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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矿山工作计划八篇

最新矿山工作计划八篇。

通過本文讓我們一起來探究"矿山工作计划",在進行任何決策之前請參考各方意見並嚴格按照實際情況做出判斷。為了跟上領導的步伐,加快工作進程,此時我們不妨來寫一篇比較具體的工作計劃。工作計劃是對將要開展工作的相關任務、目標、方法、措施等,按照客觀事物發展規律,作出的預見性安排。

矿山工作计划 篇1

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3—2017年)

为贯彻落实晋中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公司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矿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5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2.加快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2台约4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硫改造。除循环流化床锅炉外所有燃煤机组均要安装脱硝设施,(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到2015年,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各种煤堆、料堆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2.严厉整治矿山扬尘。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产生扬尘污染的地点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在取暖期和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敏感时段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3.扩大绿化面积。扩大生产区和办公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周边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公司清

洁能源使用比重。

3.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公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躯体人员做好防范。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相关职能科室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由 兼任,联系电。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统一协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组织各有关部门部门制定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要按照环

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甚至“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全矿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公司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各队、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日

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2013年12月日

矿山工作计划 篇2

矿山安全工作计划

随着矿业行业的快速发展,矿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确保矿山运行的稳定与顺利,制定一份完善的矿山安全工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

为了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首先,制定全员参与的安全培训计划,使每一位矿工都能够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并熟悉矿山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其次,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包括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等,不仅提高矿工的安全素养,还提升他们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有效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是保障矿工安全的关键。首先,对矿井的安全设备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功能完好且符合标准,如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等。此外,针对各种危险环境,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比如安装防爆设备、避雷设备等。同时,加强对安全设备的维护和监督,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新,确保其长期有效。

三、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是保障矿山安全的重要环节。首先,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矿山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核查。其次,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矿工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安全信息交流机制,及时掌握矿山安全动态,确保矿山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

矿山安全工作中,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制定全面且实用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组织、应急处置方法等。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平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应急处置的训练。同时,鼓励矿工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

总之,矿山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需要全面、详细、具体和生动。这样的计划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全面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和责任体系,以及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来确保矿山安全。只有通过全面的工作计划和有效的执行,才能够保障矿山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矿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矿山工作计划 篇3

安监局矿山安监科****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安排    一、****年工作总结    年初就下发了《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监〔****〕*号),对全年专项整治和安全评价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和安排;*月上旬至*月**州对***家非煤矿山进行验收,***家非煤矿山通过了验收,并迎接了自治区南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互检组的检查,受到了互检组的好评。突出对春季、重点矿区进行了监察执法,州下达整改指令书**份,扼制了事故上升的势头,完善了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消除了部分事故隐患。加快安全评价,科学预防事故,评价率达到了**%以上;做好安全评估,实施分类指导,评估率达到了***%;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素质;完善安全条件,加强认证管理,发放及审核《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余家;摸清重大隐患,制定了《***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处理事故*起。    二、****年工作安排    继续贯彻落实国办发[****]**号文件和六部(局)联合下发的《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在三年专项整治验收的基础上,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为契机,以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评价、安全评估、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的认定、监控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取缔、关闭无证或责令整改后证照仍不全的非法开采、经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场工作力度。通过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和杜绝各类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    *、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快自治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和认证工作。对已颁发《矿山企业安全条件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A类、B类矿山企业,在*月底以前全部换完;C类、D类矿山企业经过整改争取达到A类、B类矿山企业,**%的矿山企业在**月底完成换证和认证工作,未换证和认证的矿山企业分别作出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决定。同时,按照新的认证管理办法,严格十三项办证条件,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工作。加大对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矿、小场的取缔、关闭力度,力争在**年非煤矿山总数的基础上取缔、关闭*%。对各县市认证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继续做好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争取得更大成效。要认真总结****年—****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突出对C类和D类矿山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认证、评估、评价工作,严格验收标准,在**月—**月对全州非煤矿山进行验收    *、规范安全评估工作,实施重点监控。在**年非煤矿山安全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月底之前,由中介机构依据评价报告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重新评估,结合原评估结果进行衡量,并下发评估通知给予公布,作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各县市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监管工作的重点仍是C类和D类企业。加强对企业整改的跟踪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确保整改实效。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重大隐患、危险源的辨识、确认和登记建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年通过深化整治使A类矿山企业达到**%以上的比例,C类和D类矿山企业控制在**%以下。    *、认真抓好安全评价评审和非煤矿山“三同时”工作,科学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程序以及安全评价评审程序,提高审批和评审质量,严格把关。了解大型和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业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情况,加强对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由自治州审批的大型矿山建设项目和中央、自治区驻州企业的矿山建设项目全面规范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各县市全面实行和规范对所属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监察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专项整治、安全评估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季节变化及事故多发时期的不同,分别在春季(*—*月)、入冬前(**—**月(心得体会大全 M.xd63.cOM)

矿山工作计划 篇4

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业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增长,然而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解决矿山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绿色矿山的建设日益被重视。本文将详细介绍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旨在通过有效的措施和管理规划,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大量废弃物和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矿山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为了遏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系统,绿色矿山的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绿色矿山建设旨在通过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污染排放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改进矿山运营模式,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的目标与任务

1. 目标:

(1)降低废弃物产生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2)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4)加强培训与管理,提升员工环保意识。

2. 任务:

(1)合理规划和布局矿山区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化;

(3)引导矿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4)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确保环境质量;

(5)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确保他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7)加强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建设,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参与。

三、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详细内容

1. 合理规划和布局矿山区域:

(1)开展矿山资源调查与评估工作,了解各种资源的分布情况;

(2)制定矿山规划方案,合理利用和开发矿山资源;

(3)优化矿山生产流程,减少资源浪费;

(4)加强矿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珍稀植物和野生动物。

2.加强废弃物处理和利用:

(1)建立废弃物分类和处理系统,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2)大力推广矿山绿色回收利用技术,开展矿山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3)鼓励矿山企业与其他行业合作,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3.引导矿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

(1)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标准,确保矿山企业达到排放标准;

(2)建立矿山环保技术研发中心,推动矿山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3)推广环境友好型产品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4.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

(1)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矿山区域的空气、水质和土壤情况;

(2)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3)完善矿山环境治理设施,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5.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技术:

(1)加强矿山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矿山能源利用效率;

(2)推广矿山新能源技术,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6.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

(1)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

(2)加强对环保法规的宣传,确保员工遵守法规和制度。

7.加强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建设:

(1)组织开展绿色矿山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矿山企业积极参与和建设;

(2)根据矿山具体情况,确定示范工程建设内容和目标。

四、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1. 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表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2. 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督和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3. 不定期召开绿色矿山建设专题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4.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绿色矿山建设的关注度。

结语:

通过绿色矿山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我们将积极推动矿山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共同努力,为未来的矿山行业注入绿色、环保的活力。

矿山工作计划 篇5

作为一名矿山设备销售经理,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广公司的矿山设备,并与潜在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以确保销售业绩的稳步增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制定了以下详细的工作计划:

一、制定可行的销售目标

在任何销售计划中,设定合理的销售目标非常重要。因此,我将首先分析市场趋势,了解客户需求和竞争情况,明确公司的市场定位,并制定具体且实际可行的销售目标。基于此,我将制定一个合理且具体的销售计划。

二、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在推销矿山设备时,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因此,我将积极与客户交流,收集客户的需求和反馈,并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他们的解决方案。我计划通过邮件、电话、网络和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与客户保持联系,以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三、扩大销售市场,提高品牌知名度

为了扩大销售市场,我将积极寻找新的客户,并将公司品牌推广到更广泛的群体中。我将参加行业展览和交流活动,发布相关新闻和产品介绍,在多个渠道上宣传公司的品牌和矿山设备。我将制定并执行一系列市场营销计划,以扩大公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培育销售团队,提高销售业绩

一个强大的销售团队是推动销售业绩稳步增长的关键。因此,我将尽最大努力培养并鼓励我的销售团队,提高他们的业绩水平。我将制定一系列销售培训计划,提高销售人员的技能水平,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客户需求和挑战。同时,我还将定期组织销售会议,为销售人员提供分享经验和学习的机会。

五、及时跟进销售进展,提高客户满意度

及时跟进销售进展是确保销售成功的关键。我将定期与客户联系,询问他们的反馈和意见,并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需求。与此同时,我将跟进销售进度,掌握销售趋势和市场动态。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我将竭尽所能地提供高质量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总之,以上是我的矿山设备销售经理的工作计划,我将认真执行这些计划,努力推动公司的销售业绩稳步增长。

矿山工作计划 篇6

为组织好我县2017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标准、严要求、有秩序开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临煤安发〔2017〕58号、临煤安发〔2017〕59号及2017年3月2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100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号)

6、《临汾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表》

四、验收程序

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17年3月5日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1、矿井复工复产前,煤矿首先要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县煤炭工业局申请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

2、县煤炭工业局批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后,煤矿企业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县煤炭工业局接到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长签字同意,并在市局备案后,县煤炭工业局下发同意复工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接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五、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1、所持证件(即“五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有一证过期的;

2、未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4、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5、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人员管理系统,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6、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7、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9、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够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行政部门建档登记的;

10、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1、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2、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13、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第一轮排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完成,重大隐患未闭合销号,第二轮复查查出隐患未整改到位或未经第二轮复查的;

14、红线管理资料未经审查,并未在市局备案的;

15、未组织培训或培训工作不到位的。

六、有关要求

1、县煤炭工业局要严格审批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2、在复工复产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县煤炭工业局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4、县煤炭工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为认真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我街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在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发展,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在全街范围内营造“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稳定提供良好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街道成立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街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供电设施、仓储物流单位,以及护坡、挡土墙、拆迁后残墙断壁,时间是3月13日至3月23日。

三、检查内容

1、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并张贴。

2、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力及电器线路是否安装合格,运行维护是否正常。

3、规范本辖区内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排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个人。对危化物品经营、储存是否认真排查、登记在册、监管。

4、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是否配套有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基础工作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落实。

6、辖区内各建筑工地是否按程序、规范化操作,是否按规定配备各类安全救生、防护设备。

7、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有无安全隐患,校车是否合法运输,违规超载。

8、辖区内护坡、挡土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有效监管,辖区是否有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

10、拆迁场所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单位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确保责任上肩、责任到人。

2、加强重点排查,强化监管。各线各办负责重点检查各线工作,检查要有详细记录。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程序有重点段进行认真排查,必要时可联系专业人员一并排查,排查中要注重安全宣传,文明执法,不得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工作,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要法人代表签字。

3、加强岗位值班,强化履职。各社区(筹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按程序和要求上报信息,做好登记,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手机24小时必开。

矿山工作计划 篇7

**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13〕8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打造活力**,美丽**,幸福**,以扬尘、废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管,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二、主要目标

2014年底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以上;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73微克/立方米以下,比2012年下降14%以上。到2017年,全市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明显减少,力争全市城区空气质量进入全省地级市前八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提升脱硫效率。2014年底前,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严控颗粒物排放。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热电及自备电厂等重点企业和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矿山、水泥粉磨站、煤矸石砖场、新型建材厂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加强矿区和运输道路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继续加强全市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

3.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15年底前,整顿规范汽车维修、防盗门窗焊制等金属加工行业露天喷涂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发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4.持续推行清洁生产。2014年底前,推进化工、煤炭、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全市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5、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4年底前,**市建成区要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其城区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着力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和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工程建设,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6、强化施工扬尘治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工地扬尘规范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建筑工地未建设完成车辆清洗设施的一律不得开挖渣土及其他施工作业;建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深化绿色工地创建,将检查结果纳入建筑企业信用和资质管理,作为招投标的依据。重点季节、重点时期、关键时段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建筑工程一律使用商用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混凝土、砂浆搅拌场所必须采用封闭、降尘等措施。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全部强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严禁使用鼓风式除尘器,推广使用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保障性住房、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率先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区域供冷供热等规模化应用。

7、减少道路运输扬尘。市县两级城区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应实施严格密闭运输,并于2014年底前安装GPS定位系统。运输车装载不超出后档板,工地及弃土场出入口建设冲洗平台,车辆出建筑工地、砂石厂及弃土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统一规划弃土场,渣土车进入弃土场后应随倒随推平随碾平。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积极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2015年底前实现城区70%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2017年底城区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8、控制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扬尘。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建设布局规划;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生产、运输过程中扬尘达标整治,实现封闭式运行;对未执行环评和 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的整治,整改未完成或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关闭。

9、整治物料、废弃物堆场扬尘。2014年底前,市、县(区)对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储煤场以及建筑垃圾凡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必须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对城区大型储煤场、物料堆放场、露天仓库等必须实行地面硬化全封闭管理,完成 三防(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设施建设,否则予以停止运营、关停。

10、防治拆迁工地扬尘。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施工工地必须要按规定设置防尘围档;机械拆除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爆破作业必须实施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工地拆迁工程的垃圾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风力达5级以上或空气质量三级黄色预警以上污染时,应停止作业;产生的渣土和垃圾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11、整治餐饮油烟污染。2014年底前,市、县(区)规划区内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环保要求,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2014年底前,市、县(区)完成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正常运行。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

12、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做好生物质能电厂建设和秸秆收集工作。2014年5月底前,市、县(区)、乡镇三级建立秸秆禁烧直补农户制度及奖惩措施。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市、县(区)、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和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

13.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结合**实际,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生态、绿地空间管控,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在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的要实行搬迁、改造。到2017年,市、县(区)基本完成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提高城考全省位次。积极创建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到2015年,力争创建1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到2017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建成绿道300公里以上,到2018年,成功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14、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14年底前,市本级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城市环境敏感区域严禁露天烧烤,推广使用室内无炭烧烤。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2014年底前,各市、县(区)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

(三)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

15、大力推广绿色交通。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公交线路,提倡快速公交,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7年底前,市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40%以上。改善非机动车交通条件,推进城市绿道慢行系统建设,鼓励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2015年底前,完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加强停车场建设,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发展快速公交。以智能公交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车辆运营调度管理、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等信息系统。

16、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

2014年建立市、县两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2014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点。2014年底前,制定机动车保有量控制规划,限制机动车过快增长。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轻型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对排气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予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强制履行报废手续。2014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2015年底前,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速淘汰黄标车,建立黄标车淘汰补偿机制,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全社会黄标车全部淘汰。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市内主要路段黄标车限行,依法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2016年7月1日起建成区实施限行,形成黄标车全市连片限行格局。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2017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

严格控制重型机动车和转入机动车的入户,新转入的机动车全面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转移登记手续。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整治力度,责令其限期治理,拒不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其停止行驶。

加快柴油车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配备和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出台出租车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的鼓励政策。落实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规定。有效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17.提升燃油品质及推广新型能源汽车。2014年上半年,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严把车用成品油生产和流通准入审查关。采取综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公交、环卫等行业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与推广应用相配套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市县城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全部采用天然气或新能源汽车。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8.优化产业布局。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生态红线,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调整意见和主导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在我市范围内严禁建设两高项目。

19.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园区内企业各种原料、产品、副产物、排放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大幅提高企业主要原材料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努力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0.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遵照两高产业准入目录,执行严于国家要求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控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新、改、扩建项目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清理和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在建违规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和节能环保倒逼机制,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

2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目标责任和激励等制度,鼓励县(区)和企业提前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6年、2017年,实施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措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和企业,暂停该县(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依法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加强小型工业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集约布局、改造升级、关停并转、分类治理。坚决依法及时取缔小化工、小石灰窑、小冶炼、小矿山、小炼油、小电镀等环境违法企业。

22.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减制度。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节能评估审查。对未通过环评、能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核准、审批、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2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量分质梯级利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及循环经济基地。到2017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30%以上省级开发区实施循环改造。

24.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推进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展环保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节能环保企业。

(五)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2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农林生物质剩余物能源化利用。加快市、县(区)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市、县城区和建制镇液化天然气储存配气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实现市、县(区)管道供气。

26.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需求管理,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控制其过快增长势头。加强对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测,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到2017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以上。

27.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5%以上。以煤炭洗选加工和清洁发电、现代煤化工为重点,减少煤炭运输和煤炭直接燃烧利用。鼓励按煤炭品种、用途合理分级利用,控制将炼焦用煤、优质无烟煤、优质化工用煤作为动力煤直接燃烧。

28.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高煤炭转化利用效率和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新建燃煤电厂应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支持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开发,鼓励建设坑口电站。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管理,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依次调用燃煤发电机组。继续推进电力节能降耗,到2015年,全市火电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电网线损率下降到%以下。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工作责任。

29.明确政府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统筹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30.强化企业治污。督促企业按照节能环保规范要求,严格内部管理,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市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由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环保局要对有关县(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二)完善经济政策。

32.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坚持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征信系统,实施差别化信贷融资政策。严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贷款和上市融资。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建立排污指标回购和收储机制。

33.完善价格税收政策。完善和落实脱硫、除尘电价政策。对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以及列入市政府关停企业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用水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方式,推动节能产品应用。加大排污收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将挥发性有机物和建筑施工扬尘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大气环境保护的消费税、出口退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34.加大投入力度。科学运用规划、投资、产业等措施,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防治项目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市、县(区)各级财政要加大环保投入,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建立涉及民生的煤改气、煤改电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秸秆禁烧直补等财政资金支持制度,与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运行和监管经费等环保能力建设一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市、县(区)级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资金,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三)推动法治建设。35.推动建立和完善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及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制度;2014年上半年,市、县(区)政府要出台相应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范性文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6.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建立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均要建立对开发区和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执法监管检查制度。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实施限期改正、停产治理和关闭;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并开展后督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监督。

37.实行环境信息公开。2014年底前,市环保局每月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市本级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2015年底前,公布市、县(区)城区的空气质量等信息。各县(区)要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举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执法处罚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四)强化应急保障。

38.建立监测预警体系。2014年底前,所有国控空气监测站点,按新标准形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并实现联网。2014年6月底前,市本级完成3个空气监测站点的建设,三县各完成1个空气监测站点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市本级规划区内新增3个空气监测站点涡北新城、**工业园、亳芜工业园各建一个(涡北新城、**工业园2个站点由**区实施,亳芜工业园由亳芜工业园管委会实施),三县各自完成2个新增站点建设。2016年上半年,建成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各县实际,因地制宜建设空气质量和气象综合观测站,实现气象、环保信息共享。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鼓励监测监控设施实行第三方运营。建设市、县(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统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39.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县(区)政府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对措施。依据区域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市、县(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

(五)广泛宣传教育。

40.推动社会参与。认真组织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环境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普及教育,组织城区初中以上学生每年到环境教育基地参观不少于一次,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要积极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环保公益宣传;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矿山工作计划 篇8

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

《XX省2010年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2010年3月,省安委会印发《XX省2010年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对整治内容和目标、工作方法与步骤、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要求按照“逐项突破、逐年推进、一年一整治、三年上台阶”的工作思路,以预防事故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非法、整治违规、强化管理”为主题,全面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五有五落实十达标”,实现全省非煤露天矿山“合法生产、管理规范、现场安全”三大目标。合法生产做到“五有”,即: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和环保“三同时”手续齐全完备,开采设计正规可行。管理规范做到“五落实”,即: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台账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演练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项经济政策;安全管理档案健全规范。现场安全“十达标”,即:严格实行分台阶(层)开采,严禁违规爆破,严禁冒险作业,确保排土安全,安全距离有保障,严格管好爆破物品,用电安全,机械运输安全,防范职业危害,预防事故无伤亡。

方案要求,各地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营造强大的专项整治声势;四是要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扬与批评并举,创造专项整治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