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大欢喜读后感(精华5篇)

皆大欢喜读后感(精华5篇)。

"皆大欢喜读后感"是编辑特意为您准备的文章,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能够增强我们的写作技巧和认知能力。在撰写读后感时,应集中注意力表达那些对我们产生最深刻印象的想法和情感。那么,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感悟呢?如果您想获取更多信息,请继续向下阅读!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1)

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读张爱玲这本半自传的**,如今的我已无法去描述。那临水照花之人是怎样用简直“声嘶力竭”而又“淡然无谓”的笔调来叙述自己最为黑暗而灿烂的一生,在记忆的洪流中也已无法考证。我只记得盛九莉为邵之雍写的那首诗。

没有生与死,没有与子成的约定,正如她所说的,只是落在尘埃里,但她的心是快乐的,在尘埃里开出了花朵。

我喜欢盛九莉把邵之雍比作小玉佛,同时强调邵之雍是南朝的小腰佛。她戏言要将他供在案上,日日礼拜。她的玩笑话,时时却又在试探他。

但是,他很诚实,这几乎让她厌恶。为了她,他要和两个妻子离婚,因为他是一个浪漫的学者;同时,他也会向她炫耀他的情史:和小康小姐,和日本女人,他美丽的前妻,甚至是第一任到死也没盼到他的原配。

张爱玲是盛九莉的原型。**四大才女的封号加身,她却乐于做一个俗人。我爱她胜过爱林徽因等人,正是如此。

她爱胡兰成,哪怕他有妻有子,哪怕他比她大上15岁,她甘于为他奉献,做一个凡妻,以她的生命作汤汤的流水去淹没他。

盛九莉的人生经历也接近张爱玲的原型。得知她是李鸿章的孙女,我很惊讶。然而她只是在笔下,在书里,安之若素,不悲不喜。

显赫的身世,寂寂的流年,母亲出国离婚,后母虐待,弟弟的懦弱……她像凡人一般忍受,抱怨,报复,诅咒,选好自己的路,然后走下去。她可以洋洋洒洒地默写整本的《失乐园》,“逼着教授给从未给过的分数”;她可以在年少写出《我的天才梦》,将人生比作华美的袍。

她从不认为自己是穷人。在盛九莉和邵之雍的爱情中,她贫穷而卑微。她爱那个男人,她会为了他带上头巾,装作乡下女人去看他,然后发现他只是感觉到丢脸,因为她晒得脱皮的红鼻子。

《小团圆》这个名字取得绝妙,盛九莉看过太多皆大欢喜的结局,戏中男主角娶得四美大团圆。不过,这只是一场戏。沧桑过去了。她留下走了。算不上大团圆,而他们又有了各自的欢喜。

“青山上的红棕色的小木屋,映着碧蓝的天,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里出没,都是她的。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故事的结尾是她的梦,二十年前的事,十年前的人。醒来之后她却快乐了很久。

然而,在读了很多遍之后,多年过去了,我发现这是一个最美好、最幸福的结局。

毕竟,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2)

《皆大欢喜》是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里面的一个故事,这本书里有:暴风雨、仲夏夜之梦、冬天的童话、无事生非、威尼斯商人、李尔王、麦克白、第十二夜、罗密欧与朱丽叶、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等故事,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皆大欢喜这个故事。这本书是于英国的兰姆姐弟很著名的书本,我一口气就把皆大欢喜这本书读完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

主要的故事是腓特烈推翻了他的兄弟,合法的公爵,并将他流放在遥远的阿登森林。而流放的公爵有个独生女,叫罗瑟琳。弗雷德里克想让罗莎琳和他的女儿西莉亚在一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城堡外有两个人准备角斗,那两个姑娘也去凑热闹!一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是角斗的老手了。而另外一个年少骨嫩,大家都觉得他必死无疑。

两个女孩都去劝他不要打架,但他说他没有家人,弟弟对他一点也不好。最好是去死。罗莎琳同情这个年轻人。她好像爱上了他。那个年轻人是奥兰多。他赢了决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后来,因为弗雷德里克不想让罗莎琳留在宫殿里,他打算开车送她去阿登森林。西莉亚不同意她的意见,所以他和表弟去了阿登森林。然后,凯瑟琳和西莉亚在阿登森林里不仅遇见了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利弗,还遇见了他的父亲。奥兰多和他的兄弟奥利弗现在很友好。

最后,罗莎琳和奥兰多,西利亚和奥利弗同时举行了婚礼!然后传来好消息,罗莎琳的父亲的土地还给了他。西利亚也为此向表妹表示祝贺。虽然她不在是继承人,但两姐妹的感情是那么纯洁,一点也不嫉妒。

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是他早期创作的著名喜剧,与《无事生非》、《第十二夜》并称为三大欢庆喜剧。该剧创作于1599年。主要情节描述了流亡公爵的女儿罗莎琳的爱情故事,她去森林寻找她的父亲和她。正如剧名所示,剧中受压迫和受伤害的人得到了好的回报,而恶人却受到了影响。最后,所有的爱情都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这反映了莎士比亚戏剧中善胜恶的理想状态。

这部喜剧在语言、人物、线索、主题意义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创作方式。

我更喜欢把堂吉诃德看作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信仰追求者。他所追求的信仰便是他认为的游侠骑士的骑士道,因此他会攻击任何不相信骑士道的人,他会与想像中的巨人决斗,他会为了臆想中的心上人拼上性命,他会根据约定而好好回到家中。这一切只因那是他的信仰的正义。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他对骑士精神的信仰是封建主义和腐朽的结果,他正处于新旧观念交替的时代。他深深地感受到世界对老百姓的不公,有着强烈的变革意识。同时,他相信堕落的骑士精神。在这种深刻的矛盾下所诞生的堂吉诃德,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人物。

从语言上看,这部喜剧的语言丰富、生动、充满活力。一方面,作品中的语言广泛运用书面语和口语,这是作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广泛采用了民间谚语和俚语,两者互相结合,莎士比亚甚至自己创造新词,使其增添了不少的新鲜感。他丰富的语言往往能深刻地表达人物的性格特征,具有性格、地位和地位的差异。

最重要的是,该剧中的许多语言都成为了英国乃至世界语言的精华,生动生动。如“美貌比金银更容易引起盗心”、“ 心里尽管隐藏着女人家的胆怯,俺要在外表上装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正像那些冒充好汉的懦夫一般”、“ 现在我们是满心的欢畅,去找寻自由,不是流亡。”、“假如你记不得你为了爱情而作出来的一件最琐细的傻事,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

假如你不曾像我现在这样坐着絮絮讲你的姑娘的好处,使听的人不耐烦,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如果你从不突然离开你的伴侣,就像我现在的激情驱使着我一样,那你就不是真的恋爱了。”、“假如你们用你们所没有的东西起誓,你们便不算是发的假誓。

”、“给我穿一件彩衣,准许我说我心里的话;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把这染病的世界的丑恶的身体清洗个干净,假如他们肯耐心接受我的药方。”等等,都具有深刻的意味和哲理,既是对当时贵族上流社会罪恶丑行的揭露批判,同时也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于理想社会的强烈渴望。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莎士比亚借杰奎斯这个角色所提出来的“人生七个阶段”的感想:

“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一个人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他的表演可分为七个阶段。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

还有背着书包红脸的小学生,像蜗牛一样拖着脚,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然后,情人像火炉一样叹息,写了一首关于情人眉毛的悲伤诗。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爱惜着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

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锺老叟,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结束这段离奇多事的历事的最后一幕是童年的再现,完全被遗忘,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品味,没有一切。

”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得既准确又精简,十分让人赞同。

人物上,剧中的每个角色都具有独特的性格特征,奥兰多对罗瑟琳的真诚爱情与和兄长奥列弗的手足之情,西莉亚与罗瑟琳的姐妹情深和最后与奥列弗的一见钟情,老公爵的宽容大方与其弟篡位的阴险狡诈,试金石和亚当的忠心跟随,希尔维斯的痴情与非瑟最终的接受,共同构成了这部喜剧的美满结局,增添了一抹又一抹的喜剧色彩。

在这部剧中,个性鲜明,光彩夺目的罗瑟琳更是格外突出,她天生丽质、年轻、善良、聪明,更突出的是活泼开朗,而且又蕴含着某种调皮狡黠,这一个性是在进入亚登森林后才显露出来的,罗瑟琳在得知心上人奥兰多也来到亚登森林时,她兴奋连忙询问西莉亚:“嗳哟!我这一身大衫短裤该怎么办呢?

你看见他时他在干什么?他说什么了?他看起来怎么样?

他穿什么?他为什么在这里?他问我了吗?

他住在**?他是怎么和你分开的?你什么时候再去看他?

用一个字回答我。”这么多的问题,却要别人用一个字回答,分明是不让西莉亚回答,只是想把自己的兴奋之情表现得更露骨些罢了,她的活泼可爱正是在这一幕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当她看到奥兰多时,她并没有换上女儿装,仍然披着大衫短裤,提出了要奥兰多把她当作心上人,每天到草屋前向她求爱,以**他的“相思病”,最后,她不仅促成了自己与奥兰多的爱情,还让父亲与自己的女儿重聚,让希尔维斯与非瑟终成眷属。她的聪明、活泼、甚至有点狡黠的性格展露无遗,因此,罗瑟琳也成为了莎翁笔下最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

今天,我和爸爸叔叔一起玩了一个三国游戏。在棋盘上,我们回到了三国时代。下完棋后我意犹未尽,忍不住又拿起读了三遍的《三国演义》翻看了起来。

我呢?也许我觉得所谓的英雄离我太远了,但距离产生美。而美又是在我们身边的。

我不是英雄,也许永远不会是。但是没关系,我有英雄之志,这就足够了。它告诉我的不是行动,而是精神和品质。

它的存在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也许我什么也没做,但我不会让我迈向成功的脚步停滞不前,也不会让我梦想中的凤凰落下。不屈服于困境,不低头于失败,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把不值得变成值得,把不可能化作可能。

这就是我要做的,我该做的。若是这样,我才告诉自己,自己是强大的,是成功的,向老人一样,永不言弃亦永不言败。

另外,这部戏剧有三条主要线索:公爵被弟弟篡夺爵位;公爵之女罗瑟琳和僭主之女西莉娅被放逐;青年奥兰多被哥哥夺去产业。三条线索里的正面人物都会合在亚登森林里,最后恶人悔改,公爵复位,情人结为终身伴侣。

是典型的大团圆结局。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最后,这部喜剧显示出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作家西塞罗和格利乌斯的著作中,意思是指“人性”和“万物之灵”。古希腊,古罗马哲学注重对人的根本的思考,经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发展,初步奠定了人文主义的传统。

人本主义作为一种较系统的思想状态是和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联系在一起的。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的主旋律和灵魂,它反对封建**的统治与**教神学的禁锢,大力赞美和宣扬人的伟大,尊严,自由,平等和个性解放。在这场“最伟大的,最进步的变革”运动中,涌现了许多“巨人”,莎士比亚就是这批“巨人”中的一位。

莎士比亚的戏剧从主题到人物刻画和细节描写,处处反映出了他的反封建,反神权的强烈思想。《皆大欢喜》通过对照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为上,篡权,谋害等人类丑恶现象与牧歌社会中无忧无虑,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最终表现出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于平等,自由,幸福的田园生活的向往。在第一幕第一场中摔跤师查理告诉奥列佛说老公爵“已经在阿尔登森林中,许多快乐的人们和他在一起;在那里他们像古时候英国的罗宾汉一样生活着;听说每天都有许多青年贵族们成群地去依附他,他们无忧无虑的打发岁月,像人类在**时代那样。

”这里,阿尔登森林被描绘成一个牧歌式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个静谧祥和之地,这群被放逐的人过着天真、纯朴的田园生活,拥有没有界石的广阔平原,这里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在阿尔登森林中,人们呼吸着自然、纯朴、幸福和平和的空气,真正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田园生活的理想和愿望。

《皆大欢喜》主人公之—奥兰多受尽兄长奥列佛的虐待和陷害,选择逃往森林。由于对罗瑟琳一见钟情,奥兰多在林中树上到处刻写情诗,以抒发对罗瑟琳的相思之苦。在林中,当发现正面临来自蛇和老虎双重危险的熟睡人是苛待他的亲哥哥奥列佛时,手足之情和善良天性促使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把哥哥解救出来。

这样一个勇于追求自己幸福,善良的人正是莎翁笔下“真、善、美”的体现。在剧中,这样的人最终抱得美人归,与罗瑟琳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另外,故事中两个“反面”人物—弗莱德里克和奥列佛痛改前非,由“恶”到“善”的转变也反映了作者希望人类的善良和慷慨能化解**,最终人类能和谐相处的一种美好愿望。

剧中弗莱德里克贪慕权势,篡夺了自己亲哥哥的爵位,自己当上了新公爵,把老公爵放逐到亚登森林里。罗兰爵士的大儿子奥列佛部遵亡父的遗志,不但不好生教养弟弟奥兰多,反而视他为仇敌。先是挑唆拳师查尔斯在角斗中摔死他,继而又准备放火烧死他。

奥兰多被迫于老仆亚当一起逃进亚登森林。老公爵的亲女儿罗瑟琳原来一直居住在宫廷中,弗莱德里克唯恐她的好名声掩盖了自己女儿西莉亚的贤德,把她从宫中驱逐出来,西莉亚随同她一道也投奔了亚登森林。作品情节生动丰富,富于生活气息,思想也更加成熟,既宣扬了人文主义的生活理想,又嘲笑了封建教会的禁欲主义。

在作品中,小丑试金石就用及其通俗的语言,把这个意思清楚的表达出来,他对杰奎斯说:“先生,牛有轭,马有勒,猎鹰腿上挂金铃,人非木石岂无情?鸽子也要亲个嘴;女大当嫁,男大当婚。

”(第三幕第三场)这种崭新的爱情观与宗教禁欲主义和封建婚姻制度截然对立,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的锐利**。剧中(第一幕第二场)罗瑟琳和西莉亚谈论命运女神,觉得她的“赏赐老是不公平”,尤其是她在给女人赏赐的时候,尤其乱来。还有把“造物”取笑为傻瓜。

作品通过两位公爵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智慧的女儿的消遣对话,反映出了人文主义对上帝绝对权威的质疑。

通过《皆大欢喜》这一喜剧,我们可以看到,人文主义思想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是一种进步的思想,在反封建反教会的斗争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它毕竟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没有能从阶级斗争的高度去认识社会现象,社会斗争的一方—“善”的一方在面临个人生命、权力和领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无情的掠夺后,而不是积极地去迎战,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和利益,而是选择了逃避,逃到了所谓的世外桃源:森林中。再有,从最后的大团圆结局来看,也是有些牵强。

两个 “反面”人物的弃恶从善,改过自新虽说是最完美的结局,但却有些突然,让人读起来不禁哑然失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在此剧中,莎士比亚揭示了篡权、谋害等反映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但却没能从根本上发掘出这些现象之后的本质—产生“恶”的社会根源,因而只能在喜剧中想出道德感化和宗教教化的办法。这无疑是莎士比亚的局限,也是那个时代人文主义者的局限。

但我们应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不能简单地用“虚伪性”、 “不真实”等结论去否定它的历史进步意义,相反,甚至我们可以说,莎士比亚的伟大就是在于在扼杀人性的封建社会里,他发现了人性。

《皆大欢喜》虽然只是一部小小的剧本,其中也有作者过于理想化的一面,但从里面折射出来的人文主义的光辉却发出了万丈光芒,激励了当时许多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思想的青年男女。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3)

《皆大欢喜》是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里面的一个故事,这本书里有:暴风雨、仲夏夜之梦、冬天的童话、无事生非、威尼斯商人、李尔王、麦克白、第十二夜、罗密欧与朱丽叶、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等故事,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皆大欢喜这个故事。这本书是来源于英国的兰姆姐弟很着名的书本,我一口气就把皆大欢喜这本书读完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介绍。

主要的故事就是弗雷德里克打倒了他哥哥这一合法的公爵,并把他流放在遥远的阿登森林里。而流放的公爵有个独生女,叫罗瑟琳。弗雷德里克是想把罗瑟琳留下来陪伴他的女儿西莉亚。一次偶然的机会,城堡外有两个人准备角斗,那两个姑娘也去凑热闹!一个人高马大,身强力壮,是角斗的老手了。而另外一个年少骨嫩,大家都觉得他必死无疑。两个姑娘都去劝说他别角斗了,可他却说他没有家人,哥哥对他一点也不好,还不如死了好。罗瑟琳非常同情这位年轻人,也似乎可以说她已经爱上了他,原来那位年轻人叫奥兰多,他在决斗中居然赢了!。

后来,由于弗雷德里克不想让罗瑟琳再待在宫里,便准备把她也赶去阿登森林,西莉亚不赞成,便与堂姐一起前往阿登森林。然后,罗瑟琳和西莉亚竟然在阿登森林不仅碰见了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列佛,也碰见了罗瑟琳的父亲。奥兰多和他的哥哥奥列佛现在已经友好相处了。

最后,罗瑟琳和奥兰多、西利亚和奥列佛同时举行了婚礼!接着,又传来了好消息,罗瑟琳父亲的国土归还给他了。西利亚也为此祝贺堂姐,虽然她已经不在是继承人了,堂姐妹两的感情是那么的纯真,一点都没陷入嫉妒心。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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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心底里佩服起这为绅士,奥兰多。罗兰爵士的儿子也去世了,也有着高贵的血统。二哥被送到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哥奥利弗只让最小的奥兰多和工人们一起工作,不把他当兄弟看待。他用这种方法来摧毁其弟高贵的素质。

虽然不曾想到怎样避免诸类事情的发生,但是,奥兰多感觉,在他身体之内的父亲的精神,已经因为受不住这奴隶般的生活而反抗起来了。

“我知道你是我的大哥,但是说起高贵的血统,你也应该知道我是谁。按着世上常间的仪式,你比我高,因为你是长子,但同样的仪式不能带走我的血,即使我们之间有二十个兄弟。在我的血液中,我和你一样拥有我们父亲的许多品质;尽管我承认,自从你第一个出生以来,你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

”而被其兄长称呼为“混蛋”,奥兰多的言语更令我再生几分尊敬。他有着不肯向他人低头的傲骨,尽管是兄长,若有什么不正确的行经,他亦毫不畏惧地为自己以及父亲的荣誉挺身。

“我不是混蛋;我是罗兰·德·鲍埃爵士的小儿子,他是我的父亲;谁敢说这样一位父亲会生下混蛋儿子来的,才是个大混蛋。”

接着,奥列佛得知奥兰多将与拳师进行一场比赛,于是在拳师面前恶意中伤弟弟。拳师承诺必定打败奥兰多,绝不手软。从一场比赛,自然地,女主角罗瑟琳登场。

老公爵被其弟新公爵放逐。罗瑟琳正是老公爵之独女,由于新公爵的女儿、她的族妹西莉霞以死执意挽留,罗瑟琳才没有被放逐。

比赛前,罗瑟琳与西莉霞真心地劝说这位年轻的先生退出比赛,未免他为此失去自己的性命——外表看来,双方的势力太悬殊了。但奥兰多婉言拒绝。

恕我没能洞悉奥兰多此时的心境。从他的话中,我读出其自讽之意,又读出几分感慨。大概是无奈吧。他一直都遭受不公平的对待啊。

“假如我打败了,那不过是一个从来不曾给人看重过的人丢了脸;假如我死了,也不过死了一个自己愿意寻死的人。我不辜负我的朋友,因为没有人哀悼我;我不伤害世界,因为我在世界上一无所有;但我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也许我死后可以得到更好的人的补充。”

奥兰多的话,正好表现出一部分人面对逆境的心态,由此体现出其消极的态度。大概就是这时,对罗瑟琳的爱慕之情渐渐萌发。

结果令众人意外,奥兰多打败对手。但新公爵一贯仇视其已逝的父亲罗兰公爵。作为优胜者的奥兰多不仅没受到奖赏,反倒遭到

昏庸的新公爵的逮捕,罗瑟琳也遭其流放新公爵的女儿西莉霞却是个善良的好人儿,她不愿意让罗瑟琳受苦,但也阻止不了其父亲。两人打算逃走,罗瑟琳乔装成男子,并化名盖尼米德;西莉霞则乔装成牧女,化名爱莲娜,逃往亚登森林镜头转向亚登森林,流放中的老公爵及众臣逆运也有它的好处,就像丑陋而有毒的蟾蜍,它的头上却顶着一颗珍贵的宝石实在搞不清楚老公爵此话的含义。确切地说,应该是不理解他当时的心情。

怎么说,之前贵为公爵,地位极高,却突然被其弟夺位,还处于流放中。难道就没有少许的悲哀么?但我更关心老公爵对乐安命运的态度。奥兰多为了找到食物来救跟随他的老仆人,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想用剑抢劫老公爵等人的食物。

得知眼前的青年因为落难才变得蛮横,老公爵立即让奥兰多带来老佣人,给予他们食物,并收留了他们。

可见老公爵之善良这时,公爵其中的一位臣子——杰克斯,道出了那句经典的台词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莎翁的作品中总会出现一些无名小角,或士兵,或小丑,或佣人。我一直以为这样的安排毫无意义,但渐渐地我发现这样的角色也是必不可少的。像这位作为臣子却道出了大哲理的小配角。

曾经在网上看到某位网友对此的高深理解,实在佩服:真理创造了世界,但世界不是真理在做主,“真理是一条贱狗,它只好躲在狗洞里”。从某种意义上说,掌握真相的人是“社会底层的小丑”

有少女情怀的女生,如我,大概更喜欢罗瑟琳乔装男子,与奥兰多相遇的部分。

奥兰多无法克制自己对罗瑟琳的思念之情,情不自禁地在许多树上刻下她的芳名,还挂上写给罗瑟琳的十四行诗。当他又在树木刻她的名字时,罗瑟琳恰巧散步路过这里。奥兰多没有认出男装的罗瑟琳,却向他倾诉了自己日夜思念的苦恼罗瑟琳,这个可爱的女子,称能治好奥兰多的相思之病。

她说我能治好你。如果你叫我罗莎琳,每天来我的小屋,请我爱我。这是为了测试奥兰多是否真诚。聪慧又可爱的罗瑟琳。对她的喜爱不禁又增加几分凭着我的恋爱的真诚,我愿意接下来,奥兰多果然遵守承诺,把眼前男子当做罗瑟琳,向她说出了满腹痴情。

。 我猜不透奥兰多为什么会答应这个要求。仅仅是想治好难以忍受的相思之苦么?可是,那时的他,并不知道眼前男子的真实身份呀。

罗莎琳知道所有这些情话都是真诚地对她说的,充满了喜悦;有一天,奥兰多也感到了一些安慰。在去罗莎琳小屋的路上,奥兰多看到一头狮子正准备攻击一个熟睡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正准备伤害她的哥哥奥利弗。他不记前嫌,刺死了狮子,但自己的一个胳膊也受了伤,奥列佛为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痛苦着请求弟弟的原谅。两人终于冰释前嫌。

奥兰多由于受伤不能去草屋,他请哥哥把这个意外告诉罗瑟琳姐妹当然,奥列佛也没有认出,此时站在自己眼前的绅士是位女子。他来到罗瑟琳的草屋,讲述了发生的事情。他还说那是从从前的我,不是现在的我。

我现在已经变了个新的人,因此我可以不惭愧地告诉你们我从前的为人他表示了自己悔过的真心。他的坦率打动了西莉亚,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西莉亚的美丽和善良也深深打动了他。

奥利弗向他哥哥承认他爱上了西莉亚。他想把城里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奥兰多,搬到森林里和她一起生活。奥兰多听从了他哥哥的建议,希望他们第二天结婚。

这时,罗瑟琳来了。奥兰多向“他”说了哥哥的喜讯,并感叹自己无法与相爱的人见面。鲁赛琳被感动了。她假装能施魔法。她可以召唤她的爱人,让他穿上最漂亮的衣服,邀请老公爵和他的所有朋友。她说只要他想嫁给罗塞琳,他就可以结婚。

她还要用少许智谋,博得其父亲的同意我答应要把这一切事安排得好好的。公爵,请你守约许嫁你的女儿;奥兰多,请你守约娶他的女儿...现在我就去给你们解释这个疑惑为了自己的幸福,她非得赌一把。

我欣赏她,这个大胆追求自己幸福的可爱的罗瑟琳。尽管多次用到“可爱”这词,但是,勇敢的女子最可爱第二天,草地上到处都是欢乐的人,他们都来参加两对新人的婚礼。老公爵也来了,但对魔法也半信半疑。

不多会儿,西莉霞和罗瑟琳出现了。罗瑟琳换上了最漂亮的衣服,就像从天而降的仙女一样。众人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奥兰多更是喜出望外要是眼前的并不虚假,那么你就是我的罗瑟琳了公爵主持了两对新人的婚礼。

这时,又有好消息传来,篡位的公爵受到老修道士的启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重新做人,把王位还给老公爵。

老公爵回到王宫,和他的臣子们共同治理国家典型的喜剧套路。

虽然喜欢这样的结局,但是,总感觉这个结局有点牵强。两对新人才刚结婚,是算一个好消息吧,另一个好消息立刻就传来了。总觉得两件事之前少了些过渡皆大欢喜》是我目前最喜欢的莎翁的喜剧作品。

但不由得这样认为,他的喜剧的确不如悲剧。

尽管如此,在拜读此作品时,我始终是满心欢喜的。

皆大欢喜读后感(篇5)

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是他早期创作的着名喜剧,与《无事生非》、《第十二夜》并称为三大欢庆喜剧。此剧创作于1599年,主要剧情描述被流放的公爵的女儿罗瑟琳到森林寻父和她的爱情故事。正如剧名所表现的那样,剧中被压迫受害的人纷纷得到好报,而恶人则受到感化,最后所有的爱情都得到美满的结局,反映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以善胜恶的理想境界。

这部喜剧在语言,人物,线索,主题意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的创作方式。

从语言上来说,这部喜剧的语言丰富活泼、具有生命力。一方面,作品中的语言广泛运用书面语和口语,这是作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广泛采用了民间谚语和俚语,两者互相结合,莎士比亚甚至自己创造新词,使其增添了不少的新鲜感。他丰富的语言往往能够随着人物性格、身份、地位的不同来深刻的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最重要的是,这部剧中许多的语言都已成为英国乃至全世界语言的精华,既生动活泼又耐人寻味。如美貌比金银更容易引起盗心、心里尽管隐藏着女人家的胆怯,俺要在外表上装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正像那些冒充好汉的懦夫一般、现在我们是满心的欢畅,去找寻自由,不是流亡。、假如你记不得你为了爱情而作出来的一件最琐细的傻事,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像我现在这样坐着絮絮讲你的姑娘的好处,使听的人不耐烦,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突然离开你的同伴,像我的热情现在驱使着我一样,你也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们用你们所没有的东西起誓,你们便不算是发的假誓。、给我穿一件彩衣,准许我说我心里的话;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把这染病的世界的丑恶的身体清洗个干净,假如他们肯耐心接受我的药方。等等,都具有深刻的意味和哲理,既是对当时贵族上流社会罪恶丑行的揭露批判,同时也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于理想社会的强烈渴望。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莎士比亚借杰奎斯这个角色所提出来的人生七个阶段的感想: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一个人的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他的表演可以分为七个时期。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然后是背着书包、满脸红光的学童,像蜗牛一样慢腾腾地拖着脚步,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堂。然后是情人,像炉灶一样叹着气,写了一首悲哀的诗歌咏着他恋人的眉毛。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爱惜着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锺老叟,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终结着这段古怪的多事的历史的最后一场,是孩提时代的再现,全然的遗忘,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口味,没有一切。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得既准确又精简,十分让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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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后感精选4篇


在我们欣赏了一本好书之后,我们心中会有很多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写读后感要认真读懂原文,对原文的中心思想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领会到别人没有领会到的东西,为发表观点打好基础。你是否想要写出一篇让人眼前一亮的作品读后感吗?请你阅读工作总结之家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我喜欢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我喜欢读后感 篇1

今天520,知乎今给我推荐的都是这类问题,所以我来应下景,今天围绕这三个中心来辩证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男的会爱一个人有多久?

第二个问题:爱情该不该谈钱?

第三个问题:诱惑力。

第一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人不会爱多久,甚至不会爱。有的人可以爱人很久。

例1:前不久同学群看到个消息,一个大学的男同学喜欢的女孩结婚了,这个女的很不幸运,结婚一年后得了肝癌死了,这个同学知道后,竟然疯了,精神出了问题,天天跑大街喊闹。

例二,是火车上的,一对夫妻,他们说结婚23年了,每次出去干什么都要一起,一路上看到他低头说些悄悄话,女的就咯咯的笑。后来是闹了别扭,这大叔就很皮的去哄大婶,两个接开水,都跟年轻人一样。

所以爱一个人会很久,甚至几十年后,再去说也是这样。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是激情的坟墓。

的确没了一夜七次的频率,但它变成了为你打好的洗脚水。

的确没了生个孩子叫什么的讨论,但它变成了看着孩子蹒跚学步时的相视一笑。

的确没了各种小鹿乱撞的情节,但是那句“都老夫老妻了还来这一套的责怪我也听出了欣喜。

总之,百人百性,做事效果也不同。

第二个问题:爱情该不该谈钱。老天是仁慈,它给你机会,但是也很残酷。

有情能饮水饱吗?不能,老天给了你遇见爱情的能力,但守护爱情的能力,你得自己来的,那句对人家女孩说,我养你啊,这句是要钱的。守护爱情,需要你拿钱出来。

姑娘们,你们不但要嫁给爱情,还要嫁给钱。最重要的是你看一个人时,不要看他有多帅,多高,你要看的是他赚钱的能力,理财的能力,这个能力可以持续多少年。

男女是平等的,虽然女孩不一定就图你的钱,但是你必须要有拿出来钱去守护的能力。

有从高中就开始谈对象的,结婚后,因为钱,吵架离婚的有,也是我同学。

说个真实的,医院里妇产科有个孕妇难产,手术费一万块钱,媳妇在手术台快死了,他在走廊里打电话哭,打遍了亲戚电话,借不到钱,就是为了这一万块钱,楞是没有。

还有个是吃快餐,下了班的夫妻,女孩说天天吃土豆丝想吐,想加个三块钱的肉,男孩听了,脸色铁青,大发脾气。

虽然钱是这女孩自己挣得,女孩也得勒紧裤腰带。

第三个问题,诱惑力。时间久了,疲倦了,或者死于激情了。

我很喜欢复旦大学的陈果老师,是个很有智慧的女人。

我坚信,很多男女,甚至越来越多的人,最后的婚姻都会建立在爱的基础上。那就请你们,帅哥美女们,在保证自己生活经济的基础上,对现实负责。

懂得调整自己,拒绝冷暴力和暴力,从内心尊重对方,做到男女平等,做好自己,是对心灵的负责。

我喜欢读后感 篇2

轻轻合上《聊斋志异》的最后一页,望着手中的书,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书名很有特色,其中“聊斋”是他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连起来解释,顾名思义,在聊斋这个书屋记述的奇异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他是清代文学家,小说家,字留仙,号柳泉。《聊斋志异》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书中有六个最典型,最经典的故事《小倩》、《陆判》、《画皮》、《小翠》、《阿宝》、《小谢与秋容》,各有不同的特色与风格。

郭沫若评价说:“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老舍评价说:“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初读聊斋,本以为是写了人鬼之间的故事,实则不然,它是通过些鬼、狐一类的故事,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这些神狐鬼寐的故事,有的揭露封建官府的黑暗,有的批判科举制度的弊病,有的表现青年男女冲破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以惩恶扬善为主,表达了人民的愿望。

其中,我最喜欢《红玉》一篇,冯相如在狐女红玉的帮助下,同林村美丽的姑娘卫氏结婚了,不料罢官在家的宋御使依仗权势,打伤相如打死相如的父亲,强走了卫氏女。冯相如到处伸冤,可无人为他申冤。后来一位侠士,为他杀死了仇人,夫妻团聚,重整家业。这篇小说,不仅是暴露社会的黑暗,而且着重表现了人们同恶势力的抗争,使恶人受到惩治,善良的受害者受到救助。作家对“人侠”虬髯客,“狐侠”红玉不不记个人得失助人为乐的品德十分赞颂,而且对豪绅和赃官,则表示了极大的愤怒。

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我喜欢读后感 篇3

读书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懂得很多道理。德国伟大的作家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好书里蕴含着作者高尚的品德,多读好书,我们也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我读过很过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绝境狼王》、《查理九世》、《稻草人》等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美国著名的盲聋作者海伦·凯勒的自传。书中主要讲了海伦·凯勒一生的经历:她两岁不到时不幸被高烧夺走了视力和听力,从此如坠入万丈深渊般地陷入了永久的黑暗和无声的世界里。但她并没有被打倒,反而凭着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不仅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还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四处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体现了自己的生命价值。

读了海伦·凯勒的故事,我被她不向命运低头的顽强意志深深地震撼了。“海伦,加油,只要你勇敢,永不放弃,所有事情都会实现”的信念,激励着海伦,也感动了我。我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勇于面对困难,无私帮助别人的崇高品德。

海伦说,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读书能增长知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长大后成为有学问的人,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我喜欢读后感 篇4

在书香飘逸的四月,我们班举行了寻找最爱的图书的主题活动。每位学生都做了自己最爱图书的海报,由同学们投票选出最受欢迎的前五名。前五名学生经过一番准备,把自己最爱图书的主要内容和作者都简单介绍了。我们投票选出最爱的图书。其中,有一位同学讲的是《青铜葵花》。还记得,那是我爸爸从书城里买给我的

爸爸把那本书给我时,我还是十分不情愿的,但最后,在我爸爸的强烈推荐下,我只好翻开书的第一页。渐渐的,渐渐的我的态度从一开始的不情愿转变为喜爱。我每天睡觉前都会拿出那么书读那么十几页,就这样,这本书就不知不觉读完了。直到有同学再次提到这本书,我心中又重新燃起读这本书的欲望。回到家,我又重新翻开这本有些灰尘的图书,重新阅读里面的语句,重新品味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

品赏文字芬芳,点亮阅读智慧。

《青铜葵花》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避免葵花挨骂,青铜勇敢地代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曹文轩生动的语言把兄妹俩的感情栩栩如生的表现了出来,让每个人看了都会热泪盈眶。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我们要像青铜一样,像葵花一样,像大麦地的人一样,挑战它,战胜它,用自己的勇气击败它,这样才能看到自己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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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品名观后感时我们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在看电影时我们需要把自己的全身心都投入进去,如果觉得内心所感无处抒发,我们可以写一篇观后感。 读者的观后感可以作为衡量作品质量的标准,热烈推荐这篇有关“喜欢你观后感”的文章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请收藏这个页面和网站以便您随时查看!

喜欢你观后感 篇1

人也挺怪,开心的时候,反而跳出伤感的执念,也许那就是当初痛并快乐着的小事。

这个年纪的我们,爱情即是一件小事,也曾内心波涛汹涌,如今内心毫无波澜。傻傻的我问你,我该如何爱你,你看着我的眼睛含情脉脉讲,其实很简单,既挂在嘴上,又记在心里。

我傻傻的做了,说我爱的太卑微,头都快底到尘埃里,我还以为会开出花。就这样曲终人散,不是我没了你崇拜的模样,我一直没变,只是更想抱紧你,是你的心大了,我在你心里小了。

而此刻的我,把自己变好,已经不是为了你,甚至当初说的让你后悔,只是为了自己活的更自如,不是那种了无牵挂,而是创造那个一切都处理的游刃有余的自己。想起当初的自己,像只演杂了马戏的猴子,抓耳挠腮,进退维谷。

放弃不甘心,继续死缠烂打,你已决绝离开,还好上天给了我一根香蕉,安抚了我,我变得安静,也爱上了安静,初级阶段的独处让我颓废,颓废的不行就开始寻找答案,原来都在书中,我们只是把故事重演。我想要的自由,需要去学习,大不了拼一把,生活就该这样。等我能微笑着见你,心中没有一丝的物是人非的伤感,或许我们还会做朋友,或许只是一笑而过,没有一丝感叹唏嘘,也没有一丢丢的尴尬。

不熟悉我的人,认为我是万年单身汉,其实我很早恋,初中就开始了,一直到大一的那年,没过了那个冬天。那时没有手机,还是通过书信或者交换日记交流,但是我很怀念,再也不会有那么一个人,让我与文字结那么深的缘。

有淡淡的忧伤,还有一点不甘,那人温暖了我的那段时光,什么东西都想和她一起分享,我从来也没有那么多话,整天讲都没有讲完。我也知道后来就不叫恋爱了,只是我一时半会习惯不来。

不知道你如今依偎在谁的身旁,谢谢你,即使你不在我身旁,对我轻轻讲,我过得也很好,没有输给自己的懦弱,站起来了,比以往更挺拔。

晚安!祝同样睡在夜里的你们,一夜好梦,谢谢你们的阅读评论,我们就这样用文字和善意一脉相承

喜欢你观后感 篇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简单地喜欢你》,这是阳光姐姐嘉年华系列的一本书。

书中主人翁丁小寒像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过了午夜十二点,公主就要变成灰姑娘了。而丁小寒的午夜十二点,就是一场生活的突然变故。她一直都敏感而又自尊地生活着、爱着。但是这场生活变故却让她不得不离开熟悉的环境,离开温暖的网络,远走他乡。

她的生活变故,我怎么想也没有想到,这竟然是她的妈妈——一位著名企业的老总造成的。她的妈妈虽然平时对丁小寒很凶,脾气也很怪,但还是很爱她的。为了能让丁小寒有更好的未来,贪污了公司的很多钱。丁小寒的妈妈怕丁小寒考不能名牌大学,所以早早地在国外的银行里为她存了一大笔钱,让她高中毕业就能出国留学。而丁小寒妈妈公司的一名会计,就是她喜欢的男生——李逊白的妈妈,掌握了小寒妈妈的罪行,要去揭发她,却被丁小寒的妈妈砍伤。最终,法院调查了丁小寒的妈妈,小寒心爱的电脑也被称为了“脏物”没收了。

丁小寒一直默默地喜欢着李逊白,而他却一直都不知道。因为在BM网站上曝料了李逊白,怕被李逊白知道是她曝料的,所以填了“雨荷”这个名字,没有填她“动感恐龙”这个名字。两个网号、两个网名,却是同一个人。通过上网与“雨荷”聊天,李逊白觉得自己认识了一个阳光可爱的女孩,却没有想到她会是那个在班上瘦弱又有一点自卑,一直在他身边默默仰视他的女孩---丁小寒!

读了这本书,看过丁小寒写的《秋风中露出脚趾的小鞋子》,我感到很惭愧。在现实的生活中,仍然还有这样的小鞋子,而我们身上却是厚厚的衣服和暖和的鞋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那些孩子们呢?与我们一样的年龄,他们在做什么,我们又在干什么?当我们写作业时,也许他们在洗衣服,当我们在凉爽空调房里吹冷气时,也许他们只有一把简陋的扇子……我们以后一定要尽力多多帮助这些孩子们,让他们体会到人间的温暖。

我还懂得了母爱是伟大的。丁小寒妈妈做出的事都是因为爱她,希望她将来有更好的发展,不惜铤而走险,可是法不容情啊!但也可以看出一位母亲对子女浓浓的爱意,她们是多么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在长大后,更有出息,飞得更高呀!所以,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要理解、报答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看!

喜欢你观后感 篇3

忽然静下心,看了一篇题为我喜欢你,与你无关的文章。故事是实在的,一个女性从15岁至33岁的少妇,从青涩女孩—风尘女子—变节老公的轻贱贵妇—最终美丽逝世,她在他的眼里,仅仅三个片段,仅有的仅仅背影。他不知道,她们其实便是她自己,一个一般女性,为了能呈现在他的生命里,耗尽了近20年的年月。

我敬服那个爱情至上的女性,能够悍然不顾的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的美的勇气和对爱的固执。身边的爱情故事有很多种,一向看好的爱情对,在不知觉的韶光里,洗净的爱情,变得不爱了,就甩手了,这是对他们最好的挑选。还有从前笑着说要请咱们喝喜酒的,直到他们互相都各自成家,都没喝上所谓的喜酒,只能静静送上祝愿。

当然还有在不被看好的,韶光见证他和她的婚礼,美好的日子。无论是爱情至上的少妇,仍是身边的人,这便是你的挑选。仅仅有的人坚持,有的人抛弃,这都需求勇气。有的人英勇反击,有的在等候,有的仅仅在对的时刻遇上对的人。无论是那种,都要用你真挚的一颗心去感触,无论是爱或是不爱。

喜欢你观后感 篇4

1.生活也可以如此诗情画意

读罢此书,掩卷长叹——生活也可以如此诗情画意!大千世界,众生百态,有太多的人过着我们无法想象的美好生活,如大冰的“朝九晚五,浪迹天涯”,如乔一F君的平淡尽显睿智甜蜜;也有太多人过着我们无法想象的悲催生活,如身边好多亲戚处在婚姻危机,各种瞎折腾各种闹离婚。幸福都是一样的,不幸却千奇百怪。有人在每天埋怨日子的无赖无聊,殊不知是你的无赖无赖传染给日子,导致你的生活生无可恋。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会经营的人,如逗逼的乔一,每天都是人生的美好时光。

2.最美的爱情是回应

“不是你不期待永恒的恋曲,你说最美的爱情叫做回应”,曾经青春年少,感情坎坷,很喜欢信乐团的这首《一了百了》。是的,最美的爱情是回应,乔一的逗逼配上F君的睿智幽默高情商。一次又一次的回应,才有一天又一天的美满爱情。最美的爱情是回应,两个人在一个频道上,随时随地聊得来,随时随地的合拍。

3.有情人太多,有心人太少

“你说你爱得真,陷得深,最后只有孤单是永恒。每当夜一深,泪一吞,往事历历割的心好疼。你问我爱几次,伤几分,才有看住幸福的可能,只怪世间太少有心人,却有太多有情人”。深夜听之,像是蔡淳佳在对整个世界歇底里斯的控诉。完美的人很少,一无是处的人也不多,只要你有情有心,也许你身边的某某就是你的F君,也许你身边的某某就是你的乔一。有心自然相映成趣,乔一遇到F君不是偶然,若没有遇到F,她也有可能遇到何以琛或者夜华。

4.遇到更好的人

每个人都期望遇到更好的人,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自己不成为更好人来给别人遇到,或者我们相遇了,一起成为更好的人吧?爱可抛,情可弃,大不了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换个人继续,很多人以这种方式,不断的尝试感情,最后还是一无所获,没有心没有珍惜,何来的F君,唯有一次次错过。最好的伴侣是亦师亦友的人,互相鼓励,共同成长,一起做更好的人。

5.仪式感缺失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差的时代”。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信仰,仪式感匮乏的时代,到处是无所谓小姐,到处是差不多先生。比如吃饭时点菜,吃什么呢,这个说随便,那个说随便,你自己随便点吧,等上菜的时候,有的人会各种BB不好吃不合胃口,这时候我会说你特么点菜时候干嘛去了;比如给女朋友说礼物,随便啦你送什么我都喜欢,等到送了,却被各种嫌弃,那问你意见的时候你干嘛去了。比如打麻将最高兴的是四个人都特别较真,输赢都特别在乎,那甭管输赢,肯定都是挺开心的;若是有一个人输赢都无所谓,那时最没劲的,通常散伙也特别快。仪式感不是要形式有多大,内容有多宏伟,而是一种尊重,一种在乎,一种较真。

6.默契是长期相处的结果

“我一个眼神,你就要知道我要干嘛”,“我喜欢吃什么,你自己不问也要知道”等不一而足的问题,是长期相处的默契,却成为好多刚开始相处的情侣常争吵的话题。以前我在想,我TM连自己都不是很了解,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我哪里知道你在想什么,哪里有那么深的了解你。虽说如今对于沟通,也算有些深痛的教训,有自己的体会和认识,但还是不提倡这类型的沟通,毕竟两个人之间的交往是需要时间去沉淀的,当然必要的眼力见还是要有。

7.幸福是可以分享和传染的

“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这是《礼记》千古名句,同样适用于今天。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很喜欢通过脸色和笑容去观察一个人,有的人整天像弥勒佛一样乐呵呵,这种人一般生活和工作都不会差,有的人整天苦大仇深的绑着脸,其人大多工作不咋样,生活一塌糊涂。脸色和笑容是传递你的心中幸福的重要渠道,不言自明。《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虽说难逃撒狗粮之嫌疑,乔一却实实在在的在向读者分享着她的幸福,充斥于字里行间的情绪时时处处感染着你和我。

喜欢你观后感 篇5

本来想昨天晚上熬夜给看完的结果实在太困。刚开始以为这是一部很甜的爱情小说,结果发现是,也不是。是因为真的挺甜,虽然也许也如F君所说因为作者不爱诉苦写出来都是开心的事,不过我想读者应该都能感觉到,那种有爱又独立的温暖;不是是因为,这不是一部小说,更像一本记录本,里边有生活爱情亲情友情,很平凡又写实。有人说这是一本读了以后会让人相信爱情的书,于自己而言,我一直相信爱情,虽然自己还没谈过一次真正的恋爱。特别喜欢书里面两人能够一起各自努力工作而又不会丢掉爱情,正如作者所说爱情是锦上添花,而不是生活只有它。那种在忙碌的时候一想到对方就能心安的感觉,足够的爱与信任,实在是令人羡慕憧憬。

关于婚姻这部分,F君说得这段,“选了无数个最后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个,或者花很多年时间和同一个人磨合,其实风险是一样的,后者的成就感更大。”很理智。就我自己的话,幼稚也好天真也罢,我真的想过,就谈一个男朋友,然后结婚。我不想谈很多次恋爱,不过肤浅的是我是觉得失恋太痛苦,也觉得人生没那么多的时间再去从头认识了解喜欢一个人,多辛苦啊不是。不过也有朋友指出,你如果不多经历几次,看多点人,你怎么就能一次就看准对方呢,道理没错,这个问题倒也麻烦,不过想不了那么远,只能说有期待,但不敢太期待。当下的话,盗用F君的话,不要懒惰,还有好好努力,保持好奇,祝福有爱的人都能在一起,也祝福下自己啦哈哈~

喜欢你观后感 篇6

明明是俗套到不行的霸道总裁与小妞的冤家爱情故事,看起来却那麽甜蜜有趣!因为已成中年怪大叔却仍有少年感的金城武依旧帅到无人能及!因为周冬雨宛如「阳光版安生」的创意主厨还是可爱到邋遢、迷糊都成闪光点。还因为电影丰富的色彩洋溢着温暖的画面,从生活细节渗透人物性格、累积情感,再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酝酿出两个怪咖古灵精怪的爱情样貌。就像片名:「喜欢你」,简单平常,没有深刻的道理,一如每天都要吃饭,但像霸道总裁一样吃一顿自己爱吃的饭,却能让心跳动不已。

「喜欢你」就是一个冤家路窄、吃逢敌手的爱情喜剧。情节简单俗套,胜在生活化的细节与对观众笑点的精准掌握。喜剧难就难在这里,掌握不好,就会让屏幕里外处处透著尴尬。在观影过程中,笑点自然流露,金城武略显用力的演出反倒挺贴合这个超有洁僻、泡面得分秒不差的霸道总裁。与不讲逻辑、不按牌里出牌的周冬雨,恰好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很有CP感。

进影院前,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在谈:金城武配周冬雨,好像老牛吃嫩草啊!难怪周冬雨说:能和这么好看的人拍戏,好开心!这也是我看「喜欢你」的感觉之一:人好看,戏好玩,情感甜,画面美。这么简单,却这么叫人喜欢!电影本身仍有缺点,四星,但瑕不掩瑜,好感度值得再加一星。这年头拍一个简单动人的爱情故事,反而变成一件不简单的事。或许因为现在人要的太多,想要丰富的爱情,希望爱情里什么都有,能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求,却忘了怎么发自心底去喜欢上一个人。

电影淡化了两人阶级的差距,甚至将差距变成趣点所在。将美食与爱情做了巧妙的结合。一个爱吃懂吃,另一个会做吃,还能满足对方挑剔的味蕾,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喜欢你,就从彼此都喜欢的部分开始。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情感是「懂得」,别人都不懂的,你懂;懂了,还珍惜;珍惜了,就会慢慢生出无可替代的感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从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明明洁癖到不行,为了吃顿好吃的,猪窝狗窝都要去!吃饱喝足了,竟然还能在此安心睡去。坚决一个人吃饭不知何时变成了两人一起吃。当你开始把不习惯变成习惯,自己好像也在无意中被改变了。一个人可以喜欢吃好几个厨师的菜,但当厨师把独一无二的的情感放进菜肴里,那一道道的菜就不仅是菜了。喜欢你,就是为你做你爱吃的菜,且就是不允许你再同时喜欢吃两个厨师的菜。不管有没有道理,变得没来由的霸道,也是因为:喜欢你!

喜欢你观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简单地喜欢你》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高中女孩丁小寒朦朦胧胧地喜欢上了同班的班长李逊白,但学校中的她十分内向,不喜欢说话,她只是简简单单的,默默的远远的喜欢着李逊白。后来,她心血来潮,在BM论坛中做了一个雨荷论坛,并QQ分身,动感恐龙(丁小寒的QQ名)又变身雨荷,在网络上与李逊白聊天,显现出了她的才华,李逊白也慢慢喜欢上了雨荷。可一次突发事件,让她离开了熟悉的环境,离开了温暖的网络,远走他乡。

首先,我觉得丁小寒是一个善良的女孩。有一次,她去参加一个爱心活动,看到民工小学的小学生们脚趾头都从鞋里露了出来,十分可怜。丁小寒马上写了一篇文章,呼吁更多的人来捐款。最后,她成了一名乡村教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帮助贫穷落后地区的孩子。同时,她更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她与李逊白在网络上打“擂台”─对对联,她对答如流,才思敏捷。你瞧,她出:洛水汉水黄河水水水均益。李逊白对:黑马白马千里马马马马克思。她又出:长孙次孙曾外孙孙孙孙悟空。又对:棋王球王山大王王王豪鸣。看到这一节,我打心眼里佩服起丁小寒来。但是谁也不了解她,不知道那个有才华的雨荷就是丁小寒。

我还认为丁小寒喜欢李逊白并不是早恋。丁小寒和李逊白其实幼儿园就认识了,那时候的她叫甜甜,天天跟着李逊白,喊着:“李响哥哥,李响哥哥。”她对李逊白是一种崇敬,佩服,因为她觉得李逊白又有才华又帅气。正像她对李逊白说的:“默默的喜欢你,悄悄的帮助你,却不打扰你。”

五年后,丁小寒与李逊白不期而遇,这时的丁小寒已是一名乡村教师,而李逊白也真正了解了她。《简单地喜欢你》丁小寒和李逊白之间纯真的朦胧的爱让我感动万分,让我回味。读了一遍又一遍,任凭泪水在我的脸庞流淌,为着书中的人物而悲伤,心一点一点的揪起,很痛,很痛……“岁月更替,斗转星移,无论是雨荷还是恐龙都要长大。我们都是这样长大,成熟,不可停留,不变的,唯有那珍贵的记忆。”是啊,唯有那份美好的成长的滋味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值得我们回味。

喜欢你观后感 篇8

梁朝伟说过:男生如果爱你,那你就必须会感觉的,如果你此刻想起的只是他给你的不安,那么,其实他没那么喜爱你。

一部美国电影叫《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其实他没那么喜爱你。所有未婚女青年都能够去看一下这部电影。

电影的开头,很搞笑。

从非洲某部落的土著,到纽约高级餐厅里的白领,

从体态富贵的中年妇人,到魔鬼身材的窈窕少女,

世界上,几乎每一个角落里,都有女生在问:

为什么他没有给我打电话?为什么他不来找我?为什么他突然失去了联系?

然后,这样的女生身边,总有一群劝解她的死党好友。

好友总是说,“他这样做只是正因太爱你了”,“也许他害羞”,“也许他自卑”,“也许他不知道怎样联络你”,“坚信我,他肯定是喜爱你的”……

女生们只想赶快让姐妹们笑起来,却很少想该怎样让她们清醒。

事实是,也许他只是不想找你。

电影说,如果一个男生真的喜爱你,他会动用一切力量去找到你,手机,email,msn,google……这已经不是石器时代了,真正喜爱你,即便经历海啸、洪水,即使你消失在人海,大海捞针他依然会找到你。

如果他被动矜持。

“也许他不想破坏我们的友谊”,“也许他害羞”“也许他自卑”,“也许他只是不知道怎样联络我”……

Gerg说,在整个人类历史进程中,

任何一个男的都会为了接近你而不在乎断送“友情”,他也不可能正因害羞和自卑而害怕得不敢追你,他唯一“害怕”的只是他对你是那么的“无动于衷”,他不会不知道怎样联络你,手机,email,IM,SNS,twitter……他能够动用他的眼睛、嘴巴、大脑、关联网、google找到你——除非他不想找到你。

也许有人提倡这已经不是石器时代了,女孩子去主动追求看上的人吧,但坚信真正喜爱你的人必须不会让你费尽周折去找他——正因他会主动送上门来。

如果他答应你的事却没有做到,哪怕那只是一个电话。

“他真的很忙因此忘了”“至少他真的与我道歉了”……他很忙,即将就任美国总统,一个小时好几亿的生意要谈,忙得快疯了,一天根本抽不出时刻与你打电话,忙得真疯呀。有手机、有快速拨号、甚至有语音拨号,有时压根没想打电话,电话就从裤兜里拨出去了,为什么没有时刻打电话。

如果真喜爱你就不会忘记,如果忘记说明他不在乎你失望。“忙”就是恋爱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混蛋”的同义词,混蛋就是用忙敷衍你的那个人。

——(心智健全的)男生知道什么叫“轻重缓急”,至于道歉?噢,没有时刻听他胡说八道。

如果他暧昧不清。

“他以前受过伤”“他此刻生活很混乱”,“他刚刚分手/离婚,他想慢慢来”“他习惯了自由”……这些全是都市神话,用来对付男生不喜爱的女孩。

如果他喜爱你,就不会暧昧不清,就会昭告天下对你的所有权,他不愿意见你的朋友和家人,说正因是和你在一齐而不是要和你妈谈恋爱,他不愿意带你走进他的圈子,说正因这只是两个人的事。

如果他用以上种种借口解释你们之间的暧昧,那么请自动翻译成“我只想用你来消磨时刻”“我不太喜爱你”。

如果他不愿意与你太亲近。

Gerg说得无比直接,“我是男生,如果我喜爱你,我就吻你,会想看你穿内衣和不穿内衣的样貌。”,虽然觉得很搴芎,但是想想也是实话吧。

如果喜爱你就就应是喜爱你的内在和外在,难道你要一个喜爱你的人与你说“我很爱你,让我成为你的心灵之友吧”……我估计柏拉图他老人家也不会这么说。

如果他背叛你。

“他喝多了”“那只是偶尔出现的意外”“他是不留意的”……Gerg说得很对,背叛没有借口。背叛这种事情是不会“不留意就发生”的,他不可能说“噢,我不留意摔了一跤,正好摔到别人床上去了。”明知会破坏恋爱中的规矩还要去实施,你就应直接把他甩掉,最糟糕的是有人可能因此怀疑自己的魅力,是不是就应整容是不是就应减肥。

Gerg说得很酷:“你需要减掉的不是20磅,而是175磅——你那没出息的男朋友的体重。”

如果他都喝得醉醺醺才来找你。

他酗酒、或者吸毒(这个在国内就应不普遍),而不愿意为你改变,那么就该离开,正因长远的生活是需要清醒的。

如果时机成熟但他依然不想结婚。

“也许是我思想太不开放”“他受到童年家庭阴影”“他还没准备好”……许多男生、女生、心理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女权主义者。。。都能够滔滔不绝的进行一场批判婚姻制度的讲座,告诉你婚姻是落后的制度是古老的财务契约,但是很抱歉,首先你要搞清楚“不想结婚”可能仅仅意味着“不想和你结婚”,那些说“不想结婚”人最后必须会结婚,只是不是和你。

如果他不断的与你分手,然后又来找你和好。

首先请持续风度,不好再打电话传简讯给他,如果分手,那就是分手。你不好觉得只要他回来找你,你就能够继续跟他聊天、见面、看电影,为他做饭、买礼物、刻CD、喂鱼,问候他的父母和朋友,偷用他的语音信箱查询他的通话记录。。。。。

真正喜爱你的人不会要和你分手,不会翻来覆去的折腾你,因此麻烦你清醒点,除非你想成为悠悠球冠军小姐。

如果他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不好花费巨大的精力来解决“失踪男生之谜”,无论你找出了各种各样能够安慰自己的证据和借口,唯一的事实是,他不再想和你在一齐,并且没有胆量和你说清楚。请坚信,没有什么秘密——他配不上你。

如果他是已婚。

没什么好说的,至少在他离婚之前。

如果你还想不通,那么大概就应报警——有人把大脑丢了。有时我们宁愿坚信一个男生太害怕、太紧张、太自卑、太圣洁、太爱前女友、太敏感、太恋母、太忙、童年阴影太多、家庭压力太大、太累、太疯、晒得太黑、太有自杀倾向……却不愿意看清很简单的事实。

是的,他不是太忙,不是受过伤,

不是有童年阴影,不是遇到了意外,

不是要就任总统,不是脑震荡得了短暂性失忆,

不是手机掉进了火锅,不是有健忘症,

更不是你已经坚强到能够令他不担心,他只是没有那么喜爱你而已。

于是有人问说,要怎样去坚信,他是喜爱你的。在这个所有规则都能够被打破,所有道德都在慢慢消散的世界里,要怎样去坚定地坚信?

请你,忘记半个多小时之前,我说过的所有规则。永远别坚信规则,坚信自己的感觉。

我想这个时代更需要一点自欺欺人,告诉我们自己他其实很爱你,叫你放心投入地去对待一个人,没有怀疑没有疑问揣测跟试探。

还记得我们说过的“拼命奔跑,华丽跌倒”吗?

在感情里,也请勇敢地、坚定地、拼命奔跑吧,

然后,即使跌掉,你也能够说,自己是华丽的。

《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里,我最爱的一段台词。那是名叫Gigi的女生,在误会一个男生喜爱她,然后表白之后发现是误会,被男生冷嘲热讽之后,说的一段话。

Gigi说:

我也许是太敏感太会小题大做,但至少那意味着我还在乎。你以为用上这些所有能看透女生的规则你就赢了吗?你也许不会再受伤,也不会再让自己出糗尴尬,但是你也永远不会再体会到那样的爱。你不是赢,是孤独。

也许,我做了很多很傻的事情,但是我知道,这样的我会比你更快找到那个对的人。坚信自己的感觉,喜爱自己的人生。也许所谓的happyending并没有包括要给你一个perfectguy,

也许所谓的幸福结局,就是抱着永不放下的期望,继续前行。含泪奔跑,华丽跌倒。人山人海,边走边爱。

精选阅读(2):

喜欢你观后感 篇9

无意间发现一部电影--《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又名《其实你不懂他的心》,电影是根据畅销书改编而成的,《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电影观后感。詹妮弗·康纳利在片中扮演一位对自己的婚姻感到非常厌倦的已婚妇女,布莱德利·库珀扮演她的丈夫,同时与另外一个女人纠缠不清。几个人的故事交错重叠,让人感叹人类行为的虚伪性:你真的了解你的男人吗?也许他满口甜言蜜语,但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喜欢你!也许他和你约会,也打电话跟你聊天,但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喜欢你!一个对自己的家庭和婚姻感到厌倦的妇女,丈夫不忠;一个因从来不能思考到底TA对这段关系期待什么而求助于心理专栏的女人;一个对约会困惑醉心于技术的女人;一个迷恋上另一个男人而颇有心计的女人,加上三个牵扯其中的男人,共同上演一个个情感瞬间。你永远不知道,男人在你背后是什么样子。

这部电影把男人的劣根性、虚伪性表现得很完美、很透彻。男人,其实就是这个样。那些唯美的爱情故事:电影、电视剧、小说······都是骗人的,没有一个男的内心里没有背叛过你,也许和他的开始就是这样产生的`,你以为他喜欢你,你以为你在他的心里有多重要,其实你只是其中之一,就算不是和你在一起,他也会找到相同情况下的那个女孩,然后彼此开始一段自以为浪漫的爱情故事,

其实女人也是这样的。归根结底,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是社会人虚伪的一面,可笑的是我们骂着、鄙视着他的虚伪,可是我们不久也将或者已经参与其中,成为一员,这是我们不可逃避的宿命。但是,不得不承认,在一开始的误会、虚伪,还是可以产生真正的爱情的,也许一开始他没那么爱你,但是等他更了解你、接触你,你会成为他的唯一的,为了你,他甚至可以放弃过去的那些习惯。

故事一:女主角一生都在寻找一个男人,不断地和别人约会,傻傻地等约会后的他的电话,分不清那些男人说“很高兴认识你或我会打电话给你”是不是真心的,观后感《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电影观后感》。看着她对每次约会都投入感情,傻傻等他的电话,不禁绝的她很可悲,但是就像她说的“尽管我的作为很愚蠢,至少我放入了感情,我认真地对待。”

后来他遇到了酒吧的老板,他对男女之爱看得很透彻,他经常帮助女主角分析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喜欢女主角,可是他一个一个否定了他们,指出这些男人的伪善。也因为他的透彻,使他对女人始终保持距离,不愿交付自己的真心。当女主角向他告白,他选择逃避,其实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坠入情网了。于是,女主又开始不停地约会,这个男人开始想念她了,发现自己爱上她了。

这个女人无疑是幸福的,她终于收获了自己的爱情。所以说,谁说傻女人得不到真爱呢?

故事二:女主和男友谈了7年恋爱,她很希望男友给他一个婚礼,男友尽管很爱她却不愿意踏入婚姻的殿堂,于是他们分手了。后来女主的父亲生病,女主一直在照顾他,照料这个家。虽然家里有男人,虽然妹妹嫁了老公,可是他们什么都不做,让女主一个人忙得晕头转向,女主想到和男友在一起时他会和她分享快乐、分担辛苦,她终于明白婚姻不是最重要的,她和男友的生活其实比他们结过婚的夫妻更温馨。她决定和男友在一起,不结婚,而男友很爱她,最后设计了一个小惊喜向她求婚。

只有彼此谅解,彼此让步,才能维持爱情。

故事三:女主和男友大学毕业结婚至今几年,两人的生活平淡甚至无味,女主不再是当初的风趣女友,而男人则在超市遇到了一个性感的女人,他几次克制自己但最终失败了,在女人间纠葛,可是最后两个女人都离开她了,他们终于明白男人不是生活的重心,她们开始寻找更有意义的目标,不再受束缚。如果感情是强迫的、勉强的,那么爱情本身也就失去了那个味儿了!

喜欢你观后感 篇10

你和他交往了很久。你把你的青春都给了他,毕业以后你们住在一起,一起打拼。你想结婚,可他总是有借口:

“爸妈说现在结婚太早了,等一段时间吧。”

“我们没车没房,我不能给你一个美好的未来,我不想现在结婚。”

“咱们现在这样多好,多自由多好,过段时间再说吧。”

过段时间,过段时间,过段时间。直到他提出分手,你才明白:原来他没有那么喜欢你。

如果他那么喜欢你,他会想跟你结婚,他愿意许诺你一个美丽的未来,并且为这个未来去打拼。你对自己说:也许他太爱我了,觉得不能给我一个好的未来,所以才不跟我结婚。也许他的父母不喜欢我,也许他觉得我不够坚定。也许……

那么多,那么多的也许,也许他真的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喜欢你。

在电影《也许他没有那么喜欢你》的开头,一个小女孩被一个男孩推倒在地,她哭着去找她的妈妈。妈妈告诉她:“亲爱的,他欺负你是因为他喜欢你。”

这像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小学,如果他不理你,如果他扔掉你的玩具,如果他骂你,揪你的辫子,那么恭喜你,他大半是喜欢你。可是在成人的世界,如果他喜欢你,他会愿意和你在一起,他会问朋友要你的电话,他会去你经常去的地方,他会在你楼下等你。他会想跟你结婚,他不会再打dota,因为他非常非常喜欢你。

把手机关了吧,不是你的问题,也许他只是没有那么喜欢你。出门走走,阳光多好。

喜欢你观后感 篇11

小时候我住在乡下,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那种简单快乐的生活如今非常怀念,尤其是在都市打拼受挫的时候,那里总会成为内心逃避的港湾。只是那时候小,憧憬外面的世界,根本就不知道怎么享受那份平静。就在我觉得日子百无聊赖的时候,奶奶给我带回来了一只猫,一只白色的小奶猫,刚出生一两个月。

我无聊的童年生活开始变得有意思。白色的小猫成了我最好的玩伴,只要有好吃的我都会给它吃,我去河里给它捉鱼,煮了或者直接丢给它,久而久之,只要我往河边走,它就会跟在我身后喵喵喵地叫着。

冬天的时候,它最喜欢缩在我的枕头边,我把被子一掀,它就会很乖巧地钻进来,缩在我肚子的位置,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当然也有折磨人的时候,只要家里做了鱼,不管它在哪里,都会闻着味道跑回来,然后贪婪地盯着锅里或者碗里,趁人不注意跳上去叼起一块一下就跑没影了。

家里的鞋子也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坏掉,一看牙印就知道是它咬的。更贪玩的时候,它会追着院子里的鸡到处跑,有时候还会咬它们和它们下的蛋。为此,奶奶不止一次说过,要把它抱出去丢了,但最终还是没有下手。

后来,我上了初中,去了城里,因为学业太忙,根本没有时间养猫。工作以后想过养猫,但是看看逼仄的租住环境,再看看动不动就会搬家的自己,瞬间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但心里对猫的喜爱从未变过,只要一有时间,我一定会养一只猫,并陪着它长大变老。

偶然间看到了漫画《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翻了几页便爱不释手,简直太好看了。

吾皇本身是一只流浪猫,好心的作者白茶收留了它。但两人的相处最开始的时候并不愉快,吾皇喜欢到处拉便便,还时不时地会突袭白茶,并把家里搞得一团糟,用恨之入骨来形容白茶的心情一点也不为过。

但渐渐地,两人的相处变得愉快起来,并发生了很多有趣有意思的事情,虽然吾皇依旧很调皮,虽然偶尔还是会相互嫌弃。吾皇给白茶带来了很多欢乐,白茶也很享受和吾皇相处的一分一秒,并把相处的细节和日常通过绘画的形式保留了下来。

在白茶和吾皇中间,还有一个“第三者”,它是一条憨厚忠诚的巴哥犬,叫巴扎黑,它偶尔淘气,但比吾皇省心多了,不像吾皇那么冷漠,且非常在意白茶,一天看不到白茶就会特别着急。有一次遛弯的时候,白茶故意躲在一边,巴扎黑特别着急地寻找他,路过的每一个人它都跑上去看,发现不是之后又继续寻找下一个,直到白茶出来它才安心。

白茶是一位很著名的插画师,他曾经获过星云奖最佳美术作品奖、《科幻世界》银河奖最佳美术作品奖等奖项,并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的签约画师。《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是他的第一本书,这本书让他一炮而红,作文而在这之前,他混得并不怎么样,甚至曾一度想过放弃绘画去当一位美术老师。

《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大卖之后,白茶又很快推出第二本《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2》。和第一本一样,主要讲述的还是他和一只叫吾皇的胖猫和一只叫巴扎黑的小狗的日常生活。

《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画工特别扎实,有点国画的味道,每一幅画单取出来,都有能直接裱在墙上的既视感,欣赏价值比较高。故事也特别生动、幽默、温暖,和吾皇还有巴扎黑的日常真实、接地气,每一个养过宠物的人都应该能感同身受。

如今,傲娇高冷的吾皇和蠢萌忠诚的巴扎黑已经成为了互联网上的“网红”,很多人在聊天的时候都会发它们的表情包,它们给我们带来的欢乐让我们在疲惫生活的时候,也拥有了一丝欢乐和温暖。

感谢白茶,感谢吾皇,感谢巴扎黑。猫猫狗狗是特别可爱温暖的动物,它们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甚至成为了很多家庭中的一员,它们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更多的还是孤独和疲惫生活中的温暖和治愈。你养过猫猫狗狗或者其他宠物吗?你们之间都发生过哪些有趣或者温暖的故事?

[最新]清欢读后感(精选5篇)


其实在阅读作品这本书时,很多人都沉浸在其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当中。读了作品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我们需要认真的去写一份读后感。对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工作总结之家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清欢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清欢读后感 篇1

首先先说说看完这本书我的总体感觉吧,一个字:“静”。林清玄的文章是一种清凉的幽静,犹如凉风徐徐吹来,沁人心脾,给你一种雅致的感觉!初看书名“孤独是一个人的清欢”,我以为是写一些哲理性的感悟,看完了才感慨不愧是写散文的好手!也是,以如此爱生活之人,情感细腻的人,怎会吝下笔写那些东西!有时候我们总是感慨生活无趣,日复一日的学习,月复一月的工作,年复一年的生活,天天都是重复,毫无情趣,烦闷苦灼!但看本书,写的都是生活,都是回忆,满满的深情与经历,难道我们就没有回忆没有经历吗?我们没的是一颗宁静的心,不浮不躁,不烦不恼,幽静淡然,生活的乐趣就在那,无论你来或不来,留或不留,他都不会走!如果生活的忧愁谁人都无法避免,那我们为什么不去忧愁中扒出丝丝的情怀!既然只能以忧解忧,我们何不试试苦中作乐呢?相比白落梅的笔,我是更喜欢林清玄的,他的文章只是虽说深情但是不油腻,是那种淡淡的气息,虽然对于两位的书,我也没看过几本,这样说了总感觉是有种罪过!但白落梅的文章不免悲苦,有一种涩涩的沉重感,可能这也是女性作家所具的内在气质吧!我总觉得心情不好或是不够坚定的人不易看,看了有种想出家的冲动!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看法,每个人的感受不同,理解不同,可能欢喜也不同!对于这本书我是抱着遗憾打开的,因为当时我是有机会可以见到林清玄的,他到学校开了个读书座谈会。当知道作家去世时,就觉得特别的后悔,如果当初自己足够的勇敢,足够的坚定,即使是对新区不熟,没有人陪,我也要去看看!总之来说,可能是不够虔诚吧!总有一堆理由去推脱!推脱推脱着,就发现自己错过了许多的精彩,错过了铭心的回忆,错过了年轻的自己!生活也是一种清欢,我们总要学会自己孤身一人,不畏风雪,不忧荆棘,不怕孤独!我们可以解决寂寞,但我们永远无法抹去孤独!那既然甩不掉,何不学着享受一个人的清欢!

清欢读后感 篇2

孤独不独孤

孤独是人生命中的常态。我并不觉得孤独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反而觉得孤独有时候是好事。

每个人都要有独立思考的空间,孤独的时刻正好可以思考平常无法思考的问题,很多想不通的事情,我都是在独处的时间想明白的。人很容易陷入一种情绪困境,这种时候孤独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就好在可以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想,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想什么,也不会去打扰你的脑袋。坏就坏在一个人的时候容易钻牛角尖,这时候旁观者清,就需要他人的指点。

林老说的:“我一向认为,如果一个人心中充满了爱,却不懂得如何表达,那不仅自己活在痛苦中,对别人而言,也等于是没有爱一样。所以,内心的情感和外在的表达同等重要。”确实是的,我喜欢跟能够表达出自己情感的人交往。不知道如何形容那种表达,就是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却又不过火,不焦躁,但现在很少遇到这样的人。我喜欢想要什么就说的人,一就一,二就二。想起那天去健身,跟教练聊天,她说以前她也跟别人说假话,但渐渐的,她发现我们九零后大多反而喜欢听真话,而且说假话她会忘记自己上次说了什么,所以最后还是讲真话,因为讲真话只需要难受一阵子,但讲假话别人就无法判断了。

我喜欢一个人,我不会讲,但我对他的好一定是很明显的,异于常人。我不害怕主动,也不是不善于表达,而是一直主动真的很累,特别是主动了得不到回应,那说什么都不对,还不如不说。可能现在的年轻人都很喜欢套路,喜欢搞暧昧,我觉得这种时候的孤独就更有必要了,要耐得住寂寞才能得到最好的。《暧昧》有这样的歌词:“趁年轻别怕一个人睡可能是现在的感情太昂贵让付出真心的人好狼狈”。真的是这样的。

有些坎真的很难过去,比如喜欢一个人,想要努力忘记他。林老说的:“人人都渴望爱情,即使我们正处在其中的爱情不是最好的,却因为渴求而盲目了,这一点连天神也不例外。”

但每个人都要“过火”,没有人能帮助你,这个过程是很孤独也很难过的。虽然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能“过火”,暂时还无法释怀,但总会有那一天的,可以先带着这份喜欢,向前走。

孤独真的不可怕。去年毕业前两三个月真的很难受,身边的同学朋友一个个都找到了工作,要不就是考上了研究生,亦或是出国留学,只有我,所有考试都没有结果,工作也找不到。当时找工作的过程真的好痛苦,错过了校招,春招秋招全部错过,也没有去了解过,一味的钻牛角尖,以为考那些试就可以了。后来最后一个考试考完也是没有结果,就开始转变想法了,开始尝试接受新事物,开始自己学着去写简历、看招聘信息、投简历。不幸也是幸运,其实只面试了四份工作,每一份都进到了最后阶段,但几乎都是因为没有经验而失败,有一份我真的真的很想要得到的工作,其实真的以为可以得到的,当时还是两份工作同时进入了最后阶段,觉得另一份是我没有特别想去的,还想在面试成功后放弃。我还想着自己喜欢的那份工作也是一定可以过的,可最后还是没有,可阴差阳错我就得到了现在的工作。老实说,我并没有喜欢现在的工作,但当时真的觉得很开心能得到现在这份工作,因为考了很多试都失败了,突然在这份工作中名列前茅,就觉得非常非常开心。就有一些东西可能是冥冥中注定的,我觉得不必太焦虑,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苦痛,等过了这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了,就会觉得之前那都不是事儿,那只是我们经历的一小段,走过的一小步,很可贵。上面说的那些经历可能是每一个大学生毕业前夕会遇到的,害怕是很正常的,有人问过我,之前毕业会不会有工作恐惧症,我说没有,其实不是恐惧,而是五味杂陈。其中从学生向社会人转变的忐忑不安、丝丝期待和对未来的憧憬等等,混杂在一起真的难以形容。找工作确实也是很孤独的,还有很多在外求职的人更是孤独,我体会不到在外打工的苦痛,因为就在自己生长的地方工作,所以很有安全感,但我明白在外打工的人是会比较孤独的。

会有人问我,平时周末在做什么。其实就跟朋友们约一约,出去聊聊天,看看新鲜事物,看看电影,唱唱歌等等,要不就陪陪家人,一个人的时候就运动运动,读读书,听听歌,打扫打扫家里,很充实。我不怕孤独,但我也没有很喜欢孤独,可是在单身的时候又是提升自己的最好时机,如果真的很孤独,那就去提升自我的吧!

但愿每一个人都能够熬过孤独的时刻,最后能遇到让你不感到孤独的人与你一起~借用林老在杭州旅途中收到的一封少女写过他的信中的话送给每一个孤独的人儿呐~

“心里总是不忘对你真诚的祝福,就像夜夜不忘升起的星星。”

20xx02220:14

清欢读后感 篇3

喜欢林清玄老师的散文,他的文字仿佛有光,照进我的心房。说来好笑,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清滩。入淮清洛渐漫漫。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苏轼的一首词道出了人间

林清玄认为,清欢,不同于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尽情欢乐,也不同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那种无奈。当一个人感觉到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看出路边的石头比钻石更有魅力,或者聆听林间鸟鸣比提笼遛鸟更令人感兴趣,或者体会了静静品一壶茶比吃一顿喧闹的晚宴更能清洗心灵。。。。。。他就懂得了清欢。

清欢,清静欢乐。清静,是一个人的清静,却又是很多人的清静,就像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一样;而欢乐,只是一个人的欢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清欢的意思,大抵是如此。可现在的人,反倒以浊为欢,以清为苦。

林清玄曾和朋友一起去了圆通寺,慢慢爬山,欣赏野花,心里有着只有春天才有的一种欢愉。后来他又去了圆通寺,却不曾想,寺院门口摆满各种摊子,卖烤肠的,烤烤肠的白烟飘向寺院,一位母亲不准孩子吃烤肠拍打孩子,哭喊声尖厉急促,他转身而去。前后多么鲜明的对比。我想起了几天前去海边玩的事。沙滩并不是寺院那般应是清静的的地方,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大家都玩的不亦乐乎,我

生在这个时代,清欢难矣!

林清玄认为,第一流人物,是能体会到人间清欢滋味的人物!第一流人物,是在污秽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

人间有味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愿世人都能找到清欢,品味人生。

清欢读后感 篇4

“在复杂的世界里,做一个简单的人,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不浮不躁,不慌不忙,淡定从容的过好这一生。”

这句淡淡的话出自林清玄先生的《人间最美是清欢》,如书名一般,淡淡的,不带人间烟火。

每次翻看,都会在不经意间被其中的文字感动。他的散文恬淡自然,蕴含佛理,《人间最美是清欢》这本书就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

在物质化的社会,每个人似乎都以金钱来衡量任何事物,社会中充斥着金钱腐朽的气息,清欢这个词似乎也逐渐被掩埋。

清欢即清雅恬适之乐,清欢一词最早出现在唐·冯贽的《云仙杂记·少延清欢》:“陶渊明得太守送酒,多以舂秫水杂投之,曰:少湮清欢数日。陶渊明这位田园诗人,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最是清欢之人。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简单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寥寥数语,却道出了清欢的内涵与生活的真谛。然而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做的不是减法而是加法,我们总是想要拥有的更多,当我们实现一个目标之后,又会立刻在心中建立下一个目标,从来没有过停歇。看似我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不然,在追逐的过程中我们丢失了的自己的善良、真诚,学会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内心早以疲惫不堪,却还是为了名利苦苦坚持,实现目标之后,猛然发现自己以遍体鳞伤。

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双清澈双眼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天真无邪笑脸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颗单纯善良内心的少年已不在。我想人应该追求本心,回归简单而又快乐的生活,生活真的应该简单点再简单点。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我们应该守住自己的不信,不被世俗流言所迫,不被功名利禄所动。无论自己是多么的繁忙,都应该有时间停下来,看看自己的内心,低头看看脚下,而不是一味地抬头,希望历尽千帆归来你我仍是少年。

我喜欢他说的,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最后是无尽的苍穹。

我们走过了许多春夏秋冬、我们走过了许多冷暖炎凉。仍然能保持单纯的初心,一直向往生命的美好。在生命的最深处,我永远深信:人生最美的境界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是清欢!清欢不是遥不可及,遵循自己的内心,简单点再简单点。

我还喜欢他对清欢的定义,“清欢是每天放松地静心,从容地冥想。像愉快地吃一顿饭,品尝茶的芳香。”

是啊,清欢是这样的简单,亦或者说,这样的简单既是清欢,生命是大自然的赠与,那么,何必背负枷锁,令自己的生活复杂?何苦追求那些虚无缥缈呢?看开些,再看开些。

清欢读后感 篇5

最开始看到这本书时是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以渲染的手法将原来以白色为底单调的画面变得有立体感,从中透出淡淡的古典气息。所以自己觉得这样颇有古风的画面感,加上令人难以琢磨的书名,这本书一定是讲有关于抒情,怀古,类似于《人生若只如初见》般的词句。便打算做一回文人去领教一番,细细读后却发现……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现实生活写的淋漓尽致。在这个匆匆忙忙的大都市的生活中,学生们习惯了每天在学业中奋斗,上班族习惯了上下班挤地铁、挤公交,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日子,老人整天为家里的大事小事操劳这,操劳那。每个人每天都是满满当当的,没有时间去顾暇其他的事,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体验生活。在这本书中描写了生活里的许多事物,由很多很多微小的事物从而引出生命对于我们而言所谓的真正意义。作者于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现实的打击中,许多人被“折磨”的千疮百孔,将幼时稚嫩的想法抛至远出,不再提起,早就遗忘在角落中。真正可以做到坚持初心的人已是少之又少,更何况是那些真正达到想心中执念的人,恐怕是寥寥无几。这样太难太难,毕竟所有的想法最终都是要回归现实的。

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世界的各地去旅游一番。自己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世界各地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口的食物。而在这本书中作者讲述了她在旅游的过程中想到的许多事,有感而发,分享她在旅游中点点滴滴的小事,甚至小至一件物品。