪起来去门口倒饭菜,路过我身边,一个踉跄饭盆里的汤汁不小心沾到我衣服上了,这可是妈妈昨天才给我买的新衣服啊,我又心疼又懊恼,没好气地冲朱怡豪嚷道:“你走路没长眼睛啊,这可是新衣服,你说,你说,这怎么办?”

朱怡豪显然是被我的气势吓坏了,他涨红了脸,不知所措。同学们都围了过来,等着看热闹,大家都认为一场精彩又激烈的舌战要上演了,看这情形,我更加得理不饶人,用手推起朱怡豪来。过了一会儿,朱怡豪抬起头对我说:“徐瑞,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你的衣服脏了,你脱下来我帮你洗洗吧。”我愣住了,我发现我自己做了一件错事,朱怡豪不是故意弄脏我的衣服,我却蛮横地对他加以指责,我该有的宽容和大度去哪了呢?我连忙对他说:“不用,不用了,你也不是故意的,我不该这样对你,我错了。”大家都鼓起掌来,为朱怡豪的道歉和我的宽容。

宽容是一种智慧,它摒弃了烦恼苦难,抑制了抱怨纷争;宽容是一种智慧,它忘却了是非谣言,化解了仇恨积怨;宽容是一种智慧,它清除了心灵的繁芜,于喧嚣浮华中滤出了沉静淡泊。宽容是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必不可少的,有一颗真诚宽容的心,才能越走越好,就像草原上的豺和人类一样......

刀疤读后感(篇9)

《刀疤豺母》这本书非常生动、非常感人。讲述的是草原上的一群金背豺、沈石溪作家和他的向导牧民强巴的故事。

沈石溪作家给这群金背豺的首领起名为刀疤豺母,因为它的脸上有道疤痕,而且又是首领,所以起名刀疤豺母,意思就是女中豪杰、粉黛魁首也。

刀疤豺母是个优秀的领导者,它聪明、勇敢,这群金背豺会报恩也会复仇,它们快乐地生活在尕玛乐草原上。但是草原上的牧民们很讨厌它们,因为它们会吃牧民的牛羊和猎狗。后来乡亲们一致决定把这群金背豺赶出草原,沈石溪作家反抗不了,也只好同意了。

豺群一走,草原上的生物链被破坏了,红毛雪兔开始不断增多,一开始乡亲们以为这是好事,但是后来红毛雪兔开始吃草、还吃仓库里的粮食,草原遭到了破坏。乡亲们不得不把豺群请回来,于是沈石溪作家和强巴一起去请回豺群。找到它们后,沈作家想了一些方法,但都没成功,最后拿出红毛雪兔,但是刀疤豺母很聪明,它知道一旦吃了这个食物,它们就会想起自己的家乡,所以命令豺群不吃。后来沈作家千方百计让它们吃了,把豺群带回了大草原。豺群一来红毛雪兔就魂飞魄散,从此,草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大家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我明白了动物和人都是通灵性的,只要你对它们好,它们也会对你好。我们不能滥杀动物,而是要爱护、保护它们。

刀疤读后感(篇10)

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当然《刀疤豺母》也不例外。

尕玛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它们的首领是一头母豺,因为她的脸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我”就给她起名叫刀疤豺母。强巴与金背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为了消灭豺群,强巴抓走了新生的八只幼豺,豺群*无奈离开了尕玛尔草原。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没有了天敌,数量倍增,它们啃光了草根,很多牛羊因为没有食物吃都饿死了。“我”和强巴决定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走了七天七夜,终于找到了豺群,可是刀疤豺母却不愿意跟我们回到尕玛尔草原。豺群受到了黄蜂的围攻,很多豺都受伤了,为了请回豺群,我和强巴费尽心思给豺疗伤,并且挽救了两只幼豺的生命。刀疤豺母很感激我们,跟着我们回到了尕玛尔草原。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的数量大大减少,尕玛尔草原的生态逐渐恢复了平衡。

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人和动物之间的差别其实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在某种区域,人和动物之间的差别是微乎其妙的,仅仅隔着一根头发的距离,稍有不慎,人就有可能变得像动物,甚至比动物还不如。

只要用心去观察,不难发现,有情感的世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弗如。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草原是牛羊生存的基础,牛羊是牧民的食物来源,红毛雪兔的啃食破坏草原植被,而豺是红毛雪兔的天敌。保护豺就是保护草原,保护人类自己。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和睦相处。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修复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家园,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类道德的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和动物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动物是有灵性的,我们应该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刀锋》读后感悟900字汇总


工作总结之家精选专题推荐:“《刀锋》读后感悟”。

《刀锋》读后感悟 篇1

1、《刀锋》读后感300字

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你,你沉醉于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利和荣誉都视若敝屣。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

人性是这样极端复杂,我有什么资格来解释?

一个是理想家,在做一个美丽的梦!即使这个梦不会实现,而另外一个是狠心的,势力的,讲究实际的角色,拉里我行我素,遨游天地间,而伊莎贝尔只得紧紧跟在后面苦挨苦挣得过日子—她要生活!

当你决定离开正常轨道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缺寥寥无几。

你知道女人是很不幸的,时常,他们一堕入情网,自己就变得不可爱了,所以,我打定主意不上这个当。

他的缺点只是些浮面的;他心地非常宽厚,而且对同类是仁慈的。

2、《刀锋》读后感300字

作者:语墨

假如你问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索菲得到了死亡”,索菲最终还是死了,也许死亡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谁能料想到当初那个文静害羞的小姑娘如今落到了这个田地。伊莎贝尔说她是自甘堕落,但她却也是阻碍索菲得救的一个重要因素,所有以爱之名去伤害其他人的都是伪善,都是邪恶的代名词。

毛姆在文末写道“这居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关于成功的故事”,“所有我关注的人物尽皆各得其所”。的确是这样的,书中的所有人都向着自己所希望的目标去努力,并都达成了自身所预期的,过上了理想中的生活。

你问我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也许这个书可以给你一些微弱的启示。不要在意他人,为了你想要的状态去努力吧!

《刀锋》读后感悟 篇2

断断续续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完毛姆的《刀锋》。

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伊莎贝尔和拉里。伊莎贝尔漂亮出落,热爱社交、出行和橱窗里的富丽堂皇;拉里则有着禁欲系的超然,追逐知识带来心灵的丰盈和哲思带来人生的自由。

生活中,伊莎贝尔和拉里的身影我们大多数人中影影绰绰,有的人喜欢或者因为习惯慢慢依赖上富足简单的生活:工作之余,网红地点的打卡,新款轻奢商品的追逐,手机层出不穷的短视频…有的人就像不知魏晋的桃花源人,文字中缱绻的故事,清冷的人物,偶尔让你按下暂停键的哲思,亦或是对红尘滚滚商业社会的解构,希望逐步掌握世界或者商业社会构成和运行的奥义。精神世界中深层次的泵感才能让你变得更快乐。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物质流俗和精神丰盈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两面:我们沉醉于诸多感官的快感之中,我们也同时希望有精神上更高层次的刺激和满足。只是,作为芸芸众生,我们很难游离于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之外。一者,我们作为社会秩序行进的齿轮,被社会和工作的工具理性支配着,不断的KPI和重复劳动,已然让我们疲于奔命。二者,我们会首先认为要有更多的财富自由度,才会有、才能够追寻精神的自由度。最后,就是海量的游戏、爽文小说、社交视频app充分占据着碎片时间,沉浸在即时的享受和简单的快乐之中。

我们好像渐渐无力去追逐或拓宽诗和远方的.内涵和外延,随着年岁趋大,职业定型,再无九天揽月五洋捉鳖的心力来对抗社会的谄媚和冷漠。我们匍匐在社会物欲的泥淖和森严秩序之下,在所有的获得和deadline之后才能喘息,进入片刻的贤者模式。

部分男性有着较为明确的指向,事业、养家和财务自由,可以有更多的推力和身段。部分女性,则没那么幸运,没有殷实的家境,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契机。有时候会试图尝试斜杠青年,以期同时获得内心期望的品质生活和独立女性的赞许。

之于爱情,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似乎是唯一可以不需要理性来解释的现象。伊莎贝尔爱拉里,可能是因为拉里身上恬淡超然的稀缺特质。伊莎贝尔也可以全身心得交付给格雷,同时,还维系着与拉里的情感牵绊。突然觉得,人的内心和感情其实弹性十足,你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并非你真的无法接受,而是因为你从未接触,你有足够的自由度选择离开。当某种外力或者契机让你置身于和第一眼并不喜欢之人的稍长相处中,情愫会暗自滋生,诚如《诛仙》里的张小凡和那一袭水绿。

我们司空见惯并切身经历,挚爱之人的炙爱逐渐冷却、熄灭。我们更习以为常的是,那个微信上初次联络、初次见面的人,少了些许幽默和吸引,就好像洞察全貌,缺失了一期一会因缘际会的耐心,匆匆进入下一段的奔赴之中,周而复始。殊不知,站在更长的时间节点回望,未来几十年的流年早已将初次的悸动稀释得荡然无存。

别高估我们感知和理解一个人的能力,别低估我们内心情感的张力和弹性。不是要勉强自己委身屈就,而是,有时候我们可以变得钝感一些,别把价值连城的际遇,轻易推走。

《刀锋》读后感悟 篇3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悟 篇4

这本书真是我的菜呀,昨晚熬到三点多看完了,进一步坚定了我自己心中的信念,这种感觉真好。昨天跟长辈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关于父母要不要多学习要不要多陪伴孩子的。咋一听这个话题跟这本书有毛关系呀,在我看来关系密切。

年轻的拉里因遭遇同伴意外事故牺牲而引发对人生意义的思考,从而开启了他跌宕起伏的追问之旅,他不畏流俗,不惧困难,不怕失去可爱活泼的女友伊莎贝尔,他勇敢地行走在刀锋之上,谦逊勇敢的他终于达成所愿,找到了他人生意义所在。拉里是勇敢的执着的幸福的。说到这里自己越发向往这样的生活与历程,可,可是,我只能很怂地承认我没有他那不顾一切的勇气,我无法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看法,我无法刨除一切杂念,所以做不到得不到的我只有羡慕嫉妒的份了。从这一角度来看,我就是当代的“伊莎贝尔”嘛,怎么成了自己最最讨厌的那种人了呢,看来我要放下手机,认真想一想我自己人生意义啦!

之所以喜欢读书,就是源于这一活动能让我依然可以幻想下诗与远方,不是有一句话是“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嘛,我权当这是我远离现世烦恼的避难所了。毛姆恰恰能很好的满足我的需求,他的书更加坚定了我要学习要进步的执念,坚定了我要保存生长姿态变长更好更完善自己的执念!

《刀锋》读后感悟 篇5

“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也常常会思考,刀锋简介里涉及这个话题,于是便抱着从书中寻找答案的想法去读一读。

开关主人公拉里的气质(其实也可能就是帅气)一下就吸引了我,我迫切地想知道他会有怎样的故事。那就先从拉里说起吧。能沉浸在书里连续超过十个小时,这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呢!如果没有经历战争,他应该和伊莎贝尔一样,生活在上流社会,经常参加各种宴会。但目睹了战友的牺牲,他不能再从容如常地生活了。他需要找到一些东西,至于这些东西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与未婚妻解除婚约,毅然决定独自去巴黎生活,后来也是做出了许多常人甚至可能无法理解的决定。从书中寻找答案,这一找就是许多年,至于答案到底找到没有,我觉得是没有。但可以肯定的是,拉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人生非常精彩。

所以对于拉里,我是极其喜欢的,甚至会有些嫉妒他,因为他可以独自游历山川,去深山看日出为自己庆生。当阳光穿过树林,大好河山尽收眼底时,作文幸福是会溢出来的。面对如此醉人的美景,留恋忘返也是自然。如果从外貌家世来看,他和伊莎贝尔毫无疑问是般配的一对,但精神追求不同的人是注定无法走到一起。他穷尽一生寻找精神上的答案,她在现世生活中忙碌而无法抽身。而大多数人啊,虽然内心是拉里,却只能像伊莎贝尔一样生活在现世。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伊莎贝尔从走出小旅馆的那一刻起便和拉里越距越远,看似得到了许多,却也只能抱撼终生。贯穿全文的宴会达人艾略特,到死的前一刻都不放弃回复宴会邀请,看起来很可笑,但这也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从某种层面讲,艾略特也是用一生追求一种东西的人,只是和拉里追求不同而已。人的精神总是要有依托,否则只能是浮萍。

全文涉及到的人物不多,每个人几乎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归宿。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书中没有答案。遵从内心,也许是最好的答案吧。

毛姆《刀锋》读后感(通用3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毛姆《刀锋》读后感(通用3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1

毛姆的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 》里,就有这样不同常人的晃膀子之人。他的笔下,总是有那么多非常另类的人物,他半真半假的用调侃或讥讽的口吻描写着,却又是那么的感人至深,发人深思。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作者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一度怀疑译者那句晃膀子有点太中国化,用眉山土话,类似于逛子娃儿。

通指那些游手好闲之人。

在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的小说《刀锋》《月亮与六便士 》里,就有这样不同常人的晃膀子之人。

这是一个非常有态度和责任感的作家,他的笔下,总是有那么多非常另类的人物,他半真半假的用调侃或讥讽的口吻描写着,却又是那么的感人至深,发人深思。

《月亮与六便士》取材于法国 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经历,后人认为作家有丑化之嫌,不过,在小说里,随时都可见作家对高更的敬佩。或者说对这样有追求的人的由衷敬意。以高更为蓝本的画家思特里克兰德原本是一家证券公司经理,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生活富足,事业顺利,突然一天他离家出走,因为他感觉这样的生活缺乏活力,不是他所想要的。

他想要做什么呢?想学画画!

一个中年人,突然一天想学画画,从此抛妻别子,经历贫穷、饥饿、疾病,众亲叛离,流落在一个小岛上和土著人生活在一起。

看起来那么荒唐那么不切实际,但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他活着的时候没人看好他的画,他死后,他的画价值连城。

为了他自己认为的理想,他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痛苦。

作家在小说里对艺术和生活的各种冲突做了深刻的描写,给予了极大的同情之心。

你可以不喜欢甚至反感小说里的主人翁,但是你无论如何都 不可能不敬佩他!

《刀锋》取材于剑桥大学哲学教授维特斯坦,小说写了一个曾经参加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在一次战役中他的好友为了救他而死,拉里因此陷入困惑和迷蒙。弄不清楚世界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他只依靠微薄的津贴生活,不肯进大学不肯就业 。用他自己的话,就想过:晃膀子的生活!过常人眼里的游手好闲的生活!!为此他和漂亮的未婚妻解约,漫游世界各地,在印度找到吠陀经哲学,了悟人生返回美国,过着隐士般的生活。

和《月亮与六便士》不同, 拉里像个普通人,最终也是平平淡淡。但是他一直想努力寻找的答案,不正是我们很多人也偶尔思考过的吗?

------他想知道,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上帝,为什么有那么多恶?

我们的灵魂会不会灭?

他和他们那类人,从来不会把钱、名、利看得重要,一点不放在眼里,他们每天只喜欢学习、思考,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思考。

获得知识才是他们的最终乐趣。

这一切看起来都那么不切实际,但是在他们眼里,这些都充满乐趣!

这是一些有高贵灵魂的人 !

正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我们焦虑得如同烂泥的生活才显得有意义,我们的平庸的心灵才会得安慰和提升。

一个人缺什么就喜欢补什么,我一直特别留意和关注这类群体,这些不同于我们常人的精神极其丰富的高人,他们隐士一般的隐藏于我们的生活,令人敬佩!

这是一种极端高尚品质的人,是值得我们怀念和尊敬的人。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2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对我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使我决心辞职,写作出书。很早就听人推荐说,毛姆还有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刀锋》和《人性的枷锁》很精彩。前不久刚好有编辑朋友送了我这两本书,最近刚读完《刀锋》,将来一定还会重读。

《月亮和六便士》里就一个主角思特里克兰德,其他人都是很配的配角,都是铺垫和反衬,不很重要;《刀锋》写法不同,虽然也有一个重心主角拉瑞,但其他配角的戏份也很多,且看到最后,毛姆很明白地说:

“我所关心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富为后盾,在上流阶层获得了稳固的地位;格雷谋到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的事务所;苏珊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瑞得到了快乐。人人如愿以偿。”

比起《月亮和六便士》里拼命写思特里克兰德一人如何追求自我,远离社会交际,不食人间烟火,《刀锋》写了一堆人如何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形形色色,磕磕绊绊,很全面。有的人追求非常直接的金钱、权力、社会地位、情感、家庭,也有人追求很捉摸不透的:自我、人生终极意义。毛姆只记录,没有价值观的褒贬。他们都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但其中最离经叛道的,跟思特里克兰德有类似之处的,是主人公拉瑞。

毛姆的小说总有那么一位孤军作战、特立独行、远离社会大众的修行者,理想主义者,还都是主角。

年轻人拉瑞,在战争中失去了战友。同样很年轻的战友因他而牺牲了,拉瑞很受刺激,因此对人生感到迷茫:我们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这一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这类哲学问题很多人有过迷茫,几乎每个年轻人都想过,但大多数人发觉自己想不通,也就算了,接着过日子。不然怎么办?日子不过了,每天迷茫,发呆想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多不现实!——拉瑞还真的不过日子,每天迷茫了。看,十足十的理想主义者。他从此性情大变,退伍后,什么都不想干,不想上学,不想工作,就每天在图书馆拼命读书,大量阅读,在书中找寻意义。然后觉得不够,出行,旅游,各处闲逛。密集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干一段时间的体力劳动,作为调节,顺便赚点生活费,也是以不同的体验方式寻找人生的意义。一路颠簸修行,来到印度,做了个司机,满大街开车,一边过日子,一边继续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说,故事也许没结束,也许拉瑞还在寻找的路上,也许拉瑞已经找到了,谁都不知道。

毛姆的故事结尾总是这样,像《月亮和六便士》,最后思特里克兰德得病死了,死之前把所有的画都烧掉,在旁人看来是多大的悲剧!一场功夫全白费了!按照正常剧情走向,不是应该成了知名画家,名满天下吗?就算主人公死了,他的作品也要昂贵无比,就跟梵高一样,这种结尾才温暖人心,才励志,才打脸啊!毛姆偏不。然而,这正符合思特里克兰德极端的个人主义个性,他画画都不给人看的,从不让人评价,就自己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根本不在意什么名声,什么艺术。他追求的是自我,而非艺术,画画只是他表现自我的一种方式而已。他要什么名满天下?要什么作品售价昂贵?思特里克兰德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不在乎任何人的任何看法。烧毁所有画作,这个“悲剧”结尾最好不过,使人物形象更圆满,更自圆其说。

同样,《刀锋》的结尾也很妙,很多人觉得,既然在寻找意义,肯定最终找到了,大彻大悟,有个确切的解释。不然怎么完结?但毛姆笔下的拉瑞没有。拉瑞最后做了个出租车司机。——这种主人公最后当了司机满大街拉人接客,而不是成功人士的非励志结尾你肯定没见识过吧!但拉瑞的确在一路找寻中成长很多,通过读书学习和旅行,变得更加睿智和成熟,谈吐变得儒雅、理性、富有哲学意味。但他也没说自己已经完全想通了,他还在继续寻找的路上。

拉瑞的故事最叫人深思的地方在于,当所有人都曾对生活有迷茫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瑞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即便最后也没找到什么确切的结论——但这一路,拉瑞内心很充实,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

同样的思特里克兰德,没有被身边庸庸碌碌勉强过日子的人左右,决心去画画——即便最后把所有画都烧毁了——但这一路,思特里克兰德很充实,每天都在画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享受精神愉悦。

这世上很多人追求一个确切的结果,没有结果,没有成就,就觉得这一路白费了,没意义。他们讲究很实际的结果,和效率,功利心极强,凡事一定要高效,不肯浪费时间。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他们是理想主义者,虽然不知会走向怎样的结局,但他们乐于这一路的寻找过程,慢慢摸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满足,很充实。追逐寻求意义的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一路不是白费工夫,是漫长的修行和历练。

《刀锋》里有句话,用我的语言翻译过来是这么个意思:“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

真要每个人都跟着自己内心的声音走,想干嘛就干嘛,这世界肯定得乱!一群疯子满大街跑!传奇少之又少。但我们不必担心这个。用《月亮和六便士》里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地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

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都走在自己的修行路上,心无旁骛。思特里克兰德的个性比较极端,把他人视为无物,看不起女性,看不起爱情,看不起婚姻家庭,和女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发泄欲望。拉瑞类似,觉得性生活只是一种娱乐,并非必需品。这种对女性、对性爱的看法,只怕要被很多女权主义者反感,但联系毛姆自身的情感经历,附上一些戏谑的味道,就很容易明白了。

但是,性欲望也是一种显著代表,也即,在大多数人眼里必不可少的东西,家庭、婚姻、子女、工作、社交、礼仪,在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看来,都并非必需品。思特里克兰德是躲之不及,深感厌恶;拉瑞是随心所欲,并不强求。他们的人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想浪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有人觉得比起思特里克兰德的伤害性,极端性,火爆脾气,拉瑞比思特里克兰德更成熟,更随和,更接地气。我只觉得,他们世界观不同而已,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思特里克兰德根本不屑于跟任何人相比较。拉瑞是不介意他人的看法。

有人觉得拉瑞的家庭身世决定他可以流浪,寻找真谛,过理想主义的生活。——拉瑞是孤儿,无父无母。看看思特里克兰德吧,人家为了追求自我,四十多岁抛家弃子,放弃一切财富和束缚,远离稳定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交际,去了遥远的巴黎学画画,过有一顿没一顿的艰苦日子。

要给自己找理由,安于现状,庸碌一生,总是有理由可找的。真想冲破世俗枷锁,不顾一切去寻找人生的真谛,就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内心的一鼓作气,从此刻就开始修行,上路。

只要上路了,就算最终在旁人眼里你一无所获(哪里是真的无获呢),这一路,你必然拥有修行的充实和风景,你必然是非常满足的,不空虚,不迷茫。

有人觉得毛姆的《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是在怂恿别人脱离社会、一意孤行,太煽动,有点反社会反人类。这太敏感了。对此,毛姆在《刀锋》的开篇就引用了:“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

毛姆把别人的生活写得看似很容易,但实际上对于读者来说,下定决心的过程就如同刀锋,是不容易越过的。拉瑞的理想主义生活,读书旅行体力劳动,思考人生,而不是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结婚生子,你也许憧憬、幻想,但你真敢去过吗?这种离经叛道的人生故事,只会有人会被启发,顿悟,不会有人被引导,改变。就像《月亮和六便士》,我自己读了,决心辞职写作,因为我之前就萌发了这种打算,一直在内心深处潜伏波动,最终被思特里克兰德唤醒;但我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么多朋友,很多人都说,读了全无感觉,大概他们本来就没想要过那种理想主义的生活吧。《刀锋》也是一样。有修行想法的人,是一盏灯;没修行想法的人,接着过平淡日子吧。

毛姆《刀锋》读后感 篇3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 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刀疤读后感(热门十一篇)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刀疤读后感(热门十一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刀疤读后感 篇1

前几天,我读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豺群被赶出卡扎寨以后的情景令我难以忘怀。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一九五二年上海出生,祖籍浙江慈溪,原名沈一鸣。

原本豺可以在卡扎寨旁边的大草原上生活得好好的,但是由于豺群咬死了强巴的爱犬藏獒雪娇,于是,强巴和老白娃们一起赶走了豺群。可草原上红毛兔泛滥,破坏了草原。但是村名派出的100只捕杀红毛兔的德国纯种牧羊犬都被困在山洞里了。

我和强巴出手相救豺群,把豺群请回了老家,读到这里,我想:豺狼虎豹,豺是邪恶的化身,但是并没有想到这邪恶的豺竟然有那么大的用处。原来,温柔的动物也有凶恶的一面,凶恶的动物也有温柔的一面。

在我们的生活中,任何事物,要看它的内在美,如果只是外表美丽,内心不善良,那么一点价值也没有。善良的人也有令人讨厌的一面,令人讨厌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我以后要与我的朋友友好相处,珍惜我们的.友情。我的心儿怦怦跳妈妈和爸爸去医院看望住院的表哥,问我是否愿意自己在家,我爽快地答应了。

妈妈爸爸走后,过了一会儿,我突然不禁害怕起来。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虽然看着平常最愿意看的动画片,但依然不能专心,突然想起一个吹气的怪物,我越想越害怕。关上电视想看会书,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但还是静不下心来,这时,我听见吱啦一声,像是柜子里发出的声音,吓得我用手紧紧握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我静悄悄地贴着墙壁,慢慢走向妈妈的卧室,深吸口气,猛的打开门柜,什么也没有,突然我又听见了脚步声,我赶紧躺在了柜子的衣服上,我心里像有一百万只小鸡儿蹦来跳去,感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脚步声仿佛离我越来越近,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分开了,门开了,听到妈妈的声音,我顿时放松了一口气,着急地跑到妈妈身边说:有吹气怪物,您们可来了。爸爸笑着说:儿子,你这是在自己吓自己,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怪物。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每每想起那天晚上,我的心儿仍然会怦怦跳。

刀疤读后感 篇2

寒假结束了,回顾一下,在这个寒假里,小书虫我自然也读了一本好书《刀疤豺母》,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扣人心弦,让我爱不释手。

说到这个故事,还得从豺群咬死了一只猎狗开始,强巴有一只心爱的猎狗,名叫雪娇,当他目睹他的爱犬被豺群杀害后,便和豺群结下了血海深仇,尽管后来刀疤母豺带领豺群不断妥协,求饶,可强巴丝毫不动摇,硬是将豺群逼出了森林,可这一举动同时也破坏了生物链,不久后村里便闹起了兔灾,可想而知,接下来便有了人请豺归山,那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我读完后,既钦佩刀疤母豺的聪明机智,又为人们能意识到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而感到欣慰。首先刀疤豺母之所以叫刀疤豺母,顾名思义,这只母豺的脸上有一个刀疤,这个重要角色,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饱经风霜,老谋深算。果然,这只母豺岂止是聪明,脑袋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当面对人类企图将幼豺关起来,引诱豺群上钩时,她没有带领豺群飞蛾扑火般冲向陷阱,而是将罪魁祸首断尾公豺交给人类;当面对人类逼迫,她没有负隅顽抗,而是知趣的不断退让;当豺群将作者和他们的仇人强巴围住时,她并没有被复仇的火焰烧坏了脑子,而是对我们网开一面,希望人类和他们友好相处。就是这样一只母豺,不禁把动物的智慧展现的尽致淋漓。

这让我感触到,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的低级生命。事实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样愚笨,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不要去可以破坏生物链,不管是狼,豺,万物都是互相克制的,如果生物链少了一块,结果只会适得其反。所以,不要再虐杀动物了,不要让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赋予他们真正平静安宁的生活吧!

刀疤读后感 篇3

放假以来,我读完了一本书,它叫《刀疤豺母》,作者叫沈石溪。这本书生动、形象地给我描绘出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每一段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刚开始的时候,沈石溪看见了豺狼,饶有兴趣的给其中几只特殊的豺起了名字。随后的日子里,作者遇到了自己的同伴-强巴,强巴告诉他,这些豺三年前杀死了他十分钟爱的猎狗-白雪,因此,强巴打算把这群豺消灭掉,为白雪报仇。

强巴设计了一个用火烧豺狼的计划,但是没有成功,是因为沈石溪偷偷放走了它们,豺与他结下了恩情。

当他们遇到危险时,豺又救了他们。最后强巴决定不杀豺狼,只把它们赶出尕玛尔草原。

豺被赶走后,草原变得越来越绿,以前很少出现的动物慢慢变得越来越多,牛也越来越壮……但是半年之后,“红毛雪兔泛滥成灾,尕玛尔草原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雪兔没有了天敌,繁殖很快,草原快被它们吃光了,牛羊没了草,都快饿死了。

沈石溪和强巴不得不千山万水的去寻找当初那群豺,终于找打了它们,并把它们请回了草原。

从这本书里,我有两个很深的体会。一方面主人翁的优秀品性值得我们学习,沈石溪有着因善良而感动了豺并最终获得帮助,强巴知错能改,不怕苦累,终于获得了豺的原谅,他们共同的努力挽救了草原。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相辅相成,只有大家一起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才能互相依赖,互相信任、相互生存!

刀疤读后感 篇4

《刀疤豺母》源自于沈石溪写的一部动物小说。故事讲述了在一片大草原上有着许多牧民,他们非常讨厌无恶不作的豺狼,在猎人强巴的带领下牧民们恶狠狠地朝它们开枪,把豺赶出了草原。豺被赶走后,红毛雪兔泛滥成灾,破坏草原,牛羊没有草吃,兔子偷吃村民的粮食和菜,还咬死猎狗。村民和强巴无计可施。最终,在作者和强巴不懈的努力下将豺“请”回了草原,草原又变得生机勃勃。

虽然草原最终恢复勃勃生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告诉我们大自然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着内在的联系,人们随意的改变并不能给我们带来预想的效果。虽然红毛雪兔能给人们带来很多的金钱,而金背豺捕猎红毛雪兔使得人们失去了一部分赚钱的机会。但是,一旦没有了金背豺的威胁,红毛雪兔就泛滥成灾了,不仅不能给牧民们带来更多的金钱,更是破坏了牧民的的原有生活。

在这本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不要随意打破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私欲而去破坏自然规律,就像我们不能为了一点点的进步,而去走捷径一样。

地球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的家园,让我们和平相处,一起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好!

刀疤读后感 篇5

“,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

这段话出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口中,而我的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意义是在我暑假时期读的一本书里,书名就叫《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与藏族向导强巴发现了稀有的金背豺。金豺是一种以老年磁性为先导的群居动物。它的背上有一层金色的绒毛。

强巴因爱犬雪娇被豺群撕裂,曾发誓让他们血债血偿。琼巴不仅把雪娇咬掉的豺狼尾巴挂在树上,还偷走了8只豺狼。为了摆脱复仇者,豺群首领——刀疤豺母只好将那只咬死雪娇的断尾公豺让强巴处置。

但他的敌意仍未消除。此后,强巴千方百计将豺狼赶往断桥,并用火把他们赶上前。作者不忍心让豺狼偷偷溜走。后来,当野驴正要攻击作者和强巴时,豺狼互相营救。强巴也答应放了小豺狼,但他心里还是有着强烈的仇恨,最后把豺狼赶走了。

谁也没想到,没了天敌的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很快就形成触目惊心的“****”,连猎狗也无可奈何,不久,草原便成了一片荒芜!强巴追悔莫及,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豺群请回来,他们只好瞒天过海,糊弄村民说豺是神兽,这才让生来恨豺的人们同意放行,但豺群对强巴仍耿耿于怀,一见他们如此凶神恶煞,扭头就逃。

偶然一次机会,蜂群袭击豺群,豺群顿时弃甲曳兵,溃不成军,只好落荒而逃。作者让强巴去点火,自己则要把豺群引到燃火的地方,但豺群已完全迷失了方向,作者只得报出两只幼豺朝强巴所在地奔去,救子心切的刀疤豺母便扭头转身追去。作者又费劲心思地为他们疗伤。

豺群见他们如此殚精竭虑,决定跟他们重归故土,从此,强巴与豺的恩怨也化解了,人们与豺群再也没有隔膜。

听完这个故事,你的心里在想什么呢?是指责豺群的残忍,还是感叹强巴的无情?但你是否想到是什么致使人与豺群关系如此恶劣?

难道一切真的是豺群的错?不,不是。如果说一切猛兽都是残忍冷酷的,那人呢?

人与它们相比,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有人说,人和动物怎么能相提并论呢?那为什么不能呢?

人和动物都是自然界的生物,他们有同样的权利生活在一个世界上。虽然人类是先进的动物,但他们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而人类的历史只有几千年,但自然界的其他生命却有着几百万年、千万年、甚至数亿年的历史!

在大自然面前任何生灵都是平等的。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情感,动物也可以,人有思想,动物也有;人可以思考,动物也可以。人只是进化速度快而已,难道这就是人类可以对动物为非作歹的理由?

自古以来,人对动物的态度就是蛮不讲理的,人可以血腥捕杀,而动物反抗的话,就是大逆不道,围剿诛杀,毫不留情。为什么人就能对动物横行霸道?这样对动物公平吗?

就因为人认为自己是高等动物?虽然豺也捕捉猎物,但这是自然法则,残酷却公平公正,弱肉强食,是每个自然界生灵信奉的一句话,自然界就好比是一条生物链,环环相扣,如果你想改变它,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我们要尊重自然规律,也只有这样,才能磨砺人的意志,更能锻炼动物的体魄,也只有这样,才能淘汰弱者,成就强者。就像沈石溪说的那样:

“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变的。”

我相信,万物皆有情。连被人们称为“十恶不赦”的豺都懂得感恩和回报,而有些人类却忘恩负义,可以为了金钱去捕猎,杀害无辜,这不是人性的丑陋是什么?有时人们只能看到野性的狡猾,却看不到人性的背叛。

人性与野性,只有一线之隔。《刀疤豺母》中便揭露了人性最无情的一面和野性最温暖的一面。我们最应该接触的不是人的本性,也不是野生的本性,而是融合了人与野生本性的原始生态生活。

刀疤读后感 篇6

今年的暑假,真是酷热当底了,闲着没事,我从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读完感觉获益匪浅。

书中的刀疤豺母是一只年老、脸上有一条从眼睑直到嘴角的金背母豺,统治着金背豺群。生活在草原上的豺群免不了扑咬牧民的牛羊,牧民们忍无可忍,想方设法把豺群驱离了草场。

草原没有了豺群的存在,兔子、老鼠迅速繁殖,草原的生长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时牧民们才感觉到豺群存在的必要性,于是,牧民们开始寻找远离了的豺群。

开始刀疤豺母和豺群对人类充满了敌意,但经过几件事情,它们也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意。在一次与野蜂群的遭遇中,豺群冲在了牧民们的前面。抵挡了野蜂群的疯狂叮咬。

也许,在人类的字典里,豺是吃牛羊不吐骨头的没有感情的恶魔,恶名甚至超过了狼。但我觉得真正的、有血有肉的豺是有智慧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动物。豺群中了蜂毒,奄奄一息。人们为它们配制了消除蜂毒的汤药。但豺群从未喝过,这时候刀疤豺母作为首领,站了出来,带头喝下了汤药。看首领这么做,豺群也全部喝了药,终于度过了危机,也回到了它们日思夜想的草原。草原也因为豺群的回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的规律,任何生物都有存在的价值,都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人类不能因为在自然界的统治地位,而人为地破坏自然界生物的平衡,更要站在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立场上,去努力。《刀疤豺母》说出了动物的心声,你听到了吗?

刀疤读后感 篇7

感悟经典——读《刀疤豺母》有感

人类的强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一粒沙。

——题记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我也认识到了《刀疤豺母》这本书,这本书或多或少给我带来了许多道理: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沈石溪于1952年生,是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上海作家会理事。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他以写动物小说为主,因此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

这篇文章只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在文中里,我非常喜欢强巴的性格:不屈不挠、勇敢、自我意识强以及谦虚等性格。当然,我还是喜欢沈石溪的文风,在第一张节里把豺的外貌和动作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想到了豺的狡猾、聪明与机灵。

我最喜欢的是文中的2个章节:1个章节是强巴离开营地,去捉小豺并拿豺当诱饵从而杀死其他老豺,但中间一波三折,最后以刀疤豺母匍匐在地,哀啸者,求他们放过它们一条生路而结尾,第2章节是强巴与豺们和好如初的温馨场面。

在文中,让我认识到了倔强的强巴,谨慎与善于观察的“我”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大自然是一个生命互相依存的系统,要我们携手一起保护它。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人类随意虐杀动物,折磨动物,我却无能为力。

现在我想把感想凝聚在笔端:人类过度的掠夺,就是在自掘坟墓。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让人知道动物情感的书,一本让人唤醒记忆的书,我爱我们的大自然,更爱《刀疤豺母》!

刀疤读后感 篇8

在尕玛尔草原上,有很多金背豺影响牧民的生活,于是,牧民赶走了豺群,但是没有了生态平衡,红毛雪兔泛滥成灾,人们只好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终于,生态平衡又恢复了。虽然牧民们只损失一点,但是,比原来强多了。

而今,人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人们肆意滥杀动物,过度捕捞,过度放牧等现象频繁出现。

有的人喜好收集关于象牙的物件,什么象牙筷、象牙手镯、象牙雕等等。那么你们想过大象的感受吗?别人的牙齿在你的嘴里搅和,你不觉得恶心吗?把别人的牙齿挂在自己的手上脖子上,不是一种*的行为吗?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我们随意驱赶它们,也许,最后受害的也就是我们人类自己。

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辩是非的能力。比如我们熟悉的乌鸦反哺,大雁相随的感人故事,比如我们所歌唱甚至所追求的“鸳鸯双栖蝶双飞”的境界,,我们也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却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给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这不是虚伪,这是文明的标志。

衷心祝愿我们和动物的友谊天长地久。

刀疤读后感 篇9

《刀疤豺母》是一本长篇小说,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师——沈石溪写的,刚看了几页,就被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和美丽的景象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就开始津津有味.全神贯注的读了起来。

讲的是:“我”和强巴,住在遥远的尕玛尔草原,强吧养了一条藏獒,撕裂了颈侧的动脉,于是,强巴以猎人的名义起誓,要把这群豺统统消灭。所谓的“金背豺”,就是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将之定名为金背豺。

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结下了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

读完这篇书之后,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思考这件事对不对.应不应该去做。不能为一件小事情而弄得不可收拾,更不能小题大作。要互相谦让。

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小动物,更不能伤害动物,我们要像文中的“我”一样做个恩怨分明的孩子,不能恩将仇报。

刀疤读后感 篇10

在暑假里妈妈的朋友为我购了一箱子书,其中吸引我眼球的书就这《刀疤豺母》。

这本小说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著作的。沈石溪是中国作家学会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会员、上海作家学会理事沈石溪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积累了丰富的动物资料。他的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所写的动物小说将故事性与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还有许多篇作文选入语文课本,还获得奖项。《刀疤豺母》是沈石溪的最新小说,讲述了草原上的一群豺,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为了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平共处的故事。此书警告人类,猛兽在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等许多话。沈石溪的小说展示了动物世界的神奇,描写了动物的感情世界,是动物文学的迷人之处。擅长动物文学的作家,写了许多著名的作品,除了《狼王梦》,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也很受欢迎。另外加拿大作家西顿的《小战马》、《红脖子》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海狼》日本作家椋鸠十的《孤岛野犬》、《赤鸟》都享有声誉。我们不妨把这些作品找来读一读。

沈石溪的《刀疤豺母》写得十分精彩,希望大家有空的时候可以阅览一下这本书。

刀疤读后感 篇11

在《刀疤豺母》这本动物小说里边,有两个故事,别离便是“刀疤豺母”和豺·秃鹫·鳄鱼——成丁礼的故事。今日我就来给咱们讲讲前一个故事——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导游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而得名。

有一次,导游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受了豺群,雪娇舍生忘死地维护强巴但寡不敌众。遽然,导游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而结怨。

后来,导游强巴和“我”安置了方案,预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尽管“我”不同意,但强巴却固执要这样,“我”也没有方法。当豺群穷途末路的时分,“我”由于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光由于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维护动物,并且“我”从未计划损伤这群豺。

有一次,“我”与导游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由于前次的工作,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导游强巴。

后来,由于一些乡民的定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开了。意想不到的工作逐步发生了:红毛雪兔由于没有了天敌,所以开端敏捷繁衍子孙。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

“我”和强巴懊悔把豺群给赶开,没有方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导游强巴与豺群的恩怨总算解除了。

我从中知道了,咱们要合理地维护动物,不可以做损伤它们的工作。

2023卖书读后感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23卖书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卖书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迷上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可每次妈妈讲完我都要流泪,可我还是想让妈妈给我讲!

那个小女孩在全家团圆的大年夜里死去,是多么的悲哀啊。如果人们能够伸出自己的双手去帮一下,那个小女孩就不会死去了。可是没有人帮她,我就是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一个生命的结束视而不见呢?妈妈说:她正好没碰上可以帮她的人!我告诉妈妈:“如果是我碰上那个小女孩,我就会要求爸爸妈妈把她带回家,让她跟我们一起过年,给她吃烤鹅、给她新衣服穿、陪她玩游戏、让我爸爸当她的爸爸……总之,我不让死掉”!

爸爸说:这本书只是一个故事,现实生活中如果遇上这样的事,很多人都会帮忙的,绝不会让她死掉!说我哭得没有价值。哭还有什么价值吗?我不明白那个小女孩的爸爸为什么只知道喝酒,自己不去挣钱还要打挣不回钱的小女孩,我告诉爸爸:我要踢飞那个小女孩的爸爸,把他踢到九霄云外去。

可爸爸说:“那样我就犯法了,打人不对!”我抱住我的爸爸说:“谢谢爸爸,我爱你!”爸爸妈妈都被我给感动了,我真的爱我的爸爸妈妈,因为他们真的很好!

卖书读后感 篇2

初见“《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我被它封面的夕阳与云海还有那如童话般浪漫的书名深深地吸引住了,一丝温暖涌上心头,我怀揣着美好的期待,翻开了书页。

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云边镇的地方,主角刘十三,这个刚生下来就被母亲抛弃的男孩,在外婆王莺莺的照料下长大成人。外婆王莺莺是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她是一个能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十分彪悍,而且精明能干,靠着一家小卖部就能把刘十三拉扯大。而刘十三,是一个十分纯真而且坚强的人,从小被母亲抛弃的他,没有放弃生活,在我们吃喝玩乐的年纪,他就有了自己的目标,并为此去奋斗。就是这样努力的一个人,长大后却没有得到回报,事业失败,感情坎坷,可怜的刘十三被生活压的喘不上气,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然后被王莺莺开着拖拉机绑回了云边镇。兜兜转转十几年,刘十三在云边镇与这个“不死的少女”——程霜,第三次重逢。程霜是刘十三儿时的玩伴,身患绝症,却依然坚强的活着,她凭着自己的乐观与坚强,还有心底的那份喜欢,毅然闯进刘十三的生活,给他带来了希望与光。刘十三因工作要卖一百零一份保险,于是程霜就和他一起开始了买保险之旅,其间他们遇到了一个名叫球球的小女孩,球球的父亲精神失常,所以她只好自己靠着“耍小聪明”来“赚”点钱,却意外碰到了刘十三和程霜,于是,卖保险二人组变为了卖保险三人组。云边镇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树叶被风吹得轻晃,阳光破碎,蝉声隐匿,像远方的潮水。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在这充满乡情的云边镇,刘十三,程霜,王莺莺和球球,坐在一起吃着团圆饭,一切都那么美好……时间仿佛停留在了这一刻,可当我把书往后翻,迎来的是令我痛心疾首的一次次离别。

球球的父亲病情发作,到大街上去砍人,被警察枪杀,临死前他说到:“我死了,球球才会好”,读到这的时候,我的心被狠狠地刺了一下,电话那边的球球听到这个消息时喊得声嘶力竭:“我要去找爸爸!”,球球还是个孩子,失去自己唯一的亲人对她来说,痛不欲生。我印象最深的,不只是球球与父亲之间的感情,还有刘十三与王莺莺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刘十三从小就有一个梦想:“考取清华北大,远离王莺莺,去大城市生活”,可当他真的考上大学要离开时,王莺莺却彻夜未眠。后来刘十三受到了接二连三的打击,七十多岁的王莺莺开着拖拉机来回两百公里来到外孙的城市,把他拖回了家,那时,她已经肝癌晚期,这件事她对刘十三只字未提。或许只有那晚的明月知道,外婆带他回家的艰辛,或许只有那晚的清风听到,外婆隐藏在拖拉机突突声下的呜咽。至今我记忆最深的,是书中的一段话:“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外婆在的,一直在”。看到这的时候,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外婆说了一个谎,说好会一直在的,可最后你还是离开了刘十三。那年大雪,刘十三爬上山顶,为王莺莺挂上了一盏灯笼,为她照亮回家的路。故事的结尾,上天没能眷顾这个程霜这个乐观的女孩,奇迹也没能在她身上发生,她最终,也离开了。手术前,她为刘十三留了几句话:“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至此,全文完。

《云边有个小卖部》,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也许在山和海的那边,有个叫云边镇的地方,那里的王莺莺,教我长大;那里的刘十三,教我坚强;那里的程霜,教我乐观。那里有世间的一切美好,有我们心中的那缕光。

这本书读起来令人温暖,景色令人陶醉,可书中的离别却又是残酷的,一字一句平平淡淡,却又紧扣人心,令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这本书,教会我们珍惜与爱。

卖书读后感 篇3

我读过许多童话,有《快乐王子》《卖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因为那个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

当卖火柴的小女孩梦想自己坐在一个暖烘烘的大火炉旁时,我很想送她一个能够取暖的空调。当小女孩看见正冒着香气、肚子里填满了苹果和梅子的烤鹅时,我多么希望送给她一只烤鹅,让她能够饱餐一顿。当她以为自己坐在美丽的圣诞树下时,我多想带她去公园看绿树、追蝴蝶,过一个开心的圣诞节。当小女孩看到她奶奶时,我想:如果她的父母和亲人都陪着她,那该有多好啊!

只因我和小女孩是不同时代的人。现在的我们和小女孩的生活比起来,那真是天壤之别。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过着和平安定的生活,每天开开心心地去上学,快乐地成长。学校里设施齐全,有图书室、电脑室、音乐室……我们可以获得最新的信息和知识,也可以锻炼出健康的体魄。而小女孩呢?她每天只能兜着一把火柴,问问这位先生要不要买,求求那位贵妇买下她那些火柴。如果被父亲发现她一根火柴都没卖掉,没赚到一个硬币,还敢回到家中,父亲一定会打死她的!她希望自己被打吗?不!她渴望亲人的疼爱,她无比想念唯一疼她的奶奶。她想每天看那些富人的脸色和冷嘲热讽吗?她不想,可是,她又能怎样呢?她只有在死的时候才能得到她所渴望的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才知道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的时代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富人终日花天酒地,而穷人却穷苦潦倒、饥寒交迫。现在,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过着幸福的生活,我们定要好好珍惜,更加努力学习,长大后成为有用的人,建设好我们美丽的祖国!

卖书读后感 篇4

—其实呢,对死去的人来说,每个在世上活着的重要的人,都是他们灵魂最亮的灯笼。他,他们总会放心不下,永远都在寻找,一定能回来。

—这世上大部分抒情,都会被认作无病呻吟。能理解你得了什么病,基本就是知己。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最舒服的是可以一直不说话也可以随时说话。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是在等别人离开还是等自己放弃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平平淡淡,大概叙述主人公刘十三的身世,惨痛的情感经历还有坎坷求学及工作生涯。妈妈的离开,对于刘十三而言,是他一生内心的隐痛。而妈妈走之前对他留下的期望,是刘十三一直到高考前都在执着着的梦。所以,从小,十三就比同龄的孩子更懂事,更好学。目的就是要上妈妈说的清华北大,就想去妈妈说的大城市里看一看。其实一开始我以为它会像一般的小说,刘十三在发奋努力后考上清华北大的,可终究这不是一部励志小说,刘十三也没有这样的好运气,是啊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能成功的,可是尽管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会成功,但是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努力过了尽力了不后悔就行。十三的人生就是在这么一直失败中度过的,让人觉得很没劲,他干什么都干不好,但这样的他不正像每一个平凡的我们吗?明明一直努力,一直向上,可生活就是生活,它不是小说,不可能每一次遇到不顺心的时候都会迎刃而解,不可能想要什么只要努力就足够了。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努力的人。

后半部分真的很令人感动,外婆王莺莺明明已经查出了癌症晚期,但她选择不告诉十三,她了解十三,他会承受不住的,自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后来,明明已经病痛缠身的她开了一整夜的拖拉车,把醉醺醺的十三硬是背下楼,拖回了云边镇。这些,十三全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醒来的时候就回到了家乡,自己的外婆还是那么的神气,总是怼他。

爱了十三差不多一辈子的女孩程霜,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她总是能在十三落魄时出现,不断尽力地用自己的光去照亮十三。可是这样好的女孩,在很小时候就查出了癌症,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却还是倔强地活出了自我,乐观的面对一切。当十三终于渐渐放下牡丹,喜欢上这个倔强的姑娘时,程霜也离开了这个世界,最后留下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样的话。程霜正如她的名字一样,活着的时候傲气凌霜,唯独愿意对十三释放温暖,可霜就是霜,迟早会融化的,这是它不可抗的命运啊。

秦小贞原本和牛大田约好下班后赶去毛婷婷的婚礼现场,可谁能想到意外降临,被王勇用斧头砍到毁容,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珍惜身边人和事,珍惜所相处的时间。生命是有光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像刘十三一样,在山的这一边,总想去那一边去看看,看看那一边到底是不是海,但真的到那一边,也会发现其实这一边也很好。人都是在成长,也一直在变化,所以,请珍惜眼前人。

卖书读后感 篇5

平时觉得自己是理性的,但是今天我觉得自己还是挺感性的,故事还未结束,泪水就已启程

初读这本书,是被刘十三和她“不着调”的外婆王莺莺的日常相处所吸引,打打骂骂、没大没小,觉得新鲜有趣;然后看到中间,就是“失败者”刘十三的落落落,没有通常励志书里面失败者的逆袭;失恋失业的他被王莺莺用拖拉机从两百公里开外的家乡拉回了家,至此,故事的高潮开始了(我是这么认为的),悲伤和离别的旋律也慢慢出来了。

我看到书中的想法里有人说十三是“失散”,这个我猜到,也被张对此的文字描述所触动了,而陈霜是“成双”却不是我所理解的了,陈霜的成双也只是一个人的成双了,终究成双还是失散了

智哥写了一首歌《刘十三》,里面有一句歌词是“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也献给生活中努力着的刘十三们

借用书中的一句话来结尾“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卖书读后感 篇6

安徒生童话让我难忘,尤其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像磁铁般深深的吸引着我。

我一翻开它,我好似就看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向我诉说着她的不幸。她每点亮一根火柴就会感到无比温暖,同时也会有许多好吃出现在她的眼前,她每一次想去享受这些食物,可火柴却熄灭了。她虽然没有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但她始终幻想着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也没有痛苦的生活;她不会抱怨命运对她的不公……

她和我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有一个慈祥的奶奶,一个和蔼的爷爷,温柔的妈妈,关心我的爸爸。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快乐生活,而小女孩却没有这么好的生活。我每天都能吃到大鱼大肉,有时还会嫌弃妈妈做的鱼肉不好吃······和她比起来我是多么的幸福啊!

幸福来之不易,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

卖书读后感 篇7

最近,在老师的带领下,我学习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它深深地打动着我,那精彩的故事内容也时刻在告诉我: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幸福!

这篇童话是由“世界童话大王”安徒生所写。它讲述了在一个又黑又冷的大年夜,一个穷苦的小女孩在街上卖火柴。她又冷又饿,于是一次次地点燃了火柴。在火光中,她分别看见了温暖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以及慈爱的奶奶,还在幻觉里和奶奶一起飞走了。最后,可怜的小女孩在街头悲惨地死去了,没有人知道她在生前最后一刻看到的美好情景。

当我读到小女孩划亮火柴,出现一次次幻想时,我的眼睛开始模糊,心情更是难以平静。温暖的火炉、香喷喷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慈祥的老奶奶、幸福的生活,这些对于小女孩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同样是在大年夜,同样生活在一片天空下,那些富人们聚在一起吃着团圆饭,说着笑话和祝福语,天上是五颜六色的火花结成彩,地上是千千万万的灯火一片红,热闹极了!可有谁会想到,在气温零下几十度的大年夜,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在街头。

小女孩与我年纪相仿,与她相比,我觉得自己幸福极了!每天,我无忧无虑地生活学习,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和伙伴们尽情地玩耍,有老师和同学们的关心,爸爸妈妈的疼爱,生活多么美好呀!可再想想自己,有的时候还挑食,不喜欢吃的食物就不爱吃了,穿衣服也只喜欢穿新衣服。想想小女孩,再想想自己,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今后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再也不挑三拣四了。

学完童话,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度过的大年夜:街上大人小孩们燃放着各种花炮,处处传来阵阵的欢笑声。家里开着暖气,人们穿着新衣,电视上放映着春晚,美丽的人儿唱着歌,跳着舞……到吃年夜饭的时候,一群人就围着一张大圆桌,桌子上摆着各种各样的菜肴:红烧鱼、红烧肉、口水鸡、糖醋排骨等等。众人们吃着家肴,喝着饮料、酒,聊着家常,时不时爆发出众人的哄笑声。气氛十分温馨。小女孩的大年夜与我们的大年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是多么可怜呀,她只有死亡才能得到幸福,得到快乐,得到解脱。

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小女孩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我想,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将来长大了,也为祖国添砖加瓦,让我们的生活像芝麻开花节节高!

卖书读后感 篇8

周末,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一个小女孩在大年夜里独自一人卖火柴,由于抵御不了饥饿和寒冷的侵袭被冻死在街头的一个故事。故事揭露了当时社会制度的黑暗,表达了作者对小女孩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在那个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贫苦的人们只有寒冷、饥饿、死亡的等待,富贵人家却过着丰衣足食的富足生活,这是多么的不公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这个新时代,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

读完这个故事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故事里的小女孩真的非常可怜,我真的很想帮她。晚上我真的做了一个梦,梦中小女孩来到了我家做客。我打开了我的衣柜,拿出鲜艳的羽绒服送给小女孩,我看到小女孩脸上露出了温暖的笑容;我又打开了我的鞋柜,把漂亮的靴子送给了小女孩,我看到小女孩脸上绽出了幸福的笑容。接着,我又请小女孩品尝着妈妈为我们准备的晚餐:有苹果、香蕉、桔子,还有美味的烤鹅,不一会餐桌上的食物就一扫而光啦!小女孩美滋滋地吃着,过了许久,她终于吃饱了。一觉醒来,这个梦仍在脑海里呈现着,回旋着……我多么希望这一切能成为现实呀!小女孩请你来到我们的国家吧!和我们一同高兴地学习,一同愉快地生活,一同快乐地成长。

这个故事也让我们明白要珍惜今天的生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本领,这样将来才能让地球上更多苦难的孩子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卖书读后感 篇9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承载着刘十三的整个童年,承载着刘十三成长中的酸甜苦辣,承载着外婆对刘十三的爱。张嘉佳带我进入了一个遥远、美好的小镇,让我感受到了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美好,生活并没有我们像我们想的那样幸运,但是我们可以那样努力。

刘十三,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为了看山的那边,为了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努力,拼命学习,但是并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想要陪伴一生的女孩,但是这个女孩也背叛了他。他的人生中似乎只有霉运,没有给他带来一丝的幸运。其实,在他的整个童年,他的成长经历,他的人生中,一直有一个坚强的后盾,她就是外婆。

外婆,就是刘十三口中的王莺莺,她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是一个强势、霸气但又很和蔼。刘十三和外婆的生活支柱来源于这个小卖部,生活中的负担从来都不会击垮她。她用欢乐代替了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缺失的父母的爱。

生活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难以启齿,往往你的身边或者你的生活都有一个永远宠爱你的人,永远等待你的人。

刘十三的身后不仅有着外婆的陪伴,还有一个童年的玩伴,一个乐观,积极的朋友—程霜。程霜,一个从小就已经知道自己身患重病,但是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这个漂亮的小女孩,也给予了刘十三童年的欢乐。程霜也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陪伴下,刘十三不断成长,不断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程霜努力挣扎,努力与癌症抗争,并且活了这么多年。刘十三和程霜的感情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朋友,他们互相依靠,他们与现实对抗,他们一起向前,一起度过了生活中的重重难关,生活中的那么多难以启齿的事情,他们一起面对,一起对抗。

有些人刻苦铭心,没几年就会忘;有些人无论生死,都会在身旁。

”天边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着飘向天边,刘十三以后就会明白,有的告别,就是最后一面。“,王莺莺和程霜最后都离开了刘十三,但是她们的爱会一直伴随着刘十三。所以,请看看我们身边,看看我们身后,一定会有一人依旧站在原地等你,依旧会很爱你。

虽然外婆和程霜都离开了刘十三,悲伤往往会与希望并存。从现在开始,就好好思考我们的人生中互相不可或缺的那个人,那个人会因为你闪闪发光,你也会因为那个人充满希望和动力。

对于程霜而言,活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是啊!程霜离开了,她的生命虽然没有终于一生,但是她对刘十三的爱忠于自己短暂的一生。她对六十三说,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她的离开,对刘十三来说,又何尝不是一个遗憾呢。我们人生中会遇见那么多的人,与我们擦肩而过的那些人,可能会再也不见,有的人可能会陪伴你一生。

这本书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卖书读后感 篇10

看完《安徒生童话》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忍不住哭了。我深深同情小女孩的不幸经历,诅咒着冰冷黑暗的社会。我更高兴我生活在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里。

卖火柴的小女孩讲述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圣诞节前夕出去卖火柴,但在午夜的街角被冻死的故事。我记得小女孩穿着破拖鞋她用围裙包着许多火柴,红手还抓着这个。最后,她用火柴温暖自己,完美的幻境不断出现。她似乎觉得自己见到了亲爱的祖母。小女孩的要求一点也不高,也不多,她只希望有钱人能买他一点火柴。他还躺在病床上的病床上买药,但她没想到会在午夜的街角冻死。

我们真的比小女孩快乐得多。我们有美味的食物、温暖的衣服和许多有趣的玩具。最重要的是,我们有父母的关心和爱。生活在如此完美的环境中,我们为什么不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识,为祖国做出贡献呢?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明白了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卖书读后感 篇11

我一口气读完了《安徒生童话》里的《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不知不觉我已成了泪人儿,苦涩的泪水不停地往外涌。往外涌……

啊!世界太不公平啦,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一个比我还小女孩啊!你应该拥有浪漫的童年,你应该去上学,去坐电动滑车,你应该有美丽的帽子,浅红的羽绒衣,枣红的手套,洁白的跑鞋。然而你什么都没有!你只能拥有饥饿。寒冷。痛苦和不幸,你只能带者幻想,带着幻想早早地离开这个世界。

我,一个中国的女孩,我不知道你以前的事,我不理解卖火柴的小女孩的生活!我只知道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每天早上我变蹦蹦跳跳去上学,老师教给我知识,阿姨给我蛋糕吃。记得也是冬天,天气特别冷,我穿了毛绒衣,羊毛衫。妈妈还怕我冷,给我穿上毛绒大衣,我把它脱下厩着嘴要穿滑雪衫。要知道那是最流行的,穿上多好看啊!妈妈不给我买,我就坐在地上假装哭鼻子,爷爷忙掏钱给我买,爸爸又怕我迟到,骑上摩托车,把我送到校门口。

我知道家里有洗衣机、大彩电、电脑……尤其是那电脑,名牌的',比火柴盒大上好几百倍,可有意思呢!不管你要找什么,只要打几个字,保证会找到你想找的东东。

我也知道上学的时候做作业、玩游戏、想拿大奖状;在假期里去旅行、玩耍、看有趣的动画片,上网找寻一些感兴趣的东西。卖火柴的小女孩,你真是太可怜了!看看卖火柴的小女孩,想想我自己,我觉得我们这一代真是太幸福了。我们应该珍惜这幸福的生活,怀着感激之情好好读书,将来报效祖国。

边城读后感


如何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获得珍贵的财富。读后感是总结和归纳书籍内容的表达方式。如果想深入了解这个话题,可以看看“边城读后感”。

边城读后感 篇1

《边城》,一个令人动容伤感的故事。神往怀古朴素的小镇,没有污染,远离喧哗,安静得令人可忘掉自己的呼吸。小镇有一条明澈明晰的溪,哺育了一方苗家儿女,这个名叫茶峒的山城里,在溪边坐落的白塔下住了一户人家,这家里有爷爷、翠翠还有一只黄狗。翠翠是孤雏,爸爸妈妈双双殉情而死,在那个并不吝命的年代,逝世能够只为情仅为义。生与死只是发觉的决择,只是苦了爷爷和这个被天然养大、被天然雕刻的女子。《边城》中的翠翠,敬而远之,飘忽不定,郁闷感伤的美,似乎是陈旧神话的女神。想必沈从文先生在写书时也着实是偏心她的,“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暴的工作,从不忧愁,从不动气。”爷爷很心爱翠翠。爷爷与孙女彼此依存那般无法舍弃。老船夫淳朴仁慈,守信朴素,重义轻利。在极俭的日子中,两人彼此忐忑不安、照顾。老船夫有时在大石头上睡着了,人在彼岸招手喊过渡,翠翠不让祖父动身,就跳下船去,很敏捷地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从不误事。这样简略高兴的日子,是多么美丽的啊!

只可惜,凡美丽的都不简单长存。

先是顺顺船总家的天保的意外逝去,导致顺顺认为是爷爷的差错。爷爷因孙女的婚事急得“发了疯”。雷雨交加的夜晚,这位质朴淳朴的白叟,因受了巨大的波折和冲击,静静地脱离了他最心爱的翠翠。又是一场大雨,冲走了渡船,轰倒了白塔,爷爷死了,心上人滩送下了桃源。整个故事轰然闭幕,只剩翠翠孤身一人守着渡头,企盼着滩送的归来。

山城仍旧清翠欲滴,可人已逝。爱的人呢,或许明日回来,或许永久不会回来了!

知道凤凰古城的人,不知是否都因于《边城》,但不去凤凰古城的人,好像是永久也无法了解《边城》的。作为凡尘中人,咱们的确应对月夜的凤凰古城的流光溢彩抱一份梦想,有朝一日亲自历之。

边城读后感 篇2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南一条官路。这条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这就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的那个民风淳朴的边城生活。

作者以极具诗画风采的笔墨为读者描绘了“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凭水依山筑城”的湘西美妙的山水人情。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个富有诗情画意的地方居住一群淳朴、世代忠厚、诚实的茶峒人。翠翠,天真无邪、聪明善良、美丽乖巧的茶峒山区女孩。翠翠的祖父,碧溪岨的渡船老人,不论晴雨,必守在船头。

随之,以翠翠情窦初开为线索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湘西的风土人情之美。在偶然的一次龙舟赛上遇到了勇敢、豪爽、热情的二老傩送,使她悠然心动,傩送与其大哥天保同时喜欢上了这个天真的小女孩。虽然翠翠对傩送情有独钟却与之被生生分离。但母亲的爱情悲剧并未发生在翠翠身上。

兄弟二人用湘西特有的风俗——赛歌来进行公平竞争,在失败后的一次坐船押运货物出行途中,天保意外溺水身亡。傩送因此心怀愧疚而离家出走,不久后祖父又因为过度担心翠翠的未来而离开人世,留下翠翠独自一人怀着对祖父的思念与大黄狗在渡船上等待着前途渺茫的爱情。

翠翠的爱情故事最终以悲剧结尾。

“我主意不在领导读者去桃源旅行,却想借此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西水流城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是的,我们愿意相信无论社会进步与否、亦或是退步,终究都无法改变一个人内心深处最朴实、美好的一面。

边城读后感 篇3

连日的阴雨,心情本就有些郁郁,更那堪是夜晚,似乎寂聊也随之侵袭而来。不想陷入一种空洞和无助,就起身去泡了杯咖啡,让自己温热和活力起来。然后端坐在电脑前,慢慢地阅读起数日前朋友推荐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

初读,许是习惯性的读小说的方式,急切的想寻读里面的人物或情节,故对于小说开篇大段的景物描写似乎看不进去,可渐渐的,一幅曼妙的风情画卷随着文字徐徐展开,使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仿佛置身湘西那美丽的世外桃园。翠翠就是在这样一个淳朴、天然、优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之女。

就是这样一个懵懂、娇憨、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美女孩,却遭遇了一段似乎尚未开始就已结束了的绵长而忧伤的爱。也许越是急切得到就越容易失去,难道这就是宿命么?“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故事的结尾以这样的反问戛然而止,让人唏嘘不已。掩卷,脑海中似乎浮现翠翠灯下托腮喃喃自语的神情:“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她的纠结让人生生的心疼起来:这漫长的日子她是否能够靠着那个初见时的甜美回忆安然度过呢?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使人惊艳的文字了,这惊艳不是华丽。而是不染尘世的纯美爱情遭压抑带给人的一种柔软、一种怜惜,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对命运不解的扣问。不由感慨有时男子如何竟有比女子还极致的细腻,沈从文先生如何知晓那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那么隐微的心理,难道真如他所说:“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女子?”

有时间,有合适的心情,再读《边城》

边城读后感 篇4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美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人生在 沈从文 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最大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 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边城读后感 篇5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

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一样,清清的,甜甜的,没有华丽的辞藻,自然流淌,却沁人心脾。就像他的《边城》,让人沉浸在那悠长悠长的宁静中,尽情的去领略和感受那里的景色和人情。

沈先生的孩童时代和一般顽劣孩子一样,贪玩,逃学,好斗,说谎全占了。他的父母给他换到远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走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

嘿嘿,这样使我们想到我们自己的童年。我们一群小孩上学也是路上磨磨蹭蹭的,钻下这里,看下这里,对什么事情都觉得很好奇,很好玩,所以每次都会迟到,被老师罚站。

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她们在路上摘人家果树上的果实,挖黄泥地里的红萝卜。他们觉得这是在帮果树减轻负担,是为萝卜们不再受委屈被埋在深土里。

“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

我小时候也很爱吵闹,整天像一个假小子一样。可是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很快乐。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做我想做的事,我可以和我的伙伴一起玩一起去冒险,一起去观察我们自己所好奇事物。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河里洗澡,去翻螃蟹。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山上摘野果,冬天我们坐上自制的滑板车滑雪,所以现在回忆起童年觉得幸福无比。

沈从文先生的童年是幸福的,而我们的童年也是幸福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几乎是没有你童年的,他们只有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他们几乎没有伙伴,更不可能与伙伴们一起去亲近自然,与自然有什么亲密的接触,也不可能了解自然中的事物。

我在现在的孩子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他们会记得些什么。

边城读后感 篇6

暑假学校布置了一项作业,读一本名著或小说写感想,在家里想了很久都不只要读什么,随手拿了本语文书来解闷,这时,脑子里突然一闪,想起了王玉景老师,再讲课时,王老师总是为我们讲一些课外的知识,记得他讲过她喜欢的一本小说《边城》,作者沈从文,于是就上网查了《边城》的内容,花了一天多的时间把他读完了。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翠翠、天保、傩送之间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船公,16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同地区为背景,以优美的笔触向读者展现了一幅朴实静美的画面,清澈的小溪渐渐汇入茶同的大河,西边的小小白塔,有户由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组成的人家,离此不远有座茶同城。简单的语句构成了整个故事的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流的溪水汇入茶同的大河,展开了旷野口‘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的动人爱情,

然而‘美丽总是令人忧愁’的,在一片祥和中,却不是流露出人在面对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这是一幕爱情的悲剧,文字虽然看似轻松酣畅,实际上笔墨是幽幽的凝重,因为从未有过母爱和作为女性的涉世,心里孤单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而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那个为了她的幸福努力工作的爷爷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掌’的怨恨后,在一个暴雨雷鸣,碧溪的白塔倒塌的夜晚,翠翠唯一的亲人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而去,翠翠失去了爱人和亲人。

当今社会,在建筑之间的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变得狭隘冷漠,交通虽然便利了,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更加便捷了,但人的沟通越来越艰难。一道墙,不仅仅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同时也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虽然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禁锢了自己,囚牢了外界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